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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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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经济学经济学理论论文题目:试论从经济学视角透析我国民族工作发展道路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n 论文摘要:散杂居民族工作是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散杂居民族工作中回族方面的问题尤为重要,它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分布较广的一个民族,特别是在我国中东部地区,最常见的少数民族就是回族。本文针对散杂居的回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研究,以回族地区散杂居内的家庭与全国大城市平均水平家庭经济进行比较,并从经济理论和社会理论角度全面认识回族地区的实际相对水平和形成原因,从而探究该散杂居回族经济发展的道路并给各个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提供借鉴。 论文关键词:散杂居地区回族少数民族经济状况 在散杂居民族工作中回族问题尤为重要,它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分布较广的一个民族,特别是在我国中东部地区,最常见的少数民族就是回族。从人口分布上看,全国98%的县级行政区域内都居住、生活着数量不等的回族人口,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回族与其他民族广泛交错居住的空间格局。 散杂居回族地区经济比较 (一)收入贫富差距过大且生产方式以个体经济为主\n 我国散杂居回族人均年收入为15594.85元,有73.04%位于平均水平以下,大部分人员从事种植业或外出打工;有26.96%位于平均水平,主要从事个体经济和运输业;其中最高人均年收入166667元,最低人均年收入1250元。过大的贫富差距表现出社会阶层流动性极差,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活力与创造性,阻碍了回族地区的整体发展。 产生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居民生产方式的不同。在被调查的散杂居回族中,有47.83%从事于个体经济;有26.09%从事种植业;有4.35%从事运输业;有8.70%从事养殖业;剩余13.04%为外出打工,或其他。 从以上调查情况可以看出,散杂居回族的生产方式集中于个体经济,这与地区的经济环境有很大关系。 (二)子女教育程度普遍偏低 子女的文化构成如下:有2.61%的子女为大学本科;有2.61%的子女为大专;有0.87%的子女为中专;有3.48%的子女为高中;有8.70%的子女为初中;有19.13%的子女为小学;有0.87%的子女为幼儿园;其余61.74%的子女为未接受教育。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散杂居回族的子女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基本在初中及以下。这同样是广大农村出现的问题,在现在竞争激烈的社会,随着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学取一技之长,直接就业。在少数民族的农村尤为明显,很多不富裕的家庭即便为子女的教育进行投入,使之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仍旧解决不了生活工作的问题。尤其在偏远的散杂居地区,从事二手车市场的家庭,年收入能达到十几万,完全达到富裕水平,即便子承父业,也不用担心未来生活的问题。因此在教育投入的背后看不到长期的效益,更多的少数民族农村家庭也就选择早毕业早踏入社会。当然有些收入较高的家庭还是比较支持子女读书的,但是比例较少。 (三)保险意识参差不齐\n 在被调查的回族区中,户均保险年支出为1891.30元,有65.21%位于平均水平以下;有34.78%位于平均水平以上。同样存在两极分化状况,有60%的保险支出为0元;而有13.91%的保险支出达到5000元以上,最高的达到30000元。 通过调查发现,少数民族农村中投保方向基本根据其生产方式来定,大多数为财产保险,除去社会医疗保险外,极少人投保人身保险。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民的生产方式由最初的种植业向多方面转变,从事个体经济的住户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烈。在农村没有单位固定收入的人们,一般比较重要的是人身保险的投保,例如养老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个人老年时的生活。 (四)基本生活消费状况呈现一定特点 在被调查的回族区中,主要调查了医疗保健消费、电费、人情费支出状况,做出如下分析: 散杂居回族的医疗保健年支出状况。户均医疗保健消费为2987.8元,有72.17%位于平均水平以下;有27.83%位于平均水平以上;最低达到100元,最高达到50000元。 我国少数民族由于历史、自然和社会的原因,农村居民普遍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较差,严重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可以说,少数民族的医疗保障也成为了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n 散杂居回族的电费月支出状况。户均电费月支出为162.30元,有62.61%位于平均水平以下;有37.39%位于平均水平以上;最低达到30元,最高达到833元。通过数据横向对比发现,家庭电费的支出受家庭生产方式和年收入状况的影响。一般农村家庭的电费月支出范围在300元以内,但也有电费月支出超过300元的,通过实地考察大部分为年收入达到200000元的,大部分从事个体经济或养殖业,可见电费的支出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散杂居地区的经济状况。 散杂居回族地区与相邻地区经济比较 (一)生产方式不同 实地考察发现,散杂居回族地区与很多相邻地区虽然相隔不远,但是生产方式的趋向却有很大差异。很多散杂居回族地区的生产方式集中于个体经济和运输业,而相邻地区集中于传统经济—种植业,生产方式的差异也造成了地区经济的差异,人均收入相差约6000元。这缘于回族地区人民自身擅长经商的特点,可以及时发现商机并较好运用。将以传统经济种植为主的经济体系逐步转移成为个体经营。由于农村的土地面积有限,随着科技进步,种植业已经出现过多的劳动力,而散杂居回族地区依托周边的市场,充分利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发展自身经济。 (二)教育程度基本相似 散杂居回族地区与很多相邻地区的教育情况基本相似,子女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以高中技校为主。这与地区的教育理念无法分开。读书无用论在地区是比较盛行的说法,父母并不鼓励子女到更高的学府进行深造。 散杂居回族地区与大中城市平均状况比较 \n 通过山东省济南市2009年年鉴数据可查到,济南市城市人均年纯收入20802元,农村年人均纯收入7180元。农村医疗保健消费平均水平1188.63元,教育支出804.64元,电费月均支出266元。 (一)家庭经济状况基本良好 散杂居回族地区人均年收入为15594.85元,其水平低于济南市城市人均收入水平,但远高于济南市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可见散杂居回族地区发展态势很好,平均水平已经走在了很多大中城市农村的前列。由于很多散杂居回族地区普遍位于城乡结合处,临近大中城市,可以看到其与大中城市的差距,力争将差距缩短,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城市的扩张所引起的城乡对立和矛盾的现实,提出了丰富、系统的城乡统筹发展思想,认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因是城乡对立的现状与农业的基础地位;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城乡融合;城乡统筹发展的措施是城市带动农村、工业促进农业。 要想实现城乡协调,重点就是如何让城市带动农村,而这个带动作用的最先受益者,便是城乡结合处的地区,该村的发展状况便也能体现出该城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水平。 (二)散杂居回族地区发展潜力巨大\n 散杂居回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优势普遍在于其所在的地理位置、经济环境以及政府政策的实施。其位于山东的很多散杂居回族地区,近几年在不断建设西部的政府措施中受益。济南市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东扩,西进,北跨,南控”的战略思想。其中对西部的发展有一项重要举措—建立济南市西部的“西客站枢纽新城”,这是济南市适应自身城市发展要求,配合京沪高速铁路发展的城市新区。而新城的核心区便在散杂居回族地区,通过核心区的建设和发展,将能够带动周边发展,形成生态品质优良、新兴产业繁荣、城市功能齐全、人气商业聚集的现代化新城。 回族地区经济发展可行性措施 (一)理论支持 “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理论。1988年11月,我国著名的民族学家、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提出的“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是迄今为止所见到的对中华民族内在构造、形成过程和精神特质最为新颖和恰当的概括。回族自古以来信仰伊斯兰教,拥有其民族自有的特色,“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为回族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农村区域经济国内研究。国内学者一般认为小城镇在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各自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结构,使各种规模和各种类型的城镇在农村地域上有一个合理的分布状态,形成以区域性城镇为中心的多层次农村区域经济网络,才符合我国国情和农村特点,才能促进农村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通过我国农村区域经济的研究,可以给予散杂居回族地区的发展一点启示,首先要结合区域经济特点,要应用好附近的经济市场,发展个体经济;然后就是城市带动经济,形成城乡一体化。 (二)政策以点到面且城乡统筹发展\n 散杂居地区民族的个体经济发展阻碍之一,就是启动资金短缺。由于农村信用体系薄弱,以及少数民族科学技术水平低下,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人们很难进行小额贷款并且对资金的有效利用能力较低。面对这一现状,散杂居地区的城市应该起到带动发展作用。首先,当地政府可以选择几个颇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作为实验区,引导发展特色经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一定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其次,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适当推出一些小额贷款发放给信用度相对较强的个体,提供个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基础。另外,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构建少数民族企业信贷机制,鼓励支持各民族企业形成共担风险、互为担保的信贷机制,打造民族企业的信贷平台。 (三)发挥地域特点以发展特色经济 地域环境的优势是经济发展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能否真正运用好这一因素也决定了该地经济是否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对于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当地政府应该深层次认知当地环境与发展情况,寻找地区具有的地域优势,从而制定相关政策,带动当地居民脱贫致富。散杂居回族地区要善于发现地域特点并且深度认识当前经济环境,在民族区域经济发展上取得突破。 (四)发扬民族特色以完善民族经济 国家政策对民族个体经济给予鼓励,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36条相关规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放宽了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要求,并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国家的这些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非公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n 对于政策支持,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应该着重发展民族经济,发扬该民族的特色,扩大个体经营范围,这样才能促进当地经济的进步。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下,创新成为新时代成功的代名词,而少数民族具有与生俱来的创新性,也就是其民族内涵。纵观近几十年,各少数民族传统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及文化产业的迅速崛起,依托少数民族产品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贴切的使用价值和低廉的成本开拓出了市场中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实际发展中,民族经济也会遇到一些阻碍。面对这些阻碍,应该采取扩大经营网点、科学管理、规范经营、形成品牌效应等措施。政府对于回族地区个体经济的发展也给予政策支持,如2003年以来,国家实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享受流动资金贷款年息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和技术改造贷款由中央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对清真食品产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少数民族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