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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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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合同范本五篇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 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合同范本(二)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四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一、二、三、四。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㈠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粱、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 。
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
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 。
㈣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 的养护管理。
㈤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㈥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㈦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 。
㈧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
㈨乙方应当公示物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按规定付费。
㈩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条 前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㈠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㈡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赂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㈢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㈣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㈤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按以下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费用;
㈦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㈧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㈨其他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㈠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㈢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㈣规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㈤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㈥厂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㈦顾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㈧提前将装饰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㈨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㈩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人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二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和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的有关情况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七)其他: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㈠房屋外观:
㈡设备运行:
㈢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㈤环境卫生:
㈥绿化养护:
㈦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㈧公共秩序管理:
㈨急修: 小修:
㈩业主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十一)其他: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㈠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交纳费用时间:
⑴甲方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纳;
⑵业主每月 日前交纳。
7、甲方或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㈡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交纳:
1、机动车辆:
2、非机动车辆:
㈢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 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
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 物业及物业管理交接
㈠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如存在问题,按以下 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费用;
㈡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㈢其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㈠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㈢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㈣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㈤其他: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㈠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㈠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持本合同到项目所属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合同续约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物业构成细目
一、房屋建筑钢目
楼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总层数 备注
总计:楼 幢 门 个
附表二
二、设备纲目
项目内容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㈠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㈢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㈣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㈤其他: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㈠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㈠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持本合同到项目所属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合同续约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合同范本(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工程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xxx市xxx区xxx社区
四至:东:海口街南:xxx路
西:集贤街北:xxx路
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63394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日。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外观完好率100%.
2.设备运行: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按计划完成。
4.公共环境:环境设施完备,实行标准化保洁。
5.绿化:绿化管理要经常化、制度化,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保证绿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规定做好小区内机动车辆出入及存车处车辆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安全。
7.保安:加强防范,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8.急修:随叫随到。
9.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单室9元/月,双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调整。
3.业主和物业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业管理费的3
‰元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准须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有偿服务按市场价规定收费。
2、特约服务双方议价。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业主和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在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示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签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协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合同范本(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 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
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合同范本(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绿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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