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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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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建设如何面对两工缺位|第1内容显示中 许志方:正确理解和建立农民自主管理的管理体制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特点是分布广,遍及全国各省区的山区、丘陵和平原;数量多,不完全统计有2000多万处;种类繁多,有引水、蓄水和提水灌溉工程,塘坝、水窖、机井、蓄水池和各种形式的灌排设施和机具等。对如此庞大的水利系统,若要靠政府管理、维修,显然负担过重,也难以管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属于公益性范畴,农民是直接受益者。因此,在原则上应由受益农民自主管理。n但如何正确理解和建立农民自主管理的管理体制尚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一是明确小型农田水利体制改革目标。总的目标是既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能满足小型农田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由于小型农田水利系统的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主要是属于国家所有,这个系统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目的是提高农田抗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保证农业的增产和丰收。因此,建立的体制仍应受国家和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二是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改革小型水利管理体制以前,必须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凡是过去按“民办公助”原则由公社或集体兴建的小型工程,其所有权仍应属于集体。而现在实际上已归属于基层乡、镇或村所有。另一种情况是有地方政府出资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其所有权很明确,属于地方政府的专业管理部门,如县、区水利局等,这类工程也是体制改革的对象。关键是如何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把经营权全转让给农民用水者自主管理。第三种情况是本来由农民自建、自管、自用的小型工程。这类工程的规模一般很小,如一口井、一个池塘、一个小型水库或一只流动的排灌机船等。这类工程的所有权是很明确的,应有产权证,并在法律上受保护。但在水资源,特别是地下水资源比较缺乏的地区,政府部门对这类工程也要实行宏观管理,新建机井或提水泵站必须经管理部门批准。制定农民参与管理的立法或政策n用水户参与管理和成立用水户协会,涉及到灌区部分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转让问题,这要求有法律上的保障和政策上的依据。国外,在这方面有不少经验,参与管理要有法律保护。但我国已试点建立的大多数用水者协会都尚未取得法人地位或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对已转让的水利设施也没有明确所有权。从长远来看,会影响农民投资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对水利设施的不断改善和更好的维护。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对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体制和用水者协会也没有提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用水户协会已经成立,估计今后在运行工作上会十分困难,特别是对缺乏认识者似乎找到了借口。但为了使已建立的用水户参与管理制度和用水者协会健康地发展,并进一步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的经验,建议在地方法规或有关部门改革中明确用水户协会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明晰转让部分水利设施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或明确延长使用权的年限,以激发用水户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灌区管理改革应分两步走为宜世界银行专家查理·n瑞丁格指出,中国的灌区改革应该分两个方面,一是基层农民的用水改革,二是整个灌区管理机构改革。否则灌溉系统就管理不好,提供的服务也不会很好。这个意见值得重视。我国灌区的管理改革,应该分两步走为宜:第一步让用水户真正成为自己所管工程及用水的主人;第二步再考虑整个灌区管理机构改革,是否成立或如何成立供水公司的问题。灌溉水是商品水,水价应该在水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即除水成本以外,还应包括年管理运行费、水利设施的折旧费和利润。灌溉工程含公益性质,为农业提供用水是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在制定水费标准时应考虑一定的优惠,特别是我国农民尚处于低收入水平。目前有些灌区管理机构已改成三极管理,即灌区管理局——供水公司——用水户协会。称之为供水公司就必然是一个盈利单位,要向农民取利润,要向国家纳税金。否则就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公司。我们认为,有的灌区主要是农业用水,还是保留原来的管理站或管理所为妥,集中主要精力提高用水服务。对一些有较多工业和城镇供水任务的灌区或水库管理部门,则可考虑单独成立供水公司,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管理。郭卓然:如何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投入机制和组织方式的变化当前,广大农村积极推行税费改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继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重大变革。实践证明它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促进了农民增收,是一项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惠民政策。当然,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取消“两工”,实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也必将使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和组织方式发生很大变化。一是投工投劳数量和投资渠道的不稳定会直接影响到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二是对于公益性、区域性农田水利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更需要加强各方协调指导工作,否则容易导致“n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发动群众难、项目落实难的局面。三是政府组织方式将由行政推动转变为政策引导、效益驱动和民主协商,对农建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群众投工投劳减少的情况下,农田水利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还未完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