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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火山铺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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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火山铺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叶县仙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6年5月n目录第一篇、招标公告1第二篇、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三篇、投标须知5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招标文件10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2第四章、开标、评标及定标14第四章、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20第五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21第四篇、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35第五篇、工程量清单38第六篇附件39n第一篇、招标公告叶县仙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火山铺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邀请函: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火山铺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火山铺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采购编号:YZC2016-GB-71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质量要求:合格5、工期:60日历天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5、投标单位提供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工作时间)。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升益商务服务公司(平顶山市叶县平安佳苑楼下)3、报名需携带资料: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册);n四、投标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发售方式:现场出售,纸质(不提供电子文档),邮购需另加50元。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9时00分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祥和美景商务中心五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叶县仙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15938930868第二篇、投标须知前附表n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火山铺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火山铺村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5、投标单位提供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工程报价方式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30万元,投标人报价高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不予评审。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承包方式总承包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7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8质量等级合格9提交质疑文件时间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历天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递交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9:00时整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递交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天n1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3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顶山银行火车站支行账号:6000014031030123、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转账、汇兑、网银。4、规定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5、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及多标段综合缴纳均属无效缴纳;6、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回。7、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公司与投标人办理退款手续;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注:开标前三日内持有效缴费凭证到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5投标有效期60日(日历天)1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2名19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20合同未尽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第三篇、投标须知n第一章、总则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火山铺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1.2、建设地址: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火山铺村2、招标方式及范围2.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工期与质量3.1工期:60个日历天3.2质量标准:合格。4、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5、投标单位提供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1投标报价及预算编制依据5.1.1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所选定的有关图集;5.1.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5.2、定额选用和费用计取:1、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豫水建【2006】52号文关于发布《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n2、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6年第一册);3、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册)(2006年第四册);4、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下册)(2006年第五册);5、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06年第七册);6、根据豫建设标〔2008〕11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处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投标人应承诺材料价格按±5%(包括±5%)的风险系数计取,即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发生的价格涨跌幅度在反映投标时材料价格《平顶山工程造价》2016年第1期相应材料价格的±5%(包括±5%)范围内时,价格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施工期间上述主要材料格涨跌幅度超过在反映投标时材料价格《平顶山工程造价》2016年第1期相应材料价格的±5%以外部分,价格风险全部由招标人承担。施工期间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价格以当期的《平顶山工程造价》公布价格或招标人认可的市场价格为准;7、人工费执行豫水建【2006】52文规定。8、税金执行平建[2011]16号文。9、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5.3工期:60个日历天。■5.4工程质量:合格。■5.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根据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标书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作出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为无效标;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所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5.6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5.6.1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应执行财建[2004]369号文,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前七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10%为工程预付款。并从进度款中扣回。n5.6.2进度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每月25日承包方向发包方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5.6.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决算审计后付至决算价的95%;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时无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图纸一式三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5.7、承包价调整办法⑴本工程中标后若发生政策性变化按实调整承包价;⑵工程允许按实调差的材料及未计价材料,竣工结算时按签证认可的调整。⑶施工过程中按设计单位出具的经招标人、监理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增减工程量,按中标人承诺的定额、费用计取办法及优惠让利比例调整承包价,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主材增减,按中标承包价计入的材料单价调整材差。■5.8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其他内容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5.9承诺按期完工,并负责施工期间地方及工农关系的协调,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不响应此条款按废标处理)。若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按期完成工程,承包人延迟时间在10天以内的,每天违约金为壹仟元人民币;第10天以后,每天违约金为贰仟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合同承包价的3%。■5.10拟派项目经理需承诺中标后不在担任其它工程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员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不经招标人同意擅离工作岗位,则每人处以500元/日。■5.11、根据平建【2009】149号文规定,外地企业中标后应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工程备案。■5.12、工程结算5.12.1、工程结算原则:各单项工程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等相关定额及本工程各单项工程编制预算相关配套文件,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结算。本项目采用单项合同价包干形式,其中招标人根据使用要求及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以及签证引所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化,按照增减数额据实调整合同价。n5.12.2、执行定额: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等相关定额及本工程开标以前的相关配套文件;■5.13、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5.14、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5.15、若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某些条款有异议或不能完全响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以“偏离表”的方式加以详细说明。除说明原因外,尚应说明具体的偏离量。凡没有详细说明偏离量的,即视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条件。上述标记有“■”的内容投标人应逐条承诺。5.16、重要提示:5.16.1本招标项目欢迎所有符合招标公告所列投标人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但如经对照不能全部符合投标人条件的,敬请切勿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强行参投,否则不但会造成投标费用等经济上的不必要损失以及导致项目负责人被锁定,而且存在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和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极大风险。5.1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全部内容,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投标活动。投标人一旦提交投标文件,从法律上即视为对招标文件等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全部文件所列条款、要约的认可。若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某些条款有异议或不能完全响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以“偏离表”的方式加以详细说明。除说明原因外,尚应说明具体的偏离量。凡没有详细说明偏离量的,即视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条件。5.16.3投标单位不得在得知未中标后,就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或答疑文件(如果有)等内容提出质疑,投标单位在接到任何文件时都应及时提出质疑或对文件内容对自身投标造成不公平的内容提出异议,以便招标人能够及时更正或补充。否则将自行承担就此行为被招标人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再参与招标人的任何工程的招标活动。6、投标费用n6.1、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及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6.2、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有关规定将不予退还;6.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6.2.2、中标人未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署施工承包合同的;6.2.3、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中标的。6.3、中标人按规定缴纳本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7、踏勘现场7.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单位自行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涉及的现场资料。7.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单位可以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本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8、投标有效期8.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有效。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仍然适用。第二章、招标文件1、n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第一篇、招标公告第二篇、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第三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四篇、投标须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第四章、开标、评标及定标第五章、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五篇、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评标标准及内容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同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是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该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澄清4.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印章)提出澄清要求,按照《招标工作时间安排表》中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至代理机构。4.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至时间15日前予以书面形式的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24小时内书面形式给予确认。4.3、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的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n5、招标文件的修正和补充5.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正。补充文件和招标答疑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5.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应在24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文件,否则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5.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6、投标答疑会后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7、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相吻合。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须经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3.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3.1.1、投标文件和与其相关的文件均使用汉语。n3.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施工组织设计3.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3.1、投标人必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并相应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3.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按规定加盖投标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印鉴或签字;3.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必要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3.4、投标文件中凡需要加盖印章的部位,均按要求加章。3.4、投标文件格式3.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根据需要按同样格式扩展)。3.4.2、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3.4.2.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包内。包装密封处必须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3.4.2.2、密封包装上应注明:2016年9月13日9:00时整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3.5、投标截止日期n3.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工作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会场;3.5.2、招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将拒绝接受迟到的投标文件。第四章、开标、评标及定标4.1、开标4.1.1、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工作时间安排表》;n4.1.2、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为准)或指定代理人(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为准)按时参加开标会议。4.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在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密封包时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2、开标程序4.2.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主持人宣布监督人、唱标人、记录人;4.2.2、宣布会场纪律;4.2.3、由招标人查验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4.2.4、由投标人代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经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唱标;4.2.5、唱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监督部门对唱标内容进行监督,记录人在开标记录表上对各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给予记录,投标人对记录内容复核无误后,签字予以确认;4.2.6、记录人、监督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4.2.7、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退场,进入评标阶段;4.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收到的有效的投标文件密封包,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4.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4.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5.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的;4.6、评标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4.6.1、评标监督:由有关监督部门及单位组成监督组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4.6.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中随机抽取产生5名。评委依据本标文件独立完成评标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的正常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人员中推选评委主任1人,主持评标工作。4.6.3、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4.6.4、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计分法评标。n4.7、评标程序:本次招标评标过程分为三个阶段:4.7.1、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在对各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对以下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一旦发现其所提供资料不实,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见第六篇附件一;3、项目经理证以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证;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上述证件、证明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投标无效。4.7.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a、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b、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c、投标文件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d、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认为对招标不利的;e、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f、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条件的。n4.7.3、详评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部分进行分析,发现有投报的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且对以后工程结算有重大影响的,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和根据,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可作为无效标处理。4.7.4、详评前,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有重要类同,或有串标迹象者,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标处理。4.8、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如投标文件中数字大写和小写不—致的,以大写为准。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这种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结果。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无效标不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主动进行的一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偏差。4.9、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标、综合标和商务标作进一步评审与比较。4.10、评标保密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凡参加评标的所有人员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如果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的评标过程或定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11、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后,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投标人得分以所有评委评出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计分取至小数点后二位。4.12、定标n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推荐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的,或者考察全部不合格时,应重新招标。4.13、评标标准及内容评标委员会对其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进行综合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部分(满分100分)1.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A:投标报价:45分B:施工组织设计:40分C:综合标:15分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有效投标报价:①低于招标控制价;②通过评委组的资格审查未按废标处理;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时,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五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5分)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4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从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从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5%(不含5%),按每再低1%扣2分的比例在满分(45分)的基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如缺项则对应小项为0分)工程施工方案0-5分施工组织保证措施0-5分劳动力计划及机械使用计划0-5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5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0-5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5分n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计划0-5分2.3综合标15分企业类似工程经历(6分)企业在2013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工程得2分,最多得6分。工期(3分)投标人工期每提前1天得1分,最多得3分。无承诺即按废标处理。质量(3分)投标人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无承诺即按废标处理。服务承诺工程保修期内、外承诺(0-3分)注: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2、评委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审并打分。3、以上所述证书、证件等资料在评标时以原件为准。4、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5、投标人最终得分:各评委综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4.14其他:1、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各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本办法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当出现并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中按照投标文件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前二名的作为中标候选人。4、当开标时送达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份或评标结果全为无效标时,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均不具有竞争性或具有明显的围标、串标迹象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但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n6、招标人将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进行核实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经招标人考察证实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还应赔偿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相关损失,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7、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监督部门就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和细节均不予以解释、澄清和透露,否则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8、本办法中如有与其他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9、本评定标办法由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四章、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5.1、中标通知5.1.1、确定出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n5.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或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做最后商定和签署合同。5.3、履约保证金4.1、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不和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视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可以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五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n(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函致:       (招标人)1、根据已收到的        n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公司愿以  (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参加该工程施工竞标,并按上述文件中的条件承包该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3、我公司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期限内,本投标书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可以按此投标书中标。  4、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在   日历天内竣工并按时移交整个工程,质量标准为   。  5、除非和贵方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n投标人投标报价大写:元小写:元工程质量施工工期个日历天项目经理姓名级别编号其它优惠说明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n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n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项目全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姓名:性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日期:年月日投标保证金(付投标保证金收据)n承诺书(对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逐条响应以及其他)承诺内容:致:(招标人全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投标项目全称)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可扩充填写)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n资格审查资料n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n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n(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填写此表。n承诺书(招标人):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n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n第四篇、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本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主要合同条款的条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目列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一、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招标人名称)的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平等投标、公正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甲方选定乙方为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补充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1.工程名称与工程地址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址:2.工程内容: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工料总承包。4.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应是乙方的基本队伍,不得安排挂靠的施工队伍,乙方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自行调换(或作假)视作违约;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相应人员、机械配备到岗部分的履约保证金,并划出部分工程量改由其他企业承包。5、工程承包造价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此承包总价包括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下述特别指明的内容可调整工程承包总价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工程承包价。(1)工程设计变更:凭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的设计变更联系单;(2)甲方提出的书面变更指令;(3)因上述两种情况变更工程内容时,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4)若施工时更换土建工程材料,则根据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报价,仅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5)若施工时更换材料,则仅调整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到场价。运输费、综合费用按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计取。6.工期n本工程开工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的第日起算,中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7.工程款支付7.1本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合同价%备料款;7.2工程款按进度,经监理单位、甲方签证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进度款分次支付,支付时间为:。7.3工程竣工后付至结算价的%,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及财政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其他项目保修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部结清。8.工程验收8.1工程验收由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完工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8.2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本招标文件规定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8.3工程完工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2份,完工资齐备符合要求,完工日期以通过验收日期为准。8.4保修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算。9.违约处罚9.1工期:因投标人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处罚违约金合同价的%;如超过天,罚没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9.2承包人所在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具未能按投标承诺到位,每人次缺岗一天,处罚违约金元,累计缺岗天或主要机具不到位,将罚没承包人全部人员到位及机具到位履约保证金。9.3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则乙方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超过违约金的经济损失。9.4因甲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邀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支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超过违约金的损失费用,但属执行国家行政指令造成的合同终止,不支付违约金。10.争议的解决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后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其中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0.3对仲裁结果不满的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10.4争议解决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11.附则11.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11.2本合同自乙方邀纳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n11.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认为需要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11.4本工程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询标及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或补充协议;工程和技术文件(包括施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其他技术资料、工程结算资料)。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合同签订之前产生的附件与合同正本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本为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n第五篇、工程量清单n第六篇附件附件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豫建〔2016〕3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破除地区壁垒,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筑企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在我省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服务企业、规范管理”的原则,简化前置管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营造有利于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企业开展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宽松环境,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二、取消省内建筑企业跨区域登记、备案等制度,企业凭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复印件以及工程项目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即可在全省范围内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查阅相关信息,不得另外附加条件,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原件,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n 三、实行外省进豫建筑企业统一登记制度。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内容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在豫承揽业务负责人任命书等扫描件,以及在豫承揽业务负责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建筑企业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严禁出现或变相实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列出的九种行为:(一)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二)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或保证金等;(三)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四)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五)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六)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七)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条件;(八)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入省(市)手续;(九)其他妨碍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 五、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中标后(包括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的承包企业)应通过“一体化平台”进行合同备案,并报送项目班子主要人员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一体化平台”公布的中标信息,加强履约管理。在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时,重点核查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履职、建筑企业在多个项目更换项目负责人等行为,依法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在我省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接受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建筑企业,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其不良行为做出处理并及时上报省厅,我厅将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和我省“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n 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之前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制定的文件、制度与建市〔2015〕140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不符的,或者涉嫌有设立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文件规定,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于2016年4月20日前进行全面清理。省厅将对各地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设立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企业反映强烈、举报投诉较多、拒不整改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和曝光。 八、省厅建立建筑企业跨区域承揽业务活动监管协调联动机制,请各地明确本地负责建筑业企业跨区域承揽业务活动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并将部门名称和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上报厅建筑管理处。省厅举报投诉受理邮箱:hnjzscgl@163.com,电话:0371—68080835。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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