- 50.00 KB
- 2022-11-20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以来对于浙江利用外资的影响摘要:2008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正式施行。新税法取代了原有的两税并行的格局,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取消了外资企业原有的一些优惠政策。出台近一年来,对于浙江吸引外资有无影响、影响如何,是多方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法;浙江;外资;影响 本文拟将搜集到的截至2008年11月份最新的数据加以分析,得出相关结论,从而检验理论分析的正确性[1]。 一、原企业所得税法体系下浙江利用外资的情况 浙江省近些年来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起到了一定成效。 近几年吸引外商投资连年增长。以2007年为例,2007年,浙江省合同利用外资20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3.7亿美元,同比2006年分别增长了6.8%和16.6%。浙江省第三产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首次提高到30%,新设外商投资研发中心30余家。新增13家世界500强投资企业,至2007年底共有69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浙江。外资已成为浙江省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2]。 二、新税法实施11个月后,浙江利用外资情况 1.外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总体基本正常,未出现大范围的撤资、停业或歇业、倒闭现象。实际上,新所得税只是把原有的不合理的税率和优惠政策调整为合理的税率体系和优惠政策。 从浙江实施11个月的情况来看,虽然实际利用外资增幅加速回落,但总体上利用外资工作和原有外资企业并未出现大的震荡。 2.实际使用外资增幅提升。实际使用外资650亿美元,同比增长4.5%。 3.单项投资规模扩大,500强企业纷纷落户浙江。2008年前11个月平均单项投资规模1529万美元,平均单项合同外资92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6.5%和38.5%。 2008年新批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579家(同比减少286家),投资总额221.15亿美元,占总数的90.8%,同比提高1.1%;合同外资131.07亿美元,占总数的88.5%,同比提高0.4%。其中,新批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89家(比上年同期减少23家),增资重大项目48家(比上年同期减少14家)。\n 2008年[3]新增12家全球500强企业,分别系三菱化学、摩托罗拉、高盛、三星、韩华、麦德龙、阿克苏诺贝尔、住友电工、沃尔玛、英博投资,行业涉及化工、机电、商业、建材、饮料等。截至2008年11月底,共有81家全球500强企业落户浙江[1]。 三、新税法对于浙江吸引外资的负面影响之实证分析 1.税率统一和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取消对利用外资之负面影响。新税法将一般性的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25%,取消了很多针对外资企业的地区优惠税率,取消了针对一般工业企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 从短期来看,税率的统一、定期减免税以及其他一些优惠政策的取消可能对于吸引一般性行业的外资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例如,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企业的税率会有一定的提高。浙江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共有八个、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开放区有宁波等城市和地区。 原税法: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般生产性外资企业以前施行15%的税率;生产性外资企业还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新税法:将在五年内逐步过渡到25%的税率;取消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 可见,税率统一将提高开发区外资企业的税率水平。这对于开发区吸引外资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实施11个月以来负面影响的实证分析。2008年1—11月,实际利用外资增幅加速回落。全省新批外资企业1594家,同比减少39%;投资总额243.66亿美元,同比减少22.8%;合同外资金额148.07亿美元,同比减少15.5%。 四、新税法对于浙江利用外资的积极影响之实证分析 (一)统一税率、定期减免税的取消、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管理等相关规定对于利用外资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