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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5 发布

实用的电子劳动合同四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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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电子劳动合同 篇2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20xx年11 月17 日起至 20xx年11 月17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xx 年11 月11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xx 年11 月 11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劳动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人力资源   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劳动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电子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性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第四条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证   ()鉴字第号   签证部门(盖章) 电子劳动合同 篇4   甲方(零售商):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行购销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订购   1、甲方向乙方订货应提前xx发出订单,订单下达方式可以:合同书、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形式传达给乙方。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1个工作日内答复甲方,并于订单确认后3日内按时足量的将货物送达甲方物流中心。甲方在要求的发货时间前1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订单。   4、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5、每批产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附本合同附件xx。   二、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xx时间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xx时间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   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xx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5、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xx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三、商品促销   1、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并提前告知乙方。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甲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所能给予的优惠支持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四、产品的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乙方可选择:不接受退换货、有条件的退换货、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退换货。   2、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xx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甲方退换货应当向乙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乙方应当于收到后xx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xx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xx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五、货款结算   1、结算办法:乙方给予甲方15天账期,甲方在订单下达后xx日内支付给乙方 ‎ %的预付款,(具体结算办法可自行拟定)上述货款支付日期如遇节假日顺延。   2、货款的结算可以:支票、电汇/信汇、网银转账、承兑汇票等方式。   3、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xx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xx日内退还货款,如果需要帐扣(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xx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帐扣的,甲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如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产品的全部价值额和法律规定的相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包括甲方被国家有关机构的罚款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2、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拍摄产品。   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赠品)不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涉及诉讼或仲裁、被国家机关处罚等)。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正当合法,不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乙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保证已获得使用许可,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应当给甲方提供产品的说明、图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或提供产品供乙方拍摄图片,如有产品更改包装、图片等,应该及时通知甲方更新网站资料,并且乙方保证甲方对这些资料的使用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或已经取得了第三方的许可。   6、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有支持甲方在_________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   7、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8、所有新上市产品乙方需要在第一时间(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或模型,以方便甲方拍照使用,乙方需保证甲方新品的货源。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及代乙方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恢复甲方名誉的违约责任。   2、若双方违反有关交货验收、付款的条款,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该笔订货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消该笔订货,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订货价款5%的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其承诺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xxx作为违约金。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拒绝支付货款。同时,向甲方支付x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甲方所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部门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   5、若产品出现滞销品、残次品,双方应另行协商处理。   6、因双方方违反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任何违约金,违约方应在该等违约行为发生后xx日内将违约金支付至甲方或递交自货款中扣除的书面确认书。   八、保密条款   一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所有商业信息(秘密信息)及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履行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秘密信息,若违反本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 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时; 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   的情况发生时; 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未经过对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的; 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   3、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 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的;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后仍不改正的。   4、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5、甲乙双方在停止合作或甲方通知乙方退换货10日后,乙方未对产品进行相应处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产品的所有权,如产品丢失、毁损等,甲方对此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该产品应向甲方退款或赔偿的,该义务仍应继续履行。   十、不可抗力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从而造成本合同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一、其它约定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xx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根据合同情况就有关事宜可再行签订其它附件。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