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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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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
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模板
(试卷号:1021)
一、论述题 1.试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答: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1)强制性。(2 分)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
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
取养老金。(2 分)
(2)补偿性。(2 分)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
有一部分是自己所缴纳的保险费的返回,还有一部分是对劳动者
劳动贡献的回报,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2 分)
(3)广泛性。(2 分)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休、退职的劳
动者。养老保险所保障的对象是所有的劳动者,并不进行某种选
择和区分。(1 分)
(4)社会性。(2 分)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
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
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1 分)
2.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3 分)劳动法
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
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
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
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
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
而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
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 分)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
特征。(3 分)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
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
同的意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
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
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
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2 分)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2 分)劳动法
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
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
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
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程。因此
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2 分)
3.试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答: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四项:
(1)合法原则。(2 分)处理劳动争议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处理,不仅处理程序要合法,争议处理机构的组成、处理的期限、
法律法规的适用等都要合法。(2 分)
(2)公正原则。(2 分)这一原则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的各个
阶段,不论适用实体法还是适用程序法,对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一
视同仁。(2 分)
(3)及时原则。(2 分)及时原则意味着,任何主体在处理劳动争
议时,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尽可能快速、高效地
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1 分)
(4)着重调解原则。(2 分)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应着重采取调解
方式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1 分)
4.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答:28.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如下:劳动合同
成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思表示一致,并
就劳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2 分)劳动合同生效
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2 分)劳动合同成立
和劳动合同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
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2
分)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
致后,签订协议,劳动合同即告成立,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
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4 分)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
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只有依法成立的劳
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产生当事
人期望的法律后果。(4 分)
5.试述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社区服务的特点。
答: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较,社区服务具有以下三
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社区服务不只是一些社会自发性和志愿性的服务活动,而
是有指导,有组织,有系统的服务体系。(3 分)
第二,社区服务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产业,它与经营性的社会服
务业是有区别的。(3 分)
第三,社区服务不是仅由少数人参与的为其他人提供服务的社会
活动,它是以社区全体居民的参与为基础,以自助与互助相结合
的社会公益活动。:(4 分)
从目前看,社区服务广泛覆盖了妇女 j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
青壮年人和优抚对象、驻社区单位等各类群体,服务项目广泛涉
及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保障等内容。
(4 分)
6.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3 分)劳动法
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
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
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
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
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
而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
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 分)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
特征。(3 分)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
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
同的意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
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
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
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2 分)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2 分)劳动法
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
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
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
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程。因此
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的。(2 分) 二、案例
分析题 1.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
但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从此失去劳动能力。其
配偶也因过度伤心而身体及精神受损,也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赵
某尚有一子现年八岁,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很快便花光
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入窘境。
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
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供养内容? 答:(1)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
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
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
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6 分)因此,赵某全家若符合上述条件,
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3 分)
(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①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
活用燃料;
②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③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④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⑤办理丧葬事宜。(5 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 16 周岁的,
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3 分)农村五保供
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
度相衔接。(3 分)
2.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
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
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
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
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
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
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
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
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
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好离职手续
a 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
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
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
不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
偿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
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1)
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4 分)《劳动合同法》
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 26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
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 分)《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 分)赵某没有发生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2 分)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行为有:
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调岗或培
训。(2 分)
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动者本人”的程序。(2 分)
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的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 分)
3.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 2009 年 1 月与企业签
订了为期 5 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10 年 9 月与企业签订了为
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 6 个月。2010 年 12 月,
何某在工作中出现失误,2011 年 2 月,企业以何某不能胜任工
作为由,解除了与何某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11 年 1 月因喝酒
在岗期间与同事打架,并将同事打伤。2011 年 3 月企业以刘某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何某与刘某不
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请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该企业解除何某与刘某的劳动合
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企业不应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
(3 分)
《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方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3 分)因此,企业应当先调整何某的工作岗位或对何
某进行培训。(3 分)在何某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
不能胜任工作时,企业才能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3 分)
(2)企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正确的。(3 分)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分)
刘某在试用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岗位上与同事打架,并
打伤了同事,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完全有
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
知刘某。(2 分)
4. 2012 年 5 月,15 岁的小章辍学到某市去打工。小章在一家建
筑公司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做一些杂活。因为小章年纪小,只
能算半个劳动力,所以公司与他约定,比别人的工资少 30%,
小章表示同意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筑工地的工作十分辛苦,并
且因为小章年纪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小章觉得难以忍受,于
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主管说小章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
小章于是给家里写信,让父母领自己回去。小章的父母来到工地
要领小章回家,公司主管不放人,称,与小章签订了劳动合同,
小章必须履行合同至合同期限届满。
请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下列
问题:
(1)小章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 (2)小章和建筑公
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答:(1)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一方的劳
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劳动权利
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4 分)我国《劳动法》第 15 条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
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 分)因此,我
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 16 周岁。(4 分)
在本案中,小章未满 16 周岁,因此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
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4 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在本案中,因为小章未满 16 周岁,某建筑
公司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
的。(4 分) 5. 2011 年 5 月 8 日,某地劳动监察机构接到群众举
报,声称某农机制造厂存在强令工人危险作业的情况,且不按照
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进入现场调查受阻后,5 月 20
日,监察机构向该厂下达了《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并要求该
厂 10 日内提交书面答复。直到 6 月 5 日监察机构仍未收到该厂
的任何答复。于是,6 月 10 日,1 名监察员身临现场,匆忙之
间忘带了证件,于是在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开始调查。经查确认
该厂有违法行为,于是当日即登记立案。经过调查,劳动行政部
门于 7 月 1 日制作了处罚决定书,7 月 15 日送达被处罚单位。
请分析:上述各行为中,有哪些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和《劳
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 答:上述行为中不符合我国《劳动
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有;
(1)农机制造厂 5 月 20 日收到《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应在 5
月 30 日之前向劳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答复,但直到 6 月 5 日仍
未有答复,该行为不合法。(5 分)
(2)-般性的监督检查需有 2 名以上的监察员进行,因此,6 月 10
日只有 1 名监察员身临现场的行为不合法。(5 分)
(3)进行劳动监察需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因此,该监察员未出
示身份证件的行为也不合法。(5 分)
(4)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7 日内,应当将劳动监
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本案中 7 月 1 日做出,7 月 15
日才送达的行为不合法。(5 分)
6.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
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
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
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
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
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
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
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
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
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好离职手续。
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又
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
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不
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偿
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
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1)
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4 分)根据《劳动合同
法》第 40 条第 2 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国培训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和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4 分)赵某不属于该项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
除劳动合同的理由。(2 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
46 条的规定:(4 分) 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
赵某进行调岗或培训。(2 分)
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动者本人”的程序。(2 分)
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