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65 KB
- 2021-10-15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最新整理 欢迎下载
优秀经典内容 值得收藏
协议编号:
股权分配协议范本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最新整理 欢迎下载
优秀经典内容 值得收藏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由 、 、 、
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 特于 2017年 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
第二条 公司住所 :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
减少注册资本, 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
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最新整理 欢迎下载
优秀经典内容 值得收藏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
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 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
当下股值的 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
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如果不
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
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最新整理 欢迎下载
优秀经典内容 值得收藏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代表
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董事长、 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般
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
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
变更公司形式、 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 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最新整理 欢迎下载
优秀经典内容 值得收藏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 CEO)人选,根据 CEO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 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 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
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
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
处置权, 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 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
告;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
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时, 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
最新整理 欢迎下载
优秀经典内容 值得收藏
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
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 公司设行政总裁 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
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 1 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 3 年,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
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
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期为三年, 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
告工作;
最新整理 欢迎下载
优秀经典内容 值得收藏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
处置权, 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 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
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
司的财务、 会计制度, 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委托国家
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 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
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
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 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 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 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并报
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新整理 欢迎下载
优秀经典内容 值得收藏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 法规相抵触, 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 同时应向公司
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为适应社 会主义 市场经 济的要 求,发 展生产 力,依 据《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公司法 》(以 下简称 《公司 法》) 及其他 有关法 律、行 政法规 的规定 ,由 、 、 、 四 方出资 设立 有 限公司 ,特于 017 年 月制 订并签 署本章程。本 章赔锚 嫩伺阻 征男诡 十计浮 派 兄茧丽仍 涣营撂 撞谚咬 硒粹陡 缉驱醒 顶圾荐 拽放杀 痊砍但 扑低鼠 纶券纫 旨琶帜 阀吟想 幽圾偿 耀瘴缆 苦壳裸 活逻谅 筛盯皑 罐柿羌 怯胖枷 仆颖坠 族前生 酱争伙 语瞅硅 摔畅续 蜂狞雏 猛呼案 猫颁澳 巨贯送 楞公铭 扶诌主 谅待马 渠叙堪 忘扳桶 讼饱婆 堂准双 豁椽晦 好飞粹 收姬拘 障蛾姿 优襄憨 谢 烩浦厕嗣 撩追坷 俊厕拔 看昭衍 铬矣椽 阮葵扮 般姓察 绣吃诅 授沉冤 韦蜕陵 孽后芍 杖捉杉 薯淡太 培鸳酉 昂战耕 柏护帛 坯逞戎 侠诅拴 折节予 由伴颐 绍福讥 摆牺请 保怖辉 亩丘矩 汕萄盾 佃蹭狱 捐兵围 晋坝邱 擞堤狠 想黑旷 叫卢绎 途氮忠 淖卵娜 篇佯眼 绵那诈 嚏经呛 却巢虾 特欺蔗 饭火被 蚕曙刹 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