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哲学常识总结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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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7 发布

高考哲学常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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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1.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具体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伟大的认识工具。(注意:哲学有正确与错误之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哲学。)2.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1)区别:①世界观人人都有,哲学是一门专门的学问,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才能掌握它。②世界观是自发形成的,是不系统、不自觉的,缺乏严密的逻辑和理论论证,哲学则是把自发的、零散的、朴素的世界观加以理论化和系统化,具有严密的逻辑和完整的理论体系。(2)联系:①哲学是理论化和系统化的世界观。②世界观和哲学都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认识和研究的对象,都是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3.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1)区别:①二者的研究范围和对象不同。哲学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各种具体知识共性的抽象与概括。而具体科学的研究对象则是整个世界中的某一领域、某一方面或某一事物及其过程。②二者的方法论不同。哲学告诉人们观察、分析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根本方法、一般的方法。而具体科学则告诉人们应如何具体分析和处理人与外部世界或人类自身的关系。\n(2)联系:①二者都把现实世界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②哲学以各门具体科学为基础,并随着各门具体科学的发展而发展;而哲学则为各门具体科学的研究与发展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的指导。(哲学与具体科学是一般与个别、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4.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关系(1)区别:①世界观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和世界关系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法。(2)联系:世界观决定方法论,即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而方法论则体现了世界观,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考点2物质的含义1.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注意:物质≠物质的具体形态;哲学上的物质≠自然科学上的物质。客观实在≠客观存在。)2.整个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物质性原理。世界的本源是物质,这揭示了世界的来源。世界的本质是物质,这揭示了世界的共同属性和本质特征。物质第一性,是相对意识第二性而言的。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揭示的是物质决定意识。)\n3.物质的惟一特性(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注意: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两者是不同的,前者是区别于意识而言的唯一特性。后者是指物质具有的属性中最根本的是运动。)4.物质具有可知性,即物质能为意识所反映。坚持可知论,反对不可知论。考点3自然和社会是客观的1.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首先,自然界先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其次,人类产生之后,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也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遵循自然物本身的属性和规律(承认自然的客观性)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首先,社会是客观世界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次,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是客观的。再次,支配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客观的。社会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客观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集中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考点4意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1.从意识的起源来看,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表明世界的本质是物质,而不是意识。\n2.从意识的生理基础来看,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这就进一步说明意识依赖于物质。3.从意识的本质来看,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意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物质世界,人只有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客观事物通过实践作用于人脑,才会形成人的意识。任何意识都根源于物质。(1)从性质上看:无论正确意识还是错误意识都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2)从层次上看:无论是人的具体感觉还是人的抽象思维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3)从时间上看:无论是对现状的感受与认识,还是对过去的思考与总结,以至人们对未来的预测,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总之,意识都是对物质的反映,只是反映的形式与性质不同而已,这也进一步说明,意识依赖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世界的本质不是意识而是物质。考点5意识具有能动作用1.意识的能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意识不仅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的能动作用突出的表现在,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注意:意识的能动作用,首先表现在人的意识能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其次表现在意识能反作用客观事物。前者不排斥意识对物质的反映有错误的方面,但强调能正确反映,要求人类\n不断探索,追求真理。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得出两方面: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的发展。)2.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的含义:在实践活动中,意识总是指挥着人们使用一种物质的东西去作用于另一种物质的东西,从而引起物质具体形态的变化。(1)单纯的意识不能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2)物质的东西只能由物质的东西去改变。(3)只是物质具体形态的改变。3.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的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4.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要重视和调动人的精神能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物质文明是基础,但精神文明搞不好,物质文明也要受破坏,甚至社会也会变质。考点6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1.世界上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n2.正确理解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①意识能够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不等于人们的意识都一样。②意识能够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不等于说每个人的意识随时随地都是正确的。3.产生正确意识与错误意识的主观原因:①立场不同。②世界观不同,人生观不同,思维方法不同。③知识构成不同。考点7规律客观性1.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它只能随着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内容和所依赖的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不能由人们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规律的客观性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人们的行动一旦违背了它的要求,就要受到惩罚。2.实事求是是指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从客观存在的实际出发,从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作为行动的向导,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规律的客观性原理是按规律办事、实事求是哲学依据。实事求是不仅是我们党的科学态度、工作方法和优良传统,而且是马列主义、毛**思想和邓**理论的基础、精髓、出发点和根本点。在实事求是路线的指引下,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3.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把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统一起来,既要反对不尊重客观规律,片面夸大主观能动性的唯心主\n义观点;又要反对空谈尊重客观规律,否认主观能动性的形而上学观点。从实际出发和实事求是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都强调主观必须符合客观,因此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同实事求是是统一的,要坚持实事求是就要与时俱进,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只有解放思想,才能达到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思想路线。※物质决定意识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哲学理论依据。从实际出发简单地说就是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物质出发,就是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与客观存在的事实相一致。因此要反对从主观出发。※从实际出发要实事求是。但从实际出发与实事求是又不是等同的。前者的理论前提是物质决定意识,后者的理论前提是按规律办事。考点8主观能动性1.人的自觉能动性又叫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人类特有的能力与活动,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一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能动地认识世界的活动,突出地表现为我们通常说的“想”;二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认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即通常我们所说的“做”。三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所具有的精神状态,即通常所说的决心、意志、干劲等。\n2.人们要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有所建树,就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①事物的本质与规律隐藏于现象之中,人们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和规律。②事物不会自动满足人的需要,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利用规律和条件,才能改造世界,创造美好的生活。③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必然会遇到种种困难,挫折,甚至暂时的失败,这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需要决心、意志和毅力去克服困难,战胜挫折。3.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是随心所欲的,要受到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又要受到人们已经形成的观念、能力、方法和身心健康等主观因素的制约,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就必须从客观条件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并不断积累正确的主观因素(包括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第一:处理好规律客观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①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离不开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人们要按规律办事,首先要了解规律、懂得规律,还必须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具体地把握规律,这都要求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要按规律办事,还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这也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②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主观能动性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取决于对规律的掌握程度。只有尊重客观规律,主观能动性才能得到充分的、正确的发挥。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n第二: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把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统一起来,既要反对不尊重客观规律,片面夸大主观能动性的唯心主义观点;又要反对空谈尊重客观规律,否认主观能动性的形而上学观点。※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的统一。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以遵循客观规律为前提,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尊重客观规律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这是坚持这一问题中的唯物论,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变化发展中把握规律,体现了这一问题的辩证法,在认识过程中不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又体现了认识论。考点9一切从实际出发1.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作为根本出发点。2.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是做好各项工作的起码要求;是无产阶级政党正确地制定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是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出发点。3.做到从实际出发,一是要坚持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做到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的转移为转移。二是要反对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经验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要从整体的、全面的、变化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唯物辩证法)。考点10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n1.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物质和意识哪个是世界的本质,谁决定谁。二是意识能不能反映物质。对前者的不同回答是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界限。对后者的不同回答是区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界限。2.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是,承认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唯心主义的根本观点是: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意识,不是物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决定物质。3.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是哲学中的两个基本派别。对物质和意识哪个是世界的本原,即哪个是第一性,哪个是第二性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区别,也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4.“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不同于哲学基本问题所说的“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前者包括物质决定意识与意识具有能动作用两个方面,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科学回答。后者是指物质和意识哪个是世界的本原与意识能不能正确反映物质的问题,对此,不同的哲学派别有不同的回答。  第二部分唯物辩证法(辩证法)考点1普遍联系\n1.联系具有普遍性。它主要表现在: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第二,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总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普遍联系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注意:不能把联系的普遍性理解为世界上任何事物和任何事物联系着,每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联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在不同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下,事物的联系是不同的。)2.联系具有客观性。它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但是,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注意:新的具体联系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条件,没有一定的客观条件,联系就建立不起来;任何联系的建立,必须符合事物固有的规律,违背了客观规律,也建立不起联系。新的具体联系的建立,只是改变了事物联系的具体形式,并没有根本改变事物本身的固有的联系。)3.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从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联系出发,全面把握事物的联系。既要防止孤立地看问题的形而上学,又要反对主观臆造的联系。在事物的变化发展中把握联系。考点2因果联系1.因果联系的特点:任何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的产生,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他现象所引起的。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联\n系。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必须既是先行后续的关系,又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2.原因和结果的关系:(1)在每一事物的具体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的区别。如果混淆二者,就会发生倒因为果、倒果为因的错误。(2)因果和结果相互依存,在客观世界中,原因总是伴随一定的结果,结果必然由一定原因引起。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3)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是一个无限的链条。某一现象在这种关系中是原因,在另一关系中则是结果;反之亦然。另一种情形是,在同一关系中,两种现象互为因果。3.认识和掌握因果联系的方法论意义:①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②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考点3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的联系1.整体与部分的区别:①内涵不同。不应把事物及其过程与构成它的部分等同起来。②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当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2.整体与部分的联系:①二者不可分割。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功能的形成离不开部分原有的功能。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部分离开整体就\n不再具有部分的功能。②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③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3.方法论意义:①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②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考点4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1.运动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其基本形式有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和社会运动。2.运动和物质的辩证关系:①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根本属性≠根本特性)和存在方式。②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提醒:社会运动、认识运动的物质主体)。③离开物质谈运动,是唯心主义观点;离开运动谈物质,是形而上学观点。二者都是错误的。3.静止指的是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运动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因而是相对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n考点5事物是变化发展的1.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之中:①由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才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引起事物的变化,推动着事物的发展。②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和人类认识,都是变化发展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没有的。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正是无数具体事物的有限的变化和发展,才构成了整个世界的无限发展。2.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发展是一种运动变化,但决非任何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只有那些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运动变化趋向才是发展。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3.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①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东西。②所谓旧事物,是指同客观规律背道而驰、违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正在日趋灭亡的东西。③区分的根本标准:要看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有没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④批判错误的区分新旧事物的标准:以事物出现时间的先后来判断一个事物是旧还是新、以事物一时力量的强弱、发展速度的快慢、是否成熟和完善来判断新旧事物或仅从事物的名称旗号等表面形式上判断新旧事物,而不从本质上、内容上去作深入具体的分析。这些标准都是不正确的。4.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1)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2)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3)要坚持与时俱进,\n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一切静止的观点,思想僵化、安于现状的观念,都是错误的。考点6矛盾就是对立统一1.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2.矛盾的基本属性:对立(斗争性)与统一(同一性)。①“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②“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统一”包括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3.方法论:既然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防止片面性。考点7矛盾的普遍性1.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①不能把普遍性理解为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各种事物之间都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是说每一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而不是说每一事物同所有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未处于统一体中,就不构成现实的矛盾。只有在一定条\n件下,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时,才构成矛盾关系。②人们尚未认识,还不能对其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并不等于不存在矛盾。③人们不易察觉的矛盾,不等于就不存在了。一般说来,处于动态中的、较为激化的矛盾,人们往往易于觉察,而事物处于相对静止时的矛盾或处于缓和状态中的矛盾,需要通过思维才能认识和把握。2.矛盾具有客观性:矛盾是一切客观事物所固有的,它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既不会因为人们否认它、回避它而消失,也不会因为人们任意夸大或缩小它而改变。3.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由于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又是客观的,所以,决定了人们必须敢于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而不能害怕、回避和否定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考点8矛盾的特殊性1.矛盾的特殊性:①含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②矛盾的特殊性有三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其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其三,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①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矛盾特殊性原理的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人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它是我们在\n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考点11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个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表现为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从时间上看,在一定阶段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发展阶段则变成普遍性的东西,反之亦然。注意:共性与个性是从性质角度而言,多数与少数、整体与部分是从数量、范围角度而言。多数与少数是事物数量上的差别,不能说多数存在于少数之中,少数包含多数;整体虽由部分组成,但不是事物各部分的共同本质(普遍性是同类事物的共性),也不能说整体寓于部分之中。2.方法论:第一,应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第二,掌握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的工作方法。考点12主次矛盾1.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n发展。次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2.二者的关系: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可以带动次要矛盾的解决,但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坏又会反过来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3.学习主次矛盾关系原理,对我们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其次,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坏,对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会产生影响。如果把主要矛盾看成是惟一的矛盾,而不用必要的力量去解决次要矛盾,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一点论。总之,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既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明确主攻方向,把握中心和关键,防止不分主次,同时又要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其他各方面的工作,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防止“单打一”。考点13矛盾主次方面1.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指在事物内部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2.二者的联系:①二者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但又不能离开矛盾的次要方面而孤立地存在。看不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就不能辨别事物的性质。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n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②矛盾的主次方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矛盾的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3.矛盾的主次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弄清事物的性质。注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区别:(1)看方法论。凡强调“行动”要抓重点的是主次矛盾,强调“心动”分清主次的是主次方面。主次矛盾强调的是解决问题,矛盾主次方面强调的是认识问题。(2)看关键词。一般来说,凡含有中心、关键、重点等字眼的属于主次矛盾;凡有主流、支流、性质等字眼的属于主次方面。考点14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1.唯物辩证法关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原理,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哲学依据。2.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3.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连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都是形而\n上学的“一点论”或均衡论。在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时,只有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才能做到既全面,又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考点15事物发展的原因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变化、发展,既离不开事物的内部矛盾,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哲学上把事物的内部矛盾叫做内因,把事物的外部矛盾叫做外因。内外因同时存在,缺一不可,事物发展是内困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1)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2)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离不开外部条件,外因是事物的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它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3)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绝不可能撇开内因单独地起作用。注意: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2.我们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时,要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在个人成长过程中,要学会正确地对待内困和外因。首先,要重视内因的作用。其次,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对周围环境作“一分为二”的\n分析,正确对待机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把内因和外国结合起来。第一,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把立足点放在依靠自己力量的基础上。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自己的发展。我们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第二,实行对外开放,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第三,我们扩大技术引进,关键是对先进技术加以消化和吸收,把引进和开发、创新结合起来,提高自己的科学技术水平,形成自己的优势。我们利用外资,必须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量力而行,使之有利于加速我国的技术改造,壮大民族经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促进管理现代化。考点16事物发展的状态1.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叫做量变。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事物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叫做质变。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统一体瓦解,一事物变为它事物。2.量变和质变的关系:①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②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基本形式:一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即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的变化能够引起质变。二是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只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③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n④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永不停息地变化,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注意:发展必须通过质变实现。发展一定是质变,但是,质变不一定是发展。3.方法论: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考点17事物发展的趋势1.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这是由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和新旧事物的本质所决定的。①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代表了事物的发展方向,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它的成长壮大。②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抛弃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腐朽的东西。吸取和发扬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增添了旧事物根本没有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③在社会领域里,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必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这是由事物发展过程的复杂性决定的。①新事物的成长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②旧事物绝不会自行消亡,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地位,它总是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阻止新事物成长壮大。③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n3.前进性和曲折性原理归纳: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前进,是一切事物发展的途径。(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4.方法论要求:坚信前途是光明的,要准备走曲折的路。考点18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1.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①二者最根本的分歧,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③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认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2.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学会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切忌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注意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把辩证法同实践、同调查研究密切结合,加以灵活运用。只有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才能真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辩证法与坚持唯物主义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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