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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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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赫拉克利特的政治哲学萌芽思想5200字试论赫拉克利特的政治哲学萌芽思想赫拉克利特(HeraclEitus,约公元前540—480),出生于伊奥尼亚的爱菲斯城,是古希腊早期著名的H然哲学家。他在探究世界本原的同时探讨了现实的城邦社会所应追求的价值原则,他关于止义的思想包含了早期政治哲学的萌芽。赫拉克利特的政治哲学思想正是在他的关于世界本原的哲学基础Z上形成的。一、政治哲学的禅学基础早期的自然哲学家都致力于对世界木原的探究和思考。在赫拉克利特之前,就已经有各种不同形式的本原说。赫拉克利特的哲学思想是沿着米利都学派走下來的,提出了“火”本原和“逻各斯”学说。(一)“火”本原说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⑴,即构成世界的本原是永恒燃烧的火。他指出:“这个世界对一切存在物都是同一•的,它不是任何神创造出来的,也不是任何人所创造的;他过去、现在和未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2](p21)“一切事物都换成火,火也换成一切事物,正像货物换成黄金,黄金换成货物一样。”[2](p27)赫拉克利特将火看成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始基),但他所说的“火”并不仅仅是指单纯的物质实体,1佃且是构成事物的原质,是具有内在动力的永恒的活火,是一个运动的过程。他认为作为木原的“火”是火是永恒存在的,“火的永怛存在正在于它的生灭即燃烧和熄灭的永恒变换Z中。”⑶另外,火还是自我生成的,他既不是任何神也不是任何人创造的。火的运动和转化遵循一定的原则,在赫拉克利特看来,火的运动和转化不是毫无秩序的,而是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律,即逻各斯。(二)“逻各斯”学说“逻各斯(logos)”是赫拉克利特哲学屮的一个重要概念。他认为力•物的木原是火,火是永远变动的,而且这种变动是按照一定的尺度和规则进行的,逻各斯就是万物也就是永恒的活火变动的一般规律。在赫拉克利特看来,“万物的运动,无论是火的燃烧和熄灭以及万物的生成和相互转化,都是按照一定的逻各斯进行的;这种逻各斯主要就是一种尺度、大小、分寸,即数量上的比例关系”[4](p459)°这种尺度即是规律,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规律,而是高度抽象的包含宇宙必然性的自然法则。赫拉克利特所讲的逻各斯是一种自然的必然性,是宇宙间万事万物必须遵循的依据,是宇宙共同的法则,是公共的、共同的,而不是那一个人或物所私侑的。人要认识白然事物,就必须按照逻各斯行事。但是,他乂认为,只有智慧才能认识逻各斯。他在《论自然》这部著作的一开头就提出关于“逻各斯”的思想,扌HH1:"逻各斯虽然像我所说的那样常在,但人们在听到它以前,或是第一次听到它的时候,却总是不能理解它。万物都是按照这个逻各斯产牛的,虽然我已经按照事物的本性将它们加以区别,解释了它们是如何发牛的,而且人们也常遇到像我所说的那些话语和事实,但是他们却像从未遇到过它一样。至于另外一些人对他们醍來以后做了些什么也不知道,就像是对他们梦中所做的事已经忘记了一样。”[4](p459)因此,他一再强调人们必须认识它,遵循它去思想和行动。在这里,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逻各斯”不仅是对自然的木质和秩序思考的结果,而且也包含着对社会生活秩序的思考,亦即包含着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怎样和不应该怎样的伦理意义。在赫拉克利特看来,宇宙是由统一的普遍规律即“逻各斯”主宰的,它既统治着口然界,又统治着人类社会生活;既作为必然性驾驭着自然秩序,同时又作为“命运”支配着人的灵魂、行为、以\n及人与人的关系。他认为,一切都根据这个“逻各斯”而产生,乂必须遵循这个“逻各斯”,宇宙间的包括人在内的万事万物只冇遵循这个“逻各斯”,才能是智慧的,才能避恶趋善。他指出,“智慧只在于一件事,就是认识那驾驭并贯穿i切的思想”。二、政治哲学萌芽思想的主要内容在早期自然哲学时期,所涉及的政治哲学萌芽思想主要是关于对政治事物屮普遍存在的木质性东西的研究。自然正义一直被视为宇宙万物的最高法则,也是哲学家关注的焦点。但是,城邦作为个人生活的载体,自然正义如何在城邦中显现就成了政治哲学家所要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早期的政治哲学家一•致认为,城邦正义应以自然正义为最高原则,正当的城邦秩序应按照自然正义的原则而建立。正是基于此,対自然正义的探讨便转向了城邦正义,|佃哲学思想也从对口然事物的探讨转向了对政治事物的探讨,赫拉克利特正是口然正义向城邦正义过渡时期的一位重要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作为早期自然哲学家,他木身也是生活在城邦Z中的公民,所以他在探究自然木性的同时也探讨了城邦的政治制度,他的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关于正义的理论。(一)政治哲学萌芽思想的核心——正义理论在赫拉克利特的残篇屮,主要谈到社会政治问题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战争,二是法律。1•正义是事物之间的对立与斗争赫拉克利特认为,正义就是斗争。在他的思想中冇很多关于正义就是斗争的思想。他不仅论述了对立面的统一,还提出了对立面斗争的思想。他一方血论述了对立血的斗争,认为正是山于对立面的斗争使得万物得以产牛•。斗争不仅促使对立的双方和互转化,而且能够产生和谐,所以说斗争是万物Z父,又是万物Z王。正义就是对立而的斗争,是口然的必然性,是普遍存在的,“应当知道,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力•物都是由斗争和必然性产生的”[4](p485)。他还通过对立面统--的思想论述了正义与非正义的相互依存关系。正义少非正义是一对矛盾共同体,正义正是通过非正义来显现口己的,“如果没有那些非正义的事情,人们也就不知道正义的名字”[2](p27)。赫拉克利特关于正义就是斗争的思想与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在面对希波战争和工商业奴隶主与贵族奴隶主之间的斗争问题上,赫拉克利特积极支持反侵略的正义战争和进步的夺权斗争。正是从这种政治立场出发,他认为斗争是绝对的,斗争是美是善,斗争产生一切,斗争创造一切。他指出,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牛的。赫拉克利特认为,“战争是万物之父,是万物之王。因为它使一些人成为神,另一些人成为人;战争使一些人成为奴隶,使一些人成为口由人。|大|此,他认为战争是普遍的,一切都是通过战争产生的”[5](p30)但是,虽然赫拉克利特崇尚战争,认为正义就在于战争,但他所说的战争,并不是指侵略战争和贵族奴隶主的夺权战争,而是指反侵略的进步的战争。他所讲的斗争更侧重于对立面的相互作用,这种斗争是普遍存在的,也是必耍的。2.正义就是法律的统治赫拉克利特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正义就在于服从法律的统治。他认为,现实的城邦都是由相互对立乂相互依存的独立阶层组成的,如富的和穷的、年轻的和年老的、弱得和强???、好的和坏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等。现实的城邦总是带冇冲突的特征,那么如何使得对立的双方继续存在呢?如何使城邦在对立屮保持稳定与和谐呢?赫拉克利特认为,要在富和穷、年轻和年老、强和弱、好和坏这样的対立阶层中得到一•致,在不相同中产牛相同,必须由法律来维持城邦的秩序。古希腊人早已从社会实践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每个城邦都要为自己制定法律,制定法律的人往往是有知识和经验的政治家和哲学家。因此,希腊哲学家都很璽视法律在城邦事务中的作用,赫拉克利特也是如此。他认为,“人们应当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口己的城垣而战斗一样”[5](p32)°在当吋的希腊,保卫口己的城邦免受外来\n人的侵犯,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赫拉克利特要求人民要像保卫城邦一样來保卫法律,因为法律是人人共有的东西,一个城邦的人必须遵循这个城邦的法律。但同时他乂指岀,所冇各城邦的法律都必须遵循共同的唯一神圣的法律,这个神圣的法律也即是逻各斯。他认为,遵循法律的统治就是正义,而逻各斯就是白然正义,因此法律必须遵循逻各斯而制定。(二)正义在政治生活中的表达1.城邦正义赫拉克利特认为,城邦正义是以自然正义为向度而建立的城邦正义和法律正义,是城邦政治生活方式的核心价值追求。根据赫拉克利特的观点,正义是城邦政治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依据,而这里所讲的正义就是指自然」E义。因此,追寻自然正义的原则是城邦政治生活方式的核心。一个城邦的政治制度是否合法合理,就在于它是否符合自然正义的原则。正义就是斗争,就是法律的统治,服从正义就是服从法律的统治。因此,城邦必须依据法律来实施其统治。而法律因其来源不同可分为人间的法律和神圣的法律,两者具冇不同的等级。人间的法律是由统治者制定的,神圣的法律即是逻各斯,是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白然法则,亦可称为白然法。神圣的法律高于人间的法律。人间的法律只有符合并服从神圣的法律,才是符合正义的要求的。反之,如果人间的法律不符合或者违背逻各斯的原则则是非正义的。“人间的法律是从神圣的法律散发出来的;社会是建立在他们之上的,没有这些法律就不会有正义;所以,国家要为它的法律而战,正像为它的城垣而战一样。他认为,这种服从自然正义的法律,无论对个别统治者或群众的意志,都是平等相待的,因而是正义的。”[4](p511)赫拉克利特通过刈人间的法律和神圣的法律的区分,为城邦政治制度的建设提供了依据,也为考察和审视现实城邦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供了准绳。他认为城邦应该按照合乎正义的原则建立并运行,一切不符合正义(logos)的政治法律制度都要对其进行修改使其合乎白然的法则。2.公民个人正义从公民个人角度來讲,个人是城邦中的一部分,城邦中的公民应以服从和追求城邦正义为依归,城邦正义是公民的价值追求的取向。(1)城邦中人的价值追求一一城邦正义赫拉克利特认为,个人作为城邦这个整体中的一部分,应始终以城邦正义为价值追求,这表现为一种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城邦的政治生活方式问题是古希腊自然哲学时期的政治哲学萌芽思想中所要研究的一个主要内容,而城邦的政治生活方式归根到底是城邦中生活的人的政治生活方式问题。城邦的居民严格地说是公民不仅在城邦的地域范囤之内,而且在城邦屮体现出自己的木质。正如亚里士多徳所说,人是政治动物。不成其为某个城邦的公民不能被归结到人这个概念Z中來,他们非神即兽。因此,关注城邦的政治生活方式即是关注城邦中公民的政治生活方式。他认为,城邦中的每个人都应该服从城邦正义,正义就在于服从法律的统治,服从城邦正义就在于服从城邦的法律。因此,“赫拉克利特教导说,在城邦中,人是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他服从这个共同体的法律”[4](p511)。(2)城邦中的人的政治生活方式的主要内容在城邦屮,每个公民都应以城邦正义为价值追求,这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最高要求。而城邦的正义就在于法律的统治。因此,城邦中的每个公民首先应该遵守法律,因为城邦与法律是一体的,没有法律就没有了城邦,公民也就失去了赖以牛存的基础。其次,城邦屮的公民还应懂得节制,这是使法律得到遵守的条件。节制在于认识自己,因为人只有首先认识自己,才能认识到自然的尺度和法则,也才能使自己保持在一定的尺度内。在他看来,认识\n白己就要寻找智慧,寻找人人共有的逻各斯并服从白己的尺度。因此,城邦屮的公民应努力追求智慧,“智慧只在于一件事,就是认识那驾驭并贯穿一切的思想”[4](p470)。赫拉克利特正是在他的关于自然的哲学思想的基础上探讨社会政治思想的。他的社会政治思想,无论是他关于正义,还是关于法律的看法,都是非常深刻的。不仅反映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状况,而且开创了古典政治哲学以正义为核心对政治生活进行研究的先河。自古希腊以來,正义一直是政治哲学的核心价值追求,赫拉克利特关于正义的理论无疑为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