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健康教育学习资料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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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30 发布

创卫健康教育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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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创卫健康教育学习资料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之八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面貌,提高我区居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工作要求和《花溪区力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从2021年2月25日至4月底,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的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标准,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以“清垃圾、建设施、拆违建、保长效”为重点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有专人保洁,实现“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 花溪范围内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 (二)整治内容和标准 第5页共5页\n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1、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要求,完善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必须有盖)、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等环卫基础设施,做到规范设置、整洁完好;全面清理卫生死角,确保无积存垃圾和无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行为;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清运率100%,无乱扔乱倒等行为;对饲养家禽的,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坚持实行圈养,保持环境卫生。 2、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加强巡查和维护力度,完善道路、人行道、路灯、排水管网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做到功能完好,干净整洁;对道路进行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确保排水设施畅通完好,无污水外溢。 3、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加大对10条主干道沿街占道经营整治力度,经批准的临时占道经营市场要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经营时间、保洁人员,管理措施到位,环境整洁;对未经批准的各类违法占道经营坚决予以取缔;开展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达到统一设置,规范整洁的要求;开展户外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无乱贴、乱画和随意张贴“野广告”的行为。 4、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各办事处牵头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历史形成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和确权,并制定方案分阶段拆除,基本消除乱搭乱建行为;对新增违法建筑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长。 三、整治步骤 第5页共5页\n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工作从2021年2月25日开始实施,至2021年4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2021年2月25日至3月5日) 1、开展摸底调查,制定整治方案。由各办事处牵头负责,全面 2开展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卫生现状等的摸底调查和统计工作,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定整治范围、内容,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发动。 2、编制设施建设计划。根据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实际情况,由区城管局牵头对需要匹配建设的垃圾间、中转站、公厕、果皮箱、路灯、供水、排水等市政、环卫基础设施进行认真统计,编制建设计划,做好资金预算,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3月5日至4月20日) 1、全面清除积存垃圾。由各办事处牵头,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中开展1-2次垃圾大清除行动,全面清理、清运暴露、积存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面貌总体良好。 第5页共5页\n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2、完善市政环卫设施。由各办事处牵头,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进行集中维护、整治,确保道路硬化平整、排水畅通、通行正常。由区城管局牵头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需新建、设置的垃圾间、垃圾转运站、公厕、果皮箱、路灯、供水、排水等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在认真进行勘查、复核的基础上,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积极争取资金并落实到位。 3、强化市容秩序管控。由各办事处牵头,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秩序管控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整治标准,全面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作业),开展门头广告、野广告专项整治,强力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基本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摆、 3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彻底改变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的现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由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各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或未达到整治效果,影响整个创卫工作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4月30日以后)集中整治行动后,由各责任单位负责,采取定期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针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完善环卫保洁、市容秩序等各项长效管理措施。 四、整治经费预算 1、垃圾清运经费:20万元; 2、路灯安装经费:150盏,每盏8000元,计120万元; 3、垃圾中转站套公厕4座,每座170万元,计680万元; 第5页共5页\n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4、果皮箱安装160个,每个700元,计11.2万元; 5、其他市政设施安装(井篦、护栏、管网、标牌等)。100万元。 以上经费共计931.2万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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