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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5 发布

关于塔吊租赁合同3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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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吊租赁合同3篇(Word版)‎ 关于塔吊租赁合同3篇(Word版)‎ 关于塔吊租赁合同3篇(Word版)‎ 关于塔吊租赁合同3篇(Word版)‎ ‎ 塔吊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层,总高米。   第二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塔吊   2、型号:   3、数量:台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   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天计取租赁费。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2、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3、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5、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   6、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 篇2 ‎ ‎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 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 12 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 30 元,每套附墙每天 30 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 3‎ ‎ 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 12 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 银川市 ‎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 开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 材料员:   电话: 电话: 塔吊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32米,12节。收押金壹万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玖千元整(小写:9000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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