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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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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辛店镇赵沟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叶县辛店镇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6年4月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0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9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3n第一章招标公告叶县辛店镇赵沟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邀请招标函邀请招标编号:YZC2016-GB-68:一.招标条件叶县辛店镇赵沟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对叶县辛店镇赵沟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叶县辛店镇赵沟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施工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叶县辛店镇赵沟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2.2工程建设地点为叶县辛店镇赵沟村。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具有水井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井施工岗位证书。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工作时间),在叶县叶鲁路平安佳苑楼下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另加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投标邀请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n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27日15时30分,地点为:平顶山升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6年4月29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3759092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1.1.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叶县辛店镇赵沟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1.5建设地点叶县辛店镇赵沟村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到位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1.3.2计划工期4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具有水井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井施工岗位证书。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对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等内容中的问题书面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实质性问题给予答复。(如有)。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招标澄清、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n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对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等内容中的问题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15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的修改等。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顶山银行火车站支行账号:6000014031030123、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转账、汇兑、网银。4、规定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5、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及多标段综合缴纳均属无效缴纳;6、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回。6.5、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公司与投标人办理退款手续;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注:开标前持有效缴费凭证到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3年05月01日起至今的类似业绩3.6.1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及附件和附表的格式要求等。3.6.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3.6.3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胶装装订成册。n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平顶山升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平顶山升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现场公开检查。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与公告发布媒体相同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发包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20万元,投标人报价高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不予评审。10.2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n(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均不退。(3)投标人中标后须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缴纳本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n(5)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工程报价表n(3)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资格审查资料(10)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n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n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共同密封于一个封套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n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在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中具有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2/3。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n(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n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若中标人与招标人在30天内达不成协议不能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投标人同时中两个标段时,则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标段;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7.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n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n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备案: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报送相关部门备案。10.2、工程款支付办法:参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文件规定支付工程款,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10.3、其他要求:10.3.1、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10.3.2、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10.3.3、中标(或签订合同)并接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及时进场,否则可直接解除合同。10.3.4、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10.3.5、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及招标范围外零星附属工程,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承诺的工程造价确定办法及优惠比例进行结算。10.3.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10.3.7、承包人的现场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发包人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果承包人的进度不能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则承包人必须按照分发包人的要求增加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3.8、根据平建【2009】149号文外地企业在中标后应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招标人有权更换施工企业,并由中标人负担因更换施工企业而发生的费用。10.3.9、本文件未列明之处,按招标要求、投标承诺、以及施工承包合同中专用条款约定为准或双方另行协商。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税务登记证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行贿记录查询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注:资格评审标准中涉及证件资料均审查复印件、核查原件,无原件或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均视为未通过资格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38分投标报价:62分其他评分因素:/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本评分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不再去掉最高和最低值,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的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n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8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7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7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6分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0~6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6分人员配置情况0~6分既简明扼要,又抓住主要特征,能切实指导现场施工。各评委可结合本工程实际,每项根据其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要有针对性、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规范),每项可在给定分值间合理给分。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2分)投标工报价(50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时得基本分40分;正偏离评标基准值时每偏离1%在40分基础上扣2分,负偏离评标基准值时每偏离1%在40分基础上加2分,本项分值加满为止;不足±1%时按比例进行计分。企业业绩(12分)企业近三年每提供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4分,最多得12分。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查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所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不一致或有明显改动痕迹者不予计分。评审时核查复印件,原件备查。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n(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注: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值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3.2.4n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招标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具体条款由发包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无3.工程造价的编制依据3.1工程造价的编制依据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市场价及相关造价文件,参考《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6版)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3.1.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补充说明及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招标答疑及所选定的有关图集、文件;3.1.2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3.1.3定额选用及费用计取:3.1.3.1定额选用:《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6版)及配套的综合解释和平顶山市工程造价管理文件,并按下列规定计取:3.1.3.2工程中允许按实调整的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给出价格计入。未计价材的价格参照《平顶山工程造价》2016年第1期,并结合当发市场价计入。因品牌、产地引起不一致的材料单价参照《平顶山工程造价》2016年第1n期中档计入,不足部分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采购网络和考察情况自主报价。3.1.3.3其他(1)地方关系由承包人协调并承担费用。4.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工程量备注1叶县辛店镇赵沟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辛店镇赵沟村新打机井8眼、井深60m、井径0.4m(含井台、井盖)井管采用400mm钢筋砼加强焊接井管,滤料选用砾石,花管(透水管)外滤网按标准包装;2、出水量连续抽水不低于2吨以上/小时,否则视为不合格,成井验收时,由施工方负责安排设备抽试检验;3、井每米单价含井台、井盖及锁、标志牌税金等一切费用。柴油发电机8套功率7.5KW水泵8个出水口径2.5寸下水管50米×8套口径2.5寸n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 二、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三、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准用证制度等的有关文件、规定。中标人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以及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范、标准、规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n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第标段招标投标文件采购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n目录一、投标函二、工程报价表三、承诺书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授权委托书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n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第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n二、工程报价表单位:元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投报工期个日历天投报质量合格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n三、承诺书n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n五、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第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n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n七、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n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n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n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n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n(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n(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n十、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