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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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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农业综合开发11.1定义11.2任务11.3项目21.3.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21.3.2项目管理31.4投入41.5土地治理项目51.5.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51.5.2生态综合治理项目51.5.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51.6产业化经营项目71.6.1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和资金安排的原则81.6.2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分类设置和扶持对象91.6.3扶持方式91.6.4立项条件101.6.5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12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14前言14第一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15一、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成效与经验15目录第5页\n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17第二章总体要求19一、指导思想19二、基本原则20三、目标任务21第三章区域布局21一、划分建设区域21二、分区目标任务24第四章建设标准26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26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标准30第五章建设内容32一、高标准农田建设32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33第六章效益分析34一、经济效益34二、社会效益35三、生态效益36第七章水资源供需分析与环境影响分析36一、水资源供需分析36二、环境影响分析37第八章保障措施38一、多渠道增加投入38二、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39三、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40四、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41五、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41六、认真组织实施规划42目录第5页\n3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43引言43一、我国粮食生产现状44二、我国粮食供需面临的形势48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52四、主要技术路线55五、区域布局及分区增产任务57六、主要建设任务和工程62七、经济社会效益与环境影响评价74八、构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77九、规划的组织实施86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89一、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90二、组织实施规划,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92三、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93四、加强沟通协作,抓好部门项目和外资项目建设95五、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运行机制97六、进一步优化机构运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99附件1103《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指南》103一、总则103二、申报条件和主要建设内容103三、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104四、项目申报个数和程序105附件2106目录第5页\n《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1061项目提要1062项目(灌区)所在地经济社会概况及灌区基本现状1073灌区骨干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084灌区水量供需平析及水质分析1085项目建设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109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土壤流失防治110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1108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1109项目效益及经济评价11210项目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11311建后运行管护及灌区管理体制改革11412主要结论114表格115图纸115附件3122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1225《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申报指南》123附件: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124一、良种繁育专项124(一)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124(二)原原种扩繁基地项目128(三)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131(四)牧草种子繁育基地项目133(五)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136二、优势特色示范专项140目录第5页\n(一)畜禽良种繁育项目140(二)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142(三)秸秆养畜项目1446《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151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151(一)指导思想151(二)主要任务152二、完善政策153(一)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153(二)突出项目支持重点153(三)完善产业化扶持政策154(四)强化科技支撑作用154(五)加大部门项目实施力度154(六)规范开发县管理154三、创新机制155(一)试行先建后补的民办公助机制155(二)完善两类项目有机结合的良性循环机制155(三)探索统筹使用支农资金新机制155四、加强管理156(一)规范资金运行,强化项目管理156(二)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156(三)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156目录第5页\n\n1农业综合开发1.1定义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图型含义:‘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标志及其含义:“ACD”是农业综合开发的英文缩写:AgriculturalComprehensiveDevelopment。1、山丘资源:周边四个三角形代表山地;2、节水灌溉:中间一滴水代表水利设施;3、格田成方:中间田字格代表农田整治;4、农田林网:周边四棵树代表林业措施;5、四通八达:田的十字线代表机耕道路。1.2任务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3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两大类。1、土地治理项目包括:(1)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2)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1)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2)农产品加工项目,(3)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大豆(高油)、油菜(双低)、糖料(双高)、棉花、蔬菜、畜禽、名优经济林(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水产等。1.3.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2、规模开发,产业化经营;3、依靠科技,注重效益;4、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3.2项目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申报。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是指项目正式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开发规划、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2、各级农发机构应依据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及阶段性开发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土地治理项目库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库。3、存入项目库的项目应达到项目‘建议书’的要求。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治理项目开发的必要性及条件,建设范围、规模及主要治理措施,投资估算及来源(含农民筹资投劳计划),效益预测。(2)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评价。项目建议书经省级或地级农发机构实地考察合格,可存入项目库,拟扶持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治理项目1)项目背景,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2)水土资源评价;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4)治理范围、地点、规模;5)工程量及主要工程、农艺措施;6)项目区现状及工程平面布置图;7)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8)经2/3以上农户签字同意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农民筹资投劳计划及自愿开发证明材料;9)综合效益评价;10)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2)产业化经营项目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增收效果评价,项目组织与管理。5、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单位一般应在‘上年度申报下年度’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扶持对象: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2)扶持方式: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1.4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农业综合开发应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投资政策。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5土地治理项目1、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2、土地治理项目建设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扶持对象主要是农民。其主要特点是,按区域统一规划,按项目进行管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综合配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土地治理项目具体可以分为三类:1.5.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以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着重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和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等;1.5.2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以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为目标,着重改良草场、开展小流域治理和土地沙化治理等;1.5.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着重结合中低产田改造,为不低于5万亩、不超过30万亩的灌溉面积提供水利灌排保障,直接改善项目区的水利灌溉条件。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农村集体和农民筹资(含以物折资)投劳。1、用于土地治理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全部‘无偿投入’。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2、财政部依据各地财力状况分别确定各省地方财政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的配套比例。3、农村集体和农民筹资(含以物折资)投劳,严格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并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分为四个阶段:1、前期工作阶段主要是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编制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进行项目前期准备,编制项目前期建议书,建立项目库,按照规定编报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由相关机构组织进行评估审定。2、申报批复阶段主要包括:下达投资指标、编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三个步骤。(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下达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和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通知,省级农发机构据以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2)国家农发办主要批复土地治理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开发范围、任务及投资额等。(3)省级农发机构根据国家农发办的批复向下批复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国家农发办备案。3、项目实施阶段该阶段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与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程序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规定执行。其中:(1)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2)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由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进行监理。(3)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及农村集体、农民自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应推行公示制。(4)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财政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4、验收管护阶段主要包括‘项目验收’和‘工程管护’。(1)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情况,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及农民筹资投劳情况、资金使用和回收落实情况,工程运行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般由省级农发机构进行验收。国家农发办对项目竣工验收每3年进行一次考评。(2)土地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1.6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扶持,延长农业产业化链条,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从1994年开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切出一块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6.1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和资金安排的原则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以‘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为指导,突出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按“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布局;2、规模开发,产业化经营以‘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连片开发、规模经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3、依靠科技,注重效益以科技为支撑,加大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力度,增强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4、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完善竞争立项等市场机制,实现择优选项,提高产业化经营项目质量;5、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以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任务为依据,优化资源配置,适当提高沿海经济较发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较快等地区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比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保证其它地区必要的投入力度,实现共同发展;6、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以农业主产区和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突出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同时,按照‘扶优扶大扶强’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的要求,突出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兼顾对农民增收致富‘带动作用’较大的中小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集中投入,不留缺口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严格选项,宁缺勿滥,同时,科学确定项目投入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保证项目需要,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发挥效益一个;8、奖优罚劣,激励竞争以创新投入和管理机制为切入点,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奖惩政策,打破基数,克服平均主义,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6.2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分类设置和扶持对象1、项目分类设置(1)种植养殖基地项目主要扶持建设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发展畜牧水产养殖等。(2)农产品加工项目主要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粮油、果蔬、畜禽等主要农副产品加工能力。(3)流通设施项目主要扶持建设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市场流通设施。2、扶持对象重点扶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审定的龙头企业),同时适当扶持正在成长上升、确能带动农民致富、较小规模的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1.6.3扶持方式现行的扶持方式有三种: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有偿无偿相结合原则上对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资金需求量适中、经济效益较好、能够按期归还财政有偿资金的项目单位,采取‘有偿无偿’相结合的扶持方式。这是目前中央财政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主要方式。2、投资参股经营原则上对投资规模较大、企业基础较好、带动能力强、资金需求量大、愿意国有资本参股的项目单位,采取投资参经营的扶持方式。这种扶持方式从2004年开始起步,已取得明显成效。3、贷款贴息对融资能力较强、能够从金融机构取得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贷款、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要求的项目单位,一般采取‘贷款贴息’的扶持方式。1.6.4立项条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三种扶持方式,都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项目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原材料供应有保障;(3)开发产品科技含量高,竞争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销售方案切实可行;(4)技术方案先进可行,技术依托可靠,工艺路线合理;(5)辐射带动能力强,带动农户数量多,加工项目向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6)项目建设用地符合规划、合理节约、手续齐备;(7)低耗节能,符合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8)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9)预期效益好,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财政有偿资金还款有保障。2、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了解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愿意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服务;(2)经营期在两年以上并连续两年盈利,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3)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小于65%,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4)财务管理规范,资产状况良好,不欠税、不欠发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5)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6)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与农户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7)具有较强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环保意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在稳定和平抑市场物价、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等方面,为国家分忧,为消费者减负,社会形象良好。3、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应具备的条件(1)法人代表的社会形象和诚信有偷税漏税或者违反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2)法人代表的知识结构、能力等综合素质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不仅自身具备完成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能力,而且应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1.6.5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三种扶持方式。项目管理程序基本相同,但也各有侧重,大致梳理如下:1、有偿无偿相结合的扶持方式(1)国家农发办发布项目申报指南→(2)项目单位通过当地农发办,逐级申报至省级农发办→(3)省级农发办建项目库,进行初步筛选→(4)国家农发办下达申报项目通知、指导性投资控制指标→(5)省级农发办进行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对一般项目评审→(6)国家农发办组织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下达立项通知和正式投资指标→(7)编制初步设计,并由省级或地级农发机构组织审定,或委托相关技术部门审定→(8)省级农发办编报重点项目计划和一般项目备案材料→(9)国家农发办批复重点项目计划,提出一般项目备案意见→(10)项目实施→(11)年度统计、项目验收、验收考评。2、投资参股经营方式(1)国家农发办发布项目申报指南→(2)项目单位通过当地农发办,逐级申报至省级农发办→(3)省级农发办进行初步筛选→(4)国家农发办下达申报项目通知→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5)省级农发办进行项目申报→(6)国家农发办组织评审,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评审可行的项目进行资产评估→(7)国家农发办下达审定意见→(8)国家农发办与省级农发办签订委托监管协议→(9)国家农发办下达参股资金→(10)省级农发办授权资产运营机构进行运营→(11)资产运营机构独立实施资本运营。3、贷款贴息方式(1)国家农发办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下达项目申报通知→(2)项目单位取得贷款(或取得银行同意)后,通过当地财政(农发)部门,逐级申报至省级财政(农发)部门→(3)省级财政(农发)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列《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项目审核汇总表》报国家农发办→(4)国家农发办进行审定,并下达立项通知→(5)项目实施→(6)原则上一年后,凭立项通知、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按要求实行县级报账。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其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kg以上。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财发〔2013〕4号)。财政部要求,各省(区、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投入,连片推进,全力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布。二〇一三年三月前言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对于提高耕地生产效率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力争到2020年新建8亿亩高标准农田”。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2012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要“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本规划所述的高标准农田,是指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即“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本规划是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之一,对‘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及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按照粮食主产区、非粮食主产区进行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第一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一、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成效与经验为解决农业生产徘徊不前、粮食产量连续多年停留在8000亿斤左右的问题,在总结以往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自1988年开始设立土地开发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20多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科学化种田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1、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82.7亿元(含利用外资)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地方财政投入1067.7亿元,银行贷款、农民筹资投劳及其他资金投入1997.6亿元(不包括财政贴息“撬动”的银行贷款)。投入资金70%以上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6.05亿亩。其中:改造中低产田6.0亿亩,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531.6万亩;开展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33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4亿亩,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2、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重要贡献1988-2010年,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1970亿斤,棉花37亿斤,油料100亿斤,糖料560亿斤。农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为我国粮食产量连续迈上9000亿斤、10000亿斤、11000亿斤大关,实现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历史性转变,最近连续9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项目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3、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结合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新增农田林网防护面积3.6亿亩。同时,改良草原(场)5863万亩,治理沙化土地面积240万亩,支持丘陵山区开展水土流失小流域治理663万亩。积极支持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太行山绿化工程,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陕甘宁地区和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护林工程,防沙治沙示范工程,土地复垦等生态建设,有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4、提高开发科技含量,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集成适用的农业技术,尤其是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6亿人次,提高了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同时,认真组织实施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和现代化示范项目。这些“点面结合”措施,既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又为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在长期的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一是坚持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坚持集中连片开发;三是坚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四是坚持严格的资金和项目管理;五是坚持合力开发的管理体制。这些在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既是今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为更大规模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是公共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历史使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需求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需求压力日益增加。而我国耕地正呈数量减少、质量下降趋势,中低产田比重较大、水资源利用率不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对农业影响不断加大。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中央提出要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高标准农田就是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农业基础的重大战略工程。发展现代农业需要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装备、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现有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提高现有耕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效率,同时促进农民增收。3、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我国人多地少,必须立足于集约化经营,着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提高现有耕地的产出率和水资源利用率,走以内涵开发为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建设高标准农田,合理利用农田,保护耕地,加强土壤改良和农田整治,推广节水增效技术,防止土壤退化、肥力下降,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平田整地、沟塘清淤、配套路桥涵闸灌排设施、建设农田林网’,可以改善农村面貌,提高新农村形象。4、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历史使命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综合开发立足于深入总结中低产田改造经验,在建设标准、内涵和思路上的提升,是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大力改造中低产田的目标取向。国务院领导指出,“农业综合开发最重要的任务是‘建设高标准农田’,这是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当务之急”,强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向高标准农田聚焦”,要求“农业综合开发要继续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集中力量予以支持”。近几年,农业综合开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要求,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继续将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工作的“中心”和投入的“重心”,继续集中资金,集中力量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第二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坚持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促进农业规模化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经营,显著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支撑,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搭建平台。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统筹协调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新增千亿斤规划》)和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区自然资源条件,科学制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注重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相衔接,形成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合力。(二)坚持突出重点把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攻方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重点加大对各地区粮食主产县特别是纳入《新增千亿斤规划》的800个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全力打造全国高标准农田的核心区,努力构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稳定基石。(三)坚持连片开发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确定重点建设地区,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开发方式,确保开发一片,成效一片,努力发挥高标准农田的规模效益。(四)坚持综合治理针对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因地制宜、抓住关键、多措并举,切实把田间水利灌排工程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实行水利、农业、道路、林业和科技等综合措施,进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建设高标准农田目标。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五)坚持多元投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农民筹资投劳。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努力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合力。(六)坚持机制创新按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不断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机制、新举措,围绕资金投入、项目管理、工程管护、绩效考评等方面加快改革创新,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活力,努力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持续发展。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是:1、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其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kg以上。2、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通过改造,有效灌溉面积明显扩大,灌溉保证率和工程完好率显著提高,农田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第三章区域布局一、划分建设区域本《规划》根据“突出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适当兼顾非粮食主产区”的原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划分为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两类。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粮食主产区包括13个粮食主产省(区,含大连和青岛市)及黑龙江农垦总局。现有中低产田面积78910万亩,占全国的61.71%;待改造重点中型灌区911处,占全国的57.8%。具体包括三类地区:(1)东北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4省(区,含大连市)及黑龙江农垦总局,现有中低产田面积30862万亩,占全国的24.1%。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一是东涝西旱,蓄引提工程明显不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抗灾避灾能力差,粮食生产依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二是农业集成技术缺乏,农技推广薄弱,农业技术与农民对接的通道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大部分地区耕作方式粗放。三是土壤板结,犁底层浅,耕地质量下降。(2)黄淮海区包括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等5省(含青岛市),现有中低产田面积29760万亩,占全国的23.3%。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一是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灌溉面积萎缩现象较为普遍,旱涝灾害在年度内频繁出现。二是作物套种面积大,品种熟期不配套,影响秋粮单产水平。(3)长江中下游区包括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4省,中低产田面积18288万亩,占全国的14.3%。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一是水源工程建设滞后,工程性缺水严重。二是部分地区排涝设施不足,排涝标准偏低。三是农业机械化水平低。2、非粮食主产区13个粮食主产省(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现有中低产田面积48969万亩,占全国的38.29%;待改造重点中型灌区664处、占全国的42.2%。非粮食主产区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除少数县生产条件相对较好外,水土资源不匹配,耕地质量不高,水资源利用不当、排水系统不完善、旱涝灾害频繁发生。表3~1全国分区域耕地面积、中低产田面积和待改造重点中型灌区情况一览表区域名称耕地面积(万亩)中低产田面积(万亩)中低产田占耕地面积(%)待改造重点中型灌区(处)待改造重点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万亩)待改造重点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万亩)全国合计18257312787970.54%15751593211504粮食主产区东北区428963086271.95%1641540989黄淮海区483792976061.51%38649223509长江中下游区258421828870.77%36131752205小计1171177891067.38%91196376703非粮食主产区654564896974.81%66462954801全国分区域待改造重点中型灌区数量分布图单位:处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二、分区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各地区农业自然条件和灌溉条件等情况,根据‘中低产田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率’等因素,测算确定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的建设任务和目标,把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增产潜力大、总产量大、商品率高的重点粮食主产区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突出位置。同时,各地区在制定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要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向《新增千亿斤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其中粮食主产区680个、非粮食主产区120个)。在布局安排上与土地整治规划等做好衔接,避免交叉重叠、重复建设。为突出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根据粮食主产区耕地占全国耕地面积总量的64%、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76%、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面积占全国中低产田面积总量的62%等情况,按照粮食主产区占70%、非粮食主产区占30%的比重,对全国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亿亩进行划分,其中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8亿亩,非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2亿亩。在此基础上,根据中低产田面积大小、粮食产量多少和粮食商品率高低等因素,将已分配给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的建设任务,分别在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内按省级单位进行分解,确定分省(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详见附表),在此基础上确定分区域的建设任务。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表3~2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分区任务一览表区域名称中低产田面积(万亩)产粮大县个数(个)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万亩)规划建设任务占总任务比重(%)全国合计12787980040000100.00粮食主产区东北区30862209938523.46黄淮海区297603001196029.90长江中下游区18288171665516.64小计789106802800070.00非粮食主产区489691201200030.001、粮食主产区共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8000万亩,占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70%。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911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57.8%。(1)东北区。建设高标准农田9385万亩,占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24.46%。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164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10.4%。(2)黄淮海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1960万亩,占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29.90%。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386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24.5%。(3)长江中下游区。建设高标准农田6655万亩,占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16.64%。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361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22.9%。2、非粮食主产区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2000万亩,占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30%。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664处,占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总数的42.2%。表3~32011~2020年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任务表区域名称规划改造灌区(处)新增效益新增灌溉面积(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万亩)增加节水量(万m3)全国合计1575319088612032978粮食主产区东北区164509912220234黄淮海区3867922811418402长江中下游区3618181696559644非粮食主产区66410713442834698第四章建设标准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1、综合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1)通过建设,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目标;(2)农田基础设施达到较高水平,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农田林网适宜,区域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3)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4)建设区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5)同时,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农田基础设施占地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2、主要措施标准——水利措施1、灌溉工程(1)灌溉系统完善,灌溉用水有保证,灌溉水质符合标准,灌溉制度合理,灌水方法先进。(2)湿润半湿润地区灌溉保证率:旱作区不低于75%,水稻区不低于85%;干旱半干旱地区灌溉保证率:旱作区不低于50%,水稻区不低于75%;其他地区一般不低于70%。(3)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0;井灌区不应低于0.80;喷灌区、微喷灌区不应低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90。(4)新建、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的小型水库、塘坝及引水渠首等工程,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的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井灌工程做到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采补平衡;机井和泵站的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输变电设施配套齐全,综合装置效率达到有关规范标准。(5)输水、配水渠系(管道),桥、涵、闸等建筑物和田间灌溉设施配套齐全,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规范标准。(6)推广各种适用节水和旱作农业技术。有条件地区,应积极采取膜下滴灌、喷灌等先进高效节水技术;灌溉条件较差的旱作农业区,应采取农艺、工程等旱作农业节水措施提高天然降水的利用率。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2、排水工程(1)防洪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2)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暴雨重现期不少于10年。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3天暴雨1~3天排除;稻作区1~3天暴雨3~5天排至耐淹水深。(3)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通畅,排水渠系断面及坡度设计合理,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有关规范要求,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4)有渍害的旱作区,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明水排除后,应在农作物耐渍时间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水稻区在晒田期3天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5)改造盐碱地要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统,在返盐(碱)季节前将地下水位降到农作物生长的临界深度以下。3、工程折旧和完好率灌、排等工程设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田间灌、排工程及附属建筑物配套完好率大于95%。——农业措施1、农田工程(1)平原地区以有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土地平整,集中连片,以适应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2)丘陵、山区15度以下坡耕地按照有利于水土保持要求,建成等高水平梯田(地),地面平整,并构成反坡;土壤活土层厚度一般不小于25~30cm,田面宽度一般要达到3m以上,田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地)埂稳定牢固(南方地区的田埂要采用石块衬砌或建设生物梯坎),修建好排水沟、泄洪沟,达到防洪标准,防止水土流失。2、土壤改良土壤耕作层达到20cm以上,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3、良种繁育与推广具有较好的良种繁育能力,具备优良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水平的基础性条件。4、农业机械化(1)平原地区主要作业环节具备基本实现机械化、(2)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的基础性条件。——田间道路建设田间道路建设分干道、支路两级,布局合理,顺直通畅。1、干道要与乡、村公路连接,必要时进行简易硬化,保证晴雨天畅通,东北地区的干道能满足大型农业机械的通行,其他地区能满足中型农业机械的通行;2、支路应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设施,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3、田间道路建设突出节约土地的原则,建设标准合理实用。田间道路设施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完好率大于95%。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林业措施因地制宜地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达到当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要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长度达到适宜植树造林长度的90%以上。造林时应预留出农机进出田间的作业通道。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平原地区防护林网格面积与格田面积一致,防护林网控制面积占宜建林网农田面积的比例,北方地区达到85%以上,南方地区原则上达到75%以上。——科技措施1、在项目建设期间,推广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是良种、良法等先进适用生产技术;2、加强对项目区受益农户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2次以上;3、适当扶持县乡农技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具有技术推广服务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标准1、综合标准通过对重点中型灌区灌排骨干工程设施进行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灌排骨干工程条件。(1)灌区范围明确,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不低于5万亩,不超过30万亩;(2)灌区规划设计合理,符合区域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和节水灌溉发展规划;(3)灌溉设计保证率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需要;(4)灌区工程设施质量达标,运行管护规范;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5)灌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完善,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模式初步形成。2、主要工程标准(1)水源及渠首工程1)灌溉水源有保障。灌溉水源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源及渠首工程(含泵站)总体完好,运行安全可靠。2)井灌工程做到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采补平衡。(2)灌排渠系1)干支渠(沟)道能保证设计输水能力,边坡稳定,水流畅通。2)干支渠道衬砌防渗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坚固耐用,寒冷地区抗冻性能好。输水管道、暗渠等设计合理,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渠系水利用系数绝对值提高0.1以上。项目区单位面积用水量节约15%以上。3)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通畅,排涝设计标准不低于3~5年一遇,主要建筑物防洪设计标准不低于10~20年一遇。(3)渠(沟)系建筑物1)农桥、涵洞、水闸、渡槽、倒虹吸、隧洞等渠系建筑物分布合理,能满足灌排系统水位、流量、泥沙处理、运行要求,适应群众生产生活需要。2)渠(沟)系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等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量水设施设备灌溉渠道的进水口、分水口等处配备有必要的量水设施设备系统,可满足灌溉水量调度和计量供水需要。(5)工程管护设施工程管护设施布设合理,可满足工程管护需要。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第五章建设内容一、高标准农田建设1、农田水利工程针对建设区农业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进行投资建设,按照全面配套、综合治理的要求,安排配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积极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喷灌、覆膜沟播、适水种植等综合节水技术,以及旱作农业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据估算,农业综合开发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固和改造小型水库4960座,新建拦河坝1.6万座、排灌站1040万座,新打和修复机电井135万眼,配套输变电线路33万km,开挖疏浚渠道106万km,衬砌渠道89万km,埋设管道58万km,配套渠系建筑物2080万座,新建小型蓄水工程9万座,扩建加固小型蓄水工程6万座。2、农业措施通过‘秸秆还田、科学施肥、合理耕作’等多种措施,加快土壤改良。进一步完善良种仓库、晒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立高标准的良种繁育基地,确保项目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预计需改良土壤2亿亩,建设良种繁育基地800万亩,配套农用动力机械13万台(套)、植保机械14万台(套),配套农机具22万台(套)。同时,积极鼓励其他工程措施及农艺措施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实施,因地制宜加大对测墒节灌、水肥一体化、先进植保、深耕深松等技术推广应用。3、田间道路工程配套完善农田道路体系,便于农机耕作和农产品运输,为大规模推广农业机械创造条件。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预计需修建田间机耕路88万km,梯田埂1.6万km。4、林业措施按照“布局合理、乔灌结合、功能齐全、质量提高”的要求,在项目区沟、渠、路旁和其他宜林地种植树木,实现农田防护林网格化,平原区林网网格面积一般为200-400亩,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全国预计建设农田林网防护面积1.3亿亩,折合成片林1840万亩,新建苗圃5万亩。5、科技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吸引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到项目区,为农民开展科技示范、培训和指导,把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普及应用于项目区农业生产的过程,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增产的支撑作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复合肥、缓释肥、生物肥料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保护农田土壤和水资源。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4亿亩,预计需培训农民及基层农技人员0.8亿人次,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6万个。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1、干支渠沟道疏浚开挖及衬砌防渗对灌区干支渠沟进行疏浚、整修,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适当新开挖和延长,采用混凝土、石料和土工膜布等材料对渠道进行衬砌防渗。预计需疏浚开挖及衬砌防渗干支渠沟道13.6万km。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2、干支渠沟建筑物改造及配套主要包括农桥、涵洞、水闸、隧洞、渡槽、倒虹吸、输水暗管、暗渠、跌水以及非水源型泵站等。加固整修、改造、重建、续建各类渠系建筑物,使渠系建筑物配套齐全,运用自如,以保证灌溉系统正常运行。预计需改造及配套干支渠沟建筑物27万座。3、渠首工程改造与加固主要包括放水塔、放水洞改造,进水闸、冲沙闸改建和加固,闸门及启闭机更新改造,水源型提水泵站泵房和机电设备更新改造等。预计需改造与加固渠首工程4000座。4、量水设施、工程管护设施等建设在干渠进水口和支渠分水口以及农渠进水口等处设立量水设施,为灌区按水量管理及计收水费创造条件。同时,结合工程管理和灌溉调度需要,维修、改建或重建工程管护设施。5、非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非骨干工程建设包括支渠以下斗渠、农渠等固定渠道及其建筑物,田间工程包括临时渠道、田间道路及土地平整等。以灌区骨干工程配套改造建设总体布局为基础,以节水增效为中心,因地制宜,推广先进实用灌水技术与改进传统灌水方法并举,实行‘渠、沟、田、林、路’综合规划,‘桥、涵、闸、站’等全面配套,达到渠沟系统健全。第六章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根据近三年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实际增产粮食生产能力平均数,本《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开发前提高100kg以上。预计可直接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加收入约200元,每年约320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二、社会效益1、为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通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不仅可以将项目区的农田全部建设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而且可以推动土地向种植大户、种粮能手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还可以增加农机整体装备,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夯实发展农业生产基础,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2、推动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通过加大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农民培训力度,项目区农民种田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良种良法在项目区全面推广。初步测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扶持基层农技服务站1.15万个,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0.32万个,新增优质粮种植面积1.36亿亩,优质农产品种植面积达到2.8亿亩。3、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通过项目实施,显著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提高土地产出率、水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益和增加种粮农民收入,提高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促进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发展,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三、生态效益1、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通过合理耕作、平衡施肥、秸秆还田等农业技术措施的实施,土壤有机质含量将进一步增加,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改善,保水、保肥、通气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完善农田林网建设,可以涵养水源、防风固沙、防御干热风,调节田间小气候,维护农田生态平衡。预计项目实施后,土壤有机质含量可提高0.1~0.3个百分点,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km,农田生态环境向良性方向发展。2、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通过不断完善农业节水机制,大力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喷灌、覆膜沟播、适水种植等综合节水措施,可以大大提高项目区灌溉用水效率,有效减少农业灌溉水资源的浪费,努力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第七章水资源供需分析与环境影响分析一、水资源供需分析2000年以来,全国灌溉用水在3300~3600亿m3之间波动,灌溉用水基本保持稳定,在有效灌溉面积不断扩大的同时,占经济社会用水总量的比例和亩均灌溉用水量均呈下降趋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提高到了0.51,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显著。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11~2030年)》,2030年农业用水配置量为4078亿m3,其中灌溉用水约占农业用水总量的90%,测算2030年灌溉用水配置量约为3700亿m3,略高于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规划建设的4亿亩高标准农田,绝大部分在有效灌溉面积上,且以重点中型灌区配套改造为主,随着工程建设推进和节水灌溉技术、先进农业技术的普及,灌溉用水效率将进一步提高,还将形成大量节水能力,灌溉保证率也将有所提高,进一步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综合分析,规划实施的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灌溉用水是基本有保障的。二、环境影响分析1、水资源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通过新建小塘坝、拦河坝、水库除险加固等来集蓄、利用雨水、地表径流水,增加可利用水资源;(2)通过输水管道、衬砌渠道、配套田间水利工程、新建与改造机电排灌站(井)、推广喷滴灌等措施,加快流速、减少渗漏、节约用水;(3)通过营造农田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涵养水分;(4)通过修建农田排水沟渠等措施,排除过高地下水,防止土壤盐渍化程度加剧。(5)通过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可大大减少渠道水量渗漏,提高渠道水利用系数和农田灌溉保证率,增加和改善灌溉面积。在缺水地区新增灌区可能影响生态用水量,部分灌区和排涝退水将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湿地造成负面影响。为此,要进行科学论证,合理控制各区域水资源开发程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保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维护河流健康;对区域水量进行水资源综合平衡分析,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避免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禁止开垦占用和随意改变自然湿地用途。2、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部分工程为新建小塘坝(库)、水坡(拦河坝)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泵站的建设与维修、开挖沟渠、衬砌渠道、铺设管道、整修农田道路和建设农田防护林网等,由于单个工程规模小,分布面广,工程施工周期短,在建设期内,不会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引黄灌区的骨干渠道防渗处理后,将提高渠道输沙能力,减少渠首地带沙化影响。农田林网的建设,可有效拦截泥沙,有效地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3、农业投入品施用及其对环境的影响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小气候,可减轻对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依赖,同时通过推广应用科学施肥、秸秆还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可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化肥、农药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田间灌溉水量减少,使土壤中养分流失量减少,可有效地减少农业的面源污染。总之,在土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可承受范围内,按照保护环境、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开发和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环境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第八章保障措施一、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外资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进一步落实各项资金用于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要求,拓宽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筹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通过财政全额贴息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垦区企业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中长期贷款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并将项目区农民筹资投劳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二、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1、做好规划衔接分别建立中央、省级和县级统筹协调机制,尤其是在县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应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沟通协调,统一制定总体规划,并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在不改变资金管理体制和分配方式的前提下,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分工,由各部门共同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政策、建设任务和工作部署,形成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合力。完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措施,为县级政府整合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制度保障。2、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集中投入、综合治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的优势以“条件具备,农民自愿,地方政府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参与,组合各种资金”为原则,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财政性资金有效整合和统筹安排,建立“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集中规划、集中建设,各付其账、各记其功”的统分结合模式。在立足现有资金渠道和投资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各项开发措施的集成投入,实现连片治理、整县推进、区域衔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集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建立资金整合的激励机制将各地区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情况纳入农业综合开发绩效考评范围,对资金整合积极性高、成效显著的地区在分配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三、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完善和落实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强化以县级财政报账制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坚持‘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每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指标,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报账进度。强化项目选项立项工作,规范建立项目库,实行竞争择优选项,严格规范评估项目;强化规划设计工作,坚持科学合理,综合治理,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规范项目验收考核制度,制定严格的验收标准;尽快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行高标准农田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绩效考评制度,将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资金决算编报工作,改进和强化统计工作,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实行对资金和项目全程监控监管。充分发挥基层财政部门特别是乡镇财政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明确乡镇财政对项目资金的具体监管范围,量化、细化监管任务和责任,逐步实现乡镇财政从立项、建设、验收到管护的全过程参与管理。同时,积极鼓励各地探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四、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主要单项工程和工程质量要求高的工程,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认真落实工程监理制度,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理,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工作,确保监理职责到位。完善项目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地公示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施工单位和监督单位、项目建设成效等。探索建立专业单位监理、管理部门监管、农民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严把竣工项目验收关,通过专项检查、竣工验收、综合检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各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应在本《规划》确定的亩均粮食生产能力增加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粮食、棉花、糖料等生产能力的综合考核标准。五、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工程建后管护是工程质量管理的延续和拓展,是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加大管护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认识,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维修养护经费,加强建后管护工作。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完善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提高工程建后管护水平。加强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鼓励农民用水户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等方式经营管理小型水利工程。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在立项规划时按受益主体和范围,将适宜明晰产权的单项工程拍卖、租赁或直接划归农民用水户协会或个人所有,对道路、桥梁等公益性工程按受益范围界定给村组集体,保证项目监督责任和管护责任一并落实,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六、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把握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水平,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各省(区、市)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规划,指导市县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突出重点区域,细化具体措施,完善保障机制。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发动,集中投入,连片推进。要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特别是建设任务和粮食增产目标的考核和评价。要健全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优势,结合实施相关行业规划,认真履行好本规划所涉及的行业职责,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3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引言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随着人口增加,我国粮食消费呈刚性增长,同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水土资源、气候等制约因素使粮食持续增产的难度加大;生物燃料发展,全球粮食消费增加,国际市场粮源偏紧,粮价波动变化加剧,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的空间越来越小。为此,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依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2020年全国粮食消费量将达到5725亿kg,按照保持国内粮食自给率95%测算,国内粮食产量应达到约5450亿kg,比现有粮食生产能力1增加近450亿kg。考虑到影响粮食生产和有效供给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本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供给、留有余地的原则,未来12年间,需要再新增500亿kg生产能力,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程度。现有粮食生产能力约为5000亿斤kg水平(2005~2007年3年粮食平均产量约4950亿kg,2007年5016亿kg,2008年达到5285亿kg)。本规划所述粮食生产能力,是指由资源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所决定的,各种生产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的,可以相对稳定实现一定产量的粮食产出能力。本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三大作物,兼顾大豆,按照粮食生产核心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后备区和其他地区对全国进行统筹规划。一、我国粮食生产现状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粮食产量从1949年的1132亿kg增加到2007年的5016亿kg,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供求基本平衡的历史性跨越,成功地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世界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1、新中国成立以来粮食生产回顾回顾历史,我国粮食生产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28年(1949-1977年)低起点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30年高起点波动发展两个阶段。(1)从新中国成立到1977年这一时期,粮食播种面积从16.5亿亩扩大到1977年的18.1亿亩,总产量先后跃上1500亿kg、2000亿kg、2500亿kg三个台阶,粮食单产从69kg提高到157kg,增长1.28倍。物质装备和科技水平逐步提高,有效灌溉面积由1952年的2.99亿亩扩大到1977年的6.75亿亩,增长了1.26倍;杂交水稻等新品种培育取得重大突破;现代化生产要素投入增加,化肥施用量(折纯)由7.8万吨增加到648万吨,增加了82倍。但由于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增长较快,粮食人均占有量仅从209kg提高到298kg,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温饱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总产量在3000亿kg起点基础上,先后跨上3500亿kg、4000亿kg、4500亿kg和5000亿kg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4个新台阶,特别是2004年以来连续5年增产,目前粮食生产能力基本稳定在5000亿kg水平,实现了粮食供求基本平衡,满足了日益增加的消费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奠定了物质基础。取得这一巨大成就,一是得益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二是得益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市场为导向,取消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实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构建市场与调控相结合的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三是得益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粮食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农业抗灾能力不断增强,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品种大面积应用,单产大幅度提高;四是得益于中央财政对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先后实施了商品粮基地县、大型商品粮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优粮工程、种子工程、植保工程等项目建设,取消了农业税,建立了对种粮农民的“四项补贴”(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制度,粮食生产能力得到提高,种粮农民得到实惠。截至2007年,全国有效灌溉面积8.5亿亩,比1978年增长25.7%;化肥施用量(折纯)5108万吨,比1978年增长4.8倍;农村用电量5509.9亿千瓦时,比1978年增长21倍;良种覆盖率达到95%;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5%,比1978年增加1.16倍。2、粮食生产格局变化。(1)粮食生产重心北移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随着东南沿海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不断减少,北方地区2粮食生产占全国比重逐年上升。2007年,北方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国的55%,产量占全国的52.5%,分别比1980年增加5个百分点和11.9个百分点;稻谷产量占全国比重达到17.7%,比1980年增加近11个百分点,其中,黑龙江省稻谷产量占全国7.6%,比1980年提高近7个百分点。粮食流通格局由“南粮北调”变为“北粮南运”。北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6个省(市、区);南方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15个省(市、区)。(2)粮食产能向主产区和产粮大县集中2007年,13个粮食主产省(区)3粮食产量占全国比重为75%,比1980年增加6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粮食产量之和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21%。根据粮食跨省流通数据,2007年13个粮食主产省(区)外销原粮占全国外销原粮总量的88%,比2005年增长近8%。黑龙江、吉林、河南、江苏、安徽、江西、内蒙古、河北、山东等9个主产省区净调出原粮占全国净调出原粮总量的96%,其中黑龙江省净调出原粮位居首位。1)主产区包括: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河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省(区);2)平衡区包括:山西、广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市);3)主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省(市)。(3)粮食生产集约化水平提高,储运设施明显改善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随着劳动力价格上升,资本替代劳力趋势明显,化肥、农膜、除草剂使用量增加,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5%,比1998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小麦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有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同时,粮食仓储运输能力逐步增强,全国粮食有效仓容和日烘干能力得到提高,六大粮食物流通道贯穿南北,为实现大范围粮食调运提供了保障。(4)粮食品种结构不断优化‘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结构逐渐适应消费市场变化,玉米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由1978年的18%提高到2007年的30%,增加了12个百分点,保证了饲料及加工用粮的需要;小麦的比重由18%提高到22%,增加了4个百分点,优质、专用品种比重逐步提高;稻谷的比重虽然由45%减至37%,降低了8个百分点,但早籼稻减少,粳稻增加,适应了口粮需求变化。3、主要经验与启示(1)稳定粮食面积是基础粮食播种面积是决定粮食产量的关键因素,粮食播种面积从1998年粮食播种面积17.1亿亩,降至2003年14.9亿亩的历史最低水平,再恢复到2007年的15.8亿亩,粮食产量相应经历了5123亿kg、4307亿kg和5016亿kg的波动过程。实践证明,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必须首先保持播种面积稳定。(2)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是根本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粮食统购统销体制、几次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到对种粮农民实行“四补贴”、出台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等,各项政策均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为出发点,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稳定了粮食播种面积,提高了粮食产量。(3)依靠科技进步是关键改革开放以来,粮食单产从每亩168.5kg提高到2007年的316.5kg,总产由3000多亿kg增至5000多亿kg,农业科技进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培育和更换速度大大加快,每次品种更换都促进了粮食单产的提高。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杂交水稻、紧凑型玉米等品种大面积推广,小麦精量半精量播种、地膜覆盖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实用技术广泛应用,提升了粮食生产科技水平。(4)强化基础设施是保障国家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工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生产条件。2007年全国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到8.5亿亩,除涝面积扩大到3.2亿亩,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国家支持农用工业加快技术改造,改进工艺,增加产出,保证化肥等农资供应,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粮食生产。二、我国粮食供需面临的形势未来12年,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我国粮食需求将继续呈刚性增长,产需缺口不断扩大,粮食品种和区域结构性矛盾加剧,供求平衡难度加大,国际市场粮源紧张,市场运行不确定因素增多,弥补国内粮食缺口的空间有限,我国必须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虽然我国粮食生产面临的资源、环境等不利因素增多,但是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挖掘粮食单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是可以实现的。1、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纲要》预测,2010年和2020年全国粮食需求量将分别达到5250亿kg和5725亿kg。从用途看,口粮消费略有减少,饲料和工业用粮增加,种子用粮基本稳定。2、粮食产需缺口扩大虽然当前我国粮食总量能保证基本自给,但全国粮食人均占有量仅为380kg,与《纲要》提出的2010年不低于389kg、2020年不低于395kg的目标相比仍有差距。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畜产品的增加和食品工业快速发展,粮食产需缺口还将扩大。按照《纲要》提出的国内粮食自给率95%,其中谷物自给率100%的目标测算,2010年,现有粮食产能基本满足需求。但2020年,粮食产能存在缺口,品种间产能差距加大。3、利用国际市场调剂的空间有限从全球范围看,利用国际市场弥补国内粮食产需缺口不仅成本高、风险大,而且空间小。一是国际市场粮源有限我国既是粮食生产大国,又是粮食消费大国,国际市场的谷物贸易量仅为我国粮食消费量的一半左右,可供我国进口的粮食资源十分有限。二是国际粮食市场波动加剧由于前两年生物质燃料发展拉动了粮食需求,世界谷物库存下降到25年来最低水平,加上国际游资炒作农产品期货,世界粮食价格上涨40%。近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原油价格大幅下滑,生物质燃料需求减少,粮食价格下降。但从中长期看,国际金融、能源市场对粮食市场的牵动作用逐渐加大,引发粮食市场波动的因素日益复杂,利用国际市场弥补国内产需缺口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4、粮食增产制约因素增多目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我国粮食生产面临的制约因素与改革开放前有很大不同,突出表现在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力素质下降,气候不确定性增加,生态环境恶化等,对粮食生产十分不利。一是水土资源约束加大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我国水资源总量约28000亿m3,居世界第6位,常年人均水资源量约2200m3,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春耕和秋冬种期间用水矛盾突出;水土资源匹配不佳,淮河以北地区耕地面积约占全国的2/3,水资源量不足全国的1/5。人均耕地少是我国基本国情,从长远看,人增地减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全国耕地面积从1996年的19.5亿亩降至2007年18.26亿亩,年均减少1100万亩,目前人均耕地面积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耕地仍将继续减少。二是种粮比较效益长期偏低随着农资价格上涨、人工费用增加,今后粮食生产成本呈逐步上升的趋势,而粮食价格涨幅低于成本增幅,种粮比较效益长期偏低,不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一些地区已出现粮食生产口粮化、兼业化势头,影响未来粮食增产潜力发挥。三是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留守的劳动力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相对偏弱,劳动技能提高难度大,影响粮食新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推广应用,制约粮食科技水平的提升。四是气候不确定性增加我国是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受季风气候影响,降水年际年内变化大,加上近年来温室效应,气候变暖,导致极端性天气增加。据中国气象局预测,我国未来气候条件不容乐观,与2000年相比,2020年我国年平均气温将升高0.5~0.7℃,降水的不确定性较大,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尖锐。同时,极端性天气引发气候事件增多,粮食生产将面临大旱、大涝、大冷、大暖的气候影响,旱涝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加,由此带来的农业病虫害影响将加大。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五是生态环境约束大当前,北方部分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农田掠夺性经营以及化肥、农膜等长期大量使用,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土壤沙化退化,水土流失严重,面源污染加重,水环境恶化,城市周边、部分交通主干道以及江河沿岸耕地的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严重超标,严重影响着粮食质量和效益。此外,我国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中低产田比重高,抗灾能力弱。现有耕地中,中低产田约占2/3,粮食单产不稳定,年际间波动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所占比例不足47%,灌排设施老化失修、工程不配套、水资源利用率不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未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5、未来粮食增产仍有潜力尽管当前粮食生产面临着一些不利因素,但从长远看,未来我国粮食增产仍有潜力。我国现有粮食单产水平与发达国家有不小差距,稻谷、小麦、玉米平均单产约425kg、300kg和350kg,分别是单产排在前10位国家平均水平的71%、60%和67%。国内同一种植区内的同一作物,省际间单产差距也较大,有的相差50kg以上。从我国历年粮食单产情况看,1949~1978年粮食单产年均增长3.2%,1979~2007年单产年均增长1.9%,未来12年,在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粮食500亿kg,粮食单产年均仅需增长0.9%。因此,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实现粮食增产目标是可能的。一是粮食生产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放在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和保护力度。2004年以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实行了“四补贴”以及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托市收储以及支持粮食生产的补贴制度等。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家将继续扩大对粮食生产的补贴规模,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水平,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二是农业生产条件逐步改善根据中国工程院对典型地区调查数据,有灌溉条件地区的小麦单产是旱地单产的1.67~1.89倍,有灌溉条件的玉米单产是旱地单产的1.47~1.53倍,而且产量相对稳定。通过配套完善灌排条件,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可增强粮食生产抗灾能力,增加单产水平15~20%。三是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步伐加快我国农业科技到位率仍然较低,常规作物自留种比例较高,高产品种没有得到普遍应用,主栽品种多乱杂,高产栽培技术推广不到位,现有品种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根据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经验,通过使用优良品种、组装配套集成农艺和农机技术,每亩可提高产量50-75kg。四是粮食产前产后保障水平提高目前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仍然偏低,粮食烘干、仓储、运输能力不匹配。通过提高农机质量,增加机型,推进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效率;通过进一步加强粮食烘干、仓储、运输等设施建设,提升粮食收储和调运能力,夯实粮食产前产后保障基础。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条件,提高装备水平,推进科技进步,转变发展方式,建立粮食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基本原则(1)立足国内,基本自给突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国内粮食自给率保持在95%以上。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科学有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协调好粮经争地矛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的稳定。(2)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适用的节水灌溉技术,配套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充分挖掘增产潜力,着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步提升。(3)优化布局,突出重点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布局。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围绕大型灌区,依托产粮大县所在市(地),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划定重点建设片区,集中投入,整体推进,形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围绕粮食增产目标,统筹规划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措施,统一规划重点片区建设内容,同步实施各类建设项目,确保项目衔接和配套。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根据投资可能,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和建设进度,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各方面建设,加快改善粮食生产条件。(5)创新机制,持续发展深化农村改革,综合运用财税、价格、金融、法律等多种手段,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经济,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形成粮食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项目整合,强化分工协作。加快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注重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农业用水模式和价格机制,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提高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6)多元筹资,加大投入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结构,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支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力度,现有涉农投资也要向粮食产能建设项目倾斜。完善粮食补贴、价格支持和奖励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以及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3、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1)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到2020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达到5500亿kg以上,比现有产能增加500亿kg。2)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确保基本农田面积15.6亿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8亿亩以上。3)粮食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国耕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亿亩以上,有效灌溉率达到51%,比2007年提高4个百分点;灌溉水利用系数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指: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4达到0.55左右。耕地质量逐步提高,规划区改造中低产田3亿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65%,粮食生产灾害损失率由10%下降到8%~9%,下降1~2个百分点。4)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粮食单产水平达到每亩350kg,比2007年提高33.5kg;粮食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实现良种全面更新1-2次,种子商品化供种水平达到85%以上,科技贡献率由48%提高到55%,增加7个百分点。(2)分阶段目标到2010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5000亿kg以上,与现有能力持平略增。到2015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达到5300亿kg以上,比现有能力增加300亿kg。到2020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实现5500亿kg以上,比现有能力增加500亿kg。四、主要技术路线 针对目前我国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制约因素,未来12年挖掘粮食增产潜力的技术路线主要是:1、改造现有灌排设施,有条件的地方扩大灌溉面积,改善生产条件;2、推广优良品种和高产栽培技术,实现良种良法配套;3、改革耕作制度,开发利用有限资源;4、推广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及配套技术,加快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5、防控重大病虫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1、改善灌溉条件,改造中低产田配套和改造现有灌排设施,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扩大灌溉面积,加强地力培肥等工程建设,大幅度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粮田,进一步提高耕地的产出能力。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2、选育推广优良品种将现代生物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品种选育力度,挖掘种质资源潜力,培育高产、高抗、广适的优良品种。重点培育耐密植、抗倒伏、抗病虫、适应机械化作业的玉米新品种,满足不同稻区生产条件且丰产性好、米质优、多抗的水稻新品种,多抗、高产的小麦专用品种,高油、高产、多抗的大豆新品种,加快转基因大豆新品种的研发。同时,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提高良种商品化程度和规模化种植水平。3、改进耕作方式通过改革耕作制度和改进种植方式,充分利用光热水土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黄淮海部分适宜地区改套种玉米为直播;北方地区发展保护性耕作,均衡土壤肥力;大力开发南方冬闲田,长江中下游地区通过科学选配粮油品种,增加双季稻种植,提高复种指数。4、推广重大技术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农民进行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玉米重点推广增密技术、全膜双垄沟播、催芽坐水种等技术;水稻重点推广大棚育秧、集中育秧、使用壮秧剂和抛秧、机插秧、水稻精确定量播种等栽培技术;小麦重点推广精量半精量播种、“双晚”等技术;大豆重点推广窄行密植、行间覆膜、种子包衣等技术。同时,配套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耦合等技术。推广膜下滴灌、覆膜垄作、集雨节灌、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等农业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据农业部测算,推广玉米增密技术单产可每亩提高50kg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左右,现有3亿亩面积可推广增密技术;推广水稻大棚集中育秧技术单产可每亩提高10-25kg;推广“双晚”技术,小麦、玉米单产可每亩分别提高5kg以上。5、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节本增效和劳动力替代作用,加快推进主要作物、关键环节的生产机械化。(1)北方旱区加快推广深松整地、免耕播种、化肥深施等机械化技术,加强农机农艺结合;(2)南方水田区推广高效整地、稻草旋埋、机电排灌等技术,大力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据农业部测算,土壤深耕深松,可改善耕层结构,保墒增温,亩增产10%左右。6、加大病虫害防控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科学合理用药,降低农药用量,减少病虫害损失。我国粮食病虫害常年发生面积,玉米约8亿亩次,水稻约17亿亩次,小麦约10亿亩次,粮食生产病虫害损失率约5%。如果损失率降低1个百分点,即可减少粮食损失25亿kg左右。五、区域布局及分区增产任务根据农业区划特点、生产技术条件和增产技术潜力等因素,将全国粮食生产区划分为核心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后备区和其他地区四类地区。按照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品种、注重调出能力、兼顾区域平衡的原则,确定分区、分品种增产任务。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区域功能定位(1)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提高商品粮调出能力综合考虑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集中连片和水资源等因素,从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出680个县(市、区、场)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通过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农业耕作方式,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优良品种选育及推广应用,完善粮食仓储运输设施,巩固并提升在国家商品粮源中的核心地位。(2)加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提高区域自给能力从晋、浙、闽、粤、桂、渝、贵、云、陕、甘、宁等11个非粮食主产省(区、市)选出120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1)重点加强农田水利、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力培肥和水土保持,增强防灾减灾能力;2)健全科技支撑与服务体系,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到位率,加快高产栽培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应用,充分挖掘粮食单产潜力,增强区域粮食供给能力。(3)适度开发粮食生产后备资源,加强国家粮食战略储备对吉林省西部等地区部分宜农荒地,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优先安排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根据国内粮食供求状况,适时、适度进行后备土地资源开发。(4)辐射带动全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其他地区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辐射,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加快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提高粮食生产水平。2、各区基本情况(1)核心区 核心区共计680个县(市、区、场),分布在东北、黄淮海和长江流域。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东北区该区是我国最大的玉米、优质粳稻和大豆产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的209个县(市、区、场),占核心区县数的31%。耕地面积约3.4亿亩,占全国的18.5%;粮食播种面积约2.6亿亩,总产量约870亿kg,分别占全国的16.4%和17.6%。2)黄淮海区该区是我国小麦、玉米和稻谷优势产区,包括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五省的300个县(市、区),占核心区县数的44%。耕地面积约3.2亿亩,占全国的17.7%。粮食播种面积约3.7亿亩,总产量约1432.5亿kg,分别占全国的23.2%和28.9%。3)长江流域该区是我国稻谷集中产区,包括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四省的171个县(市、区),占核心区县数的25%。耕地面积约1.2亿亩,占全国的6.6%。粮食播种面积约1.8亿亩,总产量约714.5亿kg,占全国的11.7%和14.4%。(2)非主产区产粮大县 11个非主产省(区、市)中的120个产粮县(市、区)分布在华东及华南地区、西南地区、山西及西北地区。1)华东及华南地区。包括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省(区)的42个县(市、区),占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总数的35%。2)西南地区。包括重庆、贵州、云南三省(市)的38个县(市、区),占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总数的32%。3)山西及西北地区。包括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四省(区)的40县(市、区),占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总数的33%。(3)后备区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吉林西部等适宜地区。(4)其他地区其他地区为上述地区以外的产粮县(市、区)。耕地面积近10亿亩,粮食播种面积约6.9亿亩,粮食产量1659.5亿kg,分别占全国的53%、43.6%和33.5%。3、分区增产任务(1)产能分配原则依据各区生产特点、播种面积及增产潜力,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主产区中的核心区倾斜,同时,兼顾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带动全国粮食生产水平提高。(2)分区增产任务及途径根据产能分配原则,全国共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00亿kg。其中,核心区新增粮食产能371亿kg,占新增产能的74.2%;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新增产能22.5亿kg,占新增产能的4.5%;后备区新增产能22.5亿kg,占新增产能的4.5%;其他地区新增产能84亿kg,占新增产能的16.8%。(3)核心区1)东北区。承担新增粮食产能任务150.5亿kg,占全国新增产能的30.1%。该区粮食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一是东涝西旱,蓄引提工程明显不足,农田灌排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局部地区开垦面积较大,水稻产区地下水灌溉比例高,湿地退化萎缩。二是大部分地区耕作方式粗放,玉米种植密度不足,水稻育秧方式落后。三是土壤板结,犁底层浅,耕地质量下降。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主要增产途径:一是适度新建水源工程,增加灌溉供水,扩大灌溉面积,加快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加大现有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力度,完善灌溉设施,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排涝标准。二是大面积推广耐密型玉米和水稻大棚育秧,合理密植。三是推广大型农业机械,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土壤深松深翻、秸秆还田,增强保水保墒能力等。2)黄淮海区。承担新增粮食产能建设任务164.5亿kg,占全国新增产能的32.9%。该区粮食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一是地表水开发潜力小,地下水超采严重,供水明显不足,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灌溉面积萎缩现象较为普遍,旱涝灾害在年度内频繁出现。二是作物套种面积大,品种熟期不配套,影响秋粮单产水平。主要增产途径:一是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加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效益。加快淮北平原、里下河地区等涝区的排涝建设,提高农田防洪除涝标准。二是推广耐密和适合套种、机收的品种,增加秋粮种植密度;在条件适宜地区,推广耐旱品种及玉米晚收、小麦晚播种植模式。3)长江流域。承担新增粮食产能任务56亿kg,占全国新增产能的11.2%。该区粮食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一是部分地区排涝设施不足,排涝标准偏低,渍害病虫害较重,四川盆地、湘南地区工程性缺水严重。二是水稻育秧环节薄弱,种植密度偏低,双改单趋势明显。三是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主要增产途径:一是加大低洼涝区和环湖地区排涝体系建设,进行灌区续建配套,提高灌溉保证率。二是推广工厂化育秧及抛秧技术,扩大机插秧、机收等农机作业面积,提升秧苗质量,提高适用农业技术到位率。三是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增加复种指数。(4)非主产区120个产粮大县1)华东及华南地区承担新增粮食产能任务6亿kg,占全国新增产能的1.2%。该区粮食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是:耕地减少较快,粮食播种面积减少。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主要增产途径:保护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西南地区承担新增粮食产能任务5亿kg,占全国新增产能的1%。该区粮食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是:坡耕地多、抗旱灌排水源不足,水土流失严重;坪坝地区的水利工程年久失修。主要增产途径:改善坪坝地区农田水利工程,加强塘坝、窖(池)等小型蓄水、提水工程建设,增加灌溉面积,保证粮食生产用水需要。加强坡耕地改造,建设标准粮田。重点加强水稻病虫害防控。3)山西及西北地区承担新增粮食产能任务11.5亿kg,占全国新增产能的2.3%。该区粮食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是水资源短缺。主要增产途径: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和淤地坝等建设。加快耐旱粮食品种培育和推广,普及地膜覆盖、注水播种抗旱保苗等农业节水技术。(5)后备区到2020年,该区承担新增22.5亿kg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占全国新增产能的4.5%。后备区产能根据全国粮食供求状况适时、适度开发,在有条件地方先行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并按照‘生态优先、以水定地、水土匹配、以需定产’的原则确定土地开发规模和进度。开发的主要措施是进行荒山、荒滩土地整理,开发灌溉水源,扩大灌区面积,逐步培肥地力,建设高产稳产农田。(6)其他地区到2020年,该区承担84亿kg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占全国新增产能的16.8%。除少数县生产条件相对较好外,该区大部分地区处于高原、丘陵、山区、草原和荒漠边缘地带,水土资源不匹配,耕地质量不高。主要增产措施是充分利用自然降水,适度开发水资源,推广优良品种和高产栽培技术。六、主要建设任务和工程实现新增500亿kg粮食生产能力的目标,关键是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田间设施齐备、服务体系健全、仓储条件配套、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国家级商品粮生产基地,切实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努力增加商品粮调出量。为此,要根据东北区、黄淮海区和长江流域等不同区域特点、制约因素和增产途径,统筹实施水利骨干工程、基本农田、粮食科研创新能力、良种繁育和农技推广体系、农业机械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仓储物流和粮食加工能力等八大工程建设。1、水利骨干工程建设(1)大中型灌区及配套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加快实施大型及部分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挥灌区改造的整体效益,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提升灌区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水资源的利用率。力争到2020年,改造灌区面积1.8亿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基本完成大型灌区和部分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其中,东北区要加大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力度,改进灌溉方式,扩大地表水灌溉面积。黄淮海区要加强大中型灌区的渠道防渗建设,优化井渠结合灌溉模式,减少地下水超采,高效利用雨洪资源,加快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长江流域要围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增加灌溉面积,稳定与增加双季稻播种面积。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2)适度新建水源工程在水土资源条件匹配地区,适度兴建蓄引提工程,增加灌溉供水,发展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加快松嫩平原尼尔基等引嫩扩建灌溉工程、吉林哈达山水利枢纽等工程建设,完善水资源配置网络体系,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在长江流域适当新建一批水库灌区,尽快发挥灌溉效益。在西南等地区加快以灌溉水源为主的中型水库建设,解决工程型缺水问题。(3)大中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在实施中部四省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的基础上,做好淮北、沿黄及长江中下游沿江以及滨湖等地区的大中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加强排涝区的配套工程建设,使易涝耕地除涝标准普遍达到3~5年一遇,切实减轻洪涝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实施东北、黄河沿岸地区灌溉泵站的更新改造,降低能耗和提水成本。(4)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在灌溉条件较差、灌溉水源不足的地区,加强小型抗旱工程建设,配备小型抗旱应急机具,扩大抗旱坐水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抗旱保收能力。专栏1水利建设重点工程:1)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大型灌区、部分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增加有效灌溉面积41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3亿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35亿亩。新建灌区到2020年,建设尼尔基等新建灌区和云、贵、川、渝、湘等省(市)中型水库配套灌区,新增灌溉面积165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30万亩。2)大中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更新改造大中型排灌泵站,改善灌区供水排涝能力。抗旱应急水源建设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在灌溉条件较差、灌溉水源不足的地区建设抗旱应急水源。2、基本农田建设(1)田间工程建设按照成片区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配套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林网工程,以及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逐步把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的中产田建成旱涝保收的高产田、把低产田改造成产量稳定的中产田,形成一批北方地区80万亩以上、南方地区50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到2020年,完成改造中低产田3亿亩,力争使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的中低产田面积减少一半以上。(2)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继续实施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重点抓好辽河流域、豫西丘陵等地区土地整理工程,补充有效耕地面积。做好重大基础设施所占耕地的耕层剥离用于新增耕地改良的监管工作。加大废弃地、撂荒地、闲置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复垦耕地质量。到2020年,在800个产粮大县和后备区完成整理和复垦耕地2000万亩。(3)耕地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区域站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提高耕地质量监测能力。专栏2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工程及财政专项:1)田间工程建设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通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林网等建设,配套良种、植保、农技推广等服务体系,改造中低产田3亿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承担1.5亿亩,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承担1.5亿亩。2)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800个产粮大县和后备区整理和复垦开发土地2000万亩,保证耕地占补平衡。3)测土配方施肥财政专项实现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覆盖全部农业县,对农民还田秸秆、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予以补贴。4)耕地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建设耕地质量监测区域站,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3、粮食科研创新能力建设(1)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水稻、小麦、玉米工程实验室和土肥资源高效利用、作物高效用水工程实验室建设,改善科研试验条件,配置、更新仪器设备,提升科研手段和水平。加强基础性研究,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分子技术应用、亲本创制等育种技术瓶颈,加快培育高产、优质、广适、抗逆、抗病的优良品种,研究开发适合不同地区的先进栽培、新型肥料、节水等技术和设备,建立粮食科技储备和科技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农业、水利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高新技术园区的作用,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增加投入,搭建开放式研发平台,建立健全科研协作关系,明确阶段性研发目标,开展联合攻关,提高科研整体水平。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加快研究转基因高产粮食新品种,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专栏3粮食科研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工程:1)粮食工程实验室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建设水稻丰产、抗病、抗逆、抗旱品种培育和栽培技术研究实验室、技术集成示范基地,挖掘水稻优异基因,引选、培育水稻优良品种。建设小麦亲本创新、高产、多抗、高效育种和栽培技术研发平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加快小麦新品种、抗旱节水、保护性栽培技术研究。建设玉米种质创新、品种选育、高效栽培技术研发平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突破种质资源基因挖掘、品种改良和育种技术瓶颈,构建玉米高效育种技术体系。建设土肥水资源高效利用方面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加快共性关键技术开发。2)国家级重点种业基地建设建设海南南繁科研制种基地,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搭建科研制种平台,改善田间设施、制种设备条件,提高制种手段和能力;建设甘肃河西走廊杂交玉米、四川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改善农田水利、病虫害防控条件,配套良种储藏、烘干、质量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提高良种繁育和供应能力。(2)国家级重点种业基地建设加强海南南繁科研制种基地建设,科学分设制种田,完善科研实验、种子检测等公共服务设施,加速育种材料繁殖、纯化和筛选。加强甘肃河西走廊杂交玉米、四川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完善制种田排灌设施,加强地力培肥,引导企业配套完善精选加工、烘干储藏等设施设备,全面提高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规模化、标准化制种能力和稳定供种水平。1、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1)良种繁育推广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特点,统一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良种繁育基地,改善种子田生产条件,配套种子检测、烘干、加工和仓储等设施设备,全面提升良种生产和供应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水稻育秧大棚和工厂化育秧设施,提高水稻育秧水平,提高单产和品质。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加强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提高种子质量检测、品种鉴定能力。继续完善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改善试验条件,提升装备水平,保证试验结果科学准确。到2020年,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力争商品化供种水平由目前的80%提高到85%。(2)高产栽培技术集成推广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设粮食万亩高产示范片,普及推广优良品种,集成、示范和推广先进实用的高产栽培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机制,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专栏4技术推广重点工程及财政专项:1)良种繁育工程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区域化、规模化良种繁育基地,提高种子生产供应能力,在北方地区建设育秧塑料大棚,南方地区水稻育秧大棚。2)良种补贴财政专项中央财政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资金,完善补贴办法,不断提高农作物良种覆盖率。3)高产创建和科技入户财政专项中央财政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资金,继续支持高产创建和农业科技入户工作。4)基层农技推广经费补助财政专项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在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的基础上,增加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支持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开展技术推广服务。(3)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域性、县级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善工作条件,增加工作经费,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科研与推广的紧密衔接,提高农技公共服务能力。5、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1)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解决稻谷、玉米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问题,提高农机具配套比。力争到2020年,水稻栽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0%和85%,玉米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75%和50%。扶持农机合作组织或农机大户。加快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玉米机械收获、玉米秸秆还田机械、化肥深施等机具推广,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加快排灌机械、抗旱机具、节水灌溉设备等推广,努力提高有效灌溉率和灌溉水利用系数。(2)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加对农民购置先进适用农机具的补贴规模,扩大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快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专栏5:农业机械化重点工程及财政专项:1)农机械化推进工程扶持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在东北、黄淮海、西北及山西地区的部分重点县(市、区、场)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1000万亩。2)农机具购置补贴财政专项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中央财政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增加补贴资金,加大对粮食生产核心区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置动力机械、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排灌机械等粮食生产农机具的补贴力度。6、防灾减灾体系建设(1)防洪抗旱能力建设统筹考虑防洪、抗旱及生态环境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和管理,提高江河防洪能力。加强旱情监测网络、干旱预警和抗旱水源调度系统建设。(2)重大病虫害防控继续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站建设,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构建“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加强实时调度,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提高突发性、暴发性、流行性和迁飞性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和扑灭能力。力争到2020年,将粮食因病虫危害造成的损失率降低1~2个百分点。(3)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为重点,完善农业气象监测站网,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加强农业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与评估、农作物病虫害气象条件预报等工作,开展农业气象跟踪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人工增雨和防雹能力建设,完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保障能力。专栏6: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及财政专项:1)防洪除涝与抗旱工程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长江中下游重要支流及湖泊治理,包括汉江下游、洞庭湖、鄱阳湖以及部分中小河流治理。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东北地区防洪治涝工程,治理易涝1853万亩。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2)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工程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为重点,完善农业气象监测和信息发布、传输、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预警决策防御、以及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系统。3)植保工程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范围内,建设和完善市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区域站,全面提升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水平和防控能力。4)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财政专项中央财政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补贴办法,加强对蝗虫、小麦条锈病、水稻病虫等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推进统防统治。7、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1)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按照粮食生产必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坚持走节水增产的路子,统筹水资源配置,严格实行灌溉用水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农业灌溉用水量。加强农业需水管理,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控制农业用水增长,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超额用水累进加价等经济杠杆,促进农业节水。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黄淮海区要优化井渠结合的灌溉模式,减少地下水超采,防止地下水超采引起生态环境问题;西北内陆河地区要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在强化节水措施的同时,控制高耗水作物种植和适当压减灌溉面积;东北区要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水资源,对新增灌溉耕地进行保护性利用,避免出现新的生态问题。河流上游修建水利工程要按照规划和水量分配要求,统筹兼顾上下游生产、生活、生态用水要求,要特别注意保护下游生态环境。加强水污染监测和防治,逐步控制和减少污染物入河入湖量,改善水质和水环境。加强东北黑土区、黄土高原及西南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治理。(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治理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监测手段,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县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为农业面源防治提供决策依据。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阻截和末端治理的要求,加快实施化肥农药减施替代工程,推广精准化施肥施药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区域性特点,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兼顾东北和黄淮海水稻产区,实施农田生态拦截工程,在江河、湖泊入口处建设人工湿地,降低稻田退水的氮磷污染。(3)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推广机械化还田、秸秆覆盖、快速腐熟还田和生物反应堆技术。专栏7: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1)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农田生态拦截工程,在河湖入口处建设人工湿地示范工程。2)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在粮食生产核心区的680个县(市、区、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重点建设秸秆青贮氨化池,秸秆生物气化、热解气化、固化成型等设施。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3)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依据区域气候、土壤、种植制度等的特点,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160个县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站,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8、仓储物流和粮食加工能力建设(1)增加粮食仓储能力继续以东北区为重点,兼顾黄淮海区、长江流域和西部地区,建设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和地方储备粮库。鼓励农户科学储粮,支持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粮食仓储设施、购置新型储粮装具。加强烘干、除杂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粮食烘干等处理能力。(2)粮食物流体系建设结合铁路建设,加快改造跨省区粮食物流通道,形成便捷、高效、节约的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重点改造和建设东北粮食以及黄淮海小麦、长江中下游水稻流出,以及华东、华南、京津地区粮食流入等六大跨省粮食物流通道。支持沿海港口、内河码头、铁路站点等大型粮食物流节点的建设,完善散粮发放、接卸、运输及配套设施。加强粮食主产区收纳库点和中转库容建设,配备必要的散粮运输工具,实现跨省粮食流通的“四散化”(散装、散卸、散存、散运)。(3)发展粮食加工大力发展粮油食品加工业,促进粮食加工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粮食深加工。优化饲料产业结构,缓解饲料用粮压力。(4)减少粮食产后损失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改进粮食收获、储藏、运输、加工方式,推广先进适用的粮食收获机械、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工设备,提高机械设备质量和作业精度,降低粮食产后损耗。专栏8: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重点工程:1)仓储烘干设施建设在粮食主产区及非主产区的800个县(市、区、场),新建和维修改造仓房,并重点在东北区加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确保粮食增产后能够及时、安全收储。加快农户储粮设施建设。2)粮食物流工程在六大跨省粮食物流通道中的主要物流节点建设中转仓容100亿kg,增加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和散粮运输工具,建设粮食物流信息平台和检验检测系统。七、经济社会效益与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对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1、经济、社会效益分析(1)经济效益规划实施后,粮食生产能力较2005~2007年3年平均水平稳定增加500亿kg,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加,年际间波动幅度减弱。按现行市场平均收购价格计算,达产年可实现新增粮食产值852亿元。其中,800个县人均增收147元,其他地区人均增加11元。800个县亩均增收110元,其他地区亩均增收20元。(2)社会效益规划实施后,全国粮食总产量将稳定达到5500亿kg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的阶段性水平,粮食自给率达到95%以上,我国粮食受国际市场供求影响基本在可控范围之内,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将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实施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基本农田建设、良种、土肥、植保体系、农机化推进等工程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带动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增加部分打工收入,同时也可以带动农业科研、农用机械制造、肥料、农膜、农药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的实施使重点地区粮田基础设施普遍得到改善,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基本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现代农艺技术和农业机械的推广,将极大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劳动强度,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改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进一步从事二、三产业。2、环境影响评价(1)土地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拟改造和新开发部分土地,如开发方式不合理,可能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带来土壤次生盐渍化等问题。为此,要合理规划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开发时序和合理规模,开发之前进行充分论证、深入分析当地水土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特征,并制定详细的生态风险防范方案。(2)水资源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水资源开发利用将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在缺水地区新增水源、新增灌区可能影响生态用水量,部分灌区和排涝退水将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及土地资源开发,可能对湿地造成负面影响。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为此,要进行水资源论证,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程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保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维护河流健康;对区域水量进行水资源综合平衡分析,确定合理的灌溉用水量和灌溉定额,避免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重缺水地区,要降低增产任务;加强对现有湿地的保护,禁止开垦占用和随意改变自然湿地用途。(3)农业投入品增加对环境的影响1)施用化肥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氮、磷化肥的超量施用以及肥料利用率不高会导致农业面源污染。长期单一施用化肥,特别是生理酸性肥料,会使土壤出现酸化、板结;氮磷肥料可通过淋溶、径流、田间退水等途径进入地下或地表水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为此,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因需定施,以有效降低化肥使用量,提高化肥使用效率;加大测土的密度,根据不同作物,不同时期营养需求,科学制定施肥配方,配合农艺措施,合理深施,逐步引导农民改变传统施肥习惯。2)喷洒农药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杀虫剂和除草剂如过量施用将会抑制甚至灭生土壤微生物,影响土壤中酶的活性、营养物质的转化,改变农业生态系统营养循环效率,使土地持续生产力下降;植物或土壤粘附的农药,经淋溶、渗漏、径流和退水等进入地表水体或渗入地下含水层,严重危害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为此,要通过现代生物技术,培育高抗品种或转基因品种,提高作物抗病虫害的能力,减少农药施用次数和数量;通过预测预警、统防统制、精准施药,降低农药、除草剂的使用数量;发展生物农药或除草剂,鼓励利用赤眼蜂等天敌进行生物防治,降低使用农药和除草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3)使用农膜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残留农膜会破坏耕作层的土壤结构,降低土壤通气性和透水性,并使微生物和土壤动物活力受到抑制,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同时也阻碍了农作物种子发芽、出苗和根系生长,造成作物减产。为此,要加大残膜回收的力度,尽量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4)粮食作物秸秆对环境的影响分析秸秆如直接焚烧将会向大气排放有机碳,作物收获期集中焚烧将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甚至影响航空安全。此外,废弃秸秆进入水体后会加大面源污染强度。为此,要逐步增加秸秆还田面积,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通过过腹还田、发展秸秆板材、开发秸秆生物质能等措施,降低废弃秸秆对环境的影响。八、构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农业的影响逐步显现和我国人增地减的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要打牢粮食生产基础、实现规划提出的增产任务,面临很多困难。为此,要更加重视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更加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生产条件;更加重视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明确各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更加重视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更加重视加强粮食市场调控,促进产销衔接;更加重视构建长效机制,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1、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明确中央和地方粮食安全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长抓不懈,毫不放松,在稳定现有产能的基础上,努力挖掘增产潜力,实现规划确定的新增产能任务。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明确中央和地方在粮食安全上的责任,中央政府负责粮食总量平衡,统一管理粮食进出口,建立和完善中央粮食储备,调控全国粮食市场和价格,负责全国耕地和水资源保护,并通过钱粮挂钩的办法支持各地发展粮食生产;省级政府要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明确和落实粮食发展目标,强化扶持政策,抓好粮食生产,落实储备任务;粮食主产区要为全国提供稳定的商品粮源,非主产区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的粮食生产,坚决防止和纠正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倾向,切实承担起本地区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粮食产销和市场调控的责任,加大地方财政的投入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本地区耕地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自给水平不下降。(1)加快探索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扶持粮食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要向主产区倾斜,加大对产粮大县粮食生产建设项目扶持力度,建立粮食主销区尤其是发达地区对粮食主产区的补偿制度。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逐步取消主产区配套。要引导主销区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基地、仓储设施等建设,建立稳固的产销协作机制。(2)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要逐级分解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充实地方储备等任务,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推进规模种植、规模作业、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规模效益,走现代粮食产业化之路。(2)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流转签证、公证、登记制度,免除相关费用,促进耕地向种粮大户和种粮能手集中。(3)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培育和扶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农资配送、机械化服务、专业植保等粮食生产环节的技术服务功能,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加大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奖励和扶持力度,加快推进规模种植、规模作业和规模经营,降低生产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粮食生产规模效益。通过专业化服务推动粮食生产标准化、优质化,促进粮食生产专业化分工与产业化经营,着力解决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后粮食生产、销售等环节出现的新问题,避免出现土地撂荒或粗放经营。3、严格耕地资源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划定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的粮食生产区域并予以永久固定,特别是要优先划定国家投资建设的高产稳产粮田,明确粮田保护责任人,严禁随意征占或改变用途,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严禁占用耕地挖渔塘、种树等行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要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农户,并记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抓紧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积极调整土地出让收入支出结构,要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制度,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不得占优补劣,南方地区要严禁占水田补旱地。(2)切实加强后备耕地资源的保护发展粮食生产要与生态环境相适应,要吸取以往以粮为纲、一哄而上、开荒种地、破坏生态的教训,不得随意将林地、草原、湿地开垦为粮田。特别是吉林西部等生态脆弱地区,未经批准,严禁再开垦荒地、草原或占用湿地,破坏生态环境。(3)完善耕地保护监督和惩罚机制健全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地方政府考核中一票否决的指标,坚决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公开耕地的数量、征占、补偿、占补等信息,严格执行征地听证和公告制度,强化社会监督。(4)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统筹粮食和经济作物发展,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到2020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8亿亩以上,其中谷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2.6亿亩以上。继续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根据市场需要和自然资源条件,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优质稻谷、优质专用玉米、高油高蛋白大豆等优质粮食品种,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加快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努力推进区域化和标准化种植,不断提高粮食品质。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4、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1)加强农业基础性应用技术研究整合科研院所力量,搭建基础性、工程性研究平台,突破相关制约技术,为企业和社会的商业化开发与应用提供方便。加快构建农科教相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科研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积极推进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多渠道农业科研投入机制,大幅度增加粮食科研经费,支持与粮食生产相关的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农业领域的示范和应用。(2)提高粮食生产技术到位率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完善以省、地、县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推广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因事设岗,尽快定岗定编。积极吸引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农技推广事业,改善农技推广人员知识结构。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科技入户活动,集成和展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引导和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粮食技术创新和推广活动,积极为农民提供科技服务。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调动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3)加快发展化肥、农药和农机装备制造等农用工业,为粮食生产发展提供物质保障针对我国氮、磷肥产大于需、钾肥严重不足的状况,优化氮肥企业结构,建设大型氮肥生产基地;积极开发钾肥资源,扩大生产规模,加快发展复合肥、缓释肥、生物肥料等肥料生产。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严格农药生产行业准入,加快生物农药和施药器械研发,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鼓励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加强农机研发能力建设,加快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提高农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快研发制造复式作业和节约环保型农机具,改善农机产品试验鉴定手段,保障农机产品质量安全。5、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建管机制(1)增加粮食生产投入按照存量调整、增量倾斜的原则,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重点向农业倾斜,向粮食生产倾斜。优化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各级财政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对农业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有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拓宽粮食生产投资渠道,落实规划资金。(2)整合粮食产能建设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现有投资项目,要按照规划要求,调整资金投向,向粮食核心区和非主产区的产粮大县倾斜,形成投资合力,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粮食生产。政府投资重点用于农田水利、病虫害防治、土肥监测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旱作节水工程等建设。(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管护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创新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管理机制,明晰相关基础设施产权,尽量将产权落实到农民,并允许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现经营权的流转,提高农民对粮食生产基础设施的管护积极性,确保农业投资效益的持久发挥。对于运营及管护费用高、受益面广的大中型公益性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同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支持。6、扩大财政补贴规模,完善奖补政策(1)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和保护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完善种粮直补政策,逐年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在现有粮食作物良种补贴范围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资金,逐步扩大补贴范围,不断提高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加大适用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适时调整补贴机型;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粮食生产技术性补贴规模。(2)加大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建立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制度,完善奖励资金与粮食产量、调出量直接挂钩的联动办法,促进地方粮食生产与财力同步增长。根据产粮大县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产粮大县奖励等资金,并进一步向粮食核心区倾斜,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财力增强相协调,改变产粮大县、财政穷县的局面,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3)加大金融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加强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投入的衔接配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拉动作用,扩大粮食生产信贷资金规模。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粮食生产。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加大政策性金融对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增加商业性、合作性金融对粮食生产的贷款规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粮食生产的微型金融服务,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提高对粮食生产的金融支持水平。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粮食和农业信贷,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4)构建粮食信贷风险规避机制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不断创新粮食信贷担保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发展联保贷款,探索动产质押、生产订单质押等抵押形式,着力解决种粮农户贷款抵押难的问题。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完善粮食保险体制,稳步扩大保险规模和试点范围,研究建立粮食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7、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流通体系(1)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努力提高粮食市场主体的竞争能力。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重点扶持一批国有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骨干企业,提高市场营销能力,在粮食收购中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鼓励和引导粮食购销、加工等龙头企业发展粮食订单生产,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为农民提供粮食产销服务,提高农民生产和销售粮食的组织化程度。(2)健全粮食市场体系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重点建设和发展大宗粮食品种的区域性、专业性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发展粮食统一配送和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城镇粮油供应网络和农村粮食集贸市场。稳步发展粮食期货交易,引导粮食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建立全国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促进粮食网上交易。8、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1)健全粮食统计监测制度继续加强粮食生产统计调查工作,改革粮食产量调查办法,完善统计调查手段,减少人为干扰,为粮食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粮食生产、消费、进出口、储运、质量等监测,加快建立预警监测体系和市场信息会商机制。推进粮食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粮食生产、流通、消费、进出口、储运数据库,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动态情况,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健全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粮食生产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逐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持粮食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保障粮食生产收益,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探索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2)加强粮食进出口、储备和加工调控加强粮食进出口调控,合理利用国际市场,进行品种调剂。完善粮食储备调控体系,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健全储备粮吞吐轮换机制。进一步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国内粮油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领域的产业政策,尽快完善相应管理办法。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加强对全国大中城市及其他重点地区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列入应急网络的粮食加工和销售企业,地方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扶持。(3)积极倡导科学节约用粮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科学饮食、健康消费,在全社会形成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珍惜每一粒粮食。9、引导粮食生产和消费,促进粮食品种结构平衡(1)积极推进种植结构调整,缓解粮食品种供需矛盾西北地区适当压缩小麦面积,东北地区稳定水稻面积,西南地区扩大间套种面积,增加玉米种植面积。加强粮食价格调控,利用价格杠杆调整粮食品种结构,根据粮食分品种供需情况,合理确定粮食品种间比价关系,合理释放小麦、水稻产能。(2)引导社会公众调整膳食结构,弘扬有中国特色的小麦主食文化,大力宣传我国传统面食制品营养知识,增加小麦及面制食品消费针对我国多数小麦品种适合于加工蒸煮面制品的特点,改变以往把振兴小麦产业定位在发展面包和西式糕点的单一做法,加快推进以蒸煮面制品为代表的主食工业化、现代化、产业化。按照“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要求,大力发展小麦、稻谷食品加工业,增强加工转化能力。重视传统主食品工业科技创新,加强小麦、面粉及面制食品的基础研究和成果产业化、成套设备和品质检测关键仪器的自主化开发,健全小麦粉及面制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开发系列品牌商品,全面改造和提升面制品加工业。进一步开发小麦多种用途,在保证口粮消费需求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发展以小麦为原料的饲料加工。调控粮食加工转化,适度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深加工业规模。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九、规划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加强指导协调,抓好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目标的实现。1、加强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支持力度。(1)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各省(区、市)实施规划,落实规划内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及年度资金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规划实施;财政部负责落实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资金;(2)农业部负责指导粮食生产、技术服务以及相关项目建设,保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3)水利部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用水需要;(4)国土资源部负责耕地保护和管理,完成土地整理复垦任务;(5)科技部负责粮食生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粮食生产金融支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6)环境保护部负责协调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将现有资金向粮食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倾斜。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做好部门间项目安排的衔接工作。2、认真组织实施承担规划建设任务的省(区、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也可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国土、科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协调规划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增产任务分解落实到县,明确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政策措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要编制实施方案,将具体增产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乡镇。其他省(区、市)也要继续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区域内粮田面积不减少、粮食自给水平不下降。对点多、面广、单项补助资金少的项目,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明确任务、标准和安排要求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具体项目并承担相应建设责任。对农田水利等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3、加强监督检查要将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效果,作为安排相关投资和政策支持,以及评价地方政府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有关省(区、市)尤其是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省(区、市)进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做好规划实施工作。每年年底,有关部门和各有关省(区、市)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发展改革委,由发展改革委统一汇总后上报国务院。开展规划实施的阶段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每隔4年对各省(区、市)规划实施情况作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规划。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也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确保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农办〔201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含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林业局、供销总社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办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已报经财政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2月7日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部署,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任务,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两个聚焦”的原则,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党建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工作水平,完善风险防控和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一、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党的十八大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1、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2013年“三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1)全国财政会议指出:继续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创新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明确,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体,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两翼,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水平和效益。2、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这一中心,以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线,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打基础;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建平台。继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主导优势,充分体现中央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和农业综合开发抓推进的导向作用;继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工作特色优势,充分体现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相衔接,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相统一,国家引领和地方发力相呼应的联动作用;继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规模化优势,充分体现综合性开发、示范性辐射、区域性带动作用。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在优化结构,理顺关系,集中开发等方面做适度调整;创新项目规划管理方式,变当年计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划立项当年实施开发为定期规划立项实施滚动开发,改进项目评审和绩效监管方式;创新现代管理模式,实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创新机构运转方式,使农发机构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做好‘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效绩建设、功能建设、队伍建设’五方面工作。按照这个思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开发目标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转变要突破传统定式,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用规模化理念开发农业、标准化理念提升农业、产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工业化理念装备农业、市场化理念经营农业。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简称“两化一园”)。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将“两化一园”发展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实现农产品工厂化生产,集群化经营,城镇化对接,把传统农业变为具有当代世界水平的现代农业,即‘生产经营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技能科学化机械化、生产方式产业化市场化’,促进实现城乡一体化,推动发展农业现代化。二是开发理念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转变农业综合开发要充分体现“综合”二字,以大农业开发为出发点,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重要抓手,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原则,调整和优化开发结构,既有效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又注重保护自然资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既支持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项目,又在‘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既坚持规模化开发提升土地资源利用能力,又集成式发展“两化一园”,确保农业高水准发展的可持续性。三是开发布局向突出优势特色农业转变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开发’原则,积极支持特色地区发展优势产业,不搞一刀切,一律化。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粮食主产区以继续开发稳产高产农田,提高粮食贡献率为重点;非粮食主产区以开发本地区优势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基地、畜牧业养殖原料生产基地,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二、组织实施规划,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1、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根据2013年初召开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提出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简称《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后,督促各省(区、市)根据《规划》确定的任务,抓紧研究编制或修改完善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确保《规划》落实。建立《规划》实施目标的考核管理机制。(二)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模开发”的原则,围绕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继续加大对产粮大县特别是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简称《千亿斤规划》)的800个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适当兼顾其他地区支持棉花、油料、糖料和木本粮油等优势农产品生产。3、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1)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积极推广先进成熟适用农业技术,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认真做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并轨,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2)研究探索实行开发县轮换安排资金和项目的办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轮换滚动、规模开发建设试点,明确对当年未安排开发任务但有开发积极性的开发县,可以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3)明确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财政资金,除生态建设任务比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地区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4)要研究修订完善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亩财政补助标准。(5)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工程长久发挥效益。4、继续支持“节水增粮行动”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继续支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四省(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开展“节水增粮行动”。通过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为缓解四省(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和实现粮食持续稳定增产提供支撑。5、支持生态综合治理各省(区、市)要集中本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重点向生态脆弱地区或丘陵山区倾斜,因地制宜开展草原(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同时,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努力保护和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三、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投入比重,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集中资金,连续扶持,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探索“两化一园”发展兼顾结合的扶持方式,研究完善农业综合开发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经营采取支持合作化经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化相匹配,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相链接,与发展农业机械化相支撑的方式,大力支持大户联合、资源整合、区域组合,最大程度地实行标准化生产、科技化带动、品牌化经营,实现合作带动瞄准市场,整体联动对接市场,组团互动引领市场,进而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继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继续支持大中城市特别是天津和河北环京津地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障能力。2、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提高农业合作化经营程度基础上,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改变分散型、小额补助型、被动贴息式投资方式,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农业合作化经营粘合度。按照扶优、扶特、扶大、扶强的原则,在有条件的部分省(区、市)选择2~3个重点特色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规模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经营组织紧密衔接,建设农产品生产原料基地,研发新技术,开发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培育市场品牌。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创新扶持政策,倡导龙头企业建立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联合会或协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及合作经营组织实行股份合作,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增加收入。3、积极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为基础,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传统农业改造升级。积极支持有一定规模,总体规划可行,主导产业明确,功能区分合理,对周边地区有较强引导和示范作用;有较强科技开发能力,较完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与推广体系,较强科技投入力度;有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显著的园区进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重点支持引导农村优质农产品生产实现产品标准化和经营产业化,园区农产品加工实现高效化和市场化,园区设施农业实现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实现集团化和国际化。4、积极做好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继续加大对湖北省恩施州新型经济发展实验区的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以中低产田改造带动产业发展体系建设为重点,按照选准产业、创新投入、综合开发、立体扶贫的原则,加强恩施州生态高效特色产业发展,为该地区实现城乡对接、脱贫致富奠定基础。同时,积极支持其他特色地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四、加强沟通协作,抓好部门项目和外资项目建设1、积极推进部门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适时启动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的示范工程试点;启动滇黔桂岩溶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按照全国种业发展规划,推动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供给稳定的良种供应体系;有序推进优势特色示范项目建设。加大木本油料等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扶持力度,加快实施生态示范项目。实施好土地复垦项目。以“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为平台,进一步推进“产销对接”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规模生产、品牌经营、联结紧密、无缝对接的农业综合开发新模式。2、规范和加强部门项目管理督促有关部门修订或起草部门项目分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研究制订部门项目管理操作规程,加强对部门项目申报工作和评审工作的指导,加强对部门项目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项目督察和竣工项目综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3、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按照“分工负责、配合协作、主动沟通、运行畅通、规范高效”的原则,充分依靠联席会议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2014年项目申报指南,督促地方落实财政资金,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围绕部门项目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邀请专家、与部门联合等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4、组织做好外资项目工作组织做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工作,制订项目管理、招投标采购、财务管理、提款报账和会计核算等办法。组织报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尽早批复,做好项目启动前谈判、培训等工作。配合审计署做好外资项目审计工作。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五、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运行机制1、完善项目规划管理机制要改进当年计划当年实施方式,研究编制省级和县级3年规划,依据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各开发县编制3年规划,省级农发机构审核汇总编制全省3年规划,报经国家农发办评审和批复后,依据批复的3年规划和确定的年度资金规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报国家农发办批复后组织实施。规划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符合中央财政对“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总体布局。规划立项论证要充分,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强,风险要可控。2、完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多渠道筹措开发资金。通过完善开发成果指标化考核系数、工作绩效标准化考核系数、工作管理系统化考核系数、综合考核奖励系数等,科学合理分配中央财政资金。调整存量资金分配方式,科学分配增量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逐步向粮食增产潜力大、净调出量大、转化率高的产区倾斜;向特色农业规模大、生产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区倾斜,确定合理的投资比例。实行一侧重一提高兼顾两个结合,即侧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资,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投资比重,在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同时,兼顾农业合作化经营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将土地治理和“两化一园”投资逐步调整到合理的比例。深入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支农资金积聚效应。认真做好2013年预算执行、2014年预算编制、2012年决算会审工作,研究建立盘活中央财政投资参股、有偿资金管理机制。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加快中央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资金指标,提前通知地方201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指标,督促地方提前将转移支付指标逐级通知到项目县并全额编入预算。3、完善项目评审、验收和监管机制。(1)完善国家农发办抽审决策机制和省级农发机构项目评审与竣工验收管理机制改进和加强项目评审、验收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办法和规程。严格界定省级农发机构委托市级农发机构项目评审和竣工验收的类型,杜绝县级农发机构评审和验收项目的现象。同时,要修订土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修改完善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评审指标体系,修订规范和加强竣工项目验收工作指导意见。(2)探索实行结构性评审机制探索研究专业机构、地方农发机构和国家农发办三个层次的结构性评审制度,既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权威作用,又注重发挥地方农发机构的监管作用,也注重体现国家农发办的主导地位。逐步实行专业评审机构采取网上操作评审,地方农发机构实行现场评审,国家农发办实行专家会审和现场抽审,将三个层次评审分值加权平均进行决策。要明确三者权利、责任和义务,拟订三者评审工作标准和指标参数,制订管理和考核办法,开发评审工作软件,探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提高评审工作质量。(3)委托评审工作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国家农发办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选择专业评审机构,建立专业评审机构与专业人才后备库。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国家农发办和省级农发机构组织的评审均从后备库选聘委托。4、完善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研究制订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好2013年综合检查。认真做好人民来信处理工作。配合审计署做好2012年度审计工作。对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注重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六、进一步优化机构运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1、以立法定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规章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调查研究,力争在2013年内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同时,全面梳理现行的规章制度,修改完善评审工作指导意见、评审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竣工项目验收工作指导意见、绩效评价办法,《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印发后,适时修改完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2、以完善职能为基础,优化和规范机构运行拟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按照分工合理、运转顺畅原则,优化配置农发机构职能和工作职责。强化农业综合开发的规划管理职能,完善评审职能,整合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健全综合管理职能。加强信息化管理职能,研究制订信息化建设规划,启动网络信息系统和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开发完善局域网和OA办公平台,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3、以加强宣传为抓手,扩大开发工作影响强化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发展研究。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坚持把《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作为宣传的主阵地,广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总结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成效、经验和优秀成果,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组织做好信息报送、《简报》和《情况反映》编报、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大部内宣传力度,扩大农业综合开发影响,为农业综合开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4、以人本意识为主导,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1)注重干部的全面发展进步农业综合开发干部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掌握财政工作方针政策,熟悉财政工作法规制度,清楚财政工作整体布局,了解财政改革措施,成为财政工作的行家里手。要重点加强财政管理知识教育培训,使每一个干部养成学习政治理论、经济理论、财政理论政策、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了解国际国内形势的自觉性,丰富阅历,增长才干,胜任得岗位,挑得起重担,经得起挑战。(2)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采取竞争选拔提职,推荐高配或高薪任职,鼓励挂派任职,提倡自愿应聘任职等办法,切实解决任职时间长,提升空间小、竞争力不够和平均年龄偏大的问题。采取多种途径补充干部力量不足和解决知识、年龄结构问题。(3)加强党建工作引领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谋划好抓党建、带队伍、纯本色、长本领的工作。当前要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发展思路为动力,以创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重点,以发展现代农业为落脚点,真正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各个环节。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作用,继续开展以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为立足点的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践行“财政精神”和丰富农发文化活动,引领全体党员干部爱党敬业、兴党创业,尽岗尽责。5、以风险防控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防控措施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办法,完善项目规划、立项、评审、验收、评价、监督检查各个环节操作流程和刚性指标红线,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要经常开展廉政风险教育、警示教育,使每一个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坚持自重、自省、自警,切实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弘扬财政干部良好形象。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办农水[2012]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为了做好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2013年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等可从中型灌区信息网站(网址为http://www.zxgq.org.cn)和中国节水灌溉网站(网址为http://www.jsgg.com.cn)下载(请直接在有关电子表格填写数据,不要改动电子表格结构)。附件:1、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指南2、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3、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附件1《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指南》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申报管理,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结合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指南。(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是指对灌溉面积5-30万亩中型灌区的灌排工程进行节水配套改造的项目,主要为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灌排工程支撑条件。通过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三)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扶持的重点区域是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地区,同时兼顾其他地区。二、申报条件和主要建设内容(一)拟申报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1、纳入《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修编)》,原则上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团场、农场);2、灌区有效或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为5-30万亩;3、水源工程条件较好,水量供应有保障,用于农田灌溉的水量不低于70%,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4、灌区骨干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对提高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制约;5、灌区管理机构明确、机制健全。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干支渠(沟)道开挖疏浚(流量不小于0.1m3/秒);2、干支渠道衬砌防渗(流量不小于0.1m3/秒);3、干支渠(沟)系建筑物(农桥、涵洞、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隧洞等)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4、输水管道、暗渠制作安装、建设;5、水源及渠首工程改建、维修及加固;6、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0千瓦)及配套输变电工程(电压等级不超过35千伏)新建、改造;7、工程管护设施、量水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新建、改造;8、施工临时工程设施、土保环保工程等建设。三、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一)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水利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资金等。同时,在符合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鼓励受益乡镇、农村集体和农民以筹资、投劳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二)单个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投入额度原则上为1000万元。项目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水利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资金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比例政策(财发[2010]46号文)。鼓励地方多配套、多筹集。(三)对于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及地(市、州)级两级承担,县级财政不承担配套任务;对水利部门自筹资金不做硬性规定。(四)项目建设资金应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财政资金要纳入当年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截留和抵扣。财政资金按项目灌区管理单位的隶属关系实行县级财政或市(地)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级财政报账制,并做到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水利部门和农发办事机构应配合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审计和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四、项目申报个数和程序(一)2013年各省可申报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数为: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含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每个省(自治区)可申报5~7个项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非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每个省份可申报2~4个项目。各省要优先申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旗、团场、农场)的中型灌区;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省,应注意与血吸虫病防治工程相结合,优先申报血吸虫病疫情较为严重的县(市、区)的中型灌区。对以前申报但尚未立项实施的项目,省级申报文件继续有效,并且包含在各省可申报的项目数之内。(二)各地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及农发机构要及时沟通,对所申报项目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水利资金(含灌区管理单位自筹资金)早做安排,并避免所申报项目与地方切块内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相重复。(三)县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农发机构,根据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以及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的需要,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联合向上级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及农发机构报送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进行编制,文字宜简练,篇幅要适当,有关的文字、表格、图纸应为A4幅面并装订成一册。封面名称统一为:××省(区、市、兵团、农垦总局)××市(地区、州、盟、师、分局)××县(市、区、旗、团场、农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四)省级水利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农发机构对所报送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审,并于2012年8月底前将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级初审意见报送水利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份)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份),同时以省为单位报送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见附件3)。附件2《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说明: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文字宜简练、篇幅应适当,全部文字、表格、图纸应为A4幅面并装订成一册。1项目提要1.1项目背景及依据简要说明项目提出的背景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等方面的依据。1.2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简况及灌区基本现状简要说明项目所在县(市、区)的气候、人口、土地、农业、经济、财政、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项目区(灌区)人口、耕地、灌溉面积、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年代、现状及完好率等。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3灌区骨干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4灌区水量供需分析及水质分析1.5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1.6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1.7主要效益及经济评价1.8建设管理、建后管护及灌区管理体制改革1.9主要结论2项目(灌区)所在地经济社会概况及灌区基本现状2.1自然状况介绍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降水、水资源和主要自然灾害等情况。2.2经济社会状况说明项目所在县(市、区)的人口、土地、耕地、灌溉面积、中低产田、农业、经济、财政、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情况。2.3基础设施状况说明项目所在县(市、区)交通、电力、通信和建筑材料等方面的情况。2.4项目区(灌区)骨干水利工程状况说明项目区(灌区)人口,耕地,灌溉面积,水源工程、骨干工程建设年代、现状及完好率等方面的情况。简要说明灌区田间工程配套建设情况等。如有必要,简要说明当地大型防洪、排涝等工程现状。2.5农业生产状况及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状况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说明项目所在地主要农作物种类、种植结构、复种指数、主要农产品产量、平均亩产等;说明项目所在地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已完成的中低产田改造面积、投资以及起止年份等。本章的主要指标和数据应填在附表1《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经济社会及基本现状表》中。3灌区骨干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3.1骨干工程在灌区中的地位和作用3.2骨干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出灌区骨干工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3.3农业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对灌区骨干工程的要求3.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4灌区水量供需平析及水质分析4.1灌区现状水量供需分析分析计算灌区水源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灌区水利工程现状供水能力(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现状需水量(包括灌溉、工业、生活、生态环境、其他等),并说明富余或短缺结果。现状灌溉需水量以现状灌溉定额为基础计算。计算采用的频率为:以淮河和秦岭为分界线,北方灌区一般采用50%,南方及北方水稻灌区一般采用75%。4.2项目实施完成后灌区水量供需分析分析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灌区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需水量(包括灌溉、工业、生活、生态环境、其他等),并说明富余或短缺结果(原则上不允许出现短缺情况)。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项目实施完成后灌溉需水量以设计灌溉定额(应低于现状灌溉定额)为基础计算。计算采用的频率同4.1。4.3灌溉水质分析对灌区灌溉用水的水质状况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分析结果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本章的分析结果应填在附表2《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量供需分析、经济评价、建后管护及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表》中。5项目建设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5.1项目建设指导思想5.2项目建设目标主要是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改善灌溉面积、年增节水能力、年增供水能力、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灌溉保证率等方面的指标。5.3项目建设等级标准根据有关标准规范确定。5.4项目总体布局及主要单项工程设计方案选择5.5渠道设计成果5.6水源及渠首工程、泵站和主要渠系建筑物设计成果以表格方式列出需疏浚、开挖和衬砌的渠道长度、流量和断面尺寸等,需改建、重建的水源及渠首工程、泵站和主要渠系建筑物规模、尺寸、装机容量等。本章一些指标数据应填在附表3《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投资、效益计划表》中。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土壤流失防治6.1对环境的有利影响6.2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及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6.3不利影响的防治措施及土壤流失防治6.4环境影响评价及土壤流失防治结论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7.1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单项工程)针对灌区骨干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投资、效益计划表》中所列的主要单项工程)以及工程管护设施、量水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环保土保工程等,并列出汇总表。7.2主要工程数量估算建设上述主要单项工程需要完成的土方开挖、回填量,石方开挖、回填、砌筑量,混凝土浇筑量,以及防渗土工膜布铺设数量等,并列出汇总表。7.3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数量列出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机电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等涉及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数量汇总表本章一些指标数据应填在附表3《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投资、效益计划表》中。8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8.1投资估算依据及有关规定列出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及有关规定,主要根据省级水利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标准和定额等进行项目投资估算。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8.2投资估算建筑工程费是指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建工程方面的费用,如渠道开挖疏浚、衬砌防渗,渠系建筑物及泵站土建部分建设等。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包括金属结构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机电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等。金属结构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是指项目建设涉及的金属结构设备制作制造、采购及安装方面的费用,如水闸闸门和启闭机等。机电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是指项目建设涉及的机电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方面的费用,如泵站中的机电设备部分、配套输变电工程,量水设施及信息系统中的机电设备部分等(注意:此处禁列车辆购置等费用)。施工临时工程费是指项目建设涉及的必要的临时性工程建设费用,约按永久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3~4%估算(以新建为主的项目取上限,以续建和更新改造为主的项目取下限)。环保土保工程费是指项目建设涉及的环保及土壤保持工程方面的费用。(一般列10-20万元)。项目勘测设计费(包括规划统筹费~~约占10%、勘测设计费~~约占90%),约按建筑工程费和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之和(即建安工程费)的3%估算。项目建设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如组织或委托招投标等~~约占65%、建设监理费~~约占35%),约按建安工程费的3.5%估算。项目不可预见费(基本预备费),约按建安工程费的5%估算。项目总投资即为“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勘测设计费+建设管理费+不可预见费”。人工、材料等单价和合理税金应采用市场时价及现行有关规定比例,不将材料价差等单独列出。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要将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格式见后)、分项费用估算表、单价分析汇总表、人工工日费及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等表格放在本章最后。8.3资金筹措方案根据有关规定,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水利部门(含灌区管理单位)资金等。依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鼓励引导受益乡镇、农村集体和农民以筹资、投劳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但数额一般不宜超过项目总费用(总投资)额的10%(填入其他资金栏)。项目地方资金配套比例执行所在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配套比例政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水利部门(含灌区管理单位)资金须有可靠的资金来源。鼓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含灌区管理单位)等多配套、多筹集资金。8.4分年投资计划按照计划建设工期(一般按20个月考虑),以列表方式合理提出分年投资计划。8.5建设资金管理按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方案和设想。各项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截留和抵扣。财政资金按灌区管理单位的隶属关系实行县级财政或地级财政报账制,并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等。本章一些指标数据应填在附表3《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投资、效益计划表》中。9项目效益及经济评价9.1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主要是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改善灌溉面积、年增供水能力、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年增节水能力、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等指标。9.2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和产值主要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棉花生产能力、油料生产能力、其他农产品生产能力和新增产值等指标。要分析说明新增及恢复灌面、改善灌面分别亩均增产能力。9.3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9.4经济评价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经济评价,主要计算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应大于8%)、经济效益费用比(应大于1)、经济净现值(应大于0),以及单位面积投资、成本水价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并进行评价分析。项目效益指标要优良显著。本章的分析结果应填在:附表2《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量供需分析、经济评价、建后管护及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表》;附表3《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投资、效益计划表》中。10项目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10.1项目建设管理提出项目建设管理设想。要成立或明确项目法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管理;限额以上主要单项工程及主要设备,要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要实行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公示制。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0.2项目施工组织说明施工条件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提出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建设工期一般按24个月考虑)。10.3主要单项工程施工方案提出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11建后运行管护及灌区管理体制改革11.1灌区运行管护及管理体制现状11.2建后管护机构、人员和经费来源11.3建后管护制度及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后管护制度及灌区管理体制改革设想。应由传统的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提高为用水户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要全面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列出计划成立的协会个数及协会管理的灌溉面积),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11.4水价核算及水费收取本章主要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提出改革设想,进行水价核算,提出水费收取方式。本章的分析结果应填在附表2《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量供需分析、经济评价、建后管护及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表》中。12主要结论概要说明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的主要结论。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表格1、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经济社会及基本现状表2、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量供需分析、经济评价、建后管护及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表3、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投资、效益计划表。图纸1、项目位置图2、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应标明现状灌溉面积、计划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计划改善灌溉面积、主要单项工程位置及主要技术指标等)。3、主要渠道剖面图、主要渠系建筑物剖面图、水源及渠首工程和泵站剖面图等。附表1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经济社会及基本现状表项目灌区名称:项目所在地: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项目所在县(市、区)经济社会概况 1、总人口万人 2、农业人口万人 3、耕地面积万亩 注明复种指数或播种面积4、灌溉面积万亩 注明近三年年均实灌面积5、现有中低产田面积万亩 注明年份6、已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面积(农业开发)万亩 注明起止年份7、已完成中低产田改造投资(农业开发)万元 注明起止年份8、粮食总产量万kg 注明年份、平均亩产、主要作物种类9、棉花总产量万kg 注明年份、平均亩产10、油料总产量万kg 注明年份、平均亩产11、其他农作物总产量万kg 注明年份、平均亩产、主要作物种类12、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注明年份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3、农业生产总值亿元 注明年份14、可支配财力亿元 注明年份15、用于农业水利支出万元 注明年份16、农民人均收入元 注明年份二、灌区基本现状 1、灌区涉及乡(镇)个 2、灌区涉及行政村个 3、灌区涉及人口万人 4、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万亩 注明灌区建成年份5、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6、灌区已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面积万亩 7、灌区已完成中低产田改造投资万元 8、灌区粮食总产量万kg 注明年份、平均亩产9、灌区棉花总产量万kg 注明年份、平均亩产10、灌区油料总产量万kg 注明年份、平均亩产11、灌区其他农作物总产量万kg 注明年份、平均亩产、主要作物种类12、灌区多年平均降雨量毫米 13、灌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亿m3 注明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量14、灌区水源工程现状蓄水能力万m3 注明注明水源工程是否完好15、灌区水源工程现状供水能力(年均水量)万m3 注明水质是否符合灌溉水质标准16、灌区水源工程现状供水能力(流量)m3/秒 17、灌区现有干支渠道长度km 18、灌区干支渠现已衬砌长度km 19、灌区现有干支渠道完好率% 20、灌区现有干支渠系建筑物座(处) 21、灌区现有干支渠系建筑物完好率% 22、灌区现状干支渠系水利用系数 23、灌区设计综合毛灌溉定额m3/亩 24、灌区现状综合毛灌溉定额m3/亩 25、灌区设计灌溉保证率% 26、灌区实际灌溉保证率% 27、灌区现有管护人员人 注明其中技术人员28、灌区现有农民用水户协会个 注明管理的灌溉面积29、灌区现行灌溉水价元/m3 注明亩均水价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30、灌区现状年均收取水费万元 附表2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量供需分析、经济评价、建后管护及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表项目灌区名称:项目所在地: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水量供需分析 频率北方采用50%,南方采用75%1、灌区水源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万m3 (1)地表水(含过境水)万m3 (2)地下水万m3 2、灌区工程现状供水能力万m3 (1)地表水(含过境水)万m3 (2)地下水万m3 3、灌区现状需水量万m3 (1)灌溉万m3 (2)工业万m3 (3)生活万m3 (4)生态环境万m3 (5)其他万m3 4、灌区现状水量供需平衡万m3 供水能力减需水量5、项目建成后或设计水平年供水能力万m3 (1)地表水(含过境水)万m3 (2)地下水万m3 6、项目建成后或设计水平年需水量万m3 (1)灌溉万m3 (2)工业万m3 (3)生活万m3 (4)生态环境万m3 (5)其他万m3 7、项目建成后水量供需平衡万m3 供水能力减需水量,不应为负值二、经济评价 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1、经济内部收益率% 应大于8%2、经济效益费用比 应大于13、经济净现值万元 应大于04、单位面积投资元/亩 改善灌溉面积按70%折算面积5、核定成本水价元/m3 折合亩均水价为6、年均收取水费(预计)万元 三、建后管护及管理体制改革 1、建后管护人员(计划)人 其中技术人员(计划)2、新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计划)个 3、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灌溉面积(计划)万亩 附表3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投资、效益计划表项目灌区名称:项目所在地: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单项费用(万元)备注一、项目建设任务1、项目建设内容(1)干支渠(沟)开挖疏浚条/km/ 注明流量(2)干支渠道衬砌防渗条/km/ 注明流量(3)水闸座 (4)农桥、涵洞座(处) 注明农桥、涵洞数(5)隧洞处/米/ (6)渡槽座/米/ (7)倒虹吸管处/米/ (8)输水管道、暗渠条/km/ (9)水源及渠首工程座(处) 注明蓄水能力(10)泵站座 注明装机台数和容量(11)配套输变电工程km (12)工程管护设施处/m2/ (13)量水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处 注明设备台套数(14)施工临时工程万元 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约为永久建安工程费的3~4%(15)环保土保工程及其他工程万元 注明具体工程2、主要工程量(1)土方开挖回填量万m3 (2)石方开挖砌筑量万m3 (3)混凝土浇筑量万m3 注明水泥、钢筋用量(4)土工膜布铺设量万m2 二、项目费用构成及资金来源1、项目总投资万元 2、费用构成(1)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工程费万元 等于各单项建设内容费用之和(2)勘测设计费万元 约为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3%(3)建设管理费(含监理费)万元 约为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3.5%(4)不可预见费(基本预备费)万元 约为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5%3、资金来源(1)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2)地方财政资金万元 注明省、地、县各级财政资金数(3)地方水利资金万元 注明各级水利及灌区管理单位等资金数(4)其他资金万元 填受益乡镇、农村集体等筹集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0%)三、项目效益1、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万亩 (2)改善灌溉面积万亩 (3)新增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4)新增、改善排涝面积万亩 (5)年增供水能力万m3 (6)年增节水能力万m3 (7)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绝对值 由提高到2、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1)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万kg 注明新增灌面、改善灌面分别亩均增产能力(2)新增棉花生产能力万kg 注明新增灌面、改善灌面分别亩均增产能力(3)新增油料生产能力万kg 注明新增灌面、改善灌面分别亩均增产能力(4)新增其他农产品生产能力万kg 注明农产品种类(5)新增产值万元 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单位:万元)项目灌区名称:编号费用名称费用数额备注一建筑工程费0.00自动计算1渠(沟)道工程费 若无此项费用填0,下同2渠(沟)道建筑物工程费 3管道及暗渠工程费 4水源及渠首工程费 5泵站土建工程费 6工程管护设施工程费 7量水设施及信息系统土建工程费 8施工临时工程费 9环保土保工程及其他工程费 二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0.00自动计算1金属结构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 2机电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0.00自动计算①泵站机电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 ②量水设施及信息系统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和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工程费合计(一、二项之和)0.00自动计算三勘测设计及建设管理费0.00自动计算1勘测设计费0.00自动计算(为一、二项之和的3%)2建设管理费(含监理费)0.00自动计算(为一、二项之和的3.5%)四不可预见费(预备费)0.00自动计算1基本预备费0.00自动计算(为一、二项之和的5%)2价差预备费 空置不填项目总投资0.00自动计算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表编号省份中央财政资金比例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比例省级财政资金占地方财政资金比例地方水利及灌区管理单位等筹集资金比例备注1北京1280%0.2此表根据财发[2010]46号文等文件整理,地方各类比例为低限值 2天津1260%0.23河北10.480%0.24山西10.580%0.15内蒙古10.480%0.16辽宁10.580%0.17吉林10.480%0.18黑龙江10.480%0.19江苏1180%0.210浙江1180%0.211安徽10.480%0.112福建10.670%0.213江西10.480%0.114山东10.470%0.115河南10.480%0.216湖北10.480%0.117湖南10.480%0.218广东1180%0.219广西10.580%0.120海南10.480%0.121重庆10.680%0.122四川10.480%0.123贵州10.480%0.124云南10.580%0.125西藏10.380%0.126陕西10.580%0.127甘肃10.480%0.128青海10.480%0.129宁夏10.480%0.130新疆10.480%0.131大连1270%0.232宁波1260%0.233青岛1260%0.234新疆兵团1 0.5团场筹集35黑农垦局1 0.5农场筹集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附件3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编号省份项目地点项目灌区名称申报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及构成(万元)主要建设内容(km、座)项目主要效益(万亩、万m3、万kg)申报文号备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地方水利等渠沟管道建筑物增恢灌面改善灌面增节水量增产能力1河北邯郸市肥乡县引滏灌区1560.821000400160.8226.00362.003.60760360冀水农[2009]59号示例2 3 4 5 6 7 8 合计 1560.821000400160.8226.00362.003.60760360 正文第122页共121页\n农业综合开发5《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申报指南》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农办计〔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厅(委、局)、农科院、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申报要求,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制定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申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中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二、农业部门应会同同级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下同)认真组织项目前期工作。要本着科学严谨、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三、2008~2012年期间承担过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以及拟申报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地方项目的建设单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四、请于2012年8月31日前由省级农业部门会同同级农发机构以厅(委、局、办)计字文,将有关材料联合报送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同时,通过农业部农发项目管理系统(www.nf.agri.gov.cn)进行申报登记,逾期未报或未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的,不予受理。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附件: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63号)精神,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示范项目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8类项目。一、良种繁育专项(一)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和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农作物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种子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用种安全,2013年重点加强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兼顾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根据制种优势区域布局,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布局四川、甘肃、海南、新疆(含兵团)、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2、申报单位条件(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须为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支持。项目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所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不限于本省种子企业。2008~2012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和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2)品种条件繁育推广主要农作物的,应有由企业申请的1个以上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或者5个以上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3)人员条件具有专职从事科研育种的中级以上(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研究人员5名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高级研究人员(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1名以上。具有专业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和种子检验人员(涵盖扦样、室内检验、田间检验类别)各5名以上。(4)设施设备条件①检验设施设备。具备固定的检验场所,面积200m2以上,布局合理;检验仪器配套匹配,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②加工设备设施。种子加工厂房500m2左右,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种子加工厂房和设备设施须具备自有产权。③育种机构。有专门的育种机构,有固定的育种人员和工作经费,自有科研实验室面积300m2以上,育种场所(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不少于10年)面积100亩以上。④申报单位资产、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经营场所500m2以上。(5)基地条件有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10000亩以上(水稻种子生产基地面积5000亩以上)。繁育基地要符合《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国家或行业种子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申报企业应与当地制种农户签订5年以上的制种合同或土地流转合同。3、建设内容(1)土建工程:挂藏室、考种室、实验室、检测室、网室、种子加工车间、种子库房、农机具房、晒场等土建工程及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2)田间工程:田间灌溉排水渠系、水工建筑物、水源工程、农田整治、地力建设、林网、田间道路及各种圃等建设,包括配套辅助设施。(3)仪器设备:常规种子质量检测仪器、配套种子加工设备和农机具、灌溉设备、必要的育种仪器设备等。不允许购置其他非种子生产仪器设备及车辆、通用办公设备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上述建设内容。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鼓励申报企业加大自筹资金规模。4、证明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品种审定证书、品种使用权许可协议、转基因品种安全评价证书等复印件。(4)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5)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6)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7)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永久性建筑设施用地需提供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农户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委托制种合同等复印件。(8)项目申报单位自身研发技术力量说明或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书复印件。(9)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种子企业行业评价和推荐证明;近三年未出现假劣种子事故等方面的证明材料。(10)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在全国分作物、分县良种繁育基地布局表(提供分作物、分县基地面积数),现有种子加工能力布局说明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说明分作物、具体到县的年加工能力水平)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11)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12)2006~2012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及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的,须提供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附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5、其他要求2013年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继续试行专家评审+集中答辩方式,申报项目单位请提前做好有关项目答辩准备。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二)原原种扩繁基地项目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根据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要求,2013年重点支持优势农产品区域内的优质水稻、专用小麦、优质高产专用玉米、高油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的原原种、原种扩繁;兼顾其它地区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棉花、双低油菜、花生、薯类、小杂粮等农作物,及牧草种子原原种、原种扩繁。重点区域包括:东北优质粳稻、高产玉米、高油大豆优势区域;黄淮海饲用玉米和强筋小麦优势区域;长江流域、东北平原及东南沿海等水稻优势区域;长江中下游弱筋小麦、双低油菜优势区域;同时,适当兼顾北方棉花、小杂粮及牧草种子等优势区域。2、申报单位条件(1)原则为地级以上的农业科研单位,或具备农作物科研育种能力的其他农业事业单位和涉农企业。国家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2)申报的拟繁育推广新品种须为2007年(含)以后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农作物(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申报单位拥有拟繁育推广新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相应后续品种的繁育与开发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3)具有一定的扩繁基础条件、较强的育种能力和技术力量以及相应的自筹资金配套能力。(4)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以上。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自筹资金配套能力,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两年内未发生假劣种子和质量事故等案件。(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原原种、原种扩繁及良种加工必备的仓库、晒场、温室、网室、质检挂藏工作室、加工厂房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机井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质检、加工、制冷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水稻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1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4、证明材料及其他(1)农业科研等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2)企业申报项目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3)项目拟扩繁新品种的国家级或省级审定证书彩色复印件、品种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复印件。(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实验室、基地、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5)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部门证明,土地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6)可研报告须附原原种、原种生产基地现状平面图,原原种、原种扩繁基地建设规划布局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剖面图等,并标明比例尺。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三)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1、申报区域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马铃薯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和我国马铃薯种薯生产实际需要,拟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市)开展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2、建设方向与重点优先选择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优势区域进行项目建设。项目资金重点用于脱毒原种薯田间扩繁和储藏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也可适当补充完善部分微型薯(原原种)和良种薯生产所需相关基础设施建设。3、申报单位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为具备较强种薯生产经营能力及相关配套设施条件的种子企业及农业事业单位(种子管理部门除外),承担国家马铃薯原种补贴的单位、具有品种选育能力的种薯生产企业、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2)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引进繁育的马铃薯品种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产优质高抗专用品种,并能组装集成推广节本高效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机械化生产等关键技术,充分发挥脱毒种薯的增产潜力。(3)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完善的种薯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种薯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种薯基地管理规范,能够执行国家脱毒种薯标准,实行各级次种薯扩繁面积配套的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推行不同级别的种薯标识制度。(4)项目申报单位须拥有稳定的种薯生产基地。原则上原种薯繁育现有规模不低于2000亩。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5年。(6)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自筹资金配套能力,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两年内未发生假劣种子和质量事故案件。4、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土建工程:主要建设种薯储藏库(窖)、温网室(棚)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主要建设种薯繁育田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灌溉排水渠系、田间道路及辅助设施等;仪器设备:主要购置质量检验、病毒检测等仪器、移动式灌溉设备、农机具、货运运输车(限购1辆)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项目建设内容。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5、证明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2)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3)品种审定证书、品种使用权许可协议等复印件。企业有专门育种机构的,要求提供育种设施设备、育种人员、研发经费和近年来主要成果等基本情况材料。(4)经中介机构审计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5)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6)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7)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种薯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8)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实验室、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9)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10)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未出现假劣种子事故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如为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11)续建项目须提供上一期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附上一期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四)牧草种子繁育基地项目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1)拟繁育的品种须符合种草养畜和生态建设需要,市场前景良好。(2)拟繁育的品种须已经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3)须在拟繁育品种的制种优势区内进行基地建设。(4)每个项目原则上只可繁育一个品种,并需在项目名称上体现。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5)根据扶持发展苜蓿产业的需要,对申报苜蓿种子繁育基地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2、申报单位条件(1)须为专门从事牧草种子繁育营销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草种育繁推技术力量;200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2)已验收的牧草种子繁育基地,且连续三年赢利,需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加工能力的续建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3)须拥有拟繁育推广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生产经营权。(4)有育种科研力量或技术依托单位。(5)有相应的新品种开发潜力或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6)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的自筹资金配套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7)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8)申报项目企业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草种扩繁及加工必备的仓库、晒场、温室、网室、质检工作室、加工厂房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排灌渠系、田间道路、机井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质检、加工、制冷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4、证明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2)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资信等级证书,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3)省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草种经营许可证和草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品种鉴定证书或有效授权协议复印件。(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地、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及草种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研发力量情况说明。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五)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重点扶持位于优势区域(或重点区域)的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中药材、麻类、热带作物等园艺产品的良种(种苗)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其中:(1)蚕种场改造项目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云南等省为重点;(2)茶树良种苗木场建设项目以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等省(区)为重点。2、申报条件(1)项目建设地点须选在该作物的优势区域、主产区或出口区域内,相关的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讯供水、供电等)较完善,自然环境良好。(2)项目选择的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发展空间较大,对有自主品种权和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优先扶持。(3)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4)除蚕种场以外,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09年12月31日之前认定的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直属垦区农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①企业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地市级(含)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申报项目企业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或者在当地县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100个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依法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运行应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或地理标识认证,获得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称号,以及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予以优先考虑。(5)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地至少达到以下规模: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50亩,水果、茶叶良种苗木繁育基地300亩;蔬菜、茶叶、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500亩,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亩。(6)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良种扩繁及生产示范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7)农业部公布的标准园创建单位以及建设地点位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部共建示范村’所在县、并对‘示范村’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原种圃(包括母本园、采穗增殖圃)、苗圃、种苗繁育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1)温室大棚、处理车间、储藏库(室)、组培室、检验室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2)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机井、蓄水池、积粪池等田间工程建设;(3)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4)灌溉、育苗(种)、温控、检验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30%以内,并从自筹资金中列支。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鼓励申报单位加大自筹资金规模。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4、证明材料(1)企业申报须提供1)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2)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3)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4)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5)种子种苗生产许可证、种子种苗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申请无公害或有机产品良种繁育、生产基地的项目,还须附送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书复印件;6)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7)现有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用地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8)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9)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提供1)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2)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3)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4)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5)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现有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用地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6)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7)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8)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9)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识认证证书,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10)获得的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相关文件。二、优势特色示范专项(一)畜禽良种繁育项目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扶持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中畜禽品种的开发利用,以开发促保护,其中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138个畜禽品种优先。2、申报条件(1)以完善畜禽良种扩繁体系为主,重点扶持已有基础的扩建或续建项目。(2)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3)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0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并从事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中畜禽品种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具有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事业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4)项目申报单位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7)2008~2012年期间承担过农业基本建设畜禽良种工程项目的单位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畜禽良种繁育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良种引进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1)棚舍、孵化厅、兽医室、采精室、质检室、胚胎室、药浴池、库房、加工车间、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2)场区道路、污水处理池、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3)生产、污水处理、质检(医疗)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种禽、种畜、胚胎引进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4、证明材料(1)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省级(含)以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文件。(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二)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重点建设大宗品种、优势品种和地方特有品种为重点的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及健康养殖示范场项目。2、申报条件(1)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具有较强的苗种繁育能力,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健康养殖示范场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在促进周边农民群众增收方面作用显著。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有一定实力和带动能力的渔业企业,200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市场信誉、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广东省农垦总局农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4)项目申报单位在主营品种的生产和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申报苗种繁育项目的单位须拥有固定的苗种繁育基地。(5)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报水产良种繁育项目的单位同时还应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6)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养殖池塘等生产设施用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1)鱼池(网箱)、孵化设施、育苗温室、质检室、饲料加工车间、库房、蓄水池、排灌渠系、机井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2)场区道路、净化池、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3)生产、加工、质检、水处理等仪器设备购置以及苗种引进等。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4、证明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2)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3)项目申报单位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苗种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三)秸秆养畜项目1、秸秆养畜联户示范项目(1)区域重点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2)申报条件①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开展基础好,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发展的项目优先考虑。②肉牛、奶牛、肉羊中小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多,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较快,建设区域相对集中。③项目申报单位为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④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丰富的秸秆青贮氨化饲料推广工作经验,组织能力和技术力量强。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秸秆利用及推广工作。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或者在当地县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户数100户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构;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对成员实行盈余返还的优先考虑;专业服务网络比较健全,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能带动周边农民形成区域性产业带(群);在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获得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地方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先考虑。(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秸秆养畜联户示范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施,项目资金用于支持肉牛或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建设秸秆处理设施、购置秸秆处理机械、扩大秸秆养畜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青贮氨化池(项目青贮氨化池建设总规模不小于8000m3,每个参加项目的养殖场户青贮氨化池建设规模不小于150m3),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小型饲料加工机械和秸秆处理物资,购买种羊、冻精、胚胎等进行品种改良,新建、改建养殖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中用于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良体系建设的资金应当全部在自筹资金中列支,改良资金只允许购买种羊、冻精、胚胎,且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财政资金总额的30%。以县为单位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4)证明材料①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组织申报的须提供:项目承担单位机构设置证明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因为参与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户有多个,必须提供每个养殖场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和自筹资金承诺函)。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因为参与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户有多个,必须提供每个养殖场户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获得的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相关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2、秸秆养畜示范场项目(1)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2)申报条件①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成效显著,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发展的项目优先考虑。②项目申报单位为肉牛存栏1000头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或肉羊存栏5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新建、扩建的企业优先考虑。③申报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优先扶持;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秸秆养畜示范场项目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青贮氨化池(青贮氨化池规模不小于8000m3)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小型饲料加工机械和秸秆处理物资,购买种羊、冻精、胚胎等进行品种改良,新建、扩建养殖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中用于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良体系建设的资金应当全部在自筹资金中列支,改良资金只允许购买种羊、冻精、胚胎,且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财政资金总额的30%。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4)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项目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3、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1)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2)申报条件①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成效显著,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②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肉牛、奶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多,标准化养殖基础较好,区域养殖业发展潜力大。③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企业可申报该类项目,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优先扶持;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支持建立青贮氨化池容积15000m3以上、年生产销售青贮和黄贮饲料10000吨以上的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企业。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青贮氨化池,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和物资,建设秸秆饲料加工厂房、厂区道路和库房,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建设中用于秸秆饲料加工厂房、厂区道路和库房等设施建设的资金应主要从自筹资金中列支。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2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4)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0日(中央法规)6《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现就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二)主要任务1、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增强项目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突出抓好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新建灌区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开展农田林网建设,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2、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优质特色高效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加大对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力度,着力推进规模开发和标准化生产。合理开发利用山地资源,支持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产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完善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产品贮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3、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益。积极支持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种养水平。努力把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条件较好的项目区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并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4、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以小流域综合治理、草原保护以及土地沙化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综合治理。继续实施生态建设和土地复垦项目,搞好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长江和黄河上中游及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工程建设,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力度。做好秸秆养畜等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二、完善政策(一)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地方财政要按照规定比例将配套资金列入预算,确保足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投资投劳。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利用国外贷款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二)突出项目支持重点安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要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各项增产增收增效措施也要在粮食主产区集成投入,支持粮食主产区做大做强粮食产业,促进粮食生产、流通、加工的产业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拓宽增收渠道,提高粮食产业的效益和竞争力。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特别要加大对列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产粮大县(市、区、场)的支持力度。(三)完善产业化扶持政策完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探索运用其他有效扶持方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等发展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四)强化科技支撑作用逐步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对科技的投入,集中安排和使用科技推广资金,扶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支持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工艺和技术。鼓励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开展多种形式技术合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五)加大部门项目实施力度逐步增加中央财政对由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安排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投入。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优势,结合产业和行业发展需求,完善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布局,集中安排资金投入,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地方各级财政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积极参与项目管理,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六)规范开发县管理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进出,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逐步将一些开发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农业大县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并适时停止扶持开发潜力已经不大或工作不到位的开发县。三、创新机制(一)试行先建后补的民办公助机制条件成熟的地方可通过试点,逐步推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先建后补的做法。中央财政根据地方项目规划、财政资金安排、农民筹资筹劳以及开发任务完成等情况,制定补助标准并拨付补助资金。各地区可以采用先建设后申请补助,或边建设边申请补助的方式,自下而上筹集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并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二)完善两类项目有机结合的良性循环机制按照“依托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扶龙头”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区域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将土地治理项目区建设成为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土地治理项目安排产业化经营项目和资金,引导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三)探索统筹使用支农资金新机制以“条件具备,农民自愿,地方政府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参与,组合各种资金建设新农村”为原则,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壮大区域主导产业,鼓励各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适当安排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搭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资金整合平台,引导各类支农资金统筹使用,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加强管理(一)规范资金运行,强化项目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实行资金和项目管理有机结合,以资金投入确定项目规模,以项目为单位管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根据项目种类或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或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组织‘评估、审定和审批’,并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推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加强资金和项目绩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与监测评价,实行奖优罚劣。加强建后工程管护,创新管护模式,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二)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农业综合开发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给予重点支持。要坚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多部门共同协商和参与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共同研究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事项,做好投资和政策的衔接工作。(三)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要稳定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构,使之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构要不断健全管理制度,正文第157页共157页\n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廉洁从政、勤政为民,踏踏实实为农民办好事、做实事;要加强学习,精通业务,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正文第157页共1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