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分销合同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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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0 发布

房地产分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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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分销合同 近些年来,我国开展了多样化的房地产销售活动,分销形势较好,房地产分销合同是怎样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分销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  甲方:‎ ‎  地址: 代表人:‎ ‎  乙方:‎ ‎  地址: 代表人:‎ ‎  为共同开辟某房地产项目的房产在xx外的销售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代理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  第一条 授权和承诺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协议第二条之物业和地区的指定合作方之一。‎ ‎  第二条 委托物业甲方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现委托乙方代理(非独家)销售该物业,负责该物业在青海地区的代理销售工作。‎ ‎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 (以下简称"该区域"),代理权限:一般。‎ ‎  第三条 合作期限 ‎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协议到期3天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的意见,本协议代理期自动延长3个月。协议到期后,如乙方的房地产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  2、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除出现违约的情况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  第四条 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  1、甲方按乙方客户成交金额4%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  2、甲方负责报销乙方成交客户的机票费用,报销机票款XX元/套,该款项直接从客户房款中抵扣,不再以现金的形式结算。‎ ‎  第五条 服务费支付方式 ‎  1、乙方的客户以按揭方式购房的,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完首付款后,甲方须结清与该房首付款同比例的服务费给乙方;购房客户通过银行按揭办理手续并由银行支付按揭贷款后,甲方须结清该房所有的服务费给乙方。‎ ‎  2、乙方的购房客户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甲方应结清该房应付的全部服务费给乙方。‎ ‎  3、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以报表方式核算上月的总成交量(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视为成交),再根据成交量结算应付予乙方的服务费。‎ ‎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经营销售的全部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近时期的价格表以及该物业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甲乙双方必须约定在同一时期该出售物业的成交单价保持一致。如甲方需要调整该物业成交单价的,必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保证甲乙双方同时同步调价。‎ ‎  3、甲方须对该物业提供有关专业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该物业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  4、甲方遵守与乙方推荐客户所签署的协议文件、法律文书的全部条款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与客户发生纠纷,甲方须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如有虚假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5、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  6、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  7、甲方应按时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  8、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更不能私下与客户达成交易及推荐自己或朋友的房产、商业用地等一切与贵楼盘无关的事宜,应避免一切有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  9、甲方每周须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该物业的可销售房型与房号信息,以尽可能促进楼盘的销售。‎ ‎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  1、成立专业的房地产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在代理区域组织宣传本协议约定之物业,组织购房团。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该物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人数,甲方应及时回传确认,并有责任于3天内将原件交予乙方;‎ ‎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宣传资料、售楼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购买甲方项目房产的活动;‎ ‎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  6、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  7、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进度和提供销售报表。‎ ‎  8、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首次接待登记并由甲方确认为准,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如经证实客户(包括甲方关系客户和内部)确由乙方组织接待促销成功,业绩归属为乙方;若由于甲方物业的原因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的,最终客户仍然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 ‎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和变更 ‎  1、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协议一旦终止,双方的协议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2、本协议一方若单方终止协议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接该项目的全部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原件或复印件的保留;‎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  1、违反协议约定的,或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  2、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协议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赔偿应付金额的0.5‰给乙方;‎ ‎  3、关于业绩归属界定,如有发现故意隐瞒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  4、甲方如果向乙方客户透露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或合作内容而造成乙方客户在本次行程未能完成交易,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  5、如果乙方销售接待等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它虚假介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有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  2、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  注:‎ ‎  1、甲方需每月的前三天,委派专人把本项目的本月优惠折扣、价格、销控传真或qq的形式传给乙方,以便乙方销售!‎ ‎  2、甲方需派专人与乙方联络,若有人员变动及时通知乙方!‎ ‎  3、甲方对乙方的客户,现场销售时务必要同步同价及优惠!‎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甲方:‎ ‎  地址:‎ ‎  乙方:‎ ‎  地址:‎ ‎  为加快销售回笼资金,有效发挥乙方客户渠道优势,实现甲方在售项目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  一、 合作内容 ‎  甲方开发的项目***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号,甲方同意乙方将该项目在省内外地区进行销售,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统一说辞》对外接受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服务及协助房屋成交等工作。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收受任何有关该项目销售的任何形式的款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意见书,销售工作概由甲方负责。‎ ‎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关于**区的相关资料,包括:‎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2)项目相关资料,包括:总平面图、户型图、地理地位置图、楼书、海报折页等;‎ ‎  (3)其他相关的政策文件等。‎ ‎  2、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就该项目推广销售的业务技巧、专业知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在乙方执行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和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 ‎  3、甲方应积极配合接待乙方组织的客户参观团,设置参观流程细则,准备相关 手续资料,协助乙方完成现场参观的接待。‎ ‎  4、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客户参观情况的信息,完成乙方带来的客户认购第一国际新区的后续购房手续。‎ ‎  5、甲方需对乙方组织参观团(包括自行组织前往项目参观和参加甲方在当地举办的推介活动及看房活动等)的客户名单予以确认,确认方式为:乙方带客户到达项目现场或参与甲方推介活动前,必须用微信向甲方确认客户信息(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甲方原则上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 ‎  甲方授权人姓名:‎ ‎  6、乙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人与甲方进行确认。‎ ‎  乙方授权人姓名:电话 ‎  7、甲方在项目推广中所调整的相关销售计划、策略需及时告知乙方,以便进行业务上的紧密配合。甲方须及时将项目的最新销售情况告知乙方。‎ ‎  三、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  1、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客户优势,积极将甲方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回复客户对甲方项目的咨询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  2、乙方将对甲方项目感兴趣的客户组织到现场进行参观或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活动前,需微信方式与甲方确认客户信息。‎ ‎  3、在推广过程中,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的许可范围。在推广、促销过程中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向客户做如实的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欺诈。在客户认购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确认所认购的房源没有订出或销售,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发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  4、乙方仅作为甲方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信息、促成成交的纽带,乙方不得收取购房 ‎  5、乙方在当地推销所有产生的广告宣传费用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  6、乙方在项目推广中的权限范围:‎ ‎  (1)享有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项目宣传资料;‎ ‎  (2)组织有意向客户参观甲方的第一国际新区;‎ ‎  (3)邀约及组织有意向客户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的项目推介类活动;‎ ‎  (4)在甲方书面提供的营销策略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  (5)负责对甲方项目的信息传播,协助甲方做好客户服务跟踪工作。‎ ‎  7、客户界定标准:‎ ‎  (1)乙方介绍推介的客户必须是首次到访甲方项目现场或者甲方在当地组织的推介等活动现场;‎ ‎  (2)推介客户之前在甲方有来访、来电等记录,一个月内有效,仍属于甲方客户;超出该时效期的,乙方若推荐成功,业绩算乙方。‎ ‎  8、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勾结作假、不得交易客户。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客户勾结作假、不得向客户承诺甲方优惠以外的优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售楼处门口一公里之内的范围内宣传及招揽客户等。‎ ‎  四、 乙方佣金结算依据(乙方主张佣金,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  1、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需满足合同第三条第7款中的规定。‎ ‎  2、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必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  3、若乙方人员未能在客户到访前以微信或短信等形式与甲方授权确认人确认就带客户到访现场的,视为无效客户,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  4、乙方登记客户30日内成交有效,如登记客户30日内未成交,该客户无效。未经乙方维护及重新登记确认,若该客户经其他分销商介绍或自行至甲方案场成交,不视为乙方业绩,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  五、佣金支付办法 ‎  1、销售佣金标准:‎ ‎  协议期内成交,1)甲方按照每套房屋成交价格的2%支付佣金。‎ ‎  本协议项下的佣金全部为税前佣金,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全部税费。‎ ‎  双方同意,在客户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在48小时内支付佣金。但是乙方应当提供发票,在非工作日时间上述支付行为顺延。‎ ‎  2、如乙方介绍成交的客户退房,不予计提乙方佣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应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已结算佣金的,乙方应在客户退房之日起三日内将已提取的相应佣金退还甲方,逾期未退还,则乙方每日按应退还佣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按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 ‎  3、如购房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能按甲方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购房定金。如果甲方没收购房定金的,甲方需要按照定金的百分之三支付佣金。‎ ‎  4、乙方申请支付本协议项下佣金、经纪人奖励等任何款项,均应当先行出具符合税务局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如乙方不能提供约定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并顺延付款期限。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则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间相应顺延。‎ ‎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20xx_年_ _月_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有权无责任解除本协议,协议自解除之日起失效。已完成的成交额仍按照双方约定标准计付佣金。‎ ‎  七、违约责任 ‎  1、在合作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  2、甲方可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且将已经产生的佣金与乙方进行结算。‎ ‎  3、若乙方擅自收取客户任何款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所收款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 ‎  4、若乙方不实宣传、向客户作虚假承诺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  5、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双方已确认成交量的佣金的,按每日应得佣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价格表等情况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若乙方违反本条款,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按照合同期内佣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  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三条第8款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总佣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 ‎  8、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或因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福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委托方(甲方):‎ ‎  受托方(乙方):‎ ‎  依据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诚实互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  一、 委托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地产座落于,户型为,建筑面积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房屋产别为,其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 。‎ ‎  2.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此套房屋时,该房处于□空置 □自住 □出租状态。‎ ‎  3. 该房地产装修状况为:‎ ‎  4. 该套房屋的权属状况为状态。‎ ‎  二、 委托事项:‎ ‎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项物业的销售底价为:。此售价包含房屋及该房屋□门、窗□防盗笼□灯具 □橱具 □太阳能□电路设施,含开关插座 □供水设施 □电话线路 □网络线路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其他一切固定设施(“√”或“X”选择)等。‎ ‎  2.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售该物业相关法律手续及过户手续,签订相关合同文件。‎ ‎  3. 委托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三、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付甲方销售保证金 ‎  四、 佣金的支付方式:乙方售得超出甲方所定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佣金,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为甲方唯一的委托方,甲方在与乙方委托期间,不得自售或再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甲方所委托的销售底价,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保密,不向购房者及第三人透露,以保证销售的效率,若乙方将该物业售出,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  五、 交房时间为:,交房前甲方应结清所有的费用(如水、电、物管费等),逾期交房一天按人民币¥500.00元/天支付乙方违约金。‎ ‎  六、 在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此套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此房屋转借或租赁给他人使用。该房屋无论售前售后,甲方须保证此物业房屋状况及附属设施与看房时原样,不得损坏和拆除,否则视为违约。‎ ‎  七、 委托之后,甲方准许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状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与否及装修程度由乙方自行决定。‎ ‎  八、‎ ‎ ①若委托期限已到,乙方还未将此套房屋售出,乙方须按甲方所定销售价将房款全部付清给甲方,销售保证金用来抵作房款;②在委托期间或委托期限已到,甲方不卖此套房屋或提高房价,甲方须支付销售保证金的2倍给乙方,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一切的装修费用;③若委托期限已到,乙方不再支付房款,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销售保证金。‎ ‎  九、 甲方须提供所有一切合法手续配合乙方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  十、 甲方认可乙方与购房者签定的一切与该套房屋相关的买卖合同。‎ ‎  十一、 过户以前与该套房屋相关的房款、配套设施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需交纳与该套房过户以前所产生的相关房款及配套设施费,房屋售出后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  十二、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将承担房价30%的违约金。‎ ‎  十三、 此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十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十五、 补充条约:‎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