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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9 发布

生产部门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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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门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生产部门是企业中基础部门,它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那么生产部门承包经营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为大家整理的生产部门承包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  发包人:‎ ‎  住所地:‎ ‎  联系电话:‎ ‎  承包人:‎ ‎  住所地:‎ ‎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 路 号 怡和山庄 小区 幢 号房屋。房屋层高为 / 米,建筑主体结构为 框架 ,建筑面积 / 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  第二条:承包期限 ‎  合同承包期限为 2 年(即从 20xx 年 3 月 1日起至 20xx 3 月 1 日止)。‎ ‎  第三条:承包价格约定 ‎  固定租金: 前三个月每月承包价格为400元;以后的租金视经营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15% ;‎ ‎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  在每个租赁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  第六条:承包物使用用途约定 ‎  承包人对租赁物仅做 经营之用(经营项目必须明确、具体),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经营项目;‎ ‎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 。‎ ‎  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 ‎  第九条:保证条款 ‎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 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  出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  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  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15 日以上;‎ ‎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 300 元以上;‎ ‎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的;‎ ‎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  7、 无 。‎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 15 日以上的;‎ ‎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  3、 无 。‎ ‎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时间约定: 。‎ ‎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  1、如果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守约方支付租赁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  2、出租人未按时或按要求维修租赁物,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 ‎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满 日的,除应如数补交外,应按日向出租人支付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依据为应付款按日千分之 叁 ),承租人逾期超过 15 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  4、 无 。‎ ‎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出租人贰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 项目经理 (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开招标(议标),甲方获得 工程的总承包权,为了加强管理,全面落实和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甲方研究决定派 同志任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部,负责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管理任务,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施工方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签定本合同。‎ ‎  一、承包范围及造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及其增、减、附属工程。合同造价约 。‎ ‎  二、合同工期: 日历天。‎ ‎  三、质量标准: 。‎ ‎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标准: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投标承诺执行。‎ ‎  五、承包形式:本工程项目实行风险责任承包,即:乙方对工程结构的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及保修事项负责,对上缴公司的管理费负责,对该工程的经营管理亏损负责并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  六、管理费上缴:‎ ‎  (一)缴费方式:‎ ‎  经协商确定;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上缴管理费。‎ ‎  1、按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上缴管理费,计人民币¥大写 ,实际上缴管理费总额为结算总价的 %‎ ‎  2、乙方以包干的形式上缴管理费,本工程确定上缴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3、其他方式: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  (二)缴费办法:‎ ‎  1、按以上第“1”种方式上缴管理费时乙方每次以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为基数,按所定费率上缴,但全部管理费必须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前全部缴清。‎ ‎  2、按以上第按以上第“2种方式上缴管理费,在工程款首次拨付时一次性缴清。‎ ‎  3、以上第“3”式上缴管理费、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定、‎ ‎  七:税收和“规费”的交纳经双方确定,该工程的各项税、费均由乙方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向当地税收部门全额交纳。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各部门应收取的各项“规费”均由乙方负责自行如数交纳。‎ ‎  八、财务管理 ‎  1、甲方财务科对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款拨付汇至甲方财务账户,然后才财务科有计划进行支用,并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  2、乙方不得凭白条从建设方领取工程款,或将公款转入非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严禁将工程款挪用作他用,如有违反者,视为挪用公款。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撤销乙方对本项目承包的权力。同时也可向司法机关申请追究乙方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