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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8 发布

农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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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了更好的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学校赣农大发[2011]34号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评奖原则坚持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学习的勤奋性和科学研究的创造性及参与课余活动的积极性,有利于研究生教学管理与日常管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二、评奖范围及基本条件(一)评奖范围在校全日制2010级及2011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二)评奖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具有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学习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学术、文体活动及其他社会工作;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状态;4、奖学金评定按照专业、年级分别进行;5、评奖名单及等级按最终得分高低为标准,具体见评奖细则;6、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奖学金评定:(1)无故拖欠学费的;(2)因各种原因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3)考试成绩不合格的;(4)科学研究过程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的;(5)违反公民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6)触犯刑律,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三、评奖方案1、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1)一等奖学金按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评定,奖金1200元/年·人;(2)二等奖学金按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5%评定,奖金600元/年·人;4\n(3)三等奖学金按参评研究生人数的25%评定,奖金300元/年·人。2、名额分配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将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专业博士人数(人)分配奖学金名额(人)硕士三年级人数(人)分配奖学金名额(人)硕士二年级人数(人)分配奖学金名额(人)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育种学遗传学生态学果树学蔬菜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动物学植物病理学草业科学专业硕士3、评奖细则最终得分计算公式最终得分=学习成绩平均分+科研积分+外语等级过级分+社会工作分或参加社会活动分得分项目学习成绩平均分科研积分外语等级分社会工作及参加社会活动分所占分值504055(1)学习成绩平均分满分50分,计算标准:采用学习期间所有研究生课程学习平时成绩×50%学习成绩平均成绩=研究生期间专业课与专业选修课各科成绩总分/专业课与专业选修课科目总数(2)科研积分满分35分,其中30分为论文分,5分为主持课题分。①论文分,以发表学术论文计算得分,发表1篇占该项积分比例如下:SCI期刊30分;A类期刊30×80%;中文核心期刊30×60%;中文一般刊物30×10%。 注:a.论文的认定以发表或论文接受为准。4\n     b.论文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方向一致。    c.作者单位必须为江西农业大学。     d.论文发表期刊的要求:设有硕士点的大学学报;专业学会期刊。     e.增刊、专刊、专辑、内刊、论文集均不算。    f.作者排名计算方式:以学生排名为论文第一作者计分,或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计分。②主持课题分,主持江西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得5分;已申报江西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但未获准得1分。(3)外语过级记分办法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得5分。(4)社会工作或参加活动分满分5分。研究生担任学生干部给予奖励分: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等主要干部奖励2-3分,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党团组织委员奖励1-2分(重复分数不累加,以最高分为准)。研究生参加专业性竞赛或运动会并获得奖励者给予奖励,1-2分,最高2分。四、评选程序及要求申报程序如下:个人申报—初审—评议—公示—确定名单—上报学校1、本人申请凡符合评奖条件的研究生,可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开始之后,向其第一指导教师所在的系提交书面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到农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含内容:(1)奖学金申请书,总结自己在本学年中的学习、科研、思想,参加校系活动的情况、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情况(要求具体),并提出申请;(2)学年成绩;(3)提供发表论文的清单,并附论文复印件(4)科研情况表,注明参加项目名称、起止时间、项目级别、具体承担的工作内容、项目组排名等详细情况;(5)参加活动获奖证明;(6)要在申请书当中写明:本人提供材料是真实的。对于提供不真实信息者,将取消此次奖学金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初审4\n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结合评奖条例,计算每位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并确定符合资格的入选名单。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包括教师代表、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学生代表。3、公示初评名单4、确定名单名单公布后,农学院办公室根据意见反馈情况,确定最后获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处。五、本细则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农学院。本细则自2011年9月26日起实施。江西农业大学农学院2011,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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