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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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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关税法及纳税实务\n第九章关税第一节 征税对象及纳税人一、关税的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理解:货物、物品\n第五章关税第一节: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关税纳税人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纳税义务人: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2、出口货物的发货人3、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4、推定人\n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法定纳税义务人的有(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B.进口货物的代理人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D.出口货物的代理人【答案】AC\n第二节 进出口税则我国现行关税税则的商品分类,应该分了21类,97章,章下面有目和子目。分为类、章、目、子目四个层次。关税税率 一、进口关税税率1、税率设置与适用。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多选题)2、税率计征办法.我国对进口商品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除此之外还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我国对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以重量、容量、面积计征从量税。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注意:复合计税的使用范围。消费税里的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进口关税上也采用进口关税。\n3.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可以使进口商品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比如我国对新闻纸实行滑准税。(判断)滑准税是从价税的一种特殊形式。4.暂定税率与关税配额税率。过去从来没有出过考题。对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实行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和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即一定数量内的上述进口商品适用税率较低的配额内税率,超出该数量的进口商品适用税率较高的配额外税率。\n(二)特别关税1、报复性关税。2、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3、保障性关税。实施特别关税,审批权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例题】我国特别关税的种类包括()A、报复性关税B、保障性关税C、进口附加税D、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答案】ABD\n第三节 原产地规定我国原产地规定基本上采用了“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n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一)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n(二)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2.倒扣价格方法。3.计算价格方法。4.其他合理方法。 注意不得使用的价格有: 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价格;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n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一)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件进口时的价格估定。3.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n【例题】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的,海关应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规定审定完税价格。下列各项中,符合审定完税价格规定的是( )。A.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B.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C.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D.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答案】A【解析】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进口时的价格估定而非申报进口时价格估定,而这之间是有时间差的。\n4、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5、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n【例题】某企业2006年将以前年度进口的设备运往境外修理,设备进口时成交价格58万元,发生境外运费和保险费共计6万元;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进境时同类没备价格65万元;发生境外修理费8万元,料件费9万元,境外运输费和保险费共计3万元,进口关税税率20%。运往境外修理的设备报关进口时应纳进口环节税金( )万元。A.4B.6.868C.8.08D.12.8【答案】B【解析】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运往境外修理的设备报关进口时应纳进口环节税金=(8+9)×20%+(8+9)×(1+20%)×17%=6.868(万元)\n6、暂时进境货物。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7、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8、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n9、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类似于按照净值在征收关税)【例题】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A.12万元B.15万元C.18万元D.30万元【答案】C【解析】300×(1-2/5)×10%=18(万元)\n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如与货物的离岸价格分列,应予扣除;未分列则不予扣除。售价中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可以扣除。 (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n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1.以一般陆、空、海运方式进口货物: ①运费应计算至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 ②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出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应估算,其中运费按运费率、保险费可按照“货价加运费”的3‰估算。【举例】某公司进口一批小轿车,价款450万,运费无法确定,运费率是2%,【解析】完税价格:价款450万,运费率是2%,保险费=(货价450+运费450×2%)×3‰完税价格关税率=关税消费税增值税【例题】某公司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 邮运进口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按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n五、完税价格审定1、海关有理由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应当书面将怀疑的理由告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要求其以书面形式作进一步说明,提供资料或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自海关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未能提供进一步说明,或海关审核所提供的资料或证据后,仍有理由认为买卖双方的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海关可以不接受其申报价格,并按照一般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估定完税价格。2、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需要推迟作出估价决定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在依法向海关提供担保后,先行提取货物。\n第五节 应纳税额计算一、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二、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三、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四、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率\n【例题】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要求:(1)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30%)【答案】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220+4+20+11)×20%=51(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220+4+20+11+51)÷(1-30%)×30%=131.14(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20+4+20+11+51+131.14)×17%=74.31(万元)\n第六节 关税减免一、法定减免(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5)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车辆、工程船舶、供安装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者电影摄制器械、盛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可予暂时免税。(6)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选择、判断)(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9)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选择)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n【例题】1、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法定免税规定的是( )。A.保税区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B.边境贸易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C.关税税款在人民币10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D.经海关核准进口的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答案】D2、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减免规定的有( )。A.因故退还的国内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B.因故退还的国内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C.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准予退还D.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于不予退还。【答案】BD【解析】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一般不退还已征关税。\n第七节 关税征收管理(一)关税缴纳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2.纳税期限: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3.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总部署批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n(二)关税强制执行两种形式: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三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三)关税退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计同期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种或规格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n(四)关税补征和追征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2.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五)关税纳税争议在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n【例题】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于2006年3月1日填发税款缴款书,但公司迟至3月27日才缴纳500万元的关税。海关应征收关税滞纳金( )。(2006年)A.2.75万元B.3万元C.6.5万元D.6.75万元【答案】B【解析】关税纳税期限是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未在期限内缴纳税额构成关税滞纳。本题从3月16日开始关税滞纳,滞纳天数为16日~27日,共12天。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0.5‰)×滞纳天数=500×0.5‰×12=3(万元)。【例题】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多不得超过( )。(2004年)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2个月【答案】B\n第九节、关税的账务处理1.进口关税的核算工业企业通过外贸企业代理或直接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应支付的进口关税,一般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而是将其与进口原材料的价款、国外运费和保费、国内费用一并直接计入进口原材料成本,借记“物资采购”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账户等。应将进口关税与进口原材料的价款、国外运费和保费、国内费用一并直接计入进口原材料成本,借记“物资采购”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账户等;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则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企业根据同外商签订的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合同而引进的国外设备,应支付的进口关税按规定以企业专用拨款等支付。支付时,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等。\n【例6-6】某工业企业进口甲材料到岸价格为10000美元,当日外汇牌价为USD=RMB7.40。该材料进口关税税率为10%,材料已入库,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已付。会计分录:对外付汇,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时:借:物资采购——甲材料814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838贷:银行存款95238材料验收入库时:借:原材料81400贷:物资采购——甲材料814002.出口关税的核算工业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出口关税,支付进直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例6-7】某生产企业向日本出口一批资源性产品,国内港口离岸价格折合人民币550000元,该产品出口关税税率为10%,关税以支票支付。会计处理如下:出口关税税额=550000/(1+10%)×10%=5000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000贷:银行存款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