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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9 发布

信息经济学论文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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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论文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信息经济学题目: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学号:姓名教师:目录一、关键字1、逆向选择2、道德风险3、委托代理二、9\n信息经济学论文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信息经济学题目: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学号:姓名教师:目录一、关键字1、逆向选择2、道德风险3、委托代理二、9\n信息经济学论文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信息经济学题目: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学号:姓名教师:目录一、关键字1、逆向选择2、道德风险3、委托代理二、9\n信息经济学论文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信息经济学题目: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学号:姓名教师:目录一、关键字1、逆向选择2、道德风险3、委托代理二、9\n信息经济学论文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信息经济学题目:关于保险市场的经济学问题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学号:姓名教师:目录一、关键字1、逆向选择2、道德风险3、委托代理二、9\n摘要三、正文1、委托代理2、道德风险3、9\n逆向选择四、参考文献摘要:保险代理人对发展和完善保险市场起到了为各保险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险费,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为社会各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险服务;直接、有效地宣传和普及了保险知识,提高和增强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作为改革开放的新生事物它又承现出了一些诸如各保险公司为争抢保险业务,随意设立保险代理点,既无保险代理证书又无保险公司委托代理证;普遍存在重代理、轻管理的倾向;代理人发展的业务赔付率高甚至存在越权代理的现象。本文主要阐述了保险代理人在我国保险市场中的地位与作用,并提出了当前保险代理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和解决的途径。正文一、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而在交易中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代理人(agent),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为委托人(principal)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于法律领域。如果一方自愿委托另一方从事某种行为并签订合同,委托代理关系即告产生。授权人就是委托人,而获得授权者就是代理人。通常,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约定了在委托范围内,代理人行为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而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现代保险市场上,保险代理人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企业开发保险业务的主要形式和途径之一。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其中,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在保险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代理人展业方式灵活,为众多寿险公司广泛采用。保险代理人因类型不同业务范围也有所不同。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兼业保险代理的人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只能代理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所有的百经营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保险及手续三者责任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能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为使保险代理人行为规范化,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对其展业活动规定有一系列的展业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保险代理人只能为经保险监管机关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亦能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有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你保险费率,强迫或引诱误导投保人,挪用或侵占保险费等损害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保险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视为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保险代理人不利从中提取代理手续费德行。另外,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代理人委托,登记,撤销档案资料,同进度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二、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一种特殊的博弈。在签订合同后,如果代理人的行动选择可能影响到委托人利益的实现就面临“道德风险”。根源: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拨改贷”以来,许多企业还没有从财政拨款、“伸手要钱”的惯性中转变过来,而政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考虑到企业法人这个经济实体的客观要求,也没有注重培育银企之间“契约”关系、法制规则,结果只是形式上的转变,并基金业道德风险没有真正建立银企之间的债务约束关系。尤其在我国转轨过程中,许多企业还不适应这种以“契约”为中心的规则,结果在巨大资金的需求下,企业仍然把银行当做靠山,“企业是国家的、银行也是国家的”,这就是企业用来逃废银行债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法制观念淡薄。企业法人法制观念淡薄,认为企业变相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不是可耻的,反而振振有词。经济规则的中心——“契约”,在他们的眼里只是一纸空文。2001年银广厦事件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制观念淡薄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前进道路上的一块绊脚石,亟待提高已是当务之急。经济过剩产生的道德风险。当前,国内消费需求不振,购买力下降,企业开工不足,资源配置、生产能力相对过剩,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不得不低成本倾销,抢占市场,竞争的结果则优胜劣汰,分化加剧。而与此同时,为抢占优质客户,出现几家银行同争一家客户的现象,一9\n方面使银行的信贷风险集中增大,另一方面劣质企业告贷无门,因此逃废银行债务动机日渐增强,产生了滋生道德风险的温床。日益严峻的金融从业环境。金融从业环境对银行有诸多不利,翻开近几年我国颁布的有关法规,其内容大多是针对银行的约束。如1994年国家体制改革取消企业税前还贷,直接影响企业还贷能力。目前国企举步维艰,经营困难,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怂恿下,部分企业全无“借债还钱”的信用观念。“道德风险”在保险市场的应用。以财产保险为例,如果保险条款中不包含防火措施,投保人往往会因为买了保险就不再积极采取防火措施,故意或不自觉地忽视日常防火措施,导致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增加,从而保险公司可能承担更大的风险。甚至,有些投保人还可能在保险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监守自盗http://http://www.wenku1.com/news/BDCC52C2C376A5BB.html,故意造成火灾以获得高额保险赔付金。可以证明;如果火灾发生后投保人可获得全部赔偿,投保人不会采取任何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后果是;随着防火投入的增加,火灾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同时,随着保险赔偿额的增加,投保人防火投入下降。如果保险费用既定,那么与完全信息相比,投保人倾向于减少用于防止不测事件发生的费用支出。这就产生了“道德风险”。为了防止道德风险问题发生,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会明确规定一些免责条款,比如对于自杀身亡的人身保险投保人,不支付赔偿金。但在大多情况下,核实是否存在道德风险的成本太高,以至于根本无法在保险合同中签订避免道德风险发生的条款。仍以财产保险为例,保险公司不可能在条款中规定投保人采用什么样的通风设备、防盗设置、灭火器等。那么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什么办法来避免因道德风险问题而承担过高的保险赔偿金呢?通常,保险公司采用部分赔付或者限额赔付的办法来降低自己的风险。例如事业单位目前的公费医疗制度,病人自己承担20%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报销。而社会医保中有一些人群年医疗支付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份额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赔偿,2000元以下的由个人自己承担。还有一些险种,保险公司通过规定赔偿金额上限来降低自己的损失。三、逆向选择逆向选择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随着个人购买家庭轿车的数量逐渐增多,汽车保险业务近年增长得很快。可是由于车多路窄,新手又多,汽车交通事故比原来增加很多。这些购买了汽车保险的人由于有了保险,开起车了跟开坦克似的,横冲直撞,反正汽车坏了有保险公司负责修理。更有人经常酒后开车,把握不住;还有的是开车精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结果就是汽车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致使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不够赔付汽车修理公司的汽车修理费。两年下来,中原保险公司已经在汽车保险项目上赔了几百万。逆向选择告诉,愿意购买保险的人常常是最具有风险的人,而收取较高保险价格会阻止具有较低风险的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得高,出险率低,你进一步提高保险价格,干脆不买保险了。这种逆向选择效应的根源在于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尽管公司也知道,在它的顾客中有些肯定比其他人具有更低的风险,但它不能确切知道谁是风险低的人。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知道个人之间肯定存在差别,应该努力把他们划分为较好的和较差的风险类别,并征收不同的保险费。但是它做不到,因为它不能知道哪些人是高风险的,哪些人是低风险的。凡是那些积极买保险的人都是容易出险的人,因为他们容易出事故,所以常常渴望购买保险,以便出险之后有保险公司为他们付费。而出险概率较低的人则往往犹豫不决,如果保险价格提高了,反而会把他们首先拒之门外。这就是典型的逆向选择效应。提高保险价格导致那些事故倾向较小的人退出了保险市场,而高风险顾客比例的上升直接影响的是保险赔付的上升。而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点解决:1、9\n使用网络中介2、网络搜寻3、提供不完整信息参考文献:中国《保险法》《信息经济学》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92to.com,您的在线图书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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