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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广德县天然气门站工程施工合同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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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GDNG-GC-2011-048广德县天然气门站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招标人):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施工单位):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n广德县天然气门站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甲方):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乙方):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合同由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于2011年11月商定并签署。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广德县天然气门站工程施工1.2工程地点:广德县桃州镇苏觉村废弃窑厂附近1.3工程内容:本工程是广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天然气门站一座,工程内容包括门站内工艺设备、土建工程、附属设施等,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为准,具体承包范围详见1.4款。1.4承包内容:1.4.1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具体包括:35亩地大围墙及门站站场的建设以及站场内与本工程有关的工艺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建设工作等(详见图纸);协助其他单位施工涉及到的其它工作内容(如检测单位、甲供设备单位等)。1.4.2包括但不限于门站站场三通一平(包括通电、通水、通路和站场场地竖向、横向平整、大门、围墙及其附属),永久用电、生活用水、网络、通讯的实施办理及各项费用(含开户费);涉及的各种协调工作及补偿费用、相关协调和保护工作及费用;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各种规费等;包含35亩地大围墙及门站围墙施工。1.4.3有关设计具体的内容、遵循的标准及规范、河床的地质及水文特征等详见本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1.4.4中标单位需考虑在施工期间可能采用最新国家及行业的规范、标准所带来的风险。1.5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方式承包,实行包工、包料(除甲供的材料和设备外)、包协调、包调试、包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竣工投产运行。第2条工期n2.1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1年12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但总工期不变)。2.2竣工日期:广德县天然气门站工程计划于2012年3月31日竣工(竣工是指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具备投产条件,且整体工程通过广德县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要把地方政府协调、临时用地征用、鱼塘和林地的征用、建构筑物拆迁、施工工作带的平整和清扫等可能影响总工期进度的工作尽早安排,确保工程按时完工。第3条合同价款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确定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660万元(大写:陆佰陆拾万元)。第4条工程质量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4.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含)。4.3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保证焊接一次合格率(以连续累计100道口为一个统计单位)达到95%以上(含95%),低于此合格率的,重新拍片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连续两次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每次罚款一万,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施工单位赔偿所有损失。4.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第5条设计文件5.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捌套设计文件和图纸,其中肆套用做制作竣工资料。5.2如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乙方联系设计院自行解决,费用自理。5.3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5.4设计变更文件按本合同第17条办理。第6条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6.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代表姓名:高强。6.2甲方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中外建天利(北京)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岗位证书编号:。n6.3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德项目部。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编号:。乙方项目副经理姓名:。乙方技术负责人姓名:。6.4人员及更换6.4.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必须更换的,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将更换人员资格报甲方审核批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6.4.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报送施工人力计划;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投标文件中计划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在施工人力计划或实际施工中变更或缺少,或其实际工作量不能满足工程所需工作量,拟派本项目人员须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并无条件接受甲方代表的现场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6.4.3乙方派出的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管理。6.4.4投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原则上必须自始至终坚守施工现场,其中项目经理在现场时间必须达到90%以上,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以上三类人员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离开,否则甲方有权对擅自缺席的人员按每人每天壹万元人民币罚款,乙方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前交甲方保管直至工程结束。第7条甲方工作7.1负责办理门站工程所需永久用地征用工作。7.2依据合同及时提供所需建设资金。7.3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工作。7.4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将签订的监理合同副本复印件抄送乙方。7.5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7.6审查乙方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7.7参与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并督促实施。7.8审批乙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7.9按权限审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经济签证。7.10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7.11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7.12负责甲供设备及材料的供应。7.13监督乙供材料采购及招标工作。第8条监理单位工作n甲方授予监理单位以下职权,乙方应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8.1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招标人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8.2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甲方实施监督。8.3监理单位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改正。8.4审查乙方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8.5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主持施工图会审。8.6审核确认变更设计,并提出监理意见。8.7主持审查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8.8审批乙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8.9审查乙方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8.10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8.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8.12对施工中发现或产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报甲方并协助处理。8.13核实工程量,控制合同价款支付,审查乙方要求支付的进度款计划书,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8.14监理单位应将乙方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闭环管理,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8.15工程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准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准进行工程验收。8.16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第9条乙方工作9.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审定后组织实施。9.2按投标时的承诺,如期备足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9.3按期向甲方报送月施工计划、用款计划,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月末5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9.4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管理。对甲供的材料和设备由甲方负责送到施工指定的唯一堆场,此堆场能确保供货车辆方便进出,乙方应做好卸货、交接验收、二次倒运、保管工作,并配合甲方办理出入库手续。9.5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竣工。n9.6严格按照甲方关于项目HSE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9.7按照相关规范规定提供竣工文件,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实际保持一致,参加竣工验收工作。9.8及时提交施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9.9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正式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9.10服从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及协调。9.11对已验交工程提供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9.12临时用地由施工单位征迁补偿,使用期满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地貌恢复等工作,并得到当事人及当地土地等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视为工作完成。9.13按照附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必要条件。9.14负责本工程竣工资料的统一整理及汇编。9.15负责地方政府协调(包括政府协调费用),建构筑物拆迁、临时用地、鱼塘和林地的征用、补偿等工作。9.16门站站场三通一平(包括通电、通水、通路和站场场地竖向、横向平整)、永久用电、生活用水和通讯的实施、办理工作等。9.17负责新增的辅助设备及材料按甲方要求指定采购供应,或直接采购供应(如有)。9.18在工程试运行期间,乙方须派有资质、有证书、有经验的运行操作人员(可外聘)负责试运行期间的工作,确保试运行期间的安全。9.19办理并承担防雷、消防单项验收,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进站道路接口,质量报验的工作及费用。9.20办理合同内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9.21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第10条进度计划10.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和监理提出工程整体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施工。10.2乙方应于每月20日以前提出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和监理应在收到乙方月施工进度计划1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施工。10.3经甲方和监理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10.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10.5在施工期间,甲方按月对乙方进行阶段进度考核,如果不能满足计划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随时终止合同。第11条延期开工11.1本工程不允许延期开工,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n第12条暂停施工12.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或监理单位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2.2乙方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12.3乙方在接到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12.4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责任,必要时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第13条工期延误13.1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13.1.1第三章合同条件第5.4.1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13.1.2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13.1.3主要材料推迟到货,属责任方责任。13.1.4建设资金不到位,属甲方责任。13.1.5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13.2工期延误后果及处理13.2.1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工程内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13.2.2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工期延误10天以内,每天罚款壹万元人民币;延误15天,每天罚款贰万元人民币;工期延误15天以上,每天罚款伍万元人民币。13.2.3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第14条工期提前如甲方提出提前工期,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改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4.1提前的时间要求;14.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14.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14.4工期提前:站场工期提前10天以内,每天奖励五千元人民币;提前15天,每天奖励壹万元人民币;第15条工程质量检查15.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履行三级检查验收制度。15.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和政府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n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6.1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16.2乙方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报验表及附件,于隐蔽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并在验收结果记录上签字,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必须由政府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验收不合格或报验表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不予签字认可,待乙方改正后重新验收,直至改正合格为止。16.3如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现场验收时,应委托监理工程师及乙方质量主要负责人员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应即时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的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同意可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事后应核对和补签报验表及附件。如有疑问,确需重新检查的隐蔽工程,可以提出重新验收,若重新验收合格,重新验收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不合格,其重新验收发生费用及返工费由乙方负责。16.4乙方未按规定通知政府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监督部门、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需重新验收,验收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16.5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验收。16.6乙方应接受政府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监督部门、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第17条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经济签证17.1本工程原则上不发生变更费用,在特殊情况下(如图纸变化等)按《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此外,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措施和施工方式改变,须经设计、甲方同意后实施,且工程费用不予调整。第18条合同价款的结算18.1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款。18.2因本工程采用竞争谈判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为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陆佰陆拾万元(¥6600000.00),因中标单位第一次报价为柒佰壹拾壹万零肆佰贰拾贰元(¥7110422.00),第二次报价为陆佰陆拾万元(¥6600000.00)为最终中标价,第二次报价比第一次低伍拾壹万零肆佰贰拾贰元(¥510422.00),工程结束后竣工决算总价按照陆佰陆拾万元(¥6600000.00)进行计算,决算单价对第一次所报单价每项下调(7110422-6600000)÷7110422=7.179%,作为本工程甲乙双方最终结算方式。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等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费用,另行计算,计算单价按下调后的单价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下调7.179%n,作为合同执行的参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因任何原因而更改,计算标准执行投标单位投标各项单价下调7.179%后的价格。18.3如产生变更,按《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8.4如有其他项目,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商定结算方式。18.5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招标人的现场管理考核金,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及相关管理,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价款中扣减。第19条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款支付19.1本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10%执行,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时间为施工单位开工日后七天。19.2甲方每月底按经审核的已完工程进度款的80%支付中间进度款,当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为合同总价款的80%时(此80%的合同总价款包含开工后支付的预付款,此预付款在最后一笔进度款中扣除),停止支付进度款;到工程试运行顺利完成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85%;工程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0%(含5%的现场管理考核金);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留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每次付款前须提供前一次所付款项的发票,最后一次工程款支付前必须提齐所有工程款的发票。以上为本工程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的支付的工程款额度,如有处罚情况发生,按阶段相应扣减处罚款。注:1.本处合同总价款是指:合同价-合同中未实施部分。2.如未发生变更签证或变更签证费用少于5%合同价,则5%的现场管理考核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3.工程进度款甲方参考报价清单,每月底按经审核的已完工程进度款的80%支付中间进度款。4.特殊情况下,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快付款进度。19.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及补充合同涉及的费用,经竣工结算审计后按审计结果按19.2支付。19.4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一次性支付,质保期从竣工验收会议(须合格)三天后开始计时。第20条工程进度款20.1工程进度款采用按月结算。20.2每月末25日前乙方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含建安费、协调费等)和乙供设备量,向甲方报“已完工程月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帐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甲方审批,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工程进度款。20.3乙方报送的上述报表应按甲方要求的项目和清单报价所列分项工程名称填列,并附有关支持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分项工程名称,不得先多报后调减。因乙方报送上述报表的拖延或不实,付款期相应推延。n第21条竣工验收21.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和企业规范、法律法规执行。21.2竣工验收交接依据:21.2.1政府部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文件;21.2.2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21.2.3设计时采用的规程、规范、图集等;21.2.4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法律法规;21.2.5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1.3竣工验收中甲方和监理的工作:21.3.1认真审查乙方提交的竣工报验资料及其申请报告;21.3.2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的条件时,组织初验;21.3.3对初验中提出的未完工程或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整治的工程应督促检查乙方按期完成,并进行重新验收;21.3.4监督乙方及有关单位编制好全部竣工文件;21.3.5向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参加正式验收工作。21.4竣工验收中乙方的工作:21.4.1本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具备运行条件,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前,乙方应按设计文件及验收标准进行全面自检。21.4.2自检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说明本工程完成情况、验收准备情况,以及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具体日期等报甲方。21.4.3在工程交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套与施工实际内容一致的施工图,以及主要的竣工资料,工程交工验收之后,提供肆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各项单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本工程竣工资料包括正式竣工图、有关规定的图表、已完工程数量报告、已完工程技术资料、完整的设备清单含单价等的竣工文件一式叁份。21.4.4协助和支持甲方完成竣工验收的所有工作。21.4.5按时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合格的监检报告。21.4.6参加竣工验收工作。第22条竣工结算乙方应及时上报竣工结算,甲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60日内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因双方争议延期除外)。第23条工程分包23.1本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安装工程、防腐工程及试压等)不允许分包。其余工程如需分包,须经业主及监理审查同意后方可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24条环境保护在完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n24.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当地环保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理。24.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第25条文物保护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与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24小时内确定处理方案通知乙方。如因处理而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第26条合理化建议乙方对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向甲方申报并抄送设计和监理单位,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按批准权限进行审批。第27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7.1本合同从开工至试运行结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各种建设工程相关的保险。27.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执行甲方制订的《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等办法,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管理,保证工程现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27.3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27.4为了保护工程、保障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27.5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电力和通信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和图纸,保护和防护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27.6施工区域材料的堆放要整齐,车辆有序停放,道路应畅通,现场设置的废料堆场,应定期清理,施工完成后应清理干净并恢复原貌。27.7随时做好施工区的排水工作,排水沟要畅通,场地不应积水。27.8合同总价的5%将作为项目管理考核金,具体考核和支付办法依照《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HSE管理办法》和《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确定。n27.9乙方应订立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成立相应监督组织。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有权根据具体措施中的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第28条不可抗力第三章合同条件第5.4.1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通报受害情况。甲方和监理、设计单位应及时赴施工现场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对灾害的处理,并提供甲方应提供的必要条件。乙方应在7天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发生的费用。如灾害继续发生,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28.1甲方承担工程本身不可避免的损害。28.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8.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28.4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第2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29.1由于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乙方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所有移交和撤离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承担接收已完工程和材料、设备的保管工作。由于工程停建或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29.2如移交后甲方须由乙方继续承担缓建工程的维护或建设,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第30条违约30.1违约责任30.1.1甲方的违约责任30.1.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30.1.1.2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30.1.1.3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30.1.2乙方的违约责任30.1.2.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向甲方支付每日五万元的违约金;30.1.2.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0.1.2.3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n30.1.2.4由于乙方责任而导致其它施工单位工期推迟或不能继续施工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0.1.2.5甲方按月对乙方进度进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30.2违约处理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对方。当合同中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28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31条索赔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一方可按以下规定向对方索赔:31.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相关证据;31.2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索赔要求;31.3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要求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14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成立。第32条争议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和解、调解不成立的,可以向广德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应履行仲裁裁决,拒不履行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3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且乙方按规定格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附件)后生效,质保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第34条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图表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35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内容如有冲突,以时间最后者为准,即:35.1中标通知书;35.2合同附件和合同条件;35.3投标书;35.4合同补充协议及合同谈判纪要;35.5招标文件及其修改通知;35.6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函。第36条合同份数n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本拾份,其中甲方陆份、乙方肆份。甲方(招标人):乙方(施工单位):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0563-6819105电话:传真:0563-6819105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安徽省广德县签订日期:二○一一年月日n附件A:履约保函致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鉴于(中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和贵公司于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编号为的《广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实施广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工程的施工。同时,鉴于贵公司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施工单位向贵公司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作为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保证金。本银行同意为施工单位出具此项保函。本银行在此作为担保人,代表施工单位向贵公司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元(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的责任。保函金额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递减。当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违约而使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贵公司以书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辨、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本银行进一步同意贵公司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自合同生效起直至试运行结束后14天内一直有效。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地址: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n附件B: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设施和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设施和条件:1工程车辆一部,提供起始日期为2011年9月1日,要求性能良好、证照和保险税费齐全;并承担车辆在借用期间的相关费用(使用费用每月不超过贰千伍佰元),在工程投产试运行合格15天后归还乙方。n第三章合同条件第二章合同格式已将部分合同条件作为合同条款直接列入,未列入的合同条件规定如下:1词语解释1.1招标人(简称甲方):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2施工单位(简称乙方):合同条款约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资质并被甲方接受的工程承包人。1.3甲方代表:甲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代表人。1.4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项目承包责任人。1.5建设工程监理:由中外建天利(北京)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1.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施工监理的总负责人1.7设计单位: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8工程:合同条款约定的属于本工程项目的永久工程。1.9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合同条款约定的,甲方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1.10完工: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整体通球、干燥、置换、试运行结束,整个标段范围内的工程具备投产运行条件。1.11交工: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完成试运行工作,并通过业主单位的交工验收。1.12工期: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数应包括星期日、法定节假日和连续七天内雨天在内的总日历天数。1.13开工日期: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1.14竣工日期: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1.15施工场地:乙方完成本工程组织和实施施工建设的场地。1.16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并加盖有效印鉴或签字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1.17合同条款:约束本工程的,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合同。1.18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经甲方批准,设计单位对已交付施工图原设计全部及部分变更。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如有冲突按合同约定执行。3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和使用标准n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施工中必须使用约定的的标准、规范。没有约定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现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4双方一般责任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有权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4.1.1甲方代表可委派具体的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职责,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4.1.2甲方代表的通知以书面形式且由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可发口头通知,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口头通知应予执行。乙方认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对通知作出修改或继续执行原通知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再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通知,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通知,乙方应予执行。因通知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图纸及资料,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4.2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在现场的主要负责人,是实施建设工作的核心人员,是保证按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标准和规范,以及有关合同完成建设工作的关键人员,因此,对项目经理提出如下的要求:4.2.1根据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职责,要求项目经理应从事施工管理工作至少5年以上,并且具备五次或以上的类似输气管道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最好是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作。4.2.2项目经理一旦被确定不得更换。除非遇有不可抗力,施工单位任命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人选,并且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施工单位违约进行处理;终止合同,扣除保证金并提出索赔。如果遇有不可抗力必须更换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首先应将接替项目经理人员的资历和工作经历,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果招标人认为项目经理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也应将接替项目经理人员的资历和工作经历,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4.2.3n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项目经理不应随意离开工地。离开工地前应将附有施工单位同意的书面请假申请通知招标人,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3天以上的时间,应指定项目经理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应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后,项目经理方可离开,且该代理人如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离开施工现场,同样按前述规定进行处罚。4.2.4项目经理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需要,调配专业工程师和技术员。同时,应对专业工程师和技术员的工作做出评估,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满足要求。4.2.5项目经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经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项目经理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合同组织施工,在紧急情况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4.3乙方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管理人员4.3.1乙方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并且具备五次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其它要求同上述4.2.2条款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4.3.2除非遇有不可抗力,施工单位任命的其它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是其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人选,并且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施工单位违约进行处理。4.3.3项目副经理要求具备三次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4.4设备乙方应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示的设备向甲方提供服务,如有减少或不能实际使用,甲方有权相应扣减合同中相关费用。当因乙方自身的原因需要增加设备时,乙方应根据施工需要无偿提供。5其他合同条件对第二章合同格式中有关合同条款的其他合同条件为:5.1第1条工程概况5.1.1建设项目名称系指上级批复的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名称。5.1.2工程名称系指乙方承担的建设项目中的某段或一项工程的名称。5.1.3工程地点系指工程所在县(含)行政区域。5.1.4承包范围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规模或专业分类项目。5.1.5承包方式系指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式。5.2第5条设计文件5.2.1开工前甲方若不能提供全部设计图纸,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写明分期分批可提供的设计图纸,以满足乙方施工要求。5.2.2n甲方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写明要求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5.3第12.1款“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中“确有必要”系指:5.3.1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5.3.2由于乙方某种失误或违约导致的,或乙方应对其负责的必要的暂停施工;5.3.3由于施工现场气候条件恶劣导致的必要停工;5.3.4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5.3.5计划调整。5.4第13.1款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中:5.4.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5.4.2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依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划分的四个等级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5第15条工程质量检查中:5.5.1质量保证体系:乙方为了满足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制度和措施等。5.5.2工程质量: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条款对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5.5.3不合格工程:是指不符合设计文件、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低于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5.6第16条隐蔽工程检查和工程变更中:5.6.1隐蔽工程系指一项工程主体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无法观察检查的,需被复、掩盖的分部、分项工程。5.6.2本条“甲方代表”系指甲方派驻工地的负责人。5.6.3重点工程系指按《基本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办法》中规定的重点工程,或甲方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重点工程。5.7第19条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款支付工程款的支付应按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研究,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的方法等。5.8第22条竣工验收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和企业规范、法律法规执行。附件:甲供乙供物资特别说明(合同的必要附件)n附件:甲供物资及乙供物资特别说明第一部分物资材料供应第一部分材料、设备一、以下材料由甲方供应:1、门站管材(仅限于与线路铺设管材对接的L290-406.4×7.1管材)由甲方提供,其余需要的所有管材、管件(冷弯、热弯、防腐材料、阴极保护材料等(如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根据设计要求购置,质量标准必须要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行业内相关标准要求2、门站甲方供应的设备、材料如下:(1)调压设备:调压设备由甲方供应,采用集成撬装式设备,包括调压系统(切断阀、监控调压器、工作调压器)、两侧压变温变、随机提供各种设备、,随机提供的仪表;详见图纸中框内部分或甲方提供的设备厂家PID流程图;特别说明:施工单位只需将仪表、电气电缆敷设到橇装设备旁的仪表、电气接线箱,厂家指导接线;(2)站内与收球筒连接的地下DN400钢管(与线路管道连接部分)由甲方供应,其他站内各类连接管、弯管、弯头、电缆等由乙方供应;(3)本工程所用的DN50(含DN50)以上的球阀(含电动执行机构)、闸阀、截止阀、放空阀、安全阀、排污阀均由建设单位提供;(4)本工程的工艺区用(流量计、过滤器、发球筒)由建设单位提供;(5)本工程的柴油发电机组由建设单位提供;(6)本工程的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一体化温度变送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由建设单位提供。(7)站场配备的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冰箱、整体橱柜。二、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中标单位要负责接收、保管、验收、安装,并接受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如果由于乙方对领过的设备材料保管、安装过程缺失、浪费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三、n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建设单位只负责设备本身,安装和安装所需要的其它材料、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如电线电缆、安装支架等。四、图纸范围内除甲供材料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属乙供材料。五、其中管材的损耗率不超过总量的千分之七。第二部分电视监视系统和站控系统1.电视监视系统:主要材料(如工控机、摄像机、监视台)由建设单位提供,安装和安装所需要的材料、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视监视系统电缆的敷设、支架安装等;其电缆、支架等由中标单位提供、及安装,并预留足够长度满足电视监视系统安装;2.站控系统:主要材料(如控制计算机、打印机、监控台(转椅)、PLC系统)由建设单位提供,安装和安装所需要的其它材料、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仪表与站控系统之间敷设电缆等。其电缆、支架等由中标单位提供、及安装;并预留足够长度满足站控系统安装;第三部分特殊要求的乙供材料下列由中标单位采购的材料、物资、设备,在符合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必须采购建设单位推荐的厂家或品牌:1.补伤(口)材料以及穿越牺牲套(数量见图纸或自行确定)从以下推荐厂家中择优采购:1)深圳长园2)四川西普3)江苏达胜2、阀门A、球阀从以下厂家选择(1)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成都成高阀门有限公司产品(3)上海耐莱斯.詹姆斯伯雷阀门有限公司B、闸阀、截止阀、放空阀、安全阀、排污阀从下列厂家选择(1)乐山长仪阀门制造有限公司(2)成都乘风阀门制造有限公司nC、除甲供阀门外,中标单位选购的针型阀等为不锈钢的;D、所有压力表、温度指示仪均要求为不锈钢。3、电焊条和弯头乙方必须在采购前经监理和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所选用的品牌必须在符合设计规范的前提下的国外知名品牌的产品。4.UPS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山特2)西门子3)艾默升5.涂料(含站场、阀室等所有建筑屋及围墙)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立邦漆2)多乐士3)诺格涂料6.路灯产品通过3C认证,从下列厂家选择1)江苏森发路灯制造有限公司2)扬州市立诚照明7.电线电缆产品须通过3C认证,并从下列品牌选择。1)合肥绿宝2)铜陵长江8.电气开关、配电箱、灯具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TCL国际电工2)德力西3)正泰4)施耐德9.配电柜n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德力西2)正泰3)施耐德10.变压器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合肥金德2)合肥通用3)合肥光华11.洁具(含龙头)(要求美观、大方)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箭牌2)科勒3)TOTO12.塑钢门窗(含纱窗)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海螺(8.8及以上)2)国风(8.8及以上)13.地板砖(规格800X800),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诺贝尔2)惠达3)冠军14.内墙砖(规格600x450)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诺贝尔2)吉尼斯3)罗马4)马克波罗n15.外墙砖从以下推荐品牌中择优采购:1)诺贝尔2)吉尼斯3)罗马4)马克波罗16.进站大门(伸缩门)(要求美观大方)、1)安徽千秋钢制门有限公司2)安徽省鑫门门业有限公司3)北京昌兴顺达门也有限公司17、控制室大门采用钢化玻璃门,生活区、控制室房间门1)盼盼安居门业有限公司2)安徽千秋钢制门有限公司18.自动无塔供水器1)广州奥凯供水设备有限公司2)柳州市科达净水公司(科力牌)3)开封市海洋供水设备有限公司19、污水净化处理系统:从以下设备厂家选择1)诸城市日东贝特尔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洛阳市绿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北京瑞世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牺牲阳极必须购买专业厂家生产的产品;生活房、控制室门前台阶选用大理石,颜色由业主确定;中标单位在采购非甲供产品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并有一定的质保期限。第四部分特别注明1.采购建设单位推荐的厂家或品牌,并不能免除中标单位对产品质量应付的责任。2.n中标单位在采购所有乙供物资、材料、设备时,选择的厂家、采购的产品以及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须在满足设计的前提下报监理和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规格型号质量不合适的产品,并扣除相应物资的款项。3.甲供物资的供应,中标单位需按建设单位的相关手续办理领用手续。4、对于乙供物资,如遇极特殊情况无法采购,可书面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后可适当调整。5、如果甲供物资在极特殊情况无法采购,委托乙方采购,乙方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厂家、价格须在满足设计的前提下报监理和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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