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语言学导论 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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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1 发布

当代语言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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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语言学导论第一章,人类的语言《圣经》里本来有很多关于语言的故事,《旧约〉里有一个巴别塔故事,最为著名。这个故事说,天下人的语言一开始都是相同的,他们聚在一起,决定建造一座直通天顶的塔,传扬人类的名字,以免人类始终分散在大地上。耶和华上帝害怕人类要是做成了这件事,以后无论要做什么,就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了,于是,他变乱了人们的口音,使人们互相之间语言不通,从此分散在各地,放弃了共同建设高塔的事业。人类有能力改变世界。人类对自己那种其他生物无法与其媲美的力量和智慧感到无比自豪。那么,人类拥有什么特性去证明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呢,这绝非是他的肌肉,因为有些物种的肌肉比其更加结实;也不可能是他的感觉器官,因为有些物种能感知超声波和红外线,比人更厉害。考察起来,人类的优势就在于它独特的天资—说话的能力,或者说,通过语言进行交流的能力。通过语言,人类相互传递思想和感情,并且把他们积累的知识和信念传给他们的孩子。没有语言,其他的物种根本不能形成并交换有逻辑的思想,更加谈不上解开世界之谜和有意识的改造这个世界。语言的力量在远古就被人类意识到了,比如,古犹太人就用语言来书写他们的犹太法典:“上帝不费吹灰之力,只用一个词语就创造了世界。”虽然有些神秘,但是这经文却指出“人们看到了语言是世界的本原因素。”在几乎所有的古代文学中,我们都能找到关于有关语言作用的神话。它使得上帝更加方便自如地表达意愿;它满足了人类赞扬上帝的欲望,它给予了凡人力量去挑战上天,事实上,语言是力量的载体,能控制,创造和改变一切。\n在剑桥语言大百科全书里,用了以下的说法来描述语言在人类生活中所起的中心作用:当我们观察自己周围的时候,会情不自禁的对那几千种表达不同世界观,文学和生活方式的语言和方言而倍感震撼。当我们回顾前辈的思想时,我们只能看到自己语言范畴之内的东西,当我们瞻望未来,我们只能够用语言去计划前程;当我们放眼宇宙,通过飞船向太空发出信号,告知可能存在的关心我们的天外居民我们所在位置时,用的都是语言。1语言是我们永恒的同伴。无论我们是在说话还是思考,无论是清醒时还是在睡梦中,它都存在于我们的脑海里。由于我们对语言太熟悉了,所有很多人都没有坐下来去想想语言的本质,而语言的本质事实上是我们生活中最难解开的一个谜。我们现在正处于研究人类大脑是怎样去把那些人生经历和思想转化为自己的口头语言的一个初步阶段。对人类语言的研究的学科被称为语言学。它是一个学术上被广泛应用的学科,有着无穷的科学实用性。任何大学生的专业如果和语言学有关系的话,都不应当忽略它的重要性。作为一门科学的科目,语言学在信息时代扮演着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就像工业革命以数学、物理、化学的发展为基础,发明了用燃料驱动的各种机械装置,从而解放了人的双手和五官一样,信息时代将通过从语言学中发掘人工智能精髓来解放我们的大脑和语言器官。我们这个课程的目的就是让初学者熟悉语言学的不同分支,课题和重点,还介绍一些有影响性的观点和重要的学派和有权威的语言学者。这将会为学生以后的学术生涯打下基础并且为将来的专业研究铺设好道路。我们这就开始来分析这门学科一些主要方面,同时了解当今语言学家是怎样看待他们的研究对象—语言。\n1.1语言和语言的种类语言学把语言当成一个整体或者一种种特定的语言来研究。如果我们把语言当作一个整体,它就是一个由排列有序的声音(或其文字形式)组成的交际系统,声音形成音素,再结合成较大的单位,如词素,单词,句子和话语)。我们要是提到一种种语言,比如法语,韩国语,它们则是世界各地人民各自使用的特殊的交流系统。我们这里所说的只是对语言的一般描述,而不是其科学定义。对于“什么是语言”这个课题的探讨,是现代语言学的一个主要任务,至今还没有得出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有时候,一种语言只在某个特定的国家的大部分人中使用,如日语只在日本使用。有时候,一种语言却被不同国家的人使用,如英语。有时候,一种语言只被一个国家中的部分人使用,如法语在加拿大就是这样。还有些情况是,从一种语言到另外一种语言存在一个连续体。如果相邻的两种语言彼此有联系,边境一侧所通用的其中一种语言的一种方言与边境另一侧2的另一语言的一种方言可能会很相似。瑞典语与挪威语,德语与荷兰语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的例子。任何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的各种变体,包括地域变体—方言和口音(前者在发音,词汇,甚至语法上面有很大不同,后者只是发音上面有不同),社会变体—社会方言(不同阶层,年龄,性别的人各有自己的社会方言),历史变体—历史方言(如17世纪的英语),文体变体与职业变体—语域(如正式英语,科学英语),甚至还有个人变体—个体方言。通常,一种语言有它官方认可或者大众认可的标准(比如:中国的普通话,美国的标准美国英语)。\n近几个世纪见证了人们对语言学习态度从规定性到描述性的一个转变。规定主义坚持认为语言中的某一种变体本质上就比别的变体更有价值,遵照这种高人一等的变体的规范来说话,写文章,就是“正确的”。在过去,一成不变的拉丁文法在欧洲享有盛名,被认为是普遍标准的格式,其他语言必须模仿它。比如,英语曾有一一条规矩,不能说Itisme,应该说ItisI,因为动词be在拉丁文里面后接主格而不是宾格。而在现代英语中,除非一些很正式的场合,都说itisme,与这条规定直接冲突。而且,在其他一些语言中,be动词后面也是接宾格名词,比如阿拉伯语。这些例子说明了拉丁文这些规则并不是处处适用的—只是那些规定主义者曾企图硬把这些规则加到英语中去。当今大部分语言研究者和教师都不再支持规定主义的观点了。相反,他们转向支持另外一种信条—描写主义。描写主义主张观察、记录不同变体的用法,而不是拿强加的规范来评判它们。而且,与已经消亡的拉丁语不同,任何一种活的语言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对它所作的语言学描述必须做到与时俱进。描述性研究的一种方法就是去探讨人类大脑里面的语言知识。学者们发现,这些语言知识虽然复杂,却是人人都拥有。语言(不是指书面语)在小孩子的大脑中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过程,这种过程在生物界是独一无二的。1.2语言与人类我们首先不妨假设有一只外星生物发现了我们的地球并且到访。无论在何处,只要在有人类的地方,他都会遇到语言。人类的语言最初可能不会引起他的注意。他只把语言看作是地球上的一种普遍现象,因为任何从人的嘴巴里发出的声音都会不可避免地与外界各种噪音混合。如果这只外星生物具有足够高的智慧3\n并且相当善于观察,他就会渐渐注意到人类嘴里发出的声音与所有的外界声音都存在差异。人类的声音明显地是在有交际需要的时候才被制造出来的。因此,他就会猜想,人类的声音一定是有含义的。我们不知道他需要用多少时间才能成功地从没有意义的外界噪音中辨别出人类的语言。然而,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决不是一项容易的工作。再说,尽管我们想象的这位天外来客真的能够发现人类的声音是用于交际的,他还是不能理解箇中的含义。对于他来说,他所听到的仅仅是一连串的声音。这些声音串听起来好像只是一些不同的节奏,变化的音调和突然的停顿的组合。如果他是一位出色的宇宙侦探,他可能会推测得到,在这种语言现象的背后存在着某种层次结构。并且这些节奏,音调和停顿或许可以作为线索,有助于揭开这个层次关系的内部构造。因此,他开始着手于把这些声音串适当地分割成不同层次的片段。例如,他听到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发出以下这个声音组合:我喜欢你的项链。它真的很漂亮。你在那里买的,他可以在这条声音串中找到两个短暂的停顿,因为人类说话经常会在句与句之间梢作停顿。这样一来,他可能会推断出,这条声音串包含着三个意群。然后,他对第一个意群(我喜欢你的项链)做进一步的分析。在节奏和音调变化的帮助下,他很有可能会发现这个意群是由四个更小的单位(“我”,“喜欢”,“你”,“项链”)组成的。的\n天啊~我们这位天外来客已经做了一些语言学的研究工作~地球上的语言学家实际上也是用这种方法分析语言的内部结构的。只是他们发现的语言的真实层次结构更加复杂:在句子与单词之间还存在着一种语言单位—短语。例如,“你的”和“项链”组成一个短语。这个短语与“喜欢”又可以合并成一个更大(并且更高层次)的短语。这个分析过程可以保证理解的准确性(喜欢什么,>喜欢你的项链)。如果那位外星语言学新手没有正确地找出各短语间的结构关系,而是错误地把“喜欢你的”看作是一个短语,那么,他就不能解读出整个声音组合的含义。尽管他已经正确地分析出句子的层次结构,他还是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分辨随机组合的声音并且解读句子结构中各元素的含义。“我”,“喜欢”,4“你的”和“项链”各自代表什么,其中那一个元素是某种事物的名字,那个表示动作,诸如此类的问题仍需解决。但他首先必须破解语言知识,其中主要包括句子内部系统的结构和声音与意义的关系。要理解一个句子真是费劲~\n一个新生的人类婴儿同样要面对这种情况。他对人类世界里的所有事物都是陌生的。他必须从各种噪音中筛选出语言。他需要把从父母嘴里发出的声音串分割成多个句法元素。他需要把一个声音组合和一个特定的意义联系起来。如果他是其他动物而不是人类的幼儿,他是完全不可能掌握这么一套复杂的知识系统的。然而,既然他是人类婴儿,他应该可以做得到。不像我们想象出来的那位天外来客那样,他不必绞尽脑汁来破解语言之谜,他不必刻意费劲去破译周围的语言现象。事实上,从他还是摇篮里的小婴儿的时候,他就已经很自然地察觉到围绕在自己周围的语言的存在,并且在他的成长过程中,这种语言慢慢地成为了他的母语。,,到,,个月大的小孩一般能够说出由一个单词组成的句子。例如,当他们想要一辆玩具车的时候,他们可能会说“车”。然后,他们就开始组建一些短语和由两个单词组成的句子(例如:“要车”)。到了两岁半的时候,大多数小孩能够自己造一些近似成年人说的句子。例如,“爸爸,我可以要那辆玩具车吗,”无论父母多么积极地鼓励和教导他们的孩子,这个过程也不会过早地开始;同样地,无论大人多么不关心这个小孩的语言教育,比如我们假设他被父母遗弃了,他的语言能力的提升速度也不会变得很慢。对于人类来说,习得一种语言作为其母语是一个毫不费劲,可预知进度的过程。而对于我们想象出来的那位天外来客来说,这是一个让他绞尽脑汁才能完成的工程。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类似乎不必故意去学习语言知识。在他们的孩提时期的某一个阶段里,语言知识会自然地在他们的大脑里形成并自我丰富,就像牙齿从牙床里长出来一样。1.3语言知识:天赋的还是约定俗成的,人类个体普遍都能够比较成功的掌握一门语言作为自己的母语,这一现象从很久之前便开始引起了来自世界不同文化背景学者的浓厚兴趣。以下便是由希腊的哲学家于两千多年前提出来的两个最古老,而且至今仍待解答的问题。1(什么是语言知识,2(语言知识从何而来,5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是希腊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之一。他认为人类的知识源于普遍真理。为了证明他的这个观点,他问了以下问题:怎么人人都能凭着有限的~零散的经验依据就发展起丰富的语言知识体系来的呢,这个著名的问题叫做“柏拉图问题”。它至今仍困扰着众多语言学家的心。下面做个平白的解释,让我们来想一下一个人学习音乐的过程吧。首先他需要聆听。如果他只是接触到一些很简单的歌,那他将没什么希望成为一名有能力谱写复杂的交响乐的作曲家。然而语言的习得则完全是不同的。一个婴儿所听到的句子,作为了解结构复杂的人类语言系统的凭据,是很简单,很有限,很不完整的。然而随着他的成长,他怎么就能变得如此熟练,将这个系统运用自如,说出和理解非常纷繁复杂的句子的呢,柏拉图的疑问仍然是当今科学界的一大难题。著名的美国语言学家NoamChomsky于1973年指出“…语言学的根本的经验性问题就是要解析人们是怎样获得语言知识的。”\n柏拉图为他自己的问题提出了一个二元论的解析。他相信一定会有一个普遍正确并被人们接受的语言逻辑,为人们在表达思想时所遵循。而这种理想的逻辑在人们出生前便存在了。在柏拉图看来,他的国人所说的各式各样的方言是一度完美的交际体系退化和衰退的版本。而这个一度完美的交际体系是可以通过回忆而接近的。因此,语言知识不是学来的,而是回忆来的。这就是尽管人们童年时代的语言经验依据贫乏,长大成人后都能发展起来一个丰富的语言知识体系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公园前384年,公园前322年)是希腊的另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同时也是柏拉图最出色的门徒。出人意料的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跟他老师的完全不同。他坚持认为语言知识是某一门语言的说话者所约定俗成的。例如,aēr在希腊语中是“空气”的意思。然而这个词并不是根据空气这一概念与某一声音天生的内在关系而造出来的,它不过就是一个希腊人都同意的用来表示空气概念的任意的声音组合。6数十年以后,在地球的另一边响起了一个类似的声音。中国古代的一位著名的哲学家荀子(公元前313,,公元前322年)也论述道,“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n那么,谁的见解是正确的呢,我们又如何确定语言知识的源头呢,它是来自神秘的普遍真理还是人们的习惯呢,这两种认识潮流已经相互对抗了两千多年了。今天,我们依然看到语言学家们要么站在柏拉图这边要么站在亚里士多德那边,可是双方阵营的名称有了改变。站在前者阵营的自称为“天生论者”或“心智论者”,不过他们对柏拉图的传统做了一个重要的修正,从“二元论”走到了“一元论”。他们依然坚信人类是有与生俱来的语言知识的,这种知识普遍正确,并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只是这种天赋的语言知识不再神秘了。它不是存在于我们之外,而是就在我们身上――就在我们的基因里。所有动物都有一些遗传特性代代相传,例如,蜘蛛遗传了织网的技巧,蜜蜂遗传了采集花蜜和酿蜜糖的能力。那么为什么人类就不能够遗传到某种普遍的语言逻辑能力来专门帮助他们习得语言呢,这些柏拉图的语言天赋假说的修正者们以Chomsky为主要权威,他们宣称:我们的头脑中存在着一个控制我们语言表达的生理的~心理的实体。Chomsky给这个实体取了个名字,UG,即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他对语言知识的认识论观点如下:1)每个人都有语言能力,因为人类拥有其它生物所缺乏的天赋的UG。2)UG是人类语言能力的初始状态,单凭它并不能令人类婴儿说话,婴儿们需要接触某种语言的环境并且积累经验。3)由于后天经验的影响,婴儿的大脑会从起始阶段发展到稳定阶段,即获得说一种特定的人类语言的能力的阶段。根据UG理论,每一个说话者都先天具有一套可以与所有人类语言相对应的原则和一组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因语言而异的参数。例如,所以人类语言都具有主语(S),谓语(V)和宾语(O).这可能是由某个普遍原则所决定的。然而这三个因素在不同的语言中排列的顺序不尽相同。在英语和汉语句子中,这三个因素排列的顺序主要是主语,谓语,宾语;在日语是主语,宾语,谓语;在阿拉伯语中我们甚至可以发现如谓语,主语,宾语的排列顺序;…这些不7同被认为是语序参数取值的不同。因此,一门语言的习得就是把UG的规律应用到某一具体的语言中去,搞清楚哪个参数取哪个值。\nUG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样一个坚定的信念:一定存在着一个完美语言的绝对标准。人们需要这样一个标准以便在任何一门语言中来区分好句子和不好的句子。柏拉图认为这种完美的标准存在于一个人的生前并超越于人的生命。得到这个标准的方法就是回忆前世知识。规定主义者曾经尝试过通过学术权威来建立这样的标准,通过教育来迫使人们去遵循。Chomsky毫无疑问是反对这些想通过人为制定的标准来规定人类语言行为的思想的,然而他相信人类语言行为可以由UG,人类通过遗传获得的语言标准,来规范。既然它是基因遗传的,那么它就能够自然地的在人脑中发展成熟,无需去回忆。与Chomsky阵营相对立的是行为主义者或叫经验主语者,他们的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相同。他们坚持认为,一个人刚出生时,大脑是一片空白的,并不存在任何东西来帮助他的语言知识的发展。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怀疑有没有必要去假想作为语言标准的完美知识的存在。他们认为,如果说约定俗成在语言规则的建立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那么约定俗成的不均等就有可能产生不一样的变体。所以对这些变体都应该一视同仁,并且每个变体都有足够的理由在一定的情景中得到认可。只有在一些正式的场合,我们才需要一个标准的变体。毕竟,语言的力量存在于其无数的变体之中,而不依赖于什么普遍标准。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叫做连通主义的派别。连通主义认为负责词汇和语法处理的智力,神经机制对语言来说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们认为那些说人类如果没有内在的天赋就无法习得语言的人们低估了神经机制的能力,要知道这些神经机制所起的作用远比习得一门语言要复杂。连通主义者还设计了大规模的电脑实验来证明语言知识的获得是靠后天的努力而不是内在的天赋。1.4精彩天地任你求索现在,你已经对这个名叫现代语言学的大花园有了大致的认识。花园里,所有花儿的根都埋在语言这片肥沃的土壤里。就像水和空气一样,语言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那么的普通。然而,在开始学习这门课之前,你是否曾经想过对语言的研究会是如此复杂却又激动人心呢,8\n介绍语言学这样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学科的教科书,不应该像介绍经典物理学,化学这样完全成熟的学科的教科书那样章法刻板。对于后者,每一页里可能都会向学生推出一个不容置疑的公理,定律或者公式,而且都需要学生消化和记忆。语言学本身完全不是刻板的指示组合。以其研究范围为例,从来没有最终划定。对语言的研究曾被视为其它学科,比如哲学,宗教或者文学批评的分支。其本身并没有一个独立的探索范围。一百多年前,历史上第一次称自己为语言学家的研究者们,把他们的兴趣集中在语言的比较以及对某些古代语言的历史变迁的探索上。他们主要研究的是历时语言学。20世纪初,伟大的语言学家FerdinanddeSaussure把注意力转向了共时分析,也就是研究在某个特定时刻,说同一种语言的人们一致认同或共同分享的语言事实。从1957年开始,生成语法的创始人Chomsky革命性地几次扩大了语言学的领域,吸引了数以百计的学者加入他的行列,同时又引来另外数以百计的学者向他的理论发起挑战。语言学的研究范围仍在不断地扩展。在语言学里的每一片领域,你都可以发现新的问题,而对它们的答案也往往会遭遇到例外。不论在哪儿,你都会听到对新突破的呼唤。你也总能随心所欲地加入讨论,发表你的意见,和专家争论,向权威挑战。然后,你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回到书架边继续学习,让自己的理由更加充分,让探索更加深入。还记得柏拉图那个有深远影响的问题吗,语言学领域有着很深的哲学传统,而在哲学里,提出问题比找到问题的答案在价值上更为重要。有些问题涉及到人类世界及人类心灵的起源和本质。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几代人的不断努力。正如杰出的现代语言学家Halliday在一次演讲中指出的那样,语言是世界上所有研究对象中最为复杂的。在这个领域里深入探究,好奇心总是会大显身手。语言学有如此精彩的天地让你去求索。现在,你已经来到了它的门口。别犹豫了,进来看看吧。\n9题头贴士:一位女士被认为精神状态有点差。在医生叫她把一些图片归类的时候,她把花、树和狗归为了同一类。“因为它们都是在屋子周围的。”她这样解释。请试分析该女士的精神状态。第二章作为一门科学的语言学从你开始学习本课程第二课的这一刻开始,你就已经成为语言研究领域的探索者之一。要成为一个成功的探索者,第一步就是要多读书,多思考,多辩论。你要多读书,因为你必需知道其他探索者在这领域研究了些什么。在阅读过程中,你应该留意术语的定义,研究的问题,理论模型,论点和例子等。你要多思考,因为不经过你自己的独立分析和思考,你将无法理解任何问题。若非如此,你将会像墙头草一样在不同学派的不同学说间来回摇摆。你可以准备一个笔记本,用来从不同的角度重新组织你学到的东西,也用来收集你自己的思想,并对之作逻辑严密的整理。你还要多辩论,因为这是你彻底理解你所研究的问题的最好方法。你一旦涉足语言学,就不能只做一个听者;你在每个地方都可能遇上问题、假设和争论,而你必须选择自己的立场。因此,辩论是取得进步的最好方法。另外,即使你养成了读书、思考和辩论的好习惯,你还未能算是一个有资格的研究者。你必须掌握科学方法论。我们要在这里讨论的就是它的一些基本过程。2.1思辨\n在对世界的认识上,古代人知道的远少于我们——信息时代的人们,但他们在判断事物的时候自信心却不比我们弱。我们提到过的古希腊大学者柏拉图,对他留意到的宇宙中的一切都进行过讨论。他还曾致力于对语言的起源的探讨。他给出的答案是:在远古某一时候,有个“立法者”给每样东西都起了个正确、自然的名字。在他的著作《克拉提路斯篇》中,他写道:“立法者和站在他右边的辩证家一起创造了语言。”我们不必由此而推断出柏拉图认为词语就像货币一样10由国家铸币厂生产发行,但很明显他认为语言是智慧的产物,而且语言属于国家而不属于个人。1770年,柏林的普鲁士学院举行了一场以“人类能否靠本身发展出语言”为主题的论文大赛。最终获胜者是J.G.赫尔德(1744——1803)。他的论文《语言的起源》以新颖、诗意的措辞令其他选手的作品相形见绌。他知道诗歌和音乐能够拥有自然声音的情感力量,而且他还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即使是动物(无法发声的鱼类除外)也能发出、感受和交流这些声音。婴儿也能发出这样的自然声音,比如说哭喊,但这些声音永远不会发展成语言。婴儿从成年人那里习得的是语言,而不是自然声音。这样,人类就拥有了两种不同的口头能力:一种是承载情感的自然声音(韵律、音调、语调等),另一种则是承载思想的语言。他强调语言不是上帝直接送来的礼物,因为他发现语言在开始有的时候是远远算不上完美的。他的假设是,上帝给了人类说话的冲动。有了这个冲动,人类在发展思考能力的同时,把语言由简单发展到了复杂。柏拉图和赫尔德都是杰出的思想家。他们的观点世世代代影响着人类。但遗憾的是,他们所做的与今天的科学毫无关系。柏拉图的“立法者”和赫尔德的“上帝”都是不能被证实或者被推翻的:他们要么是想象出来的,要么是超自然的。因此,他们的思想不是真理,而只是思辨。学者们最终认识到,此类的理论是无法验证的。所以1886年巴黎语言学会成立的时候,它明令禁止对语言起源的讨论,以此来把会员们的学术活动方向从传统的哲学思辨转移到实际的科学研究上来。\n哲学家和科学家都问问题。他们问问题是因为他们相信有真理存在并且希望找到它。古代哲学家们问了为数极多的关于世界的问题,其中的大部分后来都被科学解答了。由于不同的原因,剩下的很多超出了科学研究的范畴。其中一些只在神学上有重要意义,比如说,“伊甸园里说的是什么语言,”还有一些注定是没有成果的,比如说“人类历史上第一门语言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因为人们无法得到关于它们的任何关键的证据。一些著名的哲学思想逻辑性很高但缺乏科学性,原因不是缺乏证据就是包含了超自然的假设。那么什么是科学的研究呢,科学很重视证据,因为有了证据,才能保证科学研究能被重复,和它的结论能够用于解释和改造世界。在工业革命时期,科学给欧洲带来了巨变,11人们对没有结果的哲学探讨变得越来越不耐烦,并转而追求所谓的“硬”科学。今天大多数的语言学家也是怀着同样的狂热骄傲地宣告,他们是科学家。这个向科学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对思辨的贬斥,因为对现代语言学来说,思辨仍然像在柏拉图和赫尔德的时代那样重要。事实上,自然之谜的完美答案常常是一个伟大科学家的大脑活动的产物,物理上的相对论如是,数学上的歌德巴赫猜想应该也如是。然而一个天才的猜想在科学家的眼中,只不过是一个假设,需要证据的验证。而证据来源于有可靠的测量和计算的科学观察。在科学上,没有人会浪漫和随意到在自己的理论中假设一个无法验证的因素。\n尽管科学中任何超自然的方面似乎都遭到了否定,一个美学观点却是例外,那就是伽利略的论点——“自然是完美的”。科学家们的猜想经常就是被这个论点所激发的。正如乔姆斯基在2001年所强调的,科学家的任务就是去展示这一论点,“不论他们研究的是运动定律,雪花的结构,花朵的形成和生长,还是我们所知的最复杂的系统——人脑。”换言之,如果宇宙不像我们所设想的那样完美,那么就没有现象是可以预测的,所有的科学定律也都成了无本之木。因此,宇宙的和谐被认为是现代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的根本。2.2从观察开始科学研究者是应该善于观察的。在科学领域,万物都始于观察。比如说,在18世纪末,出现了首批致力于世界语言史的科学研究。当时的很多语言学者都注意到,欧洲的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着相似之处,而且他们也意识到一些语言是由拉丁语的某些地区变种衍变而来。然而一直到1786年,在英国业余语言学家WilliamJohns爵士的专著出版之前,这方面的显著发现一直为数甚少。Johns曾经供职于英国在印度的殖民政府,在那里他对梵文(古印度的书面语文字)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他发现在音系方面,相当多的梵文词汇条目与欧洲及中东语言中相对应的条目都有着系统性的相似之处。他对自己所调查到的这种现象感到十分震惊。于是他大胆地做出猜测,所有这些语言可能都是“来自于一个可能已经不复存在的共同起源”。他的这个假说推动了众多的学者去寻求这个共同起源,同时也开创了语言研究中的一个新领域,历史语言学。研究者们开始从世界上不同的语言中搜集数据,并且系统性地比较它们之间的差异,以观察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基于他们在19世纪的这些研究,世界上的12\n几个大的语言体系为人们所认识,而Johns调查的那些语言也被证实隶属于印欧语系——世界上分布最广的语系。他们的卓越成就标志着对语言的科学研究的开端。这项研究的特色在于它独到的研究程序:从现象到假说,从数据分析到描述和解释。它注重的是基于观察和调查之上的富有洞察力的思辨,而并不鼓励语言研究中原有的哲学传统,即不求实证的枉自揣测。2.3自己动手做研究我们自己能在语言学领域中有所发现吗,能。语言学揭示了每一种语言的特点以及从不同角度对这些特点在不同层次上进行的比较,同时也揭示了语言作为一个整体的基本规则,它所涉及的范围很大,并且与人类的思想活动和人类社会紧密联系。而这些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奥秘足够让研究人员做出自己的发现。不仅是今天的研究者,将来的人们也有他们自己的机会,因为语言是不断发展的而说话的人也不断变化。在这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我们总能发现新事物。这样,我们就能仔细地做观察,熟练地选择有价值的角度以及透彻地分析收集到的证据。许多语言学研究生在他们的学位研究中做出了自己的发现。举个例子,他们当中就有一个中国广州的同学注意到一个句子结构。它不被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们所接受,却被几乎所有中国的英语学者包括大学英语教师认为是可行的。以下就是关于该结构的一个例子。,(2.1)Thehouseiseasytocatchfire.,句子前的星标()是语言学中用以标记不符合语法规则的句子的。你能找出这个句子的语法有什么不对吗,然后再看看下面的这个句子,它与上一句在结构上有什么不同吗,(2.,)Thehouseiseasytoblowup.那位研究生找到了如下理论来解释L1(第一语言)和L2(第二语言)在句法知识上如此鲜明的对比:每个人的第一语言词汇知识都是缄默的,自然的,往往不知不觉就会对他的第二语言学习造成影响。这种影响就叫做迁移。13\n当一个中国人学到easy这个英语单词时,他会很自然地把它与自己的母语中的“容易”相对应起来,并且不经意地便把他关于“容易”的心理词汇知识都与easy联系起来。在中文中我们可以这样说:(2.3)这座房子容易着火。(2.4)这座房子容易爆破。在(2.3)中,跟在“容易”后面的短语“着火”是一个动词加上一个宾语。然而在(2.4)中,跟在“容易”后面的短语“爆破”只是一个及物动词,以全句的主语“这座房子”作为它的逻辑宾语。在中文当中两种结构都是可行的。但是在英语当中,easy是不同于中文的“容易”的,这是因为easy只要求(2.4)中的结构但不接受(2.3)中的结构。因此,以英语为本族语言的人接受(2.5)但不接受(2.6)。(2.5)Johniseasytoplease(=ItiseasytopleaseJohn),(2.6)Johniseasytopleaseothers.这位中国研究生就这样做出了她自己的一个真正的发现:(2.1)反映了在中国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当中存在的一种典型的第一语言迁移。既然连高等程度的英语学习者也很少能克服这种来自母语的强大影响,这种现象就是典型的僵化。僵化指的是不正确的语言特征变成了一个人第二语言中永久不变的部分的过程。这位同学的成果对于我们来说也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我们也可以通过观察而发展洞察力。实际上,在这位同学所获取的成果之上还可以做更多的探索。以下是一个具体的计划。\n在每个人的大脑里,都有一本“字典”叫做心理词库。那里储存了一个人所知道的全部母语词汇,每个词汇都附带有像词义、语法功能、发音一类的相关信息。无论什么时候一个以英语作为本族语的人使用“easy”这个词,他大脑里关于这个单词的句法信息就会被激活,告诉他“easy”如果是作为谓语形容词来使用的话,它必须与一个及物动词的不定式合在一起,并且以该动词的逻辑宾语作为句子中的主语。可是,无论什么时候以中文为本族语的人使用“容易”这个词,他大脑中的心理词库就会给出不同的句法信息。这些信息是什么呢,——现在我们就有了一个研究问题了。14就让我们通过分析现有资料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既然以中文为本族语的人接受(2.3)和(2.4),那么,我们就可以推断出:“容易”的句法信息包括了(2.2)和(2.5)所反映的关于英语单词“easy”的信息。另一方面,“easy”并不能在后面接一个动宾短语但是“容易”却可以(如(2.3)所示)。进一步说,“着火”中的动宾关系能否被看作是一个构词特征并加以忽视,从而把它看成是一个不及物动词呢,如果可以的话,那么我们能否推断,在中文中,一个不及物动词也是能跟在“容易”后面的呢,进一步的观察还会令我们注意到与以下例子类似的语例比较:(2.7)约翰容易讨好。,(2.8)约翰容易微笑。,(2.9)约翰容易走路。“讨好”、“微笑”、“走路”不都是不及物动词吗,那为什么它们听起来在可接受程度上不一样呢,在以中文为本族语的人们的心理词库中,“容易”一词的句法性质要通过建立什么样的准则来描写呢,我们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而已,即对所研究问题的分析。似乎一个新的发现就在眼前了,但要取得仍需更多的努力。我们就到这里为止,并把这个实际上尚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留给读者吧。2.4三个充分科学研究的成效该如何评价呢,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考虑,即观察,描述和解释。语言学家所寻求的成功境界也可以归纳为“三个充分”。\n,)观察充分成功的科学研究在观察上应该是充分的。在语言学中,观察充分体现在正确地陈述所观察的对象在音系,形态,句法,语义或语用方面是否完善。所作的观察应具有可重复性,所得的结论应普遍适用。所做的研究应当穷尽所有可观察到的语言现象。在此前提下,统计上可忽略的例外是允许存在的,除非这些例外情况导致能发展或否定现有研究成果的新结论的产生。,)描述充分恰当的描述应建立在充分观察的基础上。如果一项关于语言的科学研究就所观察的语言现象,提供了对以该语言为母语者的结构直觉性的描述原则,那么我15们就可以说它达到了描述充分。例如,在历史语言学的领域里,研究者为还原印欧语系的一种共同的源语言的特征所做的工作就是围绕这一目标展开的。,)解释充分解释充分是所有科学探索的最终目标。在语言学的研究中,一个理论如果给所有自然语言提供了一种描写充分的语法,而且这种语法应是一组受到最大约束的共性原则,代表了具有心理现实性的心智运算的自然原则,才能称之为解释充分(Radford,1988)。正是由于语言是一个那么精妙复杂的思维实体,那么日新月异的文化进程,那么细腻微妙的情感表征,可以预见,实现解释充分这一目标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揭示语言背后的规律要比揭示各种自然界的物理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其运转艰难得多。\n现在让我们把课本翻回到本章开始的地方,重新读一遍本章标题上方的小贴士。请大家就那位“智力稍差”的女士的心理状态进行讨论。我们不妨这样假设:她习惯于只在自己房子周围的空间活动,于是据此设定一条原则来对医生给出的图画进行分类——这些物体是否在房子的周围。虽然这位女士对客观世界的解释由于自己所设立的原则的狭隘而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在她观察和描述行为的过程中,她的判断力和精神状态是完全正常的。大家可不能笑话她呢~有时候我们自己的研究可能比她做得更糟糕——做出错误的观察结果引出更为荒谬的原则。2(5检验理论如果你对一种现象所基于的客观规律作出了含原则的表述,你就是一位学说创立者。科研领域中学说不是纯粹的思辨,它必须在观察、描述和解释三个层次上经得起检验。检验理论的通常方法是,由这一理论推出一种预言,然后展开一场受控的调查,看看预言是否有效。历史上一个熟悉的例子就是对爱因斯坦相对论的检验。天文学家们成功地实施了这一项研究,他们在日全食的时候观察到一个在当时令人难以置信的现象:看到了太阳后面的恒星~从相对论的角度来看,他们亲眼目睹的现象证明了事先根据相对论推出的预言——在类似太阳这样的庞然大物旁,光会沿曲线传播。在语言学里,也有许多理论是循着这一科学传统而构建的。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UG)理论就是个例子。这个大胆的理论模式是可以检验的。它假设每个婴儿出生的时候都具有语言能力的初始态,这意味着16\n每个人的大脑里都存在与生俱来的语言结构知识,使其得以习得一种特定的语言作为母语。最近,即为德国医生用一种先进的医学仪器FMRI(即功能性磁共振影像扫描)做了一项实验,实验中让受试人处理一些过去不知道,新近刚学会的某种语言的规则,还让他们处理一些其他的规则,这些规则也是新近学会的,但与任何自然语言规则大相径庭。他们想看看大脑在处理这些不同规则时又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却是观察到了不同:当测试者碰见陌生的语言规律时,脑部的布罗卡区(和语言密切相关的一个大脑区域)呈现出十分活跃的状态;当测试者处理一些和语言无关的结构时,这一区域就变得不活跃了。试验的结果显示,人类的大脑里存在一些普遍的东西,给语言习得提供便利。因此这些德国医生宣布,他们找到了UG存在的证据。,.6语言学导游图从下一章起,我们将简要介绍当代语言学的不同领域。我们的“观光行程”将由两阶段组成:第一阶段介绍语言学的主要分支,下面的三角形可用来描绘这些分支的相互关系:(图贴不上来,请参考课本)mindworld17Fig2.1:语言学主要领域的相互关系如果将语言学比作迪士尼游乐场,图表2.1可以作为一幅游览图。它的三个顶点是语言符号、(符号指示的)对象以及语言的使用者。在顶点之上的区域是语音学、音系学、形态学和句法学,这些学科都只和符号有关。语音学论述的是语言的物质基础——发音。这是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实际上,一些西方大学甚至设有“语音学与语言学系”,说明他们将语音学和语言学视作平行的学科。另外三个分支(音系学、形态论、句法学)同属于一个笼统的领域——形式语言学,也称为核心语言学,其研究兴趣主要集中于语言符号的结构形式。音系学研究一种语言中声音的分布和不同声音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态学研究词的构造和词的标记;句法学研究词汇组成短语,短语组成句子的过程。语义学研究的是符号和(指示)对象之间的关系,所以它处于三角形的左方。根据Saussure的理论,这里的主要关系是任意性。语义学主要研究语言的意义,包括在不考虑语境的情况下词,短语,和句子的意义。\n在三角形的右方是最近才开创的领域——语用学。语用学探讨人们在某一语境中如何使用语言和他们以各种特殊方式使用语言的原因,其精髓在于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即使用语言来做事情。在“(指示)对象”和“使用者”这两个顶点之间,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与语言学毗邻的领域——语言哲学。语言哲学探究语言与真实的关系,虽然它不属于语言学范畴之内,但当代语言学不同分支的许多具有重大影响的理论都植根于它。此外,目前这幅“导游图“是二维的,如果从更多维度来看这些相互关系,我们将会通过语篇视角,看到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一个接口。这是语言学的一大流派——功能语法专门探究的领域。从语音学到语用学,所有这些语言学分支将在第三到第九章进行介绍。有的分支占有一章篇幅,有的则延伸两到三章,有时候还会与另一分支的一个方面交织在一起。我们旅程的第二阶段会对跨领域研究的某些重要方面进行广泛的介绍。它们有些会较多涉及心灵,有些则较多涉及世界。这些讨论将覆盖第,,至,,章,主要集中于心理语言学、神经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言类型学以及应用语言学18的领域之内。由于篇幅有限,我们无法对所有这些学科进行非常透彻的介绍。然而,因为每章都侧重介绍了这些领域的亮点和实际应用,内容像彩虹一样丰富多彩,它们将会有效地唤起读者对将来就相关学科进行更有系统性的研究的兴趣。每章都有一个吸引人的主题,分别是语言本能、语言约定、语言习得、第二语言、语言的共性与差异、全球语言。\n科学告诉我们,自然是物质的连续统一体;它不会将自己分解成物理,化学,心理学和语言学等等学科,这些学科不是事实,而只是我们的判断;它们是我们谈论世界的不同视点。因此,语言也应该被看作一个整体。OttoJespersen是二十世纪的伟大语言学家之一。他指出,语言的实质就是人类活动,一方面是一个人求得另一个人理解的活动,另一方面是另一个人理解第一个人心中所想的活动。语言活动是一个连续统一体,因此不可以被分割为分别属于语音学、音系学、形态学、句法学、语义学、或语用学的彼此隔阂的研究对象。这些语言学的分支只是我们讨论语言的不同层面而已。如果在不同分支之间画一条清晰的界线,我们将要介绍的内容就会变得支离破碎。那样将会使学习者很难把语言看作一个整体。因此,我们不应该忽略各分支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这就是我们课程之所以这样设计的原因。19第十章,语言的本能10.1语言模块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上学的机会;也并不是每个学生都有把一门学科学精的天赋;但是每一个普通人都可以毫不费劲地掌握自己的母语。一个人掌握语言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就如同蜘蛛生来就会织网一般。如果一个学生缺了一堂课,那么他可能就不知如何解决与这堂课的内容相关的问题了。如果一个人碰到任何与母语相关的基本问题,他却用不着向老师或朋友请求帮助。只管在他自己的大脑里搜索一下,他就可以得到一个和大部分本国人的回答都相同的答案。据现代杰出的美国心理语言学家StevenPinker的说法,他们所依赖的就是语言本能。这里有一些观察记录。1)如果你的母语是汉语,那么请指出下面哪一句诗句更好:(10.1)A.春眠不觉晓B.春眠不觉晨\n(10.1)的诗句A摘自一首在中国脍炙人口的诗歌。美国汉学家WitterBynner把它翻译为:Iawakelight-heartedthismorningofspring.诗句A和诗句B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最后一个字:晓或者晨,两者都是早晨的意思。您是否认为诗句B和诗句A一样好,如果不是,为什么,作为一个学生,你可能会用汉语声调的知识去解释它们的不同之处:晓字是第三声的,而晨字是第二声的;因此,诗句A听起来更富有节奏感和感染力。尽管很多中国人不一定知道这些理论,但是他们还是会毫无理由地更喜欢诗句A。这种对韵律美的潜意识的感知能力是一种语音天赋,被乔姆斯基称为内化语音。假如你的母语是英语,你也会具有一些语音直觉。例如,你可以区别字母组合slip,slib,spill,sbill中哪些可能是英语词语。普遍的回答可能是:(10.2)slip是slib可能spill是sbill不可能20事实上,slib和sbill都不是英语词语。相比之下,前者如果某天变成了英语词汇,它在音系学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后者永远都不可能成为英文词汇,原因是它的发音会和spill相混淆,因为p在s后面要变成不吐气音。一般说本族语的人几乎都不懂得这样的学术分析,但他们的大脑会把他们引向同一判断。\n一个更深入的观察结果显示,所有的说本族语的人都不考虑他们语言的句法结构和语义特征就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依靠大脑的语音天赋就已足够。于是我们可以做出结论:对词项的直觉音系知识是自发的。它不需要依赖任何句法或语义信息。2)若德语是你的母语,那么你就会毫不犹豫地接受(10.3)的第一个表达法而排斥第二个。(10.3)A.IchhabeeinenFuller.Eristrot.B.*IchhabeeinenFuller.Esistrot.把A句逐词翻译出来是:我有一支笔,他是红色的。B句则是:我有一支笔,它是红色的。说英文和汉语的人都会选择B,然而以德语为本族语的人都认为Fuller(笔)是阳性名词,所以它的代名词也应该是阳性的。这听起来奇怪吗,不奇怪。很多古老文化都会有它们自己的对世间无生命物体的性别臆测。比如说,古代中国人就喜欢把事物分为阳性和阴性,即男性和女性。但这样的文化现象并没有渗入到语言形式中去。在德国和其它的一些文化中则渗入了。这一事实并不会使小孩更难掌握这些语言。现在在德国即使是小孩也知道每样事物的性。当谈到“笔”(Fuller),“脚”(FuB)或者“凳子”(Stuhl)这些阳性名词的时候,他们会用“他”(Er);当遇到“灯”(Lampe),“香蕉”(Banane)或者“机器”(Maschine)这些阴性名词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她”(sie);而“它”(es)是专门为像“床”(Bett),“船”(Schiff)或者“女孩”(Madchen或Fraulein)这些中性名词准备的。毫无疑问,如今很少德国人能够讲出他们区分事物性别的理由。他们只是照着说而已。另外,假若英语是你的母语,你一定会接受(10.4)的第一个表达法而不是第二个。(10.4)A.Iwanttohaveabigbreakfast.B.*Iwanthavingabigbreakfast.21\n当一个德国人在(10.3)的A和B之间做出判断,或者一个英国人在面对(10.4)作同样举动时,他所依赖的是他关于一个词项的句法形式的缄默知识,和这个词的意思或者发音毫不相关。由此做出的结论是:关于词语的直觉的句法知识是自发的。“没有任何句法规则会与语用学、音系学或者语义学的信息有关。”——这就是乔姆斯基的“句法自治原则”。3)一个以英语为本族语的人会觉得(10.5)的第二个句子不对劲:(10.5)A.Thegirlsleft.B.*Thefogleft.他想他会说Thefogwentaway.是不是leave这个词只用于人呢,很可能不是这样。英语也允许说:(10.6)Thetrainleft.(10.7)Themailleft.所以一个更好的说法可以是:Toleave涉及的是一些惯常被人类控制的活动。请看下面相对应的汉语表达:姑娘们走了。雾散了。火车开走了。信寄走了。不是以汉语为本族语的人尝试领会这些词的语义区别很可能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但是以汉语为本族语的中国人却鲜少会混淆他们。结论:词语的直觉语义知识是自发的,不涉及它的句法特征。4)“Whattimeisitinthekitchen?”(厨房里是几点钟,)\n是一个英国人可以理解的问题。它的意思不是说厨房里的时间就不一样,而是暗示厨房里的钟可能指示不同的时间。同样地,对汉语表达“先割我的肉~”自然而然的推断是催促屠夫割一块肉卖给说话者,而不是叫他先割说话者身上的肉。所以,语用推断也是自发的。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人大脑里的语言知识是模块化的,每一个语言模块自有一套总的原则来掌控。比起需要后天学习的驾驶规则来,这22些原则更像是人们判断所看或所听事物远近的天生准则。这些模块化的原则存在于我们大脑的不同部位,让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掌握自己的母语,无论一种具体的语言有多复杂(比如德语的性)。这些模块化的原则也让我们在没有任何学校教育的前提下就可以发展非常复杂的口头交流技能。这就是一个没受过教育的鱼贩子能说服一个捧着博士文凭的顾客以可观的价格去买他那不怎么样的存货的原因。(陈舒雅译)10(2医学证明语言是模块化的。大脑中这些语言模块的相互作用导致了语言的复杂性。神经生物学的观察记录可以证明这一论点。脑科学理论揭示了人脑中确实存在着已被识别的言语区域。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法国外科医师PaulBroca发现了一个与人在音系学、形态学和句法学方面的天赋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的区域。这个区域在生物学中被描述成前言语皮层,但通常被称为Broca区。Broca区的受损会导致严重的语言障碍,医学上叫做Broca失语症。患者说话时会很吃力。除了扭曲的发音之外,患者最典型的病症是不会使用冠词、介词、屈折变化等各种功能性词素,严重的情况下会无法记住词序。例如,一位轻度Broca失语症患者曾经这样来形容他的早餐:我鸡蛋吃喝咖啡早餐。另一位更严重的病人试图描述他坐过的一艘船。他想说明自己曾经坐过汽船,但说出来的句子却是帆„„你知道吧„„那个,船„„\n直接决定一个人能否掌握一门语言的是运动皮层,它控制着身体不同器官的肌肉运动。靠近Broca区的一部分皮层控制脸部、下颌、舌头和咽喉的发声肌肉。不难想象,任何损伤都会使人失去协调语言器官发声的能力。以上我们介绍了某些语言模块的功能缺陷会带来的影响。或许你注意到Broca失语症患者依然知道他们想要说什么。不幸的是他们很难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这种疾病被形容成“机械失语”(motoraphasia)。如果患者的病因在于另一种叫做Wernicke失语症或“感觉失语”(sensoryaphasia)的语言障碍,他会失去语用和语义方面的能力。Wernicke区是19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医生CarlWernicke发现的。这个区域关系到人说话时的理解能力和用词的选择。任何严重的损伤都会造成理解力的丧失,产生23无意义的语言,但可以保持发声的能力。有些Wernicke失语症患者讲话很流利,但是他们说出来的话用词空泛,无法传递专门的意思,所以很难被理解,例如病人会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它把那个拿了出来。就是说如果不做的话,这正在解决的在用词上,患者不能够有效地选择正确的词语,像这一位病人,当问他:“墨事情„„水是用来做什么的,”他的回答是:“与钢笔一起用”。\nWernicke还发现在Broca区和Wernicke区存在着大量的神经纤维,在两个区域中形成了重要的连接。这些纤维的受损会导致一种不太常见的失语症。患者可以听可以说,但复述别人的话却很困难。在一项研究报告中,病人重复“base”和“wash”两个词时,发出的声音是“vaysse”和“fosh”。这种语言上的缺陷叫做“传导失语症”(conductionaphasia),因为患者不能将听到和理解的信息传达到大脑中专管语言产出的区域。如果你希望读写流利,那么你需要有健康的脑回(angulargyrus).它位于Wernicke区和视觉皮层之间,控制着视觉激素和听觉激素之间的互相转换。通过脑回,无论是在口语中还是在书面语中我们都可以将词语和词语所代表的物体联系起来。这些语言中心都位于人的左脑,因为神经学家发现在右脑相应部位的损伤不会导致任何失语症。在左脑有一些单独的区域分别控制语言能力的各个方面。成功的语言行为取决于这些区域的正常运作与协调。反之,语言上的障碍则是由于某些模块的缺陷所造成的。译)(陈婷10.3物种的独特性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本能。蚕吐丝;蜜蜂通过舞蹈来通知其同伴它所发现的蜂蜜源的方向和距离;野生的欧洲岩鸽利用太阳作为方向盘,飞越数百里去喂养它的孩子.....这类本能并不是夸耀表演,它对物种的存活必不可少。语言是人类的一项本能,它对这个优等且高度社会化的物种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一项本能与一项学来的技巧是不同的。因为它为所有有着未受损伤的脑袋的该物种的成员所分享,,但不属于其他物种的任何个体。近几十年来,人们多次尝试训练动物,使它们能说人类的语言,或者,考虑到它们的身体限制,教给他们一种人为改造过的语言(例如:各种猿类的发音器官过于弯曲,不能发出太多种类的声音。因此,人们改造出一种手势语言,让它们来学)。所有这些努力的结果,除了能使黑猩猩造24\n出“我香蕉你香蕉我你给”这类手势语句之外,再无别的了。这并不意味着动物是笨拙的受训者—比方说,它们经常是一些马戏动作的出色学习者。它们不能学好人类语言的缘由在于:任何动物都不能学会其他物种的本能。当人类被训练去模仿黑猩猩尖叫或者蚕吐丝的时候,他们会表现出同样的愚笨。一种本能必定有它的物质基础。大约四分之一英寸厚的大脑的表皮部分叫做大脑皮层。大脑皮层千沟万壑,多层折叠,包含了大约一百亿个神经。人们发现一些受过训练会模仿简单词语发音的灵长目动物所制造的发音,主要是由大脑边沿系统的一些中心控制的,而不是由比人脑平滑得多的皮层控制的。而人脑皮层语言中心的破损,会破坏或者严重影响语言能力。而猴子和灵长目动物大脑皮层中相同区域的破损,并不会影响它们的发音。由此可见,人类的大脑似乎是为了语言而存在的独一无二的器官。在大脑皮层不发达,语言模块不存在的情况下,其它动物怎能习得人类的语言呢?拥有语言这种本能,人类的婴儿能够习得一种自然语言作为母语,即是这门语言的某些方面非常特别(想想德语中“可怕的”词语的性)也能习得。拥有语言这种本能,人类可以谈论“不在这里或不是现在”的事物,不存在的人物或地方,甚至虚构的东西,像“飞兔”.这种能力叫“时空置换”,它是抽象思维的开端,是任何其它物种不能跨越的鸿沟。拥有语言这种本能,人类通过对零散信息的组合,还能获得发生在遥远时空之外的事件的完整描述,这种能力叫做“经验重组”,它是抽象思维的超级结构.“作为人类我们可以在彼此的大脑里构塑精致准确的事件”Pinker热切地说。“这种能力来得如此自然,以致我们常常忘掉了这是一个伟大的奇迹。”(陈莹译)第十二章语言的习得\n独特的语言体现了不同文化的发展,但就其本质来说,语言并非文化发展的结果。有位颇具影响的德国哲学家VonHumboldt(1767-1835)论证说,语言是个人的一种具有创造性的行为,而且人类生来就拥有语言能力,这种能力并非是文化所赋予的。Chomsky通过论证个人获得语言的潜能是一致的这个观点来推广他的理论。语言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的出现。至此为止,还没有找到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人类在最原始的社会(就我们所了解到的时间范畴)具有较不完善的语言能25力。每个人都有一个脑袋,两只手,两条腿和说话的能力,不管他们受过教育与否。这类观点随处都可见其证据:汉语扎根于中国文化正如俄语扎根于俄国文化一般,而英语则扎根于英国本土文化以及美国和其他很多国家的文化。不管这些语言之间存在多少差异,只要小孩生长在任何一个特定语言的环境下,任何一种语言都可以同样有效率地被他们学会并用作他们的母语。这种获得语言的个人能力被Chomsky称为“语言习得机制”,它与文化及种族的差异并不相关,而且它决定婴儿第一语言的获得是一个自发的过程。12(1牙牙学语心理研究指出,婴儿在4个月大的时候已经可以区分元音A和I.研究表明,当两个成人在对一个婴儿作发音的嘴型的同时,让录音机播放A或者I,那婴儿一听到A音被播放的时候,他会潜意识地望向作A音嘴形的人,相对地,当录音机播放I音的时候,婴儿会转向作I音嘴形的那人.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婴儿大约在4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拥有区分不同元音的能力,以及利用视觉线索来决定发音时候所涉及到的发音的类型。在大约4个月或6个月大的时候,婴儿开始学习说话,发出断断续续的元音和辅音,而这些发音可能不属于他们将来成型的正式的母语.根据Roman\nJakobson的"中断假说",当一个儿童说出有含义的单词和开始将声音和意思结合的时候,他会突然停止发非母语的其他音节.科学家们提出幼儿学语原因的一个假设,这是与他们生理成熟过程相对应的一个语言发展阶段,是必经阶段。(李嘉文译)12(2音韵自启据说,一个德国传说中的英雄能够通过拉他自己的靴带而把自己从海里抬出来。这个典故带来了bootstrapping(自启)这个词。在计算机科学里,这个词(通常被简化为booting)涉及到任何由一个简单的系统激活一个更复杂的系统的程序。在语言习得里,一个婴儿第一次解读成人的话语以及获得它们的意思和形式的过程也称为bootstrapping。26一些研究人员发现,小孩在他们弄清楚某些词语的概念前就经常使用它们了。例如,当一个小孩模仿一些大人说Momgiggles(妈妈咯咯笑),他可能不知道giggle的意思。但是,因为在giggles后面没有任何名词短语,他可能知道咯咯笑是某种妈妈能够自己一个人做的事。如果他也学说ArnoldsmacksGloria(Arnold掌掴Gloria),他能够解出,smacking包括了对某物或另外某个人的作用。因此,小孩可能会用他们已经形成的句式的知识来帮助了解词语的意思。这被LeilaGleitman定义为句法的自启,意思是语义构建在句法之上。StevenPinker在不久之后提出了相反的观点——语义的自启:当小孩明白了一些词语的意思,他们能够通过观察成人所使用的词语在句子中的位置来发现这些词语的句法作用,也就是,句法构建在语义之上。\n哪一个先出现,句法还是语义,虽然现在还没有裁决,但是很明显的是,这个争论和小婴儿接触语言的第一阶段是没有关系的。一个新生的婴儿所注意到的既不是词语也不是句子结构,而是一串从成人口中发出的声音——一串可能带有停顿、元音加长、重音和某种语调模式的声音。婴儿对于这样的音韵特征是相当敏感的。如果一个婴儿熟悉了一个成人对milk(牛奶)发音的这些音韵特征,那么下一次大人说Wantmilk(想要牛奶)的时候,他可能会推断出这串声音由两部分组成——Want和milk。这个推理标志着把一串连续不断的话语解剖为单个组成部分的开始,这个重大的转折点被称为音韵自启。接着,婴儿可能会猜测到,一些组成部分与事物有关,其他则与动作或事件有关。这样,他们逐渐有能力分辨名词、动词和形容词以及在一个句子中分辨出话题和述题。如果那个婴儿有一只和他拥有同等机会接触到成年人的语言表现的宠物作伴,那么那只宠物,不管是猫还是狗,都不可能会“自启”,也就是,自发地划分一串话语声音并且从中辨认出不同的词语。以下是一段妈妈和婴儿的汉语对话。(12(1)妈妈:宝宝乖。宝宝:嘿嘿~妈妈:宝宝不乖。宝宝:哇~~~~~27婴儿这种对比的反映显示出妈妈的话语在她的孩子的耳中已不再是一串完整的声音,而是一个由两部分构成的组合——宝宝和乖。这个婴儿甚至还知道这两部分的功能——前者是话题,后者是述题,因为被插入的要素“不”已经被成功地分析为一个改变述题语气的具有否定意义的小品词。我们继续观察:(12(2)妈妈:宝宝可乖了。宝宝:唔„„\n妈妈:宝宝可坏了。宝宝:哇~~~~~婴儿是怎样分辨出述题“可坏了”中带贬义的含义呢,他已经掌握了“乖”和“坏”的对比语义了吗,还没有。他可能还不能把它们分离为单独的词语,因为要分析“可”和“了”的作用,对于一个小婴儿来说似乎太早了;因此,他只是把“可坏了”这三个声音看作是一个整体的述题。他给出一个不满意的反应只是因为他从他妈妈的发音和表达中注意到了一些贬低的痕迹。如果那位母亲用和说“可乖了”时同样温和的语气来说“可坏了”,那么婴儿就很有可能把它看作是一个肯定的述题并且给出愉悦的反应。所以,音韵和非词语的因素在婴儿最早获得话语意思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再过一些时间我们才会发现婴儿在辨认单个词语以及充分理解词语的句法和语义信息方面的进步。(黎洁媛译)12.3带有错误的创造所有的小孩子在掌握他们母语的语音系统前都会犯错误。当一个18月大的孩子尝试发出water(水)这个音时,他可能会发成[wawa]。当他想说that,他的发音可能会像[dat]。一个中国的小孩可能会称呼他叔叔[houhou]而不是shushu.。就算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纠正过这个错误或者孩子本身也意识到自己的发音与大人们的不同,这样的错误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并且会持续一段时间。这样的偏差证明了一件事:语言能力的获得不是单纯模仿而是一个创造过程。当一个婴儿发现water的发音过于平淡无味时,他会选择再发一次重音wa,28\n因此他创造出了[wawa];同样地,bottle会发成[baba]。更有趣的是,中国的孩子可能会重复单音节词,如qiu(球)会变成qiuqiu,deng(灯)会变成dengdeng。小孩子用独特的方法增加他们的词汇量。比如说,他们会拓展一个词的意思。当一个孩子学了daddy这个单词后,首先会用在自己的父亲身上,然后将其拓展到所有的男性成年人。他也有可能用狗指代所有的四脚动物。孩子们一般都是先给物品命名,然后才喜欢询问父母他们的名字。有人观察到一个一岁零八个月的孩子打开冰箱并把鸡蛋扔在地上,同时嘟哝着guoguogaga的声音。这是他给鸡蛋取的名字。更令他父母感到烦恼的是,下一次是把他父亲的手表扔到楼下,同时也发出guoguogaga的声音。显然他创造出来的新词拥有范围较广的含义——可能专指外壳坚硬的东西。像这样的词语创造是很具有随意性的,但事实上,这是有规律的。例如,一种规则就是,过渡扩展总是就物体的物理特征,如大小,形状和结构而言。球可能指代所有圆的物体,短袜可能指代所有的内衣,等等。guoguogaga这个自造词,则指代所有有硬壳的东西,但不会是指物体的一部分,如外壳,也不是指性质,如坚硬这种特质。从形态学的角度上说,小孩子都要经过过度概括这个时期,比如说,他们在所有的动词后都加-ed——played,smiled,还有*comed,*goed,*bringed。这种系统性的错误提示了孩子们学习语言的过程。孩子们除了适应他们身处的语言环境以外,还会积极地理解语言的意义。为ed-过度概括这类错误所标记的语言发展阶段是可以预测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大人不能强迫孩子放弃这个过程。下面就是一个徒劳的例子:(12.3)Child:Nobodydon’tlikeme.Mother:No,say“nobodylikesme.”\nChild:Nobodydon’tlikeme.(Eightrepetitionsofthisdialogue)Mother:No,nowlistencarefully!Say“nobodylikesme.”Child:Oh!Nobodydon’tlikesme.(McNeill,1966)请注意,这个孩子造含有nobody的否定句完全是有规则的。每一个这样的句子都包括nobody加一个动词的否定式。孩子必须有一条规则去定义句子的样29式,尽管这规则与大人们的语法不同。母亲八次的纠正只换得了对她的话的部分模仿——即对likes的模仿而已。孩子自创的规则没有受到影响。这个规则看来得持续一段时间直到他们以后懂得自我纠正为止。与其说获得母语的过程是一种学习,还不如说是一种成长。如果语言学习只是单纯的模仿,孩子们会不会做得更好呢,好的模仿或许不会有错误,但是那得要有充分的好榜样供孩子仿效才行。可是,不是每个孩子都那么幸运的。想想那些没有人照顾的孩子。他们怎能得到充分的机会去接触大人们的语言行为。但是他们也能像那些受到很好照顾的孩子一样有效地掌握母语。而后者虽然不缺指导,但很难将注意力长时间放在大人们的指导上,语据对于他们来说同样是有限的。因此,语言的获得不能是单单的模仿而是一个创造性的,自我规范的过程,而那些可以预言的错误类型则会起到里程碑式的作用。(李璐译)12(4触发与选择儿童常常能接触到成人之间的互相对话。这些说出来的话包括口误、不符合语法规则或不完整的句子,以及其他一些不准确的形式。下面摘引一段成年人之间的对话(Clark,1994)用以举例说明这种情况:\n(12(4)June:yesDaphie:thanksverymuchJune:ok?Daphie:right,I’llseeyouthisJune:becausetherehowdidyoubeathim?Daphie:no,hebeatme,fourone(laughs)June:fouroneDaphie:yes,Iwasdoingquitewellinonegame,andthenthenII„IlostJune:oh,howdisgusting30如果一个孩童需要的语言资料的主要来源是像(12.4)这样的成人对话,他要如何去发展第一语言语法的系统知识呢,在这个意义上,儿童接受到的资料被认为是贫乏的。这样不充分的资料无法提供全面的语法例证。然而,所有的成年人最终却都能熟练并精通他们的第一语言语法。一个人问他的朋友:“Whodidyouseewhenyouwentintothehall?”朋友答道:“IsawJohnandMarythere.”若提问者没有听清第二个人的名字,他会问一个回问句:“YousawJohnandwhom?”但无论这个提问者多么年轻,他永远都不会这样问“*Who(m)didyouseeJohnand?”或者“*AndwhomdidyouseeJohn?”语言学家考察研究了许多种语言,发现没有任何一种语言会把特殊疑问词当作并列结构的一部分放在问句开头。这叫做并列结构约束。\n可问题是,一个普通的人怎么会理解这种语法规则,谁教他的,是不是他在第一语言环境中的浸染给他提供了一些线索让他去观察呢?抑或是以上加了星号的那些错误句子没起到什么效果,不,实际上它们是可以理解的。那么,所调查的那些讲各种各样语言的人,包括儿童,怎么从来都不会接受和使用这样的表达呢,许多语言学家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儿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语言的“蓝图”,用以帮助他们形成自己语言的语法。这种“蓝图”通常被称为普遍语法。有些语言学家,比如乔姆斯基,有时也称其为语言习得机制。根据这个理论,普遍语法不是哪一种具体语言的语法,而是一种倾向性,使人要去获取一整套语言知识表征,其中还带有种种选择。这些选择就是参数,而那些告诉整个系统应该做哪一种选择的信息就叫触发信息。举个例子,英语中屈折变化的知识对于儿童来说就是一个触发信息,使他们把英语当作一种主语显性的语言,比如,每个英文句子必须有一个发音的主语,因为任何英语句子中的动词都必须与主语核对,以确定时态、性、数和格是否一致。主语显性代表了一套参数值,而主语隐性则是另一套参数的特点。当普遍语法中所有待定的选择都被输入的触发信息确定时,我们认为被习得的语言的核心语法就诞生了。与普遍语法不同,核心语法是某一种具体语言的语法(如英语、法语、德语等等),由语言永恒不变的原则和参数设置组合而成。31如果一个孩子出生在美国,他会为他的母语设置中心语在左的参数,因为他很长一段时间接触到的都是诸如inthegarden,onthewall等介词短语。而如果一个日本孩子经常接触到的是一些诸如(12.5)这样的习语,他就会为自己的母语设置中心语在右的参数。(12.5)きょうしつ教室にclassroomin\n在上面的日文短语中,中心语是放在右边的に(在)。两种选择(左中心语和右中心语)都存在于普遍语法中,而儿童需要做的只是通过输入的触发来选择其中的一种。他们头脑中的树形图如下:(12.6)中心语在左的选择(图中线条显现不出,请参照课本)PP(prepositionphrase)P(preposition)NPDET(determiner)Nintheclassroom(12.7)中心语在右的选择(图中线条显现不出,请参照课本)PP(postpositionphrase)NPP(postposition)DETNきょうしつ32Ø教室にclassroomin似乎从来没有人教过小婴儿以上这些用树形图表示的抽象的知识,但是所有的婴儿都能够学会自己语言的中心语和补语的相关顺序排列,并且利用这种方法为母语设置专门的参数。这个过程就叫做触发和选择。在这个过程中,预设一个孩子无意识地遵守一条叫做结构相依性的原则,语言知识依赖于对句子中结构关系的了解而非把句子看成是词的序列。儿童自发地把一个句子看成是层级结构的,但他们从来不会认为其他有次序的声音(比如音乐旋律)是非线性的。这种专门的心理倾向必定是天生的。\n而且,普遍语法还告诉儿童什么是不可以选择的。比如,没有哪个孩子会把*theinclassroom这样的“短语”的结构选择为一种参数。(12.8)是对这个“短语”的分析:(12.8)交叉树形图(图中线条显现不出,请参照课本)PPPNPDETN*theinclassroom当(12.8)中的介词短语分支(PP)和名词短语分支(NP)互相交叉时,此短语的等级便不复存在了,因为这么一来介词短语(PP)就不再高于名词短语(NP)了。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人类语言的一个语法约束条件,即不能有交叉的分支。现在我们了解了普遍语法的精髓:每个说话的人都熟知一套可以应用于所有语言的原则和一套各不相同但有一定限制的参数。决定儿童成功掌握母语的抽象语法的就是这种天生的知识。儿童用不着一一接触第一语言中各项规则的语例,只要接触一定的信息就足以触发参数的设置,从而能分辨哪些结构在自己的语言33中是得体的,哪些是不可以接受的。总而言之,普遍语法帮助儿童迅速而轻易地习得复杂的语法。(李杨译)\n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语言学家都同意天生论者的结论。与之相对的阵营称为经验论者(天生论和经验论都在第一章中提到过了)。他们否认任何控制语言习得的专门机制的存在。他们认为,小孩能够学习语言是因为他们具有一般的认知能力,如模拟能力、仿效能力、抽象能力,类推能力等等。他们认为,语言规则是可以从经验中得到的。所有人都拒绝接受像“*AndwhomdidyouseeJohn?”这样的提问模式的原因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也没有总结出过这样的句子形式。最近,一些称作连通主义者的研究人员已经用电脑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模仿语言学习过程的研究。如果语言学习只是依靠小孩自身的努力,那么会说两种语言的小孩就要付出双倍努力的说法将是符合逻辑的,而且,他们将不可能用其他小孩学习一种语言所花的同样多的时间来学习两种语言。但是,一些长期跟踪的研究结果却与此相悖。VirginiaYip是香港的语言学家,她的丈夫也是一位语言学家,是英国人。她在2002发表的一篇论文和一本将要出版的书中报告了她自己对她三个孩子双语发展的研究。通过定期的观察、记日记、录像和纵向资料整理,她得出的结论是她的孩子经历了语言习得的相同阶段并且形成了两种语言能力——从父亲那里获得英语,从母亲那里获得粤语——与他们只用一种语言的同龄人相比,虽然他们的发展轨迹不同,但速度还是一样的。具体来说,他们两种语言语音习得的成功是平行的。比如说,他们从来没有把粤语的[sapl](湿“wet”),[satl](失“lose”),[sakl](塞“squeezein”)与英语的[sap],[sat],[sak]混淆。然而,他们句式的形成包括了一些双语的互动,例如,空谓语(e.g.Youget,Ieat…),假被动式(e.g.Schoolbagputhere,putatthedoor),疑问词不移位(e.g.Iknow,Iknow,Iknow,Iknow,Iknowit’s\nwhere)。正如单语习得中的发展性错误一样,这些自己没意识到的双语错误也同样可看成是某些习得阶段的里程碑。Yip把她的研究结果部分归属于孩子的“双语直觉”,而UG构成了双语发展的基础。她还指出,小孩的粤英双语的早期句式发展为两种语言在接触中的双向迁移和相互作用提供了证据。(黎洁媛译)3412(5关键时期天生论者持有另一个强有力的理由来论证语言习得是一个自发的成熟过程(即,与其说是学习,倒不如说是生长)。这个理由就是关键期假说。这个假说首先被EricLenneberg提出.他指出,学习本族语的能力是在一个特定时期得到发展的,即从出生到青春期。在这个时期里,语言习得比较容易,快捷,而且不受外界的干扰.在这个时期之后,语法的习得就变得比较困难,甚至不能完全掌握语法。以下是两个著名的例子,他们经常被引用来证明这个假说.1(在1970年,人们发现一个叫Gemie的14岁女孩在20个月大的时候就被遗弃而且从那时开始就和外界隔绝。当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完全不作声。之后她开始学习语言,但进度十分缓慢,而且尽管她确实在学说话,但她说的话都十分怪异。下面是她造的一些疑问句:.(12.9)*WhereistomorrowMrsL.?(12.10)*WhereisMayIhavetenpennies?(12.11)*Whenisstopspitting?这些结构错误的疑问句足以证明语法结构不能通过模仿和记忆而获得,\n而是与生俱来的“预置程序”在孩提时期被触发的.Genie在模仿上并不差,而且她在与老师交流上十分热心,积极。由于她开始学习语言的时间已经过了关键期。她不能依靠UG来发展正常的语法能力。2.Isabelle于1937年被发现,当时她6岁半。她的母亲是聋哑人,而且一直将Isabelle与外界隔离,但除此之外,没有对她有不当的行为.Isabelle被送到俄亥俄州立大学接受语言训练。虽然她在开始的时候学习的进度比较慢,但不久就加快了。二年以后,她的智力以及语言能力已经与她同年纪的儿童完全一样.显然,与Gemie相比,Isabelle幸运多了,因为她开始接触语言的时候还是处于语言习得的关键期之内.35动物学研究也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持。这些研究发现关键期这一概念对许多物种都是确切的。动物的先天能力也要在出生后的一段有限时间内被触发。Daewin说,“就正如我们可以看到小孩自然而然地牙牙学语,但从未见到有小孩一出生就有酿酒,烤面包或者写字的能力,人类有一种本能的要说话的倾向.”毫无疑问,语言是我们这个物种所特有的天赋。(李嘉文译)第十三章,第二语言尽管幼年时代是人们学习语言的恰当时期,当今社会却要求越来越多成年人去学另一种语言。懂得另一种语言也许会带来一个称心如意的职位,或是求学海外的机会,或是乔迁富邦的良机,或是文学、文化视野的扩充,等等。目标堪称佳妙,可是第二语言学习却迥然不同于第一语言的信手拈来,而是极其费劲的。13.1第二语言习得的定义今天,大多数的研究者并没有将“外语(foreignlanguage)”与“第二语言(second\nlanguage)”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在他们看来,第二语言是指继母语之后所学的任何一种语言,但不包括双语幼童同时学习两种语言的情况。此外,正如第二语言研究领域的权威学者RodEllis所言,之所以用“第二”这个词并不是为了与“外”这个词区分开来。第二语言习得的过程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异域学习该地母语,如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在美国学英语;二是在外语环境下学习一种新的语言,如以中文为母语的人在中国学英语。因此,正如一个具备双语能力的幼童拥有两种第一语言一样,任何成年人都能学会一种或多种第二语言。而这第二语言可以是一个人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或第X种非母语语言。第二语言习得是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它的兴趣与第一语言习得不存在重叠部分,因为第二语言习得者在认知方面更趋于成熟。有别于儿童,二语习得者已经一般知识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已经建构了一种用于交流的语言体系,即它们的第一语言。毋庸置疑,这些学习者将不会用一语习得的方式去学习第二语言。36这一领域的另一位著名研究学者StephenKrashen较大程度地区分了“二语学习”与“二语习得”这两个词的概念。他将“学习(learning)”视为一种有意识地去掌握一种语言的努力。相反,“习得(acquisition)”是一个不大在意的、下意识的掌握语言的过程,与儿童习得第一语言的方式相同。现今的许多研究者们并没有强调这种不同,而是将这两个词交替地使用。本章节采用了后一种立场,即将二语习得看作一个意识与下意识兼有的学习过程,而不去考虑语言学习环境。13.2本质的不同,\n在本土语言使用者听来,第二语言学习者所说的话通常都很奇怪。这并不是说后者是个不折不扣的不称职的学习者。就语音学上说,举个例子,即使一般的本土语言使用者说话只带一丁点的口音,其他的本土语言使用者都能从他的口音上辨别出他是哪里人。一个第二语言学习者怎样能获得这种让人联想到某个地方的口音呢,有一部英语戏剧是这样介绍它的主角的:他讲一口漂亮的英语;完美清晰的发音让人怀疑他是个外国人。这个主角最终被证实是潜藏在英国长达40年之久的一个纳粹杀人犯。多么成功的一个第二语言驾驭者啊~然而,这部戏剧也揭示了这个杀人犯所面对的矛盾——正是他字正腔圆的英语曝露了他的身份。这位出色的第二语言使用者仍然没能成功地将自己伪装起来。因此,你不应该惊讶于美国语言学家RobertBley-Vroman的言论,即二语学习普遍来说是不成功的。就拿你在中国学习英语来当例子,你永远无法期望你能讲出英美国家人民讲的那种原汁原味的英语。从音系学上说,在某些音素的发音上,你仍然会受到第一语言的影响。从形态学上说,你或许会意识不到英语中的一些词汇差异,譬如phenomenons和phenomena之间的细微差别。从句法学上*说,你可能会造出诸如“JohntoldMarytoshavehimself.”这样的句子而意识不到其中的结构错误。在语义学上,你可能会忽略madam在She’salittlemadam~(她真是个我行我素的小姐)这句话中的细微词义特征。而在语用学上,你先不妨假设自己被一所美国大学录取为一名研究生。一天,你与课程顾问谈话,那位顾问说:“OK.Let’stalkaboutnextsemester.”(好了,我们来谈谈下个学期吧。)然后你回答他:“Iwilltakesyntax.”(=我将会选修句法学。)37但如果你身边有个当地的学生,他的回答将与你的大相径庭:“Iwasthinkingoftakingsyntax.”(=我在考虑选修句法学呢。)\nBley-Vroman宣称成年期的外语学习与幼儿时期语言能力的发展有着本质的不同。他用普遍语法理论证明,儿童第一语言习得是一个受内因驱动的成长过程,而在课堂上学习另一种语言就如同常识性学习,是一个对规则与解决问题方法的有意识的记忆过程。Bley-Vroman的言论是否正确,一语与二语习得之间真的存在本质的不同吗,既然幼童普遍习得母语,为什么大多数的成年人最终却不能成功地习得第二语言,让我们首先从二语学习者的角度来展开我们的讨论。(廖豪清译)13(3你感到厌烦了吗,学习一种语言意味着掌握一套能够让我们产生无限多句子的规则。一个人类的小孩子应该花多少时间在这上面呢,由于小孩子每天从早到晚都处于第一语言的环境中,根据Strevens的估计(1997),一个小孩掌握母语所需的实际时间是6000到8000小时。相反地,一个教师只要用100,或者300,至多500个小时就可帮助第二语言学习者掌握目标语言的结构规则。小孩子的第一语言习得是在普遍语法(UG)驱动下的一个生长过程。通过触发和选择,小孩子可以自发地确立第一语言的参数值。然而,第二语言学习者却没有这么幸运。学习第二语言需要有动力(motives),需要下功夫(efforts)。“我是不是一块学语言的料,”第一语言学习者从不问这样的问题,但第二语言学习者却会这样问自己。一些研究者发现那些在语音训练上有较快进步的高中生在第二语言的学习中表现出更多的自信,这些学生在之后几年学习中很可能会成为班上比较出色的第二语言学习者。以上这些发现表明取得第二语言成就的前提之一是要有一个良好的自我概念。\n而那些不怎么自信的学生会担心:我在外语学习方面是不是一个笨蛋,当他们发现自己不属于班上外语学习较好的学生时,他们开始担忧自己在第二语言上的表现在老师和较优秀的学生眼里是否滑稽可笑的,或者担忧即使自己努力了也38很难在考试中拿到高分。这样的焦虑可能不容易克服,因为第二语言学习者确实在才能或学力方面互不相同。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小孩子的第一语言习得之所以无需动力,一部分是由于这种习得被认为是一种从天生的初始状态开始的自然发展,一部分是由于这种学习是人类生活的迫切要求。而成年人的外语学习则是需要动机的。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没有谁会有学习其它语言的持久渴望。一些第二语言学习者一通过某个重要的考试或得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就开始忘记他们的外语知识,因为考试或工作就是他们学外语的唯一原因。他们的这种动机属于工具型动机。另一些学习者期望得到文化上的同化(acculturate),成为目标语社团中的一员,这是属于结合型动机。还有的学习者在这两种目的之间摇摆。动机、焦虑和自我概念是情感因素中的几种,情感因素要么积极要么消极地影响一个人的第二语言成就。例如,适量的焦虑会使动机增强,从而取得较大成绩,而动机太强,对获取成就的指望则不大,就会增加个人的焦虑,阻碍他的进步。于是一些学习者对第二语言的学习感到厌倦,在一个远没达到目的语的标准的水平上停止了努力。\n另外,从某种程度上说,第二语言的成就可以通过某些性格特征预测出来。例如,一些学习者拥有体谅他人的感受或想法的能力,他们对别人的敏感性使他们在以交际为中心的自然环境中成为较出色的第二语言学习者。他们也许能较容易地仿效地道的发音,也许在找出单词意思细微差别以及单词在不同的上下文中的内涵方面会有出色的表现。而另外一些学习者具有高度的理性性格和并善于分析,这可以保证他们在以分析性的口语和书面语活动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环境中有良好的表现。(林敏娜译)13(4Lado和Corder每每看到第二语言学习者遇到困难停滞不前时,一些好心的老师总想给他们提供帮助。早期搞教学方法论研究的人员认为,通过对比和比较学习者的本国语言及其所学的第二语言,就可以预测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差错。这些研究人员39断言,在第二语言中,与本国语言相近的结构较之那些不同的结构,学习者学习起来会要容易些。这种研究方法叫做对比分析(CA),是由著名语言学家兼课本编写者RobertLado于1957年提出的。这个假说的提出唤起了第二语言习得研究者对第二语言学习者所犯差错的兴趣。他们很快就发现事情绝非如此简单。他们观察的结果是,第二语言学习者往往在跟他们本国语言结构相差悬殊的结构中犯的差错较少,但是,在那些差别细琐的结构中犯的差错却要多得多。另外,还有一些差错根本不是受第一或第二语言的影响所致。很多研究者渐渐地改变了对这些差错的态度。他们不再视根除差错为己任,相反地,他们把这些差错当成学习者第二语言知识状态的证据。1967年,PitCorder发表《学习者错误的重要性》一书,标志着从对比分析法向错误分析(EA)的转变。根据Corder的观点,错误(errors)并不就是失误(mistakes)。失误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次性的事件。说话者出现失误,自己会知道,必要时会加以改正。然而,错误则是系统性的。也就是说,错误可以重复出现但说话者却并未察觉。错误显示了学习者企图对第二语言系统有所领悟。例如,正如孩童习得第一语言一样,\n-过分概括的过程。第二语言学习者所犯的错误成年人习得第二语言也有一个ed就是他们在自创一个规则系统的证据。一个居住在英语国家学英语的日本小女孩,在第一个月里造出了以下问句:Doyouknow?Howdoyoudoit?Doyouhavecoffee?Doyouwantthisone?下面的问句还是由同一个孩子说出来的,这时她已经在这个英语国家住到第二个月了:Whatdoyoudoing,thisboy?Whatdoyoudoit,thisfroggie?Whatdoyoudoing?Whatdoyoudrinking,her?40显而易见,这个小女孩在第一个月的学习中所学到的英语十分有限。尽管她提的那些问题都没有语法错误,但是她只能用第二人称提问。在学习英语的第二个月,她尝试着想要用第三人称,然而却不知该如何转换人称。所以她就“另辟蹊径”,把第三人称所指的名词附在第二人称问句的后面。像这样自创的错误类型标志着在第二语言问句习得中的一种进步。\n从Lado到Corder,第二语言教师对待学生所犯错误的态度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变。跟第一语言习得类似,第二语言学习者也弄出一个结构加到所能得到的语言资料上,从而自己形成一个内在的语言系统。老师无法根除学生所有的错误,但是可以通过观察了解学生最近的错误来对他们的学习阶段进行准确的定位。那么老师该如何加速学生们第二语言习得的进展呢,聪明的老师会把他们的努力集中于促进第二语言输入和输出之间的互动。Krashen和Swain则是这个领域的专家。(温莹莹译)13(5Krashen和Swain输入包括学习者听到和读到的东西。根据Krashen(1982,1985)所言,第二语言是“通过理解信息,或者说通过获得‘可理解输入(comprehensibleinput)’而习得的”。这里的“可理解输入”指包含有稍高于学习者目前语言水平的语言结构的学习材料。Krashen把一个学习者目前的语言水平阶段定义为i,把接下去的一个阶段定义为i+1。为了语言习得的需要,一个学习者得到的输入必须是处于i,1的阶段上。于是,保证学生接受到可理解输入就成了老师的主要任务。那么,输出呢,输出包括说和写,传统上被认为是一种对以前学过的知识的练习手段。Krashen认为输出是习得的结果而不是原因。输出不能被直接地教授而只能通过学习者已有的能力让它自己“显现”出来,而这种能力是通过可理解输入形成的。Swain的观点则不同。通过观察加拿大小孩在以“沉浸式”教学为主的学校学习法语,她发现光是输入对于二语习得是不够的。对于他们的第二语言——法语,那些小孩子接受了足够的可理解输入,但是却进步很慢。她提出这些学生缺41少的是富有成效地使用第二语言的机会而不是仅仅为了理解而使用第二语言。Swain提出“可理解输出”或“推动性输出”的理念,即要以强力推动学习者说出他人能理解的话语。\n根据Swain(1985)的论述,可理解的输出指的是一种推动学习者传递信息的需要,而这种传递不仅能表达出基本内容,还要表达得准确、连贯和得体。如果不强调输出的话,学习者仅仅会把注意力集中在输入的意思上,而不注意语言的形式。如果经常要求学习者说和写,他们将会对听过的和读过的信息的语言形式更敏感,这样他们就能在自己的说和写中应用这些语言形式。Swain声称:“输出似乎在句法学和形态学的发展上有潜在的重大作用。”Krashen和Swain在第二语言教学方法上都有巨大贡献。今天,越来越多的第二语言教师注重输入和输出的相互作用。(林敏娜译)13(6语际语拜访过卓越的大师们,我们言归正传,谈谈学习者们。这次,我们谈论的是他们的心智状态,而不是他们的情绪和性格特征。第二语言习得是一个复杂的研究领域,其焦点是理解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该领域的一个基本假设是学习者创造了一个名为语际语(IL)的语言系统。这一概念是由LarrySelinker(1972)首先提出的。作为一个过渡系统,语际语是由学习者根据所接触到的语言输入而创建的。它指的是第二语言学习者不断发展的能力,从最初对新语言寥寥无几的认识到最后对目的语结构的几乎完全流畅的运用。Selinker也提出了最好把错误当作学习者语际语的一部分来理解的假设。就像第一语言习得一样,错误充当了语际语发展到某一阶段的标记。例如,*中国的英语初级学习者经常犯类似于“I’llhappyifIcangetyourpaper”的*错误,而程度较高的学习者则会犯“Thishouseiseasytocatchfire”一类的错误。这类“阶段标记”包括了由第一语言的负迁移引致的语际错误,也叫干扰性错误。上面提到的两个例子就属于这一类。另外一种错误叫语内错误或发展性错误,如“Hecomed\nyesterday”。犯这样的错误的学习者们的第一语言可能互不相同,这恰好显示,语际语的发展过程是共同的。42此外,第二语言学习者们运用了多种策略来发展他们的中间语言。他们所犯的不同错误反映了所运用的不同学习策略。例如,学习者们可能会遗漏冠词a或the,忘记在复数名词后加-s。这些疏漏式错误暗示,学习者们存在忽视他们所不愿意接受的语法特征,以此在某程度上简化学习任务的心理。语际语概念的核心是关于僵化的概念。例如,大多数成人学习者在他们的第二语言发音上都或多或少存在僵化了的第一语言影响;甚至一个程度较高的学习者也会不自觉地保留一个僵化的结构。正如Corder所设想的,一旦第二语言学习者的语际语语法发展到足以通过充分表达达到交流目的的时候,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第二语言的动机就变弱了。(徐淑仪译)13.7UG仍然活跃吗?第二语言习得研究的另一个焦点是UG是否真的在第二语言习得中起作用。显然Bley-Vroman的回答是否定的:学习第二语言就象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如厨艺,物理,等等一样。这称为不可及理论,与之相对的是另外两种立场—直接可及和间接可及。前者认为人们学第二语言和学第一语言一样,后者认为第二语言学习者是通过他们对第一语言的了解而获得UG的帮助的。还有,直接可及理论还有一个修正版,称为部分可及理论。该理论意指在第二语言习得中,虽不是全部,但有一部分UG原则是可以直接起作用的,也就是说不必经由第一语言语法。\n虽然Bley-Vroman认为UG在成年人学习外语中不起作用,但他发现外语学习者在一定程度上能通过“观察”母语重建大部分UG的原始构造。他说,“母语必须经过筛选,把共性的东西和该母语特有的性质区分开来。”但他没有意识到的是,这种“重建”和“筛选”只能在潜意识中进行,不畏学习者本人所知。例如,中文中这两种说法都可以:(13.1)在她来之前„„(13.2)在她没来之前„„43你可以做个这样的实验:去一个基础英语班,得到老师的允许后在黑板上写下这样的表达:(13.3)Beforeshecomes,…*(13.4)Beforeshedoesn’tcome…然后请学生判断这两种表达在英语中是否都可以接受。你会发现所有学生都会认为(13.4)是不可接受的。这时你也可以再写上(13.1)和(13.2),再问学生为什么他们否定(13.4)的时候没有想到(13.2)。显然,你的调查对象—基础阶段的英语学习者们,不是参考第一语言而是根据他们直觉中英语应该是什么样子而做出判断的。他们在潜意识中就假定(13.1)的句法结构是共性的,而(13.2)是中文中特有的,很可能其他语言中不存在。这个例子表明潜意识在第二语言的习得中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这也让第二语言的学习和其他知识的学习区别开来,因为后者基本上是个有意识的过程。在哪些母语结构该迁移哪些不该迁移的问题上,学习者是有潜意识的选择的。现在我们再来看第二语言习得,和Bley-Vroman的观点相反,二语习得和受UG控制的一语习得在某些方面是相似的。根据Krashen的理论,类似于一语习得,第二语言的能力也是在潜意识中获得的。他说:\n总的来说我们对所习得的语言规则并没有有意识的了解。相反,我们是对正确有一种感觉。符合语法的句子“听起来”对,“感觉”正确,而对错误则“感觉”不对头,即使我们并没清楚地意识到被违反的规则是什么。这种对语言规则潜意识的感觉,如果是第二语言学习者共有的话,只能归因到UG。似乎UG在成年人学习第二语言中仍然起着作用。从句法上看,我们甚至能找到触发和选择的证据。袁博平是在剑桥大学执教的从事二语习得研究的中国专家,他发表了关于这个问题的一系列研究成果。比如,1995年他发现,虽然中文中主语和宾语都可以省略(被称为零主语和零宾语),中国英语学习者几乎从不省略英语的主语。似乎他们中文中零主语的知识都被忘记了。例如,中文中可以说:(13.5)我曾见过约翰的女朋友,长得非常漂亮。44显然第二个子句的主语被省略了。这个主语应该是“她”。袁博平调查了159名处于七个不同层次的中国的英语学习者,发现,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拒绝接受对这个句子的逐字翻译:*(13.6)IoncemetJohn’sgirlfriend.Wasverybeautiful.袁推测,是对英语屈折变化的掌握使学习者在英语学习中忘记了母语中文的零主语规则:因为屈折语素要和主语核对是否一致,零主语在英语中就是不该出现的。袁的发现表明,在第二语言习得中参数设置也是可以触发的。至于零宾语,袁发现中国的学习者不能够看出它在英语中的不合语法性,因为缺少触发性语据。甚至高阶的学习者也可能发现不了下面句子中的错误:*(13.7)Johnsaidthosestudentswereinthelibrary,butItoldhimIdi\ndn’tfindthere.将(13.7)与将它逐字翻译过来的(13.8)相比,我们可以发现零宾语是一个从母语迁移过来的错误。(13.8)约翰说那些学生在图书馆里,但是我告诉他我在那儿没见着。袁的发现意味着,虽然在母语习得中过了关键期就再也无法获得UG的帮助,在二语习得中UG仍然起着作用。近些年其他的研究也提供了更多的证据。第二语言习得作为一门学科,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研究第二语言教学的规律和方法,另一个则是研究学习者如何仅通过和第二语言有限的接触就创造出一种新的语言系统(即语际语)的。随着学习外语的人日益增多,当今第二语言习得已经变成语言学中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之一。(缪月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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