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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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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语言学理论第一章:语言和语言学第一节语言和语言学一、语言及语言的性质(一)语言的定义语言学界至今对语言还没有一个清晰而统一的定义。因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学派对语言有不同的看法。苏联兹维金采夫在《普通语言学概要》(莫斯科大学出版,1962年)中曾经一口气举出二十余种说法。下面我们简单列举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加以讨论。1.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传统语言学的观点)2.“语言是一组有限或无限的句子的集合,其中每一个句子的长度都有限,并且由一组有限的成分构成。”(乔姆斯基1957)3.语言是由能记(语音的心理印象)和所记(意义)结合而成的符号系统。(索绪尔1916)讨论之前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1)“语言”的各种非学术性用法。蜜蜂、海豚、黑猩猩等动物,都有自己的交际的手段,但是,大量的研究表明,它们没有人类这样的语言,语言是人类所独有的。人类可以使用多种工具进行交际和思维,但是,语言是人类须臾不能离开的最为重要的工具。(2)语言与说话行为、所说的话、书写行为以及篇章的关系。(3)什么是定义(定义分成哪几类?)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用精炼的语句将这个概念的内涵揭示出来,也就是揭示该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有两种定义:种加属差的定义(适用于对概念下定义)、词语定义。前者有四种类型:性质定义、发生定义、关系定义、功用定义。?针对第一个问题需要强调:(1)这最多是一个功用定义。(2)直接用于交际的不是语言,而是话语或篇章。也就是说语言可以不(间接地)用于交际,比如可以用于单纯的思维。针对第二个问题要说明:1)乔姆斯基还有一个“语言知识”概念乔姆斯基认为“人类生来就有抽象的语言核心知识,这种知识由基因决定。核心知识在环境中‘成长’为具体的语言知识。”因此,乔姆斯基认为,“语言学研究的是语言能力,而不是语言现象。”他认为,“人类其实有一套与生俱来的语言知识,即一套有关语言的句法、语音、语义的抽象的‘原则’,他称之为‘普遍语法’,简称UG。UG对任何种族、任何人都一样。具有UG的人,处于某种具体的语言(比方说,汉语,英语。——原注)的环境中,感受到这种语言的特征;这种具体语言,将给UG增添上许许多多有关这种语言的参数,最终形成这种语言的句法、语音和语义知识,乔姆斯基称为‘具体语法’,简称PG。”,其中具体化的了那部分“语言知识”就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语言”。研究这种知识的学问就是“个体语法(学)”的主要任务。2)乔姆斯基实质上只是是从数学的集合论角度来看待他自己的“语言”概念的。针对第二个问题,需要简述一下索绪尔有关“言语活动”、“语言”、“言语”三个概念以及区别这三个概念的目的。总结:一般来说,可以把语言定义为“人类用于交际和思维的最重要的符号系统。”(二)语言知识乔姆斯基认为“人类生来就有抽象的语言核心知识,这种知识由基因决定。核心知识在环境中‘成长’为具体的语言知识。”因此,乔姆斯基认为,“语言学研究的是语言能力,而不是语言现象。”他认为,“人类其实有一套与生俱来的语言知识,即一套有关语言的句法、语音、语义的抽象的‘原则’,他称之为‘普遍语法’,简称UG。UG对任何种族、任何人都一样。具有UG的人,处于某种具体的语言(比方说,汉语,英语。——原注)的环境中,感受到这种语言的特征;这种具体语言,将给UG增添上许许多多有关这种语言的参数,最终形成这种语言的句法、语音和语义知识,乔姆斯基称为‘具体语法’,简称PG。”1.语音系统的知识2.词的知识形式和意义关系的任意性3.语言知识的创造性4.句与非句的知识\n(三)语言的性质美国语言学家C.Hockett提出了人类语言的12种识别性特征,其中最重要的识别性特种有5种:即语言的任意性、创造性、二重性、移位性和文化传递性。这些特征是所有人类语言所共有的。人类语言的识别性特征是动物“语言”所不具有的。1)任意性:它指音与义之间没有逻辑联系。比如说,不同的语言使用不同的音指相同的事物。2)创造性:语言的创造性主要表现在语言使用者能够以有限的语言规则为基础说出和理解无限的句子,包括他们以前从没有听说过的句子。3)二重性:它指语言在结构上存在两个层次:低层次和高层次。在低层次是一个个没有意义的音,如/p/,/g/,/i/等,但是这些处在低层次的没有意义的音可以依照一定的语言规则结合在一起形成语言体系的高层次,即:有意义的单位,如词素,单词等。4)移位性:移位性指人类可以使用语言来谈论过去的事情,现在的事情或将来的事情;语言也可以用来谈论我们客观世界中的事情,或假想世界中的事情。总之,语言的使用可以脱离交际的直接情景语境,从而不受语言时空距离的影响。5)文化传递性:文化的传递性是指,虽然人类习得语言的能力有遗传因素的原因,但是语言体系具体内容的习得不是通过遗传来传递的,而是要通过后天的学习来获得。1、系统性2.生成性3.心理现实性4.社会性5.民族性二、什么是语言学?语言学是一门以语言及相关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一)语言系统的描写(三)语言的演变研究(二)语言功能的探讨(三)语言能力的研究第二节语言学简史语言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据文献记载,大约两千五百年前人们就开始了对语言问题的研究。中国、印度和古希腊,是语言学的三个摇篮,18世纪以后,俄国和苏联的语言学也有相当大的发展,在世界语言学中占有一席之地。限于篇幅,本书只介绍西方语言学的发展。纵观西方语言学的发展史,可将其大至分为传统语言学、历史比较语言学、现代语言学和当代语言学四个阶段。 一、传统语言学(一)古希腊语言学 有文字记载的语言研究可以追溯到二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当时的语言研究是在哲学研究的范围内展开的,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大约在公元前五世纪,希腊人就对语言问题进行过两场有名的大论战。第一场论战是在“自然发生派”和“约定俗成派”之间展开的。论战的焦点集中在语言的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上。“自然发生派”认为,单词的形式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说事物的名称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他们以语言中的象声词为依据,得出语言是自然发生的结论。“约定俗成派”则认为,事物的命名是人们在实践中互相约定的,和事物的性质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语言中的象声词是极少数,即使没有它们也不会影响语言交际。由此,他们认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产物。这场论战持续了很久。虽然没有得到什么结果,但它促进了对词源的研究,对词的各种关系的分类产生了兴趣,可以说是开创了在哲学这个总的框架中研究语法的先河。 值得一提的是,战国末期的荀况(公元前335—255年)曾在其《正名篇》中指出:“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实名。”由此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学者就持有与“约定俗成派”相类似的观点。\n 第二场论战与第一场论战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是在“变则派”与“类推派”之间展开的。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语法结构是否规则这一问题上。“变则派”认为,由于语言是自然发生的,所以也是不规则的,并以语言中许多不规则现象作为立论的依据。“类推派”则认为宇宙间日月的运行、四季的轮转是有规律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受法则支配的,语言也不例外。它虽然有不规则的现象,但总体来说还是规则的。由于希腊语既有规则的成分,也有不规则的因素,所以论战的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但双方都对语法理论的产生有较大的贡献。“变则派”的贡献在于他们辨别出了主要的语法范畴;“类推派”的贡献则在于他们确定了主要的屈折变化形式。早期的希腊学者对语言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词源学、语音学和语法学三个方面。其中语法学所取得的成绩最为突出,对传统语言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哲学家柏拉图(公元前428—348年)在“自然发生派”和“约定俗成派”的论战中持中立态度。他认为,有些词直接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但有许多词,其语音形式与意义之间究竟有些什么联系是无法判断的。他在分析单词与意义的关系时,把词分为主词和述词两大类(大致相当于名词和动词),是西方语言学史上第一个对词进行分类的学者。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322年)是位坚定的“约定俗成论”者。他认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是有规则可循的。他在柏拉图的词类两分法的基础上把那些既不属于主词又不属于述词的词自成一类(大约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连词)。他还注意到名词有格的变化、动词有时态变化等这样一些结构上的特征,并第一次给词下了定义。 后来的“变则论”者斯多葛学派(TheStoicSchool)又在亚里斯多德的词类三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把词分为冠词、名词、动词和连词。后来又把名词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他们还对动词的时态和名词的格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认为名词有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和呼格之分。 在古希腊时期,对传统语言学作出较大贡献的是亚历山大里亚学派(TheAlexandrianSchool)的特拉克斯(约公元前一世纪)。他在名为《读写技巧》的只有15页的小册子中,把词分为名词、动词、分词、冠词、代词、介词、副词和连词八大类。这本小册子对后世影响很大,在此后将近两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欧洲的语法学家在分析其它语言时,仍将词分为八大类,尽管所用的术语略有不同。 特拉克斯对语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词法上。最早对希腊语句法进行全面描写和分析的是公元二世纪在亚历山大里亚从事著述的狄斯考鲁。他名词与动词之间的关系入手,再分析描写其它词类与名词和动词的关系。同时,对动词与名词或代词在人称和数的一致关系、对一类词代替另一类词的替换关系等问题也进行了研究。他的句法分析和描写为后来区分主语和宾语、区别主从结构等奠定了基础。(二)古罗马语言学 从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前二世纪,希腊的统治地位逐渐由罗马帝国所代替。到公元一世纪,罗马帝国的统治已相当稳固。在罗马帝国统治西方文明世界的年代里,研究语言的空气比较活跃,并已经了解到古希腊的两次有名的大论战,也了解亚历山大里亚学派和斯多葛学派对语言问题的看法和他们的成果。瓦罗(公元前116—27年)曾对“变则派”和“类推派”的观点进行过详细地叙述和说明,同时也对拉丁语法作过大量的分析。他把语言研究划分为词源学、形态学和句法学三大部分。在西方语言学史上是他首次把派生结构和屈折结构区分开来,并发现拉丁语的名词除了有希腊语名词的五个格之外,还有一个夺格。 昆提利安(公元35—95年)是一位对教育比较关心的学者,在语法方面也有过一些论述。他认为语言的正确运用应合乎推理、应仿效权威和引经据典。在词汇的发展过程中,意义比其形式重要得多,因此词汇的选用应遵循自然逻辑和类推这一基本原则,即应合乎推理。要判断现行的用法是否正确,则应求助于那些受过教育的权威人士,看是否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如果学者之间对某一用法意见不统一,就应在古代的经典中查找证据。这些主张无疑对后来的传统语言学家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制定语法规则、对某一用法进行硬性规定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到这些原则。 在所有的拉丁语法学家中,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当属多纳图斯(约公元四世纪)和普里斯基安(约公元五世纪)。普里斯基安所著的一套18卷的语法书可视为拉丁语法的代表作。在这部巨著中,普里斯基安运用特拉克斯和阿波洛纽斯的理论体系和方法对拉丁语法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描写。他基本上全盘借用了希腊学者的语法体系,只是由于拉丁语没有冠词而将其改为叹词,甚至连瓦罗区分开的派生结构和屈折结构也没有被他接受。总的来说,绝大多数的拉丁语法学家都同普里斯基安一样,注重用希腊语法的模式来分析拉丁语法,而对语法理论少有建树。他们对语言学的最大贡献就是建立了拉丁语法。 普里斯基安的拉丁语法虽然没有什么独特的见解,但它对传统语法的传播却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后来的好几个世纪中,拉丁语法一直袭用这一模式。在中世纪,其它语言的语法书相继问世,12世纪中叶就已经有希伯来语语法、阿拉伯语语法、古爱尔兰语语法等。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几乎所有的欧洲语言都有了自己的语法。但所有这些语法都是以希腊语法或拉丁语法为模式的。\n二、历史比较语言学(一)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形成 讨论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成就与发展,我们不能忽视古印度语言研究在历史比较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古印度的语言研究早在公元前四世纪就已蓬勃发展,富有成效。巴尼尼(约公元前四世纪)的梵语语法《八章书》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其讨论问题的深入程度、自身的系统性以及表述的简练性是其他语法书无法比拟的。在巴尼尼之后,古印度的语言研究更加兴旺,先后出现了十多种语法派别,尽管它们或多或少都打上了巴尼尼语法著作的烙印。古印度的语言研究有两个方面是西方传统语言学望尘莫及的:一是对语音问题研究;二是对单词内部结构的研究。虽然直到18世纪末西方学者才开始大量接触到古印度学者的语言研究成果,但正是因为古印度学者对梵语语音所作的准确详尽的描写才使得梵语同拉丁语、希腊语和其它日耳曼语言的比较成其为可能。 虽然语言学界公认19世纪是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时期,但早在12世纪,冰岛一位姓名不明的学者就根据词形的类似来确定冰岛语与英语的关系,进行了语言的比较研究。14世纪初,意大利著名诗人但丁的《俗语论》问世。虽然这是一本讨论方言问题的著作,但也涉及到了语言的起源问题:不同语言是同一源语经过时间的推移和说话人的移居而造成的。16世纪的斯卡利格(1540-1609年)和17世纪的莱布尼茨(1646-1716年),都对语言的起源问题感兴趣,并试图将语言分成不同的语系。到了18世纪,已经有人收集有助于比较研究的各种语言材料,如德国人帕拉斯的《世界语言比较词汇》就是一例。18世纪末,西方学者开始接触并掌握古印度语——梵语。通过比较研究,他们发现梵语和欧洲的几种主要语言在某些词汇层次和语法结构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其中,英国学者W.琼斯爵士(1746-1794年)在1786年举行的亚洲学会上宣读的论文影响最为显著。在这篇论文中,他根据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在动词词根和语法形式的相似性断言,这三种语言源于同一原始语言。从而正式揭开了语言学史的新的一页。(二)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 19世纪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世纪。1808年,施勒格尔(1772-1829年)发表了题为《论印度人的语言和智慧》的学术论文。他强调语言内部结构方面的研究,指出梵语和拉丁语、希腊语、日耳曼语等在词汇及语法关系方面有着亲缘关系,并首次使用了“比较语法”这一术语。19世纪初从事语言历史比较研究的学者中,最著名是丹麦的拉斯克(1787-1832年)与德国的格里木(1785-1863年)和葆朴(1791-1867年)。拉斯克在1811年出版了一本讨论古北欧语的语法书,1830年又出版了一本讨论古英语的语法书。在这两部书中他首次使用语音对应关系来比较不同语言中的词源形式。后来的“格里木定律”中的各种对应关系实际上是由拉斯克首先提出并用例子加以证明的。格里木1822年出版的《德语语法》(第二版),用较大的篇幅来讨论字母,阐述了德语与其它印欧语言之间的语音对应关系。他所发现的这些语音对应规律被后人称为“格里木定律”。葆朴的语言研究目的是为了找出语言的原始语法结构。他在《比较语法》一书中宣称,他的目的在于对有关语言进行比较描写,探索支配这些语言的规律及其屈折变化的起源。就是在探索原始语法结构的过程中,他发现了比较语法的原理。有人在评价他发现比较语法原理时认为他的发现可以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相媲美。19世纪中叶的语言学家几乎都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语言,其中最为著名、影响最大的是施莱歇尔(1821-1868年)。在他众多的著述中,最主要的当属《印度日耳曼语言比较语法纲要》。该书于1861年出版,后来曾再版过四次,对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施莱歇尔根据语言的共有特点而将其分为不同的语族,并用谱系树形图来表示语言的历史渊源和体系。他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影响,认为语言的生命同动植物的生命一样,都有成长期和衰老期,因此语音的变化是严格按照规律进行的,这些规律与自然规律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语言学家的任务就是研究语言发展史,研究语音的变化规律。在《印度日耳曼语言比较语法纲要》中,他用了约三分之一的篇幅来研究语音。他的这种观点对后来的青年语法学派的影响尤为明显。(三)青年语法学派 青年语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末叶,并在当时的语言学界占统治地位。其代表人物有雷斯琴(1840-1916年)、奥斯特霍夫(1847-1909年)、勃鲁格曼(1849-1919年)、维尔纳(1846-1896年)、德尔勃吕克(1842-1922年)等人。青年语法学派认为语言之间的语音对应规律没有例外,所谓例外是由于不同规律交叉运用或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维尔纳在1875年发表了一篇文章专门讨论“格里木定律”中的例外问题,认为这些例外实际上是由于重音的变化所导致的。他的这种音变规律后来被称为“维尔纳定律”。青年语法学派还认为语音和形态的变化是由于类推所起的作用。他们强调对现代语言及其方言的研究。青年语法学派的观点及其研究推动了语言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并对同时代学者及后人有很大的影响。三、现代语言学\n 在19世纪末的语言学界,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语言研究已到达顶点,科学的语言研究方法就是历史比较法。20世纪初,语言学经历了一个巨大的转折而进入到现代语言学时期。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1857-1913年),是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尽管索绪尔在历史比较语言学,特别是在印欧比较语言学中作出重大贡献而在语言学界崭露头角,但真正使他享有“现代语言学之父”这一美称的却是他在1906年至1911年期间为日内瓦大学的学生开设的“普通语言学”课程。1913年他去世之后,他的两位同事根据学生所作的笔记和他所留下来的讲稿整理出了《普通语言学教程》这部不朽的著作,并于1916年出版。 索绪尔主张把语言和言语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他认为语言是抽象的语法规则系统和词汇系统,它潜存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是社会产物,不从属于某一个人。言语是说出来的话或写出来的文章,因此运用同一语言的人很少有同样的言语。言语是由个人通过运用语法规则将语言单位组织起来的结果,因此言语是语言的具体体现,而语言则是对言语的抽象。虽然言语是可以直接接触到的素材,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却应是语言。 他主张将内部语言学和外部语言学区别开来。他虽然承认社会史、文明史等因素与语言发展有很大的关系,但认为这些因素不会触动语言的内部系统。研究语言内部系统的内部语言学完全没有必要知道语言是在什么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因此在他看来,语言学就是一门研究语言内部系统的科学。 他主张将共时性的研究同历时性的研究区分开来。在他之前,人们研究语言往往是纵向地追溯语言的历史,从历史的角度来解释语言现象,甚至有人认为唯有历时性的研究才是科学的。索绪尔认为对语言进行共时性的研究,即对语言作出静态描写也是一门科学,而且还优于历时性的研究,因为对说话的大众来说,历史变化是很少在考虑之列的。 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在构成关系系统时存在于两种关系之中,即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之中。组合关系与语言成分的线性排列次序是一致的,而聚合关系则是以语言项目中一定成分的选择为条件的。 索绪尔认为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体,也就是说语言是一套规则体系,而不是具体的材料。规则体系是相对固定的,约定俗成的,是语言学的研究对象。 索绪尔对现代语言学的贡献还在于他确立了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所必需的特点。他在《普通语言学教程》的结尾处指出:“语言学的唯一的真正的对象就是语言和为语言而研究的语言。”虽然这段结论性的话语的后半部分在语言学界尚有争议,但它确定了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和相应的研究方法,明确了语言学成为一门学科所需的特点。索绪尔对共时语言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后来涌现出的各种学说和流派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他的这些观点的影响。比如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派和伦敦学派等。四、当代语言学(一)乔姆斯基与转换生成语言学 本世纪50年代后期,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1928年-)的《句法结构》问世在语言学界掀起了一场新的革命,并由此而产生了一个新的学派——转换生成派。转换生成派在美国结构主义学派的土壤上产生,并在同结构主义决裂和挑战的过程中成长起来。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研究应致力于探索人的内在的语言能力,不应满足于对言语行为这种表面现象的观察和描写。结构主义研究语言的目的是为了对语言进行分类描写,而在乔姆斯基看来,语言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套形式化的演绎系统,一套有限的语法规则。这套规则既能生成出无限合乎语法的句子,又能解释各种句子内部的语法关系和语义上的歧义性。既然研究的目的不同,那么研究的材料和方法也就大不一样。 结构主义研究语言的材料是随机搜集起来的大量句子。乔姆斯基认为,随机搜集的句子是十分有限的,而句子的数量却是无限的,人们不可能将所有的句子搜集完全,所以,语言研究的不应是人们的言语行为,而应是人们内在的语言能力,因为正是语言能力使人们能够不断地产生并理解新的句子。在研究方法上,结构主义是先搜集语言素材,然后通过一套发现程序对素材进行分析并找出规则,最后用所得出的规则来解释语言现象。乔姆斯基认为,既然语言材料是无法搜集完全的,那么,从零星的语言素材中发现的规则必定是不完整的,无法说明所有的语言现象。因此,语言研究的方法应当同自然科学中的研究方法相同,即先根据观察作出假设,然后再到实践中去检验或证明假设,并针对实际情况对假设进行修改。这样多次地进行反复,直到能够正确地解释句子结构为止。 在儿童语言习得的问题上,结构主义接受英国哲学家洛克(1632-1704年)“白板说”的哲学观点。洛克认为人的心灵的原始状态只是白板一块,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是后来从经验中获得的。由此,结构主义者认为小孩的语言是靠反复地模仿和记忆,使其成为一种习惯而获得的。乔姆斯基认为“白板说”的观点很难解释这样两种现象:一是动物通过反复训练之后为什么不能掌握语言;二是供小孩模仿的句子无论数量有多少,但毕竟是有限的,小孩为什么能够理解并产生以前从未听见过的无限的句子。乔姆斯基赞成17世纪的法国哲学家笛卡尔(1596-1650年)的“天赋观念”说,因此他认为人的大脑中天生就有一个“语言习得机制”,一旦特定的语环境触发这一机制,小孩就自然能够获得某种语言。\n 乔姆斯基还认为结构主义只是对语言结构的表层进行切分和描写,所以他们无法解释为什么具有相同结构的句子会在意义上有很大的区别等这样一些语言现象。语言研究不仅应注意表层结构,而且还应注意其深层结构。 乔姆斯基在发展自己语言理论的过程中,主张将语言能力和言语行为区分开来。并试图说明人的语言能力,试图用语言研究来说明心理活动,因此,他认为语言学应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转换生成语言学在发展过程中曾作过多次修改,经历了早期理论、标准理论、扩充式标准理论和修正的扩充式标准理论四个阶段。最近一个阶段的语言理论模式由句法、语音和语义三大部分组成。句法部分包括基础部分、转换部分和格部分,基础部分生成出深层结构,然后通过转换部分生成出浅层结构,再通过格部分而成为带有格标志的浅层结构。带有格标志的浅层结构既可通过语音部分而获得语音表达,也可通过语义部分获得语义表达。(二)生成语义学和格语法 转换生成学派的兴起打破了结构主义的一统天下,使当代语言学出现了一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可喜局面。即使转换生成学派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也曾有过分裂并由此而产生出了一些新的学派。1965年,乔姆斯基的《句法理论中的若干问题》出版。在该书中,他对《句法结构》中提出的转换生成理论模式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虽然修改后的理论模式(称为标准理论)中包括了语义部分,但乔姆斯基仍认为语言分析的中心应是句法结构,语义部分只是对深层结构作出语义解释。《句法理论中的若干问题》问世后在语言学界引起了一场句法和语义的论战。有不少语言学家,包括一些转换生成语言学家,对乔姆斯基的“深层结构决定语义”观点展开了直接的挑战,由此便产生出了生成语义学派和格语法学派。 乔姆斯基的学生雷考夫、罗斯等人不同意“深层结构决定语义”的观点,他们认为深层结构就是语义表达,并在乔姆斯基标准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成语义学理论模式。生成语义学理论取消了深层结构这一层次,并认为语义部分而不是句法部分才有生成能力。其理论模式由语义、词汇、转换和语音四部分组成。语义部分生成语义表达,语义表达通过词汇部分和转换部分而得到表层的短语标记,然后通过语音部分得到语音表达。 格语法学派的主要代表是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他认为标准理论无法说明类似下列两个句子中名词短语与动词短语之间的关系究竟有何区别: Thechildopensthedoor./Thekeyopensthedoor.这种名词短语与动词短语之间的功能关系只有用更深一层的语义区别才能解释清楚。菲尔墨认为第一个句子中各成分之间的关系应为“施事+动作+受事”,而第二个句子中各成分的关系应为“工具+动作+受事”,由此可见,Thechild与opens的关系完全不同于Thekey与opens的关系。菲尔墨在《格辨》这篇论文中较为详细地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格语法的大体模式。后来他和其他一些语言学家又对这一模式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使其在70年代的转换生成语言学中能与转换生成语法和生成语义学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三)序位语法和层次语法 转换生成学派的崛起同时也促进了其它语言学派的发展。在转换生成学派的直接挑战下,原有的语言学派不断地完善自己并由此产生出一些新的学派。序位语法派就是在结构主义的基础上通过改进而产生的一个语言学派别。在本世纪初,当美国人类学家正忙于记录整理那些正在迅速消失的印第安语的时候,美国的一些传教士则在紧张地从事传教活动。要把《圣经》翻译成其它民族的语言,特别是没有文字的语言,需要大批的语言学人才,于是在本世纪30年代,一些新教教派的传教士办起了署期语言学院来培养翻译《圣经》所急需的人才。署期语言学院早期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当时在美国占统治地位的描写语言学的知识和研究方法。但后来他们发现,运用描写语言学所推崇的直接成分分析法来划分句子结构需要凭借语言学家自己的直觉,如果对一种自己不懂的语言进行切分,则会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于是他们便偏离了描写语言学的轨道而另辟途径,搞出了一套序位语法的理论。 序位语法的代表人物派克,把语言描写分为音位学、词汇学和语法学。这三者都有一个等级层次系统,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一定的独立性。在音位等级层次系统中,音位是最小的单位,而音节、重音群等则是等级层次中的高级单位;在词汇等级系统中,词素是最小的单位,而词素的组合、特殊的搭配等则是较高级的单位;在语法等级层次中,序位是最小的单位,而各种序位组合结构则是等级层次中较高级的单位。由此可见,序位语法理论是在描写语言学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语言学理论。\n 本世纪60年代出现的层次语法学派,是在美国描写语言学和哥本哈根派的语符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语言学派别,其代表人物是美国语言学家兰姆。层次语法赞成索绪尔和叶姆斯列夫的观点,认为语言是一套关系体系,语法的任务就是把语音符号(或文字符号)同意义联系起来。由于语音符号的线性特点和意义的多维性,二者之间很少有一对一的对应关系,所以二者的联系不可能一步完成,必须通过好几个层次系统才能达到目的。由于每一层次系统都有自己独特的组合规则,所以语言分析必须分层次进行。兰姆认为层次划分的主要原则是看其是否具有独立的组合规则,因此不同的语言可能会有不同数目的层次。每一层次都有一个层次系统,层次系统由交替模式、连结模式、符号模式和配列规则模式组成。层次中语言单位的排列组合方式由配列规则模式决定,而层次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体现则由交替模式、连结模式和符号模式来完成。(四)系统功能语言学 系统功能语言学是在英国语言学家弗斯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代表人物是英国语言学家韩礼德。50年代末60年代初,韩礼德借鉴弗斯的“情境语境”的观点和“系统”范畴创立了系统语法理论体系。从60年代末开始,他侧重于语言功能方面的研究,并于80年代出版了《功能语法概要》和《功能语法导论》两部力作。至此,他的系统功能语言学渐趋成熟,理论框架渐趋完整。韩礼德认为,语法理论中最基本的范畴是单位、结构、类别和系统。范畴与实际语言材料的联系以及范畴之间的相互联系是由级阶、精密阶和说明阶完成的。语言最基本的功能是概念功能、交际功能和语篇功能。概念功能由及物系统、时态、修饰、词汇意义等来体现;交际功能由语气、情态、动词词组的人称、词汇语域等来体现;语篇功能则由主位和述位、语态、单词的搭配、接应关系等来体现。(五)社会语言学和心理语言学 当代语言学的另一个特点是注重对语言学与相关学科关系方面的研究,从而产生了不少新兴学科,如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等等。虽然社会语言学的思想可以追溯到现代语言学的鼻祖索绪尔,但社会语言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却是60年代以后的事。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语言的社会本质和语言的差异。语言社会本质方面的研究包括语言和社会在起源上的关系与作用、语言与民族形成的关系、语言发展同社会发展的关系、语言的变化与社会的演变之间的关系、以及语言社会本质的特点和规律等问题。语言差异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语言的地域变体与方言、语言的社会变体、各行各业之间的行话、语言交际中由不同身分,不同地位,不同经历以及由于年龄和性别等因素所引起的语言差异、由不同交际环境所引起的语言差异等等。也就是说,社会语言学既研究语言的差异,同时也研究造成语言差异的各种社会因素。 心理语言学产生于50年代初,但直到60年代才得到蓬勃发展,因为这时语言学理论和心理学理论都有了新的突破。转换生成语言学和认知心理学的崛起使得心理语言学摆脱了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的束缚,并使得心理语言学家对心理学和语言学的关系有了不同的认识。心理语言学运用语言学和心理学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语言、语言学习、语言运用时的心理过程。具体地说,心理语言学的研究主要是为了寻求下列一些问题的答案:语言的各种单位和结构在心理上是如何组织和反映出来的?产生、理解和记忆话语的心理机制是什么?语言知识和言语行为的能力是怎样获得和发展的、在神经系统上是如何组织和表现的?语言与思维及其认知因素是怎样相互作用的? 当前,一些语言学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如篇章语言学、语用学、认知语言学、神经语言学、逻辑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模糊语言学、计算语言学、实验语音学等,正在飞速发展。从而形成了当今语言学的多元的兴盛的局面。第三节语言学的学科体系一、理论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一)理论语言学理论语言学以语言的性质、语言的结构、语言的功能、语言的发展、人类的语言能力以及语言的运用为主要的研究对象。通常又称为语言的基础理论研究。(二)应用语言学应用语言学运用语言学的理论、方法和基础研究的成果,阐明、解决其他领域中的语言问题,把语言学的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 应用语言学最大的研究领域是语言教学,因此狭义的应用语言学只指语言教学。语言教学包括本族语教学、外语教学和对有语言障碍者的语言诊疗及康复。词典编纂、文字的创制和改革、残疾人使用的特殊语言代码(如聋哑手指语、盲文)的创制和实施、标准语的规范和推广、语言文字翻译、社会的语言对策等,也是应用语言学的重要研究内容。近几十年来,随着情报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快速发展,信息情报的检索与管理,人机对话、人工智能等领域,也成为应用语言学的重要领域。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语言学的领域会越来越广阔。广义的应用语言学是还包括指语言学与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结合起来的科学。如,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数理语言学、计算语言学等。二、普通语言学和具体语言学\n理论语言学又可以分为研究某一具体语言的专语语言学和研究人类语言普遍规律的普通语言学。(一)普通语言学又称做一般语言学,是对人类语言的看法和研究结果的理论概括,是研究语言的本质、发展和起源以及语言的类型和分类的语言学分支学科。普通语言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普通语言学除一般的理论问题外,还包括语音、文字、语法和词汇等问题;而狭义的普通语言学只讨论语言学中的一般性问题。综合各种语言的基本研究的成果,归纳成语言的一般规律,这是普通语言学的任务。普通语言学的水平决定于具体语言的研究成果。(二)具体语言学具体语言学以某一具体的语言(如汉语、英语、俄语、法语等)为研究对象。四、语言学的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是当前科学发展的一大潮流,交叉学科的大量产生是当代科学的一大标志。语言学有许多传统的伙伴,如文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逻辑学、人类学、文化学、地理学、考古学、心理学等。这些学科伙伴大多属于人文科学。而今语言学又发展出来一些新的伙伴,如数学、计算机科学、医学、情报学、通讯科学等,这些新伙伴大都属于科技领域。 语言学同这些新老伙伴的联系,发展和建立了一大批语言学的交叉学科。其中较为主要的有:社会语言学、语言哲学、逻辑语言学、人类语言学(国外称为“文化语言学”)、地理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神经语言学、病理语言学、数理语言学、计算语言学、实验语言学等。附:关于历时语言学和共时语言学\n第二章:结构主义语言学与语言系统研究重点内容:索绪尔的语言理论布拉格学派的音位学理论哥本哈根学派的语符学美国描写主义语法学理论及其对中国语言学的影响功能结构主义结构语义学第一节结构主义语言学概述一、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含义及特征(一)结构主义结构主义是二十世纪下半最常使用来分析语言、文化与社会的研究方法之一。不过,「结构主义」并不是一个被清楚界定的「流派」,虽然通常大家会将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的作品当作一个起点。结构主义最好被看作是一种具有许多不同变化的概括研究方法。就如同任何一种文化运动一样,结构主义的影响与发展是很复杂的。广泛来说,结构主义企图探索一个文化意义是透过什么样的相互关系(也就是结构)被表达出来。根据结构理论,一个文化意义的产生与再现造是透过作为表意系统(systemsofsignification)的各种实践、现象与活动。一个结构主义者研究对象的差异会大到如食物的准备与上餐礼仪、宗教仪式、游戏、文学与非文学类的文本、以及其它形式的娱乐,来找出一个文化中意义是如何被制造与再制造的深层结构。比如说,人类学与民族志学家李维史陀(ClaudeLevi-Strauss)这位早期著名的结构主义实践者,就分析了包括神话学、宗族以及食物准备这些文化现象。当用来分析文学时候,结构主义批评者会分析如一个故事中各元素的潜在关系(也就是结构),而非故事中的内容。一个基本的例子就是《西城故事》和《罗密欧与茱丽叶》的相似性。尽管这两出戏剧发生于不同的时间与地点,一个结构主义者会说它们是同一个故事,因为它们具有相似的结构。在这两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女孩与一个男孩坠入爱河(或者可以说是+LOVE),然而他们的家族彼此仇恨对方(-LOVE),这个冲突最后经由他们两人的死而获得了解决。现在如果有另外一个故事是两个彼此友好的家庭(+LOVE)为他们的小孩安排了一场婚事,然而他们的子女彼此仇恨对方(-LOVE),而最后这场冲突的解决办法是两个子女用自杀来逃避这场婚事。一个结构主义者会说后面第二个故事是第一个故事的「倒置」,因为爱情价值以及两对团体的关系刚好是颠倒过来的。总而言之,结构主义者会说一个故事的「意义」在于将这层结构揭露出来,而非找出作者的意图。有些人觉得结构主义批评帮助我们刺穿了生活中混乱的外表,揭露隐藏在下面的完整结构。有些人则认为结构主义把「文本」作了太多的解读,让聪明的学者能够创造一些其实并不存在的意义。另外还有各种立场是位于这两个极端立场之间;而事实上,许多关于结构主义的争论就是在试图厘清上面所说的这个问题。语言学的含义1.“结构主义”的本质强调研究对象内部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把这种相互关系看作对象的内在本质。2.语言学中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中的结构主义来自瑞士语言学家德·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1916)。但要主义索绪尔的《教程》中并没有“结构主义”这个说法。之所以把索绪尔看作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鼻祖,那是因为索绪尔第一次强调“语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语言符号系统,认为语言学的核心任务就是从纷繁复杂的语言活动中揭示出这个同质的语言系统,并进而把握系统内部各种要素之间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关系。比如组合关系、聚合关系等。(二)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特征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主要理论思想可以概括为一个核心思想、两个理论支柱、三个操作观念。1.一个核心思想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聚合关系和组合关系2.两个理论支柱语言和言语的区分,历时和共时的区分。3.三个操作观念“位”观念,“零”观念,“层次”观念二、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三大流派\n(一)布拉格学派布拉格学派(PragueSchool)就是在索绪尔语言学理论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一个语言学学派,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派在欧洲的重要代表。布拉格学派由语言学家马德修斯(1882-1945年)和雅可布逊(1896年-?)于1926年所创建,而特鲁别茨科依(1890-1938年)则被认为是该派的杰出代表。布拉格学派的研究重点是把语言作为一种功能体系来进行研究和分析,在音位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尤为突出。他们认为语音学和音位学应区别开来,因为语音学的研究对象是语音的生理和物理属性,而音位学的研究对象则是语音在音位体系中的功能。他们根据区别性特征来确定音位之间的区别。除此之外,布拉格学派也对语言的非语言特点,如交际者的社会背景、交际的主题等问题感兴趣。 布拉格学派的语言学思想对后来的语言学家影响很大,其研究成果在语言学界引起了极大反响,其中最使令人感兴趣的是:语音中区别性特征方面的研究;音素与语法形式之间的关系方面的研究;文体变异方面的研究;以及非语言因素方面的研究。(二)哥本哈根学派本世纪30年代,在欧洲的丹麦形成了以叶姆斯列夫(1899-1965年)为代表的哥本哈根学派(CopenhagenSchool)。他们完全赞同索绪尔的观点,认为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体。在他看来,音素与意义是独立于语言而普遍存在的两种事物,它们本身无结构可言,特定的语言用特定的结构将二者联系起来。所以对语言进行描写就应该是对其结构关系的描写,而不是对实体的描写。他认为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其研究对象应该是语言成分之间的各种关系,应该是语言的内部体系,不是语言现象的外部事物。因此,他们试图建立一门新型的语言学——语符学。叶姆斯列夫的《语言理论导论》就直接反映了他的这种观点。 哥本哈根学派不仅对语言符号感兴趣,而且对其它符号,如交通信号、电报代码等,也十分重视。因为他们认为语言形式与实体是没有关系的,语音实体可以用任何其它符号体系来代替。他们否认自然语言是其它非语言符号体系的基础,并试图用形式语言来代替自然语言。虽然这些主张并非人人都同意,但对各种人工语言的建立是有一定意义的。 哥本哈根学派认为语言是有层次的。叶姆斯列夫在《语言理论导论》中指出,语言有两种区别:一种是形式与实体的区别,另一种是内容与表达的区别。这两种区别的不同组合就产生出四个层次,即内容实体、内容形式、表达形式和表达实体。他认为内容形式和表达形式是属于语言本身的,而内容实体和表达实体则是语言的外部现实。语言的任务就是沟通内容实体和表达实体并将二者联系起来。这一思想对后来的层次语法派影响颇大。 哥本哈根学派认为语言关系主要有三种:一是相互依赖关系,即两个语言成分相互依赖,互为规定;二是决定关系,即语言成分A可规定语言成分B,但语言成分B却不能规定语言成分A;三是并列关系,即语言成分既不互相规定,也不互相排斥。(三)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派在共时语言学方面,影响最为深刻、最为广泛的当属本世纪初发展起来的美国结构主义派。由于这一学派在语言描写上取得的成就最大,所以被称为美国描写语言学派。 本世纪初,美国的人类学家面临着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美国印第安人各部落的传统文化正在迅速地随着部落的消亡而趋于消失。在这种局势下,美国的人类学家决定着手将印第安人的传统文化在其消失之前载入史册。要理解并记录这些传统文化,首先就必须懂得印第安人各部落的语言。既然所有印第安人的语言都没有文字,那么,人类学家的首要任务就是为这些语言创造文字符号。由于没有文字的语言很难进行历时性的研究,所以美国的人类学家在处理这些语言时一律采取共时性的研究方法。 鲍阿斯(1858-1942年)和他的学生萨丕尔(1884-1939年)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派——描写语言学的开路先锋。鲍阿斯首先提出:语言的结构分析应该在语音、单词和句法这三个层次上进行。萨丕尔对鲍阿斯体系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并首次向人们展示了这样一个事实:每一种印第安人语言都是一个复杂的语言体系。 美国描写语言学最重要的人物是布龙菲尔德(1887-1943年)。1933年出版《语言论》被称为美国描写语言学派的“圣经”,是一段时期内每个从事语言研究人员的必读书。他从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观点出发,明确指出:要使语言学成为一门科学,就必须使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语言,即对语言进行客观的描写,而不应用主观的臆测。只有能够客观观察到的东西才能进行科学的研究,因此像语义这种不能客观观察到的东西应留待以后再分析和研究。此后的美国描写语言学家无一例外地把语义排斥在语法研究之外,可见这一主张的影响之大。 人类学家的语言研究活动使布龙菲尔德意识到,语言研究应集中在特定语言在特定时期内的体系上,即对语法结构进行共进性的描写,而不是历时性的研究。\n弗里斯、特雷格、史密斯、弗朗西斯、黑斯、希尔、哈里斯等人,都对美国描写语言学的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美国描写语言学主要在音位、词法和句法这三个层次上来分析语言结构。在音位层次上主要讨论语言的音位体系、可能的和不可能的音位组合、各音位出现的频率及位置等问题。在词法层次上,主要讨论单词的内部结构、词素、词素分类及组合等问题。在句法层次上讨论的则是词的分类以及比词大的结构分析等问题,句法分析中最常用的方法是直接成分分析法。附:伦敦学派作为结构语言学派英国的共时语言学研究始于语音学和音位学研究。斯威特(1845-1912年)是19世纪下半叶用共时描写方法研究语音学的杰出代表。他在1877年出版的《语音学手册》中把音素分为能区别意义和不能区别意义的两大类。不能区别意义的音素之间的差异是由语音环境造成的。尽管他没有使用“音位”这一术语,但其概念却是十分明了的。D.琼斯(1881-1967年)继承和发展了斯威特的理论和学说,并用“宽式音标”和“严式音标”来代替斯威特的区别意义和不能区别意义的两类音素。他在1914年出版的《英语语音学纲要》和在1917年出版的《英语发音词典》在世界上享有盛名,时至今日仍拥有众多的读者。20世纪初的英国语言学界,弗斯(1890-1960年)对普通语言学理论的建立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最为突出。在他的学术生涯中,对他影响最大的要属他的同事、人类学教授马林诺夫斯基(1884-1942年)。马林诺夫斯基出生于波兰,本世纪初他曾对太平洋的特洛布里恩德岛屿上土著居民所使用的语言进行过实地考察。他发现,如果不参照当地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要把当地的语言译为另一种语言是非常困难的。语言的语义解释除了依靠语言本身之外,还依赖于使用它的社会。他在《原始语言中的语义问题》一文中提出了“语言是在使用过程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观点。语言对社会的依赖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a)语言是根据社会的特定要求而发展起来的,所以语言的性质与使用都反映了该社会特定的特征;b)语言的使用完全依赖于语境,语境对理解语言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他认为所谓语义实际上就是参照特定的文化背景对语言所进行的功能分析。 弗斯赞同马利诺夫斯基关于语言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意义就是语言在语境中的功能等观点。虽然他最具特色的研究成果是韵律音位学,但在他的整个语言学研究生涯中,他特别重视语言的社会功能,重视语境等方面的研究,并试图把马林诺夫斯基的学说发展成为一套语言学的理论体系。弗斯在进行这一尝试时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果语言项目的意义依赖于语境,那么,首先就必须建立一套能够将语言材料与语境联系起来的语言范畴。为解决这一问题,弗斯提出,任何语言活动的描述都应包括下列范畴: 1.参与者:人物、性格及有关特征。 1)参与者的言语行为。 2)参与者的非言语行为。 2.有关客体及非言语性、非人格性的活动。 3.言语行为的效果。 建立语言理论体系所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则是:“意义就是语境中的功能”这一概念应该有其形式上的定义。只有这样,它才能用来作为贯穿理论体系始终的一条原则,也就是说,它必须可拿来描述所有的语言项目。弗斯用系统的概念来解决这一问题。所谓系统,指的是特定语境中所列举出的一组选择,即在特定语境中的一组语言单位。系统中的每一项目都有两种语境:一是系统中其它可能的替换语境;二是系统所出现的语境。弗斯的这种独特的语言学理论对英国后来的语言学家影响很大,是系统功能语法的坚实基础。第二节语言作为一个符号系统一、语言符号的类型及其特点(一)语言符号的类型1.类型(1)实体性符号:实意符号、功能符号实意符号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观念化的符号。在语言中体现为实词(notationalwords)。要注意的是“观念化”的含义是“观念”的“符号化”(以一个词或严格地说是以一个便于称说地最小的语音片段来表示)。“观念化”不等于“观念”,更不等于“概念化”。应把“观念”与“概念”区别开来。观念化是一种直接与生活经验相关的人类认知活动。这首先体现为每个言语社团只对与自己生活直接相关的客观事物进行符号化。(这里的符号化转指单词化)比如“雪”\n之对于爱斯基摩人和赤道几内亚人。其次体现为根据实际的生活需要来切分现实世界并加以符号化,这就是语言与语言之间在符号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关系上呈现出较大的任意性。比如颜色词。再如“兄、弟、姐、妹”与英语的brother/sister。再次,观念化过程中总存在着与言语社团自身文化习俗直接相关的主观认识。这就使得几乎每一种语言中都存在着根本没有客观对应物的“虚概念”符号,如“神”、“鬼”、西方的“上帝(god)”而其它实意符号中也可能或多或少地带有一些神秘因素如中国的“龙”、西方的“dragon”。实体的观念化构成初始性或原型(proto-type)名词,动作行为的观念化构成初始性或原型动词,性质、状态的观念化构成初始性或原型形容词。初始性实意符号在运用中(主要是组合中)一方面衍生(纵向衍生和横向衍生)出一些边缘性的实意符号,另一方面通过各种虚化途径转化为功能符号。功能符号的特点是本身不能充任句法结构成分。这种符号是组合中才可能产生的语言符号,因为组合是运用语言符号进行交际的先决条件。它们都源于实意符号的虚化。功能符号的虚化程度并不一致。虚化程度最高的是构形法中的“词尾”,虚化程度最差的是介词。虚化程度越高,其语法意义越单纯、越明确。如黏着语中的形态成分。虚化程度越低,其语法意义越含混不清,难以加以明确的描写说明。如孤立语(汉语)中的所谓的“虚词”。(2)非实体性符号(规则)非实体性符号(符号规则或规则符号):严格的说这不是符号,而是符号的线性结合方式或在言语中的存在方式。非实体性符号中最基本的是语序(order/sequence/string)。order:成分的序列(arrangementofmeaningfulelements)sequence:符号类的序列(Harris:音位序列)string:话语串2.语言符号的特点(1)实意符号的二重性语言符号的两种存在状态:能记(signifiè)和所记(significant)、能指(referringexpresion)和所指(referent/content);与其它符号的比较。thoghtorreference解释I符号S所指symbolreferent(2)能记、所记结合的任意性任意性含义之一:同一事物在不同语言中是以不同的语音形式来概括的。任意性含义之二:就某种语言中具体的词来说,音和义之间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理据性关系。任意性含义之三:在共时层面上,无论是就一般语言而言还是就具体语言来说,绝大部分词的音义之间都缺乏类象性。(理据性/类象性)的问题拟声词的性质(是不是语言符号及是什么性质的语言符号)二、作为符号系统的语言(一)语言符号系统的本质1.差异、区别和对立;相同、相关和同一;例1:工(gong)/空(kong)二者有意义上的差异,这个差异可归结为二者的语音形式的差异,语音形式的差异在于声母的区别:±送气(区别性特征/distinctivefeature)。而声母的区别又源于语音的自然特征方面(发音方法)的对立(constrativefeature)。例2:A、别了/别上校徽/别忘了(语音相同,意义无关)B、老人/老朋友/菜炒老了(语音相同,意义相关但不同一)C、甲:我不想去。/乙:我也不想去(语音相同,所指不同,意义同一)2.符号的价值语言符号的三要素:语音形式、意义、功能。符号的价值根源于系统,但在运用中(主要是组合中)才能实现。WilliamHaas:语言符号只有在系统中才有意义,而确切的意义要在使用过程中理解(TheoryofTranslation1962)\n功能语音意组合形式义聚合(二)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没有两个符号是完全相同的,因而相互区别是语言符号关系的本质所在;每一个符号都至少有一个与自己存在着局部相同之处的符号,而每一个相同之处都能把一部分符号聚合在一起构成一个系列。一种语言符号系统恰好就是这种以相互区别为前提的符号构成的无限系列相互交织起来形成的复杂的关系网略。1.聚合关系(paradigmaticrelation)(1)广义聚合关系(联想关系:不在现场的/纵的)在语言中无处不在。任意一个符号的任意一个或一种特征都能把该符号与一个以上的其它符号联系起来。具有相互联系的任意一组符号都构成一个类,该类中的符号与符号间的关系称之为聚合关系。比如:I、上声字:好/虎、想、死……II、h:好/合、横、喊、行、红、湖、很、化、或、黄、黑、哈、还、坏、后、混、汇、换……III、ao:好/朝、饶、套、要、袄、跑、扫、到、高、老、早、槽、少、报、闹、毛……IV、hao:好/号、浩、嚎、壕、郝、毫、豪、耗、貉、镐、蒿、薅、嗥、嚆、濠、灏……V、“好”的同义词……VI、“好”的反义词坏、差、糟糕、欠佳、次、孬……VII、所有的褒义词:好、美……VIII、以“好”为词根之一构成的形式:好人、好事、好玩、好吃、好兵/相好、恰好……IX、以“好”为词干构成的形式:好了、好过、好好的……X、作谓语:XI、作状语:XII、作定语:XIII、前加“很”:……狭义聚合:组合中的聚合。具有“替换关系”的符号必须具有某一特定共同的句法分布功能。2.组合关系(Syntagmaticrelation)关注组合过程中的语音、语义、句法、语用限制。(1)韵律限制:?种植树/种大树/植树节解放军/教学楼?认真刻苦|学/认真刻苦地学学中央文件/学习中央文件(2)语义限制(3)句法限制(4)语用限制(三)语言系统运作的层级体系\nAndrèMartinet(1949:ladoublearticulationliguistique,TravauxduCercleLinquistiquedeCopenhague5)的双重分节(doublearticulation)理论;三重分节(音位层、词汇层、句法层)及其理据和意义Martinet(1949):话语连续体的第一次分节可划分出符素(moneme相当于语素),符素由表现方面(语音形式)和内容(意义)方面构成。第二次分节可以划分出音位,音位只涉及表现方面。人类语言只有少量音位(通常不超过50个),但可以构成几千个“能指”作为符素的表现方面。而数目有限的几千个符素就可以组成无限的句子。Martinet的双重分节理论是受Hjelmslev的“同构原理”启发而来的。他1946在阐述Hjelmslev的《语言理论导论》时,以及在1949和957发表的论著谈到他自己的“双重分解”理论时,都提到了Hjelmslev的作用。不过,Hjelmslev的“双重分解”用的是“假设—推理”法,而Martinet的双重分节理论则用的是“经验—推理”法。(冯光荣《耶姆斯列夫(1899—1965)》:国外语言学,1986,3期121—123)其他语言学家对语言层级的划分:分得最多的是哥本哈根学派的布龙达尔(V.BrÆdal),共十四个层级。分得最少的是哈里斯(Z.S.Harris),只有两个层次(级)(音位学、形态学)。除了马丁内以外,最值得注意的是法国语言学家E.Benveniste(班维尼斯特,Lesniveauxdel’analyselinguistique,1974:Problemdeliguistiquegenerale,ChapitreX,Parris,PP.491—498)(1)区别特征,(2)音位层次(级),(3)语素层次(级),(4)词位层次(级),(5)述谓层次(级)──句子H.A.Gleason(1956):结构(系统)的层次(级)、言语的层次(级)、分析的层次(级)戚雨村(1983:外国语,2期):(1)语素层次──语素;(2)词的层次──词;(3)熟语的层次──熟语;(4)词的结构模式层次──构词模式;(5)词组结构模式层次──词组的结构模式;(6)句子的结构模式层次──句子的结构模式或句型。────以上均参见(戚雨村1983:语言层次和语言单位)我们的看法:首先应将语言和言语区分开来。然后再考虑语言系统运作的层级。连续的话语切分(去掉的是篇章语用及个人风格因素)得到的第一个层级是句法层级,其最小单位是法位(taxememe),以上分别是由构形法构成的具有句法功能的“词”(含有语法意义或确切地说包含构形意义)、由句法配列手段与词构成的短语和句子(句式、句型意义上的句子)对“词”作进一步的连续切分(去掉的是表示语法意义的构形语素或构形手段)得到的是词汇单位。最小的词汇单位是语义特征,其它依次是义位(sememe)、词素、词位、熟语等。对词素作再进一步的连续切分(去掉词汇意义)得到的是语音单位。其中最小的是区别性特征,其它依次是音位、单重音音段、多重音音段。对应于以上三次连续切分得到的结果是语言(而不是言语也不包括言语)系统运作的三个层级:I、音系层:区别性特征、音位(不是什么)、单重音音段、多重音音段(一个高重音)i)语素音位环节:在一种语言中,用音位性状表示语素的种种方法可以看作一种编码。这种编码就是该语言的语素音位系统。II、词汇层:语义特征、义位、词素、词位、熟语ii)构形环节:联系词汇层和句法层III、句法层:语法特征、法位、词、短语、句子图示如下:言语句子短语语词法位词位(熟语)语法特征组词素言义位音段\n语义特征组音位区别性特征组第三节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两个理论支柱一、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普通语言学教程》在索绪尔在区分这三个概念时,他的目的是认清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为了确定语言学的对象这一要求而提出的。索绪尔将语言的特征概括如下:1.它是语言活动事实的混杂的总体中一个十分确定的对象,我们可以把它定位在循环中听觉形象和概念相联结的那确定的部分。它是言语活动的社会部分,个人以外的东西。2.语言和言语不同,它是人们能够分出来加以研究的对象。语言科学不仅可以没有言语活动的其他要素,而且正要没有这些要素搀杂在里面,才能建立起来。言语活动是异质的,而这样规定下来的语言却是同质的:它是一种符号系统;在这系统里,只有意义和音响形象的结合是主要的;在这系统里,符号的两个部分都是心理的。3.语言符号虽然主要是心理的,但并不是抽象的概念;由于集体的同意而得到认可,其全体即构成语言的那种种联结,都是实在的东西。4.索绪尔并且认为,言语活动的研究包含着两部分:一部分是主要的,它以实质上是社会的、不依赖于个人的语言为研究对象,这种研究纯粹是心理的;另一部分是次要的,它以言语活动的个人部分,即言语,其中包括发音,为研究对象,它是心理·物理的。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归纳出言语活动、语言和言语的区别与联系:言语活动整个是异质的,它分语言和言语两部分,其中言语是言语活动中属于个人的意志和行为,是行为主体的个人特征;而语言“是言语活动事实的混杂的总体中一个十分确定的对象。……它是言语活动的社会部分,个人以外的东西”(索绪尔,1980,36页)“这是通过言语实践存放在某一社会集团全体成员中的宝库,一个潜存在每一个人的脑子里,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潜存在一群人脑子里的语法体系;因为在任何人的脑子里,语言都是不完备的,它只有在集体中才能完全存在。”(索绪尔,1980,35页)我们可以用公式来表示语言和言语的区别:语言——1+1+1+……=1(集体模型)言语——(1+1’+1’’+1’’’……)(这是一个集合体,不等于什么)二、历时和共时的区分索绪尔认为:确实,任何科学如能更仔细地标明它的研究对象所处的轴线,都会是很有益处的。不管什么地方都应该依照下图分出:(1)同时轴线(AB),它涉及同时存在的事物间的关系,一切时间的干预都要从这里排除出去;(2)连续轴线(CD),在这轴线上,人们一次只能考虑一样事物,但是第一轴线的一切事物及其变化都位于这条轴线上。”(《教程》中译本p118)CABD索绪尔认为:对研究价值的科学来说,这种区分已成了实际的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并且成了绝对的需要。……如果不考虑这两条轴线,不把从本身考虑的价值的系统和从时间考虑的这同一些价值区别开来,就无法严密组织它们的研究。(《教程》中译本p118)为什么索绪尔如此强调同时性和历时性的区分呢?索绪尔说:因为语言是一个纯粹的价值系统,除它的各项要素的暂时状态以外并不决定于任何东西。(《教程》中译本p119)\n不但如此,价值系统越是复杂,组织得越是严密,正因为它的复杂性,我们越有必要按照两条轴线顺次加以研究。任何系统都不具备这种与语言相比的特点,任何地方都找不到这样准确地起作用的价值,这样众多、纷繁、严密地互相储存的要素。我们在解释语言的连续性时提到的符号的众多,使我们绝对没有办法同时研究它们在时间上的关系和系统中的关系。(《教程》中译本p119)因此索绪尔要区分出两种语言学。在这个问题上,索绪尔认为:现有的术语并不都同样适宜于表明这种区别。例如历史和‘历史语言学’就不能采用,因为它们提示的观点过于含糊。……描写语言的一个接一个状态还不能设想为沿着时间的轴线在研究语言,要做到这一点,还应该研究语言从一个状态过渡到另一个状态的现象。演化和演化语言学这两个术语比较确切,……;与它相对的可以叫做语言状态的科学或者静态语言学。《教程》中译本p119《教程》中译本p119但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索绪尔认为:为了更好地表明有关同一对象的两大秩序的现象的对立和交叉,我们不如叫做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有关语言学的静态方面的一切都是共时的,有关演化的一切都是历时的。同样,共时态和历时态分别指语言的状态和演化的阶段。(《教程》中译本p119)然后,索绪尔进一步阐明语言共时性和历时性的区别和关系。他说:这两种观点的对立——共时性的和历时性的——是绝对的不容许妥协的。系统在任何时候也不直接变化,它本身是不变易的;变化的仅仅是个别的要素,而不管它同整体的联系。在历时的情景中,它无论如何也不牵涉到系统,虽然系统制约着它。语言是一种系统,它的一切部分能够和应该被看作是处在共时的联系中。变化永远不是整个地在系统之中产生,而仅仅是在它的要素中的一个或另一个的关系之中产生,我们只能够在系统之外来研究。当然,一切变化都重新反映在系统上,但是最初的事实只牵涉到这一点,它不能够在同那个结果的任何内部联系中找到。”(《教程》中译本p127)索绪尔又用形象的比喻来说明这两者的关系:共时和历时是有独立性的又是互相依赖的,这好比把树干加以横切和纵切后所看到的情景一样,它们是一个依赖于另一个的;纵的切口表明植物构成的纤维本身,而横的切口是纤维组织的个别的平面;但是第二个切口与第一个切口不同,在纵的切口面上要发现纤维之间的某些关系是不可能的。索绪尔认为,语言共时性和历时性的研究方法也不同。a.共时仅仅知道一个情景,它的一切方法可以归结为事实的收集。而历时语言学可以随着时间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追溯。b.共时的研究只是联系每一种语言的事实的总合;在必要的范围内达到方言和土语。恰恰相反,历时语言学不仅不需要,而且拒绝类似的专门化;须知它的要素不一定属于一种语言。这样,共时的‘现象’和历时的‘现象’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前者是同一时期内存在的要素之间的关系,后者是在时间之中一个要素为另一个要素所代替。”(《教程》中译本P131)索绪尔最后的结论说:语言中一切的共时的事实都是这样通过言语的。言语是一切变化的源泉;最初它当中的每一个在进入一般使用以前,开始是为某些数目的个人使用的,这样的形式常常被重复着,集体采用了就变成了语言的事实。但是,不是言语的一切革新都是同样成功的。语言在历史上的任何革新,我们常常遇到两个不同的时期:1.它作为个人所有的出现时期;2.它为集体采用变成语言事实的时期。“共时语言学研究同一个集体意识感觉到的各项同时存在并构成系统的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和心理关系。历时语言学相反的,研究各项不是同一个集体意识所感觉到的相连续要素间的关系,这些要素一个代替一个,彼此间不构成系统。”第四节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三个操作观念一.“位”观念(一)早期学者的贡献总起来说,音位的发现不能归功于某个个人,说「发现」,意思不仅仅是给新发现的现象取个名称,还要给它下定义,并且使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形成一个体系。那么,究竟是谁「发现」了音位呢?迪弗里什˙德热内特、阿韦、克鲁舍夫斯基使用了这个术语,但是没有给它下定义。索绪尔在历史的意义上使用了这个术语。我们可以说,是博杜安给音位下了第一个定义,他是第一个探讨音位本质的人,他充分了解这一新概念的重要性,也许还预见到了这个新概念对语言学发展的深远影响。(二)布拉格学派的贡献(三)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的贡献(四)在其他层面上扩展二.“零”观念“零”\n观念是现代语言学的一个具有标志性的分析观念。就目前我们所见,这一分析观念有三个来源。一是古印度伯尼尼语法的“零”形式(zeroform,zeroelement)分析概念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法上的“零”形式分析,二是语音结构上的“零”形式分析,如“零”交替、“零”声母,等等。,另一个是传统教学语法中的省略分析。布氏的“零”分析观念显然来自于前者。“零形式”分析的基本思想就是把形态变化中没有外形变化的形式也看作一个积极的语法特征。以英语的“数”范畴为例。英语的可数名词的复数形式要在词干的基础上附加-s词尾,但单数则没有任何外形上的变化。比较:book/books。欧洲传统教学语法在分析这类现象时一般将复数形式看作是在单数的基础上构成的,因此就有所谓的原形名词、原形动词的说法。但这种分析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如果是在单数形式的基础上再加上复数形式,那么就意味着复数形式中既有单数的语法意义也有复数的语法意义,两者就恰好对消,这反而得不到“复数”这种语法意义。“零”形式这种分析观念就是把单数的形式看作与复数形式处于同一层次的形式,从而将一个单纯的词汇形式与其零变化形式(比如名词的单数形式)区分开来。具体情况可以例示如下:bookbooksBOOK有了“零”形式分析,这不仅有利于语法层级观念的建立(比如区分构形层级和句法层级),更为重要的能够从“形式”有无的对立(缺值对立)中观察语法意义上的差别:形式上的差别总是预示着意义或功能上的差异。布氏接受了古印度语法的“零”形式分析方法,并有做了较大幅度的扩展。首先,他提出语素的“零变体”(zero-alternant)这一概念。英语一般名词的复数以在单数形式后加{-s}表示,但有少数名词,如sheep(绵羊)和moose(麋)复数与单数形式相同。布氏认为,与一般情况类比,这少数词的复数是在单数形式后加零形式表示的,它是语素-s的零变体(中译本P268-269)。同理,英语一般动词的过去时以后加-ed表示,少数动词则用零形式,如cut(中译本P300)。需同时,布氏还认为,英语中词在转类时也可能运用零成分,如to man(配备、布置人员),to dog(追猎),to lower(降低)等(中译本298-299)。进而,他在句法中也用了零的概念——他叫“零特征”(zero-feature)或“零照应”(zero-anaphora)。例如,既可以说Mary dances better thanJane does(玛丽跳舞比珍妮跳得好),也可以说Mary dances better than Jane,“这后一类型,(在as和than后面)一个施事(Jane)用作施事—动作词语(Jane dances)的照应性替代物,也可以说是(在as和than后面)有一个零特征用作伴随施事词语的定式动词的照应性替代物。”又如:I haven't seen it,but hopetoÆ.——我没有看见它,但愿会I'll come if I canÆ.——我要来的,假如我能够。以上都是以零特征替代了定式动词。又如:You were runningfaster than I wasÆ.——你(当时正)跑得比我快I haven't seen it,but BilhasÆ.——我没有看见它,但比尔已经看见了以上则是用零特征替代了分词。再如:I like sour milk better than freshÆ.——比起鲜的来,我更喜欢酸奶这是用“零”特征替代了形容词所修饰的名词。此外,还有替代关系代词的零特征,如:the manÆI saw——我见过的男人the houseÆwe livedin——我们住过的房子the heroÆhe was——他那样的英雄可见,“零”分析在布氏的理论体系中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分析方法,而是一种试图贯穿语法结构分析的全局性观念。以下这段话最能体现布氏的这一理念:每一个词汇形式都在两个方面同语法形式想联系。一方面,词汇形式即使抽象地取其自身,也表现出有意义的语法结构。如果它是一个复杂形式,它表现出某种词法的或者句法的结构(duchess,poorJohn);如果它是一个词素,它也可以表现出词法上的特征(变换了的词素,例如men或者ran,§13.7);在没有变换的词素里(man,run),我们也可以把没有语法的构造作为积极的特征。……(Bloomfield2001[1933]P279-280,\n中译本P333)引文中的着重号是笔者加的。“零”分析观念的建立是布氏对现代语言学的另一个巨大的贡献。这一观念的提出不仅完善了现在语言学的理论操作体系,而且也为当代语言学的发展尤其是生成语法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三.“层次”观念“从这一切看来,每一个复合形式但就它在语音上可确定的成分而言。完全由语素组成的。这些最终成分(ultimateconstituents)的数目可能很大。……不过,复合形式的结构决不都是这样简单;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复合形式都只划分成它们的最终成分,我们是无法了解一种语言的各种形式的。任何一个说英语的人,如果他有意来分析语言形式,他会肯定地告诉我们:PoorJohnranaway的直接成分(immediateconstituents)是PoorJohn和ranaway这两个形式;而这两个形式又各自是一个复合形式;ranaway的直接成分是语素ran和复合形式away,后者的成分是语素a-和way;PoorJohn的直接成分是语素poor和John。只有用这种方法分析,才能得出最终的语素成分的正确分析(就是把意义也考虑在内)。”(Bloomfield2001[1933]P168-169,中译本P196)PoorJohnrana-way对一个结构体来说,只进行一次切分所得到的组成成分就是该结构体的直接成分。比如,对结构体PoorJohnranaway来说,只进行一次切分得到的是PoorJohn和ranaway这两个组成部分,它们就是整个结构替的直接成分。按同样的道理,相对于结构体PoorJohn来说,直接成分分是Poor和John;而对ranaway这个结构体而言,ran和away是直接成分;自然a-和way则是结构体away的直接成分。所谓最终成分指的是在对一个结构体进行一次以上的直接成分分析之后所得到的所有的不能再行切分的成分。比如对PoorJohnranaway这个结构体来说,经过三次切分所得到的Poor、John、ran、a-、way都是不能再行切分(出有意义的部分)的成分,因此都是PoorJohnranaway的最终成分。可见,直接成分分析确立的目的本来并不是揭示语句的结构层次,而是要得到一种语言中包括语素在内的各种不同的语言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直接成分只是一种切分原则,而不是一种分析语句结构层次的方法。不过,从客观效果上讲,布氏提出的这一切分原则其意义是重大的。首先,就研究对象来说,这一原则的提出第一次使我们认识到,语言的组合结构是有层次的,而不仅仅是一种线性的能记的组合。其次,从方法论上讲,有效地揭示语句的层次结构也为我们科学地分析语言的结构机制提供了新的途径。可以说,“直接成分分析”原则的提出标志着现代语言学第三个重要观念——“层次观”的正式形成,现代语言学的整体理论体系构建也终于得到完善。第五节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分析方法一、基本概念(一)语法单位1.有哪些语法单位狭义的:语素、词位、(语法词)词形、词组、小句、句子广义的:语素、词位、(语法词)词形、词组、小句、句子、语段、篇章词法单位、句法单位、篇章语法单位2.静态单位、备用单位和动态单位\n3.功能单位与形式单位刘丹青的《汉语语法单位分级理论的再探讨——杨成凯<关于汉语语法单位的反思>补议》(汉语学习,1995-2)一文在杨文的基础上就汉语语法单位的分级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文章认为,1)在各级语法单位中,实际上存在两个单位系列:一个是功能单位系列(语素—词—句子);另一个是形式单位或称组合单位系列,是两级功能单位之间的中间站(素组、短语、分句组合)。2)功能单位有功能的规定性,但没有形式上的规定性,因而不能同级包含;形式单位是组合单位,而组合具有层次性和扩展性,因此可以同级包含。3)分句和复句都是功能单位,因此不能同级包含,但分句组和句群是形式单位,因而大的分句组可以包含小的分句组,大的句群可以包含小的句群。4.几个要注意的问题(1)语素的分类问题(2)关于“词”的定义及词性和词类问题(3)词组和短语的区别(4)小句(5)自由与粘着的问题:1)定义,2)自由与单用、粘着与黏附,3)不同层级语法单位自由与粘着情况分析(6)语法本位问题汉语语法研究自《马氏文通》以来经过了“词本位”、“句本位”、“词组本位”三个阶段。近年来又有三种“本位”之说面世,即徐通锵的“字本位”之说、邢福义的“小句中枢”说和马庆株的“复本位”说。史有为在《迎接新世纪:语法研究的百年反思》(语言教学与研究,2000-1)一文中认为,“本位”在汉语中本来就是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它可能有三种不同的理解并有两种不同的层次。在理解上,一个可能是起点,一个可能是基点,一个可能是中心或中枢。在层次上,一是语法研究的本位,属于主观系统,一是语法本身展开的本位,属于客观系统。作者指出,企图用一种本位来包打天下,这本身就不免有些主观。每一层级的语法单位都有不同的参与因素,而某个起点或基点或中枢却无法各各适应这种种的不同。随着语法层次的不同自然需要不同的起点或基点或中枢,因此它们的移动和多可能性,也即无涵概一切的“本位”是必然的。客观地讲,无论在哪种含义上使用“本位”这个术语以及以哪一级语法单位作为语法研究的本位,似乎都应当把语言本位、语法本位和句法本位区别开来。从这种意义上说,与其象徐通锵先生那样把“字”看作是汉语语法的本位,不如将之定性为汉语的语言本位。这是其一。其二,对汉语来说,除了语素以外,词、短语、小句都可以被处理为汉语的语法本位,究竟以其中哪一级或哪两级单位为本位主要取决于:a、研究者在哪种含义上使用“本位”这个术语,b、对“语法”外延作何理解,3)怎样定位“语法研究”的目的或侧重点。但仅就狭义句法(根据且仅仅根据句法、语义配列规则把词组成句法结构体)研究而言,词始终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本位”性单位。3)把短语或词组处理为本位应当严格地把短语或词组限定在备用单位的范围之内,而将含有移位、隐含、省略等现象的非备用性短语排除出去。(二)结构1.结构和结构体2.结构体的分类(1)外部功能分类(2)内部关系分类(3)向心/离心结构理论二、基本的分析方法(一)对比分析法:最小比对对比分析法是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其主要特点是“异中求同”。就特定的语言描写研究而言,这种方法表现为拿两个意义不同但形式相近的语言片段进行对比,以建立起语言片段的形式差别与意义差别之间的内在联系。比如:(1)这个人我见过/这个人我见了(2)我的妈妈/我和妈妈对比分析法的基本要领是建立“最小比对”(minimalpair)。所谓“最小比对”就是由两个只具有最低限度差异的语言片段所构成的对子。就词语的比较来说,两个词的语音形式之间如果只存在一个音素或音位差异,就可以构成一个合格的比对。比如英语中的lap(拍打)和lab(实验室)就是一个合格的比对,两者之在语音形式上只存在一项差异,即除了/p/和/b/不同之外其他语音片段都是相同的。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英语中/p/和/b/确定为是两个具有区别功能的不同的音位。Soundswhichdiffer:/t/and/d/\n对比分析法在描写主义语言学中最初是用于语音分析的,后来夸大到词法句法甚至于语用篇章的层次之上。(二)替换分析法1.界定(1)替换就是运用一个语言片段替换实际话语或更大结构体中另一个语言片段的操作。(2)替换分析法是以一个语言片段替换实际话语或更大结构体中另一个语言片段确定某个或某些语言单位或语言成分同一性的方法。这里所谓的“语言单位或语言成分的同一性”包括:1)形式上的同一性2)功能上的同一性3)意义上的同一性4)整体上的同一性。同一性原则上也包括三个方面:相同(或相似)、不同(或有差别)、同异的程度。替换分析的基础是“话语的相似和部分相似”这一经验性的假设。(Bloomfield,1933)其基本的操作是比较“部分相同或相似”的话语,找出其中的相异部分。这个相异的部分就被视作是替换操作的结果。2.替换分析法的作用(1)区别音位与音位的自由变体特鲁别茨科依在其《音位学原理》中提出的确定音位的四个原则中的头两个原则就是运用替换操作的结果:规则1:某一语言中的两个音素,如果它们在完全一样的环境中出现并且可以互相替换而不改变词义的话,就只是一个音位的选择性变体;规则2:如果两个音素在同一个位置出现,而在互相替换时必定改变词义,或者使得单词变得面目全非,这两个音素就是两个音位的不同的语音体现。(2)辨析同义词(3)归纳词类(4)其他(三)分布分析法“分布”(distribution)这个术语最早来自没M·Swadesh的一篇名为《音位原理》的论文。但就学术思想而言应该导源于传统教学语法的词类功能观念。Bloomfied在《语言学的一套公设》(1926)以及Bloomfield(1933)中提出的“出现权”(privilegesofoccurrence)。所谓“出现权”也就是一个语言形式能出现在什么样的结构位置之上。哈里斯的贡献是把“分布”这个术语所体现出来的观念提升为一种分析方法,并将之广泛地运用到语言分析的各个层级之中。比如音位学、形态学、句法学乃至话语分析等。在《结构语言学的方法》(1951)中,哈里斯对分布的定义如下:一个单位的分布就是它所出现的全部环境的总和,也即该单位的所有的(不同的)位置(或出现的场合)的总和,这里所谓一个单位出现的位置,是与其它单位的出现相对而言的。(Z.Harris1951P15)在这里最关键的是“环境”这个出现在定义项中的概念。哈里斯本人对这个概念定义如下:一个成分的环境或位置是指一句话里边各成分所构成的邻境(neighbourhood),……邻境就是指该成分前后的或者与之同时存在的各成分的位置。(Z.Harris1951P)分布分析法首先被用于音位分析。例如:在英语中[n]和[,]有不同的分布,因而是不同的音位:[n]可以在音节首、辅音后以及元音后出现,而[,]则只能在元音后出现,从不在音节首和辅音后出现。在分析音位的过程中,“互补分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所谓“互补分布”是指具有相似特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语音成分只能分别出现在互不相同的环境或位置中。假设有三个语音特征相似的成分x、y、z,且有结构位置A、B、C、D、E;如果x只能出现在A、B的位置上,y只能出现在C的位置上,而z只出现在D、E的位置上,那么我们说x、y、z三个语音成分处于互补分布的状态。语言中音位的条件变体都处于互补分布关系。Harris认为,布拉格学派尤其是特鲁别茨柯依的《音位学原理》倡导的以语音对立为标准的音位分析是不合适的,在他看来“只有分布对立是跟音素相关的。而语音对立跟音位没有关系。”(Language,17,1941,pp。\n345-349)当然现在看来是Harris误解了布拉格学派学者们的理论:特鲁别茨柯依并不是单纯根据语音对立来确定音位,而是根据功能区别价值的语音对立来确定音位的。哈里斯认为,根据分布来描写、分析语言结构,这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开意义的干扰,因为意义是由目前尚无能力加以分析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他甚至断言:分布上的不同就是意义上的不同。Harris、Nida和其它学者在20世纪四十年代开始把“分布”这个术语用于语法研究,试图把语法分析与音位分析在方法上统一起来。这一点集中地体现在Harris于1951年出版的《结构语言学的方法》(MethodsinStructuralLinguistics)中。(四)直接成分分析法(五)变换分析法1.变换与变换关系在Harris的论著中,“变换”(Transformation)这个术语最早出现在其《话语分析》(1952)一书中,但此时只是作为对话语结构进行分布分析的一种补充手段,目的是为了将实际话语中一些难以用直接成分分析程序处理的结构形式恢复为语序正常的句子结构,以便顺利地展开对话语材料进行切分,从中归纳结构单位并展开配列分析。作为一种补充手段,“变换”被定义为在相同语言环境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序列在满足以下条件下的替代(replacement):(1)两个序列的结构不同;(2)主要语素相同;(3)语素间的语义结构关系相同。比如:“语言研究”和“研究语言”之间的语素是相同的,语义结构关系也是相同的,因此二者之间构成变换关系。“我打碎了杯子”和“我把杯子打碎了”之间也构成变换关系:基本于语素相同,语义结构关系不变。变换分析法是哈里斯在《语言结构中的同现和变换》(1957)一文中提出的: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结构(或结构序列),其中所包含的是同样的n类(不管此外还有什么东西),当这些结构(或结构序列)出现在同样的句子环境中的时候(其中所有的同是这些n类成员所构成的成员组)……我们就说这些结构互为变换体(transforms),每一个结构都可以从另一个结构获得,只要通过特定的变换方式便行。(Harris1957P288)2.常见的变换手段有移位、添加、替换、删除和分合等。(1)移位:人民热爱解放军→解放军热爱人民(2)添加:写信→写(一封)信(3)替换:他说汉语说得好→他的汉语说得好(4)删除:他写的信→他写信(5)分合:我和小张是湖北人→我是湖北人,小张是湖北人。3、变换分析的作用和局限(1)变换分析的作用1)可以为结构定性,判断一组短语或句子的类型是否相同。如: A我有个学生想请教你→a我有个学生,学生想请教你。 B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b我有个问题,我s想请教你。AB两句通过变换显出不同:a句两个分句的主语不同,表示不同主语发出的动作;b句两个分句的主语相同,是同一主语发出的连续动作。再结合意义,可以确定AB两句在结构上不属于同一句型,A为兼语句,B为连动句。2)可以把一种结构分化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构,使语法研究更趋精密化。 A B 台上坐着主席团 台上唱着戏 主席团坐在台上(√) 戏唱在台上(×) 台上正在坐主席团(×) 台上正在唱戏(√)\n通过变换可以发现,AB两句为两种结构:A句表示静态、存在,与它相似的动词还有“坐着”、“躺着”、“挂着”等;B句表示活动、动态,与它相似的动词还有“跳着”“说着”“演着”等。而这样的差异,是用句子成分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都无法体现的。3)可以分化歧义结构。 A喂孩子的奶 → 一瓶喂孩子的奶(√) 喂不喂孩子的奶(√) B卖苹果的小孩→ 一个卖苹果的小孩(√) 卖不卖苹果的小孩(×) C买食堂的馒头→ 一个买食堂的馒头(×) 买不买食堂的馒头(√)通过变换可以发现,A有歧义,它包含B、C两种结构形式,即偏正式和动宾式。4)通过变换可以揭示一些深层的语法原则。如把字句与双宾语句的变换: A把书给他→给他书(√) B把我的书给张老师→给张老师我的书(×) C把我们的皮箱给他→给他我们的皮箱(×)通过对比A、B、C的变换,可以得出这样一条语法规则:双宾结构的远宾语不能是一个领属性偏正结构。可见,变换分析的确可以为我们揭示一些隐藏的语法规则。总之,变换分析法不仅仅在于揭示结构的构造层次和显性语法关系(如句子成分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所为),更重要在于揭示句法结构内部隐性的语法关系或语义结构关系,使语法研究从静态转为动态分析,由句法结构内部分析转向句法结构的外部分析(即原句式与变换句之间的联系)。(2)局限1)只能发现一组短语或句子的结构或语义关系相同或相异,却不能对不同变换形式的根本原因给予解释。要回答它们为什么不同,这就要用语义特征分析法。所以这两种方法常结合起来使用。2)变换具有较强的随意性。由于变换具有随意性,所以有时会影响结论的全面性。3)句子能否变换,不只受句法规则的制约,也受语义、音节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变换不同不一定是不同结构。如:“栽树”与“觉得满意”都是动宾结构,但变换形式不同: 栽树→栽树不树(×) 觉得满意→觉得满不满意(√)4.变换的原则变换分析时应注意,变换前后句子的基本语义结构应维持不变。所以在变换分析中有两条理论原则必须遵循:一是同一性原则,一是平行性原则。(1)同一性原则是指构成变换关系的两个句式及其实例的同现成分在语法上、语义上具有同一性。同一性原则是变换前后基本语义关系维持不变的根本保证,是分析变换实例、建立可靠的变换关系的必要条件。(2)平行性原则是指由某种变换关系的变换实例排列起来构成的变换矩阵在形式上和意义上表现出一系列的平行性。如:处所名词短语+动词+着+施事名词短语→施事名词短语+动词+在++处所名词短语NP(处所)+V+着+NP(施事)→NP(施事)+V++NPS(处所)台上坐着主席团→主席团坐在台上门口站着一群人→一群人站在门口床上躺着他母亲→他母亲躺在床上此变换的平行性表现为: 1)从竖行看,同一竖行的句子(原句式或变换式)是同构关系,语法形成一致,句法关系一致;2)从横行看,同一横行的句子是变换关系,箭头前后的句子不同构,所有横行上左右两侧的句子在语法形式上和句法关系上的差异一致,每一横行左右两侧句子其同现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一致。平行性原则也是变换分析的一条重要原则,它对变换关系来说,具有验证作用,对变换实例来说具有鉴别作用。\n 总起来看,变换分析法从八十年代开始在汉语语法分析中广泛运用,并取得了不少成果:如朱德熙《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1986)、方经民《变换理论研究》(1987)、李临定《汉语比较变换语法》(1988)等。变换分析把汉语语法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揭示出了更多的语法规律。附录一:功能层级成分句法结构成分似乎还应考虑一个成句层级。比如“吃了饭”和“吃饭了”就有是否能独立成句的功能差别。但这与本文的论题关系不大,须另文讨论。句法层级单位‘词’功能语素功能语素即所谓的“功能词”(functionalwords),指的是象介词、冠词、助词、连词这样的功能成分。不称功能词或虚词的原因是:一,它们不是自由形式因而不具备词的资格;二,它们的功能既不是构词(词位)也不是构形,而仅仅是辅助‘词’进入句法结构位置。三,虚词的范围大于功能语素。比如“了”是“构形语素”,不在我们所说的“功能语素”之内,但汉语语法学界大多认为它是虚词。构形成分词干+词尾层级单位词位+构形语素构词成分层级(词缀+词根+词缀)单位词素(构词语素)附录二:语义特征分析法(一)什么是语义特征分析法语义特征分析法是从语义学中引进的方法。在语义学中通过对同一语义场中不同词语的语义特征(即“义素”)的分析来比较词义的异同。国外较早把语义特征分析法用在语法学中的是转换生成语法学派,该学派发展到后期,将词的语义特征也做为词语搭配的限制规则。 如动词“喝”要求主语和宾语具有如下语义特征:“喝”的主语:[+名词,+有生命,+动物]“喝”的宾语:[+名词,+液体]所以“人喝水”这样符合语义特征限制的搭配可以,而“人喝饼”、“桌子喝水”这样不符合语义特征限制的搭配是不成立的。要注意的是,语义学中的语义特征与语法学中的语义特征不同。语义学中的语义特征是针对个别词的约定意义而言,个别词与同一语义场中的其它词的区别特征是固定的,不改变的。而语法学中的词的语义特征是某一类词在具体的句式里临时组合所产生的共同概括特征。(二)语义特征分析的作用变换分析能发现两个语法结构的异同,而语义特征分析则能说明句法结构异同的原因。1、语义特征分析可以解释词语的搭配规律。2、 A1 A23、 递了支香烟给张三→递给了张三一支香烟(√)4、 让了个位置给李四→让给了李四一个位置(√)5、 扔了个皮球给小王→扔给了小王一个皮球(√)6、 B1 B27、 讨了支香烟给张三→讨给了张三一支香烟(×)8、 抢了个位置给李四→抢给了李四一个位置(×)9、 要了个皮球给小王→要给了小王一个皮球(×)A1与B1两组在形式上都是:“动词+了+名词短语+给+名词”。但是通过变换,我们发现A1与B1的结构存在不同。经分析发现A1与B1的动词所具有的语义特征不同: A1组的动词都具有:[+给予,—取得] B1组的动词都具有:[-给予,+取得]故变换和词语搭配不同。2、语义特征分析能说明相似结构的差异,解释歧义产生的原因。3、语义特征分析在语言应用上也具有重要意义,如语言教学与研究,机器翻译和人机对话,编制电子词典等。总之,语义特征分析有利于对语法结构和语义的理解,它已日益成为汉语语法研究实现形式与意义统一的重要途径。要分析句子的结构成分,用句子成分分析法可简便适用;要分析某一语言单位的结构层次,可用层次分析法;要判断两个句法结构是否相同,可用变换法;要解释两个结构异同的原因,可用语义特征分析法。对某一语言片断进行语法分析时,选择何种句法分析方法,要根据实际需要来定,也可以结合着使用,如变换法和语义特征分析法就常常结合着使用,先用变换法发现两个结构的异同,再用语义特征分析法分析出原因,并总结出规律。总之,在汉语语法研究中采用方法上的多元互补,进行综合研究是必然的。\n\n第三章:语言运用与功能语言学重点内容:弗斯的情境意义理论系统功能语言学语用学话语分析和篇章语言学零.概说自索绪尔强调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并提出语言研究的核心任务是描写语言的结构系统之后,以结构主义的三大流派为代表的现代语言学研究在语言描写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为当代语言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当代语言研究从总的格局上看有两大趋势,即“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形式主义强调,自然语言系统的描写、人类语言能力的探讨及具体语言运用机制的揭示都应当尽可能全面地贯彻形式化的研究原则:以一套不容置疑的公理为研究起点,以严密的逻辑推导来保证研究过程的科学性,以经过严密定义的元语言符号来表述研究结果或结论。按照这样的要求,在语言研究领域,真够得上形式主义的恐怕只有蒙塔古语法(包括句法、语义和语用)一类研究模式了。但是通常我们还是把生成语法学作为形式主义的主要代表,尽管生成语法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上述定义。“功能主义”是对以非形式化手段从事语言研究或以非形式化表述方式来陈述研究成果的各种理论或流派的一个总称。具体地说只要不采用形式化的研究手段或表述方式,那么以下理论或流派都属于广义的功能主义:布拉格学派的功能句子观、韩理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狄克的功能语法、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格莱斯及新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欧洲大陆的篇章语言学、认知语法、会话分析、语篇分析、语用学,以及强调蕴涵共性的当代类型学研究,等等。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被称为功能主义的研究领域从实质上讲着眼的大都是对语言的运用。人类对语言运用的研究有悠久的历史。世界三大语言学发源地,尤其是古希腊和古代中国,其早期对语言的研究大都是围绕运用的角度展开的。古希腊的雄辩术,古代中国的小学都语言运用研究之滥觞。在此后的几千时间内,尽管语言运用的研究不是语言学发展的主流,但学者们对语言运用的探讨始终没有停止过。……关心语言运用的不止语言学。哲学、逻辑学、文艺学、写作学、人类学、心理学、传播学等学科都关心语言的运用问题。第一节语言的功能和语言运用一、语言功能和话语功能区分语言的功能和话语的功能通常所说的交际功能、思维功能等,其实只是话语的功能。(一)语言的功能1.构建语篇的功能语言作为一个符号系统,其基本作用是作为一种资源以便使用者构成实际话语。我们谁都要说话,但说话的基础是拥有一个语言符号系统。这个系统可能很简单,比如儿童语言;但也可能很复杂,比如学者的语言。没有语言符号系统做基础,谁都不可能流利地用语言来交际。要注意以下几点:(1)语篇是一种功能单位,与内部结构没有直接的关系,尽管绝大多数语篇都是有结构的。(2)语篇的功能并不限于交际,自言自语、自我备忘也是语篇。(3)韩理德(Halliday1994)提到了语言的三种功能:概念功能、人际功能、语篇功能。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语篇功能”是针对一些具有语篇衔接作用的关联词语而言的。2.语言的文化功能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语言形式决定着语言使用者对宇宙的看法,也就是说,一种语言的结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以该语言为母语的人怎样观察世界——世界上的语言不同,所以各民族对世界的切分和分析也就不同。1931年,爱德华·萨丕尔在《原始语言中的概念范畴》中说:“语言是认识社会的指南……使用不同语言的各社会成员所生活的世界是个多种样的世界,而不是具有不同标志的一个同样的世界……\n语言并不象一些人想象的那样,仅仅是经验的一种比较系统的罗列,这种经验仿佛人人都熟悉。其实语言是一种闭锁的、能产的符号体系,这种体系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涉及不依赖于语言而获得的经验,而且实际上它还在自己的形式结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决定着我们的经验。……”“语言不仅用于谈论我们在没有语言帮助下所获得的经验,而且实际上它为我们规定了经验的性质……语言形式对我们在世界中的倾向性有着残酷的剥削。”本杰明·李·沃尔夫说:“由此即引出了我所说的“语言相对论原则(linguisticrelativityprinciple)”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使用明显不同的语法的人,会因为其使用的语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观察行为,对相似的外在观察行为也会他不同的评价;因此,作为观察者他们是不对等的,也势必会产生在某中程度上不同的世界观。(我在四月份的文章中,已经对这一观点做了更为正式的阐述。)这种世界观是朴素的、未经概括的。人们可以对孕育了这种世界观的基本语法型式进行更高层面的特征概括,从而由每一种朴素的世界观发展出一种清晰的科学世界观。由此看来,现代科学的世界观是根据西方印欧语言的基本语法特点概括而成的。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语法导致了科学的产生,它只是影响了科学。”(《作为精确科学的语言学》,见《论语言、思维和现实——沃尔夫文集》(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P220-221。)3.语言的认知功能(1)语言的认知功能首先表现为对现实世界的编码功能。人类对世界的本分认识成果需要以语言符号的形式加以固定。有时候这种认识是深刻的,比如……。有时候可能是不那么深刻的。比如“鲸鱼”,严格地说不是鱼。(2)语言的认知功能还体现为作为儿童发展智力的平台。(3)语言还是认识世界的工具。这是建立在文化功能的基础上的。(二)话语的功能1.话语的社会功能(1)信息交流功能1)实用信息的交流。2)情感信息的交流。3)其他。(2)标志功能曹禺的名作《日出》中有一个人物叫张乔治,为显示自己与众不同,说话总是夹带些英语词,而成为讽刺的对象。当本民族遭受异族入侵和统治的时期,如果不讲本族语而讲入侵者统治者的语言,本族人会以敌人对待之。一个人回到家乡不说家乡话,也可能会遭到乡亲们的反感。秘密社会的人接头,必须使用秘密社会的秘密语,否则不会被认同。旧时学徒跟师傅学手艺,只学会了手艺而没学会行话(即“春点”),是不能出师的。“春点”这种特殊的社会方言,不仅具有标志功能、认同功能和情感维系功能,而且也具有对外保密和甄别身份的功能。(3)文化传播功能知识的传播观念的传播(4)人际功能——建立并调节人际关系问候、祝贺、吊唁等2.思维功能思维的分类: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思维必须在运用话语才能展开,尤其是抽象思维无法离开内部话语。抽象思维必须在符号的基础上进行。\n3.审美娱乐功能诗歌、小说、戏曲、电影、相声、幽默,等等。【神父的教导】弗兰克在向神父忏悔之前,偷走了神父的钱包。现在他决心对神父忏悔这件事情。一天他对神父说:“我偷了一只钱包,我一直很内疚。我可以把钱包交给你吗?”神父说:“不行!我不要你这钱包。你应该把它还给失主。”弗兰克说:“我想还给他,但他坚决不要。”神父说:“那你就不用感到惭愧了,收下它吧!”【无题】李商隐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望庐山瀑布】李白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4.施为功能奥斯汀“以言行事”理论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和美国语言学家塞尔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该理论认为,人们通过话语实施各种行为。在话语交际中说话人可能同时实施三种言语行为,即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是言外行为,因为言外行为体现了说话人的话语意图。塞尔提出了五种基本言外行为,即陈述类、指令类、承诺类、表达类和宣告类。如果一些句子的言外行为是间接实现的,那么,这类句子具有间接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交际双方共有的背景信息。政府的行政命令。附:雅各布森的语言六功能说雅各布森从说话者与受话者的语言交际中分析出六个因素,即说话者、受话者、语境、代码、接触手段和信息。信息的焦点集中于不同的因素便形成不同的语言功能:集中于说话者,就形成情感功能;集中于受话者,就形成意动功能;集中于语境,就形成参照功能;集中于代码,就形成元语言功能;集中于接触手段,就形成交际功能;集中于信息自身,就形成诗的功能。这显然是对语言功能的共时性结构研究,所以这些功能叫语言的“结构功能”。二、语言的运用(一)什么是语言运用?1.界定语言的运用,简单点说就是对语言系统的运用。语言的运用涉及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了语言系统本身提供的资源外,首先要考虑的是运用的主体:谁在用,对谁用。其次是,在什么情况下用,也就是语境的问题。语境因素是语言运用的核心问题。\n语言的运用不单纯是个言语活动能力的问题,有时候也是艺术技巧的问题。2.运用与应用的区别不要把“运用”与“应用”混为一谈:运用的对象是语言系统资源,而应用的对象是语言研究的成果。(二)语言运用的两个维度1.语篇生成要注意的是在现实的交际活动中,不是所有的话语都是在想好之后再说出来或写出来的,许多情况下说话人是一边想一边说或写的。2.语篇理解这个角度更多地与认知相关。语用学中的关联理论就是从言语理解的角度来研究语言语用的。无论是表达还是理解都要以共同的语言符号系统存在为前提。同时,对语篇生成和语篇理解的研究都要以语篇分析作为前提。而在语篇分析的过程中,语境的一个最重要的参项(parameter)。三、语境把握语境是语言运用的基本前提:语篇生成和理解涉及到语言运用的各种层次,除了要调用语言系统资源以外,还要涉及到各种各样的语境因素。(一)关于语境的定义和分类1.什么是语境?语境,简单地说就是语言运用的环境。要注意,理论上对语境的定义是一种概括,即把所有可能的因素都纳入到定义之中。但在具体的言语行为实践中,每一个语篇在生成或理解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具体的语境因素不一定相同。2.语境的分类一般分为微观语境和宏观语境两类。宏观语境指的是语言运用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这就交际主体来说表现为一种世界知识。微观语境包括当下情境(immediatesituation)弗斯(J.R.Firth,1957,PapersinLinguistics)曾为“当下情景”(他称为“情境上下文”)作过严格的界定:A.参与者的有关特征:是哪些人,有什么样的人格,有什么有关特征。1)参与者的语言行为,2)参与者的语言之外的行为B.有关的事物和非语言性、非人格性的事件C.语言行为的效果和上下文(co-text)。根据目前研究的最新进展及其他相邻学科的研究成果,我们基于操作上的便利提出如下分类体系:I.第一层次:语篇语境(textualcontext)、语篇外语境(extra-textualcontext)II.第二层次语篇语境下分:A、句内语篇语境B、句外语篇语境语篇外语境分为:C、说/写者语境(语篇外语境)D、听/读者语境(语篇外语境)E、共享语境(语篇外语境)III.第三个层次句外语篇语境下分:a、上文语境b、下文语境说/写者语境下分:c、说/写者的宏观语境d、说/写者的微观语境听/读者语境下分:\ne、听/读者的宏观语境f、听/读者的微观语境共享语篇外语境下分:h共享的宏观语境i、共享的微观语境宏观语境──社会、历史、文化背景(back-ground)(macro-context)当下情境语篇外语境语境微观语境(immediatesituation)(extra-context)(micro-context)上下文语境语篇语境(co-text)(intra-context)(二)语境在日常交际中的作用1、确定词语所指例(略)2.限制作用: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上什么山唱什么歌儿。(1)“相对论”的基本原理是什么??A.维基百科的回答:a.伽利略相对性原理:力学定律在一切惯性参考系中具有相同的形式,任何力学实验都不能区分静止和匀速运动的惯性参考系,这就是伽利略相对性原理。该原理最早由伽利略提出,是经典力学的基本原理。b.狭义相对性原理:物理定律在任何惯性参考系中具有相同的形式,这就是狭义相对性原理。爱因斯坦把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从力学领域推广到包括电磁学在内整个物理领域,指出任何力学和电磁学实验都不能区分静止和匀速运动的惯性参考系。该原理是狭义相对论的基本原理。c.广义相对性原理:物理定律在一切参考系中都具有相同的形式,这就是广义相对性原理。狭义相对性原理虽然把伽利略相对性原理推广到了整个物理领域,但并不能包括非惯性参考系。爱因斯坦利用等效原理,把相对性原理推广到一切参考系。B.日常话语说法震撼世界的相对论,是科学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创立相对论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晚年时一群青年学生请他解释什么是相一个对论,他生动而幽默地打了一个比方:“当你和一个美丽的姑娘坐上两个小时,你会感到好象坐了一分钟;但要是在炽热的火炉边,哪怕只坐上一分钟,你却感到好象是坐了两小时。这就是相对论。”C.诗的表达方式远和近顾城 你一会看我\n一会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断章卞之琳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2)“你找死啊!”的话语功能类型A.警示性话语他直奔汽车,打开车门,钻进去。我也一个健步随着冲了出去,跑到他面前,我透过打开的车窗,用力拉住他的胳膊。“滚!自己打车去!”他冲我说。“你不能这么开车!太危险了!”我焦急的说。他没理我,胳膊挣脱出我的手,发动车子……“快停下!!我求你了!你找死啊!”我抓着他的肩膀,狂喊道。 他猛踩油门……只有把“你找死啊!”与上文中“你不能这样开车!太危险了!”联系起来,我们才能断定这个“你找死啊!”表达的仅仅是一种警示,而不是威胁。B.威胁性话语她也有见义勇为的时候:“有一次,一个小偷扒别人的钱,我制止了他,他瞪着我说:‘你找死啊!’我也不示弱:‘你找死啊!’”结果那个小偷也不敢动手,悻悻地走了。在这个例子中,“你找死啊”就不单单是警示性话语了,更多地表示的是一种威胁。3、补充信息面对面交际过程中,话语的构成和理解高度依赖语境。从话语构成的角度讲,(1)我做了一件新衣服。a、我亲自动手(给别人)做了一件衣服。\nb、我让人给自己作了一件新衣服。c、我亲自动手给自己作了一件衣服。d、别人请裁缝为我作了一件衣服。(2)你要死了找我。4、有助于理解“言外之意”例如:(1)几个月以后,我神秘地对张琳琳说:“这一次,要你陪我去见网友。” 她望着我“你?”很快又说“哈哈,太阳从西边升起啦!”知道我也沦陷了,她还挺高兴的。直到再一次走到那家熟悉的麦当劳餐厅,张琳琳发现坐在那里等侯已久的陈志城,吃惊地张大嘴巴。 看看我又看看他:“你们?”陈志城走了过来,微笑地握住我:“我们的爱情成功下载。”“太阳从西边升起”是不可能的,因此原则上说,由句段“太阳从西边升起啦”所表达的命题在孤立的状态下是没有信息价值的。但由于有上下文语境的支撑,这里的“太阳从西边升起啦!”就作为一个整体,用来表达了这样的交际意图: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的事情。(2)甲:你有什么了不起,能把我吃了?乙:不能,我是回民。与例一的微观语境不同,例二是宏观语境在起作用。甲所说的两个句段,尽管都有疑问标志(“什么”、“?”),但都不是用于求取信息的,而是一种否定性的反问句,会话含义(规约性的会话含义)是:你能做的最了不起的事情就是把我吃了,但事情上你不能把我吃了,因此你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乙的两个话段首先是建立在有意误解对方话语的基础上的,即把对方形式上的疑问(假性问句)当作事实上的问句(真性问句)并作出了“不能”这样的貌似妥协退让的回答;而后话锋一转,以给出“不能”原因的方式对甲的话语行为展开反击:因为我是回民。这样的归因性话语乍看起来似乎无关,但如果了解回民的文化风俗习惯,其中蕴涵的意图就不言自明了:回民不吃猪肉,我不能吃了你,是因为你是猪。5.调整话语理解偏差(1)动物园的警卫在狮虎山附近抓到三个捣乱的顽童,把他们带到了园长办公室。园长是个很喜欢小孩子的老头,他问其中最大的那个孩子。“你叫什么啊?”“王晓明。”“你是为什么被带到这里来的呀?”“刚才我想用花生喂老虎”。园长一想,这虽然违反规定。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告诉晓明不要随便喂动物事物,这样很危险,然后就放他出去了。接着问第二个孩子,第二个孩子也说想把用花生喂老虎,同样,园长也把他给放了。园长接着问最后一个脸红扑扑、胖嘟嘟的最小的孩子,“那你叫什么名字呢?”小男孩羞涩的说:“我叫……叫,叫大刚,因为我长的胖,同学们都叫我花生。”\n第二节语用学零、概述(一)语用学简史语用学起源于逻辑哲学家对语言的探索。西方哲学研究在经历过本体论(亚里斯多德)、认识论(笛卡儿)阶段之后于20世纪初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即表达论阶段(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等)。语言运用的研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始引起哲学界的关注的。但语用学这个术语却是美国符号逻辑学家查尔斯·莫里斯(CharlesMorris)在1938年出版的《符号学理论基础》(FoundotionsoftheTheoryofSign)一书中首先使用的。在这本书中,莫里斯把符号学(Semeotics)分成三个部分:语形学(句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他所说的“语用学”指的是对“符号与符号解释者的关系”的研究。莫里斯对符号学三个部分的区分虽表述不很确切,但很快被卡尔纳普等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接纳。在1942年出版的《语义学导论》中,卡尔纳普进一步修正了莫里斯对语用学的定义:如果一种研究明确地涉及说话者,或者用更一般的术语来说,涉及语言的使用者,那么我们便把这种研究归于语用学的领域(在这种场合下是否涉及指示者,对于这种划分没有影响)。莫里斯在1946年出版的《符号、语言和行为》中对他在《符号理论基础》中提出的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这三个概念进行了新的界定,其中的语用学被定义为:“是符号学的一部分,它研究符号的来源、用法及其在行为中出现时所产生的作用”。莫里斯时期的语用研究是作为符号学的一部分来进行的。从50年代初到60年代末,语用学在哲学领域的探索有了很大的进展。这一时期的研究成就则归功于英国的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和美国哲学家赛尔(J.Searle)和格莱斯(H.Grice)。他们分别提出了“言语行为”(奥斯汀)、“间接言语行为”(赛尔)和“会话合作原则”(格莱斯)这三个重要的语用学理论。从而确立了语用学自己的发展方向,创立了语用学自己的基本理论。这一时期的语用学研究虽然只局限于哲学领域,但其研究成果却为70年代语用学作为语言学的独立学科的兴起创造了条件。语用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语言学中的地位的确定,普遍认为是以1977年《语用学杂志》(JournalofPragmatics)在荷兰的正式出版发行为标志的。而在语用学走上成熟的过程中,Levinson(1983)出版的《语用学》(Pragmatics)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86年国际语用学学会(theInternationalPragmaticsAssociation,简称IprA,总部设在比利时)创立,标志着语用学研究已经成为语言研究领域中被公认的学科分支。同年,SperberandWilson的《关联性:交际与认知》(Relevance:CommunicationandCognition)(1986)一书出版,语用学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关联理论的阶段,语用研究开始由关注话语生成问题转而重点关注话语的认知理解问题。(二)语用学的定义及其主要论题1.语用学的定义何自然吴亚欣《语用学说略》。《外语研究》2001年第4期(1)从说话人的角度研究语用学:语用学是研究说话人意义的学问(Yule,1996:3);语用学研究人们如何使用语言来达到成功的交际(Kempson,1975:84)。(2)从听话人的角度研究语用学:语用学研究人们“明白在交际中要说的”比“听到表面上说的”到底多了些什么(Yule,1996:3);语用学研究如何理解人们刻意表达的言语行为(Green,1996:2)。(3)从语境的角度研究语用学语用学是研究语境意义的学问(Yule,1996:3);语用学研究话语如何在情景中获得意义(Leech,1983:13);语用学研究如何利用语境来推断出意义(Fasold,1993:119);\n语用学研究由社会语境确定的人类使用语言的条件(Mey,1993:42)。语用学研究语言使用者在适当的语境下灵活地遣词造句的能力(Levinson,1983:24);(4)从社会动态交际的角度研究语用学语用学研究人们相互交谈中的意义(Thomas,1995:24);语用学研究人们表达交往亲密程度的方式(Yule,1996:3)。(5)语言功能的综观论:语用学是语言各个方面的功能总览,即研究人类生活中语言的认知、社会和文化的功能(Verschueren,1995:13-14)。2.语用学的研究对象及英美的主要论题(1)语用学的研究对象第一个研究面着重研究特定语汇和语言结构的语用属性,所以属于语用-语言学的研究领域,是介于语用学和语义学之间的跨面研究。这个研究面的内容包括一些与特定的言语行为有关而在遣词达意时可能出现的词汇变异;如so,well等话语标记语(discoursemarkers)在意义和功能上的语用制约;manage,forget等含蓄性动词、criticize,charge等评价性动词,以及even,just等聚焦性副词(focusingadverbs)所表明的语用前提和逻辑-语义前提(或预设)的差异;some,but等词语所表示的常规含意;then,there等指示词语形式的不同理解及导致这些理解差异的因素;某些语用含糊现象的观察和分析,例如说些什么话才算谎话,Peterisbald是不是说Peter一根头发也没有了,CouldyoutellmewhenwegettoBirmingham,please?一类句子的歧义应如何排除等。第二个研究面研究说话人意义(speakermeaning),即说话人如何通过特定的话语表达特定意图,研究重点是影响这种意图表达和理解的语言、语境和语用因素。这个研究面的内容包括如何确定诸如请求、建议、拒绝、道歉等直接或间接表达的言语行为的施为用意;如何为实施某特定言语行为而使用的语用策略;如何分析说话人作信息添加和信息减省的利弊;研究说话人表达信息时的感情回应;礼貌策略及其运用的条件等。第三个研究面是研究听话人意义(hearermeaning),即听话人如何对说话人发出的话语进行理解。这个研究面的重点放在研究说话人的话语特征;听话人利用语境因素理解说话人所表达的信息意图;导致听话人对说话人所说话语产生误解的因素和这些话语对听话人所产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方面的课题主要涉及言语交际中的认知问题,当前关联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正是听话人意义这个研究面的重要内容。第四个研究面研究语篇意义(discoursemeaning),内容包括:话题变换标记的研究;参与谈话的人如何对话语的观点进行论辩和阐述;对特定的言语行为如何表达其顺序和层次,研究它们是否在听话人意料之内;如何认定说话人的态度是真诚还是讨好,以及他使用何种手段来取得说话的机会。这个研究面的热点是会话分析(conversationanalysis,简称CA)。当然,语用学的研究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四个研究面,而且每一个研究面还可以有许多研究课题。我们只是作一粗略的概括罢了。(2)英美语用学的主要论题指示语(deixis)、前提presupposition)、会话含意(conversationalimplicature)、言语行为(speechacts)、会话结构(conversationalstructure)(二)语用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语用学与语法学和语义学的关系1)语用学与语法学语法学主要是从形式手段的角度关注句子之内的各种语法现象的研究,不仅不考虑语境的问题,而且要尽可能地排斥语境因素的影响,以便提炼出构词、构形以及短语和句子的内部构造规则或规则,必要的情况下也可能从语言共性或社会或认知功能的角度加以解释。而语用学一般不涉及各种语言单位的内部形式构造问题,它更关注这些单位整体在实际的言语活动中的运用问题,尤其是那些需要借助语境才能理解的非字面意义的表达问题。但语用学与语法学不是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2)语用学与语义学语用学和语义学既有相关性又有相异性。两者都是对意义的研究。传统语义学把语义看成是抽象的,内在的,是语言本身的特性,不受语境的影响。因此传统语义学只研究语义的内在特征,不把语义研究置于语境中来考察。\n语用学研究的是交际过程中语言意义的表达和理解。语用学家认为不把意义放在语境中来考虑就不可能对语义进行充分的描述,因此在研究语义时是否考虑语境便成了传统语义学和语用学的根本区别所在。3)我们的看法语用学整体上是广义语言研究的一个部分,不能与语言学对立起来。当然,学术界目前对语用学疆界的厘定并是不很清楚。这种现状有些是客观对象的复杂性造成的,但主要还是我们观念上的原因导致的:我们总是试图强化语用学作为语言研究分支学科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不能从它与语法学、语义学的对立中找到。因为在研究对象上它们之间的重合之处太多了。比如,即使在语言系统之内我们也可以看到许许多多与语用相关的现象:事实上今天的许多语法规则都是过去语用规则语法化的结果。而语义学与语法学尤其是它与语用学之间的交叉重叠更是剪不断、理还乱!与其将语用学与语法学、语义学尤其是与语言学对立起来,倒不如将它们看作是切入语言研究的不同角度:语法学主要从形式出发切入语言和言语活动,语义学主要从意义或范畴的角度切入,而语用学则通过联系语境因素(包括macro-context、micro-context、immediatesituation)来实现从功能的角度切入(包括与认知心理相关的思维功能和与交际或信息交流相关的交际功能、艺术表达功能、文化传播功能等)。2.语用学与与应用语言学的关系广义的应用语言学可以包括语用学的研究领域。但狭义的应用语言学仅仅局限在语言研究成果在社会实践尤其是与言语活动相关的工程实践中的应用性研究。3.语用学与语篇语言学的关系4.语用学与逻辑学的关系5.语用学与认知科学的关系6.语用学与传播学的关系7.语用学与自然语言信息处理的关系一、指示和指示语(一)指示1.界定“指示”是一种语言的和非语言的手段把当前话语与当下情境(immediatesituationalcontext)联系起来的语言运用机制。其具体表现就是运用各种体态姿势指明当前话语中具有变量性质的词语在当下情景中的所指物,以便听话人或话语解码者能够迅速识别词语与所指物之间的对应关系。比如当一位老师在讲台上说“你,站起来!”的时候,为了指明“你”的所指,就必须同时运用手势指向或把眼光集中到一个特定的听话人身上。2.“指示”的功能人类最重要的交际活动就是言语交际活动,而言语交际活动的最基本形态就是面对面交际。在面对面的言语交际活动中,需要运用语言资源来构成话语,但由于用于构成话语的词语本身来自大脑词库,与现实世界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要使这些词语乃至包含这些词语的话语能传达与现实相关的信息,就需要运用“指示”这样的关联机制或手段帮助听话人或话语的解码者迅速识别相关语言符号的具体指称对象,否则话语的意义或意图要么难以理解,要么引起误解。比如引用自何自然《语用学概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但字句有改动。:一位教书先生发现自己的一双舒适的拖鞋忘在家里了,于是派了一位学生带着他给妻子写的一张便条去拖鞋。他在便条上写道:“请把你的拖鞋让这个男生带来。”当学生问他为什么写“你的拖鞋”时,他说:“哎呀!如果我写‘我的拖鞋’,她就会读成‘我的拖鞋’,这样她就会把她的拖鞋拿给你。你说,你把她的拖鞋拿来我能穿么?所以呀,我想还是写成‘你的拖鞋’合适些,她一读到‘你的拖鞋’后就自然知道是要把我的拖鞋给带来的。”\n就实际话语来说,“指示”的功能主要体现为:1)指明谁在说话,说给谁听的,2)说话的时间、地点以及场合,3)说/听者身份、地位以及社会关系,4)所说的话在在整个话语中的当前位置等。3.指示的手段达成指示的手段有两类:1)语言手段,典型的如指示代词、人称代词,称谓名词、一些具有指示意义的副词(刚刚、正在),等等。2)副语言手段,如说话人的体态姿势等。(二)指示语1.界定所谓“指示语”(deicticexpressions,indexicalexpressions),是指依赖于语境才能确定其含义的词语。任何一种语言中都有大量的本身不含有确定语义的词语,其中有些词语如“我/你”、“现在/一会儿”、“这里/那里”等,在被用到实际话语之中后,其具体的所指对象必须结合说话人和听话人所处的具体的情景语境才能加以确定。这样的一些词语我们称之为指示语。例如:这个给你,(拿着红色的气球给甲)这个给你,(拿着兰色的气球给乙)这个呢就给你吧!(拿出黄色的气球给丙)。2.指示语的分类(1)身势指示和象征指示Fillmore(1977):指示词语的身势用法(gesturalusage)和象征用法(symbolicusage)。(2)指示的功能分类按照在话语中的语义功能,“指示”又可分为人称指示(persondeixis)、空间指示(placedeixis)、时间指示(timedeixis)、话语指示(discoursedeixis)和社交指示(socialdeixis)等五个类别:1)人称指示指交际参加者之间表示相互称谓、相互之间人际关系的词语,这些词语的所指以交际参加者为参照而得以明确。发话者出现在话语中就形成第一人称,所用的指示语为“我”、“本人”、“本法官”、“在下”以及英语的I等。听着“我”说话的角色就是第二人称,所用的指示语为“你”、“您”以及英语的you等。而被“我”说到的“你”之外的人或物就是第三人称,所用的指示语为“他”、“她”、“它”等。2)空间指示指一些表示相对地点意义和方位移动意义的副词、代词,以及表示方位移动意义的动词。空间指示许多语言分为两个段,说话者所在的地方为"这里",远离说话者所在地的处所则为"那里",这就是所谓的近指和远指。有的语言如维吾尔语和日语还有中指,介于二者之间。空间指示语不仅有名词性的,也有动词性的,如"来"、"去"与英语的"come"、"go",它们也以说话者所在的位置为参照。"来"、"去"如果作为趋向动词加在一般动词的后面,就使就使一般动词也有了空间指示的成分。3)时间指示指谈话双方用话语传达信息时提到的时间。时间指示一般分为三个段,发话者说话的时间为现在,现在可长可短,所用的指示语除“现在”外,还有“此刻”、“目前”、“眼下”、“今天”、“本周”、“今年”、“本世纪”等,英语中则有now(现在)、atpresent(现在)、atthismoment(此刻)、thisweek(本星期)、thesedays(这几天)等。相对于现在的可以是过去,如“刚才”、“昨天”、“上星期”、“去年”、“上世纪”等,也可以是将来,如“明天”、“后天”、“下星期”、“明年”、“下世纪”等。4)话语指示指的是在谈话或行文中用来指明话语或篇章中部分与整体,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关系的词语。正说到的话语一般用“这里”、“本段”、“本文”等指示语,在这之前的是“上文”、“前一章”等,在这之后的则是“下文”、“下一章”等。5)社交指示指在各种社交场合社交词语的得体运用,如谈话场合的区别,称谓的运用等。它在话语中反映出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或说话人和话语中所涉及的另一个人之间社会地位上的差异。\n通过社交指示语,可以判别出交际双方的社会关系:是平等关系还是权势关系,是亲近关系还是疏远关系,是异性关系还是同性关系,等等。第二人称单数通称形式“你”和尊称形式“您”的运用就能反映出说话人和受话人之间的关系。称呼语也能反映出社交指示信息,例如交际双方的地位、职务、权势等,或是比较微妙的关系。二、会话涵义理论(一)会话合作原则合作原则(CooperationPrinciple)是美国语言学家和哲学家格赖斯(Grice)提出的一套日常交际需要遵守的最低限标准。格赖斯认为,谈话是受一定条件制约的。比如,在日常交际中,交谈一般表现为一种相互配合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交谈不是由一连串不相联系的话语构成的,而是一种合作的行为:会话参与者尽管是分别提供自己的话语,但总有一个共同的方向或者至少有一个相互都能接受的话语发展方向;为了保证共同的这一(些)目的或方向的达成,会话参与者有必要遵守这样一条基本的原则:在交谈中“按需要做出应有的贡献”(Makeyourconversationalcontributionsuchasisrequired,thestageatwhichitoccurs,bytheacceptedpurposeordirectionofthetalkexchangeinwhichyouareengaged.H.P.Grice“LogicandConversation”,AcademicPress,1975,P.45.)这就是所谓的会话合作原则。会话合作原则包含以下四个准则:1.量准则Makeyourcontributionasinformativeasrequiredbutnotmoreinformativethanisrequired.(Quantitymaxim):(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的程度;(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细。2.质准则Donotsaywhatyoubelievetobefalse,nortosaythatforwhichyoulackadequateevidence.(Qualitymaxim):(1)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2)不要说自己缺乏足够证据的话。3.相关准则Makeyourcontributionrelevanttotheaimsofongoingconversation.(Relatingmaxim):说话要关联。4.方式准则Beclear.Trytoavoidobscurity,ambiguity,wordiness,anddisorderlinessinyouruseoflanguage.(Mannermaxim):(1)避免晦涩的词语;(2)避免歧义(3)说话要简要(4)说话要有条理(二)会话涵义格赖斯认为,如果人们在交谈时,交际双方都遵循了这四条准则,那么他们可以进行效率最高,最合理的语言交际。然而实践却正好相反,就像我们所亲身感受到的,很多时候,我们交谈并没有采取一种很直接的方式,而是间接地表达我们的思想。在这一点上,格赖斯自己也察觉到了,于是在合作原则的基础上他提出了“会话涵义”理论,他认为“合作原则”和“会话涵义”理论正是相互支撑的,合作原则是会话含意理论的基础,而会话含意理论反过来又补充和完善合作原则,以解决合作原则不能解决的问题。1.什么是会话涵义(implication)格赖斯:在自然语言中,话语所表达的意义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说话者所说出的话语所表达的字面意义(meaningoftheword);另一种则是说话者通过说出的话语想要传递的字面意义背后的意义,即“会话涵义”(conversationalimplicature)。格赖斯的会话涵义理论正是以这种“会话涵义”为研究对象。比如:A.要是天气好的话,咱们一起去香山看红叶。……B.今天天气不错。\n2.会话涵义是怎样产生的?格赖斯分析了合作原则与会话涵义的关系,具体而言,他通过分析人们对于合作原则的违反进而产生会话涵义的现象入手,展开讨论。他具体分析了四种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参见H.P.Grice“LogicandConversation”,AcademicPress,1975,P.48.-P.49.:(1)(violate)说话者对于合作原则的不明显的违反。(2)(optout)说话者根本不愿意遵循合作原则,不论你说什么,他都不愿意加入到交谈中,以示“无可奉告”的态度。(3)(clash)说话者也可能面临一种冲突,遵循一项准则则要以违背另一种准则为前提。(4)(flout)说话者公然不执行某一项准则,同时他还想让听话者知道他违背了一条准则。对于上述四种违背方式,格赖斯认为除了第二种情况以外,其余三种均能产生会话涵义(conversationalimplicature)。在这个问题上,一些国内学者认为只有第四种情况能产生会话涵义,我认为这种认识欠妥。格赖斯在其论著LogicandConversation中的原文是“Thissituation(flout)isonethatcharacteristicallygivesrisetoaconversationalimplicature”H.P.Grice“LogicandConversation”,AcademicPress,1975,P.48.但我们不能片面的理解第四种情况就是唯一能真正产生会话含意的情况,因为格赖斯并没有否定其他情况,同时我们根据格赖斯在其后文中“EXAMPLES”一部分中所举例子,可以得到,格赖斯仅仅否定了第二种情况(optout),而对于其他三种情况,他分别举了相应的例子:(1)对于第一种情况(violate)A:Iamoutofpetrol.B:Thereisagarageroundthecorner.(B犯了“相关准则”,但他暗含了这个修车站可能开门。)(2)对于第三种情况(clash):A:WheredoesClive?B:SomewhereinthesouthofFrance.(B违反了“数量准则”,但暗含了他并不知道C的确切的地址)(3)对于第四种情况(flout):A:MrsXisanoldbag.B:Theweatherhasbeenquitedelightfulthissummer,hasn’tit?(B违反了“相关准则”,但暗含了A不应该谈论这种话题)3.会话涵义产生的条件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格赖斯又较抽象地概括了产生会话含意的条件参见H.P.Grice“LogicandConversation”,AcademicPress,1975,P.48.:说话者S的话语p具有会话涵义q,当且仅当:A.S被假定为是遵守合作原则的。B.要使S的话语p不与(1)相矛盾,就要假定S认为q。C.S认为听话者H能够推出或直观了解到(2),并且S也料想听话者H会认为S是这样认为的。例如:(1)A.We'regoingtotheMovies.B.I'vegotanexamtomorrow.B的回答显然与A的话题无关,违反了关联准则。但我们知道如果B去看电影,就没有时间准备明天的考试,所以B的言外之意是“我不去看电影”。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三)意义的分类及会话涵义的种类\n1.意义的分类根据格赖斯(1975)自然语言话语中的意义首先可以分为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所谓自然意义是指语句脱离语境后仍然具有的意义,包括词语的词汇意义及各种语法意义。非自然意义又称为为语用意义,即除了自然意义以外的那些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产生的意义。非自然意义分为两类:字面意义和涵义(implicature)。就句子来说,字面意义主要指的是命题意义和情态意义。2.会话涵义的种类(1)格赖斯的分类意义自然意义非自然意义字面意义涵义规约涵义非规约含义非会话涵义会话涵义一般性会话涵义特殊会话涵义(2)莱文森的分类莱文森(1983)根据是否遵守会话合作原则将会话涵义分为:1)标准会话涵义2)非标准的会话含义(四)会话涵义的特点根据格赖斯的分析,我们将经由语用推理而得到的会话涵义,与经由逻辑和语义推理而得到的意义相比,能够得到会话涵义所具有的一些特点。1.涵义具有可取消性(cancelability)这种可取消性是指在一定的语言环境或非语言的语境之中,一个句子原来所具有的会话涵义可能会消失。(1)a、张老师今年带三个研究生。b、张老师今年只带三个研究生,而不会多于三个。(2)张老师今年带三个研究生,如果不是更多的话。2.会话涵义具有不可分离性(non-detachability)也就是说,一句话所具有的涵义是以这句话的整体语义内容为基础的,而不是以句中的某一个单词或语言形式为基础。因此使用同义词、同义句或意义相近的词语、句子来替换并不能使会话涵义脱离话语本身。(1)a、希特勒是个大好人。b、希特勒是个大善人。c、一个大好人哪,希特勒。明确这一点对把会话涵义与预设区别开来特别重要。3.会话涵义具有可推导性(calculability)这是说,会话涵义是听话者在特定的语境中根据说话者所说的话和合作原则推导出来的。4.会话涵义具有非规约性(non-conventionality)这是指会话涵义并不是话语包含的语词本身所体现的意义,或者它并不是话语的字面意义,而是根据合作原则中的某些准则并且结合特定的语境推导出来的意义。5.会话涵义具有不确定性(indeterminacy)\n它是指,某一个语词或语句在不同的语境中含义并不相同。因此,会话含义并不是固定地属于某一个语词或语句的固有意义。(四)例证分析〔李三拿过一碗茶来。 刘麻子 说说吧,十两银子行不行?你说干脆的!我忙,没工夫专伺候你!康六 刘爷!十五岁的大姑娘,就值十两银子吗?刘麻子 卖到窑子去,也许多拿一两八钱的,可是你又不肯!康 六 那是我的亲女儿!我能够……刘麻子 有女儿,你可养活不起,这怪谁呢?康 六 那不是因为乡下种地的都没法子混了吗?一家大小要是一天能吃上一顿粥,我要还想卖女儿,我就不是人! 刘麻子 那是你们乡下的事,我管不着。我受你之托,教你不吃亏,又教你女儿有个吃饱饭的地方,这还不好吗? 康六 到底给谁呢?刘麻子 我一说,你必定从心眼里乐意!一位在官里当差的!康 六 宫里当差的谁要个乡下丫头呢?刘麻子 那不是你女儿的命好吗? 康六 谁呢?刘麻子 庞总管!你也听说过庞总管吧?侍候着太后,红的不得了,连家里打醋的瓶子都是玛瑙作的!康 六 刘大爷,把女儿给太监作老婆,我怎么对得起人呢?刘麻子 卖女儿,无论怎么卖,也对不起女儿!你胡涂!你看,姑娘一过门,吃的是珍馐美味,穿的是绫罗绸缎,这不是造化吗?怎样,摇头不算点头算,来个干脆的!康六 自古以来,哪有……他就给十两银子?刘麻子 找遍了你们全村儿,找得出十两银子找不出?在乡下,五斤白面就换个孩子,你不是不知道!康 六 我,唉!我得跟姑娘商量一下!刘麻子 告诉你,过了这个村可没有这个店,耽误了事别怨我!快去快来! 康六 唉!我一会儿就回来! 刘麻子 我在这儿等着你! 康六 (慢慢地走出去)(以上选自老舍《茶馆》第一幕)三、礼貌策略和礼貌原则(一)礼貌策略1.面子:礼貌策略的核心按照Brown和Levinson(1978)P.Brown&S.Levinson(1978)UniversalsinLanguageUsage:PolitenessPhenomena.的说法,人们在交际中要考虑的面子有正负两个方面。所谓正面面子(positiveface)指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赞许。所谓负面面子(negativeface)指由自主的自由,不因迁就别人或受到干预或妨碍而使自己感到丢面子。为了保证对方的正面面子不受威胁,说话人应该使用正面的礼貌策略(positive-politenessstrategies),尊重听话人,使其面子得到保留。2.莱可夫的礼貌规则莱可夫(Lakoff,1973)描述了三种不同的、说话人可以遵守的礼貌规则(politenessrules):I、不要强求于人它适合于交际双方权势和地位不均等的场合,比如学生和领导之间、工人和主任之间、雇员和雇主之间等。强求于人就意味着违背对方行事的意愿,反之就尊重了对方的意愿。遵守这一规则的说话人会避免使听话人去做不情愿做的事情,要么改变自己的谈话方式,要么采用征求对方意见或表示道歉的形式等,以免强人所难。例如:(1)Cometopostthelettersonmydeskthisafternoon.(2)Yousee,Ihavesomanyletterstopost,andIhavetodealwiththefaxfirst.(3)Couldyoupostthelettersonmydesk?\n(4)Sorry,Ihavetoaskyoutohelpmepostthelettersonmydesk.以上例子中,(1)是一个祈使句,在很多时候是很不礼貌的,为此说话人便使用了(2),间接地请求听话人帮助说话人把桌子上的信件寄出去;(3)采用的疑问句式,以征询意见的方式向对方发出请求;(4)首先采用道歉的形式,再发出请求。这样例(12—14)就比(11)要礼貌、恰当得多。II、给对方留有余地。它适合于交际双方权力和地位平等,但社交关系不很密切的场合,比如商人和顾客、医院中住同一病房的两个陌生人之间。给对方留有余地意味着说话人所提出的意见或请求,可能会被对方拒绝。例如:(5)Iwonderifitwouldhelptogethaircut.(6)Maybeyoushouldgetahaircut.而往往不说:(7)Youshouldgetahaircut.(8)Youmustgetahaircut.一般而言,如果说话人希望劝说听话人做某事,他就会采用某种说话方式,以便让听话人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决定做还是不做,他的选择不一定满足说话人的愿望。下例(19—20)和(21—22)中的陈述和请求具有一定的含糊性,隐含了字面意义以外的信息:(9)ItlookslikeyouandIgotintothewrongline.(10)Thisstylecomesinasize14also.[隐含:Thesizeyou'retryingonistoosmall(ortoolarge)foryou](11)Couldyouperhapsletmeseethatnewspaperforafewseconds?(12)Areyoudonereadingthatnewspaper?[隐含:Pleaseletmehavethatnewspaper,ifyou'refinishedwithit]对一些带有说话人的意愿或看法、可能强加于对方的话语,在语用中说话人会使其模棱两可,以便听话人在不同意、不遵守或不回答对方所提要求时,给自己留有体面的脱身之计。比如以下各例中说话人都采用了一种间接的说话方式:(13)SomepeoplethinkbuyingaJapanesecarisaninsulttoalltheunemployedAmericanautoworkers.[indirectassertionaboutbuyingJapanesecars](14)IwaswonderingifitwouldinconvenienceyouifIaskedtouseyourtelephone.[indirectrequesttouseatelephone](15)Idon'tsupposethenumber2busstopshere.[indirectquestionaboutthebus]III、增进相互间的友情。该规则是为了增进交际双方的友情或友谊。它适用于好友之间、亲密的朋友之间,甚至恋人之间。以上是适用于三种情况下的礼貌规则,但它们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主要原因在于莱可夫没有具体阐述违背该规则可能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比如是否威胁听话人、第三者或说话人本身的面子,而交际中采用的言语形式往往涉及到如何维护双方的社交距离与面子。同样,莱可夫没有解释为什么说话人会故意违背某一规则等。3.布郎等的礼貌策略布朗和列文森(1987)提出的礼貌策略包括:(1)直接性策略(baldonrecordstrategy)即说话人不采用补救措施、赤裸裸地公开威胁对方面子的行为;说话人不需道歉或采用调节措施就可以实现某一行为。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有很多共同之处,所以威胁他人面子的行为不会威胁他们的面子。该策略与莱可夫的第三条礼貌规则大体上是一致的。(2)正面礼貌策略(positivepolitenessstrategy)它会使听话人产生好的感觉或使对方感觉到自己的价值观得到了对方的认同等。该策略与莱可夫的第三条礼貌规则大体上是一致的。(3)负面礼貌策略(negativepolitenessstrategy)比如说话含糊其词、道歉、给听话人留有选择余地或明确表示不希望影响对方行动的自由等。该策略与莱可夫的第二条礼貌规则大体上是一致的。(4)间接性策略(implicating/offrecordstrategy)在严重威胁对方面子的情况下,说话人会采取暗含的手段,给对方留有余地,使其从中意识到说话人的威胁面子的行为不是故意的,从而实施了该行为。该策略也与莱可夫的第二条礼貌规则大体上是一致的。\n(5)放弃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refrainingfromtheact)如果FTA足以威胁对方的面子,说话人可能会放弃执行该行为。该策略与莱可夫的第一条礼貌规则基本一致。以上布朗和列文森的目的在于:(1)试图分析决定某一种礼貌策略比另一种策略更恰当的因素,如权势和距离等;(2)根据他们的分析可以预测,如果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较大的权势差异,交际中说话人就会使用不同的礼貌策略。(二)礼貌原则1.礼貌原则及其准则G·Leech对言语行为中的礼貌现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以后,在其《语用学原则》(PrinciplesofPragmatics)一书中提出了“礼貌原则”,并将这一原则划分为6条准则:A、得体准则(TactMaxim)减少表达有损于他人的观点;B、慷慨准则(GenerosityMaxim)减少表达利己的观点:C、赞誉准则(ApprobationMaxim)减少对他人的贬损:D、谦逊准则(ModestyMaxim)减少对自己的表扬:E、一致原则(AgreementMaxim)减少自己与别人在观点上的不一致:F、同情准则(SympathyMaxim)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这6条准则(区别在于的着重点不同)是人们在言语交际中一般都遵守的礼貌准则。2.举例分析(1)I'vemadearealmessofmyessay,butcouldyoupossiblyreadthroughitbyFriday?由于受“谦逊准则“的约束,发话者采取了自我贬低的礼貌策略使对方感到受尊敬,并给对方留有足够的自由选择余地以考虑周全。同时说话人使用了可能态情态词could,possibly,使自己的表达更趋委婉、礼貌。(2)MayIaskhowoldyouare?此句使用了试探性的情态模糊词"may",表明说话人试图得到听话者的合作,但回答与否由对方自己选择决定;同时说话者也给自己留有"退路":万一对方拒绝回答自己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样既尊重了对方,又保全了自己的面子,从而维持了双方良好的交际关系。由此可见,模糊限制语的使用,可以使言语表达缓和、含蓄委婉、稳妥周全、礼貌得体。3.其他原则(1)反讽原则如果有必要冒犯对方,至少要做到与礼貌原则不冲突,但是能让对方推导出话语中的冒犯所在。十岁时为了参加李元礼府上的名流聚会,冒充李府亲戚混进了门,且在前排就座。当李元礼问你与我家有何亲戚关系时,孔融的回答语惊四座:“昔先君仲尼与君先人伯阳有师资之尊,是仆与君奕世为通好也。”太中大夫陈韪说话了。陈韪: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孔融:想君小时,必定了了。见《世说新语·言事3》(2)逗乐原则为了表示与对方的亲密关系,可以讲一些明显不实或者明显不礼貌的话语。如老朋友之间好久不见:“你这老东西,这段时间都死到哪里去了,我以为你已经不在人世了。”(3)趣味原则可以讲一些不可预料的因而令人感兴趣的话语。比如小品《卖拐》:高秀敏:我不会忽悠,你自个整得了~\n赵本山:看我眼色行事,好不?哎,来人了,喊~~~高秀敏:啊,拐了噢,拐啦,拐了噢!拐啦,拐啦!拐啦!范 伟:我说你瞎指挥啥呀你啊?你知道我要上哪你就让我拐呀你啊?赵本山:喊卖。高秀敏:卖噢!卖,赵本山:卖啥呀?高秀敏:拐赵本山:连上。高秀敏:拐卖了噢!拐卖了!(4)乐观原则谈话的参与者宁愿谈论令人高兴的话题而不是令人不愉快的话题。即是逢事向好处想,发扬点“阿Q精神”。四、言语行为理论(一)“语行为”及言语行为理论1.什么是言语行为?人们运用语言进行交际以实现某一特定交际意图(如陈述、询问、命令、邀请、警告、宣判、道歉、祝贺、感谢、赞叹、建议、反对、接受、拒绝、证实、否认,通知行为等等),这实际上也是在完成一种行为,这种行为被称作“言语行为”。例如;当教师走上讲台,学生起立致敬后,教师要请学生坐下,这时他可以作点头的动作或作抬臂向下挥动的手势来表达,也可以用“请坐下”的话语来表达。表达的方式不同,但它们所要传达的信息,所要实现的意图却是一致的,都是发出一种祈使。点头或挥臂是一种行为,这是动作行为;说出“请坐下”的话语同样也是一种行为,即言语行为。2.言语行为理论以上述言语行为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称为言语行为理论。该理论最早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来的。本世纪30年代,逻辑实证主义的学说盛行。这一学说认为,陈述句就是陈述、说明,它是受逻辑-语义的真值条件的制约的,因而真值条件应是言语理解的中心。到了50年代,奥斯汀发表《论言有所为》,表示了对逻辑实证主义的学说的怀疑,提出言语行为的理论。他认为,有些一般的陈述句并不是为了作出真假的陈述。例如: (1)公司去年亏损30万。 (2)我感谢你为我提供了一个就业的机会。 (3)我劝你不要辞职。 (4)我宣判你服10年苦役。 (5)我保证明年聘你为教授。例(1)是一种陈述,即用言语来说明某事,是具有真假值的:与实际情况相符,句子为真;与实际情况不符,句子为假。后四例则不一样,它们并不只是“言有所述”,而是“言有所为”:例(2)在说出的同时也就进行了感谢,例(3)在说出的同时也就进行了劝告,例(4)在说出的同时也就作出了宣判,例(5)在说出的同时也就作出了许诺。它们是用言语来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存在真假的问题。奥斯汀把例(1)这类“有所述之言”称为“叙述句”,把例(2)-(5)这类“有所为之言”称为“实施行为句”(简称“施为句”)。叙述句的功能在于以言述事,而施为句的功能则在于以言行事。\n奥斯汀还指出,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有可能不合适。他认为,施为句要确有所为,就必须满足完成某种行为所需的条件,即所谓“合适条件”;如果不能满足“合适条件”,那就是不合适的。例如,假如说话人不是处于法官地位,不是处在法庭宣判的场合,或者受话人不是一名罪犯,那么例(4)就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的效力。又如例(5),说话人虽然作出了许诺,但如果他态度“不诚实”,并不打算去实行,那么这句话即使不是无效的,也是不合适的。合适的许诺应是言出必行。在作出某种言语行为之后,如果“违背承诺”,出现相悖的行为,那也同样是不合适的。例如,汤姆跟玛丽在教堂举行婚礼,而且在牧师面前宣誓:“我愿意娶玛丽为妻”。可是一出教堂,他就对玛丽说:“遇到你非常高兴。我要走了,再见。”接着发生的行为太不正常,使人怀疑他在教堂里所作的言语行为是否合适。言语行为理论最初区分了叙述句和施为句,并将施为句进一步区分为显性施为句(出现“请求、祝贺、宣判”之类的施为动词)和隐性施为句(不出现施为动词)。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运用叙述句其实也是在施行一种行为,如例(1)的说出就是在作出一种“告知”的行为。可见,叙述句本质上也应是一种施为句,应属于施为句中一个特殊的次类。这样,言语行为的理论就从单纯对原先意义上的施为句的分析,发展成为“言有所为”的一般理论。奥斯汀后来也就不再区分叙述句和施为句了,而是区分三种不同的言语行为。(二)言语行为的类型言语行为并不是单一的行为,而是由若干复杂的次言语行为组成的。根据交际过程的不同阶段,可以把言语行为分为三种:“言之发”以言述事的述事行为,“示言外之力”以言行事的行事行为,“收言后之果”以言成事的成事行为。1.言谈行为(thelocutionaryact)言谈行为就是说出所要说的话。例如:(1)抽烟对你的健康不利。(2)能帮我把钢琴抬过去吗?要让听话人接收这两例的信息,就必须用语音将例(1)例(2)说出。当说话人这些话时,他就是在进行言谈,就是在完成言谈行为。2.以言行事行为(theillocutionaryact)以言行事行为指的是发出言谈本身就意味着完成行事行为。换句话说,“言之发”和“示言外之力”都纯粹是一种抽象,某一个典型的言语行为,总是既是“言之发”,同时又是“示言外之力”。如说出例(1),这同时是在提出忠告;说出例(2),这本身是在发出请求。行事行为又可以分为五类Austin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即,判定语(verdictives)、裁定语(exercitives)、承诺语(commissives)、阐述语(expositives)和行为语(behabitives)。后来,Searle批评了这一分类,把言外行为分为“新五类”:即,断言(assertives)、指令(directives)、承诺语(commissives)、表情语(expressives)和宣布(declarations)。。I、断定式assertives实施这种行事行为的句子所表述的命题是可以评价真假的,而说话人则有责任保证所述命题的真理性,如陈述、断定、坚信、估计、描写、说明、报导、分析等等就属此类。例如:(3)学校昨天已经开学了。(4)明天肯定又是晴天。例(3)等于说“我告诉你:学校昨天已经开学了”,例(4)等于说“我断言:明天肯定是晴天”。在形式上,这种实施断定性行事行为的句子一般可以在前面加上“我告诉你”或“我断言”之类的词语。II、指令式directives这种行事行为是说话人企图使听话人去做某事。它们可能是非常温和、委婉地请求或建议听话人去做某事,也可能是非常强烈、坚决地命令或禁止听话人去做某事,如请求、哀求、命令、指使、建议、允许、忠告、祷告等等都属此类。询问可以看作是指令式中的一个特殊的次类,因为它们是说话人试图使听话人回答,也就是使听话人完成一种言语行为。例如:(5)这种事交给他去办吧!(6)马上出发!在形式上,这种实施指令性行事行为的句子一般可以在前面加上“我请求”“我命令”或“我建议”之类的词语,句末常常用上感叹号。III、承诺式commissives这种行事行为是说话人保证而且有责任将来去做某事,如保证、许诺、宣誓、发誓等等就属此类。从某种意义上讲,承诺式可以看作是说话人对自己的一种请求或指使,但又不同于上一类指令式。指令式是说话人企图使听话人去做某事,而听话人却不一定有责任或义务去做这件事。例如:(7)我年底一定完成任务。\n(8)我尽力而为。这两例都是承诺式。从形式上看,这种承诺句的前面可以加上“我保证”“我答应”之类的词语。IV表情式expressives这种行事行为是表现说话人对于句子的命题内容中所述事情的一种心理状态,如感谢、祝贺、赞许、欢迎、道歉、悔恨、痛惜、哀悼等等都属此类。例如:(9)谢谢你救了我!(10)让你受委屈了,真对不起!(11)我真不该跟她分手的。(12)多可爱的小生灵啊!例(9)是感谢,例(10)是道歉,例(11)是悔恨,例(12)是赞叹。表情句的末尾常用感叹号。I、宣告式。declarations这种行事行为是通过以言行事的力量使某一事态得以存在或实现,或引起事态的变化,如宣告、宣布、宣判、通告、任命、命名等等就属此类。例如:(13)我宣布晚会到此结束。(14)你被公司开除了。(15)我命名这条船为“利贝特”号。例中,说话人如果成功地完成了宣布的行为,那么晚会也就结束了,“你”就不再是公司的职员了;如果成功地完成了命名的行为,那么“这条船”也就成了“利贝特”号船。3.以言成事行为(theperlocutionaryact)当说话人说出话语并施行了某种行事行为之后,就会给听话人、其他人,甚至说话人自己带来某种影响,从而产生某种思想、感情,或作出某种行动,收到言后的效果。例如听话人受到了鼓舞或威胁,得到了安慰或支持,接受了感谢或道歉,感到满意或放心,被告知,被说服,被提醒,被欺骗,按指令完成了某项任务,按宣告出现了某种事态等等,都是完成了成事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以言成事行为是带有听话人的一定的主观性的,因此它有可能是多变的,施行同样的一种行事行为,有时可能会收到不同的言后之果。例如,向听话人发出邀请,听话人可能愉快接受,如期赴约,也可能不给面子,拒绝邀请;又如,向听话人提出批评,听话人可能心悦诚服,决心改正,也可能抵触不满,甚至怀恨在心。言谈、以言行事和以言成事这三种言语行为实际上是整个言语过程的三个不同阶段,是统一于同一话语之中的。这从下面奥斯汀所举的一个例子中可以看出:A、言谈行为(言之发) 他对我说:“你不能做这件事!”B、以言行事(示言外之力) 他不同意我做这件事。C、以言成事(收言后之果) 他使我恢复了理智,把我劝阻了。 他使我烦恼。(三)间接言语行为1.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根据交际意图的实现方式的不同,可以把言语行为分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1)直接言语行为说话人采用某种行事行为的表达方式来实现其自身预期所能实现的意图,这是直接言语行为,如用祈使句来表示请求,用疑问句来表示询问。直接言语行为句往往含有“告诉、请求、保证、感谢、宣布”之类具体指明行事行为的施为动词。(2)间接言语行为\n有时候,人们出于某种考虑,采用某一种行事行为的表达方式来完成另一种行事行为,这是间接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塞尔(Searle)提出来的。塞尔指出,要理解间接言语行为这个概念,先得接受“字面用意”的概念。“字面用意”是句子形式所固有的言外之力(用意),间接言语行为就是从“字面用意”推断出来的间接用意。例如:(1)a.请给我一点墨水。 b.我的笔没有墨水了。(2)a.请你说话小声点。 b.你说话能小声点吗?两例中的a句都是含有施为动词“请”的祈使句,都是直接向听话人提出一种请求。b句说话人的用意同样也是向听话人提出一种请求,但在表达形式上,(1)b却是陈述句,(2)b是疑问句,也就是说,它们是用一种断定、询问的行为间接地实施了一种请求的行为。这种间接言语行为就是从两句的“字面用意”推断出来的。英语里,人们是很少用命令句来提出要求的,而是习惯于使用间接提出要求的句子,而且这种间接用法的变化很多。下面例(3)中的句子都是间接言语行为句,它们的间接用意都是要求听话人把门关上。(3)a.MayIaskyoutoclosethedoor? (我能不能请你把门关上?) b.Didyouforgetthedoor? (你有没有忘了关门?) c.I'dbemuchobligedifyou'dclosethedoor. (如果你愿把门关上,我很感激。) d.Howaboutabitlessbreeze? (让风小一点怎么样?)间接言语行为往往在句法上也有所反映。如英语:(4)Canyouclosethedoor? (你能把门关上吗?)(5)Whydon'tyoureadindesk? (你为什么不在桌上看书呢?)please是不能出现在非请求的句子里边的,但可以出现在(4)中动词的前边,构成(4¢)的形式:(4¢)Canyoupleaseclosethedoor? (我能请你把门关上吗?)(5)既可以真的用来询问原因,也可以用来提出建议,但删略为(5¢)的形式后,似乎就只能理解为提出建议了:(5¢)Whynotreadindesk?(为什么不在桌上看书?)2.间接言语行为的类别 间接言语行为又可以分为两种:I、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是指依据习惯由句子的“字面用意”推断出来的间接言语行为。使用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往往是出于礼貌的需要,或是为了求得表达上的委婉。例如,在汉族社会里,熟人见面,习惯问上一句“吃了没有”,听话人一般是不会按其字面用意(“询问”)去理解的,而会很自然地从其字面用意推断出它的间接用意打招呼或致问候。又如,在英美社会里,人们总是把(4)这类问句当作“请求”来理解。当然,习惯上用作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句子有时在一定的语境中只是表达的字面用意。例如,“吃了没有”如果是对出差刚进门的丈夫说出,那就不是招呼或问候了,而是真正的询问。又如,如果在篮球馆里问“Canyouplaybasketball?”那很可能是向对方发出“邀请”,是一间接言语行为;但如果是在旅行的火车上说这句话,那显然是表达的字面用意询问对方是否会打篮球,是一种直接言语行为。II、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是指依据交际双方共知的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推断出来的间接言语行为。例如:\n(6)甲 你能借我点钱吗? 乙 我儿子今年自费上大学。乙的答话就字面用意而言,是一种“告知”行为,但实际上是间接地“拒绝”甲的“请求”,这一间接用意就是依据双方共知的信息通过推断来实现的,这当中包含着一个较为复杂的推理过程。从这里可以看到,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实际上是引进了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的。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由于是依据双方的共知信息和所处语境推断出来的,因此在使用时要注意共知信息充足,语境限制明确,否则,就有可能造成歧解,影响听话人对话语间接用意的把握。在研究中人们还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所涉及的对象通常是直接的,但也有可能是间接的。就是说,表面上是说给对方听的,而实际上是说给第三者听的。例如,《红楼梦》第8回写到宝玉要喝冷酒,宝钗以冷酒伤身劝他别喝。宝玉觉得言之有理,便放下冷的,令人烫热后才喝。这时:黛玉磕着瓜子儿,只管抿着嘴儿笑。可巧黛玉的丫环雪雁走来给黛玉送小手炉儿,黛玉因含笑问他说:“谁叫你送来的?难为他费心。那里就冻死了我呢!”雪雁道:“紫娟姐姐怕姑娘冷,叫我送来的。”黛玉接了,抱在怀中,笑道:“也亏了你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边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呢!”黛玉表面上是跟雪雁说话,在指责雪雁,实际上话是说给宝玉听的,是在奚落宝玉,怨恨宝玉只听宝钗的话,而对她的话置之不理。宝玉听了也知道黛玉是在奚落自己,无言以对,只好嘻嘻地笑了一阵。四、会话分析(一)会话和会话分析1.什么是“会话”?会话是人类最原始也是最基本的语言使用形式,是由一个以上的人参加的口头言语交际活动。2.会话分析会话分析是由一批从事人类学、社会学研究的民族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者开创的一个研究领域。主要代表人物有萨克斯(H·Sacks)、谢格罗夫(E·A·Scheloff)、杰弗逊(G·Jefferson)等。这方面研究主要以自然发生的实际会话材料分析为主,通过标注和归纳来探讨自然会话的规则和模式。3.会话分析常用的标注符号//:表示从这一点开始接下去说的话跟下一行记录的话交迭。……(二)会话结构1.会话的结构单位:话轮和相邻对会话是一个有序衔接的过程,参加的人在没有预先安排的情况下一个接着一个说话。轮流发话中的发话人从开始到结束,看作是一个话轮。话轮是会话结构中的最小最小单位。话轮至少是一个句子,只要当中没有插进过对方的话语,无论有多少个句子都属于一个话轮。在下面的会话过程中,鲁四风和鲁贵说的话都是一个话轮,尽管四凤的话轮只有一个句子:(1)四凤(紧张地望着他)您瞧见什么?鲁贵就在这张桌上点着要灭不灭的洋蜡烛。我恍恍惚惚地看见两个穿黑衣裳的鬼,并排地坐着,象是一男一女,背朝着我。这个女鬼象是靠着男的身边哭,那个男鬼低着头直叹气。“相邻对”(adjacencypairs)是话语结构的基本单位,指的是具有以下特征的一前一后的两个话轮:1)邻接的,2)由两个说话人分别说出,3)分为始发语和应对语。4)始发语和应对语之间在功能上要相配,比如问——答、提议——认可或拒绝,等等。\n常见的其他相邻对模式还有:道歉——抚慰请求——同意问候——问候2.会话结构会话的结构就是会话的构成形式。一般来说,一个比较完整的会话在整体结构上都会由开端(OPENING),本体(BODY)和结尾(CLOSING)三个部分构成。3.预示序列和插入序列(1)A、有SB型节能灯泡么?B、有。A、请拿两个。B、好!A、谢谢。(2)A、我现在能一会游戏么?B、你作业做完了么?A、没有。B、那等作业做完了再玩。(二)话题与话题转换1、直接转换受话人在答语中对发话人提出的话题不是迎合,而是直接避开原话题,再提出新话题,使对方失去“制话”优势。2、间接转换发话人提出话题,受话人迎合原话题进人交际,持续几个回合后,抛开原话题而转换出新话题,从而使自己由受话人囿于原话题转换为发话人引出新话题。3、强制转换参加者在三人以上的场合时,间接受话人(即不是正在与发话人直接交谈的那个受话人)中的一个强行取得发话人身分,以强制转换话题介人直接交际。4、自然转换交际双方都有强烈的交谈意向,关系融洽,角色分配恰当,使话题得以在双方之间自然而然地转换。5、主动转换发话人积极引发话题,以保证自己始终立于主动地位。6、被动转换发话人提出的话题使受话人无从合作或不愿合作,从而使发话人自己陷人尴尬、困窘、难堪的被动境地,于是转换话题以摆脱被动,重新争取主动,维持交际。7、无意转换\n以上几种话题转换形式基本上属于有意转换。无意转换是发话人提出话题后,受话人不是正面迎合或否决,而是以哼哼哈哈的类语言作答,以至发话人在无意中失落原话题而转换话题。(四)会话规则1.轮流说话的规则转换关联位置(transitionrelevanceplace)规则1:应用于第一个TRP(不论从哪个话轮开始)a、如果C(当时的说话人)在当时一个话轮中选择N(下一个说话人),那么C必须停止说话,N必须接着说话,转换出现在选择N后的第一个TRP;b、如果C没有选择N,那么任何其他的参与者都可以自我选择,谁先说话谁就获得说下一轮话的权利;c、如果C没有选择N,也没有其他的参与者按照b作自我选择,那么C可以(不是必须)继续说话(即要求获得继续说下一轮话的权利)。规则2:应用于以后的每一个TRP在C已经应用规则1c后,规则1a—1c适用于下一个TRP,并且反复适用于下一个TRP,直到实现说话人的转换为止。2.话轮间隔最小化(minimizationofgap)规则:(1)哈拉将是五岁马,真正的大马,我呢,也将满十八岁。()(2)“你呢,你是搞什么的?”她友好地问。(3)不用说,我是这学校穿戴最破烂的学生。可小萍呢?虽说她母亲也在农村,……经常穿戴得像一位小公主。(4)“那她呢?都说潘佑军什么了?”我讪讪的,转移话题。(5)“我呢?”我说,“我是不是你心目中的那个人?”(6)“有一次李谷一坐飞机,她们故意放朱逢博的歌。”“朱坐飞机呢?”“就放李的歌。”2.修正和打断1.修正:1)自我修正A.主动修正一次文艺晚会,主持人上台报幕:下面请欣赏:新疆歌舞,掀起你的头盖骨!噢,掀起你的头盖来。B.被动修正高秀敏:(1)啊~~~(2)大忽悠!大忽悠!赵本山:(1)喊啥大忽悠,(2)今儿出来卖这完应,(3)别叫我艺名行不行?高秀敏:孩儿他爸,赵本山:恩,2)对方修正\n高秀敏:不行~~~你不能要人家自行车。你快点拿回去,推回去~~~你不知道他这是坑你呢!范 伟:你这是坑我!你怎么这样呢?我就纳闷了,同样是生活在一起的两口子,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2.打断1)强行打断高秀敏:(1)我还不知道你那强项,(2)我孩他爸可有意思了,(3)听说人家买马上人那卖车套,(4)听说人家买摩托上那卖安全帽,(5)听说人失眠上那人家卖安眠药,(6)听说人家——赵本山:(1)别说了,(2)这叫市场,(2)抓好提前量!2)礼貌打断我每次有半个小时,或二十分钟。我和他们聊天,让他们放松,大家在对话中感觉很愉快。如果你只有两分钟,但要问四个问题,而你的嘉宾还在侃侃而谈的时候,你怎么办?我会礼貌地打断他,说"我可以打断您一下吗?"或当他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我就赶紧按我的计划行事。——CNN著名主持人韩玉花演讲录五、关联理论(一)什么是关联理论?1.核心概念:关联性Sperbesr和Wilson把“关联”定义为:如果一个命题在一个语境假设中的语境效果大,那么这个命题在这个语境中就具有关联性;如果一个命题在一个语境假设中所需的处理努力小,那么这个命题在这个语境中就具有关联性。话语的内容、语境和各种暗含,使听话人对话语产生不同的理解;但听话人不一定在任何场合下对话语所表达的全部意义都得到理解;他只用一个单一的、普通的标准去理解话语;这个标准足以使听话人认定一种唯一可行的理解;这个标准就是关联性。因此,每一种明示的交际行为都应设想为这个交际行为本身具备最佳的关联性。最佳的关联性来自最好的语境效果。因此,人们对话语和语境的假设、思辨、推理越成功,话语内在的关联就越清楚,就可以无须付出太多的努力就能取得较好的语境效果,从而正确地理解话语,获得交际的成功。2.基本内容关联理论认为,要正确理解自然语言就要通过语境来寻找关联,要靠推理。因为自然语言中的每一个话语都可以有多种理解,所以,正确理解自然语言,就必须通过语境来寻找信息的关联,然后再根据话语和语境的关联进行推理。人与人之间之所以能够进行交际、沟通思想,是因为人们能够根据对方的行为或话语进行各种推理。(1)交际的目的不是让听者复制(duplicate)言者的思想,而是改变听者认知环境(cognitiveenvironment),交际的过程是改善言者与听者双方共有认知环境的过程,交际的成败取决于共有认知环境的优劣。(2)交际是明示(言者)——推理(听者)的过程,话语的理解就是再现话语的关联性。(3)关联有两层含义,即关联性和关联度:一个假设当且仅当它在语境中产生语境效应时,它在这个语境中才具有关联性;关联度的大小取决于语境效应和处理努力——同等条件下,语境效应越大,关联度越大,语境效应越小,关联度越小;同等条件的处理努力越大关联度越小,处理努力越小,关联度越大。(4)当语境地效应与处理努力达到合理平衡时,话语具有最佳关联,人们在交际时追求的是最佳关联而不是最大关联。(5)最佳关联假设指出,言者有意向听者表明一组假设具有足够的关联,值得听者处理,明示刺激是言者能够用来传递该组假设的最佳关联刺激。\n(6)关联的第一(认知)原则表明,人类的认知常与最大关联相吻合;关联的第二(交际)原则表明,每一个明示交际行为都设想它本身具有最佳关联。(7)关联推理是在假定话语具备最佳关联的基础上进行的,听者通过扩充语境和推理寻找符合关联原则的话语释义。3.背景关联理论是Sperber&Wilson在《关联性:交际与认知》(1986/1995)一书中提出的一种语用理论。这一理论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交际与认知,试图回答的主要是以下两个问题:1)为什么交际双方各自的谈话意图会被对方识别?2)为什么交际双方配合得如此自然,既能产生话语,又能识别对方的话语?关联理论提出的答案是:第一、交际双方说话就是为了让对方明白,所以要求“互明”(mutualmanifestness)。第二、交际是一个认知过程;交际双方之所以能够配合默契,明白对方话语的暗含内容,主要由于有一个最佳的认知模式——关联性。这就是说,要找到对方话语同语境假设的最佳关联,通过推理推断出语境暗含,最终取得语境效果,达到交际成功。试举一个例子:(1)A.Doyouwantsomecoffee?B.Coffeewouldkeepmeawake.例中的B到底是想喝咖啡,还是不想?A需要明白B的用意。而要推断出B的用意,A就要根据话语的字面意思,同时结合语境,提出一系列的语境假设:a.Bdoesnotwanttostayawake.(B不想睡不着)b.Bdoesnotwantanycoffee.(B不想喝咖啡)c.Bwantstostayawake.(B想熬夜)OR:Bwantsanythingthatwillkeepherawake.(B想设法保持清醒)d.Bwantssomecoffee.(B想喝咖啡)要从这些假设中确定B的暗含意义,A就要寻找话语和语境之间的最佳关联。关联性强的假设,推理时所付出的努力就小;如关联不足,推理所付出的努力就大。(二)关联原则1.关联理论的两条原则在《关联性:交际与认知》第一版中,Sperber和Wilson(1986:158;1995:260)只提出了一条关联原则。而在第二版中,该原则就被改为第二关联原则,即关联的交际原则,另外还增加了一条原则——第一条原则,即关联的认知原则(1995:260-66):关联的第一(或认知)原则:人类认知常常与最大关联性相吻合。关联的第二(或交际)原则:每一个明示的交际行为都应设想为它本身具有最佳关联性。其中,前者与认知有关,后者与交际有关。关联的第二原则以第一原则为基础,而第一原则却可预测人们的认知行为,足以对交际产生导向作用。所谓“最大关联性”就是话语理解时付出尽可能小的努力而获得最大的语境效果(thegreatestpossibleeffectsforthesmallestpossibleeffort)。所谓“最佳关联性”就是话语理解时付出有效的努力之后所获得的足够的语境效果(adequateeffectsfornounjustifiableeffort)。那么,为什么要提出两条关联原则,而不是原来的一条呢?或者说,“最大关联性”(mostrelevant)与“最佳关联性”(optimalrelevance)之间有何区别呢?在“QuestionsonRelevance”(1996)一文中,Wilson指出,将关联原则由原来的一条改为两条纯粹是一个术语问题,其目的是为了使大家注意最大关联性与最佳关联性之间的差异,而在早期的理论框架中,她和Sperber未能突出这一点。无论旧版或新版,书中所提到的关联原则主要指第二原则,即关联的交际原则。新版对关联原则的改动本身并无新意,不过它对关联原则作出阐释,从而有助于明确关联理论与认知的关系。人类认知往往与最大关联性相吻合,因而,交际只期待产生一个最佳关联性。他们归纳出了以上两条原则,但当时只突出了第二条,并称之为一条关联原则。这引起了人们的一些误解(Higashimori&Wilson,1996)。人们往往忽略了最大关联性与最佳关联性之间的差异,并以为他们只主张最大关联性这条单一的原则,管束交际和认知两个方面。因此,在新版中,Sperber和Wilson就希望通过区分两条关联原则之间的差异,来消除这样的误解。\n关联原则不象合作原则、礼貌原则那样有一系列的准则,也不是焦急中说话人可以随意遵守或违反的东西。关联原则实际上是一条交际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每一个明示的交际行为都应该设想为其本身就具有最佳关联性。也就是说,明示交际的每一个行为都存在这样一个基本前提:交际行为本身就具有对语境的最佳关联。当话语具有足够的关联性且值得听话人付出努力加以理解,特别是当话语具有最大关联性而说话人又愿意且能够把它说出来的时候,这个话语就是具有最佳关联的话语。西方记者:总理阁下,西方人都是仰着头走路,而你们中国人为什么低着头走路?周恩来:你们在走下坡路,我们走的是上坡路。2.关联理论的语境观Sperber和Wilson的关联理论认为,任何话语都是有关联的,话语的理解过程就是寻找关联的过程,在较小的语境中找不到关联,就得借助大一些的语境,直至找出话语的关联,使话语在这个语境中具有语境效果。语境效果是话语所提供的信息和语境之间的一种关系,语境效果和话语的关联成正比。但是,语境效果不是确定关联的唯一因素,因为语境效果由心理过程产生,心理过程包括听话人处理话语所作的努力,这个努力就是确定关联程度的第二个因素,与关联程度成反比关系。由此可看出Sperber和Wilson不同于传统意义的语境观,其特点有二:1)主观性语境被从认知这一新的视角定义为“一种心理建构体,是听话者对世界的一系列假设”。正是这些假设,而不是现实世界,决定了对话语的理解不仅包括交际时话语的上下文、即时的物质环境等具体的语境因素,也包括一个人的知识因素,如对未来的期待、已知的全部事实、假设、信念以及一个人的认知能力。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交际者通过经验或思维已经把有关的具体语境内在化、认知化了。进一步语用学框架下的语境概念研究评述说,关联论认为,在语言交际中,听话人对世界的假设是以概念表征的形式贮存在大脑中,构成一个人的“认知环境”。一个人的认知环境是由一系列可以显映的事实或假设构成的集合。认知环境中包含各种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一个人理解话语的潜在认知语境。理解话语时起重要作用的不是具体的情景因素,而是认知环境中的旧信息。理解话语的过程,就是认知环境中的旧信息和交际过程中的新信息相互作用的过程。交际双方在交际过程中所运用的认知语境,只是认知环境中互相显映的一部分。这个认知的语境观,与前文介绍的传统的语境观大相径庭,更有利于交际推理。根据传统的语境观,交际推理是一个人的知识因素加上具体情景因素的综合推理过程,这些因素包罗万象,难以把握;而根据认知语用观,交际推理是一个“明示推理交际”的过程,认知环境中交际双方互相显映的部分才能成为表达和理解话语的语境,这种观点更符合人们的认知规律,因而更具解释力。2)动态性关联论较早地提出了动态语境观。传统的语境观认为语境是事先存在于交际双方的头脑中的,是固定不变的。这显然与“交际是动态的”这一事实相违背,因而这种语境观无法进行正确的交际推理。而认知语境观认为语境是动态的,在实际的交际中会不断得到扩展和补充。因此,交际过程就是语境的建构过程。这种全新和动态的语境观对九十年代的语用语境研究极具启发意义。(三)最佳关联和最大关联举例赵本山:(1)愿者上钩,(2)懂么?(3)帮我喊两句。——(1)、(2)辩白行为:先引述一个典故,然后以反问的方式来为自己许诺中不恰当的做法(严格地说是打算)做出辩白。(3)指令性行为:请求对方给予帮助。高秀敏:(1)我不会忽悠,(2)你自个整得了。——(1)间接言语行为,以一个断言形式来间接地拒绝对方的请求。(2)建议行为:建议对方自己完成上一个话轮中(3)发出的请求,补充本话轮中的(1)。赵本山:(1)看我眼色行事,(2)好不?(3)哎,(4)来人了,(5)喊————本话轮实施了六个言语行为:(1)建议行为,(2)间接的请求行为,(3)提示行为,(4)告知行为,(5)指令行为。高秀敏:(1)啊,(2)拐了噢,(3)拐啦,(4)拐了噢!(5)拐啦,(6)拐啦!(7)拐啦!\n——本话轮先后实施了7个言谈行为,但只做了两件事情:“啊”是对上一个话轮中“来人了,”做出的副语言反应,(2)—(7)是叫卖行为。不过这个叫卖行为不恰当。首先是只提商品名称这种叫卖方式通常仅仅适用在市场或小贩出售的一般性的叫卖品,不适用拐杖这种特殊商品。其次是,“拐”本身是个多义词,直接用于叫卖可能因违背合作原则的方式准则而产生误解。范 伟:(1)我说你瞎指挥啥呀你啊?(2)你知道我要上哪(3)你就让我拐呀你啊?——这个话轮可以看作是上一个话轮中不恰当的叫卖语导致的言之效。由三个间接言语行为构成。(1)以一个问句的形式间接地实施了两件事情:断定和指责。断定:把高的叫卖行为“拐啦,拐了噢!”误断为临时性的“交通指挥”行为,指责:这种临时性的“交通指挥”是不恰当甚至是错误的(以“瞎”字和反问语气来综合体现)。此外,1)句首的“我说”是主动承接话轮的标记,意思是“你停停,让我来说吧!”;2)句末的“你啊”中的“你”是指示用法,就听话对象作追加性定位,其中的“啊”兼有提醒和反诘的语气。(2)(3):以问句的形式实施的间接的断定行为:既然你不知道我要上哪你就不应该让我拐呀拐的。这个话轮整体上属于间接言语行为,以一种比较强烈的反诘方式来冒犯对方,违背了礼貌原则,但可以达到以情感、观点上的冲突来制造戏剧效果的目的。不过这些都是建立在说话人范伟(以下简称“范”)对高叫卖语的误解基础上的。这种误解在修辞学上叫谐声相关,但在语用学上可以称为虚假相关,即只是表面上遵循了合作原则的相关准则,但实质上这种相关是虚假的。赵本山:喊卖。——基于范的误解对高发出的指令性行为,目的是要求修正叫卖话语。发出这样简短的违背礼貌原则的指令是因为:1)表达不满,2)不希望被第三者听见或理解。高秀敏:(1)卖噢!(2)卖,——从遵循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出发实施了两个言谈行为,目的是执行赵当前话轮的指令,但:1)仍然与赵的总体意图相左,2)第二个行为被强行打断,3)从言语对象的角度看,违背合作原则中的量准则和方式准则,从而导致听话人范的再次误解。从观众的角度讲,这样的话语出乎意料之外,因此显得有意思。赵本山:卖啥呀?——这里要注意的是“卖”是个二价动词。在没有上文语境或情景语境不为听话人与说话人共知的情况下,其受事是不能缺省的。否则就可能违背合作原则的量准则和方式准则而导致对话语的误解或至少影响话语的恰当性。范的这个话轮“卖啥呀?”就属于后一种情况。意思是“你再说明白点,说出要卖的东西!”因此这个话语实施的其实是两个言语行为:疑问和否定,前者是直接的,后者是间接的但却是主要的。也就是说范关心的不是高、赵具体卖的是什么东西,而是对高的言语行为方式本身感兴趣(高的行为让赵感到奇怪。)高秀敏:拐——按照会话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以及邻接对方式发出话语“拐”,但只是针对范的直接言语行为“疑问”做出的回答,有意或无意中忽视了范的间接行为或会话含义。赵本山:连上。——实施的是指令性行为,直接要求高以特点的方式来修正自己的话轮30和32。违背礼貌原则但情有可原。高秀敏:(1)拐卖了噢!(2)拐卖了!——两个言谈行为完成了一个行事行为:符合赵上一个话轮发出的指令,但与整个情境不相关,因此整体上违背合作原则的相关、质、量乃至方式准则。产生了出乎意料之外的奇特的喜剧效果范 伟:(1)恩?(2)怎么回事儿?(3)谁要拐卖你呀?——包含三个言谈行为,都是上一个话轮带来的负面效应:高那出人意料的话语致使另一位在场的听话人范的误解进一步加深:一种由“拐卖(妇女)”这个词语的语义学结构引发的与当前语境有最大关联的推测:眼前的这个男人可能对眼前这个女人实施拐卖这一犯罪行为。(1)副语言行为“恩”,传达一种警觉。\n(2)完成一个置疑行为。可能有有自言自语的特征,是思考过程外现于言语的表现,不是典型的问句,直接的听话人也不明确(或者说包括了在场的三个人,甚至所有的人)。不过这最终取决于范是面对着谁在说话。(3)有针对性地完成一个具体的疑问行为。预设是:有人要拐买上一个话轮的说话人。当然这个预设是建立在对话语“拐卖了噢,拐卖了,”的误解基础上的,同时误解的责任也不在说话人范。另外,最后一句使用的是特殊疑问句有两个层面的功能:1)传疑,2)求证。高秀敏:(1)不是,(2)他拐卖了~~~——与话轮上一个话轮构成一个邻接对,第一个言语行为“不是”针对的是预设“有人要拐卖高”做出的否定,但第二个行为本来试图对第一个行为作出细化性的补充说明(他,拐(打算)卖了),但却被范打断,从而达成针对观众来说的最佳语境效果(最佳关联)。范 伟:你要拐卖呀?——打断了高的话语,转而针对当事者发出的求证性言语行为。赵本山:(1)你啥眼神啊,(2)拐卖,(3)拐卖我能拐卖这样的,(4)你买呀?——由四个言谈行为构成:(1)间接行为,以一个反问形式质疑范的判断力,进而否定自己要“拐卖“高这一推测;(2)这是一个话语指示用法,用一种特殊语调提及“拐卖“这个词间接地表达对“拐卖”这个词恰当性的怀疑。有点将错就错的味道;(3)以“拐卖“为话题反问对方,产生规约性会话含义:即使拐卖我也不会拐卖这么样的妇女。(4)继续追问,以达到将错就错、欲擒故纵的喜剧效果;但严重违背礼貌原则,尤其是极大损害了高的面子。五、隐含与预设和衍推(一)隐含(implication)1.逻辑学中的“隐含”要理解蕴涵关系,有必要先了解一下逻辑学中的假言命题。假言命题是复合命题的一种,这样的复合命题之间存在着if…then…的语义关系。如果两个命题之间存在着假言性的了逻辑关系,那么二者之间的真假值关系可以用真值表描述如下:P®Q真真真假真假假真真真假假例如:(1)如果天下雨,地就会湿。这个句子中前一个分句表达的命题和后一个分句表达的命题之间存在逻辑的关系可以描述如下:(2)a.天下雨了(S),地确实也湿(S¢)。——S真、S¢真b.天没下雨,但地却湿了,因为刚刚发过大水。——S假、S¢真c.因为天没下雨,所以地也没湿。————S假、S¢假d.天下雨了,但地没湿。这是不可能的。————S真、S¢假这样的逻辑联系我们称为逻辑蕴涵(logicimplication)。2.语言学中的“蕴涵”在上述例(2)中,具有蕴涵关系的两个命题都是明确地表达出来的,而且两个命题之间除了逻辑上的真假值关系外,没有其他直接的语义联系。但有的时候,两个具有蕴涵关系的命题只有其中一个是明确表达出来的,另一个则蕴涵在这个被明确表达出来的命题之中。比如:(3)a.S:校长奖励了三好学生。b.S®S1:某人奖励了三好学生。\nc.S®S2:校长(实施)某行为于三好学生。d.S®S3:校长奖励了某些人。在例(3)中S与S1、S2、S3都存在着逻辑蕴涵关系,但这些被蕴涵的命题与(2)中S¢情况的不同:(2)中S¢不是S意义的一部分,但S1、S2、S3却都是S意义的一部分,是从S直接推导出来的。为了有所区别,我们把这种作为句子意义一部分的命题意义称为语言学中的蕴涵意义,简称语言学蕴涵(linguistivimplication)。至此,我们可以把语言学中蕴涵界定如下:(4)S蕴涵S1,当且仅当:a、S1是S意义的一部分b、S真则S1必然真。3.语言蕴涵的类型A、虚指蕴涵虚指蕴涵是以语词为操作对象的,即以一个不定指称短语代替源语句中的各个成分,以形成多个蕴涵语句。“不定指称短语”的结构为:“某+属”,即由任指代词“某”附加于源语句中语词的属概念之上而形成。如例(3)。B、分析性蕴涵分析性蕴涵则是抛开语句的表层形式,完全凭借对语句中词语意义进行分析或分解而形成的蕴涵语句。比如:(5)S:王工程师是刘师傅女儿的未婚夫。S®S1:王工程师是男性。S®S2:王工程师未婚。S®S3:刘师傅已婚。S®S4:刘师傅有个女儿。S®S5:刘师傅女儿未婚。S®S6:王工程师与刘师傅女儿已确定婚姻关系。C、关联性蕴涵通过语句中词语意义与相关的世界知识之间的关联推导而来的蕴涵命题称为关联性蕴涵。比如:(6)S甲的1号赛车荣获了本届越野赛的冠军。S®S1:甲是赛车手。S®S2:甲驾的是1号车。S®S3:曾举行越野赛。S®S4:甲参加了本届越野赛。S®S5:1号车荣获了冠军。其中S1、S4就是关联性推导。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歧义句的蕴涵的问题:(7)S:我们见到了刚刚返回北京的小王的哥哥。\nA组:S®S1:小王有个哥哥。S®S2:哥哥刚刚返回北京。S®S3:我们见到了哥哥。B组:S®S1:小王有个哥哥。S®S2:小王刚刚返回北京。S®S3:我们见到了哥哥。(二)预设(presupposition)1.预设的定义预设是蕴涵的一种。在句子的各种蕴涵意义中,那些既是整个句子成真也是句子成假条件的蕴涵意义就是预设或预设意义。比如上述例(2)的蕴涵S3“刘师傅已婚。”、S4“刘师傅有个女儿。”就是句子的预设。因为,不仅(2)蕴涵了这两个命题或句子,(2)的否定形式也是如此:(5¢)S:王工程师不是刘师傅女儿的未婚夫S®S3:刘师傅已婚。S®S4:刘师傅有个女儿因此,所谓的预设指的就是肯定句和相应的否定句共同蕴涵的命题或句子。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如下:(8)S预设S¢++-+0-具体说来就是:不论S是真还是假,都要求S¢为真;一旦S¢为假,那么S就没有真值或者说是不恰当的。可见不能简单地把预设看成句子成真的条件,因为预设也是句子成假的条件。确切的说,预设应当是句子的恰当性条件,即:当且仅当一个句子的预设命题为真时,该句子才是恰当的,只有恰当的句子才可能或真或假;一旦预设命题为假,那么这个句子就是不恰当的,这种不恰当的句子无所谓真假(没有真值)。2.预设的提出最早将预设作为一个逻辑概念来讨论的是弗雷格,他认为,“如果人们陈述某些东西,当然总要有一个预设,即所用的简单的或复合的专名有一个意谓。”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103页,商务印书馆,2001。其意思是说,任何一个命题都有一个明显的预设。例如,“Keplerdiedinmisery”(开普勒死于贫困之中)这个命题就预设了“有Kepler这样一个人。”这一预设在该命题的否定命题“Keplerdidn’tdieinmisery”(开普勒没有死于贫困之中)中仍然成立。继弗雷格之后,罗素对预设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指出,“TheKingofFranceisbald”(现在的法国国王是秃头)这个句子断定了“有一个法国国王并且他是秃头”,所以,如果事实上并不存在这么一个国王,那么整个句子就是假的。斯特劳森对罗素的观点提出了异议。他认为,说话者在使用“法国国王”这一指称词语时,是假定听话者能够理解或识别出所谈论着的所指对象,他并没有断言这一所指确实存在,而仅仅是“预设”了它的存在。因此,斯特劳森认为下面的句子(9)仅仅是断定句子(10)为真或为假的一个先决条件。(9)TheKingofFranceiswise.(现在的法国国王是贤明的。)(10)ThereisaKingofFrance.(有一个现在的法国国王。)斯特劳森将(9)和(10)之间的这种关系叫做“预设”。他认为预设是一种不同于逻辑含义和衍推的特殊推理,他给预设下了这样的定义Strawson,P.F.IntroductiontoLogicalTheory[M].Methuen,1952.P175:(11)一陈述句A预设一陈述句B,当且仅当B是A为真或为假的一个先决条件。\n从这句话可以推出,一个否定句的表达保留了那个句子的预设。斯特劳森的预设概念可以被表述为如(12)的形式:(12)一陈述A预设另一陈述B当且仅当:a、如果A真则B真;b、如果A假则B真。从(12))可以看出,预设可以按照推理的有效规则来定义,我们可以将(13)进一步形式化:(13)一句子A语义预设一句子B当且仅当:a、A╟B;b、~A╟B。(三)衍推1.定义衍推(entailment)也是逻辑蕴涵中语言蕴涵的一种。确切地说,衍推就是符合以下标准的蕴涵:(14)一个句子或命题A衍推另一个句子或命题B当且仅当:a、B是A意义的一部分,b、A真则B必然真,c、A假B真假不定。比如:(3¢¢)a.S:校长奖励了三好学生。b.S®S1:有人奖励了三好学生。c.S®S2:校长(实施)某行为于三好学生。d.S®S3:校长奖励了某些人。衍推关系的真值表如下:(15)S衍推S¢++-+--2.衍推与预设的比较衍推与预设不同。预设跟句子的恰当性直接相关,是个典型的语用学概念,而衍推只跟真假值直接相关,是个典型的逻辑语义学概念。从信息表达的角度来说,预设命题都是句子中信息传达的基础部分或背景信息(background)部分,而衍推命题则是句子信息表达的主要部分或前景(foreground)部分。第三节语篇分析零.导言1.什么是语篇?话语分析有两个传统的领域:会话和语篇会话的基本单位是话轮,但话轮本身就可能是一个语篇。话语不都是语篇。话语可能仅仅是一句话,一句话可能仅仅是一个词组甚至单个的词构成的,这种情况下,当然谈不上“篇”的问题。2.语篇分析、篇章语法与篇章语言学这三个术语就研究领域来说是大致相同的,但内涵不完全相同。篇章语法是系统功能语言学派常用的概念术语,语篇分析是系统功能语法以外的英美学者的叫法,而相同的研究领域在欧洲大陆则成为篇章语言学。3.篇章性\n什么是篇章,什么样的东西我们可以称为篇章,什么东西使得一个个小句组成了篇章?JanRenkema在他的《话语研究》(DiscourseStudies1993)一书中列出了把连续的小句看成篇章的七项标准(pp.34-40),这七项标准是:(1)衔接联系或显性联系(Cohesion)Renkema对外在联系的定义是:“当对一个具有篇章性的成分解释需要依靠篇章中另一成分时,衔接联系就出现了。(p.35)Halliday和Hasan把外部联系分成五种:互指(reference)、替换(substitution)、省略(ellipsis)、连词(conjunction)和词汇联系(lexicalcohesion)。他们认为,篇章的衔接组成了篇章。(2)连贯或内在联系/隐性联系(Coherence)而连贯反映了一种在篇章中不是很明显地表现出来的关系。一个有连贯联系的篇章具有“一种整体性和统一性”(Mann等的“修辞结构理论和篇章分析”,刊Mann和Thompson主编的《话语描写》(DiscourseDescription1992)。篇章中的每个成分或每个部分互相作用,构成了一个篇章的整体意义,这就是连贯。篇章中之所以会出现内部联系,是由于“目的性”和“可接受性”造成的。(3)目的性(Intentionality)作者是经过深思熟虑为了某个目的而写成某个篇章的。这就是Renkema所说的“用意性”(intentionality):作者有某种用意,想通过某个信息而达到某个特殊的目的。(4)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另一方面篇章是可接受性。对某个篇章来说,读者必须认为这确实是个篇章。除了这个篇章可理解外,读者对这个篇章的可接受程度取决于各种因素,如环境因素和篇章内部因素。(5)信息性(Informativeness)信息性是指对于篇章的接受者而言它所承载的信息超越或低于期望值的程度,也就是篇章中的事件在多大程度上是预料之中的还是出于意外的,是已知的还是未知的或不确定的。任何篇章或多或少都具有信息性,作为篇章接受者,显然,他们随时准备且努力根据篇章内容进行解读,通常他们更愿意处理信息比较多的篇章,因为这虽然困难但更有趣。信息度也就是信息性的等级。deBeaugrande和Dressler把信息性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即将一组相互间界限比较模糊的选择项,按照其在篇章中的常用程度由上而下从常用到不常用排列成一个区域,如果篇章中出现的选择项处于该区域的上位(upperdegree),即此选择项属于最可能被选择的一项或几项中,其信息度为一级;如被选择项处于该区域的下位(lowerdegree),即选择了不常用的项,为二级;如果被选择项不在此区域之内,便为三级。因此,一级信息度信息价值最低,二级为其次,三级为最高。一级信息尽管信息价值不高,但它总存在于每一篇章之中。但如果篇章中都是一级信息,虽然说篇章极其容易解读,但失去了可读性与趣味性,因此在解读过程中,接受者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比较高级的信息上。然而,除非作者是完全抄袭,一个篇章总要有自己的新东西。当然,这个篇章是建立在旧信息之上,在某种程度上,转换了其它篇章的东西,但是,这个篇章还是有自己新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个篇章可被称为具有信息性。(6)环境因素(Situationality)理解篇章需要依靠环境,即环境因素。(7)跨篇章性(Intertextuality).Keep和McLaughlin《电子迷宫》,网址:uvic.ca/~ckeep/hfl0278.html对跨篇章因素的看法是,“严格地说,某个篇章的建构,只是体现在阅读的那一刻。而读者以前所读的东西,他的经历以及他在某种文化中所处的地位,也形成了重要的跨篇章。Keep和McLaughlin对篇章内部因素这个术语的来源是这样解释的:Intertextuality这个术语来自拉丁语intertexto,指编织东西时把东西组织起来。跨篇章因素这个术语最早由法国符号学家Kristeva在六十年代引进来的。在《词、对话和小说》(p.66)等文章里,Kristeva打破了作者的“影响”和篇章的“来源”这些传统的概念,她认为,tablesettings(碑文或法典)和诗歌这些重要的意义系统是这些系统转换旧的意义系统的方式来构建的。一个文学作品并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某个作者的个人的产品,而是这件文学作品和其它文学作品的关系作用的产物,是语言本身结构的产物。“任何篇章,”她认为,“都是通过引文的镶嵌来创造的,任何的篇章都是其它篇章的转换和同化的结果”。deBeaugrande和Dressler在其著作《篇章语言学入门》中也提到了上述篇章性的七个方面,并将之看作一个符号列成为篇章的标准。他们指出,一个篇章的组成必有七要素:衔接、连贯、意图性、可接受性、信息性、情景性与跨篇章性。3.语篇分析的内容\n关注语篇分析的学者来自许多学科,除了语言学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学科的学者进行语篇分析或研究,比如哲学、心理学、文学批评、文献学、传播学、语言教学,等等。那么,就语言学而言,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展开语篇分析?这在不同学派的学者也那里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不过就目前的研究来看,以下六个方面基本上是大多数学者共同关心的论题:A、语篇话题:话题的设置、话题的展开方式、话题是连续性、话题的转移策略、话题与语篇内容的表达、话题与标题的关系,等等。B、语篇中的指称问题:指称的类型,指称关系类型(外指关系、内指关系、前指关系或回指关系、后指或下指关系、),词语与指称,指称的可及性与所指的推导,零型回指,指称与信息结构,等等。C、语篇的衔接和连贯D、语篇结构E、语篇的生成机制F、理解策略一、语篇话题(一)“话题”概念的来源及句话题1.“话题”概念的来源“话题”与“述题”或“说明”相对,最早是由萨丕尔在1921年出版的语言论中提出来的。他说:“句子是一个命题的语言表达,它把说话的话题和对这个话题的陈述二者结合起来。”第一次使用“话题”和“述题”描写句子结构的是Hockett(1958;索振羽等译,1987:251-253):TheSpeakerannouncesatopicandthensayssometuingaboutit…InEnglishandthefamiliarlanguagesofEurope,topicsareusuallyalsosubjectsandcommentsarepredicates.关于话题问题,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学者注意到这一现象。陈承泽(1922:14)主张根据汉语的特点进行独立的研究,反对模仿西方语法,提出了“标语—说明语”(相当于主题—说明)。把“话题—说明”概念运用于汉语研究的第一部著作是赵元任先生的《中国话的文法》。赵先生指出:在汉语中,主语和谓语间的语法关系与其说是施事和动作的关系,不如说是话题和说明的关系。施事和动作可以看作是话题和说明的一个特例,在许多语言中表示施事和动作意义的句子占的比例很高,但在汉语中即使做了种种调整,这类句子占的比例仍然很低,也许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用含义更广泛的话题和说明也许要合适得多。CharlesLi&SandraThompson(1976)又比赵元任更进一步,他们干脆把“主语—谓语”和“主题—说明”作为语言结构类型的分类标准,将语言分为四种:注重主语或主题的语言、两者并重或都不注重的语言。2.句话题陈平(1996)《汉语中结构话题的语用解释和关系化》(徐赳赳译),《国外语言学》第4期。话题化句法话题──有句法空位、能关系化句法话题左置句法话题──有同指代词、能关系化例如:(1)香蕉我很爱吃。(2)那件事,你最好把它忘掉。以上(1)是话题化话题结构,加点的词语是话题话话题,述题部分有一个可以将这个话题语恢复回去的空位(gap));(2)是左置话题结构,加点的词语是左置性话题,述题部分有一个与话题语同指代词“它”,因此话题语不能恢复回去。事例话题──能关系化、能名词化语用话题框架话题──能关系化、具备所属关系的能名词化(狭义)范围话题──不能关系化、不能名词化例如:(3)老李我们已经请出来了(4)上次郊游孩子们都累极了\n(5)物价纽约最贵如果从语用的角度上分析,以上三个句子中处于句首的加点词语分别是事例话题、框架话题和范围话题。(6)Lawyers,Ireallyadmirethem.(7)祖国,这是一个多么庄严的名字。(8)大楼盖好了。(9)来人了。(10)我做了一件衣服。不管是句法话题还是语用话题,这些话题都是句子的结构成分。不属于我们下面要说的语篇话题。(二)语篇话题及其与句话题的关系1.篇章话题任何一个语篇都是一个功能相对自足的结构整体。这个功能结构体可以由更小的功能结构体构成,比如语段。语段由句子构成。句子则由句段构成。由一个句段构成的句子称为单段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句段构成的句子称为多段句。(范继淹1985a)比如:(11)这是一套两居室的单元。|我先进去的那间摆着一张大桌,摞着几只樟木箱,床头还有一幅梳着五十年代发式的年轻男女的合影,显然这是男女主人的卧室。|另一间房子虚掩着门,我推门进去,发现是少女的闺房。例(11)整体上是一个语段,由三个句子构成,以“|”隔开。第一个句子是一个单段句。二、三两个句子分别由4个、3个句段构成,都是多段句。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功能结构体,任何一个相对完整的语篇,比如一篇文章、一次讲话等,总有一个中心论题。整个语篇都要围绕着这个中心论题展开。这样的话语中心论题可以被称为话语话题或语篇话题(discoursetopic)。(范开泰1985)不仅语篇有(语篇)话题,就是篇章的组成部分,如语段、句子也可能有自己的话题。比如:(12)桂林山水桂林位于广西东北部,那里气候温和,四季常青。它的风景优美,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声誉。桂林的石山气势雄伟,形状奇特。著名的有芦笛岩、七星岩、独秀峰、叠彩山、象鼻山和骆驼山等。清澈的漓江是桂林的主要河流。它穿过桂林市区,像一条彩带,蜿蜒于丛山中。桂林的山洞特别多。洞中的钟乳石象天然浮雕,形象十分生动。……要是你想了解它山水的优美景色,你就去游览一次,只有亲眼看一下,才知道它风光的奇特。作为一个完整的语篇,(12)的语篇话题就是文章的题目“桂林山水”。但各语段的话题并不相同。第一语段的话题是“桂林”,第二、三、四语段的话题则分别是“桂林的石山”、“清澈的漓江”、“桂林的山洞”,等等。这样的话题可称为语段话题。2.篇章话题和句话题的关系句子也有自己的话题。比如(12)中的第四节由两个多段句构成:“桂林的山洞特别多。”是第一个句子,由一个句段构成,其话题是“桂林的山洞”,与整个语段的话题一致;“洞中的钟乳石象天然浮雕,形象十分生动。”是第二个句子,由两个句段构成,句子的话题是“洞中的钟乳石”,与整个语段的话题不同。语篇话题、语段话题和“句子”的话题都属于广义的语篇性话题。这类话题的研究属于语篇分析的领域或“大语用”范畴。(范开泰1985)3.话题的表达形式与话题所指\n无论是句话题还是篇章话题,都是由两个要素结合而成的:表达形式和表达内容。比如:(13)我昨天买了本《新著国语文法》。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给我们的,但书店里一直缺货,昨天去北大旁边的古旧书店,刚进门就看见了这本我渴望日久的汉语语法经典了。前者我们称为话题表达形式或话题语,后者称为话题所指。话题的表达形式或话题语(topicexpression)和话题所指(topicreferent):同一个话题所指可以有不同的表达形式。比如:(14)尽力而为母亲写信给监狱里的儿子:“你入狱后我真不知道怎么办!农活干不动,菜园的地没翻,土豆也没种。”儿子复信:“妈,千万别翻菜园的地,要不然挖出点什么来,就会把你关进监狱,还会给我加刑!”一个月后,儿子又接到妈妈的来信:“刚刚收到你上次的来信,警察马上就来了,把菜园子里的地翻个底朝天,什么也没找到,还大骂了我一通。”儿子复信:“妈,能帮你做点忙,我真高兴!现在你可以种土豆了。”(参考消息2005年11月16日)话题的表达形式:词、词组、小句。(三)话题的设置、话题的展开方式1.语篇话题的设置A、直接设置语境共享程度越高,那么直接设置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15)郭明瑞从六楼下到三楼,正好碰上小胡,小胡说:“郭书记,人家催得紧,已搬下去了,换成206房间。”郭明瑞问:“东西都拿下去了?”小胡说:“拿下去了,我刚才又检查了一遍。”——田东照《跑官》B、间接设置I、使用话题引入标志语。比如:“我今天的话题是……”、“我的问题是……”,(17)主持人和晶:欢迎大家来到《实话实说》的节目现场,今天我们要关注的是成功女性的话题。也有人会称她们是精品女性,因为她们非常的稀有。我们今天在现场就想关注一下当她们在职业上取得成功以后,她们的情感生活又会怎么样呢?(《实话实说·精品女人的困惑》)(18)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新闻会客厅》。两位嘉宾大伙都认识,《艺术人生》的朱军还有《挑战主持人》的马东,我们今天的话题很简单,今年春节晚会到底是我们中谁来当主持人。(《新闻会客厅·\n主持人从此向商业活动说“不”》)(19)《探究我们的时间分配》各位好,今天我讲的话题“用时光锻造人生资本”。实际上呢,这个话题是一个近年来,特别在经济学领域当中一个……热点话题。……II、标题引入(20)龙卷风盛夏季节,在天气预报里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话:“台风中心的风力在十二级以上。”似乎这十二级就是风力之“最”了。自然界中还有比这更大的风吗?有,这就是龙卷风。龙卷风俗称“龙吸水”,这也许是它漏斗状云柱的外形很像神话中的“龙”从天而降,把水吸到空中而得名的吧。实际上,它是从雷雨底伸向地面或水面的一种范围很小而风力极大的强风旋涡。III、提问引入(21)观众朋友们,您们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健康之路》直播节目,今天我们来聊的是肺气肿微创治疗方面的问题。主持人:肺气肿是怎么回事?高占成:肺位于胸腔内,是人体重要的组织器官,……肺气肿病人早期有慢性咳嗽、卡痰等症状,晚期有气喘的症状,而且活动后症状还会加重。主持人:为什么会患肺气肿呢?王俊:大部分肺气肿患者都有吸烟史,……我国的发病率不是很高。主持人:为什么吸烟会导致肺气肿?高占成:吸烟与肺气肿的关系密切……因此我们建议吸烟的朋友们应尽快戒烟。IV、其他2.话题的展开方式什么是话题展开方式?看一个例子:(22)电视谈话节目i(talkshow)源出于美国,电视史学家一般都把NBC1954年推出的《今夜》看作是开电视谈话节目i先河的栏目。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电视谈话节目已经成为美国电视业中的一朵奇葩,Æi在节目播出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中国的电视谈话节目j起步较晚,从最早的《东方直播室》(东方电视台,1993年)算起Æj不过七、八年的时间,而有全国性影响的电视谈话节目《实话实说》的出现更是9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情,此后,谈话类节目\n在我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地兴盛起来。在全球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进程日趋加快的大背景下,中国电视谈话节目在不断发展、完善自身的过程中,必定会受到美国电视文化强势的渗透和影响。I、同指延伸话题(23)余丽丽iÆi女,Æi1993年毕业于孝感学院中文系,Æi1999年获华中师范大学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学位,Æi2003年获复旦大学法学(新闻学)博士学位。Æi曾担任湖北电视台双休日生活栏目兼职记者、上海教育电视台“天天健康”节目组兼职编导。Æi主要研究领域:媒介与社会、新闻法制研究、广播电视新闻研究。Æi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媒介调研:频道专业化的保证》、《试析多重背景下媒介职业化规定性的建构》、《网络传播时代:构筑“自由”而“负责”的新闻业》、《我国有线电视网络产业化现状研究》、《20世纪中国广播电视学研究回顾》。II、话题链(24)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和小和尚,小和尚要老和尚讲故事,老和尚说,从前有座山....。III、分解郁达夫的散文名篇《故都的秋》为例。其基本话题是“故都的秋”,为了表现故都之秋“清、静、悲凉”的特点,作者就把基本话题分解为五个子话题:故都的秋花、故都的秋槐、故都的秋果、故都的秋雨、故都的秋蝉,再分别进行描述。这是不是偶然的写作实例呢?不妨再看看巴金先生的散文名篇《灯》。基本话题显然是“灯”,而六个子话题则分别为:平房的灯、指路的灯、长夜孤灯、海峡火炬、拯救的灯和希望的灯。由此推断,郁达夫和巴金先生下意识地运用“话题分解”的方法创作出《故都的秋》和《灯》这样的散文名篇。可见,“话题分解”方法早就成功地运用于名家的写作实践中,只不过当时没有明确提出“话题分解”的概念而已。IV、其他(四)话题与语篇内容的表达:话题延续性问题Givon(1983)把话题延续性分成三种。这三种延续性可以在主题段(thethematicparagraph)内,或通过主题段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结构/语法/句法/在小句中依次表现出来。这三种延续性为:1.主题延续性(thematiccontinuity)2.行为延续性(actioncontinuity)3.话题/参与者/延续性(topic/participantcontinuity)其中以主题延续性范围为最大,是其它延续性的发源地。在一个主题段落内,主题延续性与行为延续性和话题/参与者延续性紧紧联系在一起。行为延续可以在不必改变主题延续性的情况下产生变化。话题/参与者延续性则是三种延续性中最具体的,因此,它可以在话题内,不必改变行为延续和主题延续的情况下而产生变化。如果我们分等级,那么就是:主题延续>行为延续>话题/参与者延续……Givon(1983)提出三种测量法,即回数法(lookback),歧义法(ambiguity)衰减法(decay)。徐赳赳,1990,叙述文中"他"的话语分析,《中国语文》第5期。(25)双菇凉瓜丝原料:凉瓜(即苦瓜)150克,香菇100克,金针菇100克,姜、酱油、糖、香油适量。\n制作方法:(1)将凉瓜顺丝切成细丝,姜片切成细丝;(2)香菇浸软切丝,金针菇切去尾端洗净;(3)油爆姜丝后,加入凉瓜丝、冬菇丝及盐,同炒至凉瓜丝变软;(4)将金针菇加入同炒,加入调味料炒匀即可食用。功效:香菇、金针菇能降低胆固醇;凉瓜富含纤维素,可减少脂肪吸收。(五)话题的转移策略1.会话类话语中话题的转移策略(25)我先是诧异,接着是很不安,似乎这话于我有关系。试望门外,谁也没有。好容易待到晚饭前他们的短工来冲茶,我才得了打听消息的机会。“刚才,四老爷和谁生气呢?”我问。“还不是和样林嫂?”那短工简捷的说。“祥林嫂i?怎么了?”我又赶紧的问。“Æi老了。”“Æi死了?”我的心突然紧缩,几乎跳起来,脸上大约也变了色,但他始终没有抬头,所以全不觉。我也就镇定了自己,接着问:“Æi什么时候死的?”“Æi什么时候?——昨天夜里,或者就是今天罢。——我说不清。”“Æi怎么死的?”“Æi怎么死的?——Æi还不是穷死的?”他淡然的回答,仍然没有抬头向我看,出去了。2.独白语篇中话题的转移策略(26)包袱在相声中的地位很重要,是揭露矛盾、突现主题、刻划人物的重要手段。恰如情节在喜剧中的地位一样。在喜剧里,笑料来自喜剧性情节,情节是刻划人物、表现主题必不可少的手段。在相声里,情节的地位远不如喜剧重要。它是为组织包袱服务的。因此,它可以时隐时现,若断若续,或虚拟,或跳跃,不求完整。有的甚至不需情节,只借助语言魁力即能组织包袱,直接揭露矛盾,表现主题。观众听相声并不醉心于情节的曲折,关注于人物的命运,而主要是要看作者对问题的明确立场,对人物的明快态度,对矛盾的直接揭露和评价。有些相声虽然也需要以情节为辅佐,但它仍不是表现主题、刻划人物的直接因素,作者往往借助它组成各种各样的包袱,通过包袱直接为主题和人物服务。——薛宝琨《相声的“包袱”》(六)话题与标题的关系\n1.标题就是话题鲁迅先生的《孔已己》。2.标题含有话题如《实话实说》节目“龙永图细说WTO”中的就含有话题“WTO”。朱德的《母亲的回忆》或《回忆母亲》。3.标题隐含话题鲁迅《一件小事》《与…相关的一个问题》4.标题与话题无关(27)一代人顾城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二、语篇的衔接和连贯(一)语篇的衔接1.衔接的定义Halliday在1962年首次提出了衔接的概念(Halliday,1962)。1976年,Halliday和Hasan出版了CohesioninEnglish一书,系统的研究了英语语言系统中可用来建构衔接关系的语料,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此书中,Halliday&Hasan(1976/2001:4)认为,衔接是一种语义上的概念,他们把衔接定义为“存在于语篇中并使之成为语篇的意义间的联系”(Theconceptofcohesionisasemanticone;itreferstorelationsofmeaningthatexistwithinthetext,andthatdefineitasatext)。他们同时指出,“我们用‘衔接’这个词专门指那些组成语篇的非结构性关系。它们……是语义关系,语篇是一个语义单位。”(1976/2001:7)2.衔接的手段如果篇章中的某一部分对另一部分的理解起着关键作用,那么这两部分之间就存在衔接关系。衔接不见得只存在于句子之间,句子之内也存在衔接关系。例如:Ifyouhappentomeettheadmiral,don’ttellhimhisship’sgonedown.(Halliay&Hasan,1976/2001:8)句中的him,his的理解都要依赖前面出现的admiral,所以是一种衔接现象。HallidayHasan(1976/2001)认为,这种衔接虽然在本质上和其它衔接没什么区别,但是由于句子是有结构的,而句子结构本身就表明句子的语篇性,研究句内衔接的意义就不那么大了。句际衔接则不同。它们使句与句之间产生了联系,使一群句子具有语篇特征(texture)。Halliday和Hasan(1976/2001)区分了五种衔接手段:照应(reference)、替代(substitution)、省略(ellipsis)、连接成分(conjunction)和词汇搭配(lexicalcohesion)。“照应”指用代词等语法手段来表示语义关系。主要有人称照应(personalreference),指示照应(demonstrativereference),比较照应(comparativereference)和分句形照应(clausalreference)等。另外还有外照应,内照应;直接照应,间接照应等等。“替代”(substitution)指的是用替代形式(pro-form)去替代上下文所出现的词语。使用替代既是为了避免重复,也是为了连接上下文。替代主要有名词性替代(nominalsubstitution);动词形替代(verbalsubstitution);分句形替代(clausalsubstitution)。“省略”(ellipsis)的使用是为了避免重复,突出主要信息,衔接上下文。省略可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替代---零替代(substitutionbyzero)。一个句子中的省略成分通常都可以从语境中找到。这样,一个句子给另一个句子的理解提供依据,就是他们之间形成了连接关系。所以,在于篇分析中,省略在句子之间所起的纽带作用是不可忽略的。省略也可分为三类:名词性省略(nominalellipsis);动词性省略(verbalellipsis)。Thompson(1996/2000)将替代归于省略之中。在这些衔接手段中有些主要是形式上的,如替代和省略,有些则主要是语义上的,如照应。而形式和意义又不能截然分开,衔接必须通过语义的选择,然后以词语或结构的形式实现。\n(二)语篇的连贯1.语篇性(texture)Halliday&Hasan(1976/2001)没有提出连贯(coherence)这个术语,而是用了语篇特征(texture)。事实上,这是两个非常相近的概念。语篇特征,即语篇所具有的、作为语篇的特性(thepropertyofbeingatext)。它有三个部分组成,衔接,信息结构和语篇结构。换句话说,衔接是实现语篇特征的一个手段。除此之外,句子内部的语法结构和信息结构以及语篇的宏观结构也是实现语篇特征的手段。可见,Halliday&Hasan把所有有关语篇的特性都称作语篇特征,衔接也被包括进去了。这样,衔接好像成了连贯(语篇特征)的一部分。Halliday&Hasan认为,衔接是一种语义上的联系,而具体的衔接形式则称为接结(tie)(1976/2001:3)。2.语篇与非语篇Halliday和Hasan在《英语的衔接》(1976/2001)中指出:“语篇指任何长度的、在语义上完整的口语和书面语的段落,它与句子或小句的关系不在于语篇的长短,而在于衔接。”“语篇与非语篇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语篇性――而语篇性是由衔接关系形成的。”语篇之所以成为语篇不在于它的语法性(grammaticality),而在于它的语篇性(textuality)。请看下例:Therewasnopossibilityofawalkthatday.Incometaxratesfor1984havealreadybeenannounced.Whatisthedefiningcharacteristicofregulate?Surelyyoudidnottellherhowithappened?这段话中的每一句都是符合语法规则的,但每句话都引出一个互不相关新话题,不能构成语篇,更谈不上连贯。3.连贯概念的意义VanDijk(1977)把连贯看作是一个语义概念,不仅是线性的、顺序性的,也是层级性的;不仅有微观结构,还有宏观结构。连贯还是一个分级性的概念,信息有完整和不完整之分。Widdowson(1978)第一次把连贯至于一个理论框架中。他把衔接看作由句子表达的命题之间的显性关系,把连贯看作言外行为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语用概念。Danes(1974)在其主位推进程序理论中,以连接性来讨论连贯的概念。他强调主位在语篇组织中的积极作用。语篇的连贯程度由主位推进程序的连续性表现出来,而主位推进程序则由相似语言单位之间的连接体现出来。如果这种连接出现空缺,主位推进程序就会出现不连续现象,造成语篇连贯的中断。主位推进程序虽然是语篇连贯的主要表现形式,但它只是众多衔接形式之一。而且必须与情景语境相一致才能有利于语篇连贯。Brown&Yule(1983:66)认为:“人们在解释一个语篇时,不需要语篇形式标记。他们自然地假定语篇是连贯的,然后在这种假设的前提下来解释语篇。”他们认为,决定语篇连贯的条件在语言外,包括语境的一般特性、话语结构和规则、交际功能、社会文化知识和推测等。但这些决定语篇连贯的因素系统性不够,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各自的理论地位没理清。(三)衔接与连贯的关系1.Halliday&Hasan的观点Halliday&Hasan((Halliday&Hasan,1985:48)认为,衔接不能完全保证语篇连贯,衔接只对语篇连贯起重要作用。“对语篇连贯的一个重要贡献来自它的衔接:它们是每个语言都具有的(作为语篇纯理功能的一部分)把语篇的这一部分与那一部分联系起来的语言资源。”他们认为,衔接是产生语篇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Cohesionisanecessarythoughnotasufficientconditionforthecreationofatext)(1976:298-9)。在他们看来,有了衔接不一定会产生语篇,但没有衔接则一定不会产生语篇。这一论断前半句是正确的,其例子是人工制造的话语,充满衔接却不连贯(以下将举例说明);后一半一般来讲也是正确的,Hasan甚至计算出了一段连贯的话语中衔接应占的比例。所谓一般情况,不包括一些简单的话语,这些话语有时没有衔接手段,但是却是连贯的。而正是基于这一点,Widdowson提出了不同的观点。2.Widdowson的观点Widdowson(1979:96)认为,语义上连贯的语篇可以没有形式上的衔接纽带。衔接既不是连贯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例如:A:CanyougotoEdinburghtomorrow?B:B.E.A.pilotareonstrike.在这个例子中,并没有衔接的形式,但这个对话是连贯的。从B的回答中我们可以推敲出否定的答案。又如:\nA:That’sthetelephone.B:I’minthebath.A:O.K.这几句话也是乍看起来叫人如坠云雾,但仔细琢磨,在脑海里再现其语言环境,我们就会发现这几句话在语义上是连贯的。设想B在洗澡时来了电话,A叫B去接电话,因而引起这段对话,那么句子的连贯性便建立起来了。由此可见,除了衔接之外,语篇的产生与理解是与人们共有知识(sharedknowledge)分不开的。3.N.E.Enkvist的观点N.E.Enkvist(1978)认为,衔接不是连贯的保证。例如:IboughtaFord.AcarinwhichP.WilsonrodedowntheChampsElyseeswasblack.BlackEnglishhasbeenwidelydiscussed.Thediscussionbetweenthepresidentsendedlastweek.Aweekhassevendays.EverydayIfeedmycat.Catshavefourlegs.Thecatisonthemat.Mathasthreeletters.这段组合表面看起来存在衔接关系,看起来是连贯的,但实际上却没有语义连贯。从表面上看,第一句的aFord和第二句的acar存在着词汇复现关系,但实际上aFord和acar并非指同一辆汽车。第二句的black和第三句的Black也并不是词汇的复现,它们之间没什么联系,前者的意义是“黑色的”,后者的则是“黑人的”。第三句的discussed叙述的对象是BlackEnglish,而第四句的discussions指的却是“总统之间的讨论”。第四句中的week与last连用,特指刚过去了的那个星期,第五句中的aweek则是类指用法,相当于anyweek。第五句的days与第六句的everyday也毫无逻辑联系,当然更谈不上连贯。第六句的cat是特指用法,第七句的cats则是类指用法。第八句的thecat指的是某一只特定的猫,它与第七句的cats没有什么直接联系。第八句的themat与第九句的Mat也没有联系,因而也更谈不上连贯。虽然这个例子中的句子之间不存在语义上的连贯,但给人的假象却是连贯的,因而有的语言学家称这种现象为假连贯(pseudo-coherence)。二、语篇中的指称问题(一)基本知识指称主要是名词的功能,指的是用名词的概括性词义去确定特定语境中的所指对象,同时用名词的语音去称呼它,以表明它为一次言语行为所涉及。reference(指称关系/功能):expressions(表达式/能指/词语)、referent(所指/所指物);外指、内指无指的(referent=0)类指A不定指泛指B有定的有指的非特指通指非类指有指的定指类指无定的特指无指的相关术语:designation的含义:指称性/指称形式/指称语(=expressions);自指和转指(自记和转记)“陈述”:与designtion相对的“陈述”assertion(陈述性/陈述形式);与命题(proposition)相对的“陈述”(表述);与“话题”相对的“述题/评述(comment)”;与“主位”(theme)相对的“述位”(rheme)。“指称性”、“述谓性”与语句的恰当性和真假值英语冠词及汉语“无定NP主语句”、“有NP”始发句的语用、语篇分析同指(coreference)、异指(disjiontreference)指称照应:回指、反指指称约束:约束三原则与自由空语类──兼论汉语的“自己”。“同指链”(coreference-chain)与语篇的同指/异指标注(三)指称的可及性语言中用于指称的词语有专有名词、有定描述语、指示词语和代词(包括零代词)等。总的说来,说话者使用某个指称词语时,所指称的对象可在如下语境中找到。(1)百科知识语境(2)有形交际语境(3)语篇上下文语境\n指称词语的形式与指称对象所处的语境之间似乎有着某种固定的联系。在典型的语篇交际中,特别是在初始阶段,不同形式的指称词语似乎有如下的分工:专有名词和有定描述语用于指称交际者百科知识语境中的某个实体(心理实体mentalentity),指示词语用于指称有形语境中的某个实体(有形实体Physicalentity),而代词则用于指称语篇语境中的某个实体(语篇实体discourseentity)。由于指称词语所指的对象都是说话者认为听话者已知的,所不同的只是给出这些已知信息的语境不同,因而这种形式与语境之间的密切联系,导致Ariel提出如下理论假设:专有名词和有定描述语是知识已知标示语,指示词语是有形实体已知标示语,而代词是上下文已知标示语。Ariel,M,1985,Givennessmarking[D]。Docroraldissertation,Tel-AvivUniversity。Ariel(1990)首先注意到,上述形式与语境的对应性并非是绝对的。其次,从语篇理解的角度来看,不仅百科知识语境中的实体是听话者头脑里的认知心理实体,有形语境与语篇语境中的实体,归根到底也是听话者头脑中的认知心理实体,是某个有形实体或抽象概念的表征,这是因为,在实际语篇交际中,后者也是通过感知和理解建立的。Ariel,1990,AccessingNoun——phraseAntecedents[M]。London:Routlede。据此,Ariel(1990)对自己以前提出的理论进行了修正。她不再把三种不同形式的指称词语与三个不同的语境联系起来,而是认为,不同形式的指称词语实际上标示了所指称实体的心理表征在大脑记忆结构中的可及性。在语篇理解过程中,要从语篇表征中提取一个在语篇中刚提到的一个实体的表征,往往很容易,因为由语篇上文先行语唤出(evoke)的实体表征,很可能仍保留在短时记忆中。而要首次从百科知识中提取某一实体的表征,则往往要花费一定时间与努力。因为人们百科知识中的实体表征,是储存在长时记忆中的,要从长时记忆中提取某项信息,需要首先将其激活,放入作为工作记忆的短时记忆中。因此,Ariel认为,实体表征的可及性,表现为其在记忆系统中的激活状态。而不同形式的指称词语,正是说话者用来标示实体表征的不同可及度,因而就指称词语的这一指称功能来说,可以把它们称为可及性标示语。Ariel进一步将可及性标示语分为三大类:1)那些最初用于指称百科语境中某个实体的指称词语,如专有名词和有定描述语,是低可及性标示语;2)那些最初用于指称有形语境中某个实体的指称词语,如指示词语,是中可及性标示语;3)那些似乎只用于指称语篇语境中某个实体的指称词语,如代词及其零形式,是高可及性标示语。许余龙《英汉指称词语表达的可及性》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5。可接受性和同现性的原则(二)例证分析:陨石李云所住的这条街是这个小城的商业街,一到夏天沿街门面的喧闹声常常要闹到夜里1、2点,这让李云很头疼,李云是一个经常要三班倒的工人,所以夏天的李云常常休息不好。李云对面楼房一楼门面有一个卖家纺用品的吴老板,此人财大气粗,一口气租了5间门面,每天夜里吴老板总是喜欢把他那34寸的大彩电摆在门口,声音也是开得奇大,狂唱卡拉ok,李云附近楼上楼下的居民也多次找过吴老板,可这个人还是我行我素,后来听说当地的头头脑脑都挺给此人面子,于是每天夜里李云更加睡不好了。李云虽然是个女生,却爱看NBA,一天夜里正看得起劲,楼下的那台大彩电又狂吼起来,李云烦躁不安,真恨不得下楼砸了那家伙,李云嘟囔着,这一片的人都没有一个男人,就没有人敢下楼砸了那家伙,非得要巾帼不让须眉吗。眼瞅着夏天越来越热,卡拉依然OK ,李云不得不开始实施她的计划了,她先到花鸟市场买了两个花盆,然后就每天晚上躲在家里学NBA的高手练习“投篮”,将一张废报纸揉成团后,往墙角的废纸篓里丢。李云心想,等我练成了,我就用花盆砸你那大彩电,你吴老板再精明,也不会想到是一个小女子所为吧。某天,晚间新闻报道,本市夜间将有大雨。李云暗暗的想,练了半个月了,机会就在今夜,砸你没商量。夜里12点了,气压低的人喘不过气来,李云守在阳台上,楼下的大彩电狂吼依旧。李云旁顾左右,确信没有人看她,她弯下腰悄悄拿起一个花盆,正要“投篮”,突然楼顶上飞下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顺着黑东西漂亮的下滑曲线,吴老板的大彩电“轰”得一声被炸得粉碎。咔嚓嚓”,一道闪电恰到好处的杀了下来,滂沱大雨说下就下来了。已经躲进家里的李云根本听不到吴老板的漫骂声了。李云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李云浏览当地的晚报,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昨日夜,伴随市民们盼望已久的大雨来临前,有一“陨石”降临本市,不幸一居民家中彩电被当场击中……。李云心想:聪明,陨石河边多的是,自己还傻乎乎的去买两个花盆,看来,只好种花了。\n牛郎织女的故事牛郎只有一头老牛、一张犁,他每天刚亮就下地耕田,回家后还要自己做饭洗衣,日子过得十分辛苦。谁料有一天,奇迹发生了!牛郎干完活回到家,一进家门,就看见屋子里被打扫得干干净净,衣服被洗得清清爽爽,桌子上还摆着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牛郎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心想:这是怎么回事?神仙下凡了吗?不管了,先吃饭吧。 此后,一连几天,天天如此,牛郎耐不住性子了,他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这天,牛郎象往常一样,一大早就出了门,其实,他走了几步就转身回来了,没进家门,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偷偷地观察着。果然,没过多久,来了一位美若天仙的姑娘,一进门就忙着收拾屋子、做饭,甭提多勤劳了!牛郎实在忍不住了,站了出来道:“姑娘,请问你为什么要来帮我做家务呢?”那姑娘吃了一惊,脸红了,小声说道:“我叫织女,看你日子过得辛苦,就来帮帮你。”牛郎听得心花怒放,赶忙接着说:“那你就留下来吧,我们同甘共苦,一起用双手建设幸福的生活!”织女红着脸点了点头,他们就此结为夫妻,男耕女织,生活得很美满。 过了几年,他们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一家人过得开心极了。一天,突然间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大作,雷电交加,织女不见了,两个孩子哭个不停,牛郎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正着急时,乌云又突然全散了,天气又变得风和日丽,织女也回到了家中,但她的脸上却满是愁云。只见她轻轻地拉住牛郎,又把两个孩子揽入怀中,说道:“其实我不是凡人,而是王母娘娘的外孙女,现在,天宫来人要把我接回去了,你们自己多多保重!”说罢,泪如雨下,腾云而去。 牛郎搂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欲哭无泪,呆呆地站了半天。不行,我不能让妻子就这样离我而去,我不能让孩子就这样失去母亲,我要去找她,我一定要把织女找回来!这时,那头老牛突然开口了:“别难过!你把我杀了,把我的皮披上,再编两个箩筐装着两个孩子,就可以上天宫去找织女了。”牛郎说什么也不愿意这样对待这个陪伴了自己数十年的伙伴,但拗不过它,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得忍着痛、含着泪照它的话去做了。 到了天宫,王母娘娘不愿认牛郎这个人间的外孙女婿,不让织女出来见他,而是找来七个蒙着面、高矮胖瘦一模一样的女子,对牛郎说:“你认吧,认对了就让你们见面。”牛郎一看傻了眼,怀中两个孩子却欢蹦乱跳地奔向自己的妈妈,原来,母子之间的血亲是什么也无法阻隔的!\n 王母娘娘没办法了,但她还是不甘心织女再回到人间,于是就下令把织女带走。牛郎急了,牵着两个孩子赶紧追上去。他们跑着跑着,累了也不肯停歇,跌倒了再爬起来,眼看着就快追上了,王母娘娘情急之下拔出头上的金簪一划,在他们中间划出了一道宽宽的银河。从此,牛郎和织女只能站在银河的两端,遥遥相望。而到了每年农历的七月初七,回有成千上万的喜鹊飞来,在银河上架起一座长长的鹊桥,让牛郎织女一家再次团聚。第四节系统功能语法理论零、概说由弗斯开创的伦敦学派后来由他的学生韩礼德(M.A.K.Halliday)继承和发展,形成现在人们称之为系统功能语法的学派。系统功能语法由“系统语法”和“功能语法”两个部分组成。 系统语法着重说明语言作为系统的内部底层关系,它是与意义相关联的可供人们不断选择的若干个子系统组成的系统网络,又称“意义潜势”。功能语法重点需要说明的是:语言是社会交往的工具,语言系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为了实现各种不同的语义功能而逐渐形成起来的;人们在交往中需要在语言系统中进行选择时,也是根据所要实现的功能而进行有动因的活动。系统功能语法学派的语言学家每年举行一次系统理论讨论会。第一届至第八届在英国召开。随着影响的扩展和队伍的扩大,1982年第九届年会在加拿大召开,这标志着该学派的理论已具有国际影响。1985年美国密执安大学举办第十二届年会,由于到美国是布龙菲尔德结构主义和乔姆斯基转换生成语法学派的堡垒,所以在美国举行这样的大会具有深远意义。到今天,以系统功能语法学为代表之一的功能主义研究走向已经与以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学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研究走向业已成为当代语言学研究中的影响巨大的语言学思潮。一、韩理德简介(一)生平韩理德(M.A.K.Halliday1925—)是英国当代最著名的语言学家,伦敦学派后期新弗斯学派的代表人物,当代国际语言学界影响巨大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创始人和最重要的代表人物。1925年4月13日生于英格兰约克郡的里兹,青年时期在伦敦大学主修中国语言文学。1947-1949年在我国北京大学深造,导师是罗常培先生;1949-1950年转到岭南大学,接受到王力的指导。回英国后又师从弗斯攻读博士学位,于1955年完成博士论文《“元朝秘史”汉译本的语言》(TheLanguageoftheChinese‘SecretHistoryoftheMongols’),获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韩理德曾先后任教于剑桥大学、爱丁堡大学,1963年出任伦敦大学学院交际研究中心主任,1965-1970年任伦敦大学语言学教授。此后,韩理德前往世界各地讲学,曾担任过美国耶鲁大学、布朗大学、肯尼亚内罗毕大学的客座教授。1973-1974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做研究员,美国伊利诺州立大学的语言学教授。1974-1975年任英国埃克塞斯大学教授。1976移居澳大利亚任悉尼大学教授,筹建悉尼大学语言学系并任语言学系主任。1987年任悉尼大学荣誉教授,并在新加坡、日本、英国等地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95年被聘为北京大学教授。作为弗斯的学生,韩理德不仅全面继承了弗斯学派理论的精华,而且对其它学派理论思想和学术成果持一种兼容并蓄的开放态度。M·格雷戈里曾说:在50年代初期,韩理德受弗斯和马林诺夫斯基的影响最深;60年代后期,他接受了布拉格学派的“功能句子观”和美国S·兰姆的“语言层次和体现”的理论,后来又从英国B·伯恩斯坦的社会学理论得到启发,进一步发展了自己的语法理论。在《作为社会符号的语言》(1978)的引论里,韩理德自己也承认,他有许多思想来自索绪尔、叶姆斯列夫、马泰修斯、马林诺夫斯基、弗斯、鲍阿斯、萨丕尔以及沃尔夫等。他对美国社会语言学家拉波夫尤其持赞赏的态度。(二)代表作韩理德是位极为勤奋、著述也相当丰富的天才语言学家。据不完全统计,到2000年为止韩理德发表的论着总计近150篇部。内容涉及到语言能力以外的语言学、语言教学的各个领域。从其所创立的系统功能语法的角度来看,韩理德的主要代表作有如下三种:《语法理论的范畴》(Categoryofthetheoryofgrammar,Word,No.17,PP241-292,1961。赵世开译《语言理论的范畴》,载《语言学译丛(第二辑)》,中国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符号:语言和意义的社会阐释》(LanguageasSocialSemiotic:TheSocialInterpretationofLanguageandMeaning。Landon:EdwardArnold1978)\n《功能语法导论》(AnIntroductiontoFunctionalGrammar,EdwardArnold1985年第一版,EdwardArnold1994年第二版,2000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版(中国)、爱德华·阿诺德出版社联合版)其中《语法理论的范畴》是系统功能语法早期阶段“阶与范畴语法”代表作,《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符号:语言和意义的社会阐释》则较为全面地二、系统功能语法的六个核心思想(一)纯理功能的(metafunctional)思想。韩礼德认为语言的性质决定人们对语言的要求,即语言所必须完成的功能。这种功能千变万化,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但其中有着若干个有限的抽象的功能,这就是“纯理功能”,或称“元功能”。它包括三个方面:1、经验功能语言是对存在于客观世界的过程和事物的反映,这是“经验(experiential)”功能。2、人际功能语言是社会人的有意义的活动,是做事的手段,是动作,因此其功能之一是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人际(interpersonal)”功能。3、语篇功能实际使用中的语言的基本单位不是词或句这样的语法单位,而是“语篇”,它表达相对地说来表达的是比较完整的思想,这样的由说话人将上述两种功能组织起来成为语篇的功能称“语篇功能”。(二)系统的思想 语言不是所有合乎语法的句子的集合,因此对语言的解释应用意义的有规则的源泉——意义潜势来解释。韩礼德认为结构是过程的底层关系,是从潜势中衍生的,而潜势可以更好得用聚合关系来表达,因此韩礼德的系统的思想是把语言系统解释成一种可进行语义选择的网络,当有关系统的每个步骤一一实现后,就可以产生结构。8.2.3层次的思想。系统功能语法认为,语言是有层次的,至少包括语义层、词汇语法层和音系层。各个层次之间存在着“实现”(realize)关系,即对“意义”(语义层)的选择实现于对“形式”(词汇语法层)的选择,对形式的选择实现于对“实体”(音系层)的选择。由于有这样的观念,整个语言系统又可看作是一个多重代码系统,即由一个系统代入另一个系统,然后又代入另一个系统。采用层次的概念还可以使人们对语言本质的了解扩展到语言的外部,语义层实际上是语言系统对语境即行为层或社会符号层的体现。因此,甚至可以将语义层看作是一个连接词汇语法层和更高层面的符号学。(三)语义功能的思想。这里的功能是形式化的意义潜势的离散部分,是构成一个语义系统的起具体作用的语义成分,词汇语法的成分或结构只是它的表达格式。如: Thelittlegirlbrokeherglassesatschool 概念功能:动作者过程目标环境及物性 ---------------------------------------- 词汇语法:名词词组动词名词词组介词短语这就将表达式和它所表达的语义清楚地分为不同的层次,而后对这里所涉及的每一个部分再进行具体的研究。(四)语境的思想 系统功能语法认为,如果人们把语言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那么就必须从外部来确定区别语义系统的标准,也就是要依靠语境来确定同一语义类型的语言材料是否真的是同一意义的标志。语言之外的社会语境或情景与语言一样也是语义的一部分。情景分析法和情景意义与其它层次的分析法和意义的区别在于:1、前者涉及有关世界的非语言特征,2、说话者和听话者都要掌握有关文化的非语言部分。韩礼德也认为,“社会语境”、“环境”、“相互交往”等概念与“知识”、“思维”在理论是同类型的。(五)近似的或盖然的思想韩礼德从信息理论中汲取了“近似的”(approximative)或“盖然的”(probabilistic)思想。语言固有的特征之一是盖然的,这种规律性特征在人们选择词汇时表现得最为明显,例如,从英语中选择“人行道”的词汇时,有人好用“sidewalk”,有人好用“pavement”等。人们只能从相对概率来掌握其使用范围。把这样的原则推进到对语法系统的描写上,那么在各种句型的使用上也就有一个盖然率的问题。因此,这样的思想表明,要掌握不同形式项目的使用,便要更精确地区别语义与特定情景语境的关系。这一理论的重要性也在于说明不同语域之间的差别可能就是它们在词汇语法层面上的盖然率不同,而这又是受制于所要表达的不同语义的确切程度。\n三、系统功能语法发展的三个阶段(一)阶和范畴语法阶段在《现代汉语的语法范畴》(Halliday1956)一文中,韩礼德建立了一个能比较好地处理语言单位之间关系的分析框架。这篇论文代表韩礼德语言理论研究的开始。他在文中提出,语言中有三个语法范畴,即:单位(unit),成分(element)和类别(class)。在这个分析框架中,“系统”从属于“类别”。韩礼德用汉语例子解释了单位与成分和类别之间的关系。他还讨论到汉语小句中“旧”(given)信息与“新”(new)信息的区别,并谈到“系统”选择中的“盖然”(probabilistic)问题。可以说,这篇论文提出的初步理论框架为以后的系统功能理论奠定了坚实基础。韩礼德虽然在上文中已提出一个能很好处理语言单位之间关系的分析模式,但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而且还存在一些问题(见Butler1985∶14-15,王宗炎1985∶136-148)。这篇文章主要是对现代汉语进行研究,从那之后,韩礼德的研究开始真正进入普通语言学理论领域。1961年他发表了“语法理论的范畴”(Halliday1961)。一般认为,这是一篇能代表韩礼德早期理论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韩礼德认为,语言学理论应该包含一个由相关范畴组成的体系,体系中的范畴应该能解释语言材料;同时,这个理论还应该有一套把范畴和语言材料联系在一起的抽象“阶”(scales)。他指出,语言材料可以在不同的“层次”(level)上进行解释,最基本的层次是“形式”(form)、“实体”(substance)和“语境”(context)。实体指声音上或书写上的语言表现形式,形式指把实体排列成有意义的格局,而语境则是把语言形式与它们的使用场合联系起来的中间层次。在这篇文章中,韩礼德还区分了“形式意义”(formalmeaning)和“语境意义”(contextualmeaning);前者指有关项目与其它项目在形式关系网络中的关系,相当于信息理论中的“信息”;后者指一个语言项目与非语篇特征之间的关系。韩礼德在这篇论文中对自己1956年(Halliday1956)的论点作了一些修正,并提出了四个语法范畴(即:单位—unit,结构—structure,类别—class,系统—system)和三个阶(即:级阶—rank、说明阶—exponence和精密度阶—delicacy)。在这个修正模式中,“系统”是一个基本的范畴,而不再像在1956年的分析框架中那样从属于“类别”;原先的“成分”也变成了“结构”。为了清楚地说明这一修正的意义,我们来看看弗斯的一个重要观点。弗斯受索绪尔的影响,认为语言是由横组合(syntagmatic)关系和纵聚合(paradigmatic)关系两条轴组织起来的;他指出,在横组合关系中,“成分”在有关层次上构成了“结构”。而在一个结构中的特定位置上可替换的“事件”(event)便形成了一个系统。以HenrykissedHelen这句话为例,它有三个位置(即SPC),占据这三个位置的Henry,kissed和Helen称为“成分”,这三个成分构成了横组合关系中的语法“结构”;如果把kissed换成loved或hit,这三个词便成为可替换的“事件”;在这一结构特定位置上的kissed,loved和hit构成了纵聚合关系中可供选择的“系统”。韩礼德系统功能语言学中的“系统”(systemic)一词就是从system这个词演变来的。一般认为,韩礼德这篇论文(1961)奠定了阶和范畴语法的理论基础,也是韩礼德把弗斯关于“结构”和“系统”的观点融入自己理论框架的一个表现。韩礼德把“系统”当作一个基本的语法范畴,这对后来系统语法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尽管阶和范畴语法作为一个理论还存在着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但它问世后不久便被广泛地应用于文体分析、语篇分析和其它分析之中(见Butler1985:193-197)。Fawcett(1974-6/1981,1980)所倡导的系统功能句法,也是在修改阶和范畴语法的某些做法后建立起来的。对于一种理论的推广,教科书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从文献上看,在韩礼德理论发展的早期,有两本书根据阶和范畴语法模式来讨论英语语法:一本是Scott等人(1968)的EnglishGrammar,另一本是Sinclair(1972)的ACourseinSpokenEnglish:Grammar。(二)系统语法阶段“阶和范畴语法”所描述的是语言结构的表层形式。这对于一种语言学理论来说显然是有欠缺的。韩礼德在60年代中期已清楚地看到问题所在,因此也一直在重新寻找改进理论的方法,其中一个想法是通过代表深层纵聚合关系的“系统”这种较为抽象的机制来达到描述语言的目的。如前所述,韩礼德在1956年的文章中已引进“系统”这个概念,但其重要性是在1961年的文章中才表现出来的。在这个被称为“阶和范畴语法”的模式中,“系统”是一个主要的语法范畴,在这个阶段中“系统”被看作是结构中特定位置上的可供选择的“单一集”(singlesets),这种意义上的“系统”与弗斯的“多系统”(polysystemic)原则(Firth1957)相一致。1961年以后,“系统”这个概念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其中一点是,“系统””与“系统”的结合便构成了系统网络。有了“精密度”(delicacy)的概念,把单一的系统组成系统网络(systemnetwork)就没有问题了。“精密度”这个阶表示范畴的区别或详细程度,它不仅能使语义区别越来越精确,而且可以表示一种依赖关系(dependency)。在一个系统网络中,两个系统可以是没有依赖关系而并存的(即simultaneity),也可以是有依赖关系的(即dependency),所以就有“合取”(both…and…choice)和“析取”(either…or…choice\n)这两种关系。若一个系统网络含有三个或更多的系统,情况有时会复杂一些,但关系总是只有两种:并存关系和依赖关系。1966年韩礼德发表的“‘深层语法札记”(Halliday1966)通常被认为是系统语法的宣言书。这篇有重大影响的论文表明:“阶和范畴语法”已被“系统语法”(systemicgrammar)所代替。在这篇文章中,韩礼德对语言结构的“表层面”(surfaceaspect)和“深层面”(deepaspect)之间的区别重新作了解释。例如,他指出,特定单位中结构的成分之间的“顺序”(order)关系与横组合关系中表层说明之间的“序列”(sequence)关系是不一样的,前者比后者更为抽象。这是因为,序列只是结构关系被说明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抽象成分(如主语、谓语、补语、状语)之间的结构顺序关系代表着横组合形式中的更为抽象的方面。例如,在Henrykissesthegirlseveryday一句中,四个成分的“顺序”关系是SPCA;无论我们说(a)Henrykissesthegirlseveryday,(b)EverydayHenrykissesthegirls,还是(c)ThegirlsHenrykisseseveryday,四个成分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Henry是主语(Subject),kisses是谓语(Predicator),thegirls是补语(Complement),everyday是状语(Adjunct)。但是,从表层的“序列”关系看,句(a)(SPCA)、句(b)(ASPC)和句(c)(CSPA)是不一样的。在这篇文章中,韩礼德还认为,正如“结构”表示深层的横组合关系一样,“系统”代表着深层的纵聚合关系。系统中包含着特定功能环境中可供选择的选项(option),对系统的描述实际上暗示着对深层横组合关系的表述。因此,系统本身是处于比较深的层次上。韩礼德还认为纵聚合关系是首要的,因为这种关系构成了语言中基本的深层关系。1964至1971年是韩礼德的语言理论模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其间弗斯的“系统”概念得到修正,系统网络中系统与系统之间的关系(如并存关系、依赖关系)得到确定。系统网络被看作代表着语言中深层的纵聚合关系。用系统语法理论作基础而编写的英语语法书有Muir(1972)和Young(1980)。Berry的两卷本(Berry1975,1977)也是根据系统语法的基本理论写成的,但在理论阐述方面比Muir和Young更深一层。(三)功能语法阶段大约从1967年起,关于深层纵聚合关系和横组合关系的探讨便开始与语法的“功能部分”(functionalcomponents)联系起来。韩礼德(Halliday1968)看到了“功能部分”的重要性,并认为这个功能理论应该能解释语言的内部结构,同时也能解释“为什么语言是现在这个样子”这种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说,韩礼德的这个观点渗透在他的整个系统功能理论中。韩礼德的论文(1968)第一次提出系统语法中的四个功能部分,即:经验功能,逻辑功能,话语功能,人际(interpersonal,也称speech-functional)功能。在韩礼德的另一篇文章(1970)中,上述四个术语作了一些调整或改动:经验功能和逻辑功能被看作是“概念”(ideational)功能的两个组成部分,话语功能被改名为“语篇”(textual)功能,只有人际功能保持原样。这三个功能后来被称为“纯理功能”(metafunctions)。简单地说,概念功能主要涉及及物性、语态和作格性(ergativity),人际功能主要涉及交际者的“角色”、言语功能、语气(mood)、情态(modality)、语调(key)等,而语篇功能则主要涉及主位结构(thematicstructure)、信息结构和衔接(cohesion)。由于功能部分的确定,越来越多的人更加注意韩礼德语言理论中的“功能”部分,所以有些人干脆把这个理论称为“功能语言学”或“功能语法”。严格地讲,韩礼德的语言理论模式应称为“系统语法(语言学)”或“系统功能语法(语言学)”,这样就可明确地把它与其它相关学派(如布拉格学派、狄克(S.Dik,1940-95)的“功能语法”等)区分开来。布拉格学派不但在音位学研究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而且他们也非常重视语言的交际功能,并强调语言成分的区分功能。因此,这个学派常被称为功能主义者或功能语法(关于布拉格学派,详见钱军1998;关于狄克的“功能语法”,参见黄国文1995)。1985年,韩礼德的《功能语法导论》(1985,1994;以下简称《导论》)问世,它标志着功能语法进入了成熟阶段。国际系统功能语言学界很多人认为,韩礼德的《导论》代表了其理论的功能部分,而Matthiessen(1995)的LexciogrammaticalCartography:EnglishSystems则可看作是代表韩礼德理论的系统部分。韩礼德与Matthiessen于1999年出版了另一部论着——长达672页大开本的《通过意义解释体验:认知的语言分析》(Halliday&Matthiessen1999)。这是一部描述人类怎样解释自己对世界的体验的系统功能语言学巨著,是关于认知方面的理论与描述相结合的力作。该书不是把人类对世界的体验解释看作是“知识”(knowing),而是当作“意义”;在作者看来,对人类体验的解释这项任务应由一个语义系统来完成。这本书代表着韩礼德系统功能语言学的最新思想。早期的系统语法只注重描述,所以对于Hudson这类对语言生成感兴趣的学者来说,韩礼德理论缺少长久的吸引力。其实Winograd早在1972年,就用系统语法的原理设计出SHRDLU电脑程序,并用来理解英语语料(有关讨论详见Butler1985∶206-208)。RobinFawcett对语言生成的兴趣(见下面§5)有一半应归功于Winograd的研究对他的影响。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学者致力于用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来进行计算语言学研究,比较受人关注的项目有三个,一个是用语篇生成器通过输入系统网络和系统结构来生成句子(Matthiessen&Bateman1991);二是Fawcett等开展的COMMUNAL项目,其生成系统称为Genesys,使用“加的夫语法”体系(见Horacek&Zock1993∶114-186);三是O'Donnell(1994,1995)设计的用于分析和生成句子的工作台(WorkBench\n),即用来生成和处理系统语法的软件系统。\n第四章语言能力与形式主义语言学第一节生成语法理论一、诺姆·乔姆斯基及其语言观(一)乔姆斯基简介诺姆·乔姆斯基(NoamChomsky1928-)是当代最著名的语言学家,也是美国著名的政治评论家,曾被哲学界誉为历史上影响最为重要的5位思想家之一。1928年12月7日生于美国宾西法尼亚州费城的一个犹太人家庭。父亲维廉·乔姆斯基是一位以希伯莱语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语言学者。诺姆·乔姆斯基早期在宾西法尼亚大学学习数学、逻辑学、哲学和语言学,在大学期间就已经与当时著名的描写主义语言学家Harris有所接触,其学士学位论文是《现代希伯莱语素音位学》(MorphophonemicsofModernHebrew)。1949年毕业后曾在社会上游荡过一段时间,主要参与一些无政府主义及持社会主义观念的团体的政治活动。而后在父亲的介绍下开始做Harris的研究助手并在Harris的鼓励下进行语言研究。1951年在学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希伯莱语语法》并获得硕士学位,该文后来以《现代希伯莱语素音位学》为名于1979年在纽约Garland出版社出版。自1951年起进入哈佛大学学术协会从事学术研究,1953年在美国《符号逻辑杂志》上发表《句法分析系统》一文,对描写主义语言学的分布理论提出了质疑。1954开始撰写论着《语言理论的逻辑结构》(Thelogicstructureoflinguistictheory),1955年完成初稿(本书直到1975年才由纽约Plenum出版社出版)。同年,以该论著的一部分《转换分析》为学位论文答辩稿,获得宾西法尼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57年乔姆斯基将《语言理论的逻辑结构》的主要观点凝缩为《句法结构》一书交由荷兰默顿出版社出版。这本书的出版标志着语言研究的重大转折——由描写到解释的转折。从此,语言研究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当代语言学阶段。在《句法结构》出版之前乔姆斯基也曾把自己在《语言理论的逻辑结构》中的许多观点或思想改写成一篇篇文章寄到当时的一些学术杂志上期望发表,但最终都难逃被退稿的命运。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描写主义语言学势力几乎渗透到了每一个领域则是其中的主要原因。追随或倡导描写主义的每个杂志都不愿意发表与自己的办刊宗旨相违背的学术论文的。所以当《句法结构》在荷兰的默顿出版社出版之后,乔姆斯基本人并没对这部著作的影响寄予过大的厚望。但当罗伯特·李斯(RobertLees)1957年在《语言》杂志第3卷第3期发表题为《评诺姆·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一文之后,美国语言学界开始以极大热情关注这位当时还十分年轻的学者。至此,乔姆斯基初露锋芒,一场声势浩大的“乔姆斯基”革命开始席卷整个美国语言学界。从1955年秋起,乔姆斯基经著名音系学家哈勒及雅格布森(布拉格学派创始人之一)的推荐来到麻省理工学院电子学实验室,在由英格(V·Yngre)主持的机器翻译小组工作,同时兼任科技法语、科技德语以及语言学、哲学和逻辑学的教学工作。1960初期,和一批学者合作创办了麻省理论学院语言学系,此后一直在该系主持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及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如今,乔姆斯基是美国科学院院士、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美国政治社会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科学院通讯院士,等等。我国学者最早关注乔姆斯基生成语法学的学者有方光焘、吕叔湘等。1981年,乔姆斯基专程到中国黑龙江参加汉语学者主办的第一次生成语法学研讨会,标志着汉语生成语法研究的开端。此后,宁春岩、徐烈炯、赵世开、司辉、邢欣等成为大陆第一批研究生成语法学的学者。(二)乔姆斯基的语言观及语言研究观1.“语言”是什么?“语言”有人工语言和自然语言之分。作为这两种语言的上位概念,“语言”在生成语法学中被界定为:句子的(有限的或无限的)集(set),每个句子在长度上是有限的,它由结构成分有限的集构成。(Chomsky1957:13)自然语言中的每一个具体的语种都是无限的句子集合,是在有限的规则基础上生成的无限多的句子的集合。其特征是:1)无限性:自然语言是个无限集,其中的元素是句子。\n最早论及这个特征的是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语言是以有限的手段作无限的运用。2)离散性:以有限的符号构成无限的符号序列;任意连续的话语都是可以切分为更小的片段。3)结构层次性:线性特征中蕴涵着层次关系。这一特征是描写主义语言学揭示出来的。2.语法是什么?“语法是研究具体语言里用以构造句子的原则和加工过程。”(Chomsky1957:11)一种语言的语法是一种装置,它不仅能生成该语言中所有的句子,而且只能生成合格的(well-formed)句子。具体语言的语法表现为一套有限的规则系统。这个系统由三个子系统构成:句法部分、音系部分和语义部分。语法和语言的关系:语法存在于大脑之中,以大脑物质结构及大脑活动为基础,因此语法是第一性的,而具体的语言则是派生性的,是由在语法基础上构成的无限多的具体句子所构成的集合。语法可以看作是一种“内在性语言”(internalizedlanguage:I-language),具体的语言则是一种“外在化语言”(externalizedlanguage:E-language)。语法的性质:有限性、递归性普遍语法和个别语法:人的语法知识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全人类特有的,称为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另一部分是具体语种所具有的,称为“个别语法”(particulargrammar)。普遍语法表现为一套有限的原则和数量极少的参数。3.语言研究的对象、要求或目标1)研究的对象生成语法学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是语言能力(competence),而不是语言行为(performance)。研究的出发点是理想的说话认的“语感”,即理想的说话人赖以判断一个句子是否可以接受的或是否合语法的能力。理想的说话人的语言能力:与普遍语法相关的语言能力以及与个别语法相关的能力。重点在前者。结构主义学者的研究对象是语言系统,功能主义学者研究的是语言的社会基础,生成语法学的研究对象则是人类语言的心理基础。当代语言类型学研究的是跨语言的蕴涵共性问题,而生成语法学研究的是人类语言的普遍共性问题。2)研究的要求或目标A、观察的充分性:不仅需要要观察那些合法的句子中存在的语法事实,更要关注那些不合法的句子中所能反映出的带有普遍性的制约因素。B、描写的充分性:对理想的说话人的内在化语言知识进行全面充分的描述。C、解释的充分性:不仅要解释个别语法中存在的现象,更要以解释与普遍语法相关的语言现象及与大脑机制密切相关的语言哲学问题。内部解释和外部解释:在语言学范围内的解释称为内部解释,需要求助于语言学以外的其它学科的研究成果所进行的解释称为外部解释。内部解释应当优于并先于外部解释。4.语言学的学科性质1)语言学是一门经验科学作为经验科学,语言研究需要在实验的基础上进行。当然,语言学的“实验”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实验,在运用数学知识时也并非需要进行数量计算或数理统计,而是要树立一种类似于数学研究那样的严密的科学观念。2)语言学是自然科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语言学类似于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化学等。这样的科学研究首先要进行实验,其次要以数学为研究手段。在方法论上倡导“假设——演绎”(deduction)的研究方法在哲学观方面,倡导理性主义(rationalism)、心理主义(mentalism)理性主义认为:人的知识除了经验成分之外还有先验的基础。心理(mind)是作为物质的“大脑”(Brain)的一个特性3)是认知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认知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生成语法学主要关心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A、为什么只有人类具有语言能力,而动物没有?B、为什么儿童在三岁以前就能够完整地习得一种以上的语言?\n二、生成语法学的基本概念1.“转换”、“生成”含义1)“转换”“转换”本来是一个控制论的术语,指事物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生成语法学早期借用这个术语,指的是在句子的生成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具体的操作手段及相应规则的总称。当然,乔姆斯基的“转换”与Harris的“转换”是有一定联系的。我们平时所说的“变换”来自Harris,只的是一种表层的转换,关注的是句子与句子或结构与结构之间的“平行”的关系。而乔姆斯基的“转换”不单是一种平行的变换,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深层形式到表层形式的生成过程。是把现代音位学的“位”观念引申到语句结构研究中来的自然结果。要注意的是“转换”体现的是生成语法学“规则系统”阶段(1957-1980)的特点,而这个阶段提出的各种规则大都带有“个别语法”(particulargrammar)的性质。而在后来的“普遍语法系统”中,“转换”的地位大为降低,比如在“原则-参数理论”中,原来提出的所有转换规则都被压缩为一条“-a移位”。2)“生成”(generation)的基本含义有两层A、创造性这是就语言本身的客观属性来说的。任何一种具体语言都具有很高程度上的“递归”(recursion)特点,[“递归”本来是一个数学概念,……。]即“有限的手段的无限运用”。具体点说,外在化的语言是个无限的句子集合,但内在性语言却表现为一套数量有限的规则,语言的创造性就表现为以有限的规则生成无限数量的合格的句子。B、明晰性这是就语法理论而言的。指的是,一种有效的语法理论必须以清晰的理论陈述明确地“预言”某种具体语言中所有“合法”(well-formed)的句子,同时保证不会产生“不合法”(ill-formed)的句子。而“明确的陈述必须最终成为一种形式化的理论”。[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的诞生》,《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4期。]2.语言能力、语言官能1)语言能力和语言行为乔姆斯基把“语言能力”和“语言行为”区别了开来。就理想的说话人来讲,语言能力,指的是内在于其大脑之中的语言机制以及在特定的语言社团中习得的内在性语言知识。就整个人类来说,语言能力仅仅指为人类所独有的内在于大脑之中的语言机制。这是狭义的语言能力。“语言行为”,又译为“语言运用”:运用所习得的语言知识表达思想、展开交流行为或过程。2)语言官能人的大脑中存在某一或某些特定的部位,这一或这些特定的部分专门负责掌管个体成员表达思想、交际乃至其它语言功能运作的语言机制。就如同人脑中掌管视觉、听觉、嗅觉等知觉功能发神经中枢一样,人类大脑中这套语言机制是与生俱来的,并在生理上表现为一种语言神经中枢。这样的语言神经中枢可以称为“语言官能”(Linguisticfaculty)。3)与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二分法的比较索绪尔的“语言”从外延上看相当于乔姆斯基的“个别语法”,这种“个人语法”乔姆斯基有时也称之为“语言知识”。乔姆斯基的“语言行为”相当于索绪尔的“言语活动”,与索绪尔的“言语”相距甚远。索绪尔的“言语”指的仅仅是言语活动中与“语言”相对立的部分。注意:语言能力¹言语能力语言能力¹语用能力3.“形式主义”和“形式化”1)两种形式主义(formulism)\nA、注重语言形式的“形式主义”,这是一种贬义的说法,针对的主要是“竭力排斥语义”[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见上文我们对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派的相关介绍。]的后结构主义学派的学者。B、以精确的逻辑界定和严密的逻辑演算的方式揭示语言的本质。2)“形式化”(formulization)具体表现为:A、研究观念上的“形式化”。这在方法论上表现为以演绎为主要手段。B、表述上的形式化,在表述的过程尽可能地使用不同于对象语言的元语言手段。比如借用数理逻辑符号或专门定义一些符号术语等。与功能主义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个方面。4语类1)什么是“语类”?一个语类就是有同一组语法特征的词语的类。这里所说的语法特征实质上指的只是形态-句法特征。语类原则上说是结构成分的“类”。这在早期的生成语法中比较明显。比如,在经典理论时期,句子(S)可以改写为NP+VP。其中的NP可以进而改写为“Det+N”,VP也可以进而改写为V+NP。这其中的NP、N和VP、V其实就是语类符号,能够用来替换这些非终极符号的词语就是“语类”确定的对象。比如,能够替换N的词语都属于名词性的单词语类的成员,能够用来替换NP的词语都是以N为核心的词组语类的成员;如此等等。与“词类”、“形式类”的区别和联系生成语法学的“语类”概念与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早期的“形式类”(form-class)概念(Bloomfield,1933)关系极为密切,但跟后期以Harris为代表的学者所提出的“分布”意义上的“形式类”关系不很直接。“词类”有两个含义。一是作为传统教学语法术语的“partsofspeech”,一是作为一般表达式的“word-class”。“语类”与前者几乎没有多少联系。后者也只有作为美国早期描写主义语言学框架内“形式类”的一种时,才与生成语法学的“语类”概念相关。2)空语类有语义内容和句法地位但没有词语表现形式的结构成分类称为“空语类”。在生成语法体系内讨论的空语类大致有四种类型(Chomsky1981):A、NP语迹NP-语迹具有[+照应型(anaphoric),-指代性(pronominal)]的特征,和照应语相似。因此,它受约束原则第一条的制约,即必须在管辖语域中受约束。英语中主语提升,主动—被动转换留下的语迹均属于这一种。例如:(1)Johniseems[NPei]tobedrinkingatinofbeer.(2)Johniwastold[NPei]thathehadpassedtheexam.B、wh语迹Wh-语迹和指称语相似,都具有[-照应性,-指代性]的特征,因而受约束原则第三条的制约,即彻底自由,其先行词要占据非主目(non-argument),非论元(q¢)位置。在英语中,出现变项的典型环境出现在疑问句和主题结构中。例如:(3)Whoidoeshethink[NPei]likesMary?(4)Thisbooki,I’veread[NPei]severaltimes.C、PROPRO空语类只出现在不定式的主语位置上,是指代性照应语,具有[+照应性,+指代性]的性质。PRO不受约束原则制约,但必须受其控制(controlled)。例如:(5)JohnitriesPROitobefriendly.D、propro空语类是一种相当于代名词的空语类。根据(Chomsky,1981),pro只出现在动词形态比较丰富的语言中,pro的确定要依赖于表达一致的形态系统。因为英语并无足够丰富的形态系统,所以这类空语类在英语中并不存在。而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有十分丰富的形态系统,其限定句中的主语可以脱落形成pro。例如:(6)Gianniihadetto[cheproihattelefonato].齐亚尼说他已经打了电话。Pro在句中受管辖并带有格标记,具有[-照应性,+指代性]特征,因而要与指代词一样受约束原则第二条约束,但在管辖域内不受先行语约束,即在管辖语域中自由。\n3)功能语类功能语类与实词语类相对,指的是那些没有词汇意义但具有辅助性结构功能的成分类别。Ouhalla(1991)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功能语类的特征进行描述:A、功能语类是个“封闭”语类,成员数量有限;B、没有语义选择特性:不能决定其补语应该带有什么样的q角色;C、有语类选择特性:可以决定自己的补足语由什么样的语类担任;D、有程度不等的附着特征不能单独充任结构成分英语中功能语类的范围:A、CP的核心成分C,比如处于COMP位置上的无词汇意义的that;B、IP的核心成分I,这里主要指的与一致关系相关的屈折语素;C、DP的核心成分D,比如冠词a、the以及兼有实词特征的that、this、these、those等;D、介词是否是功能语类,目前尚无定论。但可以认为,英语的介词兼有功能语类和实词语类的特点。5.“结构树”、“支配”和“统制”1)“结构树”与“支配”关系在生成语法研究中,对句子或短语进行结构分析,最通行的方式是所谓的“结构树”分析。比如:(1)a.thetallmankickedtheballb.[[the[tallman]][kicked[theball]]]c.SNP1VPDetAPNVNP2DetNthetallmankickedtheball以上(1c)就好像一棵倒置的大树。其中的S称为“根”(root),“根”下面每个非终端符号出现的位置称为“节”(node),出现在终端符号位置的词语可以称为“叶”(leaf),连接根和节、节和节、节和叶之间的线称为“枝”(branch)。其中根(S)、节点VP、NP2有两个分枝,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为双叉分枝(binary-branching)。一个节点如有三个分枝则称为三叉分枝(ternary-branching),如(1c)中的NP1就分叉为Det、AP、N三个枝。在结构树中,一个节点对其所有下位节点构成“支配”(dominate)关系。比如S节点不仅支配VP节点和第一个NP节点,也支配其不同层次上的其它所有节点。VP及其下位节点为S所支配,但VP只能支配自己的下位节点。在有支配关系的两个节点中,若没有其它节点出现,这样的支配关系称为“直接支配”(immediatelydominate)关系。在直接支配关系中,处于支配地位的节点称为母节点。同属一个母节点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节点成为姐妹节点。直属于S的NP节点或受S直接支配的NP节点是句子的主语,直属于VP的NP节点或受VP直接支配的NP节点是句子的宾语。支配是一种由上到下的纵向关系。2)“统制”“统制”(command)也是生成语法学常用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建立在支配关系的基础上的:X统制Y,当且仅当:1)X、Y互不支配,2)支配X的词组也支配Y。用通俗点的话来说,所谓的“统制”关系是指:在一个词组内,受该词组支配的各个节点之间若不存在支配关系,那么它们之间就存在统制关系。比如,在(1c),S装配所有的节点,因此也就不统制任何节点或受任何节点的统制。NP1不支配VP及其下位节点,因此它可以统制VP节点及其支配的所有节点。同样,VP不支配NP1及其支配的所有下位节点,因此可以统制NP1及其支配的所有下位节点。在NP1中,它直接支配的三个节点Det、AP、N相互统制;在VP\n中,它直接支配的V节点统制NP2及其支配的所有节点(Det、N),同时V也受NP2的统制。V不能统制NP1及其支配的所有下位节点,因为支配V的词组VP并不支配NP1及其支配的所有下位节点。7.3古典理论阶段——第一语言模式时期7.3.1古典理论的特点从《句法结构》发表到1965年《句法理论若干理论问题》出版为止。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一、专注于理论构建,重点阐述语言的生成性二、引入Harris“转换”观念,提升了这一操作手段的理论地位,细化了一系列转换规则。三、对语义关注不多7.3.2古典理论的规则系统古典理论除了在一些大的理论问题上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述外,也提出了一套现在看来较为粗略的规则系统:一、短语结构规则(合并collapsing、递归recursive、推导式derivation)二、转换规则(移位movement、删除deletion,插入insertion、改变特征featurechanging、拷贝copying)(一)强制性转换和选择性转换(二)单一转换和综合转换(嵌套和连接)(三)规则的运用每一条转换规则的使用都要经过结构分析和结构变化两个步骤。在由与主动句对应的核心句生成英语被动句的过程中,转换规则的运用过程可以描述如下:themanpasthittheball结构分析:NP-Aux-V-NPX1-X2-X3-X4结构变化:X4-X2+be+en+X3-by+X1Theball-past+be+en-hit-by+theman注意:这一阶段的转换操作不仅可以重新安排终端语符列的次序,还可以增加或删除一些语素或非语言符号。三、语素音位规则至于一、三的具体内容参见教材,此处从略。7.4标准理论时期可细分为三个阶段:(初期的)标准理论阶段(1965-1970)、扩展的标准理论阶段(1971-1976)和修正的扩展理论阶段(1977-1980)。7.4.1(初期的)标准理论阶段1965年出版的《句法理论若干理论问题》(AspectsoftheTheoryofSyntax)提出了标准理论,使生成语法学从专注于理论构建的“第一模式时期”过度到了以语义问题为焦点的“标准理论”(StandardTheory,ST)时期。在这期间发表的其它主要著作还有《笛卡儿语言学》(1966),《语言与心智》(1968)。初期的标准理论对古典理论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正:一、接受了“Katz-Postal假说”,[这个假说的基本内容是“转换不改变语义”。]把语义纳入到了TG理论体系之中。这样,TG的标准理论就由三个部分构成:句法部分、语义部分、语音部分。其中句法部分由原来的短语结构规则和转换规则改造扩充而来,包括两个部分:基础部分和转换部分。基础部分由语类规则和词库两个部分组成。二、放弃了古典理论中源于Harris的“核心句”观念,提出了“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这两个操作性概念。其中“深层机构”由基础部分生成并负责语义解释,即直接输入到语义部分通过语义规则得到句子的语义表达;转换规则把“深层结构”转换为“表层结构”,在输入到语音部分之后通过语音规则得到句子的语音表达。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古典时期,乔姆斯基的“核心句”与Harris的“核心句”\n也是有差别的。哈氏的核心句与非核心句之间都是真正的句子,核心句和非核心句之间可以进行双向转换或变换。但乔氏的核心句是对哈氏核心句的进一步抽象,是一种不是真正句子的“句子”,同时由“核心句”到非核心句的转换是单向的。三、开始关注对语法生成能力的限制,主要表现在对转换规则施加一些条件限制。四、在细化原有短语结构规则的同时增加了词库部分,大大地充实了句法运作的基础。比如将短语结构规则中占核心地位的“改写规则”首先细化为“语境自由规则”和“语境制约规则”,其次是把“语境制约规则”进一步分化为“严格子语类规则”和“选择规则”。有了这些更为细致的规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诸如“Theboymayfrightensincerity”、“Sinceritymayfrightentheboy”之类不合格句子的生成。而词库部分的设立为把子语类规则即“选择规则”可能涉及的特征纳入到一个备用的词汇系统之中创造了条件。基础部分句法部分语类规则词库深层结构转化规则表层结构语义部分语音部分语义表达语音表达这里有必要说说“词库”这个新出现的概念。在古典理论时期,生成语法是没有词库的,所有的句法现象都由短语规则和转换两个部分处理。这样,由于动词有各种各样的选择特征,所以句子有有各种各样的改写规则。但是,人们很快认识到,许多改写规则所表达的只是某些词项独有的性质。由于句法中必须有一个部分来定义哪些动词是及物的,哪些是不及物的,所以它们并不能把句法现象穷尽地表达出来。从这个角度说,它们是不充分的。而在另一个方面,大多数改写规则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它们数量很大,相互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使得句法部分变得非常复杂。总之,它们不仅没有必要,而且甚至是有害的。到了60年代,人们正式把词库和句法进行了分离。词库负责的是定义每个词项的独特的性质,包括它的音系、句法和语义诸方面的特性。例如动词“打”带一个宾语补足语,其题元角色是客体等等选择特征都是由词库规定的。它与其它动词所共有的特征则由句法部分负责解释。词库和句法之间是通过一条“投射原则”加以联系的,这条原则规定词项的选择性特征必须在句法分析的各个层次上都得到满足。这个分离有很大的意义,它极大地简化了句法分析,甚至使得短语规则部分失掉了必要性而最终被取消了。7.4.2扩展的标准理论阶段1972年乔姆斯基发表了《深层结构、表层结构和语义解释》一文,标志着生成语法进入“扩展的标准理论”(ExtendedStandardTheory,EST)时期。这个时期的突出特征就是突破了“转换不改变语义”这一限制,开始把语义解释的部分任务转移到表层结构之中。导致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学者们发现,在很多情况下转换可能带来较大的语义变化。比如:(1)Everyonelovessomeone(2)Someoneislovedbyeveryone(3)a.每个人都爱着某一个人:甲爱A,乙爱B,丙爱C……b.每个人爱的都是一个人:甲爱A,乙爱A,丙也爱A……(4)Notmanyarrowshitthetarget.(5)Manyarrowsdidn’tthetarget.(5)NOT[manyarrowsthetarget]乔姆斯基(1972)对表层结构在语义解释中的作用较为全面的阐述。在这篇文章中,乔姆斯基重点讨论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与“焦点”和“预设”相关的句子的语义解释问题,二是even、only等副词的语义解释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与表层结构而且只与表层结构相关。除此之外,乔姆斯基提及到逻辑算符的语义辖域的确定、代词的所指的确定、主动句与被动句中与完成体相关的转换限制、情态动词的语义阐释,等等。在此基础上,乔姆斯基对初期的标准理论进行了修正:\n基础部分:(P1,…,Pi)转换部分:(Pi,…,Pn)语音部分:Pn®语音表达语义部分:(Pi,Pn)®语义表达基础部分生成深层结构,即(P1,…,Pi);转换部分生成表层结构,即(Pi,…,Pn);语音部分只对表层结构(Pn)作出音系调整,但语义部分的语义解释却涉及到深层结构(Pi)和表层结构(Pn)两个方面的因素7.4.3修正的扩展理论阶段乔姆斯基1977年发表了《关于形式和解释的论文集》(EssaysonFormandInterpretation)一书,对TG的整个理论作了比较重大的修正。此后将近四年的时间内,生成语法学都是在所谓的“修正的扩展的标准理论”(RevisedExtendedStandardTheory,REST)框架内进行的。这个框架如下:深层结构转换规则表层结构语音规则语义解释规则语音表达逻辑形式表达在这个新的框架中,最大的变化是:语义解释与深层结构分离,完全由表层结构来负担了。其结果是,在REST框架中,尽管“语义”整个系统模式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却被放置到句法过程之外,从而较为彻底地实现了乔氏一直追求的“句法自主”观念。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变化就是以X棒或X阶理论取代了一直使用的短语结构语法。早期的短语结构语法概括性程度尽管远远高于描写语法,但其概括性程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为不同的语类设计不同的描写形式,对不同语类短语之间的内在联系估计不足。比如,在短语结构语法中,句子、典型的名词短语分别被描写为:I.S——NP+VP(Johnofferedtheopinion)II.NP——Det+N(John’sopinion)但在这两类结构之间还存在着亦此亦彼的结构短语,即:III.John’sofferingoftheopinion应该把III描写为I还是II?原则上说,描写为I或II都是可以的,但无论怎么描写都有顾此失彼之嫌。而要避开这种左右为难的局势,一种办法就是对三种结构做出统一的处理。即:A.XPJohnX¢offeredtheopinionB.XPJohn’sopinion\nC.XPJohn’sX¢offeringoftheopinion在此基础上,乔姆斯基提出了Xbar原则:I.XP——XCompII.X¢¢——SpecX¢XPSpcX¢XComp其中XP是最大投射(maximalProjection),X是整个XP的核心(head),X¢、X¢¢分别是X的一阶投射和二阶投射,Comp(complement)X的补足语,Spc是标志语。以动词“吃”为例:词项“吃”选择受事为补语,假如负载受事的是“饭”,则“吃饭”为“吃”的一阶投射V¢,V¢进一步与“吃”的施事论元“我”组合构成“吃”的二阶投射V¢¢或VP。如下图所示:VPSpcV¢VComp我吃饭再举个名词组的例子:DPSpcD¢DComp我的那本书在这里D(那本)是核心成分,“书”是D的补语,D¢是D的一阶投射,DP是D的二阶投射。7.5原则-参数理论时期7.5.1“原则-参数理论”的基本思想人的大脑中存在某一或某些特定的部位,这一或这些特定的部分专门负责掌管个体成员表达思想、交际乃至其它语言功能运作的语言机制或语言官能(Linguisticfaculty)。就如同人脑中掌管视觉、听觉、嗅觉等知觉功能发神经中枢一样,人类大脑中这套语言机制是与生俱来的,并在生理上表现为一种语言神经中枢。语言研究的终极目标揭示这种神经机制的生理基础、生物学性质、内在构成及其运作机制。但是,与其它神经中枢或语言官能不同的是,语言中枢神经是人类特有的,因此就不可能象研究其它官能那样拿动物作替代性的实验。这就意味着,在人类大脑目前仍然保持“黑箱”\n状态的前提下,至少从研究语言机制的内在构成及运作机制方面来看,观察、描写语言材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途径。也就是说,语言学家的任务就是通过对一种以上语言材料的详细分析来提出理论假设以模拟语言中枢神经机制的内容,假设出来的理论对人类语言现象的解释力越大,那么这样的理论模式越接近人类大脑中的语言机制。乔姆斯基提出的“原则-参数”理论就属于这种性质的语言理论的,其目的当然是试图通过对自然语言现象的充分观察、描写和解释来逐步逼近对人类语言机制内部构成及其运作机制的揭示。自然,任何一种这样的理论都有一个需要反复验证、不断修正的过程。“原则-参数”理论自然也不会例外。需要说明的是,在生成语法学的TG理论模式阶段,生成语法学者的重点在于从具体语言的语法中提炼规则系统。这是生成语法必然要经过的一个阶段。前面我们说过,生成语法学是一门经验科学,而作为一门经验科学,其基本的研究方法就是进行实验。语言研究的实验对象就是由一部部具体语法生成的外在性语言这个集合中的句子。但是,应该看到,内在性语法并不是现成的东西,它需要语言学家从具体的语言中去提炼。只有在对具体的语言认识达到了一定程度的规则化之后,才有可能基于个别语法的一系列规则就普遍语法的某些原则进行比较有效的假设。1979年4月,乔姆斯基在意大利比萨的一次学术会议上发表了名为“管辖、约束理论”的讲演。1980年,乔姆斯基在美国语言学杂志《语言学探索》上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文章《论约束》(Onbinding)。1981年出版了《管辖、约束讲演集》(ForisPublication)。这论著尤其是《管辖、约束讲演集》的面世标志着生成语法学开始超越转换模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原则-参数理论”时期。这个时期分两个阶段:“管辖和约束理论”(通常被简称“管约论”)阶段和“最简方案”阶段。7.5.2管辖和约束理论7.5.2.1“管辖和约束理论”构成乔姆斯基认为,语法是一个组合性的装置。这个装置就整体来说由两大系统构成,即规则系统和原则系统。这两个系统可以分门别类地加以研究。下面是乔姆斯基提出的“管约论”模式。词库基础部分句法管约论模式转换部分语音形式部分(PF)解释部分逻辑式部分(LF)以上每个部分都各有一套规则,从而构成“语法”的规则系统。其中,基础部分生成的是“D-结构”,而转换部分生成的是“S-结构”。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一、这里的“D-结构”也就是原来的深层结构,只不过主要是由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乔姆斯基不再愿意使用“深层结构”这样的名称罢了:(一)避免被理解为“生成语义学”的“深层结构”概念;(二)在管约论中“深层结构”的地位有了比较大的变化,比如不再负责语义解释等。二、“S-结构”并不等于TG阶段的“表层结构”,而是比TG阶段的“表层结构”抽象得多。以下是徐烈炯(1988)举的例子,目的是显示D、S、PH、PF四种结构之间的区别:(1)a.itisunclear[s¢[sPROtoseewho]]b.itisunclear[s¢whoi[sPROtoseeti]]c.itisunclear[s¢who[stosee]]d.itisunclear[s¢forwhichpersonx[sPROtoseex]]以上(1a)是D-结构,主要标志是疑问词who处在see后的补足语位置上;(1c)、(1d)分别是PH、PF结构。(1b)是S-结构,其中的who已移位到COMP位置,而see后的补足语位置上留下一个与who同指的语迹(以分别对who、t加下标i的方式来表示),而ti、PRO这样的符号是原来的“表层结构”中不可能出现的。不过,无论什么性质的规则,都必须在普遍语法原则的限制之下才能得到有效的运作。\n此外,与标准理论相比,“管约论”模式的一个较为典型的特征就是把词库从句法部分分离出来。这在后来的最简方案中又被否决了:句法部分包含词库和演算系统。“原则-参数”理论假设人类的语言机制的核心部分存在着一部适用于全部人类语言习得的语法,称为“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这部普遍语法有两个主要的部分组成。一是人类语言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系统”,另一个是供不同类型语言或具体语种选择的“参数值”(ParameterValue)。或者,换个角度说,普遍语法的“原则系统”决定了人类语言的共同本质,而参数值的不同选择决定了人类语言的具体变异及其限度。普遍语法中有两种性质的原则。一是总体原则,二是具体原则。总体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充分解释原则:PF、LF结构中出现的每一个表达式都必须得到解释。不允许留下任何一个不能解释的因素。二、允准原则:合格结构中的,每一个成分均须获准三、投射原则:如果词项a的词汇特点要求选用b为补语,那么在各个层次的表达式中a都选用b。具体的原则系统由7个子系统构成,即:Xbar理论、题元理论、格理论、管辖理论、约束理论、控制理论和界限理论。以下集中介绍这7个子系统的情况。7.5.3普遍语法的原则子系统7.5.3.1Xbar原则这个原则的雏形最早出现在Chomsky(1970)《论名物化》一文。到修正理论阶段已臻成熟。但还留下一些问题。比如,说NP的核心是N,VP的核心是V,那么句子的核心是什么?Jackendoff(1977)认为S实际上是V的三阶投射,即V¢¢¢。这是把V当作句子S的核心了。Chomsky(1981)提出了一个为后来学者普遍接受的观点,即把联系主语和谓语的屈折特征(Inflection,简写为INFL或I)处理为句子的核心。这样一来,句子S就是I的二阶投射I¢¢了:S/I¢¢SpcI¢IVP结果是,不仅NP、VP是向心结构,作为句子的S也是向心结构了。为了充分体现这种一致性,Chomsky(1986)在《语障》(Barriers)一文中干脆把S也记做IP。比如:(1)Theenemydestroyedthecity.IPNPI¢IVPSpecV¢VNPTheenemyeddestroythecity这就意味着不仅实词性语类(如动词和名词)可以投射为词组结构,功能性语类类似于that这样的标句成分(complementizer)以及助动词(auxiliary)等功能语类也可以投射为短语结构。比如:(2)thedaythathearrived(3)JohndidloveMaryCP\nSpcC¢CIPthedaythathearrivedIPSpecI¢IVPJohndidloveMary但可惜的是Chomsky没有将这一思想延及到NP等其他词组语类的分析之中去。Abney(1987)提出将限定词(determiner)从名词短语中分离出来,赋予它与其他词类相等的地位,即:可以作为核心词,可以带补足语,也可以有自己的最大投射。把Abney提出的DP结构以及此后提出的其他功能性语类词组都考虑进来的的话,一个完整的句子结构模式即可以描写如下:(4)CPSpcC¢CIPSpcI¢IvPSpcv¢vVPSpcV¢VDPSpcD¢DnPSpcn¢nNP7.5.3.2题元理论(q-theory)题元理论研究词项与词项之间的语义关系,涉及到的主要是动词的题元结构。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题元角色、题元准则以及题元位置。下面分而述之。一、论元和题元角色(q角色)句子中的NP成分不止有句法功能(比如“主语”、“宾语”、“定语”等),还具有一定的语义功能。比如在上述例(1)中,theenemy不仅是主语,也是动词destroy的施事成分;thecity不仅是补足语(宾语),也是destroy的受事成分。生成语法学把句子中负载的施事、受事、工具等语义功能类别的NP称为“论元”徐烈炯(1988)《生成语法理论》将之翻译为“主目语”。(argument\n),而将施事、受事、工具等语义功能类别称为相关动词的“题元角色”不少著作又翻译为“论旨角色”。比如宋国明(1997)《句法理论概要》。(thematicrole),简称“题元”。乔姆斯基取thematic的前头两个字母的实际音值,将之简称为“q角色”(qrole)。早期的转换语法把施事、受事之类的语义特征处理为限制转换过程的(语义)“选择限制”。后来随着研究的日趋深入,尤其是随着“词库”概念的提出,这部分内容被逐步压缩为词库中词项的词汇特征。因此,类似于例(1)中的施事、受事等语义角色在管约论中都被处理为是destroy这个词项本有的词汇特性。二、题元准则(q准则)“题元准则”说的是论元和题元角色之间的匹配关系:每一个论元均被指派一个q角色,而且只能被指派一个q角色;每个q角色都被指派给一个论元,而且只指派给一个论元。“题元准则”所要阐述的道理很简单,那就是:论元与题元角色之间必须一一对应。因此,在例(1)中theenemy一旦被指派了施事角色,那么它就不能再负载施事以外的其它题元角色,同时destroy的施事角色一旦被指派给theenemy,也就不能再指派给句子中除theenemy之外的任何其它NP;同样,thecity一旦被指派了施事角色,那么它就不能再负载施事以外的其它题元角色,同时destroy的施事角色一旦被指派给thecity,也就不能再指派给句子中除thecity之外的任何其它NP。三、论元位置、题元位置和投射原则(一)论元位置题元理论提出的主要目的是说明题元角色、词语和句子结构位置之间的匹配关系。因此首先就必须在“D-结构”中区分“A-位置”(A-position)和“非A位置”。所谓的“A-位置”就是“D-结构”中论元成分可以出现的结构位置。这样的位置主要有两个:主语位置和动词的补足语位置。相应地,“非A位置”指的就是“D-结构”中不能出现论元成分的结构位置,这样的位置有两类:一是附加语的位置,主要是COMP位置,也包括NP的非核心位置如果把所有的NP都分析为DP,那么情况就不同了:DP的核心是D,而不是N,此时的A位置应该是补足语位置。;二是VP、IP、CP的核心成分位置。(二)题元位置现在来看看“题元位置”(q位置)这个概念。首先,所有的非A位置都不是q位置,同时动词后的补足语肯定是q位置。这就意味着,作为A位置主语位置不一定都是q位置。问题是在主语位置在哪些情况下不是q位置。Chomsky(1981)谈到如下三种情况:I、it充任主语时比如:ItseemsthatJohnwillwinII、there充任主语时比如:TherearebelievedtobeunicornsinthegardenIII、习语的一部分充任主语时比如:AdvantagewastakenofBillVI、映射原则映射原则讨论的是论元与句子结构位置的对应关系。包括“映射原则”和“扩充的映射原则”两项内容。先看“映射原则”:如果词项a的词汇特点要求选择b为补语,那么,a在各个层次上都必须选择b。首先,这里所说的“词汇特点”指的主要是一个词项a对其补足语的选择限制,包括题元角色以及语类特征方面的选择限制。比如,动词kill的词汇特征规定它只能选择一个受事补足语,give则可以选择两个补足语:对象和目标,但run什么也不选择,put也能选择两个补足语:一个是受事,另一个则是处所;以上这些动词都是选择NP为补足语,但think需要选择小句(IP)作为补足语,而try则选择不定式作补语,等等。其次是,所谓的“各个层次”在这里指的是D-结构、S-结构、PH结构以及PF结构。因此,映射原则的意思其实就是说,词项a与其选择的b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和句法结构关系一经确立就必须在D-结构、S-结构、PH结构以及PF结构这四个层次上始终维持不变。以上举的(1)为例:(1)a.itisunclear[s¢[sPROtoseewho]]b.itisunclear[s¢whoi[sPROtoseeti]]\nc.itisunclear[s¢who[stosee]]d.itisunclear[s¢forwhichpersonx[sPROtoseex]]“扩充的映射原则”就是把主语位置与施事角色之间的关系也纳入到“映射原则”的考察范围之内。比如,(1)例之中的PRO。再如:(2)a.[seems[Johntobeintelligent]]b.[Johniseems[titobeintelligent]]c.[Johnseems[tobeintelligent]]d.[itseems[forJohntobeintelligent]]“映射原则”有什么用处?那就是为刻画各个层次结构之间的机地联系提供基础。比如,在由D-结构生成S-结构的过程,许多论元成分可能要移动位置,但是:第一,论元成分都是由q位置移到非q位置上的(1)中的who和(2)中的John;第二,移走的只是充任论元成分的词语,而不是作为结构成分的论元本身,因此每一次移位都必然地要留下语迹。再如,在对一个句子进行S-结构刻画的过程中,必须指明其中各个相关结构位置之间的语义关系,而要指明这种语义关系就必须求助于“映射原则”。比如:(3)a.Johnseemstohavebeenhitbyacar.b.[Johniseems[titohavebeenhittibyacar]]以上(3b)是对(3a)S-结构的刻画。在(3b)中John和两个ti之间构成同指关系链。而用以确定这种同指关系链的理论依据恰恰就是“(扩展)的映射原则”。Chomsky把以上所说的这种同指关系链称为“语链”(chain)。7.5.3.3格理论一、三种性质不同的“格”观念目前学术界中存在着三种性质不同的“格”观念。一是传统语法学中的“形态格”,二是Fillmore倡导的“格语法”体系中的“语义格”,再就是生成语法学中的“句法格”。乔姆斯基的“句法格”与“语义格”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语义格”在原则-参数理论中只相当于题元角色或题元结构关系。麻烦的是“句法格”与“形态格”的区别: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我们的理解是,“句法格”在外延上应当覆盖“形态格”,但在内涵上有差别。句法格指的是一种较为抽象的结构关系,处于结构关系中的每个NP成分都必须具有“(句法)格”身份,但:(一)句法格可以指派给由无形的NP,而“形态格”始终伴随着有形NP;(二)句法格与题元角色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形态格”往往与NP的语义身份纠缠在一起。为了区别于“形态格”,乔姆斯基建议使用以大写字母开头的Case。二、“格”的指派(一)只有动词和介词才有指派格的能力。Chomsky(1970)根据[±N]和[±V]两项特征来区别名、动、形、介四个单词语类:[+N,-V]:名词[-N,+V]:动词[+N,+V]:形容词[-N,-V]:介词在这四个单词语类中只有具备[-N]特征的单词语类才具备指派格的能力。显然,具备这个特征的只有动词和介词。(二)只有核心成分(X或X0)可以为其补足语指派格,核心的各级投射都不具备指派格的能力。核心成分V、P为其补足语指派宾格;具有[+tense]特征的核心成分I为其指示语指派主格,不具备[+tense]特征的核心成分I不能指派格;NP的核心成分N为其指示语指派所有格。(三)格只指派给位置,不是指派给有形词语,因此,即使一个位置上的有形词语被移走了,留下的语迹仍然具有格身份。(四)例证(1)a.liketheboyb.fondtheboyc.*fondoftheboy(2)a.destroythecityb.*destructionthecityc.destructionofthecity(3)a.helikestheboyb.*heliketheboy\n(4)a.John,himIlikeb.*John,heIlikec.John,Ilikehim(5)a.Isaid[Johnisafool]b.*Isaid[Johntobeafool]三、“格”鉴别式及“格”的传递(一)“格”鉴别式与“可见性条件”“格”鉴别式是规定每一个有语音形式的NP必须具有格定性,(Vergnaud1974)即:(1)*NP,当NP有语音形式但没有格作为一条原则,(1)可以读作:NP不合法(*表示不合法),当该NP没有格的时候。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出现在句子之中的NP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接受格指派,否则的话其在句子中的地位就不能得到充分解释,其结果就是影响到整个句子的合法性。(2)a.*JohnranawayMaryb.*Johntogoiswouldbeamistake上面我们说过,具有[-N]特征的核心成分为其补足语指派格,但是我们也曾说过有形词语形式,比如动词可以为其补足语指派q角色。那么格指派与q角色的指派之间有没有内在联系呢?有。乔姆斯基(1986)在总结学者们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假设:(3)一个有形NP必须有格才能起到负载q角色的作用。这个假设称为“可见性条件”(visibilityCondition)。所谓“可见”就是要能够在PF中得到充分解释,而要得到充分解释就必须得到q角色;进而,要得到q角色,就首先必须满足条件(3):只有被指派了格身份的NP才能具备负载由核心成分为其指派的q角色。(二)空语类的“格”问题“格”过滤式只对有形NP起限制作用,但不对无形NP即空语类产生作用。空语类主要有四种类型:NP语迹、wh语迹、pro和PRO。首先,pro有格,而PRO无格。比如:(4)a.parla(他在说)b.arrivaunragzzo(来了一个男孩)(5)a.itiseasy[PROtobefriendly]b.hetries[PROtounderstandthebook]其次是NP语迹没有格。比如:(6)a.wascriticizedJohnb.Johnwascriticized(7)a.islikely[Johntoleave]b.Johnislikely[ttoleave](6a)、(7a)中的John不能获得格身份,而根据“格”过滤式,NP不能没有格。因此这两个结构中的John要么被判为不合法,要么必须移位到其它位置获得格身份。(6b)、(7b)就是分别把(6a)、(7a)中的John提升(raising)到可以赋格的有[+tense]特征的主句IP的指示语位置从I那里获得“格”身份,整个句子得到合法性。这里是说:John移位前就没有格身份,那么移位后留下的语迹当然也没有“格”身份。有“格”身份的NP成分,如果不是Wh,就不能移位。比如:(8)a.isnecessary[forJohntoleave]b.*Johnisnecessary[forttoleave]wh语迹有格。比如:(9)a.[shelovewho]b.[s¢who[shelovet]](10)a.[sJohnredthatbook]b.[sthatbook[sJohnredt]]\n问题是:wh有格为什么还要移位?这其中问题比较复杂。不过其中语用因素占主导地位。7.5.3.4管辖理论一、“管辖”的定义管辖理论主要研究核心成分与其补足语之间的结构关系。“管辖”的定义如下:X管辖Y,当且仅当X为核心并统制Y。在这里X是主管成分,Y为受管成分。很显然,所谓的主管成分对受管成分的管辖关系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统制”关系罢了:A.主管成分必须是由单词语类充任的核心,B.受管成分必须是词组语类。在下图中,ZP统制X¢、X、YP,但不能管辖它们,因为ZP不是核心,也不是单词语类;X¢统制ZP,但不能管辖ZP,因为X¢也不是单词语类;X统制YP,X是单词语类,也是核心,YP是词组语类,因此X管辖YP。可见“管辖关系”,从“统制”关系的角度说就是“最低限统制”(minimalC-command)关系。XPZPX¢XYP(Y)几种重要的管辖关系:1)V管辖其补语(NP、PP等)2)P管辖其补语(NP)3)[+tense]I管辖其指示语(主语):IPNPI¢IYP(Y)I不仅管辖YP,也管辖NP(主语)。因为IP支配NP和I,但I不支配NP。(注意I¢不是词组或I的最大投射)二、“管辖”理论的作用“管辖”这个概念有两个重要作用:A.“管辖”是赋格的必要条件:只有主管成分才能把“格”赋予给受管成分;B.“管辖”是题元角色指派的必要条件:只有主管成分才能把题元角色指派给受管成分。三、“严格管辖”及“空语类原则”A.严格管辖就是把Infl管辖排除在外:当且仅当a管辖b且a¹Infl时,a严格管辖b。B.空语类原则(ECP)“严格管辖”概念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语迹的管辖问题。原则上说受管的成分才能移位,因此也只有受管辖的位置才可以出现语迹;问题在于并不是所有的受管成分都能移位。典型的情况是Wh移位过程中出现的所谓的主、宾语不平衡现象。比如:(1)a.JohnthinksthatMarysawBillb.WhodoesJohnthinkthatMarysawt?c.*WhodoesJohnthinksthattsawBill?为了解释这种现象,乔姆斯基(1981)提出了“空语类原则”,如下:(2)[ae]必须受到严格管辖\n注意在;这里的ae指的是语迹,不包括同样是空语类的PRO。7.5.3.5.约束理论一、约束(binding)所谓“约束”指的是一个NP类成分在指称范围上受到其它NP成分的制约。在指称范围上制约其它NP类成分的NP称为约束者,受到指称制约的NP称为被约束者。(指称)约束有两种类型:同指约束和异指约束。前者广泛存在于自然语言中,后者只存在于部分语言中,比如汉藏语。生成语法只讨论同指约束现象。二、管辖语域(governedcategory)要理解生成语法学的“约束理论”,首先必须讨论一下“管辖语域”这个概念。当且仅当a=NP或S,a包含b及b的主管成分的最小语类时,a为b的管辖语域。三、约束三原则A.约束第一原则:照应语在管辖范围内受约束也就是说在一个管辖语域S或NP中,如果出现了一个照应词,那么其同标引的先行词必然在管辖语域S或NP内。B.约束第二原则:代词在管辖范围内是自由的也就是说在一个管辖语域S或NP中,如果出现了一个代词,那么其同标引的先行词必然在管辖语域S或NP之外。C.约束第三原则:指称语总是是自由的也就是说指称词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其它词语的指称约束。7.5.3.6控制理论控制理论主要用于解决PRO的语义解释问题。乔姆斯基把句法上的空语类分为四种类型:NP语饥、Wh语迹、pro(俗称“小指代”,只出现在少数语言中,比如意大利语)、PRO(俗称“大指代”或“隐主语”,在自然语言中分布较广泛,性质也比较特殊)。从指称解释的角度来看,PRO有两种类型:1)泛指性的PRO,这种PRO的指称范围在句子内不受任何成分的约束。2)定指性的PRO,其指称范围在S中受到约束。控制理论主要针对的是第二类PRO。这类PRO在英语中主要分布在不定式动词小句和动名词小句的主语位置。比如:(1)a.Johnitries[PROitounderstandthesentence]b.Ii’prefer[PROigoingtoamovie](2)a.JohnaskMaryi[PROitoleavequietly]b.IorderedBilli[PROitoentertherace]在以上例(1)中,PRO的先行词是主句的主语,(2)中的PRO的先行词语是主句的宾语。乔姆斯基提出了一个最短距离原则(MinimalistDistancePrinciple)来概括这类现象:PRO选择统制它且离它最近的名词作先行词。含有PRO的结构称为控制结构(controlconstruction),PRO的先行词称为控制语(controller)。若PRO的控制语是主句主语,这样的句子称为SC(subjectcontrolconstruction),若PRO的控制语是主句的宾语,这样的句子称为OC(objectcontrolconstruction),能以控制结构作为补语的动词称为控制动词。7.5.3.7界限理论“界限理论”(BoundingTheory)主要研究(特指问句)中疑问词的移位(Wh-Movement)限制问题。英语特殊疑问句的疑问词必须出现在句首。但并不是所有的疑问词都能够移位到句首。比如:(1)a.[s¢COMP[sthisbookcriticizeswho]b.[s¢whoi[sdoesthisbookcriticizeti](2)a.[s¢COMP[sheisreading[NPthebook[s¢that[criticizeswho]]]]]b.[s¢whoi[sishereading[NPthebook[s¢that[criticizesti]]]]]界限理论就是试图为解释此类现象而提出的。其中心内容是:疑问词的移位必须在一定的界限内进行,每次移位不能跨越一个以上的界限。在英语中,这里所谓的“界限”是NP和S(IP),而在意大利语、法语等语言中S¢(CP)是界限。黄正德(1982)认为汉语中疑问词的移位界限也是NP和S,不过要注意的是:汉语只是隐性移位。\n7.6最简方案时期1992年,Chomsky在内部刊物MITOccasionalPapersinLinguistics1上发表了《语言理论的最简方案》(Aminimalistprogramforlinguistictheory)一文。这标志了生成语法学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最简方案”时期。该文于1993年才被Hale&Keyser收入到TheViewfromBuilding20一书(MITPres)之中正式面世。因此,部分学者将1993视作最简方案正式出台的时间。1995年Chomsky出版了《最简方案》一书,对最简方案的主要理论思想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在整体框架上完成了对这一新的理论构思的构建工作。1998完成《最简方案探索——框架》(Minimalistinquiries:Theframework)一文(由MITWorkingPapersinLinguistics散发),又对最简方案的一系列构想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和进一步的理论概括。该文于2000年收入RogerMartin,DavidMichaels和JuanUriagereka编的StepbyStep:EssaysonMinimalistSyntaxinHonorofLasnik(MITPress)一书中。近来,Chomsky又出版了《语言与心智研究新视野》(NewHorizonsinStudyofLanguageandMind,2000)、《论天性与语言》(OnNatureandLanguage,2002)等,从大脑机制等方面对自己的语言理论学说进行了多方面的阐发和论证。最简方案在探讨人的大脑中内在化语言赖以习得的语言机制时,将其中具有高度生成能力的句法体系看成是一个完美的系统(perfectsystem),它可以通过最简洁明了的手段,也就是最经济的手段将语音及语义衔接起来。正是这种完美性,使正常儿童能够在接触了并不充分的语料后轻而易举地获得母语,也正是这种完美性使得任何试图揭示其本质的科学探索不得不寻找最优化、最简洁的理论赖接近它。最简方案就是在这个新的理论追求促动下通过对以往的理论体系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之后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理论模式。7.6.1最简方案的基本思想作为人类长期进化的产物,人的大脑中存在着一个专门掌管语言的或者说可以赋予人以语言本能(Languageinstinct)的机制或官能(Linguisticfaculty)。这种语言机制或语言官能有其不同于一般认知机制的特殊的运作模式:1.它具有天赋性,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先天机制,受普遍语法原则的支配和调节;2.它以模块(modular)的形式运作,每个模块掌管一定的语法功能,模块与模块之间既独立又相互作用。比如,句法和音系隶属于不同的模块,它们各自的表达式由各自模块的原则支配,但模块与模块之间又有接口(interface),所以句法表达可以根据语音和语义的需要,将词汇联接成句子。3.语言机制具有初始状态(initialstate),这种状态必须在语言环境中激活,所以儿童必须经历语言获得过程。而初始状态的激活受时间的限制,过了临界点,即10-12,一个人便终生无法获得完整的操控母语语法的能力。4.支配语言机制的普遍语法原则简单明了,它们不会因为说话者之间的差别而受影响。同时,普遍语法原则又蕴涵在自然语言中,既有高度的简洁性,又允许一定程度的差异。5.人类语言之间的变异是有限的,仅仅局限于语言中可见的部分,即词库中的语音的不同选择、音义结合的任意性以及功能语类这三个方面的参数值。而且它们都属于词库而非运算系统。其中,句法中只有功能语类能够变异,实词语类不能变异:形态在词库中与每个词项相关联,而在运算系统相应的节点上得到核查。核查根据形态特征的强弱并根据经济原则决定词项作显性还是隐性的移位,使它们在不同的位置得到拼读,从而形成各种表层的语序。形态特征是因语言而异的,而核查的原则和机制是普遍的。也就是说,与变异真正有关的是词库中功能语类的不同特征,计算系统则是没有变异的。7.6.2最简方案主要内容简介最简方案的理论模式如下:语音式(PF)逻辑式(LF)拼读(Spell-Out)运算系统\n词库最简方案模型由词库、运算系统、拼读、语音式(PF)和逻辑式(LF)五个部分组成。PF、LF是外在的接口层面,其中前者与概念-词库标明词项的语音信息、意义信息、形态信息以及子语类特征和投射特征等。运算系统的句法部分由一个词库和一个“运算系统”构成。运算的第一步就是从词库中取原料(LexicalResources),通过句法操作连接生成,形成生成式(derivation),然后分别输入语音形式(PF)和逻辑形式(LF)这两个与外部的感觉系统(即人的发声感觉系统)和概念系统(即认知结构中的语义-概念系统)相连接的接口(interface)。最简方案认为这两个外部系统对句子的生成过程起一定的制约作用,所以句法是语法体系中联系语义和语音的机制,它基本上是一个计算系统(computationalsystem),遵照经济原则运作,是语言机制完美性和简洁性的具体所在。所谓由参项导致的语言差异均源自语音形式和逻辑形式的特征,它们各自要求句法对生成作这样那样的调整,经过合并和移位,使生成式内的成分得以整合(converge),成为一个个能够被语音形式和逻辑形式接受的句子。最简方案的提出拓宽了生成语言学的研究视野,一方面,它加大了对不同语言语法体系的研究力度,务求更深入地了解和准确定义普遍语法所含的参项及参项值;另一方面,它更加关注生命科学和脑科学有关遗传基因的研究,以求从这些前沿科学的成果中吸取养分,认真探索语法知识的先天性。乔姆斯基近几年的研究对最简方案所提出的一系列构想又作了进一步的理论概括,集中体现在2000年发表的《最简方案探究》(MinimalistInquiries:TheFramework)一文中,我们可以参阅本文以了解乔姆斯基理论的最新发展。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最简方案中的一些主要的操作手段。合并操作特征核查7.6.3最简方案的理论模式及其与管约论的比较同管约论相比,最简方案出现了如下一些显着的变化:一、管约论时期离散的分析模式被废弃,D-结构和S-结构这两个分析层次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从词库向音系式(PF)和逻辑式(LF)动态的推导模式:句法生成机制从词库(lexicon)提取词项(item),经过演算(合并与移位)形成推导式,这个推导式在经过拼读之后分别输入到语音形式和逻辑形式部分。二、在管约论时期作用至关重要的管辖概念也被废弃,由它所解释的事实被其它几个经过改造了的概念所取代。而其它原则也都从一个普遍语法的子系统变成了属于输出条件(outputcondition)的诠释限制,因此只适用于音系式和逻辑式:它们对推导有各种要求,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推导才能进入,否则就被淘汰掉。三、“词库”与“句法”之间的对立被取消:“词库”与演算系统一起构成了句法部分。自乔母斯基1995年正式发表《最简方案》到1999年的《语段推导》(DerivationbyPhase,简称DbP),几年的发展“最简方案”几乎确立了自己的雏形。首先,在基本的层面上乔母斯基对“原则与参数”理论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如原则系统中的某些原则等)进行了修正,重新制定了研究人类语言能力(theFacultyofLanguage)的方向。乔母斯基把人类的语言能力假设为一个自足的系统,是人类认知能力的一个独立部分。语言能力犹如一个独立的装置,通过接口系统与外部系统连接。假如某种灵长类像人一样具有思维、意识等智能而只缺乏这种语言装置,当接入这种装置后他便能像人一样用语言来交流。从这一比喻上来推想,研究语言能力的问题就好比如何设计出这种装置的问题,或如何优化设计这种装置的问题;换一句话来讲,在何种程度上人类语言能力就是在最简单的设计参数下的一种优化方案,满足这些条件它输出的语言表达式就可用,即能符合“可识别条件(legibilityconditions)”。把语言研究当成是一种优化设计,那么语言是否允许不优化的东西,这就是要确定语言中是否有一些固有的缺陷或允许某些冗余等。其次,就具体语言方面乔母斯基把L语言定义为推导出语言表达式的一种算法,即递归概念上的语言表达式集合{EXP},EXP=通过接口系统输出。L语言作为语言能力(FL)的一种具体状态,是FL的发展。因此,作为起始状态下(UG)的语言能力(FL)就包括下列的几部分:(1) i.一套特征,ii.用于组装词汇项的诸原则,iii.用于推算出更为复杂的句法客体的各种操作,也就是人类语言的计算系统,用CHL表示。对于某种语言L,FL先指定了哪些特征F将用于L语言,L再把这些特征映射成表达式{EXP}\n。在具体的演算过程中,L首先把特征[FL]装配成词库LEX中的词项LI,LI再用于句法演算。进入句法演算后,CHL一次性地从词库LEX中取出一个词汇阵列LA(有序的多维数组),再把它映射成表达式EXP,往往取出的词汇阵列LA还会根据需要再作选择分成数个次阵列LA{i},供分级演算使用。这里所说的分级演算就是所谓的分段推导,狭义句法就是指CHL演算。句法演算是最简方案的核心,是关系到是否有生成式的输出,演算结果是否收敛的问题。表达式的推导是通过词项之间或与某些更大的句法客体之间的合并(Merge)操作来完成。合并(Merge)又分puremerge(纯粹合并)和merge-with-move(移动合并)两种,后者就是指我们常说的移动操作(在一般情况下,我们说移动还是指移动合并),只有纯粹合并才是无代价的。除此之外,这两种操作还有一个优先等级,就是合并抢先于移动。这种优先等级是由于算法本身的自然属性或人为规定的结果,比如说先乘除后加减这就是一种自然属性。在句法推导的全过程中,还一个制约生成式收敛的重要因素就是“包干原则”(theinclusivenesscondition):进入演算的词汇项,也就只有这些词汇项参与演算直至输出,不能多也不能少。说纯粹合并是无代价的是指这种操作可反复使用不需要额外的开销,移动就不是那么回事。首先,假如要促使移动这一事件发生,就必须有触发事件的机制。其次,就是这种移动是否合法,例如是否满足最简连接条件(MLC)等。同样,纯粹合并也必须合法化后生成式才能收敛,这里也有包括如抽象格的问题等等。使生成式合法化的机制就是一种核查机制,早期版本中的核查就是这种核查机制中的一部分。乔母斯基在《语段推导》一文中对原有的核查体系作了进一步的修改,校验生成式合法性的关键问题在于在演算过程中对词项特征(形式特征)的操作处理问题\n\n第四章:语言能力与生成语言学(10学时)重点内容:语言学的柏拉图问题管辖约束论最简方案其他形式主义语言学理论\n第五章:语言的发展与历史语言学(6学时)重点内容:历史比较法格里姆定律、维尔纳定律谱系树理论新语法学派波浪说与语言地理类型学历史层次理论内部构拟法词汇扩散理论语言联盟\n第六章:语言理解与认知语言学(8学时)重点内容:语言的心理基础语言习得认知语法认知语义学\n第七章:语言共性与语言类型学重点内容:形式共性与实体共性蕴涵共性与当代语序类型学历史类型学第一节语言的分类与古典语言类型学一、关于语言的分类根据2000年出版的《世界民族语言目录》(第十四版),全世界已知语言已达6784种。如此众多的语言不可能没有共同的特点或联系,而从这些共同的特点或联系出发对现有的语言进行分类并针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就是语言类型学(LinguisticTypology)的基本任务。尝试对语言进行分类,这在历史文献中多有记载。在我国现存的先秦时期的文献中,有不少谈及雅言与方言异语之分的,这多少体现了对语言分类的萌芽意识。古希腊人早在公元前就有希腊语和野蛮人语言之分,而基督教的《创世纪》第十、第十一章所记载的诺亚三子之名(闪姆、含姆和雅弗)也暗含了对希伯莱语的三分。而在七世纪,欧洲学者伊西多维尔根据发音特点把希伯莱语、希腊语和拉丁语视为类型不同的三种主要的神圣语言,其中希伯莱语是“喉音”型语言,希腊语是“鄂音”型语言,而拉丁语则为“齿音”型语言。R·H·Robins《语言分类史(上)》,林书武译,《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1期。但这些分类都不属于类型学的分类,类型学的分类必须从语言本身的特征出发。从语言本身的特征出发对语言进行分类大致有三个角度:语言的历史分类、语言的类型分类和语言的地域分类。(一)语言的地域分类语言的地域分类并不是仅仅根据不同语言的地理分布位置进行分类,而是根据相互接触、互相影响而产生的相似性对地域上相邻近的语言加以分类。这种分类最典型的例子是布拉格学派学者特鲁别茨科依和雅格布森所提出的巴尔干半岛的“语言联盟”:语族不同的保加利亚语(斯拉夫语族)、罗马尼亚语(罗曼语族)、阿尔明尼亚语(阿尔明尼亚语族)和希腊语(希腊语族)由于语言变化在地域上的扩散和相互间成分的借用而出现了一系列相同或相似的语言结构特征。徐通锵《历史语言学》(商务印书馆,1996,北京)P24—25。比如,保加利亚语和罗马尼亚语都不用原形动词,其冠词置于名词之后等等巴尔干语言联盟有以下一些共同的特征:(1)所有(领属)关系和与格(dative,句法上表现为间接宾语,语义上表现为接受者(recipient))关系的表达形式合而为一,如保加利亚语的nažena((一个)妇女的/给(一个)妇女);(2)产生了一个后置的定冠词(现代希腊语除外),如罗马尼亚语的om-ul(直译为“人一这”,意思是“这个人”);(3)不定式的大量丧失而由定式从属小句来取代,如现代希腊语的qel-onamaq-o(我要学,直译为“要我[从属小句标记]学我”)。(BernardComrie《语言类型学》(廖秋忠译,《国外语言学》1990年第4期。)本文引用时文字有改动。),这些特征都同其它斯拉夫语或罗曼语言不同,显然都从本语族继承过来的,而是受地域邻近的阿尔明尼亚语、或希腊语的影响产生的。张允文、廖东平、马学思《国外关于类型研究的情况综述》,见《语言学资料》1966年第1期。(二)语言的历史分类语言的历史分类又称语言的谱系分类或发生学分类,即根据语言系属关系的远近而对语言进行的分类。在这方面最著名的是十九世纪历史比较语言学中期的著名学者施莱赫尔(A·Schleicher,1821-1868)提出的谱系树理论。(详见上文4.5.2节)(三)语言的类型分类语言的类型分类指的根据语言在结构上的相同或相似性而进行的分类。至于这种相同性或相似性是继承原始母语的结果还是因相互影响而产生的,类型分类并不关心。二、传统语言类型学传统的的语言类型分类严格地说应始于欧洲18世纪。最初的尝试是1772年出版的法国百科全书,其中的“语言”条谈到了“类推型语言(languesanalogues)”和“换位型语言(languestranspositives)”。在前一类型的语言中,与句法结构相关的形态较少,语序类似于思想表达的次序,如希伯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在后一类语言中,句子的语法结构中词语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屈折形式差异,如拉丁语和希腊语以及换位性特点已经不太强的德语等。十九世纪初,德国学者F.史莱格尔(F.vonSchlegel)提出了一种跟法国百科全书相似的二分法体系。在这个个分类体系中,一类语言其用词根形式的变换来表示复数、时等语法范畴之间的语义差别,另一类语言则是通过添加特地的词来表示。他认为,这两个类型是最基本的,所有其它类型都不过是这两种类型的变体。他还考虑把非屈折语区分为利用词缀的语言和缺乏任何语法形式的语言,从而给黏着语找到了一个位置。此后,F.vonSchlegel的哥哥\nA.W.史莱格尔(A.W.vonSchlegel,1818)就明确提出了今天我们熟悉的语言类型三分法,即孤立语、黏着语和屈折语。他说:“我们地球上不同民族以前和今天所说的语言,可以分为三类:没有任何语法结构的语言、使用词缀的语言和具有屈折变化的语言”。A·W·vonSchlegel:Observationssurlalangueetlalittératureprovençales,1818,Paris。此外,A.W.史莱格尔又根据是否借重名词前的冠词动、词前的代词和助动还是倾向于广泛使用时态和人称上的屈折变化,尤其是利用前置词结构取代格屈折的程度而把屈折语(其本人称为“有机语言”)进一步细分为综合语和分析语。R·H·Robins《语言分类史(上)》,林书武译,《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1期。 Schlegel兄弟的语言分类学说因洪堡特的著作《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C·W·vonHumboldt,1836))而得以扩大影响。不过,洪堡特本人只是将这孤立型、屈折型和黏着型看作语言结构分析的基点,而非对现行语言的严格的分类。事实上,就如同洪堡特本人所强调的那样,高度发达的屈折语和典型的孤立语只是屈折性或孤立性强弱序列的两个极端,前者如梵语,后者如汉语,而诸如黏着语加号就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除了以上按照表示语法关系和语法范畴的形态标准建立起来的分类系统之外,洪堡特还按照句子的结构方式提出了一个四分系统,即汉语型、黏着型、屈折型和编插型。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孤立语、黏着语、屈折语和多式综合语这一四分系统的直接来源。其中的汉语型就是孤立语类型,而编插型即今天所说的多式综合语。P·S·Duponceau用“多式综合型”(polysynthetic)这个术语来称呼美洲印第安人的语言结构类型。见R·H·Robins《语言分类史(下)》,林书武译,《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2期。由F·VonSchlegel开创并由洪堡特进一步完善的类型分类法后来随着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巨大成功而趋于相对沉寂的阶段。直到二十世纪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兴起,类型分类的研究才再次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其中影响较大的学者有萨丕尔(EdwardSapir)、特鲁别茨科依(N.Trubetzkoy)、霍凯特(CharlesFrancisHockett)、葛林伯格(J·H·Greenberg)和乌尔曼(S·Ullmann)。萨丕尔在其《语言论》中提出,任何令人满意的分类系统都必须把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考虑进来:(1)语言中用形式表达的概念的类型,如下:Ⅰ、基本概念,是独立的词或词根,代表事物,动作或性质;Ⅱ、派生概念,通常是派生词缀表示的概念;Ⅲ、混合关系概念,是像“性”,“数”这样一些比较具体的语法范畴;Ⅳ、纯关系概念,是像“格”这样纯粹表示句法关系的语法范畴以及词序、虚词等表示纯句法关系的语法手段所表示的语法概念。(2)形态变化以派生为主的语言,与此相反的是,形态变化以屈折为主的语言。(3)语言采用的“方法”,是孤立的、黏着的还是溶合(屈折)的?他认为单纯按形态分类是行不通的,因为没有一种语言是单纯的,往往可分属几种形态类型;在语言类型上分先进和居后更是荒谬的,“每一种语言都像有一个基本规划或固定的体裁。语言的这种类型或规划或结构‘本性',比我们所举出的任何单一现象更是根本性质的”。他根据他确定的4类语法概念在不同的语言中的表达方式来给语言区分类型,即:A、简单纯关系语言:具备I、IV两种概念类型。(比如中古汉语)B、复杂纯关系语言:具备I、II、IV三种概念类型(以句法关系为主,同时适当地运用词缀或屈折手段来改变词的词汇意义或语法意义。比如英语)C、简单混合关系语言:只表达I、III两类概念特鲁别茨科依和霍凯特的贡献主要在于从音位结构类型角度提出了类型分类体系。在《音位学原理》(1939)中,特鲁别茨科依认为,只要具有相似的音位对比关系且各自给音位定性的区别性特征也具有相似之处,则这样的语言可以归为同一类型之中。比如英语则是一个四原因系统,但现代希腊语、捷克语、波兰语、俄语、日语和祖鲁语等语言都属于由下列元音音位构成的三角形体系转引自徐通锵《历史语言学》(商务印书馆,1996,北京)P19。:iueoa霍凯特在其《音位学教程》中遵循了特鲁别茨科依的思路。而在《现代语言学教程》中又把自然语言的元音系统分为以下三种类型:A、一维型元音系统比如阿第盖语里只有三个元音音位,三个音位之间只存在舌位高低的对立。B、二维元音系统\n有舌位高低的对立和圆唇不圆唇的对立。拉丁语、西班牙语、俄语、福科斯语、荷兰语、德语、法语、保加利亚语、罗马尼亚语等都属于这类语言。C、三维元音系统舌位高低的对立、舌位前后的对立以及圆唇与否的对立都起作用。汉语、土耳其语和英语都属于这种系统。葛林伯格是当代语序类型学的创始人。他在传统类型学上的贡献是细化了形态学方面的类型分类标准,并将统计分析引入到了类型学的研究之中,促进了传统形态类型学研究的精密化。他提出了类型分类的十个参照指数:综合、黏着、复合、派生、全屈折、前缀化、后缀化、孤立、纯屈折、一致。比如,其中的“综合”参数是按单词中所包含的词素之平均数计算出来的。拿英语来说,句段Thefarmerkillstheduckling含有8个语素5个词,拿8除以5就得到英语的综合指数为1·60。依照同样的方式,葛林伯格总共统计了8种语言,其中爱斯基摩语的综合指数最高,为3·72,梵语的指数次之,为2·59,越南语最低,为1·06。其它指数的情况参见下面的列表。李维琦译述《类型学研究现状概述》,《国外语言学》1981年第2期。根据上表计算的结果,可以给分析语、综合语和黏着语下定义。比如,综合指数为1—1·99的为分析语,2—2·99的是综合语,而三以上的是多式综合语。再如,黏着指数在0·5以上的才是黏着语,低于0·5的则是非黏着语。乌尔曼的贡献主要在语义类型方面。他于1953年提出的语言分类法主要以词汇特点为标准将语言中的词分为“有理据的词”和“无理据的词”,然后根据两两类词在语言中的相对比例对语言进行分类。第二节语言共性对语言共性的研究近几十年来主要有两大取向。一是以乔姆斯基(NoamChomsky)为代表形式主义取向,二是以格林伯格(JosephH.Greenberg)为代表当代类型学取向。两派的研究目的与方法都不尽相同,但不是对立,而是互补。乔姆斯基认为各种语言的要素的组合似乎有一些普遍的制约,他力图发现制约各种语言原则参数。他认为仅从某个别语言就可以演绎出制约所有语言的某些原则,他所创立的转换生成语法就是要揭示出这些原则。格林伯格则认为要找出语言的共性,必须对尽可能多的语言进行研究,从中归纳出语言的共性特征,通过对众多语言的研究,可以根据不同的个性特征,对世界的语言从结构类型的角度进行分类。他用形态指数形式化方法对语言进行结构类型分类,创造了一种新的分类方法。〔(2)〕格林伯格还从句法角度,对不同语言的语序及其相关要素进行研究,总结出一些与语序相关的语言共性。尽管十七世纪欧洲的普遍语法对语言共性的研究热闹了一阵,但总的看来人们对语言共性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对语言的研究还很不够。因此不论是乔姆斯基或是格林伯格的研究都很有价值。本文拟运用格林伯格的某些方法,从语法类型学这一新角度对现代汉语和中国南方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初步探讨,揭示其语法类型学的某些特征,以加深对汉语及这些语言的认识。本文用于比较的南方少数民族语言包括十八种藏缅语、十种侗台语、四种苗瑶语、三种孟高棉语和京语。〔(3)〕藏缅语与汉语同属汉藏语系。侗台语和苗瑶语的系属问题,学术界有较大分歧,多数中国学者认为属汉藏语系,一些外国学者认为不属于汉藏语系。孟高棉语属南亚语系,京语不属汉藏语系,但系属未定。一、绝对共性与倾向共性语言共性分为绝对共性和倾向共性。绝对共性是没例外的共性,倾向共性是作为倾向性存在,仍有例外的共性。格林伯格指出语言中有些词序的各个参项不是孤立的,有些词序参项之间是有联系的,他指出有的共性是蕴含共性,有的共性是非蕴含共性。伯纳德•科姆里(BernardComrie)吸收了格林伯格的观点对语言的共性和类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指出:“对于语言的某些特征,我们似乎不必参照某一语言的任何特征就能判断它们在自然语\n言里是否存在。例如,所有语言都有口腔元音这一判断绝对不需要参照其他特征是否也必定存在。这类共性是非蕴含共性。但是,有许多其它关于语言共性的判断,把一种特性的出现跟其他特性的出现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某一特征必须或者只有在其他某个特征也出现的条件下才能出现。”〔(4)〕蕴含共性总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特征,两者间有蕴含关系,如以p和q表示两个语言特性,那么蕴含共性的关系可以表述为“如果p,那么q。”例如:“如果一种语言的基本词序是VSO,那么它也用前置词。”这一蕴含共性是格林伯格发现的。这种没有例外的蕴含共性属绝对蕴含共性。有例外的蕴含共性,属蕴含倾向性。例如格林伯格提出这样一条蕴含倾向性:“如果一种语言的基本词序是SOV,它大抵也用后置词。”〔(5)〕二、局部共性和普遍共性三、形式共性和实体共性四、蕴涵共性和非蕴涵共性第三节当代语序类型学美国的JosephH.Greenberg是当代描写语言学派中的重要学者。他的有关人类语言共性的研究蜚声语言学界。尤其令人瞩目的是,他的分析语言类型学的重要论文《某些主要跟语序有关的语法普遍现象》〔1〕将人类诸语言的基本语序类型作了分类。从逻辑分析出发,他把绝大多数语言的语序整理归纳为6种可能出现的类型。这6种语序是:①SOV(主·宾·谓)②SVO(主·谓·宾)③VSO(谓·主·宾)④VOS(谓·宾·主)⑤OVS(宾·谓·主)⑥OSV(宾·主·谓)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是很大的。可是,在对不同语言间的差异进行的研究中却能够导出对语言共性的研究。每种语言中的词在进入句子之前,仅仅是一个语言单位,而在进入言语之后,则同时还是一个句子成分。句中的语言单位不再是词的随意排列而是有规则、有顺序的组合。线性句子的产生实际上就是说话人(或写作者)对词(成分)的排序行为。SVO这三种句子成分的不同排列产生出6种句子类型。世界上多数语言的语序,都不外这几种类型。英语、泰语的名词宾语放在动词后面,并使用前置词。所以,它们是SVO型的语言。日语、土耳其语的宾语放在动词前面,并使用后置词,所以,它们是SOV型。除了句子这三种主要成分的语序之外,语言类型学还提出了另外的几个参数或标度。〔2〕①VSO/Pr/NG/NA②SVO/Pr/NG/NA③SOV/Po/GN/AN④SOV/Po/GN/NA这些符号的意思是:Pr=前置的地位词;Po=后置的地位词;N=中心名词;G=所有者;A=形容词。这就成为:①谓·主·宾/前置词/中心名词·所有者/中心名词·形容词②主·谓·宾/前置词/中心名词·所有者/中心名词·形容词③主·宾·谓/后置词/所有者·中心名词/形容词·中心名词④主·宾·谓/后置词/所有者·中心名词/中心名词·形容词这些语序是Greenberg采用了30多种语言的抽样语料归纳而成的。基本语序虽然有这些,但优势语序并没有那么多。作为优势语序而出现的类型,实际上只有三种,即:SVOSOV和VSO。如果认为主语S和语序类型关系不大,那么上述4种的附带参数也还可以精简为两种,即:VO/Pr/NG/NAOV/Po/GN/AN或NA它们的含义是:在VO型语言里,中心语都在修饰、限制成分的前边;在OV型的语言里,情况刚好相反,中心语是在修饰、限制成分的后边。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英语是VO型语言,但它的中心语却往往会出现两种语序,在前也行,在后也可:Peter'scar和thecarofPeter(彼得的车)。法语的大部分形容词是放在中心名词后边的。这是VO型语言的典型表现。可是,法语的某些常用的形容词又通常放在名词的前边。grand(大的)放在homme(人)的前头,意思是“身材高大的人”。如果把grand放到homme的后头(比较:grandhomme:hommegrand),意思就是“伟大的人”,语义迥然不同。日本学者本田忠雄在他的一篇探讨法语形容词位置的文章〔3〕中,使用了统计学的方法。他观察了古代法语之后指出,古法语形容词前置的居多。如grand(大的)一词,在一个文本中,前置的有166次,而后置的只有5次。bon(好)一词,前置的有50次,而后置的是零(没有)。riche(富有的),前置19次,\n后置也是零。如果我们拿他的统计材料来对证语言类型学,正好可以说明,古法语保持了早期拉丁语OV型的特点:中心语在后。\n第八章:应用语言学及语言学的交叉学科重点内容:语言教学的理论和方法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自然语言信息处理与机器翻译社会语言学语言学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