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8.81 KB
- 2022-08-15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教育学原理授课教师:教育科学学院\n第一章教师与教育学第一节教育学概述第二节教师职业概述第三节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学\n第一节教育学概述教育学的概念教育学的研究内容教育学的发展历程\n(一)国外的教育学概念教育学(pedagogy)由希腊语pedagogue派生而来。原意是关于任何照顾儿童的学问。1.希腊语“教仆”2.斯拉夫国家的“教育学”3.德文国家的“教育学”4.英语国家的“教育学”5.法语国家的“教育学”6.日本的“教育学”一、教育学的概念\n关于教育学定义的代表性观点[苏]巴班斯基:“教育学是关于教育的科学。”([苏]巴班斯基主编:《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14页)。[日]大河内一男:教育学是“关于教育问题的科学。”([日]大河内一男等著:《教育学的理论问题》,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日]田浦武雄:“对教育进行学术性研究并综合成一个理论体系,这就是教育学。”(瞿葆奎主编:《教育学文集.教育与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20页)。[苏]斯皮库诺夫:“教育学是关于专门组织的、有目的的和系统的培养人的和活动的科学,是关于教育、教养和教学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的科学。”(同上,第308页)[美]亨德森:“教育学通常被理解为教的科学和艺术。”(同上,第295页)[法]贝斯特:“教育学——既是教育的科学,又是教育的艺术。但是,法国的语言通常不允许用一个既表示一种艺术又表示与艺术相对应的科学,我们必须在两者之中作出选择。因此,我直接把教育学定义为教育的科学,为什么教育学是一门科学而不是一门艺术?因为------教育学的本质中更多的是理论分析,而不是活动过程本身,教育学通过理论分析来发现、评价和协调这些过程。”(同上第334页)(二)国内的教育学概念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就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胡德海:“教育学是专门研究教育的科学,是人们对教育现象认识的概括和总结。”“教育学广义地说,它是关于教育的学问,即人们对于教育这一社会现象的知识、学说和理论。——严格地说教育学是以教育为独立研究对象的知识系统和科学体系。”\n三个层面的定义一是宏观层面,作为科学体系,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为宗旨的社会科学;二是中观层面,作为单独的学科,教育学是一门对教育与社会、教育与人的发展的相互关系以及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进行研究的教育科学;三是微观层面,作为一门课程,教育学就是研究教育的学问,是反映教育事物的系统知识。\n《教育大词典》:所谓教育学,是指“研究人类教育现象及其一般规律的科学。”教育学的定义\n二、教育学的研究内容1.教师与教育学2.现代教育观3.教育规律4.教育目的与教育内容5.教育制度与教育法规6.教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7.教育评价\n三、教育学的发展历程1、研究教育学产生与发展历史过程的意义研究教育学发展的历史,就是要找出教育学产生的渊源,并且揭示教育学发展的规律和各阶段的主要特点,研究并明确这些问题,可以增强研究者的自觉的主体意识,并加深对教育学自身理论的认识和建构。\n三阶段:第一阶段:教育学的萌芽阶段起止时间:我国是从春秋战国开始到清朝末年,即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19世纪;欧洲是从古希腊罗马开始到资产阶级革命之前,即从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16世纪。标志:《学记》;《雄辩术原理》。第二阶段:教育学的创建阶段起止时间:17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标志:1、培根《论学术的价值和发展》,1623年;2、夸美纽斯《大教学论》,1632年;3、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1806年。第三阶段:教育学的多元化发展阶段标志:1、凯洛夫《教育学》1939年;2、杨贤江《新教育大纲》1930年。2、教育学产生与发展的历程\n此外还有:胡德海的科学理论过程的理论科学理论的演变过程:准科学—前科学—常规科学—后科学。简化为三个阶段:潜科学—科学—后科学还有第三种观点: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划分形式上看,教育学经历了混合—独立—发展的阶段;内容上看,教育学经历了一个不完善不科学—科学发展的阶段。还有第四种观点:四阶段说教育学的萌芽阶段;独立形态教育学的产生;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建立;现代教育理论的发展。\n3、教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先抄日本,后袭美国,再学前苏联。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才开始进入教育学中国化的探索阶段。\n第二节教师职业概述教师的概念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教师的职业素养教师的权利和义务\n一、教师的概念教育学意义上教师的概念:受社会的委托,在学校中对学生的身心施加特定影响,把其培养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以此为主要职责的专业人员。\n周礼·地官·师氏说(郑玄注)——“师者,教人以道者之称也。”《礼记》——“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韩愈《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杨雄《法言·学行篇》——“师者,人之模范也。”《韩诗外传》卷五——“智如泉源,行可以为表仪者,人师也。”培根曾把教师称为:知识种子的传播者,文明之树的培育者,人类灵魂的设计者。前苏联教育家加里宁,教师这个词有两种涵义:按狭义解释,是专门学科的讲授者;按广义解释,是有威望的、明智的、对人们有巨大影响的人。夸美纽斯: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n二、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1、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在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中起桥梁和纽带作用;2、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塑造一代新人的思想品德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3、教师是人的潜能的发掘者,对人的智力开发起着奠基作用。\n三、教师的职业素养1、教师职业道德2、教师教育观、教师信念3、教师专业知识4、教师专业能力5、教师心理\n四、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是指法律对教师在履行国家教育教学职责时,必须享有的权利,是得到法律的许可和保障的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n(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以下权利:\n2、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法律对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定行为的约束,它要求教师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n(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n第三节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学教师专业发展教育学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n一、教师专业发展(一)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1、教师专业发展的趋势“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看,教师的专业发展及其研究经历了由被忽视到逐渐关注;由关注教师专业群体的专业化到关注教师个体的专业性发展;由关注专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对社会专业的认可到关注‘内部’专业素质的提高的过程。”\n2、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教师的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品质等方面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即由一名专业新手发展成为专家型教师或教育家型教师的发展过程。\n3、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第一,教师专业发展是职业特性以及终身教育时代对教师的要求。第二,教师专业发展能够激发和坚定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第三,教师专业发展有助于实现教师的生命价值。\n4、教师专业成长的阶段——(凯兹,Katz,L.):阶段一:第一年——求生期——努力适应,求得生存;阶段二:第二年——巩固期——熟悉学生情况,关注问题学生;阶段三:第三、四年——更新期——寻找新的教育教学方法;阶段四:五年及其以后——成熟期——能够对教育工作作出反省性思考。——(伯利纳,Berliner):第1年,新手教师时期第2-3年,熟练新手教师第3-4年,胜任型教师第5年,业务精干型教师第5年以后,专家型教师\n——(费斯勒,Fessler):(1)职前教育阶段;(2)引导阶段;(3)能力建立阶段;(4)热心和成长阶段(5)生涯挫折阶段;(6)稳定和停滞阶段;(7)生涯低落阶段;(8)生涯退出阶段。——(司德菲,Steffy):(1)预备生涯阶段;(2)专家生涯阶段;(3)退缩生涯阶段;(4)更新生涯阶段;(5)退出生涯阶段。\n二、教育学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1、启发教师的教育自觉,使其不断地领悟教育的真谛。2、获得大量的教育理论知识,扩展教师的理论视野。3、养成正确的教育态度,培养坚定的教育信念。4、提高教师的自我反思和自我发展能力。5、为成为研究型的教师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