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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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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墓穴(格位)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墓穴(格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建设公墓。
公墓名称为_________,墓址位于_________
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乙方对所购墓穴(格位)只有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自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墓穴(格位)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墓穴(格位)为:
1、已建成位于___区___排___号墓(格位),占地面积___平方米。
2、预购艺术墓,位于___区___排___号墓(格位),占地面积___平方米。该墓穴设计、建造协议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条价格
该墓穴(格位)价格为___元
l、建墓费___元(包括墓碑费___元,土地使用费___元,人工及其它费用___元);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年的管理维护费___元。
使用期届满,乙方继续使用该墓位(格位),应交纳续期管理维护费,续期管理维护费标准按本次所交的维护管理费金额参照到期的物价指数。如遇特殊情况,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条付款方式、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先付___元定金,余款在交付定金之日起___日内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墓穴(格位)的安全,满足乙方的正当要求;
2、及时对墓穴(格位)破损予以修复。
3、按乙方申请开启墓穴或迁出骨灰,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
4、因自然原因及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洪水、飓风等)造成的墓穴、墓碑损坏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积极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逾期不续交管理维护费,甲方按无主墓无条件收回墓位,骨灰(骨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墓穴的使用权;
二、接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遵守公墓的有关管理规定;
四、在管理维护期满后三个月内,按标准续交管理维护费;
五、因二次葬等原因需要开启墓穴或迁出骨灰,乙方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墓园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1、更换、增加墓穴部件、附属品;
2、对墓穴进行改造、重建的;
3、因自然原因及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洪水、飓风等)造成的墓穴、墓碑损坏需要维修的;
第七条安葬及管理事宜
墓穴碑文、墓志铭、墓穴(格位)交付及安葬时间等有关安葬事宜及具体的管理事宜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安葬及管理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过错导致原碑改该、换碑重刻、错位竖碑或错位安葬骨灰(骨殖)的,由甲方免费改刻、换碑重刻、重新竖碑或重新安葬,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元的赔偿费。
2、因乙方提供资料错误导致原碑改刻或换碑重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
3、甲
方未能按期交付乙方预定的墓穴,自约定交付日起10日(含10日)内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墓穴价款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10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付全部购墓款的,甲方无条件退还全部购墓款;乙方交付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
4、乙方交付定金后逾期未能付清余款的,自约定付清余款之日起10日(含10日)内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墓穴价款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10日以上,定金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处置该墓穴(格位)。
5、因乙方自身原因退购墓穴(格位),按该墓穴(格位)总价值的10%向甲方支付退购手续费;造成甲方损失的由双方协商另行赔偿。墓穴(格位)落葬骨灰(骨殖)后不得退购。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等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订
之日起生效。
附件:骨灰(殖)安葬及管理协议
甲方:(签章) 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年 月 日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监制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