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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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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暖通工程分包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日期:2014年月日59/59n目录第一部分招标书3招标书前附表3工程概况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A说明5B招标文件说明7C投标文件的编写7D投标文件的递交11E开标11F评标13G定标15H合同的授予15第三部分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16第四部分合同格式19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8投标报价说明48投标书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4消防工程唱标单55投标偏离表56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57技术标评分表58商务标评分表59第六部分主要材料、设备表6059/59n第一部分招标书招标书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项目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建设地点:********************施工单位资质:具备暖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暂定90日历天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资金来源:自有3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日)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月日,资料费人民币元整(¥:),另附电子版图纸,售后不退。5投标保证金数额:万元人民币(¥:),欲参加投标的各投标单位应最迟不得晚于年月日上午12:00前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向我公司提交保证金。6提交质疑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10:00时截止,回复时间另行通知。7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4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U盘或可复制光盘)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年月日下午时,超出时限概不接收10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11评标原则:综合评审12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地址:**************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59/59n1.工程概况:1.1*********************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共计**********平米,总高度****米。具体情况如下:************************现对本工程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采用邀请方式进行招标。1.2资金来源:自有。2、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具体内容工程量清单为准。3.有关要求3.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2交货方式(最终交货):安装调试合格并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3.3付款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整个工程施工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竣工款:工程竣工后经审计单位审计和甲方签字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10%(无利息)4.有关说明:4.1设备所需的原材料、外协、配套、外购件等均由制造厂负责。4.2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管理、检验、运杂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总包配合费、验收图纸资料等全部费用。4.3质量及验收:本招标文件中的进口设备的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国内的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4.4投标人需按本品牌的组装高配置、好型号的报价,有进口部件的要列出清单及所产原产地的有效证明。4.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为准。59/59n4.6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项目暖通设备供货、施工及服务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表见第六部分。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暖通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机构。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承包商。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协助、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产品及服务的承包商,并能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并为招标方接受,均为合格的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即为卖方。招标人将审查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资质、营业执照、合同业绩等。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3.2.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制造、经营、代理资格证明及安装能力。3.2.2该产品应是符合中国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产品。3.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招标条件的要求。3.3确定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3.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进行现场验证: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外地进陕备案证明(如果需要)(以上均须带原件,开标时验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59/59n3.3.2投标人应提交确定其资格的文件,以复印件作为其标书的一部分。具体包括:(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外地进陕备案证明(如果需要);(2)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份;(3)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4)产品在相关部门检测认可的鉴定证明资料和有关检测报告;(5)与投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6)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证明文件。3.3.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不是其制造的,则除应提供上述相关文件外,还应提供:(1)制造商允许代理供应货物的授权书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供货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同时由制造商提供3.3.2所要求的各项资格证明文件一份。4.其它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权力和义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发标后,如需要由投标人提出统一安排考察,考察接待全部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招标产品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格式。招标文件有下述部分组成:①招标书②投标人须知③技术规格及要求59/59n④合同格式⑤投标文件格式⑥设备清单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此为准。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按投标邀请函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招标人可主动的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7.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C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59/59n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⑴投标书及唱标单、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供货范围明细表、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等;⑵本须知第3.3.2款和3.3.3款要求的内容;⑶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⑷投标资格证明文件;⑸代理品牌企业颁发的销售、获奖证书;⑹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⑺售后服务保证措施;⑻产品样本、安装示意图、生产周期;⑼进口部件的名称、型号、技术特性;⑽投标保证金;⑾近三年内公司所销售业绩证明;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唱标单、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等,注明提供的设备名称及主要零部件的产地、型号名称、性能等、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11.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表”所列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11.3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自行报价。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上写明投标产品的单价、合计单项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合计单项价(计算)不符,以单价为准;如果合计单项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符,则以合计单项价之和为准。投标人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2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①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③投标产品的进口部分完全由投标人负责。59/59n④国内供货人提供的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进口的产品的国内投标,其产品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其关税和其它税不分别填写,计入货价内即可)。12.3投标人按上述12.2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人评标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3.投标货币投标书、投标价格分解表(或工程预算书)及唱标单中的报价用人民币填报。14.投标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①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是投标人所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该产品制造商和技术拥有者提供该种产品的正式授权;②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安装能力;③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格式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售后服务、保养、修理、供应备品备件、故障排除快速到场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15.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产品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①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②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③偏离表。15.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产品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并填写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方案清单,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59/59n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6.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16.6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废标;②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③如果中标方未按规定签订合同;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8.2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18.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D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标函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设备及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19.2为方便开标宣读,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产品、投标人名称及“唱标单”字样。副本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必单独密封。19.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本工程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59/59n的字样。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21.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16.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3、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在招标时投标人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废除。E开标24、开标24.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附表第9款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在此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的授权人必须参加开标会。24.2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外地进陕备案证明(如果需要)参加开标会。(以上均须带原件,开标时验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24.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4.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委托代理单位主持。(1)59/59n由招标人或监督验证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各项规定。(2)由招标人或监督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唱标单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4.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25.1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予以密封。(2)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5.2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F评标26、评标会议26.1评标内容的保密:26.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书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6.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6.2评标组织:本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招标单位依法组织实施。59/59n27、评标标准和方法27.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按照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分原则分别进行评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标时主要对投标人的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A、投标报价; B、设备性能; C、设备的寿命及运行成本; D、工期、质量; E、施工组织方案; F、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 G、履约能力; H、资信情况和社会信誉; I、合理化建议和其他优惠条件;27.2评标小组应当按照下列公式对上述投标进行综合评分或比较:N=A1×J+A2×SN——评标总得分;J——技术标评审得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为无效标;S——投标报价(商务标)评审得分,B为所有投标报价中合理最低报价,得100分。凡有效投标报价高于B者,其商务标Sn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最低分为0分:Sn=[1-(Bn-B)/B]×100 A1、A2—分别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所占的权重,A1+A2=1(其中A1=0.3,A2=0.7)。27.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能保证达到要求者为有效标函,达不到要求者为废标。27.4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施工网络计划安排合理完整,劳动力安排、施工机具设备配备,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具体、合理、妥当者为佳标。27.5企业信誉高,技术力量强,市场行为和业绩好,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素质高,上年度承担工程的优良品率高,获国家、省、市质量奖多,履行合同情况好者优先中标(需出具相应的证书)。59/59n27.6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0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9.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错误的修正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9/59n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保证金也将被没收。31、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29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1.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3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31.4招标人不保证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G定标32、定标办法:3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0条的规定,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报告按综合排序由高到低直接确定中标人。H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具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4.1尽管有本须知第31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59/59n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6.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不得非法分包。第三部分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一、招标产品技术要求1、招标产品用于*************项目暖通工程。2、制冷主机(离心机)品牌:约克、开立、特灵、大金3、风机盘管品牌:约克、开立、特灵、大金4、循环泵品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5、投标单位需报出自己所选用的材料、设备品牌。6、投标企业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企业产品的情况可报相近系列的产品。6、设备数量根据现有图纸统计,实际数量、型号根据现场需要,可能进行调整。7、产品应是:性能先进、经国家检测中心检验合格、产品质量优良性能稳定、漏报率及误报率低、功能齐全、接线简单维修方便。要简要说明投标设备和产品的工作原理、所具有的各种功能及特性。投标设备和产品要附带相应的经国家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的报告及产品样本。8、中标单位应按设计图纸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验收。二、工程技术执行标准投标人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江苏省的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若在施工期间,有新的国家和本地标准出台,应满足新的标准。1、工程施工及提供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规范标准: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59/59n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43-2002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1.7《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1.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1.9《设备、管道及绝热层涂色》GB7231-20031.10《建筑法》等国家现行建设管理法规和陕西省西安市建设工程有关规定等。1.11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及安装标准图集2、投标方应在标书中对产品及备件分列单价,并对招标书作出响应。3、设备技术要求3.1冷热水循环泵冷热水循环泵品牌采用主要材料品牌表中指定品牌。3.2所有消防用排烟(补风)风机,加压送风机、普通送排风机性能优良,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报告。风机采用主要材料品牌表中指定品牌3.3通风阀部件采用主要材料品牌表中指定品牌。3.4对本项目其它材料的具体要求:3.4.1.风管材质要求:空调风管、新风管采用双面彩钢板酚醛复合风管,整体厚度为2.5cm,彩钢板厚度为0.2mm,防火等级:A级。排风管、排烟管采用镀锌材钢板制作,法兰连接,其厚度应符合GB50243-2002规范要求。3.4.2.水系统管材要求:空调系统冷凝水管材质、管径符合图纸要求,空调系统供回水管凡管径≥DN100采用无缝钢管焊接,其它空调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接。3.4.3.水系统所有软接头均采用不锈钢金属软接头。3.4.4.水系统所有控制阀门(平衡阀、电动两通阀除外)凡管径≤DN50采用截止阀,凡管径>DN50采用闸阀。3.4.5.所有保温采用难燃B1级橡塑材料,保温厚度满足图纸要求。3.4.6.风机盘管进水管均加装电动二通阀。59/59n3.5试验要求性能试验方法按JB/T9066-1999相关标准进行。风机性能试验:风量、风压、电气、漏风率及噪声;3.6所有测试工作都必须由经过产品制造商认证的工程师参与进行,测试时应采用符合相应精度要求的仪表,测试工作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具、材料均由中标方负责。4、施工要求:4.1中标方对工程安装、测试与调试、试运行阶段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要明确。4.2安装结束后,中标方应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测试,完成系统的局部及整体的调试工作。4.3中标方负责系统试运行的全过程。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下称“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结构:【】,建筑面积:【】。第二条: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下列第【】种方式。59/59n2.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已考虑供货及安装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且已确定风险系数并已计入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但因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及甲方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2.2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根据经甲方核实的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金额及取费费率固定不变且一次性包死。第三条:施工范围及内容:【】。第四条:合同文件使用语言及标准、适用法律和解释顺序4.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简体)。4.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4.3适用标准、规范:按合同有关约定以及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和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4.4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及解释顺序如下:(a)本合同及附件(如有);(b)中标通知书;(c)甲方及其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包括陕西*******公司,下同)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d)施工图纸;(e)招标答疑澄清文件;(f)招标文件;(g)投标文件。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上述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或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依据上述排列顺序解释合同文件,以顺序在先者为准。第五条:合同价款59/59n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以实际结算为准);其中,零星用工费用按照【】元/工日进行计算(只计取税金,每8小时计壹个工日,不分工种)。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内已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所述全部工程所需的所有附带工作之费用,不论该等附带工作是否在本合同中有所说明,亦不论该等附带工作在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是否能够预料到。因工程设计或甲方要求进行的变更可能需要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的,需经甲方代表书面签字确认。第六条:甲方职责6.1甲方代表:【】;本工程范围内,有关技术要求、费用及工期调整的所有书面文件,只有经过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6.2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质量、工期和合同价款调整的事务必须经甲方代表本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甲方代表人员的调整和撤回应提前通知乙方。6.3甲方代表有权反对及要求乙方调换有不当行为或不称职的有关人员,乙方未予调换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6.4甲方代表发现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乙方转包、分包行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6.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至送达乙方后生效,乙方代表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字样。如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有异议,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异议”字样,同时附书面异议报告(报告需经乙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乙方回执和书面异议报告(如有)应在乙方收到甲方指令、通知后24小时内返回给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代表异议的书面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其通知、指令或继续执行原通知、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该决定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59/59n乙方应确保在收到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通知后24小时之内将回执和异议报告(如有)发送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及时将回执和异议报告(如有)发送给甲方,视为乙方无异议,对甲方指令、通知应予以执行。6.6甲方代表的撤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6.7甲方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工地出入口、标志的安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6.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6.9甲方负责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负责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电的接驳点各1个,并明确电源容量电压,给排水的管径。6.10甲方负责协调各协同单位施工中出现的矛盾。6.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方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6.12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图纸【】套(含竣工图【】套),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分期提供图纸。第七条:乙方职责7.1乙方代表【】,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文件并提交甲方一份。7.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代表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送交甲方,甲方在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在48小时内作出回应(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下同),如有异议,双方应立即展开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如甲方在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在48小时内未能作出回应,视为甲方无异议。7.3乙方代表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指示组织施工。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在施59/59n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在情况紧急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乙方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采取该等措施的原因、措施内容、相关人员安排、后续措施等,如产生或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应写明。7.4乙方代表接甲方代表通知要求调离乙方人员后,应立即将该人员调离现场,交回有关证件,未有甲方代表的书面许可,不可允许此人员再进入工地。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和撤走进驻工地人员。7.5乙方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的公共道路、水源、通道、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和他人生产、生活产生干扰,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7.6乙方对甲方代表指令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7.7乙方代表变更须提前7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代表同意后方可变更。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调换乙方代表的,支付甲方5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乙方擅自变更或调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支付甲方1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7.8乙方必须配备完全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劳动力调配、安全及职工生活安排等具体事项的具体管理。7.9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分包(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7.10参加甲方主持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作;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7.11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和验收;乙方负责现场材料的检验、检测费用。7.12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下发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手续。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59/59n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各单位搞好协调配合。7.13根据甲方提供的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具体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测量、放线、定位工作。7.14对于甲方的口头指令如果涉及费用及工期的调整,则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指令后的12小时内出具书面文件,由甲方代表予以签字确认,逾期视为甲方的口头指令不涉及费用和工期的调整,甲方有权不批准任何乙方逾期提交的费用及/或工期调整的申请。7.15对甲方的指令(口头的和书面的)需迅速执行,如因乙方行动迟缓造成相关人员的投诉,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处罚,当收到甲方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12小时内,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聘他人执行,并将发生的费用加20%的管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项中扣除。7.16保证承担的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晰、详细,准确的记录和积累资料并由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托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将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完整的提供给甲方,配合甲方进行整理归档工作。7.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商铺的保护工作和与附近商户和居民的沟通工作,按政府规定做好防止扰民的保护措施,如因乙方不当施工的原因造成损坏或发生群众事件和扰民、民扰,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补偿费用、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包括罚款)。暂停施工期间,乙方应对所涉施工部位进行妥善保护。7.17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垃圾和废弃物做到日清,费用由乙方承担,达到当地文明安全的要求;乙方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应当在服从甲方的管理,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18工程完工后,清理所做工程项目的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油污和脏物,清运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达到交工前的清理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完成本条约定的清理工作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代为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或另行向乙方追偿。59/59n7.19对甲方指定的分包队伍,工作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提供配合条件和工作面,不收取配合费。7.20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7.21统一安排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照甲方的要求移交、提供资料。7.22工程结算书应在竣工后【】日报送甲方。报送结算同时,要将相关的资料一并附上,由于上报结算不及时或资料不全造成结算缺项漏项等后果自负。7.23如乙方认为甲方违约,应在事件发生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逾期视为乙方对甲方行为无异议。7.24乙方不能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挪作他用,完工时有义务要将图纸交回甲方,不得留存复本或向第三方披露。7.25乙方应认真核查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有义务指出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漏点并应在施工之前将发现的图纸错漏及时通知甲方,避免造成损失,否则,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未能履行前述职责而导致的一切变更不予增加费用。7.26对施工图纸的保密要求:保密。7.27负责配合实施甲方统一规划的现场的平面布置、工地出入口、标志的安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配合甲方对施工情况的检查,每【星期】向甲方汇报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回答甲方提出的疑问。7.28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消防设施、设备按政府相关规定设置,并负责日常维护。7.29负责施工现场全部临水、临电的设施、设备,并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全部水电费用(含排污费)。7.30乙方应负责为进入现场的任何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为进入现场的任何材料、设备投保损失险,投保金额应至少为材料、设备总值的110%。第八条:合同工期8.1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8.2竣工日期:暂定【】年【】月【】日。8.3合同工期:【】个日历天(即绝对工期,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59/59n前述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均为暂定日期,甲方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通知的日期为准。乙方将根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甲方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合同约定的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8.4工期及延期开工8.4.1乙方应根据总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书面批准后严格实施,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保证按约定工期完工。工程实际进展滞后于进度计划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满足计划要求。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达不到计划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4.2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不予费用补偿。8.4.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乙方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批准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4.4甲方如需要乙方赶工,乙方应予以满足,双方确认,由此增加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8.5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发出停工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落实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8.6工期延误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确认同意顺延工期的,工期予以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并59/59n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按上述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已完工程结算款的10%作为补偿。第九条:工程质量标准9.1工程质量:合格。9.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质量等级依据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工程验收有权单位(部门)评定的等级为准。9.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甲方的有关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实力,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9.4质量检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和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检查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全部费用及其他责任。9.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将在48小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记录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自检合格后重新通知甲方验收。因乙方原因导致返修,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全部责任。经乙方返修两次仍不合格,甲方有权委派第三方执行,乙方应全力配合,并在其任何应付款项中扣除全部费用。9.6竣工验收。乙方承担的任务全部完成,经乙方初验达到约定的质量标59/59n准,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后,报甲方进行验收。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签字确认合格后,乙方应办理工程移交。如竣工验收结果显示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甲方重新竣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且承担因该等返修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返修时间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7若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可以委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不符合,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10.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10.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及其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包括陕西*********有限公司,下同)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10.3乙方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自身的安全领导小组,由乙方代表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10.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并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经济处罚。10.5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如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一旦发生事故,乙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如需抢救伤者或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双方约定:由本合同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如乙方处理善后而影响甲方的社会信誉或导致甲方必须支出一定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10.6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59/59n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现场管理达标。10.7按甲方的要求,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10.8乙方在现场必须配备不少于【】名专职清扫人员,不得兼职,以保证现场持续保持整洁卫生。10.9按要求设置消防设置,承担现场消防设施的费用。10.10无论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人力不足等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如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全部的责任和其他人员从事这项工作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11乙方应确保本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不论甲方是否在提供给乙方的图纸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中,对涉及消防的内容做出明确要求,亦不论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图或其他工程技术资料做出确认,均不减免乙方前述义务和责任。10.1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并进行有效的消防培训和消防现场管理;供应货物及安装涉及材料、用品均符合国家消防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存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劣质材料的情况,否则因此引发消防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10.1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检验乙方的项目完成质量、进度及现场管理,乙方在项目完成中如发现涉及质量、材料、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整改方案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实施。第十一条材料供应与保管11.1本工程甲方供应材料:【】,由甲方供应,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厉行节约,按需进行领料使用。工程结算时必须对所有甲供材料进行超、欠供分析。超供部分按同期市场价或甲方合同采购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欠供部分由乙方上报材料节约量,按照甲方批准价格的60%计入乙方工程款作为节约奖励。若甲方发现乙方浪费材料,按其价值的两倍进行处罚。11.2甲方供应的物资设备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为59/59n了方便使用,甲方供应的物资设备入场后(指到达工地现场),乙方即办理领用手续,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其中物资设备的场地二次搬运、保管等费用均已经包含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11.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作业范围内工程专用。乙方不能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施工节余材料,废旧材料、边角余料由乙方负责回收至指定地点,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变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变卖甲方供应的材料,按变卖的价值处以十倍的罚款。11.4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本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并运输至本工程施工现场。乙方应制定采购计划,表明由其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品种、规格、型号等,报甲方审批后执行。乙方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提供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证件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并且现场抽检、复试合格的材料设备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产品,并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双方确认,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质量验收并不代表甲方对该等材料设备质量的最终认可,而是待工程竣工验收时进行判定。11.5工程用料由乙方按进度计划提前【】天报材料进场计划,甲方按审定的计划供应。因计划不及时、不准确,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未按计划供应乙方造成停工,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工期延长,并仅补偿乙方一定的人工成本,不承担其他费用补偿。11.6非工程用料、生产辅助用料和生活用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乙方应确保上述用料符合工程要求和质量要求。11.7乙方自行采购的全部材料设备结算时不得额外计取采购费、保管费等费用。第十二条竣工验收1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乙方应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12.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59/59n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12.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乙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工程移交完毕是双方结算及甲方履行付款义务的前提条件。第十三条工程结算1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13.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13.3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建安类发票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13.4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索赔:发生时,执行合同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费用。13.5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材料、设备供应超出规定数量,该部分款项将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13.6工程水电费计算:乙方进场后应按甲方要求在水电源接驳点上口安装符合要求的计量仪表,甲方按政府收费周期代扣代缴。13.7设计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乙方应在甲乙双方确定变更后24小时内向甲方上报《现场预算审核单》,逾期不提出报告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13.8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如果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第十四条工程进度款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整个工程施工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竣工款:工程竣工后经审计单位审计和甲方签字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10%(无利息)59/59n14.1合同签订、甲方收到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乙方出具的足额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14.2工程竣工后经审计单位审计和甲方签字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14.3预留结算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乙方妥善履行质量保修期内各项维修义务并经乙方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14.4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应付款项的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发票,甲方不因此构成违约,乙方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和签证15.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其变更(签证)必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后才能生效。所有视为生效的设计变更和签证以及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均按本合同规定的综合单价及有关条款办理结算,任何费用的增减均必须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15.2乙方应及时办理签证单,所有现场签证均应在事件发生前办理(甲方紧急通知的除外),否则,甲方对事后提交的所有有关费用增加的签证单将不予认可,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5.3由于甲方原因设计变更,按变更设计计算增减工程量,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执行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套用相同的定额、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及优惠条件同比例计算变更费用,交甲方审核签证后,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乙方接到甲方签证的设计变更联系单24小时内算出变更工程量和费用。当没有合适的经济条款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的市场合理低价协商确定。所有变更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一并结清,工期变更由甲方与乙方商定。但属乙方原因漏项的工程费用不得追补。15.4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5.5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9/59n第十六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进场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甲方应为乙方撤出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在乙方撤出现场后,甲方及时审批已完工程的结算,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的结算款。乙方不得就此类工程停建或缓建原因向甲方提出索赔。第十七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系指甲乙双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等);2)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3)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4)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5)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6)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在分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罢工、闹事或其内部并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7)由于适用法律的变更或任何适用的后继法规的颁布导致本合同的履行不再合法。1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七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若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七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发生后,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7.3因灾害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分别承担:17.3.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导致第三人的损害根据双方过错分担,双方均无过错的,由双方协商解决;59/59n17.3.2双方人员伤亡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本单位人员,并承担相应费用;17.3.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损坏和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17.4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以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为准。17.5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十八条:违约18.1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赔偿相应的损失。18.2因乙方原因导致有关工程节点、竣工日期被延误,乙方应按延误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节点日、竣工日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18.3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经返修达到合格标准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0%作为违约金。经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双方对乙方已完工程中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部分据实进行结算,不合格部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5日内足额返还。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作为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18.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解除,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8.5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欲解除合同,除有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应书面通知违约方,该等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本合同立即解除,但不影响双方截至合同解除前已经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及履行。18.6本合同项下任何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可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除有明确错误之外,甲方提出的就该等扣除金额的计算标准和依据为决定性的,乙方不得提出异议。18.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通知乙方解除59/59n本合同的,除双方应按照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价值结算合同价款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作为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18.8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赔偿的守约方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包含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18.9本合同其他关于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19.1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其届时仲裁规则在北京提起仲裁解决。19.2发生争议后,除争议的部分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如乙方自行停止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二十条:履约保证金20.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全部完工,经竣工验收质量符合约定并交付甲方,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7日内全部无息退还。20.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20.3乙方逾期未足额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免除乙方支付违约金的责任。20.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款项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立即补足由甲方扣除的金额。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保修21.1工程移交前,甲乙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为:21.1.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59/59n使用年限;但负有终身质量缺陷的法律责任;21.1.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质量保修期为5年;21.1.3空调、采暖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个采暖季;21.1.4电气、给排水、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21.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甲方之日起计算。每个维修项目维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该维修项目的质量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重新计算。21.3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甲方及任何其他方无需另行支付费用。21.4保修响应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免费修理,并及时修复,以免影响甲方正常运营。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时,应当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完工并办理完移交手续,工程款支付完毕,除有关质量保修和争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质量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余款后,全部条款终止。第二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含合同附件)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收执两份,乙方收执两份,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乙方:(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59/59n廉政合作协议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政管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做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一.发包人责任1.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3.发包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4.发包人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单位领导。5.发包人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直至移送司法部门处理。6.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进行调59/59n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二.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保证承包人有关人员了解发包人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3.承包人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人员任何向发包人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4.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5.承包人单位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人员行贿,或发包人人员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满足其要求且未向发包人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承包人自愿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2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处罚。6.如因承包人单位及人员在项目建设期间贿赂发包人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或终止相关合同的履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59/59n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为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发承包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现场,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工程安全保证体系,报发包人备案。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创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发包人应给予表扬。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59/59n问题,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发包人按每人次500~1000元的额度内给予罚款。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由此导致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派员或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行使或建议给予否决权。同时,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从到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如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类似或相同的违约责任承担约定,则两者取其高。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干部,并报发包人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罚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59/59n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否则,每次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发承包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本协议作为双方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四、联系人: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59/59n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盐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发承包双方协商同意,明确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具体实施由承包人负责。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59/59n三、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带胸卡上岗。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有序。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对各种管线的监护。6、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出场车辆应冲洗干净,设专人负责,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妥善处理周边居民关系,配合发包人及监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的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凡承包人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发包人有权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0~5000元人民币),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处理款从到期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六、因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从到期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七、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八、联系人:发包人:59/59n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2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西安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列》之规定,经发承包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发包人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定》书面交于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2、发包人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有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59/59n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500~1000元人民币/次)。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器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2)、未严格控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欧、赌博、收看淫秽录象等影响工地治安次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4)、违反《施工现场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烫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暖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5、承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承包人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承包人进行2000~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从到期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加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发包人可按“协商、集中”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承包人不得推委。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书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和发包人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发包人布置的“创新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和发包人在检查中查获的各59/59n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发包人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对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发包人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三、其他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发承包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双方签字盖章生效。3、联系人: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59/59n施工现场处罚条例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承包人违规情况,可对承包人予以相应数额的处罚,具体见下表:序事由处罚金额备注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管理人员)100元/人.次 2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工人)50元/人.次 3高空作业人员未佩带安全带100元/人.次 4安全员脱岗半日以上100元/人.次5相关人员无证上岗500元/人责令退场6“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合要求500元/处.次责令整改7现场材料堆放混乱500元/次责令整改8易燃区域内吸烟、点明火500元/人.次 9乱倒垃圾、随地大小便100元/人.次 10不服从发包人、监理、总包人员管理200-500元/人.次同一人员出现第二次,发59/59n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该人员11不服从发包人、监理、总包人员管理情节严重5000元/人.次12未按图纸施工2000元/次责令整改13偷工减料5000元/次责令整改14隐蔽工程未验收便进入下道工序5000元/次 15现场项目经理脱岗超过半天(未请假获准)500元/人.次 16打架、斗殴、赌博500元/次 17食堂不卫生500元/次 18例会迟到15分钟内100元/次 19例会无故缺席300元/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20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10000~50000元/次根据情节轻重一旦违规事实成立,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出具处罚通知单,承包人应在一周内将罚金交至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有关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用。2、投标人在报价中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按照新版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标准并按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应列出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措施项目费。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价、规费、税金、风险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但不包括企业劳动保险费,该项费用投标时不予考虑。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59/59n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4、工程量清单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5、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6、工程量清单及采用综合单价的说明6.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应为综合性单价。工程量清单和清单的综合单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图纸、资料等文件及投标文件、现场情况结合起来查阅、理解和计算。6.2投标单位编写投标书时,均应把涨价因素影响计入综合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中不再更改或调整综合单价(甲方供材及甲方认可材料暂定价格项目除外)。6.3不论数量是否标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细目部都必须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时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承包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工程细目,但不得结算和支付。6.4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及投标人填入的综合单价,应认为是符合合同条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费用已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和综合单价之中,未列细目不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工程有关细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6.5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6.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单位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 6.7承包单位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与合价之中。6.8工程量清单中所编列的各工程细目名称是以主要作业内容为依据命名的,而其他附属作业内容没有列出,投标人在填写综合单价或合价时,应将其相应内容计入综合单价和合价之中。 6.9本工程的结算: 59/59n以此次中标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的工程量单价,综合单价不允许调整,但工程量据实计算。如果出现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但在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项目或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项目用以下办法解决:6.9.1如发生与清单子项做法相同的项目,以承包人投标书中已有综合单价乘以调整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6.9.2如发生与清单子项做法相类似的项目,以实际使用的主材价格置换承包人投标书中综合单价中主材价格(含量按定额子目中含量计算,其主材价格须由发包人认可),作为此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应的工程量进行结算。6.10发包人所供材料或认可使用材料在竣工结算时按发包人确定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设计图纸中未明确规格、型号的材料价格调整,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考察市场后,按发包人认可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7、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 7.1本工程量计算规则是说明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及综合单价或价款应包括的工作内容。7.2本计算规则适用于工程进行前招标投标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也适用于工程完成后的结算;7.3如果投标人是用的本企业自编定额时,则每项工程量清单的细目综合单价,必须由投标人用文字说明其每项细目综合单价的工作内容、工序名称,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进行的工作步骤,从原料的采购、检验,到完成此细目的所有工序内容,即组成综合单价的工作内容分析。8、本工程招标文件只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数量及型号,投标单位应根据图纸自行考虑报价,增加认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材料。59/59n投标书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设备、安装及服务的招标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一式份:①投标总价及开标一览表②投标文件主要内容③投标价格分解表④供货范围明细⑤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⑥投标综合说明⑦按投标人须知第10条至第15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⑧资格证明文件⑨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币种和数量)。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设备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和数59/59n量),即(中文文字表述)。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全权代表签字:59/59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59/59n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招标人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合法代表本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授权其在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投标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本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姓名:性别:59/59n年龄:职务:(代理人签字样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唱标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及级别:总报价(人民币:元)质保期:质量标准: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质量保证及维修保养措施:59/59n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投标人现场确认(签字):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唱标单除与投标书装订在一起外还应以单页形式单独密封放在投标文件袋内,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投标偏离表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书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商务条款偏离表59/59n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书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即使投标人在“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被视为“无偏离”。59/59n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招标人名称):关于贵方年月日招标文件,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序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由供应(货物名称)的制造商(制造商名称)出具的授权我方代表该制造商的授权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投标人是作为代理的贸易公司时)。2.我方和制造商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本授权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并附有我方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函附后。制造商或贸易公司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的名称和地址 (印刷体):签字:名称: 本授权人姓名、职务地址: (印刷体):传真: 签字(字模):邮编:电话:59/59n技术标评分表工程名称:序号项目内容评分标准总分值投标人评定分值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1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2分)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10~12分 保证体系较完整、措施一般7~12分 保证体系及措施均欠完整3~7分 2同类项目的经验与方案优化能力(8分)同类项目经验丰富、优化能力较强6~8分 同类项目经验丰富、优化能力一般5~6分同类项目的经验及优化能力均一般2~5分3项目人员安排及资质(15分)团队施工经验丰富,机械设备资源丰富12~15分团队施工经验丰富,机械设备资源丰富一般9~12分 团队施工经验及机械设备资源均一般3~9分 4项目负责人资质级别及经验(15分)资质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暖通)工程师,从事过三个以上同等规模项目的施工管理12~15分 资质为高级职称(建筑、机电),从事过二而个以上同等规模项目的施工管理9~12分 资质为中级职称(建筑、机电),从事过一个以上同等规模项目的施工管理3~9分5成本控制的保证措施(25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20~25分 保证措施一般15~20分 保证措施较差5~15分6技术服务措施和保障措施(10分)技术服务措施体系完整、措施有力8~10分 技术服务措施体系较完整、措施一般6~8分 技术服务措施体系不完整、措施较差2~6分7设备供货周期及施工周期安排(15分)设备供货周期短,施工周期节点详细12~15分 设备供货周期短,施工周期节点一般9~12分 设备供货周期长,施工周期节点不清楚3~9分 技术标评定分值(A1) 对低于60分的请评委给出书面具体说明开标日期:评标日期:技术标评委(签字):59/59n商务标评分表工程名称:项目内容评分标准总分投标人评定分值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通过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标B为所有投标报价中合理最低报价,得100分。投标报价Bn高于B,商务标Sn=[1-(Bn-B)/B]×100,最低得分为0分。100上表内的“第一标B”为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中合理最低报价。开标日期:评标日期:商务标评委(签字):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