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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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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蒯因(1908-),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和逻辑学家。1908年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阿克郎郡。1930年,从奥伯林学院数学系毕业,随后入哈佛大学读研究生,受教于怀特海,刘易斯等人门下。1932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后来,当过处级和高级研究员,哲学教授,二战期间当过兵。蒯因的一生不懈追求,勤奋著述,著作等身,其主要著作有《语词和对象》(1960),《指称之根》(1974),《真理的追求》(1990),《信念之网》(1970与他人合作),《理论和事物》(1981),《数理逻辑》(1940),《集合论和逻辑》(1963)等等。蒯因在逻辑学,逻辑哲学,语言哲学,认识论和本体论方面都有独到的研究,提出一系列独创性的学说和理论。蒯因的哲学是从经验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出发的,后来又接受了实用主义,转而批判经验主义。在分析哲学特别是美国分析哲学的发展中起到承前启后的关键性作用,曾被誉为继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之后“影响最大的在世哲学家”,当今在世的“最杰出的体系哲学家”。蒯因的哲学是以一阶逻辑为框架,以自然主义语言观和行为主义意义论为基础,以自然化认识论的中心论题为主题的严整的理论体系。在整个理论体系中,都蕴含着他对语言的特殊研究,语言哲学始终是一个主题。语言分析与自然主义的结合是蒯因哲学的显著特征。1,逻辑语言与理论语言蒯因把一阶逻辑(谓词演算)作为科学理论的标准框架。因为在他看来,科学是被作为科学的理论即相互关联的句子之网来加以研究的;同时,作为哲学家,他通常喜欢使科学理论具有形式上精确的形式。他所偏爱的形式就是逻辑和数学中的一阶逻辑理论。例如,他指出:“科学语言的基本结构,已经以一种熟知的形式被离析出来,并得到了系统化。这就是谓词演算:量化和真值函项的逻辑。”“我们所面临的这个作为世界体系的构架,就是今天逻辑学家们十分熟悉的结构,即量化理论或谓词演算。”这就是所谓一阶逻辑理论,蒯因认为它可以作为科学理论的标准框架。谓词演算的语言是简单的,它包括谓词,变项,量词以及少许几个基本构造:谓述,全称量化(或存在量化)和真值函项(可归结为一个);其终极构成要素是变项和普遍词项(谓词),它们在谓述中结合起来形成原子语句。蒯因把这种语句叫做“标准记法”,称它有助于我们理解语言的指称作用并且阐明我们的概念框架。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主题,是整个蒯因哲学的中心论题,它向我们说明我们关于世界的理论是如何从观察中产生的。在这一过程中,语言起着重要作用。蒯因认为,任何有意义的概念都是与语言不可分的,包括我们总的世界理论在内的各种不同理论都可以看作是语句体系。于是,上述论题就变成了说明观察与我们的理论话语之间的关系。观察与理论话语的关系,构成了“自然化认识论”主题的基本内容。蒯因主张退回到语义学水准上来讨论问题(亦称“语义上溯”),他因而主张用观察语句取代实际观察,于是上述论题的研究又进一步变成这样:即实际的说明我们的理论语句和观察语句的关系,或者说,我们是如何在“贫乏的”感觉基础上产生出我们关于世界的科学理论的。这一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我们的感觉证据是如何支持我们关于世界的科学理论的,简称证据支持关系;其二,我们关于世界的科学理论是如何产生的,或者说,我们的理论语言是如何从感觉证据中获得意义的,简称语义关系。蒯因认为,证据支持关系与语义关系是同构的:“在已学会观察语句之后,我们习得理论语言的途径,正是观察给科学理论提供证据支持的途径”。蒯因由此得出了两个理论:一是语言学习理论,它回答中心问题所派生的第二方面的问题,即语义关系问题;二是整体主义知识观,它回答第一方面的问题,即证据支持关系问题。在他看来,这两个理论是统一的。如何说明我们的理论语句和观察语句的关系,它包括两大经验性任务:首先,对于从感觉输入到观察语句的学习机制,提供详尽的神经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解释;其次,对于从观察语句到理论语言习得的许多不同的类比步骤给予详尽的说明。观察语句无论在证据支持关系中还是在语义关系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是蒯因所说的:“科学的一切证据都是感觉证据”,“关于词语意义的一切传授都依赖于感觉证据”。因此,观察语句既是通向语言的入口处,也是通向科学的入口处,并且也是通向蒯因中心论题的入口处。在这里我们解决了理论语言是如何被学习的,因为证据关系实际上是体现在学习行为中的。他还认为,语言理论对于知识理论是至关重要的。他经常指出,人类掌握科学理论的过程就是学习理论语言的过程,因此,人类认识和学习的机制就是学习和掌握语言的机制。他指出,为了说明人类对于科学理论的掌握,我们应该看看他是如何学习理论语言的。我们看到,蒯因抛开认识的基础,认识的内容;然而却简明的从语言分析的视角回答了人们认识和掌握理论的规律:认识和掌握理论的过程即是从观察语句向理论语句转化的过程,也就是学习理论语言的过程,在这里,语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常说学习理论,但很少说学习理论语言,似乎语言是不存在的。中外古代和近代哲学家,也是如此,他们著书立说,发表鸿篇巨制,运用大量的语词;但是他们却很少对语言本身做过些许研究。这是历史的局限与缺憾。2,自然主义语言观对于蒯因的理论体系来说,自然主义(或实用主义)语言观的地位非同一般,它是整个理论体系的基础。自然主义语言观是他的语义学理论的灵魂,在语义学领域,蒯因对传统的意义理论持批判态度,反对把意义等同于指称的指称论语义学,以及把意义视为人心中的观念的观念论语义学,而主张与杜威一道转向自然主义(或实用主义)。自然主义语言观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的,主体间公共可观察的活动,意义则是这种语言活动的特性,因此必须根据行为标准来阐明,并且只有在行为基础上才能习得。在蒯因的《语词和对象》的序言中,第一句话就是:“语言是一种社会的技艺。在习得语言时,关于说什么和何时说,我们必须完全依赖于主体间可资利用的暗示。因此,除非根据人们的与社会可观察的刺激相应的外在倾向,去核实语言的意义就是毫无道理的。”蒯因后来又作了更简明的表述:“语言是一种社会的技艺,我们大家都只是根据他人在公共可认识的环境下的外部行为来习得这种技艺的。”这些话充分表现了蒯因关于语言的自然主义的行为主义观点,因此被简称为NB论题(英语»thenaturalistic-behavioristicthesis»之缩写)。NB论题的第一部分,即语言是一种社会技艺,这是蒯因首先表明的观点。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活动,即人们用语言进行的活动;蒯因拒斥这一观点的目的在于拒斥一种古老的心理主义语言观,这种语言观认为,学习语言归根到底要凭借内省的中介。蒯因其次认为,语言是可以用为一般自然科学所特有的主体间有效的研究技巧来学习的对象。NB论题的第二部分,即除非根据人们的与社会可观察的刺激相应的外在倾向,去核实语言的意义是毫无道理的;以及我们都只是根据他人在公共可认识的环境下的外部行为来习得语言的。由此可见,蒯因的语言观包括两部分:一是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二是行为主义的语言学习理论。蒯因根据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模式,论述了他的语言意义理论。他指出,人们在面对感觉证据的情况下,是通过咨询——同意——反对的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的概念),来习得语言和理解意义的。在蒯因看来,语言意义是一种刺激意义。“刺激意义”是蒯因哲学的关键性概念,它包括肯定的刺激意义和否定的刺激意义两种。刺激意义是一个句子相对于一个特定的说话者在特定时刻的意义。根据对当下感觉刺激的依赖程度,蒯因把语句分为“场合句”与“固定句”两类。蒯因认为,场合句是这样一类语句,它仅仅在一次适当的刺激之后被询问时才会得到同意或反对。例如,独词句“红”,“他受伤了”等等,都是场合句。其共同特点是:关于它们的每一次询问和回答都必须在相应时刻伴随着某种特定的刺激出现(通常是非语言的)。“观察句”则是一种特殊的场合句,当以特定的方式刺激说话者的感官时,他会始终同意这个句子;而以另外的方式刺激时,他会始终反对它。因此说,“观察句”与感官刺激的关系最为直接。观察句在蒯因哲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来说,(a)它可以被作为专门科学的经验基础;(b)可以作为正确翻译的边界条件之一;(c)是从前语言学习向语言学习过渡的一种教育学基础。蒯因认为,“固定句”已超出了当下刺激的范围,它是属于记忆性知识的一种,虽然人们对它的同意或反对也可以由刺激引起。例如,“约翰的哥哥是高个子”就是一个固定句,因为即使在约翰的哥哥不在场的情况下,人们也会根据先前的经验表示赞同还是反对。“恒久句”是固定句的极端类型,这种句子独立于碰巧说出或写出它的任何特殊场合,而永远保持真,或永远保持假。“恒久句”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数学和其他科学中的理\n论与句,如“2+2=4”,“等量加等量其和仍相等”以及各种物理规律:如“马克思生于1818年5月5日”都是恒久句。从上述四种语句的区分中可以看出,它们对于当下的感官刺激的依赖程度是递减的,即是说,它们是在逐渐脱离当下的刺激行为。蒯因以行为心理学为基础建立了他的语言学习理论。他先发展了一个一般性的学习理论,在此基础上,再形成他的语言学习理论。蒯因主要考虑的是儿童的母语习得。他认为,儿童习得母语有两种方法:实指学习和类比综合。儿童学会的第一批语句就是实指的学会的,即是在他们所描述的东西在场时学会它们的。他们通过在公共可认识的环境下观察成年人的外部行为,学会把作为无结构整体的语句与适当的非语言刺激关联起来。简言之,他们用归纳的方法知道了支配特定表达式的正确用法的刺激条件的范围。这种学习语句的方法类似于直接条件反射的心理图示。实指的学习要求可观察性,因此观察句是实指学会的第一批句子,它是语言学习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除了观察句,儿童还能用这种方法学会许多其它的语言成分或语言技巧。蒯因指出,这种学习方法不能使儿童在母语学习方面走得太远,因为他所学习的许多句子甚至不能以派生的方式与任何确定范围的非语言刺激相关联的。相反,大多数句子都是通过综合类比学会的,就是说,儿童在习得某些语句和某些词汇之后,可以用已习得的另外某个语词去替换已习得的语句中的某个语词,从而生成他以前实际没接触过的新句子。凭借类比跳跃,儿童接触并掌握了他母语中的指称部分,后者包括关系从句和直言语句,并集中体现在量化短语“每一”,“有些”以及“对象化变元”之中。我们关于世界的科学理论,就是用语言的指称部分,或理论语言表述的。这里说的类比跳跃显然是指语句方面的,笔者发现,幼儿在语词方面也具有类比跳跃的能力。他们开始接受的语词往往是单字的,例如,“家”,“饭”,“楼”,“的(出租车)”等等。如果在此基础上,教给他们相应的双字词,例如,“回家”,“吃饭”“上楼或下楼”,“打的(乘出租车)”等等,他们会奇迹般的很快掌握这些词。3,翻译的语言问题我们现在来看一看蒯因哲学的第二部分内容。在这里,他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其中包括翻译的不确定性理论,指称的不可测知性理论,本体论的相对性理论以及以整体主义为特征的知识论。翻译的不确定性理论和整体主义论题被视为蒯因哲学的两大重要贡献;他的关于指称不可测知论和本体相对性的思想以及他对经验论两个教条的拒斥,被视为终结了以逻辑经验主义(逻辑实证主义)为代表的分析哲学早期发现阶段,开创了当代分析哲学的新时期。所谓“翻译的不确定性”是指,“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编纂一些把一种语言译为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手册,所有这些手册都与语言倾向的总体相容。在无数场合,它们以下述方式互相歧异:对于一种语言的一个句子,它们(翻译手册)给出另一种语言的一些句子作为各自的译文,但后面这些句子彼此之间却不具有任何似乎合理的等价关系,无论这种关系是多么松散。当然,一个句子与非语言刺激的直接关系越固定,它在不同翻译手册中的译文彼此就越少严重的歧异。”(见《词和对象》)很显然,蒯因这里考虑的是原始翻译,即对一种从未接触过的语言的翻译,这里没有任何预先存在的翻译手册可供依托。因此,我们的翻译便不能从语词开始(以语词对语词),而只能从与语言刺激条件相联系的句子即场合开始,把听到的语句与看到的言语刺激联系起来,然后通过询问方式,观察说话者的言语行为倾向,逐渐了解这种语言,建立与我们的母语语词的对应关系,从而编纂一部适用的翻译手册。蒯因认为,这种原始翻译至少包括三个步骤:(1)现场记录并初步猜测,此时的翻译家基本上是以纯粹观察者的身份出现的。(2)确定土人表示同意或反对的语词,此时翻译家要使用实验的方法和假说演绎法。(3)语言匹配,即建立翻译家的母语和土语的对应关系,这一步要利用分析假设,即语言学家在先前经验的基础上所编纂的土语词汇表,及其与翻译家母语的词汇和短语的等价关系。蒯因强调指出,分析假设是语言学家依靠对观察到的言语材料作精确性外推建立的,其有效性要依靠与土人的交际是否成功来检验;有可能构成相互竞争的分析假设,其中每一个都与土人的言语行为倾向相容,但它们却把不同的意义归于“固定句”,甚至把不同的指称归于“固定句”的某些构成成分;更有甚者,我们不可能知道哪一个假设是比较好的,具有优先权,因此,是翻译具有“译不准”的性质。这就是蒯因的“翻译的不确定性”原理。与上述理论相关的,是蒯因的关于指称的不可测知性的原理。指称的不可测知性,亦称词项的不可测知性。蒯因认为,可以表述与所有可能的相关行为倾向相容的不同分析假设系统,它们把土语表达式的同一用法,或者译为词项,或者不译为词项;如果译为词项,或者译为单称词项,或者译为普遍词项;进一步,翻译为抽象的单称词项或普遍词项,或者翻译为具体的单称词项或普遍词项;更进一步,如果该土语表达式被翻译为具有分离指称的词项,那么将会有不同的分析假设系统,给这个词项确定不同的指称,由此把不同的本体论赋予该土著说话者。蒯因认为,在词项身份以及指称问题上,问有没有唯一正确的翻译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就是说,词项与指称的意义是不确定的。例如,土语表达式“gavagai”是指兔子,还是指兔子的一个未分离部分,或者兔子的一个时间段,或兔性等等,这些在单纯行为证据的基础上是无法确定的,指称不可能被绝对的测知。这是因为兔子的未分离部分与兔子的时间段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他们的个体化。由兔子组成的那个世界的分离部分,由兔子的未分离部分所组成的世界的那个分离部分,由兔子的时间段所组成的世界的那个分离部分,这三者是世界的同一个分离部分。于是,就会出现下述情况:为了判定“gavagai”究竟是对应于兔子的未分离部分还是“兔子”,此时,语言学家可以询问土人,同时用手指着兔子的一个未分离部分。但麻烦的事发生了,当语言学家指着兔子的未分离部分时,即使同时还遮盖了兔子身上的其他部分,他也在指着整个兔子。此外,如果语言学家用“gavagai”询问土人,并用一个总括手势指着整个兔子,但是语言学家此时也指着兔子的多个未分离部分,因此他们得不到所需要的结果。蒯因认为,这一点看来是正确的:在这个水平(即实指学习和原始翻译的水平)上,在兔子和兔子的未分离部分之间,不可能做出哪怕是尝试性的决断。蒯因这里论述的,就是所谓指称的不确定性。他认为,关于何谓正确的翻译,何谓错误的翻译,根本不存在任何事实问题。正因如此,不同翻译中的所有分析假设都是平等的,只要他们满足某些起码条件,翻译中就不再存在可断定为真或假的东西了。翻译的不确定性来自指称的不确定性,它们共同来自本体的相对性。我们认为,指称的不确定性不仅存在于两种语言的翻译过程中,而且存在于同一种语言的对话中,据说有一个人在接受启蒙教育时出现了这样的笑话:先生问他黑板是什么,当时先生是指着黑板的中心部位问的,他就回答说是中心,于是先生又指着黑板的一角问,他回答说是角,问了几次也没有回答是黑板。真是没有办法。现在我们可以理解原来师生两人对“指称”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蒯因认为,尽管不可能在行为的基础上绝对的确定土语表达式的意义和指称,但通过诉诸分析假设,也就是多试验几次,可以相对的确定其意义和指称。这就是说,土语表达式可以用相对的方式测知。他指出:“指称除非相对于一个协调的体系,否则就是无意义的。”这样一来,一个表达式所含的名称在不同的概念系统中有不同的指称,因而没有孤立的,绝对不变的指称。因此,绝对的问一名称是否指称某物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必须相对某个背景语言提出这一问题。如果我们问,作为名称的“兔子”在什么意义上指称兔子?这时需要一个背景语言来落脚。背景语言使这个问题有了意义,即使只是相对的意义;意义反过来也相对这个背景语言。他认为,不能以任何绝对的方式询问指称,应该参照背景语言来询问指称。这就是指称的相对性,也就是本体论的相对性。蒯因认为,本体论的相对性有三层意思:相对于背景语言,相对于翻译手册,相对于指称量化,即相对于关于量词的指称解释。蒯因指出:“本体论确实在双重意义上是相对的:唯有相对于某个背景理论,相对于某个选定的把一种理论译为另一种理论的构主义语言学翻译手册,才能有意义地限定一个理论的论域。”此外,指称问题(本体论问题)也是与量词和变元相关的。由于本体论具有相对性,本体论的选择最终归结为概念结构,说话方式或语言形式的选择。并且选择不应以是否与实在相符合作为标准,而应以是否方便和有用作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