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制度经济学 3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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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22 发布

比较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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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制度经济学》目录第一章比较制度经济学的对象和方法第一节比较制度分析产生的背景一,比较制度分析是比较经济学的新发展二,比较制度分析也是经济理论自身发展的产物第二节比较制度分析的研究对象一、制度二、组织三、经济体制第三节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论特点一、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有限理性二、制度内的相互作用和互补性三、注重历史研究。四、比较方法是制度分析的基本方法第二章制度及其功能第一节制度的含义与分类一、制度的含义二、制度的分类第二节制度的形成一、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二、正式制度的建立第三节制度的功能一、制度的功能二、有效制度的特点第三章交易费用理论第一节交易与交易费用32\n一、交易的含义与类型二、交易费用的含义和性质第二节交易费用的类型一、市场型交易费用二、管理型交易费用三、政治型交易费用第三节影响交易费用的因素一、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二、交易费用模型案例3-1散装船运市场签约惯例案例3-2费希尔车身公司与通用汽车公司之间一体化第四章产权理论第一节外部性与经济效率一、外部性二、外部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三、解决外部性的思路第二节科斯定理一、科斯第一定理二、科斯第二定理三、科斯第三定理四、对科斯定理的评价第三节产权及其功能一、产权的含义二、产权的特性三、产权的功能第四节产权的类型与产权界定一、产权的类型二、产权的界定32\n三、产权制度案例4-1火车与飞鸟案例4-2公地悲剧第五章契约与委托—代理理论第一节契约与企业剩余一、契约的含义与契约人二、契约安排三、契约的度量四、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第二节非对称信息与委托——代理一、非对称信息二、委托——代理问题的基本模型第三节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一、道德风险二、逆向选择第四节治理结构一、治理结构的含义二、治理结构功能三、影响治理结构的因素四、治理结构模式比较案例5-1:柠檬市场案例案例5-2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案例32\n第六章市场与治理第一节市场的本质一、作为动态竞争系统的市场二、作为制度的市场第二节市场失灵一、垄断二、公共物品三、信息不对称四、外部性第三节交易治理机制一、交易治理机制概述二、交易治理机制的类型三、各种交易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案例6-1:“石器时代”的规则第七章知识与组织第一节知识与知识的分类一、知识的含义二、知识的特性三、知识的分类第二节认知模式与学习、一、认知与认知模式二、个人学习三、组织学习四、认知模式对企业创新的作用第三节认知与企业组织一、企业认知理论二、企业的性质32\n三、知识与企业组织要素四、知识与企业组织结构第四节企业组织的成长与企业的规模一、企业组织的成长二、企业组织的规模第五节企业组织的设计一、企业组织设计的含义与原则二、企业组织结构设计案例7-1:“专家委员会式”与“J形”企业第八章国家理论第一节国家的起源一、国家的概念二、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三、国家的类型第二节国家的性质与特点一、国家是集体利益的代表二、国家作为强制性制度安排的表现形式三、民主政体、政治代理人和利益集团第三节国家的目标与职能一、国家的特征与目标二、产权制度与国家的作用三、国家的职能第四节寻租视角中的国家一、寻租的基本概念32\n二、不同流派寻租理论的比较三、对寻租理论的简要评析案例8-1:灯塔的故事第九章社会资本理论第一节社会资本的含义与性质一、社会资本的含义二、社会资本的性质第二节社会资本的类型与作用一、社会资本的类型二、社会资本的作用机制三、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四、社会资本的消极作用第三节社会资本的创造与经济发展一、社会资本与经济发展二、社会资本的衰落三、社会资本的创造四、社会资本的度量第四节社会资本与经济转型一、社会资本与渐进式经济转型二、社会资本与激进式经济转型案例9-1:王安电脑公司的盛衰案例9-2:意大利南北部的经济差异32\n第十章经济体制第一节经济体制的含义与构成一、经济体制的含义二、经济体制的构成三、经济体制的评价第二节经济体制的特点一,经济体制的多样性。二,经济体制是一个复杂的进化系统。三,经济体制的自我约束的体制。四,经济体制内部各制度间的互补性和体制的进化过程中的路径依赖性。五,经济体制转轨的渐进式道路第三节经济体制内的制度移植一、制度移植的含义和原因二、制度移植的制约因素三、制度移植过程和衡量标准第十一章有调节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体制第一节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一般特征一、私有产权二、契约自由权第二节市场失灵与国家干预一、市场失灵二、国家干预第三节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模式一、美国的市场经济模式二、德国的市场经济模式三、日本的市场经济模式四、英国的市场经济模式五、法国的市场经济模式32\n六、瑞典的市场经济模式第十二章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体制第一节发展中国家的特征与制度约束一、发展中国家的一般特征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制度约束三、经济发展的涵义四、经济发展和制度的关系第二节发展中国家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一、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的特征比较二、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的演变过程比较三、两种发展模式的业绩比较四、发展中国家的模式选择及其转换五、东亚模式与东亚金融危机第三节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政府干预二、政府与制度变迁的供求三、发展中国家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定位第十三章经济转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第一节转轨前的经济体制: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一、社会主义的由来二、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三、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的运行机制四、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原因第二节集中计划经济体制转轨的原因一、委托―代理问题与机会主义二、短缺经济三、畸形的经济结构四、低下的经济质量第三节经济转轨的目标和路径32\n一、经济转轨的目标二、经济转轨路径之一:激进式转轨三、经济转轨路径之二:渐进式转轨第三节转轨的启示一、转轨的初始约束是经济转轨路径依赖的主要原因二、必须着重培育市场主体,造就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三、必须规范市场运行,造就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结构,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四、必须注重解决制度变革中的社会保障和利益协调问题五、必须注意解决正式制度变革与非正式制度变革的协调问题六、重视创新在转轨中的作用七、必须重视人口流动八、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第十四章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第一节制度创新一、创新与制度创新二、几个重要概念三、制度创新的供求及损益分析四、制度创新的层次与时滞第二节制度变迁一、制度变迁的内涵二、制度变迁的基本方式三、经济机制设计理论四、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第三节经济机制设计理论一、机制设计理论的提出二、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内容三、机制设计与机制演进32\n第一章比较制度经济学的对象和方法以制度、组织和经济体制为分析对象的比较制度分析立足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有限理性假说,对制度和组织及经济体制的特点、性质、形成规律及它们的相互作用和互补性进行系统研究,对制度和组织及经济体制的未来发展做出预测,为制度和组织及经济体制的创新和设计提供理论指导。比较制度分析的形成标志着一种新型的经济学分析范式的诞生。第一节比较制度分析产生的背景一,比较制度分析是比较经济学的新发展(一)社会主义论战众所周知,早在20世纪初期,作为经济学体系组成部分的比较经济学就已经产生。早期的比较经济学主要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如1902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和他的学生巴罗内在《社会主义体系》一书中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生产制度和分配制度进行了对比。由于此时社会主义还是一种理论和运动,没有成为现实,所以这时的比较研究带有很浓厚的预言色彩。1917年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不再是一种设想和预见,而变成活生生的现实。世界上开始出现两种根本对立的经济制度,这就为经济制度现实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能。对现实的社会主义最早发起攻击的,是奥地利学派的著名代表米塞斯,他在其论文《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计算》中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是不合理的,理由是社会主义经济中没有市场,没有自由竞争,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缺乏经济计算的标准,而没有经济计算,就不可能有合理的经济活动。他的这一观点在西方经济学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以兰格、勒纳为代表的一派学者对米塞斯的观点进行了反驳,他们运用一般均衡理论为武器,结合社会主义经济的特点,指出社会主义可以有市场,完全可以和能够通过计划模拟市场的方法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而,社会主义在经济上是合理的。纵观比较经济学的早期发展,可以看出,其最显著的特征是采用“主义”32\n的分类法进行比较研究。按照这一方法,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被看做两个完全不同的经济制度,彼此之间只有对立,没有共同点。(二)“主义”比较向制度比较的过渡六十年代,比较经济学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此时比较经济学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有了新的变化,这就是将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做了划分,学者们在继续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不同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同时,开始对其经济运行机制进行比较研究,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不同模式开展了深入的研究。把经济体制作为比较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比较经济学趋于成熟的标志。经济体制不同于经济制度,如果说经济制度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它决定着该社会的性质,那么经济体制则是该社会的各种组织、法律、规则、习惯、风俗等制度形态的集合,它决定着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和经济活动的效果。制度是影响人类经济活动及其效果的重要因素,但是长期以来制度因素始终没有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在大多数经济学者那里,制度因素往往被排除到研究视野之外。比较经济学将制度因素纳入经济分析之中,并将其作为研究的对象,无疑是对经济学发展的一大贡献,比较经济学本身更是因为有了确定的研究对象而在经济学的博大家族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三)比较制度分析的诞生进入90年代,比较经济学又经历了一个新的变化,这就是比较制度分析成为比较经济学的新形态,而比较制度分析的出现,使比较经济学重新获得了生命力,比较经济学开始由从属和边缘性学科逐渐发展成主导和主流学科。比较制度分析出现的背景,按照比较制度分析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青木昌彦的说法,是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世界局势的巨大变化,以及自70年代以来经济学理论自身的发展。80年代末,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政局发生剧变,剧变后,这些国家把建立西方式的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在经济改革方面,他们企图运用休克疗法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场经济的过渡。在经济转轨的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作为经济转轨目标的市场经济体制有不同的形态,美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个政府介入较少,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日本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政府广泛参与经济生活,官、民、学三位一体,密切结合的体制,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则是坚持自由竞争和社会公平相结合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瑞典的市场经济体制更是一个强烈突出“32\n福利国家”色彩的体制。张仁德:《比较经济体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7-191页。这种情况意味着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存在着多样的模式,对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而言,在选择哪一种目标模式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选择余地。在多种市场体制模式中如何进行选择,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比较制度分析正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的。同样是80年代,在世界经济舞台上,“东亚奇迹”成为人们关注的亮点。进入80年代,继日本之后,韩国、新加坡和台湾、香港等地均取得了惊人的经济发展成就;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也紧跟其后;中国大陆,特别是以沿海地区为中心的工业化也在迅速形成。纵观东亚经济发展的道路,人们发现了一个共同的地方,这就是东亚各国和地区的经济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国家(政府)对市场的大规模介入或补充而取得的。东亚发展模式使人们开始怀疑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传统经济发展战略的正确性,即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将国家的干预和对经济生活的介入降到最小规模对经济发展最为有效。东亚经济发展模式引起了人们对这样一些问题的关注: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的起飞,除了要利用市场机制以外,是否有必要利用一些包括政府各机构在内的各种制度?为了使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政府是否应该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推动了比较制度分析的产生和发展。二,比较制度分析也是经济理论自身发展的产物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仅仅以单一的市场机制作为分析的对象,在对市场的分析中,新古典经济学假设的条件是:无论与市场参与者中的什么人签定合同,都同样能够进行交易。这其实是不全面的。在市场交易中,为了构筑某种长期的交易关系,并通过这种长期的交易关系使相互间的行动能够带来所期待的结果,然后将所得结果进行适当的分配。为此,对信息与激励、协调与谈判能力等各种因素适当地进行控制的机制如组织、合同的存在形态、制度等等,就成为必要的了。而这些机制恰恰被新古典经济学忽略了。而70年代以来,理论经济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确定性和风险、信息与激励、契约与谈判等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热点课题,相应地,许多新的分析工具,诸如“组织经济学”、“契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经济学”、“博奕论”32\n等,被开发了出来。这些分析工具的提出为比较制度分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运用这些分析工具,比较制度分析不再像新古典经济学那样仅仅分析单纯的市场机制,而是可以以多样化的机制和制度为分析对象,这一对象也就成为比较制度分析的历史使命。1990年秋季,在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研究生院,由青木昌彦、保罗·米尔格罗姆、阿布纳·格莱芙、钱颖一、约翰·利德巴库等人开设了比较制度分析课程,这是比较制度分析首次进入大学课堂。青木昌彦是比较制度分析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比较制度分析》、《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面对比较制度分析》等著述中运用比较制度分析进行制度研究,提出了许多有影响的观点,比较制度分析也因为他的努力而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比较制度分析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当代世界制度样式多样化发展的具体反映,是人们关注制度对人类福利的影响的具体体现,是经济学自身发展的逻辑结果。第二节比较制度分析的研究对象与任何成熟的经济学科都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一样,比较制度分析也有自己的研究对象,这就是制度。一、制度制度在比较制度分析中居于重要位置,按照青木昌彦的观点,“比较制度分析是对现行的各种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日]青木昌彦、奥野正宽:《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版,第301页。这实际上明确了比较制度分析的对象。那么,什么是制度呢?关于制度的含义,青木昌彦认为是“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理念的自我维系系统”。[日]青木昌彦:《什么是制度?我们如何理解制度?》,《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年第6期,第33页。在这里,博弈重复进行的方式就是博弈规则。他强调指出,博弈规则不是外生给定的,或者由政治、文化和超级博弈决定,而是参与人的策略互动内在产生的,它们被参与人所预期,是自我可实施的。制度作为共有理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概要表述,或信息浓缩,它作为许多可能的表征形式之一起着协调参与人理念的作用。制度也许存在于人们的默契理解中,也许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符号表征之中。但在任何情况下,某些理念被参与人共同分享和维系,由于具备足够的均衡基础而逐渐演化为制度。32\n制度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青木昌彦认为,制度作为共有理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可采取多种不同形式,这主要取决于博弈的性质和对应的适当的均衡概念以及均衡达成的方式。具体来讲,制度的形式主要有:(1)管制制度。管制是政府运用强制性惩罚政策和条例规范参与人行为的一种行为规则,该制度的存在制约着参与人实际的行动决策。(2)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一种旨在从道德上规范域内所有或一部分参与人的某些行动决策的预期。它的存在使参与人对违背规定义务所引致的后果具有理念或预期,因此社会规范可以被参与人所遵守。(3)规则和惯例。规则和惯例是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一般情况下它的存在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实际上,规则和惯例也是参与人的互动和模仿行为促成的。偏离惯例的行为将遭到惩罚,导致效用降低。制度的形式尽管形形色色,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们都必须对参与人有切实的制约作用。二,组织制度是比较制度分析的研究对象。在对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时,总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与之相伴随,这就是组织。关于组织的含义,一般的理解是认为组织是一组旨在实现当事人利益目标的契约。新制度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威廉姆森是现代组织理论研究的大师,他把组织看做是一种治理的机制,其主要作用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按照他的理解,组织内部的当事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正是由于个体的人在知识、远见、技能和时间上都是有限的,组织才成为实现人类目标的有用工具。要不是因为理性有限,所有的组织问题就都不复存在。组织研究涉及到许多问题,主要的问题有五个:一是权威问题。一个组织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而为了实现共同体成员的利益,就必须建立权威,该权威高居于组织的顶端,迫使人们服从命令,以解决复杂的组织适应问题和利益关系问题。由于权威关系到组织的成败,因此,在一个组织内部如何建立起权威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二是激励和约束问题。一个组织就是一组契约关系,组织外的人只要接受契约关系,就可以进入组织。由于契约涉及到当事人的利益,要使当事人对组织忠诚,就必须建立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这里,选择什么样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问题的关键。三是规范32\n问题。一个组织要正常、高效地运行,离开了规范是不行的。组织的规范有三个基本功能,一是它可以发挥沟通作用,使组织内部的所有个体之间能够顺畅地进行信息沟通和传递。二是通过它可以实现权威的实施和成员对其的服从,从而增强组织的凝聚力。三是它有助于实现每个个体的完整感、自尊感和独立选择的权利。四是机会主义问题。由于契约当事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且当事人又存在着靠欺诈来谋求自己利益的动机,因此,机会主义的损人利己的行动在达成契约前、达成契约中以及达成契约后都可能发生。在这里,如何探索更有效的契约形式和如何对契约纠纷作出仲裁,就成为组织研究的重要课题。五是组织的基础问题。组织有形形色色的形态,组织与组织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而且组织运行的效率有高也有低,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样的组织。是什么原因决定了组织的差异呢?影响组织效率差别的因素有哪些呢?最新的制度分析研究成果已经表明,组织的基础是知识,组织作为一个知识的集合体,内部结构和效率的差异均来自组织内部的知识存量。知识决定了组织配置资源和开展研发等创新活动的能力,从而最终决定了组织的竞争优势。三,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在任何一个国家或任何社会的一定阶段,资源如何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和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配置,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因为没有高效率的资源配置,就没有社会财富的充分涌流,就没有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没有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作为进行资源配置的组织安排,是由所有的法律、规则、正式程序以及习惯组成的,它们对经济决策活动进行制约或约束。经济决策在不违背法律及各类规则时,后者的存在似乎显示不出来,但是一旦违背了法律,就立刻会受到处罚。经济体制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为各类法律制度、规则、习俗等的差别。32\n构成经济体制的法律、规则、正式程序及习惯可以划分为三类子系统,一类子系统决定着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的决策权,叫决策结构;一类子系统涉及到经济信息的传递及传递的渠道,叫信息结构;第三类子系统涉及到经济活动主体的激励和实现组织目标的动力,叫动力机制。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经济体制,并完成对资源的配置。这个观点由美国学者纽伯格和达菲提出的。还有的学者把经济体制的组成划分为五个部分,一是财产关系系统;二是决策系统;三是协调系统;四是动力系统;五是开放系统(张仁德,1993)。尽管这些对经济体制内部构成要素的划分方法各有不同,但是他们对经济体制含义的理解是一致的,即都把经济体制看做是各类制度的有机组合,不同经济体制的差别只在于制度组合的方式有不同。如果把上述的制度、组织和经济体制综合起来看,可以说,经济体制是制度的有机组合体系,组织是制度协调和制约下的经济活动主体,其本质是一组契约关系,经济体制和制度是经济组织的外部环境和制约条件。比较制度分析旨在研究制度、组织和经济体制的性质和特点,阐明制度、组织和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作用,帮助人们解决在通往富裕和繁荣的道路上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而棘手的问题。第三节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论特点比较制度分析是经济学发展的一个新领域,该领域以其新颖的分析视角和对当代重大经济问题的独到解释而引起人们的重视。该经济分析的方法论特点是:一、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有限理性任何经济分析都要对分析对象做出必要的限定,以便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假说并对之进行检验,比较制度分析也不例外。比较制度分析对其赖以进行分析的基本前提是这样假定的,即经济过程是个复杂的系统,而经济活动的主体只有有限理性。比较制度分析的这两个假定都是在批评和否定新古典经济学的相关假定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新古典方法论的缺陷按照比较制度分析的观点,在以瓦尔拉均衡的普遍性为依据的新古典经济学中,对经济体制的描述主要集中在三个要素上,一是“初期秉赋”,它表示资本、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如何保有;其次是“技术”,它规定了生产要素与最终产品之间可能实现的投入产出关系;最后是“偏好”32\n,它反映了消费者的嗜好。这三个要素被给定了的话,其经济的基本环境也就被决定了下来。其后的问题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实现最终的资源配置。在传统上,作为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的对象,最主要的就是市场机制,市场机制被看作实现资源配置的唯一机制,而市场机制以外的其他各种各样的制度性结构,如组织、文化、法律、习惯等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基于这样的批评,比较制度分析学派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不足以对资源配置过程做出准确的解释。(二)复杂性与新古典经济学不同,比较制度分析更加强调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按照比较制度分析的观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经济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掌握许多技术和知识的企业,利用多种多样的资源和劳动要素,生产出不计其数的产品及提供各式各样的服务,然后每天分配到几千万、几亿有着不同喜好的消费者那里。而且这样一种过程总是处于环境的日新月异中和信息的不对称中。经济活动过程的复杂性,要求建立起能够有效利用各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来进行资源分配的经济机构和制度。制度,作为人们在选择行动时的前提,提供了思考如何行动时的要点,发挥着协调如此复杂、结构多层次的经济活动使之更为有效率的作用。对于发挥着协调资源分配作用的制度,传统经济学一贯极为重视市场机制。但在现实的社会经济中,除了市场机制以外,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制度性结构,这些制度彼此相互影响。例如,政府在社会经济中常常扮演解决市场机制所解决不了的资源分配问题的角色,并由此给予市场机制以极大的影响。同样的,企业因为实现了市场机制所实现不了的个体资源分配问题,而在经济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其它各种法律制度以及自发形成的结构,包括组织、规则、约定、习惯做法等,在不同的场合也发挥着对经济活动的协调作用。这些因素被传统经济学所忽视,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它们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三)有限理性在复杂的系统中,为什么要通过诸如组织、制度、规则等制度因素协调经济活动呢?对此,比较制度分析是从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32\n出发加以说明的。所谓有限理性,是说由于现实的经济生活是一个复杂系统,在此背景下经济主体要清楚地权衡自己所面临的所有利害得失,并选择最佳的行动,几乎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尽管人类希望自身成为理性的存在,但现实是,对于周围的利害得失只能不完全地把握,也不具备计算最优选择的全部能力。因此经济主体只具有有限理性。这样,在现实中的人类行为是以在经验的基础上创造出的类型吻合法,选择与所面临的各种状况相适应的手段、与归纳式决策相接近的决策方式为基础的。社会传统、组织、法律制度等社会结构和制度,在作为复杂系统的现实中,有助于人们这种归纳式的决策。“于是,从把经济体制作为复杂系统,将人类看作是存在有限理性的视角出发,社会制度就可以看作是人类为了对付复杂环境而必然产生的结构。。。。。。所谓社会制度,不是什么人有意设计的,而是那些适应环境、社会变化的新结构不断被发现,而更为理想的结构被保持下来,即在所谓‘适应性’进化的过程中产生的。”·[日]青木昌彦、奥野正宽:《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显然,将社会经济过程看作是一个复杂系统是比较制度分析区别于其它经济学的重要标志,这一观点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正是基于这一观点,比较制度分析对经济体制的功能及其产生的原因做出了独特的解释。二、制度内的相互作用和互补性在现实和理论的关系上,新古典经济学主要采用演绎的方法进行经济分析,而比较制度分析则主要利用相互作用的理论进行经济分析。就是说,构成经济体制的各种制度要素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作用,彼此适应的,一种有效的制度形式一经出现,就要求其他制度形式与之相适应,以便使整个体制系统和谐有效地运行。在一种经济体制中,如果设计了某个制度要素,那么这个制度为了能够持续下去,就必须和其他制度很好地契合。一般情况下,就是体制的变化过程出现了较大的断裂层,新构成的各项制度仍然会呈现出某种互补性和彼此适应性。运用相互作用的理论研究制度变迁和演进,有助于准确揭示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和路径,有助于准确刻画一种经济体制的内在制度结构的具体特征。制度间如果缺乏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整个制度的运作就会陷入混乱。通常,政府为了引进一项新制度而颁布法令,法令的实施在一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下经常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比如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政府为模仿发达国家的公司控制权市场,颁布私有化法令,由此而来的一个意外后果是公司控制权普遍被内部人掌握,如前工业官僚和原国有企业的经理,他们在经济转型前已经掌握了实际的控制权。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在理想计划和刻有制度发展历史烙印的现存制度环境之间缺乏必要的“藕合”32\n。这说明,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富有生命力和可维系的;否则,精心设计的制度很可能高度不稳定。例如,公司治理领域的劳资共同决定模式和政治领域的社会民主公团主义这两种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同时出现在德国,而主银行制、终身雇佣制以及产业协会和相关行政官僚部门的密切联盟在日本相辅相成,两者均区别于所谓的英美模式就不奇怪了。显然,从制度关联和制度互补的角度对制度的相互依存性进行理论概括,既可以理解一个国家整体制度安排为什么会有耐久性,同时又可以理解这种制度安排的多重性。三、注重历史研究制度的形成过程是多重博弈的过程,而这种博弈可以有多重解。青木昌彦认为,制度虽然不是任意设计或随意执行的产物,但却是人力所为。制度分叉一旦发生,即使两国随后面临同一技术和市场环境,它们整体性制度安排仍可能会相差甚远,其结果取决于各自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这就是“路径依赖”。对此,青木昌彦以朝鲜和日本的不同发展道路为例进行了说明。青木昌彦认为,东亚的社区规范通常被归结为东亚独特气候和生态条件的产物,这一规范便于小农家庭种植和集体使用灌溉工程。但是,事实上,朝鲜和日本享有相似的生态条件,但在乡村社会结构和社区规范方面发展出各不相同的制度演化路径,对两国随后制度变迁轨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进行比较制度分析过程中运用历史分析,须以历史和比较知识为基础,首先区分出哪些技术和制度因素可以看作是“外生的”,哪些制度因素需要当作“内生变量”;要研究哪些历史因素促成了对特定均衡的选择,由此确定历史对制度形成的作用。四、比较方法是制度分析的基本方法制度是多样性的,经济组织和经济体制也是多样性的,这种多样性既是文化多样性和经济与自然环境多样性的体现,也是人类认知方式和实践方式异质性特征的具体表现。了解和把握制度存在多样性的基础和表现,特别是认识不同制度形态的特点,最有效的研究方法之一就是比较方法。比较方法是归纳法的具体应用,它通过对研究对象的共同点和不同点的分析,可以准确地解析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从而达到对研究对象的科学认识。作为制度分析的基本方法,比较方法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该方法着重从同类事物的比较分析中找出其差别和特殊性及其形成的原因,因而容易准确地把握研究对象的本质特征;二是该方法不受研究样本的数量的限制,只要是两个以上的同类样本,就可以进行比较分析,应用简单,效果显著32\n。比如,在分析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道路和途径时,只要对中国和俄罗斯的转型方式进行比较研究,就基本可以弄清楚不同转型道路和途径的特点。三是该方法是更为贴近现实的研究方法,其运用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和解读现实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的表现及成因,而不是从现实的多样性中探索其内在的一般性或抽象原理。这样的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可能不一定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神奇效果,但是在一个限定的范围里,其结论却具有其他方法难以企及的解释力。比如,对于企业、市场和混合组织这三种经济组织形式各自具有什么特点,彼此能否替代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替代的问题,除了比较方法,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能够给予富有说服力的回答。思考题:1,比较制度分析产生的历史背景是什么?2,如何认识比较制度分析的研究对象?3,制度、组织和经济体制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如何认识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4,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论特点有哪些?5,如何看待比较方法在制度分析中作用?6,什么是制度分析范式?它与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相比有哪些差别?如何评价之?32\n第二章制度及其功能制度是比较制度分析的核心范畴,那么如何理解制度的含义?制度都有哪些具体形态?制度的功能是什么?有效的制度具有什么特点?研究并回答这些问题对于准确把握制度的本质属性,深刻认识制度的重要性,深入理解比较制度分析范式的方法论特点,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节制度的含义与分类一、制度的含义什么是制度?对此,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主要的解释有:(一)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该解释是舒尔茨提出来的。舒尔茨说,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美]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53页。舒尔茨指出,制度有多种形式,如管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力的配置与使用的宪法中所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规则,如货币、期货制度;用于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如契约,分成制、合作社、公司、保险、公共社会安全计划等;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的联系的制度,如财产,包括移产姿历与劳动者的其他权利等;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的框架的制度,如高速公路、飞机场、学校、和农业试验站等。(二)制度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该解释是戴维斯和诺斯提出来的。按照他们的理解,制度是一种安排,这种安排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者提供一种能够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比如,公司形式就提供了一种组织结构,它使得管理者对经济活动的更大和更为分散的控制比在一个更为原始的组织形式下的指导更为有效;它给出了组织本身的合法生命,因此,一个如此设立的企业可能在接近于其他组织形式的领域展开竞争。(三)制度是一套行为规则这是拉坦的解释拉坦指出,“32\n一种制度通常被定义为一套行为规则,它们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美]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29页。按照拉坦的解释,一种制度,可以是一个决策单位,或者是家庭,或者是企业,这些决策单位对资源实施控制。(四)制度是社会中个人所遵循的行为规则这是林毅夫的解释,按照他的理解,在任何社会,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性和灾难发生的可能性。此外,他拥有工作能力的生命周期又很有限,他希望活下去,并希望达到高层次的满足。为此,人类需要制度。制度是被设计来帮助人类对付不确定性和增加个人效用的手段,制度,无论是市场的,还是非市场的,都可以提供有用的服务。以上解释尽管角度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把制度视为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制度的形成和发展,都是服务于人的,是人在不确定的环境下达到既定目标的手段。基于此,我们把制度就理解为规范人的行为的一套规则。二、制度的分类制度有不同的类型,就总体而言,可以将制度区分为两大类,即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一)非正式制度1.非正式制度的含义非正式制度也叫非正式规则。主要包括价值信念、意识形态、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是人们在长期交往过程中潜移默化、约定俗成而来的。在非正式规则中,意识形态居于核心地位,由于客观环境的复杂性和人的理性有限间的矛盾,意识形态为人的理性判断提供了一种“捷径”,从而有助于降低决策成本及其它制度安排的运行成本。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非正式规则具有节约信息成本,有效克服“搭便车”行为以及降低正式规则实施费用等功能。非正式规则与正式规则相比,非正式规则的变革与转换显得相对缓慢而且艰难;由于非正式规则的绩效与其所依存的文化类型紧密相关,因而非正式规则的可移植性较差。人类的制度是从习惯(Habits)与习俗(Customs)开始的,在凡勃伦看来,制度实际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如果说制度是一种行为准则,那么非正式制度就是一种非正式约束。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交往中约定俗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是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32\n2.非正式制度的特点非正式制度有自己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非正式制度具有经验性。面对稀缺的世界,在相同的或相似的环境下,某些约束是有效的,即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些约束就积累下来并被人们一代一代的承传下来。由于非正式制度是一种内在于人的精神世界的规则,是一种被人们做为共同的行为准则加以贯彻和维护的规范,因此,它一经形成,就很难有大的变化,通常是人类的社会存在方式发生了变化,人的心理和精神状态却仍呈现为一种固定的不变的状态。在这里,人的意识的变化滞后于人的社会存在。第二,非正式制度约束在本质上是道德约束。非正式制度的形成是内在于的人的认知活动的全过程的,它本身就是人认知活动的载体和结果,所以,人的观念形态和精神世界即是非正式制度的内容。人的观念形态是很难改变的,因为这种改变意味着对人自己的否定,是人的新生,而人是不可能否定自己的,也不可能超越,人只能是不断地适应变化了的环境,并同时在保留传统的习惯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观念,新观念只是与旧观念实现有机的结合。强行地要求人们放弃习惯了的行为规范,生硬地接受一种完全陌生的文化,人们之间会失去协调彼此关系的共同规范,而没有共同的行为规范,人们相互间的矛盾和冲突就会加剧,彼此间的诚信就会消失。一个没有诚信的社会,形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第三,非正式制度的实施过程是一个自觉的过程。非正式制度调节和协调人类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不是依靠国家权利的强制,而是依靠人类自身的自觉。这种自觉性来源于人们相互间的信任和忠诚,来自于人们对利益共同体的归属感,最根本的,来源于人们对自身社会存在方式的肯定和认可。只要人们对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在社会科层中的位置表示了认可并接受这样的安排,谁都不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来冲破已有的社会秩序,甚至认为任何对既定社会秩序的破坏都会打乱本来的利益格局,引发激烈的社会冲突,进而危害自身的利益,那么人们就会自觉地维护社会的共同规范,每个人都不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而破坏社会习俗。32\n但是,非正式制度的存在是有边界,那就是,它是以一个特定的文化共同体为边界的,其有效性和约束力也仅限于此。再者,它仅仅诉诸人的良心和自律来维护社会秩序,而一旦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往增多了,不同的非正式规则就会发生冲突,彼此间的利益也因此会发生矛盾;再者,在一个共同体内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占有财富的份额会相应发生变化,同时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也会不断出现。这时,仅仅依赖传统的制度规则就很难规范人们的行为了。因此,在同一个共同体内部和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就需要有高于个自的传统规范,有能够对传统规范构成补充的新规则的出现,这种规则不是源于共同体成员的归属和认同,而是基于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利和利益,这种规则就是正式规则,又叫正式制度。3.非正式制度的类型(1)习惯。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约定俗成的行为规则协调着人类的行动,人们可能不能清楚地说明它或解释它,但它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并影响和约束着人的行动。例如,人们遵守某些词语的定义和语法规则进行交流,而谁都没有事先规定这些规则,每个人都是从小在特定的语言环境学习与别人交流并渐渐掌握该语言。还有像各种民间节日,都是人们在长期的历史演化过程中逐渐确定的,一到这样的节日来临,人们便不约而同地用各种形式欢庆节日,在一些节日还有大家都遵循的规矩,如中国的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要相互拜年,互贺新年;长辈要向晚辈赠送压岁钱;再就是在过年的喜庆日子里,人们一定要放几挂鞭炮,以便使年味更足。这些就是习惯。一种习惯一经形成,它便成为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进而制约人的交往行为和交往关系。(2)规则。规则也是一种制度形式。规则是通过习惯、教育和经验习得而成的。人们在日常生活的经验中对于规则往往是不假思索地自发予以服从的,以至于规则变成了一种个人的偏好。规则不是一种法律形态,它并不强制人必须遵循。但是规则一经形成,又有力地调节着人的行为,对人的行为构成有效的约束。规则的作用和习惯是一样的,也是旨在发挥调节人际关系的作用,以免人们受机会主义行为的危害,减少人们的协调成本和冲突。例如,诚信是一种规则,如果一个社会建立了这样的规则,整个社会成员就都能自发地做到诚信。而一个社会一旦丧失诚信,遵守诚信反倒会上当受骗,而不遵守诚信则可能谋取一时的私利,则没有人愿意信守承诺。但是,如果整个社会都不遵守诚信,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就难以进行,经济性交易的预期就会模糊不清,交往的成本将大幅度上升,最终,人们的自身利益因此而都受到损害。显然,建立一套有效的规则是十分必要的,只要人人都自觉遵循规则,都用规则约束自己的行动,社会交往的频率就会加快,交往的成本则会大大降低,这无疑对所有社会成员都是有利的。32\n(3)习俗。习俗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在一个共同体里习俗起着规范各个成员的行为,并发挥协调彼此间关系的作用。习俗由一整套不成文的规则组成,一个人要是在社会交易中不遵守习俗,则会丧失交易的声誉,并难以继续从事交易,很难再找到一个交易伙伴。这是习俗对违规者的处罚。比如,一个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其声誉就会受到影响,作为惩罚,他很难再向同一个购买者多次重复销售同样的产品。当然,该人进行的买卖可能就是一次性的,他并不谋求反复进行同样的交易。但是,由于搜寻契约伙伴是相当耗费成本的,而在既有的双边关系中反复地进行交易成本最低,所以,那种只谋求一次性交易的行为从长远看往往有很高的交易成本,它最终会将交易者淘汰出局。(4)正式规则。该类规则介于隐性规则和显性规则(如法律)之间。像行业协会或者社会团体的章程等,均属该类规则。正式规则的显著特点是有成文的规定和实施处罚的机构。从调查违规行为,到对其进行甄别和定性,至止做出惩罚决定,都是有明确的机构按照既定的程序来进行的。但是,正式规则不是法律,它不依赖政府的权威来实施,也不需要法律强制来执行。(三)正式制度1.正式制度的含义正式制度又叫正式规则,指人们有意识制订的规章或法则,如宪法、法律、产权、契约等。随着人类非人格化交换关系的不断扩大以及合作性组织规模的日益扩张,以行为边界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激励约束并重为典型特征并伴随强有力实施机制的正式制度,其地位和作用愈加突出,其规模经济效应也充分显现。正式制度本身具有层次性,可分为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普通契约。这些不同层次规则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对经济效率有重大影响。2.正式制度的特点第一,正式制度的约束具有明确的强制性和有意识性。它界定人们的行为,明确以奖赏和处罚的形式规定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正式制度往往辅之以系统的、具有权威性的规则实施机构。这类机构都具有社会的授权并通过强制手段来维护社会规则。社会正式制度都是人有意识来制定的。正式制度可以是不完全的,但绝对不可以没有,没有正式制度的存在,就无所谓强制的执行。因此,有意识地制定并强行加以实施,以便有效维32\n护社会成员的利益,是正式制度的重要特点。对社会成员来讲,正式制度对他是一种外在的约束,无论是否愿意,任何社会成员都不能免除这种约束。第二,正式制度的强制在于利益的差别性。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个体的主观能力,和其拥有的社会资源的多少都存在差别,特别是在占有社会的稀缺资源方面存在很大差别,这就导致了人们在社会财富的占有上存在差别,这有具体体现为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不平等。更有甚者,人们为了占有更大的财富份额,又势必在相互间展开争斗。而这种利益的不平等,特别是彼此的利益矛盾,如果不加以调节和协调,势必对所有人的利益构成危害,进而妨碍社会的稳定。正是处于对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以及社会稳定的考虑,人类社会必然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以便通过它来规范人的行为,协调人与人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需要正式规则或正式制度,并不意味着不再需要非正式制度。由于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人类精神和观念形态的多样性将依然存在,基于共同文化的归属感仍然影响着每个社会成员的心理和行为。因此,非正式制度在正式制度存在的同时仍然存在并发挥重要的协调人类行为和相互关系的作用。而且随着人类交往的加强,不同文化的融合将不断增强,而这种文化融合同样会在不同的文化共同体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使得他们彼此间相互吸收对方的文化和价值观,接受并认同对方的习俗,这样一来,非正式制度的内容就将不断增加和充实,它在调解社会矛盾和冲突方面的作用仍将得到发挥并发扬光大。所以,在现代社会中,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是同时存在,并与时俱进的。第二节制度的形成一、非正式制度的形成32\n非正式制度是隐性的制度,它的出现,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自发演进的结果。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借以调节相互关系的规范,它适应了人类加强相互交往的可预期性的要求。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因而人类的知识是有限的,人类不可能无所不知,不可能无所不能。理性和知识的有限决定了一个人仅仅靠个人的知识和努力是难以维持生存的,而只有集体行动和社会性联系才使个人拥有的知识得以交流和传递,个人通过知识的交流和传递而得以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占有一席位置,个人的生产活动才具有了社会性。个人之间的交流加强了,彼此之间的认同也相应地得到增强,在共同体内部也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基于共同的利益和彼此的认同,在共同体内部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共同的习惯,共同的思维方式,共同的习俗,它们成为将每个共同体成员维系在一起的纽带,他们也成为共同体成员实现自己利益要求的基础。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与共同体成员的生存环境、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以及思维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既建立在它们的基础上,又影响和改变着他们。非正式制度不是固定不变的,相反,它总是适应新的情况而不断变化着的。当人类面临新的挑战,或者人类的实践活动发展到新的阶段,非正式制度将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实践而进一步调整自己,以适应新的情况和新的实践。由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最活跃、最积极的,作为这种实践产物的非正式制度也就呈现出很大的灵活性和丰富性。一成不变的非正式制度是没有的。但是,非正式制度的变化是渐进的、缓慢的和分散的,而不是激烈的、迅速的和集中的。通常,非正式制度的变化甚至会滞后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因而它对后者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束缚的消极作用,当着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建立时,往往要求人们在思想观念和价值观上与之相适应,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新社会形态的完善和成熟。二、正式制度的建立与非正式制度不同,正式制度是由一个主体设计出来并强加于共同体的。进行制度设计的主体高踞于共同体之上,具有政治意志和实施强制的权力。与非正式制度平等地适应于所有共同体成员不同,正式制度是由建立在层级基础上的权力主体设计的,其实施的惩罚是正式的,并往往借助国家暴力来进行,在这里,主要的暴力工具有警察、法庭和监狱系统等。由政府设计建立正式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一)建立正式制度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非正式制度含义含混,难以清楚表述,而外在制度则易于认识,便于人们在交易中加以遵循,也利于规范交易者的行为,因而可以节约人们的信息成本。使制度正式化,并附上针对违规行为的正式惩罚措施,以强化制度,这样的制度安排对于改善人类境况,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利益矛盾,常常很有效。(二)有助于实行公正和公开的裁决当交易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根据非正式制度进行自发裁决,有任意性,可能带来偏见。另外,执行规则时,由于种种原因,有可能会偏袒富人、名人、32\n甚至美人,这使制度的执行出现不公平。非正式的裁决还可能使无财务独立的裁判成为贿赂诱惑的牺牲品。而正式制度是按照既定的程序,由特定的机构来执行裁决的,裁决过程有相当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裁决的公正性。(三)有助于通过政府有效地运用强制手段非正式制度的实施往往是借助于人的羞耻心和内心的谴责来进行的,其效果取决于当事人的道德素养和其对共同体的依赖程度。鲜有廉耻心或者对共同体的依赖较弱,往往会使非正式处罚成效甚微。而正式制度下的处罚由政府来实施,政府可以利用国家机器来保证处罚取得显著的效果,进而有效地保障社会安全,同时,政府还能够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暴力手段的运用,防止暴力手段的运用者滥用暴力。(四)有助于增进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在共同体内部,由于每个成员的偏好不同,利益取向不同,彼此间发生利益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不能有效化解矛盾和冲突,往往会使彼此间的信任和合作受到破坏,而没有彼此间的信任和合作,共同体成员之间就很难就长期交易达成契约,即使有契约也不具有可信赖性。一旦共同体内部缺乏合作气氛和诚信精神,彼此间的交易就不具有可预期性,进而也就很难进行有效的交易。而正式制度的建立,可以允许人们做出可靠的契约承诺,因为在正式制度框架下,政府是以第三方而存在的,一旦交易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政府可以出面加以调节。政府仲裁机制的存在,使交易双方相信彼此的契约具有可信赖性,由政府进行协调,有助于使经济主体之间放弃争执,实现相互合作,这自然有助于契约得到很好的履行,使契约承诺具有可信赖性。(五)有助于建立平等竞争的经济环境非正式制度安排是以共同的生活环境和确定的活动区域范围为界限的。也就是说,共同的文化背景,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习俗,使共同体内部各个成员之间得以进行正常交往,也使共同体成员彼此得到认同。这些共同性无疑有助于共同体的成员低成本地开展交易。但是,随着经济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特别是随着对外交往的出现,非正式制度安排就呈现出许多不适应性来,主要的表现就是对外来的竞争者构成障碍,在竞争中难以做到公平对待一切进入者。显然这种保护主义和歧视倾向是十分不利于共同体的开放和发展的。正式制度则具有现代的、开放的和公平的特点,在正式制度下,通行的规则是公平竞争而不是“自己人”32\n观念,市场对一切进入者都是开放的,所有竞争者都具有平等的契约自由权,只要不违背竞争的规则,则任何竞争者的权益都受到同等的保护,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对它人进行歧视和排斥。第三节制度的功能一、制度的功能(一)为人际交往确定规范,减少了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增强了人们对未来的信心和彼此间的信任在一个制度不健全的共同体里,信息的传递缺乏应有的渠道,人的有限理性难以通过社会化的有序组织安排得到丰富和完善,人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没有协调和解决的机制,他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得不到有力的监督和控制,这就使的人们相互间的信任建立不起来,进而制约了劳动分工和协作的发展。而制度的建立改变了这一切。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使复杂的人际交往过程变得更容易理解和更具有可预见性,从而不同个人之间的协调也就更容易进行。制度,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简化人际交往关系的工具。通过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可以顺利地进行,彼此间的交流也得到了加强;通过制度,每个个人不再是面对一个极端不确定的外部环境,人们彼此间可以按照设计好的方式进行交往,机会主义地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会受到处罚,而遵循游戏规则的行为则受到奖励,人们进行交往的环境更为透明,更为清晰,也更为简单,这就使人们在搜寻信息和与他人建立交往关系的过程中避免了过大的认知负担,降低了信息搜寻和信息传递的成本。(一)激发人的企业家精神和创新精神在一个制度不健全的共同体里,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认知负担过重,人们经常会在交往中遭遇不愉快的意外和面临尴尬的处境而不知所措,这就导致人们畏惧交往,不愿意与人交流。而这种交往焦虑往往会损害人的自信心,消磨人的创新精神,导致共同体整体失去生机和活力。32\n制度的建立,使他人的反应更可预见,世界更加有序,从而使个人更容易与一个复杂而易变的世界打交道。当制度提供了可认知的交往模式和行为规范时,经济主体就能更好地应付具体的细节。制造使人们在复杂而混乱的世界面前更理性,更清醒,人们不再担心会在盲目的交往中面临意外和不知所措,因而在面对世界的挑战和机遇时,能够充满信心,从容应对。制度为人际交往创造了确定的环境,也使人对未来的发展有了可预期性,在这样的环境里,人们能够承受试验的风险,而且风险越大,带来的收益也可能越丰厚,这就鼓励人们进行探索和创新,形成富于冒险性和创造性的企业家精神。更为重要的是,当着制度的建立使人们摆脱了交往焦虑的桎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得以建立,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联系就会加强,人们通过交往而增强了信息的交流和知识的创造,这都极大地有利于社会分工的深化,进而推动经济的有序发展。(一)保护个人自由在社会交往中,个人自由是不可或缺的。没有个人的自由,就没有个人首创精神的发挥,就没有社会生活的无限多样化和丰富性。一句话,没有个人自由,一个社会就丧失了创造力与强大的活力。但是,一个人追求自己的目标常常会影响他人的同样追求,所以,每个人的自由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自由为界限,换句话说,对自由要有必要的约束,没有这样的约束,自由权就会变成放纵权;没有对自由的恰当的约束,社会就将陷入无政府状态。制度的建立旨在为个人的自由提供保护,防止他人干扰和损害个人自由地运用私人财产,它规定了个人尽可能多的自由空间,与此同时,制度也为个人自由确定了限度和范围,限定了个人凭其产权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事情。可见,制度是个人自由的保证,是维护个人自由不受其他掌权者干预的手段。没有制度做基础,个人的自由就可能演变成对他人的侵犯,个人自由就可能受到他人的干预却得不到必要的保护。(二)防止和化解冲突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总是按照个人的目标和意志独立行事的,这使彼此之间常常会发生冲突,这些冲突和矛盾会影响个人目标的实现,影响个人首创精神的发挥。如果一个共同体内部经常爆发冲突和矛盾却得不到解决,该共同体的凝聚力就会大大减弱,分离倾向就会不断增强。为了维护每个共同体成员的利益,为了维护共同体的团结,就必须寻找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方法,该方法应能够以较低的代价和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冲突问题,并能够使个人行动自由受到最佳约束一—32\n避免破坏性冲突的问题。制度就是这样一种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有效手段。通过建立和健全制度,确立人的行为规范,为人的自主行动划定范围,并为调节冲突提供裁决机制,当矛盾和冲突出现时,就可以对其加以协调。二、有效制度的特点制度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体系,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或者说,有效的制度规范都具有什么特征呢?具体说来,其特点有以下几点:(一)具有一般性所谓一般性,是说凡是制度,都必须不加歧视地适用于所有人,也就是它意味着对所有人的程序平等。一项制度若只适用于一部分人或者特殊的情况,具体说来,如果根据人们在财富、影响力、种族或宗教方面的地位,有差别地运用规则和处罚,就是不公平的,这样的制度也是难以有效发挥各项既定的功能的。(二)具有确定性所谓确定性,是说凡是制度,都应该有明确的含义、确定的功能和可识别的特征,这样的制度才易于了解和掌握,并在实际的交往中得到遵循和贯彻。(三)具有开放性所谓开放性,是说凡是制度,都应该随着时间的和空间的变化而得到调整,应当允许行为主体通过创新的行动对环境作出反应。已有的制度可以根据新的情况作出调整,以便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规范人的行为,协调矛盾和冲突,增强未来的可预期性的作用。(一)具有统一性所谓统一性,是说凡是制度,都应该是简洁而单纯的,既不要过于繁琐,也不要有重叠之处。繁琐而重叠的制度会使人们无所倚靠,不知道该按照哪种制度去行事。保持制度的统一性,就是要使建立的制度具有唯一性和普遍适用性,以保证制度更有效地发挥作用。32\n总之,制度是影响人类经济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现代经济是一个复杂的演化系统,它的运行效率依赖于系统的制度安排。制度旨在保护个人权益,协调人际关系,帮助人们避免或缓和矛盾和冲突,增进劳动和知识的分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制度存在的理由是节约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人类在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时总是有意或无意地进行着交易费用和经济收益的比较,而以最低的费用获得最大的效用恰是人类行为所遵循的基本准则。制度,无论是正式的制度,还是非正式的制度,本质上是人类用来规范自己行为的规则,它抑制着人们在交往中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更可预见并由此促进劳动分工和财富的分配。制度的存在规范了经济主体的活动方式和利益界区,界定了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处罚违约行为的规则和程序,使人们损人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得到抑制,为降低交易费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思考题:1,什么是制度?其特点有哪些?2,什么是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它们各自有哪些特点?3,建立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4,制度都有哪些功能?5,如何理解制度在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6,试从你的生活经验中找出例子来说明制度的作用和进行制度建设的意义。32\n第三章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交易费用理论由科斯首创,经由威廉姆森的发展,诺斯以及其他制度学家的应用和扩充,已经形成一个独立的分析体系,其核心内容是通过设计最佳的制度或治理结构来降低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理论不仅在经济组织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在社会和政治组织以及自然资源方面的应用也得到关注。第一节交易与交易费用一、交易的含义与类型(一)交易的含义最早使用“交易”概念并对它的功能及分类加以分析的人是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中把“交易”视为三种“致富技术”(畜牧业、交易和冶矿、木材采伐等)之一。又把“交易”分成三个部门的交易,实际上是分成三种交易:一是商业交易(包括海上贸易、陆上贸易和当地贸易);二是贷钱取利,即金融交易或货币交易;三是雇佣制度,即劳动力交易。也就是说人们从事这三种交易活动都可以带来财富。康芒斯认为,交易是个人之间分割和获取对有形物品未来的所有权,即财产权与合约权的授权转移。并且他以法律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经济关系,认为经济关系的本质是交易,整个社会是由无数种交易组成的一种有机组织。交易的具体内容是:首先,交易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制度经济学的最小单位。其次,交易不是实际“交货”那种意义的“物品的交换”,而是以财产权利为对象的人与人之间对自然物的权利的出让和取得关系。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所有权的转移。最后,交易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本身必须含有“冲突、依存和秩序”三项原则,实质上是指人类交易关系得三个基本特征。即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是一种利益上既相互冲突、又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且这种交易既在现在不断地、反复地、连续地发生,又使交易者能可靠地预期将来还会这样发生。威廉姆森认为,交易之发生,源于某种物品或服务从一种技术边界向另一种技术边界的转移,此时,一个行为阶段结束,另一个行为阶段宣告开始。其中物品或服务还包括诸如信息或知识,如咨询或教育服务、研发等。这种资源的转移可能发生在企业内部或市场上,因此,可以说它们是内部交易或外部交易,或者企业内交易和市场间交易。转移意义上的交易来自于分工。在企业内交易的最初例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提出的制针交易:制针者的工作可以被分为一系列程序,‘356\n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断,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人磨另一端……’,针在企业内每换一次手,“交易”显然就发生一次了。而市场间的交易产生于市场所受限制的分工。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交易是与生产相对应的概念,它意味着资源及其所有权在人与人之间的转换。(二)交易的类型交易活动可以划分为三种具体类型,即买卖的交易、管理的交易和政府的运行。第一,买卖的交易,即法律上平等的人们之间自愿的买卖关系,尤其指以换取一定的代价为前提的法律上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不包含实际物品的交货程序。买卖的交易的特点是,司法当局在法律上把买者和卖者作为平等的人看待,其一般原则是稀少性。第二,管理的交易,即一种以财富的生产为目的的交易,这是一种在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上级对下级的关系。其中,上级是一个人或由少数个人组成的特权组织,下级则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其一般原则是效率。第三,政府的运行,是有权力的若干参加者之间达成协议的谈判,这也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关系。只是上级是一个集体的上级或者是它的正式代表。这三种活动单位包罗了经济学里的一切活动。买卖的交易,通过法律上平等的人们自愿的同意,转移财富的所有权;管理的交易用法律上的上级的命令创造财富;政府的运行,由法律上的上级指定,分派财富创造的负担和利益。这三种交易类型覆盖了所有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更清楚地表明了制度和交易的关系。一般化了的交易概念将过去人们认为毫不相干的事情,如买卖活动、经理对工人的指挥,以及国家对居民的征税等等联系和归纳在一起,不同的经济制度不过是这三种经济交易类型的不同排列组合。例如,在市场经济中,以买卖的交易为主,在计划经济中,以管理的交易和政府的运行为主。(三)交易与制度之间的关系交易与制度是两个密切联系的范畴,二者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即制度是交易的存在形态,而交易是制度的基本内容。正如康芒斯所言,交易是在一定的秩序或集体行动的运行规则或者制度当中发生的、在利益彼此冲突的个人之间的所有权的转移。这里的“交易”是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形式一般化了的广义交易,即制度的实际运行方式。二、交易费用的含义和性质(一)交易费用的含义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是科斯于1937年在其论文《企业的性质》中分析企业的起源和规模时,首次引入经济学分析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356\n交易费用至少包括以下三个项目:第一是发现相对价格的费用。进行市场交易并不是如正统的完全竞争理论所假定的那样,价格信息为既定的、并为所有当事人所掌握;相反,价格是不确定的、未知的,而市场交易的当事人要将其转化为已知的必须付出代价。第二是谈判和签约的费用。市场交易过程不一定是顺利的,因为交易双方之间常会发生纠纷、冲突,这就需要讨价还价、签订和履行合约,甚至诉诸于法律,这些都要花费一定的费用。第三是其他方面的不利费用,但是科斯对此并未详细论述,只是列出了签订长期契约可能节省因较多的短期合同而需要的部分费用,但却可能因为未来的不确定性或预测的困难,导致越长的契约需要预期的费用越高;因而长期契约只可能是粗略的“一般条款”。威廉姆森将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所谓事前的交易费用是指由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因而需要事先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在明确这些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过程中是要花费代价的,这种代价的大小与某种产权结构的初始清晰度有关;所谓事后的交易费用是指交易已经发生之后的成本,它可以有许多形式:第一,当事人想退出某种契约关系所必须付出的费用;第二,如果市场关系是一种双头垄断关系,交易者发现了事先确定的价格有误而需要改变原价格所必须支付的费用;第三,交易当事人为政府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所付出的费用;第四,为确保交易关系的长期化和持续性所必须付出的费用。至此,交易费用概念真正成为经济组织分析的一个重要工具。马克思虽然并没有直接使用“交易费用”这一概念,但是他从内容上已经认识到交易费用,特别是市场交易的费用。马克思所说的广义的生产活动由生产(狭义)、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组成。其中的交换和分配属于“交易”范畴,因交换和分配而花费的费用属于交易费用。《资本论》第二卷第六章所论述的“纯粹流通费用”就是市场交易费用,包括三类:买卖时间、簿记和货币,这些实际上是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这些费用不会创造价值,纯粹是因交换的需要而消耗的资源,是“非生产性费用”,“不会增加转化了的价值的流通费用”。马修斯认为,交易费用包括事前准备合同和事后监督及强制合同执行的费用。交易费用与经济理论中的其他费用一样是一种机会成本,分为可变成本与不变成本两部分。具体来说,当信息是有成本的时候,与个体间产权交易有关的各种行为导致了交易费用的产生,这些行为包括:寻找有关价格分布、商品质量和劳动投入的信息,寻找潜在的买者和卖者及有关他们的行为与环境的信息;在价格是内生的时候,为弄清买者和卖者的实际地位而必不可少的谈判与协商;订立合约与书写条款;监督合约的对方以确定其是否违约;当对方违约之后强制执行合同和寻求赔偿;保护产权以防第三者侵权等。总的来说,交易费用包括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所花费的356\n与交易有关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收集和传递有关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分布和质量的信息费用,寻找潜在的买者和卖者获得与他们的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费用;当价格可以商议时,为确定买者和卖者的真实要价而进行的讨价还价的费用;起草、论述、确定交易合同的费用;监督合同履行的费用;履行合同的费用,在一方未履行合同因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后者提出起诉、要求赔偿的费用;保护双方权益,防止第三方侵权,比如防止剽窃、侵犯专利权的费用;其他费用等。(二)交易费用的性质第一,交易费用是对社会财富和稀缺资源的损耗。发现交易存在费用是科斯的伟大贡献,在科斯之前的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中,人们只认识到生产成本是对人类稀缺资源的损耗,也只看到专业化和劳动分工对生产成本降低的重要作用,却没有发现由此导致的交易费用的成倍增长。正如诺斯所说:“承认经济交换的代价高昂,则将交易费用方法与经济学家从亚当·斯密那里继承下来的传统理论区分了开来。200多年来,通过日益专业化和劳动分工以从交易中获取收益一直是经济理论的基石。专业化可以经由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来实现,正如世界经济的成长和劳动的分工变得更为专一一样,经济绩效中所含的大量交换也扩大了。但是经济学家在将这一方法纳入经济理论整体的长期探索中,确实没有考虑到交换过程是代价高昂的这一点。”[美]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8、46页。作为人类稀缺资源损耗的交易费用又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交易所必须的,另一类则纯粹是浪费。一般来说,前者是为达成交易而需要信息搜寻,由此引起的费用显然是必须的;另一类是由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引起的对交易对方的损害和由此引起的诉讼费用等则很大程度上是人类稀缺资源的浪费。例如在政治交易中,权力拥有者和企业之间的设租与寻租行为完全是人类稀缺资源的浪费。第二,高额的交易费用可能减少或消除本来可能有利的交易。如同物理中摩擦的双面性质一样,摩擦力更大时可能降低甚或阻止物体的运行;交易费用更高时,也可能减少或消除从交易中获得的收益,进而阻止交易的发生或继续。但是,根据交易对象合理与否,这种高额的交易费用可能起到两种相反的作用。一种是阻碍交易进行的负面效应。比如,当贸易受到第三方(如一群海盗)威胁时;在申请产权受到政府部门的层层“红章门槛”的制约时;在高速通货膨胀、特别是发生不断变化的和不可预期的通货膨胀时,交易费用都会增加,从而使许多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投资受阻。再比如,在技术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的可能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高昂的交易费用,也使许多本来有利于交易双方的交易活动受阻,从而也抑制了技术创新活动。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科技发明之所以未能转化为技术创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明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高额交易费用。据估计,我国“八五”期间共取得国家级科研成果16万项,但实际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仅占20%,这其中的原因当然很多,但技术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高额交易费用356\n显然是一个重要的阻碍因素。另一种是阻碍交易进行的正面效应。高额的交易费用并非总是具有不利的影响:对于有害的交易,如毒品交易、走私交易、野生保护动物交易、赌博交易等,政府通过严厉的打击,以提高其交易费用,则具有减少和阻止有害交易发生的积极作用;再比如,在中国提高人口生育与养育的交易费用,这样就能让具备生育和养育能力的家庭考虑不生或少生,进而从国家整体层次上阻止过多人口的出生。正如埃格特森所说:“国家强制实施所有权会提高个人所拥有的资产价值,这种国家行为构成了市场交换的一个基石。在某些领域,契约执行得不到政府帮助或政府明确禁止占有资产或交换有关资产,高昂的交易成本会限制甚至完全阻止了交换。”[冰岛]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上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6页。第三,交易费用无法彻底消除,但可以降低。由于交易费用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要彻底消除交易费用显然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交易费用不可以降低。制度和技术是降低交易费用的两种主要力量。正如诺斯所说:“制度所提供的交换的结构,加上所用的技术决定了交易费用与转化费用。”制度通过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而降低交易费用。科斯关于企业组织与市场组织之间的替代关系的论述说明,当用市场方式组织生产费用高昂时,可以用企业这种制度方式代替市场制度方式,从而节省交易费用。诺斯指出,随着人类交易形式变得越来越复杂,制度必须随之变化,其目的就在于降低交易费用。也就是说,交易变化导致相应的制度变迁,使它们从那些解决简单交换问题的制度,扩展到跨时空和无数人的制度。技术对交易费用的降低则主要体现在节省交易的信息搜寻费用上。例如,交通的不断改进,如马路、运河、公路、铁路、飞机场等,通讯如驿站、邮政、电报、电话、电子计算机、互联网等手段的发明和进步,极大地节省了交易的信息费用。第二节交易费用的类型交易费用的典型情形是使用市场的费用和企业内部发号施令的费用,前者是市场型交易费用,后者是管理型交易费用。而政治体制中制度框架的运行和调整所涉及的费用安排,是政治型交易费用。下面分别介绍这三种交易费用的内容。一、市场型交易费用市场型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信息和谈判的费用。正如科斯所言: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去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合约、督促合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一)市场型交易费用的类型356\n市场型交易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搜寻和信息费用(合约的准备费用);谈判和决策费用(讨价还价与决定签约的费用);监督费用和合约义务履行费用。1.搜寻和信息费用。要进行一个具体的市场交易,一个人必须搜寻愿意与他进行交易的交易对象,这种搜寻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费用,这些费用的产生可能是因为需要发生直接的支出(做广告、拜访潜在的客户等),或者因创造有组织的市场(股票交易、展览会、每周集市等)间接地产生的费用,还可能是在达成交易的双方之间所进行的沟通费用(如邮递费、电话费支出和销售员的费用支出),以及收集不同供给者对同样一件产品的开价的信息所花费的费用,和检测与质量控制方面所涉及的费用。在服务交易市场,还包括搜寻合格的雇员的费用,这一活动不仅费用越来越高,耗时也越来越多。2.谈判和决策费用。这类费用与签约时交易双方就合约条款谈判和协商必须支付的费用有关。这一过程不仅耗时,而且可能还会求助于昂贵的法律条款。因为,在信息不对陈的情形中(即谈判各方具有私人信息),无效率的结果就会出现;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中,合约在法律上或多或少有些复杂,相应地,谈判也会或多或少存在些困难。决策费用包括处理收集到的信息所涉及的费用、支付顾问的费用以及团队内部形成决策的费用等。应该注意的是,合约的复杂性和所涉及的费用取决于竞争的程度。3.监督和合约义务履行费用。这些费用的产生是因交货时间需要监督、产品质量和数量需要度量等原因而造成的。信息对于度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度量交易中有价值的属性涉及费用,保护权利和执行合约的条款会产生费用。就监督和执行存在高昂的费用而言,违约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不可避免的。合约各方的欺骗或机会主义行为存在不良的后果,结果导致利益的再分配以及总产出水平或福利水平的损失。(二)降低市场型交易费用的途径1.降低签约前的搜寻和信息费用的方法(1)广告。关于产品质量的信息不仅可以借助于搜寻,也可以借助于经验获得,当搜寻成本高昂时经验便可用之。尼尔森将商品分为搜寻类和经验类,前者包括照相机、家具、陶瓷、玻璃器皿和地毯,后者包括收音机、电视机、轮胎、电池和汽车等。广告可以为搜寻类商品提供直接的信息;而对于经验类商品则需要提供间接信息,因为消费者并不期望从广告中获得太多的直接信息,而是得到这样的间接信息,即消费者知道名牌才做广告,这些广告本身的信息不重要,重要的是广告本身存在就证明了商品的价值。(2)纵向一体化。通过一体化,度量市场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可以在企业内部得到解决,同时不同类型的企业将形成,它们在产品能够进行现场量度的场合完成交易。(3356\n)纵向合作与横向合作。前者可以通过先合作、后签订合约的方法降低过度搜寻费用;后者则通过不同类型的双边或多边协议方式减少过度搜寻,合作方式包括竞争者之间形成隐性或显性合约、地方市场或集市、贸易公司或金融中介、协会或合作社等。(4)隐性合约或关系性合约。即根据“以牙还牙”策略规则而形成的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隐性长期协议,这种方式尤其适合于寡头垄断厂商。他们通过广告的方式能够达到事前采取防范事后机会主义的目的,也会阻止新进入者的加入,使领导型厂商不至于支付高额的竞争费用。2、降低签约时讨价还价费用的方法(1)刚性价格。与新古典经济学中市场出清而形成的“拍卖定价”不同,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现实中交易双方价格的达成需要花费大量费用,因此可以采用刚性价格的方法降低这类支出,即买卖双方在价格上达成一致,并坚持使用这个价格,可以稳定双方的预期,减少多次商讨或讨价还价的费用,比如雇佣关系中的刚性工资。(2)进入壁垒。这种方法出现在17世纪的马格里布犹太商人组织和12与13世纪的原野集市的法商制度,是一种合约的私人实施机制,通过严格控制市场的进出,组织或集市制度提供了有关市场参与者以前行为的一切信息。也就是说,与控制市场进入的那些人的看法不一致的人将不能进入集市,而且对任何在集市中被抓住从事欺骗的商人将根据集市规则处以监禁和诉诸司法,因而假设在集市中遇到的任何人都是有一个“好名声”的人。通过这种进入壁垒的方法可以降低政策上的讨价还价费用。3、降低签约后监督与合约义务履行费用的方法(1)制定高于竞争价格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高于竞争价格的自我履约方式是确保质量承诺的方法,因为如果想要合约的承诺付诸实施,交易者可以采取中断业务往来的方式进行威胁。卖方知道,消费者将价格视为质量的指示器,如果生产出低质量的产品,未来业务就要丧失,就造成了资本损失,这便是确保高质量供应的方法。(2)特许。克莱因和阿尔钦等建议,将特许合约视为商家品牌资本的租赁合约方式防范事后机会主义行为,这种情况尤其适合于保护专用性资产的商家。(3)纵向和横向一体化。当长期存在的、与交易相关的沉没投资占了总成本的大部分、且不确定性有重要影响、同时声誉机制不可能约束“不良行为”时,纵向一体化就是一种很好的方法。交易类沉没专用性投资在解释企业并购某些投入品上特别有用,当广义的生产过程产生了专用化的、不可申请专利的专用知识时,装配商将进行纵向一体化。356\n(4)私人第三方裁决争议或仲裁。商务争议不通过法庭解决,也不通过政府宣布和执行的规则解决,而是通过第三方或仲裁方式解决。以纽约钻石交易商俱乐部的争议解决方法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如果卖者未能按时交货,计算买者蒙受的利润损失非常困难;金融对钻石行业的支持有限,因为钻石商没有进入资本市场的现成通道,手头上也没有多余的资金,因而争议需要快速地加以解决;在钻石交易中,声誉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减轻争议对钻石商声誉的损害,只要仲裁决议很快付诸实施,争议及其处理办法都将保密。结果,通过不同的声誉约束、惯例性的商务实践活动及仲裁程序,钻石行业形成了一整套的规则和制度,市场参与者都认为它们要优于法律体系。二、管理型交易费用(一)管理型交易费用类型管理型交易费用是企业和其雇员之间的劳动合约进行执行的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从变动与否的视角来看,可以分为固定的交易费用和可变的交易费用。1、固定的交易费用是建立、维持或改变一个组织设计的费用。这些费用与范围相当广泛的活动有关。因此,存在人事管理、信息技术的投入、防止接管、公共关系和游说活动方面的费用。2、可变的交易费用是组织运行的费用,可以大体上分为两个子类。(1)信息费用。它包括与制定决策、监管命令的执行、度量工人的绩效有关的费用、代理的费用、信息管理的费用等。(2)与有形产品和服务在可分的技术界面之间转移有关的费用。包括半成品滞留的费用、在企业内运输的费用等。这两种交易费用也叫“作业成本”。从作业这个角度可以将管理型交易费用分为四类:(1)后勤交易。原料流动的命令、执行和确认;(2)存量交易。保证现存的原料、劳动和能源的供应等于需求;(3)质量交易。质量控制、间接工程、采购和相关数据的开发;(4)变更交易。对基础性的生产信息体制进行变更,以适应诸如工程设计、进度和原料规范的变化。(二)降低管理型交易费用的方法制度经济学主要以企业组织为依托研究管理型交易费用,因此这里以企业为例进行研究,包括企业内企业与雇员之间的交易费用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企业是一系列合约的一个联结,这些合约与生产性服务或者企业中的其他要素的供给有关,它们是在某种权威(企业家)以及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建立起来的,因为未来很难被预测,合约达成的条款是非常一般性的,因此在可以预见的规定范围内,企业家有权按照他的意愿的方式指挥与企业相连的要素所有者。1.356\n企业的声誉。企业家可以利用的权威不能超过某个限度约束,如果雇员将这种权威给予企业,他们必须深信这些权威将会被公正地使用,这种信念必然来自于企业的声誉。声誉机制有效性的必备条件是:(1)每个人一开始必须准确地知晓所承诺的内容是什么,以及(2)每个人都必须能够及时地观察到承诺人事实上的行为是什么。2.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交流的原则和方式,它的作用在于,能够给科层下属灌输这样一种思想,让他们在情况发生变化时知道组织如何应对多变的环境;同时下属或雇员能够被激励以至于全身心地投入合作,使其自身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相一致,从而实现联合体的利益以确保企业的运行效率。3.效率工资。雇主可以采用效率工资方式维持或扩大他对雇员的权威,因为效率工资可以通过对单个工人的激励实现高生产效率标准,而无须仅通过解聘工人的方式提高效率。4.解决代理费用的方法。(1)内部制约。设计执行补偿计划,一个好的计划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战略性目标,并能够激发管理者。(2)劳动力市场约束。管理者在工作中的管理活动是由市场评价的,市场评价对管理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具有直接的影响,从而对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构成一定约束。(3)产品市场约束。企业产品市场上所存在的充分竞争对管理者构成一定压力,它可以激发管理者努力工作,减少懒散。(4)资本市场制约,如果管理者在牺牲企业效率的基础上追求自己的目标,企业的利润可能会降低,企业股票价格也可能会因此下跌,这会使企业面临潜在的并购危险。并购是针对管理者的不负责行为的最后武器,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对管理者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设定了一个限制条件。5.限制企业规模。企业过多的兼并或纵向一体化可能导致原有激励结构的变化,致使原有的管理人员漠视企业的专有性资产,降低交易的价值,间接导致交易费用增加,因此应该适当限制企业的规模,寻求市场的替代途径。三、政治型交易费用(一)政治型交易费用类型政治型交易费用是集体行动提供公共品所产生的费用,可以视为与管理型交易费用类似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费用。1.建立、维持和改变一个体制中的正式和非正式政治组织的费用。这里包括与建立法律框架、管理架构、军事、教育体制、司法等有关的费用;还有与政党和压力集团有关的费用。2.政体运行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立法、国防、管理、交通和教育方面的费用。正如私人部门一样,这些行政事业需要承担搜寻和信息费用、决策制定的费用、发号施令的费用以及监督官员指令是否得以执行的费用。莱威(Levi,1988)将这类费用描述为“对服从活动进行度量、监督、建立和执行”的费用Levi,M.OfRuleandRevenue.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8,p.12.。总的来说,这类费用包括组织加入或试图加入政治决策过程中的费用,以及谈判费用。涉及这类费用的组织包括政党、工会、雇主协会和一般意义上的压力集团等。356\n在某种程度上,政治型交易费用与管理型交易费用相似,可以被解释为代理费用或产生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费用。两方(多方)之间的代理关系指,一方作为代理人在行动上代表第二方即委托人的利益。詹森与麦克林将代理费用定义为委托人的监督费用、代理人的担保费用与剩余损失之和。其中委托人的监督费用是指,委托人为了避免代理人出现机会主义行为而建立一个合适的激励机制来限制代理人的偏离行为而支付的费用;代理人的担保费用是指,代理人投入一定资源以保证他自己不会采取不利于委托人的行为所花费的费用;剩余损失是指,代理人的决策与实现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存在一些差异,这种差异的货币等价即是剩余损失。(二)降低政治型交易费用的方法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表现的特征相似,都是通过双边或多边的讨价还价来组织协调,在合约达成之前和之后需要执行同样的基本活动,如搜寻、考察、谈判、施行、控制和执行等。政治交易不论是发生在一国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还是不同的民族国家之间,抑或是经济市场中不同企业或个人之间,其特征都一样。一国内部与国家之间政治交易的目标存在差异:民主国家中的政治交易是在个人之间的长期关系网络中产生的,目的是为了对公共机构(政治产权)和政治交易本身的竞争加以有效的组织;而国家之间的国际政治交易目的是为了共同选择竞争者以及降低竞争不确定性。弗鲁博顿和芮切特总结了以下减少政治交易费用的方法。1.针对一国内部的政治交易,选民可以通过压力集团、示威以及静坐等方法影响政治决策;在每隔若干年的投票选举中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们可以形成私人组织,诸如工会、雇主联合会、商业组织、游说集团以及政党等。2.针对国与国之间的国际政治交易,费用的减少可以采用捍卫和执行国际协议方式。如:(1)抵押品。抵押品可以是抵押品给予者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如果另一方未履行义务,抵押品持有者将威胁毁坏抵押品。比如,作为共同抵押品的美苏间的1972年反弹道导弹条约,其目的是加强对彼此承诺以及克制不发动核战的信任,如果一方不履行承诺,另一方就将恢复试验和发展核武器。(2)担保物。抵押品的特征是其价值由抵押品给予者决定,不必由收受人或别人来决定,而担保物的价值却同时需要由担保物收受人决定。比如,法国和比利时军队1922年对德国鲁尔地区的占领,它是德国履行赔偿责任的担保物。(3)联手。如果承诺者有遵守诺言的好名声,这种做法便可行。联手同抵押品相似,两种情况下承诺者都需要表达某种承诺,以便后来他大不会去违背诺言,这与自我履约协议原理相似,其中声誉起到重要作用。一个例子是,欧共体/欧盟,其成员就政治—经济问题所做的公开声明,比如,1992年4月7日的马斯特里赫特356\n条约。(4)联盟。联盟是一种安排,它促进成员间伙伴关系、认同精神的形成,以便减少分歧,能够达到减少机会主义风险的目的。在那些以前主权独立的州联合成一个联邦国家的案例中,一个权威被建立起来,它能够使得各州履行各自的义务。(5)终止。类似于自我履约协议原理,指的是一种永远终止协议的可信威胁。国家被视为一个收益最大化的企业,政府的欺骗行为可以被阻止,高质量产品(生活或生产条件)的供给可以被保证,条件是国家能够获得一个连续的租金流,而如果低质量产品被欺骗性地生产出来,这个收入流就将丧失。(6)以牙还牙。这种方法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一种特别的报复性策略,它的策略集是,第一步选择合作,随后选择另一方在前一步所选择的策略。国家不仅现在、而且未来也要生活在一起,因此,今天的选择不仅决定了这一步的结果,而且影响了局中人随后的选择,也就是说未来给现在投下阴影,并影响着现在的策略形势。国际关系中的例子是复仇或报复(如搁置协议或违背它),在严重违反条约的情况下,一国可能搁置其他条约或没收违约国的财产。(7)力量平衡体系。根据力量平衡原理,国家间的合作在于形成一个政治军事同盟,他们反对共同的敌人,对手之间涉及游戏基本规则的一个隐性关系性合约,即尽管有零星战事,但彼此要尊重对方的存在。比如,“英法协定”对“轴心国”以及北约对原来的华约。第三节影响交易费用的因素一、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一)威廉姆森对交易费用决定因素的分析威廉姆森从“契约人”假设、区分交易的标志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三个方面来分析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1)契约人假设。与新古典经济学中具有完全理性和自私自利的“经济人”假设不同,威廉姆森认为,现实中的行为人是具有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的“契约人”,正是契约人的这两个特质导致了交易费用的产生与增加。356\n一方面,有限理性。交易费用大小与人的理性程度成反比,人的理性程度越大,合约完全性越高,交易费用越小,反之亦然。其中,有限理性是指行为人主观上追求理性,但客观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的行为特征,也就是说,行为人从事经济活动的动机是有目的、有理性的,但仅是有限的条件下的理性行为。威廉姆森认为,有限理性概念的两个组成部分都很重要:其中主观理性部分促成了行为人最小化交易费用的动机,支持交易双方会努力抓住每一个机会以实现高效率的交易;而认知能力有限的本质则促进了对经济制度的研究,扩展了对各种非标准形式组织的理解。既然行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交易双方不能完全搜集事前合约安排相关的信息,也不能预测未来各种可能发生的变化,无法在事前把这些变化全部讨论清楚并写入合约的条款中,因此,合约总是不完全的。在不完全合约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就要消耗资源选择仲裁,以便解决发生不测事件与双方意见分歧问题,仲裁方式必然增加交易费用。正如威廉姆森所说:理性有限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需要正视为此所付出的各种成本,包括计划成本、适应成本、以及对交易实施监督所付出的成本;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人们建立不同的经济组织,选择不同的合约形式都是为了弥补个人在外界事物不确定性、复杂性时的理性的不足。总的来说,由行为人的有限理性而引起的交易费用是一种客观的东西,是交易双方不得不承受的费用,并不是交易一方对另一方的有意侵害。另一方面,机会主义。威廉姆森指出,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费用研究的核心范畴,它对于涉及交易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经济活动尤为重要。所谓机会主义,是指人们在交易过程中不仅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且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谋求个人的利益,也就是“损人利己”,比如,随机应变、投机取巧、有目的和有策略地提供不确实的信息,利用别人的不利处境施加压力等。机会主义与谋求私利者的不同点在于,后者虽然也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却不会食言或有意歪曲他掌握的信息;而前者在可能增加自己的利益时却会违背任何戒条,例如,他会不守信用,并会有意发出误导他人的信息,或者是拒绝向别人透露他持有的而别人需要却又缺少的信息。威廉姆森对机会主义的理解是:投机者损人利己,包括那种典型的损人利己,如撒谎、偷窃和欺骗等;多数情况下,投机都是一种机敏的欺骗,既包括主动去骗人,也包括不得已去骗人,还有事前及事后骗人。机会主义行为又分为事前的机会主义行为和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两种机会主义行为都是在保险行业中最先得到应用。事前机会主义以保险中的逆向选择为典型,尤其是风险较大的投保人不仅不愿意坦率地披露与自己的真实风险条件有关的信息,而且还可能制造虚假的或模糊的信息;由于投保人的这种行为,在订立契约时,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无法完全鉴别隐瞒信息的投保人,便只能“一刀切”,把所有投保人的风险程度都设定为一个平均水平,结果,真实风险小于平均程度投保人就不太愿意与保险公司签订契约,而被筛选出来的投保人多数是真实风险大于平均风险程度而又没有坦率披露信息的投保人。而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以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代理成本为典型,出现的是契约的执行问题,即已经取得保险的投保人不以完全负责的态度行事,不采取应当采取的缩减风险的行为;同时,正是这些机会主义的行为表现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使经济组织中的问题极大的复杂化了,其导致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合同风险。如果契约人只有自利行为而没有机会主义行为,那么人们可以相信缔约人将会忠实地履行她的承诺,但是,如果契约人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那么他不仅不一定守约,而且还会见机行事,使事后的实际结果不是按合同而是按有利于他的方向发展,此时的经济意义在于怎样采取措施遏止机会主义,而这种对策必然也导致新交易费用的产生。356\n行为人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的存在,导致了交易活动的复杂性,增加了繁琐的交易费用;也正因为人的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行为,不完全合约问题才会产生,从而使交易方式的选择成为必要。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说,契约人的属性与交易费用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如果行为人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下限制机会主义的能力越高,交易费用就越小,反之亦然。(2)交易的标志。威廉姆森认为,有些交易要按这种方式来组织,而其他交易要按那种方式来组织,其中必有经济上的合理原因,因此有必要找出是什么原因使得各种交易彼此不同,据此,他提出了区分不同交易标志的三个维度: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的频率。第一,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是指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与沉没成本的概念有关,共分为六种独特类型:场地专用性、物质资产专用性、在边干边学过程中出现的人力资产专用性、专项资产、品牌资产的专用性和临时专用性。一项资产的专用程度可以通过其使用范围与利用程度来加以判断,如果资产的专用性与这一资产用于其他用途或由不同使用者利用时其生产价值的损失程度成正比,损失程度越大,说明专用性越强;反之,则为通用性资产。由此可以说,当一项耐用性投资被用于支持特定的交易时,所投入的资产就具有专用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易过早地终止,在投资所带来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中都包含了一部分不可挽救的成本,即沉没成本,结果所投入的资产将完全或部分地无法改作它用;同理,契约之间的连续性关系重大,契约双方中有一方投入了专用资产,一旦对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提前终止交易,那么这一方的投资就可能蒙受严重损失。第二,交易的不确定性。包括事前只能大致、甚至不能推测的偶然事件的不确定性和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不确定性,也包括可以事先预料,但预测成本或在契约中制定处理措施的成本太高而导致的不确定性。契约人的行为导致不确定性,进而使选择成为必要;如果没有有限理性,就不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没有机会主义,不确定性问题也可以根据有关协议加以调整;当交易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时,人们就会在交易成本尽量低的情况下对不同的合约安排进行选择。库普曼斯将不确定性分为原发的和继发的两种:前者指那种随机发生的问题;后者产生于缺乏信息沟通,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做决策时,无从了解其他人同时也在做的那些决策和计划;同时,他也指出,原发的不确定性,是自然无序行为和无法预测的消费者偏好的变化造成的,而继发的不确定性,至少在数量上与前者同样重要。356\n如果交易过程中不确定性很高,交易双方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就无法预期到,也就很难把未来所有可能的事件写入合约中,因此,就必须设计一种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约安排,以便在事后可能的事件发生时保证双方能够平等地进行谈判,做出新的合约安排,这样就必然增加交易费用。第三,交易频率。交易的频率是指交易发生的次数,它并不会影响交易费用的绝对值,但会影响各种交易方式的相对成本。一种治理结构的建立与运转是需要耗费成本的,而治理结构中发生的交易频率则决定了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频率高的交易所获得的收益,比频率低的交易更容易被治理结构的成本所抵消掉;这种情况与著名的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受市场发育程度限制”定理很相似,也就是说,如果市场规模很大,那么专用技术投资的成本就可以收回;如果市场规模很小,其投资成本就不一定能收回,因此在小市场上,只能看到通用型工厂设备及生产程序。同理,交易费用与交易频率之间的关系成反比,但交易费用不会跟随交易频率的增加而无限地减少,或者说,在重复交易过程中,交易费用不会趋近于零。(3)交易的市场环境。交易的市场环境是指潜在的交易对手的数量,即市场竞争程度,竞争激烈说明交易当事人数目众多,反之亦然;交易对手数量结合资产专用性程度共同决定最终市场结构。一般情况下,在交易开始时,存在大量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条件在后期还会存在,事后竞争是否充分,取决于所涉及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受到专用性人力或物质资产投资的影响。如果在某个领域没有专用性投资,最初的交易者就不具备对竞争对手的优势,尽管赢家也许会继续供应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这只是其凭借过去一直以来对竞争对手的竞价能力;相反,一旦交易者具备某种专用性投资,就可能与竞争对手处于不同的起跑线上了,在这种情况下,最初的竞争市场就可能导致垄断市场结构,最初的大数目竞争条件就让位于事后的“小数目条件”,而这一个过程就是因专用性资产导致的“根本性转变”。结果,在垄断性市场结构中,如果双方以往持续性的关系交易终止,那么就会造成总体经济价值的损失;并且使交易垄断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大增,如果非垄断一方继续维持这项交易,那么他将付出更大的成本,而如果他退出,那么他也将为此付出失去市场的代价。总的来说,这六种因素对交易费用大小的影响并不相同,其中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专用性资产的作用具有决定性,而有限理性是交易费用存在的唯一决定因素。如果行为人具有完全理性,那么签约前就可以无需耗费地签订完美合约,也可以毫无成本地签订长期合约;如果存在有限理性,但行为人没有机会主义倾向,那么签约工作可以顺利进行,可以援引合同总则来制止因合约不完全而导致的危险,进而也不会出现事后交易成本;如果资产通用,那么就没有必要保持持续不断的经济关系,而市场结构也将会是完全竞争性的。(二)诺斯对交易费用决定因素的分析(1)商品和服务的多维属性,主要是与事前交易费用有关。交易的对象——356\n商品与服务,具有许多属性,它们的层次在不同种类商品和不同代理人间是不同的,对这些层次予以充分理解和精确计算是代价高昂的。比如,买一辆汽车需要考察上百个质量方面的问题,不仅包括汽车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潜在质量,还包括特定的汽车的确切状况;再比如,大学聘任新教师,不仅需要考察他从事教学的数量、质量以及研究成果,而且也要考察其他方面的素养,诸如他的沟通能力、合作精神等。显然,在交易之前,要对商品与服务的这些属性有较清楚的了解需要花费高昂的费用,即交易费用。正如诺斯所言:确定所交换的每单位物品或服务的单个属性的层次是要支付信息费用的,它是交易在这方面代价高昂的基础[美]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40-41页。。(2)信息不对称与人的机会主义动机,与事前和事后交易费用都有关。由于商品和服务的多维属性,交易双方极易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所要出售的物品或服务,比如,卖桔子的人比买桔子的人更了解桔子的质量;医生比病人更了解服务的质量和技能;买保险的人比保险公司更了解其自身的状况等,这些不对称信息就给交易一方提供了机会主义动机的空间,结果必然导致交易费用的产生。也就是说,在交易中,不仅一方比另一方更了解某些价值属性,而且他或她还将从信息的收集中获取收益,按照一个严格的财富最大化行为假定,当进行交换的一方进行欺骗、偷窃或说谎所获得的收益超过他所获得的可选机会的价值时,他就会这样做。(3)交易的人格化特征。交易费用的产生与交易的人格化特征之间存在关联,而交易的人格化特征又受到分工与专业化程度的影响,其中分工和专业化与生产费用之间存在反比关系。根据专业化和分工的程度,可以把人类社会经历的交易形式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简单的、人格化的交易形式,在这种交易形式中,交易是不断重复进行的,买卖同时发生,每项交易的参与者很少,当事人拥有对方的完全信息,因此交易费用不高。这种个人的交易受到市场和区域范围的局限,专业化程度不高,生产费用高,这也就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完全竞争市场。第二种是非人格化的交易形式,在这种交易形式中,市场得以扩大,长距离与跨文化交易得到发展,交易费用明显上升。由于交易市场范围的扩大,专业化程度有所提高,生产费用也有所减少。第三种是由第三方来实施的非人际交易形式,在这种交易形式中,分工和专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因而生产费用下降,但由于交易极其复杂,交易的参与者很多,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欺诈、违约、偷窃等行为不可避免,必然导致交易费用增多,因此,有时交易费用的增多会抵消分工与专业化程度提高带来的好处。(4)生产技术条件与生产的制度结构。在诺斯356\n看来,新古典世界中,交易费用为零,转化费用等于生产费用,而在现实世界中,制度与技术都对生产发生作用,交易费用在生产费用中扮演重要角色。由此可见,由于交易费用在数量上不仅与组织生产的制度结构有关,还与生产的技术条件有关,即使从狭隘的交易费用最小原则出发,也要对生产的技术条件与生产的制度结构的组合进行选择;在选择生产的技术条件和生产的制度结构的组合时,不仅要考虑交易费用,而且要考虑转化费用,只有使交易费用达到最小的生产技术条件和生产制度结构的组合,才是经济理性的;交易费用中的一部分可通过市场来衡量,如交易部门所耗费的资源价格总量等,另一部分则难以直接衡量,如获得信息、排队等候、贿赂等耗费的资源以及监督不完备所导致的损失等。从上面威廉姆森和诺斯对影响交易费用的因素的描述可以看出,虽然两者的观点表述不同,但实际上存在一致的看法。他们的分析是从不同角度阐述同样的原因,比如,诺斯提出的“商品和服务的多维度属性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交易费用,与威廉姆森的契约人本质导致的合约不完全进而产生交易费用的观点一致;交易的人格化特征和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对交易费用的影响与威廉姆森的签约后交易费用的产生或增加的观点一致。在这两个制度学家的基础之上,米尔格罗姆和罗伯茨则把交易的形式和性质归纳为五类:交易各方为交易目的所做出的投资特征;相同交易发生的频率以及交易重复发生的周期;交易的复杂性和所获绩效的不确定性;度量交易绩效的困难程度;与涉及其他人的其他交易的关联程度。他们更为强调交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二、交易费用模型(一)新古典企业生产函数条件下的交易费用假设一种商品(小麦)用来交换货币,交易中只有一个生产者和一个消费者,他们都具有完全理性。购买合约的发起、签约、监督和执行会产生交易费用,这种费用假定用小麦来度量。假设生产者试图出售1公斤小麦给消费者,但是后者只会得到0.9公斤的小麦,则小麦的交易费用为0.1公斤,或生产出来的1公斤小麦量的10%。也就是说,小麦买卖的“交易”活动,类似于正统的生产函数,可以用“交易函数”来表示:Yc=F(Yp)下标p表示生产者愿意出售的小麦,c表示消费者愿意购买的小麦,交易函数如图3-1所示,形状类似于标准的生产函数。OA之间的距离是生产者出售的小麦数量,“交易投入”;AB之间的距离是消费者购买到的相应(净)数量,“交易产出”;由关系式K=Yp-Yc所表示的交易费用可以由BD线看出。显然,如果交易费用为正,交易曲线必然位于45度线以下。356\nYcDYc=F(Yp)B450YpOA图3-1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交易曲线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交易曲线的斜率是交易过程的边际生产率,表示:当生产者提供额外一单位的小麦,消费者将会得到多少小麦。交易过程的边际生产率随着交易规模的增加而减少。(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生产函数条件下的交易费用假设,“交易”活动是由一个特殊的交易型企业(一个商业实体)来承担的,这家企业从生产者那里按照价格Pp购买过来,然后按照价格Pc出售给消费者。这个交易型企业就可以被看作是在交易函数的约束下最大化其利润:MaxR=PcYc-PpYps.t.Yc=F(Yp)于是,交易型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即变为:如图3-2所示,理想的或利润最大化的交易计划Q是位于等利润曲线(SS)和交易曲线相切处。根据我们的假设,交易曲线的斜率将会位于小于1的任何地方,以使:而且,位于交易型企业的均衡为:356\nOYcYc=F(Yp)450SQSYp图3-2利润最大化的交易计划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购买者)为购买小麦所支付的要比生产者(出售者)所得到的多,其中的差就是交易费用。如果假设交易活动存在规模递减收益,那么单个交易型企业就存在最优规模。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模型忽略了以下情况:专业化的交易型企业从生产者那里购买小麦所涉及的交易费用被忽略了;没有考虑消费者的“未支付”活动。(三)存在交易费用时的总产出与净产出模型将上面的交易活动整合到企业内部,就转化为在既定的技术条件下,净产出为企业实现的最大总产出减去相应的交易费用来估计,结果净产出曲线就总位于总产出曲线之下。如图3-3所示,Y代表小麦的产出,Z代表种子的投入。生产者如果只生产OA单位的小麦是无法完成OB单位的销售目标的,换言之,为了能够交付OB单位小麦的净产出,生产者将需要生产出OE单位的小麦。如果以小麦度量的交易费用为正,则净产出F+曲线(总产出曲线减去交易费用)将总是位于总产出曲线以下。在每单位投入的地方,净产出曲线的斜率,也即净边际生产率要比相应的总边际生产率小。356\nY=F(Z)YY=F+(Z)FBDEAOZ图3-3总产出曲线和净产出曲线(四)结论1.高昂的交易费用会导致市场失灵在给定的技术知识水平下,社会中经济活动的合作效率越低,净产出曲线就越低于总产出曲线。比如,政府糟糕的立法活动会导致净产出曲线的位置更低。极端时,太高的交易费用可能会阻止任何交易的发生。用小麦度量的交易费用可能会很高,以至于交易费用和生产费用的总和将会彻底打消消费者购买小麦的愿望,小麦的购买交易不会发生,导致市场失灵。2.平衡生产技术与交易费用之间的关系356\n高水准的技术知识也可能会因糟糕的制度政策而造成经济上的无效率,因为要促进一国的经济发展,注意力不仅必须放在生产技术上,还要放在组织技术上。一方面,引起交易费用增加的立法,即便它本身并不直接带来任何成本,也可能抵消由于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生产率提高,并在实际上降低一个经济体的总生产率水平;另一方面,尽管技术知识没有发生变化,减少交易费用的立法也可能会提高社会总生产率水平。因此,设计糟糕的组织(制度)导致的经济停滞,同没有生产技术上的创新或产品开发的情况一样,并非总是需要新的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才能让经济走出停滞,良好的制度政策能建立一个更为节省交易费用的市场环境。3.修正新古典生产函数假设交易活动代表着生产过程的一种类型,可以按照传统生产过程的方式来构造模型,加之凸交易技术,分析过程类似新古典经济中的企业模型。虽然,模型的边际条件与零交易费用时的正统模型有些差异,但是,标准一般均衡理论的结果仍然成立,由交易过程拓展而来的一般均衡模型仍然是帕累托最优的。案例3-1散装船运市场签约惯例(1)即期船运契约市场谷物、废铁和化肥的船运交易广泛地使用着即期契约,长期契约很少见。以谷物为例说明这种类型市场的特征:由于产地分布的广泛和现货市场的流动性强,托运人可以很容易买到所需货物;运载这些货物的航线都很忙碌;这些货物使用通用的船只就能实现有效的运载。这些因素都削弱了时空专用性的作用。大型谷物公司,如大陆谷物公司、嘉吉谷物公司和邦基谷物公司等支配着国际谷物市场,它们从世界各地的产地买到谷物,再销售给全世界范围内的消费者和加工者。小麦从新奥尔良港、路易斯安那州等地的港口由海路出口;玉米从美国的大湖区出口;大豆则由美国、欧洲和巴西出口。这些谷物的运送目的遍及世界各地,进口和出口国家供给和需求的波动往往会带来谷物流动空间形态很大的变动。首先,谷物的供给不是企业专用的,谷物的交换和等级的标准化使得买者可以从以上任何一个出口地的现货流动市场买到大宗的产品。买者与谷物商人、CIF经纪人或FOB经纪人签约之后,很容易买到数以千吨计的谷物,然后立刻用驳船、小艇或火车运走。依靠发达的经销商网络或农村谷物仓库的网络,商人也可以不从港口而从内地买到谷物,然后根据即期协议通过驳船、铁路或卡车运到主要的出口地。谷物期货市场的存在和谷物即期价格的广泛使用,进一步证明了谷物市场是充分流动的。其次,谷物出口航线的极端忙碌减弱了时空专用性。1989年,在新奥尔良和阿根廷的巴拉那河的港口,承运人完成了近3500份运载谷物的订单。托运人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很容易地就近找到所需船只;承运人也明白,在出口谷物的主要港口找到生意的概率很大。356\n最后,充足的船只便利了谷物船运的即期交易。谷物主要使用通用船只运载,谷物的物理特征并不要求专用的运输设备或装卸设备。吨位在100000dwt的货轮承担了全世界75%的谷物运输,另有数以千计的小船也在从事运输。1989年,谷物交易确定到货物装载的时间间隔从0天到15天不等,平均间隔为7天。交易从确定到履行的时间间隔的短暂,证实了产品市场、港口和货物流等因素削弱时空专用性从而使得即期交易可行的想法。(2)中长期船运契约市场在远洋碎木、热媒、铁矿石运输、大湖区铁矿石运输、日本汽车、矾土、铝、液化天然气和水泥的船运市场上,需要专门的船只装载,因此中长期契约占主要份额。这里以碎木运送为例加以阐述。一些日本的纸张制造企业从大西洋西北沿岸、大洋洲和智利把碎木运到亚洲。由于这种商品体积/质量比很高,如果采用常规的散装货轮,只能装载额定吨位的2/3,因而在这类贸易中,广泛使用着专用性很强的船只。专门的装载设计又使得碎木专用船无法经济地运载其他种类的货物,因为:通常货物比碎木的密度大,即便运载常规体积的货物,货轮也会超载;由于碎木专用船的横梁很宽,常规装卸设备难以伸到船舱的尽头去装卸货物。出于交易规模和上述专用性的原因,现在全世界只有94艘碎木专用船,每一条航线至多40艘船,可见,每个市场都是很稀薄的,相对于谷物市场,这个市场托运人和承运人的数量太少了。据《船运统计与经济》的记载,1984-1989年,90%的碎木运载签有长期合同。资料来源:斯科特·马斯滕等.契约和组织案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178-187案例3-2费希尔车身公司与通用汽车公司之间一体化356\n1919年之前,通用汽车公司从费希尔车身公司购买车身,当时的车身是手工制造的、木质结构为主的敞开式车身。1919年通用汽车公司与费希尔车身公司签订了一项生产协议,其中规定,十年内,通用企业所需轿车车身将全部从费希尔车身公司购买。此时的车身是封闭式的金属车身。该项签约的意图是为了在没有纵向一体化的情况下,避免敲竹杠问题。为通用公司生产汽车车身,费希尔公司需要配置专门适合通用公司的冲压机和模具,从而它不得不针对这两项产品进行专用性投资,由此就产生显著的潜在敲竹杠问题。这是因为费希尔公司投资后,通用公司就可以减少购买量,甚至以终止合作为借口,威胁费希尔公司下调价格,从而从投资中榨取准租金。但是,通过签订排他性交易契约,规定通用公司在十年内必须从费希尔公司购买所有密封金属车身,这样就会限制通用公司在这方面威胁费希尔公司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契约安排减少了费希尔公司对通用公司声誉的依赖,并鼓励费希尔公司进行专用性投资。随着对通用汽车公司所产轿车的需求迅速增加,通用汽车公司对契约中的价格调整条款逐渐不满意起来,要求费希尔车身公司将其车身长搬迁,以更靠近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装厂,节省自己的运输成本和存货成本,但遭到费希尔车身公司的拒绝。1924年,通用企业公司开始计划收购费希尔车身公司,并于1926年与后者签订了并购协议。并购不仅使费希尔兄弟成为通用公司的雇员,而且也将费希尔车身公司的雇员变成了通用公司的雇员。通用公司通过取得费希尔车身公司的所有权,包括该公司雇员的所有劳资契约和所有汽车制造知识,从“购买”车身转向自己“制造”。自此,通用汽车公司与费希尔车身公司实现了一体化。资料来源:斯科特·马斯滕等.契约和组织案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211、218;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上海:商务印书馆.p160-161思考题:1、交易与生产之间存在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交易包括哪些类型?各自的特点是什么?2、阐述交易费用思想的发展历程以及不同贡献者的核心观点。3、分析交易费用的几种决定因素并探讨它们如何对交易的产生和数量带来影响。4、交易费用存在哪些类型?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异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降低这些交易费用的具体方法体现在哪些方面?5、交易费用的性质有哪些内容?6、说明制度与技术降低交易费用的原理。7、交易费用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吗?哪些交易费用是必须存在的?哪些交易费用是多余的?8、举例说明高额交易费用的双面效应。9、交易费用在哪些领域得到应用?在这些不同的领域采用了哪些原理?侧重点都是哪些方面?356\n10、利用交易费用原理分析不同种类企业组织的规模、本质以及治理机制。356\n第四章产权理论外部性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传统经济学虽然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但却受到了科斯的质疑,科斯从新的角度提出了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思路,被称做“科斯定理”,而科斯定理又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奠定了基础。本章着重对外部性问题的产生及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科斯定理以及产权理论进行系统的阐述。第一节外部性与经济效率一、外部性(一)外部性的含义新古典经济理论中所描述的一般均衡是以市场主体的行为不存在外部性为前提假设的,既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是价格的接受者,他们只能通过调整经济行为来改善自己的收益水平,而不会对其他人的收益产生任何影响。可是,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的很多行为却不是孤立的,都会给其他人带来各种各样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就被称为“外部性”。外部性(externality),又称为外部经济效应,这一概念最早是由马歇尔提出的,他在其著作《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首次区分了“外在经济”和“内在经济”的概念。后来,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在其经典教科书《经济学》中对外部性下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当生产或消费对其他人产生附带成本或收益时,外部经济效果便发生了;就是说,成本或效益被加于其他人身上,然而施加这种影响的人却没有为此而付出代价。更为确切地说,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人的行为对另一个人的福利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或市场交易反映出来。”[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下册,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193页。(二)外部性的分类356\n根据外部性给他人带来影响的效果,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即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某个生产者或者消费者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便利或收益,而他人又不必付出任何费用就可以直接享受到便利或获得收益。例如,航空公司为了竞争客源而降低了机票的价格,由于机票降价又促使旅行社的生意火爆。又如,某个居民清扫了自家门前的积雪,这使得路经此处的其他人也获得了便利。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生产者或者消费者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损害,但却不必为这种行为进行赔偿,承担责任。例如,上游的企业为了生产向河流中排放废水,影响到了下游企业和居民的用水。又如,某人在公共场所吸烟,使得他人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由于正外部性不会给他人造成损害,所以经济学研究更为关注负外部性。在后文中,如果提到外部性,则都是指负外部性。二、外部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我们已经谈到,在新古典经济理论中假设不存在外部性,因此,福利经济学的两个基本定理就都将外部性排除在外了。那么,如果存在外部性,资源配置会受到怎样的影响,经济效率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例子来加以分析说明。我们假设在某个地区有一家企业,该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生产技术和产出水平。不同的生产技术和产出水平所造成的污染程度是不相同的,并且污染程度与企业所付出的成本成反比。其中,最为清洁的生产方式对应的空气污染量为0立方米,污染最为严重的生产方式对应的污染量为12立方米,参见图4-1。图中横轴表示企业对空气的污染程度,纵轴表示治理污染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向右下方倾斜的需求曲线表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空气污染的需求量,由以上三条线所围成的三角型面积则表示企业采用不同生产技术使企业增加的额外利润,即企业由于多增加污染,少付出治污所带来的边际收益。如图所示,当采用0污染技术的时候,企业为治理污染付出了大量成本,这导致企业所能获得的额外利润也为0。当企业污染4立方米空气的时候,企业获得的利润为BC,并且由于治理污染而损失了利润为D。当企业不治理污染的时候,对空气的污染达到了最高水平12立方米,而此时企业没有付出任何成本治理污染,获得了全部的额外利润BCD。356\n图4-1我们再假设在该地区除了这家企业之外,还居住着很多居民。企业的排污行为无疑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因此具有外部性。被污染的空气造成了居民的福利损失,我们将这种损失货币化,就可以理解为居民因污染所付出的成本。图4-1中的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就描述了不同污染水平导致居民所付出的边际成本。例如,当有12立方米的空气被污染的时候,企业强加给居民的成本为CDE,如果企业把污染水平由12立方米降低到4立方米,那么居民则只需要付出成本C,其福利水平改进了DE。如果企业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选择生产技术,那么为了追求利润,它必然选择不需要治理污染的技术,污染12立方米的空气。此时,企业获得的利润为BCD,实现了最大化。而居民则为此付出了最高的成本CDE。社会总的福利水平由企业和居民两部分共同构成,因此为BCD减去CDE,即B减去E。假如我们用12元表示B的面积,用48元表示E的面积,则社会总的福利水平为-36。显然,如果企业可以限制污染,那么社会的福利总水平是可以上升的,即还存在着帕累托改进的空间。接下来,我们就分析一下,污染空气的最优量是多少立方米。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条件下可以确定最优的产量。因此,4立方米是社会的最优污染程度。此时,企业的收益为BC,损失为D,居民的收益为DE,损失为C。社会总的福利水平为BCDE,实现了最大化,而社会总的福利损失为CD,实现了最小化。356\n通过对比以上两种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在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会生产更多的产品,进而降低了社会总体的福利水平。因此,外部性扭曲了资源配置,降低了经济效率。三、解决外部性的思路(一)解决外部性的传统思路——庇古税既然外部性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损失,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经济学家庇古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他认为外部性之所以会影响经济效率,其原因就在于在存在外部性的条件下,市场价格被扭曲了。因此,政府为了纠正扭曲的价格,可以通过税收手段来调节企业生产行为,进而限制产量,使其等于能够实现社会总福利最大化的产出水平。我们仍然使用前面的例子来进行说明。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时候,企业会污染12立方米的空气,而社会最优的污染量为4立方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企业不用为污染付出成本,也就是说污染的价格水平过高了。如果政府对每立方米的空气污染征收4元的税收就能够调低价格,使得需求曲线向左下方平行移动,正好保证企业的污染水平为4立方米,参见图4-2。图4-2庇古为解决外部性开出的药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即由政府对存在外部性行为的企业征收一个适度的从量税。但是这一方法在实际执行当中却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可以将其归纳为两点:356\n第一,政府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必须付出大量的成本。对于政府来讲,要想确定一个合理的税率就必须准确地了解外部性行为对各方福利水平的影响。可是这却是市场主体的私人信息。在前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设想到,居民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有可能会夸大空气污染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同样,企业为了少被征税也有可能低报自己的收益。总而言之,道德风险会加大政府计算税率的难度。当然,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设计一套税收——补偿方案税收——补偿方案又被称为庀古补偿机制,即在各方都清楚外部性大小的情况下,把企业缴纳的税收作为居民受到损失的补偿。为了避免双方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可以设计一个两阶段博弈。第一阶段,让企业和居民分别报一个税率,分别记为和。第二阶段,企业确定污染量x,并按照缴纳税收,而居民以获得补贴。此外,如果双方申报的税率不等,则按照其差额缴纳罚金,并且差额越大,罚金越多。来加以解决,但是即便如此,执行这一方案也需要付出很高成本。第二,政府是否能够进行有效的市场规制。庇古的思路能否实现依赖于一个重要的前提假设,即政府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自己的行为目标。可是,现实中的政府真的是这样吗?诺斯就认为政府同样是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行为主体。塔洛克则提出一旦政府掌握了规制市场的权力就有可能凭借此权力进行寻租,最终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此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政府的行为目标受到不同利益集团博弈的影响,因此不可能完全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做出决策。(二)解决外部性的新思路——可交易产权科斯在1960年发表了其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在该文中他对于庇古解决外部性的思路提出了异议。科斯认为庇古的错误在于他假设,如果甲的外部性行为伤害了乙,那么限制甲的行为就是正当的,可是这却缺乏足够的依据。他讲:“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是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严重的损害。”[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4页。在从根本上颠覆了庇古的基本假设之后,科斯提出可以运用可交易产权来解决外部性的思路。我们已经知道,外部性之所以会发生,市场机制之所以失效,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产权不清晰,即双方都没有明确自己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因此,就无法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如果可以做到这一点,也就根本无需政府的规制了。那么,到底产权应该如何界定,并且产权的界定会对社会福利水平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这也正是著名的“科斯定理”356\n所要回答的问题,我们将在第二节对其进行详细地论述。第二节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是由三个定理组成的一个“定理组”。这三个定理彼此之间是逐层递进的关系,它帮助我们从理论抽象一步一步地逼近现实生活。本节沿袭了费尔德的思路,对三个科斯定理逐一进行了说明。一、科斯第一定理(一)无交易成本条件下的产权界定科斯第一定理所描述的是无交易成本条件下,产权界定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因此我们事先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接下来,我们沿用前文的例子,对比政府分别将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产权界定给企业和居民的两种情况。首先,我们来分析居民拥有享受清洁空气权利的情况。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能排放任何污染物,如果它想排污就只能花钱向居民购买排污权。此时,如果居民决定享受完全清洁的空气,不向企业出售排污权,那么他所能获得收益为DEFG,企业的收益则为0,社会总福利水平也为DEFG,参见图4-3。可是,需要注意的是这却并不是居民和企业的最优选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企业以每立方米4元的价格向居民购买4立方米的空气污染权,那么双方的福利水平都会得到改善。由于产权交易,企业向居民支付了CD,而污染4立方米的总价值为BCD,所以企业还获得了福利剩余B。居民因为出售了4立方米的污染权,所以损失了收益D,但是又获得了企业支付的CD,因此在发生了产权交易后,居民的收益变为CDEFG,比原先增加了C。而社会总福利水平也变为了BCDEFG,增加了BC。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产权交易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了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356\n图4-3然后,我们再来考察企业拥有不受限制污染空气权利的情况,即居民只有向企业支付补偿,才能够享受到清洁的空气。如果居民不支付补偿,那么企业将污染12立方米的空气。此时,企业获得的收益为BCDG,居民获得为0,社会总福利为BCDG。这也同样不是双方的最优选择,如果居民向企业购买4立方米的清洁空气,那么居民获得了剩余收益E,企业的收益增加了F,变为了BCDFG,社会总收益为BCDEFG,同样实现了最大化。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存在交易成本的条件下,无论是政府把产权界定给企业,还是界定给居民,最终都可以通过产权交易,改善资源配置,实现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在其著作《价格理论》中最先将科斯的上述思想概括为“科斯定理”,即我们通常所讲科斯第一定理。(二)科斯第一定理的表述我们将科斯第一定理概括为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时候,产权的初始界定并不影响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因此,政府可以随意地界定产权,只要他允许权利进行交易,外部性问题就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自动地得到解决。(三)庇古税导致的无效率当我们了解了科斯第一定理之后,再回过头来分析一下可能发生产权交易的情况下,庀古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356\n图4-4如图4-4所示,政府对企业的污染行为征税后,需求曲线下左下方平移了4个单位。政府认为此时企业会污染4立方米的空气,从而使得社会福利达到最大水平。但是,这个结果却并不稳定,企业和居民还有福利改进的空间。正如科斯第一定理所描述的一样,居民会对企业支付一定补偿,要求其只污染4/3立方米的空气,这样双方就可以实现征税后的社会最大福利。因此,最终企业选择只污染4/3立方米的空气,这就使得政府的税收比原先减少了4×(4-4/3)=32/3元,即面积HIJ。其中,双方从交易中获得的福利改善为I,所以政府的税收损失为阴影部分面积HJ。由此可见,庀古税不但无助于外部性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带来新的扭曲。二、科斯第二定理(一)有交易成本条件下的产权界定科斯第一定理其实就是一个分析问题的基准点或坐标系。在现实生活中,达成任何交易都不可能不发生成本,所以科斯第一定理只是理论分析的逻辑起点。接下来,我们就进一步拉近理论与现实的距离,讨论一下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我们假设企业和居民要发生交易必须付出成本,企业向居民购买每1立方米的空气污染权双方共需付出交易成本3元,而居民向企业购买每1立方米的清洁空气则双方共需付出交易成本6元。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只是明确发生产权交易所付出的总成本,它是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的,但是具体二者如何分配我们并不关心,因为考察的重点是社会总福利的变动情况。356\n图4-5我们的分析思路与前文相同,首先来研究居民拥有享受清洁空气权利的情况。此时,企业仍然会向居民购买空气污染权,但是由于存在着交易成本,所以购买量必然要小于4立方米。我们可以发现,当交易的污染权量为2立方米的时候,企业的需求价格为5元,居民的供给价格为2元,供求之间的差价恰好为3元,等于双方付出的总交易成本。当然,最终的成交价格介于2到5之间,具体的价格取决于双方各自承担多少交易成本。如图4-5所示,被交易的空气污染权为2立方米,少于不存在交易成本时所交易的4立方米,所以交易成本的存在影响了资源配置,与不存在交易成本的时候相比,居民多购买了2立方米的清洁空气,并且造成了三角型C的福利损失,其价值相当于3元。同时,交易成本因产权交易而被消耗掉,并没有被任何一方获得,因此它也属于福利损失。图中的长方形面积B为总交易成本,其价值等于6元。用B加C就可以得到总的福利损失9元,同时我们还可以计算出社会原本的总福利水平为84元,因此,当把产权界定给居民的时候,社会实现的总福利为84-9=73元。然后,我们再来分析企业拥有空气污染权的情况。此时,居民会向企业购买清洁的空气,同样由于存在着交易成本,所以购买量也必然要小于8立方米,即企业的污染量大于4立方米。当交易的清洁空气为4立方米356\n的时候,居民的需求价格为8元,企业的供给价格为2元,供求之间的差价为6元,等于双方付出的总交易成本。同样,最终的成交价格也取决于二者对于交易成本的分担情况,价格介于2到8之间。当企业掌握污染权的时候,居民会少购买4立方米的清洁空气,所以,交易成本也影响了资源配置。由此造成福利损失为三角型E,其价值为12元。总交易成本为正方形D,其价值为24元。因此,最终实现的社会总福利为84-36=48元。比较以上两种产权界定方式,我们可以发现当存在交易成本的时候,它们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存在着差异。如果把产权界定给居民,那么就能够比界定给企业多创造出25元的社会福利。(二)科斯第二定理的表述我们将科斯第二定理概括为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时候,产权的初始界定会影响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因此,政府就不能随意地界定产权了,而是应该计算并比较社会总福利水平之后再做出决定。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虽然外部性行为仍然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内部化,但是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交易只能内化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与权利初始配置相关的社会福利损失。三、科斯第三定理(一)产权界定的原则科斯第二定理告诉我们,当交易成本为正的时候,初始产权的界定是重要的。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到底应该如何界定产权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在前文中,我们比较了两种极端的产权界定方式,并且得到了把产权界定给居民优于界定给政府的结论,可是这并不能证明政府就应该如此界定产权。其实,除了这两种产权界定方式之外,政府还拥有其他优化资源配置的选择。例如,政府可以直接把产权界定为企业拥有2立方米的空气污染权,即居民有权享受10立方米的清洁空气,参见图4-6。这种界定方式恰好就是发生了产权交易后的结果,因此优化的法律界定就避免市场交易的发生,进而也就节约了6元的交易成本,而福利损失只有相当于面积C的3元。356\n图4-6有趣的是,还有另外一种产权的界定方式同样可以实现避免6元福利损失的效果,即政府将6立方米的空气污染权界定给企业,将6立方米的清洁空气界定给居民。这样,同样可以避免发生产权交易,而且福利损失E的面积与C相同,因此两种产权界定方式所形成社会总福利相等。我们可以发现,如果企业初始拥有的空气污染权在2到6立方米之间,那么可以避免交易的发生,节约掉交易成本。当然,这仍然不是政府的最优选择,因为福利净损失与交易成本一样,也可以通过产权界定来避免。只要企业所拥有污染权从2立方米和6立方米逐渐向4立方米逼近,就可以逐步地缩小福利净损失。很明显,对于政府来讲,最优的产权界定方式就是让企业拥有4立方米的空气污染权,居民可以享受8立方米的清洁空气。这样,社会福利就可以达到不存在交易成本时的最大水平。以上的分析能够帮助我们了解政府界定初始产权的原则,那就是在利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来替代市场交易的基础上,尽可能地避免福利损失。(二)科斯第三定理的表述我们将科斯第三定理概括为当存在交易成本的时候,通过明确分配已界定产权所实现的社会福利可能高于通过市场交易所实现的社会福利。当然,政府界定产权会遇到与政府征收庀古税同样的问题,即政府也必须掌握完全信息,同时还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行动目标。四、对科斯定理的评价(一)科斯定理的意义356\n科斯定理帮助我们认识到外部性问题的本质并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无论涉及到的双方谁伤害了谁,都会造成福利损失。对于外部性行为,如果采用以庀古为代表的传统解决方法,那么便在保护一方的同时伤害到了另一方。这是一种由于人们思维惯性所导致的看似合理实则无理的解决方法。在必须要发生外部性的时候,我们到底应该保护谁呢?对于这个问题,科斯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从经济学研究的终极目标——效率的角度来加以探讨。如果从效率出发,那么什么样的产权安排能够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呢?只要回答清楚了第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也就不言自明了。与提出解决外部性的思路相比,科斯定理更为重要的一个贡献在于,通过交易费用的引入,对比了不同产权界定方式的利与弊。我们知道基本的产权界定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指政府利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来界定产权;第二种方式是指行为主体通过市场交易来界定产权。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这两种方式也通常被称为“初始产权界定”和“市场产权界定”。科斯定理告诉我们,在不存在交易成本的时候,这两种方式是可以相互替代的,而在存在交易成本的时候,则初始产权界定会对市场产权界定产生影响。这也就充分揭示了产权,或者说制度,对于经济活动的重要意义。如果说诺斯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从实证的角度论证了制度对经济增长作用的话,那么科斯则是逻辑演绎的角度,将制度放到了与影响经济增长的三大基本要素——土地、劳动和资本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科斯定理奠定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进而推动了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发展。(二)科斯定理存在的问题1.双边垄断科斯第一定理认为,在不存在交易成本的条件下,通过谈判达成的市场交易可以自动地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对此,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了异议,他认为科斯定理实际上就是埃奇沃斯思想的一个翻版,二者共同的问题是并没有考虑到在双边垄断的情况下,即便不存在交易费用,二者之间的讨价还价也有可能会最终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注释》一文中提到,科斯定理的发现确实受到了埃奇沃斯的著作《数理经济分析》的影响。埃奇沃斯利用他发明的“盒状图”论证了发生交易的两个人会在利益的驱使下最后达到“契约曲线”356\n,因为这一点是优于其他任何情况的最佳状态。实际上,埃奇沃斯的研究内置了一个前提假设,即契约的签订与再签订并发生成本。因此,科斯第一定理确实和埃奇沃斯的研究是一脉相承的,并且为科斯第二和第三定理的发现奠定了基础。接下来的问题是萨缪尔森为什么要置疑双边垄断的情况呢?下面我们就举例说明。让我们回到图4-3,假设交易成本为零,并且企业拥有12立方米的空气污染权。我们首先来考虑不存在双边垄断的情况。此时,根据科斯第一定理,企业和居民会发生交易,最终企业污染4立方米的空气,社会福利达到最高水平。并且,居民向企业支付面积FG,企业获得了由产权交易所带来的额外收益F,居民获得了产权交易收益E。下面,我们再来考虑双边垄断的情况,即在该地区只有一家企业和一户居民。这就意味着企业和居民分别是清洁空气的买方垄断者和卖方垄断者,双方都具有影响交易价格的能力。此时,企业会要求居民向其支付,其中,这样企业就可以凭借垄断地位多获得收益,而居民只能获得收益。由于,所以对于居民来讲这样的交易仍然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同理,居民同样可以像企业那样依靠垄断地位来获得更多收益,居民只愿意向企业支付,其中。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获得收益,而居民则获得收益。此时,二者同样都实现了帕累托改进。因为双方都具有垄断地位,所以他们会在从到的范围内就产权交易价格问题争论不休,讨价还价,甚至最终使得交易流产。以上的分析说明,当交易双方因其垄断地位而拥有定价权的时候,可能会由于讨价还价而导致交易无法发生,但是一旦产权交易发生则仍然能够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总水平的最大化。而且上述问题同样会发生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下,因此双边垄断确实会影响科斯定理的有效性。针对萨缪尔森的批评,科斯本人也做出了回应,他说:“356\n无疑,如果双方不能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当然不能达成这种结果,而且要证明从事交易谈判的两人一定在契约曲线上成交也是不可能的,即使在零交易费用世界里,各方实际上有永无止境的时间进行讨价还价,也不可能。不过,有充足的理由认为,那种达不成协议的情况所占比重不大。”[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注释》,《经济译文》,1992年第4期,第3页。由此可见,科斯也承认双边垄断对于交易实现的影响,但是这毕竟是一种特殊情况。我们认为不应该特例而放弃科斯定理,否定其学术价值。2.自愿参与与双边垄断相对,一些学者认为即便存在于产权交易市场上的供求双方都人数众多,交易也未必能够实现。博弈论大师迪克西特和新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奥尔森在2000年共同发表了一篇论文《自愿参与是否破坏了科斯定理》。该文的基本逻辑是当供求双方都人数众多的时候,产权交易实际上就成为了一种公共物品,因为交易后所有人都能从中收益。即便交易的谈判过程不发生成本,人们也有“搭便车”的动机,去等待别人为交易进行谈判。他们构造一个两阶段博弈模型来证明这一观点。在博弈的第一阶段,所有的参与人选择“参与”还是“不参与”,而在第二阶段所有选择了“参与”的人进行一个合作博弈,决定是否进行产权交易谈判。他们利用n重伯努力实验的方法证明了随着参与人数量的增加,搭便车的问题逐渐严重,发生产权交易的概率也随之降低。搭便车问题是奥尔森在1965年最先提出的,他在其著作《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充分阐述了搭便车产生的原因和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影响。迪克西特和奥尔森二人将这一理论运用到科斯定理的分析中,实际上是拓展了产权交易的研究思路。但是,这其中也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即到底应该如何界定交易成本的概念。在他们的模型中,确实假定了产权交易双方的谈判不发生交易成本,可是同时却规定了合作谈判需要付出成本。这实际上就将交易成本的概念缩小了。如果我们将两种交易成本同等对待,那么自愿参与问题就不会阻碍产权交易,进而也就无法动摇科斯第一定理的科学性。因此,我们认为自愿参与并不会否定科斯定理,同时对于搭便车问题的研究却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产生交易成本原因的理解。3.收入分配356\n科斯定理告诉我们,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初始产权界定并不影响社会总的福利水平。那么,产权会不会影响社会总福利在交易双方中的分配呢?让我们回到讨论科斯第一定理时所举的例子。如果企业拥有污染权,那么实现交易后,企业获得的利益为BCDGF,居民获得的利益为E。如果居民拥有享受清洁空气的权利,那么交易后,企业获得的利益为B,居民获得的利益为CDEFG。我们能够发现,不同的产权分配,虽然实现的社会总福利是一样的,但是实导致收入分配结构却存在着差异。收入分配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宏观经济学中我们学习过,消费是总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之一。并且,消费是收入的增函数。凯恩斯认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边际消费倾向,它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递减,即富人的边际消费倾向比穷人要低。如果收入分配更多的向富人倾斜,那么就有可能引发有效需求不足的出现。因此,产权分配对于收入分配的影响是决不能忽视的,其原因就在于当期的收入分配会影响到下一期社会总福利的增长。由此可见,对于收入分配的忽视是科斯定理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第三节产权及其功能一、产权的含义通过科斯定理的学习,我们已经知道了产权界定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定义产权呢?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接下来,我们就首先梳理不同学者对产权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为产权下一个简单而完整的定义。费雪认为:“一种产权是当它承担享用这些权益所支付的成本时的自由权或是允许享用财权的收益……产权不是物质财产或物质活动,而是抽象的社会关系。一种产权不是一种物品。”刘伟、李风圣:《产权通论》,北京: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德姆塞茨认为:“所谓产权,意指是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交易一旦在市场上达成,两组产权就发生了交换。虽然一组产权常附着于一项物品或劳务,但交换或劳务的价值却是由产权的价值决定的。”[美]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载于《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7页。阿尔钦认为:“产权是授予特别个人某种权威的办法,利用这种权威,可从不被禁止的使用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对特定物品的使用方式。”刘伟、李风圣:《产权通论》,北京: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菲吕博顿和配杰维齐认为:“产权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只有由物的存在和使用引起的人们之间一些被认可的行为性关系。产权分配格局具体规定了人们那些与事物相关的行为规范,每个人在其他人的相互交往中都必须遵守这些规范,或者必须承担不遵守这些规范的成本。这样,社会中盛行的产权制度便可以被描述为界定每个人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的一组经济和社会关系。”[美]菲吕博顿、配杰维齐:《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5页。356\n巴泽尔认为:“个人对资产的产权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通常,法律的权利会强化经济权利,但是前者并非必然是后者存在的充分条件。人们对不同产权的诸种权利并不是不变的常数,它们是财产所有者努力保护财产安全的函数,同时要受到别人企图获得他们财产欲望的影响,还要受到政府对他的财产保护的影响。……擅自占有空地、企图获得土地所有权比法定的所有者更缺乏安全,这不是因为它缺乏单方面执行的契约,而且还因为缺乏警察的保护。”[美]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页。通过对产权概念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产权既反映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又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可以支配使用物,通过对物的消费来满足自身效用。同时,人还可以将这种消费物的权力通过市场卖给其他人来获得补偿。当然,无论人消费物的这种行为是否具有外部性,市场交易都有可能带来福利改进。当消费行为具有外部性的时候,正如科斯定理所描述的一样,市场交易会优化资源配置,增进社会福利。而在消费行为具有外部性的时候,市场交易同样有可能增进社会福利。其原因就在于不同的人对于消费行为的心理评价可能是不同的,如果消费权力由低评价的人手中转移到高评价的人手中,那么交易对于双方来讲就都是有利的。因此,我们认为产权的含义就是可交易的财产权利。在可以交易的前提下,它规定了人们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是一种行为规范。二、产权的特性不同类型的产权具有不同的特性,下面我们就从四个角度对产权的特性加以阐述。(一)排他性私有产权具有排他性,当某人取得了对某物的私有产权之后,别人就不能对该产权进行干预和侵犯。正如柯武刚和史曼飞所讲:“私人产权的决定性特征是,一项财产的所有者有权不让他人拥有和积极地使用该财产,并有权独自占有在使用该财产时所产生的效益。同时,所有者要承担在该财产在运用中所发生的所有成本。”[德]柯武刚、史曼飞:《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15页。与私有产权相对,共有产权不具有排他性,社团产权和集体产权中各个主体之间完全不具有排他性,俱乐部产权中,俱乐部内成员对俱乐部外成员具有排他性,而俱乐部内的各成员间具有非排他性。356\n(二)可交易性可交易性又称为可让渡性,即指“将所有制再安排给其他的人的权利,它包括以任意价格提供销售的权利。”[美]德姆塞茨:《一个研究所有制的框架》,《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2页。私有产权是可以交易的,可让渡的。这是因为产权主体既可以通过使用该物品或资产获得满足,又可以通过出售该权力获得收入。科斯定理告诉我们,如果私有产权不具备这个功能,那么也就无法通过交易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而共有产权中的可交易性并不明显。在社团产权,如果物品或资产十分充足,那么即便产权主体想出售权力,也必定没有人去买。在俱乐部产权中,俱乐部成员之间不会发生产权交易,而在俱乐部内外之间则有可能发生交易,并且交易的价格肯定会大于等于成为会员的门槛条件。集体产权是否可以交易要取决于集体表决的结果,如果大家达成了交易的共识,则集体中每个成员共同出售权力,共同获得补偿。(三)可分解性在前文中,我们已经论述过,附着在同一资产上的不同产权可以被不同人所有,这就充分证明产权是可以被分解的。阿贝尔曾经这样论述产权:“(产权包括:)所有权,即排除他人对所有物的控制权;使用权,即区别于管理和收益权的对所有物的享用和收益权;管理权,即决定怎样和由谁来使用所有权的权利;分享剩余收益或承担负责的权利,即来自于对所有物的使用或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和成本分享和分摊的权利;对资本的权利,即对所有物的转让使用、改造和毁坏的权利;安全的权利,即免于被剥夺的权利;转让权,即所有物遗赠他人或下一代的权利;重新获得的权利,即重新获得业已失去的资产的可能和制度保障;其他权利,包括不对其他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加以约束的权利、禁止有害于使用权的权利。”刘伟、李风圣:《产权通论》,北京:北京出版社版1998年,第10-11页。由此可见,产权经常是以复数形式出现的,即一组权利束。因此,我们在让渡权利的时候,不一定非要把所有权利都交易出去,而可以只让渡某一项权利。例如,我们可以将私有的房屋出租出去,这样房屋的所有权还归自己所有,而使用权则转移到承租人手中。当然,产权并不会被无限分解,这是因为分解权利也需要付出成本,所以产权分解取决于经济运行的需要和界定产权的成本。(四)有限度的明晰性虽然明晰地界定产权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但是这并不356\n意味着产权越明晰越好。在很多的情况下,界定产权所需要付出的成本非常高,因此,人们就乐于接受模糊产权的状态。例如,与共有产权相比,私有产权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这一点张五常在《养蚝的经验》一文中就进行过论证,他说:“美国西岸的华盛顿州是一个养蚝的胜地,这可不是因为天气适宜养蚝。正相反,这地区在美国西北,天气较冷,对养蚝是不适合的……为什么华盛顿州是养蚝的胜地呢?主要的原因,是这个州不单准许私人拥有海滩,就连被海水浸着的地方也可界定为私产。所以这地区虽然海水奇寒,不适宜养蚝,但在那些海水较暖的海湾,养蚝者比比皆是……香港流浮山的蚝场,污染程度最惊人。蚝本身是不会产生污染的;污染是产权界定及合约的问题。据我所知,香港法律不允许海滩私有。”张五常:《卖桔者言》,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3、15页。即便如此,人们也不一定总要把私有产权界定清楚。德姆塞茨就曾经对比研究过分别位于美国西南部和加拿大北部的印第安部落,他发现美国西南部的印第安部落并没有建立起来像加拿大北部的印第安部落一样的土地私有产权。他认为导致产权差异的原因在于两地的地理条件存在着差别,加拿大北部为山地林区,而美国西南部则是平原。显然,与林区相比,在平原上限制动物四处跑动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更高。一旦这个成本高于人们通过狩猎所获得的收益,那么人们就没有动力去建立土地私有产权的动力了。张五常将森林中的动物、海洋中的鱼等称为“会走动的资产”。面对这一类资产,保持它在产权方面的模糊性可能就是最优的选择。三、产权的功能(一)消除外部性在本章的开篇,我们就介绍了外部性的相关知识,并且通过对科斯定理的分析,已经证明了产权的界定对于消除外部性的作用。科斯第一定理告诉我们,外部性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实现内部化。并且,这种交易是依靠市场机制实现的,可以避免税收造成的价格扭曲。(二)节约交易成本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与物理学中的摩擦力一样,在现实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如何节约因为交易所付出的成本就成为了制度分析356\n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科斯第二定理论证了当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时候,不同的初始产权界定会带来不同的社会福利水平。虽然产权交易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但只要交易发生,所需付出的成本就必然也发生。所以,科斯第三定理告诉我们,如果事前人们能够掌握足够的信息,找到资源配置的最佳方式,那么以此作为标准,人为地界定产权会比利用市场交易更为有效率。因此,产权界定的原则是实现交易成本的最小化。这也正是产权的功能之一。(三)减少不确定性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所需要面对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其中充满了不确定性。不确定性这一概念是由经济学家奈特最先提出的,它意味着人们不知道未来将会发生什么。这与风险是不同的,风险描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以及每种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因此,当面对风险的时候,人们可以利用概率论进行合理的预期。但是,在存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人们就会感到很茫然,找不到预期未来的方法,进而无法进行决策。而产权的界定却可以将很不确定的因素确定下来。例如,有一个佃农,当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所耕种的土地将来还会不会继续让他承租的时候,他就无法决策是否应该增加投入,改善土地的肥力。正如诺斯所讲:“制度通过向人们提供一个日常生活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用经济学的行话来说,制度确定和限制了人们的选择集合。……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美]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4-6页。(四)强化激励理性的经济人总是以收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所以足够的激励是引导人们行动的先决条件。我们已经知道,不同类型的产权形式会给人们的收入带来不同的影响,所以,合理的产权界定方式就可以起到强化激励的功能。例如,从社会总福利的水平来看,国家不应该保护知识产权,因为将新知识新技术推广应用,可以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可是,如果国家不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那么所有的人就都会进行模仿,这就使得进行研发的人无法弥补所付出的成本,最终由于激励不足使得没有人再愿意从事研发工作。因此,国家要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给予研究人员带有一定期限的专利权,保证他有足够的动力进行研发。正如柯武刚和史曼飞所讲:“排他性是所有者自主权的前提条件,也是使私人产权得以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所需要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其他人不能分享产权所界定的收益和成本时,这些收益和成本才能被‘内部化’356\n,即才能对产权所有者的预期和决策产生完全的、直接的影响。只有那样,才能将他人对该财产使用的估价传递给所有者,所有者才有动力将其财产投于他人欢迎的用途。”[德]柯武刚、史曼飞:《制度经济学》,上海: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15页。(五)影响资源配置资源配置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其含义就是指经济体中稀缺的资源被用于能够满足人们生活生产需要的哪些方面。因为产权的含义就是什么人对什么财物拥有什么权利,所以一个社会的产权制度格局本身就反映了其资源配置的状态。这里需要格外强调的一个问题是,产权虽然影响资源配置,但是并不必然会优化资源配置。也许现存的产权安排是低效率的,只有通过重新界定才能实现优化。这也正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进行经济改革的原因所在。更深一步思考,是否优化的标准到底是什么?人类应该如何进行价值判断?难道只需要考虑效率吗?总之,产权具有影响资源配置的功能。(六)调节收入分配在前文我们已经介绍过,科斯定理中所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并没有考虑收入分配。由于在产权的内涵中原本就包括获得收入,享受收益的内容,所以产权可以构成收入的依据。一旦我们调整产权结构,相应的收入分配结构也必然要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国家可以将产权的界定作为一种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此外,我们之所以要强调明晰产权,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要明确不同权利主体所应该获得收益,避免搭便车行为,鼓励按劳分配。第四节产权的类型与产权界定一、产权的类型根据产权主体是否拥有排他性,我们可以把产权分为两大类,即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一)私有产权私有产权是最为古老且普遍的一种产权形式,它将对于财产的权力和利益界定给了个人。当某个人拥有了对资产的私有产权后,他就可以不受他人约束地356\n支配该资产,并且以此获得收益。张五常对私人产权进行了分解,他认为私有产权应该包括三方面的权利:第一,私有的使用权;第二,私有的收入享受权;第三,自由的转让权。由此可见,私有产权规定了个人在使用、获益和交易等方面拥有全面的自由。在市场经济中,绝大多数资产都具有私人产权的性质,例如私人拥有的物品、股票或企业都属于私人产权的范畴。经济史已经证明,私人产权虽然存在种种弊端,但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充分地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因此是比较有效率的一种产权形式。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私有产权有时只是规定了人们对于资产的某一项权利拥有排他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与该资产相关的所有权利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阿尔钦就举过这样的一个例子,他说:“A可以拥有在这块土地上种小麦的权利。B可以拥有在它上面走路的权利。C可以拥有在它上面倒炉灰、冒烟的权利。D可以拥有在其上空驾驶飞机的权利。E可以拥有开动临近设备而使之承受震动的权利。并且每一种权利都是可以转换的。总之,这块土地各种被分割的私有产权被不同的人所拥有。”[美]阿尔钦:《产权经济学》,《现代制度经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1页。附着在同一资产上的不同产权可以被不同人所有,这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例如,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归属于股东,经营权交给了经理人,这样就通过两权分离实现了资金与人力资本的结合,是一种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二)共有产权如果产权形式具有如下特点,就可以称其为共有产权,即某人在对一项资产行使权利的时候并不能排斥其他人对该资产行使同样的权利。因此,共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相对,具有非排他性。产生共有产权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建立和执行对资产的排他性权利所引发的成本过高;第二,政府为了保证公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物品或资产都具有共有产权的性质。如果我们从共有权利的实现方式进行分析,那么又可以将共有产权划分为社团产权、俱乐部产权和集体产权。1.社团产权社会产权是共有产权的一种,它的特点是不仅社团成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排斥其他人,而且该人不需征得其他人的同意。这说明,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权利。具有社团产权性质的物品很多,空气就是其中的一种。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呼吸空气,并且不用获得别人的批准。356\n我们进一步思考,人们呼吸空气的权利为什么会以社团产权这种形式来界定呢?其中的原因有两点:第一,A呼吸空气不会给B呼吸空气造成影响;第二,地球上的空气足够多,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地呼吸空气。因此,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即社会产权得以维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即权利的行使不具有外部性和竞争性。如果权利行为具有外部性,那么就会给他人造成危害。所以,污染空气的权利就不适合界定为社团产权,否则大家就都会毫无顾忌污染空气,造成的结果就是空气被过度污染。如果权利行为具有竞争性,那么说明该物品或资产是稀缺的,它在不同权利主体之间存在着此多彼少的分配关系,这也同样会导致过度行权的问题。经济学家米申曾举过这样一个例子。张军:《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4页。在一个城市中,人们每天都要花费10分钟的时间,乘坐公交车从居住的地方去上班的地方。有一天,某个人想买一辆私家车,这样只需要5分钟的时间就能到公司。假定他是唯一的私有车主,那么就不会发生交通拥挤,公交车和私家车都可以顺畅地在公路上行使。但问题是别人也会模仿他的做法,既然私家车比公交车快,那么其他人也会购买私家车。这样,由于私家车过多,造成了交通拥挤,结果开私家车的人需要15分钟,坐公交车的人则要25分钟。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现象,其原因在于公路的产权类型是社团产权,每个人不能排除他人单独使用,可是公路的宽度又有限,因此所有的人在竞争使用公路的时候就必然要导致拥挤。因此,竞争性的社团产权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2.俱乐部产权前文已经分析过,具有竞争性的社团产权会导致拥挤现象的出现。那么,有没有一种其他的产权形式,可以避免拥挤呢?俱乐部产权就是其中的一种解决思路。这一思路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布坎南提出,他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对此做了深入的分析。所谓俱乐部产权,就是指拥有俱乐部成员资格的人才拥有对资产的产权。为什么要规定俱乐部成员的资格呢?这是因为社团产权引发拥挤现象的原因就是非排他性与竞争性之间的冲突,如果可以通过俱乐部成员资格这种方式来限制获得产权的人数,那么就可以通过排他性的产权改进解决竞争性的问题。我们仍然以公路为例,如果公路不是政府出资修的,而是由一部分人共同集资建设的,那么公路就被界定为俱乐部产权。所有出资的人都有权驾驶着私家车在公路上行驶。同时,出资人绝对不会允许没有出钱的人在公路上行走,因为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就没有人愿意出钱了,大家都会采取“搭便车”356\n策略。因此,这些人以出资额作为加入俱乐部的门槛条件,限制了使用者的数量,避免堵车现象的发生。由此,我们看出俱乐部产权的本质就是一种局部的共有产权,这种以俱乐部为边界的排他性实现了行权过程中的非竞争性。3.集体产权集体产权是解决社团产权所造成拥挤现象的另一种思路。集体产权并像俱乐部产权那样限制拥有产权的主体数量,而力图实现所有主体之间能够达成某种协议来限制过度的行权行为。我们仍然沿用公路的例子,对于社团产权来讲,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在上面行走,并且无须征得其他人的同意,而集体产权则要求每个人在驾车上路之前,必须获得全体人的批准。如果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人开私家车不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时候,就可能会批准他的请求。相反,如果大家都觉得公路上的私家车太多,足以引起堵车了,就不会批准。当集体表决的结果出来以后,提出请求的人必须要执行,否则就会受到制裁。这样,集体产权就避免拥挤的出现。由于集体中人数众多,而且每个人的偏好、知识水平和所掌握的信息程度等可能都存在着差异,所以在通常都不可以形成一致的意见。但是,这并不影响集体做出决策,大家可以根据“多数原则”进行投票表决。股份制的公司就是集体产权的一种典型代表。公司在决策重大事项的时候,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举手投票。当然,股东也可以让渡手中的股权,即“用脚投票”。集体产权虽然是一种解决拥挤现象的思路,但是其本身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即如何保证决议结果的有效实施。如果大家禁止A开私家车在公路上行驶,那么谁去监督A,或者如果A没有遵守决议,又由谁去惩罚他。此时,监督对于大家来讲,就成为一种公共物品,每个人都可能去等待别人监督,而自己享受成果。如果再希望大家通过沟通,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必然经过讨价还价,付出巨大的交易成本。这也正是集体产权效率比较低的根本原因,当然集体产权的优势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公平。二、产权的界定在介绍科斯定理的时候,我们已经深入地探讨了产权界定的原则,下面我们将就产权界定的内涵、必要性和方式进一步展开论述。(一)产权界定的内涵356\n我们已经知道,产权是一种可以交易的财产权利,它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是一种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并不是凭空形成的,必须要依赖于产权的界定。特别是当人们的经济行为具有外部性的时候,产权的界定就显得格外重要。所谓的产权界定实际上就是指明确财权权利的归属。在现实生活中,产权的界定通常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实现的。例如,《知识产权法》就规定了专利申请人在保护期内拥有独家使用专利的权利,其他人不得侵犯。这就通过立法明确了研究开发人员对专利享有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一旦遭受侵犯,就会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当然,财权权利还可以通过契约来加以明确,企业之间在进行各种经济往来的时候,为了避免对方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就会通过事前签订契约的方式来进行约束,以便受到保护。由双方共同签订的契约是受到国家强制力保障的,受害的一方可以对违约方提起法律诉讼。产权的界定有时还会受到文化、习俗和习惯的影响。例如,虽然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男女享受平等的权利,但是在我国个别的偏远农村中,女性在土地补偿收益分配上中还是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实现与男性平等收益权利。当女性在向法院提请诉讼的时候,法院甚至以避免社会不安定的发生为理由而拒绝受理。这就充分说明传统文化观念对于产权界定所产生的影响。总之,产权的界定就是要是要把模糊不清的产权权利归属明晰化,避免在经济活动中由于产权不清所造成就摩擦与纠纷,节约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二)产权界定的必要性财权权利的归属可以给财产的拥有者提供一个稳定的收益预期。当人们知道自己通过聪明智慧和辛勤劳动所创造的财富不会被别人剥夺的时候,人们就会有足够的动力去创造财富,改进自己的福利水平。因此,清晰合理的产权界定对于经济增长来讲是至关重要的。诺斯和温加斯特就研究了1688年发生在英国的“光荣革命”。他们认为革命胜利者的目标就是保障产权、保护财富和消除横征暴敛型政府。根据资本市场提供的证据所显示,“光荣革命”后确立的新制度使得政府更加切实可信地承诺保护资产阶级的财权权利。也恰恰正是这种保护产权的新制度有效地调动了资产阶级的积极性,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政府虽然抑制了自己的“掠夺之手”,反而却获得了更多的收入。(三)产权界定的方式产权界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下面我们就逐一加以说明。356\n第一,由市场交易来界定产权。产权具有可交易的特性,因此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可以实现产权的界定。例如排放污染的企业会和生活在附近的居民进行市场交易,以便确定一个合理的污染水平。这样,市场交易就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决污染排放问题的方法。特别是在无交易成本的情况,初始产权的归属是无关紧要的。当然,交易双方也可能会进行讨价还价,进而付出大量的交易成本。甚至各方都相持不下,最终导致交易无法达成,只能维持初始产权界定的情况。这说明通过市场交易来界定产权的方式并不总是有效的。虽然市场交易所界定的产权可以帮助交易各方实现福利改进,但是交易能否实现却要受到交易成本的影响。如果因为交易成本过高而导致产权交易没能实现,那么初始产权界定就变得异常重要,它的合理性直接决定着经济运行的效率。第二,由企业来界定产权。企业和市场都具有配置资源的功能,因此企业和市场就彼此之间就可以相互替代,即通过企业内部权威组织来替代市场交易。这种替代关系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就表现为企业的一体化战略。首先,我们来介绍横向一体化。假定有两个工厂,一个为位于河流上游的造纸厂,一个位于河流下游的酿酒厂。显然,上游造纸场的排污行为会给下游酿酒厂带来外部性,并且外部性所造成的损失为200万元。同时,我们假定双方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来合理地解决外部性问题,但是需要付出因讨价还价而造成的交易成本100万元。此时,如果两个工厂进行横向联合,并且通过一体化可以通过节约成本,统筹管理实现规模经济,进而创造出500万元的收益,那么在共享收益的条件下,横向一体化就可会成为一种双赢的策略选择,无论是造纸厂还是酿酒厂都有横向联合的动机。这样,排污的权利就被重新界定了,但是产权界定的方式却并不是市场交易,而企业内部权威的管理、组织与协调。其次,我们来介绍纵向一体化。假设有两个工厂,一个是成品组装厂,另一个是零部件生产厂。成品组装厂要向零部件生产厂购买中间产品在进行加工组装。我们假设成品组装厂投入的生产设备具有专用性,不能挪做他用。那么,此时零部件生产厂就有可能借机“敲竹杠”,提高零部件的价格。由于成品组装厂的专用性资产已经投入,无法收回,因此针对对方的提价行为也只能无奈地接受。为了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成品组装厂就会有收购零部件生产厂的动机。只要把市场交易内部化到企业之中,那么价格变动的风险有可以有效地规避掉。这样,纵向一体化的企业就形成了。同样,产权的界定也转移到了企业内部。356\n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企业的范围并不会无限制的扩大,或者说企业不可能无限制的替代市场。这是因为随着企业范围的扩大,内部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的成本也会逐步上升。当扩大企业范围所带来边际收益等于其边际成本的时候,企业就可以确定了合理的边界。第三,通过国家来界定产权。由国家界定产权的方式也是比较常见的。我们在科斯第三定理中已经介绍,如果国家准确地计算出产权的最优边界和交易成本,那么直接界定产权就是最为有效率的一种方式。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虽然国家作为暴力工具的垄断部门在界定产权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是如何有效地监督国家不运用自身强制力去谋取私利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这也正是诺斯所提出的“国家悖论”。为了避免寻租和腐败的出现,产权的界定是不应该单单依靠国家来界定的。三、产权制度(一)产权制度的内涵前文已经论证了产权界定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因此,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有一套完整的产权制度作为经济活动的规范。所谓的产权制度就是指制度化的产权关系,或者说是对产权关系的制度化,它是划分、确定、界定、保护和行使产权的一系列规则。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7页。这里,我们突出了“制度化”的概念,“制度化”的含义是指使既有的产权关系明确化,相对固定化,依靠规则使人们承认和尊重,并合理行使产权。如果有人违背或侵犯了它,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和惩罚。同上。制度的有效性在于它的自我实施性,因此行之有效的产权制度必须给人们限定了一个合理的成本结构。由于违反制度的成本高于收益,所以大家都自觉的遵守。当然,制定与维持制度也并不是没有成本的,我们在制定契约或法律的时候就很难把所有机会主义行为的都一一列举出来,所以法律与契约就都具有“不完全性”。造成“不完全性”的原因可能来自于两个方面,一反面人们的理性水平是有限,另一方面如果制定制度的成本高于制度本身所带来的收益,那么追求完美的制度就是得不偿失的。诺斯曾经将制度区分为两大类,即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因此,产权制度也可以这样划分,通常正式的产权制度具有比较强的约束力,而非正式的产权制度则略弱一些。(二)产权制度与所有制356\n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围绕着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利而形成的一套经济关系。它构成经济基础的核心内容,并且决定着上层建筑的性质。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只存在两类所有制形式,即公有制和私有制。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根据生产资料的所有主体的范围将公有制划分为社会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其中,社会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社会全体成员统一所有,而集体所有制则是指生产资料归社会中的一部分人组成的集体或集团所有。同时,我们还可以根据生产所有者的身份特征与性质将私有制划分为奴隶主私有制、封建地主私有制、个体私有制和资本家私有制。当然,混合所有制也是我们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某些条件下,在同一经济体中可能会有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的现象。例如,在股份制公司中就既可以有公有制股份又可以有私有制股份。所有制从本质看,它只是一个对生产资料归属问题的笼统划分。因此,按照黄少安的观点,所有制必须要具体化为产权制度。换言之,任何产权关系都是在特定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展开的,任何产权关系最终都会涉及到一个所有制问题。所谓所有制具体化就是指特定所有制关系具体化为产权关系,即狭义的所有关系、占有关系和使用关系。这种所有制的具体化可以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形成狭义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等权能以及相关的收益规则。至于所有制到底具体化为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则首先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同时还会受到生产资料性质、数量、时空条件和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7-100页。这就说明所有制具体化为产权制度的时候,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有限性的。其中,灵活性是指我们可以在不触动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前提下充分地产权制度进行设计与改革,或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或保障公平的实现。而有限性则是指产权设计与改革必须要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前提,其变化要受到所有制关系的约束与限制。一旦产权制度的变革突破了某一范围,就必然会引起所有制性质的改变。(三)产权制度与市场秩序356\n虽然市场经济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但是人们发展史已经证明了,市场经济不失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产权制度的建立就必须起到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针对这一问题,刘伟和李风圣进行了深入而系统地研究,下面我们就沿袭他们的思路来进行论述。他们认为市场经济秩序至少应该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制度上规定市场竞争的主题秩序,即规定进入市场竞争的主体的资格、权利、责任的一系列制度条件,显然,其中最根本的在于企业产权制度,因为只有产权才能真正触及企业的组织、激励与风险等根本利益,政企不分,权则利不对称的企业是应该排除在市场之外的;二是在制度上规定市场竞争的交易秩序,市场经济是交易的经济,交易秩序的核心是确立交易条件的规则,即价格决定与价格竞争规则,交易条件是指决定成交与否的经济条件,主要是指价格,价格秩序是交易秩序的主要内容,因此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制定垄断价格和采取价格歧视策略的各种行为进行监管;三是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即市场经济主体秩序和交易秩序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其中既包括有关法律制度的确认,又包括社会法治精神的弘扬;四是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即对市场经济的诸方面体制秩序的道德肯定,或者说是培育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基本人文前提,其中最重要的是确立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社会道德准则,这一道德准则尽管不是人文精神的全部,但是对市场秩序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基本要求。刘伟、李风圣:《产权通论》,北京: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110页。案例4-1火车与飞鸟庇古曾经用以下的例子来描述市场失败。大地如茵的禾田总是令人向往,但很不幸火车要在田间经过,使火花飞到稻穗上,造成损害。因为火车的使用者没有给种稻的人予以补偿,所以社会的耗费(包括稻米的损害),是没有全部算在火车成本之内。在这种情况下,庇古认为政府是应该干预的。关于庇古对社会耗费的分析,科斯在1960年曾力斥其非——其后就有了足以万世留芳的科斯定律。科斯的两位好朋友,斯蒂格勒和阿尔钦在1971年同游日本。在快速的火车上,他们见到窗外的禾田,就想起庇古与科斯之争。于是就问火车上的管理员,究竟车轨附近的禾田,是否受到火车的损害而地价下降,管理员的回答正相反,车轨两旁的禾田地价较高,因为火车将吃稻的飞鸟吓跑了!虽然庇古已作古,不能欣赏后人的幽默;但斯蒂格勒和阿尔钦却不肯放过科斯。他们联名给科斯发了一封电报,说:“在日本发现了科斯定律的大错!”10年过去了,在1981年,科斯要退休;我们二三十人在洛杉矶加州大学聚会,向科斯致敬。斯蒂格勒被选为在宴会后代表我们的致词者——这是再适当不过了,斯蒂格勒356\n说笑话的才能,比起他后来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实在是难分高下。大宴将尽,致词之时快到,斯蒂格勒突然跑到我身旁,在我耳边轻问:“你记不记得10年前我告诉你在日本的有关科斯的笑话?”我稍一定神,也悄悄地回答:“火车与飞鸟!”案例来源:张五常《卖桔者言》,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案例4-2公地悲剧加利福尼亚大学生物学家哈丁教授1968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题为《公地的悲剧》的论文(ScienceVol.1621243〔1968〕)。该文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有一群牧民共同在一块公共的草场上放牧。每一个牧民的个人收益均取决于他所养羊的数量,羊的数量越多,个人收益就越高。因此,牧民都希望多养几只羊来增加个人收益。虽然他们都明知草场上羊的数量已经太多了,如果再增加羊的数目将会使得草场的质量下降。但是,他们每个人还是会从自己的私利出发,选择多养羊,进而获取收益。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草场退化的代价是需要由大家共同来负担的。也正是由于每一个牧民都如此思考,所以“公地悲剧”就上演了。草场持续退化,直至有一天变得无法再放牧养羊,最终所有牧民都破产了。案例来源:哈丁:《公地的悲剧》,《科学》,1968年总1243号。思考题:1.简述外部性的含义及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2.如何理解两种治理外部性的思路?3.科斯定理的三种表述有什么区别?如何理解?4.产权的特性有哪些?如何理解?5.简述产权的含义及其功能。6.什么是产权界定?界定产权的方式有哪些?7.什么是产权制度?建立产权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什么?356\n第五章契约与委托—代理理论在制度分析范式中,契约概念是比法律所使用的契约概念更为广泛的范畴,它不仅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也包括一些默认的契约。在制度分析的框架中,所有的市场交易(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显性的还是隐性的)都被看作是一种契约关系,并被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要素。第一节契约与企业剩余一、契约的含义与契约人(一)契约的含义契约(contract,或compact,covenant),也称为和约、合同。契约是一项协议,即两个意愿交换产权的主体所达成的合意。一方可以是希望出让完全的财产所有权(出售),也可以是希望出让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拥有和使用财产的权利(如放贷或出租);而另一方可以是需要该财产或财产的使用权,并按常规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在交易中,根据支付议定价格和按协议移交产权两项活动时间的不同,一项出售产权的协议可以是一次性的共时性契约,也可以是非共时性契约(non-simultaneouscontract),即为以后时点的履约而制定的协议。另一类重要的契约是无限期契约(也称关系性契约),是在一个不确定的时间内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协议。关系型契约可以分为明确的关系性契约和隐含的关系性契约。隐含的关系性契约是一组织或一团队的成员中就各自的付出和获益所形成的默契。它们包含着无限期的内在制度安排。这些制度沟通着一个组织内所有者、领导人、合作者之间的各种纵向交易关系,以及合作者之间和团队之间的某些横向交易。在现代复杂的经济生活中,与无限期的或关系性的契约相比,一次性契约是较次要的。环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所以不可能在契约里就所有的可能事件都作出完备的明确规定。因此,关系性契约中往往包含着在得失和隐性惩罚方面的默契。隐性内在契约所建立的制度构成了“公司文化”或团队精神”356\n,它们将内部的信息成本和协调成本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上,并为在该规则结构内行动的人保留了独立决策的空间。明确的和隐含的关系性契约所建立起来的只是一定程度的可预见性,并包含着就意外事件诉诸普适的、非特定方式的条款(如在发生冲突时寻求独立仲裁者的协议)。不间断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种使协议双方产生某种信任的制度。在不同生产要素的产权所有者之间,关系性契约使所有者及其资产成为组织的组成部分。对于履约不良或履约不完全的行为,要靠惩罚来强化约束。这种惩罚可以是事先同意的处罚(如,剥夺利润分享权、对交货误期的罚金,或丧失在经营决策上的影响力)、被驱逐出组织从而丧失未来利益,或受到外在法律的惩处。(二)契约人的假设威廉姆森提出了与“经济人”假设相区别的“契约人”概念,并指出其行为有两个基本特征:1、有限理性。赫伯特·西蒙(HerbertSimon)首先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这个概念基于两个原理:(1)个人或个人组成的团体,在处理或利用可得到的信息的能力方面,受到了不可避免的限制。(2)经济活动人不可避免地要和不完全的信息打交道,也就是说,存在着信息不确定性。威廉姆森继承了这个理论观点,认为交易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其感知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也就是说,人们在收集和加工处理大量相关市场信息方面,其能力受到自身很多局限。2、机会主义。其含义是指交易主体以欺诈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是以有限理性假设为前提的。正是由于人的理性有限,才使得有的交易者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环境或利用某种有利的讨价还价地位欺诈对方。机会主义假设扩展了传统理论中人的自利动机,为经济人在自利的引导下寻求策略性行为留下了空间。二、契约安排(一)契约的“出口”(Exit)与契约安排进入与退出的对等性是契约治理的重要条件。在竞争的环境里里,进入契约不应受到任何超经济强制措施的限制。这就潜伏着一种危险:徒有风险偏好和利益偏好却无相应的责任能力的人,会进到契约来争一争“契约租金”。不合格的交易主体进入契约后,如果契约各方均没有中止契约的权力,那么任凭契约安排如何调整,都不会取得理想的治理绩效。所以,为契约设置“出口”356\n(exit)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契约的出口是契约的一个重要的形式要件,它可以使契约安排的优化建立在契约主体结构优化的基础之上。即使进入契约的主体都是合格的,契约达成后,在履行的过程中仍然可能存在“隐蔽行为”。如果没有退出机制,则另一方会饱受被“要挟”(Hold-up)之苦。由于在对执行契约的监督成本很大以及及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某个(些)签约方的行为趋于对策化,不可避免地出现欺骗和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契约的另一方所能实施的最佳惩罚性对策被认为是中止契约关系。如果在契约有效期内(若有效期存在的话),契约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无成本地退出,那么这实际上否定了契约存在的价值。为“退出”设定一定的成本有助于契约当事人更好地合作。有效地安排往往不是规定人只能做什么,而是规定人如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受损者如何避免继续受损,又如何得到补偿。这样的安排可以有效防范退出蜕化成一种机会主义的行为。(二)契约的“门槛”(BarrriertoEntry)与契约安排退出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都只是一种事后行为,在此之前,契约一方或各方可能已经支付了成本。要减少这种成本支出,当然不是取缔退出的出口。也许事前的防范能对机会主义行为有所约束,从而降低退出所造成的损失。因此,事后的退出最好有事前的进入甄别相配套。因此,在某些行业中,对交易和契约设置进入“门槛”还是必要的。签订长期契约可以促使契约当事人不去利用短期的信息优势,这就加强了契约的排他性,可以缓解道德风险问题。例如,向风险规避的人承诺,如果履行契约,在将来可提供某种报酬;如果违约则取消报酬。这是一种限制性的分配措施,它的有效性依赖于市场竞争所提供的信息。如果某个代理人被解雇以后,他能够立即在他处工作(进入门槛很低),而不是较长时间失业,那么解雇的威胁是无效的。只有当寻找新工作要付出成本时,契约的约束才是有效的。在实际中,常常由政府实行经营许可证,岗位资格认证等措施为契约设置门槛,通过限制这些行业的从业人数,可以保证最起码的服务质量。但是,由政府为契约设置门槛,也可能演变成一种非生产性的寻租行为。在很多情况下,契约门槛由契约当事人来设定可能是更有效的。(三)契约的形式要件与竞争原则为契约设置“出口”356\n,根本目的不是鼓励退出,而是为契约开辟一条连通外界的通道,通道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契约安排。因此,契约的形式要件与竞争机制有关。张五常将竞争作为契约治理的原则,他在《分成租佃》中认为,市场上对所有权的转让所进行的竞争执行两种主要的合约功能:第一,竞争汇集了所有的潜在所有者的知识,即关于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及其使用的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则保证了可以利用最有价值的知识。第二,潜在的合约参与者之间的竞争以及资源的所有者有能力转让其使用资源的权利,则减低了执行一个合约条款的成本。正是由地竞争性,缔约各方才准备提供接受类似的条款。总的来说,在市场状态下的竞争降低了寻找和追求一种资源在合约生产中投入最有价值的使用成本,一旦交易费用确定,合约条款也就决定了。张五常进一步认识到,无秩序的竞争会导致资产的“租值耗散”,因而需要法律为竞争提供秩序。三、契约的度量诺斯认为,在标准的理论中,交换被假定为单向的商品或服务的瞬间交换。但在现实中,商品和服务具有我们从中得到效用的多重价值属性,并且在交换中,测量每个属性的费用是极为巨大的。度量成本构成契约运行成本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是实施契约的成本。随着专业化程度的加深,测定和实施契约的成本将越来越巨大,从而需要把越来越多的资源专用于契约的说明和实施。资源的稀缺性迫使契约向着节约交易费用的方向演进。(一)计件度量—契约度量机制的最初形态即使是最简单的商品,也包含着多重的价值属性。但是在产品市场上,并不直接对这些价值属性进行分开地定价,然后再加总求出产品的价格,而是以产品的自然的数量特征为计价单位,这种方法减少了发现价格的成本,因此,以单位产品进行价值度量就已经体现节约度量成本的经济原则。在历史上很早就已出现的“件工契约”(thepiece-ratecontract)就是以件来支付报酬的。356\n计件度量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契约当事人对产品及其数量特征都有清楚的了解和一致性的看法。因此,他们容易就产品价格达成一致协议。由于放弃了对产品价值属性的直接定价,因此降低了发现价格的成本和产品度量的成本。第二,由于生产者的报酬直接与他的工作努力程度正相关,在生产者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这种度量方式可以使能力较强、工作更努力的生产者得到更多的报酬。这有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减少机会主义行为。第三,在某些行业中,如果以计时度量取代计件度量,在生产者的能力相差较大时,就需要对他的能力进行估算,但估算能力需要更多的信息,但如果放弃对能力的估计,则生产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还是会导致监督成本的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说,计件度量减少了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但是,计件度量存在固有的缺陷。由于放弃了对产品内在属性的直接定价,而采取以产品整体作为定价单位,那么,同类产品中的质量差异就被掩盖了,具有机会主义行为的生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肯定会降低产品的质量。(二)作为一种度量机制的企业随着商品构造的复杂化,其构成的部件数量越来越多,那么,产品市场中的计件度量机制就会面临太高的度量成本。在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要想购买组合性商品,就得与多个单一型的生产者定理契约。企业的出现,至少从四个方面使得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降低了。第一,要素的所有者通过向中心代理人授权,由他来协调和指挥要素间的关系时,这时,他可以用一个契约替代一组契约。契约份数的减少降低了签约和履约的成本。第二,考虑到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又会加大协议的成本,那么,专业化的代理人的出现,则在总体上缓解了信息的非对称性,信息结构的这种变化改善了契约的约束条件,从而可以减少契约成本。第三,由专业化的代理人与要素的所有者签订契约,并由企业家组织和协调生产,这可以避免对产品部件进行度量和定价。连续替代性地度量,使度量成本大为节约。但是,这种替代也可能造成信息扭曲,甚至可能对要素激励产生负面影响。第四,以企业“剩余”度量企业家的贡献。中心代理人的职责在于雇佣和监督别人。他的经济活动是在信息具有成本并且最终产品出售不确定性影响的环境中进行的。他从一系列的潜在风险中、潜在的团队成员中和潜在的契约形式中搜集信息、获取可利用的样本,并与联合体之外的个体订立契约,这些活动被视作企业家的功能。(三)度量机制中的货币356\n对商品进行价值度量,归根到底是消费者的偏好向商品所作的投射。尽管消费者的偏好丰富多样而又难以通约,但都可以用货币来衡量。通过货币,人们的价值评价都可以得到表达。在现代经济中,即使交易的是易于度量的商品,但如果没有通用而币值稳定的货币,交易成本之高可能使直接易货交易替代间接交易。货币经历了从商品货币到符号货币的演化。随着现代国有政权的兴起,符号货币越来越得到普遍使用,稳定和权力还共同孕育出了可兑换的货币。货币的演进成为度量机制演进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它又是推动契约进一步演进的重要支持力量。四、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企业的剩余索取权(residualclaims)和剩余控制权(residualcontrolrights)是企业所有权的两个维度。(一)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企业剩余是指企业合约总收入扣除合约固定总支出后的剩余额,企业剩余索取权就是对该剩余额的索取权(要求权)。企业生存于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之中,企业契约是不完备的,企业的总收入不是一个常量,而是一个不确定的变量。因此,企业的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及工人不可能都因自身的投入而获得一个固定的报酬,总得有人分享一个不确定的报酬,这就是企业的剩余。剩余也可能是负的,那就意味着要以其投入来承担损失了,所以,分享剩余就意味着分担企业风险。企业中的非人力资本为人力资本提供风险担保,在某种程度上,股权资本又为债权资本提供风险担保,所以股东分享企业剩余是必然的,因为股东承担着企业最大的风险。在现代企业发展的早期,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也主要是固定工资报酬,而很少参与企业剩余分享,企业剩余可视为股东独享。而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股东不参与企业经营,而经营者又难以监督,因此,让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分享是激励经营者的重要手段,代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常态是企业股东与经营者共享剩余。企业剩余索取权如何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进行安排才能既给股东以最大的激励区提供资本和选择、监督经营者,又能给经营者最大的激励去经营好企业,创造最大的企业剩余,这是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问题。企业剩余索取权具有状态依存性的特征,它的拥有者随着企业经营状态而定。(二)企业的剩余控制权356\n企业是一份市场里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契约,相对于市场契约而言,它是不完备的,从而会出现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剩余控制权的产生是因为有些权利难以用合同的形式注明。如果合同是完备的,那么在各种可能的情况下,权利和义务都会被规定得清清楚楚,也就不存在什么剩余控制权了。然而在现实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无法完备,所以一定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剩余控制权。企业剩余控制权是指在企业合约中未予明确的状态出现时的相机处理权(决策权)。在古典企业中,企业股东(业主)独享企业剩余控制权,在现代企业中,企业剩余控制权安排给企业经营者享有。剩余索取权有以下性质:1.普遍性。任何资源,只要它的稀缺性被人们感觉到,人们就会以某种方式确立对它的剩余控制权。还需要注意的是,西方的产权文献,绝大多数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都是以私有产权作为前提的。在这种假定下,剩余控制权是普遍存在的,任何资产,都有人对它拥有剩余控制权。2.排它性(或叫独占性)。任何产权清晰的资产,它的所有权一定具有排他性,不然,其所有者最佳使用它的激励会被削弱。剩余控制权能使所有者以极大的激励有效使用资产的道理就在这里。将资产交给最有激励,有效使用资产的人,就是将资产给具有排他剩余控制权的人。3.可分割性。虽然资产在一定的范围内有不可分割性,但对资产的产权却具有可分割性。对传统的所有权来说,它所包含的使用权、占有权和收益权是可以分割的。比如,土地租赁合同,就是对所有权的分割或分解,显然这种分割的权利结构比原来的情况更有效率。对于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关系来说,它们也是可以分割或分离的。比如,拥有具有不同股票权的股票的投资者,他们的收入仅对控制权比率是不同的。平分控制权的合资企业,各方的利润分享比例却可以不同。在它们所处的环境下,这样安排也是有效的。问题是剩余控制权能不能分割?356\n笔者认为应该也是可以分割的。当我们分析大股东与作为其代理人的经理的关系时,如果剩余控制权不能分割,那么它就或者属于大股东,或者属于经理,而不再有其他安排了。在这种前提下,文献通常把它判给决定资产运行的经营者。但由此导致的是没有剩余控制权的所有者。于是有人得出结论,对复杂的资产,如企业、大公司来说,剩余控制权概念的有用性是值得怀疑的。其实只要承认剩余控制权是可分割的,以上的观点就可以贯穿到大公司的情况下,那就是股东将与股东权利相联系的剩余控制权留给自己,而将与经营相联系的剩余控制权委托给经营者。4.可让渡性。这是资产和资源从低价值利用向高价值利用转移,是从并非最有能力利用它们的人那里向最有能力利用它们的人那里转移的保证。如果把商品的市场交易看作是它们的产权交易的话,那么所有权的这一属性就成了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如果把大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财务结构看作产权结构的话,那么剩余控制权的这一属性就成了企业内部协调和激励机制形成和调整的基础。说让渡商品、资产、资源就是让渡它们的所有权,就是让渡它们的剩余控制权,前提就是它们的这些权利具有可让渡属性。否则,商品流通、资产盘活、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变迁都无从谈起。但是,这一属性本身还只是获得效率与效益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如果交易成本太高,比如说,找不到好的让渡对象,或者谈不成交易,那么交易就仍然不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让渡性的价值就体现不出来。同样,如果没有排他性匹配,可让渡性的价值也体现不出来。(三)企业剩余的度量在现代企业中,剩余计量工作是由会计来完成的。企业的会计规则(包括剩余计量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即政府享有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企业经营者享有剩余的会计规则制定权,而由注册会计师监督企业经营者对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遵循和剩余的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适当行使。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以会计准则的形式出现,它是一份公共合约,从企业私人合约中独立出来了。从而,企业剩余索取安排合约、债务合约等私人合约中不必再就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作出规定,而并非会计规则(含剩余计量规则)及其制度定权不重要。由于企业剩余计量规则存在较大的选择空间,剩余计量会令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实际安排偏离其合约安排,故企业剩余计量及其规则制定权的合约安排是企业剩余索取权安排合约的一个必要且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无论企业实践,还是企业理论研究工作(实践)均显示出该合约安排不重要,因此产生了“企业剩余计量悖论”。(四)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演变356\n在古典型企业中,雇主既拥有剩余索取权,又拥有剩余控制权,获取合同收入的雇员被认为是风险逃避者,从而被排除在治理结构之外,成为被监督者。但在工人自治企业模式及日本的人本主义企业体制中,出现了企业所有权集中对称的另一种情形——工人独占企业所有权或员工主权。然而随着职业经理人的出现,古典型企业逐渐向伯利和米恩斯式企业的转变,雇主不再独享企业所有权,经理层也获得了部分所有权。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新经济的浪潮席卷全球,涌现出了一大批现代新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拥有专业性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居于主导地位,他们也获得了企业所有权。随着企业形式的多样化,剩余控制权的安排形式表现得十分复杂,不拥有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却拥有了企业所有权。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来看,职业经理人导致两权分离,即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股东是企业唯一的所有者即物质资本的所有者,是委托人;经理层具有经营权,是代理人。经理层掌握了部分企业控制权,却没有剩余索取权,经理层就有可能滥用职权,出现委托代理问题。为了使经理层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相对称,必须赋予经理层以相应的剩余索取权。人们提出了很多办法如年薪制、股票期权、MBO等,用来激励经理层,被认为是股东把一部分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即企业所有权转移给了经理层,其转移顺序是经理层拥有剩余控制权在先,拥有剩余索取权在后。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很多观点认为,既然经理、员工都是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对投入到企业中的具有专用性的资本承担了风险,获得了剩余索取权,所以也应该获得相应的剩余控制权,即与股东一起分享企业所有权。从产权的角度出发,把公司治理定义为关于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契约。缔结该契约的当事人均为平等、独立的产权主体,产权主体并不必然有传统的物的所有者充当,仅具有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也可以充当,各产权主体均以自己所拥有的资本所有权来签订契约。因而企业所有权由各种资本所有权所构成,对于签约的各方来说都是有权享有的。其顺序是先有剩余索取权,再有剩余控制权。分享所有权不是因为所有权的转移,而是把各主体单独的所有权共同构成的企业所有权在不同的主体间重新进行配置。第二节非对称信息与委托——代理现代契约理论是为解决现代经济社会非对称信息情况下普遍存在的财产权利在不同当事人之间的分解所引致的激励问题。简单地说,财产的所有者不一定有使之稳定增值的能力,而有这种能力的人又不一定拥有财产,这便产生了通常意义上的“两权分离”,实际上也就是作为财产拥有者如何委托“能力”356\n拥有者在理所当然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现代契约理论也被称为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问题的发现是因为现代社会大量存在的公司制企业,20世纪60、70年代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团队生产”理论指出,现代企业生产主要表现为一种团队活动,由于个人能力和努力程度的不可观测性,个人最大化自身利益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偷懒和搭便车等等,因而团队生产必须有为杜绝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者。但是,有效的监督必须以足够的可观测的信息为前提,如果不是委托人亲自充当监督者,委托人所委托的监督者是否有足够的激励去实施有效的监督都是问题。所以问题的关键一是如何获取实施监督的足够的信息;二是在无法获取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怎么办。更一般地说,人们在一个交互作用的社会中博弈,参与博弈的当事人之间拥有着不对称信息,如雇主和雇员(股东与经理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卖者与买者、政府与纳税人,等等,其中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拥有信息上的优势。如雇主就很难发现雇员的真实能力和努力程度,政府也没有足够的信息来甄别不同能力的纳税人从而分别课税,在健康保险中,投保者最清楚自己的现有健康状况而保险公司无法确知。那么,在利益最大化动机驱使下,拥有信息优势者可能通过隐瞒信息或行动而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利益相违背,前者信息经济学中称前者为代理人,后者为委托人。委托——代理问题这一概念的现代意蕴最早是由罗斯(Ross,S.)给出的。后来米尔里斯(Mirrlees,J.)和斯蒂格利茨进一步发展为委托——代理理论。而委托——代理关系就是人们交易过程中的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关系下,为了使交易双方的利益关系得到协调,委托人希望设计一种契约机制授权给代理人从事某种活动,并要求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行动。也就是说,这种契约机制就是要促使代理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效用。当然,代理人在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一、非对称信息(一)非对称信息的含义信息不对称是现代契约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也是交易契约设计的最基本原因。“非对称信息”(asymmetric356\ninformation)是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信息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英国剑桥大学的米尔里斯(Mirrlees,J.A.)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维克里(Vickrey,W.)在有关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激励经济理论研究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1996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奖。所谓非对称信息是指这样一种情况,缔约当事人一方知道而另一方不知道,甚至第三方也无法验证,即使能够验证,也需要花费很大物力、财力和精力,在经济上是不划算的。现代契约理论研究非对称信息就是要研究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契约不完全的根源,当事人如何设计一种契约,以及如何规范当事人的行为问题。(二)非对称信息的类型非对称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外生性非对称信息。它指交易对象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性质与分布状况等。这类信息不是由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原有的禀赋。这类信息一般是出现在契约行为发生前。比如,一台机器的质量,如可靠性、耐用性等买者可能是不清楚的。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就是应该设计一种怎样的机制使对方披露有用的信息,达成最优的契约安排。另一类是内生性非对称信息。它是指契约签订后他方无法观察到的、无法监督到的、事后无法推测到的行为所导致的信息非对称。例如工厂的管理人员可以记录某工人工作几个小时,却很难计量他工作努力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契约的问题就是如何保证当事人采取合适的行为。阿罗把这两类信息的划分为“隐蔽行动”(hiddenaction)和“隐蔽信息”(hiddeninformation)。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两类不同的非对称信息经常是揉合在一起同时出现的。例如,一个企业选择一个怎样的人有能力做企业的经理我们是不清楚的,这是隐蔽知识问题;当选出的经理在其职位上时,他是否努力工作,这是隐藏行动问题。正因为非对称信息的存在,对不可观察的行为与无法验证的信息可以设计较好的契约来减少信息的非对称性,但是要完全消除信息的非对称性是不可能的。反之,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契约当事人还会利用这种信息的非对称性尽量地逃避风险,把契约行为的成本归结到他方身上。研究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涉及到如何降低信息成本问题;研究事后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涉及到如何降低激励成本问题。(二)委托-代理问题356\n在新古典交易模型中,整个交易都是在完全竞争中完成,不存在外在性,也不需要交易费用,市场交易的信息完全可以归结在市场的价格参数上。因此,在这样的模型中,所有的契约都是价格与数量的交易,这种交易能够有秩序、不混乱、没有干扰的情况下顺利进行和完成。也就是说,任何新古典模型中的契约都是完全的,每一份契约都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均衡点,它们都能够严格地履行和实施。但是,这种完全契约与现实的经济生活相去甚远。在非对称信息情况下,交易行为与契约选择就会发生变化。研究非对称信息就是要揭示在信息非对称的情况下交易的运行、契约不完全以及当事人如何设计契约和如何对当事人交易行为的规范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的发现是因为现代社会大量存在的公司制企业。20世纪60、70年代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团队生产”理论指出,现代企业生产主要表现为一种团队活动,由于个人能力和努力程度的不可观测性,个人最大化自身利益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偷懒和搭便车等等,因而团队生产必须有为杜绝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者。但是,有效的监督必须以足够的可观测的信息为前提,如果不是委托人亲自充当监督者,委托人所委托的监督者是否有足够的激励去实施有效的监督都是问题。所以问题的关键一是如何获取实施监督的足够的信息;二是在无法获取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怎么办。更一般地说,人们在一个交互作用的社会中博弈,参与博弈的当事人之间拥有着不对称信息,如雇主和雇员(股东与经理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卖者与买者、政府与纳税人,等等,其中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拥有信息上的优势。如雇主就很难发现雇员的真实能力和努力程度,政府也没有足够的信息来甄别不同能力的纳税人从而分别课税,在健康保险中,投保者最清楚自己的现有健康状况而保险公司无法确知。那么,在利益最大化动机驱使下,拥有信息优势者可能通过隐瞒信息或行动而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利益相违背,前者信息经济学中称前者为代理人,后者为委托人。委托——代理问题这一概念的现代意蕴最早是由罗斯(Ross,S.)给出的。后来米尔里斯(Mirrlees,J.)和斯蒂格利茨进一步发展为委托——代理理论。而委托——代理关系就是人们交易过程中的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关系下,为了使交易双方的利益关系得到协调,委托人希望设计一种契约机制授权给代理人从事某种活动,并要求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行动。也就是说,这种契约机制就是要促使代理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效用。当然,代理人在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二、委托——代理问题的基本模型356\n代理人的行为是不可完全观察到的,而且代理人的行为又会对委托人产生影响,委托人应该采取的促使代理人在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同时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的方式包括了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层次是委托人如何设计一份契约能够促使代理人实现委托人的预期效用最大化;第二层次是代理人在所设定的契约条件约束下他的行为如何实现他自己的预期效用最大化;第三层次是所给定的契约代理人是否愿意接受。而这三个方面归纳到一点就是经济活动中的最核心问题——激励与约束问题。因此,委托——代理问题模型的基本问题就是由非对称性信息和不完全性信息方式引起的激励约束问题。委托——代理模型分析的一般目的是为了显示出当事人对激励约束机制的反映的最优的契约安排的特征。一般地说,这种分析为代理人提供了一种建立在契约中的信息基础上的次优补偿结构。它要表明最优激励方案的特征,也要分析所提供的激励解的配置的失真问题。由于决策规则、任务分派和其他要花费成本的契约安排的信息失灵而导致了非对称性信息成本的存在。这正是委托——代理问题模型分析所给出经济理论意义上的重要的主旨。(一)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模型方法(Mirrlees--HolmstromApproach)。从这个方法中可以推导最优激励合同的基本条件。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果你能观察到当事人活动的结果,但不能观察到活动本身,那么,对当事人支付的报酬就必须以能够观察的结果为基础,即必须对当事人激励。这就导出了委托-代理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即激励与保险之间的矛盾。激励与保险是有矛盾的,如果一个人害怕风险,那么最优的风险分担是让他不承担风险而拿一份固定工资。但这时又会产生多劳和少劳一个样,那么这个人就会偷懒。因而,为了让他有积极性努力工作,必须让他承担一定的风险。例如,设想一个由多个农民组成的经济,每个农民的产量既取决于自己的努力,也取决于外生的因素(如天气),即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样,如果每个农民只消费自己生产的粮食,都会面临极大的风险(甚至饿死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可以考虑将全部的粮食放在一起分配,每个农民都得到平等的一份,这样,每个农民所遭受的风险就降低了。但是,在行动不可观察的情况下,这样做的后果可能是,为降低“成事在天”的风险,而导致人们没有谋事的积极性,因为当自己的消费与自己的生产没有多大关系时,谁会去努力工作呢?因而,为了让每个农民有谋事的积极性,就必须让他承担相当的“成事在天”的风险。(二)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模型。356\n在以上方法的基础上,莫里斯和霍姆斯特姆进一步提出了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模型。委托代理的基本问题是:一个参与人(称为委托人)想使另一个参与人(称为代理人)按照前者的利益选择行动,但委托人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的选择了什么行动,能观测到的只是另一些变量,这些变量由代理人的行动和其他的外生的随机因素共同决定,因而充其量只是代理人行动的不完全信息。委托人的问题是如何根据这些观测到的信息来奖惩代理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当委托人不能观察代理人的行动时,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是不可能达到的;为了使代理人有积极性努力工作,代理人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这就是所谓的激励与保险的矛盾。假定行动是代表努力水平的一维变量。假定代理人工作越努力,利润越高,但努力的边际利润率递减,就是说,产出是唯一可观察的变量。这样,委托人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根据观测到的产出对代理人进行奖惩。(三)莫里斯的分布函数参数化方法当委托人不能观察代理人的行动时,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是不可能达到的;为了使代理人有积极性努力工作,代理人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这就是所谓的激励与保险的矛盾。代理人越努力,高产出出现的“概率”越大,因而,较高的产出是较高努力的一个信号。莫里斯将上述方法运用于分析公司内部科层组织的激励制度,被认为是科斯(1937)关于企业规模由内部交易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的平衡决定的观点的模型化。莫里斯的分析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结论是,公司低层人员的报酬应采取固定工资形式,而高层经理的报酬更应该与利润挂钩。假设是一组代理人在交易过程中所选择的行为集合,是的一个一般要素,即。假设表示来自于配置的自然状况。代理人的行为和自然的状况两者共同决定了可核实的产出,,货币收入为,。可核实到的产出是一种激励的动力,它包括了。货币收入归属于委托人。这样,委托人的问题就是设计一份契约,,为可能选择的契约的集合。根据观察到的对代理人进行奖惩。那么,委托人向代理人支付的货币为。设委托人根据效用函数、代理人根据效用函数来评估货币的价值。代理人采取行动而产生的行为成本用来表示。假定代理人的行为成本是与他的收入水平不相关联的,则他的整个效用是356\n;委托人的效用函数是。委托人希望代理人努力工作,但是代理则希望少工作多得报酬。因此,除非委托人能对代理工作提供足够的激励,否则代理人不会按委托人的希望行动。假设代理人和委托人分布函数为,则根据生产函数为和以及效用函数与成本函数,就说明了如果委托人能观测到,也就可能知道,反之亦然。这是最早由罗斯等人创构的关于委托一代理问题的模型。这个模型的主要优点是在大多数的自然状况下每一种技术条件关系都非常直观地表述出来,但问题是从模型化方法中我们不能从经济的意义上导出一个较好的信息量的解。米尔里斯的分布函数参数化方法将上述自然状态的分布函数转换为和的分布函数。给定的分布函数,对应一个,存在一个和的分布函数,这个新的分布函数通过技术关系和从原分布函数导出。假设用表示所导出的分布函数,用表示它对应的密度函数。这样,委托一代理问题可以用数学公式表示为,这里,,式(1)其约束条件是:,为最小期望效用水平,式(2),式(3)在这个契约设计中,委托人的问题是如何根据代理人的行为来决定他应该给予代理人什么样的补偿,和选择哪些与行为相一致的最低成本的激励方案。如果委托人知道代理人的行为(或他的偏好),并且委托人能够根据他所获得的信息推知代理人会采取什么行为,那么即使这些行为委托人是不能观察到的,那么委托人仍然找到最优契约解。但是委托人这样做时,他要面临着来自代理的两个约束条件。第一个约束条件是代理人的激励兼容约束。即任何委托人所希望的代理人行为只有通过代理的行为效用最大化来实现。假定这些约束条件都取决于市场机会,约束条件(2)保证代理人的最小期望效用水平,即保证委托人所希望的激励方案与代理人行为一致性。约束条件(3)是代理人从接受契约中得到的预期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契约时能得到的最大预期效用。356\n这里,委托人所选择方案的解并非是自动得到保证的;事实上所给出的某些简单的例子就能够表明不存在最优解。但是,由于代理人行为实际上是在可抉择的分布函数中作选择,假设用表示在和上行为的可选择的密度函数。假设用表示一组代理人能够从中选择的可行的密度函数的集合。由于代理人在行为中能够有随机性,可以假定为凸状的。在这种情景中,具有有限值的特征。在代理人真正决定做什么之前,代理人可能观察到他的行为所导致的成本某些信息,或由他的行为所期望得到的回报的某些信息。这样,代理人可能会根据他所观察到的信息对不可预测到的事情采取有利于他的策略,这些策略在上可以表示为一种分布选择。因此,事前的策略选择可以相等于在某些上的分布选择。在这样的情况下,委托人所选择的方案可能获得一种次优解。在最优激励合同的设计中,对代理人实施监督是有意义的,因为监督可以提供更多的有关参与人行动选择的信息,从而可以减少代理人的风险成本。当然,此时,监督本身的成本必须考虑进去。如果监督成本过高,监督可能是没有意义的,即使它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而且,使用相对业绩比较是有意义的。比如说,同一行业不同企业的经营业绩除了受每个企业经营者的行为和特有的外生因素影响外,也受到某些行业性共同因素(如市场需求,技术进步等)的影响。企业自己的利润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其他企业的利润也包含着有关该企业经理行为的有价值的信息。比如说,一个企业的利润低可能是由于经理没有努力工作,也可能是由于不利的外部因素造成的。但如果其他处于类似环境的企业的利润也很低,该企业利润低更可能是不利的外部因素造成的;相反,如果其他处于类似环境的企业的利润较高,该企业利润低更可能是经理不努力的结果。通过将其他企业的利润指标引入对该企业经理的奖惩合同,可以剔除更多的外部不确定性的影响,使该经理的报酬与其个人努力的关系更为密切,调动其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处于类似经营环境的企业经理的报酬不应该只依赖于本企业的利润,而应该部分地依赖于其他企业的利润。第三节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道德风险(moral356\nhazard)原属保险市场的术语,后广泛用于代理人对委托人产生不利行动的分析。就经济学一般意义而言,所谓道德危害指的是不利于委托人利益的代理人最大化自身利益行为。对于道德危害经济学分析最早见之于阿罗等人的一些早期文献。后来经济学家广泛运用这种偶然不可观察的知识设计效率最优的契约。在这方面,米尔利斯和霍尔姆斯特姆进行开拓性研究,格罗斯曼和哈特则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模型。在具有隐藏行动的委托代理模型中,由于代理人的行动不可证实,委托人就不能提出一个最优契约,而只能与代理人达成一种次优契约,并通过这个次优契约诱使代理人按委托人利益目标行事。一、道德风险(一)道德风险的原因道德风险是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特殊形式,它造成了其关系中的当事人之间的效用冲突。而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结于以下两方面:其一,尽管当事人在签订契约之前对相关契约的信息都是了解的,但是对契约签订后所发生的情况的了解是不全的。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下,风险分担的非对称性就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其二,契约的谈判、契约的签订与契约的履行都是要花成本的。如果这些行为是无成本的,那么,契约当事人就会尽量搜集与契约有关的信息,就会完全地监督契约执行的情况,道德风险也就不会出现。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无成本的契约是不可能的,因此,契约成本的存在是道德风险出现的重要原因。首先,道德风险根源于契约委托人的信息非对称性与契约代理人的风险分担。假设契约的代理人是风险中性者,即使他的行为是不可观察的或不可证实的,只要他的行为后果是可观察到的,当事人可以与他人的行为后果区分开的。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就可以与代理人签订一份固定费用的完全契约把代理人行为的全部后果转移到他身上。但是,如果契约代理人是风险规避者,如果把所有的行为后果的损失或收益都归结到他身上,这也就意味着他要承担随机事件中的全部风险。但是,他既要规避风险,他就愿意与委托人签订分散风险的契约。不过,由于委托人不可能把代理人的行为后果与他所不能控制的不确定性的因素区分开,代理人也就可能把自己行为后果的责任转嫁到委托人身上而逃避风险。这就引致道德风险的问题。356\n其次,当一种产品与另一种产品(或一种劳务与另一种劳务)共同使用时,由于它们的实际作用要受到相应的条件影响,因此,这些产品的质量就难于确定。道德风险的问题就有可能出现。例如,药品必须与医生的服务一起使用。药品效果不好可能是因为药品的质量低,也可能是医生误诊,或是因为病人没有听从医嘱。如果在较为简单的情况下,知晓自己产品质量的企业有动力对其产品的质量给予一种承诺。这样的保证使那些想规避风险的消费者对药品的质量得到了某种保险,而企业的风险也可以减少。但是,这样的保险对医生和病人都会产生道德风险的问题,他们可能会在诊断和使用药品上注意不够。因此,在非对称信息及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会引起道德风险问题。即使当事人掌握有私人信息以及当事人是风险中性者也会如此。再次,由于契约签订和契约履行是要花成本的,有时甚至成本昂贵的,这就导致了当事人无法掌握自己相关的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道德风险难免不会出现。其问题当涉及到复杂的交易与长期的契约关系时更是突出。因为契约当事人预期到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大时,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作出的预期和签订一份具体规定的或要求采取相应行为的契约所需的成本就越高。如果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很小,而合约的费用却很高时,当事人就可能让契约含糊不清,等待事件发生后再商议解决。但是决策时常会先于不确定性因素出现时作出。最后,当交易发生的频率低而且数量少时,契约往往会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签订。一般常见的现货交易就是如此。但是由卖方提供的格式化契约对消费者来说存在着道德风险。这时就需要政府制定公平交易的法规来限制。而当交易是随机的或在强制的情况下进行,这时就根本没有契约了。这就需要用法律的形式构造出一种普遍契约。但是这种契约仍然是不完全的契约,道德风险同样不可避免。总之,分担风险的非对称性与契约签订成本和契约履行成本的存在是道德风险主要根源。(二)隐蔽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在阿罗—德布鲁范式中,有一个基本概念:自然状态(stateofnature)。在契约理论中,自然状态是指随机事件,它是“自然”的外生选择,而不是经济行为者的内生选择。自然状态不一定直接或间接被观察到,以致在现实中,执行契约只能依靠代理人。356\n委托人和代理人在签订契约时,有关的契约知识和现实条件都能被签约双方观察到,对双方是共同知识,此时双方信息是对称的。签订契约后,代理人选择行动。决定代理人行动结果的还有自然状态,代理人的行动与自然状态一起决定可观测的结果。而委托人只能观察到结果,无法知道这个结果是代理人本身的行动所致还是自然状态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必须设计一个激励契约以诱使代理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1,含有双边关系的典型的带有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模型双方是一个委托人和一个代理人。代理人选择一个与自然状态一起决定其行为结果的行动,委托人所想得到的结果用货币支付。委托人关心给予代理人报酬,委托人也关心自己的收入结果。这样,构成代理人的效用函数的,是依赖于其所采取的行动和他从委托人那里得到的货币收入的量。在这样一个特定的模型中,行动变量是一种不严格确定的努力水平。当委托人是由股东构成时,行动变量是经理的努力水平。当委托人是一个银行时,行动变量是指企业的努力水平。在这个模型中,每个效用函数都是可分的,收入对风险是中性的,并假定代理人的行动是不可观察的,但行动结果是可以证实的。这样,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契约就由一个由货币收入与行动结果联系起来的报酬表组成。对于委托人来说,一个最优化契约就是代理人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在所有报酬表最大化的那个解。这个模型具有几个性质:一是如果在不存在行动选择的情况下,委托人一代理人问题就会变成一个纯粹的风险分担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效用函数的解依赖于有关当事人对风险厌恶的程度;一个风险中性的企业和风险厌恶的工人之间的最优契约将使工人的效用在各种自然状态下始终保持不变。2,道德风险的情况下最优契约均衡的模型盖斯奈里在是威尔逊(Wilson,R.)和罗斯研究的基础上,对把道德风险引进到一般均衡条件下的困难进行了研究,并建构了在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下最优契约均衡的模型。在其模型中,每个代理人将在有限的行动中作出选择。代理人行动的结果可能是好的(满意程度为一单位),用表示,也可能是差的(满意程度为零单位),用表示。得到一单位的概率取决于代理人所采取的行动。代理人的效用取决于他的消费和他的行动,用表示。现在假定存在一个大量的、事实上是连续的、在性质上是同质的代理人。356\n如果我们重点放在一组有限的消费水平的情况下,那么每一个概率分布将通过一组有限的实数来描述。代理人的效用函数在概率中将是线性的,激励兼容契约能够在这种更为一般的情况下得以界定。这样概率起到了量的联想物的作用,并且能够被定价。由于这样价格,实际提供的契约在激励兼容契约中是有最大利润的。根据大数定理,如果所有的代理人都采取行动,那么人均的产量必定为。如果我们假设行动是可以观察到的,那么我们契约安排将处在最优的情况下。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存在对称性的最优化选择,也就是,使最大化和将给出一个确切的消费值。假设一个保险公司能够在公平的机会中给选择行为的代理人的子集(非零的度量)提供保险。这种保险的提供是通过从成功的代理人那里收取款项而付给不成功的代理人款项来达到的。对称性的最优化也能够被分散化。这种由的选择条件所决定的契约,能对每一个行动作出规定。每一个代理人只能对一种类似性质的契约具有分享权。给定这些收益,由保险公司决定的契约数量可以被看作是规模报酬不变的。于是,任何在零价格上供给的这种契约(由来表示)能够被解释为瓦尔拉斯式的定价行为。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下:是不可观察到的。在成功和失败的情况下,对称性的最优分别由所提供的消费和构成并行为选择有关。这是二元的标准的委托代理问题。,式(1)约束条件为:,式(2),式(3)约束式(2)是激励约束,约束式(3)是总资源约束。当和满足约束条件(2)和约束条件(3)时,成功者的支付是,失败者的收入是。也就是说,契约356\n是真正能引致契约当事人努力所给出的公平机会。假定排他性条款(每一个代理人仅能签订一份契约)是强制履行的,次优道德风险的对称性最优解能够在稳定的规模回报出现时作为一种均衡补偿。只要在社会福利标准区分中每一层次有非零成本的度量,那么非对称性的最优解情况的分析就会更加困难。一个非对称性的次优帕累托最优解一直能够作为一种竞争均衡。这种均衡是由于竞争性的次优契约提供的。分散化一般要求通过社会标准区分中的下一层次收入重新分配。这种再分配应该是由提供这种契约的保险公司能够观察到的,因此他们也能够根据所提供契约的推导计算出保险者的努力程度。总之,如果代理人是风险中性者,他的活动是不仅能观察到的,而且活动的结果是可以证实的,那么,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契约是由代理行为结果相关联的报酬单构成的货币转让。最优契约或合约均衡是在代理人个人局限条件下使所有的报酬单最大化方案的解。但是,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导致了次优契约的产生。在这种以契约为特征的经济中任何当事人之间契约的变化都会对社会福利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道德风险可能导致隐藏行动的次优支出和资本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二、逆向选择与道德危害一样,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也是用于保险市场分析,主要指由于信息的差异性而导致的“市场失灵”现象。一般而言,逆向选择问题发生在契约达成之前。(一)逆向选择分析的意义人们把逆向选择概念广泛地应用到不同市场的交易过程分析中。在这些逆向选择的分析中,不仅强调了信息的非对称性,即一方持有与交易相关的信息,而另一方则对这些信息不知晓;而且强调了不知情的一方对他方的信息由于验证信息成本的昂贵而验证在经济上不现实或不合算以及在逆向选择的情况下市场运作的无效率。但是,在以往的阿罗——德布鲁范式中,竞争性均衡配置或瓦尔拉配置具有帕累托效率。在假设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只要对原初的收益进行重新分配,任何帕累托效率的配置都是竞争性均衡。在其范式中暗含了所有的当事人对所有的经济变量掌握了同样的信息,不确定性的存在就在于所有的当事人具有同样的不确定性。这不仅不能解释许多市场失灵的现象,而且也不能对非市场调整作出说明。把非对称信息引入到各种交易过程中的经济问题分析,这不仅对市场失灵的不少经济现象获得了新认识与说明,也修正了阿罗——德布鲁范式。(二)逆向选择模型356\n逆向选择模型指的是,自然选择代理人的类型,代理人自己知道自己的类型,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不知道代理人的类型,委托人和代理人签订了一种契约,在这种情况下,市场配置是缺乏效率的。这是因为,由于卖主为交易提供的任何商品的价值一般总是低于其价格,不明真相的买主,要等到待出售的平均产品的价值等于其价格时,才会购买。因此,在任何瓦尔拉斯均衡中,产品的边际价值,对买主来说,总是大于卖主的价值。有些买主愿意花较多的钱买质量较高的产品。关于逆向选择最为著名的例子是阿克洛夫(Akerlof,G.)的旧车市场模型,它开创了逆向选择契约理论的先河。罗斯查尔德和斯蒂格利茨有关保险市场中逆向选择问题的论述则成为此类文献的经典。逆向选择契约理论认为,由于委托人不知道代理人的偏好、类型等,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因此委托代理双方就不能达成最优契约,而只能是次优契约。与标准委托代理契约理论一样,非对称信息下的委托代理契约理论所得到的次优契约也能有效地诱使当事人吐露其私有信息,并为委托人的最大化效用服务。1,阿克洛夫分析旧车市场模型阿克洛夫建构一个逆向选择问题研究的分析模型。他考察一个有不同质量的商品相互交易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买卖双方都以同样方法对不同质量的商品进行等级划分,但是只有卖者才知道他卖出商品的质量。买者只能根据以往的经验知道现在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分布,而无法识别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好坏。而且次品与优良品一同售卖。阿克洛夫考察了这样一个具有各种各样旧汽车的市场。在旧车市场上,买卖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卖方对车的情况了如指掌,而买方却并不太了解(在二手车市场中,消费者往往是冲着低价去的,而对车本身可能不是那么了解),所以买车人只能按市场平均价格来支付,因而质量较低的二手车相对于质量较高的二手车便产生价格优势。结果本想售出较高质量的二手车车主发现市场价格偏低而退出市场,而较低质量的二手车存留下来。退出的较高质量的二手车越多,市场上存留的较低质量的二手车的比例越大,买方愿意支付的价格就越低。这种恶性循环的结果是市场上只剩下较低质量的二手车。阿克洛夫的分析表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的运行可能是无效率的。因为在上述模型中,有的买主愿出高价购买较高质量的二手车,但市场的运行并没有把较高质量的车从卖主手中转移到买主手中。而且,这种市场失真具有“逆向选择”的特征,即市场上只剩下次品。阿克洛夫阐述了这样一个市场现实,即卖方能够向买方推销低质量商品的现象存在,是由市场上买卖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356\n当然,阿克洛夫所分析的情况仅是一种极端的结果。在现实的市场中,并不会所有的交易都消失。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总是无效率的。因为卖者提供给市场交易的任何产品的价值都低于其价格,而不知情的买者要等到产品的平均价值等于价格时才会购买。因此,在任何瓦尔拉斯均衡中,汽车的边际价值对买者来说总是大于卖者的价值。还有由于买者对风险的偏好不同,愿意支付的价格高低相异,肯定有买者愿意出较高的价购买质量高的产品,但是市场出售的仅是质量低的产品。在这意义上,市场配置也是无效率的。威尔逊在阿克洛夫分析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的拓展。威尔逊认为,当买主们的偏好不一致时,就会有多种瓦尔拉斯均衡,而且能够按帕累托标准分级。当待售商品的价值提高时,一些买主愿意以较高的价格购买;而卖主总是喜欢以较高的价格出售,这样较高的均衡价格优于一个较低的均衡价格,这正是帕累托标准。因此,在存在逆向选择的情况下,市场力量不可能引出一个单一的价格。斯蒂格利茨用这个观点来解释信贷配给问题。2,信号传递模型信号传递模型是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一种方法。自然状态选择代理人的类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知道自己的类型,而委托人不知道代理人的类型,也就是说,知情的一方是委托人时,所决定的契约就会产生信号传递问题。代理人为了显示自己的类型,选择某种信号,使自己的类型能被委托人识别。委托人在观察到代理人的信号以后,与代理人签订契约。比如,具有较高质量的产品卖主能够找到一种办法使其成本比低质量产品的成本低,这样,就可以发出一种高质量的信号,而使买主选择他的产品。而买主为了得到高质量的产品,也愿意付出一个高价格购买这类产品。无论传递还是不传递信号,只要高质量产品的边际成本低,就会出现某种均衡,这就避免了市场交易中出现的某些低效率问题。有关信号传递模型一个经典例子是企业老板与雇佣者签定契约。雇佣者知道自己的能力,而老板不知道雇佣者的能力,那么雇佣者选择接受教育的信号,以显示自己的能力,老板根据雇佣者的教育水平支付工资。3,信息筛选模型356\n在一般均衡分析中,对隐藏知识后果的研究集中在筛选一般均衡的近似物上。缔约双方在签约时信息是对称的。缔约以后,某种情况出现了自然选择状态。代理人观察到了自然的类型,并据此选择了行动;委托人观察到了代理人的行动,但有不能观察到自然状态的情况。信息是不完全的。委托人的行动是设计一个最优契约促使代理人在给定的自然状态下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信息筛选模型也叫信息甄别模型(screeningmodel)。自然状态选择代理人的类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知道自己的类型,而委托人不知道代理人的类型,委托人提供多种契约供代理人作出选择,代理人根据自己的特征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契约,并依此选择行动。信息筛选模型一个经典例子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在保险业务中,投保人与承保人对保险业务相关的信息总是处于非对称的状态,即投保人都知道自己类型与特征,但承保人则不能根据风险来区分投保人,因此,承保人也就不能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给出不同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只能给出以风险的平均概率为基础的保险费率。这样在保险费率给定的价格水平上,高风险的个人将购买更多的保险,而低风险的个人将购买更少的保险,从而导致了风险承担均衡分配的无效率。格斯奈里在莫里斯、斯宾塞等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信息筛选模型。模型假定信息是由分散化的经济单位所持有的,其作用可与双方缔约条件下的知情代理人的情况相类比——当不知情的被叫做中央权威的计划者时——可与双边缔约情况下的委托人相类比。于是,双方缔约的委托——代理关系就将局限在筛选模型上。代理人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而委托人必须要通过建立一种直接显示机制来判断代理人的个人能力,从而决定支付的工资。一般而言,委托人把绩效和工资联系起来,从而建立起一种直接显示机制,即绩效决定工资。这样就建立起了一种直接显示机制。根据工资支付和绩效之间的边际替代率,代理人会在绩效和工资之间进行取舍。从激励相容的机制上来说,这种显示机制是相当简单的,更有能力的代理人必须获得较高的绩效,从而获得更高的工资。第四节治理结构一、治理结构的含义奥利弗·哈特(Oliver356\nHart)在《公司治理理论与启示》一文中认为,只要以下两个条件存在,公司治理问题就必然在一个组织中产生。第一个条件是代理问题,确切地说是组织成员(可能是所有者、工人或消费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第二个条件是,交易费用之大使代理问题不可能通过合约解决。在没有代理问题的情况下,公司中所有的个人都可以被指挥去追求利润或企业净市场价值的最大化,或者去追求最小成本。如果出现代理问题并且合约不完全,则公司治理结构就至关重要,标准的委托代理人模型,假定签定一份完全合约是没有费用的,然而,实际签定合约的费用可能很大,如果这些交易费用存在,所有的当事人不能签定完全的合约,而只能签定不完全合约;或者,若初始合约模棱两可,当新的消息出现,合约将被重新谈判,否则就引起法律争端。因此,哈特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代理问题也将出现),治理结构确实有它的作用。治理结构被看作一个决策机制,而这些决策在初始合约下没有明确地设定,更确切地说,治理结构分配公司非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即资产使用权如果没有在初始合约中详细设定的话,治理结构决定其将如何使用。英国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柯林·梅耶(Myer)在他的《市场经济和过渡经济的企业治理机制》一文中,把公司治理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他的投资者的一种组织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经理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公司治理的需求随市场经济中现代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斯坦福大学的钱颖一教授也支持制度安排的观点,他认为:“在经济学家看来,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利益。公司治理结构包括:(1)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2)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3)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斯坦福大学的钱颖一教授在他的论文《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和融资改革》中提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聪明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公司治理结构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美]青木昌彦、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版。。吴敬琏356\n教授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和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二、治理结构功能治理结构的功能是配置权、责、利。关系合同要能有效,关键是要对在出现合同未预期的情况时谁有权决策作出安排。一般来说,谁拥有资产,或者说,谁有资产所有权,谁就有剩余控制权,即对法律或合同未作规定的资产使用方式作出决策的权利。公司治理的首要功能,就是配置这种控制权。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是,公司治理整顿是在既定资产所有权前提下安排的。所有权形式不同,比如债权与股权、股权的集中与分散等,公司治理的形式也会不同。另一层是,所有权中的各种权力就是通过公司治理整顿结构进行配置的。这两方面的含义体现了控制权配置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密切关系: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公司治理整顿是控制权的实现。治理结构的功能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为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对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三、影响治理结构的因素356\n传统认为,股东是治理结构的关键影响因素。从传统公司法律的角度来说,股东是理所当然的所有者,股东的所有者的地位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从这个意义说,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然而,现代经济的发展使公司的发展环境更为复杂,日益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公司不仅要追求股东的利害,而且要维护利害相关者的利益。同时,公司既是商事主体也是利益的聚焦点除了股东利害之外,公司的设立与运营还汇编制成一张非股东的利害关系网,这些股东之外的社会主体对于公司的存在具有利害关系。为确保公司的繁荣与发展,股东及其代理人必须与职工、债权人、消费者、客户、社区密切合作。成功的公司既需要对外增强对用户和消费者的凝聚力,也需要对内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公司治理影响因素不仅局限于股东,而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公司利害相关者。作为所有者,股东处于公司治理主体的核心。债权人,如银行,尽管不一定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但它向公司发放贷款后,处于防范自身风险的考虑,要求对债务人的资本经营进行监督或参与治理,这种权利来自债权。根据产权内涵的逻辑延伸,仅仅具有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也应是产权主体,所以公司雇员通过提供人力资本而拥有了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此外,由于消费者、供应商等其他利害相关者与公司之间存在程度不同的利益关系,这就为他们参与或影响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但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还需要其他条件,如利害关系的专用性,企业的制度环境等。但从他们对公司治理客体的影响看,有着核心与外围的区分。四、治理结构模式比较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可以分为: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一)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美国公司受到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但因股权过于分散,股权结构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减弱,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1)股东大会:由于股权分散,股东大会就将其决策权委托给一部分大股东或有权威的人来行使,这些人组成了董事会。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2)董事会356\n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的职权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英美公司的董事会在内部管理上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在董事会内部设立不同的委员会,以便协助董事会更好地进行决策。其二,将公司的董事分成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3)首席执行官(CEO)从理论上讲,董事会有权将部分经营管理权力转交给代理人代为执行。这个代理人就是公司政策执行机构的最高负责人。这个人一般被称为首席执行官,即CEO。首席执行官的设立,体现了公司经营权的进一步集中。(4)外部审计制度的导入英美公司中没有监事会,而是由公司聘请专门的审计事务所负责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的年度审计报告。(二)德、日为代表的银行控制主导模式虽然德国日本也有发达的股票市场,但对于公司筹资以及监控而言,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的资本负债率较高,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以及银行对公司的持股和干预,使公司内部的各相关利益主体监控公司成为可能。但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存在市场治理机制薄弱的缺陷。其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1)商业银行是公司的主要股东;(2)法人持股或法人相互持股;(3)严密的股东监控机制。(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家族治理模式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家族治理模式,是建立在以家族为主要控股股东基础上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其特征是:一方面,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排外性;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企业决策方式的“家长化”。以韩国为代表的东南亚家族治理模式的特点如下:(1)企业所有权或股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2)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权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3)企业决策家长化;(4)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5)企业员工管理家庭化;(6)来自银行的外部监督弱;(7)政府对企业的发展有较大的制约。案例5-1:柠檬市场柠檬市场也称次品市场,阿克洛夫356\n在其1970年发表的《柠檬市场: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中举了一个二手车市场的案例。指出在二手车市场,显然卖家比买家拥有更多的信息,两者之间的信息是非对称的。买者肯定不会相信卖者的话,即使卖家说得天花乱坠。买者唯一的办法就是压低价格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损失。买者过低的价格也使得卖者不愿意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导致低质品充斥市场,高质品被逐,最后导致二手车市场萎缩。为了重振市场,阿克洛夫指出,优质的二手车可以通过建立保障机制给购买者更好的承诺,如交纳较多的保证金,建立赔偿机制,承诺更好的维修等。而这些对于劣质产品而言,成本太高,从而达到被驱逐出市场的目的。从其采取的措施看,关键是让消费者树立对优质品的信心。“智者作法,贤者更礼”,因此无论从经济学的理论讲还是从历史经验看,通过变法从制度上恢复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比单纯的入市托市要有效。市场经济讲究公平、有效、有序。美国的二手车市场发展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在美国,人们对二手车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统计资料显示,美国每年约有4500万辆车易手,销售额高达上千亿美元。2003年美国新车的总销量为1670万辆,而二手车总销量高达4300万辆,是新车的2倍多。美国的二手车市场能有这样的发展得益于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来消除“柠檬市场”现象的出现。美国二手车市场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起初,美国人跟中国人一样,不太愿意购买二手车,对二手车的质量持怀疑态度。后来美国政府和汽车经销商逐步意识到,二手车对汽车的保值以及刺激新车的购买影响深远,二手车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对车市整体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于是它们开始想出各种招数,制定各种规章,终于逐步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旧车认证、置换、拍卖、收购和销售体制。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最担心的恐怕就是质量了。针对这种担心,美国建立起了二手车质量的“认证”制度。所谓“认证”,就是由汽车生产企业或者大型经销商对二手车进行全方位的质量检测,以确保汽车的品质达到一定的出售标准。消费者只要购买的是经过认证的二手车,对汽车质量也就心里有数,而不再是“雾里看花”。 由于汽车厂家或者大型经销商通过“认证”给二手车的质量“打了包票”,同时,经过认证的二手车还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享受与新车同样的售后待遇,所以,尽管认证的二手车要比没经过认证的二手车平均售价要高出很多,但仍然受到消费者的青睐。356\n美国二手车市场的发达与其完善的交易方式分不开,比如汽车置换和汽车拍卖等。汽车置换指的是汽车品牌专卖店用“以旧换新”的方式促进新车的销售。鲁道夫告诉记者,汽车置换在美国很普遍,它的好处是消费者可以享受到一站式服务,在一个经销商那里既卖了旧车,又买了新车,既省时又省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旧车的价值会不断下降,经销商必须尽快将回收的旧车及时出售,于是旧车拍卖业应运而生。由于美国旧车市场巨大,汽车拍卖业很发达,全国有近300家旧车拍卖公司,分别从事汽车经销商、个人委托、保险公司的事故车、失窃车、执法部门的罚没车以及政府机构委托的车辆拍卖。美国的二手车拍卖企业设备齐全,操作规范,拍卖次数频繁,成交量很大。有些公司还通过卫星系统进行旧车拍卖,销售商们可以在电视上看到拍卖现场实况,通过电话进行报价,购买二手车。美国的二手车商还很注重售后服务。在美国的一些州,如果消费者对已购旧车表示不满,那么在确保旧车未遭损坏而行车又未满300英里或购车不足3天的情况下,购车款可全额退还给消费者。可以说这已经相当于国内所说的“三包”。鲁道夫告诉记者,在他的店购买二手车,虽然不能享受“全额退款”,但在7天之内可以享受“无理由换车”。也就是说,如果顾客在购车后7天之内,对所购旧车不是百分之百的满意,可以把旧车拿到店里来,另外换一辆完全满意的旧车。案例5-2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在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降低商品的价格不一定能够刺激对该商品的需求;同样,在生产者的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提高商品的价格也不一定能够刺激该商品的供给。最为典型的就是保险市场。保险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是由专门的保险公司提供。这种特殊商品的价格就是保险费用。保险公司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它对于投保人的情况既有所了解又很不了解。  一、信息不对称与投保人自愿选择结合:逆向选择与市场萎缩  356\n逆向选择来自保险公司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程度,从而使保险水平不能达到对称信息情况下的最优水平。当保险金处于一般水平时,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投保后得到的效用可能低于他不参加保险时的效用,因而这类消费者会退出保险市场,只有高风险类型的消费者才会愿意投保。当低风险消费者退出后,如果保险金和赔偿金不变,保险公司将亏损。为了不出现亏损,保险公司将不得不提高保险金。这样,那些不大可能碰到事故的顾客认为支付这笔费用不值得,从而不再投保,高风险类型消费者就会把低风险类型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这就是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也就是说,当保险公司试图提高保险费而低风险客户停止购买保险时出现的现象。逆向选择将使无风险的人不投保,投保的都是有风险的人,最终将导致保险公司无利可图,保险市场效率低下、市场萎缩。  二、信息不对称全额保险与道德风险  保险公司面对的第二个问题是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来自保险公司不能观察到投保人在投保后的个人行为,如果保险者不按常规履行合同或故意遭险,往往会使保险公司承担正常概率之上的赔付率。也就是说,保险降低了个人避免发生所投保事故的积极性。道德风险的存在可能导致风险市场的不完备性,使完备的经济刺激难以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  3)解决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的方法主要有:  ①政府强制投保与保险公司的市场运作结合克服市场失灵。  ②信息甄别解决法。即保险公司进行合同“筛选”,以差别保险合同取代总体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通过收集投保人的私人信息来甄别高风险和低风险客户,并针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提供不同类型的合同,让买保险者在高自赔率加低保险费和低自赔率加高保险费两种投保方式之间选择,以防止被保人的欺诈行为。  总之,为了能有效的解决保险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要在缺少私人信息的一方形成一种“信号筛选”机制,以找到对方想要掩盖的私人信息或伪造的信息。思考题:1、契约的本质是什么?2、“经济人”与“契约人”的假设有什么不同?3、契约的度量方式有哪些?356\n4、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本质是什么?5、委托代理问题是怎样产生的?6、什么是道德风险?它是怎样产生的?7.什么是逆向选择?如何防止逆向选择?356\n第六章市场与治理第一节市场的本质从本质上看,市场具有双重内涵:一方面它提供了一套动态竞争系统,可以通过价格杠杆有效地配置资源,另一方面它又演化出了各种各样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形式,降低了不确定性,节约了交易成本。一、作为动态竞争系统的市场(一)奥地利学派的市场过程理论市场过程是奥地利学派的核心概念。这一概念是在批判新古典一般均衡理论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新古典经济理论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入手,为我们描述出了完全竞争市场。在供给方面,事前给定技术水平,即规定生产函数不变。生产者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调整要素投入进行生产。在需求方面,首先对偏好做出一系列的规定。然后假定消费者的目标为效用最大化,在预算约束的条件下调整所购买的商品组合以实现目标。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共同确定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上述均衡被称为局部均衡,我们还可以将其推而广之,来研究一般均衡,进而得到福利经济学的两个基本定理。其中的第一定理就证明了完全竞争市场可以实现帕累托有效的资源配置。但是,新古典经济理论所描述的均衡只是一种静止的状态。这种静止的均衡与现实经济生活是严重脱节的,众所周知的瓦尔拉斯均衡根本就无法实现。所以,为了避免理论与现实的偏离,就必须要动态眼光来看待市场。奥地利学派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将时间概念引入到对市场的分析之中。由于均衡的确定是建立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之上的,所以如果在均衡还没有达成之前,约束条件就发生了变化,那么均衡也就不会出现了。此时,市场机制作用的效果就不再表现为静止的均衡状态,而是一个在时间维度上不断变化的过程。很明显,市场过程是以供给和需求不断发生变化为前提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促使市场中总有预料不到的事情发生呢?奥地利学派给出的答案是知识。因为,社会中的知识模式总是不断发生变化的,而且表现为一个难以描述的过程,所以市场过程就是没有终止的知识流的表现。知识之所以常常表现为一个难以描述的过程是因为“知识悖论”356\n的存在。我们知道要一个人要想获得知识总是要付出成本,特别是通过学习所获得的知识其成本是非常高的。但是,知识却具有这样一种特性,就是在没有被人掌握之前,很难评价它的价值。因为并不是每一种知识都对所有人的有用,所以人们获取知识之前根本就无法准确地计算成本。这也正是“知识悖论”对于新古典经济理论所提出的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样也正是由于知识流的不缺定性导致了人们行为时的预期差异。我们可以设想,资源禀赋完全相同的两个系统,只要参与人的预期是不一致的,那么很自然市场运动的方向也必然不同。而预期又像偏好一样是完全自主的,所以预期的不一致性就必然导致市场的不确定性,市场机制会表现为一种没有起点与终点,永远不会停止的变化过程。当时,市场过程也并非完全没有边界,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虽然系统均衡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个人均衡却完全可以达成。每个人都可以利用他的有限理性去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这种预期就决定个人在市场环境中的行为方向。第二,市场机制提供了一套优胜劣汰的竞争系统。只要在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买者和卖者,并且他们每个人的力量都不足以影响整个市场,那么市场的本质就是必然表现为竞争,追求利益的人们会通过竞争使得社会自然而然地走向和谐。在这一过程中,价格信号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它向人们传递了“生产什么”、“为谁生产”和“如何生产”的相关信息。由此可见,斯密所论述调节经济的“看不见的手”就是指一套以价格为信号的竞争系统。在市场机制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这一问题上,奥地利学派与新古典经济理论是不存在分歧的。(二)竞争的功能1.减少无知在市场竞争系统中,追逐利益的本能会驱使人们不停地搜集信息。只有掌握尽可能多的信息才能够保证其获得利润。例如,一个种苹果的农民就需要留意市场上各种水果的价格走势。如果苹果的价格持续上升,他就会选择继续种苹果。相反,如果苹果的价格下降,梨子的价格上升,那么他就会在明年改种梨子。农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使自己投入的土地和劳动等生产要素能够带来更高的利润。与此同时,他也无意识地优化了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当然,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自然而然地假定了评价资源配置效率的标准,即所有人的需求。根据市场需求来决策生产,就解决了“生产什么”和“为谁生产”356\n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能够解决资源配置的手段并不只市场机制一种,依靠人为的计划同样可以安排生产。但是,与计划相比,市场是更能减少无知的一种机制。哈耶克认为人们理性所能支配的认知能力是极为有限的,而世界却纷繁复杂,千变万化,即便是再聪明的个人也很难依靠自己的理性去代替大家思考。因此,由少数人代表大家来搜寻信息肯定要比大家都自发地通过竞争去搜集信息更为低效。2.带来创新什么是创新?熊彼特将创新概括为五个方面,即新产品、新的生产方式、开拓新市场、利用新材料和经济部门的重新结合。熊彼特进一步指出,经济中之所以会发生创新是由于存在着企业家。企业家是一群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中经营,勇于冒新风险,敢于逆社会潮流而上的人。一旦企业家们创新成功,他们就可以向银行系统呼吁创造新货币,进而获得经济利益。那么,为什么企业家会有创新的动力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市场竞争。市场就像一个竞技场,具有优胜劣汰的选择功能。企业家要想在与对手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必须依靠更新产品、改进工艺、降低成本、甚至是别出心裁的营销手段。由此可见,竞争促使市场参与主体不断地创新。3.扩散知识知识是储存在人们头脑中的符号和结构关系。它可以从实践获得,也可以因学习而掌握。如果某个人因为掌握某种特定的知识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获得了成功,那么他的经验就立刻会通过市场机制传播开来,并且逐渐被他人模仿。例如,一家眼镜生产商率先发明了隐形眼镜,并将其推向市场。这一新产品立刻受到了一些觉得戴老式眼镜很笨重的人的欢迎。因此,隐形眼镜供不应求,价格不断攀升。这一价格信号的变化会马上被其他眼镜生产商所扑捉到,他们受到利益驱动,或者加紧研发隐形眼镜,或者直接购买生产技术专利,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跟进。这一过程会一直持续到隐形眼镜供需平衡为止。于是,大家又会等待新的商机。由此可见,竞争机制加速了知识的扩散与传播。4.抑制错误356\n人们总会在市场竞争中犯错误,一方面当事人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便很快的意识到决策的错误性,另一方面这一错误的信息也会通过竞争系统中的扩散机制传播给其他竞争对手。当事人会积极地寻找造成错误的原因,并且立刻停止错误的行为,竞争对手也会深刻反省,引以为戒。如果犯错误的人运用的是私人产权,那么他就要为因错误所造成损失承担全部的后果。这也正是激励个人少犯错误,认真工作的动力所在。相反,如果犯错误的人运用的是集体产权,那么他只会承担全部损失中的极小一部分,而更多的损失则被平均分摊到集体中每一人的头上,所以当事人对错误进行调整和改进的动力与私有产权的情况相比就会弱一些。因此,如果集体产权不能对其代理人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那么市场竞争系统中私有产权可能就会更为有效率。总之,竞争系统具有抑制错误的功能,正如哈耶克所讲:“(竞争是)发现一类事实的过程,即只要不借助于竞争,这类事实就不会被任何人知晓,也绝不会得到利用。”[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上海: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76-277页。(三)竞争的类型1.价格竞争假设商品在品质和样式等方面是完全同质的,那么消费者需要的考虑唯一因素就是价格了。在微观经济学中,我们已经学习过如果是普通商品(吉芬商品除外),随着其价格的下降,人们的需求就会增加。因此,生产者为了销售出更多地产品,就可以通过降价的方式在竞争中取胜。当然,生产者之所以敢于降价是因为他具备成本优势。否则违背了边际成本的定价原则,虽然他可以卖出更多的商品,但是收益却会下降。此外,生产者在决策是否降价之前,还必须考虑消费者的价格反应弹性。如果价格反应弹性比较低,那么即便生产者降低了价格,产量也不会有很大的增加。因此,只有价格反应弹性比较高的时候,降价才是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2.非价格竞争356\n非价格竞争的方式多种多样,我们至少可以在市场上看到以下五种方式:第一,产品创新。所谓的产品创新就是要通过对已有产品更新换代实现产品的差异化。这不一定非要求产品的品质和功能有多么大地改善,哪怕只是颜色或者样式的变化,也是产品创新的一种形式。因为消费者的偏好是多种多样的,所以不可能所有人都对某一种产品情有独钟。只要找准不同类型消费者的个性化偏好,就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第二,创建品牌和做广告。创建品牌是为了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做广告则是为了向消费者传递信息,降低消费者的搜寻费用。此外,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做广告还有另外一种信号传递的功能,这一点我们将在后文详细论述。第三,销售网络。生产是只是商业活动的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将出厂的产品卖到消费者手中。因此,合理布局仓库,搭建四通八达的配送体系,设立批发站点,发展专卖零售商店,甚至包括建立网站进行销售都可以帮助生产者在竞争中赢得优势。第四,融资性消费。在消费者不能一次性付款的时候,生产者可以推出一些具有融资功能的消费模式。例如商业贷款和分期付款等就都属于融资性消费。第五,售后服务。随着技术水平的进步,现代的商品越来越精细和复杂。这也就使得消费者保养、维护和修理商品变得异常困难。因此,如果生产者能够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良好的事后维修和零部件更换服务,那么无疑会赢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二、作为制度和经济组织的市场(一)新制度经济学对市场的解释新古典经济理论认为完全竞争市场是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因此,像垄断和价格刚性之类的现象都被认定为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所以是无效率的。实际上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分析更接近于一个理想中的真空世界,它并没有考虑到交易也会发生成本。而这一点恰恰就构成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石。为了消除和节约交易成本,市场会演化出各种各样的制度安排和经济组织。这些制度安排和经济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机制虽然各不相同,它们或者可以传递信息、或者可以减少不确定性、或者可以避免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但是最终都可以起到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因此,新制度经济就可以解释许多由于与完全竞争市场假设发生背离而遭到新古典经济理论反对的现象。因此,作为新古典经济理论的一个扩展,新制度经济学不仅认为市场提供了一套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的竞争系统,而还必须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形式来降低交易成本。这也同样可以起到提高社会总福利水平的作用。(二)节约交易成本的各种制度安排和经济组织著名制度经济学家弗鲁博顿和芮切特对市场中节约交易成本的各种制度安排和经济组织进行系统化地梳理,并且以签约为时间标志将其划分为三大类,即签约前、签约中和签约后。1.签约前的制度安排和经济组织为了实现交易,人们在签约前需要搜寻与考察特定商品的各种信息。因此,围绕着这两项基本活动市场演化出了一些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和经济组织。(1)广告商356\n广告商是专门为生产者设计和策划广告的经济组织。在不存在交易成本的条件下,对于生产者来讲,广告支出是一种资源浪费。但是,正是因为人们对于商品并不熟悉了解,所以广告就可以通过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方式,节约其搜寻和考察的成本。根据消费者获知商品信息的难以程度进行划分,我们可以把所有商品分为查验品和体验品两大类。查验品是指消费者只需要在事前花费少量成本就可以弄清楚质量的商品,例如水果和面包等食品。体验品则是指消费者必须通过一段时间的实际使用才能够掌握其品质信息的商品,例如家用电器和汽车等。对于查验品来讲,广告可以直接向消费者传递关于商品质量的信息,帮助他们了解商品。例如,每当麦当劳推出新款汉包的时候,它都会在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大肆宣传。目的就是向大家传递关于新款汉包口味和特色的信息。对于体验品来讲,广告则可以向消费者展现公司的雄厚实力,以博取他们的信任。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诸如IBM这样世界知名的跨国企业在电视上做一些没有实际内容的广告,有的时候整段的广告只是一组另人赏心悦目的风景画面。显然,这样的广告并没有向消费者传递任何关于产品的信息,因为像电脑之类的商品就是典型的体验品。可是,在电视上做广告并不是免费的,高额的广告费对企业来讲并不是一笔小数目的支出。既然如此,为什么IBM还要做无实际内容的广告呢?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企业可以通过这种广告向消费者证明自己具有竞争对手无法比拟的资本实力,从而间接地传递企业信誉和产品质量的信息。总而言之,广告可以传递信息,广告商这种经济组织的存在节约了消费者在搜寻和考察方面付出的交易成本。(2)质量保证书在人们不了解商品质量的时候,就只能按照主观概率去给出一个平均的价格水平。可是,这样的价格水平就会导致优质的商品退出市场,最终只有低质量商品留在市场中。这正是阿格洛夫所提出的“柠檬原则”(在本章的第三节将会对柠檬市场进行具体分析)。当然,买者也可以通过搜索和考察来具体地获知关于商品质量的信息,但是这样做所需要付出的交易成本是极高的。当交易的收益无法弥补成本的时候,人们就会选择放弃。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我们可以引入质量保证书制度,即卖方向买方做出承诺,一旦商品的质量出现了问题,卖方就会做出相应的赔偿或者进行免费维修。对于出售优质商品的卖者来讲,做出承诺并不会带来额外的成本,因为商品出问题的概率非常小。可是,对于出售低质量商品的卖者来讲,承诺却是一种负担,事后高额的赔偿和维修费用使他没有动机去以次充好。这样,由卖方承担一定风险的质量保证书就具有了降低搜寻和考察成本的功能。356\n(3)分成合约让我们来考虑一个作者与出版商例子。作者写了一书,要出版商帮助他出版。假如现在的制度安排是出版商向作者支付一个固定报酬,然后自己去出版,如果读者欢迎,那么帮助作者出版该书就能赚钱,反之则会亏本。显然,出版商在答复作者之前首先就需要预测该书出版后的市场反应。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出版商要想对市场做出准确的预测需要付出高额的调研成本。因此,在现有的出版模式下,出版商很有可能拒绝作者的出版要求。我们可以发现,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出版商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如果引入一种风险共担的分成机制,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假设作者与出版商达成协议,出版商按照书的销量给作者支付可变的报酬,那么出版商就有效的规避了风险。由此可见,分成合约也降低考察的交易成本。(4)品牌品牌是信誉的象征,具有良好品牌产品的质量会被消费者信任。人们不会像购买陌生企业生产的产品那样小心翼翼地考察质量,这也就节约了买卖双方签约前的交易成本。当然,品牌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任何一家企业要打造一个为广大消费者熟知且信任的品牌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并且,品牌成本通常具有沉淀成本的性质。这也就说明企业是不会为了一时机会主义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而放弃长久以来为打造品牌所付出的努力。(5)从业资格如医生、教师等职业都是以服务作为商品的行业。服务业的特点就是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同步进行。在这样的行业中,由于消费者无法像购买商品那样事后进行退换,所以就必须在事前更为仔细地甄别和搜索信息,以避免上当受骗。为了节约这笔交易成本,国家可能会强制设定一个从业资格标准,只有通过考试获得了从业资格证书后,才可以进入该行业,否则就被视为违法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讲,只要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人都可以信任,因为他至少具备该行业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因此,这种制度安排的目的就在于将不合格的人排除在行业之外,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从本质上看,从业资格也是一种传递信息的工具。(6)横向合作356\n不同的生产者本来应该是相互竞争的,但是有时为了节约消费者的搜寻成本,他们也可能产生某种横向合作的倾向。例如,市场存在着很多的律师,他们的水平有高有低,但是这一信息消费者却不知道。于是,消费者只能按照主观概率出价,此时高水平的律师就被迫退出市场,正像阿格洛夫所提出的“柠檬原则”一样,如此循环下去,律师市场就会崩溃。为了避免损失,具有良好素质的律师就会自发地形成一个行业协会,并且以从业资格证书作为入会的门槛条件,以此来维护有能力的从业者的声誉和社会形象。由此可见,行业协会是一种横向合作组织,它通过避免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人的进入,来节约消费者的交易成本。(7)隐性合约在前文我们已经介绍过,广告可以向消费者传递关于企业实力的信息。有些时候,市场中的一些寡头企业可以利用广告的这种功能来达成一种具有进入壁垒功能的隐性合约。例如,美国汽车行业就是如此。在美国,大汽车生产商只有三、四家,他们每年都会很默契地拿出大笔的费用来做广告。广告支出对于小生产商来讲,无疑构成了行业的进入壁垒。而维持巨额的广告支出对于寡头企业来讲也是激励相容的,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任何一家寡头企业如果缩减广告支出,就有被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的风险。因此,寡头厂商之间的隐性广告支出合约在客观上也起到了降低消费者交易成本的作用。2.签约中的制度安排和经济组织签约中买卖双方所需要付出的交易成本主要是因讨价还价而产生的。在新古典经济理论中,供求信息需要由价格信号来传递,所以价格必须保持灵活,否则就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因此,新古典经济理论否定刚性价格。可是,这类现象在生活中却十分平常。针对上述问题,新制度经济学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给了合理的解释。当买者和卖者之间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具有很强依赖关系的时候,刚性价格就有可能出现。例如,渔民要把捕捞的金枪鱼卖给罐头加工商。如果加工商在渔民捕捞之后,采取临时压价的机会主义行为,那么渔民就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这是因为渔民的捕捞活动是一种具有专用性的劳务,除了把金枪鱼卖给加工商之外别无他用。为了避免加工商针对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在事后进行要挟,双方就需要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达成一个大家都可以满意的价格水平,特别是投入了专用性资产的一方要通过刚性价格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规避风险。356\n所谓的专用性资产是指所有者因技术上的原因,被迫不可逆转地、长期地使他们的资源固定在一种特定形态上的资产。具体讲,威廉姆森将专用性资产分为三类,即特殊实物资产、特殊人力资产和有特殊地点的资产。特殊实物资产指的是只可由一家或几家买主使用的建筑和机器;特殊人力资产指的是产品的生产需要由经过特殊培训的工人来进行;具有特殊地点的资产指的是处在相邻位置上的生产连续阶段的资本。因为专用性资产只对某种特殊的需求有用,所以一旦这种需求消失,它也就会变得一文不值。相反,如果这种需求稳定存在,那么专用性资产则可以通过未来的现金流收回成本并获得盈利。也正是由于专用性资产的这一特点,特定的需求方就有进行“敲竹杠”行为的动机。如果专用性资产投入方的利益得不到保证,那么就会使得双方在讨价还价过程中浪费大量的交易成本,即便如此最终交易也有可能无法达成。因此,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充分保障专用性资产投入方的利益,刚性价格制度便应运而生了。3.签约后的制度安排和经济组织签约之后所需要付出的交易成本,主要是因保证严格依照合同执行和控制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发生的。为了避免和节约这部分交易成本,企业经常会采取纵向一体化的整合和特许经营制度。(1)纵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是指具有投入产出关系的相邻几个生产阶段或企业合为一体的过程,也称垂直一体化。纵向一体化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向上游产业扩张的前向一体化和向下游产业扩张的后向一体化。从本质上看,纵向一体化是将市场交易转变为内部交易。为什么要发生这种转变呢?威廉姆森用资产专用性的概念进行了解释。他认为纵向一体化是为了对付资产专用性提高后由机会主义行为所引致的交易不稳定性而形成的。随着资产专用程度的提高,资产挪作他用的难度加大,即使能挪作他用,也会引起不小的损失。此时,如果占据有利位置的一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如改变价格,减少、终止供应或购买,另一方将蒙受损失。若企业预期到这种前景,为减少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就可能进行纵向一体化。与完全竞争市场组织相比,纵向一体化作为化解具有强资产专用性的交易活动中的机会主义行为的组织安排,节约了事后的监督和控制交易成本。356\n威廉姆森沿袭了科斯的思路,把市场和企业都看作是特定的治理结构,一项交易可以在市场中进行,也可以在企业中进行,但是任何一种治理结构发生作用时都有一定的治理成本,治理成本的大小取决于交易的三个特征: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重复的频率。随着资产专用性的提高、不确定性的增强和交易频率的提高,人们会越来越倾向于企业内部交易。当市场交易收益难以弥补其治理成本的时候,企业便会形成纵向一体化。这不仅可以避免交易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不确定性,节约交易成本,还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总福利水平。(2)特许经营前文我们已经介绍过品牌的作用,它可以向消费者传递信息,降低其搜寻考察的成本。正是由于品牌具有这样的功能,所以就会吸引其他厂商去冒名顶替,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为了避免这种非法模仿他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具有品牌的企业会首先注册商标,然后挑选优质的企业,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即允许其用自己的品牌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必须接受培训和设备改造,以使得产品的品质达到标准。特许经营制度实际上是将生产发展中的不利影响转化为了有利影响。一方面避免了仿冒的机会主义行为,节约了监督控制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又在不增加投入的基础上增加了特许经营权收益,提高了市场占有率,扩大了品牌的知名度。第二节市场失灵在前文,我们学习了市场治理的各种机制,即便如此,市场也可能失灵。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告诉我们,完全竞争市场可以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使经济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是,完全竞争市场只是建立在很多假设条件之下的一种理想状态,当其中任何一条假设不被满足的时候,市场机制就无法充分地发挥作用。本节我们就具体地分析一下导致市场失灵的各种原因。一、垄断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由每个生产者所占的市场份额非常小,所以他们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即如果他们调整自己的产出量,产品的价格也不会发生变化。与此相对,垄断打破了价格接受者这个假设条件。生产者因为具有垄断力量,控制了整个行业的产品供给,因此它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情况进行定价,以实现利润最大化。通常,垄断使得生产者会限制产量,导致市场供给不足。356\n生产者之所以可以获得垄断地位,主要是因为其掌握着垄断力量。具体讲,垄断力量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第一,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是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会逐渐降低。具有规模经济特点的产业通常是指那些需要投入大量不变成本的产业。不变成本会随规模的递增而被逐渐被摊薄。如果在一个地区范围内,只需要一家企业来供给产品才能使得成本降到最低,那么我们将上述情况称为自然垄断。诸如供水、供电和供气等城市公用事业都属于自然垄断的范畴。第二,对主要生产要素的控制。如果一家企业掌握了该行业原材料市场的控制权,那么它就可以有效地排斥竞争对手,以获得垄断利益。例如,中东国家普遍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这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因此这些国家所组成的石油输出国组织就可以通过产量的调整来控制成品油的价格走势。第三,技术优势。如果企业拥有不被同行掌握的技术优势,同业也可以实现垄断。技术优势一般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特殊的技术可以生产出独特的产品;其二不同的工艺可以大幅度地降低成本。第四,沉没成本。沉没成本是投入到那些具有专用性资产方面的成本,一旦投入便无法转投他用。大量的沉没成本投入会对竞争对手形成很高的进入壁垒。例如,对特定生产设备的购置或做广告宣传所付出的成本等。第五,产品差异化。人们的偏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差异化的产品也是形成的垄断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瑞士的军刀、意大利的皮具等都因其独特的品质与风格享誉世界。第六,政府规定的垄断。政府会基于一些特殊的考虑而对某些行业的经营进行限制,这样也可能造成垄断。例如,政府经常会授予烟草公司专卖权。二、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一类物品。非排他性是指一个人通过该物品获得收益的时候,无法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非竞争性是指随着对某种物品消费数量的增加,相应的生产成本并不随之提高。例如,道路、桥梁、国防等都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也正是由于公共物品具有以上两个特点,才会导致私人不愿意提供。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私人无法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来弥补成本,获得收益。因此,对于公共物品而言,市场机制是无能为力。“灯塔”356\n通常被经济学家当作公共物品的代名词。这是因为早在1848年,经济学家穆勒就提出了灯塔必须由政府来出资建设。他认为虽然实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只都可以因灯塔的指引而获益,但是建造者却很难向其收取费用,除非政府利用税收进行建造,否则就会因为无利可图,而无人建设。随后,斯奇维克、庀古和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也对灯塔进行了研究,他们基本沿袭了穆勒的思路,主张由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特别是萨缪尔森还认为,因为像灯塔这样的公共物品让多一个人消费的边际成本等于零,所以根据微观经济学用边际成本来定价的法则,那么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免费提供。当然,也有一些学者不同由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的观点。科斯在《经济学上的灯塔》一文中,就研究了英国早期的灯塔制度。他发现在英国早期的一部分灯塔是由私人向政府租借土地来建造经营的,租借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在收费的问题,私人建造者必须要征集船主的签名,以表示他们愿意交费,并且费用是按照航程和经过的灯塔数量来计算的。科斯基于这个案例,认为公共物品同样可以由私人来提供。随后,张五常又对科斯的观点提出了置疑,他认为私人之所以可以建造并经营灯塔,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将特许权利赋予了个人,否则私人就根本没有权利收费。张五常认为公共物品的最大问题在于收费困难,所以会有很多想搭便车的人来免费消费公共物品,如果要想实现公共物品的私营,就必须赋予私人以专卖权,这实际上就从产权界定的角度改变了公共物品非排他性的属性。当然,任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都必须付出成本,所以建立在专卖权基础上私营制度能否维持主要就要看其执行和监督成本的高低。三、信息不对称市场机制能够发挥作用的另外一个前提假设是信息必须完备,即供求双方都可以准确地了解关于所要交易商品的全部信息。否则,交易就可能因为任何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无法达成,甚至会导致整个市场体系的崩溃。356\n我们以阿克洛夫所研究柠檬车市场为例,来说明信息不对称对市场交易的影响。柠檬车就是指二手车,买卖双方在市场上对旧车进行交易。关于二手车的质量和性能,只有卖者知道,而买者却不了解。这是因为汽车的质量和性能是无法通过直接的观察来判断的,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使用才能够准确地掌握。在这种情况下,买者就只能依靠主观概率来对二手车进行出价。他会认为市场中有好车也有坏车,根据他遇到好车和坏车的概率给出一个平均的估计价格水平。这里,我们假设买者给出的价格为2000美元。很明显,拥有不同质量和性能的车主会根据这一价格做出不同的选择。拥有实际价值高于2000美元的车主显然不愿意接受这一价格,因此会退出市场,而留在市场中的车主则都拥有坏车。如果买主是理性的话,那么他们也可以预计到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他们会进一步根据主观概率调低出价。这样做的结果是又有一部分质量和性能较好的车退出了市场。如此循环,最终只有最差的车留在市场当中。更为极端的一种情况是所有的买者都担心受骗而不愿意到市场上来,以致于市场消失。造成上述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商品的信息在买卖双方之间没有对称地分配。由此可见,信息不对称同样可以导致市场机制失灵。四、外部性外部性是指一方的生产或消费行为会给另一方带来附加的成本或收益。在存在外部性的条件下,市场中的价格信号会被扭曲,进而影响资源合理配置,造成社会总福利水平的下降。由于我们在第六章还要具体的分析外部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及其治理办法,所以本章就不过多的论述了。第三节交易治理机制一、交易治理机制概述市场是进行交易的场所,人们可以从交易中获得收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交易就一定能够发生。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交易的双方并不认识和了解,他们会很自然地担心对方可能欺骗自己。例如,如果买方先将钱付给了卖方,那么卖方就有可能不把货物交给买方,携款私逃。相反,如果卖方先将货物发给了买方,那么买方也同样有可能不付货款。假如交易双方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易还好,两人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两个人分在两地,似乎交易的发生就变得更加困难了。卖方买方表6-1诚实欺骗诚实,,欺骗,,面对着上述这样的问题,单纯地依靠市场机制是无法解决的。这类似于“囚徒困境”,参见表6-1。如果买方和卖方都选择诚实交易,那么双方可以各从交易中获得收益。如果有一方欺骗另一方,那么选择诚实的一方会获得净损失(),而选择欺骗的一方则获得净收益()。如果双方都选择欺骗对方,则双方都获得净损失()。在上述博弈中,无论是买者还是卖者,他们的最优选择都是欺骗,因此(欺骗,欺骗)构成博弈的纳什均衡。由此可见,如果没有一套预防交易者机会主义行为的治理机制,市场上的交易就根本不会达成。356\n所谓交易治理机制就是保证交易各方能够如约履行合同的一种机制,所以也被称为“合同执行机制”。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交易治理机制多种多样,五花八门。对此,青木昌彦在其著作《比较制度分析》一书中进行了系统的归纳与分析,并将其概括为表6-2。表6-2治理机制实施者预期行动决策规则(内生性博弈规则)域特征个人信任交易伙伴(第二方)对欺骗行为的报复重复性双边交易机会交易者社会规范社区内共享沟通网络的交易者社区对欺骗行为的驱逐由(综合性)沟通交流网络联结的交易者惠顾关系已经付出拉关系费用的交易伙伴以终止关系惩罚不诚实的交易者事前匿名但事后可重复的交易机会俱乐部规范由初始交纳会员费组成的内生性“俱乐部”的交易者将不诚实的交易者从“俱乐部”中驱除事前匿名但事后可重复的交易机会自我实施(雇佣)合同市场上的交易者欺骗行为引致合同终止及对其后果的预期行动和结果可观察但无法证实第三方的信息传播第三方组织(如商法仲裁者、信用局、网上拍卖组织、电子商务的认证机构)对欺骗行为的信息传播,因欺骗而失去交易机会匿名交易者第三方的强制实施第三方组织(如政治统治者,黑社会)对欺骗行为的暴力惩罚强制性暴力的不对称分配,不诚实交易的巨大收益道德准则自我(第一方)因欺骗行为引起的消极的道德情感享有相同习俗的相对均质的参与人法治系统法庭对欺骗行为的依法惩治匿名交易者,行动或结果可证实,政府对强制性暴力的垄断数字化实施由交易伙伴设计的计算机程序只根据程序化的条件实施的方式交货通过网络可提供的数字化内容和服务的交易资料来源: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82页。在表6-2中,青木昌彦列举了十种交易治理机制,它们在执行人与执行方式等方面各不相同,在下文中我们就逐一进行分析。二、交易治理机制的类型(一)个人信任356\n在囚徒困境中,(欺骗,欺骗)之所以会成为纳什均衡,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双方只发生一次交易。如果情况不这样,双方要在未来的日子里,不断的进行重复博弈,那么均衡结果就有可能发生变化。我们假设双方要每周到市场来交易一次,并且以周为单位计算的贴现因子为。让我们来考虑这样一种策略下的博弈均衡,即如果对方选择诚实,那么自己也选择诚实,一旦对手选择欺骗,那么自己将从下一期开始永远选择欺骗。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如果选择欺骗,在当期可以获得,而以后各期只能获得0,如果选择诚实则其各期收益贴现到期后为。只要,即,选择诚实就会变得更划算。因此,只要交易双方拥有足够的耐心,交易就有可能实现。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我们可以看出,在具有重复性的双边交易中,如果双方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树立起声誉,那么就有可能赢得对方的信任,从而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这种通过声誉来博得对方信任的机制,并不需要引入新的监督者,而是依靠双方彼此之间的互相监督来实现的,即一方采取了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就会对其进行惩罚。只要双方都预期来自对方的惩罚是可信的,那么信任机制就能够保证交易实现。当然,只要一方选择欺骗后,另一方就永远也选择欺骗,这种策略导致的交易损失可能太大,我们也可以设想另外一种策略选择,即一旦对手选择欺骗后,自己将在一定的时期T内选择欺骗进行惩罚,而在该期限T内,只要对方没有再次欺骗,那么自己就在T结束后继续选择诚实,维持交易。这种策略与前文所讨论的策略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同样需要建立声誉来获得信任,其差别仅在于将无限惩罚变为了有限惩罚。由于篇幅所限,在上述策略下的具体交易条件本书就不再进行推导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尝试自己完成。(二)交易者社会规范356\n个人信任是建立在重复交易基础上的一种声誉机制,如果双方之间的交易是随机进行的,即交易发生的次数是不确定的,没有足够长的时间来建立声誉,达成信任,那么市场又依靠什么机制来实现交易呢?我们可以设想,在市场中,交易者之间可以进行信息传递,如果哪个人选择欺骗,那么市场中发生了欺骗这件事就立即传播开来。在这样的环境中,声誉机制就依然可以发生作用。因为只要欺骗了市场中任何一个人,其他人也就不会再和你发生交易了。进一步讲,如果交易者之间是随机配对的,那么只要有一个人欺骗,所有的人就都不会再到市场上来了,市场也将随之崩溃。当然,以上所讨论的只是一种极端情况,但是信息在全体交易者中的传递却确实可以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只要大家都坚信,如果欺骗就必然会得到惩罚,那么这种交易者社群规范就是有效的。并且,交易主体选择各种策略所获得的收益水平与重复博弈也都是一样的。对于交易者社群规范这种机制,我们也同样可以把无限惩罚转变为有限惩罚,即市场中的每一个人都对欺骗者进行惩罚,直到一个新的欺骗者出现,此时,就原谅老的欺骗者,转而惩罚新的欺骗者。有限惩罚的交易者行社群规范要求的信息水平更高,不仅要让大家都知道市场中存在欺骗,而且还要把欺骗者的名字公之于众。有限惩罚的优点是极大地降低了诚实交易者所付出的惩罚成本。但是,对于欺骗者来讲,他所受到的惩罚程度却没有变化。当然,信息的传递也不是免费的,因此交易者社群规范能否发挥作用主要取决于信息传递的成本。同时,交易者社群规范的惩罚是通过全体交易者在信息传递的基础上共同实现的,因此欺骗就必然受到惩罚的信念依然是该种交易治理机制的基础。(三)惠顾关系交易者社群规范是适应随机配对进行市场交易的一种治理机制。现在,我们来讨论交易主体可以更为主动地选择交易对象的情况。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交易主体在市场上随机地选择交易对象,任何两个人走到一起,他们的最优选择都是选择欺骗。这其中的原因有两点:第一,通过欺骗获得利益后,交易主体不会因为信息传递被通报,进而遭到市场排斥。第二,交易主体可以自己主动地选择交易对象,当他欺骗了对方后,自己可以选择不再与该人进行交易,这样也就不会遭到惩罚。因此,如果没有一种方式对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治理的话,市场交易就根本无法达成。356\n如果交易主体在发现了合适的交易对象,并且两个人都愿意为表示自己的诚意而向对方赠送一份礼物,那么情况可能就会发生变化。此时,礼物成为了保证交易实现的关键。首先,向对方赠送礼物并不是免费的,这意味着交易主体愿意为了实现交易而付出成本。其次,因礼物而付出的成本实际上具有沉淀成本的性质,一旦付出就无法再次收回,这样就改变了交易主体进行决策时候的约束条件。再次,该礼物还必须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即在一个很短的时期内就必须消费掉,否则其价值就会消失。这一点是极为重要的,如果礼物具有长期保值的属性,那么得到礼物的一方有可能不是自己消费该礼物,是去选择欺骗馈赠礼物的一方,然后再利用该礼物去和别人交易,进而再欺骗别人,如此循环下去,最终每一个人都利用别人赠予的礼物去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其结果是市场依然会崩溃。所以,时效性是礼物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1)(2)我们假设礼物的成本G,那么G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参见公式(1)和(2)。公式(1)是保证交易实现的激励相容约束,即在付出礼物成本的条件下选择诚实策略获得的收益要大于每年都更新礼物选择欺骗策略获得的收益。公式(2)是保证交易实现的参与约束,即持续合作的收益现值要大于一次性赠送礼物建立关系的成本。综合以上两个条件,我们可以求解出G的取值范围,即。如果上述条件可以满足,那么交易双方可以通过惠顾关系这种自发的治理机制实现交易。最后,我们总结一下惠顾关系这种治理机制的特点。第一,惠顾关系适应于交易主体主动出击寻找交易对象的情况。第二,交易者通过付出一定的沉没成本来拉关系,表达诚意,这改变其决策的约束条件,一旦礼物送出,选择欺骗就会变为劣战略。第三,通过惠顾关系实现的交易虽然在事前双方是匿名的,但是事后却可以重复进行交易,因此这种交易具有准永久性。(四)俱乐部规范前文介绍的惠顾关系是一种适应于双边交易的治理机制,我们可以根据同样的原理,将其拓展到多边交易的情况。在市场上有意进行多个交易的主体可以彼此交换礼物,然后进行多边交易。慢慢地这些交易者就可以形成一个俱乐部,在俱乐部内部交易者之间相互信任,谁也没有动力去欺骗对方。当然,如果其中的一个人选择欺骗,那么他就会被驱逐出俱乐部,俱乐部的成员便不会再与之发生交易。很明显,加入俱乐部也并不是免费的,礼物的价值构成了入会的门槛。并且,礼物的价值同样不能超越前文提到的取值范围。356\n以俱乐部规范作为治理机制,可以增加交易者的数量,拓展市场的范围。可是,俱乐部规范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那就是如果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地有新交易者进入市场,并且与新交易者进行交易可以带来更多收益的话,那么俱乐部规范就可能成为阻碍效率提高的羁绊。因为入会的成本已经沉没,无法收回,所以俱乐部成员就被锁定了,只能在俱乐部范围内进行交易。这也正是俱乐部规范具有惰性的原因所在。(五)自我实施合同以上分析的四种交易治理机制都是针对物品交易的,下面我们来讨论一种针对劳务交易的治理机制。在劳务交易中,买方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委托人,而卖方则是代理人,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所以代理人就可能发生机会主义行为。根据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我们可以知道委托人作为信息劣势的一方,为了更好的激励并制约代理人必须要付出信息租金,使得支付给代理人的报酬同时满足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同具有自我实施的性质。本书以格雷夫所做的研究为例,来具体分析自我实施合同的特点。同时,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格雷夫在讨论委托代理问题的同时,还将文化的因素引入到分析当中。这样,就可以帮助我们更为深刻地理解人们选择不同交易治理机制的原因。格雷夫对比了中世纪时期,来自拉丁世界的热那亚商人和来自北非的马格里布商人对于代理商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治理的不同机制。以上两个地方的商人都要地中海从事贸易,所以就都需要雇佣代理商。代理商一旦被雇佣就有了两种选择,诚实或欺骗,而商人的目标就是控制代理商,避免其机会主义行为。我们假设商人会从贸易中获得总收益,并且向代理商支付工资。如果代理商欺骗雇主则能够获得,此时给商人造成的损失为。那么,在单次博弈中,双方的收益如下(参见表6-3)。表6-3商人代理商雇佣不雇佣诚实,0,0欺骗,0,0在上面的博弈中,显然(诚实,雇佣)这种结果对于商人来讲更为有利。那么,此时的问题就变为了商人如何来设计356\n,来诱导代理商选择诚实策略。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只考虑单次博弈,而要从动态的角度来加以分析。我们假设如果商人发现了代理人欺骗,那么就必然要解雇代理人。如果代理人选择诚实,那么他依然有可能因为海上贸易中断等原因有的概率被解雇。当代理人失业以后,如果他以前从没有过欺骗行为则被重新雇佣的概率为,如果他有过至少一次的欺骗行为则被重新雇佣的概率为。我们用来表示当前被雇佣并且一直保持诚实的代理商的预期收益现值,用和分别表示保持诚实但由于意外而被解雇失业的代理商和由于欺骗而被解雇失业的代理商。此时,我们可以得到公式(3)和(4)。(3),(4)只要有大于欺骗一次的预期收入,代理商就会自觉地选择诚实策略。我们将上述激励相容条件化简就能得到公式(5)。(5)公式(5)中的是保证商人有效控制代理商的基本条件,同时它还必须满足参与约束,即低于贸易所实现的总收益,参见公式(6)(6)我们进一步分析商人控制代理商的激励相容条件,很明显工资水平会随着的增加而增加,并且的取值范围为。当的时候,说明商人并不介意代理商以前的行为,他们会以同等的概率被雇佣。当的时候,说明商人只雇佣诚实的代理人,一旦代理商有过欺骗行为就会被终身排斥。以上两种情况的工资水平分别参见公式(7)和(8)。(7)(8)对比公式(7)和(8),便可以发现,并且二者之间的差额就为信息租金。以上的分析说明,商人有两种选择:第一,以较低的工资水平356\n雇佣一贯诚实的代理商;第二,以较高的工资水平不加区别地雇佣任何代理商。两种选择都是保证代理商诚实,贸易完成。虽然如此,但是两种选择所依赖的市场环境却是不同的。第一种选择,商人节约了信息租金,其前提是代理人被准确地识别出来。因此,只有在商人之间存在一个信息网络的条件下,他们才会使用第一种选择。而第二种选择就无需这样的信息环境,可是商人必须额外支出信息租金。也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格雷夫将以上两种选择分别称为集体主义策略和个人主义策略。格雷夫通过对大量史料的分析,发现受到穆斯林文化影响的马格里布人由于商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信息网络,因此他们采用低工资的集体主义策略,而热那亚商人则遵从个人主义文化,在他们之间既没有信息网络,又不会对有欺骗行为的代理商进行集体惩罚。格雷夫认为两种策略都是博弈的均衡,很难比较出谁更有效率,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集体主义策略更具有封闭性,而个人主义更具有整合性。如果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那么可能个人主义策略更加有利于开拓新市场。综上所述,自我实施合同是一种保证劳务交易可以有效实现的治理机制,其基本原理就是通过集体信息网络或者支付信息租金的方式来解决发生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避免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并且在特定的文化传统中,代理人可以形成特定的信念,因此无论是集体主义策略还是个人主义策略,代理人保持诚实都是可以自我实施的。(六)第三方的信息传播市场中的交易之所以无法达成,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因为交易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如何能够消除信息对称呢?个人信任机制说明了长期接触了解是一种选择,交易者社群规范说明在交易者群体中共享信息是一种选择,下面,我们将进一步说明,建立一个专业化的第三方信息传递机构也是一种选择。356\n我们假设市场中的交易主体彼此互不了解,他们随机相遇,决策是否进行交易,并且这种交易如图6.1所示。显然,交易者希望了解对方以往的交易记录,如果对方一贯诚实,那么就与之发生交易,如果对方曾经有过欺骗行为,就会继续寻找其他交易对象。对于任何一个交易者,如果他自己去调查对方的历史,就需要付出大量的成本。因此,他们就会对交易者的历史交易记录这一信息产生需求。于是,市场就会分工演化出一个专门搜集信息的第三方仲裁机构。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仲裁机构只有向有需要的交易者传递信息和仲裁交易结果的功能,而并具备制裁欺骗交易者的惩罚能力。这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发生了交易,并且其中的一方欺骗了另一方,那么受骗的一方就可以提请仲裁,此时,第三方仲裁机构会要求行骗的一方向受骗方支付一定的赔偿。可是,行骗方可以履行仲裁结果,也可以置之不理。由于仲裁机构是无法强制行骗方进行赔偿的,所以它只能将该事件记录下来,以方便以后大家查询。很明显,如果某个交易者有过欺骗和不履行仲裁结果的记录,那么他就会被大家排斥,进而失去市场交易的机会。当然,第三方仲裁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并不是免费的,任何一个交易主体要想查询记录都需要向它支付信息成本。下面,我们就分析一下当第三方仲裁机构可以保证公立态度的时候,商人的策略选择。当交易者自己以前没有不履行仲裁结果记录的时候,他就只会和同样没有污点记录的人进行交易。这是因为一旦自己有过污点记录,那么对方就不会和自己交易了,所以他自己是否查询对方的记录就变得没有意义了。因此,只要满足公式(9),商人就有向仲裁机构进行查询的动机。换言之,公式(9)即为商人付费查询记录的参与约束。接下来,我们再来讨论交易者欺骗后是否愿意履行仲裁结果。假设仲裁机构要求行骗方向受骗方支付的补偿为。只要公式(10)成立,则行骗者进行赔偿的行为就会满足激励相容条件。其中,说明惩罚的程度必须足够大,以保证能够欺骗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说明保持良好记录的预期收益现值要大于赔偿的额度。(9)(10)在现实,第三方仲裁机构保持公立的态度可能并不适合,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仲裁机构会利用职权进行寻租的情况。因此,合理研究方法应该是在前文的基础上,考虑仲裁机构的激励相容条件。由于篇幅所限,本书就不再具体介绍证明的过程,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尝试推导。这里我们只是做一个简单的提示,由于商人的历史已经客观存在,所以只要给定商人的策略,那么公正仲裁就可能成为博弈的均衡,但是这种均衡并不是博弈的唯一均衡。356\n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市场中引入第三方仲裁结构来传播信息是一种有效地解决交易者机会主义行为,保证交易实现的治理机制。其特点专业化的仲裁机构只传递信息,而不去执行。即便如此,交易者的诚实策略也会变得可以自我实施。(七)第三方的强制实施与第三方信息传播机制类似,第三方强制实施机制也是要在市场中引入一个专业化的机构,只不过这个机构的功能不是传递信息,而是强制实施惩罚。市场中每一人都可以选择是否向这个机构交纳一定的费用,以购买对交易对方欺骗行为进行惩罚的这种活动。第三方机构则会对交纳费用的交易者提供保护,保证受骗方能够得到行骗方的赔偿。显然,惩罚与强制赔偿这种活动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因此,第三方机构的出现要比依靠交易者自己实施惩罚更为节约成本。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第三方强制实施机制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或者是以合法的地方政府形象出现,或者是以非法的黑社会形象出现。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其发生作用的机制都是完全一样的。并且,就其本质而言,两种形式都源于第三方对于暴力工具的垄断。其差别可能只在于地方政府收取的费用叫做“税收”,而黑社会收取的费用则被称为“保护费”。(八)道德准则经济学的研究总是以人们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作为假设前提,而并没有考虑道德准则对于人们行为的影响。至于诸如道德的概念是什么,道德是如何起源的这样的一些问题,本书并不想过多的探讨,我们只是简单地把道德理解为源自人们内心深处,思想意识之中的一种行为准则。例如,人们受到文化与舆论的影响,或者经过了教育,就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诚实是一种美德。所以,虽然欺骗可以使人们得到实际的物质收益,但是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一种心理负罪感。如果我们将这种负罪感量化为负的效用水平,那么图6-1所描述的博弈就变为图6-4。方买方卖诚实欺骗诚实,,欺骗,,表6-4在表6-4中,如果负罪感所带来心理成本足够大,使得356\n,则无需任何第三方机构,买卖双方在单次博弈中就能会自觉地选择诚实策略,实现交易。由此可见,道德准则同样是一种保证交易实现的治理机制。其特点是通过交易主体自我来对欺骗行为实施惩罚,而不用付出成本。因此,道德准则是一种非常有效率的治理机制。这也正是我们呼唤商业诚信的原因所在。当然,形成道德的演化过程可能是极其漫长的。这是因为在别人不遵守道德的时候,自己遵守道德是划算的。所以,在全面具有道德之前,还需要对欺骗行为进行惩罚。(九)法治系统法治系统是第三方的强制实施机制的一种扩展,二者之间存在着以下三点区别:第一,第三方强制实施机制的范围相对比较小,它只保护付出成本的人,一般只适用一个比较小的区域。换言之,即交易主体有权决定是否购买第三方机构所提供的保护。法治系统则以主权国家为边界,向全民强制收取税收,并提供保护。因此,它的作用范围比较大。第二,第三方强制实施机制执行惩罚的随意性更强,而法治系统以会依照法律条文或者以往的判例,合理地确定是否做出惩罚以及惩罚的力度。第三,也正是因为法治系统将制裁与惩罚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规定,因此其内涵除了包括对效率的考虑之外,还体现了正义、公平和公正等人类基本的价值观。总之,法治系统的建立依然是以国家垄断暴力工具为基础的,它不仅有利于扩大交易的范围,提高经济效率,而且还体现了文明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十)数字化实施数字化实施是指通过特定的程序设计来保证交易实现的一种机制。它是伴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步与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治理机制。由于网络的建立,信息可以以另人难以置信的高速度进行传播。这就使得在网上交易中有过欺骗行为的人难以藏身,极大地解决了交易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程序员还可以根据需要,编写一些有利于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的程序。例如,在唱片公司收到货款之前,就不允许买方下载歌曲等。此外,数字化实施机制还可以解决各个国家法律尺度不一致的问题。很明显,当各国的法律对于机会主义行为的认定标准不同的时候,各国的商人就很难进行贸易。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标准的数字化实施机制就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当然,数字化实施机制也并不是完全可靠,进行电子商务就必须要承担网络安全的风险。在我们的生活中,诸如网银被盗的事件也并不罕见。356\n三、各种交易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一)各种交易治理机制之间的替代关系各种交易治理机制都是为了实现交易而存在的。虽然它们内在的传导机制不一样,但是却具有同样的功能。因此,不同的治理机制在保证交易实现方面具有显著的替代性。例如,当我们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存在着质量问题的时候,我们既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去投诉,也可以到生产该商品的行业协会去要求仲裁,还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上面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能帮助我们获得补偿。如果我们回顾历史,就可以发现各种交易治理机制的替代演进具有一定规律性,即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人们会选择用低成本的治理机制去替代高成本的治理机制。在最简单的双边交易中,建立个人信任、交易者社群规范、俱乐部规范、第三方信息传播和强制实施、法治系统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依次递增,所以个人信任最适合固定对象的双边交易。可是,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交易也从双边发展到多边,此时多边交易所创造的价值逐步提高。与此相对,建立上述交易治理机制的边际成本则依次递减。因此,人们也就越来越倾向于通过法治系统来实现交易。(二)各种交易治理机制之间的互补关系各种交易治理机制之间不仅存在着替代性,而且还具有互补性。有些时候,两种治理机制会互为补充,共同保证交易的实现。例如,如果市场主体的道德水平普遍比较高,那么欺骗行为就会被交易者自身极大地遏止。这样,就使得法律系统的运行成本有所降低。与此相对,如果法律制裁有失公正,那么就会破坏人们的道德情感,削弱人们对机会主义行为的自控能力。因此,作为第一方治理机制的道德准则和作为第三方治理机制的法治系统之间是互为补充的。案例6-1:案例:“石器时代”的规则“石器时代”(StoneAge)是一款由日本JSS株式会社开发的网络游戏,目前风靡中、日、韩三国。北京大学的杨雷和姚洋以这款游戏中的种种规则作为分析对象,探讨了制度经济学中的一系列命题。他们的研究不仅新颖活泼,而且深入透彻,因此我们引用其中的部分内容,借以说明各种交易治理机制是如何保证交易达成的。“石器时代”简介游戏发生在一个叫“尼斯大陆”356\n的虚拟社会中。玩家在购买《石器时代》软件后通过购买专门的WGS卡(储值卡)来进行游戏。玩家在游戏中像在现实社会中那样生活和交往,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结为朋友、组建团体、定期聚会。但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坏人,如小偷和骗子,在游戏中也经常出现,一些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不遵守游戏规则,严重损害了其他玩家的利益。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随着“石器时代”的进展,欺骗、偷窃、恃强凌弱等现实中的问题一一呈现出来。为绝大多数玩家共同谴责的就是以骗子和小偷为代表的两类人。在石器时代中玩家的交易程序一般是这样的:在商议好交易以后,交易的双方把所要交换的东西和或者钱放在地上,然后各自取走对方放在地上的东西。所谓“骗子”指的是这一类人,他们假装和别人要进行交易,在交易时不把自己的交易物放在地上,而是抢过别人放下的东西就跑,或者以欺诈的手段在游戏中骗取他人的财物。而“小偷”则是在别人交易时趁双方都不备时,将双方的东西都偷走的人。此外,还有一类人,姑且称之为“小人”,即在和别的玩家组建团队外出打猎的时候,趁人不备从背后把别人“打飞”(即“砍死”),因为这样可以使自己可以获得很多的经验点数,很快地升级。此外,玩家间由于交流的差异也会导致冲突,常见的就是两个或则几个玩家出去PK。由于玩家上网玩游戏要付出时间和金钱,上当受骗的成本是真实的。这使得“石器时代”为我们观察制度的演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控制实验。交易治理机制的作用第一是道德约束,玩家间在长期的博弈中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观念和规则,这些观念和规则可能体现了玩家在现实生活中所获得的道德约束。比如经常有两个玩家在PK(即决斗,战胜对方可以升级),由于在游戏中可以使用各自的宠物助战,所以常出现把对方宠物打死的情况。由于把对方的宠物打死会降低宠物对自己主人的忠诚度,甚至在以后会出现宠物攻击自己主人的情况。大多数玩家认为在战斗中人攻击对方的宠物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于是最后约定俗成,在战斗中人不得攻击对方的宠物。第二是改变交易方式。最初,交易是两个人在村落里将各自的东西放在地上进行交易,但是由于骗子和小偷的出现,使得一种新的交易规则得以出现——交易的双方组成一个临时的团队,走到密林深处,在一个僻静的地方进行交易,交易后则自动解散团队。由于这些团队是临时的,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团队里的人进行交易就会觉得安全一些(这种临时团队没有任何惩罚机制)。也许,这还是现实中的道德在起作用:一个人一旦加入一个团队,如果再去偷盗就会显得太可恶了,尽管无人惩罚,他自己的良心也受不了。第三是私人执法。当一个人受到欺负后,他自己或者约几个好友可以找到小偷或骗子复仇,对其实行惩罚。这在游戏初期是一个比较有威慑力的惩罚措施。一个显著的例子是“通缉”的产生,玩家自发组建了许多与《石器时代》相关的专题网站,在上面设立了“通缉榜”。所谓“通缉”就是指玩家可以在自己受到欺负的时候,将骗子或者其他“坏人”的外貌、名字、活动地点、行骗方式及过程、损失情况、自己希望的惩罚措施贴到“通缉榜”356\n上,在得到确认以后,由玩家中专门的网络高手对那些人进行惩罚。这种惩罚多数是收费的,即请求者必须向执行者支付一定数量的石头币作为报酬。最后是团队组织的产生。随着游戏的深入,玩家自发地组织了许多的团队(在游戏中往往称为“XX教”或“XX会”),通过团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团队的产生是“石器时代”社会组织的一个质的飞跃。玩家在刚开始游戏时一般都是一个人出去打猎和练功升级,但是个人的力量表现出了很大的局限性。因为随着玩家级别的升高,每升一级需要更多的经验点数,这就需要去打一些大猎物来获得,但是玩家的个人力量是有限的,单独去打很难成功并且会有生命危险,这就需要组建团队去打。另外,在游戏开始时,会使用外挂等秘籍的玩家只是少数,其他玩家加入可以免费的搭使用秘籍者的“便车”,加入团队后还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免受“坏人”的欺负。于是,最初的团队便产生了,但是这种团队是临时的、不固定的和松散的,一般在一次打猎或练功活动后便解散。但是,随着游戏的发展,经常在一起的玩家逐步熟悉,玩家开始发现,几个人一起打猎练功能够比一个人做升级的更快、更安全。于是一些临时的团队开始固定下来,并且规模不断的扩大,有着自己固定的活动、聚会地点以及首领。在此基础上,正式的团队开始形成,成员加入的条件、责任与义务,内部的等级、团队的标志、团队的活动地点、成员应遵守的基本规则等都在一些团队的规章制度中得到了体现,例如《太阳部落成员守则》和《荣誉之盟盟规》等。摘编自杨雷、姚洋:《“石器时代”的规则》,《经济学季刊》第1卷第3期。356\n第七章知识与组织组织的基础是什么,组织的成长靠什么,组织的竞争力来源是什么,这些问题是经济学长期没有回答的问题。从知识创造的角度回答这些问题,有助于从新的视角破解组织黑箱的秘密,也有助于丰富制度与组织经济学的理论。第一节知识与知识的分类一、知识的含义(一)关于知识的不同观点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哲学家对“知识”这一范畴的思考就未停止过。几乎每一个时代的哲学家都讨论过知识以及相关的认识论问题。亚里士多德曾将人类知识分为三大类,即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所谓纯粹理性,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大致是指几何、代数、逻辑之类可以精确研究的学科,如今似乎还应当包括某些自然科学(如传统的物理、化学),而不是所有的自然科学(如宇宙起源理论和生物进化理论)。实践理性则是人们在实际活动中用来做出选择的方法,用来确定命题之真伪、对错,行为善良与否,如伦理学、政治学,还包括另外一些科学技术。技艺则是那些无法或几乎无法用言辞传达的,只有通过实践才可能掌握的知识。技艺其实是指诀窍,存在于大脑中,属隐含类经验知识,如木匠的好手艺、医生对疾病的诊断能力就无法通过教学来传授,而必须通过实践才能把握。这种知识往往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来传承的。洛克也对知识的性质进行了研究,他将事物的性质分为两类:“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前者是能够用数量表达的事物的固有的特征,后者是人们的主观感觉和经验,构成了人们知识的来源。但是,洛克主要讨论的是“第一性的质”,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认知理论。乔治·贝克莱在其《人类知识原理》中继承了洛克关于“第二性的质”的分析。他认为,事物本身的暧昧不明或者我们知性的天然脆弱和缺陷以及心智的有限性,导致了人们在获取关于世界的知识方面只能凭借抽象和归纳作用,然后进行各种组合形成心智的知识。他认为,人类的知识主要有三种来源:(1)由实在印入感官的;(2)由心智的各种情感和作用所产生的;(3)在记忆和想象的帮助下形成的。贝克莱的知识论是一种主观的知识理论。356\n罗素在其名著《人类的知识》中,将一个人的知识划分为三类:直接的经验、间接的经验、内省的经验。直接的经验是指个人通过实践活动直接所得到的知识;间接的经验是指通过其他人的间接体验所得到的知识;而内省的经验是指通过个人反省所获得的知识。同时,他又按照知识的性质将人类知识划分为三类:科学知识、神学知识和哲学知识。波普尔在其《客观知识:一个演化论的研究》认为,知识的产生来自一种“批判性的选择”,他将世界分为三个世界,即世界1、世界2和世界3。世界1是物理实体和物理状态;世界2是精神、意识形态、主观经验世界;世界3是思想内容的世界。这三个世界分别对应不同的知识。世界1对应的是物理世界的知识,世界2对应的是默认的知识,世界3对应的是编码化的知识。波兰尼在其名著《个人知识——迈向后批判哲学》中对知识给予了广泛的讨论,他将知识分为两类,即明晰的知识(articulatedknowledge)和默示的知识(tacitknowledge)。通常被说成知识的东西,既书面语言、图表等表达的东西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非系统阐述的知识,例如我们对正在做的事情所具有的知识,是另一种形式的知识。他认为,人类知识的绝大部分是默认的知识,默示知识的传递构成人类历史的进步。认知心理学把获得知识的学习看作一个信息加工过程,知识被认为是个体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后获得的信息及其组合,也就是说,知识是认知主体以其认知图式适应、同化被认知客体的信息内容,经整合重构而再现的观念化、符号化的有序信息组合。(二)信息、技术与知识应该说,知识与信息是不同的(见下表8-1)。用爱因斯坦的话说“知识的核心是经验,其余的只不过是信息而已”356\n。McDemott(1999)认为这句话的含义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知识总是与人的经验,或更准确地说与认知者的认知实践联系在一起。在认知实践中,认知者在应用已有知识的同时,不仅创造了个人知识,还创造了集体知识。同时也成为其认知环境的积极创造者。知识的本质上是一个动态的、根植于认知者及其与认知环境互动的认知实践之中的过程。知识是一个行动着的概念,知识不能与认知者、认知实践相分离。正是在作为过程的意义上,知识的核心是认知者的行为经验。另一方面,知识又是认知者认知实践的结果,是对其自身、认知环境和互动的认知实践的意义的部分表达,具有诠释、可传递的性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结果的知识类似于信息,或者说信息就是作为认知实践结果的可编码的知识而存在的。因而,在知识与信息的关系上,更恰当的说法是“信息是知识的一个子集”。表7-1信息与知识的区别特性信息知识获得方式资料根据需求来整理、分类和过滤人类的心智模式通过学习、训练、模仿、经验、信息刺激等多重方式获得状态相对静态随时随地更新、改变,相对较动态结构程度为结构化、显性的形式存在许多非结构化、隐性的形式客观程度显性客观的事实主动的解释、了解和判断行动力被动、无行动力有行动力、可直接应用所有者没有存在特定的所有者常常存在特定的知者支持能力有潜力改变并协助人类的分析和决策人类作为解释问题、解决问题、制定决策和判断的依据相对关系是知识的素材之一,可以通过人的思考而刺激知识的产生可以作为解释和了解信息的意义信息技术支持数据化、较容易得到支持非数据化、非结构化、较不容易得到支持资料来源:林东清:《知识管理理论与实务》,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20页知识与技术是紧密相连的两个概念,尤其涉及到企业的知识与技术更是如此。一般来说,知识是比技术更加广泛的一个概念,正如哈耶克所说“这个意义上的知识要比通常所谓技艺的东西要更宽泛,而且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知识分工也要比劳动分工的含义更宽泛。简单的说,‘技艺’仅仅是指一个人在他的行业所使用的知识。而为了能够对社会的进程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我们必须了解某种更深一层的知识——这种知识乃是人们并不直接使用的有关行为其他可能性的知识。[美]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84页。”因此可以说,技术是一种特定的知识。对于企业来说,企业的知识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关于生产技术的知识(technical356\nknowledge),它是指与生产的社会属性无关的技术;其二是关于如何协调参与生产的人的知识或组织知识。在这里借鉴梁正的观点梁正:《科学、技术与创新经济学》,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页。,我们可以将技术知识体系分为以下几个组成部分:(1)技巧,这种知识本质上是一种“默示性”知识,只有通过亲身实践才能够体会和掌握。(2)关于生产操作的工程技术原则、劳动对象的特质、工作任务的性质等知识。这部分知识往往是“环境特定的(Circumstance-specific)”,它们可以通过语言、工作手册等媒介进行交流,而一旦脱离了特定的生产环境,这部分知识的交流就会由于成本过高而变得“无利可图”,从而具有默示知识的特点。专家所掌握的大部分知识都属于该种类型。(3)通用技术知识,即那部分已经经过编码化和标准化的、成体系的、可以在学校讲授的知识。比如大学所开设的工程技术课程等。正因为进行了编码化和标准化,通用技术知识可以方便地进行交流,并且具有交流上的“规模经济”。二、知识的特性(一)分散性知识的分散性在哈耶克阐述社会经济问题时处于核心地位。哈耶克认为:“假设我们拥有所有相关的信息,假设我们能够从一个给定的偏好系统(agivensystemofpreferences)出发,又假设我们掌握了有关可资使用的手段或资源的全部知识”,那么建立一个理性秩序“就是纯粹的逻辑问题”。但是,关于资源的知识从来都不可能被一个“单一的心智”所拥有。正如哈耶克所言,[美]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7页。“合理经济秩序的问题所具有的这种特有独特性质,完全是由这样一个事实决定的,即我们必须运用有关各种情势的知识(theknowledgeofthecircumstances),从来就不是以一种集中和整合的形式存在,而仅仅是作为所有彼此独立的、个人所掌握的、不完全的、且还常常是相互矛盾的分散知识而存在的。”科学知识并不是全部知识的概括,也就是说,合理经济秩序所需要的知识除了科学知识外,“现实生活中无疑还存在着一种极其重要但却未经系统组织的知识,亦即有关特定时空之情势的那种知识(theknowledgeoftheparticularcircumstancesoftimeandplace)——356\n它们不可能被称为科学知识(也就是一般性规则知识那种意义上的科学知识)。正是在这个方面,每个人实际上要比所有的其他人都更具有某种优势,因为每个人都掌握着有可能极具益处的独一无二的信息,但是只有当基于这种信息的决策是由每个个人做出的,或者是经由他的积极合作而做出的时候,这种信息才能够得到运用。”[美]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1页。换句话来说,理性经济秩序没有考虑到有关某时某地的特定情境的知识,这些知识实质上是以分散的形式存在的。因此,社会经济问题是“一个如何运用知识——亦即那种在整体上对于任何个人来说都不是给定的知识——的问题”[美]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8页。。同样,企业面临的技术创新问题本质上是如何运用企业或组织中知识的问题,因为知识不完全由一个个体所拥有。企业知识的分散性不仅体现在哈耶克的意义上(即关于特定时间和地点的情境的知识不可能由一个人所掌握),而且还表现为知识获取具有天然的不确定性:没有人能事先知道知识是什么和需要什么样的知识。正如前文所说,企业面临一种基本的不确定性:没有一个人能够事先知道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需要何种知识。此外,组织中的知识部分来自于组织所处的广泛的产业和社会背景,而且企业的知识通过企业从事的活动不断进行重构,因此,知识不是也不可能是自我包含的,从这个角度上看,企业组织本质上是一个分散的知识系统。356\nBecker(2001)认为,知识的本质上的分散性产生三个问题。首先是分散性产生了一个大数问题。大数问题对行动者有两个影响:一是资源需求方面的增加。如果需要获取的知识片段越多,那么获取这些知识片段的过程就越来越复杂或者重复性增加。因此,需要的时间和其他资源(如注意力)就会增加。对于具有有限认知资源的行动者来说,在同一时间能够处理的问题的数量就会减少。二是知识的不透明性,如果存在太多的需要处理的知识成分,行动者将失去综揽全局的能力。第二个问题是知识的不对称性。其原因在于,任务分配的方式限定了行动者能够活动的范围,而学习是过程依赖性的,能力主要是通过干中学获得和发展的,由于劳动分工和专业化,个人学习的内容和发展的能力依赖于个人从事的活动并受到它的制约,上述情况对不同的个人是不同的,因此,个体学习到的知识也是不同的。这些问题说明,劳动分工的方式导致了知识创造和能力创造的方式。知识不对称性产生了两个影响:一是知识不对称性导致不同的学习和能力发展潜力(在干中学的过程中转化为现实的差异);二是知识不对称也增加了解释图式和不同行动者知识和能力组合的差异性,进而是知识整合更加困难。第三个问题是不确定性。Tsoukas认为不确定性是知识分散的另一个原因。分散的知识产生结构的不确定性,即决策者不能事先说明所有相关的选择和结果。知识事前的不确定性和自发性,导致决策的基础是不明确的,因此,知识的分散性会产生决策困难的问题。(二)意会性波兰尼认为,意会性是个人知识的基本特征,可以清晰表达的知识仅是知识的冰山露出水面的很小的一部分,知识的更大一部分只是默示的、深藏隐置于个人的实践之中。在波兰尼那里,知识的意会性首先是从个人的技巧开始认识的,即有些技能是难以用言语表达的,行动者可能只会做而不清楚他究竟是怎么做的。例如,游泳者使自己漂浮起来的决定因素是他调节自己的呼吸的方式。他呼气时不把肺里空气全呼出来,吸气时比平时呼进更多的空气,这样才能使自己持续保持浮力。然而,这一点一般不为游泳者所知。波兰尼用一个例子来说明他对知识的意会性的理解:汪丁丁:《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上篇)》,《公共论丛——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48-69页。假如你正用一把锤子把一根钉子敲到墙里去,你的注意力是在你左手持着的钉子上呢?还是在你握着锤子的右手上?显然不是在你的右手上,否则你一定会失锤打在钉子以外的地方。从心理学上来说,你此时的注意力是直接关注于钉子,但是你仍然间接地意识到你的右手的动作、力度以及与右手的准确相关的所有因素。我们看到,一个不熟悉的人如小孩或妇女,就不会集中注意力于钉子,他们往往分散他们的目光于手和钉子之间,无法顺利完成操作。换句话来说,关于你的右手应当怎样使用锤子的各种知识,与对钉子的注意力,这两个方面必须经过一个练习的过程才可能协调起来。协调之后的情况,就是你关于右手和锤子的知识都转化成了“无意识”、“习惯”、“条件反射”,或其他类似的状态,用波兰尼的术语就是“支援意识”,波兰尼论证说,这类知识在我们身上就如同我们的其他本能一样,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是我们感官的一部分。这些知识的运用,如同视觉和嗅觉一样,已经不再需要通过我们大脑的思考了。波兰尼把这个道理运用于一般知识过程,一个人必须经过“学徒”阶段,才能够把师傅的知识转化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形成有关工作的“个人知识”。而在达到此阶段之前,这个人是不完全理解师傅所掌握的知识的(Tsoukas,1996)。波兰尼基于对意会认知过程的分析所得到的结论是,“所有的知识都具有意会性质,我们知道的要比我们能够说出来的多得多”(LeonardandSensiper,1998)。在这里秉承波兰尼的原意,强调意会性是所有知识共有的特性。356\n波兰尼主要分析了个体水平的意会知识,而Nelson和Winter(1982)则进一步在组织层面上分析了集体意会认知过程。他们将组织惯例看作组织遗传物质,它作为组织层级规则的部分具有较高的可表达性,而它作为组织文化的部分则难以表达。因而组织惯例作为集体意会认知过程的结果具有较高的意会性。无论是个人知识还是集体知识,其意会性的持续存在主要是因为,一方面,个人或集体没有激励将其意会性高的知识编码后表达出来;另一个方面,更普遍的现象是人们没有认识到其知识的意会性质,或者不知道如何表达它。(LeonardandSensiper,1998)然而,企业组织要成功地创造、共享和应用知识,又必须不断降低某些知识的意会性质,提高其可表达性,企业只有经过知识的意会性降解过程,才能最终将知识物化为产品或服务,以赢得竞争优势。这似乎恰是创新所要承担的主要任务,即如何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集体意会认知过程模式,以提高企业内部个体和集体知识的可表达水平。意会性知识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认知层面上的“心智模式”,即个人头脑中关于世界的运行模式,包括帮助个人认知和界定世界的范式、信念和观点等。有必要指出,意会性知识的认识维度指的是个人关于现实的影像和未来的愿景,也就是指现实是什么和未来应该是什么。例如企业的意会性惯例,也就是彼特·圣吉组织学习理论中的“心智模式”。二是技术层面的知识,包括特定应用于特定情境的具体的诀窍、工艺和技能。任何技术知识的应用都要涉及到该技术的拥有者或发明者不言自明或无需表达出来的知识,即意会性知识。不管是什么人,他都无法将技术知识详尽无遗地表达出来。换句话来说,文本化的技术所提供的仅仅是一个起点,而不是技术的全部,仅仅依赖于明晰化的技术知识来从实际运作,往往并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波兰尼曾经明确指出:“对现有的工业工艺科学地分析一下,随时随地都可以得出相似的结果。的确,即使在现代工业的种种行业中,难以确切地表达的知识依然是技术的基本组成部分。我本人就曾在匈牙利见到过一台崭新的、吹制电灯泡的进口机器。同样一种机器那时在德国已经成功地运行了,而在匈牙利却运转了一年后仍无法生产出一只无疵的灯泡。”[美]迈克尔·波兰尼:《个人知识——迈向后批判哲学》,许泽民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78页。(三)语境依赖性356\n语境(Context)一词来自于拉丁文词根texere,有“编制”的意思,因而从字面上来讲语境就是“共同编织的东西”。语境一词最早的引申意义是指人们在口头和书面交流过程中赋予语言以意义的上下文关系。通常所说的“断章取义”,即意指由于脱离上下文关系所能造成的误解或曲解。但现在语境一词的引申意义已经超越了上下文关系的含义,被用于指“人们共同创造的,可以给语言、思想和行为提供解释和赋予意义的一系列共同模式或架构,在这个架构中既可以包括形象、姿态、物理背景,也可以包括历史信息、战略和趋势,总之任何影响或解释一个特定语言、思想或行为的观念、事件或行动的更大范围的领域都可以包括在这个共同模式或架构,即语境之内”(Cohen,1998)。不难理解,从今天的语境所具有的广泛含义来看,知识存在于语境中。知识的语境依赖性是指任何知识都是在特定语境中创造的,而且还要在特定语境下获得其意义,同时也意味着知识具有实践的局域嵌入性,即知识是与某个具体情境下具体认知实践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因而知识是具体的或局域的。所谓知识的抽象性或普遍性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没有完全脱离语境的抽象性或普遍性,而只有与特定语境依赖性程度高低相联系的抽象性或普遍性。具有抽象性或普遍性的知识虽然对某个特定语境依赖性较低,但同时又必须依赖于一个较大范围的跨语境的语境来获得其意义和进一步被创造的可能性。正如McDermott(1999)所指出的,“我们并不是通过抛弃我们自己而达到普遍性的,相反我们是通过将自己转换成一种推及他人的方式来认识普遍性的。”知识的语境依赖性是造成知识传播过程中极度“黏滞性”的重要原因。不进入语境,就无法理解和把握知识的意义,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知识的跨语境传输和转译。哪怕是对于那些看似语境依赖性较低的知识,典型的如信息,在传输和转译中同样面临“黏滞性”问题。因为信息的意义同样是由语境赋予的,具有不同语境背景的信息接受者会给表面看似相同的信息以完全不同的评价。由此似乎更容易理解VonHippel(1994)对于创新过程中的“黏滞信息”的突出强调。同时这也启示了企业技术创新着力点之一应该是营造有利于理解、创造和应用知识的共享语境。(四)路径依赖性(path-dependence)路径依赖是布莱恩·阿瑟和他的合作者(主要是前苏联的数学家和数理学家,YuriM.ErmolievandYuri356\nM.Kanlovski)提出的一个概念。他们在分析技术知识创新中指出,在具有收益递增的动态经济过程中,技术演化存在的是多重均衡,而非传统经济学分析结构赖以存在的单一均衡。同时,技术演化敏感依赖于初始状态,即对初始条件中偶发的、微小的历史事件十分敏感,它们影响和决定技术最终朝哪一个方面发展,而一旦某一技术(往往此技术并非最优技术)受偶然性因素而被采用,收益递增机制便会促使它进一步流行并呈现前后连贯、相互依赖的特征,而很难为其他潜在的甚至更优的竞争技术所替代。随后,许多学者(Dosi,1988;Mokyr,1990;Rosenberg,1994)在技术历史和技术经济文献中指出技术创新是“路径依赖”的,并把技术创新的路径依赖定义为技术发展的历史因素在决定未来的技术变迁(technologicalchange,其核心内容是技术创新)中起到了主要作用(StephenRedding,2002)。这些历史因素包括:最初市场、技术管理、制度、规则、消费者预期等等。在它们的作用之下,技术创新受到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变化的影响,进而导致成功的创新和采用新的技术取决于现有技术的发展——技术创新的路径依赖(RipandKemp,1998;Kemp,2000)。特别指出的是,这些历史因素在某种程度上“赞同”采用现有的技术而“反对”采用新的技术。Arthur等学者指出,采用现有技术的收益递增(造成积极的正反馈)导致创新“锁定”于现有的非优的、低效率的技术,并阻止采用好的、优越的、可替换的技术,并最终造成技术创新的低效率。保罗·大卫(PaulDavid,1985)利用QWERTY键盘这一例子说明了技术创新的路径依赖是如何导致技术创新的低效率。现行普遍使用的QWERTY标准键盘主要是由肖尔斯(ChristopherSholes)在1868年提出并申请专利的。QWERTY设计之前的键盘中普遍存在着当操作者的速度提高后,某些键常常会被卡住的现象,为避免卡键,QWERTY布局把最常用的键安置在相反的方向,从而放慢了击键速度。针对QWERTY键盘的这一弊端,德沃拉客(AugustDvorak)设计了一种新键盘,打字速度比QWERTY键盘快得多,并在1936年申请了专利,但是Dvorak的设计从没有被广泛采用过。为什么不好的设计反而生命力持久呢?因为QWERTY设计虽然效率不高,但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如果采用Dvorak键盘,则意味着巨额的转换成本问题。这是典型的路径依赖现象。简而言之,路径依赖性是指事物发展的未来走向受制于其发展的历史。历史上的某种偶然因素的作用就可能使事物发展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最终“锁定”(lock-in)某种低效或高效状态。356\n知识的路径依赖性主要体现在知识的发展和创新是以现有知识存量为基础的,而且现有的知识存量决定了未来知识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正如前文所述,知识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社会实践在特定情境中进行,从而使知识具有系统嵌入性特征。如同个人的习性是过去社会化的结果一样,知识也是过去社会实践的产物,知识的演进必然与知识产生的情境密切相关。知识的路径依赖性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的有限理性。个体在决策过程当中,并不是一种在各种抑制条件下纯粹的最大化计算,而是一种搜寻和心理评价的过程。按照Simon的观点,就是以搜寻方案的边际努力不高于决策结果的边际改进作为搜寻继续进行的原则。March进一步的研究认为,决策的过程实质上面临外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逐步试错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搜寻总是从边际开始,即决策者在原有方案的“附近”(过去所熟知的方法)寻找新的方案。Loasby在上述基础上提出了“有限认知”概念来解释,Loasby(2000)认为,人的认知资源是稀缺的,而且,这种稀缺的资源“与我们所处的环境的复杂性不能相匹配,我们必须依赖另外人解决问题的方法”。Loasby(1999)在探讨认知与制度之间的关系时,他首先借鉴现代生物学和心理学的成果,指出理性选择过程所需要的能量成本不可小视,因为人脑的运动大约消耗了五分之一的能量。在此基础上,决策过程的发展和利用不是依赖于选择逻辑的结果,而是依赖于适合的回顾性的逻辑:模式通过将来过去一系列的很长时间的互动,绘制成“地图”而形成。换句话说,过去的方法集合也就是知识存量决定了未来的选择(余光胜,2000)。(五)可编码性知识的可编码性是指知识的结构化程度,即知识可以转化成一系列容易交流的、可辨别的规则和关系的程度。编码化的知识可以从个体身上转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知识成分都可以转换,因为,要清楚地以数据的形式识别一个行动者运作中的所有信息或相应的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可编码性与知识是否可观察性密切相关,可观察程度越高,可编码程度也越高;不可观察到的知识往往难以编码。但是对那些难以编码的知识(如个人技能),通过在实践社区中共同工作和生活进行观察(即干中学),也可以转移和共享。可言传性也可看作是可编码性的同义词,可言传性的知识或者说可编码的知识便于转移和共享。(六)可转移性356\n知识的可转移性是指知识超越空间和时间从一个个人或组织向另一个个人或组织转移的难易程度,它在知识获取和知识应用中处于核心地位。如果知识是完全不可转移的,那么竞争对手就不可能模仿和学习它的核心技能和能力,竞争优势的保持就变得简单多了。可转移性实际上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知识的可传递性和知识的可吸收性。尽管知识可以通过符号系统进行编码,但是如果接受方缺乏相应的文化背景和知识基础,就不能进行解码,也就不可能吸收以信息形式传递过来的知识。因此,知识的分散性、系统嵌入性、默示性和路径依赖性都会影响到知识的可编码性和吸收能力,也就影响知识的可转移性。知识的高度难转移性,虽然提高了竞争者学习和模仿的壁垒而利于知识的保护,但是增加了组织内部知识传播和共享的成本,不利于知识的扩散和引用。三、知识的分类按照不同的维度可以对知识进行不同的分类。正如我们上文提到的,从哲学的角度分类,亚里士多德从知识的内容角度将知识分为: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Ryl则从知识的特性角度将其分为知道是何(knowingwhat)和知道如何(knowinghow)。在这里,我们还是借用波兰尼对知识的分类,本文从认知的角度结合组织学和管理的方法将知识分为三类:明晰知识与意会性知识、个体知识与组织知识、科学知识与技术知识。(一)明示性知识与意会性知识所谓明示性知识,也叫可编码知识,或者显性知识,是指可以用文字、数字、图形或其他象征物清楚表达(如手册、书本、程序)的知识,即可以定义、可获取的知识,而且沟通容易。就明示性知识的存在形式来说,它能够以主动形式存在人的大脑之中,也能够以客观的形式存在于书本、磁盘、光碟以及其他记录工具之内,或与实物相隔合而形成机器、艺术品等有知识、文化或技术含量的产品。但明示性知识也并非都是一样。例如,建立在言语的和逻辑结构基础上的知识,如一篇科学论文中所包含的是一种显性的知识,用音乐符号谱写的乐曲也是明示性知识。意会性知识,也叫默示性知识,或者隐性知识,356\n是指知识的不可完全表达性,它来自意会认知。意会认知是一种通过实践来学习的认知活动,例如学骑自行车就是这样一个反复试错的意会认知过程。根据波兰尼的解释,在这样的认知过程中,认知者是将整个过程作为一个整体集中地把握的,但同时又必须通过把特定的部分整合在一起才能达到这一整体性认知,而这些特定的部分是被认知者把握的,也即意会地(或下意识的)将这些特定的部分整合在一起。意会认知有三个构成要素,即特定的支援部分、集中目标以及将两者联系起来的认知者,特定的支援部分在认知过程中被意会地蕴涵在认知者所赖以达到的集中目标上。在这里,我们利用学者Tiwana(2001)总结的默示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特性说明明示性知识与意会性知识的差别(见下表7-2)。表7-2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主要差异特性默示显性本质直觉、想象力、创意或者技巧,无法清楚说明,相当客观可编码呈现,可清楚说明,较客观正式化程度不容易文件化、记录、传递和说明能通过编码利用正式的文字、图表等有系统地进行传播形成的过程由实践经验、身体力行及不断实验中学习和积累对于信息的研读、了解、推理与分析存储地点人类的心智文件、资料库、图表和网页等地方媒介需求需要丰富的沟通媒介,例如,面对面沟通或通过视频会议传递可以利用电子文件传递,如E-mail、FTP,不需要太丰富、复杂的人际互动重要运用对于突发性、新问题的预测、解决并创新可以有效地完成结构化的工作,例如工作手册的制定资料来源:林东清:《知识管理理论与实务》,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6页(二)个体知识与组织知识356\n知识不能脱离认识的主体,因而在认识论分类之外存在着本体论的分类。知识可以分为个人知识、群体知识、组织知识和组织间知识。知识的产生来自人的认识,个人是知识创造的源泉,离开个人,组织无法产生知识。组织将个人、群体、组织间知识转化并结晶于产品,同时形成组织知识网络。组织是知识成为生产力的放大器,也是知识转化的平台。因此,知识转化的焦点是个人知识与组织知识。个人知识是通过学习人类知识成果而获得的知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知识混合体。一方面,个体在学习人类知识成果时,通过将外在知识结构转换为个体内在的逻辑结构和心理结构,从而真正掌握知识。另一方面,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发生从动作向概念思维的转化,同时形成个体的技巧和能力,从而形成个人丰富多彩的知识世界。所以,个人知识存在于个人头脑中,或表现为个人技能方面的知识。它为个人所拥有,可以独立应用于特定任务或问题的解决,并随着个体的移动而移动Raisinghani,M.Knowledgemanagement:acognitiveperspectiveonbusinessandeducation,AmericanBusinessReview,2000,18(2),p105-112.。个人知识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工作技巧、诀窍、个人专利发明、生活常识、社会关系和体验、价值观念、各种意识和各种能力。组织知识分布在一个组织之中或者是为组织的所有成员所共享的知识。它是一个组织所累积的知识,并以规则、程序、日常惯例、指导行为的共同规范、解决问题的活动以及组织成员的互动方式等形式存在或者储存在组织内部。组织知识类似于组织的“记忆”(memory)或者是组织的“集体心智”(collectivemind)(walshUngsn,1991)。它既表现为已经储存的信息——知识“存量”,组织的成员可以共享使用,也表现为知识“流量”,从组织的成员之间的互动中浮现出来。集体知识存在于个人知识之中并且胜于个人知识。因为它既可能是中心化的,也可以是分散化的。它可能多于也可能少于个人知识的总和,但是,这主要取决于将个人知识转化为集体知识的机制。组织知识由个人知识、技术知识、管理知识构成,主要包括规章制度、技术、流程、数据库、共同愿景、品牌、商标、专利、管理模式和组织文化。(三)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知识可分为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可以理解为存在于不同领域内的两种不同属性的知识。虽然他们各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作为知识,科学与技术都是人类学习活动的产物,而创新简单的说是将科学技术知识在内的人类知识应用于经济领域的一种活动,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直接源泉。因此,从认知的角度出发,运用经济学理论对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进行比较有利于理解技术创新的本质。在这里,我们借用波兰尼的一些观点来分析它们的区别。356\n波兰尼认为,全部人类知识的起源都来自个人的直觉。科学发现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对大自然的认识,是对人类认识无限性和对生命本体的肯定,科学知识的创造主要是因为人类沉浸在有待解释的现象之中,因而导致了如何开始与这些有待解释现象之间的互动的直觉。对于波兰尼而言,科学就是以默认的直觉理解科学家们下意识的学习过程的详细说明。戴维·玻姆也对科学的创造性提出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就相当普遍的情况而言,人在创造性的知觉行动中,往往首先以非语词的方式悟察到一组新的有意义差别,并开始摸索出或注意到一组新的相似性,它们不仅仅出自相同或不同领域中的以往知识。由新的相似性形成的序,新的序进而形成新序的等级系统,该等级系统构成结构的新集合。整个过程倾向于形成各种和谐统一的总体,它们给人以美感,并能深深打动理解它们的人”[美]戴维·玻姆:《论创造力》,洪定国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17页。。技术主要是人与自然能动关系的范畴,与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有关,与制造和利用工具有关。技术的获得或多或少要依靠言传的知识,“技术是只教人按照(或多或少)可言传的规则利用工具来获得物质利益的活动”[美]迈克尔·波兰尼:《个人知识——迈向后批判哲学》,许泽民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70页。。在波兰尼看来,技术一词指的是一般的操作原则,“一件工具、一台机器或一个技术过程的特点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它们的操作规则”[美]迈克尔·波兰尼:《个人知识——迈向后批判哲学》,许泽民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05页。。。从广义的技术角度来看,技术与科学的不同,是技术获取的途径还多少包含着一些可言传的能力。技能和行家绝技是在掌握技术的基础上对技术迅速、精确、自如的运用。人们可以通过规则掌握一门技术,却不能仅凭规则掌握技能和行家绝技,因为后者不能够通过言传的知识来获得。波兰尼指出:“像技能一样,行家绝技也只能通过示范而不能通过规则来交流”[美]迈克尔·波兰尼:《个人知识——迈向后批判哲学》,许泽民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1页。。第二节认知模式与学习、一、认知与认知模式认知和认知模式是人们行为产生的基础,人们的行为是由认知模式引导的。所谓“认知”356\n是指人们通过推理、直觉或感知来获得知识的行动或过程,或人们对外界事物进行知识和信息的加工时形成想法的过程。其生理机制是人的大脑在外界刺激物的作用下,形成了大脑神经的“暂时联系”,引起了以前相似刺激物在大脑中留下痕迹的“复活”,就把过去曾经感知过的事物重现出来。人们对熟悉的事物认知得快,不太熟悉的事物认知得慢。认知过程就是信息加工的过程,即信息的输入、编码、储存、提取、输出的过程。人们是依靠个人的阅历、经验、个性等来推理、判断和认识的,在不同环境中会形成各自不同的认知,而在稳定、共享的环境中形成的认知相对比较一致。认知模式就是人们掌握知识和形成想法的模式,决定着人们如何感知和解释信息。莱考夫(Lakoff)认为,认知模式是人与外部世界互动的基础上形成的认知方式,即对我们的知识进行组织和表征的方式,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人类创造的。根据结构原则的不同,他把认知模式分为命题模式、意象图式模式、隐喻模式、转喻模式等四种LakoffG.MJohnson.Women,fireandDangerousThings.Chicano: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87。。张庆林形象地把认知模式描述为头脑中的知识结构,认为认知模式涉及到三个方面的研究:一是知识在头脑中的表征方式,也就是知识或信息以什么样的形式储存于大脑之中;二是知识的类型,即关于世界事实的描述性知识,关于在特定条件下使用的一系列操作方法或步骤的程序性知识,关于如何学习和如何思维的策略性知识;三是知识的组织,也就是记忆中组织有序的知识,以供在需要应用时成功地提取或检索张庆林:《当代认知心理学在教学中的应用》,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认知模式可以分为个人认知模式和组织认知模式。个人认知模式是个人长期经验和知识在头脑中的积累,是个人对事物的印象、判断以及价值观的综合。组织认知模式是组织通过长期积累形成的共同的基本价值、组织惯例、组织的历史和文化以及组织在某一领域中的经验与感知能力。认知作为心智活动本来不能凝聚在企业或组织中,但是这种凝聚可以被视为从事使用和创造知识,组织内部成员可以共享愿景、解释、理解、评价和规范行为。组织认知模式通过成员的组织学习而彼此分享,又通过组织文化的承继而得到延续。个人认知模式受到组织认知模式影响和支配,组织认知模式反映在个人的认知模式之中。个人认知模式和组织认知模式具有稳定性和路径信赖性。二、个人学习1.个人学习的含义356\n一般来说,学习被认为是一个个体的行为。认知科学认为学习是通过实践获得的对行为模式的改变。我们认为学习就是个人获取知识及技能的过程郁义鸿:《知识管理与组织创新》,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版,第126页。。这里的知识及技能包括两方面的含义:(1)技术和操作性的技能,是指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2)理解能力,是指对各种经历在概念上的理解进行描述的能力。简要地说,前者是一种行为能力,后者则是一种思维能力。很多学者在这两者之间找出了一些联系。如阿吉瑞斯(Argyris)和熊恩(Schon)认为,只有当新的知识转变为可以复制的不同行为时才会发生学习过程。吉特认为,学习的关键在于调整活动与吸收活动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调整活动是指根据日常生活的经历去调整我们的思维模式,而吸收活动是指将我们的经历融入思维模式中去。学习过程的两个部分都是重要的:人们学到了什么(指操作技能)以及怎样理解及运用客观存在的知识(指理解能力)。因此,学习有两个层次,即应用层次上的学习和概念层次上的学习。对学习进行这样的划分是构造有关学习的理论模型的基础。2.个人学习的过程与循环任何个人学习都是一种认知行为。个人的认识过程包括知觉认识阶段、前科学认识阶段和科学认识阶段三个阶段。个人获得对某一事物的认识主要通过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种途径,作为认识初级阶段的知觉是认知主体对外部世界的主动反映,它是建立在对所感知的对象的加工和综合基础之上。接着,认知主体利用语言等手段对知觉内容进行抽象、归纳、推理和概括,认识向前发展了一步,进入前科学认识阶段。根据观察和实验,抽象与概念,假说的形成与检验,这是认识远远超出了经验,达到了认识的最高阶段——科学认识阶段。这个认识过程从宏观角度强调了个人从直接经验中学习升级的一般过程。但是从微观的角度看,个人学习是循环(周期)性地进行。许多学者已提出了很多学习循环模型,其中最有代表性是考尔伯(DavidKolb)的经验学习循环模型。这个模型认为个人学习的起点是从个人通过感知外部世界所获得的直接经验开始,然后有意识地对所发生的事情(知觉的内容)进行思考,即思考性观察,它是有选择的,受制于个人的期望与认知模式。接着,通过对所经历的内容的理解,将新的信息与现存的认知模式联系起来,从中创造新的意义,这一步称为“概念化抽象”。最后一步是“主动地实验”356\n,个人通过对现实世界采取行动,对已经建构的认知模式(表现为知识)进行检验。在采取行动过程中,又导致新的经历产生,使学习进入新的一轮循环,学习得以扩展。三、组织学习1.组织学习的含义组织学习是1978年由阿吉瑞斯(Argyris)和熊恩(Schon)最早提出来的,是从个人学习的概念引申过来形象地描述一个组织的行为。他们认为组织学习就是对错误进行检测和修正的过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组织学习一直是学术界和企业界关注的焦点,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给出了许多定义,但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组织学习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广义上的涵义是对组织学习的统称,可以分为个体学习、团队学习、组织学习和组织间学习;狭义上的涵义是指组织内部的整体性学习行为(改变认知模式)和产生知识的过程。本文是从组织学习的狭义涵义来理解的。Dodgson对组织学习的定义进行了总结MarkDodgson.OrganizationalLearning:AReviewofSomeLiteratures.OrganizationStudies,1993.,在经济学中,“组织学习是一种行为上的改进,这种改进可以产生抽象或具体的积极结果”;在管理学中的定义是,“企业相对竞争优势的保持和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促进”;在创新文献中,“组织学习是提高比较创新效率的方式”;在组织理论的定义是:“企业在特定的行为和文化下,建立完善组织的知识和规程,通过不断应用相关工具与技能来加强企业适应性与竞争力的方式”。前三种定义主要描述了学习的结果,说明组织通过学习可以对其行为进行改进,从而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的发展。最后一种定义主要关注学习发生的过程,以探询组织究竟如何学习,才能够不断促进企业的发展。2.组织学习与个人学习的联系与区别356\n组织学习与个人学习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个人学习是组织学习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组织学习的起点。组织自己不能产生知识,组织中的学习是通过个人学习来实现的。个人学习是组织中主要的学习主体,一个组织的有效学习,必须提高每个员工的学习力。但是,组织学习并非组织中个人学习的简单加总,它可能远远超越个人学习的效果,也可能大大低于后者。因为个人学习的过程仅仅发生在个人头脑中,即使组织中的每个人在个体层面上都能够有效学习,也不意味着整个组织可以进行有效的学习。只有那些有益于组织核心竞争力发展的个人学习才是组织学习的一部分。组织学习是超越个人学习的,组织惯例主导组织中每一个成员的价值观和学习行为,主动地影响组织成员的个人学习。组织学习发生在由组织制度形成的社会关系中,其基本过程在组织特定结构与关系中采取行动的个人之间,因此组织学习的过程要远比个人的学习过程复杂。3.组织学习周期(循环)组织学习与个人学习的学习周期相类似,也有一个周期性的过程。与前述考尔伯的个人经验学习循环相对应,组织学习循环也包括四个步骤,依次是获取信息、整合信息、解释信息和采取行动NancyDixon,TheOrganizationalLearningCycle,McGraw-HillBookCompany,1994.44.。在个人学习循环(如内循环所示)中,个人学习开始于从具体经验中获得感知。而在组织学习循环(如外循环所示)中,组织要广泛地获取信息,既要从外部环境中(如顾客、供应商、竞争者)收集信息,也要通过创意开发、试验、分析等来获得内部信息。第二步,个人学习循环是进行思考性观察,即个人基于感知到的经验进行选择性地思考,以寻求差异;在组织学习中情况的较为复杂,要使一个分工的组织有效地运转,组织中每个人都需要其他人相关的信息,因此,需要将新获得的信息整合到组织的关联环节中去,实现信息共享。第三步,个人学习是进行概念化抽象,个人从其经验中提炼出结论。但在组织学习循环中,由于组织成员的认知模式不同,因而对同一信息的解释也不同。正是这种解释的差异,组织学习才可能发生。为了达成意见一致,减少信息的模糊性,需要成员共同地解释信息,这是组织学习循环中最重要的环节。最后,在个人学习循环中,个人能够通过主动地实验对其结论做出检验,并因此获得新的经验。同样,在组织学习循环中,组织成员也必须基于共同解释的信息采取行动,对共同解释的信息进行验证,在验证的过程中产生新的信息,从而使学习的循环往复进行下去。DearbornandSimon认为组织学习的效率除了受个人认知模式和组织认知模式的影响外,还受组织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的影响,组织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越强,组织学习效率就越高Dearborn,D.C.,&Simon,H.A...Selectiveperception:Anoteonthedepartmentalidentificationofexecutives.Sociometry,1958.21:140-144,153。。组织的学习能力是由组织中知识的差异性决定的,差异性越大,组织学习能力就越强。组织的沟通能力是由组织中知识的相似性决定的,相似性越大组织的沟通能力就越大。因此,组织的学习能力与有效沟通对组织学习的影响是有冲突的,必须保持二者的平衡,过分偏废一方都会导致学习能力下降。356\n4.组织学习的模型(1)组织学习的过程模型阿吉瑞斯(Argyris)和熊恩(Schon)于1978年提出组织学习的全过程模型,他们认为组织要作为一个整体成功地学习,必须完成四个阶段的任务:发现(discovery)→发明(invention)→执行(production)→推广(generalization)。“发现”就是发现组织发展的潜在问题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或者发现内部生产系统的结构缺陷。“发明”就是组织应着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解决方法在“执行”阶段得到有效实施,转化为新的或修改了的运作方法、组织机构或报酬系统。但是,即使成功实施了的新程序也不足以保证学习发生在组织水平上。组织要从学习中获益,学习必须传到组织内所有相关区域。学习不仅应从个人水平上升到组织水平,还必须贯穿组织各部门或组织边界,这就是“推广”。(2)单环学习、双环学习和三环学习模型阿吉瑞斯和熊恩在《实践中的理论》(1974)和《组织学习》(1978)中提出了两个基本的组织学习模式:单环学习和双环学习,后来他们又提出了更加富有挑战性的学习模式:三环学习。(1)单环学习(singlelooplearning)。单环学习是将组织运作的结果与组织的策略和行为联系起来,对组织策略和行为进行修正,以使组织绩效保持在组织规范与目标规定的范围内,而组织规范与目标本身(如有关产品质量、销售额或工作绩效的规范等)则保持不变。单环学习只有单一的反馈环,它是在当前的系统和文化框架下去提高组织的能力,完成已确定的任务(目标)。这种学习的目标是适应环境、取得最大效率并延长组织生命,以及学会如何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生存下去。但单环学习并不对组织的目标本身发生质疑。因此,单环学习在短期内会促进组织达到自身认为的理想水平,但在长期是不够的。Senge(1990)称这种较低水平的学习为“适应型学习”。(2)双环学习(doublelooplearning)。双环学习是在组织运作出现问题时,重新评价组织目标的本质、价值和基本假设。这种学习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反馈环,它们不仅要发现与良好的绩效有关的策略和行动的错误,而且还要进一步发现这些绩效的规范的错误。由于双环学习对企业的价值观和目标等基本问题提出了挑战,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经营战略和行为的巨大变动。所以,Senge(1990)称这种学习为“变革型学习”。这种学习经常发生在组织的渐进或根本性创新时期及一个组织被另一个组织兼并的过程中。(3)三环学习(triplelooplearning)356\n,也被称为再学习(relearning)或次级学习(secondarylearning)。单环学习与双环学习都是针对具体的企业过程,其对象是企业的各种组织、过程和事务。三环学习是对学习过程的本身、学习的方式提出质疑,并加以改进,即组织应该学习如何有效学习。它包括有意识地学会如何学习和努力提高学习效率的途径,经常出现在组织反思如何学习和学习不足的时候。这是最深程度的学习。四、认知模式对企业创新的作用个人认知模式是个人长期形成的有关事物的观点、知识结构、价值观念和文化心态。皮亚杰认为个体的认识是一个不断建构的产物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王宪钿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版。。所谓建构是指认知主体在和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逐步建立自己的思维结构,然后再运用主体结构去逼近客体结构,每一次建构都把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个体认知的发展是通过同化和顺应取得自身与环境间的平衡而实现的。平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体现了主观存在与客观存在之间的最充分的相互作用。个体认知过程的发展就是不断地取得主客体之间协调一致的过程。任何一次平衡的发生都包含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个体满足于现有的认知模式,处于暂时的平衡状态;第二阶段,个体意识到自己现存的认知模式存在不足,而产生了不满足感,平衡状态被打破;第三阶段,个体克服了原有认知模式的不足,发展出了一种更有效的、更成熟的新的认知模式,从而达到了一种新的平衡状态。处于平衡状态下的个体遇到外界信息时,由于外界信息与原有的认知结构之间差距,就会出现不平衡状态,个体会通过忽略、同化和顺应等途径来克服这种不平衡。创新构思的产生和发展是主体凭借其认知模式对外来刺激经过同化、顺应和忽略机制对认知模式进行356\n调整和改变的结果。根据皮亚杰的个人认知发展理论,个人能否产生以及产生多大新颖程度的创新构思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认知模式与外在环境刺激之间差异的大小。我们认为这个结论可以推广至企业的创新,组织认知模式对企业创新产生的作用是通过对个人认知模式的支持和约束来实现的。当外界刺激与主体(个人和企业)认知模式差异不大时,个人认知模式在组织认知模式的支持下通过同化的方式,将外界信息纳入自己的认知模式之中,主体的认知结构不会改变但其容量得到了扩展,认知的发展会产生新的知识,进而产生渐进的创新构思,形成渐进式创新。当外界信息与主体认知模式差异很大时,主体通过顺应的方式,调整自己的认知结构,以一种正确的方式对外界信息进行反应,形成激进式创新。而当外界信息与主体认知模式差异过大时,主体根本不可能对此作任何反映,主体就会忽略刺激,认知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不会有创新产生。这时,只有通过改变企业组织结构并引入重要新成员才能够改变企业的认知结构,并在重要新成员认知结构的基础上产生创新。为了提高组织的创新的效率必须扩展个人认知模式以及组织认知模式的内容,引入差异性较大的知识和信息。但是由于个人认知模式和组织认知模式的路径信赖性,引入知识的差异性过大会增加组织成员沟通的困难,导致组织成员以及组织创新的低效率。因此,要合理选择引入知识和信息的差异性。由于一体化减少了企业间的认知距离,减少了差异性知识的来源;市场上的企业认知距离太大,很难获得隐性知识。因此,我们认为网络组织与市场和企业相比,能有效合理引入差异性知识,有效提高创新的效率。第三节认知与企业组织一、企业认知理论从本质上讲,企业是一个认知系统,它的职能寄栖于它的知识之中。这里的“知识”一词具有广泛的意义,表示所有的心理活动,包括感知发展起来的心理范畴(或框架,抑或心理模式)来感知、解释和评价这个世界。这使得知觉、解释和评价或多或少地具有路径依赖性和特异性。只要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社会和物质环境中成长,并且彼此没有相互作用,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观察就是不同的。因此,企业作为一个认知系统,它的知识体系并不是组成这个企业的个人的各种知识的总汇,而是某些更多的东西和某些完全不同的东西。企业的认知过程既不是个人知识的总汇,也不是一种个人认知过程的均衡。企业由许多“苦心经营的节点”所组成,这些节点转而又由许多个人、团体、部门、结构和程序所组成。然而,企业的知识并不是集合决策过程的结果,而是持续的相互作用、个体的交换、单个的苦心经营、个人的期望、共享的标准、程序和组织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组织在进行信息收集、决策以及实施等项工作时,采用标准的运营程序、经验法则等机械的程序(routine)。使用机械的程序,有可能产生出与经过充分分析处理问题时采用的最佳方法不同的决策,但是,节约了为决策而使用的稀缺而且昂贵的资源。MilggromandRoberts(1992),Economics,OrganizationsandManagement,EnglewoodCliffs,New-Jerey,Prentice-Hall.”努特布姆(Nooteboom,1999)认为,不同人之间具有一个或多或少的“认知距离”这就产生了企业作为一个“聚焦装置”(focusingdevice356\n)的概念,它是为了减少认知距离,即为了相互理解、利用互补能力并实现一个共同目标,而获得一种心理范畴的充分调整。组织发展出它们自己的专用符合体系:语言、标志、隐喻、神话、礼仪。这种思想与组织文献中另一种思想是密切相关,即企业的关键就在于充当一个“意义制造系统”(Weick,1979,1995),一个“意义共享系统”(Smircich,1983),或者“解释系统”(Choo,1998),使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成为可能。企业的认知理论强调企业组织内部协调的重要性。在企业内部,由于当事人的知识具有分散性、默示性、专业性等特点,如不通过协调以实现知识的一体化,企业的生产就难以顺利进行,企业的效率就无法保证。要实现知识的一体化,企业内部权利的配置必须遵循企业的内部决策权与企业的知识产权相匹配的原则,具体说就是基于隐含的和复杂的知识所进行的决策应分散化,而需要统计知识的决策应集中化。总之,企业要能够做到在最恰当的时间传递最恰当的知识给最恰当的人,使他们能做出最恰当的决策。企业认知理论将企业视为一种知识获取、运用和知识保护的有效制度,在知识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创新、知识储存和知识保护方面比市场更有效。企业组织最初是作为一种知识替代机制和知识整合机制而存在的。知识替代机制是指发生在企业内部的、使得一方在不需要吸收另一方知识的情况下,实现自身能力的扩展,从而替代了市场契约中的知识内部化过程;知识整合机制是指企业为不同个体的专业化分工进行知识整合创造的条件,企业内个体间专业化知识的协调因此而更加有效,表现在企业为个体提供了“高度规则化”的组织原则,为个体提供了实现知识共享的场所——“知识社区”,即企业组织作为一个知识系统的本质就在于企业组织为知识获取、储存、运用和保护提供了一个场所或者互动的环境。企业正是在与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互动中实现企业知识存量的增长和企业自身成长的。企业作为一个知识的集合体,企业的知识存量决定了企业配置资源等创新活动的能力,从而最终在企业产出及市场力量中体现出竞争优势。同时,知识具有难以模仿性,它通过具有路径依赖性的积累过程才能获得,并发挥作用,成为企业决定未来知识积累的重要力量,这使得竞争优势得以持续下去。而由企业知识决定的企业认知学习能力是企业开发新的竞争优势的不竭源泉。三、知识与企业组织要素356\n(一)企业组织要素构成企业组织要素是指企业的结构及构成维度。企业组织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组织主体、组织客体、组织环境和组织目的,这四个基本要素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由企业的生产、交易等性质所决定,企业组织要素构成必然包含技术、制度、战略、价值观等内容。从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观点看来,企业组织要素就是不同类型的知识在组织中的不同分布和表现形式,企业组织要素的状态、特点、组合结构是由组织初始的知识存量和知识结构以及知识结构特性决定的。具体来说,企业组织要素包括六个方面,即目标、人员、技术、社会结构、环境和知识。企业目标就是参与者力图通过其行为活动而达到的目的,是组织的核心要素。组织的目标通常由组织的正式目标和组织的运作目标两部分组成。组织的正式目标指导行为方针的选择,对于参与者来说是认同和义务的来源,为过去实施的行为提供当前的合法证明,为组织运作、参与者及行为活动提供评估标准。组织运作目标实际上是一个目标子集,它关注组织对环境的适应情况,强调组织活动领域的选择以及在该领域内竞争姿态的选择。组织中个体知识基础的不同和认知能力的差异决定了组织知识差异,组织中知识的多样性决定了组织目标的多样性。参与者是指那些出于各种原因而为企业做出贡献的个体。参与者的行动构建和决定了组织的结构。参与者的作用是结构的再生产和变革创新。参与者是具有反思能力的能动者,他们能对外部环境做出反应,能够从事“初级反思”和“次级反思”,这种反思能够从个体领域进入公共的、集体的领域,组织因而可能出现协调行动。企业组织的参与者不仅作为一个知识的载体而存在,参与者的行动不仅是在组织规则指导下进行知识应用的过程,还是不断地进行知识获取和创新的过程,新知识的出现会进而影响组织结构的重构。技术是指企业活动执行过程中的处理方式,组织技术可以分为工具技术和知识技术两类。工具技术是具有物质表象的工具和机器,具有物质性和有形性的特点,可以作为一种生产工具与使用者分离而独立存在。知识技术是指那些解决问题和获取某种所期望的结果时使用的智力技巧和方法,存在于使用者的大脑中,不能脱离使用者而存在,具有信息性与非物质性的特点。356\n社会结构是指组织参与者关系的模式化和规范化。社会结构包括规范结构和行为结构两部分。规范结构包括价值观、规章制度和角色期望。行为结构是行动者实际的行为,是那些在总体特征中体现出某些一致性和持续性的有规律的活动、互动和感知。组织中的规范结构和行动结构在不同的程度上是相互关联的。规范结构为行为结构设置了一些重要的制约因素,决定和引导行动,同时许多行动又脱离于规范结构,导致规范结构的变化。环境是企业组织的基本要素,环境连同组织系统在某个范围内共同构成所有相关事物的整体,组织不能脱离特定的环境而存在,环境限定和制约组织的活动,组织活动也会影响环境的特性及其变化。对环境的分析可以从环境的层次和环境的特征两个方面进行拓展。环境的特征可以用环境的制度特征和技术特征两个方面来描述,技术环境说明组织是生产系统,需要原料、资源及能源的投入和市场,组织的制度环境则说明组织并不仅是技术系统,同时也是人文系统(人际关系)、政治系统(冲突理论)、社会系统(协作体系、社会技术体系)以及文化系统(组织文化、制度理论)。技术环境不是独立于制度结构之外的,组织都是在制度环境中运行,技术环境的许多方面是依赖于制度基础的。知识是组织的内在基础,知识作为一种组织要素在于所有的组织都以一定的知识存量为基础,组织的初始知识及其结构决定了组织其他要素之间的状态和组合,组织与环境的相互依赖实际上是组织与外界环境中的知识的相互作用,通过这种相互作用,进而相应组织的其他要素,在此过程中,组织的知识存量和结构也相应发生变化。这一组织要素观把知识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与组织的其他要素相并列,明确了知识在企业组织中的作用和组织要素(组织的知识存量)对组织知识的影响。(二)知识与企业组织要素的关系我们把组织要素视为不同类型的知识在组织中的不同分布和表现形式时,组织初始的知识存量和知识结构及其特性决定了组织要素的状态、特点及其组合结构。组织与环境的相互依赖实际上是组织与外界环境中的知识的相互作用,在这种相互作用中,组织要素和组织的知识存量和结构及其特性都相应地发生变化。在知识与企业组织各要素的关系中,知识与环境的关系是基本关系,组织不能脱离特定的环境而存在,环境限定和制约着组织的活动,组织活动也会影响环境的特性及其变化。356\n从主观上说,知识决定了组织认知和设定环境的能力,进而影响组织所制定的目标和采取的行动。从客观上讲,组织环境实际上是一个知识系统。从技术环境的角度看,组织与环境的交换实质上是由于知识的稀缺性和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对知识的依赖和交换,知识交换有助于组织中知识的产生和获取,即通过与其它个人和组织的活动联系进行知识获取和更新。从制度环境的角度看,制度被看作知识的载体,制度为组织从事其活动提供必需的知识基础,组织在环境中所进行的知识交换、知识获取和知识更新,依赖制度提供的共同的知识背景,这种共同的背景为参与者提供着使知识交流和知识共享成为可能的沟通基础。四、知识与企业组织结构(一)企业组织结构及其特性任何组织都是由许多要素构成的,企业组织也不例外。企业组织内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就是企业组织结构。组织各要素之间存在着的相对稳定的关系:纵向的等级关系、横向的分工协作关系、交叉的交往关系。这种关系构成了企业组织结构,它涉及到组织的管理幅度的确定、组织层次的划分、组织机构的设置、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方式、个体之间的交往模式等。企业组织结构是由企业内部部门划分、权责关系、沟通方式构成的有机整体,它们既是组织存在的形式,本身还是组织内部分工与合作关系的集中体现,其本质反映的是组织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所有的组织成员都在组织结构中都有其作用和位置。企业组织结构的功能是服务于企业生产活动以实现组织的目标,为权力运用和信息流动提供正式的渠道,使组织成员职责、知识和能力相衔接的纽带。企业组织结构具有三个基本特性,即差异性、规范性和集权性。组织结构的差异性包括企业组织中的横向差异性、纵向差异性和空间差异性,这三个差异性的任何一个的变化都会影响到组织结构的复杂性程度的变化;规范性是指企业组织中各种工作的标准化程度,是有关指导和限制组织成员行为和活动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过程等的标准化程度;集权性是做出谨慎决策的正式权力集中在个体、单元或层次的程度,集权性仅与组织中的正式组织结构相关,适用于正式职位性权威。企业组织结构类型有:传统的科层化组织结构(包括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超事业部制等)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包括矩阵制、内部共同制和网络型组织等)。企业组织结构是随着企业生产356\n实践中的制度环境变迁、技术进步、市场规模扩大和企业成长等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和发展。每一种类型的组织结构都有其特定条件下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当企业生产实践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它就会逐渐丧失其合理性,就需要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新的企业组织结构逐渐产生。企业组织结构的特性最终是由知识的特性决定的。(二)知识特性与企业组织结构特性企业组织是一个知识的集合体,企业组织结构必然与各种企业知识密切相关。具体来说就是,企业组织的知识存量和知识特性决定着企业组织结构的特性,企业组织知识特性和企业组织结构特性的关系可以由企业组织知识与组织结构的关系得到反映,组织结构特性反映企业组织中知识的类型及其特性。组织结构的复杂性、规范性和集权性三个特性很大程度上是由知识的核心特征如分散性、系统嵌入性和默示性决定的。1、知识的分散性与企业组织的差异性。知识的分散性决定于知识分工。在组织进行内部的劳动分工之前,个体根据所处的背景和条件选择吸收和发展相应的知识领域和知识类型,从而形成个体独特的知识总量和知识结构。这种知识分工的结果是,没有两个个体的知识是相同的;在整个社会的知识场中,存在无数的相互关联相互交叉的知识向量,相似及关联的知识向量的组合宏观上表现为不同类型的知识系统,知识系统之间的差异性体现在不同产业和部门中的组织在知识获取和运用的差异上。知识分工带来的企业组织结构差异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知识分工的程度决定了组织结构的横向差异性。组织中的知识分工越细,组织中的工作性质和任务的差异性也就是组织所要求的知识差异性越高,组织中不同个体和不同部门间的知识整合的要求增加,企业组织协调也就越困难。其次,知识分工影响组织中的管理幅度,进而影响组织纵向差异性。知识的分散性越高,下属人员的文化和技术差异性也越高,工作和任务的标准化程度降低,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知识分工越细,知识的广延度越高,组织结构的纵向差异性也会越高。第三,知识分工和知识在空间的广延度决定了组织结构的空间差异性。组织所需要的知识量和知识类型越多,知识的空间分散性越大,要求组织获取在不同的地区的人力资本、市场知识和制度知识,结构的空间差异性就比只在一个区域内经营的组织大,知识的整合和组织的协调也要困难得多。356\n2、知识的意会性或默示性与组织结构的规范性。结构的规范性体现在组织行为的规范性和组织活动的规范性两个方面。组织结构的规范性与组织知识的默示性密切相关,在知识主要以明示性形式存在的组织中,不管是关于组织行为规范的知识,还是组织从事活动的知识,都已经进行了编码,组织成员的工作职能和权限及其承担的责任都己进行较为清晰地界定,组织的行为和工作是较为标准化的,组织结构的规范化程度就较高。如果组织知识主要以默示性形式存在,对于组织成员的外在的明文规定较少,员工的工作技术主要是靠自己的技能和经验,这种知识难以编码化和进行转移,需要给组织成员以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因此工作程序和方式难以实施标准化,此时组织结构的规范性就较低。知识的分散性和复杂性也影响组织结构的规范性。当组织中知识的文化差异性很高时,用标准化的行为规则进行管理,必然会引起矛盾和冲突,这就要求减少组织行为指导的规范性。如果组织中知识的技术差异很大,不能以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方法予以统一规范知识,越是专业化的知识更需要较大的自由度,否则会降低知识的运用效率,阻碍知识的交流和创新。对于知识更新速度很快的岗位、活动和人员,通常也要求较低的规范和标准与之相配合。由于组织中存在不同类型的知识,组织结构的规范性必须根据不同类型知识的特性来确定。因此,组织结构的规范性不仅是一个整体意义上的程度问题,还与知识在不同领域和范围内的分布密切相关。3、知识的语境依赖性与企业组织结构的集权性。哈耶克的经典论文《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明确提出决策权必须与知识分布相匹配。哈耶克区分了科学知识和“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环境下的知识”。科学知识具有通用的性质,后一类知识经常是专用的,两类知识的分布对决策权的安排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到知识的语境依赖性,特定时空环境的快速变化,现场知识同样具有专用性,现场人员需要保留做出决策的权限。知识的可观察性和语境依赖性对组织的结构也有显著的影响。知识的可观察性越高,各单位之间的整合程度越低,各单位的自主性越高;研发单位知识的语境依赖性越高,各单位之间的整合程度越低,各单位的自主性越高;可观察性较低或语境依赖性较高时,知识转移的成本较高,相应地研发单位自主性就较高,各单位之间的整合程度较低。第四节企业组织的设计一、企业组织设计的含义与原则356\n(一)企业组织设计的含义企业组织设计是建立或变革企业组织的过程,通过对组织的结构、流程、职权、绩效和激励机制等模块的设计和整合,使企业组织最终获得最佳工作绩效的动态过程。这个定义的特点是把企业组织的设计视为动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组织依据组织目标,综合考虑企业内外部的环境因素,建立企业的组织结构,配置企业的各项资源、协调企业的各种活动,并且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和调整。这一定义还对企业组织设计进行模块分类,依据功能,企业组织被看作许多子系统组成的集合,需要时只对特定模块进行设计和再设计。从制度的角度看,企业是一种知识创造、运用和知识保护的有效制度,其本质是为自身知识创造、储存、运用和保护提供了一个场所或者互动的环境,构成组织资源的各种要素是不同类型的知识在组织中的分布和表现,组织设计就是对企业进行知识创造和知识运用的制度安排进行布置和构建。(二)企业组织设计的原则企业组织设计原则是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过程中,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处于指导性地位组织设计的规律总结,对这些规律归纳总结的目的是便利人们在新的管理实践中的应用。传统组织设计原则以亨利﹒法约尔的行政管理理论为代表,他的十四条管理原则被视为组织设计的基本准则。包括分工、职权与职责、纪律、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个人报酬、集中化、等级链、秩序、公正、保持人员稳定、首创精神、团结精神等内容。法约尔认为以上原则的运用是艺术,需要管理者掌握分寸和尺度,灵活运用,领会其实质。后来经过林德尔﹒厄威克、罗斯﹒韦伯等人的继承和发展,传统组织设计的原则更加完善。就内容而言,传统组织设计理论强调正式组织结构的设计以达到组织的协调,劳动分工、专业化、统一指挥、职权等原则构成其基础,包括直线制、职能制、科层制等形式。科层制是符合传统组织设计原则的经典组织形式,它体现了科学管理的计划、标准化和对效率的要求,也符合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组织原则。基于知识的企业组织理论通过对企业的新定义,提出了企业组织设计的新视角。该理论认为,企业组织要获得超额利润,就要创造和维持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而竞争优势的源泉则356\n是企业所独有的、有价值的、他人难以模仿的知识。组织的目标就是通过知识获取、知识转移、知识共享、知识运用、知识保护和知识创新来获得具有高价值的知识,并进行有效率的运用。组织结构是知识的载体,知识的产生、运用和保护受到组织结构形式及其特性的影响,企业组织设计的基本任务是促进和保证企业对知识的有效获取和利用。对企业组织的运行可以从封闭和开放两个角度进行观察,企业组织设计亦可以从封闭和开放两个角度进行。当组织被视为一个封闭的知识系统时,组织初创时便拥有一系列的初始知识存量、知识结构以及相应的知识特性,此时的企业组织设计是从组织的理性系统角度出发,寻求具体目标和相应结构集合的设计。封闭系统中基于知识的组织设计理论,强调系统中所包含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关联性、依赖性,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就是建立在系统内各组成要素和要素间关系基础之上的。不存在机会主义条件下,组织设计的原则应当是:(1)组织设计要与组织中的知识存量、知识结构和知识特性相一致;(2)组织设计要与组织中的知识获取、应用和保护相一致;(3)组织设计要与组织的知识存量和知识增量相一致。当考虑到组织中机会主义存在的可能性时,机会主义对组织设计基本目标造成的影响表现为组织内知识共享方面的困难和组织知识保护方面的困难。作为市场的替代机制,组织具有的抑制机会主义的资源优势是自身特有的激励、控制结构。只要组织在较长的时间内存在,个体的重复博弈能够使有限理性的个体趋向知识在个体进的转移和共享,机会主义行为就能减少。因此,在机会主义存在的条件下,组织设计的原则应当是:(4)组织设计应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促进个体和团队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以利于知识在组织内的转移、共享和创新;(5)组织的权力配置应综合考虑代理成本、转移成本和知识特性的相互作用,以使总组织成本最小。由于组织具有动态开放系统的本质特性,只有开放条件下的组织设计理论才能更加接近现实中的组织设计,这就需要增加环境为组织设计的要素变量。组织面临的环境可以区分为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两个层次,分别与不确定性和资源稀缺性相对应。环境不确定性既影响单个组织的结构356\n,还影响组织之间的关系,资源的稀缺性则直接影响组织间的关系,为了获得有价值的知识,组织间必须建立相应的关系。组织设计的重点从个体要素转向群体和组织以及组织间的关系,从组织结构的静态设计转向组织的动态过程。开放条件下的环境对组织设计的影响体现为:(1)环境的特性以及环境中的知识对组织中的知识存量、知识结构和知识特性的影响,改变组织设计的方式(包括组织分工、组织协调和权力配置三个方面),进而改变组织结构的特性。(2)不同的环境会影响组织设计的基本目标的重要性和次序。(3)环境变化还会直接影响到组织竞争优势的获取和维持。(4)组织和环境是互动的关系,在组织从环境中获取资源进行加工的同时也完成了对环境进行的塑造。因此,开放系统中组织设计的两个原则就是:(1)组织设计应当与组织所处环境的特性相一致;(2)组织设计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当战略、规模、技术、环境等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时,组织结构也要相应发生变化,以与知识要素的变化相一致。二、企业组织结构设计企业组织结构设计是企业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组织结构设计的目的是为织活动提供舞台,是保障组织目标的实现和个体行动符合组织的规范性要求。(一)组织结构的含义及其形式组织结构是指组织内各个构成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组织结构的本质是对员工分工协作关系的组织和协调。组织结构反映组织的复杂性、规范性和集权化程度,是覆盖组织职、责、权各方面的结构体系,组织结构包含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部门的组合、组织的运行机制三个关键要素。组织结构是随着组织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实际需要而变化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以及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上组织结构都不尽相同,但是组织结构的基本形式还是有规律可循的,组织结构经历了从简单、稳定、机械式向复杂、动态和有机式演进的发展过程。组织结构的基本形式有直线—职能型、事业部型、矩阵型、立体多维型和网络型。直线型是直线—职能型的初期形态,直线型是最为简单和出现最早的集权式组织结构形式,具有结构简单、信息传递快、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适应于规模小技术单一的企业。直线—职能制结构融合了直接和分权两项优点,可以保证经理统一指挥和职能部门指导相结合的优势。但也可能造成部门缺乏自主权、部门之间协调差,信息传递失真等情况。事业部型也叫M型结构,企业由若干事业部门构成,每个事业部拥有自身的结构和队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理与事业部中间的总部设立全局必需的职能部门,总体的组织设计原则是“集中决策,分散经营”356\n。这种结构形式适应于专业化分工更加明细,生产规模大,经营业务多样,环境不确定性高、变化快的情景。矩阵型是指纵横两条权力线同时存在的组织结构形式,纵向组织系统贯穿各相关职能部门,横向组织系统以产品或工程项目为纽带联结其成员,人员同时受到职能部门和项目小组的领导,拥有双重身份,目的是实现企业中产品或服务设计、生产、营销的结合,该结构兼有职能型和事业部型的两种优点,适应于技术发展迅速、产品品种多、管理活动复杂的企业。立体多维型是在职能型、矩阵型和事业部型基础上的发展,这种结构形式要包括按产品或服务项目划分的事业部,按职能划分的参谋机构,按地区划分的管理机构,适应于体制健全的跨区域的、规模庞大的企业集团。网络型结构是伴随着新经济形态出现的新的组织结构形式,常常表现为虚拟组织。企业突破了组织上的有形界限,依靠高度发达的网络技术,将一个产品或服务的流程分割开来,由拥有不同核心能力的多个合作伙伴共同完成以实现技能共享和成本分担。网络型组织结构具有组织结构扁平、工作地点离散、流程管理等特点。(一)企业组织结构基本模式的特征及其结构设计要点基于知识的企业组织设计理论认为企业组织设计的目的是实现对企业进行知识获取、知识应用和知识保护以提高企业组织的绩效。所以企业中知识的获取、应用和保护是企业组织创建和维持竞争优势的基础和源泉,也是企业组织设计的基本目标,但是在不同的环境下和不同的组织知识存量基础上,企业组织设计的着重点有所不同。从知识应用和知识创造角度,可以将企业组织结构模式分为两个基本模式,一种是以知识应用为基础的组织结构,另一种是以知识创新为基础的组织结构,科层制和矩阵制分别是两种基本模式的代表形式。知识应用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组织复杂性低或高、规范性低、集权化程度低或高,这决定于组织中拥有的知识特性是情景依赖性较低、默示性较低、持久性高、可转移性较高、路径依赖性较高,知识在时间和空间上有分散性。组织协调依赖于规则、指令和惯例,权威来自职权和知识,分工则是严格式、扩展式的知识分工。对知识应用为基础的组织结构进行设计时,一定遵循的设计要点是:(1)组织结构要利于管辖权的清晰划分;(2)要体现等级制原则以便于上级对下级的控制和监督;(3)要建立一般的规则体系以指导和控制员工的决策和行为;(4)356\n使组织拥有生产和管理的手段以保证公私财产以及工作场所和居住场所划分清晰;根据员工的技术决定其职位及薪酬;(5)为员工提供相对稳定的职位和任期等。这里提到的科层制组织结构设计要点只是这种适应于知识运用的组织结构应当具有的最主要的特征,并没有反映出逐渐向有机式转变的科层制组织结构特征。知识创新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组织复杂性高、规范性低、集权化程度低,组织中所拥有的知识特性是分散性高、语境依赖性高、默示性高、持久性低、可转移性低,知识的运用通常需要一系列其他类型的知识相补充,要求组织成员实现知识共享进而创造出更多更新的知识。组织协调多依赖组织文化、团队决策的力量,组织分工多是团队式知识分工,组织的权威主要来自于专业知识。知识创新为基础的组织结构设计应当遵循的设计要点是:(1)体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特征。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有利于知识的形成、传递与分享,使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部门之间的界限被打破,使跨职能的任务团队能够快速组建;(2)体现组织结构的柔性化特征。与激烈竞争和环境多变相关,柔性化的组织结构要求组织具有灵活性和富有弹性,这便利组织成员不同技能的相互补充、相互协作和地位平等,适应对员工技能多样性和技术创新力的要求,适应工作任务非标准化、非程式化、正式化程度低的需要,柔性化还体现在组织中的管理者难以成为组织中各种专业领域的专家,集权化程度低;(3)体现组织结构的网络化特征。网络支撑的信息和通讯技术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便利、高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界限、组织的边界日益模糊,适应跨越组织边界活动增多的要求,使组织可以更好地吸纳外界的知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需求和革新性产品与服务,网络化还紧密衔接着跨越空间的组织成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集中于美国硅谷的众多知识创新型公司的组织结构就具有这样的特征。案例7-1:“专家委员会式”与“J形”企业硅谷是美国重要的电子工业基地,也是世界最为知名的电子工业集中地,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经圣克拉拉至圣何塞近50公里356\n的一条狭长地带内。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硅谷随着微电子技术高速发展,依托附近具有雄厚科研力量的美国一流大学斯坦福、伯克利和加州理工等世界知名大学,以高技术的中小公司群为基础,融科研、技术、生产为一体而逐步形成。目前硅谷已拥有10000家以上的大大小小的电子工业企业,所产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电子计算机约占全美1/3和1/6。20世纪80年代后,生物、空间、海洋、通讯、能源材料等新兴技术的研究机构纷纷出现,该地区成为美国高新技术的摇篮,硅谷也成为世界各国半导体工业聚集区的代名词。集中于美国硅谷的这些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是以知识创新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模式的代表。明茨伯格把这种形式命名为“专家委员会式”企业,这种企业趋于更多地依赖专家型的人才。专家型人才具有对知识和技术快速反应和变化的能力,他们整合各种新知识,促进极其先进的产品和流程的产生,以市场为基础的灵活的项目团队把专家们组织在一起。专家委员会式企业是一种有机的、适应性的组织形式,它能够融合不同技术和知识的专家,使其进入特定的项目团队以解决复杂又常常是高度不确定的问题。专家委员会式企业的知识学习和知识创造发生在专业团队中,他们常常是由不同组织中的雇员组成。他们的职业生涯通常围绕一系列的具体项目,而不是在一个企业内部的科层中发展的。这种以项目为基础的职业体系根植于相对流动的专业人力市场,它使得面向市场要求和技术变化的快速人力资源重新配置成为可能。专家委员会式企业有很高的可渗透组织边界,允许来自外部的新思想、新知识的嵌入,通过新成员的加入和组织成员跨越组织边界的开放性职业网络实现相互的联络。专家委员会式企业从重新配置知识基础,快速应对高科技的不确定性,创造新知识以产生新兴产业中新奇的创新能力而获得竞争力。专家委员会式企业在组织结构上体现着扁平化、柔性化和网络化的特征,但是这种流动的结构和快速的变化可能在知识积累上也存在不能忽视的问题。由于组织的能力嵌于成员潜在的、可转移的职业知识和基于市场的技巧之中,专家委员会式企业面临个体离开这个组织时知识丧失的风险。这种组织类型的“可渗透边界”带来了难以保持独特的专业知识专有的问题。这种松散的、可渗透的组织形式的长期生存要求有稳定广泛的职业社区或固定职业网络的社会基础支持。这种企业通常局限于从事创造性工作的组织单元之内或者知识密集型专业服务领域,这些领域中的企业规模通常也相对较小,整个组织为各项目团队承担可相互依赖的网络职能,在大企业中采用专家委员会式的尝试已经被证明是困难的。356\n同样是知识创新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模式,以汽车、电子元器件等行业中的组织形式为代表的日本“J型”企业,具有善于累积性学习、创新能力来自特定组织集体能力和问题解决惯例的典型特征。“J形”企业组织依赖于嵌入在它的操作、团队关系和共享文化中的知识。“J形”企业组织的学习和知识创造发生在“组织社区”之内,一线员工的技术合并在跨越不同职能单元的问题解决,密集的相互作用和知识共享之中。内在人力市场的稳定存在为组织成员提供了保证组织目标实现、增进企业特定的解决问题的知识进而保持了产品和流程持续提高的激励。新知识通过综合、合并现有的知识基础而产生,“J形”企业趋于发展追求增量创新战略的强大适应性,并在相对成熟的技术领域中发挥良好的作用,这些领域的特征是具有对现有部件和产品增量改进与综合的巨大可能性(如机械制造、电子元件和汽车行业)。由于“J形”企业更多关注于组织性嵌入的隐性知识培育和对此类知识的持续强调,相应地会阻碍对来自外部的、新知识的根本性学习以上提到的两种基于知识创新的组织结构形式:“专家委员会式”企业和“J形”企业是经过简化和抽象的有代表性的模式,现实中的组织结构模式、组织与知识创造之间的联系要丰富、多样和复杂得多,原因则是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会对企业发展不同类型的组织和创新能力产生不同的约束和可能性影响。案例来源:http://it.sohu.com/20060620/n243840773.shtml,美国硅谷简介;Alice,Lam.2005.Organizationalinnovation.InJanFagerberg,DavidMoweryandRichardNelson[monograph],eds.,TheOxfordhandbookofinnovation.Oxford;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2005,p127-132。思考题:1.如何理解知识的含义?2.知识有哪些特性和类型?3.知识产生的基础是什么?4.简述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的主要观点。5.知识与企业组织要素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关系是什么?6.阐述企业组织设计的理论基础。7.基于知识的组织设计理论的原则是什么?356\n8.不同视角的企业组织设计理论对环境因素的分析有何不同?9.分析基于知识的企业基本组织结构模式与知识特性的关系。10.分析基于知识的企业组织结构的基本特点。356\n第八章国家理论国家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形式,一方面,它与企业、市场一样,是一种组织形态,同时,它又是提供制度的主要供给者。本章着重探讨国家的起源、国家的性质、国家的职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寻租理论。第一节国家的起源一、国家的概念国家(State)一词来源于拉丁文stare(站立),更确切地说来自于status(地位或条件)。status用来指某种已经确立的,被认为是固定在特定位置的东西,就像它衍生的英文static(静态)和stable(稳定)所称的意思一样。将均衡分析应用于对国家问题进行分析,可产生不同的结果。国家可以概括为政治领域中一般政治交换博弈的多重稳定均衡,其中政府和私人之间将达成某种秩序。这样国家就不仅仅是一种政府组织或它所制定的规则系统(可以被破坏或漠视),而且还是约束政府本身的秩序。国家与政府的区别也恰在于此。新古典经济学把政府视为是一种万能的、仁慈的机构,它控制着赋税、津贴,认为政府可以不付成本地纠正市场失灵,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国家是一种在某个特定地区内对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具有垄断权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美]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页。如果没有国家以及它的制度和对产权的支撑性组织,那么高交易成本将使复杂的生产系统瘫痪,也不会有涉及长期交换关系的投资,那将是人人相战的“霍布斯状态”。柏格森、萨缪尔森的社会福利函数和阿罗的社会福利函数都把总体福利指数建立在个人偏好的基础之上,但二者都倾向于把注意力从个人偏好转向整体偏好,整体社会像个理性人那样行事,这类似于国家有机观,在这种有机观中,国家具有它自己的角色。詹姆斯·布坎南在抨击了这种国家有机观后,提出了国家与市场之间的相似之处,以取代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类比。他认为我们可以把国家视为一种制度,个人通过这种制度而进行彼此有利的活动;也可以像克努特·威克塞尔那样把政府视为是一个相当于公民之间进行的交换过程。从这一点来讲新制度学派与公共选择学派有共通之处。超自由主义者将政府视为博弈的一方,认为政府在本质上是侵犯个人权利的。356\n对国家的概念尽管争议颇多,但有两点是共通的:一是国家为市场经济活动所必须;二是国家是多重博弈的结果,国家是对公民的保护或是侵犯取决于博弈双方的力量对比。二、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亚里士多德从人性出发探讨国家的起源和目的,他的基本命题即“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他认为,自然不造无用之物,自然赋予每一事物以一定的目的。自然赋予人类的目的是让人们过有道德的优良生活。只有当人们各以其本分参加一个政治团体(城邦)时,才能实现这一目的。任何事物的自然本性都有一个发展过程。人类最初由于男女﹑主奴两种关系而结合为家庭,继而由若干家庭联合组成村坊。最后,由若干村坊组合为城邦。这时,社会就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境界,人类的本性也得以充分显现。城邦是自然的产物,是至高而广涵的一种社会团体,它追求的是最高最广的善业。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城邦)高于个人,先于个人。公民是构成城邦的基本要素,是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即享有政治权利的人。关于国家的起源,大卫·休谟有一段经典的表述:“假若每个人随时都有充分的远见卓识,都有促使他保证奉行公正与公平的强有力的爱好,都有足以坚持不懈地信奉普遍利益和未来利益原则的思维能力,抗拒眼前的快乐和利益之诱惑,那么,在这种情形中,就永远不会存在政府或政治社团这类的东西;而且,每个人受其天赋自由的引导,早就生活在完整的和平之中,彼此和睦相处。”20世纪30年代以来对市场的不满情绪不断增多,政府怎样可以取代价格制度,并能够像市场那样有效地分配物品,特别是在存在公共物品、外部性和规模经济的情形下的有效配置的问题。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的产生提供了一种自然的解释,因而也提供了一种国家起源的理论。国家作为一种类似于市场的制度而存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减少外部性,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有一部分公共选择文献把非市场决策(即投票行为)视为仿佛发生于直接民主制之中来进行研究。政府被当作是一个黑箱或投票规则来处理,只要输入个人偏好(选票),这个黑箱就会输出结果。唐斯力求说明,像企业之间争夺客户的竞争对市场过程的结果所产生的影响那样,党派之间的竞争也会对政治过程的结果产生同样令人满意的结果。在所有唐斯的模型中,政府似乎不仅仅是一种投票规则或把有关选民偏好的信息输入其中的黑箱,而且还是由真实的人们——356\n代理人、官僚以及选民组成的一种公共机构,且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目标和约束。诺斯认为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最有影响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契约论,一种是剥削论或掠夺论。契约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它要为公民服务。契约的达成是多重博弈的结果。近年来,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在逻辑上拓展了交换定理,认为国家在其中起着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作用,因而使这一理论得以复兴。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创造性研究引出了存在公共物品、外部性和规模经济的情形下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使国家的存在成为可能和必要。市场经济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契约经济,国家的存在有利于契约制度的建立和契约的实施。假如没有国家,那么契约的实施费用将相当高昂,过高的交易费用的存在将使任何契约都失去存在的意义。然而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同时也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一悖论使得我们不得不对国家的存在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剥削或掠夺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集团或阶级的代理人,它的作用是代表该集团或阶级的利益向其他集团或阶级的成员榨取收入,从而国家成为掠夺或剥削的产物。掠夺性的国家将界定一套产权,使权利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即这种产权制度对某一权利集团是有益的,但不能促进整个社会效率的提高。从长期来看,这必然演变成无效率产权。这两种理论所说的国家都可以在人类历史上找到佐证,但这两种理论都不够全面,不能涵概历史和现实中的所有国家形式。诺斯将这两种理论统一起来,提出“暴力潜能”分配论的国家理论,国家带有“契约”和“掠夺”的双重属性。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进行平等分配,便产生契约性的国家;若这样的分配是不平等的,就产生掠夺性或剥削性的国家。由此出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即掠夺者和被掠夺者,剥削者和被剥削者。“暴力潜能”356\n的内涵非常丰富。它既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工具,也包括权威、特权、专利权、垄断权等无形资产。新制度经济学将国家视为一种组织或制度安排,国家的这种制度安排的特点是它的强制性,因而在暴力方面体现出比较优势。第一,国家是对付暴力的暴力,是对付非法暴力的合法暴力,这种合法性起源于每个人捍卫自己利益,抵御别人侵害的合法权利。第二,国家暴力只有在能够实现某种社会合作,并且比其他制度(如市场和其他组织)更有效时,才被使用。国家暴力资源之所以能更有效地使用,在于其能达到规模经济和防止“搭便车”问题。例如在一个可能遭到进攻的社区中怎样建立防御体系的问题。“安全”对于社区中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公共产品”。因此用市场的方法“购买安全”就有可能失败,因为“安全”一旦被提供,对社区的所有成员都是一样的,但不同的成员对安全的需求是不同的,例如富人对安全的需求远远大于穷人对安全的需求,并且有人还会采取“搭便车”的行为:即享受安全的好处又免于付费。这样一来,整个社区会因此建立不起来有效的防御体系。这时,采取政府的形式,强制性地要求每个成员为“安全”付费,就是解决“搭便车”问题的有效方法。政府在这方面的价值,就是政府要保护的社区若没有“安全”这种产品所遭受的损失。在历史演进过程中,那些没有建立政府的社区就会因没有良好的防御体系,被别人征服而消失。应该说,诺斯的观点并不能涵盖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全部历史和产权结构变化的各种形式。在人类发展史上,特别是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前时期,产权结构大多是由人们长期形成的习俗固定下来,或由部落社会的公共机构来界定的。诺斯断言国家界定和实施产权,同人类社会发展史实并不完全相符,特别是在国家起源的问题上。显然,他不能把国家和社会公共机构明确加以区分。人类由狩猎采集阶段的产权形式转向农业定居阶段的产权形式,并不是由国家界定实施的,因为在一万年前的“群落”、“部落”社会中根本不存在国家,而存在的只是“群落”、“部落社会”的公共机构。或如诺斯自己说的,那时存在的只是“农业共同体”的“制定并实施公共决策的组织”。诺斯自己并未说清楚国家在人类历史上究竟产生于什么年代。他在一处证明国家产生于公元前3100年的埃及和公元前2350年的美索不达米亚,而在另一处又说,大约一万年前的“第一次经济革命产生了国家,建立起经济秩序的政治约束”。诺斯提出“暴力潜能”分配论的国家理论,显然颠倒了生产权力同分配权力的关系,也颠倒了暴力、武力同经济力的关系。任何国家都需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而暴力、武力要发挥其“掠夺”作用也必须以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上的经济力为前提,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掠夺”生产不出来的东西。所以,产权结构的变化、经济制度的变迁,最终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来决定。是经济力决定暴力,生产权决定分配权,而不是国家的“暴力潜能”356\n决定分配。国家对产权的界定和实施,也是以经济力为基础的。关于“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进行的分配是“平等”,还是“不平等”,诺斯教授也未提出一个“平等”的标准。我们认为“平等”分配,首先是对生产的物质条件的平等分配,即全体公民对物质生产条件有平等的占有权,然后才可能有对生产出来的产品的平等索取权。但是,按照私有产权所有者(尤其是近代大私有者)的理解,所谓平等分配,不过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来分配,至于每种生产要素的贡献究竟是多少,它的所有者应从诸要素共同生产的产品中获取多大份额,则完全由竞争来决定,而竞争是否平等,仍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总之,在私有产权存在的前提下,公民之间必然产生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这种关系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的产权关系,在这种不平等的产权关系下,不可能产生“平等分配”。三、国家的类型国家或者说是政府要在自由和权威中寻找平衡,任何一个极端都会导致其自身的毁灭。经济学家们一直以来一直倾向于把政府界定和实施对于产权的保护作用看作是外生的。但政府的力量总是用于促进市场,我们并不能简单地视为当然。政府的强大可以用于保护产权和实施对合同的履行,也强大到足以对公民的财产进行掠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一方面需要适当的产权制度和合同法以保障产权不受侵犯和合同的完成,另一方面也需要一种制度保证政府在进行产权保护的同时不会对公民财富进行掠夺。从这一意义上讲国家可以认为是内生性规范秩序的一个方面。国家类型可以分为民主型、剥夺型和勾结型国家。最一般的民主型国家如果存在的话,应该是对产权的自发秩序侵犯最少的。剥夺型国家与之相反对产权的自发秩序的侵犯会是最多的。勾结型国家是指政府(总统办公室、司法机关、永久性官僚部门、独裁者、统治集团等等)与特定私人集团或是利益集团为了各自的利益相互勾结的状态,这种状态有可能是稳定的也有可能是周期性震荡的。个人为了便于从事经济活动,需要对于他们的私有产权进行保护。政府因为垄断了暴力手段,可以在一定成本下实行这种保护,保护的成本将以个人纳税的方式支付。倘若存在有效的制约机制,能够防止政府滥用职权,侵犯某些人或所有人的产权,如征收高额税收,剥夺私有财产,过度发行货币等等,民主型国家就出现了,这种国家被亚当·斯密成为“守业人国家”。356\n国家为使收入最大化而为每一个不同的集团设定不同的产权,国家成为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政府也是一个具有福利或效用最大化行为的“经济人”,可能会为了获得额外收益而试图侵犯公民的利益。为了抵制政府的这种侵权行为,他们可以选择抵制和默认。任意掠夺公民财产的掠夺型国家必然是难以长久维持的。因为国家的存在要受其他国家和潜在统治者的双重竞争压迫,统治者垄断权利的程度是各个不同选民集团替代度的函数。如果他们中的某些利益集团与政府相勾结,对政府对其他利益集团的侵权行为表示默认,而不是共同的抵制,勾结型国家就出现了,这些表示默认的利益集团甚至会从中取得部分收益。如果政府被怀疑接受了违规者或某些利益集团的贿赂而裁决不公,那些诚实的交易者事实上已经面临着被与违规者相勾结的政府随机侵犯的危险。为了防止出现这一现象,规定政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章,使所有的交易者的利益一致。政府违反法律规章哪怕只有一次,也将警惕所有交易者,同样不幸的命运会有朝一日降临到自己的头上,。这就促使所有交易者协同一致共同抵制政府的侵权行为,甚至罢免该政府。在现实生活中的政府通常是这三种类型国家的杂糅,民主、勾结与剥夺并存,但在程度上存在较大差别。英国的光荣革命(1688-1689)揭示了君主立宪制在特定历史背景下作为一种稳定均衡结果出现,国王管制经济的能力被大大地限制住了。16世纪以前在斯图尔特王朝,英国有两大政党,辉格党和托利党,开始的时候国王与与托利党结盟共同对付辉格党,在大大削弱了辉格党对王权的威胁后,詹姆斯二世着手清除托利党。此时的托利党与辉格党联合起来共同对抗王权,迫使国王逃亡国外。两个政党尽管在政治上仍存在分歧,但二者达成约定:如果国王违背了一定的行为准则,他们将一起反对。战后的德国和二战结束前的北欧国家所出现的国家形态可以称356\n为社团主义国家。在这种国家形态下,工业企业的经理人员被组织在代表利润获得者利益的产业协会中,而工人则以产业工会的形式组织起来。他们的各自的最高组织没有与国家相勾结,而是通过谈判自主地为它所代表的生产要素即劳动与资本的所有者争取利益,保护产权。这些组织对内限制同一市场的内部竞争,对外通过协商争取更好的集体交换条件和其他就业条件。双方都愿意达成协议,谈判结果是自我可实行的,这是因为谈判双方都预期到,如果达不成协议,或违反协议,其结果或是推迟享受收益,或是遭到对方可信的报复,这都将导致他们产权价值的贬值。在这样的国家中政府成为中立的一方,保证谈判结果对所有相关市场的竞争者都具有法律效率,维护产业协会和交易工会准国家机构的地位。第二节国家的性质与特点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一悖论使国家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在任何关于长期变迁的分析中,国家模型都将占据显要的一席。一、国家是集体利益的代表主流经济学主要研究经济市场上的供求行为及其相应的经济决策,而把政治决策视作经济决策的外生因素,认为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是彼此独立、互不相干的。在经济市场上,个人受利己心支配而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在政治市场上个人的动机和目标是利他主义的、超越个人利用的,政治家谋求社会利益。这一点与实际是不相符的。因此产生了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把经济学的方法和“经济人”的假设统一起来分析经济行为和政治行为。在公共选择的学派看来,政府不过是一个无意识、无偏好的稻草人。因为政府是有政治家和政府官员构成,政府的决策和行为方式是由这些人做出。因此,政府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要受政治家和官员们的支配。政治家和政府官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政治家的目标是为了获得政治支持最大化。政治支持最大化可以使他上台执政或竞选连任,这种政治支持最大化具体体现为获得选票的最大化。因此政治家所追求的正是使他赢得更多选票的政策。政治家往往为了获得政治支持或选票的最大化,屈服于代表特殊利益的压力集团。这些利益集团通过竞选捐款、游说、政治交易、寻租甚至贿赂的手段对政治家产生影响,迫使政治家们执行有利于这些利益集团的政策和法规。在这一过程中资源被浪费,资源配置被扭曲,同时造成收入和财富做出有利于少数利益集团的再分配。政府官员的效用函数包括的变量有薪水、他所在的机构或职员的规模、社会声望、额外所得、权利和地位等。在政治市场上,官员与政治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双边垄断的关系:官员只把他们的服务“卖给”政治家,政治家只从官员那里“购买”356\n服务,即官员垄断了公共部门的服务供给,政治家垄断了公共部门的服务需求。这样,政治家和官员在扩大政府预算规模上意见一致:一方面政治家对出使公共物品产量最大化的预算感兴趣,因为满足了选民对公共物品的需要将有助于他再次当选。另一方面,官员希望最大化他的预算规模,因为这为他提供了获得效用最大化的资源。这种由各自最大化动机出发的“志趣相投”导致政府规模的不断膨胀。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分析证明了在存在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的条件下,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为了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和经济生活的质量,就需要通过政府干预来矫正市场失灵。但是政府做出的决策就一定符合集体偏好结构吗?政府凭借什么来保证其行为符合公众利益?国家真正能够代表集体利益行事吗?二、国家作为强制性制度安排的表现形式既然国家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公共物品与减少外部性,国家要成为集体利益的代表,它就必须显示出公民对公共物品的偏好,选民可以通过投票机制来表明他们的个人偏好也可以通过加入不同的政治组织或公共物品俱乐部而不是借助于投票的发言机制来显示他们对公共物品的偏好。然而公共选择具有相当大的复杂性。公共物品属于不能被独占运用的财产类型,因为其成本和收益不能被内部化,所以公共物品无法靠私人竞争者在自愿的双边契约中来配置。公共物品主要包括免费品、纯享用品和公共财产。免费品不存在分配问题,从而也不存在做经济选择的必要。纯享用品因为在使用者中不存在竞争,但它的供给却必须由集体选择来决定,因为它们的供给要耗费资源。对于共同财产更需要某种集中化的程序来决定。与私人选择相比,这种选择会在配置上和知识搜寻上造成难题。在西方民主制度下,把个人对公共物品的偏好转换成集体选择可以采取两种形式的民主,一种决策体制是直接民主,另一种是代仪民主制。356\n在直接民主制下,通行的选择规则主要有两种:一致同意规则和多数票通过规则。在一致同意规则下,一项议案只有获得全体投票人的一致赞成才能获得通过,这种规则实际是一票否决制。根据这种规则做出的集体决策可以满足所有投票人的偏好,因为一项决策如果使其中的任何一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它便不能获得通过。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致同意的规则很少被采用,除非像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会议决议、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做出财政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议,这些极少数场合外。这是因为使用这种规则决策的成本太高了,而且会刺激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甚至会引起威胁和敲诈。因为是一票否决制,个别人就会利用自己的关键的一票敲诈那些想使这项决策获得通过的人。更为不便的是,直接民主往往使多数人拥护的议案无法获得通过而白白浪费资源。菲瑞克·费尔(FerencFeher )和艾格尼丝·海勒(AgnesHeller)认为直接民主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美国社会中的乡镇会议,乡镇会议邀请普通百姓参加面对面的会议,讨论学校、道路、警察、废物处理等涉及每个人利益的问题。选民中大约有30%到90%不等的人会参加会议,讨论乡镇政策,并用投票方法做出决策。第二种直接民主形式是源自俄国社会中的经济平等原则,尤其是定期均分土地的惯例。第三种直接民主形式是法国大革命中的巴黎公社。这是个已有军事性质的政治共同体,兼有政治和经济的功能,反对任何官僚统治。直接民主的诸形式除了全民公决外未必能扩展为一种人类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为重要的是,许多人对政治并不感兴趣。美国近年来的选举只有50%以上多一点的选民参与投票。直接民主需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现代化的职业分工使相当一部分人不愿为直接民主浪费时间,“政治人”毕竟是极少数的。投票规则也是不理想的。按照多数票进行选择往往难以获得均衡的结果,出现“投票悖论”和“投票循环”现象。投票悖论证明,当各个人的偏好不同时,加总这些偏好所获得的结果可能是不相容的。如果排除效用人际比较的可能性,那么把个人偏好总合成表达各种各样的个人偏好次序的社会偏好是不可能的。这就是著名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其次多数投票规则无法显示个人偏好的强弱,会导致有效议案的否决。再者采用多数投票规则进行集体选择有可能导致对选择程序的争夺。谁控制了投票程序,谁就可以控制投票结果。人们对公共选择经常持有冷漠的态度,这本身也是多数投票机制带来的弊端,个人相对于总体来说微不足道。直接民主的没落使间接民主受到赞同。拥护代议制的间接民主主要基于如下几点原因:1.间接民主比直接民主更加切实可行。356\n直接民主是古希腊与罗马城邦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征。近代倡导直接民主最有代表性的是卢梭。由于卢梭将民主理解为直接民主,那么民主只能在小国寡民中实现。现代人的生活与古代人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现代人愈来愈注重个人生活的领域,强调维持一个不受政治权利干预的私人空间,强调个人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另一方面现代国家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古代,个人难以直接参与政治事物的讨论与决策,因而用代议制作为既保障个人对政治的影响力,又维持个人其他生活的手段。2.直接民主依托于市场,维护个人的自由。代议制民主国家采用市场经济,这就为间接民主中提供了一个不受政府干预,在民主管制之外的私人空间,从而有效地克服了直接民主下政治民主与个人自由的尖锐对立。3.间接民主比直接民主具有更大的包容性,防止多数暴政。国家体制上的间接民主可以允许在其内部具有直接民主的因素存在,也不会防碍间接民主的性质。但是在直接民主内不可能存在间接民主,一旦出现间接民主的要素,就会改变其在国家体制上的直接民主的性质。因而间接民主可以给人们提供更大的自由选择的空间,直接民主则比间接民主要脆弱得多。多数暴政是指在直接民主下,决策大众受一时情绪的感染和支配,仓促行事,从而使直接民主沦为多数人的专政。间接民主通过一级一级的代表机构和代仪程序对民意进行一层层过滤,从而可以有效地克服民众的非理性情绪。间接民主的程序化既符合民意又避免了多数暴政。在现代社会中多采用间接民主的形式,但间接民主也同样遭受到批评:间接民主实行的是精英政治,国家被少数政治精英所把持,人民大众被排除在外。民主对富人是天堂而对于穷人,对于被剥削者则是陷阱和骗局,间接民主只是少数人的民主。当今的一些新左派也认为作为间接民主的代议制不过是殖民时代的产物。由于人民无法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因此间接民主被视为假民主。尽管批评之声不绝于耳,但直接民主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根本不具备实现条件,所以即使被称作是权宜之计,以代议制模式存在的间接民主仍是现代民主制度的最好选择。三、民主政体、政治代理人和利益集团以代议制为代表的间接民主的实行需要选出代表来进行集体选择,这些代表可以是自封的也可以是选举出来的,但一般采用选举的方式,将代表们的个人偏好掺合在一起就可以做出可行性的决策并具备法律效力。但人民如何保证他们选举出来的代表即——政治代理人不会为了追求自己的目标而损害公众的利益。委托——代理问题的泛滥成灾,普通公民作为政治行动中的委托人必要想方设法用其他手段来控制代理人。卢梭曾严厉地批评英国的代仪制度:“356\n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上海: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21页。在大多数民主国家中,政治代理人被组织于若干政党内,这些政党为定期的选举而竞争。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选民们要想了解全部公共选择,要花费极其高昂的信息成本。这就使他们情愿停留在“理性的无知”中。如果他们要想使他们的个人偏好转化为集体选择,他们将要花费更高的组织成本。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委托人来说,听其自然并容忍一定程度的对自己不利的集体选择往往是更合算的。公民的这种“理性的无知”削弱了民主的意义,更助长了政治代理人对群众团体利益的侵犯,使一些公民感受到民主已经对他们毫无意义可言。政党的运作需要花费大量的代理成本进行大量而无意的宣传活动。政治代理人依存于政党之中为了政党目标的实现即连选连任和在议会中获得多数而向广大公民兜售他们的原则性纲领,筹资和连任的动机往往会导致不利于公民的集体行动。利益集团的存在使这些问题更加严重。利益集团或称分利集团是指在经济稳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组织或机构,如工会、行会、卡特尔、议会院外活动集团等这样的组织,凭借集团优势阻碍技术进步,资源的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利用法律、政治与官僚主义等提高交易成本而损害社会效益,从而有损于集体福利。他们不关心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而只关注集团利益的提高,利益集团的活动不是增加社会总收入而是减少社会总收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库尔·奥尔森教授分析认为分利集团的发展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最终根源。他认为希望采取集体行动以增加其收入的分利集团不会关心社会总收益的下降或公共损失,与其说他们是“分蛋糕”,不如说他们是有破坏性后果的“抢瓷器”。把“滞胀、失业和经济周期”都归结为“分利集团”决策缓慢,把经济增长的放慢的最终根源也归咎于分利集团的发展。委托——代理问题呈现在集体行动的所有层面上。它往往来源于有组织的利益集团与政府机构的共谋。许多生产者或是说利益集团成为政治性干预市场的需求一方,政治代理人包括官僚、法官通过设租活动成为政治性干预市场的供给一方。设租是议员和官员们配置“租金”的政治性活动。“租金”356\n指不是靠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努力而获得的收入。他们来源于提供给私人支持者或由政治精英支持者构成的有组织集团的政治组织特权。典型的情况,是政治干预将产权从无组织的多数人那里再分配给有组织的少数人;然后这些少数人就能与实行干预的政府代理人分享他们的租金。政治代理人取得了好处,获得了政治支持和物质支持,他们可以将此作为代理成本为下一次竞选连任和各种形式的游说活动。在政府卷入设租活动的地方,会对收入和竞争机会进行重新的分配,会诱使更多的人参与到谋求租金的活动中来。寻租理论的提出把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从生产领域拓展到了非生产领域,寻租理论用来描述那种维护既得经济利益或对既得经济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寻租过程中,个人利益的驱动有可能会造成社会资源的非生产性浪费。自寻租理论提出之后,寻租的作用就是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和垄断利润,寻租的目标当然是能够设租的政府管制部门。寻租活动的蔓延具有恶性循环的趋势,因为寻租的存在使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被破坏了,人们对市场机制的合理性和效率产生了怀疑。于是人们意识到政府的存在不仅没有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与效率,反而产生了更多的收入分配不公和更多的寻租机会。面临公民的巨大反映,政府也面临两难境地,要限制寻找租金的竞争者,就限制了租的耗散,使租金的既得利益者长享其利,是更加的不公平。从根本上讲,就要减少甚至屏弃设租行为,这就等于放弃了作为竞选连任和日常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第三节国家的目标与职能一、国家的特征与目标国家的基本特征有三:一是国家为获取收入给社会提供一种服务,这种服务被称为“保护与公正”;二是国家为使自己收入最大化,将选民分为各个集团,并为每一个集团设计产权;三是国家也面临着能提供同样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这便是其他国家和国内潜在的统治者,因而国家受制于其选民的机会成本。国家的目标有两个:356\n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以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内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税收。国家的第二个目的将导致一系列公共或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从而降低作为经济交换基础的契约所引起的费用,与法律、公正和防卫相关的规模经济是文明的基本源泉。但同时国家的这两个目的是相互矛盾的,第二个目的要求国家界定出一套完全有效率的产权,而第一个目的要求产权的界定首先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最大化。在人类历史上的许多时期,使统治者租金最大化的产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而这种基本矛盾正是社会不能实现持续经济增长的根源。国家一般是在第一个目的范围内来实现其第二个目的,国家本身也由此兴、衰。新制度主义者认为“霍布斯状态”不会持久,因为缔约即建立制度可以产生一种合作收益或合作剩余,即大于不缔约时各方总收益的增量;这个增量开始是潜在的,人们经过多次博弈会发现这个增量,从而缔结合约,形成私有产权制度,跳出“霍布斯状态”。制度主要功能在于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来防止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帮助交易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减少交易费用。这不仅用这种过程来说明人类社会制度最初的起源,而且依据它来解释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制度的变迁和国家的职能。“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美]道格拉斯·诺斯、罗伯斯·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那么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如何形成的呢?这需要在制度上做作出安排和确定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所谓在制度上做出安排是指能够使经济单位实现规模经济(股份公司、企业),鼓励创新(奖金、专利法),提高要素市场的效率(圈地、汇票、废除农奴),或者减少市场的不完善(保险公司)。可是,历史上所有权却不曾演进到使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等的地步。这一方面是技术上的原因,难以阻止“搭便车”行为的存在或强迫第三方承担他对交易成本的份额,另一方面则是创造和实施所有权的费用可能超过收益。潜在利润的存在激励着产权制度的变革。在10-15世纪西方世界的历史中,对诺斯的这一论点进一步进行了阐述、例证分析。如在封建时代的庄园经济中农奴制何以会取代了奴隶制,一方面是实施费用的高昂,由于劳动力缺乏,受压迫的农民会逃到其他城堡,而领主间正在为争夺劳动力而相互竞争着;另一方面是监督费用高昂,奴隶的反抗和消极怠工显然要花去大量的监督成本。所以农奴制取代奴隶制减少了交易费用,是一种更有效的制度。那么为什么领主需要劳役而不是简单地占用农奴劳动产品的一部分呢?回答是没有组织好的产品(和劳务)市场。随着贸易的发展、市场制度的确立,由于用市场来交换产品、用货币来计量产品,领主和农奴也就越来越愿意将每年劳动所得换成货币支付了。356\n最初土地是丰裕的,劳动力价值相对于土地是较高的,所以人口不断增长,伴随人口的扩张、土地又日益不足,这期间增加的人口报酬递减。人口增长的历史后果证明了当生活水平下降到使饥谨和瘟疫危害社会的地步,于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劳动力短缺和土地丰裕。在劳动力充裕、土地不足的情况下,领主占据谈判主动权,阻止实际工资上升,而当劳动力缺乏、土地丰裕时,农民可以逐渐要求改善条件增加实际工资,此时,他们的谈判实力改善了。在这种此消彼长的演进过程中,庄园制度经过一系列渐进的阶段发生了变化,庄园主和农奴变成了雇主和雇员或地主和佃农。国家如果是中立的,那么在给定现行信息、技术和资源条件下,个人在市场竞争的世界中能够形成一套产权制度,并将是有效率的。但国家并不是中立的,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产权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从公有产权向排他性公有产权的转化,又从排他性公有产权转向排他性私有产权。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排他性公有产权都会转向排他性私有产权,公共土地、社团产权、集体产权和国有产权在当今在各个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可以说任何国家都没有建立起纯粹的排他性私有产权。社会的知识存量和资源禀赋决定了生产率和产出量的技术上限,即经济的技术生产边界。然而对于各种产权结构,都存在一种从一切可行的组织形式中选择出来的结构性生产边界,这种结构性边界能使在技术边界以内成本最小而产量最大。产权体系确定了一系列可行的经济组织(给定技术及其他外生要素状况),而产权体系则依赖于社会的政治结构。并且,某些政治体制能驱使结构性生产边界接近于技术性生产边界,而另一些政治体制则不能。通常,移动结构性生产边界接近技术性生产边界需要政治变迁,因此关于经济改革的成本收益评估必须既包括政治变迁成本又包括维持(实施)各种体制的成本。知识和技术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巨大的潜力,但这一潜力的发挥依赖于那些随着时空延伸所形成的精细的生产专业化和非相关个体间的复杂交换网络。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离开产权理论,很难对国家做出有效的分析,就必然要把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结合起来,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解释由国家界定和行使的产权的类型以及行使的有效性。最富有意义的挑战是,解释历史上产权结构及其行使的变迁。356\n英国早在17世纪就仿效尼德兰的产权制度。它在最初发展产权制度方面也有许多优势,它拥有一定集中程度的政治权利和有可能开发潜在的大市场区域的权威。更重要的是,它在17世纪制定了第一个鼓励创新的专利法。土地使用法的通过消除了许多封建奴役的残余。股份公司的兴起取代了旧日的受控公司。英国的股份公司在1688-1695年间发展到150家。保险业的早期模式咖啡馆也发展了起来。证券和商品市场创造了出来。金银首饰店发展成发行钞票、贴现票据和存款付息的银行。1694年,英格兰银行得到特许,成了中央银行。所有这些都降低了市场的交易费用,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个适宜的制度环境。也许更重要的是,国会至上和习惯法中所包含的所有权将政治权利置于急于利用新经济机会的那些人手里,并为司法制度保护和鼓励生产性的经济活动提供了重要框架。英国在尼德兰的挑战下到1700年经历了持久的经济增长,发展了一套包含在习惯法中的有效的所有权,并开始用专利法来保护知识产权。因此,尼德兰和英格兰的经济增长是产权制度和交易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交易制度的发展降低了市场的交易费用,而私有产权制度的确立提高了生产过程的私人收益率,刺激了生产要素(人和资本)的流动和潜在生产力的发挥。相反,在法国和西班牙,君主制逐渐夺取了代议制组织的权利,发展了一套税收制度和标准。这些税制提高了地方性和地区性的垄断权,抑制了创新和要素的流动性,出现了“柯尔培尔主义”,导致了生产性活动在法国的相对下降和西班牙的绝对下降。因此,法国和西班牙与尼德兰和英国不同,它们从一开始就没有为经济增长提供产权制度的保护和一套减少市场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二、产权制度与国家的作用在人类漫长的产权变革过程中国家的作用举足轻重,国家在那些统治国家的人的福利最大化目标的范围内促进和界定有效率的产权。国家的存在导致了有效率产权的产生和无效率产权的存在。国家在产权形成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1、国家凭借起暴力潜能和权威在全社会实现所有权,与其他组织相比,国家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确立和实施所有权,并提供对产权的保护。2、有利于降低产权界定和转让中的交易费用。国家的标准化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建立排他性的产权制度以及产权的转让都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但是过高的交易费用往往限制了排他性产权的制度的建立和产权的转让。国家作为第三种当事人,能通过建立非人格化的立法和执法机构来降低交易费用。当交换的基本规则确立以后,只要存在执法机构,并能够顺利运行,谈判和行使的费用会不断减少,也就是说一旦一种政府性安排为人们所接受,那么它的推广的成本就会下降。356\n3、国家为产权提供保护,更是产权的最大供给者。有些国家只提供“游戏规则”,凡是违反游戏规则的国家将予以制裁,国家保证并监督游戏的进行。有些国家不仅提供“游戏规则”,还直接参与,甚至干预产权的安排与产权的变革。离开了国家对产权制度的保护,现代产权制度根本不可能建立起来,国家保障着产权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但历史上无效率和低效率产权制度的存在同样与国家对产权做出的强制性安排有关。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家在产权制度建设方面的作用,限制其消极的一面国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国家要为产权的运行提供一个公正、高效、安全的制度环境。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产权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是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2、国家要提供产权运行的规范,即“游戏规则”,如资产评估、产权的度量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和产权市场等等。这些都需要国家制定并依照法令严格执行。3、利用法律和规范来限制利益集团的活动。如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使利益集团难以实现重构产权,从而实现财富和收入的再分配。法律制度的完善往往是一个国家进步和发展的标志,有效的产权制度的基本标志之一就是产权的交易规范能否法制化。三、国家的职能政府是一种组织(自上而下的层级式秩序)。他追求一定的集体性目标,在其政区内按一定规则运用权利。国家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安排而存在,国家也是一种组织并定立组织规则,从这一点来看,国家与政府同义。政府代表国家,国家的职能通过政府来体现,主要是三个方面:保护性职能,生产性职能和分配性职能。356\n1、保护性职能可以说是国家存在的最初根源,主要是为了防止一部分公民的财产受另一部分公民的强制或掠夺。私有财产的出现使国家作为私有财产的保护者出现,并被证明是一种成本较低而收益较高的制度安排。公民交纳税收,政府提供对于他们私有财产和生命的保护,并保证市场制度的顺利运行。因为在无政府状态下,如果所有的公民都必须抵抗他人以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那将要付出极高的代价,极高的排他性成本和强制性成本。它们会阻碍分工,不利于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的繁荣,使经济陷入停止甚至崩溃。国家的出现承担起保护和平的使命,从而实现经济稳定并正常地运行,它的这一职能的实行,依靠的是一整套规则。它适用于所有公民,不允许公民利用暴力、欺骗或其它非法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保护与维护个人自由密切相关,没有制度的限制,自由就会变成放纵和无序。在现代国家里国家的保护性职能大多以正式的制度安排形式存在,如写进宪法和日常法律中。此外国家的保护性职能还体现在防止外部威胁和抵御外来侵害,保护公民现在和未来的自由与安全。但政府的某些保护性职能实施地过度有可能带来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而实施不足又会导致政府失灵。如国家对国防开支的增加,公民以为过度的国防开支会损害全体国民的福利,花费大量资源研究出来的先进武器要么用于破坏,要么存进仓库,对社会福利毫无半点意义可言。大如果政府坚持认为国防的强大是抵制外来侵犯的最有力的武器,而先进武器的研究和开发有利于加强该国对于他国在武力方面的威慑力,以达到保护国家安全的目的。哪一种意见被采纳取决于议会的决议,而议会的决议则来源于选民们所选举出来的代表们的讨价还价。政府究竟采取什么样的策略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决策机制是否合理,以代议制为代表的政治决策的结果是远见卓识而不是井蛙之见。政府失灵的存在,特别是政府对于经济问题的解决不利,使公民开始怀疑政府存在的作用,即政府干预的作用是究竟消极的还是积极的。国家的干预本来与市场运行的竞争机制就是背道而驰的,市场经济运行的失败在国家干预也无力挽回时又怎能一味归罪于国家的无能呢?事实上政府干预在凭借其权利收取或给予货币时就有选择地帮助了一些企业,同时也伤害了另一些企业。2、国家的生产性职能在于生产出共享的物品与服务,即公共供给。公共供给是指政府的一种行政性安排,它使物品和服务能为公民或特定的公民阶层所用。这种供给既可以通过公共资助(现金救济、税收减免)、专用票证(如食品券或教育券)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平均发放(例如一场大灾难后发放毛毯)来实现。公共供给并不必然要求在公共企业中进行这些物品和服务的公共生产。公共获取权并不要求有公有制和垄断生产,也不证明公有制和垄断生产是合理的。“搭便车”356\n问题的存在使得付出努力并承担成本的人与没有付出努力的人享受同样的产品和服务。这就使得共享品不足。国家为了防止搭便车问题的存在,就必须依靠强制性手段,如征收税收。对于公共物品的需求可以通过外在规则和政府指令来进行配给。但是政府在决定要提供生产什么以及生产多少并为谁生产的问题上有可能受到利益集团偏好的影响,从而产生隐性再分配问题。经济活动中某些耗资巨大,实施困难和成本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常常由政府来主持设计和施工,例如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建成和有效运行能够大大加速经济发展并提高了公民生活的质量,但政府的垄断经营限制了或几乎完全防碍了自由竞争,政府的管理有可能是低效率的。政治机构,像警察、军队和法庭等必然是为国家所垄断的,为公民提供保护并促进整个社会平稳而有序地进行,但政府的垄断同样会带来问题,如腐败、官僚主义和公共机构的低效率等等。当然,这种特定服务不会也不可能由私人来取代,但政府垄断的存在有时会令状况更糟糕。政府往往对特定类型的采掘活动或贸易活动拥有排他性产权,以此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对矿山的垄断和对盐的经营权的垄断。政府的经营不一定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私人经营又可能导致这类公共物品的短缺。加利福尼亚电力不足,就是由私人提供公共物品导致该物品供给不足的例证。既要保证公共物品的生产,又要促进这一生产的充分和高效,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政府生产性职能的正常发挥。针对公共物品生产存在激励机制较弱的问题,可以通过制度设计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一问题。但事实不得不承认,公共物品的生产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它还有广泛的社会目标,如失业问题的解决,对妇女和儿童的救济、对残疾人的救助等等,这些目标在资源的利用上是相互冲突、相互竞争的。与私人企业生产的目标不同,公共产品的生产必须把社会目标放在第一位上,这就决定了对公共产品生产及其企业绩效评价的困难。改革有可能缓解与公共物品生产相关的一些问题,如私有化改革,在改进某些问题的同时,又增加了一些新问题,如改革成本的计算。3、对产权的再分配。再分配是一个浸透“社会公正”理念的过程。它的基础是在公民和组织间重新配置产权的各种政治权力。它既可以靠征税和发补贴来实现,也可以靠干预市场力量的自由作用来实现,如靠压低住房对其所有者的价值、提高房客地位的房租控制,靠使消费者更富、农民更穷的食品价格控制等等。356\n当再分配性政策手段干预具体的市场过程或以具体的后果为目标时,这类干预的后果往往被低估。市场是在借助交易的自发调节和借助竞争的自我控制中运行的。复杂经济系统中这些自发的协调力量会因具体政策的操纵和未意料到的副效应而陷于混乱和失效,随之而来的便是频繁呼吁进一步的干预。倡导政府实行再分配的人们对分配方案的实行抱有乐观主义的态度,但在政府实行再分配的同时也会导致分配不合理、败德危害和代理人的自私自利。大体有两种政策手段进行再分配:一种是通过政府的强制力量进行征税和转移性支付,以弱化甚至消除竞争博弈的后果;如可以征收累进所得税,它并不对所有的货币所得一视同仁,要考虑到财产所有者的收入流规模。转移性支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免费券、现金救济和免费食品等实物供给。另一种是通过直接干预,立足于私人产权的竞争基础,通过影响财务资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通过干预缔约自由,改变市场的运行。如帮助特定群体积累物质资本或人力资本,国家提供的义务教育可以使公民在劳动力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更强。又如关税保护,使国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尽管不如国外生产的产品,但在市场上仍占据优势。第四节寻租视角中的国家“寻租”概念首先出现于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的一篇文章,但在此之前,戈登·塔洛克的一系列论文已涉及到寻租理论的基本思想。在他们的开拓性研究之后,布坎南、巴格瓦蒂等一批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寻租”论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使寻租理论逐渐成为一门相对独立和系统的经济学理论分支。近十几年来,寻租理论的影响力已遍及经济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乃至为社会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其它社会学科亦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356\n西方寻租理论的思想渊源可上溯至古典经济学,特别是萨伊的经济学说,萨伊曾经例举,商人通过向政府行贿而获取垄断收益。但现代寻租理论的兴起却只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事情,它起因于经济学家对传统新古典垄断理论的批判和修正。新古典主流经济学认为:在一个进出自由、分散经营的原子式的市场结构下,无数生产同质产品的厂商之间的竞争会使市场上商品的价格和产量趋于一种动态的均衡,稀缺资源的配置也达到所谓帕累托最佳状态。但当原子式的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遭到行业垄断的破坏时,资源的配置效率则会随着市场自发调节机制的失灵而下降。传统的垄断理论只分析了垄断者取得超额利润,却看不见取得垄断权的过程中要付出额外费用。就好像土地所有者垄断了土地,人们为使用土地就不得付出地租一样。在传统理论有关垄断的规范分析中,忽略了竞争企业转变为垄断企业的过程中可能耗费的个人或社会成本。塔洛克认为现实经济中的行业垄断,如果真的存在的话,很少是自发产生的,而一定是行业中一部分厂商利用政府权利为自己谋取利益的结果,并且在个人厂商寻求垄断利润的努力中,社会资源将被无效率的使用和浪费。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塔洛克、波斯纳等经济学家对行业垄断的形成过程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和调查,终于在传统垄断理论的盲点上构筑起一个全新的经济学理论分支——寻租理论。一、寻租的基本概念租金是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报酬超过那些资源在任何可选择的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报酬那一部分,也就是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租金是供给缺乏弹性的生产要素所获取的报酬。马歇尔对租金概念作了一些引伸,他把短期内缺乏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比如说建筑物、机器、工具等资本物品)所获得报酬称之为准租金。实际上,租金就是支付给生产要素的报酬超过为获得该要素供应所必须支付的最低报酬的部分。产生租金的供给弹性缺乏是生产要素的自然禀赋所致。常见的例子是农业,适宜于农业耕作的土地数量是有限的。还有就是地下石油、煤、天然气、贵金属和其它类似的资源,其供给也是固定的。另外,有许多资源的供给数量限制不是由自然条件而是由政府法律法规因素造成。在许多领域,必须有执照或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经营,其数量是由政府来规定,烟酒经营及出租行业等都是用这种方法进行管制的。经济学文献中最先系统论述寻租行为并正式提出寻租定义的是布坎南,寻租是个人通过政府寻求财富转移的浪费资源的行为。他沿用经济学中约定俗成的经济租金概念,在分析了有序市场结构中寻租行为的动态过程、考察了企业家租金的形成之后指出,追求满足私利的个人竭力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不是社会剩余。寻租行为源于一切“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动机,实现的途径是利用政府政策形成垄断地位,而寻租行为的福利后果则是造成社会浪费。戈登·356\n塔洛克提出,寻租只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其中所含的任何一种指向都有一种负的社会作用。与布坎南不同的是,他还曾试图将寻租定义加以拓展、延伸到私人部门,认定寻租活动的标准是该行为的福利后果,在他看来,是否存在政府干预并不重要,关键取决于行为后果,只要是造成社会福利损失的行为都是寻租。巴格瓦蒂将寻租行为定义为无直接产出的活动,通过从事无直接产出的活动而获得利润的方法,无产出活动的含义是,这些活动产生金钱收益,但并不生产包括在正常效用函数中的产品与劳务,也不生产投入这些产品与劳务的投入品。他批评塔洛克等寻租论者的定义过于强调要素收入和寻求租金。寻租的定义一经提出,就与国家或者政府带有必然的联系,因为租金的取得很大程度上是要依赖国家的垄断权力的。当资源是通过政治过程而不是市场过程进行配置时,或者说,当完全竞争市场秩序遭到政府行为的干预和管制时,由于政府人为地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市场间的自由流动,某一商品的生产者就可能在政府的特权庇护下长期攫取商品生产的垄断租金,人为地造成永久性租金的存在会诱致个人寻找利益活动的方向转为寻求政府保护下的垄断特权。在这种情况下配置的资源虽然会造成有利于其配置者的财富分配,但并不会像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一样产生具有市场价值的商品或劳务。因此,经济行为主体的动机在市场过程中和政治过程中并没有区别,都追逐个人收益的极大化,但后者产生的结果却是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不是社会剩余。因此,寻租就成为社会经济主体为了获取和寻求政府权利保护下的垄断租金所进行的努力。由于这一努力过程中耗用的资源一般性地造成社会配置效率的损失和社会福利水平的下降,因此,个人或集团的寻租活动具有社会非生产性特征。二、不同流派寻租理论的比较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早期寻租理论家对传统寡占经济学系统化批判的终结,寻租的研究重点也从产业垄断转入有关寻租更深层次的探索,而在这其中,有两个问题的研究尤其引人注目:一是租金形成的制度根源或寻租的成因问题;二是寻租活动产生的社会成本或寻租的社会福利效应问题。寻租理论研究从戈登·356\n塔洛克和克鲁格开始,发展到今天,形成了三个主要学派:一是以塔洛克、布坎南为首的公共选择学派,他们将研究重点集中于分析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并将寻租产生的原因归结于制度的因素,揭示寻租行为产生的制度条件,社会危害以及改进措施等;二是以克鲁格为代表的国际贸易学派,他们将研究重点集中于国际贸易中的走私、避税,寻求关税等直接非生产性寻利行为以及社会效果;三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商学院学者形成的芝加哥学派,他们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寻求垄断及其社会成本分析,寻租阻碍经济增长机制分析等方面。(一)公共选择学派寻租研究是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塔洛克指出:他的寻租理论研究主要讨论那种操纵民主政府以获取特权,并且这种特权对他人的损害大于受益人获益的情况。以塔洛克、布坎南为首的公共选择学派认为,租金是政府干预的结果,寻租基本上是通过政府活动进行的。因此,限制寻租的基本方式是限制政府。布坎南认为寻租不是一种单纯的经济现象,而是一种具有内在制度依据的广泛的社会现象。个人行为的“好”、“坏”取决于事后建立在一定标准取向上的价值判断;但个人行为所依赖的寻利决策结构则是制度所决定的,所以,人们寻租的原因在于制度规则,而不在个人本身。实际上,(完全竞争市场上)寻利者的动机并不比(政治过程中)寻租者的动机更加高尚或卑劣,“寻租”和“寻利”的划分只是当制度背景发生变化时才有意义。当制度从有秩序的市场转向直接政治分配的几乎混乱的状态的时候,寻租就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出现了。布坎南的理论十分强调经济行为主体寻租决策的制度背景。他把个人寻租活动的起因和根源归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管制,只要政府行为超出保护财产权、人身权、合同履行等范围外,政府分配就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经济行为,社会资源就不可避免地被部分地用于追逐人为租金这种非生产性活动中。布坎南在著作中还进一步把政治分配引起的寻租活动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直接对政府进行旨在获取或保护垄断租金的疏通活动;二是直接进入政治、争夺有租金分配权的职位;三是争夺有关即定租金的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再分配方案。他指出,在这三个层次上,只要政府人为地创造出“短缺”,只要获取某种政府权利的机会是不均等或不公开的,就会有人通过“游说”、“拉关系”、“行贿”等方式去试图说明主管当局给予优惠或差别待遇,这样,资源可能同时在三个层次上被消耗掉。(二)国际贸易学派国际贸易学派一般用“直接非生产性寻租(DUP)活动”的概念来取代“寻租”的概念。直接非生产性寻租活动的定义是:通过从事直接非生产性活动而获得利润的办法,“直接”在于直接产生于权利而不借助于生产过程,“非生产性”356\n在于这些活动产生金钱收益,但并不生产包括在正常效用函数中的产品与劳务,也不生产投入这些产品与劳务生产的投入产品,它不能扩大社会生产规模,甚至还会因为垄断而缩小生产规模,所争夺的是既有的生产利润。寻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不仅包括寻租收益,还包括将资源用于鼓励创造额外收益的政策干预(如通过游说,疏通活动要求实行或继续实行进口配额制度或对外进口贸易实行关税保护)和为赚钱而逃避政策限制的活动(如利用合法进口和非法进口的差额取得特殊收入的走私,放私等逃税活动)。在寻租理论上,国际贸易学派与公共选择学派的区别主要不在内容而在于方法论。以克鲁格和巴格瓦蒂为首的国际贸易学派根据一般的均衡理论,用各种数学模型来计算租金以及所造成的DUP活动对福利的影响,如克鲁格模型,巴格瓦蒂——汉森模型,巴格瓦蒂——里尼瓦桑模型等。在早期寻租理论的经典著述中,寻租活动对于社会的非生产性影响通常是不容置疑的。而巴格瓦蒂却认为,寻租活动在特定的环境下也许可以视为由次优政策引起的具有正福利效应的活动。因为在高度扭曲的环境里,生产要素的影子价格可能为负值。这时的寻租可以抵消掉一部分偏离市场均衡价格所引起的社会效率偏差。(三)芝加哥学派的寻租理论波斯纳是第一个将塔洛克的垄断及其社会成本理论数学模型化,并加以推广以及寻求对垄断的社会成本进行验证的寻租学者。波斯纳认为获取垄断地位本身就是投入资源的竞争性活动,并且获取垄断地位的投入正好等于垄断的利润,因此垄断的社会成本为福利三角形和垄断利润的之和。由于政府管制而引起的垄断,其社会成本大于私人垄断的社会成本。波斯纳对寻租理论的重要贡献在于他不仅将塔洛克理论数学模型化,而且充分论证了竞争以及垄断市场结构与垄断社会成本之间的关系,并对美国20世纪70年代早期农业、交通、电力、银行、保险、医疗等垄断产业的社会成本做了检验,得到其社会成本约占美国当时的GDP17%左右的结论。斯蒂格勒于1971年发表的《经济管制理论》不仅开创了经济管制理论的先河,而且也为产业中厂商与政府之间讨价还价的寻租行为分析树立了典范。他指出国家是产业中利益集团寻求租金的最大利益源泉,对某个产业进行管制或许是一个产业积极寻求的,也可能是强加的,但管制政策的设计与实施往往是为受管制的利益集团服务的。同时,任何利益集团谋求公共权利的支持而增加自己获利能力,都会使另外一部分人利益受损,因此另外一部分人期望通过民主社会的立法程序驳回前两者这种损人利已的要求。这两种相对立的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增大了民主社会的立法成本,造成巨大浪费。356\n斯蒂格勒的同事佩兹曼教授于1976年发表《趋向更为一般的管制理论》一文,将斯蒂格勒的经济管制理论作了一般化分析并加以推广,如加大了对立利益集团的作用、提出了均衡政治的价格数学模型等。斯蒂格勒和佩兹曼对经济管制理论的分析,为寻租理论的形式和发展做了重要贡献,他们从一开始就抓住了分析寻租问题的要害,即国家或政府是利益集团寻求租金的重要潜在源泉,它可以给某利益集团带来巨大的利益,也可以给某利益集团带来致命的灾难。所以理性的利益集团均会通过游说、疏通政府对自己有利的管制政策得以通过,阻止对自己有害的管制政策通过,这些都成为寻租理论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他们的理论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如仅集中于对产业及其利益集团寻求经济管制行为本身的描述,而没有对其社会效果做研究,也没有给出改善寻求管制行为的政策建议。另外,他们也缺少对管制中涉及的官员、企业管理者、利益集团的具体寻租行为的理论分析。案例8-1:灯塔的故事在一个靠海的渔港村落里住了两三百个人,大部分的人都是靠出海捕鱼维生。港口附近礁石险恶,船只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礁沉没,而人财两失。如果这些村民都觉得该修建一座灯塔,好在雾里夜里指引迷津;如果大家对于灯塔的位置、高度、材料、维护也都毫无异议,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把钱找出来,分摊盖灯塔的费用。村民们怎么样分摊这些费用比较好呢?既然灯塔是让渔船趋福避祸,就依船只数平均分摊好了!可是,船只有大有小,船只大的船员往往比较多,享受到的好处比较多。所以,依船员人数分摊可能比较好!可是,船员多少不一定是好的指标,该看渔获量,捞得的鱼多,收入较多,自然能负担比较多的费用。所以,依渔获量来分摊比较好!可是,以哪一段时间的渔获量为准呢?要算出渔获量还得有人秤重和记录,谁来做这个工作呢?而且,不打渔的村民也间接地享受到美味的海鲜,也应该负担一部分的成本。所以,依全村人口数平均分摊最公平!可是,如果有人是素食主义者,不吃鱼,难道也应该出钱吗?可是,即使素食主义者自己不吃鱼,他的妻子儿女还是会吃鱼啊。所以还是该按全村人口平均分摊。可是,如果这个素食主义者同时也是个独身主义者,没有妻子儿女怎么办?还是船只数为准比较好,船只数明确可循,不会有争议!可是,如果有人反对说356\n虽然家里有两艘船,但却只有在白天出海捕鱼,傍晚之前就回到港里,所以根本用不上灯塔,为什么要分摊。或者,有人表示即使是按正常时段出海,入夜之后才回港,但是因为是老渔民,所以港里港外哪里有礁石,早就一清二楚,闭上眼睛就能把船开回港里,当然也就用不上灯塔!好吧,不管用哪一种方式,如果大家都能同意,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应该由谁来收钱呢?在这个没有乡公所和村里长的村落里谁来负责挨家挨户地收钱保管呢?好吧,如果有人自告奋勇,或有人众望所归,勉为其难地出面为大家服务,总算可以把问题解决了!可是,即使当初大家说好各自负担多少,如果有人事后赖帐,或有意无意地拖延时日,就是不付钱,怎么办?……灯塔的例子很具体而深刻地反映了一个社会在处理“公共物品”这个问题上所面临的困难。灯塔所绽放的光芒德泽广被,让过往的船只均蒙其利。可是,其他的东西像面包牛奶一个人享用了之后别人就不能再享用;灯塔的光线却不是这样,多一艘船享用不会使光芒减少一丝一毫,而且你在杂货店里付了钱才能得到牛奶面包。可是,即使你不付钱,还是可以享有灯塔的指引,别人很难因为你不付钱而把你排除在灯塔的普照之外。和牛奶面包相比,像灯塔这种物品就比较适合由公共部门来加以解决。因此,由灯塔的例子,我们可以联想到政府存在的理由。思考题:1,关于国家产生的原因有哪几种观点?2,国家的类型有几种?举例说明人类历史上存在的一些国家的类型。3,国家的性质是什么?4,诺斯“暴力潜能”理论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如何评价?5,对直接民主与间接进行比较说明。6,如何看待国家在产权形成中的作用?7,国家的职能有哪些?8,什么是寻租理论?如何评价寻租理论?356\n第九章社会资本理论社会资本在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就其制度类型而言,则是一种非正式制度。作为非正式制度,社会资本内嵌于人们的社会关系之中并对人们的社会交往行为,特别是社会经济活动,发挥重要的规范和协调作用。深刻理解社会资本的特点和作用方式,揭示社会资本对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助于丰富对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也有助于推动制度的构建。第一节社会资本的含义与性质一、社会资本的含义1980年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Bourdier)把经济学中的资本概念引入到社会学研究,认为“资本是一种积累起来的劳动(它以物质化形式或‘肉体化’、身体化的形式存在)。当行动者或行动者群体在私有的─—也就是独占排外的─—前提下占有利用它时,他们便可以因此占有利用具有物化形式,或者体现为活生生的劳动的社会能量”。[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3页。“布迪厄认为场域是人的活动相互作用的关系网络,不能离开人的活动而存在。”卜长莉:《社会资本与社会和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9页。只有在与一个场域的关系中,一种资本才得以存在并且发挥作用[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3页。,所以资本可以被看作进入每个场域的入场费,而且资本确定了谁更适合参与这一场域,从而对行动者进行优胜劣汰的遴选。场域和资本是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布迪厄把社会资本看作是获得场域成员资格的一种资源,这种资源通过社会网络维持和积累起来,他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体,他们与或多或少制度化了的相互认识与认知的持续关系网络联系在一起……通过集体拥有的资本的支持提供给他的每一个成员”布尔迪厄:《布迪厄访谈录:文化资本和社会炼金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版,第71页。,他进一步指出,“社会资本是指某个个人或是群体,拥有一个比较稳定、又在一定程度上制度化的相互交往、彼此熟悉的关系网,从而积累起来的资源总和,不管这种资源是实际存在还是虚有其表的。”[法]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3页。布迪厄从社会网络的角度来界定、研究社会资本,开创了基于社会网络视角的社会资本研究,极大地推动了社会资本的研究。356\n科尔曼认为,“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是解释社会系统的活动”,而以往的研究却将个人同社会系统整体割裂开来。为此科尔曼在社会学理论中引入了社会资本范畴。科尔曼认为,在社会系统中“行动者为了实现各自利益,相互进行各种交换,甚至单方转让对资源的控制,其结果,形成了持续存在的社会关系”[美]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51页 。。这些社会关系不仅被视为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而且还应该被视为一种个人资源。当这些个人拥有的社会资源能够为个人带来利益时就成为社会资本。科尔曼用图9-1表明了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人力资本存在于各点之中,连接各点的线段代表社会资本。这个由A、B、C三点组成的网络图在表示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关系的同时,也强调了社会资本的网络性质和公共物品性质。它意味着社会资本不仅是增加个人利益的手段,也是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重要资源。据此,科尔曼对社会资本进行了界定,他指出,“社会资本的定义由其功能而来,它不是某种单独的实体,而是具有各种形式的不同实体。其共同特征有两个:它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各个要素所组成;它们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和其他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是否拥有社会资本.决定了人们是否可能实现某些既定目标。”[美]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54页 。图9-1科尔曼社会资本描述图356\n科尔曼开创了将社会资本与集体行动结合起来研究的新视角,正是从科尔曼开始,社会资本不仅被认为是增加个人利益的手段,而且也是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重要途径周红云:《社会资本:布迪厄、科尔曼和帕特南的比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4期。。1993年帕特南出版《让民主政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MakingDemocrcyWork:CivicTraditionsinModernItaly)一书,试图用社会资本打开政治科学中的“黑箱”并为之命名。帕特南将社会资本与市民社会结合在一起。他指出,在意大利的某些地区因为具有市民活动的网络和规范,市民社会的生活充满活力,而在另外一些地区,由于存在垂直的政治结构,则这些地区只具有零碎而且孤立的社会生活以及互不信任的社会文化。这意味着社会资本水平高低是决定市民社会的生活充满活力与否的重要原因,丰富密集的成员联系能够繁荣市民社会,以促进有效的治理。帕特南还对社会资本与制度及其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帕特南在研究意大利南北经济现代化和制度绩效之间的关系时发现,制度的绩效受到它活动于其中的社会关系,即社会资本的影响。作为公民生活所体现出的社会关系或社会资本的差异,对制度成功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制度变迁对政治生活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历史及社会关系又对制度的成功构成了强大的制约。作为互惠规范、公民参与网络、信任的社会资本能够限制机会主义,是民主制度得以运行的关键因素。布迪厄、科尔曼、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各有其特点。布迪厄着重考察的社会资本作为网络的性质,网络诞生社会资本,拥有社会资本才可加入这个网络;科尔曼揭示了社会资本同人力资本的联系以及社会资本在打破集体行动困境中所起的作用;帕特南着重考察基于社会资本相互联系起来的人们能够限制机会主义,促进制度良好地运行。他们从不同角度对社会资本的探索,推动了社会资本的研究,丰富了社会资本理论。二、社会资本的性质(一)社会资本是诚信、互惠等制度安排和网络组织的统一体帕特南指出,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某种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他们可以通过促进合作而提高社会效率356\n,并预言,大力发展社会资本是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捷径。在这里,网络组织是社会资本的形式,信任、规范等则是社会资本的内容,其在本质上是制度安排。没有制度安排,组织就不能形成稳定的结构和功能,组织的内容就只能是一堆杂物鲁鹏:《制度与发展关系论纲》,《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也就不会形成组织。社会资本之所以能够呈现出网络的组织形式,是因为具有诚信、规范等制度安排。正是有了信任等制度安排,处在社会资本之中的人们才能够达成集体行动,从而获得收益。在社会资本的框架内,没有网络组织的形成,制度的功能也无从得到发挥和体现。所以,社会资本是网络组织和信任等制度安排的统一体。社会资本的领域内考察制度和组织的关系,制度和组织相对而立。没有社会资本的制度属性,就不会有社会资本的组织属性,只有以制度为基础,人们才有了较为一致的目标,并通过制度形成共同体,社会资本才能表现出人与人之间的网络形式。同样,没有社会资本的组织属性,社会资本的制度属性也不可能呈现出来,诚信、互惠、规范等虽然是指人的内心制度安排,但是它只有在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二)社会资本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人际关系人际关系是“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个人或团体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个人或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乔建:《关系邹议》,杨国枢、文崇一主编《社会及行为科学研究的中国化》,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1982年版,第345页。制度是对人的规范和约束,不同的制度决定了不同的人际关系。社会资本的制度属性只有通过人和人的交往才能表现出来,这时社会资本又表现为一种人际关系。社会资本的网络形式表现为人际关系网络。虽然社会资本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人际关系,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际关系都是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之所以称为资本,在于它的收益性。同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一样,社会资本能给所有者带来相应的利益。社会资本“能够创造价值并使价值创造者获得回报,拥有丰富社会资本的人会得到更多的报酬、更快的提升以及更好的评价。”韦恩·贝克:《新型社会资本及其投资》,《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从收益性的视角,波特考察了人际关系,并界定了社会资本“朋友、同事间更普遍而紧密的联系,通过他们(更普遍而紧密的联系——引者注)人们得到了使用资本的机会,……它是使人在竞争中得以成功的最后决定因素。”RonaldBurt:StructuralHole,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2,P.9.356\n这说明,只有那些能够给关系当事人带来收益的人际关系才能成为社会资本。在制度经济学看来,人们之间要想顺利的交换首先必须打破相互欺骗的囚徒困境,根据诚信等制度达成一致行动。从交换和达成一致行动的观点来看社会资本的收益,一些人际关系能够给人带来收益形成社会资本,是因为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了集体行动。所以,社会资本就是那些达成集体行动进行了资源配置从而给当事人带来收益的人际关系。第二节社会资本的类型与作用一、社会资本的类型(一)制度性社会资本和关系性社会资本美国学者安尼鲁德·克里希纳(AuiruchKrishna)把社会资本分为制度性资本和关系性资本。制度资本是人与人之间达成集体行动的规则、条件和程序等等。关系资本是达成集体行动时个人所具有的价值观、信念和态度。他从集体行动的基础、动机来源、动机性质等方面比较了两类关系资本的特点,如表9-1所示。表9-1制度性社会资本与关系性社会资本比较制度资本关系资本集体行动的基础交易关系动机来源任务规则和步骤制裁信念价值意识形态动机性质最佳行为合适行为例子各类市场、法律框架家庭、伦理、宗教资料来源:安尼鲁德·克里希纳:《创造与利用社会资本》,载帕萨·达斯古普特、伊斯梅尔·撒拉格尔定:《社会资本:一个多角度的观点》,张慧东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9页。尼鲁德·356\n克里希纳认为现实中很难有两种社会资本单纯存在的情形,多是两种社会资本强弱程度的组合,即(1)强制度资本-强关系资本;(2)强制度资本-弱关系资本;(3)弱制度资本-强关系资本;(4)弱制度资本-弱关系资本。不同的组合反映了不同的社会资本存量,其中强制度资本-强关系资本是存量最多的状态,弱制度资本-弱关系资本是存量最少的状态。(二)结构性社会资本与认知性社会资本尤普豪夫(Uphoff)将社会资本分为结构性社会资本(StructuralSocialCapital)和认知性社会资本(CognitiveSocialCapital)。结构性社会资本是指比较客观的容易直接观察到社会资本结构,如网络、协会等。认知性社会资本指表现为人的主观因素以及无形因素的社会资本,如行为规则和态度、共同价值、互惠和信任等。(三)微观性社会资本、中观性社会资本和宏观性社会资本微观性的社会资本是指存在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社会资本。由于人总是生活在家庭之中,家庭之间的社会资本也属于微观社会资本。中观性的社会资本是存在于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社会资本。宏观性的社会资本是指与国家的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相关的社会资本,这个层次的社会资本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社会资本同国家制度运行的关系。帕特南把社会资本视为社会组织的某些特征,他对社会资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民间团体中的规范和价值观等,所以一般把他的研究看做是对微观或中观层次的社会资本的研究。科尔曼的社会资本定义虽然被帕特南所沿用,但是科尔曼把社会资本的关系网络扩展到组织和集团的层面,把组织作为内部结构的参与者,不再仅仅强调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更加强调组织和组织之间的关系。科尔曼的研究属于中观层次的社会资本研究。道格拉斯•诺斯和曼瑟尔•奥尔森的研究表明,制度对经济增长率和经济增长方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四)团体形社会资本与个人性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在人际关系中,个人控制的并实现自己收益性的社会资源成为个人性社会资本。个人的人际关系网络的“结点”越多,自己的社会资本就越大。与个人性社会资本相比,团体性社会资本是“指一个组织或一个团体,甚至一个社会、地区和国家所具有的追求团体目标,实现集体合作的组织资源,包括组织网络、关系和文化等内容,表明了一个组织或团体的组织凝聚力。”团体性社会资本意味着,组织的横向和纵向结构越密集,成员之间的组织关系、信任关系越密切,组织共享的文化价值观念越是一致,它所提供的集体资源就越大。356\n(五)家族性社会资本和行政性社会资本家族性社会资本是指家族成员之间的社会资本。行政性社会资本是指行政官员(包括企业经理)之间的社会资本。经济转型尤其是中国的渐进式经济转型主要受家族性社会资本和行政性社会资本的影响。二、社会资本的作用机制(一)达成集体行动传统的理论认为,集体行动一般只能由强制力量达成,通过自利的人们之间的自然交往来达成集体行动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近代,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把个人自由看作与政治国家相对立的范畴,并提出社会先于国家的逻辑。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洛克的社会契约论。由于自然世界是有缺陷的洛克把这些缺陷都归结为政治强权因素的匮乏,第一,缺乏固定的、众所周知的法律;第二缺乏一个按照法律来裁判争端的裁判者;第三,缺乏政治权力来支持正确的裁判(参见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和两种架构》,载邓正来、亚厉山大.J.C.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版。,人们之间就达成契约,交出一部分自然权力由国家行使。这便是立法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利和这两者之所以产生的缘由,政权的一切和平的起源都是等于人民同意的。在洛克看来,国家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它本身只是社会的一个工具,借以实现社会的自然状态所隐喻的自由与和平。从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中,自由与和平虽然为社会的自然状态所隐喻,但仅靠人们之间交往的自然状态却不能实现自由与和平。只能依靠国家这种政治强制力量使自然交往的人们达成集体行动,自由与和平才能实现。黑格尔认为,近代世界形成的市场驱使人们追逐自己的私利。同政治国家相比,人们在市场中结成的关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们一般只受市场规律的支配。但是黑格尔认为追逐私利的个人在市场中结成的各种关系必然会造成人与人的不和谐和冲突。这就需要高于个人的作为政治强权的国家对其进行矫正。无论是洛克的社会契约论还是黑格尔的国家高于市场的哲学,都认为追逐私利的个人之间只有冲突和不和谐。排除了政治强权,追逐私利的个人都不可能达成集体行动实现和平和自由。在经济学界,哈丁、奥尔森等人也认为,在没有政治强权的情况下,个人之间达成集体行动非常困难。共同利益在大多数情形下是一种公共产品,一些人即使不参与集体行动也会从公共产品中收益,“搭便车”的存在成为达成集体行动的主要障碍。其实,“搭便车”是因为人们之间存在难以克服的交易费用,如果交易费用为零,人们之间可以通过谈判和交易克服“搭便车”356\n行为。所以,达成集体行动就必须通过降低交易费用消除“搭便车”,从而成为一种联合提供公共物品的过程。我们假定彼此之间不存在诚信的相互独立的个人和。两人的效益函数分别为:其中,是公共物品,是以货币代表的通过公共物品而获得的其他物品。两人之间存在公共物品需求(公共利益),每个人都能从公共物品中得到效益。两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如图9-2此图参考了乔·B.史蒂文斯关于联合提供公共产品的图形,参见:[美]乔·史蒂文斯:《集体选择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0页。所示。A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为,两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等于。两人分别不变的边际成本获得公共物品。这样帕雷托有效的公共物品的供给量应该是,即单位公共物品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数量。如果仅仅考察和单个人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显然不能满足这一条件。出于自利行动可能决定购买的数量,虽然这时也能享有公共物品,还是决定购买,因为能获得面积为的消费者剩余。但是超出,就不会再购买公共产品,因为这时支付的价格将大于获得的收益[美]乔·史蒂文斯:《集体选择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1页。。尽管还存在对公共物品的需求空间,不会再继续购买公共产品。同样因为价格大于收益,B也不会单独购买公共产品,集体行动的困境由此出现。无论还是,任何单独行动的一方都不会购买帕累托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量。现在假设和之间为通过重复博弈联系在一起的人际关系。继续单独购买公共产品损失就需要从处获得。这样购买公共产品产品时就等于和在进行交易。此次交易失败,以后通过交易获得的剩余也可能会消失,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条件下,和都致力于达成交易。并且,如果把继续单独购买公共产品的损失返还给,当公共产品的帕累托有效供给达到均衡点C时,将获得面积的消费者剩余。同时,福利也会得到改善。在处的成本是与之差即的量。因为图中该点的供给价格为,,所以356\n。这说明,继续单独购买公共产品的损失恰恰是在享有公共产品所应该支付的成本。把返还给,将继续购买数量为的公共产品,在点处,支付的价格等于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支付的价格等于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从而达成集体行动,提供公共产品。图9-2社会资本导致联合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产出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社会资本达成集体行动的关键,在于人们之间通过重复博弈形成的诚信、互惠等制度安排节约了人们的谈判成本。缺乏社会资本的人们之间对于支付价格的谈判是非常困难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是社会资本资本节约了交易费用,从而使集体行动得以达成。(二)资源配置356\n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中,所有的商品都被看作是同质的。而现实市场经济中的商品的质地却是千差万别的,有的商品交易者在交易中甚至以次充好,市场中充满了机会主义的欺诈行为。所以,人们在选择商品时,会看重交易对象是否讲诚信,并以交易对象的诚信程度来衡量商品的质量。新古典经济学把供给曲线和消费曲线当作价格和商品数量的函数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无论供给曲线还是消费曲线都至少应该是价格和商品数量、质量的函数。人们对商品质量的衡量包含着对交易对象的诚信程度的评价。设表示商品的数量、表示商品的质量、在同等的价格下,对同种商品,人们既追求数量最大化、同时也追求质量最大化。人们对商品的需求为,则。商品的质量来自于交易者的诚信,而诚信同社会资本成正相关关系。设为交易双方没有社会资本时的商品质量,为双方具有社会资本时的商品质量,则,。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交易双方没有社会资本相比,交易双方具有社会资本时,需求方所获得的商品质量更好。社会资本是一种具有诚信、互惠等非正式制度安排的人际关系,在本质上是调整社会运行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人际关系网络,社会资本直接影响或作用于资源的配置过程,进而对资源的配置结果或绩效产生重要影响。三、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一)节约交易费用1、诚信等非正式制度对交易费用的节约制度的产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的基础,任何规则都要建立在人们内心广泛认同的基础上,否则即使以再优美或严厉的文字表述出来的制度也形同虚设。人们在重复交往中出现的习俗、惯例被哈耶克称为“自生自发秩序”,哈耶克认为这种“自生自发秩序”才是市场运行的基础。只有在“自生自发”的秩序下,人们才能有信心与他人进行有序地交往,人类社会才从霍布斯世界的人人是强盗的、野蛮的或未开化的社会过渡到文明社会。在《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一书中,诺斯认为“在现代西方世界中,我们认为生活和经济是由正式的法律和产权所调控的,即使在最发达的经济中,正式规则也只是构成决定着人们选择的种种约束的总体中的一小部分(尽管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我们稍加思索,就会发现,非正式约束是无处不在的。”韦森:《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上海:三联书店2001版,第201页。356\n市场中的交换需要彼此对交换内容达成一致,形成契约。但是所有的书面契约都不可能穷尽交换的所有细节,所有的正式契约都是不完备的。人们在交换时也不一定签订正式的契约。人们之间交往形成的习俗、惯例就能够弥补正式契约的不完备性,使交换双方对交换内容的预期趋于一致。非正式制度使得人们在每天进行交换时不用随时随地精心思虑交换条款。诚信是社会资本核心的制度内容,下面我们就以诚信来分析社会资本作为非正式制度对交易费用的节约张其仔:《社会资本论: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94页。。假设和存有交易需求,交易过后的净收益为IA,的净收益为,、之间的信任的概率为,不信任为,交易不成工,损失,B损失,则、的各自的收益关系式如下:的收益:的收益:若,则和之间完全信任,的收益就变为,的收益就变为,若,则,(1)若,则,(2)公式(1)说明,、之间的信任大于不信任。这时若没有替代者,、之间会达成交易,但可能签订一项较苛刻的合同,进行详细的调查,或要求有某种抵押等等,这样就发生交易费用,这种交易费用将由和分担,两者都将遭受福利损失。公式(2),说明,、之间的不信任大于信任。在存在交易替代者的条件下,A、B不会达成交易。在没有交易替代者的条件下,A和B将会通过一系列的防范措施,规定更详细的规则、条件或请别人担保等方式提高彼此的信任程度,也就是通过交易费用的增加来促成交易的发生。这时的交易费用将比公式(1)更高,但是只要交易费用的增加不超过收益,和就会达成交易。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社会资本作为非正式制度对交易费用的节约。2、社会资本节约信息费用博弈的行为是由行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由于人们的重复博弈,使得社会资本成为信息迅速传递的网络,社会资本网络的主体之间很容易接近和达到信息对称。这使得出现交易需求时,在社会资本的网络内,较容易发现买主和买主,确定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从而节约搜寻交易对象的成本,甚至使这种交易成本趋近356\n于零。而在社会资本网络外的交易,每一次交易前,卖主和买主都有一个寻找的过程。以旧车交易为例。在旧车交易中,旧车商人和卖主的交易如图10-4所示。SS和DD曲线代表双方的交易愿望,但在某一特定时间,卖方可能在均衡价上找不到买主,因此它必须等待,并继续寻找,而他急于出手旧车以解需求现金的燃眉之急,这时职业旧车商人出现为卖主及时提供了一个买主。但是这个旧车商人在将车卖出以前,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所以他更愿意以一个稍低的价格购进(由线),这样旧车在均衡价格上成交。另一方面,需要旧车的买主在寻找卖主,也在不情愿地等待旧车卖主的出现。这个旧车商人的存货满足了旧车买主的立即需要。由于旧车商人已经提前支付了交易的费用,所以他向买主索要稍高的价格(由曲线表示),旧车在上得以转让。旧车交易中的交易费用可以表示为,一般说来,交易费用的存在使购买变得昂贵而使出售变得便宜,前者大于后者张军:《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8页。。交易费用在交易主体上表现为交易双方的损失,在经济体制上表现为资源的浪费。如果没有交易费用,均衡点在。图9-3社会资本对交易费用的节约356\n在社会资本的网络中,由于信息的迅速传递而形成的信息对称,交易的卖方和买方可以很快知道对方的确切信息,这样一来,信息的搜寻过程可以省略掉,信息费用因此得到节约。这时,同旧车交易的情况相比,旧车的供给曲线将从向下移动到曲线,需求曲线将从上升到,供给和需求在处达到均衡。图9-3中曲线是卖方节约的交易费用,就是买方节约的交易费用,社会资本节约的交易费用为。3、社会资本形成的潜在惩罚机制对交易费用的节约科尔曼曾经描述了纽约从事钻石交易的犹太人的社会资本网络。在进行大宗交易时,为了让对方便于清点钻石的数量和品质,这些犹太人经常需要将钻石在付款前交给对方。在这个过程中没有现实的措施保证对方不发生欺诈行为。犹太人是通过宗教信仰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网路群体。在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因为有人进行欺诈,就将失去所有以宗教信仰联系起来的人际关系,自绝于这个组织,也就会被整个业界抛弃。这说明社会资本的人际关系网络形成了潜在的惩罚机制,从而降低了人们违约的概率,节约了交易费用。由于在社会资本内部信息对称或接近信息对称,关于每个人的交易信息和交易记录能够较快地被关系圈内的所知道,从而影响交易者以后的交易选择和交易行为。AABCBC图9-4a图9-4b356\nABC图9-4c图9-4a表明了交易主体A、B、C没有相互联系的情况,在这种结构中,A和B在交易中,如果A由于“败德行为”导致B的成本上升,或者导致交易破裂,并不影响A和C的交易。因为在A、B、C没有联系的条件下,A的“败德行为”信息很难传递到C,为C所知。这种情绪无疑增加了A的败德行为概率。而在社会资本的网络内,这种情形将大为改变。A和B交易中A的“败德行为”信息很快就能传递到C,影响C和A的交易,在存有替代交易者的情绪下,C将不与A交易。这样,社会资本网络内交易结构将由图9-4b,转变为图9-4c,B和C都不和A交易,A被社会资本的网络所抛弃。这种潜在的惩罚机制显然会减小交易的中的败德行为,从而节约监督费用。(二)促进合作、提高效率1、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资本有助于人们之间形成合作关系,进而推动经济发展。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形式之一,信任度高的社会,社会成员之间容易开展合作和协作,凝聚力强,这样的社会容易发展起巨大的经济组织,从而提升经济的竞争力。社会资本同企业发展、劳动就业、技术创新、人力资本培养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社会资本在企业融资、企业管理、企业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美国社会经济学家格兰诺维特对人们利用社会资本获得就业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他的研究证明了“熟人网络”(弱关系)在就业获得中的重要作用。在经济转型国家,劳动力流动成为重要的经济和社会现象,在下岗工人再就业、大学生就业、农民进城打工等劳动力流动中,社会资本也是主要的渠道之一。由于网络的信息传递机制,社会资本还能够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科尔曼把父母对孩子的关心作为孩子的社会资本,认为社会资本的稀缺对儿童的成长不利。356\n2、促进社会发展帕特南通过二十年的跟踪研究发现,公众的参与、交往和活动的网络等社会资本因素对国家民主制度运转具有关键性的作用。社会资本还影响着社会分层,人的社会资本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自己的社会地位。一些学者研究表明:“那些在传统再分配体制下拥有较高社会地位的精英们会在市场转型中充分利用自己的在传统体制下积累的社会资本,并将这些资本迅速转化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可用的资源,从而使自己在新的社会中继续获得较高的地位。”赵延东:《社会资本资本理论的新进展》,《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卜长莉认为构建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资本,能够推动当代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四、社会资本的消极作用在社会资本不但有积极的作用,同样也有消极作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波茨认为由于社会关系网络的封闭性,社会资本会形成四个方面的消极作用。第一,排斥“圈外人”;第二,对团体成员要求过多;第三,限制个人自由,第四,用规范消除了个人差异。在波茨看来,在一个社会资本网络之中,网络成员之间的关系会阻止这一社会资本网络外的个体获得为该群体控制的特定资源,对于社会资本网络外的成员——“圈外人”来说,获得这种资源必须付出更高的成本。社会资本为组织成员带来利益的强大联系通常也能够禁止其他人获得收益,社会关系网络能够更好的控制个人行为并提供获取资源的优先渠道。但是社会关系网络……也可以阻止局外人获得同一资源的渠道。伯特在其关于社会资本的名著《结构洞——竞争的市场结构》(StructuralHoles:TheSocialStructureof356\nCompetition)中就明确指出,社会资本的存在使市场中的某个或某些个体和有些个体发生直接联系,但与其他个体不发生直接联系。这种现象看起来好像在市场中出现了洞穴。伯特认为,在竞争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家能否取得比其他人更多的利益,关键看其能否掌握较多的非重复的社会资本。换言之,一个人或一个组织,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保持和发展优势,就必须与相互无关联的个人和团体发生广泛的联系,以争取信息和控制优势。同时不让其他人掌握这种联系,也不让他联系的个人和团体之间发生联系。社会资本涉及的最基本问题是合作的成本和收益。集团内部的集体行动常常将成本施加到非成员身上。一个集团内部的合作会使集团内部的福利增加,对集团内部成员来说,集体行动的受益和成本之差为正。而对非集团成员来说,影响在更大程度上则是消极的。社会资本排斥圈外人的消极作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严重的影响。在经济转型国家,它是经济转型的陷阱,可以使经济转型走入畸形。俄罗斯在经济转型中实行的私有化政策本意是造就一个广泛的社会持有者阶层,但事实却是原有企业经理和高级行政官员凭借各自的圈子和权利“一夜暴富”,而整个社会经济却严重衰退,普通百姓的生活条件急剧恶化。在现实生活中,“关系”资本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形式,其消极影响是很大的。在劳动力流动尤其是大学生就业中,面对较为稀缺的就业职位,有“关系”资本的就能找到好的工作,没有“关系”资本的只能找到较差的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社会资本的消极作用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第三节社会资本的创造与经济发展一、社会资本与经济发展伴随着人类实践和历史的发展,人们对于经济发展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入。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提出的分工和交换促进繁荣的思想对于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0世纪三十年代,R•哈罗德和E•多马分别提出自己的经济增长思想,在经济学上构成哈罗德-多马模型,形成了经济增长的物质资本决定论。由于哈罗德-多马模型中的资本与劳动的比率是固定的,五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R•索洛和T•斯旺在修正哈罗德-多马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索洛-斯旺模型,经济增长的技术决定论开始形成。六十年代,阿罗等人开始考察教育等因素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提出了经济增长的人力资本理论,又称内生经济增长理论。80年代,Syrquin、Kasper等人又提出经济增长的产业结构变迁理论,认为产业结构的变迁也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80年代以后,科斯、诺斯等人的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经济学突破制度既定的前提假设,在科斯等人的理论中,制度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新制度经济学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体系。90年代后,社会资本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成为人们在经济理论中关注较多的领域。(一)信任、文化等社会资本因素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从信任、文化角度考察社会资本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是根据信任或相同的价值观能够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经济学原理。由于信任的存在,交易的各个时段都能节约交易费用,从而促进合作的达成。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356\nFukuyama)在《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书中将社会资本看作是由社会或社会的一部分普遍信任所产生的一种力量。。社会信任的程度越高的国家,社会资本存量越高。根据社会信任的程度,福山比较研究了不同的国家类型。第一等级是美国、日本等社会资本存量较高的国家,社会关系网络非常发达,人们可以超出家族的血缘关系建立广泛的信任和合作。第二等级是意大利、华人等社会资本存量中等的国家,信任基本停留在家庭之内,合作主要在家族内部达成。第三等级是俄罗斯、东欧等社会资本存量较低的国家,这些国家在家族内部也难以建立信任和展开合作。社会资本的高低关系经济能否有效运行,社会资本较高的国家,经济运行的效率也较高,所以社会资本的差异是解释不同国家的经济效率差异的重要原因。许多研究表明,信任同人均GDP、企业规模的分布、私营企业的发展速度和平均规模、引进外资等都有着明显的正相关作用,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促进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二)人际关系网络等社会资本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关系网络作为社会资本的重要形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是非常显著的。早在1997年世界银行举行的研讨会中,关系网络能够影响经济绩效就得到人们的普遍赞同。社会关系网络抵御因市场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他们是利用其他方面无法获得的监控机制的辅助行动。科尔曼描述了社会资本网络的惩罚机制对于微观交易进行的促进作用。纽约市钻石批发市场上的犹太人在进行大宗钻石交易时,经常需要将价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钻石在付款前交给对方,以便他们清点数量、验证品质。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正式手段保证对方不做出欺诈行为。犹太人是通过宗教信仰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网路群体。在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因为贪心而调包或私藏钻石,就将失去所有以宗教信仰联系起来的人际关系,自绝于这个关系网络,也将被整个业界抛弃。二、社会资本的衰落社会资本虽然对经济增长有着密切的作用,但是社会资本在某一时段内却有着衰落的可能性。社会资本衰落主要表现为社会信任度的降低、公众参与程度的降低以及人的社会生活方式变化。(一)社会信任度的降低356\n社会信任既包括多次博弈的社会行动者即通常意义上的熟人之间的信任,也包括一次博弈的社会行动者即以前是通常意义上的陌生人之间的信任。评价一个社会的信任程度主要是看陌生人之间的社会信任程度。陌生人之间的社会信任来自于人对社会秩序的预期。美国的社会信任的降低已经从大量的社会变化中得到证实:最容易产生信任的家庭的解体率上升;暴力犯罪率和民事诉讼案件逐年上升,大约有1%的人口被关进监狱,律师代理费远高于其他国家;慈善机构等社团和中间社会结构衰落,人们普遍缺乏与周围人共同价值和群体观念。(二)公众参与程度的降低与社会信任度相联系,社会资本的衰落也会在公众参与的社会网络结构中体现出来。1930年代,法国人托克维尔访问美国,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在不断的参加和组成社团,其中道德和知识的社团更让人关注。托克维尔高度赞扬美国社会这种的公众参与程度,并把它当作美国式民主的重要内容。现在研究却发现,美国的公众参与程度比托克维尔时代下降了。美国人对政治的参与程度下降。美国国家选举的投票率在1960年代达到高峰,到1990年,美国人的投票率下降了四分之一。1993年,一年之内参加过有关城镇或学校事务的公共集会的美国人的数量比例已经比1973年下降1/3。其他诸如宗教、工会、家长—教师协会和妇女俱乐部、互助性组织等自愿性质的团体的人数和参与率也在急剧下降。(三)生活方式的变化信任、网络等作为社会资本的重要因素决定了集体生活或与他人的交往是人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到九十年代,美国的保龄球俱乐部增加,而俱乐部的参与人数却在下降,与此同时更多的人却在独自打保龄球。在闲暇时间,人们甚至宁可呆在家里看电视,也不愿与人交往参加公众活动。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也说明了社会资本的衰落。三、社会资本的创造早期的社会资本研究对于社会资本的产生基本上持“自发论”观点,社会资本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无法人为的尤其是通过政治强权进行改变。近期的研究出现了可喜的进展,关于社会资本的创造大致形成了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国家主义观点,认为政府应在社会资本的创造中起主导作用,自觉地消除政治制度的“单中心”独断运行方式,国家事务的中心由政府向社会转移,从而繁荣社团,塑造信任,谋求发展。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市民社群主义的观点,主张通过社会行动者的自觉行动扩大自己的社会资本范围和存量。(一)政府对于社会资本的创造356\n社会资本是由诚信等为制度内容和由公众参与构成的网络,政府在诚信建设和网络构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培育第三部门作为社会资本的社会关系网络是由许多节点构成的,只有依凭节点,公众参与的网络才可能构建,信息的占有才可能对称。节点越多,公众参与的网络也就越大,社会资本也可以随之创造。第三部门就是公众参与网络中的重要节点。所谓第三部门(TheThirdSector)是指相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而言的第三个领域,与政府的公共权力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不同,它是非政府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的萨拉蒙教授直接把第三部门称为非营利组织,并认为第三部门具有六个特征: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营利性、公益性和合法性。第三部门的六个特征决定了它可以发展民间的交流,培养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互惠精神,促进社会互信和理解,进而提高公众参与的兴趣和动力,创造社会资本和扩大社会资本的覆盖范围。第三部门虽然是与政府相对的非赢利组织,但是没有政府的承认,第三部门难以形成和发展,第三部门在发展社会资本中的作用更是无从谈起。使第三部门合法化是政府在创造社会资本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增加政府对第三部门的政策供给的根本是制定相关法律。正如研究第三部门的权威安吉尔所说,法治在自由社会中始终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相关的法律不健全影响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中国在1998年由中央政府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虽然较以前的相关政策有了较大进步,但还是不能完全适应第三部门的发展,不完全符合世界银行《非政府组织法律的好经验》手册中提出的一个真正有利于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法制环境的标准。由于规定的政府和第三部门的关系没有得到很好的明确,貌似第三部门的组织实际上是具有政府色彩的“二政府”。解决这些问题的当务之急还是由立法机关根据国际惯例和本国实际,制定真正符合本国第三部门发展的法律。同时,第三部门的领域众多,其发展也不会绝对的平衡。政府还必须注意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重点的选择第三部门中的某些领域,促进其优先发展。2、实现由政府统治到社会治理的转变第三部门在发展中的作用其实是将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转移到社会之中,从而谋求问题的解决。第三部门的发展标志着政府统治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只有实现这一转变,第三部门才能繁荣,社会资本才能真正被创造。治理在英文表示为356\n“governance”以区别“government”。“government”意为统治、操纵,其权威来自政府。治理是社会整体对其自身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组织过程,这里的发展是指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凡是涉及社会发展的一切法人和自然人都应该是治理主体,也就是说在这一组织过程中,其主体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社会团体,还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当然也可以是他们的合作。各主体之间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政府只是治理主体之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平等性决定了治理的权威不是来自政府的统治和政治权力,而是来自于治理主体之间的认同与合作。治理只能是治理主体的自愿性行为而不可能是强制的。经济的增长只有惠及大众才能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治理就是把惠及大众的权力和行为还给大众。但是追逐私立的个人能否在缺乏或没有政府强权即霍布斯意义上的利维坦的情形下彼此之间能否形成和保持一个有序的状态,一直是治理理论中的关键性问题,而社会资本的达成集体行动的作用则为此做了最好的解答。1968年加雷特·哈丁(GarrettHardin)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著名的《公地的悲剧》(TheTragedyoftheCommons),说明了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为实现公共利益而采取合作性的集体行动是如何困难。著名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从理论上阐述了集体行动困境的根源。但近些年来经济学的发展,尤其是博弈论的运用改变了这一问题的困境。罗伯特·艾克斯罗德(RobertAxelrod)的著作《合作的进化》探讨了合作在没有中央集权管制条件下是如何在利己主义者群体中出现和演进的。他的假设前提是,个体追求自身利益、彼此之间的合作并不是基于对他人的关心或对群体利益考虑,利用博弈论和复杂的计算机模拟,论证了在两个局中人多次博弈过程中,“一报还一报”(tittotat)是双方当事人最理想的策略。罗伯特·艾克斯罗德的工作表明,在没有政府集权的条件下,合作有可能在自利者中间产生。长期的博弈使人们逐渐懂得诚实和信用是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根本规则。只有遵守诚实和信用,人们之间才有可能达成和履行契约。通过诚实356\n、信用达成交易获得互惠成为人们之间中最主要的契约性规则。长期的博弈和多方的交易把追逐私利的个人彼此联系起来,个人成为巨大网络中的一个节点。正是这种巨大的网络成为由微观的个人通向宏观的集体的桥梁,自利的个人通过合作实现公共利益。社会资本形成并发生作用。所以,社会资本与社会治理的关系相辅相成,一方面社会资本是人们在政府以外的社会领域保持一个有序的状态,促进合作。另一方面,社会治理使自利的个人之间的交往成为必要,从而构成了社会资本创造的重要条件,没有社会治理,也很难促进社会资本创造并使其发挥作用。政府强权在某些领域的退出,作为治理的主体之一参与社会治理,是创造社会资本并使其发生作用的重要途径。(二)民间对于社会资本的创造:增强公众参与民间社会资本的创造实质上就是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个人的社会资本的创造。1960年和1995年两次世界价值观调查表明,全球的社会信任下降了。1960年58%公众认为大多数人能够被信任,而到1995,后一代美国人当中只有35%的人持有这一观点。调查表明,人际信任的下降同公众参与的下降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1960—1995公民参加公众活动呈下降趋势。大量的人宁可看电视也不愿参与工会、宗教、公益志愿等几乎所有的公众活动,所以帕特南将电视看作社会信任的大敌。所以提高社会行动者的公众参与的“公民社群主义”一直被视为个人有效创造社会资本的重要方式。韦恩·贝克(WayneBaker)根据“公民社群主义”的思想较为全面的提出了社会行动者增强公众参与进而创造社会资本的基本策略和方法。他认为,第一种策略是通过运用已经存在的计划、步骤、方法、组织和结构来建立社会资本。根据这种策略有以下几种创造社会资本的方法:1)在社会关系聚集地工作和生活。在和人群比较接近的地方生活和工作意味着有可能以一种便捷的、自然的方式去和人们建立联系。2)参加地方性的企业团体。在地方社区里有各种各样的企业团体,其成员几乎在寻找方法来帮助别人并同时完善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所以这里更容易建立社会关系。3)从事教育工作。各行各业的人都需要接受教育,通过教育可以扩展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4)积极参加某一协会、组织和团体。5)寻找网上社区。网上社区可以解决社会关系网络中“密友”数量太少的问题,从而把有同样兴趣或需要的人聚集在一起。6)志愿参加慈善活动。从事慈善工作在为世界作出贡献的同时,也可以扩大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使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多样化。第二种策略是建立新的计划、步骤、方法、组织和结构来建立开拓型的社会关系网络。在这种策略下创造社会资本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创建自己的“个人社团”356\n。个人社团是指您围绕着某项使命,某一个概念或者某一个目的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网络。个人社团能够在培养和体现人的社会身份方面发挥基本的作用,尤其是个人处于重大的转型时期。(2)把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上升为“枢纽”型社会关系网络。这样可以使个人建立社会关系网络的能力呈几何级数增长。(3)创建企业论坛。(4)建立网上社区。四、社会资本的度量度量社会资本是理解和运用社会资本理论的关键。社会资本的度量多是从信任、公众参与和社会网络等因素出发来设定指标并进行计量的。度量从个人的社会资本度量和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资本度量两个方面进行。(二)个人的社会资本度量对于个人的社会资本度量往往是从网络的角度来进行。提名生成法和位置生成法是两种较多使用的个人社会资本度量方法。(1)提名生成法(name-generator)。提名生成法是先确定被研究的个体,然后根据被研究的个体提供的社会关系网络、成员个人特征及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确定指标,对社会资本进行度量。詹姆斯·科尔曼提出要从社会团体、社会网络和网络摄取三个方面来衡量个人的社会资本拥有量,认为个人的社会资本拥有量与个人参加的社会团体数量、个人的社会网规模和异质性程度、个人从社会网络摄取资源的能力成正比,这几个方面表现的值越高或越多,其社会资本的个人拥有量就越多。科尔曼的这种社会资本度量方法基本上属于提名生成法。(2)位置生成法(position-generator)。这种方法的着眼点不在于考察被调查者的具体网络成员以及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主要在于考察网络成员所拥有的社会资源情况。这种测量方法假设社会资源是按照社会地位高低呈金字塔型分布于社会之中的,每一个网络成员所拥有的社会资源数量主要取决于其所处的社会结构性地位。2004年边燕杰从春节拜年网的网络规模、网顶、网差和网络构成四个角度测量了中国城市居民社会资本。边燕杰的社会资本度量方法基本上属于位置生成法。林南在2001年明确提出将社会资本视为网络资产来测量,他认为可以从被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以及个体的网络位置两个要素来测量社会资本。在镶嵌性资源中主要测量(1)网络资源和(2)关系资源。通过个体位置测量社会资本主要是测量个体接近的网络桥梁的特征。林南的这种方法也基本上属于位置生成法。(二)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资本度量356\n一定地域内的社会资本的度量还没有形成较为定型和常见的度量方式。这方面最为人们所关注的是世界银行社会资本协会所作的工作。保罗•科利尔以一个村庄为例测量了社会资本在达成集体行动的受益。集体行动的价值即增加受益的当前值就是村庄的社会资本。村庄的任何一项公共设施都要达成集体行动才能进行筹建。村庄从公共设施中的获得的受益一般模型为V=V(SI,L,K)SI=V-L-KV表示村庄受益,SI是社会资本对V的贡献,L是人力资本对V的贡献,K是物质资本对V的贡献。这是迄今为止最让人明了的关于一个村庄的社会资本的受益模型。斯蒂芬•奈克从宏观层次上测量了社会资本对各国经济绩效的影响。他把一个国家的社会资本分为政府社会资本和民间社会资本。政府社会资本的测量指标包括公民自由和政治自由、政治暴力的发生频率、政治风险的主观评级、对企业家进行调查、契约关联货币,民间社会资本的测量指标包括市民团体和政府绩效、普遍信任、集团成员、社会分化、文化解释。通过这些指标的测量,奈克的文章表明社会资本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并且他的研究还表明较高水平的社会资本往往带来收入分配上的相应提高。2002年,世界银行社会发展中心首席经济学家、世界银行社会资本协会负责人ChristiaanGrootaert和美国马里兰大学IRIS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主任ThierryvanBastelaer共同编辑《理解和度量社会资本(UnderstandingandMeasuringSocialCapital)》由世界银行出版。作为世界银行社会资本协会的支持项目,这部著作代表了当今世界社会资本度量方面的最新成果。他们把社会资本分为结构性社会资本和认知性社会资本。结构性社会资本是指比较客观的容易直接观察到社会资本结构如网络、协会、制度等。认知性社会资本包括行为规则和态度、共同价值、互惠和信任等社会资本在人的主观方面的因素以及无形的因素。他们设计的社会资本计量工具(SOCAT英文themeasurementofsocialcapital的简写)的指标包括家庭、社区和组织。然后又设计了家庭度量、社区问卷和接见规则、组织接见规则和记分单。其中每一项数据的获得都是经济学家和经济社会学家联合工作的结果。356\n案例9-1:王安电脑公司的盛衰1951年,发明“磁性记忆体”的中国留学生王安以仅有的600美元,在美国创办了王安实验室(WangLabortories)。1955年,实验室改组为王安股份有限公司。这期间,王安用存储磁芯、移位寄存器、逻辑电路等元件设计脉冲协调计数装置。50年代末,王安公司开始开发半自动照相排字系统。随后,王安转向台式计算器的开发。60年代,王安公司的计算器独步天下。1971年11月,公司推出1200型文字处理机。1972年,王安公司推出改进型的2200文字处理系统(WPS),从此WPS一词正式出现,在短短的几年内变成家喻户晓的名词。1976年6月,当世界首次文字处理机展销会在纽约开幕时,王安公司展出全新的文字处理系统,成为展销会的最轰动的事件。这套售价高达3万美元的文字处理系统终于使秘书可以随时随意在显示器上修改、编辑文本了。1978年,王安公司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WPS生产厂家。1983年,王安公司营业额猛增至15亿美元,位居全美电脑公司第七位。在《福布斯》杂志的“美国400名最富有的人物”名单上,王安个人财富一度达到20亿美元,为全球第五富翁及华人首富。王安公司在全球103个国家建立540个办事处,在全世界的办公室里掀起一场工作方式的革命。1984年,王安公司的营业额达33美元,雇用24800名员工。1986年,王安任命自己36岁的儿子王烈为公司总裁。从1986年底王烈赴任至1988年,仅1年多时间,公司的财务状况急剧恶化,1988年的亏损额高达4.24亿美元。1989年9月,病危之中的王安,不得不亲自宣布王烈辞职,另请高明。由于不熟悉公司业务,任命的新人不能挽救公司业绩急剧下滑的命运。1992年,公司宣布破产保护,1999年,被人购并。强大的王安帝国迅速崩溃让人感叹不已,比尔•盖茨曾说,如果王安公司发展顺利,“我可能就在某个地方成了一位数学家,或一位律师。”王安公司衰落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由于缺乏社会资本使公司内部难以建立信任和合作却是根本的原因。王安实验室的“三剑客”考布劳、斯加尔和考尔科均才华横溢,但王安并没有通过356\n社会资本的建立促进他们的合作,而是让他们相互争斗。王安这种公司管理上的权谋观所内耗的只能是自己公司的利益。更为致命的是,王安对企业员工不信任。企业家对员工的信任是对员工充分授权的基础,也是员工积极工作、参与管理的前提。而受中国传统的影响,王安在公司对人的信任只能停留在家族内部,而忽视社会资本的建设。自己的儿子王烈出掌研究部门时就表现不佳,宣布推出的10余种产品无一兑现,而王安却不顾众多股东和部属的反对任命王烈为公司总裁,致使熟悉公司业务具有管理能力的美国经理离开公司。王安不仅不接收教训,而且又任命另一位儿子为公司副总裁。王安公司的“大管家”,具有管理才华,最有可能带领王安电脑公司走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卡汉宁由于不是王家的人,最终没能执掌王安电脑公司。社会资本的缺乏导致王安电脑公司内部普遍的不信任,员工之间不能建立广泛而有效的合作,不能制定出正确的发展战略,从而丧失了公司发展的机遇。案例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leadership/crz/20060124/15072302882.shtml案例9-2:意大利南北部的经济差异从13世纪下半叶开始,意大利迎来了文艺复兴和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16世纪后,意大利地区间的差异开始显现,经过近几个世纪的发展,意大意大利的地区发展水平大致是相当的利北部富裕程度明显高于南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北部地区进行了地方政府改革,由此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变革,从而更快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制度是对于人的约束,不考察人的经济行为选择或没有人的内心认同做支撑,制度的作用就不能发挥出来。研究者从报纸读者群、文化协会、体育运动的普及率、公民在全民投票中的出席率等几个指标比较了意大利南北部的人们的行为方式。结果发现,生活在意大利南部的人一般很少读报纸,很少参与文化团体和体育运动,普通公民较少在民众选举中投票。与南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意大利北部的这几个指标都呈现出较高的水平。人们之间形成了丰富的交往网络,长期以来民众对本地区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相互合作。这说明,意大利北部的社会资本明显高于南部。由于高水平的社会资本的存在,使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能够产生较高的人均GDP。同时,高水平的社会资本的存在还使得民众在对经济和政治活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形成与地方政府的信息流动,提高对民众对于政府的满意程度,从而使北部地方政府的制度变革得以有效的运行。356\n意大利南北部的经济差异看似是由地方政府进行的制度变革引起的,而深层的原因却是意大利南北部的社会资本的差异。在北部,较高的社会资本同制度变革、公民对政府的满意程度形成良性循环。在意大利南部只具有垂直的政治结构,社会资本程度很低,民众之间难以形成交往网络,对公共事务缺乏参与的信心和动力,人们彼此之间难以展开有效的合作,从而使经济的发展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人均GDP自然要低于社会资本水平较高的北方地区。案例来源:约翰•F•郝利韦尔、罗伯特•D•帕特南:《意大利的经济增长与社会资本》,载帕萨达•斯古普特、伊斯•梅尔撒拉格尔丁编:《社会资本——一个多角度的观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思考题:1、在制度经济学的框架下,应该怎样理解社会资本?2、社会资本研究兴起的背景是什么?3、同其他资本形态相比,社会资本有那些特性?4、人们通常怎样划分社会资本的类型?5、社会资本具有怎样的作用机制?6、社会资本有哪些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7、社会资本对经济发展有何影响?356\n第十章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制度安排。经济体制对资源配置有着重要的影响。受文化和自然条件的影响,经济体制呈现多样化形态,选择了一种特定经济体制,也就选择了一种特定的经济发展道路,对一种既定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转型并移植别的体制的合理因素,是改善资源配置效果的有效办法,但是改革、转型及移植的效果又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本章着重对经济体制的特性、构成、评价标准以及经济转型和体制移植的制约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第一节经济体制的含义与构成一、经济体制的含义对于经济体制的定义,经济学家们并没有达成一致。不同的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经济体制的内涵作了概括。起初,经济学家们把经济体制同根本的经济制度相混淆,随着比较经济学的发展,关于经济体制的几种定义开始出现。许多经济学家根据新的变化了的情况,主张抛弃原来那种把体制理解为总制度的观点,倾向于把经济体制定义为“经济组织”或生产、分配和消费的“组织安排”。如格罗斯曼认为:“具有一定经济特点的组织安排,构成它们的经济制度”。这个定义没有表明什么样的“组织安排”,也没有从动态角度看待“组织安排”。鉴于上述缺陷,格鲁奇作了改进。他认为:经济体制“是各个参加者的组织的发展的复合体,这些参加者是同分配稀缺资源以满足个人和集体需要有关的”。E·纽伯格和W·达菲则从决策角度“把经济体制看作是建立的有关生产、消费和分配的经济现象作出决策的机制”。356\n按照我们的理解,经济体制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在任何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一定阶段,资源如何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和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配置,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因为没有高效率的资源配置,就没有社会财富的充分涌流,就没有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没有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作为进行资源配置的组织安排,是由所有的法律、规则、正式程序以及习惯组成的,他们对经济决策活动进行制约或约束。经济决策在不违背法律及各类规则时,后者的存在似乎显示不出来;但是一旦违背了法律,就立刻会受到处罚。经济体制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为各类法律制度、规则、习俗等的差别。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经济制度通常是指一个社会基本的生产关系,它同“经济基础”这一范畴具有相同的涵义。经济体制则是指一个社会中资源配置的组织安排。前者讲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某种根本的经济利益关系,后者涉及的是一定社会中经济运行的问题。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也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体制是一定经济制度的具体形式。任何经济制度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都采取不同的经济体制形式来为自己服务。例如,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最初以自由放任的经济体制形式出现,而后又以各种体制的变种适应自己发展的需要。二、经济体制的构成经济体制是由各种具体的经济制度按照一定的联系方式而构成有机的整体。为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体制的本质和特征,需要认识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美国学者纽伯格和达菲认为,构成经济体制的法律、规则、正式程序及习惯可以划分为三类子系统:一类子系统决定着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的决策权,叫决策结构;一类子系统涉及经济信息的传递及传递的渠道,叫信息结构;第三类子系统涉及经济活动主体的激励和实现组织目标的动力,叫动力机制。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经济体制,并完成对资源的配置。我国学者张仁德认为,经济体制的构成包括五个部分:一是财产关系系统,而是决策系统,三是协调系统,四是动力系统,五是开放系统。尽管这些对经济体制内部构成要素的划分方法各有不同,但是他们对经济体制含义的理解是一致的,即都把经济体制看作各类制度的有机组合,不同经济体制的差别只在于制度组合的方式不同。三、经济体制的评价经济和社会效果是科学地评价经济体制的基本依据。但是,选取什么样的经济和社会效果指标作为评价标准呢?显然,选取的这些指标应当便于比较,它们必须是全面的和关键性的。据此,以下四项指标较为适当;(1)经济增长;(2)效率,(3)公平;(4)经济稳定。356\n经济增长是最重要的指标。它是经济体制绩效最集中的表现,是其他各项指标的基础。衡量经济增长通常用国民生产总值(GNP)特别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表示。静态效果采用已达到的绝对量表示,动态效果采用增长率指标表示。效率是指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计量效率的方法通常采用投入一产出率公式,同量投入而产出多者为高效率。反之,则是低效率,同一时点上的投入产出率只是表示静态效率,而动态效率则用一定时期不同时点投入产出率的变动来计量。经济增长率和效率是两个不同的指标。一种经济体制的产出,可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而增加(即以相同的资源获得更好的成果),或是在经济效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追加生产要素而增长。前者通常被称为“集约增长”,后者被称为“粗放增长”。效率比增长率具有更深的意义,只有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效率提高的基础上,才能有持久性和可靠性。公平是人们对于财富分配状况的一种主观判断。它受到各种历史的、、经济的、社会的、道德的因素的制约,各有各的公平观。但是,在现代社会,就大多数人的观点来看,公平的分配应当是同人们给予社会的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这种分配观也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准确计量公平程度是很因难的,在西方经济学中用来衡量收人分配情况的主要工具是洛伦茨曲线图和基尼系数。经济稳定与否也是检验经济体制效果的指标之一。经济增长而不稳定,不可能有持续的增长。所谓经济稳定就是指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秩序和均衡。具体来说,就是没有严重的经济波动,恶性的通货膨胀和大量的失业现象。衡量经济稳定程度的数量指标,通常采用经济波动系数、通货膨胀率、失业率等。第二节经济体制的特点经济体制是比较制度分析的重要研究领域。比较制度分析对经济体制的研究具有鲜明的特色,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经济体制的多样性。如果说传统的比较经济学过于关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比较分析,那么比较制度分析(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则主要是通过将市场经济体制看作各种制度的集合来分析经济体制的多样性和活力。也就是说,比较制度分析主要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多样性进行分析和研究。356\n80年代末前苏联和东欧发生剧变后,许多人认为市场经济是唯一的资源配置机制,各国的经济体制都必须朝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只有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实现经济的根本恢复和经济效率的迅速提高。在理论上,主流观点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已经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机制做了经典性分析,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问题了。实际上,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是唯一的,而是多样的,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存在很大差异,各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客观上造成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多样性。对市场经济体制多样性和差异性缺乏理解和认识,在行动上必然导致有害的后果。众所周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期,都不约而同地把新自由主义学派关于市场经济的理论描述视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唯一模式,都把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跳跃式过渡看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唯一选择。他们完全忽视了本国的经济、制度、历史、文化、价值观的特殊性,无视市场经济体制自身的特点,仅仅从极其抽象的角度出发看待市场经济体制,这样做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事实证明,忽视市场经济的多样性,无视本国的具体国情,盲目推行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必然产生事与愿违的后果。那么,比较制度分析是怎样看待市场经济体制的呢?对此,青木昌彦给出了独特的解说。青木昌彦认为,比较制度分析从新的视角对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分析,这就是:(1)市场经济体制是由一系列制度因素构成的,制度因素不同,所构成的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同,因此,市场经济体制是多样的。(2)一个制度作为稳定的结构而存在,是由于某种社会行为方式越普遍,选择这种行为方式在战略上就越有利,从而作为一种自我约束机制固定下来的缘故。(3)多样性的体制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一个体制内部各种制度之间是互为补充的,并产生出作为体制整体的强度。没有这种制度的互为补充,就没有没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4)市场经济体制是不断进化的,具有惯性,同时体制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也一起逐渐地进化、演变着。市场经济体制具有进化性和路径依赖性。(5)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方式和道路有不同模式,而渐进式道路比休克疗法更优越。356\n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如是理解,是比较制度分析与古典经济学的最大区别点,这一区别使比较制度分析有了独立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不再像过去那样从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中借用分析工具和表达话语。现在,比较制度分析不再是边缘性学科了,可以说,以多样性为出发点的比较制度分析正在成为与古典经济学相并列,并对其提出挑战的新经济学。二,经济体制是一个复杂的进化系统。青木昌彦认为,经济体制并不是有谁设计出来以后突然实行的,它是由一定的历史所造成的,而且体制与体制之间相互不断地作用从而实现了进化。与此同时,在一个经济体制内部各式各样的制度也相互作用着,从未停止过变化。世界经济中能出现如此众多的经济体制正是这一复杂进化过程的结果。这些制度构成迥异的各式各样的经济体制在保持了各自一定自主性的前提下共存,并且相互交流、相互促进。比较制度分析所关注的正是这一方面。体制内并行不悖的各种结构在保持了各自自主性的同时相互作用的结果,使得体制这一整体呈现出某种协调性。事实上,作为构成经济体制最小单位的各经济主体的行动并不是简单地聚集在一起,而是各经济主体的行动产生出了各种各样的制度,这些制度相互间发生着作用。而且这些制度反过来对经济主体的行动施加影响。经济体制正是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经济体制的构成和运作类似于自然界的生态系统。在生态系统中,多种多样的生物个体相互间形成捕食与被捕食、寄生等复杂关系的同时不断向前进化。而且生物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是变幻莫测的。青木昌彦指出,比较制度分析的经济观接近于进化生物学的自然观。由各种各样的制度构成的多姿多彩的经济体制共同存在于世界经济中,就仿佛地球上共同生活着许多种生物一样。在通过历史的进化过程而形成的生态系统中,很难说哪一个物种是最优越的、最适宜的。现在日本、美国等国的经济体制也是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进化而成的,尽管其在今天有较良好的表现,但至多不过是局部意义上的最合适的制度。即使这样,比较制度分析比较这样的只具有局部意义上的最优体制,本身也是有意义的。三,经济体制的自我约束的体制。经济体制作为一个系统,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进化而来的,尽管进化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各种经济体制中,每一个经济主体都是按照自己的利益需要来行动的。青木昌彦认为,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人们都是遵循各自的利益来行动的,并且由此产生的许多问题也大致相同;但是各个社会的解决方式却是多样的。也就是说,不论是怎样稳定的经济体制,既然它解决了这些问题,它就必然有其独自的经济上的合理性。356\n在信息不完整、非对称拥有等状况下,利害关系不相同的各经济主体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坚持不懈地努力使全社会都能得到一个有效的成果,而这是很困难的,经济体制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存在的组织结构。由于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因此经济体制也自然是多种多样的。各种经济制度都是为了协调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利益所采取的行动而建立的,而体制本身也是靠个人基于自身利益所采取的行动来维持的。因此,各经济体制在不断地进行更新改造的同时,也保持着不同程度的自律性,正是因为经济体制中的个人在构成体制的各个制度的框架内一直采取了维持这些制度的行动。这样,经济体制就成为了自我约束的体制。四,经济体制内部各制度间的互补性和体制的进化过程中的路径依赖性。为什么经济体制是由许多不同的制度要素构成的,但它同时又表现出某种显著的协调性?青木昌彦的解释是:这是因为这些制度拥有相互补充的功能。构成经济体制的诸项制度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对已有制度进行修改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而这大大提高了制度间的互补性。就制度创新而言,哪怕是从和以往全然不同的角度出发,来设计和执行某个制度,这个制度为了能持续下去,就必须和其它制度很好地契合。所以,就算体制的变化过程中出现了较大的断裂层,但新构成的各项制度间仍然会呈现出某种互补性。体制的互补性是在进化过程中体现的。经济体制的均衡状态有可能同时存在着好几个,而体制进化的方式根据初期状态的不同而出现差异。一旦采取了某种进化方式,就很难再过渡到其它方式,这是制度进化的掼性使然。青木昌彦指出,由一整套具有互补性的制度所构成的经济体制在进化的时候,因为各自的历史初期条件不同而有可能形成不同的平衡状态,这是体制对历史的路径依赖。在经济体制的进化过程中,即便受到大大小小的震荡,但制度、习惯做法等由于具有惯性,因此很难改变。这种惯性的产生既是因为不可能所有人都做出最适当的反应,也是因为一旦确认了某种选择以后,就会产生出沉淀成本。为了说明制度变迁受进化惯性影响,青木昌彦举了计算机健盘的排列的例子。大多数人今天所使用的计算机健盘的左上角,都顺序排列着QWERTY356\n。据说这种排列顺序是早期在使用打字机的时代,为了不使连接字的柄部相互缠绕而特意设计以降低打字的速度。到了今天的计算机时代显而易见已经没有那种必要,可是由于大家都习惯于这种排列,反而使新的键盘排列方式很难普及。于是开始学打字的人也不得不学习这种排列顺序,即使它的效率不高,也无法轻易地改变。由具有互补性的各项制度构成的经济体制在进化到一定程度时,就开始显示出这种特征。五,经济体制转轨的渐进式道路从比较制度分析角度来看,经济体制始终处于变化之中,特别是外部世界经济的变化非常迅速,经济体制必须主动适应这一变化,为此就要积极改革经济体制,如果只是被动地适应这一变化,就可能丧失机会。然而,经济体制改革虽然必要,但真改革起来却要面临许多困难,这种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经济体制作为一个自我约束的体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尽管有大大小小的震荡,但仍能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发挥它的机能。第二、由于制度间互补性的存在,因此仅改革一种制度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形成协调一致的经济体制,还必须不断进行多项配套制度改革。第三、尽管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已无需多言,但是我们期望的转轨后的体制到底是什么样子,一般来说还很不明了。即便事先已经勾画好了体制转轨的蓝图,但在变革的过程中却往往出乎我们的预料。第四、在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势必产生出形形色色的利用集团,对抗利益集团的压力而进行体制的变革会带来政治上的困难。面对这些困难,如何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呢?对此,青木昌彦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个别经济主体所进行的创造性革新以及通过学习和模仿向全社会普及。2、国家的介入和政府对于革新、学习及模仿的协调。3、通过和不同的经济体制的接触来促进革新、学习和模仿第四、找出经济体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制度结构,从它入手进行改革。这样可以使各项制度间的互补性为我所用。只要首先改革关键性的制度,其影响就会波及到周围的其他制度,从而使改革顺利地进行。356\n从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论出发,青木昌彦对经济体制转轨的两种模式,即大爆炸方式和渐进主义方式,进行了分析。青木昌彦认为,经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即使某种环境的变化导致经济体制的性能下降,人们一般也无法知道向什么样的体制转轨更为理想。而且,假使已经把握住了制度改革的大致方向,规划者也找到了最优的新制度体系并着手实施的时候,人们会发现,由于现实的制度是有赖于极其复杂的刺激体系来发挥作用的,因此实际上它很有可能并不能按照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发挥性能。青木昌彦认为,在这方面,俄罗斯是个典型。在俄罗斯,随着社会主义体制的解体,在美国经济学家的劝说下,采取了一举建立市场经济的大爆炸式的转变。但是,虽然是想要采取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理想化的市场经济,然而在旧体制下形成的各种习惯做法和模式以及习惯势力还在继续发挥作用,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末期,政府当局为克服中央计划经济的局限性,已经将相当一部分权限下放给企业经营者;职工对企业也不仅在雇佣方面,而且在医疗、教育、养老金等福利收益方面享有着巨大的既得利益。由于这些既得权益者的反对,最初的改革计划被迫妥协。结果,在私有化了的企业中,大多形成了经营者、职工持有一半以上股票的内部人控制局面,引进市场经济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果这一点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在批评俄罗斯的改革的同时,青木昌彦对中国的做法表示了肯定,他说,中国采取了在各地设立经济特区,一边继续利用原有的制度,一边进行金融改革的做法。通过不断反复的实验,逐步引进市场经济,至今以来的改革表现出较为良好的态势。中国的经济改革不是一次性地改革所有的制度,而是根据实际状况一步步地进行。在改革的初期阶段,俄罗斯采取大规模举动所冒的风险太大,与俄罗斯相比,中国的渐进主义改革要更为安全,同时也是一个降低社会成本的方法。第三节经济体制内的制度移植一、制度移植的含义和原因(一)制度移植的含义制度移植指的是某个制度或一组制度从其原生地转移到其他环境并被实践的过程。一般来说,制度移植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自主型,另一种是强制型。根本区别在于制度的采纳者是主动接受还是被动接受。一般来说,在自主型移植中,采纳者与原生地构成了基本的关系,而在强制型移植中,会存在除前两者之外的第三方,并且制度移植是由后者安排的,借助某种力量强迫采纳者接受的。(二)制度移植的原因制度移植的原因有三个:1,示范效应。356\n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制度的竞争。这主要表现在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大大地降低这个地区的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流入这个地区,有效的制度安排还可以大大地提高要素使用的效率。制度比较优势比其他要素的优势更重要。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压力以及制度差异导致的经济绩效的差异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所认识到,因此,制度移植的重要性也被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的理论家和政治家们所意识到,这是发展中国家制度移植的重要原因。2,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在发展中国家,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供给不足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以正式制度安排为例,制度供给的成本至少包括: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费用;清除旧制度的费用;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制度变革及其变迁造成的损失;实施成本;随机成本。这些成本的存在会制约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创新。制度安排的供给还受实施上的预期成本的影响。制度从潜在安排转变为现实安排的关键就是制度安排实施上的预期成本的大小。一些好的制度安排因实施的预期成本太高而无法推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除了制度创新的设计成本制约一国制度创新以外,更重要的是新制度的预期收益往往是不确定的,这就加大了制度创新的成本,而从发达国家移植一种较成熟的制度则可以大大地降低成本与风险。3,存在普适制度。有一些制度在世界范围内有共同性,这些制度可能在一些国家先创立起来,没有这个制度的国家没有必要去重复创新,进行制度移植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二、制度移植的制约因素但制度的移植与人的器官和皮肤的移植一样,有时是具有排斥性的。当然,制度移植的排斥与机体的排斥不同,机体的排斥体现为被移植体因不能与受移植体的融合而丧失继续存活的基础,最终死亡。制度移植的排斥常常不能直观地表现为制度的消亡,而是该制度的有效性不能得到体现,成为一种无用的制度。从广义上讲,制度移植后效用的降低也是一种排斥。这是因为原来具有效用性的制度受到受移植环境的制约,其原有的有效性被抑制。影响移植效果的制约因素有:对于制度采纳者来说,移植的制度是外生的,必然遇到与本土环境以及既有的制度如何“耦合”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这些制度就无法被有效实践,难以成为规范相关行为者活动的规则及其认同的价值。移植的制度充其量也只会停留在各种法律文本上,无法成为“活的”制度。356\n从制度互补性的角度来看,制度移植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是既有的制度安排。一项移植过来的制度是否有效取决于其能否与既有的制度相适应。某一制度在国外可能很先进,但引进本国可能并不适用。制度移植可能比技术移植更困难,因为一个制度安排的效率极大地依赖于其他有关制度安排的存在。如拉丁美洲国家制度的90%几乎是复制欧美国家的制度,但其效果远没有欧美国家那么大。已经移植过来的制度安排要实现其功能.则需要作更大的适应性调整。有些制度规范是植根在一定文化土壤基础之上的,如果这些制度规范离开了其相应的文化土壤,就很难有效了。与正式制度相比,非正式制度由于内在的传统根性和历史积淀,其可移植性较差。非正式制度本身的性质规定了它不仅取决于所移植国家的技术变迁状况,而且更重要的取决于后者的文化遗产对移植对象的相容程度。如果两者具有相容性,那么,制度创新的引入,不管它是通过扩散过程,还是通过社会、经济与政治程序所进行的制度转化,它们都会进一步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一种制度安排是从一个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集合中挑选出来的。选择的标准就是以生产费用和交易费用为选择标准,选择在制度安排集合中的较其他制度安排更有效的制度安排。而制度引进可以扩大制度选择集合,通过借用其他社会制度安排来完成本社会制度变迁的可能性,极大地降低了在基础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投资费用。三、制度移植过程和衡量标准(一)制度移植过程制度移植过程是个从理性认识到具体实践的系统化过程,其本质是共同信念形成并真正确立的过程。1,理论化。一项制度的理论化程度越高,越能够被移植到更多的环境下。理论化既是对制度合理性的证明,也是制度移植过程的指导;2,法律化。移植的制度都是正式的制度,需要通过法律文件获得效力。把一项制度用法律规定下来是制度移植的象征性仪式,但并非移植过程的结束,因为这样的制度还没有有效地运行;3,实践化。制度必须被实践才能发挥其激励-约束功能。实践必须是普遍的,应该为所有相关主体所接受。实践过程往往是对移植来的制度进行调适的过程,是制度从规范形式到多样形态的过程,更是实践者掌握“意会知识”的过程。同时,同一种制度可能会在不同的环境下衍生出多种表现形态;4,356\n理念化。当制度成为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信念的时候,就实现了自我维系,并具有了真正的权威。理念化使制度成为个体和群体行为的准则,并大大减少了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成本。(二)衡量制度移植成功与否的标准1,被移植的制度是否能和现有的制度环境产生必要的“耦合”。制度虽然是人为的,但并非任意设计或随意执行的产物。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富有生命力和可维系的。否则,精心设计的制度很可能高度不稳定。2,被移植的制度是否能被所有相关利益者(不仅包括治理对象,还包括治理者)普遍遵守,甚至成为某种程度的共识或价值观。实施的普遍化与作为价值的抽象化是密切联系的,只有被抽象化为价值才能被所有相关利益者内化进他们的行动中,也才能够保持制度的生命力与活力易言之,行为主体的主体性(对制度的接受和遵守程度)是制度成功的关键。四、制度移植的原则和注意事项制度移植应该遵循如下三个预防性原则,它们具有政策移植必须渐进进行的含义:(1)不同时进行多项政策移植,而是逐项进行移植。经济政策之间的独立性,而不是互补性,使单个政策移植成为可能。即使政策之间具有强烈的互补性,也可以通过逐项移植创造出对未移植政策的移植需求来。这是华盛顿共识失败的一个主要教训。(2)根据本地环境与外地环境的可比性,对于任何单项政策,在完全移植、部分移植之间进行选择,或修正待移植的政策,或综合移植多个国家的制度,或在本地创造出一个该项政策的变种。(3)就困难的政策移植选择,通过在局部地区进行实验的方法获得政策移植绩效的数据,然后决定是否予以推广。预防性原则以外,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必须提高决策者素质。政策移植的主观前提是决策者要对被移植政策的内在结构、配套措施、精神实质、价值取向和社会目的有充分了解和深刻理解,对它们实际运行情况,即曾经起过什么作用、现在起什么作用以及将来是否起作用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做出专业鉴别和评价,明确哪些可以被移植,哪些不能移植,保证移植政策在未来长时间内都会产生积极效果。具有专业精神的决策者将使经济政策移植取得良好效果,而无能的决策者则不会。356\n(2)必须改善政策框架所依赖的外部环境。外来政策成功移植往往依赖于非正式规则的支持。一般而言,任何政策框架的成功运行都依赖一个良好的由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构成的外部制度环境。因此,必须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使政策移植的外部环境得到改善。(3)把经济政策移植与内生统一起来,实现外来政策的本土化。在促进发展的目的上,经济政策移植与内生可以是完全替代关系,但在政策过程中,移植和内生则完全可能是互补关系。在与外界没有信息交流的封闭社会里,所有的政策都是内生的,不存在政策移植的可能性。社会开放所伴随的与外界的信息交流,不仅创生了政策移植可能,还创生了政策过程同时采用移植和内生的可能。在议程建立、利益交易、行政、执行和评价等或串行或并行的政策过程中,议程建立可能是移植而来,利益交易则可能是内生而得;行政、执行一般是内生,而评价所采用的标准则可以移植外部的经验。在同一政策过程的不同阶段适当选择移植和内生,是同化、整合外来政策和经验,实现外来政策本土化的重要形式。思考题:1.如何理解经济体制的含义?2.经济体制的特性有哪些?如何认识?3.经济体制的构成包括哪些因素?4.如何对经济体制进行评价?5.经济转型的原因是什么?经济转型的方式有哪两种?如何评价?6.体制移植的原因是什么?制约体制移植的因素有哪些?7.衡量体制移植成功与否的标准是什么?356\n第十一章有调节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体制资本主义是以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这使资本主义区别于其他各种社会形态。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是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相结合。受各国的历史、文化和传统的影响,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呈现出多样化模式。第一节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一般特征私有产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而契约自由则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进行的具体形式。一、私有产权(一)排他性。私有产权就是一项财产的所有者有权不让他人拥有和积极地使用该财产,并有权独自占有在使用该财产时所产生的效益。同时,所有者要承担该财产在运用中所发生的全部成本。排他性是所有者自主权的前提条件,也是使私人产权得以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所需要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其他人不能分享产权所界定的效益和成本时,这些效益和成本才能内部化,即才能对财产所有者的预期和决策产生完全的直接的影响。(二)可分割性。可分割性意味着具有不同需求和知识的人们能将某项独特的资产投入他们所能发现的最有价值的用途上去。产权的可分割性增进了专业化和知识搜寻的创益,同时将资产所有权的最终责任仍然留给了它的所有者。(三)可转让性。产权还有另一个方面,即它们必须是可处置的(可转让的)。在传统或其他制度禁止处置产权的地方,如禁止出售产权的地方,产权被束缚于一个既有的所有者,而其他人尽管因具备更好的知识和技能而可能对该财产的定价更高,却不能对该财产进行更好的利用。这无疑没有达到帕雷托最优状态。(四356\n)私有产权在竞争的领域内是最有效率的产权。任何经济发展都必须克服两大壁垒: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私人收益或费用就是参与任何经济交易的个人的盈亏;而社会收益或成本则是社会从私人的活动中获得的公共利益或损失。缺乏效率的产权制度使得私人的收益或成本与社会收益与成本极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意味着某个第三者不经他人同意可以不支付任何代价免费获得某些利益和好处,即“搭便车”。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私人为了某项发明而投入的私人成本超过了他可能得到的私人收益,也就是说,他为了发明付出了极高的代价和费用,但其大部分收益或成果被其他第三者免费享受了,那么个人通常不愿意从事这项活动,虽然对社会来说这项活动可能非常有利。工业革命首先在英国拉开序幕,与其在1624年颁布人类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1689年颁布的限制王权的《权力法案》密切相关,权利的明晰减少了未来的不确定因素和种种“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激发了人们的发明创造积极性。一、契约自由权要享有高水平和不断上升的生活,就必须使个人和厂商能够自由缔约,即要使人们和厂商在处置其产权上享有尽可能大的自主权。如果社会习俗妨碍许多契约化的产权应用方式,或者政治性控制剥夺人们的经济自主权,处置产权的最大自由就不可能实现。因此,私人自主权和处置物质财产和知识财产以交换货币的惯例是自由缔约的制度性前提。私人自主权意味着,在如何使用财产的具体细节上,财产所有者的权利不受私人或政府的限制,换言之,经济自由权是受到保障的。当其他有权势的财产所有者以任意和歧视性的行动干预一些人的产权时,自主权就会被削弱。这种限制可能来自私人权势(市场参与者的限制性惯例),也可能来自集体性行动(例如,具体管制措施的激增)。在运用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包括个人自己的知识和劳动—上享有自主权,就是经济自由。拥有和使用私人财产的经济自由构成了现代社会公民自由和政治自由的实质。它们使公民们能用自己掌握的物质手段来维护这些权利。资本主义的特征除了上面所讲述的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外,还有法制、市场经济等其他特征。但无论如何,其他所有特征都是由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派生出来的,如市场经济。既然存在私有产权,契约自由,那么生产者将自行决定其商业行为,在价格信号的指导下灵活进行资源配置,资本主义市场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指挥着,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中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第一节市场失灵与国家干预356\n一、市场失灵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通过商品交换实现分散决策的经济体制,其发生作用的内在逻辑,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个人在市场价格的引导下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一般地说,一个有效运行的经济取决于优良的管理、可靠的信息传递和稳固的常规基础结构三个因素,但市场本身存在着许多天然的缺陷,使得经济的有效运行面临诸多矛盾。(一)在公共产品的供应和公共资源的配置上无效。所谓公共产品指的是具有这样两种特征的产品,第一,在其允许的限度内,对它的消费不存在竞争性;第二,它一旦被供应出来,则供应者就可以不能阻止任何人来消费它,这就是公共产品供应的“非排斥性”。现实生活中比较典型的纯公共产品有如导航设备和国防军,当这两者供应已定时,一个或一些人的消费,并排斥另一些人的消费,再如,航标灯的成本通常也并不取决于驶经它的船只数量。由于具有以上两种特性,所以公共品通常就不能通过市场来提供。一方面,由于其消费者的“非竞争性”,单个的消费者就既能感受不到其他消费者利益的直接压力,也感受不到生产者利益的直接压力,于是他也就感到没有必要通过正当的市场交易来购买他所需要的消费,于是他也就会倾向于作那种让别人去努力而自己坐享其成的“免费搭便车”。另一方面,由于供应的“非排他性”,所以公共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者也就不可能或者很难通过市场来出卖自己的产品的成本和取得利润,这就决定了公共产品不能或者很难通过市场来供应。(二)规模报酬递减导致垄断的形成。市场有产生垄断的倾向,从而抑制市场机制功能的有效发挥,妨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率的提高。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企业在追求降低成本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扩大规模或兼并的方式降低成本,最终由一个企业生产市场上所需的全部产品,实现产品成本最低,形成垄断。垄断的形成又冲击了市场发挥功能的完全竞争性假设。特别是在由于科学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等因素引起报酬递增的场合,市场配置资源有效性的前提更是受到强烈的冲击,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受到制约。356\n(三)外部经济效益的存在。市场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市场的效率功能。我们必须指出,市场的效率功能也是有局限性的,决定市场效率功能的根本动因是市场当事人的利益计算,即当事人的成本和收益的严格计算,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是对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言的,这种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成本和收益,我们不妨称之为“内在成本”和“内在收益”,而与之对应的是与当事人无关的成本和收益,我们称之为“外在成本”和“外在收益”。市场效率功能的局限性就体现在,它只对“内在收益”和“内在成本”有效,而对“外在成本”和“外在收益”无效,不能促使“外在的边际收益”与“外在的边际成本”均等,这种市场失效现象,我们称之为“外部效应失调”。这些影响可能是积极的、建设性的,也可能是消极的、破坏性的,但在市场价格中却得不到应有的反映。市场自身没有对这些外部效应进行标价的机制,不能通过价格制度对资源在有好的外部经济效果和坏的外部经济效果的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也没有促使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效益的机制。(四)交易成本、信息交流的障碍以及知识和理性的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往往不是直接面对消费者,这就带来了交易成本问题。随着经济关系的日益复杂,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交易成本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并不是所有参与市场交换的人都能够得到别人自愿提供的有关商品交换条件的各种信息,也不是所有愿意提供商品交换信息的人都能够有效地将信息传递给其他的交易者。信息交流的障碍是造成交易成本增加的另一个因素。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人并不都具有进入市场所需要的全面的知识和理性,而明哲保身、追求立竿见影的做法,从长远看也不利于资源的最佳配置。(五)分配上的不公平。即使在市场作用发挥得很好的地方,分配的结果也不可能完全按照社会所接受的公平标准来实现。单靠市场机制的作用,财富分配过分悬殊和社会成员的两极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从长期趋势看,在财富日益向少数人倾斜的同时,穷人和富人在人力资本上的积累也将出现越来越大的差距,形成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这对于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来说不能不是一个大的缺陷。任凭分配的不公平长期存在下去而不加以适当的调控,将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最终也会导致经济增长的波动或停滞。这也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缺陷之一。(六)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市场经济的运行总是呈现出一定的经济周期性,而市场经济下的个人理性行为往往导致“合成谬误”356\n,顺周期而动,进而加剧周期的波动。就业不足和通货膨胀正是市场体系的宏观非均衡运行中两种交替出现的状态,而这种状态的经常出现和存在,正是市场最主要的缺陷。当发生经济衰退时,个人会减少支出,市场需求进一步萎缩,经济更加萧条,甚至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关于“就业不足”的危害性,萨缪尔森是这样概括的:“当失业很高时,资源被浪费掉,而人民的收入被减少;在这种时期,经济的痛苦还会蔓延到影响人们的情绪和家庭生活。”西方国家的历史纪录显示,每一次失业高峰,都伴随着产量的锐减,以美国所经历的三次失业高峰为例,见下表。当然,就业不足带来的危害并不仅仅表现在经济方面,根据社会学家的研究,在失业高峰期,社会各种问题自然也会多起来。当经济过热时,个人会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进一步为经济加温,甚至形成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不同阶层的收入和福利进行“再分配”的效应;二是对市场体系产生“扭曲”的效应。当通货膨胀时,按固定利息贷款的债务人还给债权人的本息实际贬值了,这就相当于债权人的一部分收入或福利无形中转移给了债务人。此外,通货膨胀发生时,那些领取固定收入的阶层,也必然会减少实际收入。总之,只要发生通货膨胀,无形之中就会使一部分人遭受损失,而使另一部分人得利,这就是通货膨胀的再分配效应。由于这种在分配完全是随机的,所以它对市场体系就是一种扰乱和扭曲因素。当然,通货膨胀对于市场体系的扭曲效应远不止于此,它还使长期交易不可靠,使市场主体难以适从,使价格信号失真,如此等等,都是其扭曲效应的表现。 二、国家干预市场经济仅仅是一种由市场自动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其优点就是在完全竞争的前提下能够自动地导向社会范围内资源分配的合理化和给予每个经济主体以经济选择的自由。人类的实践表明,这种机制是目前发展经济最有效的一种主导手段。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它毕竟是一种把外部强制减至最低限度的一种机制,其自发性、盲目性和消极性是显而易见的。由于过分地宽松、放任与自由,商品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其它社会诸要素在各种利益关系上会不可避免地陷入种种冲突之中,完全竞争成为假设,均衡逐渐失去支撑,从而给市场带来许多无法顾及的难题。因此,世界各国普遍感到,由于市场局限的存在,国家必须确立其相应的职能予以干预。国家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一般有三方面经济职能:一是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当好“调控员”;二是建立和维护市场规则,当好“裁判员”;三是提供社会服务,当好“服务员”。其中,国家职能转变后,宏观调控就成为一项国家的主导职能。356\n(一)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主要在于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宏观经济稳定也可看作是一种公共财产。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经济周期性波动,物价和就业水平波动的根本原因在于,总需求和总供给很难维持一个稳定的关系,因为有关生产和支出的决策是由于千千万万分散的厂商独立作出的,而追逐最大利润的厂商们作决策的依据是他们各自对经济前景的估量。虽然所有的厂商都希望宏观经济能相对稳定,但没有人愿意为实现宏观稳定作出牺牲。所以,政府应该负责保持社会总需求总供给的动态平衡,确保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最重要的是实行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增长的潜力尽可能得到利用,又不导致通货膨胀率上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需求不足造成经济不景气甚至出现大的萧条时,政府实行扩张的财政、货币政策,可以扩大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但是,如果扩张的力度过大,或者在经济增长的潜在能力已经利用、需求已经过大时,仍然通过扩张的财政、货币政策刺激需求,就会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造成经济剧烈波动,从而损害经济增长。(二)国家建立维护市场规则的作用。由国家来建立一套市场规则并努力维护这套规则,对于市场经济的的良性运转来说是极其必要的。首先是建立和维护以产权为本的制度性市场规则。国家的一个首要的职能,就是向一切合法的利益集团和公民,提供这样或那样的合法权益的“保障”,这种“保障”就是界定和保护“产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之间、企业之间和各种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多,即公民的权利交易和让渡越来越频繁,就需要有政府这样的公共机构通过能“一视同仁”的法制来保护大家的产权,调节各种经济纠纷,最有效地保护公民权利。国家保护产权对于发展经济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很明显,产权界定得越清楚,市场上的每一个行为主体的责、权、利就越明确,市场运行就越有秩序,坑蒙拐骗和不负责任的事情就越少,由此经济效率必然会高。界定产权是通过国家的立法活动进行的,而且主要是通过修宪活动进行的。而维护和保护产权主要是通过国家的司法和行政活动进行的。356\n其次,建立和维护以竞争为本的运行性市场规则。如果说界定产权是构筑市场制度的基础和框架,那么,竞争过程就是市场运行的核心。因此,从运行的角度看,所谓市场制度就是竞争制度,建立竞争制度也就是建立运行性市场规则。建立运行性市场规则,围绕制度性市场规则,制定一系列具体的标准、规范和手段,用以确定和维护竞争模式,判断和调整市场结构,监督和校正市场行为,以便消除对竞争的限制和障碍,维护竞争秩序,促进竞争过程,提高竞争质量,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这样的标准、规范和手段主要包括:关于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关于以保护正当竞争为主要目标的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关于以制止不正当竞争为主要目标的反垄断法等等。(三)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社会服务作用。提供公共产品,保证经济发展所需。私人生产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有些产品对于其使用者难以收费,这就是公共品。而公共品对于社会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这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如道路、桥梁、控制污染、控制人口、环境保护、城镇规划、市容美化、消防救灾、社会福利、国防、治安等,需要政府以财政支出方式加以解决。使经济的外部性内在化则是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社会服务作用的另一个表现。经济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实体的行为使他人受益(正外部效应)或受损(负外部效应),却不会因之得到补偿或付出代价。正外部效应的极端便是公共财或公利。反之,负外部效应的极端便是公害。由于外部效应的存在,社会的收益或成本就大大高于行为者的收益或成本。因此,在外部效应很强的领域,市场机制(价格信号)就不可能有效率地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具体说,在正外部效应很强的领域,市场经济活动会显得不足;而在负外部效应很强的领域,市场经济活动却来得太多。总之,单靠市场中的自愿交易,经济的外部性无法被内在化。只有站在单个人之上的国家出面干预时,经济的外部性才可能被内在化。在有调节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中,国家干预旨在处理国家力量与市场力量在调节经济过程中的关系,实现单靠市场力量所不可能实现的社会目标。国家干预的目的是促进市场机制,而绝不是代替市场机制。国家力量与市场力量如何结合,会随着市场内外因素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在一个时期内可能会强调国家力量的作用,在另一个时期内又可能更多地强调市场力量的作用,不同国家也各有其不同的重点。第三节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模式一、美国的市场经济模式356\n(一)大公司的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开始形成,自由资本主义转化为垄断资本主义时,美国就被称之为“托拉斯帝国”。从数量上说,在美国近2000万家企业中,个人企业占绝大多数,但实际上控制经济的只是其中的几百家大公司。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70年代末,短短30年的时间里,美国的大公司有了迅速的发展。资产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上的公司由原来的十几家发展到230家,资产规模在100亿美元以上的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19家。据70年代末的统计,美国最大的500家工业公司,约占美国全部非金融公司资产的40%,拥有全部银行资产的三分之一以上,占全部人寿保险公司资产的85%;它们垄断了销售总额的一半以上,所获得的利润占所有公司利润总额的70%。在垄断的大公司中,既有“大烟囱工业的巨人”,如通用汽车公司,又有“朝阳工业的国王”,如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从部门来看,大企业对美国经济的控制也达到了惊人的程度。美国42个主要的工业部门中,由8家大公司控制全部产量50%以上的有28个部门。1986年,美国3家最大公司在本部门销售额中的比重分别为:汽车王业为82%,计算机工业为85%,制铝工业为90%,照相器材工业为78%,轮胎及橡胶工业为64%,烟草工业为95%,炼钢业为79%。1989年,美国7家大民航公司垄断了美国市场的90%客运。这种“大公司的美国”状况的形成,一方面是经济发展,尤其是企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与政府的扶持是分不开的。对一些公司来说,政府是最大的顾客,政府也可以向企业提供技术和补贴以支持企业的发展,政府还可以在本国企业与外国公司的竞争中,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本国企业予以保护等。但是,大公司的控制并不意味中小型企业的存在是无足轻重的。如果将整个国民经济比作一个“金字塔”,那么,构成塔基的是大量的中小型企业。1947年,美国小型企业共806万家,1970年增加到1118万家,1985年已超过1500万家。中小型企业的存在与发展是众多原因综合的结果。其中有两点是最主要的:第一,政府通过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鼓励与保护来维护竞争机制。竞争是经济发展的动力,竞争既能最有效地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实现经济均衡增长,又能促使各企业提高效率与活力。在美国这样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竞争就是政府的经济信念,垄断被认为是抑制经济活力的因素。因此,政府所倡导的(356\n至少形式上是倡导的)是自由经济。第二,中小型企业在经济中具有明显的创新作用。创新的真正含义,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包括引进新产品,引用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市场等情况。中小型企业虽然经济实力较弱,但其灵活性决定了其创新性。例如,根据美国全国科学基金会于70年代中期发表的一项研究报告,美国全部科技发明创造中,有50%来自小型企业。医学中的青霉素,航空领域内的直升飞机,柯达彩色胶卷等,都是20世纪以来美国小型企业的发明。(二)典型的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高于一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美国是典型的法制经济。有人作过这样的估算,美国法律的结构达到了相当复杂的程度,以致于按人均水平计算,美国的律师比日本多20倍,比法国多10倍,比德国多5倍。美国检验遗产所需费用是英国的100倍。法制经济是通过立法和司法两方面体现出来的。美国种类繁多而又极其严密的法规,为企业的经营和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定下了行为准则。美国国会和各州议会均有立法权。但立法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以国会立法为例,各项立法议案先由有关的委员会审议通过,然后再经全院(参议院或众议院)辩论表决。法案获得一院通过后,即送另一院,经同样程序通过,再送交总统签署,才成为法律。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立法,国会又有权以两院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推翻总统的否决。美国的经济法规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调整和处理企业之间相互关系的法规。这类法规大部分是由企业提议的,意在创造一个平等的经济环境。这类法规倡导公平竞争,反对垄断。第二类是调整和处理企业与雇员之间相互关系的法规,如关于劳资关系、劳动条件、雇员工资与待遇方面的法规。工会及工人组织的影响在此类立法中具有重要影响。第三类是保障公民权益与社会利益方面的法规,如消费者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这类法规深深地植根于一些广泛的社会运动之中,如“环境保护主义”、“消费主义”等。第四类是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法规。(三)政府经济行为。356\n政府经济行为就是政府代表消费者或企业进行各类经济活动。它作为美国市场经济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开始于罗斯福新政时期。这是因为经济大萧条对政府的思想与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这一点,无论给予多高的评价,都是不过分的。大萧条描述的是旧有的政策,它为新政策的产生敞开了大门。计划的思想开始吸引罗斯福及其周围的人们,1933年至1939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系列的计划机构,如全国计划委员会(NPB)、国家资源委员会(NRB)等。罗斯福解决失业的办法就是让失业者去工作,为此,他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FEAR)、公共事业振兴署(WPA)和农产品信贷公司(CCC)以及制订其他创造就业机会的计划。几十年来,美国政府的经济行为的规模从小到大,程度愈来愈深。它主要表现为:(1)对农业的支持。美国是一个农业强国,由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容易出现因福得祸的情况,即农产品的丰收可能意味着一场灾难。因此,政府对农产品要进行价格支持,即政府通过补贴或贷款,以防止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以稳定农场主的经营收入。同时还可以分配和限制播种面积。例如,1978年和1979年连续两年削减小麦播种面积20%。政府还可以采取若干措施,扩大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销售,为农产品寻找新的市场。(2)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管理。基础设施是一般的公司和企业不愿或无力投资的部门,政府就负起全面的责任,例如交通、邮电等。(3)以政府的力量推动教育、科学与技术的发展。美国的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5一6%,联邦政府资金在研究与开发总资金中的比重达50%,在美国大学科研费支出中,各级政府的拨款所占比重在80年代末时达到82%,而在80年代初,这一比重还只有64%。政府还以巨额资金对宇航、电子等新兴产业和高新尖技术予以支持。(4)政府消费。美国政府每年都要花费巨额资金以购买各种产品和服务。对一些企业而言,政府购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政府开支无论是用于购置军火、建设基础设施,还是用于医疗保健、教育科研,都能直接扩大经济中的有效需求总量,刺激经济发展。美国政府采购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般在20-25%之间。政府消费的基础是政府税收。美国联邦政府的税主要有五种: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资税〈社会保障税)、商品税(对烟酒等指定商品征税)和关税。(5)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美国政府在这方面的行为主要是收入援助和社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医疗补助、失业保险、福利(住房、能源等)补助等。收入援助和社会福利支出是联邦预算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宏观经济调控。356\n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是从美国开始的。美国是凯恩斯主义最早的试验场。一般而言,政府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在经济膨胀时,对经济予以适当控制,以抑制通货膨胀的高涨势头;在经济增长速度过低时,以某种程度的通货膨胀为代价,对经济予以适当剌激;在经济增长适当时,则谋求稳定。这是凯恩斯主义的宏观调节模式,它在战后相当长时期内占统治地位。70年代以后,这种模式部分失灵了,但并未完全被抛弃。例如,面对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里根政府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减税,同时试图平衡财政收支,后一点有异于传统的调控手段。宏观调节使战后美国经济波动程度明显小于战前,正负增长的差距缩小,而且在战前看来一定要引起一场大的经济危机的因素在战后却有惊无险(如1987年10月的股票价格大跌)。美国在战后生产下降幅度、固定资本投资下降幅度和失业率三个指标最高时分别为15.3%、28%和10.8%,而战前相应为46.3%、82.8%和25%,战前分别为战后的3.03倍、2.96倍和2.3倍。很明显,与战前相比,经济波动被“烫平”了一些。二、德国的市场经济模式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独特的,它被称之为“社会市场经济”,是一条介于资本主义“自由经济”与传统社会主义“统制经济”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一)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思想。社会市场经济是20世纪30年代形成的德国新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因为30年代的大危机表明了传统的自由放任的古典主义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新自由主义的奠基人瓦尔特·欧根及代表人物缪勒·阿尔玛克、路德维希·艾哈德等,都以弗赖堡大学为活动中心,所以德国新自由主义又称“弗赖堡学派”。缪勒·阿尔玛克在1947年7月最早提出了“社会市场经济”的概念。按照他的看法,社会市场经济不是放任不管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而是有意识地加以指导的,也就是社会指导的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同自由市场经济相比,前者更强调并重视社会政策,后者主张更大量程度的个人自由。同样,社会市场经济更不同于中央计划经济,因为它本质上奉行的是市场经济原则,无需通过中央的指令来实现社会目标。综合起来,“社会市场经济”的政策目标和实施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尽可能广泛的经济发展。主要手段是建立竞争秩序,采用顺应市场形势的增长政策,推行国家的适度干预,确保就业,实行外贸自由化。356\n2.建立一个能够正常运转的货币体系,以保证价格稳定。采用的主要手段是,通过独立的的中央银行,保持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国际收支平衡与外贸平衡。。3.实现社会安定、社会公平与社会进步。主要手段是促进经济增长,即不断扩大社会财富,国家对收入与财富进行再分配。4.社会市场经济重视国家的作用。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应该是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秩序,以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但国家的作用仅限于此,不能超越。艾哈德说:“我的市场经济政策的目标是建立比赛秩序并制定比赛规则。”(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通过德国战后几十年的经济发展,我们可以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这一体制是以“可能时--市场,需要时--政府”为核心形成的。(1)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及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国家在一些重要部门拥有少量国有企业。在德国宪法中,规定了保证财产私人占有的权利,即生产资料作为私人财产的自由。同时还规定了个人自由发展、自由结盟、自由择业和工作等权利。从法律形式上讲,德国的企业主要有个体商人、合伙公司(包括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合作社等形式,这些企业的生产资料绝大部分是归私人占有的。德国的国有企业或公共企业(公共法人机构)是指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所有或经营的企业,或者是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占有多数股权(50%以上)的企业。在国有财产中,90%以上是经济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如道路、港口、学校、医院等,属于设备和生产资料的不足10%。(2)维护竞争秩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经济的效率所在,也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极其重要的内容。德国市场上的竞争有如下特点:一是提倡诚实的竞争;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价格和质量上;三是要求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都非常清楚--价格清楚,各企业和个人之间供货条件的差别也要清楚;四是通过法律保护商标,使商品生产多样化;五是虽然通过法律允许的商标和专利垄断而使竞争受到削弱,但其影响是有限的。356\n保护竞争,维护竞争秩序,法律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段。《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限制竞争的白热化发展,该法总则中规定:“可对在营业中为竞争目的采取的违反良好习俗的行为提出制止和赔偿损失的要求。”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均在反对之列:诱惑和欺骗顾客、妨碍竞争对手(包括不当的价格战、反宣传、诋毁竞争对手等)、侵犯商标和专利权、不顾对所有工商业者都具有约束力的法规和条例而谋求竞争优势(如违反食品卫生法、医药卫生法)等。《反限制竞争法》(又称《卡特尔法》)则是与企业限制竞争的行为作斗争。该法具有禁止卡特尔、控制兼并和监督滥用经济实力三项任务。企业和企业集团原则上不得通过价格、数额和瓜分市场达成协议或形成卡特尔以限制对手的竞争。严格控制企业间的兼并行为,大型企业兼并或合并如超过了一定限度,形成了对市场的控制,必须报请卡特尔局批准,而卡特尔局可以根据法律禁止合并,或命令已经成立的合并解散。对滥用经济力量的行为实行监督,如监督并禁止一些在市场上占统治地位的企业滥用其经济力量强加给零售商并令他们必须遵守所谓的价格建议等。当然,《卡特尔法》并不适应于所有行业,有些行业如农业、交通、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等就会受到该法的有限豁免或完全豁免,因为在这些领域提倡竞争,反而会导致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损害公共利益。除了制订法律外,政府的价格放开、贸易自由化、鼓励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等经济政策,也能大大地促进经济中的竞争。(3)独立的中央银行与全能的商业银行。1957年7月26日,《联邦银行法》诞生,新的中央银行一一德意志联邦银行正式建立。联邦银行的资本归联邦政府所有,只有联邦银行才有权发行货币。但它又是一个具有公共法人资格的联邦直接法人,独立于联邦政府和议会,它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不受联邦政府强制性命令的束缚,而只是在不会与其主要任务发生冲突的前提下,支持联邦政府的一般经济政策。联邦银行根据对经济形势的预测和对市场行情的分析,决定收缩或放松货币发行量,以保持马克的币值,稳定物价。它还可以用提高或降低商业银行在联邦银行的最低储备率,提高或降低它对商业银行的贴现率,在金融方面刺激或冷却经济。联邦银行还是黄金和外汇储备的管理者。从权力机构上说,中央银行委员会是联邦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成员由政府提名,总统委任,任期八年,超过联邦总理和内阁部长的任期,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联邦银行不受政府更迭和党派关系的影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356\n(4)劳资社会伙伴关系和雇员参与管理制度。德国在理论上一贯强调雇主和雇员之间应成为社会伙伴。劳资关系在德国具有独立自主性。雇主和雇员之间通行自行谈判,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国家只是以法律形式确定总体条件,而对具体事务并不干涉。劳动契约有三个层次,一是由工会与雇主(或雇主协会)达成的工资合同,二是由企业职工委员会和雇主在企业内部达成企业协议,三是由雇主和单个雇员之间达成劳动合同。对劳资契约中的关键问题即工资的决定,则实行工资自主,工资不是由政府或第三者决定,而是由劳动的供需双方自行谈判确定。在企业内部,根据雇员的劳动功效,实行等级工资制度。另外,德国的雇佣制度是自由雇佣制。(5)完善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以维持一定的社会平衡与社会公正。在德国经济中,存在着强者,也有至少占人口总数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人是弱者。所谓“弱者”,就是一些“社会边缘集团”,如低收入人、老人、残疾人、失业者、外籍工人等。对弱者采用社会照顾和社会救济的办法,这里既有救济金,也有实物,还有帮助他们建立正常生活的基础如职业教育。德国的社会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故保险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体现了承担保险费义务与享受养老保险金权利之间的关系。医疗保险的投资者可以免费治疗疾病和享受保健服务,有关费用由保险机构与医疗服务单位结算。事故保险费由雇主支付,它的任务是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以及在发生不幸的情况下对受害人予以补偿。失业保险的任务则是失业补贴和失业救济。(6)适度的国家干预。社会市场经济并不将国家干预排斥在外。德国政府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德国宪法《基本法》对三级在立法、司法、行政与财政各方面的权限有明确的划分。国家干预就是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使经济在市场经济秩序的范围内达到四个目标: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对外收支平衡、持续适当的经济增长。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对其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二战以后,德国实现了其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成为世界经济的三大强国之一,创造了如同日本一样的“奇迹”。三、日本的市场经济模式德日经济的“奇迹”被统称为“莱茵模式”,因为在国家和经济的关系的安排上,他们采取了相似的方法——合作和互动的关系,这种方法被看作是优于英-美模式中国家和经济的对立关系的。国家角色的多样化源于各国历史、文化、意识形态和情境因素上的差异,然而在国家对资本主义经济运作的基础性作用这一点上各国是一致的。356\n(一)历史背景明治维新开启了日本现代化之门,日本自此开始大规模采用西方的技术和制度,同时进行了旨在建立现代集权国家和工业化经济体的改革。英美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具备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条件的民主环境为历史前提,而德日现代工业社会都是在封建传统和官僚等级制度的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封建制使日本的工业化成为可能,然而如果没有以下先决条件,适应新技术的使用的过程就难以实现,这些条件是:国内对现代技术的一致认可以及向先进国家学习技术和制度的意愿;以系统的方法推动现代化,如建立邮政服务、采取标准的工作时间和公共教育体系;通过人才回流实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良或本土化相结合,并且主要依靠自己的技术人员支持教育和技术培训机构;国家在最初支持产业发展,同时在生活和教育过程中向大众灌输纪律、服从、守时和对君主的尊崇,这种凌驾于个人和地方的利益之上的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对国家意识的忠诚,使个人、地方和国家得以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此外,外国统治的威胁和本国政体的维护无疑为改革提供了动力和压力。(二)体现协作和团结精神的企业集团国家角色的不同和历史的、文化的因素影响产业组织模式。产业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的关系,通常以市场和等级制度来分类,在日本同等地位的公司之间的关系被称为“义务性的相关契约安排”——贸易或合作伙伴之间长期相互的承诺和扶持。这样的关系是日本知名的大企业集团,通常称之为“株式会社”、“财团”或“企业集团系列(经联制度)”的主要特征。通过相关的契约性安排实现长期的义务,成为日本终身雇佣制的基础,威廉姆森称之为混合性的契约安排,即长期的契约关系保证了自治,但与市场相比也提供了额外的贸易救助措施。日本的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系列是其历史和文化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协作的和非竞争性的关系上共同运作,这些集团是作为特惠的、稳定的、义务性的双边贸易关系的系统以及相关契约性安排系统而存在,这一系统只在弥补市场缺陷并建立在彼此的义务和相互的支持的原则上,企业集团系列使其内部成员的财产公平化,缓和了任一时期内或是整个时期的成员之间货币收益的不平等,故又被称之为联合资本主义,相当于向富有的成员征税以保证正处于困境中的关系企业获得资金支持。356\n日本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发展模式之一,国家与产业企业之间的关系特殊,不像英-美理性市场模式中政府和经济的对立关系,日本的理性计划模式给予产业政策以优先权,采取了战略性的或以目标导向的方法引导经济发展并形成了国家和经济之间紧密的合作关系。这些方法创新的核心在于企业内、企业及其纵向的相关联盟间的微观组织结构,此外,通过建立复杂的经济管制系统,将企业、政府与市场在一个可控的竞争网络中连接起来。(三)实现控制和谋求稳定的银企关系日本银行与企业的关系与德国的相似,每个企业集团系列都与某一银行相联系,并作为这一企业集团系列的主银行——是关系企业的主要的融资机构和监督者,日本的主银行制中,作为关系企业的主要股东,对之进行融资控制直接参与监管公司事务,这有利于经济稳定和企业免遭外部接管危险。日本的经济系统自七十年代起面对一系列的压力,然而日本的经济系统证明了自身在面临压力和变化的弹性和适应能力。这种弹性主要源于企业间联盟对重要经济关系的稳定、对私营企业调整成本、创新(产品)或质量改进的促进过程中。日本市场中企业的发展资金主要源于银行等间接融资机构而非股市等直接的融资机构,国家对于产业资本的配置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依靠稳固的外部商业伙伴和主银行的支持,加上外部转包商可靠的产品来源,企业得以免遭一般性经济周期波动,进而使企业得以集中精力于提高市场竞争力、进行技术创新和改善工人技能等长期发展措施上。(四)基于合作传统的用工制度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和企业联盟被称为日本经济的“三大神器”。经济关系中友善的和协调一致的合作传统,加上快速的经济增长引起的劳动力短缺,使日本的工人在经济系统中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岗位轮换制提高了日本工厂内跨功能融合的能力,从而使日本的生产系统比德国来得更为灵活。年功序列工资和终生雇用通过将雇员留在企业内保证了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安全。尽管全球化导致的资本流动和退出机制提高了雇主在日本经济系统中的地位,然而当竞争是在与及时生产系统相联系的品质和可靠性基础上进行时,雇主必须保持与基层工人之间稳定合作的关系。忠诚和归属感以及团结友爱的平等主义的文化氛围提高了日本企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及其生产的稳定性。(五)广泛干预经济的国家356\n在日本,国家通过产业政策对经济进行了广泛的引导,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国家、市场与企业三者之间的紧密关系,故日本模式又称为“发展型国家”模式。这一模式的特征是:通过制定产业政策促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结构的形成;采取了战略上的、目标导向的方法引导经济;在政府重要的经济部门中委派官员担任重要职务以保证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政府经济部门的官员在退休之后转到私人经济部门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政府和私企之间紧密的合作鼓励了新技术的产业和推广,有利于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最重要的使经济利益从属于政治目标。有三个制度性条件保证了政府有效地参与经济:一、训练有素的有能力制定政策的官僚机构;二、有能力实施这些政策的官僚机构;三、有能力促成各方在这些政策目标上的合意。通产省在各部门和企业的支持下通过其对外汇配置和技术引进的控制权促进这些政策的制定、实施并促成各方就政策目标达成合意。四、英国的市场经济模式英国是经济学的发源地,因此,早期的英国市场经济深受主流经济学的影响,是一种自由市场经济。“混合经济”是在二战以后形成的。英国的经济体制有如下特点:(一)工业国有化。国有化是“混合经济”的重要特点,它是对各种经济压力和需要所可能作出的一种对策。战后英国出现过两次国有化高潮。第一次是在1945-1951年,由工党政府发起,主要目的是为经济提供基本服务和基础设施,特别是提供能源和交通运输设施,因而这次国有化被视为战后重建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1946年英格兰银行被国有化并成为中央银行。此后陆续将航空、煤矿、煤气、电力等国有化。大体上说,这些都不是有利可图的行业,不存在同私营企业竞争的问题,也不参与国际贸易,但它们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资,并且需要进行产业改组。第二次国有化是在70年代,主要涉及到制造业,如机床、汽车、造船等行业,包括罗尔斯一罗伊斯飞机发动机公司、莱兰汽车公司、整个造船业、弗雷德·赫伯特公司〈英国最大的机床制造厂〉等。这次国有化实际上是对经济结构性危机作出的一种反应,对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或进行产业清理。356\n1979年以后,保守党政府开始搞“非国有化”,大量出售国有企业资产并为使部分国有化工业划分出去创造条件;大规模削减国家企业局的权力和资金;大大削减英国国家石油公司的权力并使主要石油公司直接参股其中;通过现金限制等手段对英国钢铁工业、造船业和其他类似工业强制实施合理化改革。再加上50年代英国的“非国有化”,战后的英国实际上是在“国有化”与“非国有化”交替中形成“混合经济”的。(二)私营企业具有经济活动的自由。英国是一个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即使在实行“国有化”时,也并未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统治地位。这一根本点决定了市场是经济活动的中心。同样,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是明确的,政府军能直接干预私营企业的经营,而企业则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私营企业的活动自由主要表现为可以自己决定投资、价格、产量以及其他经济行为。政府只能通过竞争、破产、兼并、税收、财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来间接地规范企业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三)政府干预侧重于需求管理。除了“国有化”是直接的干预手段外,相对于其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英国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是较弱的。政府干预集中于影响以下经济变量:宏观变量一一如通货膨胀、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生产要素的供给一一资本、劳动力、原材料等;投入或产出的相对价格;生产制度的效率;收入和财富的分配。需求管理无非是运用扩张性的或紧缩性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以及它们之间的各种配合。政府试图通过这种办法保证对于商品和劳务的总需求水平同潜在的供给能力保持平衡。通货膨胀与国际收支逆差被认为是需求过度的标志,而失业则是由需求不足引起的。因此,需求管理成为政府解决经济问题的自然选择。60年代中期以来的情况是,当经济中的主要问题是物价上涨、国际收支状况恶化时,紧缩的政策就会被采用;而当经济中的主要问题是失业时,扩张性的政策就可以发挥作用。值得一提的是,1979年上台的撒切尔政府,一改以凯恩斯主义作为需求管理的指导性理论,而宣称要以货币主义代替凯恩斯主义,使英国成了“货币主义的试验场”,这是具有特别意义的。撒切尔政府一改过去对于财政政策的侧重,转而通过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把控制通货膨胀作为解决经济问题、带动经济复兴的首要目标。这种反通胀战略是以“中期金融战略”(MTFS)的方式出现的。该战略制订于1980年,为期4年。其基本内容是:控制广义的货币供应量(现金+储蓄,用M3表示)的增长,大幅度降低公营部门借款需求量(PSBR)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356\n要素收入分配朝有利于盈利的方向变化等。这一战略应该说是成功的,英国的通货膨胀从1980年的18.2%降至1986年的2.4%。通胀的下降带动利率的回落,从而使经济得以恢复与发展。(四)福利国家。二战后,英国最先提出自己是“福利国家”。在战争尚未结束时,英国全国失业保险委员会主席威廉·亨利·贝弗里奇就提出了一份题为“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国家问题报告书”。这份有名的“贝弗里奇报告”成为战后欧洲福利国家的最新蓝图。1945年,英国工党执政后,以部分工业国有化、实现充分就业和社会福利为纲福利法案,从而建立了一套比较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1948年,工党领袖艾德礼称英国已经建立了福利国家。发展到现在,英国的福利制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社会保险。具体包括退休金、病残人津贴、产妇津贴、儿童津贴、失业津贴、特殊困难津贴等类别。2.国民保健。英国公民可享受免费医疗和保健服务,但是,部分项目还是不能免费的。3.个人社会福利。政府的社会服务部门和各类社会志愿者团体针对具有特殊困难的人员提供各种福利设施和服务。4.免费教育。英国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是免费的。5.住房补助。政府投资建设大量的公有住房低价出租给居民,同时还实行住房五、法国的市场经济模式与英国一样,法国的市场经济也是一种“混合经济”模式。但它也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一)程度更深、规模更大的“国有化”。二战以后直至80年代中期,法国不停地处于“国有化”过程之中,而不像英国那样“国有化”与“非国有化”交替出现,国有化是法国政府经济政策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戴高乐明确指出“今天和任何时候都一样,使国家强盛是政府的责任,而国家今天能否强盛则取决于经济。因此,必须领导经济……这便是我的政府采取国有化、国家监督和现代化措施的主要动机。”1981年,法国左翼政府开始执政时,密特朗总统认为,“国有化是保护法国生产的一种武器。”从1944年中期至1946年底,法国政府颁布了一些国有化法令,将煤炭、电力、汽车、银行、保险等部门中的大企业收归国有,356\n形成了诺尔一加莱海峡国家煤炭管理局、法兰西电力公司、雷诺汽车公司、法兰西银行等具有影响力的国家企业。在此后的几十年里,还形成了一些大的国家企业集团。80年代初,当“非国有化”浪潮席卷全球时,法国却开始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有化运动。社会党政府于1981年和1982年先后颁布两个国有化法律,将2家金融公司、12家大的工业公司和36家银行收归国有。这一时期的“国有化”方式主要有三种:(1)购买企业股份,提高政府股份所占比例。(2)债权变股权,即将政府对企业的贷款换算成股份,使政府对企业的持股率上升。(3)对原来已经国有化的企业中的私有股权实行“再国有化”,国家采用赔偿方式,向企业或股权原所有者支付赔偿费,这样国家可以持有这些企业的全部资本。尽管法国的国有化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是很突出的,但部分国有企业最终也未逃脱被“非国有化”的命运。1986年,右翼政府(希拉克政府上台),同年11月开始实施企业私有化政策,1988年1月停止,其间共有12家工业、金融公司的600亿法郎资产通过出售股票实现了私有化。(二)出色的经济计划。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法国的经济计划是可以与日本相提并论的。而且,法国的经济计划具有深刻的历史渊源和理论基础。从历史渊源上说,国家主义有着悠久的传统,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想也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从理论基础上说,法国的计划理论是比较完善的,集中而言,这一理论提出两个问题:(1)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可以共同对经济实行有效的调节,即“二元调节论”。法国著名经济学家马赛是这一理论的归纳者,他认为两种机制的同时运用比单纯的市场调节对经济更为有利。市场通过价格的升降达到均衡只涉及到日常决定或短期投资,而当投资于一种长期目标时,也就没有一个自动的指示迹象指导私人或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因此,有必要用较长期和更精确的预测来对投资进行计划。(2)通过适当的方式,可以使国家计划与企业行为协调一致。例如,密特朗政府上台后,实行所谓“计划体制改革”,强调计划的民主化和权力的下放。法国从1947年议会通过“莫内计划”开始至1988年,共制定J了9个经济计划。这些计划对法国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356\n六、瑞典的市场经济模式瑞典的市场经济有其独特性。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几乎一直由社会民主党执政,形成了一种社会民主主义的市场经济模式。(一)理论基础与社会经济目标瑞典模式的理论基础是社会民主主义。这一理论认为,通过对资本主义的改良,和平实现所谓的“社会主义”目标。社会党的理想社会是:“一个公平合理、生活美好、自由与世界和平制度的社会。”未来社会的四条民主标准是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与国际民主。60年代,瑞典还形成了所谓“职能社会主义”,该理论从私有权可分成若干功能出发,认为在不废除私有制的条件下可以通过立法将其中一部分职能社会主义化。瑞典模式追求的目标主要是社会平等与充分就业。“所谓社会平等,按照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首先是就业权利的平等,实现工资最小差别化;其次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社会成员的普遍福利,使人们在工作、生活和生命风险面前有保障;再次是通过收入再分配平衡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和福利差别。具体办法是实行高额累进所得税制和大力发展国家公共产品生产和社会服务部门,以低廉的价格以至免费供社会成员享用”。陈秀山主编:《比较经济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10页。没有充分就业,社会平等也无从谈起。劳动市场政策是达到充分就业的重要手段。从30年代开始,特别是60年代以后,实现充分就业就成为中心问题。瑞典政府不仅运用财政与货币政策,举办公共救济工程、住宅建造计划,还运用各种手段改善就业条件。瑞典政府一方面把一切有关劳动就业或安置的工作都置于政府的直接监督之下,通过各地劳动部门,介绍求业者和招工者会面,改善劳动力供给,义务培训,鼓励求业者迁移,扩大对劳动力需求;另一方面,政府采取赠款和贷款的形式对极度困难的企业或行业进行补贴,对那些特别计划、特定产品、改建或重新装备某一企业给予特别补贴。(二)所有制结构。瑞典模式中的财产所有制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私有经济、公共经济和合作经济三部分。其中前者占主导地位,后二者则处于一种从属的地位。(1)私有经济356\n瑞典的工农业、商业、金融业以及对外贸易等,基本由私人经济掌握。全部企业中私人企业约占85-90%。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私人企业也经历了由自由竞争向垄断的发展过程。19世纪末,垄断企业开始出现,瑞典经济逐渐发展成为垄断资本主义经济。70年代初,瑞典工业产量的近一半是由100个最大的私营公司提供的,5家最大的工业公司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22家大型企业垄断了出口产品的一半以上。在金融领域,70年代初瑞典有16家商业银行,15家为私人所有,其中4家最大的私人银行垄断了全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70%。20家保险公司垄断了90%的人寿保险业务。80年代初,公共经济的营业总额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4%左右.经济的垄断化,形成了一些大型的垄断企望业,如VOLVO汽车公司、爱立信电气公司、SKF轴承公司等。(2)公共经济公共经济就是由国有经济和混合经济(政府和私人资本合营的企业)组成的经济成分。瑞典的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原材料、采矿、公用事业及交通运输等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国有化程度超过了50%。瑞典的公用事业如邮政、电信、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电力供应等,基本上都归国家所有。公共经济部门对整个经济具有重要影响。(3)合作经济瑞典的合作经济始于1850年,当时多是消费合作,以此作为个体生产者和消费者反抗中间盘剥的一种手段。合作社的主要形式是消费合作社与生产合作社。此外,还有“住宅租建合作”、“保险合作”等等。消费合作社主要集中在国内商业方面,特别是零售业方面。1986年,消费合作社有雇员约7万。生产者合作组织主要是在农业中发展,即生产者在生产资料供应、产品销售以及在部门生产工序中的合作。80年代初,瑞典全国共有农业合作社800个,从业人员6.5万,营业额370亿克朗。(三)经济计划。经济计划是进行供给与需求管理以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瑞典的国家计划始于1943年,当时的目的主要是预测未来的商品与劳务的供给和需求。从1947年起,国家计划有了更广泛的发展,1962年以后还成立了专门的经济计划委员会。计划的形式有短期、中期和长期计划。短期计划主要是年度计划,其目标是实现短期经济均衡。例如,在1968-1970年的经济繁荣时期,356\n政府力图通过增加税收、削减财政开支、提高银行法定准备金等措施抑制经济的过分膨胀,缓解需求压力。中期计划主要是五年计划,即所谓“五年经济概观”。它是根据政府的第一类目标(充分就业、迅速的经济增长、国家收入更平等地分配、价格适度的稳定与国际收支平衡等)和第二类目标(环境保护、地区平衡、足够的住房、完善的教育等)制订的。其总的目标是预测未来五年期间国家的经济增长及其在私人和公共消费、投资使用中的分配。长期计划是10-20年的经济计划,其时间跨度大,不确定因素多,因此,长期计划是很灵活的。长期计划在供给方面,主要是对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作出预测。在需求方面主要是对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水平和分配办法作出预测。例如,1970-1990年的长期计划预计,由于劳动力增长缓慢和劳动生产率结构变化的趋势,公共服务部门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将由17.6%提高到37%,妇女就业比例提高,劳动时间缩短。由于就业人数越来越多地集中于生产率相对较低的服务部门,因此70、80年代的经济增长速度均低于50、60年代,分别为4%和3.5%。在需求方面,该计划按不同的年增长率提供了投资、消费所应达到的水平。同时计划也指出了制约发展的因素。瑞典的国家计划只是指示性的,没有强制性。瑞典政府曾经解释说:“瑞典的计划同个别经济单位(私营企业)是无关的,它不要求各个企业把它们的计划修改得与国家的看法一致。它希望私营司企业和部门适应市场的变化。但是,减少当局未来政策和活动引起的不确定因素,不用说还包括减少经济增长和对大外贸企业在瑞典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所固有的未知因素等等,是计划的作用”。(四)福利国家的“楷模”。很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被称为“福利国家”,但瑞典是公认的“楷模”。首先,瑞典的人均社会保障费的支出和社会保障总支出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居世界首位。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资料,1983年度该组织23个成员国人均社会保障费支出平均为1929美元,其中瑞典为3649美元,而荷兰为3113美元,法国为2961美元,日本为2961美元。1987年,社会保障总支出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瑞典为40.7%,法国为36.9%,英国为25.5%,美国为16.2%,日本为14.9%。其次,瑞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其标榜的指导原则是对全体国民实行无差别的平等的生活保障,即不论是谁,只要具备了所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金。保险金的支付标准不与本人的身份和收入相联系,所有人无差别地一律平等。瑞典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356\n(1)医疗保险制度。瑞典的医疗保险于1955年正式实施。该事业60年代中期前由中央政府承办,后由地方政府承办。医疗保险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医药保证,由政府向全国居民和外籍居民提供。每个家庭中有正式收入的成员只要交纳了医疗保险税,家庭成员均可到指定医院就诊,二是病休津贴与婴孩、病孩的家长津贴,其数额可高达原工薪收入的90%,但获津贴的人应交纳所得税与保险税。(2)养老金制度。瑞典对年过65岁的人,实行退休与养老制度。养老金由基本退休金与补充退休金两部分组成。前者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证,人人有份,每人相同;后者则与退休前的工薪收入有关。这两部分基金均来自于“保障税”。“保障税”开始是由个人交纳,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从1975年起,改由企业主负担,企业将其列入经营成本。为抵销通货膨胀的影响,基本退休金是按某种实物指数为折算单位来计算的,政府每月宣布一个折算单位值多少瑞典克朗。(3)失业保险与救济制度。瑞典的失业救济有两种。一种是失业救济金,它是为参加了失业保险社而失业的人设立的。失业保险社是行业性的非盈利团体。企业救济金主要来源于:个人交纳的失业保险金、政府津贴、企业主提供的年工资总额的0.8%的基金、保险社自有的基金收益等。另一种是劳动市场现金救助,它是专门向那些未参加保险社或虽已参加但不满一年的失业者发放的。它由政府和地方的社会保障部门负责。(4)住宅津贴制度。给每个人以获得一所足够宽敞和舒适而且环境美好的住所,是瑞典住宅政策的目标。住宅津贴主要有三种:一是中央政府给予的住宅津贴,它的多少以收入和抚养孩子的多少为转移;二是中央与市政府共同提供的联合住宅津贴,它比照收入和住房费用而定,随家庭收入的增长而递减,最高可达房租或住宅日常维持费用的80%;三是对老年人住房费用和房租的特别补充津贴以及对养老院的补贴。(5)其他津贴与福利。如儿童津贴、学生津贴、培训津贴、工伤保险等。“福利社会”对瑞典的经济发展、充分就业、缓和社会矛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也形成了严重的弊端,即“瑞典病”。有的学者将“瑞典病”总结为:巨额的公共开支(转移性支付、公共消费与公共投资)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二以上;政府税收名目繁多,税赋沉重;庞大的财政赤字,356\n并迫使政府大量举债;通货膨胀加剧;劳动生产率与竞争能力下降等等。因而,“福利国家”的变革与前景也是瑞典在未来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思考题:1.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2.经济自由主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试述国家干预主义的主要内容。4.什么是市场失灵?其表现有哪些?5.任何理解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6.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有哪些模式?它们各自的特点是什么?356\n第十二章发展中国家的制度探索二战以后,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取得独立的前提下,积极动员本国资源,借助外援、外资,大力发展本国经济,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其中少数国家和地区已经进入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行列,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仍然处于比较贫困和落后的状态。发展中国家贫困和落后的根源在于它们的制度安排落后。进行制度创新是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和落后状态的必由之路。第一节发展中国家的特征与制度约束一、发展中国家的一般特征发展中国家是指二战以后在政治上取得独立并谋求经济发展的国家。这些国家分布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其中大部分地区原来都是殖民地、半殖民地或附属国,二战后成为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与现阶段的发达国家相比,他们还相对落后,被称为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大多位于赤道以南,往往也被统称为南方国家,发达国家大多位于赤道以北,被成为北方国家。世界上有100多个发展中国家,其人口大约占世界人口的3/4以上,各国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在经济、文化、社会和政治结构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但是通过对这10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比较,发现它们都有以下共同特征:崔业俊,高华成:《经济发展理论比较研究》,国防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1、入均收入低1988年发展中国家(不包括已列入高收入组的发展中国家)入均GNP为570美元,其中低收入国家仅320美元。而同期发达国家人均GNP为17470美元。西方工业国人均GNP水平是发展中国家的23倍,而两组国家中最贫困和最富有的差距为55倍。按比重汁算、占世界人口80%以上的发展中国家只占世界总收入的20%,而人口只占总人口16%的西方工业国却拥有总收入的80%。356\n从增长率看,1965至1974年间,除石油输出国组织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年均增长率为2.5%,而全体发达国家年均增长率为4.6%,说明这个时期贫国与富国之间的收入差距每年以2%以上的速度扩大。进入80年代后,除东亚地区有较高的增长速度外,多数发展中国家实际经济增长率仍低于西方工业国,撒哈拉以南非洲和拉美地区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从而进一步加大了贫富差距。2、人口增长率高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年均增长率始终保持在2%以上。不过80年代在东亚地区人口增长率出现了持续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是中国人口增长率降低的结果,而发达国家的年均人口增长率仅为0.7%。人口重负始终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的典型特征之一。于是,在发展中国家出现了所谓“人口爆炸”,其结果,是使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数比例日益增大。3、不充分就业和劳动生产率低下就业不足、公开或隐蔽失业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现象。其原因主要是:人口增长过快,经济增长缓慢造成工作机会缺少,偏好资本要素,教育与经济需要脱节以及工资缺乏激励等等。发展中国家中的失业数字在8—35%之间。失业和就业不足者总计约占劳动人口的30%。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供给丰富,加上资源不足、技术落后、劳动力素质低和体质差等方面因素,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比起发达国家来要低得多。4、贫困贫困不仅表现在数量上,例如收入水平低,发展中国家约有10亿人口靠每年低于100美元的糊口收入水平为生,处于绝对贫困的境地;而且表现在生活质量上、例如住房短缺,健康不良,教育落后,婴儿死亡率高,预期寿命和工作年限短等等。5、收入分配不均一般而言,收入分配平等程度与经济发达程度有某种联系。在经济极端不发达的状态下,收入不均等现象相当严重。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最贫穷的20%人口一般只得到6%的国民收入,而最富有的5%和20%人口却分别占有30%和56%的国民收入。前几年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过号称“绿色革命”的农业技术进步,其实这主要使农业人口中的富裕阶层增加了收入,而广大农户并没有普遍受益。6、二元结构这是发展中国家共有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二元结构,是指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工业与传统农业并存,相对发达的城市与广大落后的农村并存。在这种经济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发展中国家在社会、文化、道德等方面也都具有二元性。356\n7、对初级产品出口的高度依赖对外贸易在发展中国家的国民收入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对外贸易格局显现出昔日殖民主义贸易关系的烙印:向发达国家出口初级产品,从发达国家进口工业制成品。70年代中期,初级产品出口几乎占发展中国家出口总额的90%。而且,除了少数富有石油和矿产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外,一般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初级产品主要是农产品和原科。初级产品出口换汇在外汇收入中一般占到60—75%。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制度约束发展经济学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经过相当长时期之后,还继续存在着种种落后因素,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发展中国家内部存在着阻碍经济发展的种种障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障碍可以从经济、政治和社会价值观念3个方面进行分析。(一)经济障碍发展中国家普通存在的特征是经济增长停滞不前,人均收入水平低下,生活贫困。而经济增长停滞、收入水平低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资本和投资。因此,很多发展经济学家、尤其是早期发展经济学家们认为,资本稀缺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在这方面较早作出分析的是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1953年)。纳克斯认为,低收入使一国贫穷,人们将绝大部分收入用于生活消费,从而无法创造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储蓄;而没有储蓄就没有投资和资本形成,使生产规模难以扩大,生产率难以提高,结果又导致该国的低收入和持久贫穷。这是一个难以打破的恶性循环。由此纳克斯得出一个著名命题:“一国穷是因为它穷”。可以看出,这是—种对穷国的发展前景持极度悲观态度的观点。“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的核心是要说明:资本形成不足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和约束条件,因此,要打破“贫困恶性循环”356\n,必须大规模地增加储蓄,扩大投资,促进资本形成。但是这种理论过分强调储蓄的作用和资本积累的重要性,因而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50和60年代,制度经济学派的重要代表缪尔达尔考察了亚洲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贫穷、制度落后等问题。在分析了这些国家贫因的原因后,他的基本观点是,这些国家贫穷的原因有社会、经济、政治和制度等多方面的原因。他认为,当今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初始条件比西方发达国家当年发展的初始条件差得多,比如,通过贸易来发展的整个环境也已发生了根本变化。西方国家实际上有自己的活动场所,它们掠夺了世界巨大的落后地区的资源。非常低的生活水平降低了土地上的劳动力的效率。恶性循环使贫困和低劳动生产率自然发生,在这背后是限制生产力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的社会体制。为此,他主张发展中国家应该通过改变权力关系、土地关系,实现收入平等,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通过改革教育,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通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劳动者素质,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生产发展了,人们的收入水平又会提高,又会对下一期的生产产生积极的积累性效应。这样形成良性循环。这是一个正“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缪尔达尔用制度的、动态的、演进的方法分析,说明了收入水平低、资本形成不足这种经济障碍在发展中国家所处的地位,主张通过实行制度变革和改革教育来克服发展中的经济障碍,广大穷苦民众的收入增加后,生活水平、营养卫生条件、健康和教育状况得到改善,从而使人口和劳动力的素质提高,进而引起劳动积极性、劳动生产率提高,最终导致产出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又会对下一期收入产生更大的积累性效应。这是一个正的“循环积累因果运动”。“循环积累因果关系”论用制度的、动态的、演进的方法分析了收入水平低下、资本形成不足对经济发展的障碍,主张通过实行制度变革和增加投资来改变收入与产出之间的不良循环。(二)政治障碍在发达国家的早期经济发展中,来自政府方面的帮助微乎其微。但是,此后政府在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与日俱增,以至于达到没有政府的积极支持便没有成功的经济增长的地步。因此,发展经济学认为,如果一国政府不愿意或不足以发挥这一作用,那么这个政府本身便可视为发展的一大障碍,亦可看作导致贫困的一个基本原因。356\n来自政府方面的障碍首先在于政府能否为企业创造和维持稳定的环境。以最低限度看,为发展经济政府应竭力避免内战、持续的暴乱以及敌对力量的入侵。这方面发展经济学家们常常以中国和越南作为两个极端的例子:中国1949年以后的稳定局势是中国经济在1949年后开始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而越南在50、60年代一直处于动乱之中,它的经济当然谈不上什么发展。还有例如玻利维亚,自独立后有过150次政府更迭,这使得投资者不愿意作长期投资,因为不停地更换政府会使他们冒被没收财产的危险。在那些局势特别不稳定的地方,投资的愿望大大削弱了。政治方面的第二个障碍是发展中国家能否保持政治上的独立。许多发展经济学家认为,仅有一个稳定的局势是不够的,殖民政府往往都很稳定,但这种稳定只对宗主国有利,而殖民地人民从中却得益甚少。所以,很明显,获得政治独立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就今天穷国和富国之间的关系看,在某些方面仍继续保留着旧殖民主义时期的烙印,这也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方面的第三个障碍在于政府对经济发展是否真正支持。虽然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随经济发展会得到改善,但在最初几个阶段,为促进发展所实施的制度变革肯定会触动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如果这些既得利益者的力量强大得足以推翻政府,那么政府就不愿意真正或无力采取必要措施以促进经济增长。不少发展中国家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有的试图实行货币贬值,有的试图裁减国营企业的冗员,有的试图取消基本消费补贴,但由于既得利益者的反抗这些措施不得不半途而废了。最明显的是加纳和秘鲁的例子,两国政府分别于197l和1968年实行贬值政策后迅速垮台了。因为在这些国家里,最依赖于进口消费品过日子的那些人,是城市里的富有阶层,包括军界和政界的上流人物,正是他们左右着国家的政治权力。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牺牲了国家的发展。(三)社会价值观念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关于社会价值观念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关系的分析,核心问题是社会怎样才能创造出一大批致力于经济发展的企业家。为什么一个国家能够产生出相当多的企业家,而另一些国家企业家的成长会受到阻碍呢?不少发展经济学家认为,除了是否存在充分的经济机会等客观条件外,社会上是否存在相当数量的“进取欲望”356\n也是一个重要条件。我们举历史上马东西亚的开发为例。马来西亚拥有丰富的锡矿,当时欧洲工业化过程中对锡的需求迅速增长,由谁来开采马来西亚的矿产呢?国内当时有马来西亚人和从极其贫穷的中国南方迁移过来的中国人,他们都拥有一些财产,但文化根源却不同。马来西亚人以种大米和捕鱼为生,不愿到盛产锡矿的原始森林中去。而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人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最大的希望是想挣一笔钱寄回给留在中国的家人,并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衣锦还乡。因此,这些中国人甘愿冒患疟疾而死亡的危险,进入热带森林去开采锡矿。很多中国矿工死于疟疾,活着的人继续前人的事业,其中一些人积攒起资金转而从事商业或其他行业,不久便掌管了那些不在英国人管辖下的殖民地商业经济的命脉。而马来西亚人直到20世纪中期依然是农夫和渔民。这个例子说明.一个社会的文化传统如果含有强烈的进取意识,它就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其民族经济便易于快速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经济发展。三、经济发展的涵义早期的西方经济学家试图用西方经济学中的经济增长理论来解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因此对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两个概念不加以区分。在五六十年代,人们认为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就是要迅速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其它问题如贫困、失业和收入分配等都是次要的。但是,随着这种行为的失败,西方学者也越来越注意到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不同。经济增长(economicgrowth)是指社会财富即社会总产品量的增加。它一般是用实际的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率来表示。所谓“实际”是指扣除了物价变动因素,GNP或GDP的变动只是反映一国国民产品量的真实变动。用实际的GNP或GDP除以一国总人口,便得到人均的GNP或人均GDP。它作为反映一国居民收入水平高低的综合指标,常常被用作评价经济绩效的主要代表。谭崇台:《发展经济学概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经济发展(economicdevelopment)包括经济增长,但是,它还包括经济结构的变化。这些变化包括:第一,投入结构的变化。从简单劳动转到复杂劳动,从手工操作转到机械化操作,从传统的生产方法转到现代生产方法,从劳动密集型技术转到资本密集型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技术。生产组织和管理形式从传统的小生产转到现代的大公司。第二,产出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的变化。在国民经济中,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和产值比重趋于下降,第二产业比重趋于上升,第三产业比重逐渐扩大,最终成为经济中最大的部门。每个部门内部的结构也相应发生变化,逐渐趋向平衡。在产业结构的转换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城市化与工业化同步进行。第三,产品构成的变化与质量的改进。生产出来的产品和服务构成适应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产品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品种更加多样化。356\n第四,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体表现在:人均收入持续增加,一般居民营养状况、居住条件、医疗卫生条件和受教育程度明显改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婴儿死亡率下降,物质与文化环境比以前更加舒适。第五,分配状况的改善。收入和财产的不平等程度趋于下降,贫困人口趋于减少。由此可见,经济发展比经济增长包含的内容要丰富和复杂的多。当然,没有经济增长就不会有经济发展,所以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经济发展。也就是说,经济增长不是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如果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仍然以传统为主;如果生产出来的产品大量积压,缺乏需求;如果人类居住的生活环境遭到破坏,污染严重,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和健康受损;如果收入和财富分配越来越不均,贫困人口没有减少,甚至还增加了——如果这些情况发生了,那么,这种经济增长就不会带来真正的经济发展。既然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多方面的,那么衡量的指标也是多样的。一般认为,经济发展的中心意义是社会及其成员福利的不断增进。因此,表明经济发展的指标应包括:基本必需品的消费量(满足程度)、收入及其分配的均等化程度、文化教育水平与识字率、民众的健康水平、劳动力就业情况。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有些发展中国家虽然在经济增长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低收入阶层和贫困者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分配不公、失业问题、贫困问题和环境问题也变得比过去更为严重了。四、经济发展和制度的关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度的作用无所不在。有效的制度能够保证市场经济有序地运行,从而促进经济更快地发展。具体来说,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56\n首先,制度之所以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根本性的制约作用,是因为制度确立了人们行为选择的规则,形成了一个社会的激励结构。经济发展说到底是人的行为活动的结果,或者说是人的有效劳动所创造的。因此,如何激励人们的创造性生产行为,并减少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而这种生产的激励和交易成本的降低主要是由社会的制度结构所决定的。制度的基本功能首先是形成人们行为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结构,降低行为的不确定性,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能够形成稳定的预期,即人们能够通过成本收益的计算去有效地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激发人们对经济活动进行投入的积极性。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够使人们行为的责、权、利有机统一起来,或者按制度经济学的说法,就是个人收益(成本)与社会收益(成本)达到一致性,没有外部性或把外部性减少到最低限度,这也就是说人们投入的资源(劳动和其他资源)的效益自己完全能够得到,而不进行投入者则不能获得任何收益,这就促使人们进行积极的生产投入和提高效率,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纵观人类经济发展的历史,产权制度始终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合理的产权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合理的产权制度则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当然,有效的产权制度是依靠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来维持,并通过其他相关的经济制度来实现的。其次,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还突出表现在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够降低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处理经济活动过程中人与人关系的成本,既包括直接耗费在处理人与人交易关系中的各种信息成本、谈判成本、协调成本、监督成本、契约成本等,也包括由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影响而造成的其他各种间接成本或间接损耗。制度经济学证明,交易成本是制约经济效率的根本因素,一个经济体系是否有效率,关键就在于其交易成本的高低。交易成本主要是由于外部信息的不确定和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造成的。制度安排首先是通过形成人们之间稳定的行为结构来降低不确定性,减少人们行为选择的信息成本和风险成本,同时,通过对人的行为形成有效约束,降低人们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减少监督成本和违约成本等。有效的制度安排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不仅提高具体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收益,同时也激励人们对经济活动投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再次,制度为人们之间的经济行为提供了合作框架,促进了合作的扩展和合作效益的提高。合作是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原因。亚当·356\n斯密认为,分工和专业化是提高生产率的根本手段,而分工和专业化之所以可能,就是因为有合作,或者说合作是分工之所以可能的前提。如果没有合作,人们不能从他人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源和条件,任何分工都是不可能的。当然,如果没有分工,也就不需要真正的合作。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可以说就是人类合作方式和合作程度不断发展的过程。而人类要进行有效的合作,必须有一定的合作规则,去规定人们之间合作的方式和方法,规定人们之间的权责利,这就是制度安排。同时,不同的合作规则,会形成不同的合作激励和产生不同的合作效益,好的合作规则,可以大大地提高合作效益,如市场规则、现代企业制度等。反之,不合理、不公正的合作规则,则必然制约和阻碍合作的有效进行。因此,制度安排规定着合作效益,从而制约着经济发展。最后,有效的制度安排把资源从非生产性或生产效率低的部分转移到生产性或生产效率高的部门。处于贫困陷阱的国家虽然存在资源贫乏的问题,但这不是贫穷的根源,因为既存在资源贫乏国家富裕起来的例证,也存在资源丰富国家仍然贫穷的现象,资源稀缺是各种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关键是能否把资源应用到高效率的生产部门,有些落后国家把稀缺的资源用到了战争、种族冲突等非生产性活动和生产效率低下的生产部门。制度创新的意义在于通过设定新规则,把人们的努力及资源引导到生产性的创造财富的部门,这种创新虽然不能改变一个国家资源禀赋的状态,但却能向外移动生产可能性曲线,在不改变资源总量的情况下,增加产出与积累。创新的作用是把人们的努力从争夺既定财富的分配的斗争中引领到争相创造财富的有序竞争中,这种过程可以看成是一种帕雷托改进。在制度安排中,平乔维奇(1990)尤其强调了所有权对生产效率的重要性,他认为所有权的排他性把所有者如何使用财产和承担这一选择的后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激励着拥有财产的人将之用于带来最高价值的用途,而其可转让性促使资源从低生产力所有者向高生产力所有者转移;所有权的立宪,保证把经济财富的积累与政治权力的积累分离开,从而减少了社会用于角逐政治权力的资源。总之,有效的制度能够使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进程大大加快。相反,无效的制度则会严重地阻碍经济发展。因此,追求经济发展的政府应该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符合自身需要的、有利于市场机制良好运行的制度结构。第二节发展中国家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二战以后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地区)得到了长足的经济发展,其中东亚和拉美两地区取得了尤为瞩目的成就,但是二者经济的发展过程和发展模式有很大的差异。一、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的特征比较(一)东亚模式的特征东亚模式是指亚洲“四小龙”356\n和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一般发展模式。朱书林:《拉美和东亚发展模式比较的启示》,载《拉丁美洲研究》1998年第5期。通过对这些国家发展过程的比较,可以概括出东亚模式具有如下的特征:1、经济高速增长。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基本事实。无论是亚洲四小龙还是东盟国家,都实行赶超型的发展战略。目标明确、干劲十足是它的优点。缺点是大多实行拿来主义,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不足,本国和本地区的技术创新少。2、坚持对外开放政策和出口导向战略。积极促进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这对东亚经济的迅速增长起了推动作用。3、较强的政府干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是东亚模式的重要特征之一。一方面,政府积极参与和干预经济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调整宏观经济,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另一方面,政府和企业紧密合作,政府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企业则与政府协调一致,积极参与市场活动。正因为有了政府的作用,后起的发展中国家才能实行赶超型发展战略;因为有了强政府的作用,总体竞争能力还处在较低水平的发展中国家才有可能发展外向型经济。但这就要求政府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如果政府宏观决策错误就会影响全局,造成的损失决非微观决策错误可比。4、内部积累和积极引进外资相结合。东亚地区的储蓄率长期以来显著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多数国家一直保持在40%左右。吸引外资的水平也明显高于其他地区。1996年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为1290亿美元,其中,流入亚洲发展中国家的达到800亿美元以上。5、重视科技和教育。这是东亚地区经济起飞的重要保证,也是今后经济继续增长的基础。儒家文化圈内的地区在历史上就很重视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经济起飞以后,富裕家庭把子女送到西方留学,掌握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东亚地区若不改变基础研究薄弱的状况,要保持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是很困难的。(二)拉美模式的特征拉美模式是指阿根廷、墨西哥、巴西、智利等拉美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模式。在拉美地区,阿根廷、墨西哥、巴西属于自然资源丰富的大国,智利、秘鲁、委内瑞拉属于资源丰富但市场较小的国家。朱书林:《拉美和东亚发展模式比较的启示》,载《拉丁美洲研究》1998年第5期。战后较长时期内(经济改革以前)拉美发展模式的主要特征356\n1.依靠得天独厚的丰富自然资源,以初级产品出口支持工业化,在保护国内市场的条件下发展工业。迄今实现或基本上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还不到1/3。2.国内积累率较低,投资率不高,对外资依赖较重。曾大量借用外债,以提高增长率,一度形成借债增长型经济。实际上只有少部分国家在一定时期实现了高增长。总体上只实现了中速增长或较高速增长,而且并不持续和稳定。3.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迄今拉美出口商品中仍有一半以上是初级产品。4.对外经济关系虽不属于闭关锁国型,但开放度不够。这既不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又不利于提高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进程,通过参与国际竞争来对国内市场扭曲现象和企业经营不善造成冲击的效应也就不足。5.农业资源利用不足。农业二元结构明显。农业现代化与一般农户贫困化并存,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人口城市化过速。拉美国家80年代后期实施了“后进口替代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的基本内容和特点如下:1、通过价格、税收和金融改革,建立正常的宏观经济秩序,为经济迅速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条件。2、通过整顿国营企业和实行私有化,减少国家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和私人企业的积极性;加快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发展;减少国家定价范围,逐步取消价格控制和价格补贴,充分发挥价格的信号作用;放宽金融管制和外汇管制,促进市场化的发展;完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3、增强国民经济的外向性:较少对国内市场的保护,实施对外贸易自由化,进口部门降低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出口部门取消或放宽出口管制和出口税;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实施新的外资政策,进一步开放外资投资领域;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通过分析和比较两地区发展模式的特征,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差异性大于共同性。其差异的焦点集中在对市场的认识和利用上。二、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的演变过程比较(一)东亚模式的演变过程东亚模式作为一个动态进程在战后40年的不同阶段其内容是不同的。1、政府统制型经济时期。这一时期起步于二战后初期,但终止的时间在“356\n四小龙”和东盟四国又各不相同,大致在发展以替代进口工业为主的工业化阶段的早期。战后,这些国家或地区面临的问题:一是改变单一的经济结构(香港、新加坡是转口贸易这种单一型经济);二是逐步解决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三是改变在世界市场体系中的依附地位,特别要改变长期贸易逆差、经济脆弱的局面;四是调整自身内部在殖民统治瓦解后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尖锐矛盾。因此必须建立有权威的政府来保证社会稳定,摆脱内外各种利益集团的干扰,集中力量推动经济发展。与此相适应,东亚各国或地区最初建立的制度体系是政府统制型经济,其内容是:(1)在发展战略上,选择了工业化发展道路,即通过发展替代进口工业来改善经济结构,并由政府确定一国经济战略目标,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来保护国内稚嫩的工业,同时在农业上发展多种经营,创造外汇支持工业发展所需的进口。可见,这是一种政府统制型的经济运行机制,在内外经济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与此相关,则市场机制的作用不大,这是市场经济极为脆弱的情况下所作的选择,是经济集权主义。(2)通过政府力量来进行最初的工业化,兴办国营工业,确立国有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并进行农业资源再配置(如土地改革等)。(3)建立有效的国家经济计划。(4)对替代进口部门实行高度保护,以政府经济集权来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相对集中于替代进口部门,并实行利率管制和价格控制(特别是对农产品价格的控制以保证农业部门的大量利润转移到替代工业部门),以保证集权式的资本积累和经济开发。356\n2、政府放松统制,给市场机制让出一部分空间的时期。这一时期约相当于替代进口工业成效显著的时期。政府统制型经济,形成了政府垄断的工业部门的生产与市场,为各国改善经济结构和工业化打下了初步的基础,但在经济发展中,其弊端日益显现。如:国营工业缺乏效率,形成政府财政的沉重负担,国内外私人资本在工业化中的作用没有调动起来。因此,仅通过国家力量和国家强力干预来进行经济发展,难以达到希望的目标。所以,东亚各国或地区开始采用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工业的一些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即放松政府的经济统制,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给市场机制让出部分空间,而在经济发展战略选择上则没有做多大的调整。3、政府主导型时期。这一时期约起始于面向出口的新经济发展战略推行之初。替代进口工业的发展,改善了过去的单一型经济结构,建立了最初的工业基础,有了较完整的工业部门体系。私人资本在政府的优惠政策扶持下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其实力不断壮大,出现了一些能直面市场竞争的工业集团。国内供求体系逐步完备,国内市场活跃。但是政府统制在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形成起来后,其弊端也逐渐显露,面临新的抉择:(1)国有经济依赖政府保护,缺乏效率,规模又过分庞大,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挤占了公共事业投资和农业发展资源,并形成对私人投资不平等竞争,对私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起了滞碍作用,因此国家资本已经完成了其部分使命,到了进行消肿、给私营经济让出空间的时候了。(2)政府在资源配置上的强力干预也因此失去了经济的基础,政府的强力干预与私营经济对市场自由的要求是相悖的。(3)政府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国内企业形成依赖,缺乏竞争力,因而也就缺少提高生产营运效率的压力。(4)进口替代战略已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为:首先,进口替代工业是建立在有限的国内市场上的。而国内市场有限,容易饱和,难以提供经济继续增长的动力;其次,由于原来工业基础薄弱,东亚发展中国家在原材料、机器设备和中间产品上对国际市场高度依赖,不但起不到节约外汇作用,反而扩大了外汇缺口;其三,内循环经济使这些国家或地区劳动力低廉,劳动力丰实的比较优势得不到发挥,而又得不到发达国家过剩资本这种国内稀缺的资源;其四,西方国家正面临产业结构调整,一些传统产业部门向劳动成本低的区域转移,如果接手这些部门,将会大大带动东亚各国或地区工业的发展与技术水平的提高。356\n在以上背景下,东亚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开始由政府统制型经济向政府主导型经济过渡,其内容包括:(1)实行国营企业民营化,政府将投资重点转向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提供上,这使政府从过去直接扮演经济建设主角中解脱出来,致力于经济硬环境的建设;(2)逐步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自由企业制度,推行市场自由化,放松对内外私人资本的市场准入;(3)政府在税制、金融、价格、贸易政策等经济杠杆上尽力放松,由统制型强力干预到政府主导型一般干预,政府还继续按经济发展战略需要对企业实行优惠,同时建立和健全法制,使政府干预与微观运行在法律、规则下进行;(4)实行向外向型经济的战略转移,并通过政府干预和优惠政策保证出口型战略的实施。这种模式的变化,是适应内外经济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作出的,其内容概括起来,就是政府主导作用与市场机制的作用的结合。所谓政府主导,就是政府的干预强度弱于统制型而又大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选择型干预,市场自由化和国际化大为增强。(4)高自由度经济的尝试。到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人们所熟知的东亚奇迹已经显现出来。在海外投资狂潮刺激推动下,东亚发展中国家利用世界市场体系克服了内部市场不足和资源缺乏的约束,实现了持续的高经济增长。综合国力与国际经济地位明显上升,泰国仅在1987年至1993年7年间就实现产值翻番,人均GDP从810美元上升至1980美元,而通货膨胀率却未超过6%。连续的高增长低通胀,使东亚诸国或地区开始进行高自由度经济尝试,主要的对策是金融的自由化与国际化,即通过政府完全放开对金融业的保护、干预,通过金融先行,充分动员国内储蓄和国外资金,来带动经济持续增长。其内容包括放松金融管制,实行存贷款自由化,允许资金在国内外自由流动,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储备金限制等等。东亚模式是一个动态的模式,它是顺应其内外经济环境条件的变化适时地进行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市场作用与此对应)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但这种调整仍是由政府作出的,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能适时调整政府职能,分别起到了培育市场体系,健全市场体系的作用,推动了经济市场化、自由化和国际化进程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的迈进。这种东亚模式的能动性和适用性特征就是它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宝贵经验。这一经验的成功被东亚奇迹所验证。(二)拉美模式的演变过程拉美地区的发展可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30年代至50年代初,初级进口替代工业化阶段。拉美各国摆脱殖民统治获得独立以后,曾长期推行以矿产品和农产品为主的初级产品出口导向战略,三十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的冲击迫使拉美改变旧模式,阿根廷、巴西、墨西哥首先开始推行初级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建立本国的非耐用消费品工业体系,实现轻工业产品的自给,同时开始通过国家干预发展钢铁、石油等重工业。356\n第二个时期,50年代初到60年代中期,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阶段。此时,进口替代战略在拉美全面铺开,三大国已转向消费品工业,工业品自给率大幅度上升,巴西工业品自给率到六十年代初已达到90%,墨西哥则达85%。发展耐用品工业是进口替代工业化的困难阶段,需要大量的中间产品和资本货物,同时,几十年推行进口替代战略,积累了许多问题,如本国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国内市场饱和,对外贸易连年逆差,失业问题严重,与进口替代密切联系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出现,等等。第三个时期。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进口替代和促进出口相结合阶段。实行这种结合政策较成功的有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巴西以汽车、电子、飞机等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制造了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10%以上的“巴西奇迹”(1968-1974),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侧重以石油推动经济增长。这段时期内,国际游资充裕,于是拉美大借外债发展经济,形成了对外债的严重依赖,特别是70年代以来,拉美政府和企业主要借由国际私人银行提供的以浮动汇率计息的中短期贷款,利率每升高一个百分点,拉美国家就要增加数十亿美元的利息支出。1982年,由于外债总额超过了偿还能力,爆发了一场遍及整个拉美大陆的债务危机。第四个时期,从1982年开始至今,即“失去的十年”和“后进口替代工业化”时期。80年代拉美基本上处于混乱时期,债务危机肆虐,经济发展缓慢。根据拉美开发银行的统计,80年代拉美地区的年均增长率只有1%左右,远低于1980年前的5%的水平。整个80年代因此被称为“失去的十年”。80年代后期,拉美开始推动结构性改革,在新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下,制订了“后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主要是建立健全宏观经济秩序,进行私有化,增强经济的外向性,开始转向一种类似于美国模式的、强调私营经济自由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进入了90年代以后,拉美经济形势相对平稳,但也出现了动荡局面,1994年底1995年初,墨西哥发生金融危机,1999年巴西发生金融危机。通过对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演变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战后初期,为了实现现代化,经济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实施“进口替代”发展模式是必要的。但由于这种模式存在严重缺陷,它们不应长时间采用这种模式,而应该及时转换成外向型发展模式。东亚早在60年代就从进口替代初级阶段及时地转换到出口替代的初级阶段,促进了30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而拉美则在进口替代初级阶段完成后直接进入仍然是内向型发展模式的进口替代的高级阶段,只是到80年代末,由于经济发展遭遇困境才不得不转入“后进口替代”356\n发展模式,延误了大好的发展机会。需要强调的是,东亚是在进口替代初级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的条件下立即进入出口替代初级阶段的,这促进了贸易、金融和投资的自由化和对外开放。在这30多年的经济发展中,东亚模式的实施积累了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而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则是这些矛盾和问题激化的表现。而拉美则是在“失去的10年”和陷入困境这一严峻现实下不得不转入“后进口替代”发展模式,这种转变是在它们注意到了内向型发展模式和保护主义是拉美经济危机的根源,而国家在经济中发挥作用过大和私人部门的相对薄弱则加剧了这一矛盾。三、两种发展模式的业绩比较(一)两种发展模式都促进了两地区发展中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它们分别在一定时期内获得了高速增长或较高速增长。但是增幅的变化趋势不同。50年代拉美经济增速高于东亚,自60年代中期以后东亚经济增速超过拉美,且两地区增幅之差日益扩大。到80年代,拉美国家陷入以债务危机为核心的发展危机,而东亚则成为世界经济中的一枝独秀。拉美经过80年代的经济改革,在90年代从经济恢复期进入经济增长期。1996~1997年拉美经济增长率达到4%~5%,但仍低于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增长率(6%)。东亚由于高增长掩盖下的积弊未及时纠正,进入90年代,其经济增长率已在高增长区内逐渐下滑。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后,自1998年起高速增长趋势将暂时中断。据估计,至少需二三年时间东亚经济才能重新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二)两地区经济发展稳定性大不相同。东亚的持续增长在较长时期内与低通货膨胀相随。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少数国家(主要是印尼、泰国和韩国)的通胀率急剧升高,但还未达到3位数的恶性膨胀的程度。而拉美经济发展则长期伴随高通胀,甚至恶性通胀。1980年以前拉美已形成惯性通胀,而且通胀率呈上升趋势。1980年在没有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全地区平均通胀率已达54%。在80年代的多数年份,全地区的年均通胀率都在3位数的水平上,个别年份还达到4位数。严重的通货膨胀扭曲了市场价格,给拉美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但是,拉美在最近10年经济改革过程中进行的反通货膨胀则是有效的。短短几年间,经过剧烈的阵痛,拉美奇迹般地将本地区的年均通胀率降到了低位的2位数(20%以下)的水平,并正在争取使之降至1位数。保持通货稳定将是今后拉美各国在争取提高发展速度时经常注意掌握的宏观经济政策。356\n(三)两地区的国际收支平衡都是波动的,但波动程度不同。东亚在西方经济危机年份,受危机影响,也出现周期性的国际收支不平衡。有些国家在某些年份,由于国内原因,出现贸易逆差。不过,从总体上看,相对地说,东亚较为均衡。自80年代到90年代上半期,东亚抵御国际市场起落影响的能力明显增强,可以做到西方“感冒”时它不那么“打喷嚏”。然而,东亚的金融体系还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全球化的环境,1997年的金融危机暴露了东亚金融部门的脆弱性。受这次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东亚的国际收支将出现一轮严重的失衡。为挣脱金融危机并消除其影响,东亚各国将有较大动作的金融改革和深层的产业调整,从而在今后发展过程中,逐步改善东亚国际收支的平衡状况。拉美的国际收支带有很大的脆弱性。由于出口商品结构中初级产品占有很大比重,它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周期和国际市场需求变动而经常波动。过去,经常项目赤字靠资本项目盈余来弥补。但在对外资管理方面的失误,又导致拉美长达10年的债务危机。因此,拉美出现过的国际收支不平衡状况是很严重的。目前,80年代的那一轮债务危机虽已过去,但外债总额仍在上升,国际收支失衡的潜在危险仍然存在。(四)两地区的产业结构都有了进步,但都远远赶不上国际产业升级的形势。就目前产业结构的现状和变化趋势看,东亚优于拉美。战后初期,拉美和东亚国家(地区)均为农、矿产品生产国(地区),并且带有原殖民时期遗留的畸形性。当时,拉美的巴西和阿根廷的工业已有了一些发展,其基础好于东亚国家(地区)。东亚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地区)的工业化到60年代才开始起步。但东亚比较重视制造业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东亚国家(地区)一般都从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入手,改变了农、矿生产国(地区)或基本上是服务业基地的面貌。然而东亚并不满足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韩国在70年代转向实行以发展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政策。新加坡在1979年提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口号。中国的台湾省模仿美、日的做法,建立科学园区,发展高科技产业。尽管与西方工业国相比,东亚发展中国家(地区)的增长方式仍然是粗放的,但它们为提升产业结构所作的努力却是显见的。战后,拉美为发展工业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阿根廷、巴西和墨西哥已是公认的新兴工业国。大部分拉美国家的工业产值已超过农业产值。但是拉美的制造业发展仍然缓慢,制造业内部结构档次还较低,且不尽合理。特别是拉美各国政府缺少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阶段性规划和指导,外国跨国公司的投资对拉美产业的发展还起着相当大的影响作用。(五)两种模式下居民的收入都得到提高,但东亚地区居民的收入提高更快,而拉美的贫困问题比东亚更为严重。356\n从以上几方面看,两地区的业绩表现和发展形势与两地区的发展模式有着很大的关系。当一个地区或国家选择了比较适合区情、国情和比较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发展模式,或者革除了发展模式中的弊病,进而转换了已不适合发展要求的模式时,其发展业绩就较好;否则,将呈现相反的情况。四、发展中国家的模式选择及其转换对不同的发展模式进行比较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发展模式的运行和演变及其业绩表现,来研究在选择发展模式和转换发展模式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防范哪些弊病。从两地区发展模式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在选择和转换发展模式时,有这样几个问题是特别需要慎重把握的:(一)政府干预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人们把东亚经济称作政府主导型经济,或称作政府强干预型经济。但也不是所有东亚国家和地区都是强干预型,过去香港是自由港,后来实行“积极的不干预”方针。其实“积极”这个词在这里说明当局还是干预的,只不过干预的范围和力度与别处不同而已。对拉美经济,人们似乎没有称之为“政府主导型”或“强干预型”,但实际上拉美各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还是很多的。例如,在80年代实行私有化以前政府直接控制生产的比重颇高,在治理通货膨胀时一些国家曾实行冻结物价,有些国家规定最低工资额,不少拉美国家由官方规定高估的币值或实行固定汇率,许多国家都制定长期发展计划或规定当年经济目标,等等。很难说拉美经济就不是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运行的。至于谈到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两地区的经济都属于世界市场经济体系,都属于市场经济型。但就市场发育程度而言,无论从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还是市场机制的作用方面看,拉美不及东亚。这就反映出两地区的主要国家(地区)的政府(当局)在干预经济的过程中,在如何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处理好政府(当局)与市场的关系,常常是关系经济发展成败或优劣的头等大事。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其经济具有脆弱性,并处于成长过程中,因而把握好这一关系更显得重要。356\n(二)外向性与内向性的关系。在80年代经济改革以前,拉美多数国家的经济属内向型或基本内向型经济,而东亚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属外向型或基本外向型经济。这是两种发展模式最重要的区别之一。这里涉及几个问题。其一,由于发展中经济是新生的并且比较脆弱,实行一定的保护政策非常必要。即使东亚,在其外向型经济发展初期,也首先实行过进口替代政策。其二,就世界范围经济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大趋势而言,发展中国家经济应以对外开放为基本国策。凡是不敢对外开放的国家,其经济发展必受损失。其三,在对外开放的总政策下应继续实行必要的保护。特别是对新生部门和脆弱部门来说,更应注意防范外来冲击造成的风险。90年代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东亚金融危机已提供了深刻的教训。(三)扩大内部资金积累与利用外资的关系。内部积累是经济的“造血”功能,利用外资是“输血”作用。只有增强内部积累能力,才能创造和增强发展的内动力。即使经济上遇到较大挫折,也会有较强的再生能力。这是东亚发展模式的一大特色,值得其他发展中国家效法。(四)发挥资源优势与提升产业结构的关系。多数东亚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结构是循着初级产品生产为主,走向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然后重点加强资本、技术密集型制造业,目前正着力加强高科技产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尽管目前东亚的产业结构仍处于中低档次,科技发展水平还不高,增长方式仍较粗放,远未能赶上发达工业国的水平,但其产业结构的发展明显地循着必要的阶梯前进。至于东亚个别国家和多数拉美国家,它们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开发自然资源能够提供巨大的发展潜力,且产业升级遇到资金不足的困难,因而产业结构的提升较慢。如何总结某些西方大国既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使初级产品生产过程现代化,又实现产业结构在总体上的不断升级就十分必要,否则很难应付目前竞争激化了的国际经济环境。(五)发展模式的正确择定和适时转换。两地区的两种发展模式在它们刚被选定的时候都是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它们先后都逐渐显现出其缺陷和弊病,这就需及时地进行局部调整或总体转换,否则不利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衡量一种发展模式是否适用于当时当地,有两个主要尺度:其一,是否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其二,是否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能否使大多数居民受益。如果拉美能在70年代后半期完成发展模式的转换,那么它们在80年代的经济形势可能会是另一种情况。如果东亚能在80年代后半期进行力度较大的经济调整,那么它们在90年代应付全球化挑战的能力就会大大加强。这两地区在发展模式的转换或调整上,都延误了10年左右。这个教训可供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借鉴。五、东亚模式与东亚金融危机356\n1997年东亚爆发了以泰铢贬值为导火索的金融危机,这次危机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人们试图找出东亚模式与东亚金融危机的关系。其实东亚模式是一动态的综合模式,它的弊端的确存在,而且这些弊端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同类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它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成长道路上的脆弱性,东亚金融危机与这种脆弱性是有关联的。首先,东亚一些国家或地区在发展模式调整中丧失了其灵活性与适应性。如韩国在其工业基础已经形成,市场发育逐步健全的情况下,没有适时地迈出政府主导型体制弱化向有选择的政府干预过渡的步伐,政府过渡干预带来的弊端非常突出,少数“特惠财阀”在政府高度保护下以不正当手段聚敛财富,官员中的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仍很严重,大企业垄断制约了市场的活力。这既体现了其在政府职能转化等方面的僵化,也表现出政府缺乏较强的自律性。印尼也存在类似韩国的问题,但印尼并无取消政府强力干预的基础条件,而较纯粹表现出政府自律性的弱化,不在此例。菲律宾则是另一种僵化形态,即在经济发展模式上长期停留在政府统制和向政府主导型过渡的阶段,经济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同等条件的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尼。其次,一些国家或地区存在改革冒进的问题。如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过快地搞金融先行,走金融自由化之路,同时又在金融选择性干预方面放弃了一些必要的干预手段。如泰国在外资投资潮和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的刺激下,1993年前后,泰国政府开始放弃目标单一的出口战略,政策设计从围绕有利于出口这一中心向推动全面的外向型经济转移,这一转移最突出的方面就是金融业的市场化及国际化改革,大量吸引外资,争当东南亚国际金融中心。其内容包括:(1)放松管制,鼓励银行同业竞争,银行业的利率都由银行自行确定,1992年6月起实行存贷款利率的全面“自由化”,不设任何限制,打破原有银行机构界限,准许商业银行、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提供互相重迭的服务,贷款不加限制。(2)放松资产/负债管理的控制,原来规定的国债券占存款额比率由16%,逐步降为5.5%,农业贷款占存款额的比率原为20%,而从此也取消限制;对放贷款规模不加干预。其目的是动员国内储蓄,弥补储蓄投资的差距,鼓励吸收外资,提高国内银行业的效率,以便于银行业对外开放。356\n(3)鼓励资金在国内外自由流动,培育国际性金融中心和资本市场,包括:放宽外汇管制,取消对一切往来帐户交易的控制,允许国外企业家在国内开设泰铢帐户;允许商业银行批准从上述帐户中支付偿还向外的借贷和进口贷款,允许出口旅游者携出最高限额50万美元,对外投资者携出最高限额1000万美元的外汇,还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开放股市长期资本市场。为此泰国国内的非居民泰铢帐户大增,而且多数是短期套利存款,股市在1994年就出现过抛投现象。即过速的金融自由化与国内金融业的先天不足难相适应,与国内的物质产业发展脱节,与旧的盯住汇率制不相磨合,直接引发泰铢贬值的危机,成为东亚金融危机的导火线。这里揭示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自由化发展道路上一方面不能盲动冒进,另一方面,既便是在加快经济自由化进程的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要掌握政府干预经济的武器,逐步由政府强力干预向有选择的干预过渡,建立有效而有灵活性、适应性的政府干预机制,不能过速地放手,更不能放弃干预。总之,僵化和过速都是东亚模式灵活性与适应性特点的某种丧失。这种丧失使东亚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台湾、香港、新加坡除外)不能适应正在起变化的经济成长环境,有效地防止金融危机。这并不说明东亚发展模式本身存在什么问题,恰在于东亚模式丧失了它的应有特性。第三节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政府干预二战后,随着一系列民族国家的宣告成立,很多发展中国家都选择了走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但是,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它们所处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很大的差异,他们面临的市场机制具有更多的缺陷,因而其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和任务与西方国家政府相比就应有更多的不同。  356\n从国家建立的背景来看,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绝大多数的后发展国家在现代民族国家建立之前,大部分地区的人们基本上还是生活在传统农业共同体开始崩溃的过程中,市民社会还不发达,长期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统治又打断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社会体制的自然演化。二战后,虽然已建立起所谓现代民族国家,但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仍保留着许多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体制的痕迹。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是各发展中国家自发的、内生的,各发展中国家并没有提供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因此,启动市场化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做。从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角度来看,由于后发展国家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政府总是自觉有一种追赶先进国家的责任,而要使现代化、产业化在这样的社会中扎根,就不能缺少由政府自上而下的切实的现代化、产业化政策,后起国家的社会发展只能依靠自上而下的引导。从文化历史的角度来看,深受儒家文化浸润的东亚国家的政府都有一种家长式的倾向,它们总是不自觉地将社会经济的发展视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因此,在这种历史、文化和政治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天生就具有一种参与经济发展和管理的倾向。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更多方面的市场缺陷。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人为垄断严重;企业未成为市场主体,缺乏真正的企业家;各生产要素市场如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发展得不成熟,导致市场机制长期处于无法正常运作的状态;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中介组织力量薄弱,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规则不完善等。另外发展中国家的后发潜在优势也不能靠市场机制发挥出来。当然,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竞争中虽面临着经济发展水平低、技术水平落后、社会闭塞等不利条件,但又具有后发优势,那就是可以直接利用先进国家现有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可是这种优势靠市场自身的力量难以在短期内发挥出来。由于发展中国家具有这样的一些特点,这就决定了政府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加以干预。正如戈登•怀特指出的:“那种以自由资产阶级为基础的原发型的渐进式发展,在一个为主要资本主义列强所支配的世界经济秩序中,已经是不可能的,无论是就外部而言,要取得政治、经济灵活运作的自由;还是就内部而言,要改变制度、重新组织阶级力量、动员剩余物资、重建经济和维持社会政治稳定,国家政权的作用,都是决定性的。”戈登·怀特:《为什么中国未能走上日本式道路》,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但是政府干预并不是没有缺点的,它会导致干预的失效,这种失效主要表现在:1、政府干预的非理性化。一些国家的政府没有为经济发展提供所需要的最基本的环境——政治稳定,没有能力抑制社会动荡,相反,却表现为政变不断、内战频繁,或者政府不是致力于经济发展,而是热衷于意识形态的斗争或争权夺利,或者缺乏一个素质较高、廉洁为民的行政系统,这种政治的落后在非洲许多国家表现得最为明显。  356\n2、没有处理好替代市场和培育市场两者的关系,或者过于强调前者并代替后者,结果造成相当数量的经济活动是由命令、习俗和传统来调节的,价格扭曲的现象大量存在,市场主体受不良环境的影响,难以作出与正确的市场信号相适应的选择,造成资源配置低效,经济增长受阻,拉美一些国家的发展给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教训,相反,东亚各国注意了替代市场和培育市场的结合,曾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3、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市场逐渐趋于成熟的过程中,没有及时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经济运行机制中,市场机制的作用是基本的,政府行为的作用是补充的。当市场机制发育不充足的时候,政府在经济运行中应起主导作用,但是当市场培育达到一定成效,市场机制逐渐发育完善的时候,政府就应主动把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更多地让位于市场机制,让市场机制成为经济运行的主体。而一些东亚国家基于现行经济模式成功的事实而导致的路径依赖,基于现行经济体制的运行而造成的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没有及时把政府的主导地位让位于市场机制,从而导致政府失效。比如由于政府的过度保护使企业过分依赖政府,缺乏生存竞争和风险意识而逐步失去竞争活力。政府的过多干预还会制约甚至破坏市场机制,导致经济失衡,腐败行为大量存在等。这在东亚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尤其在韩国表现的最为突出。二、政府与制度变迁的供求一种包括产权制度在内的合理的、有效的制度安排是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一个国家能否建立起这种制度安排的关键在于其政府,因为绝大部分正式的制度安排都是由政府制定的。而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政府与制度变迁的需求一个制度之所以会被创新,首先是有制度方面的需求,人们可以期望通过制度变迁获得更好的预期收益。而影响制度需求的因素主要有相对产品和要素价格、技术、宪法秩序和市场规模。政府可以运用自己的力量促进这些因素的变化,从而影响制度变迁。(一)政府通过改变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比例,激励人们的制度变迁需求,诱发制度变迁356\n相对价格的变化会改变人们之间的激励结构,交易的一方或双方发现如果改变契约,他们的处境会更好,这样就激励人们重新签订契约。在国家介入之前,产品和要素相对价格比例的变化,往往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但是,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通过积累或减少某些产品或要素,改变相对价值,来诱发制度变迁。如美国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通过购买、排挤、谈判及战争等手段将大片西部土地并入美国版图,促进了美国农业生产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成为美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二)政府通过开发、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推动制度变迁  技术发展水平及其变化对制度变迁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除了对制度结构产生决定性影响外,还会引起相对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变化,从而引致制度变迁。“技术的变化也可能影响交易费用并使得原先不起作用的某些制度安排起作用。”私有产权确立的条件是产权所有者得自产权的收益要大于他排除其他人使用这一产权的费用。如果费用过高,财产将成为共同所有。技术进步能降低产权的排他性费用,使私有产权制度成为可能。例如,牧场由于围栏费用过高的原因而属于共同所有。而用铁蒺藜的铁丝构成的低费用围栏的创新,引起了美国西部公共牧场中出现私人所有和牧场出租。政府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如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科技攻关,或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提高某些领域的技术水平,以诱发制度变迁。例如,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政府全力推行“殖产兴业”政策,从西方引进一大批先进的技术设备,兴建了大量采矿、冶炼、机器制造、纺织和兵工企业,后又将这些“官办企业”以低价转卖给私人经营,促进了近代企业制度在日本的萌芽和发展。(三)政府通过修改宪法,引起制度创新需求,促进制度变迁“宪法秩序的变化,即政权的基本规则的变化,能深刻影响创立新的制度安排的预期成本和利益,因而也就深刻影响对新的制度安排的需求。”美国的早期历史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分析例证。由于宪法秩序的变化,到1865年选举权已经由有产成年白人男子独占,扩大为实际上所有成年白人男子共享的普选权了。扩大选举权所产生的影响,可以从美国联邦政府处理公有土地的政策的演变中看出。随着选举权的扩大,对大土地投机商有利的政治利益减少,而对小投资者事业有利的政治利益增加了。结果在1787年至颁布宅地法的1862年,联邦政府出售给私人的地块的面积锐减。1787年,在俄亥俄州,国会认可的可出售的土地每块为100万英亩,到了1832年,可出售的最小地块仅40英亩356\n了。宅地法还根据使用和开发的期限,以每块地不超过160英亩的规模,出售了所剩的公有土地。由此可见,政权的基本规则的某些变化对于土地的财产权和公有土地的处理的制度安排有重要影响。(四)政府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引起制度变迁。市场规模的扩大对制度需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市场规模的扩大,固定成本就可以通过很多的交易而不是相对很少的几笔交易收回。这样,固定成本就成为制度创新的一个较小障碍了。(2)市场规模的扩大使一些和规模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得以创新,如股份公司制度等。(3)市场规模的扩大使得一些制度的运作成本大大降低。政府可以通过扩大市场规模,来引起制度变迁。19世纪美国州政府公司法的创新就是一个例子。由于有限责任制保障企业投资者的预期利益,可以降低风险,使投资者乐于组建大公司。因此,19世纪中期以后,美国大多数州都通过了公司法,使公司制成为企业最主要的组织形式。(4)政府还可以通过拆除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税收壁垒,统一国内市场,使市场规模得以扩大,促进制度变迁。如1871年德国统一以后,实现了国内市场的统一,公民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迁移和经商,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制度变迁和经济的发展。中国在改革以后,政府在国内取消了对公民外出经商的多种限制,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逐渐以市场代替行政手段进行资源配置,并制定各种贸易政策,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这些都大大扩大了市场规模,使我国的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2、政府与制度变迁的供给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主要有制度成本、现有制度安排和知识积累等,政府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促进制度的供给。  (一)政府以较低的成本,快速实施制度供给,解决制度短缺的问题我们前面讲过制度变迁有两种基本的形式,即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强制性变迁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而诱致性变迁是“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在个人之间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中,由于存在外部性和“搭便车”的问题,使一项正式的制度安排需要漫长的组织和谈判时间,以便得到这群人的一致性意见,从而增加制度安排的成本,出现制度不均衡和制度短缺。而政府由于拥有强制力,“具有使其内部结构有序化的相应规则,并具有实施规则……的强制力”,可以通过税收等手段克服制度变迁过程中存在的外部性和“搭便车”356\n的现象,减少了个人之间漫长的组织和谈判时间,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一项制度安排。而且,政府的制度安排还具有“很大的规模经济”,使其可以比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以低得多的成本实施制度安排,保证制度供给的顺利进行,解决制度短缺的问题。改革以来,中国政府以制度供给者的身份,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等手段实施制度供给,大大推动了中国的制度变迁进程。如:政府根据既定目标和约束条件,规划体制改革,包括确定改革的方向、原则、形式、步骤和突破口等;根据改革的总体方案,调整所有权关系,开放市场,调整产业政策,制定新的规则或条件,建立一套新的行为约束机制;建立惩罚条例和程序,约束社会的各行为主体在政府设定的制度规则范围内活动,否则,要受到一定的违规处罚;统一思想观念,即建立一套可为大多数人接受的意识形态,以减少新规则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阻力,降低交易费用;等等。(二)维持或改变现有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推动制度变迁的良性循环现存制度安排对制度供给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路径依赖方面。所谓路径依赖,指的是制度变迁的路向对现存制度安排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即存在着制度惯性。决定制度变迁路径的有两种力量: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的市场。由于报酬递增和不完全市场的普遍存在,制度就变得很重要,类似于技术变迁中的四个方面的强化机制就会发挥作用:(1)设计一项制度需要大量的初始成本,随着该制度的推行,单位成本和追加成本都会下降。(2)学习效应。随着某项制度的推广,各种组织和其他行为主体会不断改进制度和降低制度运行成本,以获得更多的回报。(3)协调效应。通过适应制度而产生的组织与其他组织的缔约,以及具有互利性的组织的产生和对制度的进一步投资,出现相互间的协调效应。更重要的是,一项正式规则的产生会导致其他正式规则和一系列非正式规则的产生,以补充和协调这项正式规则发挥作用。(4)适应性预期。随着以特定制度为基础的契约的盛行,将减少不确定性,从而使这项制度持续下去。在这些机制的作用下,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或是沿着既定的路径,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或是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走下去,并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下。一旦进入了锁定状态,要扭转原有的方向就变得十分困难,往往要借助于外部效应,引入外生变量或依靠政府体制的改变。356\n对于那些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路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保护它继续沿着既定的轨道发展下去,防止无效率因素的干扰。对于那些无效率的路径依赖,政府要采取多种手段扭转其原有的方向:(1)发挥政府理性大于私人理性的优势,获取更多的信息。通过不断的学习、论证和试验,修改在信息不完全情况下建立起来的主观模型和制度安排;(2)发挥政府的规模经济优势,降低制度创新成本,以新制度的更高收益来抵补因旧制度被废除而失去的利益,从而推进制度变迁;(3)发挥政府的强制力优势,打破无效率制度下的利益格局,瓦解阻碍制度变迁向高效率方向演进的利益集团,推动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日本的明治维新和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的改革开放,都是政府利用上述这些手段扭转制度变迁中无效率路径依赖的成功例子。(三)促进知识存量的积累,增强制度的供给能力有关知识对制度变迁的作用,拉坦指出:“当社会科学知识和有关的商业、计划、法律和社会服务专业的知识进步时,制度变迁的供给曲线也会右移。进而言之,社会科学和有关专业知识的进步降低了制度发展的成本。”知识的积累、社会科学的进步以及与工商业和政府机构的发展密切相关的统计资料储备的增长,减少了与某种制度安排革新相联系的成本。在促进知识的积累以增强社会的制度创新能力方面,政府是有所作为的,“当政府开始关注它们所面临的社会变迁的复杂问题时,它们就创造了发现更好的方式以充分利用其他社会科学在解决公共政策问题时的能力。”(1)政府通过法令和政策等形式,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如我国提倡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2)政府加大对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投入,鼓励人们从事社会科学的研究。如投资成立一些研究机构、配备充足的物质条件,设置一些奖励项目等。(3)组织研究人员从事某一领域的专题研究。如我国教育部坚持多年的社会科学五年规划项目、各省教育厅的五年规划以及各级政府就一些政策问题而组织的各类调研活动等。(4)扩大对外学术交流,繁荣社会科学事业。如政府部门选派一些人员出国留学、考察或其他学术交流活动,聘请国外的学者来国内讲学,出资引进一些学术研究资料等。三、发展中国家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定位既然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这就需要对政府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具体来说这种角色定位应该包括:356\n1、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参与世界分工,使本国产业或产品更具竞争力。东亚模式不仅创造了东亚经济的奇迹,而且提供了后发展中国家经济赶超的模式,即利用国家的力量,提升产业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迅速改变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利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东亚模式并没有过时,也不会因为金融危机而消失。东亚成功的因素将继续成为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样板。针对东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面对国际经济结构大调整的新形势,应重新审视政府功能定位问题。这种重新定位并不是全盘否定东亚模式,而是按照“市场办不好和办不了的由政府来办”的原则,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又不产生政府失灵,削弱和影响市场正常功能的发挥。2、政府干预的中心。一是基于发展中国家经济转型的需要,政府应致力于制度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具有较强风险防范能力的金融体制,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体系,为能更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吸纳、用好国际资本创造体制条件。二是基于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和经济风险增大的特点,应着眼于加强宏观调控,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三是基于国际经济结构加速重组的要求,应着眼于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制定一整套发展经济和科技、教育的政策,致力于提高整体经济竞争力,不可满足于现有低层次产业结构下的暂时的不稳定的经济繁荣,在技术不断创新的条件下实现经济持续发展。四是基于转型过程中市场机制作用薄弱和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的问题,应在放手发挥市场调节功能的同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 3、干预方式的调整。应当承认,“政府干预”对弥补市场失灵、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如果政府取代了市场的正常功能的发挥,就可能对市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起负面作用。特别是政府干预下的赶超战略及其为基础的体制模式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与日益成熟的市场机制相矛盾,严重扭曲资源配置,导致技术进步缓慢,国际竞争力下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从根本上说,市场经济的一般发展规律起着主导作用,一些特殊的制度结构、政策手段只能在这种规律制约下,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产生作用。因此,即使在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历史阶段,决策者也应充分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把握“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促进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在经济发展进入到更高阶段时,及时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轨。356\n4、矫正政府失灵。矫正政府失灵是发挥国家主导作用、革新东亚模式的重要内容。一要建立政府干预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和引导。政府的经济行为应该用法律来约束,政府的决策方式也应用法律形式来加以规范,使政府经济职能有法可依。政府行使经济职能的运行方式和程序也应明确,使政府官员依法办事,注重职权运行过程的程序化,克服主观意志和随意性。加强对政府行使经济职能的监督,避免和减少政府官员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行使经济组织职能的有效性。二要在政府经济干预中注入市场机制。政府履行经济职能也要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效率。尽可能打破政府独家垄断公共产品生产的局面,分散公共部门权力,减少垄断,增强竞争。思考题:1、试述经济发展的涵义。2、制度对经济发展有什么作用?3、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存在那些制度约束?4、试比较一下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的特征。5、发展中国家在选择和转换发展模式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慎重把握?6、试述东亚模式与东亚金融危机之间的关系。7、为什么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干预?8、政府如何影响制度变迁的需求?9、政府如何影响制度变迁的供给?10、政府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应该有怎么样的定位?356\n第十三章经济转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出现到确立其统治地位,始终伴随着严重的两极分化、工人阶级生活水平的绝对下降和周期性的经济衰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否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和控诉,并对未来社会制度作了初步的设想和描述,科学社会主义则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必由之路。由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把社会主义由理想变为现实,受特殊的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对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设想的教条化理解,最初的社会主义选择了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模式。该模式在动员有限的资源迅速推进工业化方面固然有显著的优点,但其否定商品货币关系和物质利益的固有缺陷又严重地制约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施放。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旨在探索更有效的资源配置形式,激进式转轨和渐进式转轨是实现经济转轨的两种不同模式,选择经济转轨模式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脱离国情,机械地照搬照抄别国的模式不利于经济转轨目标的顺利实现。第一节转轨前的经济体制: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一、社会主义的由来(一)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16-17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出现,并确立其统治地位。这一过程是新兴资产阶级通过暴力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实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其后的发展中还伴随着严重的两极分化,工人阶级生活水平的绝对下降和周期性的经济大衰退即经济危机。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否定,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控诉和揭露,对未来社会制度的设想和描述构成了空想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356\n英国思想家莫尔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杰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率先对资本主义进行了批判。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的私有产权不会产生公正的政府,相反,只能产生社会不平等。只有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乌托邦,才能解决和避免新兴社会产生的问题。莫尔设想了乌托邦的运行机制。农业是乌托邦的基础,所有公民必须在乌托邦的集体农场工作一定的时间,工作量与所得的食物数量成正比。所有商品实行供给的事先预算。每个月,每个家庭都必须把自己的产品送到市场,在市场领取可以用来交换的其他商品的票证。旅游必须获得许可,同时,获得许可的旅游也是乌托邦的福利政策。莫尔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浓厚的宗教倾向,他认为,事物只能在宗教规定的范围内变化,资本主义的出现和发展超出了宗教规定的范围,因而是违背神律的。从莫尔等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开始,经过摩莱里、马布利和巴贝夫等空想平均社会主义者到19世纪初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到顶峰。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因此被称为“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这时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使人们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最深刻地认识了资本主义制度,并为科学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前提。纵观空想社会主义的历史及其影响,可以对其历史地位作如下评价:第一,空想社会主义深刻批判了当时的资本主义制度。在政治上,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黑白颠倒的世界,这种社会只是为游手好闲的富翁和国家官员的利益服务。在经济上,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私有制使人变成魔鬼,使全世界变成地狱。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产生的生产过剩的“多血症”必然导致经济危机。在思想道德方面,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的利己主义是人类的“坏疽”,利己主义必然导致虚伪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沦丧。第二,空想社会主义对未来理想社会作了天才的构想和猜测。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在社会管理方面,应该充分发扬民主,把选举领袖的权力交给全体人民。在组织生产方面,他们提出未来社会必须在使用机器大生产的基础上进行共同劳动,实行计划生产。人人都应该劳动,劳动将成为天生地享受和需要。在产品分配方面,他们主张每个人的生活水平应当同他对社会的贡献相适应。在人的发展方面,他们认为在未来社会人人都将参加生产和管理,进行科学和艺术活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等。这些构想和猜测,被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的吸收后,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素养。第三,空想社会主义有着严重的历史局限。空想社会主义虽然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并对未来理想社会作了构想和描绘。但由于历史的局限,空想社会主义者不是在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中探寻社会发展的规律,没有认识到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而是从抽象的“理性”出发,来解释历史的发展和构想未来理想社会,这决定了空想社会主义只能是美好的愿望和不能实现的空中楼阁。356\n19世纪三四十年代,欧洲几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起来,社会生产力的增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贫富的两极分化更加突出,生产社会化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日益暴露出来,终于爆发了周期性的经济大衰退即经济危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下降,仿佛瘟疫降临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时期的工人运动已经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法国里昂工人起义、英国宪章运动和德国西里西亚织工起义相继发生。三大工人运动和被镇压的命运说明:资本主义制度无法解决和避免其自身产生的问题,人们需要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来代替资本主义制度,工人运动迫切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19世纪,人类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以及由物种可变学说发展形成的进化论,成为当时自然科学的三大成果。这些成果加速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管理方式社会化,同时也提高了人们认识世界的能力,证实了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缺陷和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人们形成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有了自然科学的基础。自然科学的成就推动了社会科学的发展。德国的古典哲学批判了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统治地位。康德在神学的、形而上学的僵化自然观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黑格尔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述为一个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的过程,并试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德国古典哲学最后一个杰出代表费尔巴哈,通过对宗教神学和唯心主义的批判,突破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德国古典哲学的两大理论成果——辩证法和唯物论最终形成。工业革命后的英国,政治经济学也取得重要的成就。劳动价值论学说已经不自觉地接触到剩余价值问题,为人们认识和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揭露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和剩余价值的来源提供了有益的材料。在上述社会条件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作为亲自参加工人运动的思想家,批判的继承了德国的古典哲学,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以这种新的世界观观察和研究资本主义社会,批判地继承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对空想社会主义学说进行了批判、继承和改造,克服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缺陷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二)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设想。356\n马克思认为社会经济形态是一个历史过程,在经历了推翻了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制度后,社会主义理应实行和资本主义不同的经济制度以避免资本主义制度所产生的弊端。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的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并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进行了探索和设想。在《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等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主要作了如下设想和概括:第一,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实行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科学社会主义诞生的标志性著作《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主义特有的标志是废除资产阶级财产。但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产品生产进行剥削和占有的最后和最完美的表现。在这个意义上,共产党人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他们认为生产资料的全国性集中将为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体构成社会基础(马克思、恩格斯1848)。后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恩格斯1878)。第二,社会主义实行计划调节生产,没有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为了避免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和资源浪费,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认为,在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建立后,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有计划的调节。他们把计划经济当作人类解放的重要标志和途径,认为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可以按照社会计划来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人类受他们自己的生产资料奴役的状况(恩格斯1878)。社会主义社会资源配置的原则是直接满足社会需要,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马克思1875)。并且,社会主义社会也不存在商品和货币。“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社会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发展一般财富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8页。“356\n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他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那时,一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人们可以非常简单的处理这一切,而不需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48页。第三,实行消费品按劳分配,等量劳动时间领取等量报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社会财富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所以必须实行消费品的按劳分配。马克思设想,社会劳动产品分配首先扣除“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基金。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的劳动量。在社会主义社会,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任何其他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马克思1875)。“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每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它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份。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蓄中领得和他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页。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这些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设想,是构建在社会主义社会诞生所具有的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之上,并且还是以欧美主要国家同时诞生社会主义为前提的。这种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设想不可避免的带有历史局限性。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恩格斯1883)。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设想,极大地影响了后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二、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一)巴黎公社——科学社会主义的第一次实践。19世纪中叶,法国完成了工业革命,经济快速增长,工业总产量较工业革命增加2倍。工人总数增至200万人。巴黎的180多万居民中半数以上是工人或工人家属。工人每天劳动12小时以上,有的劳动时间甚至达16-17小时,并且收入很低,温饱不能保证。1857-1866年两次经济大衰退后,处境更加恶化,罢工屡有发生。法国的农民也身受战争和赋税压榨之苦,生活质量很差。在这种社会条件下,1871年3月18日法国巴黎爆发的无产阶级武装起义,成立巴黎公社。73天后,反动势力反扑,公社起义失败。356\n巴黎公社虽然只存在了70多天,但它在社会主义的历史上却影响深远。马克思认为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并概括了社会主义历史上的公社原则(卡尔•马克思1871)。有人认为它的主要内容是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必须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国家机器。在我们的这一专题的研究框架内,我们认为公社原则还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剥夺剥压者,实行计划经济。马克思认为公社是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卡尔·马克思1871)。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是通过剥夺剥夺者实现的。在短短73天里,公社没收宗教团体的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国家支配。把逃亡的企业主遗弃的工场交给工人协作。征用公房分给无房居民居住等等。并且这还不是剥夺剥夺者政策的全部。公社失败后,马克思指出,公社曾想剥夺剥夺者,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权,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变成自由集体劳动的工具(卡尔•马克思1871)。劳动一被解放,大家都将成为工人。劳动不再是某一个阶级的属性。联合起来的公社可以按照总的计划组织全国生产,从而控制全国生产,制止资本主义生产不可避免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的痉挛现象。(2)大政府原则。公社实行免费教育,一切学校对人民免费开放,学校教育人人都能享受。设立劳动就业登记处,帮助失业工人就业。无偿返还价值20法郎以下的典当物品等等。由于与实行计划经济相联系,这些措施必然导致大政府。来不及检验政策的绩效,巴黎公社就灭亡了。马克思概括的“公社原则”是它留给社会主义的主要遗产。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是消灭不了的,这些原则将一再的表现出来,无论公社在巴黎的命运怎样,它必然遍立于全世界。(卡尔•马克思1871)(二)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实践形成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模式。356\n20世纪社会主义并不是像马克思预言的那样,诞生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革命也不是在几个国家同时胜利的。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列宁分析了世界经济的特征,认为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形成了在经济领域起决定作用的垄断组织,由于垄断组织的出现,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由于资本主义各国的发展速度不一样,资本主义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实力发生急剧变化。在世界势力范围已经划定的情况下,一些新兴帝国主义为了获得新的势力范围,必然使帝国主义各国之间的矛盾更加剧烈,这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原因。战争使帝国主义各国彼此削弱,无产阶级革命便得以在帝国主义链条最薄弱的环节爆发,并取得胜利。同时,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不平衡的。社会主义革命只能爆发在帝国主义矛盾最尖锐的环节上而不是所有的国家(弗•伊•列宁1916)。在列宁的理论指导下,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党经过多次努力后,发动十月革命并取得胜利,成立苏维埃政府。经济文化落后,没有经过发达资本主义阶段的俄国成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历程,始终与市场和计划两种资源配方式紧密相联。面对国内战争、遭受严重破坏的经济、物资极为匮乏和饥荒的出现,苏维埃政府决定施行以政府计划配置资源为支撑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政策实质主要是采取经济以外的带有某种军事性的手段,不是通过市场,而是在市场以外来建立城乡之间的直接的产品交换。国家控制一切产品,取消商品交换,禁止私人贸易,所有企业收归国有,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采取余粮收集制和粮食的政府垄断和专卖,是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主要内容。其中,余粮收集制强行征购农民的全部余粮和其他产品,支付的纸币不断贬值,并且支付价格很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显示了计划配置资源的力量,使苏维埃政府在国内战争中成为胜利者。但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成本是巨大的。政策的实施加上国内战争的破坏,苏俄的经济一直是负增长。1920年同1913年——当时俄国还在沙皇统治之下——相比,工业产值减少了6/7,农业产量下降了一半。由于没有产量收益,农民严重缺乏生产的积极性,大片土地荒芜。罢工、兵变屡有发生,参加兵变的士兵有的是刚穿上军装的农民。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绩效,列宁坦言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弗•伊•列宁1921)列宁取消了以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为路径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念头。苏维埃政府决定结束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实行带有市场配置资源倾向的新经济政策,其主要内容有:第一,新经济政策规定用粮食税代替余粮和原料收集制,确定了粮食政策。粮食税的数额低于余粮收集制。1925年粮食税由实物税改为货币税,国家需要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通过市场收购。列宁认为“粮食税是从征收农民的全部余粮转到工农业之间实行正常交换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的一种过渡办法”《列宁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6页。356\n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自由流转和贸易使农民能够而且必定为着自身的利益而努力生产和经营。对农民的这种流转要求,无产阶级政党只能引导,不能堵塞。(弗·伊·列宁1921)第二,与粮食税相适应,规定了国家的土地政策。战争的破坏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实施,使得农业的生产力非常低下。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产量,允许农民出租土地和雇佣劳动,农民可以自由决定土地的使用形式。《土地劳动使用法》和《土地法典》的制定,使国家的土地政策以法令的形式得到保障。第三,对企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积极发展租让制和租赁制,尤其是国家无力经营的矿山、森林的等企业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过租让和租赁,由个人甚至也可以由外国资本家经营。允许私人开办小企业。在国有企业中引入市场机制,实行经济核算。只有少数大企业由国家最高经济机关集中管理,实行托拉斯管理体制。第四,重视市场建设,重建商品货币关系。这时列宁已经认识到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逾越的阶段。列宁认为商业是社会主义政权必须抓住的中心环节,必须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否则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国家必须学会经商,设法使工业能满足农民的需要,使农民通过商业满足自己的需要。政府成立了国内贸易人民委员部,进行一系列的商业改革,取消了对商品交换的某些限制,使商品、工资、税务等货币化。为了繁荣和调节商业,国家银行重新开业。具有市场配置资源倾向的新经济政策,使国家迅速摆脱了危机,促进了当时苏俄经济的增长。1925年工业的产出基本恢复到战前水平。半个多世纪后,当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都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这样评价新经济政策:苏联搞社会主义,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邓小平1985)1929年,苏俄已经成为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即苏联,斯大林宣布放弃新经济政策,政府计划配置资源成为资源配置的唯一方式,并在此基础逐步形成了一套集中计划经济体制。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广泛的影响,或被强加,或被模仿,集中计划经济体制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唯一的经济体制模式,这种状况一直到80年代中期。三、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的运行机制(一)公有制是唯一的所有制基础。356\n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是无产阶级遭受剥削和经济危机周期性发生的根源。社会主义要想合理地组织经济使无产阶级得到解放,就应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使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向其成员提供了均等的权利和机会来分配和使用劳动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内由公有制联系起来的劳动具有直接社会性。社会生产的目的是满足全体成员的需求,保障他们享受财富,并获得全面发展。根据马克思的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设想,苏联在社会主义政权建立初期,剥夺剥夺者,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到1922年,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期间,列宁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在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有意识地保留了非公有制经济。到了斯大林时期,苏联按照工业化方针建立、发展的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工业。为了支持工业化方针的实施,在农村实行了农业的集体化,消灭了富农阶级,使农民都成为集体农庄庄员。到了1937年,93%的农户加入了集体农庄,集体农庄的耕地面积已占到总耕地面积的99%。此后,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一直在增加,几乎包括所有经济部门,成为国民经济中唯一的所有制基础。俄罗斯在苏联解体以前,国有企业总数为23369家,其中国家及市有企业占91.5%,私人和其他所有形式企业占4.9%。中国和其他国家在转轨前也基本上没有其他所有制形式。(二)经济决策权的高度集中。在集中计划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中,中央政府是国有制生产资料的最终占有者,这为经济决策权高度集中提供了条件,中央政府对经济决策权的垄断主要表现为指令性经济计划的制定。指令性经济计划既是集中计划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发展的战略,又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它规定了生产的投入和产出,包括产品的分配。这些计划由中央交给政府及企业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只能接受指派送来的原料,根据既定的操作程序和经济计划生产指定的产品,而不能自己独立地采购原料和确定产品。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也只能是以指定的价格卖给指定买方,价格是由上级指定的,准确地说,是把产品送给对方,因为价格不是根据供求关系自己确立的,自己也是从对方那里拿来产品的原料。而这一切,起指挥作用的只能是中央政府制定的指令性经济计划。(三)信息传导的机制。356\n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以指令性计划代替经济主体在市场中的契约关系。中央计划机关必须通过信息传导机制获得关于经济运行所需要的各种信息,才能制定指令性经济计划。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中的信息传导是信息从企业到中央计划机关,再由中央计划机关到企业的不断反复过程。在准备经济计划时,中央计划机关一般是根据上一年企业的生产水平、今年的生产能力、新的重点、生产力可能的变化等,制定出初步的经济指标。这些初步的经济指标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生产的基层单位——企业。企业将对初步指标的评估和修改意见向上逐级呈报,至直中央计划机关。中央计划机关根据反馈上来的信息对初步的经济指标作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正式经济计划,再向下逐级下达给企业。在计划的执行中,企业向上一级行政主管负责,呈报有关投入和生产的信息。这些信息到达中央计划机关后,作为制定下次经济计划初步指标的依据。实现指令性经济计划所需要的物资由中央计划机关制定的物资供应计划保证。物资供应计划按实物平衡法制定。每一种物资都要标明其来源和用途。根据经济指标,物资供应计划确定每一企业所需的物资份额。为了保证物资供应计划顺利实施。中央计划机关还要制定财政计划。财政计划详细列明了企业的交易伙伴、交易条件。财政计划并不是给企业划拨现金,而是将资金划拨给银行。企业对企业的支付都必须在银行中进行。银行作为信息反馈的一个重要支点向上级及至中央计划机关反映①资金的流向、使用数量和②经济计划能否顺利执行,瓶颈在哪里。银行可以根据上面的指示,随时控制企业资金的使用。为了制定经济计划,这个信息传导机制在前苏联大约要反映4万种投入品的分配和使用,大约50万家各式生产性企业和数以百万记的产品的信息。从理论上讲,这些信息都应是准确无误的,因为只有这样,制定的经济计划才能立足在现实的基础上。其中有一项信息出错,都会引起巨大的连锁反应,这项信息后面的所有信息和经济计划都必须进行调整。事实上,信息由企业传递到中央计划机关,再由中央计划机关对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后传达给企业,巨大的时差已经使这些信息变得陈旧而不再符合现实。以此制定出来的经济计划其成效可想而知。由于委托一代理问题,企业通常向中央计划机关提供虚假信息。四、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原因(一)教条主义地理解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设想。356\n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经济特征的设想是以生产力高度发达为前提而提出的,它也只有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才能实现。而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却是与非常落后的生产力联系在一起的,换句话说,十月革命以后以及二次大战结束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大都是在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在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应该把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首要任务来完成,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的伟大设想。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在进行社会主义的探索过程中,人们对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做了教条主义的理解,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相容。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社会主义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忽视,甚至否定价值规律的存在,排斥商品货币关系对生产和流通及消费的调节作用,同时片面强调国家对整个经济运行的全面控制和支配,这样,就使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集中程度越来越高,最终,集中计划经济体制被当作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唯一模式建立了起来。(二)在敌对势力的包围中建设社会主义。回顾历史,社会主义建设一开始就处在敌对势力的干涉和包围之中。苏俄诞生时,面对与德国的战争,不得不与德国签订不平等的和约。随后即进行了三年的国内战争。苏俄政府还得面对国际敌对势力的危胁与进攻。国内战争结束后,远东地区还有日本军队的干涉。1919年国际势力组织14国军队进攻苏联,1920年波兰入侵乌克兰对苏俄构成极大危胁。1919年以苏俄为主建立了共产国际,支持其他国家的反殖民地运动。这些都使得新生的苏俄社会主义政权集中全面力量组织、补给武装力量反抗和击退敌对势力的武装进攻和威胁。运用国家力量调拨资源以保为政权、保证前线的胜利,在当时无产阶级政党看来,无疑是直接和现实的选择。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战争威胁,所以它也被称为军事共产主义政策。事实证明它确实为赢得战争胜利起了重要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规模空前的卫国战争需要更加强大的后方补给力量。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保证战争胜利和在战后迅速医治惨痛、沉重的战争创伤凸显了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效用。从1946年起,苏联开始执行第四个五年计划,指令性计划的执行使苏联战后的经济恢复速度比西欧快得多。356\n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后,在中东欧和东南欧先后诞生了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等8个人民民主国家。人民民主制度是一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制度,人民民主国家实质上是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被联合称为“东欧”。东欧国家除南斯拉夫外,大部分国家是在苏联的帮助下建立起人民民主制度的。这些国家一开始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应该走自己的独特道路,譬如,波兰的“走向社会主义的波兰道路”,保加利亚“寻找我们自己的道路”,南斯拉夫“争取迈进真正的人民民主道路”。但没过多久,国际关系中的两大阵营基本形成。以苏联和东欧为主形成了与资本主义阵营相对立的社会主义阵营,苏联和东欧彼此加强了联系。东欧国家由人民民主制度转向社会主义制度时,在经济体制上,大部分国家都选择了苏联的集中计划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东欧国家制定了恢复国民经济的指令性计划,计划的执行使东欧各国的经济短时间内恢复到战前水平或稍有提高,人民生活也有所改善。遭受战争破坏最为惨重的波兰曾有经济学家估计大概要用50年才能恢复,结果经过三年复兴计划,迅速医治了战争创伤,工农业产量都超了战前。(三)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迅速实现工业化。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创立了社会结构、经济结构、文化结构等方面的条件后,社会主义才会诞生。而事实上,俄国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在发达资本主义的基础上诞生的。在社会主义政权刚建立时,就有人认为,俄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不成熟,对无产阶级来说,把政权强加于它,就意味着把它推上最大的历史灾难的道路(普列汉诺夫1917)对此,列宁作了反驳,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一定的文化水平,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弗•伊•列宁1917)这里虽然是关于要不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争论,我们还是不难发现列宁话语中更深层次的意味——社会主义要在经济和文化落后的条件下,赶上并超过资本主义。集中计划一直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赶超目标的有力工具。赶超目标几乎在社会主义的各个历史时期都能得到体现。最初,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共产主义过渡就是赶超目标的表现。苏联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先后提出的三个方案都因速度不够高而被否定,在实施中斯大林还提出“五年计划三年完成”356\n。1939年斯大林再一次提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目标,他认为在以后的10-15年内,苏联就能够在工业产量按人口平均计算方面超过资本主义国家,到时就可以向共产主义过渡了,赫鲁晓夫虽然对斯大林进行了批判,但并没有放弃赶超目标,还宣布要在1980年基本建立共产主义。与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相伴的,是试图迅速实现工业化。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的突出特点,就是工业化。在工业中,重工业的地位尤为突出,所以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的工业化通常被理解为重工业化。斯大林认为工业化不能理解为发展任何一种工业,而应当理解为发展重工业特别是机器制造业。苏联不能走资本主义国家那种从发展轻工业开始,逐步把积累转移到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而应该是相反。第二节集中计划经济体制转轨的原因一、委托―代理问题与机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企业存在大量的委托——代理问题。在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下,企业的经理由行政机关任命。经理的任务就是完成行政机关指定的经济计划,并向上级呈报有关经济计划的信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监督成本巨大,企业经理通常向行政机关提供虚假信息,扩大其投入品的需求和低报生产能力。这样,企业就可以获得一部分宝贵的库存,以保证投入品供给延误时渡过难关,也可以用这些库存与其他企业的经理进行地下的黑市交易。低报产量,可以使经理的业绩突现出来。可以想象,企业经理组织企业超额完成任务,经理很快就会发现,其生存将完全受制于外部力量——高而又高的经济指标,企业根本无法完成。事实上,在整个计划其间,企业生产都是松松跨跨,只有到了最后,企业才紧张的运转以刚好完成上面指定的生产。产品的质量当然就成了问题。这种机制不鼓励人们去主动性的工作,创新更无从谈起,企业经理不关心其产品能否满足消费者,不关心产品是否有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关心经济计划的执行。除了考虑怎样向行政机关提供虚假信息外,最大的心思就是想着取悦行政官员,巩固自己在企业的地位,以致将来有机会挤身于行政官僚之列(平桥维奇1999)。二、短缺经济。集中计划经济的运行必然造成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的普遍、经常的短缺即短缺经济。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国家对企业的“父爱主义”356\n和企业本身的预算软约束。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把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称之为资源约束性经济制度。这种经济制度中生产规模的扩大直接与资源存量联系在一起,对生产起约束作用的不是需求,而是资源的利用。这样在现实中形成了“为生产而生产”的现象。尽可能快的提高增长速度,实现高速增长是集中计划经济的政治任务,企业作为完成这种政治任务的附庸和工具,依附于政府。政府不是把企业推向市场,而是作为自己的一个下属部门全方位的进行领导和照顾,以保证企业可以用任何代价来完成任务。这种政府对企业的行为被形象地成为“父爱主义”。“父爱主义”使企业的任何货币支出最终都可以以某种方式得到补偿,形成企业预算的软约束,这是企业可以用任何代价来完成高产量的重要原因。国家对企业的“父爱主义”和企业本身的预算软约束导致国企的“投资饥渴症”。众所周知,投资是扩大生产的重要手段。预算软约束使企业的投资需求永远都不会满足,这种现象被称为“投资饥渴症”。出于公心和私利,企业在每一级层的领导人都有一种扩张冲动,他们都为自己的部门争取更多的投资而努力。扩张冲动和囤积倾向一起造成了生产领域不可满足的需求和吸纳状态。正是这种扩张冲动才说明了不可满足的投资饥渴。现实中并不存在促使投资者限制其投资要求的因素,投资需求不会因破产或亏损而受到限制。真正意义上的破产也是不存在的。科尔内对“投资饥渴症”的现实表现作了精彩的描述:一、在正式审批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投资总要求总是大于预定的投资额。投资要求与投资额之间存在着紧张。二、许多已审批的项目,不能靠计划的投入——产出组合,按照计划程序进行。投资计划很紧张。三、生产和销售投资品以及提供服务的企业,不能提供实际供给以充分满足投资项目已被正式审批的企业和非营利机构的初始需求。在初始需求和实际可得到的物质资源之间存在着紧张。(亚诺什·科尔内1986)国企的“投资饥渴症”导致短缺经济。投资饥渴带来的大量投资,并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资源约束性制度的生产和消费者需求并没有关系,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多少需求市场,尽管这些产品最终还是被消费者购买,但消费者需求的商品却非常短缺。集中计划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领域都是生产短缺和复制紧张,生产的反复进行就造成长期的、普遍的短缺。三、畸形的经济结构在集中计划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中,中央政府根据自己的偏好来决定产出选择,一味的强调发展重工业,结果形成了畸形的经济结构,其表现是:356\n(1)工农业结构严重不合理。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不应该像资本主义那样按农、轻、重的先后顺序安排生产,而是应该反过来,按照重、轻、农的先后顺序来安排生产。这种观念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建设。农业的发展长期受到工业的挤压,国家制定的价格成为剥夺农业的工具,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使农业的积累速度很低,农户的收入普遍低于工人的收入,农业从业人员的缺乏生产积极性。对农业的轻视和压制,影响了对农业生产的薄弱环节进行改造,农业只能实行粗放式经营。以苏联为例,农业部门的产值占苏联国民生产总值的1/5,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约占劳动力的22%。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美国,农业部门的产值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4个百分点,仅有2%的劳动力从事农业。农业内部的贡献比例也严重失衡,私营土地大约占苏联全部农业用地的3%,但它的产出贡献率占苏联农业总产出的33%。(2)工业结构不合理。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本主义阵营的长期对峙,严峻的国际形势迫使社会主义国家重视重工业的发展,而忽视轻工业,造成人民群众生活急需的轻工业产品严重短缺。重、轻工业比例严重失衡,到1989年,苏联工业产值中,重工业比重高达74%。(3)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含量低,朝阳工业少、夕阳工业多。长期以来,集中计划社会主义经济模式采取粗放式经营,忽视对经济特别是对民用经济的科技改造,几大产业的技术含量明显低下。几十年与西方国家的隔绝,使之错过了以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为主导的第三次科技革命。由于这种体制本身对创新的压制,使苏联的科技水平除了国家主导的军事科技外,都严重的落后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科学技术对生产的拉动根本没有体现出来。到80年代初,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本上是由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性的产业来支撑,科技密集性产业,比如电子产业、信息产业明显落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四、低下的经济质量356\n集中计划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起初对于经济的增长,具有巨大的推动力。综观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存在的整个历史,其经济增长率也是比较高的。苏联以10年左右的时间就建立了强大的重工业基础。凭借军事经济实力,苏联成为国际反法西斯战争的主力之一。战后迅速医治了战争创伤。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其解体,苏联以其军事和经济实力的支撑,一直是国际公认的超级大国与美国抗衡。但是,必须指出,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在追求经济高速度时,其经济发展的质量是非常低下的。(1)中央政府偏好与社会偏好的差别使中央政府忽视公众对长期消费和对未来消费的评价,人民的生活水平长时间没有提高。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苏联在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方面享受免费教育,但进入高等教育的只有高中毕业生的20%。在美国除了免费的高等教育外,其余的高中毕业生都可以进入大学,虽然不是免费的。住房的资金大部分是由政府出资的,但比较简陋,苏联大约有一半的住房没有自来水或者下水道。医疗免费,但医院的床位非常紧张,甚至在电梯和食堂边也有病人的床位。消费者能以任何方式支配他们的收入,但几乎买不到满意的产品。在50年代中期和70年代早期之间,尽管东欧国家的生活水平得到比较稳定的提高,但生活的改善和总体产出的增长仍然不成比例。(2)资源配置不当。由于中央的偏好,重工业等传统产业一直被当作增长的引擎,资源配置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重工业等传统产业的发展。在一段时间内,他们也确实起到了引擎的作用。但重工业等传统产业不再起引擎作用时,中央的偏好却一直把这些部门看成国家发展的战略重点。轻工业等关系民生日用的产业严重短缺。电子信息等在新的时期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产业,几乎看不到。比较先进的军用技术由于体制原因不能产生刺激国内技术扩散、成长和产品创新的溢出效应。对外贸易出口主要是初级产品,且出口趋势一直呈下降趋势,进口的却多是高新技术的制成品。(3)低下的资本边际产出率。苏联的资本生产率在50多年里都呈负数,在最后的近30年下降得最为明显。靠高积累来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不能持久。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使得高积累造成了高耗费,这些耗费都超出了中央计划所估计的水平。东欧国家虽然在战后资本的产出率明显上升,但还是远低于西方国家。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处于粗放型经营之中。表面上看,失业的瘟疫被消灭,但隐性的失业一直在持续并愈演愈烈。隐性的通货膨胀使人民深受排队、等待和短缺之苦。经济的增长使环境日益恶化。第三节经济转轨的目标和路径集中计划经济模式在现实中的绩效,使大多数国家最终放弃对其进行局部修复的政策,开始经济转轨。356\n一、经济转轨的目标(一)重新确立产权和契约自由。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以人为的计划和行政命令来代替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的契约关系。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契约实质上是经济主体关于产权关系的契约。因此,产权和契约自由构成市场经济的基础,建立市场经济首先就要确立产权和契约的自由。产权,就是经济主体对资产的权利束,即确定的经济主体对确定的资产所具有的拥有、使用、收益、处置的一组权利。排他性是产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本质特征。产权是市场经济增长的根本制度前提。经济史的发展表明,每当产权受到尊重,经济就会得到增长,反之经济必然停滞和负增长。有的国家长期保持尊重产权的习俗,以至这种习俗成为一种可靠的制度。这有助于增强经济主体的预期,有效的降低了经济主体在处理相互关系时的交易费用,防止并有利于化解冲突。前苏联,产权的界定不明确,资产和知识的拥有者得不到收益,导致资产和知识的利用程度较低,经济也陷于停滞。产权界定不清,得不到制度和法律保护,人们便会通过腐败和暴力来界定和保护产权(柯武刚、史漫飞2000)。契约是使产权效用最大化的途径,契约自由就是产权行使的自由,是产权明确的体现。要促进经济增长,并有不断上升的生活质量,就必须实现契约自由,即给人们在处置产权上享有尽可能大的自由权,而外在制度的基本职能就是保护产权和契约自由。(二)建立有限政府,突出保护性职能。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有人不免得出否定结论,市场经济应该弱化政府行为。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行为在某些领域要弱化甚至消失,在有的领域则要加强。在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中,企业是政府的附庸,交易是根据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全部的经济活动几乎都是政府行为。有限政府是指与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中的政府相比,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不再充当经济活动的主要角色,而是在经济领域中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计划经济模式证明,政府既作经济的运动员,又作经济裁判员,在参与游戏过程中制定游戏规则不会持续推进经济的增长和繁荣。政府应该退出运动员的角色,而专门充当裁判员,它的主要作用是制定规则,规范游戏的进行。政府制定规则和增进秩序在于保护产权和契约自由,防止一部分经济主体强制另一部分经济主体。许多经济学家都对政府的保护性职能作过论述。布坎南提出公民之间“解除武装条约”356\n的假说。在无政府状态中,人人都必须抵抗他人以保卫财产,极高的成本抑制大量有利经济繁荣的劳动分工。于是,雇佣政府作为公民的代理人,使政府掌握强制的权力,同时,也必须保证代理人——政府——不用权力反对委托人——公民(布坎南1975)。哈耶克认为,政府作用就是保护个人自由领域(哈耶克1960)。只有保护产权和契约自由,一部分经济主体强制另一部分经济主体的事情才不会发生,个人自由领域才能得到保护。在政府的保护性职能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政府管制来实现的,这些管制有效地降低了信息成本。但是,我们不难发现政府往往带有一种偏好,在实施保护性职能时过分地强调安全,而不惜牺牲对竞争系统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培育,并因而牺牲繁荣。为了使保护性职能的效益最大化,就应当尽可能地精简管制措施,这样也能减少政府官员在实施保护性职能时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三)建立以法制为主要内容的规则系统。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中法制的核心就是保护产权和契约自由,防止政治和人为等因素对产权和契约自由的干扰和破坏。法制意味着,政治权力只能以法治为基础,并处于法治的监督之下。政府的保护性职能的施实也只能根据法治而确定其内容,不能随意为之。从这种意义上说,法治为政府的保护性职能提供了基础,又对其作了限制,防止其被滥用。企图以追求所谓安全为由,在履行政府的保护性职能时,把政府自己的偏好强施于人只能导致保护职能的扭曲。法制不仅确立政府遵循的原则,而且也确定着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规则。它以普适性规则,规定着产权的分割和转让、契约的形式和内容。法治权威的确立,增进着社会秩序和人类行为的预期。它使人感觉到制度的可靠。在此基础上,产权的分割和转让将会获得收益,契约的履行将会被保障。契约履行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将付出高昂成本,从而防止它们在契约关系中出现。这些以及上面提到的为产权和契约的立法,都有利于保护契约自由,促进经济繁荣。法制系统中的合同法对经济行为有着独特的作用,它确立了产权制度和经济价值之间的关系。作为契约的具体工具之一——合同法把产权制度与经济价值联系起来,它通过确保人们信守承诺和降低交易费用来促使资源从低价值用途向高价值用途流动(平桥维奇1999)。二、经济转轨路径之一:激进式转轨转轨路径问题,实质是确立产权和契约自由的方式问题。在集中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大体上存在两种路径,即激进式转轨和渐进式转轨。356\n(一)激进式转轨的特点。激进式转轨是采用激进的方式,企图以尽可能短的时间,一步到位确立产权和契约的自由,从而实现由集中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持这种转轨观点的人认为,经济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组成部分之间彼此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这种情形决定经济转轨只能是将整个经济系统一起转轨到市场经济而不可能将其进行拆分,一部分一部分地过渡到市场经济。这种经济转轨一般都先预设一个转轨目标,然后由政府强力推行。“休克疗法”、“大爆炸理论”、“深渊不能两步跨过”等都是对其形象的表述。激进式转轨一般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回顾制度变迁理论,我们知道,诺斯教授认为当制度创新的收益大于制度创新的成本时,就会有制度的创新需求,制度的变迁就能实现。由于诺斯教授着重强调制度需求对制度创新的影响,所以他的思想也被称为制度变迁的需求理论。拉坦和速水(1978)认为制度创新的供给受到社会达成一致所需成本的巨大影响,一种形式的制度变迁要花费多少成本才能为社会所接受,主要取决于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机构,由于是比较系统的从制度变迁的供给角度来分析变迁,所以他们也被称为制度变迁的供给理论。在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林毅夫教授(1989)把制度变迁分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关于诱致性制度变迁我们后面还要介绍,现在我们先分析强制性制度变迁。林毅夫教授认为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的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要特点为:(1)人为设计和预设的目标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前提和方向;(2)政府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强有力推动者,也是主要推动者;(3)社会的基层和个人一般只能是被动接受制度变迁;(4)制度变迁的短时间是人为设计的重要的特点。综观前苏联在1989年以后和东欧的经济转轨,我们不难发现,这里的经济转轨都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这些国家先后按受了萨克斯的“大爆炸”理论或“休克疗法”。萨克斯在担任玻里维亚经济顾问期间制定了一套激进行经济政策,限制住了该国的恶性通货膨胀,创造了“玻利维亚奇迹”。后来,苏联和东欧也接受了萨克斯的“休克疗法”,不过这时的“休克疗法”的核心内容已经是稳定宏观经济,经济自由化和私有化。三者之间,稳定宏观经济是必要条件,私有化是基础,而经济自由化是核心。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追求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的同时实现(张军1996)。独联体和东欧诸国都是用政府强力推行了萨克斯的理论,社会公众一般是被动的接受,所以称独联体、东欧的经济转轨是激进式转轨是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符合实事的。356\n(二)激进式转轨的绩效。从1989年开始,“休克疗法”的积极倡导者萨克斯先后担任波兰、保利利亚、俄罗斯等国经济顾问,独联体和东欧等国的激进式经济转轨也相继启动。在独联体和东欧国家有一种共识,市场经济运行所需要的产权必须通过私有化才能确立,而且越快越好。叶利饮强调“没有私有化,一切都无从谈起。”这些国家几乎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争取10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建立产权的私有化体制,完成由集中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被改变,微观经济主体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造就一个中产阶级。为了私有化的顺利进行,这些国家都制定了私有化的法律。独联体和东欧的私有化一般包括:出售、分配、承租、退还等方式。到1997年前后,这些国家基本上实现了私有化。激进式转轨及其“休克疗法”含有深刻的经济学思想。无论凯恩斯学派,还是自由主义学派,都有一个必不可少前提即私有产权。激进式转轨可以说是直奔这一前提。但现实中激进式转轨的绩效却出乎实施者的预期。这种转轨方式在现实中的表现往往是和紧缩、衰退联系在一起。激进式转轨的国家无一例外的出现了衰退。俄罗斯1990-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下降了一半。同1989年相比,1997年立陶宛国内生产总值是43%、乌克兰是38%。独联体的12个成员国1998年的产量仅为转轨前的53%。虽有半数的国家1994-1997年实现了经济增长。到1997年5个国家还处在衰退之中,4个国家在经济增长后,产量又开始下降。到1998年,东欧13个国家平均加权国内生产总值水平,才达到转轨前的93%,其间经历了9年的衰退。在独联体国家中,转轨力度越大,往往衰退越严重,像吉尔吉斯斯坦、立陶宛。而作为是转轨方面最落后的白俄罗斯在1997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已达到1989年的71%,最为糟糕的还是俄罗斯,预计俄罗斯还会有一个较长时间的衰退期。衰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原因还在制度安排上。由于原来的制度被打碎,而新的制度一时不能建立,出现了既无计划又无市场的制度真空(格泽戈尔兹•W•356\n科勒德克2000)。以法治为主要内容的规则系统迟迟没有建立。乌克兰8年的时间还没有制定出一部合适的民法。仅仅一个规则系统的设计就这样困难,而获得学习新规则、运用新规则的知识则是一个更加困难的过程。政府打碎旧体制是非常有力的,建立新体制方面却是苍白的,提供制度安排等公共产品的能力严重缺乏,竞争性政策及法人治理结构无从谈起。制度供给的不足难以竞争性地对资源进行配置,市场经济的优势没有发挥出来,其缺陷都暴露得淋漓尽致,收入分配不公,少数利益集团的投机钻营,贪婪的本性暴露无遗,寻租行为极为猖獗。转轨时期的政治动荡比经济动荡更为剧烈。三、经济转轨路径之二:渐进式转轨(一)渐进式转轨的特点。渐进式转轨也是由集中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一种方式。这种转轨方式不是使经济系统一步到位整体性的转向市场经济,而是首先从比较容易的领域和方位开始,然后,一步步地向纵深展开,逐步的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这种转轨观点认为整个经济系统的组成部分在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经济系统的各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先后顺序相继独立地转轨到市场经济,从而确立产权和契约自由。其中究竟具体由哪一部分先转向市场经济,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边干边学”是对其形象的比喻。需要指出的是,“渐进式转轨”这一名词,是理论家对存在的客观事实所作的理论概括。在转轨开始时,大多数人们并未意识到要走这样一种转轨道路,也就没有“渐进式转轨”这一名词,因为渐进式转轨是强调转轨的自发演进,而不是人为设计。与激进式转轨不同,渐进式转轨起先并没有人为设计的目标,主要的转轨动力也不是来自于政府的强力推动,而是来自民间的创造性行为。渐进式转轨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林毅夫教授(1989)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现行制度的变更或替代由民间的个人或团体响应获利机会而自发倡导的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的主体是民间的个人或团体,获利机会是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由于是由民间个人或团体倡导,人们对制度变迁的接受就需要谈判,谈判成本就是制度变迁的交易费用。如果交易费用过于昂贵则制度变迁无法实现。制度变迁主体对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和成本影响着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具有自发性,赢利性和渐进性特点。(二)渐进式转轨的绩效。渐进式转轨作为集中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一种方式,在现实中取了巨大的经济绩效,这一点在中国尤为明显。第一,产权和契约自由正在逐步确立。经过农民创造性的行动,推动了农业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诞生和推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利有了保证,打破了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356\n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创造性活动的出现和农业的增长。与此相联系,契约被禁止的局面开始被打破。《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议》、《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关于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工业品下乡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的决定(草案)》、《关于多种经营问题的汇报提纲》、《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等普通性规则的出台,打破了原来由国家政权支配农业的生产、交换、分配的经济权力和农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由行政机构控制的局面。农民的产权完全被禁止已经成为历史,农民的契约自由进一步确立。企业的产权和契约自由的增强更为明显。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在流通体制、价格体系、财政金融体制、工资劳动制度等方面向市场经济转轨逐步展开,直至明确指出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契约自由不只局限于国内,而且还积极吸引国外的契约伙伴,逐步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地的多次层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同时为跨地区、跨国界的契约提供制度保证。第二,政府的职能逐步转换和以法制为主要内容的规则系统逐步建立。伴随着产权和契约自由的逐步确立,中国政府的职能逐步转变,保护性职能基本突现出来。政府组织经济的工具不再是指令性指标,而是依据经济规律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政府提供了现代产权和契约自由所需的大量公共物品。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政府以基础设施投资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有力的抵卸亚洲金融风暴的侵袭,为世界树立了经济转轨的典范。基础设施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拉动了国家的经济增长,又为以后经济的发展提供大量公共物品。制度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在经济发展中已经取了不俗表现,外资普遍看好中国的优惠政策。改革开放已经具有不可逆转的趋势。改革开放的政策努力解决经济主体的知识问题,降低信息搜寻的成本。以法治为主要内容的规则系统越来越受到重视,“依法治国”成为国家的基本战略,并且已经形成了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预计到2010年就能够建成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这些制度和规则的建立,有效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经济效率。经过20几年的转轨,中国的GDP平均年增长率达8%,国民生产总值已经比转轨前翻两番。这样的转轨成就是巨大的,受到世界的瞩目。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势头依然不减,预计到2020年中国GDP总量将跃居世界前列。356\n第三节转轨的启示一、转轨的初始约束是经济转轨路径依赖的主要原因纵观经济转轨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经济转轨的初始约束是路径依赖的主要原因。从政治方面来看,凡是激进式转轨都与共产党失去政权有直接联系。这些国家的公众对共产党执掌国家政权所能带来的经济增长已经缺乏信心,先前有的国家的共产党领导进行的经济体制的渐进性改革没有取得成效。政治上的腐败更是让人深恶痛绝。新政权出于功利主义考虑也企图急于确立产权和契约自由,给自己树立政绩。这些国家也得到西方的援助,西方国家都主张激进式转轨。在这些国家,人们普遍认为经济要想发展只能实行激进式转轨。中国与这些国家的政治环境大为不同,转轨开始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刚刚从“十年文革”的灾难中走出来,人民对共产党充满信心。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认真总结了以往的历史经验教训,对过去并没有采取否定一切的态度,而是正确的要坚持,错误的要纠正。共产党的领导使渐进式转轨获得了强大的政治保证。就经济环境来说,前苏东地区,尤其是苏联经济状况极其糟糕,商品极度匮乏,价格体系高度扭曲,宏观经济严重失衡,社会经济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造成了经济的危机,这就迫使这些国家采取激进措施,来对经济体制作出看似彻底的变革。中国在转轨以前,虽然十年“文革”中造成了巨大损失,但经济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还是取得了进展,农业有巨大增长,一些技术先进的企业先后投产,宏观经济相对稳定,渐进式转轨有着较好的经济环境。在经济结构方面,前苏东地区转轨前重工业和军工企业十分庞大,而服务业一直被压制,因此建立市场经济就意味着大规模的产业调整。前苏东地区的国有部门涵盖几乎所有人口,这些人全部受惠于社会保障体系,在企业办社会的状况下,国家财政再也负担不了巨大的社会保障开支。大规模的产业调整和除去巨大的财政负担都要求实行激进式转轨,越快越好。而中国,在转轨前产业结构的不合理还没有完全凸现出来。80%的劳动力生活在农村,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财政的负担并不是特别沉重。这些情况说明,中国没有短时间完成经济转轨,完善产业结构,削减财政开支的迫切需求。二、必须着重培育市场主体,造就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356\n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并不在于资源配置的具体方式方法,而在于它必须建立在个人经济自由、自我负责的基础上。家庭和企业作为微观经济单位,拥有自主决策权,因而能焕发出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必须解除强加在企业和劳动者身上的种种束缚,使其有自主支配生产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权利,这就需要调整产权关系,明确国家、企业、个人(家庭)的经济决策权,尤其需要改革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拥有独立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东德和东欧各国通过国有企业私有化和鼓励私人企业来造成市场主体。中国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形成不同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局面,同时反对国有经济的私有化,通过两权分离,调整委托一代理关系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保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这方面的探索尚未止息,如果中国能够找到公有制经济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解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相容性问题,在坚持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成功地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经济,那将是对全世界的巨大贡献。三、必须规范市场运行,造就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结构,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市场经济并不是一个简单地放开价格的问题,市场经济是否形成,也不是单纯看市场定价比例的高低,市场经济是由契约关系组成的交换经济,是由共同认可的规则(法律、制度)约束的秩序经济。经济主体行为的契约化、法律化程度是判断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主要标志。德国一向重视法制建设,重视经济秩序。他们把经济竞争比作球赛,把法制、秩序比做比赛规则,球赛对抗越激烈,规则就越要明晰,执法就越要严格。只有在合理规范的经济秩序中,才有经济主体的真正自由。各种法律规范构成经济的制度基础设施,规范着经济主体的行为,调节着市场经济的运行。政府的职责是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并对市场运行给以必要调节。两德统一后,联邦德国的这一整套法律、规章同时在东部地区生效,使东部地区的市场发育一开始就置于严明的秩序框架之中,避免了东欧、苏联的混乱,这种秩序思想和秩序规范,无疑是值得中国借鉴的。四、必须注重解决制度变革中的社会保障和利益协调问题356\n制度变革必然伴随着利益关系的大调整。经济体制转换意味着政治权力结构和整个社会制度根本改变。利益结构的变革更为剧烈。激烈的市场竞争、失业剧增、知识和技能的不适应等,对许多人都是严峻的考验。这必然会导致一些人对改革的失望,对现状的不满,从而给新体制的运行带来阻力。两德统一以来,基本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和体制的平稳过渡,其重要的原因是引人了联邦德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从西部得到了大量的经济援助,使东部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没有下降,而且不断上升。联邦德国的高强度财政支持,使东部地区人民至少在物质利益上得到了有效补偿。而缺乏这种外部支持的苏联、东欧国家则是另一种情形:普通人民利益受损,不满增加,影响社会稳定。中国经济改革中由于生产的快速增长,使得大多数人利益增加,因而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但在进一步改革中,利益存量调整将导致利益矛盾增加。如何通过有效的措施,使利益受损的一般民众得到利益补偿,解决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别拉大的问题,将是保证改革深化、实现改革目标的重要条件。五、必须注意解决正式制度变革与非正式制度变革的协调问题正式制度是以法律、规章等成文的形式存在的制度,非正式制度则是以习惯、传统、舆论等形式存在的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体制转换主要表现为正式制度变革,但这种变革如果没有非正式制度的相应变革,将会遇到极大的阻力,大大增加体制转换的成本。从经济转型的实践来看,非正式制度变革比正式制度还要困难。旧体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行为特征、意识形态、价格准则等无形的束缚,还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来。解决这一矛盾的方式只能是加强思想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尽快“换脑筋”,改变旧的思想观念,使行为方式适应新的经济、政治环境,中国在体制改革中,已经遇到,今后还会继续遇到这种矛盾,也应该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思想观念转换,使非正式制度的变革与正式制度变革尽量同步。六、重视创新在转轨中的作用市场经济已经不是新鲜事物,产权和契约自由也早已有之。但每一个国家确立产权和契约自由的方式是不同的。就是同一类转轨方式的国家,每个国家的具体转轨情况也是不同的。一国成功的制度安排和转轨经验不能完全照搬照抄给其它国家。经济转轨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可供套用,必须重视创新在经济轨轨中的作用。在对激进式转轨普遍有着良好预期的时候,中国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坚持走自己的转轨道路取得了良好的绩效,这本身就是一种制度转轨的创新。相反,一些激进式转轨的国家不顾自己的具体情况,一味的照搬和套用别国转轨的理论和经验,放弃对转轨方式的创新,结果转轨带来的是长时间衰退。通过转轨国家的比较,创新的作用一目了然。356\n创新不仅是宏观上的一种转轨方式,同时创新也可能是一种新产品的开发,一个新的市场的开放,一种新的供给渠道,或者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平乔维奇1999)。也就是说创新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也可以在各种领域中展开。但创新的本质是对新知识的运用,这些新知识源于产权的新组合(柯武刚、史漫飞2000)。创新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创新者认为创新的收益大于成本,愿冒承担了成本的风险进行创新。经济转轨中必须使人们获得越来越多的创新自由。创新自由的人越多,创新数量增加的可能性就越高,制度运行的收益也会更大于成本,个人的收益也将更多,从而达到制度和个人的激励相容。既然创新需要新的产权组合,转轨中就应该把确立产权与创新结合起来。产权的确立需要创新,通过创新实现产权的分割和转让,能进一步确立产权,实现创新与确立产权的相互促进。在制度上,对创新的保护还要求不能歧视弱小,给人以更多的民主。现在,越来越多的转轨国家把民主作为转轨目标之一。创新者追求的是创新的收益,创新的收益来自于先驱者利润,先驱者利润来自于购买者付给创新者大于创新成本的价格。在转轨过程中不能对先驱者利润歧视和压制,而应该给于制度上的尊重。事实证明,先驱者利润都是暂时的,因为成功的创新可能被模仿,也可能受到进一步创新的挑战。后一种挑战由竞争的供应者发起,目的在于争夺市场份额。而这样的创新大都又会触发实施进一步创新的努力,以期赚取新的,尽管仍然是暂时的先驱者利润。这使得动态的争胜过程长盛不衰,并推动创新性的知识探索和知识运用不断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柯武刚、史漫飞2000),扩大人们的福祉。七、必须重视人口流动产权的确立356\n不仅可以从经济增长的指标上加以衡量,而且还可以从社会财富再分配上加以衡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也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转变。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决定了转轨中的社会分层。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由于人们所处的地位、掌握的信息、冒风险的程度以及机遇等方面的不同,使得转轨国家的人们在新的制度约束下重新归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民阶级、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了分化和重组。转轨中的社会重新分层是转轨国家中的普遍现象。有人对中国转轨的社会分层作了如下区分:(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2)经理人员阶层、(3)私营企业主阶层、(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5)办事人员阶层、(6)个体工商户阶层、(7)商业服务人员阶层、(8)产业工人阶层、(9)农业劳动者阶层、(10)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阶层(陆学艺2001)。从某种意义上说,从社会阶层结构的特征去判断这个社会转轨情况,更为准确,因为自由、公平、民主本身就是由产权和契约自由所确立的市场经济的核心意义所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分层是金字塔式的结构。干部和工人,工人和农民之间有着很难跨跃的壁垒。这种金字塔式的社会分层已经被证明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障碍。向市场经济转轨就是要打破这种金字塔式的结构,使社会各阶层之间不再有不可跨跃的鸿沟。人员在各阶层之间的相互流动在转轨绩效比较好的国家都会得到表现,同时它也能进一步促进经济转轨。中国的基层系数在1998年为0.456,远高于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两极分化在国际上已比较突出。但中国在转轨前的金字塔式阶层结构已经被打破,“两头小中间大”的阶层结构正在形成。其中重要的表现就是人员能够比较自由的的流动。从理论上讲,“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球型”的阶层结构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陆学艺2001)。虽然新的商人和新穷人的不断产生,但人们明白富人放弃辛勤经营也就成为穷人,穷人辛勤劳动加上自己的智慧也会成为富人,从而使人们都积极投入到经济活动中,提高了整个社会福利。人员的流动不仅包括阶层之间流动,同时还应该包括人员在地域之间的流动,并且往往后者是人员流动的第一步。产权的主体有拥有资产的权利也有弃置资产的权利,否则,权利就被扭曲为单纯的义务,所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制度必须打破。八、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重新确立产权和契约自由,实质是制度变革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至关重要。曾经有人预言,转轨必然伴随着衰退,激进式转轨是经济的“大落大起”,渐进式转轨是经济的“小落小起”。现在看,这种观点不适用于渐进式转轨,对于激进式转轨也只是言中了一半。激进式转轨只有经济的“大落”而没有“大起”。渐进式转轨的国家,尤其是中国的经济没有“小落”,却一直保持着高速度增长。制度变迁在有的国家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而在有的国家却是相反,这是因为稳定是把改革和发展联系起来的重要环节。356\n否定党的领导是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转轨的重要前提。政治稳定的局面被彻底打破。政府频繁的更替,其权威不能得到尊重,保护性职能更是无从发挥。政治上的动荡导致更大的社会混乱。黑社会势力猖獗和泛滥,罢工和游行接连不断。转轨期预期由“大乱”达到“大治”,“大乱”出现了,“大治”却迟迟不肯到来。动荡的环境中,转轨不可能实现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实施渐进式转轨的中国,一开始就把稳定看作进行改革的战略环境,认为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也做不成。经济转轨和制度变革是为了经济发展,但这种改革只有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才能实现经济的发展。在转轨中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的接受程度结合起来,以稳定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来实现更大的、长远的社会稳定,从而形成改革、发展、稳定的良性循环。思考题1.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经济特征的设想是什么?2.集中计划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有哪些?3.试述集中计划经济模式形成的原因。4.如何理解集中计划经济体制转轨的原因?5.如何理解经济体制转轨的目标?6.什么是激进式经济转轨?7.什么是渐进式经济转轨?8.经济转轨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356\n第十四章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生产力对生产关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决定作用具体体现在生产力在一定的生产关系条件下自身的发展状况及其效能的释放程度,其显示性特征表现为经济活力的高低、经济效益的优劣以及经济发展的快慢。也就是说,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并不直接表现在对某项制度的取舍上。生产力不会自动决定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的变迁是由人来推动的。一种制度安排的存废毕竟是人与人之间经过一系列博弈后共同选择的均衡性结果。经济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也表明,与由一系列持续的制度创新所构成的制度变迁相伴而生的总是生产技术的进步、经营绩效的改善和整体经济的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讲,制度的优势决定着效率的高低,制度是经济增长或停滞的重要原因。第一节制度创新一、创新与制度创新经济学有关创新思想的研究始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他分别在1911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和194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两本著作中提出并阐述了创新是资本主义进步的真正动力的观点。在熊彼特看来,开动和保持资本主义发动机运动的根本动力,来自资本主义企业制造出的新消费品、新生产方法或运输方法、新市场、新产业组织的形式。他认为,资本主义重要的不是如何管理现有的结构,而是如何创造并破坏这个结构。他强调有价值的竞争,不是那种条件不变、生产方法不变、行业组织形式不变的竞争,而是新商品、新技术、新供应来源、新组织形式的竞争,即创新上的竞争。正如纳尔逊所言,熊彼特使我们认识到,“创新是经济活动的核心内容,而不是细枝末节”。根据熊彼特的观点,创新就是指实施创造性破坏的行为(或行动过程),通过这种行为(或这一过程),在不断破坏旧结构的同时不断地创造出新结构。所谓“创造性的破坏”至少蕴含着以下几层含义:“创造”是“破坏”的目的。“破”是为了“立”,只有那些有助于新思想产生、新方法涌现、新技术发明和新制度建立的“破坏”之举才是被允许的。“破坏”是“创造”得以实现的条件。有“破”才有“立”,通过“破坏”打破束缚新事物产生、发展以至壮大的桎梏,为创新开辟道路。创新之“物”应产出收益或效率。只有这类的“创造性”破坏才是有价值的,才具有可行性。正如熊彼特所说的那样,创新性竞争“356\n比其他竞争有大得多的效率,犹如炮轰和徒手攻击的比较。”懂得了“创新”的内在涵义,就不难理解什么叫做制度创新。所谓制度创新就是指人们为了获取在现存制度结构内无法实现的潜在收益,寻求、设计并建构一种用以替代现存安排结构的新的制度安排。制度创新的发起人和推动者往往是那些具有创新精神和冒险勇气的企业家式的人物,他们推动制度创新的最大动因就是为了获取那些在现行制度结构内无法内在化的外部收益,除此之外,他们还受到一种非物质的精神动力的支持,这种精神动力主要是自我价值实现后所产生的成就感和荣誉感。制度创新同其它创新活动一样,具有很高的风险性,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靠现行制度结构“养活”的既得利益者的抵抗;由于传统观念、既有习俗的影响,使得新的制度安排以及所能实现的潜在利润缺乏必要的认同,因而难以形成次级行动团体;新的制度安排实际可实现的利润有可能低于创新者所预期的利润额度。尤其不能忽视的是,制度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由于制度创新涉及到固有观念的更替和切身利益的调整,其操作难度远远比技术创新以及新技术的推广要大得多,因而从新制度需求的产生到新制度的创立并真正发挥作用,往往需要花费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二、几个重要概念在详细介绍有关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之前,先对几个重要概念作一些必要的解释:L•E•戴维斯、D•C•诺斯:《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年11月版,第270-274页。(一)制度环境制度环境就是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制度环境是一国相对稳定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如支配选举、产权以及合约权利的规则。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环境被假定为制度创新的外生变量,但事实上,制度环境也一样是可以改变的,尽管它变化缓慢。(二)一项制度安排一项制度安排是指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我们通常所说的制度创新(或变迁)中的“制度”实质上是指这一层面上的“制度”356\n。制度安排一般是在现实的制度环境内进行,制度环境决定着一项制度安排的性质、范围和程度,但不排除某项制度安排会反作用于制度环境,促成制度环境的改变。一项制度安排至少有如下功能:一是使其成员能够获得在这种安排结构之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二是提供一种能影响产权(或法律)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法。从规范性角度看,制度安排可能是正规的,也可能是非正规的;从时间角度看,制度安排则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永久的;从制度安排的层次性看,有可能是单个人,有可能是一个自愿合作的团队,也有可能是政府。(三)初级行动团体初级行动团体是一个决策单位,它们的决策支配了安排创新的进程,这一单位可能是单个人或由个人组成的团体。任何初级行动团体的成员至少应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正是他们认识到存在一些他们的成员现在难以获得的收入,只有改变了现有制度安排的结构,这些收入才可能增加。(四)次级行动团体次级行动团体也是一个决策单位,是用于帮助初级行动团体获取收入所进行的一些制度安排变迁。如果说初级行为团体是制度创新的设计师和发起人,那么次级行动团体则是制度创新的实施者。次级行动团体可能不会使创新的收入有任何增长,但如果法律赋予他们一些权力,它们可能会使初级行动团体的部分额外收入转移到他们手中,也就是说,次级行动团体不创造收入但参与收入的再分配。(五)制度装置制度装置是行动团体所利用的文件和手段,当这些文件或手段被应用于新的安排结构时,行动团体就利用它们来获取外在于现有安排结构的收入。制度装置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在纽约的合并法中,将公司的特许证授予给一个制造商公司。356\n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组概念。比如造纸厂向河道排放废水,污染沿河两边居民的生存环境。因污染给沿河两边居民所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造纸厂修建一个废水处理装置,造纸厂安装废水处理器显然会使社会总收益增加,但由于购买并安装废水处理器所花费的成本由造纸厂承担,而安装废水处理器后所增加的收益却为沿河两边居民分享。在现有制度安排缺乏达成这项交易的方式的情况下,对于寻求追加收入的人来讲,至少有两种可供使用的选择:一是他们可以组建起一个政治联合体(即初级行动团体),如果他们在选举中获得成功,他们或他们的代表就可以设定一项禁止造纸厂排放废水的法规(即一项制度安排);二是成功的政治联合体也可能以立法形式建立沿河居民委员会(即一个次级行动团体),该委员会就可能提出中止废水排放的命令(即一个制度装置)。三、制度创新的供求及损益分析一项制度能否被创新,首先取决于有无相应的制度需求,影响制度需求的各项因素构成制度创新的动因;而一项新的制度安排能否最终成为现实,则主要取决于相应的供给条件。制度创新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制度的供求状态由均衡到不均衡,再由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什么叫制度的均衡状态呢?制度均衡就是在给定的一般条件下,现存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任何个人或任何个人的团体带来额外的收入。制度均衡一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得以维持:①现有制度安排已获得了所有潜在收入的全部增量;②潜在利润尽管存在,但这些潜在利润不足以弥补改变现存安排所支付的成本;③在要实现收入再分配就必须对制度环境作出某些调整而一时却难以调整的时候。制度均衡是暂时的。一旦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一情况发生改变时,这种均衡就会被打破。(一)制度需求人们为了内在化外部利润,以使私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于是产生了对相应新制度安排的需求。外部利润主要来自规模经济、外部经济内在化、对风险的克服、交易费用的削减等方面。它们自然也就成为影响制度需求的主要因素。356\n1.市场规模和规模经济对利益获取和费用支出的改变。尤其是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使得产出在相当范围里发生了规模报酬递增效应,因此,扩大生产规模变得有利可图。而生产规模的扩张绝不仅仅是数量上的简单加总,而是需要有比独资或合伙制形式能够负担更大费用、组织结构更为复杂的企业制度。在现实世界中,企业不可能都等额获得资本。企业自身的制度形式很可能是它的可得资本供给量的决定性因素。传统的具有有限寿命和无限责任的单独所有和合伙制企业进行长期外部融资就面临着很大的限制,而具有无限寿命和有限责任的公司制创新就大大增强了企业获取长期外部资金的能力。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在19世纪后半期,需要大规模生产以获取最低单位成本的制造技术的大量发展时兴起的,因为传统的独资和合伙企业由于有限的资本供给阻止了这些组织形式的企业扩张成大规模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增加资本,能够获取全部的规模经济优势,在现有新技术条件下使获取外部利润成为可能。企业的规模经济能否实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又取决于市场规模的大小。除此之外,市场规模则意味着交易量的扩大,而搜集信息或排除非交易者的成本以及为了维持市场、分散风险等目的而创建新安排所花费的成本都不会与交易量同比例增加,呈现出成本递减特性。成本降低就意味着利润增大,这无疑会刺激人们对新制度的需求。2.外部性内部化所带来的利润。“外部性”就是指有些成本或收益对于决策单位是外在的事实,即作出决策的单位并不获取相应产出所带来的潜在利润或承担相应产出所增加的成本。这些外部成本或外部收益无论何时存在,都无助于市场产生最有效的结果。因此,一些允许对所有私人的或外部的成本与收益进行计算的新的制度安排无疑都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净收益。自人类社会开始工业化进程以来,由于技术进步而引发的外部效益有增无减。如工业化导致城市化,从而出现空气污染、水污染和交通拥挤等外部效应。这些外部性产生了内在化的要求。制度创新其实就是一个制度的再组织过程。而制度再组织的目的就是促进外部性的内在化。这种努力的结果,并不必然带来社会总收益的增加,也可能减少社会总收益。尤其是当制度的再组织包括一些政府的干预时,就很难保证新的安排比旧有安排优越。如此一来,社会总收益的减少就不可避免。3.克服对风险的厌恶风险的普遍存在是削减经济活动的因素之一。大多数人都是厌恶风险的,其厌恶风险的程度随偶然性的增强而增强,这促使人们偏向于那些结果更为确定的活动。然而,那些少有人从事的高变异活动的利润预期值总是高于低变异活动。显而易见,如果出现克服或是分散风险的制度创新,就会获得原先所不能获得的额外利润。克服风险的机制创新一般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是将风险厌恶者的风险相对集中于不厌恶风险的人,如设立期货交易市场等一些专门市场就是这种类型的制度创新;二是使得风险的结果相应于所获取的收益表现得更为确定,如保险公司的建立。356\n尽管组建专门市场、提供保险服务等制度创新并不是没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包括组织成本、评定风险的成本以及影响保险合约的成本等),但这些创新大幅度增加了总收入,最终仍然是有利可图的。4.交易费用节约所增加的利润。我们生活在一个正交易费用的世界,制度存在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人们不断减少交易费用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的过程。“所有市场都是完全的”这一经济学家们习以为常的假定排除了由于市场失败所引起的任何可能的潜在利润。事实上,信息是有成本,因而完全的市场是不存在的。即使在发达国家市场也远非就是完全的,而在欠发达国家,信息成本可能高得使市场无法运作。对于在市场间套利的潜在套利者来说,由于空间距离或时间间隔导致信息缺乏(即市场不完全),从而产生不确定性贴现。而且,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市场间的距离越远,不确定性就越高,甚至可能高到无法套利的程度(即表现为市场失败)。类似的不确定性贴现同样适用于未来交易的价格。因此,正如制度再安排可能会缩短买卖双方的有效空间距离一样,一个不同的制度集合则可能会减少时间上的距离。这说明如果存在这类不完全市场,就有可能通过制度创新以使它们更容易运作,从而增加总收入。5.人们对收入预期的改变导致对新制度安排的收益和成本评价的全面修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一项制度安排所产生的成本或收益会有完全不同的评价。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人们对政府干预市场的态度。20世纪30年代,市场的全面失败使得借政府之手改变市场经济绩效的行动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而后来在经济繁荣之时,人们对政府干预冲动的批评又总是不绝于耳。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当由规模经济、外部性、风险、交易费用等所引起的潜在利润在现有制度结构下不能内在化时,人们就会产生对允许获取这些潜在利润的新制度安排的强烈需求。(一)制度供给356\n人们对一项制度安排的需求是该项制度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有相应的制度需求并不必然会产生相应的制度供给。某项制度的供给行为是否发生取决于制度供给主体的成本收益比较,即制度创新的供给是由制度供给者通过制度创新所能获得的预期收益是否超过了实施此项创新所必需资源的边际成本来决定的。由于新制度的供给者所能获得的私人收益常常低于社会收益,一般说来,新制度总是供给不足。如果假定制度创新的潜在利润是既定的,那么新制度的供给成本则决定着新制度的供给状况。归纳起来,影响制度供给的主要因素有:1、如果实现一项制度安排所需要的组织费用因某种意图有人愿意承担,那么制度创新的成本将会显著减少。组织费用几乎总是设立任何组织所需成本的主要部分。如果组织费用以某种形式被支付的话,实施一项新安排的边际成本可能会低到足以使创新变得有利可图。2、技术创新在增加新制度安排的潜在利润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了相应的操作成本。诸如电报、电话、电视以及计算机等技术的蓬勃发展,促进了信息成本的迅速降低,从而使得一系列存在改进市场和促进货物在市场间流通的制度变得有利可图。试想,如果没有计算机系统为几乎所有的各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供快捷、便宜和准确的证券价格信息,就不可能在上海建立起一个为各地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全国性证券市场。3、教育的发展,经验的积累以及社科知识的进步导致制度创新的供给曲线右移。社会科学知识的增长能显著提高人们发现制度不均衡的识别能力、设计制度的策划能力以及理解新制度的认知能力,这些能力的提高无疑都有助于降低制度创新成本。正是关键统计数据收集方法的改进为制定一个适当的死亡率表提供了基础,人寿保险计划这样的制度创新才得已出现;广告领域里那些有利可图的创新也得益于从人口调查、统计抽样技术知识和从心理学汲取的具体行为命题中积累起的关于人口特征函数的知识的扩展。4、政府权力的稳固上升以及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明显减少了政府性制度创新的成本。这主要表现为:①一个政府性安排一旦被人们广为接受,那么,其推广的政治成本就会显著下降;②因某项计划而建立起来的现存官僚体制,经常可以相对便宜地扩展到别的方案使用上。以美国的社会保险计划为例,在19世纪90年代,高昂无比的成本使政府难以建立这样的社会保险计划以实现收入的再分配。在20世纪30年代,尽管成本还很高,但这样的政府性安排仍被创造出来。到了今天,类似这样的政府性制度创新可以在相当低的成本下实现。356\n5、对现存制度的路径依赖不可避免会增大新制度的供给成本。在现存制度安排下形成了一个既得的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持既得利益而竭力维护现存制度安排,要克服既得利益者的低抗所可能付出的成本有时高得令人望而却步。再加之循着原有制度的演进路径前进(即路径依赖),所付出的显性成本相对低于制度创新,这无疑进一步制约着新制度的创立。6、作为制度环境的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价值准则对制度供给曲线的上下移动产生影响。传统的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价值准则,总是推动新制度供给曲线整体上移,具体表现为新制度供给成本的总体水平提高。一旦新的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价值准则为公众所普遍认同,新制度供给曲线就会整体下移。比如,只有公众对财产权利普遍持支持态度,动用治安力量保护这些权利才会以很低的成本取得最好的成效。新制度安排的供给还受其它因素的影响,比如制度设计的成本,实施新制度的预期成本和机会成本,政府的规模、构成和规则等。(一)制度创新的成本收益分析每个行为主体对新制度安排的取舍由该项制度安排所能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和成本的决定。若收益成本相抵之后的净收益为正,人们就会支持这项制度创新;若净收益为零,人们对这项制度创新就可能采取袖手旁观或模棱两可的态度;若净收益为负,人们就会全力抵制有关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本和收益按其所属层次的差异可分为:①经济成本和收益。这种类型的成本和收益可以根据制度创新的资源耗费程度和资产增值程度来计算损益,大多是可以计量的。②意识形态类成本和收益。该项成本或收益重要表现为公众在道义层面上的谴责(或赞扬),在心理意识上的抵触(或支持)。③政治成本和收益。这类成本主要体现在因制度变革可能诱发的社会动荡、暴力冲突以及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而收益则体现广大公众的高度支持、政府公信力的全面提高以及政权基础的进一步巩固。一般说来,在制度创新的酝酿阶段,经济类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处于关键地位;在确定创新的目的和方向时,意识形态类的成本收益比较会起到明显作用;而在改革的具体操作阶段,政治成本收益上的权衡则可能居于中心地位。如果根据不同的行为主体进行分类,制度创新成本和收益又可分为:①个体成本与收益。这是从微观主体(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的角度来衡量新制度安排的成本和收益;②社会成本与收益。这是从宏观的角度、从各微观主体相互关系的角度来考察某项制度安排对社会全体成员所带来的损益。(3)政府成本与收益。这主要是从权力的角度来评估某项制度安排的绩效和风险。制度创新及其变迁既有“帕累托改进”356\n的情况(如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更有“非帕累托最优”的改进状况,即许多制度创新使一部分人(可能是大多数)的利益增加是以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损失为代价的。因此,某项制度创新对这部分人有利,但对另一部人就未必有益,或者从个人角度看是划算的,从社会角度看就未必适宜,或者从社会角度看是利大于弊,但从政治角度考虑则可能得不偿失。一项制度创新得已发生的直接动因就是诸如技术进步、市场规模扩大、相对价值改变、收入预期调整以及政治和经济游戏规划变化等外生性因素使得某些潜在利润显现,而这些潜在利润在现在的安排结构内又难以实现。这些潜在利润的取得有时直接来源于新的制度安排,有时只来源于新制度装置的使用,有时又可能间接来源于新安排所建立的次级行动团体的行动。如果说潜在利润的被发现是制度创新的推动力,那么为了内在化潜在利润所支付的成本则无疑是制度创新的制约因素。制度创新的成本至少包括:①规划设计费用;②组织实施费用;③消除旧制度的费用;④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即阻滞成本);⑤经营成本;⑥机会成本。制度创新的损益估计不象物质生产活动的损益计算那么精确,这主要因为制度创新是极为复杂的社会活动过程,其活动的内容、方式及其成本构成和水平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制度创新及其变迁所产生的成本和收益,有些是可量化的,有些是不可量化的;有些是显性的,有些又是隐性的;有些是经济性的,有些又是社会性或政治性的。因此,对制度创新的成本收益进行估算的误差往往往很大,这种“误差”表明:制度创新具有不可避免的风险。四、制度创新的层次与时滞1、对于创新者来说,他所实施的新制度安排可能面临以下三个层次的选择:①单独的个人;②自愿协议组成的团体;③政府。安排究竟出现于哪一个层次,取决于创新者从上述三种特定组织形式的创新中所能够获得的净收入现值的比较。就某一具体的个人安排而言,其净收入现值应等于每年的预期报酬的贴现值减去行动团体所承受的安排运作成本以及该安排预期生命期间的年度自然增长利息的总和;对于自愿合作组织来说,还须再减去组织成本;至于政府性安排的净收入现值,在个人安排的表达式的基础上不但要减去组织成本,还要减去“阻滞”成本(即与创新安排相反决策所引起的成本)。显然,最有利的安排将是净收入现值为正且最大的那一个。356\n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意义的结论:①由于组织成本是不能推迟支付的,所以当利息率较高时(一般在制度创新实施的时期),组织创新与首笔报酬实现之间的时间间隔就尤显重要。而自愿联合成员间的讨价还价旷日持久,在这时依靠政府层次的安排无疑是最为适宜的;(2)贴现率愈高,从一项组织创新的安排变迁中获取稳定的但数额较小收入的预期将难以诱致该项组织创新的产生;(3)政府安排的运作成本并不总是由决策单位承担。如果社会能根据所获利润比例来分摊成本,就不存什么问题。但如果获利团体将部分成本转嫁他人,那么,即使组织成本和收益完全相等,政府层次的安排所能获得的净现值也可能高于“最好的”私人或自愿合伙安排的净现值。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就偏好于选择政府性的替代安排。2、制度创新的时滞所谓制度创新的时滞,是指对现存制度安排的外部利润的认知和将这种外部利润内部化的安排创新之间存在着时间间隔。根据诺斯的看法,制度创新的时滞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认知和组织”的时滞,即从辩识外部利润到组织初次行动团体所需要的时间。该项时滞的长短一般取决于以下5个方面:潜在利润的大小;可选择的已知的合法安排的多少;有关行动团体成员数量;是否存在组成有关行动团体的成员的原型组织;交通通讯条件等。一般说来,如果一种新安排中所能得到的潜在利润愈大,已知的可选择的合法安排愈多,有关行动团体的成员愈少,交通通讯条件越好,则时滞愈短;如果相关行动团体的原型组织已经存在,则时滞将较短。(2)“发明”的时滞。从人们发现某种外部利润的存在到最终找到能将其内部化的新安排所需要的时间。一般说来,要想发明的时滞愈短,发明者从新安排中能够获得的利润应愈大愈确定;以完整的(或被修正的)形式运作于其他行业或经济中的相似安排数目应更多;基于法律和政治环境的经济安排愈可靠;能为将来安排的广延性提供基础的现存安排数目应更多;经济环境对可选择方案的制约应愈少。(3)“菜单选择”的时滞。这段时滞是指从搜寻所有已知的可替换的单子到从中选定一个能满足初级行为团体利润最大化的安排所花费的时间。影响“菜单选择”356\n时滞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由于一系列合法安排的选择会增加对潜在选择的评估时间,因而在已知菜单上的可行的安排选择越多,时滞就越长;菜单上的可选择方案间的现值分布愈大,则时滞就愈短;对外部利润内在化能发挥部分作用的现存安排所支出的固定成本愈大,则时滞愈大。(4)“启动”时滞。这是指从确定可选择的最佳安排到为获取外部利润而开始实际经营之间所存在的时间间隔。无论是个人安排、自愿合作安排还是政府性安排,其潜在利润愈大愈确定,启动时间则愈短。对于自愿合作性安排,其启动时滞还受到成员间意见的一致程度、对潜在利润分配的公平程度以及成员数量的影响。一般说来,成员间的意见一致程度愈高,对潜在利润的分配愈公平以及成员规模愈小,则启动的时滞愈短。对政府性安排的启动时滞有影响的因素还有选举的频率和相互对立的政治联盟的力量对比。我们可以就上述四种时滞得出如下一些概括性结论:个人安排的总时滞应该小于自愿合作安排的总时滞,而前两种安排的总时滞又应当小于政府性替代安排的总时滞;任何增大潜在利润规模或确定性的行为都将减少总时滞;任何扩大相应行动团体规模的行动都可能产生较长的总时滞。第二节制度变迁一、制度变迁的内涵鲁宾逊的世界是不需要制度的。制度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人始终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不得不和其他人进行各种各样的交往、发生多种多样的联系。首先,由于个人理性的有限性,使个人的偏好最大化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难以得到保证,制度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弥补个人理性的不足,还可以缓解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间的冲突;实现个人偏好最大化的另一障碍就是信息费用昂贵,从信息角度看,制度也是信息传递的一种机制。根据机制设计理论的观点,只有那些既能有效提供激励、决策所面对的信息空间的维数又最少的制度方能为人们所接受并存在下来,也就是说,有效的制度应该有助于信息的筛选,有助于降低信息成本。具有安全功能也是制度存在的重要理由之一。由于个人的生命周期、健康和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也由于知识、技巧、预测能力等方面的局限,人需要用制度来促进与他人的合作,从而获得对风险和灾难的保障。更为我们所关注的还在于制度的经济功能。规模经济、外部效应是制度存在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为个人显然难以实现规模经济,也难以使外部利润内部化。为开拓这些收益就需要有集体行动,因而也就需要有相应的制度。356\n不难理解,由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偏好、商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信息获得的条件以及信息处理能力都会发生改变,从而使既有的制度在新的经济环境和信息条件下力不从心,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力,甚至不但不能保障人们的安全,反而成为安全保障实现的障碍;不但不能内部化新的外部利润,反而成为外部利润内在化的障碍,即出现制度不适应。至此,用新的制度取代现有的制度即制度变迁,就成为不可阻遏的趋势。什么叫做制度变迁呢?有的学者把制度变迁理解为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更主要的是由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目标模式”对另一种制度“起点模式”的替代过程。V.W.拉坦在《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一文中认为,制度(包括组织的含义)变迁是指:①一种特定组织的行为的变化;②这一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变化;③在一种组织的环境中支配行为与相互关系的规则的变化。事实上,我们所说的制度变迁应该主要是以第三层含义来界定的。我们认为,制度变迁是指在新生利益团体主导下展开的由既有制度形式(或制度结构)向新创制度形式(或制度结构)进行转换的一系列演变形态及其过程。这说明,①制度变迁的主体是新生利益集团,也就是诺斯所说的初级行动团体。他们往往是发现潜在利润的第一人,认识到只要改变了现有制度安排,就能获得这些原先不能获取的利益。他们最先设计新制度安排的框架以及相应的实施策略、步骤,并率先启动制度变迁的进程。②制度创新是制度变迁的一种前提。制度创新是“创造性的破坏”,即实现旧制度安排的瓦解并建立起新的制度安排。因此,制度创新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设计并锁定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没有制度创新,制度变迁就没有前进的方向,没有所要达到的目标,其实这也就意味着不可能发生制度变迁。③制度变迁是有层次、分阶段的,是由一系列按时序推进、前后连贯的演变形态的组合。因而制度变迁的全过程中包含着许多阶段性目标以及阶段性成果。比如中国的市场化制度变迁就具有这种典型性的特征:由“文革”结束前的计划经济体制到1984年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再到1987年的“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直至1992年最后确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④制度变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制度变迁存在着包括时间变量的函数关系,如何正确区分制度变迁的发展时段,如何准确把握制度演变的跃迁时机,如何有效缩短制度变迁的时间长度,如何尽量减少制度变迁中的各类时滞,都应成为制度变迁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所必须关注的关键问题。356\n制度安排是指管束特定行动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可分为正式的制度安排(正式规则)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非正式规则)。而制度结构则是指一个社会中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的总和。制度变迁实际上包括某项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和制度结构的变迁。我们通常所说的制度安排的变迁是假定结构中的其他制度安排不变,某项具体制度安排的变迁,属于个体性、局部性的制度变迁。而制度结构变迁则是指一个社会中多项甚至所有具体制度安排均发生调整和变化,属于整体性、全局性的制度变迁。我们常常说“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前者当属制度安排的变迁,而后者则应归为制度结构的变迁。实际上,现实中的任何制度变迁都是结构意义的,纯粹的(单项)制度安排变迁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假定。这是因为任何一项新制度安排的效力和活力有赖于其它新制度安排的支持,一项新制度安排的建立往往伴随着其它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改进和变革。制度变迁一般经历以下几个步骤贺卫,伍山林主编:《制度经济学》,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第162-163页。:第一,由于产品及要素相对价格变化、市场规模变动、技术进步等原因,若干个人或团体发现到正的潜在性制度净收益,从而产生对新制度的需求。新制度需求为新制度供给提供了动力,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或初级行动集团)便应运而生。在初级行动集团难以自发产生的时候,政府往往直接充当了这一角色,并使得制度变迁具有了强制性的特征。第二,初级行动集团提出具体的制度变迁方案。第三,初级行动集团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并组织实施。第四,培育次级行动集团并指导其行动。初级及次级行动集团都是制度变迁的主体,二者的差别在于:初级行动集团是制度变迁的创新者、策划者、推动者及领导者,而次级行动集团则是制度变迁的实施者。第五,两个行动集团共同努力推动制度变迁的实现,并分享因此而获得的创新收益。二、制度变迁的基本方式356\n制度变迁往往以两种方式展开:一种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另一种是强制型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新制度安排的创造)主要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这种类型的制度变迁是由某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而引发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通过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该制度变迁的动因则可能纯粹因在不同选民集团之间对现有收入进行再分配而引起。我们现在对这两种制度变迁方式分别加以讨论。(一)诱致性制度变迁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定义可知其特点如下:(1)盈利性。只有当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创新者才可能去推进制度变迁;(2)自发性。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初级行动团体受外部利润的吸引,对制度不均衡的一种自发性或自主性反应。(3)渐进性。建立一个新的制度安排是一个消费时间、精力和资源的过程。要使一套新的行为规则被接受并最终采用,个人之间需要谈判并取得一致。因此,制度变迁过程只能是从一个制度安排开始,然后渐渐地传递到其他制度安排上去。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发生有赖于存在因制度不均衡所产生的获利机会,即现行制度安排由于某种原因不再是这个制度安排集合中最有效的一个。制度不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84--389页。1.制度选择集合的改变。一种制度安排之所以从一个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集合中挑选出来,是因为它比这个集合中的其他制度有更低的生产和交易费用。可以说,制度选择集合决定着制度选择的范围和空间。但制度选择集合并非固定不变。由于以下几种因素的影响,制度选择集合中有可能增添新的元素:第一,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可行性制度安排的集合是社会科学知识的函数,这是因为社会科学的进步能改进人们的有限理性,从而不但能提高个人管理现行制度安排的能力,而且还能提高个人领会和创造新制度安排的能力。第二,制度移植可以扩大制度选择的集合。技术选择集合的扩大可以通过与其他经济的接触来实现,制度选择集合的扩大也可以通过这一方式来实现。通过借用其他制度安排来完成本土社会的制度变迁,可以大大降低在基础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资源投入。但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制度引进可能比技术引进更困难,它面临着一个制度配套问题,一项制度安排是否有效极大地依赖于其他相关制度的存在。弄不好就极有可能出现“橘生淮北则为枳”356\n的尴尬。第三,政府政策的改变也可能扩大或缩小制度选择集合。政府出于某种原因可能把某项制度安排从制度选择集合中剔除出去,从而缩小了制度选择集合,或者把一度排除在外的制度安排纳入到制度集合中,从而扩大了制度选择集合。比如我国传统的分配制度只能是按劳分配,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按要素贡献进行分配也纳入到分配制度选择集合之内,从而扩大了分配制度选择的集合空间。②技术的改变。技术变化能够改变特定制度安排的相对效率并使某些其他制度安排不再起作用。比如在生产方面,通过修改要素所有者和经济部门之间新收入流的分割则可能会诱致新制度安排的产生。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菲律宾由于引进现代化高产水稻和可用劳动力的增加,结果导致加玛(gama)合约替代传统的佛纳桑(hunasan)合约佛纳桑合约规定:所有的村民都有权参加收获并可得到所收产量的六分之一;加玛合约则规定:只有那些不领工资而参加除草的工人才有权参加收获并可得到所收产量的六分之一。。技术变化还能通过影响交易费用的方式使得原先不起作用的某些制度安排起作用,比如某些私有产权的确定就是由于技术变化使得产权所有者得自产权的收益能够大于排除其他人使用这一产权的费用,如带刺铁丝网的发明就使得产权维护成本大大降低。③要素和产品相对价格的长期变动。当某种要素相对价格上升,会使得对这种要素的独占性使用更具吸引力。按照诺斯和托马斯的观点,人口和土地稀缺性的增加引起土地相对价格的提高,结果导致中世纪欧洲开始从对人的产权向对土地的产权转变。④其他制度安排的变迁。由于制度安排间的相互依存性,某项特定制度的变迁可能引起对其他制度安排的需求。比如中国从集体农作制到家庭联产承包制的转变,导致了农村劳动力市场、土地和信贷市场的重新出现。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否发生取决于个别创新者的预期收益和费用。不同制度安排有着不同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下面将分析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对预期收益和成本的不同影响。对于正式制度变迁来说,众人一致首先是一个自发的正式制度变迁的前提条件。因此,正式制度变迁的实现,有赖于创新者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组织、谈判并最终得到受这一制度约束的这群人的一致同意。这就涉及到组织成本和谈判成本,有时可能由于这两种成本过于高昂而使一些诱致性制度变迁无法产生。其次,外部效果和“搭便车”356\n问题会显著减少正式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外部效果是指由于制度安排设计不能获得专利,当一项新制度安排被创造出来以后,其他群体(或个人)可以在无须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通过模仿这种创新而获益,创新者却不能向这些群体(或个人)收取任何报酬。这意味着创新者的私人收益率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收益率。“搭便车”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制度安排是一种公共品。这意味着一旦某项制度安排被创新并被建立,每一个受该制度安排约束的人,不管是否承担过创建时期的成本,他都能毫无例外地得到同样的服务。外部效果和“搭便车”的直接后果就是正式制度安排创新的密度和频率将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最佳量。因此,一般会持续地出现制度不均衡和制度供给不足。非正式制度变迁在对成本和收益的计算和预期上则有很大的不同。非正式制度变迁是指规则的变动或修改,纯粹由个人完成,它用不着也不可能借助群众行动来完成。因此,尽管非正式制度变迁仍存在外部性问题,但不存在“搭便车”问题。新规则的接受与否完全取决于创新所带来的效益和费用的个人计算。创新者为非正式制度变迁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来自社会压力。尤其在变迁之初,这种压力会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违犯既有非正式制度有很高的收益,创新者往往也会畏葸不前。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非正式制度安排往往比正式制度安排更难以发生变迁。但这种变迁不容易产生并不等于不能产生。价值观、习惯、社会道德等非正式规则与意识形态一样,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不断地发生着变迁。只要制度不均衡所衍生的预期收益远远大于潜在费用时,不管既有规则看上去如何的根深蒂固,个人都会努力去适应并接受新的价值观、新的道德以及新的习惯。(一)强制性制度变迁由于无偿模仿和“搭便车”现象产生的负激励效应,诱致性制度变迁总是存在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再加之有些制度变迁即使有丰厚的外在利润,但任何自发性团体也难以将其内在化。上述两大问题的解决只有靠以国家作为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一个社会除诱致性变迁外还需要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由在于:(1)规模经济优势和成本优势。国家在制度供给上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是不言而喻的,国家还由于其“暴力潜能”356\n而使得制度变迁的组织成本和实施成本大为降低。(2)制度供给是国家的一种基本功能。统治者出于减少统治国家的交易费用的需要,他会制定并实施包括统一度量衡、保护国家安全、维持社会稳定的一系列规则。另外,统治者也会提供存在促进生产和贸易的产权和一套执行合约的程序,因为统治者的权力、威望和财富,最终有赖于国家财富的增长。(3)制度安排的公共产品属性。政府在生产公共品上比私人生产公共品更有效,成本也更低。(4)弥补制度供给的不足。由于诱致性制度变迁难以有效克服外部效果和“搭便车”现象,即使出现了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等有利于制度变迁的条件,初级行动团体也可能仍无意于启动变迁的进程,从而导致制度供给总是小于制度需求。这种情况下,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凭借其强制力、意识形态等优势消减或阻止“搭便车”现象,从而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保证制度变迁的收益。理性的统治者在决定是否推进强制性制度变迁的问题上,同样遵从成本收益比较的基本经济原则。也就是说,统治者是否采取行动和措施来消除制度不均衡,取决于他的预期收益是否高于他强制推行制度变迁的预期成本。但国家的成本(或收益)与个人(或竞争性组织)的成本(或收益)在具体内容上却有显著的不同。国家的收益目标总是多重性的,收益目标间就有可能存在矛盾和冲突,这对国家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强制性制度变迁往往产生重大影响。著名的诺斯悖论其实就是这种矛盾和冲突的理论描述,即统治者最大限度增加其租金的产权安排同有助于减少交易费用以鼓励经济增长的有效率的产权安排间存在着两难的困境。公元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偏重于第一项收益目标的法国和西班牙日益走向衰落,而致力于第二项收益目标的荷兰和英国则取得了经济上的成功。国家的成本支出中,既有可计量的税收损失,也有难以量化的民众抗议、社会震动等内容。国家根据上述成本收益权衡的结果,并不能保证它所实施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能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即国家依据其利益定位所选择的制度安排有可能偏离社会的需要。尤其是某项制度变迁有可能降低统治者可获得的效用或威胁到统治者的生存,统治者将会维持某种无效率的不均衡状态。制度变迁的有效性由它对国民总财富的影响来确定。细究起来,以下几大因素制约着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效性: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97--400页。①356\n统治者的偏好和有限理性。如果统治者偏好于财富最大化,只有当他的财富与国民财富同向增长时,统治者才具有激励去建立最有效的制度安排,但由于有限理性,他仍然难以有效矫正制度供给的不足。如果某种制度安排尽管有利于国民财富提高却使统治者收益下降,他显然会维持现有的无效制度安排。前面已论及过统治者具有多重收益目标,如果统治者偏好于非财富收益的最大化(如权威最大化),那么统治者的制度选择就极有可能与有效的制度安排南辕北辙。②意识形态刚性。某种意识形态总是与统治者权威的合法性联系在一起。如果为了克服制度的不均衡而强制推行新的制度安排,也必然要求以新的意识形态代替原有的意识形态,这就极有可能伤害统治者权威的合法性。因此,统治者就可能为纯洁意识形态而去维持旧的无效率的制度安排。③官僚机构问题。统治者效用最大化以及建立有效制度安排的能力,取决于有多少个官僚机构把统治者的目标当作它们自己的目标。而作为有自身利益要求的官僚机构,其利益不可能与统治者完全吻合。这就难免使本身设计成统治者偏好最大化的政策被扭曲成使官僚机构本身受惠的条文。如果建立新制度所带来的额外利润被官僚的自利行为所瓜分的话,那么新制度安排就无从建立。④集团利益冲突。制度安排变迁的结果会导致财富、收入和政治权力在不同利益集团间的重新分配。如果统治者获得政治支持的集团在制度变迁中受到损失,统治者可能会因为害怕失去支持者而放弃制度变迁的努力。只有统治者由于失去某些集团的支持而蒙受的损失能够从其余支持者那里所获好处中得到弥补,制度变迁才可能发生。⑤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前文已有论述,社会科学知识的储备制约着制度安排选择集合。政府为了恢复均衡而建立新制度安排的努力,有可能由于社会科学知识的不足而壮志难酬。(三)两种制度变迁方式间的关系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都是对制度不均衡的反应,选择何种制度变迁方式以及选择何种制度安排均遵循成本收益比较的基本经济原则。要正确把握两种变迁方式间的关系,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①相对独立。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各自在其适宜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诱致性制度变迁适用于自发性求利行为且外部效果和“搭便车”现象相对不严重的制度变迁领域,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刚好相反。无论是用诱致性制度变迁替代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还是用强制性制度变迁代替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功能,都会出现适得其反的不良后果。②356\n相互补充。两种制度变迁方式各有其相对比较优势。诱致性变迁由于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原则和一致同意原则的相互统一,所形成的制度安排能保证高效率的实现。而强制性变迁的优势则在于能以最小的成本、最佳的速度实现制度的转换和更替。而且某些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有效性是以另外一些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实现为前提的,或者某些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效性有赖于其它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推行。③彼此联系。在现实世界中,既没有纯粹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也没有纯粹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中有时可能借助某种强制性的力量,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推进有时也需要某些诱致性因素的配合。而且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比如中国的家庭联产承包制,最初是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自发组织并实施的,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后来上升为国家的政策,借助国家的力量推行,便转为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三、制度变迁的基础理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经历了新古典方法论向新古典方法论和历史—制度主义方法论相综合的转变过程。新制度经济学最初就是将经济人假设、成本收益比较和供求均衡分析应用于制度以及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中。早期的制度变迁理论难以解释制度变迁过程中所出现的团体行动、非理性行动以及制度变迁的动态性问题。新经济史学派掌门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是制度变迁理论的集大成者,在坚持新古典核心思想的同时又突破新古典的传统禁锢,将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等因素纳入到制度变迁理论中,形成了制度变迁理论的一般模型,增强了对制度变迁过程的解释力。制度变迁理论的一般模型由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四大部分组成。其核心思想为:经济增长取决于能够提供适当个人激励和有效的产权制度,有效率的标准是个人收益(或成本)与社会收益(或成本)相一致;制度变迁的原则是制度创新的潜在利润大于预期成本;国家是界定并实施产权的单位,因而国家最终要对造成经济增长或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意识形态具有克服“搭便车”并节省交易费用的功能;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性,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下面着重介绍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一)产权理论在诺斯看来,产权理论有助于解释人类力图降低交易费用和组织交换的经济形式。如果假定存在这样一个“中立”356\n的国家,根据产权理论,在给定现行技术、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的约束条件下,有效率的产权形式将是在稀缺与竞争世界中以最小成本解决方案而存在的产权形式。产权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由于对产权进行明确界定,有助于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和减少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因此交换当事人总是要花费一定的资源去影响政策决策者建立有利于产权明晰的规则。制度变迁理论对产权理论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实现了产权理论与国家理论的有效结合。国家决定社会的产权结构,但国家并不是“中立”的,因而国家最终要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负责。要对政治—经济单位造成无效率产权的内在倾向和历史上国家兴衰的变动作出合理的解释,则需要借助国家理论。(二)国家理论国家既作为每一个契约的第三者,又是强制力的来源,它是各利益集团为了实现有利于自身的收入再分配方式而争取决策控制权的场所。国家是更多地呈现契约性还是更多地表现出掠夺性,主要取决于“暴力潜能”的分配状况。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中平等分配,使产生契约性国家;若这种分配是不平等的,国家则表现出更多的掠夺性。诺斯认为,国家为了实现租金最大化和社会产出最大化,会以一组存在着规模经济的服务(包括保护和公正)作为交换。为了使国家收入最大化,统治者试图为每一个不同的集团设定不同的产权,但能提供同样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国内或国外的)压力又限制着统治者对产权结构的选择。这样,作为产权界定和强制执行核心的国家总是在租金最大化的产权结构和社会产出最大化的产权结构间面临取舍,而取舍的结果则可能使一国由此而兴旺或由此而衰败。(三)意识形态理论。意识形态是人们关于周围世界的一种总体观点和判断,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一种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产权清晰有助于克服“搭便车”现象,但产权的界定和行使以及对其行为的考核是要花费成本的,有时可能得不偿失,在这种情况下,借助意识形态的力量却可能有效地阻止“搭便车”行为,由于人是有限理性的,对错综复杂的世界无法迅速准确且低费用地作出理性判断,于是借助意识形态“抄近路”,从而实现对信息费用的节约。意识形态的特征可概括为:①它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以“世界观”的形式出现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化;②356\n它是与个人对其所领会的关于世界公平的道德和伦理判定纠缠在一起的;③当个人经验与他的意识形态不一致时,他会改变意识形态上的看法,以便发展一套新的、能更好“适应”其经验的合理解释。意识形态是人力资本,它能帮助个人对他和其他人在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现行制度结构中的作用作出道德评判。由于该人力资本具有极大的外部效果,政府往往都通过向意识形态教育投资来对个人意识形态的资本积累进行补贴。四、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产权理论、国家理论以及意识形态理论分别从制度变迁的对象、主体及外生因素等角度对制度变迁予以了全面分析。接下来我们所介绍的路径依赖理论则是从动态过程来阐释制度变迁的。以静态分析为基础的新古典理论以技术和制度不变为假定的,因而难以对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给出合理解释,诺斯把关于技术演变过程的自我增强机制和路径依赖的论证推广运用于对制度变迁的分析,他试图回答以下两个问题:①是什么决定了历史上社会、政治、经济演进的不同模式?②如何解释那些绩效极差的经济还存在了相当长的时期?由于报酬递增和不完全市场的存在,再加上偶然因素的作用,制度变迁的路径具有多样性。但某种制度变迁一旦启动,自我增强机制就会发生作用,这主要是因为①规模经济效应。随着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制度运行的单位成本和追加成本都会下降;②学习效应。适应制度而产生的组织会通过学习以抓住制度框架提供的获利机会。适应于变迁方向的知识具有较强的预期回报率,而学习速度的加快无疑会加速制度变迁的发展。③协调效应。与制度相协调的组织以及与制度相配套的其它规则的不断衍生和扩展。④适应性效应。随着以特定制度为基础的契约或行为盛行,这项制度持久下去的不确定性将减少。初始的体制选择会提供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因为沿着既定的方向和既有的路径往前走,总比另辟蹊径方便得多。更为深层的原因还在于,一种制度形成后,会形成相应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力求强化和巩固所依存的制度。如果这种制度属于具有适应性的有效制度,那么制度变迁就会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如果这种制度只着眼于财富的再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那么,制度变迁极有可能沿着错误的路径下滑,最终被锁定在无效率的困境中。356\n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主要受制于以下三大因素:一是报酬递增因素;二是政治市场中交易费用的节约因素;三是意识形态因素。第一,报酬递增理论来源于演化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则强调个体间的不同质性。即承认社会中存在着利益有别甚至相互冲突的不同集团或阶层。那么,现实中就不可能存在一个与利益集团划分无关的中性的制度报酬概念。要谈制度报酬,就必须弄明白究竟是社会中哪个集团或哪个阶层的报酬?建立制度所耗费的沉没成本,以及由于制度的确立而产生的学习效应、协作效应和适应性预期,究竟使得哪个集团或哪个阶层的报酬递增。第二,低交易费用的“政治市场”能有效校正低效率的路径依赖。这里的“政治市场”主要指一定宪政秩序下发生的、旨在改变政府政策的院外活动之类的政治交易。当然,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将包括宪政秩序在内的政治制度本身作为交易对象的话,就难以对政治市场内的交易及交易费用给出合理的讨论,这主要是因为政治关系规定着社会中不同利益集团(或阶层)之间统治与从属、主动与依附的不平等关系以及各种资源在不同集团(或阶层)间的强制性分配,而市场交易则以交易主体间的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相互交换必须体现互利性和自愿性。在这种情况下,政治制度关系和市场关系就是两种完全不同质的东西。第三,制度初始选择的差异与意识形态差异有很大的关系。意识形态决定了个人观念转化为行为的道德和伦理的信仰体系,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强有力约束。意识形态具有改变或强化人们效用函数的功能,如果这种强化效应发生作用,显然会直接导致制度变迁具有更强的路径依赖性;意识形态还具有简化交易过程,节约交易费用的功能,这说明路径依赖的产生,在一定期限内有可能为当事人带来交易费用的节约。第三节经济机制设计理论一、机制设计理论的提出356\n制度创新的实质就是在一定的制度环境约束下,制度创新者为了获得最大化的潜在利润而设计并实施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对于成功的制度创新来说,新制度安排的最优化设计是必不可少的。而经济机制设计理论的目的就要解决在一定经济环境(如制度创新理论中的制度环境)和某个行动目标(可以是帕累托最优配置,某种意义下的公平配置,或者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外部利润内在化等),是否存在某个机制(即某项制度安排),使得每个行动主体(单个的人或团体)在追求自身目标(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同时正好在客观效果上达到了前述的行动目标。因此可以说,制度创新离不开机制设计理论的指导。机制设计理论产生的背景包括两个方面:对传统微观经济理论的反思和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讨论。传统经济分析把经济机制视为给定,以此为前提探讨什么样的经济环境能使某个给定的机制产生帕累托最优配置。经济环境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古典经济环境(即商品完全可分,消费函数连续、单调且是凸的,生产集是闭的,没有规模报酬递增,不存在外部效应等),另一类是非新古典经济环境(即商品不可分,非凸消费集,具有外部经济效果或报酬递增关系等)。微观经济学一般都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研究资源的最优配置,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环境只能是新古典类的经济环境。这自然会产生两个问题:在同是新古典经济环境的情况下,除了市场机制外是否还有别的经济机制也同样能实现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在非古典经济环境下,是否也存在某种机制能最终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目的?上述两个问题显然与传统研究范式所探讨的问题正好相反,即首先给定某种经济环境,然后探讨什么样的经济机制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从更一般的角度讲,该问题可以扩展为:对于给定的经济环境和某个社会目标(这个目标不仅限于帕累托最优配置,还可以是某种意义下的公平或公正配置),是否存在着某个机制(配置规则),使得每个人即使追求个人目的,其客观效果正好能达到既定的社会目标。这正是机制设计理论所关注的核心问题。356\n推动机制设计理论产生的另一背景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合理性的大论战。这场论战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论战中坚持社会主义经济不具备合理性的一方以米塞斯、哈耶克、罗宾斯等人物代表,他们认为,由于计划经济中不存在市场,从而缺乏经济计算的标准,而没有计算就不可能有关于经济效益的活动;即使存在着经济计算的标准,但每个基层单位或企业向中央机构输送有关技术、成本方面的信息,再由中央下达计划给各个企业。这需要解出数以百万计以上的供求联立方程,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计算能力不存在问题,但人们的消费偏好、企业的技术条件都在不断发生变化,计算的时滞障碍不可克服,依据过时信息所计算的结果,无法用于现实的指导。论战的另一方以兰格和勒纳为主要代表,认为尽管生产资料摒弃私有制收归国有,但资源的流动(仅就消费领域而言)仍由市场供求确定,完全可以通过计划模拟市场的方法(即所谓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双方的论战实质上集中在社会主义经济是不能获得维持经济顺利运转的有效信息。但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激励问题,即使分散化的社会主义经济能够解决信息问题,也难以处理好激励的兼容性。美国经济学家利奥·赫维兹(LeoHurwicz)在总结大论战成果及反思传统微观经济学分析范式的基础上,于20世纪70年代创立了经济机制设计理论。这个理论从整体看非常抽象,它能把任何一个经济机制(包括计划经济机制、市场经济机制、垄断限制机制、转换价格机制等)作为对象加以研究;从局部看又非常具体,可以对某个经济环节进行局部均衡设计并得出非常详细的结果。机制设计理论集中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激励问题和信息问题。所谓激励问题,是指如何使所制定的机制,能够确保每个参与者有积极性在追求个人目标的同时,在客观效果上实现设计者所要达到的目标。尤其是在经济信息不完全并且不可能直接加以控制、进行资源配置或实现其它社会经济目标只能采取分散化决策方式的情况下,激励兼容的效果能否达到取决于是否采取了正确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设计包括许多方面,诸如委托代理问题、契约理论、规章或法规的制定、公共财政理论、最优税制设计等。所谓信息问题,是指如何做到只需较少的信息就能确保所制定机制的有效运行。一个机制一旦其激励问题得已解决,评价该机制优劣的标准就是看其信息空间的维数是否最小。信息空间维数最小的机制其实就是运行成本最低的机制。二、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内容(一)经济机制的激励问题汤敏、茅于轼:《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第一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35页。在我们讨论激励机制问题之前先弄清楚经济机制设计理论的几个核心概念:1、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由所有经济单位特征的总和。一个经济单位的特征包括生产可能性集合、效用偏好及初始资源。而信息实质上就是对每个经济单位特征的描述。显然,信息是由经济环境决定的。每个经济单位的信息空间由所有描述其特征的信息元素组成,而整个社会的信息空间则由这个社会的所有经济单位的信息空间组成。356\n2、配置机制。配置机制包括信息空间和配置规则。经济社会中所有成员相互传送信息的过程就是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或者说信息传递过程和资源配置过程实质上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根据所得信息和资源配置规则而确定的资源配置行为的总和构成资源配置空间。从信息空间到资源配置空间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即对于信息空间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对应着一个配置结果。3、自我行为的描述。各经济单位如何发出信息以及怎样配置资源涉及到人的行为型式结构问题。经济单位的行为型式结构是从经济环境空间到信息空间的一个映射。这意味着人按照自利的动机,依据自己的经济特征构成他准备向其他成员传递信息。4、想要达到的目标(经济的或社会的)。人们想要达到的目标实际上是配置空间的一个小集合,即想要达到的经济或社会目标是某种资源配置方案。显然,经济激励机制其实是由信息空间和配置规则两个分量组成的。追求自利最大化的个人,其行为依赖于配置规则,对不同的配置规则有着不同的利已行为,这说明配置规则是有效解决激励问题的核心。激励机制设计的目的就是要使每个人尽管按照自利动机行动,但最终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效果正好符合某个社会目标,即激励相容。这表明由配置规则所决定的配置效果属于社会目标。总之,当行为目标、经济环境集合以及自利准则给定后,机制设计者(其实就是制度创新者)的任务就是要找到一个决定信息空间和资源配置规则的激励机制以使它能够实现给定的行为目标。(二)经济机制的信息问题易纲:《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3-358页。我们既要充分调动实现某个社会目标的个人的积极性,又要确保整个机制在最低成本的情况下运行,机制的运行成本最低也就意味着机制运行所需的信息量最小,即信息空间的维数最少。356\n任何一个人(或机构)都不可能掌握所有信息。信息的分散化产生了分散化决策的必要性和信息传递的必要性。我们现在着重探讨信息传递问题。其实,从信息角度看,一个经济机制就是把信息从一个经济单位向另一个单位进行传递的机制。信息传递的形式可以是一封信、一个电话或一个传真等,信息传递的内容可以是一个字符、一组数据、一幅图象或一个矩阵。我们假定有几个参与者,每个参与者要么是生产者、要么是消费者,也可以二者都是。由第一个人传递出的信息记为mi,所有这些信息的集合记为Mi(信息空间)。n个人在时间t的一组信息记为m(t)=[m1(t),m2(t),……,mn(t)]。那么,在下一时间(t+1)里,参与者i对t时信息的响应可由响应函数mi(t+1)=fi(m(t),e)来表示。一旦调整过程达到终端时刻或均衡状态时,资源配置结果将由配置规则h(m)给出,即z=h(m)。不难理解,一个信息调整过程机制是由信息空间、响应函数及配置规则(结果函数)共同决定。信息空间规定了各经济单位依据自己的特征发出什么样的信息;响应函数则表示经济单位在接收到前一时刻的信息以后所做出的反应并输出相应的信息,这个响应与经济环境有关,也与参与者的行为型式结构和配置规则有关;配置规则决定着资源配置方案(如投入产出组合,消费组合等),它依据各参与者传输来的信息作出相应的配置安排。配置规则可以由政府或立法机关制定,也可以由每个参与者共同制定,它建立起了从信息空间到资源配置空间的一个对应关系。每个参与者都会在这种规则的约束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并依据这些所筛选出的信息组织社会生产、安排个人消费。上述信息调整过程其实是一种信息集中化调整过程,这是因为参与者是在收集到上一刻(t)有关所有参与者(包括i自身)的经济特征的相关信息后再输出下一刻(t+1)的信息。如果假定参与者i在t+1时所输出的信息只依赖自身的经济特征,而与其他人的特征无关时,那么,这时的信息调整过程就是一个信息分散化的调整过程(或称隐私调整过程),即mi(t+1)=fi(m(t),ei)。在实际情形中,所传递的信息内容通常是向量(即一个经济特征的完整表达需要一组信息来加以描述)。这样,一旦信息分散化被准确定义和信息调整过程概念被确定下来之后,一个经济机制的信息空间维数的大小就成为评价其优劣好坏的标准,具有最小信息空间维数的经济机制总是最优的。在考虑实际经济机制时我们会发现,有的机制只需很少的传递指标,而有的则需较多甚至很多的传递指标。根据上述标准,在所要实现的社会目标确定后,人们总是希望找到一种既能实现这个社会目标,又能所需传递指标少、运作成本低的经济机制。356\n经济机制所包含信息空间的维数大小与其配置规则的复杂程度有可能存在着某种逆向关系。有些具有较少维数的经济机制,它的配置规则却可能极为复杂,这种机制的运行成本就有可能反而比那些维数较大的机制的运作成本还要高。不管怎样,对机制最小维数信息空间的研究能够使人们知道运转一个机制至少需要多大的信息量或运行成本。三、机制设计与机制演进(一)机制设计的意义1、“激励相容”不可能性定理(赫维兹,1972):即使只有私人商品的社会,只要这个社会中的成员个数是有限的,就不可能存在任何经济机制(包括市场机制)能够导致帕累托最优配置并且使每个人都有激励真实地告诉他自己的偏好。这就是说,只要社会成员不是无穷多,不可能存在一种机制使人们的行为按占优策略决策时还能达到帕累托最优配置的效果。要想能产生帕累托最优配置,就必须放弃每个人都说真话的假定,即放弃占优均衡假设。2、赫维兹1979年证明:如果一个机制执行了帕累托有效和个人理性配置,则这个社会选择对应必定包含了所有瓦尔拉斯配置瓦尔拉斯配置:尽管是不是通过竞争性市场但却与通过完全竞争市场所产生的一般均衡配置效果相同的所有配置。应注意的是,瓦尔拉斯则仅指竞争的市场机制。(对应于包含私人商品的经济环境类)或林达尔配置林达尔配置:在含有共用商品的经济社会中,每个人在指定给他的共用商品的价格(这种指定价格可能各不一样)及在私人商品下所导致的总需求不超出总供给的配置。(对应于包含公共商品的经济环境类)。这说明,在私人商品的经济环境中,通过任何经济激励机制所产生的帕累托有效和个人理性配置都能够与通过竞争性市场机制所实现的配置等价。这有助于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利用其它经济机制以弥补市场机制的局限性。3、在新古典的经济环境下,竞争性市场机制是唯一利用信息量最少并且产生了有效配置的机制。这表明,无论指令性的计划经济还是混合性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它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所需要的信息量一定要比竞争性市场所需要的多,即它们不是信息有效的。这充分且有力地论证了中国推行市场取向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确性和重要性。4、在非古典经济环境中仍然存在着最终导致资源配置的信息分散决策机制,但都要以高昂的信息成本为代价,因为它需要有一个具有无限维的信息空间。这说明对于那些外部性较强、公共属性较强、规模报酬递增效应较强的领域,不宜以分散甚至过度分散的经营方式,适度的垄断或政府管制有可能更有利于这类资源的有效配置。356\n(二)经济机制设计与自发演进的相互关系经济机制设计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创新行为,目的是为制度变迁提供方向和目标,经济机制设计要体现和反映经济机制演进的自发性和客观性。经济机制的形成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从理性个体行为到行为全体普遍认同、具有均衡特征的过程。”张仁德等:《新比较经济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8页。它表现为自发演进与人为设计的统一,即自发当中有人为设计,人为设计中又有自发。因此,只有正确把握自发演进与人为设计间的辩证关系,充分尊重经济机制自发演进的客观性和规律性,才会提高人为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1、自发演进是经济机制形成的基础,人为设计实质上是对自发演进路径、方向和模式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人为设计的任何经济机制,无论是宏观运行机制还是微观运营制度,都不可能凭空想象、杜撰和捏造,它必定首先受到客观现实中相应机制的启迪。2、在机制形成过程中各自发挥作用的侧重点不同。就机制形成阶段而言,在初期阶段,自发演进的地位突出,随着人们对机制形成的规律性认识逐步深化,遵循客观规律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均得到增强,尤其到了机制形成后期,人为设计便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就机制自身的特点而言,若某种机制属于原创性机制,那么大多以自发演进为主,如果是通过移植方式构建某种机制,那么一般以人为设计为主。3、二者所主导的机制形成路径不同。一般说来,由自发演进所主导的机制形成路径大多自下而上延伸。蕴含这种机制某些因子的规则或规章总是最先在最基层的一群人中产生,然后通过某种信息渠道不断向外扩散并产生示范效应,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同者、支持者以及追随者,并逐步得到权力当局的认可,权力当局将其合法化并借助行政垄断权力大力推行。中国农村联产承包机制的形成就是这样的经典案例。由人为设计所主导的机制形成路径一般都是自上而下推进。主要是政府或企业管理者基于一定目的并根据实际情况预先设计好方案并加以推行,这些方案大都以法规、条例、规章等形式出现。中国工业、金融行业的许多适应市场制度和国际惯例的运行机制的形成都无一例外地沿用了这种方式。356\n4、自发演进和人为设计可以同时共存,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相互转换。自发演进为人为设计提供经验,而人为设计可以弥补自发演进的不足、缩短自发演进的进程、提高自发演进的绩效。没有自发演进的支持,人为设计就会成为“空中楼阁”,缺乏人为设计,自发演进有可能失去正确的方向,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的状态中。最初以自发演进方式推进的机制形成,在获得当权者认可后就可以借助人为设计加以推行;最初以人为设计为主的某些机制,在获得普通民众理解和认同后,又完全可能转而形成一种自发演进的蓬勃态势。356\n参考文献中文版:1.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上海:商务印书馆.1996。2.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三联书店.1995。3.奥利弗·E·威廉姆森.治理机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4.包亚明.布迪厄访谈录:文化资本和社会炼金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5.边燕杰.城市居民社会资本的来源及作用:网络观点与调查发现.《中国社会科学》.2004,(3)。6.卜长莉,金中祥.社会资本与经济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01,(4)。7.卜长莉.社会资本与社会和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8.肯尼斯·纽顿.社会资本与民主.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0,(2)。9.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10.陈国富.契约的演进与制度变迁.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1.陈燕谷.文化资本.读书.1995,(6)。12.陈郁.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13.储节旺等.知识管理概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和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14.方统法.组织设计的知识基础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5.奉继承.知识管理.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16.弗鲁博顿,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7.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18.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19.哈耶克.哈耶克论文集.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20.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21.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22.何梦笔.德国秩序政策理论与实践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23.何梦笔.秩序自由主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24.何自力等.比较制度经济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356\n1.胡代光.西方经济学说的演变及其影响.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2.杰克·J·弗罗门.经济演化.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3.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海:商务印书馆.1997。4.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上海:商务印书馆.2000。5.克劳奈维根.交易成本经济学及其超越.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6.孔泾源.中国经济生活中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经济研究.1992,(7)。7.李惠斌,杨冬雪.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8.李玲娥.企业规模理论评述.经济师.2003,(6)。9.理查德·L·达夫特著.王凤彬等译.组织理论与设计.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10.理查德·R·纳尔逊.经济增长的源泉.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11.林岗,张宇.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12.刘世锦.中国经济学1997.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3.刘文革.强制性制度变迁——“俄罗斯转轨之谜的经济学解释”.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14.刘元春.交易费用分析框架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15.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16.罗伯特·D·帕特南著.王列、赖海榕译.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7.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9.诺斯,R•P•托马斯著.西方世界的兴起.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20.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21.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22.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集.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3.帕萨·达斯古普特,伊斯梅尔·撒拉格尔丁编、张惠东等译.社会资本——一个多角度的观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4.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356\n出版社.1998。1.乔·B.史蒂文斯.集体选择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2.青昌彦.比较制度分析.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3.青木昌彦,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4.任浩.现代企业组织设计.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5.盛洪.中国的过渡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4。6.盛昭瀚等.演化经济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7.汤敏,茅于轼主编.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第一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89。8.瓦尔特·欧根.国民经济学基础.上海:商务印书馆.1995。9.瓦尔特·欧根.经济政策的原则.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0.汪丁丁.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经济研究.1992,(3)。11.王代潮,曾德超.企业知识管理.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6。12.王国顺等.企业理论:契约理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13.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14.王今朝,王新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选择移植对内生的替代.经济评论.2005,(6)。15.王京安.企业规模决定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16.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上海:商务印书馆,2002。17.维娜·艾莉著,刘民慧等译.知识的进化.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18.吴敬琏.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19.吴怡,戴建英:新经济下的组织设计.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5)20.谢德仁.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与剩余计量.上海:三联书店.200121.薛求知,徐忠伟: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一个系统的解析.浙江社会科学.2005,(5)22.燕继荣.投资社会资本——政治发展的一种新维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3.杨瑞龙.论我国制度变迁方式与制度选择目标的冲突及协调.经济研究.1994,(5)。356\n1.杨瑞龙.论制度供给.经济研究.1993,(8)。2.杨雪冬.制度移植与本土实践:以立法听证为个案的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6)。3.姚先国,罗卫东.比较经济体制分析.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4.伊查克·麦迪思著,赵睿等译.企业生命周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5.易纲.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6.余光胜.以知识为基础的企业理论的产生及其演进过程.上海管理科学.2005,(2)。7.余光胜.以知识为基础的企业理论的产生及其演进过程.上海管理科学.2005,(2)。8.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9.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上海:商务印书馆.1999。10.詹姆斯·S·科尔曼著.社会理论的基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11.张福学.知识管理导论.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12.张军.张军随笔录.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13.张军.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1。14.张其仔.社会资本论: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15.张仁德.比较经济体制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16.张仁德等.新比较经济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7.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上海:三联书店.1996。18.张五常.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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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上旬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的第九届亚太地区吸烟或健康大会,就本地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进展、经验和挑战进行了广泛交流。赴会采访的本报记者发现,面对其他国家控烟的明显成效,反观本国控烟的步履蹒跚,来自中国的控烟官员和专家陷入焦急与无奈的纠结之中。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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