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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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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书范本3篇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基本建设作为重要的产业支柱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同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健全,保证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工程合同书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兹有工程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附件二。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xx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 、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鸡项目
2、工程地点:宝鸡市
3、工程质量标准:按甲方施工方案、指令及施工图纸施工,达到合格。
二、工程承包范围
龙居1区1#、2#、4#室外土方回填(含土源采购、挖、装、运输到场内指定地点,进行分层压实)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运输车辆、包洗车、保洁、包安全、自带机械、不得转包等。
四、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按照实际用量进行结算。固定综合单价:23元/立方(含一切包干费用,不另计取任何费用)
2、合同中未标出的工程细目,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完成未标出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工程结算和支付。
五、付款方式
所有土方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全部工程款。每支付一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属地地税正式的建安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六、合同工期
施工有效工期分两个施工段流水施工,每一施工段施工有效工期分为5天(遇暴雨天与政府禁运日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要求所有的部位必须合格。严格按照甲方安排及图纸、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予以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有关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水。
2、甲方在施工中负责排水。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管理、规范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回填土方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6、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取土场取土,土质不得含垃圾杂物、20cm以上大石块、淤泥。
7、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 200元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8、如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9、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相关手续,承担政府和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并获得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需文件,在施工中遵守市容、城管、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发生违章、处罚等经济罚款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10、乙方为显示信守合同及承包工程的诚意和实力,自愿要求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 5000元的保证金。待结算时若乙方无任何过错,没违反合同条约后一并返还。
九、工程结算(按实结算)
1、施工图、设计变更。
2、甲乙双方现场测量资料。
3、经甲方规定的程序审核的工程量。
4、甲方实际签收数量。
十、安全施工
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善后事宜,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止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甲方发出的撤场通知起三日内自动撤场,且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本合同失效。因乙方不作为使得无法完成本合同交付的任务或因乙方行为使甲方名誉、工期等受损,乙方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保证甲方发出撤场通知起三日内自动撤场,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土方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
1、工程结算完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关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单或(手印)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龙居建项目部
签约日期: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
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