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00 KB
- 2022-08-17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三真理的基本性按照上而的讨论,谓词“是作家”所指示的概念是一个苗数,其可能的主目是某个域屮的对彖,如鲁迅.鲁班等等。依介成性原则,噜迅是作家”的所指是把“是作家”所指示的苗数应用于噜迅”所指示的对彖而得到的结果。这个结果到底是什么东沔呢?根据弗雷格的木体论,对任何一个存在的物项(entity)而言,它要么是一个概念,要么是一个对彖,不存在其他选项。按照上一节的讨论,一个物项是概念还是对彖,依赖于指示这个物项的表达式是不饱和的还是饱和的。“鲁迅是作家”是一个没冇空位的表达式,因此一定指示一个对彖。哪个对彖?弗雷格的回答是,真和假屮的一个;给定我们的背呆知识,“鲁迅是作家”指示真这个对彖。弗雷格的回答似乎冇点怪界:即使我们承认句子指示对彖,为什么它们是真和假而不是别的对彖?我在这里给出的理解是粗线条的,只对弗雷格的考虑做一个大致的解释。首先,在《算术的基木规律》所描述的形式系统中,对语句连接词(如否定,蕴含等)的处理是至关重要的,它们都被当作是真值函数算子。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指示一个其主目和值都是真值的函数,如否定是这样一个函数一将真映射到假上.将假映射到真上,因此,把真值当作所冇合式语句所指示的对彖,就显得非常自然。弗雷格的选择还基于另一个考虑,那就是莱布尼兹律在语句尺度上的应用。莱布尼兹律可以简称为同指代换保真原则一一个语句的某一•部分被具冇相同指称的表达式代换,语句的真值保持不变。例如,“鲁迅是作家”经过同指代换后变成'‘周树人是作家”,两者的真值是相同的。弗雷格希望莱布尼兹律的应用是广泛性的,可以涵盖语句的代换。如果我们把语句看作是其真值的名称(就像“鲁迅”是鲁迅的名称一样),这个代换就是可行的。在弗雷格看來,为真,只要A与官指示相同的对彖,无论叭坏是对彖词还是一个完整语他因此,任何一个语句指示一个对象,即真或假,在弗雷格看来是顺理成章的。进一步的问题是,真和假到底是什么对象?弗雷格把真值当作对象的主要依据是它们在他的逻辑系统中的作用。就弗雷格的H的而言,真和假可以是任何对象,只要它们的逻辑行为符合区分真语句和假语句的角色:所有的真语句指示同一个对象,所有的假语句指示同一个对象,但真语句和假语句不指示同一个对象。在这个意义上,说真和假分别是1和0、或者鲁迅和鲁班,是无所谓的。不过,弗雷格最终认定真值是非常特殊的抽象对象,屈于外部领域和主观领域Z外的第三领域。弗雷格的推设不是随意的,他这么推设的理由不是逻辑的,而是元逻辑的:i切科学都以真理为英目标;但逻辑学以一个十分特殊的方式关心“真”,类似于物理学与谓词“重的”和“热的”以及化学与谓词“酸性的詩F碱性的”打交道的方式。……像伦理学一样,逻辑学也可以被称为一门规范科学。……逻辑学是关于真理规律的最一般的科学。(Frege1997e,pp.227-228)尽管在弗雷格的系统或与Z等价的系统中,任何对象都可以当作是真值(只要它们的逻辑行为符介该系统的要求),但是,弗雷格这段话的意思是,山于真和假是逻辑领域小的对彖,而逻辑领域是规范领域,因此,并非任何对彖(如鲁迅和鲁班这些具体对彖)落在这个领域中。1和0这些算学对彖,如果弗雷格的逻辑主义方案成立的话,对以还原为逻辑对彖。但是,算学对彖不具冇逻辑上的基木性,因为对这些对彖的还原需要用到真。弗雷格认为真值是最基木的逻辑对象,因而是不可定义的。这些元逻辑思想与英国哲学家G.E•摩尔的元伦理思想冇很大的相似性。摩尔在1903年的《伦理学原理》屮论证说,善(good)是简单的、不可定义的柏拉图式的实体,而上面的引文中对逻辑学与伦理学的相似性的观察是1897年做出的。总而言之,对兆雷格而言,真值是特别垂要和基本的对象,必须在本体论上给予它们独有的位置。至此,我们看到,构成-个句子的所有成分都被弗雷格当作名称。换言之,语言中所有有意味的表达式(significantexpressions),在弗雷格那里,都是指称表达式(referringexpressions)。对一个简单语句如“鲁迅是作家”而言,整个句子是某个真值(即真)的名字,专名“鲁迅”是一个对象(即鲁迅这个人)的名字,谓词“是作家”是一个概念(即作家)或一个前数(即,x是作家)的名字。对复合句而言,新増的成分是语句连接词,它们作为相应的真值函数的名字。当然,自然语言中只有i部分复合句是其子句的真值函数。问题是,弄淸了表达式所指的实体是什么,是不是就弄清了表达式的意义,或者说,完成了一个意义理论的构造?弗雷格的回答是否定的。四理解意义:涵义与指称用今天的语言哲学的行话讲,对语言表达式如何指称它们所指称的东西的说明只是一个指称理论(atheoryofreference)。弗雷格认为,指称理论决不是关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理论的全部。如果我们问噜迅是作家”、噜迅”、嘈冲的父亲”这些表达式的意义是什么,而得到的回答分别是真、鲁迅这个人、酉操这个人,那么,兆雷格会认为这些冋答遗漏了表达式的某些不可欠缺的意义成分。\n弗雷格提出两个论证来反驳-•个表达式的所指就是其全部意义的观点。这些论证是通过分析和解决两个难题來进行的。哲学家们把这两个难题称为“弗雷格难题”(Frege'sPuzzles)。第一个难题涉及到某些同一性陈述如何可能冇信息的问题。看下面两个陈述句:(1)鲁迅是鲁迅。(2)鲁迅是周树人。虽然鲁迅和周树人实际上是同一个人,但这两个句子有-个重要的不同点:前者说某个人就是他自己,而这是先天可知的,没有什么信息成分;但后者通常与一个新发现有关,需耍经验上的证实,同时提供了前者所没有的信息内容。可是,如果“鲁迅”和“周树人"是有和同所指的,而一个表达式的所指乂是其意义的全部,那么根拥合成性原则,(1)和(2)有和同的意义。问题是,两个意义相同的句子,怎么可能一个有信息内容、一个没有呢?这显然令人困惑,但弗雷格认为,造成这个困惑的根源在于把表达式的所指当作其整个意义。第二个难题涉及到命题态度报告下的代换。我们熟悉的、不引起问题的代换是帘见的。看下面的语句:(3)鲁迅是《狂人日记》的作者。用“周树人”替换这个句子中的“鲁迅",我们得到(4)周树人是《狂人日记》的作者。只要(3)为真,并且“周树人”和“鲁迅”是有相同所指的(外延等价),那么(4)也是为真。但是,假定下面的句子为真:(5)张三认为鲁迅是《狂人日记》的作者。同样用“周树人”替换这个句子中的“鲁迅”,我们得到(6)张三认为周树人是《狂人日记》的作者。(6)为真吗?当然不一定。这是因为,假定张三并没有认识到周树人和鲁迅是同一个人,那么(6)为假。在现实中像张三这样的情况并不稀罕,因此这个假定不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发现,给定三个条件,即合成性原则,莱布尼兹律,以及嚕迅”和“周树人”是同指称的,我们从(5)为真可以推岀(6)为真。这是怎么回事?当今文献中对弗雷格难题的讨论非常多,儿乎每一种解决方案都意味着一种自然语言语义学理论的提出。弗雷格的解决方案是系统性的,用一招破两难。这就是他的著名的涵义(sense)和指称(reference)的区分。这个区分最早明确陈述在他的《函数与概念》(1891)中(Frege1997c),是应用于数学表达式的,后来在英经典论文《论涵义与指称》(1892)中得到充实和解释(Frege1997d)。《论涵义与指称》不仅是弗雷格的最著名和影响最人的著作,也是分析哲学的历史上被阅读得最多的文献Z—。弗雷格指出,涵义和指称足一个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两个不同的、但有联系的方而。当我们谈论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时,我们容易把意义处理为某个单一性的东西(如所指或心中的观念)。弗雷格要让我们相信,与一个语词的意义相关联的东西不是单一的。按照弗雷格的说法,表达式表达(express)Jt涵义,并指示(denote)或指向(referto)其指称。弗雷格关于指称的观点札I对而言容易理解一些。一个表达式的指称是其承担的语义角色,那就是,该表达式在确定包含它的语句的真值时所做的贡献。我们在前而看到,各类表达式一名词短语、谓词、逻辑常数以及整个从旬一都有指称。弗雷格把表达式与其指称的关系类比为名字与其承衣!者的关系。他关于涵义的看法耍复杂得多。弗雷格从未说明涵义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但他列出了涵义的某些功能和特点。这一方而引起了解释上的困难,另一方面激发了后人对他的涵义观的进-步发展。首先,一个表达式的涵义是某种中介物,它将使用该表达式的心灵与该表达式的指称联系起来。弗雷格也说,一个表达式的涵义是其指称的呈现模式(modeofpresentation)。其次,涵义不是心理实体,而是公共的和客观的。这个观点是明确区分心理与逻辑Z原则的应用例证。尽管心灵领会一个涵义的过程是心理过程,但被领会的涵义不是一个私人的或内部的东西,因为多个心灵可以领会同一个涵义。第四,一个表达式的涵义决定英指称。这是一个引起巨大争议的论题。一方面,弗雷格并没有说明这个“决定”是什么意义上的,是因果的、逻辑的还是英他形式的。另一方面,它的一个较弱的表述是,两个涵义相同的表达式的指称也是相同的,但弗雷格从未讨论过在什么情况下两个表达式的涵义是相同的,就是说,他没有提出涵义的同一性标准。\n我们看看弗雷格如何处理各种类型的表达式的涵义。弗雷格以最笼统的方式讨论专名(propernames),他把所有的单称词项都看作是专名,而实际上单称词项有多个类型,如日常专名(像“鲁迅”、“鲁班”等)、确定摹状词(像“晨星”[themorningstar]、“曹冲的父亲”[thefatherofCaoChong]等)以及指示代词(像“这”、“我”等)。根据一种流行的理解,日常专名的涵义是那些与该专名的指称札I符合的描述信息。例如,专名“鲁迅”的涵义就包括-弃医从文、创作了《狂人日记》、被尊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等信息内容。根据这种解释,弗雷格持有一种关于专名的“擊状理论”(Kripke1980)。谓词、函数表达式等不饱和表达式的指称是概念(屈性)或函数,它们的涵义是什么呢?弗雷格除了说它们一定存在,其他的并没有多说。这个问题也是当今还在争论的。语句的涵义是其真值的呈现模式,也是语句表达的思想(thought)。弗雷格的涵义一指称学说蕴含着这样的结论,具冇相同指称的表达式可以冇不同的涵义。在专名的情况下,“凹操”和“凹冲的父亲”是同指称的,但两者以不同的方式呈现这个指称。基于逻辑的考虑,“四操”是一个不再进一步分析的“原子”或初始表达式,而“酉冲的父亲”却包含两个冇意味的部分:两数“x的父亲”和主目“曹冲”。根据合成性原则,“曹冲”的涵义是“曹冲的父亲”的涵义的一部分,但不是“曹操”的涵义的一部分。在语句的情况下,两个冇相同真值的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思、想。弗雷格用这个结论來解决上面的两个难题。针对第一个难题,弗雷格的回应是:由于(1)和(2)两个语句都是描述一个对象(即鲁迅)与自身的同一关系,因而两者有相同的指称(即真)。然而(1)与(2)有不同的涵义:(1)中的同一性之成立,是因为同一个对象以同样的方式被呈现了两次,而(2)中的同一性Z成立,是因为该对象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被呈现出来°在领会(2)时,人们学会了一种新的呈现该对象的方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1)和(2)有不同的认识值(cognitivevalue)o围绕弗雷格的第二个难题的讨论在当代分析押学中已经蔚为大观,远远超出了语言听学的范围。当代逻辑学、心灵傑学、形而上学中的许多议题都与这个难题有紧密联系(见Kripke1979;Salmon1986;Fodor1994)o命题态度报告的-般形式是“ABsthatC”,其中“A”代表一个思维主体,“B”代表一•个心理态度类型,常见的有说、和信、认为、断定、希望等,“C“代表一个命题,也被称为态度内容。命题态度报告中出现了一个间接语境(obliquecontext),这个间接语境以态度后面的that从句为其范围。根据弗雷格的观点,间接语境中的农达式是以间接的方式登场的,用同指称的表达式进行代换会改变整个报告的真值。一种反应是,莱布尼兹律对于间接语境是无效的,以此解释上面的(5)和(6)为什么有不同的真值。但弗雷格不愿意接受这种解释,因为他希望莱布尼兹律不受间接语境的约束,从而有更广泛的有效性。弗雷格自己的解释是,间接语境中的表达式为整个命题态度报吿的真值所贡献的,不是该表达式的直接指称,而是英普通涵义。因此,整个命题态度报告的真值是其间接语境中的表达式的普通涵义的濒数。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5)和(6)为什么有不同的真值:给定两个句子的其他部分都和同,(5)中的“鲁迅”和(6)中的“周树人”有不同的涵义,这导致(5)和(6)有不同的真值。反过来说,间接语境中的代换只有发生在两个冇和同涵义的表达式Z间时,整个命题态度报告的真值才会保持不变。弗雷格对两个难题的解决在20世纪语言哲学家中得到很高的评价。拉姆齐(F.P.Ramsey)曾说罗索的慕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