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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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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经院哲学马哲专业朱琳静1200006\n早期经院哲学公元455年,西欧历史进入了黑暗时代。“黑暗时代”这一概念专指中世纪文化蒙昧和倒退的特征。\n经院哲学:来自拉丁文,原意为“学院中人的思想”。其特定含义是,在公教会学校里传授的,以神学为背景的哲学。经院哲学的基本特征是:一是以“经院”为生存环境。二是以“辩证法”为操作原则。\n坎特伯雷的安瑟尔谟(一)生平介绍早期实在论最著名的代表。著作:《论语法》《独白》《论自由选择》《论魔鬼的堕落》《上帝为何化为人》最后一名教父第一个经院哲学家安瑟尔谟(1033——1109)\n(二)关于信仰与理性的关系的观点1、不否定理性的作用。2、认为“信仰,然后理解”。(信仰高于理性)“不把信仰放在第一位是傲慢,有了信仰之后不再诉诸理性是疏忽。两种错误都要加以避免。”\n(三)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本体论证明”,其实就是从上帝的概念直接推出上帝的存在。۞安瑟尔谟对上帝的本体论证明,可以概括为如下三段推理:۞上帝是不能设想比它更完满的东西,不能设想比它更完满的东西(正因为无与伦比地完满),所以,不仅存在于思想中,而且也在世纪上存在(否则它就不是无与伦比地完满了),因此上帝存在。\n罗色林:极端唯名论的代表。主要思想:1、认为真正的实体只是个别事物。2、认为共相(一般概念)不表示个别事物之外的实在,如果是实在的话,只是表示声音而已。他同罗色林的争论代表了实在论同唯名论的第一次交锋。争论焦点是共相是否具有实在性。(四)关于同罗色林的争论罗色林(1050——1125)\n(五)对高尼罗的反驳高尼罗对安瑟尔谟的“本体论证明”进行了反驳:首先,他说,理解一样东西和承认它的存在是两码事;其次,观念内容的完满性并不包含实际存在。\n(五)对高尼罗的反驳高尼罗举例说:有一个传说的海岛——迷失岛,这个海岛据说是所有岛屿中“最完美”的海岛,但我们并不能因为它是我们心中的“最完美的”海岛就必然推出它是真实存在的。\n(六)安瑟尔谟的回答其回答是缺乏真正的逻辑说服力。安瑟尔谟本体论证明在中世纪神学的意义在于:它们构成了从教父哲学的神秘主义向经院哲学的理性神学过渡的重要中介。所以他被人们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n皮埃尔·阿伯拉尔阿伯拉尔(1079—1142)(一)苦难人生۞1079年,生于法国南特巴莱德一个骑士家庭。他放弃了骑士称号的继承权,为的是参加“辩证法的比武大赛”。他四处寻访名师,但每次都以对老师的激烈批评而结束。۞1094年,向当时名震遐迩的逻辑学家罗色林学习,因不满意后者的极端唯名论立场。۞1100年,到巴黎向著名的实在论者香浦的威廉学习,但实在论同样不能使他满意。由于他的批评,威廉不得不修改自己的立场,乃至辞去教职。۞1113年,他转向当时享有盛誉的神学家拉昂的安瑟伦学习神学。但他发现他的老师名不副实,便批评安瑟伦像一棵光长叶不结果的树,像光冒烟不发火的炉子。\n۞1115年在巴黎圣母院的注脚学校任神学教师,受到学生热烈拥戴。巴黎圣母院主教菲尔贝尔安排阿伯拉尔担任他才貌双全的侄女爱洛依丝(1101?-1164年)的导师。阿伯拉尔与爱洛依丝相爱,而且后来一起私奔。爱洛依丝生下儿子阿斯特莱伯斯之后,与阿伯拉尔结婚。然而,他们的关系惹怒了菲尔贝尔,他雇用了一帮恶棍袭击并阉割了阿伯拉尔。۞1118年,海洛伊斯被送进圣阿尔让特伊的女修道院做了修女,阿伯拉尔成为巴黎郊区圣丹尼斯修道院的修士。阿伯拉尔和爱洛依丝之间的情书幸存了下来,并且已经成为了文学上的经典。(一)苦难人生皮埃尔·阿伯拉尔\n(二)“理解导致信仰”۞与安瑟尔谟的“信仰寻求理解”的观点相反,阿伯拉尔主张“理解导致信仰”。۞安瑟尔谟把信仰当作理解的前提;阿伯拉尔则把理解当作信仰的前提。۞安瑟尔谟只是想用理性来论证信仰,理性只不过是为信仰装点门面的工具;阿伯拉尔则把信仰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要求通过理解来树立起正确的信仰。\n(三)辩证神学۞阿伯拉尔认为,辩证法的首要任务不是证明、解释,而是探索和批判。۞他主张对以往的一切权威著作“都要有充分的自由进行批判”,而吧应该不加怀疑地予以接受。۞他指出,“甚至连奥古斯丁这样的教父也会犯错误。我们犯错误的原因不是由于信仰本身,而是由于语言的歧义而导致的错误理解。”\n(四)阿伯拉尔的概念论۞阿伯拉尔在共相问题上是一种温和的唯名论。۞对波菲利提出的三个问题,他的回答具有深刻的辩证内涵。共相作为普遍概念具有客观内容,并非完全主观任意的空洞名称。但它们本身却不具有独立实在性,只能存在于理智之中。1.共相究竟是独立存在的,还是存在于理智之中?\n(四)阿伯拉尔的概念论۞阿伯拉尔在共相问题上是一种温和的唯名论。۞对波菲利提出的三个问题,他的回答具有深刻的辩证内涵。2.共相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名词的意义是无形的,但心灵中有关于它的印象。\n(四)阿伯拉尔的概念论۞阿伯拉尔在共相问题上是一种温和的唯名论。۞对波菲利提出的三个问题,他的回答具有深刻的辩证内涵。3.共相是与可感事物想分离的,还是寓于可感事物之中?共相表述的事物共同状态在感性事物之中,但共相把握这一状态的方式却在理智之中,表现为心灵中的一般印象。\n阿伯拉尔还提出了第四个问题:“共相是仅仅对可知事物的命名呢,还是也指某些其它事物?”他认为,个别事物是产生共相的原因,但共相一旦产生,便成为不依赖于个别事物的心灵印象。即使个别事物消失,印象依然存在,如“玫瑰花”。阿伯拉尔的观点是一般被称作“概念论”,即认为共相是逻辑概念与心灵中的观念。这就为后来的“实在论”(托马斯·阿奎那)用上帝心中的理念说明个别事物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