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字宽度范文 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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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5 发布

合同文字宽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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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字宽度范文 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斧头,直径为 4.2cm, 圆边宽为 0.1cm,镰刀、斧头外刊党组织名 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 的宋体字。 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 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 边宽为 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 0.01cm. 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 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 为圆形, 直径为 4.2cm,中央一 律刊五角星, 星尖直径为 1.4cm, 圆 边宽为 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 名称的 前段自左而右环行、 后段自左而右横行, 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 作横排,印文使用简 化的宋体字。 国有企业、 国营股份制企业 -- 部门章 : 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放作 横排。 集体所有制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 为 3.8cm,圆边宽为 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 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业务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 4.0cm, 圆边宽为 0.1cm, 上弧为单位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 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 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 直径为 5.8cm, 圆边宽为 0.15cm,上刊企 业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 中央不刊五角星, 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 自上而下横排, 如刻 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 字。 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 径为 4.5cm,竖径为 3.0cm,中央 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 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 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 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 属部门印章直径为 3.8cm,圆边宽 为 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 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 后段 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有简化的宋体字。 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 4.2cm,中央刊五角 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 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 字。 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直径 为 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 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 4.0cm ,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 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 中心部位一律空白, 中等(含 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 4.0cm,, 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 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 4cm,自左而右环行学 校名称, 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 中心部位一 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直径一律为 .3.6cm 。 发票专用章(加税号) : 国税规格为 4.0X2.8cm, 边线宽为 0.1cm. 中间为税务登记号 , 地税规格为 4.5X3.0cm, 边线宽为 0.1cm. 如需刻 制多枚发票专用章的 , 在下半圆 " 发票专用章 " 的正上方刻上顺序编号 " (1)、( 2)..." 字样。 高等学校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 , 直径 4.0cm, 圆边宽 0.1cm, 自左而 右环行学校名称 , 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 , 中心部位一律空白 . 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 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 , 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 3.8cm, 圆边宽 0.1cm, 中心部位一律空白。 房屋买卖合同(四) 第 1 部分 合同背景 第 2 部分 房屋质量 第 3 部分 户型空间 第 4 部分 房屋面积 第 5 部分 建筑设备 第 6 部分 电气部分 第 7 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 8 部分 装修标准 第 9 部分 室内环境 第 10 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 11 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 12 部分 价格付款 第 13 部分 房屋交付 第 14 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 15 部分 所有权证 第 16 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 17 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 18 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 19 部分 抵押担保 第 20 部分 合同变更 第 21 部分 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 22 部分 退房条款 第 23 部分 违约责任 第 24 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 25 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 26 部分 合同附件 第 27 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 1 部分 合同背景 第 1 条 合同原则: 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 华人民 __ 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 实信用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 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 合同。 第 2 条 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 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 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 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 3 条 合同标的 本房屋位于 ___________市 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路 __________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 4 条 合同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 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 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 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 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 除作为 住宅使用外, 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 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 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 受人暂不退房, 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 违约金。 第 5 条 协商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 出卖人销售场所 (________市 ________区 (县) ________路_____号) 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 ________市 ________ 区(县) ________ 路________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 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 6 条 销售广告 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 ________________报第 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 (包 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 品房一事进行协商;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 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 装修、 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 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 传品可作为证据, 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 图案的描述。 第 7 条 土地权利 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 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 ______________。本宗 土地原所有权人为: 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权性 质为: _____________(商业或住宅)。 第 8 条 权利担保 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 受人的权利, 出卖人承诺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买 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 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 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 或者虽然同意退房 却未自同意之日起 ________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 出卖人 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 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 9 条 规划许可 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 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_____________。 第 10 条 销售许可 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销售许 可证: 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 11 条 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部门: 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 ________________开工证: 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业:总设计单 位: ____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 ________________,注册建筑 师号码: ________________,总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总监 理单位: ________________。 第 12 条 商品房标准 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 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 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由 _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第 2 部分 房屋质量 第 13 条 质量原则 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 达到合格要求, 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 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 来履行合同义务, 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 同时还需 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 14 条 防震减灾 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 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 以使买受人的安全 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 将房屋修复, 修复前视为未交房, 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 一的违约金。 第 15 条 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 0.1 度,计算 方法为: 高度差 / 直线距离; 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 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 将房屋修复, 修复前视为未交房, 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 一的违约金。 第 16 条 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 无漏水、渗水; 如无法达到此标准, 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暂不退房的, 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 修复前视为未交房, 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 17 条 表面裂缝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 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 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 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 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 及评估报告。 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 则双方从楼内 业主中随机选择 3 人,由这 3 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 体平直等, 此 3 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 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 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 受人有权退房。 第 18 条 质量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 求有巨大影响, 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 务, 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 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 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 19 条 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 没有上 述文件不视为交房; 即使买受人入住, 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 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 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暂不退房的, 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 修复前视为未交房, 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 20 条 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 人的标准, 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 的强制性标准, 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 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 将房屋修复, 修复前视为未交房, 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 一的违约金。 第 21 条 质量证明 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 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 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 出异议时, 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 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 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 22 条 质量评价 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 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 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 重新评价; 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 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 时拒绝进行协助, 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 则买受人 有权退房, 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 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 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 3 部分 户型空间 第 23 条 商品房户型: ________室 ________厅 ________卫 ________浴 ________厕________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 24 条 起居室尺寸: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25 条 书房尺寸: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26 条 卧室尺寸: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27 条 卫生间尺寸: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28 条 厨房尺寸: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29 条 阳台尺寸: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30 条 过道尺寸: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31 条 套内楼梯: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32 条 重要门窗: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33 条 贮藏空间:长度: ________ 宽度: ________ 高度: ________ 其他: ________ (毫米); 第 34 条 房屋层高: 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 ________毫米。 第 35 条 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 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 4 部分 房屋面积 第 36 条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 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 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为: ________ 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 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 第 37 条 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 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 面积在 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 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 于 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 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 于 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 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 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当此面积小 于 ,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 人 合同条款 根据——招标、评标优选结果,——以下简称(“买方”)与中 标单位——以下简称(“卖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 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合同依据 1.1 依据招标书投标后获得中标的标书。 1.2 买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及图纸。 2 供货范围、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 2.1 货物名称及价格: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图纸标记总重量为准,实际制作总重量误 差超过正负 3%,超出部分按照材料费单价进行调整。 2.1.2 详细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见技术协议及图纸。技术协议为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3 技术资料详见技术协议规定。 2.2 合同总价:————(本价格为含 17%增值税的价格) 2.2.1 合同总价(大写):————。 2.2.2 上述总价包括:合同设备本体、买方要求卖方随机成套的 设备及备品备件,供买方的技术资料费,产品包装费;上述设备运往 安装现场的运输费及运抵现场前所发生的其他运杂费、 安装费、 现场 技术服务费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 2.2.3 本合同的价格是一次性不变价,不受任何政策性价格调整 和其他因素影响,除买方对于设备型号、规格、性能参数、数量提出 变化而引起价格和价值变化外,买卖双方不得中途变更价格。 3 获款支付方式与结算 3.1.1 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30%,计 ———万元,大写:———圆整。 3.1.2 货在工厂验收合格后,发货前,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 的 30%,计———万元,大写:———圆整。 3.1.3 设备热负荷试车完毕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30%, 计———万元,大写:———圆整。 3.1.4 设备质保金为 10%,计———万元,大写:———圆整。买 方在质量保证期满确认无异议后 30 日内,与卖方一次结清质量保证 金。 3.2 本合同付款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3.3 当付款额度超过 60%时,卖方向买方开具 100%增值税发票。 3.4 质量保证期为买方签署工程竣工证书日起一年或全部交货后 18 个月,二者先到为准。 4 技术条件 4.1 卖方以买卖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书” 为依据, 严格按照 “技 术协议书”和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和检验。 4.2 “技术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合同设备 验收依据之一。 4.3 卖方在交货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文件。 5 交货运输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包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1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采用的包装方法应适合于长途运 输(铁路或内河运输) 和汽车多次转运。 保证防止潮湿、 水份、 冷冻、 撞击、生锈,使货物不受损坏,安全运到现场。卖方应对由于提供不 适当、不正确的包装,而引起的生锈、损坏、丢失承担责任。在每个 包装箱中,应存放一份包装清单。 5.1.2 装箱的和成捆的散件应在每件上至少标识两个标签,并应 注明合同号、主设备名称、 装箱单的序号、部件名称和在相关装配图 上的位置号。 如有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其包装箱上除应标出上 述内容外,还应用中文标出“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字样。 5.13. 货物发运前一周,卖方应发传真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 货物待运日期、运输方法、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 积等以便买方安排接货和储存。 对于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货物, 卖方应 在货物发运前一周,将储存要求说明书传给卖方的合同规定收件人。 5.1.4 唛头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退色油漆以清楚、工整 的字符显著标识: a. 收获单位及收货人 b. 合同号 c. 工程项目名称 d. 目的地 e. 货物名称、设备位号、箱号或捆号 / 件号 f. 毛重、净重( kg) g. 尺寸(长 x 宽 x 高,以 mm表示) 5.1.5 设备的名称应按下列缩略语进行分类和标志 机械设备( ME)、电器设备( EL)、仪器( IN)、备件( SP)、 专用工具( ST)。 5.1.6 每个重量超过 3 吨的设备和材料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标 出中心和吊装点。 5.1.7 根据不同设备和材料的特点以及对装卸及运输的不同要求, 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中文明显标出 “小心轻放” “此面朝上” “保持干燥”等标志。 5.1.8 在计算机、仪器、仪表、电器柜以及其他易损件的包装箱 上应用中文醒目标出 “易损” 的字样和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符号和 标志。 5.1.9 如果包装重量超过 10 吨(包括 10 吨),或长度超过 9 米, 或宽度超过 3 米,或高度超过 2.7 米,则卖方应向买方额外提供每件 包装的详细包装外形图一式三份。 5.1.10 如果有危险货物, 卖方还应提供给买方标有危险货物性质、 运输注意事项及事故处理办法的说明书一式六份。 5.1.11 凡由于卖方对合同设备和 / 或技术资料包装不善和 / 或保护 措施不当,致使其损坏或丢失,卖方应自行承担费《》出自: : //67244.html 请保留 , 谢谢!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