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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09 发布

从语言的经济学到经济学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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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言的经济学到经济学的语言——评鲁宾斯坦《经济学与语言》韦森内容提要:借对当代世界著名博弈论经济学家鲁宾斯坦的《经济学与语言》一书的评述,本文对博弈论和经济学的深层哲学基础进行了讨论。在哲学和其它多门社会科学已发生了“语言转向”的当代话语语境中,本文第一节提出了是否也将会在当代经济学中发生一个语言转向问题。第二节对鲁宾斯坦的语言的经济学分析做了评述,发现他是从当代主流经济学的最优化传统套路和演化博弈论的新近发展来模型词语语义“均衡”的,而这又与语言学家索绪尔的语言约定俗成观和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用法)决定词语意义的词义生成观在精神上是一致的。第三节讨论了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语言问题,发现国际经济学界大部分人目前还没有意识到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话语体系本身也有一个内在的语言问题。从对博弈论修辞的反思,鲁宾斯坦曾深刻指出,博弈论并不像人们所误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致用的学科,第五节对此做了评述。最后,本文讨论了语言反思对经济学制度分析进一步发展的深层意义。关键词:语言、语言转向、博弈、线序二元关系、生活形式、制度作者:韦森,1953年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上海,200433)在当代经济学的理论殿堂中,鲁宾斯坦(ArielRubinstein)是一位国际著名的博弈论经济学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位被人们一般认为活跃在当代博弈论理论领域中的“四君子”学界一般认为,当代博弈论领域中“四君子”,是JohnNash,JohnC.Harsanyi和ReinhardSelten这三位博弈论诺贝尔经济学纪念奖得主(1994)之外的RobertJ.Aumann,KenBinmore,DavidKreps和ArielRubinstein四大家。之一的鲁宾斯坦,在国际经济学界可谓是一颗耀眼的明星。尤其是其鲁宾斯坦在1982年和1985年的两篇文章中所提出的讨价还价模型,被国际经济学界公认为是对纳什(JohnNash)讨价还价理论的重大发展,以至于在国际上有“鲁宾斯坦讨价还价”这一经济学界的业内行话。鲁宾斯坦教授于1951年生于耶路撒冷,1972年获以色列希伯莱大学的数学-经济学-统计学学士,于1975年和1976年先后获该校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和数学硕士学位,并接着在1979年获该校的经济学博士学位。获博士学位后,鲁宾斯坦开始了其学术生涯````\n``,并于1981年升任为希伯莱大学经济系的高级讲师,1984年升为经济学副教授,1990年被聘任为该系经济学教授。1990年以来,鲁宾斯坦转聘为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经济系教授,并自1991年起被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聘为经济学教授级讲师(LecturerinRankofProfessor)。2002年,鲁宾斯坦被牛津大学Nuffield学院聘为荣誉研究员。除了上述教职和兼职外,1982年,鲁宾斯坦被选为国际计量经济学学会的资深会员,并于1984年被该学会选举为执行委员会的委员。最近,他又被国际计量经济学学会选举为下届学会主席。除此之外,鲁宾斯坦教授还是美国艺术和科学院的外国荣誉院士,并于1995年成为美国经济学会的外国荣誉会员。由于他在博弈论经济学领域中的巨大贡献,鲁宾斯坦教授曾任《计量经济学》、《经济理论杂志》(JET)、《经济研究评论》(RES)、《博弈与经济行为》等9家国际顶尖英文学术杂志的副编辑和编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鲁宾斯坦教授还曾在世界各国的许多著名大学做过访问教授,包括麻省理工学院、哈佛、芝加哥、普林斯顿、牛津、剑桥、伦敦经济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纽约大学等这些国际上著名的经济学学术重镇等。鲁宾斯坦教授的主要学术著作有:《讨价还价与市场》(1990,与M.Osborne合著)、《博弈论教程》(1994,与M.Osborne合著)、《模型有限理性》(1998),以及《经济学与语言》(2000)。除上述著作之外,鲁宾斯坦还有70余篇学术论文发表于一些国际顶尖和著名学术刊物上。2000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学与语言》,是根据1996年鲁宾斯坦在剑桥邱吉尔学院所作的“邱吉尔讲座”系列讲演的讲稿而成的。这本只有百余页的小册子,虽然篇幅不大,但却探及到博弈论、一般经济理论、语言学以及认知科学的许多深层问题。要理解这部学术专著的理论意义,看来还得从自20世纪初在国际上的哲学和许多社会科学中所发生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谈起。1经济学的语言转向?在当代哲学和许多社会科学中,自20世纪初以来较普遍地发生了一个“语言转向”。这一语言转向首先发生在哲学中,继而国际学术界和思想界对语言的关注从哲学广泛地推进到伦理学、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法学和文艺理论等其它社会科学中。最早开启这一当代语言转向的,应该说是19至20世纪之交的奥地利哲学家弗雷格(GottlobFreg),而主要推动或者说引致这一转向的哲学家,则主要是维特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以及牛津日常哲学学派的领袖人物奥斯汀(JohnR.Austin)等。````\n``萌发于19世纪下半叶而到20世纪中才基本完成的这一当代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语言转向,与人们对世界认识的深度及其进展有关。从哲学史的沿革来看,哲学家们首先思考这个世界是什么;接着他们反思人自己认识这个世界的方式;最后他们转向注意起对表达人们对世界认识的媒介和工具来。于是乎,哲学史就经历了一个从对本体论的形而上把握,到认识论的思考,再到语言哲学的反思这样一个自然发展过程。在当代哲学中发生的这一语言转向,也与伴随着近现代工业革命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生的人们在各学科、各领域中对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认识不断向深层推进的进程密切相关。随着各学科的思想家对自己研究领域的问题的思考不断深入,人们开始感觉到语言的束缚以及对所用语言的困惑,因而不约而同地从各个学科和各领域的不同研究视角同时探及到了语言问题。譬如,赫德尔(JohannG.Herder)和洪堡特(WilhelmvonHumboldt)对语言的关注和是与他们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兴趣有关。弗雷格则是在对逻辑和数学的研究中开始注意并思考语言问题的。维特根斯坦从对世界的本体论的逻辑思考转向了对日常语言的反思,而对日常语言哲学思考又经由赖尔(GilbertRyle)、奥斯汀和塞尔(JohnSearle)等当代语言哲学家的推进而成了当代哲学中最蓬勃兴盛的一维“研究向量”。在欧洲大陆方面,哲学家胡塞尔(EdmundHusserl)、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Hans-GeorgGadamer)是从各自的哲学思考视角不约而同地把对语言的反思回归到了哲学的本体论诠释。从其它社会科学来看,20世纪以来,不同学科的思想家在哲学真语言转向潮流的影响下也分别从不同的研究视角转向反思自己研究领域和话语体系中的语言问题。譬如,从其元伦理学(meta-ethics)思考视角,斯蒂文森(CharlesL.Stevensen)和黑尔(RichardM.Hare)等当代主流伦理学家把道德伦理问题最终均归结为了语言问题。列维-斯特劳斯(ClaudeLévi-Strauss)和格尔茨(CliffordGeertz)则是从人们交往中对符号的运用这一研究视角把语言问题内含在他们的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分析之中的。剑桥大学以马内利学院前院长、新(左)派神学家卡皮特(DonCupitt,1997)甚至把上帝存在问题也归结为一个语言问题。哲学和其它社会科学界中一些思想大师对语言的反思,又与近代以来语言学诸领域中的一些重要发展密切关联,并相互促进,以至于在当代国际语言学界出现了像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布龙菲尔德(LeonardBloomfield)、萨丕尔(EdwardSapir)、乔姆斯基(NoamChomsky)和韩礼德(M.A.K.Halliday)等这些思想大师。于是乎,如果说当代哲学和多门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巨大思想发展和深入理论探索构成了一首宏大交响曲的话,那么,一个显见的事实是学术各界对语言的反思就构成了这一交响曲的主旋律。然而,与之不相谐调一个明显的理论反差的是,自马歇尔(Alfred````\n``Marshall)和凯恩斯(JohnM.Keynes)以降,以新古典主义为主流的当代经济学各学派一般还只注重数学分析工具的运用和计量模型的建构,并相对自我封闭地迅速发展起来,形成了一个风格凸显(理性最大化推理)和自成一体的理论世界。与当代哲学和其它多门社会科学以语言反思为主旋律的宏大理论交响曲不相谐和的是,直到如今,当代经济学家似乎还很少有人注重经济学分析中的语言问题。当然,我们已注意到,早在1907,一位叫WilliamW.Carlile经济学家就在芝加哥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就以“经济学的语言”为题发表过文章。在1965年,西方一位叫J.Marschak的学者也以“语言的经济学”为题在英文《行为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但后一篇文章明显是当代经济学帝国主义精神初兴时期经济学家研究领域外侵的一次“牛刀小试”,且并没有引起主流经济学家们的多大注意。除此之外,1979年纪念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TheodoreSchultz,1980,参中译本,页234)也曾意识到了经济学的研究终究要受到经济学语言的束缚,但他的这一深刻洞见也好像并没有引起国际经济学界的多少反应。在1993年,W.Henderson,T.Dudley-Evans,R.Backhouse曾编辑过一本《经济学与语言》的文集,另外也有部分西方学者思考和研究与“发展”(development)有关的语言问题。尽管如此,但从整体上来看,直到到20世纪结束时,沉迷在对人类经济行为进行数学建模迷梦中的绝大部分当代经济学家们好像至今还未反省到经济学理论问题也有一个自身的语言问题。到了20世纪末,博弈论经济学大师鲁宾斯坦终于醒悟了,提出了语言的经济学分析和博弈论经济学的语言问题。于是,在当代哲学和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中,读过鲁宾斯坦的《经济学与语言》,我们自然会联想到这样一个问题:是否从21世纪初开始,在以博弈论蓬勃发展为主要动力机制的当今西方主流经济学中也将会发生一个语言转向?如果说当代经济学真得要发生一个语言转向,其主要动因恐怕并不像鲁宾斯坦在这本《经济学与语言》的小册子中所昭显的那样是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又一次“外侵”和“远征”,而毋宁说它将是经济学作为分析人类经济和社会行为及其后果的一门学问之本质的自然延伸以及其理论向深层推进的一个自然结果。笔者之所以这样说,是考虑到,不管是运用日常语言的阐释,还是运用复杂数学语言的建模,经济学所研究的行为主体和对象毕竟是人以及人们活动的经济和社会后果。既然经济学——尤其是经济学的制度分析——要研究人的经济行为并解释人们经济行为的社会后果,一些更深层的问题是:人作为人的维度是什么?人与人交往和交流(包括市场交换和社会博弈)的工具和手段是怎样影响人们行动和交往结果的?也许迄今大多数经济学家(包括制度经济学家)也还并没有认识到,这两个问题均与人类的语言紧密相关。````\n``人的交易与交换与人们的语言密切相关,这说来并不是什么新的见解。因为,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AdamSmith)早就识出了这一点,并明确地指出,人的交易是需要语言的:“从来没有一个人看到一只狗与另一只狗进行公平的、有意识的骨头交易”(转引自Rubinstein,2000,p.35)。依照亚当·斯密的这一洞见稍加一点推理,我们会进一步发现,人类——惟独人类——之所以有市场交换和交易行为,之所以在种种社会活动和市场交易中会产生一些习俗、惯例和制度,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人类有并使用语言。有了语言,人才有理性、道德和正义感,才有种种社会礼俗、文化传统、商业惯例和制度规则。种种社会规范(socialnorms),商业惯例(practice,conventions)以及种种法律和制度约束说到底只不过是个语言现象。即使是作为一种自发社会秩序的习俗(custom),也自然有语言的维度在其中:没有人们语言的交流,社会习俗会能生成?又能自我维系和自发扩展?事实上,语言是人成为人的基本和根本维度这一点,也曾为当代著名语言哲学家塞尔所意识到。塞尔曾指出,“语言实际上是比任何别的东西都更能把我们与其它动物区别开来的东西”(引自涂纪亮,1996,页221)。很显然,没有语言,人还不成其为人,也就没有人类社会,也就没有人类生活的种种规则。动物世界可以有基因型(genotype)或现象型(phenotype)行为中的常规性,如蚂蚁爬行成行,大雁飞行成队,燕子秋去春来,蜜蜂群居筑巢,这些均表示动物世界的某些“自然”秩序,由此我们我们也可以认为动物有动物的“社会”。但由于动物世界没有“语言”尽管许多动物能发声并在同类中传递各种信号和信息,尽管许多高级动物的“鸣叫”中包含着奥斯汀(Austin,1962)在《如何以言行事》中所说的“声子”(Phone),但基本不具备“言子”(pheme),更谈不上“意子”(rheme)了,即不能“说出”一个有语法和/或语义结构的完整的句子。由此我们可以有理由认为,除了人之外的其它所有动物都还不具备语言和语言能力。对奥斯汀以言行事哲学中的这三个独特词汇的中译法,笔者已在最近出版的《文化与制序》中对此做了专门探讨(韦森,2003a,第57-61页)。,这些动物“社会”中的却没有习俗,没有约定俗成的惯例约束,没有道德和社会规范,更没有规章、法律与制度,因而,虽然在其它动物世界存在行为的常规性,并构成了动物本身的“社会”,但动物“社会”中却不存在任何制序(institutions),即“establishedorderbywhicheverythingisregulated”。由于语言构成了人成之为人的主要维度,不了解语言,不研究语言在人类社会形成和市场机制运作中的作用,显然难能对人类“经济世界”的内在秩序及其变迁机理有一个到位的理解和把握。从这个研究视角来观察问题,研究语言在人类社会种种生活形式(Lebensformen——这里借用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在其名著《哲学研究》中所使用的一个概念,以总括包括人类社会的种种习惯、习俗、惯例和制度,笔者这些年来所使用的中文的“制序”概念——对应于标准欧洲通语中宽泛含义的“institutions”——在笔者的实际使用意义上等同于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概念)的生发、型构与变迁中的作用,以及反思描述并````\n``试图从各种理论视角复现人类经济社会中种种自然秩序的经济学所使用的语言本身,就成了经济思想界认识和洞悉人类生活世界(Lebenswelt——这里借用哲学家胡塞尔的一个概念)研究进程的一种自然推进结果。从这一广阔背景的视角来评估和理解鲁宾斯坦的《经济学与语言》,我们就会发现,经济学的语言转向,应该说只是迟早的事。2语言的经济分析经济学家赶了上来,要参与处在人类思想探索前沿上的哲学家、语言学家和其它社会科学家们来一起思考与人类语言现象有关的种种问题(包括经济学和博弈论自身的语言问题),这无疑是理论经济学的进步。鲁宾斯坦的这一步迈得虽说还并不大,但却意义深远。这里之所以说这一步还不大,是因为博弈论经济学家鲁宾斯坦并不是从反思经济学的语言问题来开始研究语言的,而是从对语言的经济分析这一研究视角来切入探讨经济学与语言的关系。换句话说,博弈论经济学家鲁宾斯坦的语言研究,仍然还只是当代经济学中的帝国主义精神膨胀的一个自然表现,或者说是主流经济学家研究领域不断外侵这一思想习惯的一个自然延伸,是经济学家总是试图用最优化的解释套路“模型”一切社会现象这一思想程式自我编程的一个自然结果。这里之所以说这不大的一步意义深远,则是考虑到当代主流经济学家们终于开始注意到经济学的语言问题了。加之,尽管经济学家关注语言问题要比当代哲学界和其它社会科学界的思想家们迟得多,但像鲁宾斯坦这样的博弈论思想大师一旦开始关注起语言问题(尽管从这本小册子的参考文献和鲁宾斯坦讨论问题的视角来看,他对语言学和语言哲学广阔领域中既存的汗牛充栋甚至浩如烟海似的文献阅读得并不多)来,就迳直指向语言学和语言哲学交叉处的一些最深层问题。譬如,在这部著作的一开始,鲁宾斯坦就提出了五个问题。熟悉当代语言学和语言哲学基本精神和发展趋势的学界同仁会马上解读出,这五个问题与语言学与语言哲学交叉处的一些深层争论问题密切关联:有着不同语言人类为什么会有着共同的思维形式?词语为什么会有确定的意义?不同的语言为什么能互相转换和翻译?很显然,这些问题直接指向了与当代著名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oamChomsky)的“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和人的先天“语言官能”(languagefaculty)相关联的一些问题,并直接与乔姆斯基本人就维特根斯坦“人遵守规则的悖论”在《哲学研究》一书中,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1953:§201)是这样提出人遵守规则的悖论的:“我们的悖论是:没有任何行动的方式能够由规则加以确定,因为每种行动的方式都可以依据规则而得出”(这句话的英译文为:“Thiswasourparadox:nocourseofaction(Handlungsweise)couldbedeterminedbyarule,becauseeverycourseofactioncanbemadeouttoaccordwiththerule”。真正理解了维特根斯坦的这一著名的人“遵守规则的悖论”的涵义,不仅对深入理解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尤其是弄清哈耶克自发社会秩序理论中的“行动的秩序”与“规则系统”两分法及其二者的相互关系)是十分重要的,而且对理解习俗、惯例和制度的生成以及对理解道德原则的起源与生成原因,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而与当代语言哲学家们——如克里普克(Saul````\n``Kripke)和塞尔——所发生的并正在进行中的激烈争论密切相关。这样一来,也许鲁宾斯坦本人还并没有意识到(因为从这部著作所引的参考文献来判断,他好像并没有注意到有关这一争论方面的理论文献),但他提出这五个问题本身就直接使他作为一位理论经济学家处在与哲学家、语言学家、心理学家和认知生理学家沟通和对话的前沿位置上了。与维特根斯坦从逻辑哲学的角度通过思维直观迳直走向哲学的语言反思相类似,作为一位博弈论经济学家,鲁宾斯坦也是出于自己理论理性的直观以及当代主流经济学最优化推理的思想习惯而迳直探及到(involvedin)经济学与语言问题的。这一点,可以从鲁宾斯坦从他一开始对他为什么思考语言问题所作的自我表白中得以确知。在《经济学与语言》第0章一开始,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p.4)就说明,他之所以思考经济学与语言的关系,是想弄清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经济理论与语言问题相关?他的回答是:“经济理论是对人们相互作用中的常规性(regularity)进行解释的一种尝试,而人类相互作用中的最基本和非物理性的常规性就是自然语言。”由此鲁宾斯坦认为,“经济学试图将社会制序(socialinstitutions)解释为从某些函数的最优化过程中所衍生出来的常规性;这一点对语言也是适用的”。上述认识,自然决定了鲁宾斯坦的理论探究思路,这就是从主流经济学和博弈论中最优化选择的常规套路和新近发展(演化博弈论)的一些理路来探究语言的性质、形成机制和演化过程。于是,这就有了鲁宾斯坦博弈论视角的语言经济学的分析和尝试。经济学家研究语言现象,自然离不开语言学家所关注的一些显性的争议问题本身。熟悉当代语言学发展趋势和和理论进展的学界同仁会知道,在当代语言学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认知科学以及脑神经科学诸领域中,自近代以来——尤其是在当代——可谓是层层推进,不断发展,已取得了并正在取得许多重大理论成果。这些重大的理论进展,不仅极大地推进人类对世界、社会和自身认识的理解,而且也导致语言学中的子学科以及诸相互关联的其它学科已形成了一个决非亚于当代经济学诸学科领域的一个宏大的理论世界。面对已取得巨大理论进展的当代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的理论世界,当鲁宾斯坦这样的博弈论大师“侵入”到语言学领域而试图给语言一种经济分析和理论解释时,他是先选择了语义学(semantics)作为其切入点和突破口的。在“语言的经济学”部分第1章,作者就使用了“ChoosingtheSemantic````\n``PropertyofLanguage”(语言的语义性质之选择)这样一个语义十分含混且闪烁不定的题目。这样一个语义含混的题目,既昭显了作者作为一个思想家的睿智,也看得出作者作为一个博弈论理论家的策略思维。对这样一个“策略性”的语义含混的题目的意思,作者在这一章的分析中似乎做了解释,这就是,语言经济学研究的主要目标,“就是要解释自然语言的特征是怎样与某种‘理性’函数的最优化相一致的”(Rubinstein,2000,p.9)。博弈论经济学家的这一研究视角和理论方略,自然会牵涉到如何理解语言(严格来说人们思维结构)的根本性质这样一个核心问题:语言的语义结构(不仅仅是语法)及其生成过程,是否受最优化选择法则所支配的?正如逻辑学家本森(JohnvanBenthem)在评价这本小册子时所指出,鲁宾斯坦基于主流经济学精神而建构的语言或词语形成中最优化法则的“看不见得手”理论程式完全是莱布尼兹式(Leibnizian)的乐观主义的:我们生活在“所有可能世界的最好世界中”。他还指出,鲁宾斯坦的语言经济分析的最优化法则也与物理学中的“最短路径原则”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参Rubinstein,2000,p.95-96)。或者换个各问法:在人们语言和思维中一些看来好像蛮符合经济学最优化法则的安排是偶然和巧合的吗?从一个更深的语言哲学层面上来思考鲁宾斯坦这里所提出的问题,这实际上牵涉到当代哲学中的一项主要争论:当某人说出指称某一(个或类)外在对象或对象性的一个语词时,作为某种声符或字符的“语词”与外在对象或对象性是如何相符的?在回答这些问题时,瑞士语言(哲)学家索绪尔把之归结为语言符号任意性的约定俗成,而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则把之归结为人们的“语言游戏”。现在,经济学家鲁宾斯坦则从数理逻辑和博弈论的分析进路,把之归结为人的语言或思维结构中实际存在的某种线序(linearordering)在下面对“连锁推理悖论”评论中,我们会进一步说明人的语言和思维结构中“线序关系”的含义。最优二元关系,这就是他的第一章的结论一:“当且仅当一个二元关系是线序时,它可以让[语言的]使用者能够指出全集(thegrandset)的任意子集中的任意元素。在标示每一个子集的每一个元素上,线序是最有效的二元关系”(Rubinstein,2000,p.13)。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什么在语言结构——亦即人们的思维结构——中大量存有这种看似最优化的(“经济的”)二元线序关系?鲁宾斯坦猜测到,这抑或可能是因为在“世界的初始阶段上”存在一个语言的“工程师”或“计划者”(上帝?),他选择了(或设计并构造了)语言(和人类思维结构)中的二元关系以及语言的线序特征;抑或是自然的演化力量自发选择了就其所满足的功能而言为最优或者是说“最经济”的语言(思维)结构。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pp.22-23)接着指出,后一种演化论的看法在当代经济学中已很常见,且为哲学家所注意到。鲁宾斯坦举例到,当代一位大哲学家奎因(W.V.Quine,1969,p.126)就曾指出,“如果说人们所固有的素质差异具有基因特征的话,那么,````\n``为最成功归纳法所确定的这些差异是会通过自然选择而趋于主导地位的。”显然,在回答这个艰深的语言学问题上,博弈论经济学家鲁宾斯坦走向了演化论,即认为演化赋予语言以意义,并且演化过程生成了语言或人思维结构的线序优化特征。熟悉语言哲学发展脉络的学界同仁又会一眼就识出,鲁宾斯坦的这一洞识,与索绪尔词语符号任意性的约定俗成观,以及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决定了词语意义的词义生成观,在精神上应该说是一致的。用演化论来理解语言和人的思维结构中的最优二元线序关系,在当今数学和社会科学的工具箱中,演化博弈论(evolutionarygametheory)自然就是最优的方法论工具了。而由生物学家史密斯(MaynardSmith)所引发的演化博弈论,又以“演化稳定策略”(ESS)为其核心概念。用作为一种精练或言强纳什均衡的演化稳定策的理论进路来模型词语的出现以及词语语义的约定俗成的生成过程,博弈论经济学家自然离不开ESS,自然又会将其分析理路和理论模型构建在演化博弈的一些基本假设之上,这就是:各种演化力量不仅仅依赖于标准博弈收益(payoff),而且取决于收益与“复杂策略成本”计算的均衡。正如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pp.25-28)在分析英文“Becareful(小心)”这一短语语义的“均衡”和其生成过程时所见,在说英语的社群中,当一个人发出“Becareful”这样的惊叫时,其他人为什么会理解为“存在某些危险”呢?鲁宾斯坦的数理推理表明,任何词语的特定含义均是是通过某种语言演化的最优化过程而形成的演化均衡而确定的。照他的说法,在“均衡”处,假如无人大叫“小心”,那么,也就没有人会浪费他的“脑力资源”来准备应付这样的大叫了。依照这一分析理论,博弈论经济学家假设,“演化会起作用,以使脑力资源浪费最小化,并消除对这一信息的惊恐反应”(Rubinstein,2000,p.28)。沿着这样的一条分析理论,博弈论经济学家发现,自然与社会的演化力量具有优化特征:原来“上帝”也是个理性最优化者!从博弈论最优化理论把任一话语(utterance)被共同理解的方式均视作为一种同一语言社群内部说话者之间博弈均衡的结果,经济学家也就自然而然地要求助于语言哲学家格拉斯(PaulGrice,1989,p.26)的说话人之间的“合作原则”了:“在谈话时的一定阶段,要依照你所参与谈话交流中可接受的意旨和话头所要求的来参与交谈”。为了达致这一合作原则,格拉斯本人曾具体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1,在数量上要提供适量信息;2,在质量上要说真话;3,在关系要求上要提供与谈话目相关的信息;4,在表达方式上要清楚明了。博弈论经济学家要从经济学最优化均衡的理论套路来模型词语的演化生成过程,格拉斯的“合作原则”显然是必要的。然而,我们略加思考,就会发现,人类语言及其语义的复杂程度,是目前已看似已相当````\n``发达(well-developed)的博弈论理论模型还远难企及的。因为,在任何语言中,人们交谈时所用的词语的语义都非常灵活,且有时会超出说出来的话的字面或话面意义,甚至意义完全相反。这里,不妨让我们仿照格拉斯和鲁宾斯坦在这本小册子所举的例子假想以下两段对话:例1:阿婷:“阿磊好像还没有一个女朋友吧?”阿军:“阿磊最近常常去杭州。”在这个谈话中,阿婷显然是向阿军打听阿磊有没有一个女朋友,但阿磊却回答了一句似乎不着边际的话。但是在现实中,任何人都会听得出来,阿磊确实回答了阿婷的询问。因为,阿磊的回答的“弦外之音”显然是:“阿磊在杭州可能有个女朋友”。这是这种人们交谈话语中的“弦外之音”,就是鲁宾斯坦(Rubinstein,p.39)在这本小册子中也注意到的格拉斯所提出的一个专有名词“conversationalimplicature”(会话涵指)。从上述这个对话中,我们还看不出阿婷和阿军这一简短会话在任何地方不符合格拉斯的“合作原则”。即便是如此,种种复杂的现有博弈模型,又将如何“模型”人们实际会话中大量存在的这种“弦外之音”?鲁宾斯坦所言的词义“均衡”又在哪里?看来还真有博弈论理论家们做的。例2:经济学家张教授打电话问经济学家王教授:“你的学生阿丙如何?”王教授回答到:“很好啊!他的诗写得蛮不错。”王教授的回答,从句面意义上来理解,好像是在称赞阿丙,但如果真实情形是阿丙作为王教授的经济学硕士生正在报考张教授的博士生,单从王教授的这种语音和语调中,张教授可能会不再考虑录取阿丙。因为,尽管从话面上理解王教授的回答好像是对阿丙全然称赞,但对王教授这一回答,张教授可能会理解为:“这个学生长于写诗作赋,却在经济学上没有多大作为,甚至有点不务正业”。这种“反话”式的回答,难道不符合博弈论经济学家们自己所信奉的最优“经济”原则(像宾默尔和鲁宾斯坦这样的天才和有趣的博弈论经济学家们,常常可能更会以这样的方式回答人们的问题)?博弈论经济学家又如何“模型”这种会话含义上的“均衡”?从以上两个发生人们日常会话中最常见的例子中,我们会发现,人们的语言游戏(博弈)、语义的形成过程以及人们对已有词语语义的控制、运用以及对词汇的配搭使用,均极为复杂。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博弈论经济学家要把词义的形成理解为一种最优化的演化博弈均衡,并依照这一分析理路对语言进行经济分析,路程还甚长。由此来判断,对博弈论经济学家鲁宾斯坦(Rubinstein,p.42)的以下乐观信念,看来目前我们还要打点折扣:“如果博弈论要解释现实生活的现象,那么,语言现象就是最有前途的候选者了。博弈论中解的概念最为适合稳定的、且有大量博弈者经常‘参与’````\n``的现实环境。因此,在用以解释语言现象时,博弈论工具可能最为有效。”也许真得会是如此?3经济学的语言与修辞如果说博弈论经济学家鲁宾斯坦基于经济学帝国主义精神对语言的经济分析直接指向当代语言学和语言哲学中一些深层问题的话,在这本小册子的第二部分“经济学的语言”中,他却不像是如当代语言哲学家那样是从经由对本学科最深层问题的艰苦思考而自然而然地走向语言反思的了。换句话说,尽管鲁宾斯坦提出了经济学的语言问题,并对博弈论中的一些基本术语如“博弈”、“策略”、“解”等进行了语言学的语义反思,但他好像还没有从整体上意识到作为一种解释人类行为及其结果的一种话语(discourse)体系的经济学和博弈论本身也有一个内在的语言问题。至少,从他的整个论述来看,鲁宾斯坦似乎还在相信作为一种话语体系的经济学的语言问题还不至于严重到成为一个问题。因此,当鲁宾斯坦谈经济学的语言时,他实际上所关注的只是经济学的修辞,这就一点也就可以理解了。在谈到博弈论的修辞时,鲁宾斯坦是从博弈模型中所“借用”的日常术语的反思开始的。在“论博弈论的修辞”一章的“引言”中,鲁宾斯坦(Rubinstein,p.72)明确指出:“词语是任何经济模型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一个经济模型与一个纯数学模型的实质性的差异就在于,经济模型是数学结构与解释的组合。”既然如此,要理解博弈论的局限性,照鲁宾斯坦看来,首先就要从修辞学上审视这些博弈模型中的日常语言词语的含义。譬如,在博弈论中,恐怕人们用得最多的术语就是“策略”(strategy)一词了。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依照博弈论经济学大师舒贝克(MartinShubik)的经典界说,博弈论中的策略是指“对博弈者(player)如何打算从头到尾进行博弈的一个详尽描述”。弗里德曼(JimFreedman)则把“策略”视作为“指令的集合”。麦克米兰(JohnMcMillan)则把策略定义为“包含了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的详尽说明”。对于“策略”一词,《韦伯斯特英语词典》的定义是,“制造或做某事或达到某种目的方法”。《牛津英语词典》的定义更为简单明了:“行动的一般计划”。坦言之,鲁宾斯坦对“策略”等博弈论术语语义的种种界说的回顾和理论梳理,还并没有涉及到经济学的语言问题的实质。鲁宾斯坦在这部小册子中对博弈论术语词义讨论的有价值的地方,是在于他对任何词的词义均有模糊性这一点的逻辑分析。一个词的涵义有模糊性,与语言(任何语言)的本身性质有关。````\n``对于这一点,许多哲学家和语言学家都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同时认识到了,并做出了各种各样的理论说明。作为当代经济学中的一位重量级的博弈论理论家,鲁宾斯坦对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的任何词和术语都有其模糊性的一面这一点的说明,确实是有其独到之处,这就是从语言和人的思维结构中的最优二元线序特征来说明问题。在载入这本小册子的最后一篇书评中,美国经济学家李普曼(BartonL.Lipman)依照逻辑推理中的“连锁推理悖论(soritesparadox),非常清楚地说明了日常用语模糊性的实质,而逻辑推理中的“连锁推理悖论”,又与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所发现的在任何语言中都大量存在一种线序(linearordering)性质有关。具体说来,在人们日常用语中,高、矮,长、短,强、弱,快、慢,漂亮、聪明这些形容词一般总有些约定俗成且为人们所“大致同意”的标准,或者说,这些词均有意义,即指某种程度的实存性质、程度或标量。举个例子:什么是“高”?在当今中国社会,一个1.9米高的人,大家一半会认为他是个“高”个子。如果你见到一个1.89米高的人,你也会说他是个高个子。这同样也适应于1.88,1.87,1.86,……米的情形。但是如果这样连锁推理下去,你会得出1.5米、1.4米甚至1米的人都是高个子!同样的推理也适应于“秃子”、“胖子”、“老人”、“小孩”等等。用这种连锁推理悖论来说明大量词语含义的模糊性,实在可谓一言以蔽、一言中的。这里应该指出,不但形容词和副词有其模糊性,即使大多数名词本身也有其含糊的一面。这里且不说像“存在”、“精神”、“心智”、“制度”、“规范”、“机制”等等这些哲学和社会科学的专有术语本身就语义和涵指含糊,就连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名词也常常含义非常难能把握。依照普特南(HilaryPutnam,1970)“语义学是可能的吗?”一文的见解,且不说从“河马”是不是“马”,羚羊是不是“羊”,犀牛是不是“牛”,鳄鱼是不是“鱼”这些问题来看中文中“马”、“羊”、“牛”、“鱼”概念本身就含糊不清,甚至从合取定义上来看,就连像“金属”、“老虎”、“柠檬”等这些看似指称明确的日常名词的定义实际上也是含糊的。理解了日常用语中词语语义的含糊性实质,对于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的许多争论,从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人们语言中词语的含糊性所缘起的。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也就能理解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把所有哲学争论都归结为语言问题这一卓见的深刻和独到之处了。经济学家李普曼依照连锁推理悖论的论辩理路,也达致了一种维特根斯坦式的结论:“含糊词语从其用法中获得了含义。这就是说,‘高’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取决于人们使用这个词的用法,而不取决于任何逻辑结构”。李普曼甚至还发现,含糊的词语,恰恰在于其是有用的:“稍加思考,就会知道,如果不允许词语含糊的话,人们就没有多少话可说了!”从这一认识出发,经济学家李普曼还````\n``得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理论洞见:“不是人们对世界有了精确的看法而含糊其辞的交流,而是人们对世界的看法就是模糊的”(参见Rubinstein,2000,pp.118-122)。经济学家们从逻辑学中连锁推理悖论中清楚地展示了日常语言中词语的模糊性的实质,并进而认识到了日常词语模糊性的有用性,这对我们理解当代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精神和思想导向,意义重大。在当代主流经济学中,有一个致命的误解,那就是,经济学家们常常认为,由于日常语言是模糊的,故用日常语言所写的经济学,自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而还不是“科学”。正是基于这一天大的误识,致使当代主流经济学家错误地相信,只有通过数学公式所证明的经济学道理,才是“科学的”。相当多经济学家也由此错误地断定,一些用日常语言所撰写的经济学,还不是“科学”。这是当代经济学中数学模型的建构成为时尚、数学推理大行其道的根本认识论原因。就连像已认识到经济学的语言问题的鲁宾斯坦这样的博弈论大师,看来也并没有超越这一点。另一位博弈论经济学大师宾默尔(KenBinmore)好像已超越了这一点。这位曾任伦敦经济学院数学系系主任的数学家,在最近给我的来信中说,他目前正在撰写一本《正义论》,其中将没有任何数学模型,将全部用日常语言写成。只要读一下他(Binmore,1994)的《博弈论与社会契约》,估计读者会同意我的这一判断。到这里,我们也许就能理解鲁宾斯坦的经济学的语言反思的初步性和局限性了:鲁宾斯坦对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语言反思,只是限于对经济学模型中的具有“解释”功用的日常语言构成部分的初步反思,他目前还没有意识到,数学公式和数学推导过程本身也是一种“语言”,更没有进一步认识到数学作为一种“语言”本身也有一个语言问题。如果读一遍贝纳塞拉夫和普特南(Benacerraf&Putman,1983)编辑的《数学哲学》,我们就会发现,数学语言的语言问题,问题多着呢!如果能够意识到数学语言的也有个语言问题,经济学家们也许就不再像现在这样盲目地迷信数学在经济学中的运用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也才方能理解经济学家李普曼在评价鲁宾斯坦的这本小册子所说的“人生活在其中的世界是一个词语的世界,而不是函数的世界”(参见Rubinstein,2000,p.114)如果进一步深入思考,一些方家也许会发现李普曼这句话的毛病出在哪里了。在一篇“美丽的思想”的经济学随笔中,笔者(见韦森,2003b,第104-105页)曾指出,造物之美,与造物内在的数学结构密切关联:“宇宙和人世之奇妙,均在于有其内在的数学结构。这个数学结构,是和谐,也就是美。开普勒说过:‘数学是美的原型’。因此,物理学家,看到了宇宙的广袤有序,观察到原子内在的奇妙运行,必定读出了其中的数学结构,自然会悟到了美。未能读出物质内在美妙数学结构的人,肯定不是物理学家。没有感到数学结构之美的人,也肯定不是数学家。而看不到经济运行体系内在数学结构的人,敢言自己是一个够格的经济学家?”只要知道了博弈论中纳什均衡的真正社会涵蕴,就会理解笔者上述评论的意思了。但是,笔者的上述认识,也许与李普曼这里批评和揶揄当代主流经济学家的意思并不冲突。因为,如果只把人类社会(或言“经济世界”)仅仅解读为一种数学结构,那可就真得会“走火入魔”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了。数学语言的语言问题,是一个哲学问题,一个数学基础问题,也是牵涉到语言学与认识论的关系是如何的这样一个最深层的语言哲学问题。````\n``如果我们能了解数学哲学中的柏拉图主义、约定主义和直觉主义的争论的实质,我们也许就能理解鲁宾斯坦对经济学语言的语义博弈分析是在哪个层面上讨论问题了。很显然,鲁宾斯坦的语义学的博弈分析还是索绪尔、维特根斯坦式的约定主义的。但是,如果我们接受普特南哲学中的“语义学是独立于认识论”的这一著名命题,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当代主流经济学家视野中的“数理模型经济世界”,与古典经济学家用日常词语建构出来的“经济世界”,在实质上并没有什么两样。认识到数学的语言问题,且如果我们相信普特南得“语义学独立于认识论”这一命题是真的话,即使我们认为鲁宾斯坦约定论的语言博弈模型是当代经济学(同时也可能是语言学)的一步深层推进的话,我们也还无法判断是当代主流经济学的“数理模型经济世界”还是古典经济学家的“日常语言经济世界”更接近人类社会的“真实经济世界”这一点。于是,当当代主流经济学嘲笑古典经济学用日常模糊语言建构出来的“经济世界”不“科学”时,为什么不能反过来问当代主流经济学家这样一个问题:你们用数学模型构建和推导出来的“经济世界”就是“真实的”?就是“科学的”?4博弈论的实质与功用如果说鲁宾斯坦的经济学语言反思还没有认识到(或者说上升到)对经济模型数学构成部分的语言反思是这本小册子的一个缺陷的话,那么,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博弈论理论家之一,鲁宾斯坦对博弈论本身的反思确实是超前、深刻和发人深思的。在当代经济学探索的前沿边界上博弈论研究蓬勃发展和博弈论模型分析在如今大行其道的研究态势中,博弈论好像霎时间成了时尚经济解释的一种“万能药”了。只要参加一次任一大学经济学院的博士或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会,你就会知道我国的青年学子们对博弈论工具的迷信已到了什么一个程度。譬如,在当下经济学研究的世风中,不管研究中国或国际上现实经济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无论是研究银行、股票、证券市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外国直接投资和公司治理结构,还是试图解释民营经济、家族企业、三农问题、收入分配等等——时,好像总是会有学生会说,这一研究要运用某类某类博弈模型,要进行这样或那样的博弈分析。毋庸置疑,能用国际上最新近的数理分析工具和“规范”方法来分析中国经济改革中某些现实问题,这是中国经济学的一个整体进步。然而,就在博弈论在当今世界红红火火的今天,处在博弈论理论探索前沿上四君子之一的鲁宾斯坦却在这本《经济学与语言》的小册子中说了一些实在令大伙丧气的话:“````\n``我相信,博弈论的模型只是被用来描述人的理性,而不直接与现实有关”(Rubinstein,2000,p.26)。在这本小册子的其它地方,鲁宾斯坦也一再强调了他的这一观点,并一再指出博弈论——尤其是经典博弈论(classicalgametheory)——的理论局限以及其与社会现实的距离。在第五章“论博弈论的修辞”中,鲁宾斯坦一上来就指出,就博弈论为策略互动情形中的行为提供指导而言,现下许多人都认为博弈论是“有用的”。这一流行观点,为博弈论专家所使用的词语和修辞——如“博弈”、“策略”、“解”等等——而得到加强。就在博弈论大行其道的今天,鲁宾斯坦这位博弈论大师却直言说他怀疑博弈论的实际可用性,并且深刻地提醒人们,博弈论并不能告诉一个经理如何经营他们的企业,甚至并不能使市场营销经理改进他们的谈判策略,更不可能增加人们的IQ。通过对博弈论修辞的反思,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p.75)尖锐地指出:“我认为博弈论的修辞确实对人有误导作用,因为,它给人一种印象,认为它具有很大的实用性,但实际上却不是如此”。由此,鲁宾斯坦进一步表明,他要通过对博弈论修辞的反思,说明两点:一、人们想从博弈论中学到在策略互动环境中应该采取什么策略,但这实际上做不到。因为,博弈论的基本概念“策略”并不能被理解为一种行动过程。二、在博弈论中,一些数学公式的大量运用造成了一种它的精确性的假象。事实上,它并没有任何现实基础。基于这一反思,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p.79)发现,博弈论中“策略”概念的两种核心形式——即策略博弈中的扩展型策略和混合策略——看来更像是某些“信念”而不是“行动计划”。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整个博弈论的话语体系和言说方式都要重新思考了。为了说明博弈论仅仅是一种用来描述人的理性到底如何的话语体系而不是一种指导人们现实生活和商业运营的有用的行动指南,鲁宾斯坦还专门举了纳什讨价还价博弈中满足惟一纳什解(theNashSolution)的四项著名定理——即正仿变型的恒定性、对称性、帕雷托原则以及对无关可选对象的独立性——这一例子。很显然,正如鲁宾斯坦所见,如果说讨价还价理论的任务是为大量的讨价还价问题提供一个“清晰的”数字预言的话,那么,天才的数学家约翰·纳什当然是达到了这一目标。但是,纳什讨价还价解的“精确的”数字预言真得像许多主流经济学家所天真和自负地相信的那样能“在科学里”进行检验吗?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p.82)坦言他对此深表怀疑:“纳什公式的重要性在于它的抽象含义,而与其可检验性无关。数字的使用……使模型的含义变得模糊,而且创造了一种幻觉,使人们误认为这可以得出数量结果”。沿着这一论辩理路,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p.86)深刻地指出:“我不相信,除了澄清影响人们讨价还价结果的思维逻辑外,纳什的理论还能做更多的事。我看不出这种思维将如何全面地解释真实生活中的讨价还价结果。”鲁宾斯坦对“````\n``纳什讨价还价”博弈和“纳什解”的这些评论,难道不在某种程度上适宜他自己的具有时间贴现因子(discountfactor)“鲁宾斯坦讨价还价博弈”以及其中“Kalai-Smorodingsky解”(参韦森,2003c,第55-56页)?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否认鲁宾斯坦讨价还价博弈是对纳什要价博弈的一项重大发展。“鲁宾斯坦讨价还价博弈”中的“Kalai-Smorodingsky解”也确实证实和“解释”了许多文化中大量存在人们在分配中的五五均分现象。但是,与其说“鲁宾斯坦讨价还价博弈”中的“Kalai-Smorodingsky解”为现实中人们的实际讨价还价博弈提供了某种指导,毋宁说它只是“解释”了或者说“印证”了人们社会现实中的讨价还价结果为什么常常是这样的。又难道不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于整个新古典主流经济学?认识到博弈论理论推理的实质及功用,也就能进一步认识到我们在上一节中对经济学的数理分析和数学模型建构与“日常语言经济学分析”的分工和各自的长短来了。到这里,我们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像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p.82)这样的博弈论大师和数学模型建模高手竟会在这个问题上说出这样的话:“运用数字来说明讨价还价问题,使得纳什讨价还价解的含义变得模糊。纳什讨价还价博弈中的纳什解的精确数学表达形式为(见Rubinstein,2000,p.81):N(S,d)=argmax{(u1–d1)(u2–d2)|(u1,u2)∈S及ui≧di对于任何i}如果博弈论理论家可以使用更为自然的语言来说明模型,那么,解的概念也将会更为清晰,而且会更有意义。”理解了这一点,也就能知道鲁宾斯坦在第五章中所说的“数字幻觉”是指什么了。这里应该指出,鲁宾斯坦本人从对经济学语言和修辞反思角度对博弈论本身所提出的批评,完全是建设性的,因而我们也决不可由此就认为博弈论的理论分析就是无用的。正如鲁宾斯坦本人所明确说明的那样,尽管他本人对博弈论的实用性感到怀疑,但没必要对此感到悲观。因为,我们没有必要将实用性作为博弈论有用性以及其存在的理由。这正是出于同样的考虑,笔者(韦森,2000)这些年来一再呼吁,中国的理论经济学的发展,不但要从“改造世界”和“影响世界”的误区中走出来,而且也不要为“解释世界”和“解释不了世界”而犯愁。理论经济学,不仅不要去追求“改造世界”和“影响世界”,也不必去刻意去追求“解释世界”。只有营造出一个为理论而理论、为学术而学术,且不为解释世界而只为解释理论而努力的学术氛围,中国的理论经济学才可能会有长足的进步。5语言反思对经济学制度分析的理论意义经济学是研究人的行为以及人的行为的经济后果的一门社会科学。经济学的研究假定人的存在,并假定人是有理性的,而不管是假定人的这种理性是无限超理性的(hyper-rational——新古典经济学和经典博弈论的假定),还是有限理性的(bounded````\n``rational——演化博弈论制度分析如H·培顿·杨(H.PeytonYoung,1998)的假定)。人为什么有理性?或反过来问,为什么只有人才有理性?一个最简单的回答是:这与人有语言有关。沿着这一理路进行逆向推理,我们就会发现,经济学隐含地假定语言及其作用的存在。不但从纯理论上推理我们会立即得出这一直观结论,从现实的观察和反思中也会迳直达致这一认识。说人有理性是在于人使用语言,这实际上是一个“同义反复”(“tautology”——或言“重言式”或“套套逻辑”)。因为,语言本身就意味着理性或者说理性本身就意味着人的语言(思维)能力。说在人的社群或社会中之所以有习俗、惯例、规范、传统和制度,其原因在于人本身有理性(不管是无限超理性,还是有限理性),这恐怕没有多少反对意见。如果说人有理性在于人有并运用语言或者说人的语言和理性只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的话,那么,人类社会中的种种习俗、惯例、规范、传统和制度均与语言密切互相关联,这就应该说是不言自明的了。很显然,从语言及其作用的角度来思考人类生活世界中的种种习惯、习俗、惯例和制度的生发、型构、驻存和变迁的机制和过程,就会发现,所有这些社会现象均与语言这种特殊的“socialinstitution”(语言学家索绪尔所言)就笔者管窥所见,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1916/1949)在其《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我们得知识美国一位叫Whitney的语言学家最早把语言视作为一种“socialinstitution”的。密切相关。即使我们不对语言与种种社会博弈活动结果之间的微妙关系以及内生于人们社会博弈活动中的种种秩序、规则进行语用学和语义学层面的理论探讨和细微梳理,只要稍加思考,我们就会发现,不仅种种制度和道德的、法律的、社会的规范存在于语言中并以语言作为其存在载体,用语言来界定、来表述,而且它们必定在人们的言语活动中生成,在人们的言语活动中存在,并通过语言的载体在人们的言语活动以及文字交流中演化和变迁。正如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交换要通过货币这个中介来完成、来度量一样,人类社会的种种制度规则的存在,要通过语言这个中介来完成,并必得和必定以语言的形式来实现和“绽出”其存在。认识到了种种制度规则的语言维度和制度以语言来昭显其存在并依靠语言的载体来发生其约束力这一点,也自然会识得出语言在制度生成、制度制定、制度维系以及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了。在《经济学与语言》中,鲁宾斯坦(Rubinstein,2000,p.5)曾指出:“决策者在进行选择之前,会进行有意识地思考,而他们通常要通过语言来思考。这样,决策者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语言,就限制了他的偏好集。因此,决策者语言丰富程度上的一些局限,会对经济人可实现偏好产生一定的限制。”由此,鲁宾斯坦深刻地指出:“对选择问题进行定义的语言may(可能)影响决策者的语言”。鲁宾斯坦的这一深刻见解中用了“可能”````\n``这样的缓和词语以表他的“猜测”。但在英文语境中,这个“may”显然是可以被忽略不计的。如果我们相信鲁宾斯坦这一重言式(tautology)判断是正确的话,那么依照笔者在《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韦森,2001)中所形成的制序型构(formationofinstitutions)思路,即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交往(或言社会博弈)自发产生秩序,秩序驻存中生成、硬化或言“沉淀出”非正式的约束规范,非正式的约束又会通过法律制订和普通法的前例而转变为制度——因而社会或社群内部的正式规则中的秩序和秩序中显现的规则就是“制度”——,既然语言限制人们选择的可能性以及现实的选择集,那么语言现状及其特征自然会从根本上通过影响人们的偏好和选择来影响人们的博弈均衡和博弈结果,从而影响秩序的型构过程、秩序的样态,并最终导致在不同的规则和规则多样性上确定下来并映射出来。就此而言,研究语言以及人们的言语活动与习惯、习俗、惯例和制度的存在以及与其生发和型构的关系,对理解种种市场运行中的制度安排的实质及其变迁演化机理和路径,显然是一项必不可少、且必定要做的工作了。加之,通过近两年中对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的初步研究,笔者现在模模糊糊的感到,近代以来,东西方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演化变迁路径上的差异,西方各国在近现代时期中法理社会的逐渐形成,东方尤其是传统中国的礼俗社会的长期维系,归根到底可能与东西方社会的不同语言制序的特征密切相关联。如果是这样的话,对语言理论及其不同语言特征的比较分析,就成为经济学的制度分析进一步推进所必须要走的一步了。如果把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思维进一步提升到哲学本体论反思的层面,我们也许更能清楚地发现语言在人们市场活动的秩序和种种制度的生发、型构、维系、演化和变迁中的作用了。这里,我们不妨依照当代著名语言哲学家塞尔(Searle,1995,1998)对“社会实在”的哲学反思的视角来讨论这一问题。在《社会实在的建构》和《心灵、语言与社会》两部著作中,塞尔(Searle,1995,1998)曾提出了“制度事实”(institutionalfacts)在《社会实在的建构》一书中,塞尔(Searle,1995:87—88)对英文“institution”一词所涵指的社会现实对象性做了他自己建构性的界说。按照塞尔的说法,看是否有真正的“institutionalfacts”的出现之关键在于我们能否将习俗或惯例的规则明确地法典化(codification)。他具体举例道,象产权、婚姻、货币这些社会现象,显然已被法典化为法律,因而是“institutions”。但一些如约会、鸡尾酒会、朋友关系,则还没有被法典化,因而还不能算作“institutionalfacts”。塞尔的这一见解实际上意味着,能够并实际上已被典章化和法典化了的“custom”(习俗)和“convention”(惯例)才构成了“institutions”(制度),否则,就只是“习俗”和“惯例”而已。从塞尔的这一研究进路中,我们也可以清楚的解读出,他本人所理解的“institutions”,也恰恰相等于古汉语中本来涵义的“制度”。故在这里我们把哲学家塞尔所使用的“institutionalfacts”翻译为“制度事实”。在努力区别“convention”和“institution”两个概念时,美国博弈论制度经济学家肖特(Schotter,1980)实际上也和哲学家塞尔一样是在中文“制度”的含义上来理解和界定英文中的“institution”概念的(参韦森,2003c)。和“原初事实”(brutefacts)两个相对概念。按照塞尔(Searle,1995,p.2)的界定,一些胡塞尔哲学意义上“生活世界”````\n``中的现象之所以被称“制度事实”,是因为“其存在要求人类制度”。塞尔举例到,在现代社会中,为了使一片纸成为五元的货币,就需要有人类的货币制度存在。反过来,原初事实的存在——如山川河流、原始森林、地震台风、厄尔尼诺现象,以及燕子的秋去春来等等——就不要求制度。这里严格来说,这里塞尔所说的应是原初实在,而不是原初事实,因为,一谈“事实”,就意味着有人的判断在其中(或言人是在场的),就要有人的语言因素潜隐地存在于其中。很显然,塞尔在使用“原初事实”这个概念时,犯了罗素在为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所做的“序”中误解维特根斯坦的“Sachverhalten”概念时混淆“事实”(fact)与“事态”(stateofaffaires)同样一个错误。“事态”或“实在”反映在人的语言表述中,或言在逻辑表达式中为真时,才成为“事实”。因此,一谈到“事实”,就隐秘地有语言的维度在其中。换句话说,事实是语言中的实存。由此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推断到,“真理”也有一个语言的维度隐含在内,或者说真理存在于语言之中。当然,塞尔指出,必须把“所述事实”(factstated)与对该事实的表述区别开来,意味着他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很显然,如果是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的话语体系中,塞尔所说的“所述事实”实际上所指的就是“Sachverhalten”(原子事态”或“单元事态”)。当然,塞尔认为,为了表述原初事实,我们需要语言,但塞尔指出,必须把所述事实(factstated)与对该事实的表述区别开来。从塞尔的这一两分法中,我们可以看出,哲学家塞尔所理解的制度实在,人们所观察到的制度现象,或者说人们的理念中的制度事实,应该而且必定是一种人类社会独有的现象,是与人有关的一种独特的人类社会现象。现在看来,塞尔区分开“原初实在(事实)”和“制度实在(事实)”,实为一大理论贡献。这一理论贡献的另一层含蕴是,即使我们承认除了人之外的其它动物也有“社会”的话,而其它动物“社会”本身也只是一种“原初实在”。相对而言,所有人类社会的“制度实在”都必须有人的意向性在其中。这实际上也意味着所有“制度实在”都与语言有关。如上所述,在人存在这个世界之前,有物质世界存在,有塞尔所理解的“brutefacts”的存在,恐怕难能有人对此置疑。但没有人,没有人的意志或意向性(intentionality),就没有制度,因而所有制度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存在现象,均是人的制度。对于这一点,恐怕也没有人会怀疑。但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什么惟独人类社会有制度现象?是什么使人成为人并与其它动物区别开来?按照洪堡特和塞尔的见解,这又恰恰是因为人能说语言。换句话说,语言(能力)使人成为人,语言使得人的社会有了制度(因为语言“编织”和“构筑”并“构成”了制度)。因此,一个自然的结论是,只有有了语言这种标识着人成为人的存在和能力的特种“institution”(制序),才使其它其它种种习俗、惯例、规范和制度等人类生活形式成为可能。因此,人类的语言本身就成了人类种种习俗、惯例、规范和制度等等社会实存存在的必要条件,或言人类社会的所有这些生活形式无一不存在语言中并以语言的“外壳”求得其存在,或言“绽现”其存在。理解了塞尔语言哲学中制度实在(事实)和原初实在(事实)的区分,如果进一步理解塞尔的老师奥斯汀(JohnL.Austin,1962)的“以言行事”(包括人以言创生制度事实)哲学,````\n``我们也许就更能理解语言反思在经济学的制度分析中的重要了。因为,不但人类生活形式中所有习俗、惯例和制度要在人们的语言交流中生成,并通过人们的语言交流而得以驻存、维系,而且惯例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约束规范以及制度作为一种正式的约束规则本身要以语言的形式取得其存在。这也就决定了习俗的演化、惯例改变和制度变迁也要通过语言这种特殊的“socialinstitution”来完成。尤其是制度型构、制订、维系、存在、变迁以及期现实的约束力,均与语言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从哲学本体论上来思考人类社会的种种生活形式现象,就会发现,制度作为一种约束规则和体现着一定秩序和规范的建制安排,是一种多人或集体决策的结果,常常是在多人一致同意(consent)下产生的,并必定在多人集体的一致同意和遵从中才能存在,才能取得其约束力。一致同意的达致,一致同意的认同,一致同意的存在,甚至一致同意的破裂,均需要在语言这种特殊的“社会机制”中来完成。就连制度作为一种集体意向性的存在——一种集体中个人意向性的交汇和混同(pooling,或照塞尔的见解,一种集体意向性的生成)——也必定存在于语言之中。由于制度要在语言中生成并以语言的形式存在,那么,一种语言中的现存词汇、语言特征以及语法结构均无疑无一不会不在制度基体上发生某种作用并制度特征中“映射”出来。这一点实际上也被博弈论经济学家鲁宾斯坦所注意到了。这就是他基于“决策者使用有限的语言来表述其偏好”假设所得出的以下结论:“一项决策规则必须是用语言来表达的,只有这样,在评议和执行阶段,它才可以在集体中进行交流”。因此,“它可以被解释为是对决策者可使用的有限语言的反映”(Rubinstein,2000,p.57)。鲁宾斯坦的这些见解,实际上已在某种程度上涵蕴了笔者这些年一直坚持的一个源自索绪尔语言观但又与索绪尔的语言观有些区别的一个理论观点:制度说到底是一个语言现象。然而,正是因为语言是一种“socialinstitution”(索绪尔),而反过来人类社会所所独有的所有“socialinstitutions”(包括其中的“制度”)又是一种语言现象,这就给经济学的制度分析以及哲学论辩本身设置了一种“先天的”困难:正是因为制序是个语言现象,而反过来语言本身又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制序,当我们用语言这种特殊的制序解释其它种种习俗、惯例和制度实在时,就陷入了塞尔(Searle,1995,p.13)所言的那种解释学的循环论证怪圈:“我们必须用制度(序)事实来解释制度(序)事实;我们必须用规则来解释规则,用语言来解释语言。”把这一见解推广到经济学的制度分析中哲学家胡塞尔曾把其现象学的任务定作为研究生活世界的构造以及支配人们的生活世界的法则,由此我们也可以说,人类生活形式的理论分析,就是研究人类生活世界的构形(configuration),内在种种存在表现形式和人类生活世界中的人的行为中的常规性(即事态中的同一性),以及发现和反思支配和规约人类生活形式中的常规性的规则体系。这里我不大主张生活世界的法则(law)这种提法。如果人类生活世界有什么法则的话,那就是导致人类活动中行为中的常规性的产生并规约着人类行为的种种规则体系所赖依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道德原则。,我们就会发现,在讨论、研究、描述和模型化种种人类社会的习惯、习俗、惯例和制度现象时,以致在人们实际社会中种种生活````\n``形式的型构、建构和制度基体网略(matrix)的“编织”中,任何时候都离不开人们的言语活动以及人类的某一种或多种语言,其中包括日常语言、数学语言、逻辑语言、计算机语言、甚至聋哑语和盲文。既然语言本身是构成其它种种社会约束、规范和制度的“质料”和“维度”,而语言本身又是讨论、研究、描述以及理论再现种种其它习俗、惯例和制度的必用工具,由此看来,探讨语言的本质(如果语言有本质的话——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无本质)和不同语言的特征以及作为一种特殊社会生活形式的语言与其它生活形式(包括习俗、惯例、与制度)的关系及其在其它社会制序中生成、型构、建构、演化和变迁中的作用,就成了对人类的种种生活形式——包括习惯、习俗、惯例、规范、传统、法律和其它种种制度——进行探索从而推进经济学的秩序生成机制研究和制度分析所必须要做的一项前提工作了。6余论在评述鲁宾斯坦的《经济学与语言》时,当代一位逻辑学家本森(JohanvanBenthem,参见Rubinstein,2000,p.93)曾深刻地指出:“语言是我们思考和交流时所呼吸的空气,常常不为人们所注意。语言使人类的认知成为可能,且同时通常以一种不可见但非常真实的方式对人类的认知进行着约束。当语言这一至关重要的媒介成为人们公开——尤其是在分析传统中——关注的焦点时,在本世纪哲学就发生了一个‘语言转向’。”本森接着指出,从《经济学与语言》开始,在博弈论经济学家的鲁宾斯坦那里也开始了一个“语言转向”。鲁宾斯坦以其《经济学与语言》,试图将博弈论置放在一个广阔的理性推理和交流的知识版图上,这符合当代人类思想界的前沿潮流。从整体上来说笔者同意本森教授的这一判断。然而,也毋庸讳言,鲁宾斯坦的语言的经济分析和经济学的语言反思还只是标示了“经济学语言转向”的一个开端。沿着语言的经济分析和经济学的语言反思这两个反向且相互关联的研究“向量”中,无疑还有漫长的探索路途,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且具有及其广阔的研究前景。我们也可以预期到,这两个研究方向上均能产生对语言学和经济学本身都有极其重要意义的理论成果。同样也毋庸讳言,这两个方向上的任何进一步的理论推进都将是十分困难的。当代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大军,已经侵占了其它社会科学王国中大片大片的领地。如果说当代经济学帝国主义对其它社会科学王国不断入侵的一支又一支的“冒险远征军”均还远未凯旋话,它们却从其对它社会科学王国的“侵袭”中不断学习并确实学到了很多东西,这自然也会反过来引发一些当代经济学家们对自己研究领域中的一些问题的观察视角````\n``和分析方法的不断反思。博弈论经济学对语言研究领域的侵入,显然也展示并已形成了一个同样的理论格局。在这个初现的格局中,逻辑学家本森(参见Rubinstein,2000,p.95)发问道:“我们不能‘解释’人类历史,为什么我们应该能‘解释’语言呢?”这一问,实在意味深长。仔细玩味,对已处在人类思维探险边界前沿上的理论家们也许不无益处。沿着本森教授的这一发问,我们也自然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经济学的语言,能解释得了经济学自身的语言问题么?韦森2003年12月15日谨识于复旦书馨公寓Emails:liweisen@fudan.edu.cnweisen_eco@hotmail.com参考文献:Austin,J.L.,1962,HowtoDoThingswithWords,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Benacerraf.,P.&H.Putman,1983,PhilosophyofMathematics:SelectedReadings,2nded.,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中译本:贝纳塞拉夫、普特南,《数学哲学》,朱水林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出版。Binmore,1994,GameTheoryandSocialContract,Vol.I,PlayingFair,Cambridge,MASS.:TheMITPress.中译本:宾默尔,《博弈论与社会契约》,王小卫译,上海:上海财大出版社2003年出版。Carlile,W.W.,1907,“TheLanguageofEconomic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vol.17,No.7,pp.434-447.Cupitt,D.,1997,AfterGod:TheFutureofReligion,London:Weidenfeld&Nicolson.Henderson,W.,T.Dudley-Evans&R.Backhouse,1993,EconomicsandLanguage,London:Routledge.Marschak,J.1965,“TheEconomicsofLanguage”,BehavioralScience,vol.10,pp.135-140.Putnam,H.,1970,“IsSemanticsPossible?”inH.E.KieferandM.Munitz(eds.),Language,BeliefandMetaphysics,NY:StateUniversityofNewYorkUniversity.中译文见A.P.马蒂尼奇:《语言哲学》,牟博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出版第590-607页。Quine,W.V.,1969,OntologicalRelativityandOtherEssays,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Rubinstein,A.,1982,“PerfectEquilibriuminaBargainingModel”,Econometrica,vol.50,pp.97-109.Rubinstein,A.,1985,“ABargainingModelwithIncompleteInformationaboutTimePreference”,Econometrica,53:1151-1172.Rubinstein,A.,1998,ModelingBoundedRationality,Cambridge,MA.:TheMITPress.Rubinstein,A.,2000,EconomicsandLanguage,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中译本,鲁宾斯坦,《经济学与语言》,钱勇译,韦森审订,上海:上海财大出版社2004年出版。Rubinstein,A.&M.Osborne,1990,BargainingandMarket,NewYork:AcademicPress.Rubinstein,A.&M.Osborne,1994,ACourseinGameTheory,Cambridge,MA.:TheMITPress.Saussure,F.de,1916/1949,CoursdeLinguistiqueGénéral,PayotParis.中译本,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明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出版。Schotter,A,1981,TheEconomicTheoryofSocialInstitution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中译本:肖特,《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陆铭、陈钊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2003年出版。Schultz,T.,1980,中译本见《报酬递增的源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Searle,J.R.,1995,ConstructionofSocialReality,NewYork:TheFreePress.````\n``Searle,J.R.,1998,Mind,LanguageandSociety,NewYork:BasicBook.中译本:塞尔,《心灵、语言和社会》,李步楼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出版。涂纪亮(编),1996,《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一卷语言哲学》,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韦森,2000,“理论经济学的任务:是解释世界,还是解释理论?”载韦森,《难得糊涂的经济学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45-50页。韦森,2001,《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韦森,2003a,《文化与制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韦森,2003b,《经济学如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韦森,2003c,“哈耶克式自发制度生成论的博弈论诠释”,《中国社会科学》第六期。Wittgenstein,L.,1953,PhilosophicalInvestigation,trans.byG.E.M.Anscombe,3rded.(1967),Oxford:BasilBlackwell.中译本: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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