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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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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伦理学“伦理学”一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给它卜-定义。它的最为经常使卅的一个定义,就是被表达为人的生活所依据的一种符号或一套原则。这样,当我们讲到“医学伦理学”这样的概念时,它的意思就是规范和引导医牛处理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与患者关系的符号或原则。但是,哲学家并不只是从这样的意义來使用伦理学一词的。在另外一些场合,他们是把伦理学当作一种关于道徳问题的研究来看待的。在这个意义上看待的伦理学,又叫做道徳哲学。笫一节道德总论%1.道德与行为1.是与应当所谓“是”,是指实际做什么;所谓“应当”,是指应当做什么。“是”与“应当”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涉及的各种问题中最为复杂的一个M题。由于人们实际做什么和他们应当做什么这二者Z间,并没冇一种直接的或必然的联系,所以,在有关人的行为的道徳与否的问题的判定上,重要的就不是看人们实际做了些什么,而是看人们究竟应当做些什么。否则,我们就可能在一些根木性的问题的理解上出现才盾。而为了判定什么是道徳的,什么是不道徳的,我们又必须设立某种道徳标准。这就是“是''与“应当叩勺关系。2.应当与生存道德只存在于人的行为和行动中,但并不是有行为和行动能力的东西就一定有道德。只有既是有行为和行动能力的,乂是有牛命的,还是有自觉的、主动的牛命意识的人类,才有所谓道徳的问题。而这,也将人与机器人以及动物和植物的最显著的区别。人类是在明确的生存目的支配下建立起自己的道徳概念,发展出白己的道徳行为的。很显然,人之作为人,他的基本的特征在于他是一种理性的存在,而理性讲到底不过是一个选择的问题。3.应当与实现实现是人类的行为追求的最高的东西,它代表了人与一切非人的存在,即从机器人到植物再到动物这样一个完整的存在系列的本质性的区别。由于道徳是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识到的可能最好的存在方式,是我们的生存意志必须服从的最高目标,所以,善讲到底就是一种实现。%1.道德与价值(略)%1.道德与道德观1.道徳与评价道徳行为是个人性的,而道徳则是社会性的。任何道徳标准都是不同利益、不同处境、不同想法的人或人群组织相互妥协的一个结果。因为如果没冇一种大家都能认同的行为准则或道德标准,我们就不能在这个星球上共处F去;而建立一种我们大家共同认町的道德,就是解决我们人类而临的各种问题的首要的両提条件。2.评价的相对性道徳总是与价值评价联系在一起的,由于价值评价具有主观性,因此,有关道徳的认识就不可避免地会带冇某种相对主义的性质。但是,不同的社会冇不同的道德准则这一事实,并不是证明了道德就只是相对的,而只是证明了在现实的社会文化中,道德和价值的实现方式确实存在着差界,存在着山于具体的文化差界而带来的对何种行为是道德的认知的不同。3.评价的客观性\n尽管不同的文化和社会在有关怎样的行为才是符合道德的问题的理解上存在着差异,但在对那些涉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道德原则的认识和遵守上,它们表现出来的立场和态度却是没冇差别的。有些表面看起来有-着重人旁别的不同社会的道徳标准,在最深层上,实际上并不存在基本的的道德价值的对立。相对主义的思想方法表面看来是破除了一切对人的行为的限制(当然,有许多限制确实是值得讨论的),给人以极人的选择自由,但它对相对的过分强调,使得它更像是一种绝对主义,而不是一种相对主义。第二节道徳哲学一、结果论所谓结果论,是指这样i种道徳理论,即在考察一种行为之是否道徳时,应以这一行为的最终结果或效果为其基木的判定标准。由于结果论把一种选择、行为、规则Z是否道德的标准诉诸道德以外的因素,归结为某种非道徳的结果,所以,它Z作为前提在逻辑上又引出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论理论形式: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1.利己主义-•般说來,利己主义可以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理论形式:伦理利己主义和心理利己主义。伦理利己主义主张,一个人应当做任何符合他自己的利益的事情。而心理利己主义则认为,只要是出自个人的动机、倾向和意向,即心理趋向而采取的行为,都不能认为是不道徳的。心理利己主义本身乂可以被分为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事实上,人总是做那些他认为是符合他口己的利益的事情,而这是我们人的本性,每个人应当永远为我的口身利益而行动;另一种观点认为,人从不做那些出于其他原因,而不是自己的原因,即自己认为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从理论上看,利己主义表达出来的道徳主张,可以归结到人的口我实现的方式上来理解。所谓利己,不过是希望达到自我的实现。然而,自我实现并不表现为单个人的欲望满足或主体一己的实现,而必须是表现为整体口我的实现,即表现为所有人的欲望的各个方面都得到良好的体现。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它就将引发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引起不同主体间利益的冲突;在道徳建议方面引起混乱;在深层上侵蚀被我们人多数人认可,且我们人多数人在tl常生活中深为倚赖的共同的道徳观,即以公平、公止为棊础的道徳原则。2.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伦理学的功利主义是指,它坚持,一种行为如果在道徳上是正确的,只有当,或仅仅当这种行为能够为所有那些受这种行为影响的人带来最好的结來时方是可能的;而且,这种结果在任何其他以这种方式来行为的人那里表现出来也是如此。功利主义通常被划分为两种基木的形式,即“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所谓行为功利主义是指,一个称得上是道德的行为,应当是能够给与这种行为有关的人带來最大的幸福的行为。所谓规则功利主义是指,一个能称之为正确的行为,是那种符合了给一切相关者带来最大利益的规则的行为;而一个被认为是错误的行为,则是那种不符合这种能够给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利益的规则的行为。行为功利主义把道徳行为与具体的时间、地点、处境、条件联系起来,固然考虑到了道德行为的具体性和道徳决定中的个性和自由,但却增加了做出道徳决定的难度,容易姑息那些由于没有及时行动而引发的不道德的行为。至于规则功利主义的最大问题,则是它有可能带来道徳决定方面的僵化和脱离实际。二、非结果论\n所谓非结果论是指,一种行为的道徳与否取决于事实,而不是结果。非结果论的共同特点,是把道德看作是一种先天的、绝対的东西,即一•种不受任何经验性结果影响的、与人的欲望或功利无关的、预先规定着人的行为的一•般规则。宗教的“圣谕论”和康徳的“义务论”,是非结果论的两种最重要的代表性理论。1.“圣谕论”(1)所谓“圣谕论”,是指这样一种伦理学理论,即它强调,无论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只应当做那些符合上帝冒意的事。凡是符合上帝旨意的行为,就是正确的行为;凡是不符合上帝旨意的行为,不管它的结果是什么,都是错谋的行为。(2)“圣谕论”的两种形式:“经典派”圣谕论和“人性派”圣谕论。“经典派”认为,上帝的神圣命令仅存在于各种宗教的圣典中,只能从这些圣典来体察上帝的旨意;“人性派”则坚持,上帝的神圣命令就存在于人的自然本性中,不能离开人性来谈所谓遵守上帝的神圣命令。2.义务论A.所谓“义务论”,指的是康德著名的“义务伦理学”。它把道徳内置于人的理性观念,把道徳看作是由理性的意志决定的,出丁•人的口觉的一种善的行为,即是不计功利、不讲结果的,纯粹由一种义务感或说是动机决定的善的行为。(1)善在自身按照康德的观点,世界上唯一能称得上是善的东西,是我们人的善良意志。因为,善良意志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如果善被与某种条件,例如结果联系起来,那就不能被认为是真正善的。(2)义务为善康徳进一步指出,固然从一个方曲看,善岀自于善良意志,善是自身为善;但从另一方面看,善乂表现为行为,行为须体现无功利的善,而这就是所谓“义务”。对于道德行为来说,唯一合适的动机就是义务感;而判断一种行为Z是否道徳,亦应看它是否出口无功利的义务感。(3)善Z检验有时候,我们的行为看起来是与义务相符的,在许多方面都称得上是履行了我们的道徳义务,但从深层上看,它们却不能说是真正善的,不能说我们履行了纯粹的道徳义务。因为,我们的行为搀朵了个人的动机,包含了某种口己的利益考虑。只有那种从来没有把行为的结果或后果放在心上而采取的出于自觉志愿的行为,才算是真正的道德行为。(4)“绝对命令”我们的道德义务源自我们对道德法则的尊重,而道德法则归根到底乂受制于所谓的“绝对命令”。存在着两种道徳假设:一种是有条件的,如“假如你想要获得他人的尊重,那么,你就必须信守你的诺言”;另一种是无条件的,如“一个人永远都必须信守他的诺言”。很显然,前一种假设不是岀自义务感的,而是受功利的道徳目标引导的;而后一种假设则与行为的结果无关。康德认为,只有后一•种假设在道德上才是正当的,它应该成为我们的行为必须遵守而不能违反的无上要求,这就叫“绝对命令”。(5)普遍立法道德的“绝对命令”在实践中被普遍化为这样一个基本的立法原理:“不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任何一个符合道徳立法要求的行为准则,都是可以将之推广于一切处在相似条件下的人\n的;同时,这种准则从根木上说,也是排除了将Z个人化的任何可能的,即没冇任何人能够超然于这个准则Z外,而这就叫做“普遍化”。(1)实践原则“绝对命令”的可普遍化,不仅是理论上的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同时还是实践中的一个以人为冃的的道德原则。B.“义务论”之局限(1)刻板、僵化以及脱离实际。这一理论关注的只是道德判断的结构、它们的普遍化或称非个人化这样一些形式性的东西,它并没有在帮助我们解决在实践上我们究竟怎样做才是道徳的方而提岀任何实际的建议。(2)把情感和个性看作是与个人的道徳评价完全无关的东西。(3)—旦把康德的“绝对•命令”所包含的道德原则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将遇到难以解决的才盾和问题。因为,道徳决定,特别是那些作起来十分困难的道徳决定,很少是在那种善恶界限I-分明显,区分起来毫不费力的情况下做出的;相反,真实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往往存在于那种似善非善、似恶非恶,善恶搀朵、欲理又乱的复杂局面Z中。怎样梳理这种复杂的局面,并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中做出正确的道德决定,对于我们的道德智慧來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和考验。第三节应用伦理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