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38 KB
- 2021-10-19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
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保
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市政府《关于进一
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
轮岗工作试行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
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
学校的校长教师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
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校长
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
制。力争用 2-3 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
区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工作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
式,在城乡之间校长教师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
教师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
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
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
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教师轮岗交流方案教师轮岗交流方案。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
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校长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
质量整体提升。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
(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 10 年的,应进行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
次轮岗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 30%。
2.教师: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 10 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每学年交流的人员,
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2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
人和各级名师等)、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了相应职务的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
的 20%。
3.不属于交流轮岗对象但符合《 中小学教师内部调整管理办法》(区教字[20XX]14
号)规定年限,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可纳
入交流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区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加交流轮岗: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校长教师;(幼儿园风筝节活动方案)
(2)个人身患疾病,经教育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
(3)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的;
(4)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5)对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以及学校其他专任教师较少的特殊岗位的教师,
但暂缓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
(6)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一年一认定。
五、交流轮岗对象确定原则
为确保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达到相应比例,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
式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可提出交流轮岗意向申请。若
个人申报未达到交流轮岗比例,不足的则依次采取以下办法从交流对象中确定:
1.以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参加交流轮岗;
2.以评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时间为序,先评的
参加交流轮岗;
3.以中级以上职称评聘为序,先评审取得资格并先聘任了相应职务的参加交流轮岗。
4.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年龄为序,距退休年限较短的参加交流轮岗。
若个人申报超出交流轮岗比例,则参照以上办法,从申报对象中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
交流轮岗人员初步人选确定后,学校应将推荐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以分片交流为
主,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交流、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之间交流,逐步实现城乡双向
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