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钢结构屋顶合同 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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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8 发布

农村钢结构屋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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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钢结构屋顶合同 ********* 工程屋顶钢结构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作内容为准,如发 生工程内容变更, 以甲方签证的联系单内容为准。 主要工程承包范围 和内容如下: ** 屋顶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含钢结构表面除锈、油漆、 防火涂料施工以及预埋件安装、钢结构与土建钢筋等焊接)等。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相关约定: 1 、本工程为钢结构独立分包工程,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完成约 定合同工作内容,即包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成 品保护等。本工程不得转包或擅自分包。 2 、乙方纳入总包单位管理范围, 正式施工前必须上报钢结构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施工方案等施工资料, 且施工资料汇总需经总包 单位、监理单位签证盖章认可后,甲方才予以确认。 3 、总包单位交接界面以经审核通过并进行技术交底结构施工图为 依据。总包单位交接标准砼梁、柱的相对垂直偏差≤ 10mm,相对水平 标高误差≤ 5mm。总包单位配合工作 :a 、施工场地内提供照明及动力 电源; b、根据吊装情况及时拆除影响吊装的脚手架及模板; c、轻小 构件( 1 吨)以下借助塔吊安装; d、提供宴会厅西南面及西北面的 场地作为吊装及材料堆放地; e、提供进场的道路。 4 、本合同在实施中,如乙方的现场管理班子、施工队伍素质、力 量和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造成现场管理混乱、 工程质量 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否则作 违约处理, 甲方可采取一切有必要的措施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直至终 止合同。 5 、标高、 轴线位置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总包单位现场提 供的控制点线自行放线完成,但须经监理和总包方签证复核。 6 、乙方对施工场地交接后,应充分了解场内各种明暗管线、设备 等施工情况, 并采取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对成品或半成品承担保护职 责,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7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施工队伍、设备和临时设施等应在 7 个 日历天内全部撤清。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万元整),最终总 造价以工程结算总价为准。 六、工程结算: 1 、工程量根据甲方签字确认的竣工图按实结算; 分部分项工程结 算单价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详见合同附件)中的综合单价执行,除 设计变更外,不作任何调整;措施费(详见合同附件)按工程量清单 报价书中的措施费总价包干, 不因工程量变化做任何调整。 合同价格 中已包含总包单位的配合管理费,配合管理费为合同总价的 5%,由 乙方直接现金支付给总包单位。 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劳务和(或)材料价格的上涨或下调, 以及任何其他事项的价格上涨或下调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 除合 同另有说明外,合同综合单价不因此而调整。 3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 20%预付款,钢 构件材料全部进场后支付本工程合同暂定总价的 30%工程款,工程全 部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造价的 85%,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工程结算 后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95%工程款,剩余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乙方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项目所在地税务机 关建安发票。 4 、5%质保金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结清,不计利 息。 5 、结算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后 60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上报工程送审结算 ,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 A 承包人制作的结算报告(附结算资料清单、结算汇总表、结算 承诺书)及 该工程的所有签证依据以及工程量计算表格; B 本施工合同; C 各项验收记录(含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 各项材料的合格证书; E 竣工图及竣工图光盘; F 牵涉到设计变更的各项工作联系函、签证单; G 牵涉到增减项目的各项工作联系函、签证单; H 农民工工资(含劳务分包款)已经结清的证明文件; I 其他主张结算价款的证明材料。 (2)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上述全套工程结算资料后 60 个工作日 (承包人多次提交资料的, 以最后一次提交资料时间为准) 内完成初 步审查,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承包人的对审(因承包人原因不 能完成对审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 a 、为方便双方核对结算,减少核对时间,承包人需提交尽 量实事求是、 无高估冒算的竣工验收文件和结算文件, 承包人上报发 包人的结算额不得高出审定后的结算额的 5%,如超出结算额的 5%, 结算无论由造价咨询机构审计还是发包人自行审计的, 承包人均需承 担下述费用为: ①当审减额超出 5%时小于 10%的部分,承包人承担此部分核减额 的 5%。 ②当审减额超出 10%以上的部分,承包人承担此部分核减额 的 10%。 b 、如结算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审计,发包人承担审减额在 5%以内 的咨询费用; (4)承包人竣工结算书必须按湖南省的预(结)算有关规定及合 同要求进行编制, 缺项部分采用预算软件进行编制。 同时承包人也必 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 (5)结算造价主要分五部分: A 、本合同总价; B 、本合同总价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 C 、本合同总价未施工部分; D 、工程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造价; E 、按照合同发包人应扣回为承包人代交的费用; 6 、水费、电费的支付方式:总包方提供水源、电源,承包人自行 装表计量,水、电费用由发包人垫付,在办理结算时,凭发包人和承 包人共同签认的数量以及相 应收费部门的收费单价在结算中予以扣除(或由乙方自行与总包 方协商结算)。 7 、结算时应扣除发包人为承包人代交的费用,即: 定额测编费 =工程结算总价× 1.2 ‰; 建设工程交易费 =工程结算总价× 1.38 ‰; 强制性团体意外伤害险 =工程结算总价× 1.6 ‰; 安监费 =工程结算造价× 1.3 ‰; 垫付施工单位所用水电费用 =钢结构工程完成后发包人和承包人 共同签认水表、电表数量×相应的收费部门的单价; 扣除总费用为:定额测编费 +建设工程交易费 +强制性团体意外伤 害险+安监费 +垫付施工单位所用水电费用。 七、工程质量及其管理: 1 、本工程质量目标: 确保达到 ** 优良标准和长沙市优质工程标准, 争创“ ** 杯”,如因乙方质量问题导致整个项目无法实现评杯目标, 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本工程质量保用年限为: 结构部分 50 年。在规定的保修期外, 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成品、 半 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造成的一切 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现场代表在施工现场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在施工现 场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 检查、 处理乙方在施工中的材料和工程质 量、进度及协调等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 代表, 处理解决的办法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实施, 属设计问题 处理,还须经设计单位代表签字认可。 甲方现场代表如发现施工不符 合技术质量要求或影响总体施工进度和配合的,有权通知乙方暂停、 整改直至返工,乙方必须接受。 4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 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严格把好每道工序 的质量关,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严禁开始下道工序施工,工程质 量确保优良。 5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和材料等影响品质的问题, 必须及时书 面告知设计、监理和甲方。 6 、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须经设计、监理和甲方单位书面签证 认可后方能实施。 7 、乙方须及时书面上报验收单,经设计、监理和甲方现场检查验 收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8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在自验完毕的基础上,提前上报竣工报 告,并通知设计、 监理、甲方、 质监共同验收。 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 图纸技术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合同以及《钢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xx)、《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 等级》 GB8923-88等国家及湖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 定标准等作为评判的标准。 国家或本行业有最新的相关规范, 以最新 的规范为准。 9 、工程验收后,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质量保修规定,在竣工验收 前由乙方填写相应保修证书交监理和甲方。 10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竣工图纸 5 套; b. 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 (包括文字、照片、录像 ) 和验收资料; c. 材料质保书、出厂合格证,以及材料检验试验和复试报告; d. 经监理审批修改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e. 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 f. 质量自评定报告或竣工报告; g. 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 h .其他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应提交的各类资料。 八、工期要求: 1 、本工程施工应配合主体施工的要求, 该部分工期以不影响主体 施工为准。 因本工程的原因造成主体工程工期延误, 即视为本工程逾 期竣工。 2 、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监理和甲方签证后可作顺延, 但不补贴其它费用: 雨雪天、 连续停电累计超过 8 小时或场地通过地 勘报告和经验不可预见因数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 必须经甲 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否则不能延长工期。 乙方在以上 情况发生后 48 小时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 报告后 48 小时内予以确认、 答复。乙方未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48 小时 内提出延期报告,视为乙方不需顺延工期。 3 、工程完工后,乙方需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总 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签证盖章认可的验收申请后, 一周内组织相关单位 进行验收; 扬 州 市 工 程 建 设 厂房工程 委托方: 承接方: 日 期:施 工 合 同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_农村钢结构屋顶合同。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 钢 结构工程发包给 进行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定合 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总工期: 个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图纸 3 、工程量清单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 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 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扬州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发包人(甲方):(公章) 承包人(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施工代表: 施工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 .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 本合同协议书; (3). 图纸; (5). 工程 量清单; (6). 本合同专用条款; (7). 本合同通用条款; (8). 标准规范及有关 _农村钢结构屋顶合同。 技术文件; (10).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11)合同履行中, 发包人承包人有 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 《中华人民 __ 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适 用的法律、法 规、条例及江苏省、扬州市地方法规、规章。 1.3 1.4 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 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由此所发 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1. 工程师 (1)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发包人代表 职权:监督承包人执行合同情况,支付工程款等。 (2)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职权: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作为承包方施工现场负责人, 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工作,负责本合同的全面 履行。 2.2.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现场具备施工条 件,承包人在踏勘现场时已确认。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 供应要求: 水电接口已提供至施工现场,其位置承包人在踏勘现场时确认, 水电在场内接线一切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 承包人在踏勘现场时已确认,发包人不再发生任何其他费用。 (4)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承 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并提供书面报告交承包人, 承包人负责做好保护 工作。 施工过程中若水准基点出现遗失或损坏, 承包人应立即汇报工 程师,重新布点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发包人办理,在开工前完成。 (6) (7)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套; 施工图纸要求承包人保 密,保密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 2.3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2.4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安排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 各工种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按 劳动管理部门的要求,特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 (2) 每周前向建设方提供周进度计划和周完成工作量报表。 (3) 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 城管、 环卫和施工噪音管 理等手续, 不得影响施工工期, 并严格按照扬州市城市管理的有关规 定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承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等行为所导致的一切责任。 (4) 工程交付使用前承包人自己发生的损坏或因承包人保护实施 不当而产生的第三方对成品(半成品)的损坏均由承包人自已负责。 成品保护涉及的所有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 何费用。 (5) 施工过程中, 要求现场工完料清;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转 移剩余材料,清除现场残物、垃圾或转移临时工作用具以及工 本文: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