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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1 发布

秦皇岛市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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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要点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八月n目次1总则12住宅建筑22.1建筑专业2Ⅰ设计说明2Ⅱ总平面图3Ⅲ材料做法表4Ⅳ平面图、户型图4Ⅴ立面、剖面及详图4Ⅵ其他文件42.2结构专业5Ⅰ设计说明52.3给排水专业5Ⅰ设计说明5Ⅱ施工图6Ⅲ水系统规划方案72.4暖通专业7Ⅰ设计说明7Ⅱ设备表7Ⅲ施工图8Ⅳ节能计算文件92.5电气专业9Ⅰ设计说明及照明图例9Ⅱ系统图9Ⅲ施工图93公共建筑103.1建筑专业10Ⅰ设计说明10Ⅱ总平面图11Ⅲ材料做法表11Ⅳ平面图12Ⅴ立面、剖面及详图12Ⅵ其他文件123.2结构专业14Ⅰ设计说明14Ⅱ计算书143.3给排水专业14Ⅰ设计说明14Ⅱ施工图1521nⅢ水系统规划方案153.4暖通专业15Ⅰ设计说明15Ⅱ设备表16Ⅲ施工图17Ⅳ节能计算文件17Ⅴ机房详图183.5电气专业18Ⅰ设计说明及图例18Ⅱ系统图19Ⅲ施工图20Ⅳ节能计算文件20附录A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集成表21A.1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集成表——住宅建筑21A.2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集成表——公共建筑22附录B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内容对照表23B.1住宅建筑审查内容对照表23B.2公共建筑审查内容对照表32附录C建筑专业设计说明中的绿色建筑专篇43附录D水系统规划方案提纲47附录E***工程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50附录F***工程高强度钢筋用量比例计算书51附录G秦皇岛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52G.1绿色住宅建筑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52G.2绿色公共建筑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5921n1总则1.1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文件精神,实现秦皇岛市创建“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新秦皇岛宏伟目标的需要,以在秦皇岛市强制实施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为目标,全面推进秦皇岛市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秦皇岛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制定本要点。1.2本审查要点适用于秦皇岛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及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的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是指工业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类似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配套附属建筑,可不进行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1.3本审查要点的标准依据是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1.4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设计单位需提交《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集成表》,见附录A。施工图除符合本审查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及秦皇岛市的有关标准的规定。1.5本审查要点的主要内容分为住宅建筑及公共建筑两部分。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可参照公共建筑执行。1.6本审查要点由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审查要点编制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如果项目条件有限,确实很难达到相关要求的,可提交审查要点编制组审核。21n2住宅建筑2.1建筑专业Ⅰ设计说明2.1.1写明项目原场地的主要用途,以及当前场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并写明项目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当地文物、农田等)。[控制项4.1.1]2.1.2写明是否保留和利用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水系、湿地和植被等自然资源。如有保留和利用的水系、湿地、植被,需在总平面图中标明。确需改造的,应说明在工程结束后采取的生态补偿措施。[控制项4.1.1]2.1.3写明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并写明计算过程,每户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规定的3.2人计算,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1-3层不大于43m2/人,4-6层不大于28m2/人,7-9层不大于24m2/人,10层及10层以上不大于15m2/人。当不同层数类型的住宅混合建设时,可采用以下计算公式进行核算:(H1x43+H2x28+H3x24+H4x15)x3.2≥R。式中,H1—低层住宅户数;H2—多层住宅户数;H3—中高层住宅户数;H4—高层住宅户数;R—居住用地面积。居住用地范围可按整个项目或整个地块或更大的规划区域范围计算。[控制项4.1.3]2.1.4应在说明中提出对景观设计的如下要求: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应秦皇岛地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控制项4.1.5]2.1.5应在说明中提出对景观设计的要求如下:[一般项4.1.14]绿化物种应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并满足以下要求:1)每100m²绿地上乔木量不少于3株;2)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宜控制在1:3~1:4之间;3)选用木本植物种类宜满足:住区用地面积≤5万m²时不少于30种,住区用地面积5~10万m²时不少于35种,住区用地面积≥10万m²时不少于40种。2.1.6应在说明中写明室外透水地面的面积、铺装材料的种类及构造做法、镂空铺地的镂空率及构造做法。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应不小于45%。[一般项4.1.16]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镂空面积比21n大于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透水地面面积比指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2.1.7说明中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发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相关规定。[控制项4.4.3]2.1.8应说明现浇混凝土结构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控制项4.4.4]2.1.9应写明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和各部分的隔声量,审核是否满足以下要求: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不大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50118中一级标准规定的指标值:卧室、书房白天不大于40dB,夜间不大于30dB;起居室(厅)白天不大于45dB,夜间不大于35dB。分户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分户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控制项4.5.3]2.1.10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建筑中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的相关产品标准以及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6566);未使用国家及河北省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要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即GB18580~18588的要求,室内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的规定。[控制项4.4.1,控制项4.5.5]Ⅱ总平面图2.1.11如有保留和利用的水系、湿地、植被,需在总平面图中标明。[控制项4.1.1]2.1.12在总平面中标明室外绿地的位置和面积,在指标中写明绿地面积、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化率;要求新建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造或需要改建、扩建的旧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lm2。公共绿地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的相关规定,满足不少于1/3的公共绿地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以及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在计算人均公共绿地时,居住区与居住小区的要求不同,详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相关规定。[控制项4.1.6]2.1.13在总平面中标明室外透水地面的位置及面积,透水地面面积与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应不小于45%,且与设计说明中的内容一致。[一般项4.1.16]21nⅢ材料做法表2.1.14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发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相关规定。[控制项4.4.3]2.1.15明确分户楼板、分户墙的做法和隔声量,并核实该做法是否满足空气声隔声量和楼板撞击声声压级的要求(常用楼板做法的撞击声声压级隔声量可参考华北标12BJ1-1工程做法的隔声楼面做法检测结果);应明确设备机房内隔声、吸声处理的工程做法。[控制项4.5.3]Ⅳ平面图、户型图2.1.16户型平面图中应标明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且应不小于1:7。[控制项4.5.2]2.1.17户型平面图中应标明各居住空间通风开口面积占该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且应不小于5%。[控制项4.5.4]2.1.18平面图中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井设置在公共部位,并预留有检修门、检修通道等。[一般项4.6.11]Ⅴ立面、剖面及详图2.1.19立面、剖面图中应标明纯装饰性构件及屋顶女儿墙高度。如有大量装饰性构件或女儿墙高度超过3.0米,需提供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计算书,证明其造价小于工程总造价的2%。计算书示例参见附录E。[控制项4.4.2]Ⅵ其他文件2.1.20环评报告,报告应对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是否存在自然灾害、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清晰阐述,并对建设过程及行为给予环保措施建议;同时环评报告应对建成后住区内部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排放,给出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公共配套锅炉房烟囱、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烟、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烟气处理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控制项4.1.2,控制项4.1.7]21n2.1.21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及规划审批文件,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日照模拟分析所采用的软件、计算范围、计算参数、边界条件等应符合规划审批部门要求,并获得规划部门的审核批准。[控制项4.1.4]2.1.22交通规划图或现场照片等证明文件,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提供的相关交通规划图或现场照片等证明文件需体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距离。[一般项4.1.15]2.1.23节能计算书,符合现行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的要求。(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建筑节能的相关内容)[控制项4.2.1]2.2结构专业Ⅰ设计说明2.2.1应说明现浇混凝土结构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一般项4.4.4]2.3给排水专业Ⅰ设计说明2.3.1设计说明中应包含:各系统管材、管件,阀门的选用;各系统计量要求,计量要求可根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6.1.9条执行。(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相关内容)[控制项4.3.2]2.3.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要求的有关要求。[控制项4.3.3]2.3.3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供水系统的压力控制要求,其中入户管表前压力不大于0.2MPa。[控制项4.3.3]2.3.4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其补水只能采用非传统水源,同时应明确人工水景采用过滤、循环等技术措施。21n项目中无景观水体时,本条不参评。[控制项4.3.4]2.3.5设计说明中应明确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供水系统设置、防污染措施等。如项目中有自建中水处理站时,设计说明中应明确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水平衡分析、处理流程、供水系统设置、防误饮误用和防污染措施等。具体要求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中的相关要求。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相关内容。项目中未采用非传统水源时,控制项4.3.5不参评,一般项4.3.9不达标。[控制项4.3.5,一般项4.3.9]2.3.6设计说明中应写明雨水径流途径以及雨水就地入渗的措施,阐明保证室外雨水入渗的要求,如采用下凹式绿地、渗井、植草砖、透水铺装、渗透管和穿孔管等。[一般项4.3.6]2.3.7设计说明中明确室内、外绿地的浇灌方式均为节水灌溉方式。当采用中水为灌溉水源时不应采用喷灌方式,而应采用微喷灌、滴灌等[一般项4.3.8]Ⅱ施工图2.3.8根据水平衡册数标准安装分级计量水表,系统图中应明确体现分级计量水表的设置,计量水表安装率达100%。[控制项4.3.2]2.3.9设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应设置完善的循环系统,不循环的支管不宜过长,用水点开启后10秒钟内应出热水。[控制项4.3.3]2.3.10施工图中应体现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供水系统设置、防污染措施等。如项目中有自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或中水处理站时,施工图中应体现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水平衡分析、处理流程、供水系统设置、防误饮误用和防污染措施等。具体要求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中的相关要求,并与设计说明中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相关内容。项目中未采用非传统水源时,控制项4.3.5不参评,一般项4.3.9不达标。[控制项4.3.5,一般项4.3.9]2.3.11核实平面图中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井设置在公共部位,包括给水总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等,以及公共的管道阀门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等,布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和户内排水立管检修口除外。并预留有检修门、检修通道等。[一般项4.6.11]21nⅢ水系统规划方案2.3.12应提交水系统规划方案的文本文件,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水系统规划方案提纲见附录D。[控制项4.3.1]2.4暖通专业Ⅰ设计说明2.4.1如果建筑内部有污染源排放,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采取的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锅炉房烟囱、公共配套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烟、排热与排风,且排放的高度和方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或采取高位排放、烟气处理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控制项4.1.7]2.4.2设计说明要写明有关室(户)温调节措施及热量分户计量的技术措施内容。[控制项4.2.3]1)对于集中采暖系统,设计说明应写明楼前安装楼栋热量表,分户设置热计量装置,采暖末端设置温控装置。2)对于集中空调系统,设计说明应写明设置住户可对空调送风或空调给水进行调节的装置及冷量计量装置。3)对于住户自行安装或精装修项目安装的多联式空调或分体空调,应在设计说明中进行说明,可以判定空调系统满足了设置室温调节装置的要求。2.4.3设计说明中应写明设置分户热量分摊装置(或方法),如用户热量表法;散热器热分配法;流量温度法和通断时间面积法等。[控制项4.2.3]Ⅱ设备表2.4.4对于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居民小区,应在设备表中标明冷源(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能效比或性能系数,当冷源的能效比或性能系数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规定值时,控制项4.2.2达标;当冷源的能效比或性能系数比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规定值21n高一个等级时,一般项4.2.6达标。[控制项4.2.2,一般项4.2.6]2.4.5设备表中应标明锅炉的额定热效率,采暖系统锅炉额定热效率必须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规定。锅炉房不在本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锅炉热效率视为满足要求,设计说明中应对其概况进行说明;需二次设计的应在设计说明中对锅炉热效率提出要求。[一般项4.2.5,与一般项4.2.6可二选一]2.4.6集中采暖和(或)空调系统的住宅,暖通设备表中应标明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采暖系统耗电输热比和空调冷热水系统输送能效比,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规定;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规定。未采用集中采暖和(或)空调系统,本条不审查。[一般项4.2.5]2.4.7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采暖时,设备表中应标明空调器能效值、能源效率等级,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中规定的节能型产品要求。[一般项4.2.6,与一般项4.2.5可二选一]2.4.8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机组时,选用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机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中规定的节能型产品。[一般项4.2.6]2.4.9暖通设备表中应标明主要设备噪声值。[控制项4.5.3]Ⅲ施工图2.4.10核实住区内部是否有污染源排放,是否采取的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公共配套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热与排风,且排放的高度和方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或采取高位排放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控制项4.1.7]2.4.11若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应设计可对空调的送风或空调给水进行分档控制的调节装置及冷量计量装置。[控制项4.2.3]2.4.12平面图中应体现出分户计量装置,并与设计说明、系统图一致。[控制项4.2.3]2.4.13设采暖或空调系统(设备)的住宅,用户可根据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并实现分户计量,系统图和末端接管详图中需表达出具体内容,并与设计说明一致。[控制项4.2.3]2.4.14核实平面图中公共设备管道不得设在住户室内。21n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井设置在公共部位,包括采暖(空调)供回水总立管,以及公共的管道阀门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等。并预留有检修门、检修通道等。[一般项4.6.11]Ⅳ节能计算文件2.4.15节能计算书,符合现行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的要求。(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建筑节能的相关内容)[控制项4.2.1]2.5电气专业Ⅰ设计说明及照明图例2.5.1需要照明采光的公共区域,设计说明、照明图例中应明确其照明采取声控、光控、定时控制、感应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装置。并核实照明平面图。[一般项4.2.7]2.5.2电气设计说明应明确[控制项4.6.2]1)居住建筑以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计量装置。2)公用设施应设置用于能源管理的电能表。3)实施分时电价政策的地区,每户安装分时计费电表。Ⅱ系统图2.5.3配电系统图中应明确[控制项4.6.2]1)居住建筑以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计量装置。2)公用设施应设置用于能源管理的电能表。3)实施分时电价政策的地区,每户安装分时计费电表。Ⅲ施工图2.5.4核实照明平面图,具有照明采光需求的公共区域,其照明采取声控、光控、定时控制、感应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装置。[一般项4.2.7]21n21n3公共建筑3.1建筑专业Ⅰ设计说明3.1.1写明项目原场地的主要用途,以及当前场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并写明项目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田等)。[控制项5.1.1]3.1.2写明对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反射率不大于0.3。在主干道、立交桥、高架路两侧建筑物高20m以下部分,其余路段10m以下部分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的相关要求。[控制项5.1.3]3.1.3应在说明中提出对景观设计的如下要求:绿化物种选择适宜秦皇岛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一般项5.1.9]3.1.4应在说明中写明屋顶绿化面积与屋顶可绿化总面积,并写明屋顶绿化做法。屋顶绿化面积占建筑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应不小于30%。[一般项5.1.8]注: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包括放置设备、管道、太阳能板等设施的屋面面积,不包括轻质屋面和大于15度的坡屋面等,也不包括电气用房和顶层房间有特殊防水工艺要求的屋面面积。屋顶放置花盆的方式不可视为屋顶绿化,地下车库的覆土上绿化也不可算作屋顶绿化。屋顶没有可绿化面积,或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大于30m2的项目,可以不做屋顶绿化,此条不参评。3.1.5写明对外窗及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要求: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21086中规定的3级。[一般项5.2.8]3.1.6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国家墙体材料改革的规定,不使用国家和河北省限制和禁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控制项5.4.3]3.1.7应写明外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变型缝内应填满保温材料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控制项5.5.2]3.1.8应写明宾馆、办公类、商业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级,并应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低限要求或二级要求。[控制项5.5.5]3.1.9有无障碍设计说明章节,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无障碍设计的相关内容。)[控制项5.5.7]21n3.1.10如为宾馆类建筑,应写明其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并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一级要求。[一般项5.5.10,与一般项5.5.8可二选一]3.1.11设置有电梯或扶梯的建筑,应在设计说明中提出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电梯的要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宜设置自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感应传感器;当2台及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其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一般项5.2.13]3.1.12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建筑中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的相关产品标准以及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6566);未使用国家及河北省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要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即GB18580~18588的要求,室内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的规定。[控制项5.4.1,控制项5.5.4]3.3.13设计说明中应写明走廊、大厅等公共区域的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一般项5.4.9]Ⅱ总平面图3.1.14根据指标核实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应不低于15%。如地下空间面积比低于15%,则需满足一般项5.1.7或5.1.8。一般项5.1.7需提供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满足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低于5m/s。一般项5.1.8需满足3.1.4、3.1.15和3.1.19条的要求。[一般项5.1.11或5.1.7或5.1.8]3.1.15如项目有屋顶绿化,应在总平面图中标出屋顶绿化区域与屋顶可绿化区域,并在指标中写明屋顶绿化面积与屋顶可绿化总面积。[一般项5.1.8]Ⅲ材料做法表3.1.16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国家墙体材料改革的规定,不使用国家和河北省限制和禁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控制项5.4.3]3.1.17应明确设备机房内隔声、吸声处理的工程做法。[一般项5.5.11]3.1.18应明确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做法。[一般项5.4.9]21nⅣ平面图3.1.19建筑入口和主要公共活动空间设计符合现行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无障碍设计的相关内容。)[控制项5.5.7]3.1.20如有屋顶绿化,屋顶平面图中应明确标出屋顶绿化区域。[一般项5.1.8]3.1.21平面图中注明预留孔洞的位置、大小,给出土建和装修阶段各自所需主要固定件的位置和编号。[一般项5.4.9]Ⅴ立面、剖面及详图3.1.22立面图中应表明外窗开启位置及方式。[一般项5.2.7,一般项5.5.8]3.1.23立面、剖面图中应标明纯装饰性构件及屋顶女儿墙高度。如有大量装饰性构件或女儿墙高度超过3.0米,需提供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计算书,证明其造价小于工程总造价的0.5%。计算书示例参见附录E。[控制项5.4.2]3.1.24墙身详图中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如:阳台、雨罩、附壁柱、装饰线等)均应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外窗外侧四周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控制项5.5.2]3.1.25门窗表中统计各朝向外窗或透明幕墙的实际可开启面积与同朝向外墙或幕墙总面积的比例。透明幕墙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同朝向外墙或幕墙总面积的5%或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超高层建筑只计算100米以下的部分。有些不宜开窗通风的特殊建筑,如影剧院和商场,此条可不参评。如透明幕墙可开启面积小于同朝向外墙或幕墙总面积的5%或外窗可开启面积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则不能满足一般项5.2.7和5.5.8。一般项5.2.7可选择一般项5.2.10或5.2.13替换,一般项5.5.8可与5.5.10二选一。一般项5.2.10需审查暖通专业3.4.4、3.4.11和3.4.13条的要求。一般项5.2.13需审查3.1.12条和暖通专业3.4.10条和电气专业3.5.5、3.5.6和3.5.12条的要求。一般项5.5.10需审查3.1.11条的要求。[一般项5.2.7或5.2.10或5.2.13,一般项5.5.8或5.5.10]3.1.26给出土建和装修阶段各自所需主要固定件的详图。[一般项5.4.9]Ⅵ其他文件3.1.27环评报告,报告应对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是否存在自然灾害、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21n清晰阐述,并对建设过程及行为给予环保措施建议;同时环评报告应对建成后住区内部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排放,给出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公共配套锅炉房烟囱、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烟、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烟气处理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控制项4.1.2,控制项4.1.7]3.1.28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及规划审批文件,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日照模拟分析所采用的软件、计算范围、计算参数、边界条件等应符合规划审批部门要求,并获得规划部门的审核批准。[控制项4.1.4]3.1.29节能计算书,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规定。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等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需符合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建筑节能的相关内容)。[控制项5.2.1]3.1.31交通规划图或现场照明等证明文件,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且有2条及以上公交线路。如不能满足一般项5.1.10,则需满足一般项5.1.7或5.1.8。一般项5.1.7需提供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满足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低于5m/s。一般项5.1.8需审查3.1.4、3.1.15和3.1.19条的要求。[一般项5.1.10或5.1.7或5.1.8]]3.1.30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模拟报告内容应包含如下内容。[一般项5.1.7]1)计算模拟软件的简介;2)项目概况介绍;3)计算模型说明及图片,且应与总图内容相符;4)边界条件的确定,包括速度边界条件(各季节室外风环境等)、地面边界条件(地面粗糙度等)等;5)输出结果,包括各季节时建筑周边人行区1.5m高度处风速流线图、分布图和风速放大系数分布图、冬季建筑表面风压分布图等;6)计算模拟结果分析,如建筑周边人行区风速大小、风速放大系数大小等;7)如模拟结果显示人行区内存在风环境条件差的区域,应提出改进措施和改善后的模拟分析结果。21n3.2结构专业Ⅰ设计说明3.2.1应说明现浇混凝土结构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一般项5.4.5]Ⅱ计算书3.2.3对于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6层及以下建筑及钢结构建筑不参评),应满足以下任一项要求,并提供其计算书。[一般项5.4.6]1)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占受力钢筋总重的70%以上的计算书,如全部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可不提供计算书,但需在设计说明中写明。计算书示例参见附录F。2)混凝土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用量占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重比例超过70%的计算书。3.3给排水专业Ⅰ设计说明3.3.1设计说明中应包含:各系统管材、管件,阀门的选用;各系统计量要求,计量要求可根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6.1.9条执行(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的相关内容)。[控制项5.3.3,一般项5.3.10]3.3.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有关要求。[控制项5.3.4]3.3.3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供水系统的压力控制要求,入户管(或配水横管)供水压力值不大于0.2MPa。[控制项5.3.4]3.3.4设计说明中应明确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供水系统设置、防污染措施等。如项目中有自建中水处理站时,设计说明中应明确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水平衡分析、处理流程、供水系统设置、防误饮误用和防污染措施等。具体要求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中的相关要求(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相关内容)。项目中未采用非传统水源时,控制项5.3.5不参评,一般项5.3.9不达标。[控制项5.3.5,一般项5.3.9]21n3.3.5设计说明中明确室内、外绿地的浇灌方式均为节水灌溉方式。当采用中水为灌溉水源时不应采用喷灌方式,而应采用微喷灌、滴灌等[一般项5.3.8]Ⅱ施工图3.3.6系统图中应体现说明中水表设置的要求。[控制项5.3.3,一般项5.3.10]3.3.7设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应设置完善的循环系统,具体要求见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及《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的相关内容)。项目中未采用非传统水源时时,本条不参评。[控制项5.3.4]3.3.8施工图中应体现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供水系统设置、防污染措施等。如项目中有自建中水处理站时,施工图中应体现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水平衡分析、处理流程、供水系统设置、防误饮误用和防污染措施等。具体要求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中的相关要求。并与设计说明中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的相关内容。项目中未采用非传统水源时,控制项5.3.5不参评,一般项5.3.9不达标。[控制项5.3.5,一般项5.3.9]Ⅲ水系统规划方案3.3.9应提交水系统规划方案的文本文件,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水系统规划方案提纲见附录D。[控制项5.3.1]3.4暖通专业Ⅰ设计说明3.4.1设计说明中应描述在公建项目内部是否有污染源,以及对污染源排放采取的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锅炉房烟囱、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烟、排热与排风,且排放的高度和方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或采取高位排放、烟气处理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控制项5.1.4]3.4.2审查设计说明中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形式,不能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热源。[控制项5.2.3]3.4.3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控制项5.2.11]21n1)未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可不审查。2)设计说明中应说明系统新风在过渡季节、冬夏季节的分别运行策略,提供空调机组调节新风比的范围。3)全空气空调系统可调新风比的设计应符合:一般公共建筑全空气系统可达到的最大总新风比应不低于50%;人员密集的大空间和内区的所有全空气系统可达到的最大总新风比应不低于70%,排风系统应与新风量的调节相适应。3.4.4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一般项5.2.10]1)对于未设置机械进排风系统的项目,如建筑利用自然通风满足室内空间的通风换气要求时,此条不参评。2)设计说明中应说明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范围及型式,并提供热回收风量和热回收效率,热回收量和热回收效率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5.3.13和5.3.14条的要求。3.4.5采用集中空调(采暖)的建筑,暖通设计说明中应标明房间内的温度、湿度等参数,并满足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与《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中的设计计算要求。无集中空调的建筑可不审查。[控制项5.5.1]3.4.6对于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标明人均新风量,并满足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与《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设计要求。无集中空调的建筑可不审查。[控制项5.5.3]3.4.7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采暖空调末端。[一般项5.5.9]1)查阅设计说明,主要功能房间室内采用能够独立开启,并进行温湿度、风速调节的采暖空调末端。2)不应采用以下空调末端设计:不可调节的全空气系统、没有配除湿系统的辐射吊顶等。Ⅱ设备表3.4.8设备表中需要标明冷热源机组的能效比、综合性能系数、锅炉热效率。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综合性能系数、锅炉热效率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要求。多联机系统符合21n《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的规定,并不低于3级能效要求。单元式空调机名义制冷量时的能效比值不低于《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中规定的4级能效要求。如锅炉房不在本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锅炉热效率视为满足要求,设计说明中应对其概况进行说明;需二次设计的应在设计说明中对锅炉热效率提出要求。[控制项5.2.2]3.4.9应标明全空气系统空调机组可调新风比的范围。[控制项5.2.11]3.4.10设备表中标明所选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一般项5.2.13]1)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满足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第5.3.25条规定。2)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第5.3.26条的规定。3.4.11设备表中应标明热回收机组的热回收效率,且热回收效率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5.3.14条的要求。暖通系统图中应清晰表示热回收系统设置情况。[一般项5.2.10]3.4.12设备表中应标明主要设备噪声值。[控制项5.5.5]Ⅲ施工图3.4.13系统图中应清晰表示热回收系统的设置情况。[一般项5.2.10]3.4.14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形式,不能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热源。[控制项5.2.3]3.4.15可调新风比的全空气系统,新风井、百页、管道及排风设备、管道等应符合可调新风比的要求。[控制项5.2.11]3.4.16图纸中,主要功能房间室内采用能够独立开启,并进行温/湿度、风速调节的空调末端。[一般项5.5.9]3.4.17核实平面图中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道、阀门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一般项5.6.6]Ⅳ节能计算文件3.4.18节能计算文件,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1n中的规定,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等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需符合现行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中的规定(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建筑节能部分的相关内容)。[控制项5.2.1]Ⅴ机房详图3.4.19审核详图中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形式,不能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热源。[控制项5.2.3]3.5电气专业Ⅰ设计说明及图例3.5.1设计说明中应说明景观照明设计需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第七节要求(施工图审查只需审查设计说明中有此条内容即可,不负责审查具体内容)。[控制项5.1.3]3.5.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同常规施工图审查中节能部分的相关内容)。[控制项5.2.4]3.5.3设计说明中应明确照明控制应根据建筑内各场所的照明要求,合理利用天然采光,并应满足以下要求:[控制项5.2.4]1)具有天然采光条件或天然采光设施的区域,照明设计应结合天然采光条件进行人工照明布置。2)具有天然采光的区域应独立分区控制。3)高层建筑楼梯间和具有天然采光的多层建筑楼梯间照明宜采用节能控制措施。3.5.4公共建筑的电能计量应按照用途、物业归属,运行管理及相关专业要求设置电能计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分项计量还应满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用电分类计量技术要求》DB11/T624的相关要求,电气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如下条款,并在系统图中核实各项条款。[控制项5.2.5,一般项5.2.15]1)每个独立的建筑物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应根据需要采用复费率电能表,满足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要求。21n2)应对照明、制冷站、热力站、给排水设备、景观照明及其他主要用电负荷等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其中,制冷站、热力站内的冷热源、输配系统还应设置独立分项计量装置;个别较分散的设备可不独立分项计量(如污水泵、卫生间排风机、卫生间用小型热水器等);3)办公、公寓式办公或商业的租售单元应以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装置;4)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3.5.5设计说明中应写明低压交流电动机应选用高效能电动机,其能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8613节能评价值的规定。[一般项5.2.13]3.5.6电气说明中应说明配电变压器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并应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产品,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如项目范围内无变配电所、或由专业供电设计单位设计、或变配电所不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视本项满足要求,但需在设计说明中说明。[一般项5.2.13]3.5.7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控制项5.5.6]3.5.8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对建筑室内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的统一眩光值(UGR)的要求。最大允许值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控制项5.5.6]3.5.9设计说明及图例中应明确人员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应小于80。[控制项5.5.6]3.5.10设计说明及图例中应标明主要功能房见或场所的室内照明光源的色温,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控制项5.5.6]Ⅱ系统图3.5.11核实低压配电系统图的分项计量要求满足设计说明中对公共建筑电能计量的要求。[控制项5.2.5]3.5.12核实低压配电系统图中的变压器的选择满足设计说明的要求。[一般项5.2.13]21nⅢ施工图3.5.13照明平面图中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同常规施工图审查中节能部分的相关内容)。[控制项5.2.4]3.5.14照明平面图中的照明控制应根据建筑内各场所的照明要求,合理利用天然采光,并应满足以下要求:[控制项5.2.4]1)具有天然采光条件或天然采光设施的区域,照明设计应结合天然采光条件进行人工照明布置。2)具有天然采光的区域应独立分区控制。3.5.15核实平面图中室内照明照度符合设计说明、图例、《照明节能计算判定表》[控制项5.5.6]Ⅳ节能计算文件3.5.16应提供《照明节能设计判定表》(本判定表也可在施工图中表示,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建筑节能部分的相关内容)。[控制项5.2.4]21n附录A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集成表A.1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集成表——住宅建筑审查人员安排(由审图机构填写)建筑暖通结构电气给排水审查机构项目内部编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报审时间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设地点指标体系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请列出不参评项条款号控制项项数(共7项)(共3项)(共5项)(共3项)(共5项)(共1项)(写明不参评理由)涉及专业建筑暖通达标建筑暖通达标给排水达标建筑结构达标建筑达标电气达标控制项条款4.1.1□4.2.14.2.1□4.3.1□4.4.2□4.5.1√4.6.2□4.1.2√4.2.2□4.3.2□4.4.34.4.3□4.5.2□4.1.3□4.2.3□4.3.3□4.5.3□4.1.4√4.3.4□4.5.4□4.1.5□4.3.5□4.1.6□4.1.74.1.7□指标体系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请列出不参评项条款号一般项总项数总项数(共8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7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5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4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4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2项)参评项数(项)(写明不参评理由)一星级需满足项数需满足项数(4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3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2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1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1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1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涉及专业建筑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达标建筑给排水达标建筑结构达标建筑暖通达标建筑电气达标一般项条款及执行情况4.1.9√4.2.4□4.3.64.3.6□4.4.44.4.4□4.5.64.6.64.1.104.2.5□4.3.7□4.4.64.4.64.5.74.5.74.6.11□4.1.114.2.6□4.3.8□4.4.84.5.84.5.8□4.1.124.2.7□4.3.94.4.94.5.94.1.134.2.84.3.114.5.104.1.14□4.2.94.2.9□4.1.15□4.2.104.2.104.2.104.1.1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设计单位盖章设计人签字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总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审定:审定:审定:审定:审定:注:1.本表由设计单位填写,相关设计人员须在相应的签字栏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报审章,报审时提交给审查机构。2.本审查标准依据是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和《秦皇岛市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3.依据DB13(J)/T113-2010第3.2.2条规定,绿色建筑应满足标准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除不参评项中所列条款)。4.依据DB13(J)/T113-2010第3.2.4条规定,当某条款不适于该建筑时,此条款可不参与评价,一般项中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按计算结果舍尾取整,并按此规定,在表中填写“参评项数”和“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5.自评达标项在“□”处填“√”,不达标项的“□”不填,不参评项在“□”处填“■”。6.一般项中,项目应选择无灰色背景的条款达标,灰色背景为本审查要点未选择的条款,详见附录B。当该项目很难满足无灰色背景的条款时,可选择灰色背景的条款,但需说明理由,并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nA.2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集成表——公共建筑审查人员安排(由审图机构填写)建筑暖通结构电气给排水审查机构项目内部编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报审时间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设地点指标体系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请列出不参评项条款号控制项项数(共4项)(共5项)(共5项)(共2项)(共6项)(共0项)(写明不参评理由)涉及专业建筑暖通电气达标建筑暖通电气达标给排水达标建筑达标建筑暖通电气达标控制项条款5.1.1□5.2.1□5.3.1□5.4.2□5.5.1□5.1.2√5.2.2□5.3.2□5.4.3□5.5.2□5.1.35.1.3□5.2.3□5.3.3□5.5.3□5.1.45.1.4□5.2.4□5.3.4□5.5.55.5.5□5.2.5□5.3.5□5.5.6□5.5.7□指标体系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请列出不参评项条款号一般项总项数总项数(共6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9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5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5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5项)参评项数(项)总项数(共3项)参评项数(项)(写明不参评理由)一星级需满足项数需满足项数(3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3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2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3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2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需满足项数(1项)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项)涉及专业建筑达标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达标给排水达标建筑结构达标建筑暖通达标建筑电气达标一般项条款及执行情况5.1.65.2.65.3.75.4.5□5.5.8□5.6.6□5.1.7□5.2.7□5.3.8□5.4.6□5.5.9□5.6.85.1.8□5.2.8□5.3.95.4.85.5.10□5.6.95.1.9□5.2.95.3.10□5.4.9□5.5.115.1.10□5.2.10□5.3.115.4.115.5.125.1.11□5.2.11□5.2.125.2.135.2.135.2.1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设计单位盖章5.2.145.2.14设计人签字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总负责人签字:_________审定:审定:审定:审定:审定:注:1.本表由设计单位填写,相关设计人员须在相应的签字栏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报审章,报审时提交给审查机构。2.本审查标准依据是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和《秦皇岛市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3.依据DB13(J)/T113-2010第3.2.2条规定,绿色建筑应满足标准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除不参评项中所列条款)。4.依据DB13(J)/T113-2010第3.2.4条规定,当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舍尾取整确定,并按此规定,在表中填写“参评项数”和“参评项折算后需满足项数”。5.自评达标项在“□”处填“√”,不达标项的“□”不填,不参评项在“□”处填“■”。6.一般项中,项目应选择无灰色背景的条款达标,灰色背景为本审查要点未选择的条款,详见附录B。当该项目很难满足无灰色背景的条款时,可选择灰色背景的条款,但需说明理由,并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n附录B绿色建筑一星级施工图审查内容对照表B.1住宅建筑审查内容对照表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绿色建筑(住宅建筑)设计阶段一星级要求达到以下项数内容一般项数(共31项)优选项数(共12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7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4项)室内环境质量(共4项)运营管理(共2项)一星级项数要求433111-B.1.1节地与室外环境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内容控制项4.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1.应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项目原场地的主要用途,以及当前场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并写明项目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田等)。2.应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明确是否保留和利用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水系、湿地和植被等自然资源。如有保留和利用的水系、湿地、植被,需在总平面图中标明。确需改造的,应说明在工程结束后采取的生态补偿措施。4.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本条体现在环评报告中,环评报告由相关审查部门审核,不在施工图中审查,所有项目均视为满足要求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m2、多层不高于28m2、中高层不高于24m2、高层不高于15m2。1.建筑设计说明或总平面图中应明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每户按照3.2人计算,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1-3层不大于43m2/人,4-6层不大于28m2/人,7-9层不大于24m2/人,10层及10层以上不大于15m2/人。2.当不同层数类型的住宅混合建设时,可采用以下计算公式进行核算:(H1x43+H2x28+H3x24+H4x15)x3.2≥R。式中,H1—低层住宅户数;H2—多层住宅户数;H3—中高层住宅户数;H4—高层住宅户数;R—居住用地面积。居住用地范围可按整个项目或整个地块或更大的规划区域范围计算。4.1.4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总平面图中建筑间距、日照相关内容由规划审查部门审核,不在施工图中审查,所有项目均视为满足要求。52n4.1.5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应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提出对景观设计的要求如下:绿化物种选择适应秦皇岛地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4.1.6新建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造或需要改建、扩建的旧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lm2。审核规划设计的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是否达标,以及绿地布置是否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绿地”的相关规定4.1.7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如果住区内部有污染源排放,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采取的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公共配套锅炉房烟囱、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烟、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烟气处理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4.1.8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设计阶段不参评。一般项4.1.9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公共服务设施由规划审查部门审核,不在施工图中审查,所有项目均算满足要求。4.1.10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各项目基础条件不一样,此项不一定均能满足,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1.11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各项目基础条件不一样,此项不一定均能满足,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1.12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较难达到,且需提供模拟报告,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1.13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较难达到,且需提供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模拟报告要求参见公共建筑的一般项5.1.7),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1.14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应在说明中提出对景观设计的要求如下:绿化物种应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并满足以下要求:1.每100m²绿地上乔木量不少于3株;2.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宜控制在1:3~1:4之间;3.选用木本植物种类宜满足:住区用地面积≤5万m²时不少于30种,住区用地面积5~10万m²时不少于35种,住区用地面积≥10万m²时不少于40种。4.1.15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并提供相关交通规划图或现场照片等证明文件。4.1.16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1.应在说明中写明室外透水地面的面积、铺装材料的种类及构造做法、镂空铺地的镂空率及构造做法。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应不小于45%。52n2.在总平面中标明室外透水地面的位置及面积,透水地面面积与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应不小于45%,且与设计说明中的内容一致。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镂空面积比大于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透水地面面积比指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B.1.2节能与能源利用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内容控制项4.2.1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中的相关规定。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建筑节能的相关内容。4.2.2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有关规定值。1.非集中空调项目此条不参评。2.对于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居民小区,其冷源的能效值必须达到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规定值。3.设计有户式中央空调系统的住宅,其性能系数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规定值。4.暖通设备表中需要标明冷源设备的能效比或性能系数。4.2.3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1.暖通设计说明要写明有关室(户)温调节措施及热量分户计量的技术措施内容。2.若采用集中空调系统,设计说明应写明设置住户可对空调的送风或空调给水进行分档控制的调节装置及冷量计量装置。3.对于集中空调系统,应设计可对空调的送风或空调给水进行分档控制的调节装置及冷量计量装置。4.设置分户热量分摊装置(或方法),如用户热量表法;散热器热分配法;流量温度法和通断时间面积法。5.对于住户自行安装或精装修项目安装的多联式空调或分体空调,应在设计说明中进行说明,可以判定空调系统满足了设置室温调节装置的要求。一般项4.2.4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设遮阳设施。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2.51.未采用集中采暖和(或)空调系统的项目此条不参评。52n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和系统。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规定。2.设备表中应标明锅炉的额定热效率,采暖系统锅炉额定热效率必须符合必须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规定。锅炉房不在本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锅炉热效率视为满足要求,设计说明中应对其概况进行说明;需二次设计的应在设计说明中对锅炉热效率提出要求。3.集中采暖和(或)空调系统的住宅,暖通设备表中应标明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采暖系统耗电输热比和空调冷热水系统输送能效比,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以及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规定。4.与4.2.6项,可二选一。4.2.6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对于没有设置分散式房间空调器或者多联机的仅预留空调器电源,空调器选择安装由用户自理的项目此条不参评。1.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备表中应标明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且比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值高一个等级。2.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采暖时,设备表中应标明空调器能效值、能源效率等级,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中规定的节能型产品要求。3.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机组时,选用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机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中规定的节能型产品。4.与4.2.5项,可二选一。4.2.7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他节能控制措施,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1.审查内容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中8.7.5条。2.需要照明采光的公共区域,应明确其照明采取声控、光控、定时控制、感应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装置。并核实照明平面图。4.2.8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量回收系统(装置)。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2.9太阳能利用设施应与建筑进行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对于十二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利用统一规划设计、同步施工为强制要求。施工图审查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步设计和同步施工图纸。52n4.2.10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B.1.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内容控制项4.3.1在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详见水系统规划方案提纲(见附件)。4.3.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1.设计说明中应包含:1)各系统管材、管件,阀门的选用;2)各系统计量要求,计量要求可根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中6.1.9条执行本条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的相关内容。2.施工图中应反应说明中水表设置的要求。4.3.3采用节水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1.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有关要求。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供水系统的压力控制要求,其中入户管表前压力不大于0.2MPa3.设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应设置完善的循环系统,不循环支管不宜过长,用水点开启10S后出热水。4.3.4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1.项目中无景观水体时,本条不参评。2.设计说明中明确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其补水只能采用非传统水源。3.设计说明中明确人工水景采用了过滤、循环等技术措施。4.3.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1.设计说明中应明确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供水系统设置、防污染措施等。如项目中有自建中水处理站时,设计说明中应明确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水平衡分析、处理流程、供水系统设置、防误饮误用和防污染措施等。具体要求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中的相关要求。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相关内容。2.施工图中反应设计说明中的相关内容并保持一致。3.项目中未采用非传统水源时,本条不参评。以上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的相关内容。4.3.6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1.设计说明中应写明雨水径流途径以及雨水就地入渗的措施。52n一般项2.设计说明中应写阐明保证室外雨水入渗的要求,如采用下凹式绿地、渗井、植草砖、透水铺装、渗透管和穿孔管等。4.3.7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3.8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1.设计说明中明确室内、外绿地的浇灌方式均为节水灌溉方式。2.当采用中水为灌溉水源时不应采用喷灌方式,而应采用微喷灌、滴灌等。4.3.9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3.10雨水的综合利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及利用方案。秦皇岛市不要求设置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此项不参评。4.3.11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B.1.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内容控制项4.4.1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建筑中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的相关产品标准以及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656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还要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即GB18580~18588的要求,未使用国家及河北省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本项设计阶段不参评,但需写入设计说明中。4.4.2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1.纯装饰性构件应在立面图中标明,核实是否有大量装饰性构件。2.立面、剖面图中应标明屋顶女儿墙高度,女儿墙高度应不超过3米。3.如有大量装饰性构件,或女儿墙高度超过3.0米,需提供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计算书,证明其造价小于工程总造价的2%。4.4.3符合国家墙体材料改革的规定,不使用国家和河北省限制和禁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设计说明及材料做法表中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发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相关规定。一般项4.4.4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应说明现浇混凝土结构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4.4.5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设计阶段不参评。52n4.4.6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4.7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设计阶段不参评。4.4.8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4.9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4.10住区全装修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30%。设计阶段不参评。4.4.11施工采用钢模板、钢框竹模板等定型模板。设计阶段不参评。4.4.12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设计阶段不参评。B.1.5室内环境质量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内容控制项4.5.1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有4个及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日照相关内容由规划审查部门审核,不在施工图中审查,所有项目均视为满足要求。4.5.2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户型平面图中应标明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窗地面积比,且应不小于1:7。4.5.3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不大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50118中一级标准规定的指标值。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沿街时不小于30dB。1.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和各部分的隔声量,审核是否满足以下要求: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不大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50118中一级标准规定的指标值:卧室、书房白天不大于40dB,夜间不大于30dB;起居室(厅)白天不大于45dB,夜间不大于35dB。分户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分户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2.材料做法表中应写明分户楼板、分户墙的做法和隔声量,并核实该做法是否满足空气声隔声量和楼板撞击声声压级的要求(常用楼板做法的撞击声声压级隔声量可参考华北标12BJ1-1工程做法的隔声楼面做法检测结果)。52n3.应明确设备机房内隔声、吸声处理的工程做法。4.5.4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5%。户型平面图中应标明各居住空间通风开口面积占该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且应不小于5%。4.5.5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本项设计阶段不参评,但需写入设计说明中。一般项4.5.6居住空间开窗具有良好的视野,且户间居住空间无视线干扰。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5.7屋面、地面、外墙和外窗的内表面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无结露现象。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5.8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最高温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按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即可满足,不增加审查内容。4.5.9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或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5.10室内空气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规定。设计阶段不参评。B.1.6运营管理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内容控制项4.6.1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设计阶段不参评。4.6.2住宅水、电、燃气分户、分类计量与收费。电气设计说明及配电系统图中应明确1.居住建筑应以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计量装置。2.公用设施应设置用于能源管理的电能表。3.实施分时电价政策的地区,每户安装分时计费电表。4.6.3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对垃圾物流进行有效控制,对废品进行分类收集,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设计阶段不参评。4.6.4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并有严格的保洁清洗措施,生活垃圾袋装化存放。设计阶段不参评。一般项4.6.5垃圾站(间)设冲洗和排水设施。存放垃圾及时清运,不污染环境,不散发臭味。设计阶段不参评。4.6.6智能化系统定位正确,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可靠,达到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与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基本配置要求。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4.6.7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设计阶段不参评。52n4.6.8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成活率大于90%,植物生长状态良好。设计阶段不参评。4.6.9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设计阶段不参评。4.6.10垃圾分类收集率(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住户占总住户数的比例)达90%以上。设计阶段不参评。4.6.11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核实建筑平面图中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井设置在公共部位,包括给水总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采暖(空调)供回水总立管和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以及公共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等,布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和户内排水立管检修口除外。并预留有检修门、检修通道等。52nB.2公共建筑审查内容对照表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设计阶段一星级要求达到以下项数内容一般项数(共35项)优选项数(共14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6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0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5项)室内环境质量(共5项)运营管理(共3项)一星级项数要求343321-B.2.1节地与室外环境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内容控制项5.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写明项目原场地的主要用途,以及当前场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并写明项目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田等)。5.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本条体现在环评报告中,不在施工图中审查,所有项目均视为满足要求。5.1.3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建筑的日照要求。1.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明确玻璃幕墙用玻璃反射率不大于0.3。在主干道、立交桥、高架路两侧建筑物高20m以下部分,其余路段10m以下部分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的相关要求。2.在电气设计说明中应说明景观照明设计应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第七节要求.3.总平面图中建筑间距、日照相关内容由规划审查部门审核,不在施工图中审查,所有项目均视为满足“不影响周围建筑的日照要求”的要求。5.1.4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如果建筑内部有污染源排放,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采取的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热与排风,且排放的高度和方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或采取高位排放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5.1.5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各种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设计阶段不参评。5.1.6场地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与场地条件有关,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2n一般项5.1.7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5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与场地条件有关。如项目不满足一般项5.1.10或5.1.11,则可选择此条替换,需提供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满足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低于5m/s。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1)计算模拟软件的简介;2)项目概况介绍;3)计算模型说明及图片,且应与总图内容相符;4)边界条件的确定,包括速度边界条件(各季节室外风环境等)、地面边界条件(地面粗糙度等);5)输出结果,包括各季节时建筑周边人行区1.5m高度处风速流线图、分布图和风速放大系数分布图、冬季建筑表面风压分布图等;6)计算模拟结果分析,如建筑周边人行区风速大小、风速放大系数大小等;7)如模拟结果显示人行区内存在风环境条件差的区域,应提出改进措施和改善后的模拟分析结果。5.1.8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如项目不满足一般项5.1.10或5.1.11,则可选择此条替换。1.屋顶没有可绿化面积,或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大于30m2的项目,可以不做屋顶绿化,此条不参评。2.如项目有屋顶绿化,应在总平面图中标出屋顶绿化区域与屋顶可绿化区域,并在指标中写明屋顶绿化面积与屋顶可绿化总面积。3.应在说明中写明屋顶绿化面积与屋顶可绿化总面积,并写明屋顶绿化做法。核实屋顶绿化面积占建筑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应不小于30%。4.如项目有屋顶绿化,应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屋顶绿化做法。5.1.9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应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提出对景观设计的要求如下:绿化物种选择适宜秦皇岛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5.1.10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1.审查交通规划图或现场照明等证明文件,证明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且有2条及以上公交线路。3.如项目不能满足此项,则需满足一般项5.1.7或5.1.8,具体要求详见5.1.7和5.1.8。5.1.11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公共活动场所、停车库或设备用房等。1.核实总平面图中指标,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应不低于15%。2.如地下空间面积比低于15%,则需满足一般项5.1.7或5.1.8,具体要求详见5.1.7和5.1.8。52nB.2.2节能与能源利用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图纸控制项5.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规定。1.节能计算书,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规定。2.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等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需符合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建筑节能的相关内容)。52n5.2.2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相关条文的规定。1.设备表中需要标明冷热源机组的能效比、综合性能系数、锅炉热效率。2.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综合性能系数、锅炉热效率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要求。3.锅炉房不在本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锅炉热效率视为满足要求,设计说明中应对其概况进行说明;需二次设计的应在设计说明中对锅炉热效率提出要求。5.2.3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审查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形式,不能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热源。5.2.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1.电气设计说明、照明平面图中应明确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根据建筑内各场所的照明要求,合理利用天然采光,并应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天然采光条件或天然采光设施的区域,照明设计应结合天然采光条件进行人工照明布置。(2)具有天然采光的区域应独立分区控制。3.节能计算文件中应提供《照明节能设计判定表》(本判定表也可在施工图中表示)。5.2.5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1.电气设计说明、配电系统图:公共建筑的电能计量应按照用途、物业归属,运行管理及相关专业要求设置电能计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分项计量还应满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用电分类计量技术要求》DB11/T624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个独立的建筑物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应根据需要采用复费率电能表,满足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要求。2)应对照明、制冷站、热力站、给排水设备、景观照明及其他主要用电负荷等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其中,制冷站、热力站内的冷热源、输配系统还应设置独立分项计量装置;个别较分散的设备可不独立分项计量(如污水泵、卫生间排风机、卫生间用小型热水器等)。3)办公、公寓式办公或商业的租售单元应以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装置;4)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一般项5.2.6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利于自然通风。各项目基础条件不一样,此项不一定均能满足,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2.7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1.立面图中应表明外窗开启位置及方式。2.在门窗表中统计各朝向外窗或透明幕墙的实际可开启面积与同朝向外墙或幕墙总面积的比例。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同朝向外墙或幕墙总面积的5%或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3.超高层建筑只计算100米以下的部分。有些不宜开窗通风的特殊建筑,如影剧院和商场,此条可不参评。4.如项目不满足此项,则需满足一般项5.2.10或5.2.13,具体要求详见5.2.10和5.2.13。5.2.8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要求。应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提出外窗及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要求: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21086中规定的3级。5.2.9合理采用蓄冷蓄热技术。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2.10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如项目不满足一般项5.2.7,则可选择此条替换。1.对于未设置机械进排风系统的项目,如建筑利用自然通风满足室内空间的通风换气要求时,此项视为满足。2.设计说明中应说明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范围及型式,并提供热回收风量和热回收效率,热回收量和热回收效率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5.3.13和5.3.14条的要求。3.暖通设备表中标明热回收机组的热回收效率,且热回收效率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第5.3.14条的要求。暖通系统图中清晰表示热回收系统设置情况。5.2.11全空气调节系统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1.未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的项目此条不参评。2.暖通设计说明中应说明全空气系统在过渡季节、冬夏季节的运行策略,提供空调机组新风比的调节范围。3.全空气空调系统可调新风比的设计应符合:一般公共建筑全空气系统可达到的最大总新风比应不低于50%;人员密集的大空间和内区的所有全空气系统可达到的最大总新风比应不低于70%,排风系统应与新风量的调节相适应。4.暖通设备表中标明全空气系统空调机组可调新风比的范围。5.新风井、百页、管道及排风设备、管道等应符合可调新风比的要求。52n5.2.12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和仅部分空间使用时,采取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2.13采用节能设备与系统。电梯及自动扶梯选用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方式的产品;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相关条文的规定。如项目不满足一般项5.2.7,则可选择此条替换。1.设置有电梯或扶梯的建筑,应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提出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电梯的要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宜设置自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感应传感器;当2台及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其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2.电气设计说明中应写明低压交流电动机应选用高效能电动机,其能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8613节能评价值的规定。3.电气说明中应说明配电变压器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并应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产品,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如项目范围内无变配电所、或由专业供电设计单位设计、或变配电所不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视本项满足要求,但需在设计说明中说明。4.设备表中标明所选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5.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满足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第5.3.25条规定。6.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第5.3.26条规定。5.2.14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或生活热水。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2.15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新建建筑此条不参评。B.2.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图纸5.3.1在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详水系统规划方案提纲(见附件)。52n控制项5.3.2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的给排水设计相关内容。5.3.3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设计说明中应包含:1)各系统管材、管件,阀门的选用。2)各系统计量要求,计量要求可根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6.1.9条执行。2.系统图中应反应说明中水表设置的要求。5.3.4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1.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有关要求。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供水系统的压力控制要求,入户管(或配水横管)供水压力值不大于0.2MPa。3.设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应设置完善的循环系统,具体要求见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及《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如为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等建筑,具体要求见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及《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本条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的相关内容。5.3.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1.项目中未采用非传统水源时时,本条不参评。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供水系统设置、防误饮误用和防污染措施等。如项目为自建中水处理站时,施工图中应体现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水平衡分析、处理流程、供水系统设置、防污染措施等。具体要求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中的相关要求。3.施工图中反应设计说明中的相关内容并保持一致。以上内容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的相关内容。一般项5.3.6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秦皇岛市不要求设置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此项不参评。5.3.7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3.8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1.设计说明中明确室内、外绿地的浇灌方式均为节水灌溉方式。2.当采用中水为灌溉水源时不应采用喷灌方式,而应采用微喷灌、滴灌等。5.3.9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3.10按用途设置用水计量水表。1.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各系统计量要求,计量要求可根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6.1.9条执行.2.系统图中应反应说明中水表设置的要求。5.3.11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2n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B.2.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图纸控制项5.4.1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建筑中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的相关产品标准以及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656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还要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即GB18580~18588的要求,未使用国家及河北省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本项为设计阶段不参评项,但仍需在设计说明中写明。5.4.2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1.立面、剖面图中应标明纯装饰性构件及屋顶女儿墙高度。2.有大量装饰性构件或女儿墙高度超过3.0米,需提供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计算书,证明其造价小于工程总造价的0.5%。计算书提纲参见附录E。5.4.3符合国家墙体材料改革的规定,不使用国家和河北省限制和禁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建筑设计说明及材料做法表中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国家墙体材料改革的规定,不使用国家和河北省限制和禁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一般项5.4.4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60%以上。设计阶段不参评。5.4.5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结构设计说明中应说明现浇混凝土结构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5.4.6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6层及以下建筑及钢结构建筑,此项不参评。对于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满足以下任一项要求,并提供其计算书。1)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占受力钢筋总重的70%以上的计算书,如全部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可不提供计算书,但需在设计说明中写明。计算书提纲参见附录F。2混凝土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用量占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重比例超过70%的计算书。5.4.7设计阶段不参评。52n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5.4.8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材料可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4.9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避免重复装修。1)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公共区域的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2)材料做法表中应明确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做法。3)平面图中注明预留孔洞的位置、大小,给出土建和装修阶段各自所需主要固定件的位置和编号,并给出相应的详图。5.4.10施工采用钢模板、钢框竹模板等定型模板。设计阶段不参评。5.4.11办公、商场类建筑室内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4.12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设计阶段不参评。B.2.5室内环境质量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图纸控制项5.5.1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设计计算要求。1.无集中空调的建筑此条不参评。2.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暖通设计说明中应标明房间内的温度、湿度等参数,并满足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与《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中的设计计算要求。5.5.2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1.建筑墙身详图中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如:阳台、雨罩、附壁柱、装饰线等)均应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2.建筑墙身详图中外窗外侧四周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3.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外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52n4.变型缝内应填满保温材料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5.5.3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设计要求。1.无机械式新风系统的建筑此条不参评。2.采用机械式新风系统的建筑,暖通设计说明中应标明人均新风量,并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设计要求。3.暖通设备表中应标明主要设备噪声值。5.5.4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中的有关规定。设计阶段不参评。但需写入设计说明中。5.5.5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水平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的相关要求。1.非宾馆、办公、商场类建筑此条不参评。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宾馆、办公类、商业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级,应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低限要求或二级要求;3.材料做法表中应明确设备机房内隔声、吸声处理的工程做法。5.5.6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有关要求。1.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主要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对建筑室内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的统一眩光值(UGR)的要求。最大允许值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3.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人员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应小于80。4.设计说明中应标明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的室内照明光源的色温,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并核实相关平面。5.5.7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同常规施工图审查中无障碍设计的相关内容。一般项5.5.8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1.立面图中应表明外窗开启位置及方式。2.在门窗表中统计各朝向外窗或透明幕墙的实际可开启面积与同朝向外墙或幕墙总面积的比例。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同朝向外墙或幕墙总面积的5%或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3.超高层建筑只计算100米以下的部分。有些不宜开窗通风的特殊建筑,如影剧院和商场,此条可不参评。3.与5.5.10项,可二选一。52n5.5.9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1.新风系统不做要求。2.查阅暖通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主要功能房间室内采用能够独立开启,并进行温/湿度、风速调节的采暖空调末端。5.5.10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一级要求。1.非宾馆类建筑此条不参评。2.如为宾馆类建筑,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其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一级要求。3.与5.5.8项,可二选一。5.5.11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5.12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要求。要求较高,难实现,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B.2.6运营管理类别标准条文审查图纸控制项5.6.1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与绿化管理制度。设计阶段不参评。5.6.2建筑运行过程中无不达标废气、废水排放。设计阶段不参评。5.6.3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且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设计阶段不参评。一般项5.6.4建筑施工兼顾土方平衡和施工道路等设施在运营过程中的使用。设计阶段不参评。5.6.5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设计阶段不参评。5.6.6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核实建筑平面图中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道、阀门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包括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以及公共的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控制或检修的部件等,并预留有检修门、检修通道等。5.6.7对空调通风系统按照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设计阶段不参评。5.6.8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2n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可靠。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等的配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的要求。各系统工作正常有效。5.6.9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一星级可不选用,不纳入审查要点。5.6.10建筑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设计阶段不参评。52n附录C建筑专业设计说明中的绿色建筑专篇住宅建筑(范例)1.本项目绿色建筑目标为星级绿色建筑。设计依据为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2.本项目原场地主要用途为,现规划用地性质为,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场地为平地,无可利用的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场地中如果有可利用的水系、植被,应写明保留和利用的措施,并在总平面图中标明。如果对场地内的水系、植被进行了改造,应说明在工程结束后采取的生态补偿措施。)[控制项4.1.1]3.本项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表如下,满足标准要求。[控制项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表户数人数(户数X3.2)人均用地面积指标(㎡/人)居住用地面积限值(m2)(人数x人均用地面积指标)1-3层住宅434-6层住宅287-9层住宅2410层及以上住宅15总居住用地面积限值本项目实际居住用地面积达标判断本项目实际居住用地面积≤居住用地面积限值合计满足要求4.景观设计要求:(1)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应秦皇岛地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场地内的植物。[控制项4.1.5](2)绿化物种应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并满足以下要求:A.每100m²绿地上乔木量不少于3株;B.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宜控制在1:3~1:4之间;C.选用木本植物种类宜满足:住区用地面积≤5万m²时不少于30种,住区用地面积5~10万m²时不少于35种,住区用地面积≥10万m²时不少于40种。[一般项4.1.14]5.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控制项4.1.7](填写说明:如果住区内部有污染源排放,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采取的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公共配套锅炉房烟囱、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烟、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烟气处理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6.本项目有公交线路X路或地铁X号线(不少于2条线路),公共交通站点距项目主要出入口的步行距离为(≤500m),证明文件详见交通规划图或现场照片。[一般项4.1.15]7.室外透水地面计算表如下,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满足标准要求。镂空铺地的位置见A-XXX总平面图。[一般项4.1.16]室外透水地面计算表52n面积(平方米)构造做法绿地/镂空铺地透水地面总面积室外地面总面积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应≥45%)8.所用的建筑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的相关产品标准以及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6566);不应使用国家及河北省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即GB18580~18588的要求。室内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的规定。[控制项4.4.1,控制项4.5.5]9.女儿墙高米(≤3米),外立面有纯装饰性构件,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2%),详见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控制项4.4.2]10.本项目各户型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窗地面积比均≥1:7;各居住空间通风开口面积占该房间地板面积的比均≥5%,已标明在A-XXX,XX户型平面图中。[控制项4.5.2,控制项4.5.4]11.卧室、书房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为白天≤40dB夜间≤30dB,起居室(厅)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为白天≤45dB夜间≤35dB;分户楼板的做法为,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为≥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为≤70dB;分户墙的做法为,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为≥45dB。[控制项4.5.3]12.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不小于25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不小于30dB。[控制项4.5.3]13.本项目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井均设置在公共部位,并预留有检修门、检修通道等。[一般项4.6.11]52n公共建筑(范例)1.本项目绿色建筑目标为星级绿色建筑。设计依据为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2.本项目原场地主要用途为,现规划用地性质为,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场地为平地,无可利用的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控制项5.1.1]3.玻璃幕墙用玻璃反射率为(≤0.3或≤0.16),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的相关要求。[控制项5.1.3]4.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控制项5.1.4](填写说明:若建筑内部有污染源排放,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采取的合理布局、隔离或处理措施,如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热与排风,或采取高位排放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5.本项目采用屋顶绿化。屋顶绿化面积为㎡,屋顶可绿化面积为㎡,比例为(≥30%),屋顶可绿化区域及屋顶绿化区域详见A-XXX,总平面图或屋顶平面图,屋顶绿化做法详见A-XXX,材料做法表,屋面做法。[一般项5.1.8](填写说明:如一般项5.1.10或5.1.11不满足要求时可选择此条替换)6.景观设计要求: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秦皇岛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一般项5.1.9]7.本项目有公交线路X路或地铁X号线(不少于2条线路),公共交通站点距项目主要出入口的步行距离为(≤500m),证明文件详见交通规划图或现场照片。[一般项5.1.10](填写说明:如此项不满足要求,可替换为一般项5.1.8或5.1.9,一般项5.1.8需提供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8本项目地下建筑面积为,建筑占地面积为,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为(≥15%)。[一般项5.1.11](填写说明:如此项不满足要求,可替换为一般项5.1.8或5.1.9,一般项5.1.8需提供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9.各朝向外窗(幕墙)实际可开启面积与同朝向外墙(幕墙)面积比见下表。(或各朝向外窗全部可开启面积为㎡,外窗总面积㎡,占外窗总面积。)每个窗的面积和可开启面积详见A-XXX,门窗表。[一般项5.2.7,一般项5.5.8]各朝向外窗(幕墙)可开启面积比统计表朝向可开启面积(㎡)同朝向外墙总面积(㎡)可开启面积比东南西北10.52n建筑外窗的气密性应不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21086中规定的3级。[一般项5.2.8]11.本项目电梯(或扶梯)应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产品。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宜设置自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感应传感器;多台(2台及以上)电梯集中布置时,其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一般项5.2.13]12.本项目所用的建筑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的相关产品标准以及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6566);不应使用国家及河北省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即GB18580~18588的要求,室内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的规定。[控制项5.4.1,控制项5.5.4]13.本项目女儿墙高米(≤3米),外立面有纯装饰性构件,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0.5%),详见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控制项5.4.2]14.本项目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均已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外窗外侧四周墙面已进行保温处理,详见A-XXX,墙身详图。外窗(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变型缝内应填满保温材料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控制项5.5.2]15.写明(宾馆、办公类、商业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级的要求,且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低限要求或二级要求。[控制项5.5.5]16.设备机房内采用隔声、吸声处理,具体工程做法见施工图A-XXX材料做法表。[控制项5.5.5]17.本项目无障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见A-XXX,设计说明中XXX章节。[控制项5.5.7]18.本项目公共区域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具体工程做法见施工图A-XXX材料做法表。[一般项5.4.9]52n附录D水系统规划方案提纲注:根据项目实际采用的给排水系统编制一、工程概况和用水水源情况:包括市政供水管线、引入管及其管径、供水压力等。二、节水用水量计算:根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的规定:表一、生活用水节水用水量计算表序号用水部位使用数量用水定额用水天数(d/a)用水量(m3)备注平均日全年表二、中水原水量计算表序号回收部位使用数量回收部位节水用水定额给水量计算排水量折减系数用水天数(d/a)原水量(m3)备注平均日全年表三、中水回用水量计算表序号用水部位使用数量中水用水定额用水天数(d/a)用水量(m3)备注平均日全年表四、人造景观雨水利用水量计算表序号水体蒸发量收集雨水量其它杂用水量(绿化等)雨水利用水量(m3)水体表面面积水面月均蒸发厚度水体月均蒸发量月降雨量雨水收集汇水面积雨水收集汇水面积内综合径流系数雨水可回用水量逐月全年1月2月3月三、给排水系统说明:52n1、给水、再生水系统竖向分区情况;()层均由市政供水管直接供水,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公共建筑入户管(或配水横管)供水压力值(不大于0.2MPa),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值(不大于0.20MPa)及计量要求详4.3.3、5.3.4评价要点相关内容2、生活热水热源(辅助热源)、设计耗热量、热水日用水量、日耗热量、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贮热容积、太阳能保证率等3、集中热水供应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的措施,冷水、热水供应系统分区一致,最不利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差不大于0.02MPa;热水系统保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不循环配水支管长度()详4.3.4、5.3.2、5.3.4评价要点相关内容4、浇洒绿地与景观用水的节水措施、水景的面积、深度及补水量5、给水系统的管材、管件及其承压;阀门材质、承压及选型详4.3.2、5.3.3评价要点相关内容6、管道敷设要求:防腐、防冻、防伸缩破坏(热水管)、埋深、基础详4.3.2、5.3.3评价要点相关内容一、节水器具:1.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的有关要求。2.公共场所卫生间的洗手盆宜采用感应式水嘴或自闭式水嘴等限流节水装置。3.公共场所卫生间的小便器宜采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式冲洗阀。详4.3.3、5.3.4评价要点相关内容二、非传统水源利用(一)中水利用1、中水收集范围、使用范围;中水原水平均日收集水量、中水设备日处理时间、平均时处理水量、设备处理规模、水量平衡计算2、中水处理工艺流程、处理后中水水质详4.3.5、5.3.5评价要点相关内容52n1、水质安全保障措施、防误饮误用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的措施详4.3.5、5.3.5评价要点相关内容(一)雨水控制与利用1、雨水控制与利用方式,并满足建设工程硬化地面后降雨过程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雨水量(建设项目开发前雨水流量径流系数,建设后雨水外排流量)2、硬化面积、绿地面积、下凹绿地面积、透水铺装面积等详4.3.5、4.3.6、5.3.5评价要点相关内容52n附录E***工程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一、装饰性构件定义为片面追求美观而以巨大的资源消耗为代价,不符合绿色建筑的基本理念。在设计中应控制造型要素中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的应用。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有如下几种常见情况:(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2)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3)女儿墙高度超过3.0米以上的部分。(4)如果采用了不符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并非有利于节能的双层外墙。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的工程造价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住宅建筑应不超过2%,公共建筑应不超过0.5%。(控制项4.4.2或控制项5.4.2)二、***项目装饰构件使用考虑到保证**适度美观的需要,在建筑设计时使用了装饰性构件,主要***,本部分使用***制作,单独报价,由厂家订做。三、装饰性构件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序号费用项目名称计算公式金额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Σ(工程量×综合单价)10329742其中:规费Σ(工程量×综合单价中规费)369843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一)合计Σ措施项目(一)金额04其中:规费Σ措施项目(一)金额中规费0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二)合计Σ(工程量×综合单价)06其中:规费Σ(工程量×综合单价中规费)07规费[2]+[4]+[6]369848税金([1]+[3]+[5])*0.034412729含税总计[1]+[3]+[5]+[8]1034246装饰性构件的造价总额为:103.4万元四、装饰性构件造价占总造价比例本工程的工程造价总额:21536.3万元装饰性构件的造价总额÷工程造价总额=103.4万元÷21536.3万元=0.48%<2%(<0.5%)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52n附录F***工程高强度钢筋用量比例计算书1,1#楼高强钢筋计算:钢筋种类用量(t)折算成HRB400小计备注HPB3001460.55—1460.55+1936.12=3396.67HRB3351936.12—HRB40014022.6514022.6514022.65不折算钢绞线fptk=1860——折算2,2#楼高强钢筋计算:钢筋种类用量(t)折算成HRB400小计备注HPB300100—100+200=300HRB335200—HRB400100010001000不折算钢绞线fptk=1860——折算…….3,总体高强钢筋计算:钢筋种类用量(t)折算成HRB400小计备注HPB3001560.55—1560.55+2136.12=3696.67HRB3352136.12—HRB40015022.6515022.6515022.65不折算钢绞线fptk=1860——折算HRB400级及以上钢筋占受力钢筋总质量的80.3%,即15022.65/(3696.67+15022.65)x100%=80.3%。结论HRB400级及以上钢筋占受力钢筋总质量的比例大于70%。5266n附录G秦皇岛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情况一览表G.1绿色住宅建筑设计审查情况一览表备案号:填表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名称(章)设计单位名称(章)建设项目名称单位工程名称用地面积(m2)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m2)结构类型地上建筑层数地下建筑层数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设计单位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审查专业条款编号条款要求是否通过审查结论场地规划4.1.1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场地选址内(□存在□不存在)文物、自然水系(尤其是海水海岸)、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场地规划4.1.2控制项□是□否项目场地选址内(□存在□不存在)洪灾、泥石流、含氡土壤、风切变、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或火、爆、有毒物质(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等威胁和危险源;土壤氡含量为Bq/m3(浓度)或Bq/(m2﹒S)(析出率)场地规划4.1.3控制项□是□否本项目低层住宅居住部分建筑面积为m2、低层住宅住户数为户、低层住宅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m2/人;多层住宅居住部分建筑面积为m2、多层住宅住户数为户、多层住宅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m2/人;中高层住宅居住部分建筑面积为m2、中高层住宅住户数为户、中高层住宅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m2/人;高层住宅居住部分建筑面积为m2、高层住宅住户数为户、高层住宅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m2/人场地规划4.1.4控制项□是□否本项目体形系数为为,建筑的朝向为;建筑体形、朝向、楼距、日照时数等指标(□均满足□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和《秦皇岛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措施》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场地规划4.1.5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存在□不存在)污染源,具体为(□学校或运动场地、□餐饮类建筑、□锅炉房、□垃圾运转站、□其他易产生烟、气、尘、噪声的建筑或设施)等污染源,其中为超标污染源,采取了等有效的污染源隔离措施和方法场地规划4.1.6一般项□是□否本项目住区及周边1000m范围可共享(□5种以上□5种以下)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市政管理),住区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为m场地规划4.1.7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带渗透功能的雨水管、□雨水检查井、□雨水渗井、□下凹式绿地(%的绿地采用了下凹式绿地,下凹66ncm)、□透水铺装(铺装比例%)、□其他)等雨水渗透措施,雨水径流系数为;在降雨量小于设计雨量时,雨水(□外排□未外排)至市政雨水或城市水体;开发后场地雨水的外排量(□不大于□大于)开发前场地雨水的外排量场地规划4.1.8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原场地内(□存在□不存在)旧建筑,旧建筑的建筑面积为m2,(□是□否)大于500m2,对旧建筑(□进行□未进行)利用,旧建筑的利用面积为m2场地规划4.1.9一般项□是□否本项目昼间场界最大噪声监测值为dB,测点位置为;夜间场界最大噪声监测值为dB,测点位置为;环境噪声值(□超标□未超标);环境噪声值不达标时,采取的隔声降噪方法和措施为场地规划4.1.10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1.5m高处的风速为m/s,风速放大系数为,冬季除迎风面之外的建筑物前后压差为:Pa,(□是□否)有利于夏季、过渡季自然通风场地规划4.1.11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夏季典型时刻的郊区气候条件(风向、风速、气温、湿度等)下,模拟住区室外1.5m高处的典型时刻的温度分布情况,得到日平均热岛强度为:℃场地规划4.1.12一般项□是□否本项目主要出入口的数量为,出入口500m以内的公交站点数为:,公交线路名称场地规划4.1.13优选项□是□否本项目(□是□否)具备地下空间利用条件,如具备,则地下建筑面积为m2,地面建筑面积为m2,地下建筑面积与地面建筑面积之比为,地下空间主要功能为(如设备用房(消防储水池、生活储水池、泵房及雨水收集池、变配电所、单元配电间、通信机房等)、停车场等)场地规划4.1.14优选项□是□否本项目(□是□否)利用废弃场地,所选废弃场地为(□不可建设用地、□仓库、□工厂弃置地、□其他),对原有场地(□是□否)进行检测或处理建筑4.1.16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外墙的传热系数为W/(m2·K),屋面的传热系数为W/(m2·K),地面的传热系数为W/(m2·K);外窗的传热系数为东、南、西、北向分别为,外窗遮阳系数东、南、西、北向分别为,外窗、阳台门气密性等级为级,窗墙面积比东、南、西、北向分别为,建筑体形系数为;上述热工设计指标(□满足□不满足)现行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中的相关规定,如不满足要求,则相应的建筑能耗计算结果及限值为建筑4.1.17控制项□是□否本项目(□是□否)采用了装饰性构件,如果使用了装饰性构件,其功能是(例如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装饰性构件的造价:(万元),工程总造价:(万元),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是□否)低于2%;女儿墙高度:(米),(□是□否)超过规范要求的2倍;(□是□否)采用了不符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并非有利于节能的双层外墙(含幕墙),如使用了双层外墙,其面积为66n(平方米),双层外墙的面积(□是□否)小于外墙总面积的20%。建筑4.1.18控制项□是□否本项目有个户型,(□满足□不满足)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有个含4个及4个以上居住空间的户型,(□满足□不满足)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建筑4.1.19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的采光等级为,窗地面积比为,(□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若窗地比不满足标准要求,则模拟计算出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为,(□是□否)满足标准要求建筑4.1.20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卧室在关窗状态下的噪声为dB;起居室在关窗状态下的噪声为dB;(□是□否)大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50118中一级标准规定的指标值;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为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为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为dB;外窗(□是□否)沿街,其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为dB建筑4.1.21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各居住空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的比例(□是□否)大于5%,开口位置(□是□否)有利于自然通风建筑4.1.22控制项□是□否本项目两幢住宅楼居住空间的水平视线距离最小为m,(□超过□未超过)18m;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的户型(□存在□不存在)卫生间无外窗的情况建筑4.1.25一般项□是□否本项目住宅建筑的体型系数为,(□是□否)满足河北省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中的相关规定;该住宅建筑的窗墙比为:东向南向西向北向,(□是□否)满足河北省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中的相关规定;该住宅建筑的朝向为;卧室(□是□否)设置外遮阳装置,安装朝向为:;起居室(厅)(□是□否)设置外遮阳装置,安装朝向为:建筑4.1.26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建筑设计选材时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吨);所有建筑材料总重量:(吨);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有建筑材料总重量比例:(%);(□是□否)超过10%建筑4.1.27一般项□是□否本项目(□是□否)采用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方案,(□是□否)实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是□否)采用多种成套化的装修设计方案,(□是□否)实现了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是□否)采用多种成套化的装修设计方案,且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中采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或部件;如采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或部件,其重量:(吨);本项目装饰装修材料总重量(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或部件(□是□否)占装饰装修材料总重量的50%以上建筑4.1.29一般项□是□否本项目(□是□66n否)按照华北地区图集进行外墙、屋顶、楼板的节点设计,屋面、地面、外墙和外窗的内表面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是□否)有结露现象建筑4.1.30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内表面最高温度为℃;东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为℃;西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为℃。建筑4.1.32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具有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为,(□是□否)设置在公共部位,若是,设置的位置为;具有公共使用功能的管道为,(□是□否)设置在公共部位,若是,设置的位置为;其他便于维修和改造的措施:建筑4.1.33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南向(□是□否)采用外遮阳,东向(□是□否)采用外遮阳,西向(□是□否)采用外遮阳,(□是□否)进行外遮阳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结构4.1.35一般项□是□否本项目现浇混凝土(□采用□未采用)预拌混凝土。结构4.1.36一般项□是□否本项目的建筑结构属于(□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6层及以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50年的钢筋混凝土建筑□6层及以下的、设计使用年限小于50年的钢筋混凝土建筑以及砌体结构(含配筋砌体)□高层钢结构);6层以上的建筑,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HRB400级(或以上)钢筋作为主筋的用量:(吨);主筋用量:(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作为主筋的比例:(%);(□是□否)超过70%;6层以上的建筑,混凝土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用量(方);承重结构中混凝土用量:(方);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占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是□否)超过70%;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有耐久性合格指标的混凝土检验报告单为依据)用量:(方);混凝土总量:(方);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是□否)超过50%;对于高层钢结构建筑,强度较高的高性能钢材(Q345GJ、Q345GJZ等)用量:(吨);钢材总用量:(吨);强度较高的高性能钢材(Q345GJ、Q345GJZ等)用量占钢材总用量的比例:(%);(□是□否)超过70%结构4.1.37优选项□是□否本项目采用的结构体系为(□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如果没有采用以上的建筑结构体系,本项目(□是□否)采用了其他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所采用的结构体系为暖通4.1.38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用□未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性能系数为,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为,(□符合□不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有关规定值暖通4.1.39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用□未采用)集中空调或供暖系统;若采用了,则其温湿调节手段及热量分户分摊技术措施为66n暖通4.1.40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未采用)集中空调或供暖系统,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为,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集中空调系统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为;上述比值(□满足□不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暖通4.1.41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未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性能系数为,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为,(□高于□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的等级暖通4.1.42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利用□未利用)可再生能源,所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为(□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其他),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不大于)5%暖通4.1.43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未采用)集中空调或供暖系统,若有集中新、排风系统,在集中新风机处(□设置□未设置)能量回收装置;若没有集中新、排风系统,(□采用□未采用)带热回收功能的新风与排风的双向换气装置暖通4.1.44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利用□未利用)太阳能,太阳能利用设施(□是□否)与建筑进行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暖通4.1.45一般项□是□否本项目(□设置□未设置)换气装置,新风量为m3/(h·p);(□设置□未设置)独立新风系统,新风量为m3/(h·p);卫生间新风量(□达到□未达到)要求;本项目(□设置□未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设置的装置是,位置为,(□是□否)合理暖通4.1.46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建筑外墙、屋面、挑空楼板传热系数分别为,外窗传热系数东、南、西、北向分别为,外窗遮阳系数东、南、西、北向分别为,窗墙比东、南、西、北向分别为,体型系数为;本项目全年采暖能耗为kwh/m2,全年空调能耗为kwh/m2,全年总能耗为kwh/m2,(□高于□不高于)河北省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中规定值的80%暖通4.1.47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利用□未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和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不大于)10%给排水4.1.48控制项□是□否本项目《水系统规划方案》内容(□全面□不全面),主要包括(□秦皇岛市规定的节水要求、□水资源状况说明、□气象资料、□地质条件及市政设施情况说明、□项目概况、□节水用水定额、□水量计算表、□水量平衡表、□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介绍、□采用的节水器具、设备和系统相关说明、□污水处理方案、□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其他);住宅平均日用水量为L/人·d,(□达到□未达到)秦皇岛政府规定的节水目标,即平均日用水量≤110L/人·d;污水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达到□未达到)100%给排水4.1.49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取□未采取)措施对管道阀门和设备漏水、渗水情况进行预防,主要采用了(□高性能阀门、□零泄漏阀门、□合理设计供水压力、□室外埋地管道保护、□66n水箱、水池溢流报警装置、□进水阀门自动联动装置、□分级计量水量、□防水锤的装置、□其他)等装置和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入户管表前供水压力为MPa;分级计量水表安装率为%,(□满足□不满足)100%的水表安装率要求,(□存在□不存在)无计量支路给排水4.1.50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等节水设备,节水率为,(□低于□不低于)8%。给排水4.1.51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雨水、□再生水、□其他)等非传统水源,并采用了等措施保障非传统水源的水质安全给排水4.1.52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雨水、□再生水、□其他)等非传统水源,主要用于(□景观用水、□绿化灌溉、□洗车、□垃圾间冲洗、□地下车库冲洗、□其他)给排水4.1.53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周边地区年降雨量为mm,(□进行了□未进行)雨水集蓄及利用技术分析,主要采用(□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雨水花园□植被浅沟□雨水管截留□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雨水调蓄设施□雨水回用□其他)等措施,对(□屋面雨水□道路雨水□绿地雨水□其他)进行集蓄利用给排水4.1.54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雨水、□再生水、□其他)等非传统水源,非传统水源用于(□绿化浇洒□洗车、道路冲洗□垃圾间冲洗□地下车库冲洗),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为%,(□低于□不低于)10%给排水4.1.55一般项□是□否本项目(□优先采用□未优先采用)市政再生水或上游地区市政再生水;(□合理选择□未合理选择)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再生水系统经济性(□良好□一般□较低),水质(□满足□不满足)安全性给排水4.1.56优选项□是□否本项目设计阶段(□将□未将)直接饮用水和生活饮用水分开供设计,采用了等措施保证水质给排水4.1.57优选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雨水、□再生水、□其他)等非传统水源,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为%,(□低于□不低于)30%。电气4.1.58控制项□是□否本项目住宅(□安置□未安置)水、(□安置□未安置)电、(□安置□未安置)燃气分户及分类计量装置;安装的计量表(□全部□部分□全部不)具备计量认证电气4.1.59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门厅、走道、电梯厅、楼梯间、车库、设备间等公共部位所选取的光源、灯具、开关或镇流器的类型分别为;楼梯间、公共走道等区域[采用了(□声控、□光控、□定时、□感应)□没有采用]节能控制措施;公共场所照明设计(□低于□不低于)《照明设计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的现行值。电气4.1.60一般项□是□否本项目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子系统包括:,小区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包括:,信息网络子系统包括:;智能化系统设计(□符合□不符合)《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2003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产品质量(□满足□不满足)安装规范要求,质量(□合格□不合格);供电电源、防雷接地、设备机房(□符合□66n不符合)要求;(□设置□未设置)多媒体箱(方便布线且易于改造和更新)景观4.1.61控制项□是□否本项目所选择的绿化物种(□均为□不都为)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其中等植物为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景观4.1.62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属于(□新区建设项目□旧城改建项目);住区绿地面积:m2,住区用地面积:m2,住区绿地率:%,(□满足□不满足)新区建设项目不低于30%,旧城改建项目不低于25%的要求;住区总公共绿地面积:m2,住区居住总人数为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低于□不低于)1m2景观4.1.63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未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植物种类为种,其中乔木数量为株,每100m2绿地上的乔木数量为株,(□不少于3株□少于3株);种植区域最小覆土深度深根乔木为m,浅根乔木为m,大灌木为m,草坪植物为m景观4.1.64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室外透水地面面积:m2(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镂空面积大于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室外地面面积:m2,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是□否)大于45%景观4.1.65一般项□是□否本项目(□设置□未设置)景观水体用水,景观水体用水水源为(□河湖水□雨水□再生水□其他),(□采用□未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景观4.1.66优选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滴灌□微喷灌□渗灌□管灌□喷灌□其他)等绿化灌溉方式景观4.1.67优选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是□否)合理,若采用了屋顶绿化,则屋顶绿化面积为m2,屋顶可绿化面积为m2,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为%,(□是□否)达到30%66nG.2绿色公共建筑设计审查情况一览表备案号:填表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名称(章)设计单位名称(章)建设项目名称单位工程名称用地面积(m2)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m2)结构类型地上建筑层数地下建筑层数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设计单位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审查专业条款编号条款要求是否通过审查结论场地规划5.1.1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场地选址内(□存在□不存在)文物、自然水系(尤其是海水海岸)、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以及地质断裂带、易液化土等不利于建筑抗震的地段场地规划5.1.2控制项□是□否项目场地选址内(□存在□不存在)洪灾、泥石流、含氡土壤、风切变、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或火、爆、有毒物质(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等威胁和危险源;土壤氡含量为Bq/m3(浓度)或Bq/(m2﹒S)(析出率)场地规划5.1.3控制项□是□否本项目位于(□市区□交通要道□立交桥□其他区域),(□采用□未采用)玻璃幕墙或镜面式铝合金装饰外墙,若采用,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为,限值为;避免对周边建筑造成光污染的措施为;室外景观照明(□有□无)直射光射入空中;周边(□有□无)居住建筑,若有,本项目(□影响□不影响)其日照要求场地规划5.1.4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存在□不存在)污染源,具体为(□学校或运动场地、□餐饮类建筑、□锅炉房、□垃圾运转站、□其他易产生烟、气、尘、噪声的建筑或设施)等污染源,其中为超标污染源,采取了等有效的污染源隔离措施和方法场地规划5.1.6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1.5m高处的风速为m/s,风速放大系数为,冬季除迎风面之外的建筑物前后压差为:Pa,(□是□否)有利于夏季、过渡季自然通风场地规划5.2.6一般项□是□否本地冬季的主导风向为,本项目的建筑朝向为,(□满足□不满足)《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建筑总平面设计(□是□否)综合考虑日照、通风与采光;本项目(□是□否)根据计算机模拟技术对自然采光与自然通风效果优化场地规划5.1.7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原场地内(□存在□不存在)旧建筑,(□是□66n否)将尚可利用的旧建筑纳入规划项目,保留和利用的旧建筑部分为(□立面□环境□主体结构□室内空间)场地规划5.1.8优选项□是□否本项目昼间场界最大噪声监测值为dB,测点位置为;夜间场界最大噪声监测值为dB,测点位置为;环境噪声值(□超标□未超标);环境噪声值不达标时,采取的隔声降噪方法和措施为场地规划5.1.9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1.5m高处的风速为m/s,风速放大系数为,冬季除迎风面之外的建筑物前后压差为:Pa,(□是□否)有利于夏季、过渡季自然通风场地规划5.1.10优选项□是□否本项目主要出入口的数量为,出入口500m以内的公交站点数为:,公交线路名称场地规划5.1.11优选项□是□否本项目(□是□否)具备地下空间利用条件,如具备,则地下建筑面积为m2,地面建筑面积为m2,地下建筑面积与地面建筑面积之比为,地下空间主要功能为(如设备用房(消防储水池、生活储水池、泵房及雨水收集池、变配电所、单元配电间、通信机房等)、停车场等)场地规划5.1.12优选项□是□否本项目(□是□否)利用废弃场地,所选废弃场地为(□不可建设用地、□仓库、□工厂弃置地、□其他),对原有场地(□是□否)进行检测或处理建筑5.1.13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建筑外墙、屋面、挑空楼板传热系数分别为,外窗传热系数东、南、西、北向分别为,外窗遮阳系数东、南、西、北分别为,外窗/幕墙气密性等级为级;上述热工设计指标(□满足□不满足)河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相关要求,若不满足要求,则相应的建筑能耗计算结构及限值为建筑5.1.14控制项□是□否本项目(□是□否)采用了装饰性构件,如果使用了装饰性构件,其功能是(例如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装饰性构件的造价:(万元),工程总造价:(万元),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是□否)低于5‰;女儿墙高度:(米),(□是□否)超过规范要求的2倍建筑5.1.15控制项□是□否本项目的建筑类型为(□宾馆□办公□商场),主要噪声源为;围护结构采取了等措施进行隔声、减噪;白天在关窗状态下的噪声为dB,夜间在关窗状态下的噪声为dB;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满足□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或《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的相关要求66n建筑5.1.16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在(□场地内人行通道□场地内人行通道与场地外人行通道的连接处□建筑入口□其它主要活动空间)等位置设置了无障碍设施,(□满足□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要求建筑5.1.17控制项□是□否本项目(□是□否)按照华北地区图集进行外墙、屋顶、楼板的节点设计,屋面、地面、外墙和外窗的内表面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是□否)有结露现象建筑5.1.19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为级,(□是□否)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6级要求;建筑外窗的总面积为m2,外窗可开启部分的面积为m2,外窗可开启面积占外窗总面积的比例为%,(□大于等于□小于)30%;玻璃幕墙可开启面积与透明部分总面积比为,(□大于等于□小于)5%;各层(□均设有□未设)保证通风换气的措施建筑5.1.20一般项□是□否本地冬季的主导风向为,本项目的建筑朝向为,窗地面积比为;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采用□未采用)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采用的措施是(□导风墙□拔风井□通风道□其它),根据计算机模拟辅助设计(□是□否)有助于自然通风设计建筑5.1.21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建筑设计选材时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吨);所有建筑材料总重量:(吨);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有建筑材料总重量比例:(%);(□是□否)超过10%建筑5.1.22一般项□是□否本项目(□是□否)采用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方案,(□是□否)实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是□否)采用多种成套化的装修设计方案,(□是□否)实现了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是□否)采用多种成套化的装修设计方案,且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中采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或部件;如采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或部件,其重量:(吨);本项目装饰装修材料总重量(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或部件(□是□否)占装饰装修材料总重量的50%以上建筑5.1.23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为级,(□低于□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6级要求建筑5.1.24一般项□是□否本项目的建筑类型为(□办公□商场),(□存在□不存在)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为总建筑面积减去不可改变功能的室内空间的建筑面积,如走廊、楼梯、电梯井、卫生间、设备机房、公共管井等的建筑面积),可变化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灵活隔断的比例为%(灵活隔断为在拆装过程不影响周围空间的使用,能够循环利用,且不产生大量垃圾的隔断形式)66n建筑5.1.25一般项□是□否本项目设备用房的位置为,采取的减震和隔声措施为;噪声敏感的房间(□是□否)远离室内外明显噪声源建筑5.1.26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南向(□是□否)采用外遮阳,东向(□是□否)采用外遮阳,西向(□是□否)采用外遮阳,(□是□否)进行外遮阳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建筑5.1.27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地下车库(□设置了□未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其他人员经常活动的房间地下空间(□设置了□未设置)二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上述装置位置和数量的设置(□合理□不合理)建筑5.1.28优选项□是□否本项目管井(□是□否)设在公共部位,若是,设置的位置为;具有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为,(□是□否)设置在公共部位,若是,设置的位置为;具有公共使用功能的管道为,(□是□否)设置在公共部位,若是,设置的位置为;其他便于维修和改造的措施:结构5.1.29一般项□是□否本项目现浇混凝土(□采用□未采用)预拌混凝土结构5.1.30一般项□是□否本项目的建筑结构属于(□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6层及以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50年的钢筋混凝土建筑□6层及以下的、设计使用年限小于50年的钢筋混凝土建筑以及砌体结构(含配筋砌体)□高层钢结构);对于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满足以下任意一条要求,即可判定该条达标:1)6层以上的建筑,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HRB400级(或以上)钢筋作为主筋的用量:(吨);主筋用量:(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作为主筋的比例:(%);(□是□否)超过70%;2)6层以上的建筑,混凝土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用量(方);承重结构中混凝土用量:(方);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占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是□否)超过70%;3)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有耐久性合格指标的混凝土检验报告单为依据)用量:(方);混凝土总量:(方);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是□否)超过50%结构5.1.31优选项□是□否本项目采用的结构体系为(□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如果没有采用以上建筑结构体系,本项目(□是□否)采用了其他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所采用的结构体系为暖通5.1.32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用□66n未采用)集中空调系统;若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房间内设计参数为:温度℃,湿度%,风速m/s,(□符合□不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设计计算要求暖通5.1.33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用□未采用)集中空调;若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房间类型为,设计新风量为,(□符合□不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有关规定值暖通5.1.34控制项□是□否本项目所选用空调供暖系统的冷热源系统形式为,系统冷热源机组能效比分别为,锅炉的热效率为,(□符合□不符合)现行河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有关规定暖通5.1.35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用□未采用)电热锅炉,(□采用□未采用)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暖通5.1.36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属于□不属于)新建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其他)各部分能耗(□是□否)独立分项计量,各系统或设备的计量措施为暖通5.1.37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未采用)全空气调节系统,运行模式为,调节新风比的措施为,新风比可调范围为暖通5.1.38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未采用)空调系统的分区措施,具体为;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分别为;冷、热源机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为,(□符合□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BG50189的规定;水系统(□采用□未采用)水泵变频技术,全空气系统(□采用□未采用)变风量技术暖通5.1.39一般项□是□否本项目电梯及自动扶梯(□选用□未选用)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方式的产品,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为,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为,(□符合□不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相关条文的规定暖通5.1.40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属于□不属于)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其他)各部分能耗(□是□否)独立分项计量暖通5.1.41一般项□是□否本项目空调末端(□是□否)独立开启,(□采用□未采用)可进行温湿度调节的空调末端,(□采用□未采用)可进行温湿度独立调节的空调末端暖通5.1.42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建筑外墙、屋面、挑空楼板传热系数分别为,外窗传热系数东、南、西、北向分别为,外窗遮阳系数东、南、西、北向分别为,窗墙比东、南、西、北向分别为,体型系数为;本项目全年采暖能耗为kwh/m2,全年空调能耗为kwh/m2,全年总能耗为kwh/m2,(□低于□不低于)国家批准或备案的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暖通5.1.43优选项□是□否本项目(□是□否)针对建筑进行分布式热电联供技术的可行性分析,(□采取□未采取)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66n暖通5.1.44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其他)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不大于)10%。给排水5.1.45控制项□是□否本项目《水系统规划方案》内容(□全面□不全面),主要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非传统水源利用、□其他);平均日用水量为L/人·d,(□是□否)按《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要求取低值给排水5.1.46控制项□是□否本项目(□设置□未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避免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的措施:;供水系统中采用的节能、节水措施:;污水收集和污水排放方案和设施:;雨水排放渠道、渗透途径或收集回用途径,避免雨水的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对人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措施:给排水5.1.47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高性能阀门□零泄漏阀门□合理设计供水压力□室外埋地管道保护□水箱、水池溢流报警装置□进水阀门自动联动装置□分级计量水表□防水锤的装置□其他)等装置和错书避免管网漏损;入户管表前供水压力为MPa;分级计量水表安装率为%,(□满足□不满足)100%的水表安装率要求,(□存在□不存在)无计量支路给排水5.1.48控制项□是□否本项目建筑内卫生器具(□是□否)合理选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和节水率分别为:给排水5.1.49控制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雨水、□再生水、□其他)等非传统水源,并采用了等措施保障非传统水源的水质安全给排水5.1.50一般项□是□否本项目(□是□否)按用途设置用水计量表,安装水表的位置为给排水5.1.51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雨水、□再生水、□其他)等非传统水源,主要用于(□景观用水、□绿化灌溉、□洗车、□垃圾间冲洗、□地下车库冲洗、□其他)给排水5.1.52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周边地区年降雨量为mm,(□进行了□未进行)雨水集蓄及利用技术分析,主要采用(□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雨水花园□植被浅沟□雨水管截留□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雨水调蓄设施□雨水回用□其他)等措施,对(□屋面雨水□道路雨水□绿地雨水□其他)进行集蓄利用给排水5.1.53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属于(□办公楼□商场□旅馆),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为%,(□满足□不满足)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的要求给排水5.1.54一般项□是□否本项目(□是□否)采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供应生活热水,热量来源为(□市政热网□热泵□空调余热□其他废热);(□是□否)采用相应的生活热水余热措施,如(□回收排水热量□利用空调凝结水□其他余热废热)66n给排水5.1.55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非饮用水(□采用□未采用)再生水,(□优先采用□未优先采用)市政再生水或上游地区市政再生水;(□合理选择□未合理选择)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再生水系统经济性(□良好□一般□较低),水质(□满足□不满足)安全性给排水5.1.56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属于(□办公楼□商场□旅馆),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为%,(□满足□不满足)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的要求给排水5.1.57优选项□是□否本项目空调冷却水系统的冷却塔(□采用□未采用)节水节能型设备,其设备类型为电气5.1.58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为(□满足□不满足)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电气5.1.59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室内照度(□满足□不满足)、统一眩光值(□满足□不满足)、一般显色指数(□满足□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有关要求电气5.1.60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属于□不属于)办公、宾馆类建筑,(□满足□不满足)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要求电气5.1.61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制定□未制定)智能化系统方案,公共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和配备包括:(□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符合□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的要求电气5.1.62优选项□是□否本项目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为(□满足□不满足)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电气5.1.63优选项□是□否本项目改善室内自然采光、防眩光的措施有:;改善地下空间自然采光的措施有:;建筑75%空间的采光系数(□大于□不大于)2%景观5.1.64控制项□是□否本项目所选择的绿化物种(□均为□不都为)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其中等植物为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景观5.1.65一般项□是□否本项目采用了(□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是□否)合理,若采用了屋顶绿化,则屋顶绿化面积为m2,屋顶可绿化面积为m2,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为%,(□是□否)达到30%景观5.1.66一般项□是□否本项目室外透水地面面积:m2(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镂空面积大于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室外地面面积:m2,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是□否)大于45%景观5.1.67一般项□是□否本项目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渗灌□管灌□喷灌□其他)等绿化灌溉方式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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