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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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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TADP2017-0181-02招标单位:东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七年三月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合同文件1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1附件一技术文件46附件二评标细则49n第一章招标公告n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已经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泰安市财政局以“泰水农字﹝20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东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SDTADP2017-0181-02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打机井工程、改造机井工程、井池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清淤排水沟工程、水源工程等。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含保修期)。2.3建设地点:位于戴庙镇、商老庄乡、接山镇。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2.5招标控制价:42万元。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n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6日(每日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338-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6.联系方式招标人:东平县水利局联系人:卢站长电话:0538-2828061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梅娟联系电话:0538-6269002电子邮箱:dylhzb@163.comn第二章投标须知n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1.1招标项目名称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监理22.1.1.2合同名称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监理合同32.1.1.3招标人东平县水利局42.1.1.4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2.1.1.5工程建设地点戴庙镇、商老庄乡、接山镇62.1.1.6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2740万元72.1.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2.1.1.8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含保修期)92.1.1.9计划工期说明计划总工期:80日历天保修期1年102.1.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2.1.3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n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2.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3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142.3.1现场查勘说明不组织152.4.3.2投标报价范围本合同监理费报价设定最高限价42万元,超过该限价的报价无效。162.4.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72.4.6.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纸质版一正四副。当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182.5.2.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地点:东平七天阳光酒店(西华联店)会议室地址:东平县西华联购物广场西邻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192.7.1开标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东平七天阳光酒店(西华联店)会议室202.10履约保证金无212.11合同签订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开户名称: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泰安分行开户账号:1604015419245001602缴款截止日期:2017年3月27日16:30时(到账时间)n联系人:高主任联系电话:0538-626900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电汇、银行汇票等)提交,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评标委员会(1)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服务酬金的95%,余款待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信用记录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投标无效。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n2.1总则2.1.1概述2.1.1.l招标工程名称: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2.1.1.2合同名称: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监理合同。2.1.1.3招标人:见前附表。2.1.1.4招标代理机构:见前附表。2.1.1.5工程建设地点:见前附表。2.1.1.6招标工程总投资:见前附表。2.1.1.7资金来源:见前附表。2.1.1.8招标范围:见前附表。2.1.1.9计划工期说明:见前附表。保修期:见前附表。2.1.1.10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1.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2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合同的工作范围详见附件一《技术条款》。2.1.3投标人的资格2.1.3.l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1.3.2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1.3.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及经验的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2.1.3.4资格审查:水利部颁发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信用信息公开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开标会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对投标人上述证件进行审验,经审核不合格,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1.4投标规则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2.1.5投标费用n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2.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所有补充通知和其它有效函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合同文件;4)投标文件格式;5)附件;6)工程量清单;7)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所有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投标截止15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答疑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回函确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未及时在网上查阅确认的后果自负。2.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回函确认,未及时查阅确认的后果自负。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2.3.1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2.3.2不召开标前会议。n2.4投标文件的编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2.4.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商务文件、投标技术文件两部分。(1)投标商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书;2)投标报价书计算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4)资格文件;5)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技术文件包括:1)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建议2)质量控制3)投资控制4)进度控制5)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6)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7)监理检测、试验计划2.4.3投标报价:2.4.3.1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4.3.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招标代理费。2.4.3.3投标报价计算书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2.4.3.4除招标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工作、生活条件外,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另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可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2.4.3.5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投标报价计算书。2.4.4投标文件有效期2.4.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2.4.4.2n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6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无效,并予以退还;若接受招标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仍适用。2.4.5投标保证金2.4.5.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4.5.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按本须知第2.10.1条或第2.11.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书。2.4.6投标文件签署要求2.4.6.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纸质版一正四副。当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2.4.6.2投标文件在规定的位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5投标文件的提交2.5.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5.2投标截止时间2.5.2.1投标截止时间为前附表所列时间。2.5.2.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5.3迟到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2.5.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4.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5.4.2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4.5.2款的规定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n(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6)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7)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8)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7开标和评标2.7.1开标2.7.1.1在有关监督机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在前附表所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7.1.2开标会议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如果有)和其他需宣布的内容等。2.7.1.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随机抽取三家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5)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7.1.4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会议记录并负责归档。若开标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2.7.2评标2.7.2.1n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二,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2.7.2.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7.3算术性修正2.7.3.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或费率)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或费率)为准,但单价金额(或费率)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3)总价金额与合价金额累计不一致时,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2.7.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4投标文件的澄清2.7.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2.7.4.2投标人对需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姓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4.3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2.8中标2.8.1中标人的确定2.8.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2.8.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8.2中标通知2.8.2.1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8.2.2招标代理费的交纳时间和方式:定标后凭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并领取中标通知书。n2.9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人少于3个的;(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全部被否决的。2.10履约担保2.10.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详见前附表。履约担保期限为监理服务期。2.10.2采用履约保函的,应由中标人开户行或其他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出具。履约保函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1签订合同2.11.1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2.11.2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本须知第2.10.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2.11.3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n第三章合同文件n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委托人:东平县水利局监理人: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监理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东平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工程等别(级):4、总投资(人民币,下同):5、工期: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3、监理项目投资:4、监理阶段:(施工期,含保修期)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n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备案机构(盖单位公章):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n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委托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监理依据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n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n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入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n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本监理期间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监理服务酬金不做调整。n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因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道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因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n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n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四、监理机构: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及经验的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监理依据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及水利行业最新有关政策及规定等。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中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2、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中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中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3、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派出监理人员进场,且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4、监理人员违约或者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委托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的;5、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的其他情形。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n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3、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设计报告、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等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7天;紧急事项1天;变更文件7天。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为:无。第十五条件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检验、试验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含保修期)。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无相应资格人员不得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保证监理人员足额足时到位监理。项目总监等主要监理人员未经项目法人批准不得更换,项目法人同意更换人选的,需有书面变更手续,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新任项目总监应符合相关要求。一名总监一般只宜承担一个项目的总监工作,如若担任两个标段或项目的总监时,须经项目法人同意,并配备副总监。实行总监负责制。监理人员应根据规定的岗位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除监理规范允许的工作外,总监或监理工程师不得将自己的工作职责向下授权。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监理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签字确认,并加盖本人执业印章,严禁代签和事后补签。严禁监理员违规承担监理日志、质量评定审核等应由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作。项目总监须参加单位工程、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会议。监理人应采取措施,确保在工程施工监理和监造工作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若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监理人自行解决。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监理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是:按国家监理规范执行。n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服务酬金的95%,余款待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本合同为费率固定合同,超额的建安工作量乘费率计取支付监理报酬。二、支付方法为:双方另行商定。三、支付时间为:双方另行商定。四、超出工期不再增加监理费。第三十四条在国家批准的监理费范围内调整。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双方另行商定。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双方另行商定。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双方另行商定。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二、仲裁机构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委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无。第四十六条1、总监理工程师合同期间不能兼任其它项目的监理工作;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其它项目的监理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监理费用;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据实赔偿损失。n2、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岗天数不得少于工程总施工天数的10%。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员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1天/月。且必须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工作面至少1名监理员在场。建设单位将安排专人检查记录监理人员到岗考勤情况,每缺岗一人/次罚款1000元。该项罚款超过总监理费的10%,建设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单位负责。3、投标书中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一经发包人确认后将不得更换,必须按计划足额准时进场。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时,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否则,委托人将按总监理工程师10000元/天、主要监理人员5000元/天扣除监理费。4、若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严重违约或工作能力无法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并按上款规定扣除相应的监理费。5、监理人应采取措施,确保在工程施工监理和监造工作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承担施工监理和监理工作期间因涉及人身财产安全所造成的损失。n第三部分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双方协商确定,以下作为参考。(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制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n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切实履行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职责,认真做好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工程项目划分、技术交底、施工组织、工程验收等工作。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要按规范进行,并且检测项目和频次符合相关要求。对监理单位数据资料造假,或者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试验检测等存在明显造假,监理人员仍然审核签字盖章通过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有关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对所属项目现场监理机构工作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应有书面检查记录。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凋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规范监理工作资料。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如实记录监理日志和抽检数据,提交高质量的监理月报、各阶段监理工作报告等。监理工作报告应按监理规范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14)的要求编写,除规定内容外,还应包括:监理投标承诺监理人员和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名单(包括资格证书编号)、项目划分情况、平行检测抽检情况、历次验收质量评定情况、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情况等内容。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履行合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检查或不提供资料的监理单位,应建议省厅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监理单位或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监理工作严重不到位,而项目法人发现但未进行处理的,对项目法人进行通报批评,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n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n4.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n4.1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格式)致:(招标人全称):l、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下表所列报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投标总报价投标综合费率总监理工程师(元)(%)姓名职称专业电话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证金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3、若我方中标:(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4、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电话:传真:年_月_日n4.2投标报价计算书4.2.1报价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监理费用的计算依据、取值和计算数量,详细说明所有计算取值和计算价。投标总报价中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工程正常监理服务所需费用,包括监理人员费、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招标代理费等。4.2.2投标报价汇总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元序号项目合价金额1监理人员费2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3管理费4利润5其他费用6税金合计投标总报价(保留至百元,填入投标报价书)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n4.2.3报价组成计算4.2.3.1监理人员费计算表监理人员费计算表单位:元序号岗位设置人月数标准(元/人月)金额1总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监理员4辅助人员5…6合计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n4.2.3.2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计算表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计算表单位:元序号设施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购置费(或折旧费)运行费用金额(小计)一办公生活设施二通讯设施三交通工具四其他合计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n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n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招标人全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印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印复印件n4.4资格文件4.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通讯地址电 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人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人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万元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单位总人数(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高级职称人员(人)监理工程师 (人)中级职称人员(人)其 他 (人)初级职称人员(人)最近三年监理合同总价(万元)1、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信用信息公开证明的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应清晰明了,包括有效年检(有效期)页,依次编号附录在投标文件中。2、开标前资格审查登记时,投标单位将以上证件原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收存,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及声明函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n附: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招标人):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承诺书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若不附此承诺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2、后附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n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3、以上证明截图须另外准备一份打印在A4纸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前资格审查登记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收存,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合格者,作废标处理。n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声明函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若不附此声明函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n4.4.2资源配置4.4.2.1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岗位资格证书编号拟任职务拟进场时间n4.4.2.2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监理专业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岗位资格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简历:说明:1、“主要监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2、本表应附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岗位)证书复印件。3、开标前资格审查登记时,投标单位将以上证件原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收存,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n4.4.2.3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本表填列拟投入的主要自备仪器和设备)编号类型规格型号数量性能状况到工地时间检测设备办公设备4.5投标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参照评标细则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4.6技术文件(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建议;二、质量控制;三、投资控制;四、进度控制;五、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六、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七、监理检测、试验计划。n附件一技术文件n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东平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打机井工程、改造机井工程、井池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清淤排水沟工程、水源工程等。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含保修期)。3、技术标准和要求:3.1凡超出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规定的计量范围以外的长度、面积或体积,均不予计量或计算。3.2承包人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的技术要求。4、特别说明:4.1.1监理单位必须自备交通工具。严禁要求施工单位车接车送。每发现一起罚总监理费用的0.5%。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本工程项目分散,所需配备车辆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4.1.2工程原材、成品、半成品及按相关规范要求的所有试验、检测内容,监理平行检测批次、频率不得低于相关规范要求。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由此所产生的试验费用。4.1.3考勤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岗天数不得少于工程总施工天数的10%。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员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1天/月。且必须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工作面至少1名监理员在场。建设单位将安排专人检查记录监理人员到岗考勤情况,每缺岗一人/次罚款1000元。该项罚款超过总监理费的10%,建设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单位负责。4.1.4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一个月)向业主提供监理月报表及监理日志复印件,与监理有关的相关资料(包括抽检资料、试验资料、节点报告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包括来往资料等)必须及时提供(下一工作面开始前必须完成上一工作面全部资料报送,若提供不及时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4.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抽检,所需的设备工具,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材料进场抽检,抽检频率不低于自检的2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抽检不低于自检20%。4.1.6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n4.1.7监理方与施工方串通,为施工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施工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1.8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督促施工人员佩戴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现场秩序。督促施工方保护路旁附属设施文明施工。4.1.9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其是否具有开工条件。4.1.10重点巡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员是否到位。监理人员需认真对待内业资料制作,不得抄袭复制资料模板,应据实制作资料,监理工程师及人员签字必须为亲笔书写。4.1.11监理单位应认真召开工地会议及专题例会,对施工方的不足提出相应意见。n附件二评标细则n1评标依据、原则及纪律1.1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本工程招标文件。1.2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评标纪律自开标至签订合同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和决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招标代表人、评标人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2评审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3)初步评审;(4)监理大纲技术标评审和详细评审;(5)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评标委员会解散。2.1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1.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无实质性偏离;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合同条件编制,字迹和各种证件清晰可辨;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单位公章加盖齐全;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证件;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投标保证金;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人选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人已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n2.1.2经初步评审,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而使之符合要求。2.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详细评审2.2.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超出10个,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分,选择报价得分排名前10名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赋分,报价得分前10名投标企业中有被否决投标的,依次递补直至10名。公式: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8分;每提高或降低1个百分点,在8分基础上减1分。不足1%的内插(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批复监理费)×40%+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60%。2.2.2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将从技术、商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3评标办法3.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按照上述评标程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2评标委员会在集体评审的基础上,分别对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保留二位小数)。3.3评分采用记名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分工评审并赋分。所有评委的评分汇总后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对分工负责部分各负其责,对扣分情况说明具体原因。3.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的高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采用投票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选择中标候选人。n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4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说明1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37 1.1财务状况3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财务报表,并且所有反应财务状况的资料数据可靠、无相互矛盾,财务状况良好得3分;财务状况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财务报表,数据有矛盾,财务状况较差的得0分。1.2同类工程业绩6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每1项得2分,最高得6分;无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得0分。(以信用档案为准)1.3市场信用9经山东省水利厅认定,评价期内信用等级AAA级的得9分;AA级得6分;A级得3分;其它得0分。(以信用档案为准)1.4不良行为记录9投标人无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得9分。投标人有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每1项减3分,最多减9分。(以信用档案为准)1.5获奖情况6近三年监理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3分;获得省部级奖项的得2分;获得厅局级奖项的得1分;其他得0分。近三年监理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文明工地奖项的得3分;获得省部级奖项的得2分;获得厅局级奖项的得1分;其他得0分。每项均按投标人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以信用档案为准)1.6认证情况2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以信用档案为准)n1.7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和完整性2投标文件外观良好,外形尺寸、页码编排、装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组成齐全,顺序按招标文件编制,得1分,否则得0分;投标文件内容按照要求填写,表述清晰,无算术错误,得1分,否则得0分。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13 2.1总监资历3各投标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职称、资历等横向比较,很好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其他得0分。2.2总监业绩6近三年担任过同类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每1项得3分,最高得6分。(以信用档案为准)2.3总监驻现场时间4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否则得0分;有违约处罚承诺的(每少1天,愿按监理中标价0.5‰进行处罚)得2分,否则得0分。3资源配置10 3.1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及可调用的后备资源3有监理人员配备表、监理人员数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1分,否则得0分;监理人员搭配合理、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得1分,否则得0分。具有随时可调用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检测、办公设备的得1分,否则得0分。3.2主要监理人员驻现场时间4有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得1分,否则得0分。监理工程师根据进场计划,月驻现场工作时间明确并满足监理需要的,得1分,否则得0分;有违约处罚承诺的(每少1天,愿按监理中标价0.3‰进行处罚)得2分,否则得0分。3.3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3检测及办公设备配备齐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3分,检测及办公设备配备较齐全、基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1-2分,否则得0分。n4监理大纲30 4.1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建议12对影响工程工期、质量、投资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清楚的得5-6分,较清楚的得2-3分,否则得0分;结合项目特点,对上述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合理得当的得5-6分,较得当的得2-3分,否则得0分。4.2质量控制6质量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合理的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得0分;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具体、部位明确的得1分,否则得0分;工程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可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方法可行的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得0分;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正确的得1分,否则得0分。4.3投资控制2投资控制目标明确的得1分,否则得0分;投资控制的方法、措施、工作流程正确合理的得1分,否则得0分。4.4进度控制2进度控制目标明确,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否则得0分;进度控制的方法、措施、工作流程正确合理的得1分,否则得0分。4.5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2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方法正确的得1分,否则得0分;合同管理措施具体、完善,协调建设各方关系措施可行的得1分,否则得0分。4.6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具体完善的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得0分;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具体完善的得1分,否则得0分。4.7监理检测、试验计划3n计划合理可行、频数符合要求的,得3分;计划基本合理、频数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计划不合理或频数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5投标报价10 5.1报价项目组成的完整性和合理性2根据监理服务范围、时限、人员进场计划等,报价项目组成完整的,得1分;费用构成合理的,得1分;否则得0分。5.2报价水平8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8分;每提高或降低1个百分点,在8分基础上减1分。不足1%的内插(保留两位小数)。该项最低得分2分。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批复监理费)×40%+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60%合计100 说明:1、同类工程业绩指2014年1月1日至今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上的农村水利项目。2、信用等级采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及水利部公布的动态更新的最新评级。未参加水利部本次信用评价,但已参加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信用评价的市场主体,可继续使用其信用等级至有效期结束,之后不再予以认可。其他尚未进行水利部信用评价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其信用等级一般视为BBB级,但未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其信用等级视为CCC级。n资格审查验证表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有效期至:资质证书类别资质类别:等级:编号:有效期至:授权委托书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项目总监姓名:专业:级别:编号: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岗位:姓名:编号:有效期至:岗位:姓名:编号:有效期至:岗位:姓名:编号:有效期至:岗位:姓名:编号:有效期至:岗位:姓名:编号:有效期至: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信用信息公开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其他资格审查内容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注:1、投标人需将本表内容填写完整,开标时单独递交,无需制作在投标文件中;2、本表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同资格证件原件一同交与代理公司(本表可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