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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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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经营合同
企业托管经营是两权分离的一种较高级运作形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资源配置方式。你知道托管经营合同是怎样的吗?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托管经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决定将医院交给甲方实行整体托管。为了使托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托管原则
1.医院托管后坚持5不变:资产归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医院功能不变;财政拨款渠道和标准不变;职工身份及待遇不变
2.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甲方新投资形成的财产(含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一律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托管目标
在托管经营期间,双方预期达到的经济指标是:
第三条 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5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托管内容
甲方全面拥有乙方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包括:
1.乙方医院的的全部资产(含土地房屋、设施设备、药品、低值易耗品、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
2.乙方医院至本合同签订之日在册的工作人员;
3.乙方医院的绿化与院内道路设施建设;
第五条 医院移交
1.乙方的全部财产移交给甲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债权,乙方同意核减移交的资产。
2.在移交时,乙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法人登记证、预防保健许可证、药品调剂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补偿
为体现非营利性医院的性质以及维护乙方现有职工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对下述项目按现行标准给予补偿:
1.属于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活动经费;
2.医院建设中应由主管部门扶持的专项建设资金(如重点学科建设、科研补助等)。
第七条 甲方权利
1.及时接受乙方托管的各项财产。
2.对乙方医院享有经营管理权。
3.对新投资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积极开展经经营活动,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5.有权对医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医院发展的改革。有权对医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医院发展的改革。
6.有权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医院规模,快速发展专科特色。
7.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乙方名称前加挂或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
8.有权确定引进人才或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医疗活动。
2.把医疗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3.应当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医院规模,快速发展专科特色。
4.接受乙方监督,确保乙方资产保值增值。
5.负责安置乙方在编职工,承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办理职工晋职晋级等档案管理手续,但停薪留职人员自理,退休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
6.有义务搞 好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
7.承担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8.需要使用乙方移交时的资产做资本动作时,应征得乙方及资产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9.保证医院非盈利性质十五年不变(20xx年后是否改变,另行书面商定),各项税收仍按现行政策办理。
10.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及时为乙方各种证件办理年检、换证手续。
11.承担托管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第九条 乙方权利
1.有权对移交给甲方的资产保值进行监督,每年听取一次甲方对清产核资的报告,确保资产不受损失。
2.有权维护在编职工的利益,督促甲方按照法律政策落实各项待遇,搞好安定团结。
3.有权对甲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对甲方应做好的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社区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予以考核评估,并与将奖惩挂钩。
4.有权督促甲方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5.有权对医院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予以领导、指导、检查。
6.有权加强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并随时督促、检查、指导和规范。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及时与甲方办理资产、证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续。
2.在甲方没有违反托管协议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
3.支持甲方开展医疗活动、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社区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
4.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甲方办理各种手续。
5.甲方需要引进人才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6.不干涉甲方开展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托管目标考核办法
任何一方违
第十二条 赢利分配
任何一方
第十三条 甲方投资返还
甲方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法律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后由乙方按 方法返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违约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构成重大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合同期间造成新的债务或亏损(低于移交时资产价值)时,由甲方负责承担亏损或偿还债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证明的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情况,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改变或国家建设影响本合同时,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
本合同期满后,移交财产、证件等按本合同附件——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财产价值减少的,由甲方补足达到保值。 房地产E网财产增值的,不计算增值。 前款中财产价值减少幅度发生争议的,由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七份,双方各执三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托管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 圣缘瑜伽 )店,开拓当地市场,实现扭亏为盈,现在依据《合同法》订立本合同。将( 圣缘瑜伽 )店由美肽教育管理机构运营管理中心实行托管经营。
由( 圣缘瑜伽 )店为托管方(以下简称:托管方。)与美肽为承托方(以下简称:承托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对本合同规定托管期限内对( 圣缘瑜伽 )店进行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托管合同形式确定托管方、承包方、中心员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运营机构。
第二条 托管经营期间、本中心必须坚持总公司的领导。
第三条 托管经营期间,本中心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托管经营期间,本中心必须坚持以销售推广“原有”系列养生产品和其它产品的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托管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中心托管经营的期限为_1年,即从20xx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本中心本次招标托管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的托管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中心本次招标托管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托管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 托管经营期间,( 圣缘瑜伽 )店技术改造项目完成。
第三款 托管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章 托管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托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托经营期间,承托方负责人为本中心法人代表,为公司经理,享受经理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经理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第九条 承托方在承托期间,对本中心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总公司规定,自主聘任人员,组成本中心领导机构,并报总公司备案,托管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中心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员工和辞退违纪员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中心内部分配制度,在总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托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托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托方在承托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必须依照总公司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第二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款
在托管期间,应保证本中心办公设备的完好,并按总公司规定,分类按比例预留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中心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中心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五款 自觉接受总公司和员工的监督,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款 托管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托管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托管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托管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总公司利益和本中心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中心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中心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中心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托管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托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中心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托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托管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托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托经营者,在承托期间享受经营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托管结束后,承托经营者如不继续承托,按总公司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托经营者在托管期间享受本中心职工的福利待遇,总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托经营者在托管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第一款 托管经营者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公司每年上交的利润和其他的技术指标,扣除相应的预留基金,其余下的金额为承托方的收入。
第二款 托管方如认为承托方对经营做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 承托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按情况给予相对金额。(公司另行他人)
第十八条 托管方的收入每季度底结算一次,季度结算之前,托管经营者只能按每月纯利( 30% )的标准费给予承托方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按季度结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