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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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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某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方: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二OO六年十二月40n目录第一部分分投标须知知…………………………………….投标须知前附表…………………………….A.导言言……………………………………….B.招标文件件………………………………….C.招标文件的编制制………………………….D.投标文件的提交交………………………….E.开标、评标、定标第二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求……………………….第三部分合同格式式…………………………………….第四部分附录表………………………………………….第五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式………………………….第六部合同附件40n第一部分投标须知40n第一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工程综合说明1工程名称:某项目9#、10#楼商业裙房中央空调系统工程一、招标范围及要求:1、从换热站中央空调板换二次网接口处第一个法兰处开始(含法兰安装),包括整个中央空调系统所有的水管道、空调风道、设备等的安装、调试,其中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在施工现场内的运输、吊装、安装等项工作。(详见图纸及图纸清单)2、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包括中央空调主机)、施工、调试、培训、运输、质保期服务等及其它相关服务。二、对安装队伍的要求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单位必须为二级及二级以上设备安装资质,必须有大型商场的业绩;必须有自己的施工队伍,派出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详见合格投标人要求)三、工期要求:安装施工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四、付款方式:施工完毕付合同价款的50%,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其余5%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五、质保期:自报六、施工地点:大学路80#,某工地2招标形式:邀请招标。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3标书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由招标方开收据),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7日内凭交款收据和全套图纸无息退还,但图纸缺页每页扣减100元、图纸污损每页扣减50元。招发售地点: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部202室(郑州市大学路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6年12月27日9:00时起4招标答疑并踏勘现场:时间:2007年1月4日下午2:30地点: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要求: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对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疑问,以书面形式(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件)在招标答疑前1天提交招标单位(传真:0371-67952200某房地产招标部收并email至:fan8017@163.com和xcczy@vip.163.com)。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逐一解答并下发到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的书面答疑做为编制预算的依据之一。40n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月8日上午12:0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部202室费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天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伍万元整。若未中标,招标单位在定标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者,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不足部分于签定合同前补齐),签定合同后七日内无息退还;若投标人无礼取闹干扰评委正常评标或中标单位中标后弃权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则该费用(贰拾万元)不予退还,作为投标单位的违约金。6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壹套(正本壹份,副本叁份)7计划开标时间:2007年1月8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具体时间招标方自定开标地点:某公司会议室8有关招标活动的文电按下述地址联系:招标人: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联系人:(商务)赵工:0371-67952205-8025,13838101307(技术)李工:0371-6795220913303859969传真:0371-67952200E-mail:xcczy@vip.163.com户名: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郑汴支帐号:41001533020052501729A导言1、工程概况1.1建设地点:郑州市大学路80号(原煤炭干部管理学院)1.2资金来源:自筹1.3设计单位:上海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投标费用投标人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3、定义及解释3.1招标人(业主):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3.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340n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3.4日期:指公历日3.5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6签章:指签字或盖章。3.7解释权:招标人具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4、合格的投标人1)经2005年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件,项目经理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其资历证明材料(含资格证书、职业证书、职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4)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5)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标段投标,只对该标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招标人将不予考虑。5、保证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B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和按招标文件第7、8条款内容发出的答疑、补充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A导言B招标文件40nC投标文件的编制D投标文件的提交E开标、评标、定标第二部分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部分合同格式第四部分附表第五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附件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图纸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7、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7.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澄清和解答,须于2006年12月3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7.2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招标文件的修正、补充8.1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有权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正、补充招标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8.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文件。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投标人。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8.4当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0nC投标文件的编制9、特别说明9.1投标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是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2计量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必须用公制标准表示。10、投标人资格文件为使投标人在中标后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证据,证明其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10.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等相关企业证件。10.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10.3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的未使用的全新产品;10.4企业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一览表;(见附件)10.5项目部主要人员名单及资历10.6企业资信证明;10.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设备合格文件1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11.1.1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汇总表;11.1.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和环保认证体系认证;11.1.3提供所有设备的产品样本;11.1.4设备清单;11.1.5随机备品备件、特种工具、随机文件资料等;40n11.1.6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11.2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设备的技术要求逐项、逐条明确答复;投标设备如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不一致,应填写“规格性能对照表”,并逐项、逐条说明偏离情况。11.3投标人所投空调末端及其他设备均应为2006年12月1日以后出厂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并按第四部分附表要求填报总报价及分项报价。12.2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有设备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12.4安装工程报价:12.4.1安装工程预算书按[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有关造价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编制。12.4.2主材按当地定额站颁布的2006年第三季度的栏头价及市场价格计算。12.4.3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12.5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购置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12.7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12.8招标方指定品牌的设备:12.8.1未端、新风机组(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王牌”系列)12.8.2冷却塔(上海金日冷却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日”牌低噪声系列)12.8.3水泵(上海凯泉、上海熊猫、上海上泵)40n13、现场服务13.1中标人负责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和调试。13.2中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的安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14、投标保证金14.1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提供人民币五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支票、汇票形式),并于2007年1月8日9:00时前交付招标人。名称: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郑汴支帐号:4100153302005250172914.2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1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最迟不超过7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14.5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销投标;14.5.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14.5.3投标人联合他人串标或无理取闹干扰评委评标。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开始生效,投标有效期为九十天。15.2在招标人决定的包括推迟的投标截止日期90天内,各投标人的投标应保持有效,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应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15.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招标文件第14条款规定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组成16.1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40n16.2安装工程预算书;16.3按照招标文件第10条款的规定,提供证明投标人有合法资格的文件;按照第11条款的规定,提供证明投标设备合格的文件;按照第14条款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16.4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6.5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的承诺;16.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17、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17.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副本都应按“投标文件目录”的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章。17.2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17.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有改动,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18、投标书格式投标书致: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了贵单位的招标文件,经仔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工程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中央空调系统除主机外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总报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明细见“投标报价表”。(2)若我方一旦中标,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投标文件所做出的各项优惠及服务承诺。(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40n(5)我们愿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6)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7)我们已经仔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8)我们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9)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年月日D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壹套(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分别密封在两个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包封上须写明:招标文件编号:工程名称:某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招标人: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注明“在2007年1月8日12:00时前不准启封”字样19.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可不予接受。20、投标截止时间20.1投标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8日上午12:00时正(北京时间)。20.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部。地址:郑州市大学路9号40n20.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将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0.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E开标、评标、定标21、开标21.12007年1月8日下午2:30时整(北京时间)在某地产会议室开标。若有变化,以招标方自定时间为准。22、评标2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织。22.2评标依据和原则、纪律22.2.1评标依据:22.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22.2.1.2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如果有的话);22.2.1.3投标文件;22.2.2评标原则:22.2.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22.2.2.2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技术先进;22.2.3评标纪律:22.2.3.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2.2.3.2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2.3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2.3.140n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第22.4条款审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22.3.2评标时不考虑合同条款中的价格调整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22.3.3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2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废标:22.4.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22.4.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22.4.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未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22.4.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2.4.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2.4.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2.5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6评标办法(采用综合百分制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第22.4条款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与比较。评标采用综合百分制评分法,对投标文件以下内容打分:22.6.1投标报价(满分35分,基本分30分)在同一档次内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甲方标底的算术平均作为评标标底,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的+5%—40n-7%范围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以评标标底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等者得3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标底的,按每高于评标标底1%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0至-5%(含-5%)之间的,按每低于评标标底1%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高加5分;22.6.2、资格证明文件(8分)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齐全(0-2分)2、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者得(0-1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证件齐全。并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能证明其为本企业职工身份和技术技能的证书。以上人员证书需付彩色复印件。(0-5分)22.6.3投标人业绩要求(8分)1、投标人在河南地区近两年以来(2005-2006)建筑面积在三万平米以上商场用途的安装工程业绩,每份得2分,最多得4分。(0-4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河南地区近两年以来(2005-2006)担任项目经理建筑面积在三万平米以上商场用途的安装工程业绩每份得2分,最多得4分(0-4分)22.6.4施工组织设计(30分)1、空调系统安装工程主要施工方法组织科学,切实可行。(0-6分)2、确保工程质量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到位。(0-6分)3、施工进度计划或网络图满足工期要求(0-3分)4、安装调试方案(0-5分)5、主要施工机械计划和测试设备。(0-2分)6、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企业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机械员、施工员,特种操作人员等人员配置齐全,职责明确。(0-6分)7、施工预算应有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0-2分)40n22.6.5人员培训及服务承诺(5分)1、人员培训计划(0-2分)2、质保期内服务承诺(0-2分)3、质保期外服务承诺(0-1)分22.6.6投标人综合实力(4分)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0-2分)2、安装的工程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0-2分)22.6.7投标人优惠承诺(0-5分)22.6.8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综合素质评价(0-5分)22.6.9一票否决的情况:(1)通过招标方的实地考察,发现投标方在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售后服务等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方的需要;(2)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底10%。22.7计分办法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评定投标人的评标分数。评标打分结果为: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23、定标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评定投标人名次。23.2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招标人原则上应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若前位中标人不再响应招标文件或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可以按顺序向下确定中标人。24、中标通知23.1招标人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评定投标人名次。2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3.3若中标人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根据排名次序另选中标人。23.4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0n25.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询标澄清问题的记录及中标人承诺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二部分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一、工程概况某项目空调面积约35000平方米,全部为商场用途,位于郑州市大学路80号。采购设备为某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除中央空调主机外所有设备。招标范围包括整个中央空调系统除主机外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包括主机的安装)、调试和服务等正式交付运行前的一切内容。二、设备种类、数量、型号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三、管路系统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本工程管路系统所需的所有零部件,如阀、管道、不锈钢软连接(上述管材均应采用国标产品)、管道铺设,管道材料、防腐、保温要求见设计图纸。四、其他4.1空调系统中所有设备应是标准产品,选自制造商公开发表的产品样本。4.2空调系统中所有设备本体、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执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投标人投标时应参照附表提供详细技术参数、说明及设计制造、调试、验收所遵循的相应的规范、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4.3所有设备接管法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否则应提供配对法兰。4.4投标人应提供供货范围清单。如果上述各项中要求提供的表与附表相同,可以只提供一张表,但须涵盖全部内容。40n4.5投标人应提供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4.6投标人应详细注明施工安装要求、现场系统安全运行的其他要求。五、技术服务5.1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设备交付及安装工程进度计划,并经招标人确认。5.2对于其他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确是工程需要的技术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5.3需提供的技术资料为4套,其中一套随设备发放。5.4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为中文文本(进口产品需要提供中文对照文本,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5.5制造商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5.6产品质量保证资料。包括:设备和备品发送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原产地证明等资料,产品安全合格证明等有关资料。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制、材制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六、售后服务6.1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措施和服务条件》,明确提供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售后服务内容。6.2为产品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零配件3日内到货,及时提供设备使用和维护技术方面的信息和技术资料。七、安装及培训7.1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安装调试方案》,负责整个空调系统现场安装及调试。7.2投标人应在系统安装调试前和调试中现场对招标人进行技术培训,人数为2人。培训应能使招标人技术人员掌握设备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能较为熟悉地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八、验收交工验收必须达到:《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40n《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96)《工业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做系统试验九、质量保证9.1质量保证期为系统安装、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个月。9.2质量保证期后,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十、以下表格由投标人如实填写:附表一风机盘管参数表型号投标人提供设备参数40n性能额定风量(m3/h)高速中速低速冷量W风量为中档时热量W输入功率W噪声dB(A)水量m3/h水压降kpa风机型式数量风压电机型式数量盘管型式使用压力接管直径进回水凝结水管排数净重说明:投标人提供参数应选自设备制造商公开发表的设备样本。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年月日40n附表二新风机组主要技术参数表内容单位制造商提供参数设备型号额定风量制冷量制热量管排数量外形尺寸(长×宽×高)运行重量机组重量机组全压噪音值水流量水阻力供回水接管管径电机电源形式数量输入功率极数说明:投标人提供参数应选自设备制造商公开发表的设备样本。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年月日40n第三部分合同主要内容发包方: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鉴于:1、承包方已经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踏勘,了解项目及其周边环境情况,了解场地现状、施工现场和道路规划情况、施工场地情况和调整可能、地下管线、施工水电接口位置等施工条件,了解前期预留预埋现状,承诺在现状条件下完成约定内容;2、承包方已经认真审阅了设计文件,了解涉及中央空调安装工程的项目规划、建筑设计内容,了解本工程设计内容及施工图设计深度,了解本工程前期进展情况,了解本工程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和需采取的技术措施,了解发包方对现场文明施工、过程产品、最终产品以及保修服务要求所要达到的企业标准,承诺能够按照设计要求、相关规范和发包方企业标准完成约定的内容,并提供良好的服务;3、承包方了解当地法规、政策,了解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承诺能够在当前政策条件下完成约定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4、承包方了解当地建筑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状况,承诺能够组织足够的建筑设备、材料及劳动力,并承诺农忙不减员、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条件;5、承包方已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天气状况和变化规律,承诺能够在现有自然条件下按照约定条款完成约定的工程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本空调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某中央空调安装工程;1.2工程地址:大学路80号。2.工程范围2.1、从换热站中央空调板换二次网接口处第一个法兰处开始(含法兰安装),包括整个中央空调系统所有的水管道、空调风道、设备等的安装、调试,其中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在施工现场内的运输、吊装、安装等项工作。(详见图纸及图纸清单)2.2、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包括中央空调主机)、施工、调试、培训、运输、质保期服务等40n及其它相关服务。2.3、承包范围包括空调施工图变更内容的施工;2.4、组织本工程所在项目范围内所有涉及中央空调工程的调试、检测,并通过验收;2.5、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各种手续。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施工合同总价款。2.施工合同总价款及调整4.1本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4.2本工程采用施工合同总价款加变更签证的结算方式。本协议4.3条款中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和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工程价款以本施工合同总价款4.4条款进行调整。4.3施工合同总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4.3.1材料及设备价格;4.3.2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费用未计入施工合同总价款,但相应的施工费用和取费已包含在施工合同总价款中,结算时不予调整;4.3.3规范、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所有检测、试验(含发包方供应和指定的材料)、验收工作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4.3.4施工图中已经包含但作法不明确的部位,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明确其做法的技术核定,其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合同总价款中,结算时不再调整;4.3.5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等原因造成的造价增减,单笔工程金额在±1500元以内的(按中标优惠幅度优惠后计算),结算时不予调整;4.3.6承包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费用已计入施工合同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4.3.7设备报价应为货物卸至工地价,施工合同总价款已经包含安装费、调试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服务费、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费等所有费用;4.3.8所有与建筑主体相关的预埋管、暗穿线管、接线盒已由主体单位预埋,施工合同总价款不包含该项费用;4.3.9承包方投标报价预算书编制说明中所列出的未计项目如在预算答疑中明确要求计入的此部分未计项目视同优惠;4.3.10除招标文件约定结算时予以调整的以外,发包方供应材料的采保费等均已包含40n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再调整;4.3.1承包方范围内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合理避让发生的费用;4.3.2本施工合同为合同价款一次包死,固定施工合同总价款中已包含施工图和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施工工艺,并包含了郑州市建设工程综合计价预算定额、调整定额、人工费调整以及有关各类收费文件;承包方已充分考虑了政策、市场、施工措施调整、施工现场调整搬迁和其它各种风险因素,在施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提出施工合同总价款调整。4.1风险范围以外工程造价调整方法:4.4.1图纸会审纪要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功能需要、设计原因等需要变更图纸的,依据设计单位或发包方的变更通知,竣工结算时按实进行调整工程量;4.4.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除上述约定的变更之外,增减工程量或因发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依据发包方的签证按实结算;4.4.3凡参与取费的结算均按均按中标优惠幅度优惠。4.2施工合同总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招标文件和本施工合同未明确的事项,双方在合作中协商确定,因承包方在投标过程中预算遗漏、少算的项目视为承包方自主优惠项目,结算时不予调整;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方放弃经济索赔的权利。1.付款方式2.合同工期6.1总工期:总工期:60天6.2控制性节点工期:6.2.1安装施工进场时间2007.1.156.2.2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时间2007.3.156.2.3空调主机进场时间2007.2.206.2.2空调主机安装调试完毕时间2007.3.16.3只有以下情况,依据发包方签证,工期可相应顺延:6.3.1不可抗力影响(因天气和其它可预见的自然原因工期不予顺延);6.3.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影响施工的停水、停电一周内累计超过24小时;6.3.3出现上述情况,承包方应尽快统计出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时间,并于事情发生后24小时内提请发包方代表进行签证。如承包方超过24小时(停水和停电发生后40n下周二以前)未办理工期顺延签证,视为放弃工期顺延。6.4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签发的停工令等造成的工期损失,工期不予顺延。6.5工期奖罚6.5.1本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方须按照上述合同工期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报监理部审核通过后严格执行,并对其合理性负责;6.5.2如承包方未在约定开工时间内进场施工,开工时间推迟超过10日历天(含10日历天),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工程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6.5.3控制性节点工期每延期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6.5.4承包方控制点工期拖延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于5个日历天内完成退场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6.5.5配合施工期间,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土建施工的延误,依据发包方和监理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6.5.6违约金均从当次工程款中扣除;6.5.7承包方如有其它工期和奖惩要求,以发包方通知为准;1.双方工作7.1发包方工作7.1.1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及时办理各类签证、工程进度款手续;7.1.2发包方的现场代表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7.1.3发包方的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规定,对承包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和评定,如有不能满足要求,经提出后不能及时整改或多次重复出现的、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工期严重拖延的,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或签发停工令;7.1.4组织土建总承包单位向承包方提供水、电接口到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的施工、安装及相关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负担,水、电费用以所安装计量仪表(承担相应损耗)和相关部门收费标准计算,由承包方向土建总承包单位支付;7.1.5发包方不提供住宿场所。40n7.1.1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3套(图集由承包方自购);7.1.2发包方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实施,负责对违约行为进行索赔;7.1.3发包方所委托监理单位及监理单位派遣的工程师名单,另行通知;7.1.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现场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7.1.5发包方和监理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另附(详见附件);7.1.6所有文件须有现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7.1承包方工作7.2.1承包方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国家和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发包方的相关企业标准履行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7.2.2承包方开工前5日内完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需经发包方书面批准;7.2.3承包方负责甲供材的保管、保护。7.2.4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图纸及各种相关资料,承包方有义务保存、保全、保密,在工程完工后全部移交发包方,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并向发包方酌情支付壹万圆至伍万圆的违约金;7.2.5每周五下午5:00前、每月25日下午5:00前,向发包方和监理提供本周、本月完成工作量统计报表及下周、下月进度计划;7.2.6承包方对发包方的书面指令必须无条件执行,但承包方有责任对发包方的错误指令作出书面提醒。承包方不执行发包方指令,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索赔;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和监理的口头指令有权要求指令人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7.2.7承包方接受由发包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遵守监理程序和监理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无条件执行监理指令,但若发现监理指令错误时,承包方有责任在接到指令4小时内及未执行前通知发包方进行认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7.2.8承包方有权按工程进度需要,要求发包方代表和监理提供服务,因服务不到位影响工程施工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协调处理;7.2.9承包方负责办理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保险费用;7.2.10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承包方负责工程正式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灾、丢失等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窍等,承包方自费予以修理;7.2.11接受土建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和管理;40n7.2.1承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政府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7.2.2承包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验收和签字手续;7.2.3承包方应在工期竣工前10天,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二份,竣工图三套;7.2.4所有向发包方发出的文件均由项目经理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有效;7.2.5承包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7.2.6承包方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质检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发包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每发生一项(或一人)违约,发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人民币1-5万元。(并按照发包方要求进行调整)7.2.7承包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发包方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承包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承包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发包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承包方支付违约金300元:7.2.17.1发包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施工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7.2.17.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发包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需要)者;7.2.17.3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7.2.17.4与本施工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7.2.17.5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7.2.17.6高空抛倒建筑垃圾、废旧材料者;7.2.17.7随地大小便者;7.2.17.8违反发包方或监理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闹事者7.2.17.9与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班子配备情况不符者。7.2.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发包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7.2.9必须听从发包方及监理的统筹安排,接受发包方及监理的过程检查检测;7.2.10如果因为土建施工滞后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承包方应积极的调整人员部署,不得因工期滞后进行经济索赔。40n1.双方代表8.1发包方委派蔡喜青为发包方代表,按照以下约定代表发包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1.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作为现场代表,作为本项目的现场代表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五天通知承包方;8.1.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形式出现,由其本人签字并盖章后,提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或其下属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8.1.3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8.1.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提前七天通知承包方,后任代表应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8.2承包方委派为承包方代表,即承包方的项目经理。其按照以下要求,代表承包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2.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经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向发包方代表发出,发包方代表应在24小时内在回执上签署处理意见;8.2.2组织按发包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8.2.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发包方管理和安排,遵守发包方有关管理规定和措施;8.2.4承包方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请发包方同意,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恢复变动且承包方须承担违约责任。2.质量标准9.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9.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发包方一次验收通过的企业标准,发包方企业标准以发包方或工程监理出具的《质量要求通知书》和已由发包方和工程监理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样板为准。9.3承包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国家规范、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发包方以及监理工程师依40n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临理工程师和发包方的过程及竣工检查检验,特别是为过程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9.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方必须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9.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在进行自检合格后,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含摄影、录像资料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含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承包方可以进行下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自验合格后重新包验;若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或整个工程累计十次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更换质检员,承包方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9.3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如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的而又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另派人进行验收或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承认验收记录。9.4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认可,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9.5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半成品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如有破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或返工,(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全部责任由承包方承担;9.6无论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无条件的接受并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9.7所有涉及空调安装的设备基础、预留孔洞、套管、穿线管、预埋件等位置、大小不符合相关安装规定、国家规范、质量验收规范等规定时,承包方负责开凿、修补等处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9.8承包方必须按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监理规范、监理工作程序进行施工和报验。凡有下列情况者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每次向承包方索赔违约500.00元—10000.00元:9.11.1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使用非标或非指定产品的;9.11.2未经报验及验收不合格而擅自隐蔽或继续施工的;40n9.11.1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改变工程做法和工程材质的;9.11.2规范规定应试验检测而未试验检测及试验检测不合格的建材擅自投入使用的;9.11.3需要整改的质量问题超过要求时间未整改的;9.11.4进场建筑材料未按有关规定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的;9.11.5其它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要求的情况。9.1质量奖罚9.12.1工程进行竣工移交验收时,若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方负责返工维修至验收合格标准,除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另由承包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9.12.2因工程质量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发包方对承包方处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9.2其它约定详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另附)。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10.1承包方的现场文明施工必须接受土建总承包单位统一现场管理;10.2承包方进场施工后两周内项目经理与发包方或发包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签署《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文本见附件);10.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承担发生的费用;10.4其它约定详见附件。2.技术管理11.1承包方必须按其施工资质等级组织技术管理;11.2承包方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认真审查施工图,将图纸中设计相互矛盾、重要遗漏、影响施工的图纸问题找出,并在图纸会审中提出;若不能及时发现,造成较大隐患或施工后不能通过空调验收,承包方承担其全部责任;11.3发包方指定的材料进场后除按照正常的检查、验收、试验外,由发包方随机现场取样,并送至实验室进行重复检验,检验合格,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将材料清除出施工现场;如确认为假冒伪劣产品,视为已使用的该类材料均为不合格产品,工程全部返工,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11.4因承包方未认真审查图纸造成停工、返工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11.5承包方应于施工前按有关规定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40n11.1承包方在施工前应仔细审阅图纸,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提前7天提出解决申请,修改意见和材料代用提前7天提出申请,承包方未按上述时间规定提出解决问题申请,造成工程停工、误工、返工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发包方应及时解决;11.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材料准备12.1设备、材料质量12.1.1承包方所使用设备、材料必须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承担最终质量责任;12.1.2承包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验、复试;12.1.3承包方投标时承诺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按投标承诺执行;12.1.4承包方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而造成的损失(包含隐性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12.2材料品牌与价格12.2.1发包方供应设备:(1)中央空调机组(水冷螺杆和风冷螺杆),安装费已计入施工合同总价12.2.2发包方指定品牌的设备:12.2.2.1未端、新风机组(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王牌”系列)12.2.2.2冷却塔(上海金日冷却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日”牌低噪声系列)12.2.2.3水泵(上海凯泉、上海熊猫、上海上泵)12.2.3除以上规定的发包方供应设备外,其余的设备、材料均有承包方购置。12.2.4对于所有变更的无拦头价的由发包方按市场价确定。12.3关于承包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12.3.1承包方交付的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规格性能对照表”相一致。12.3.2承包方应保证发包方在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他任何部分时,不会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承包方须负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40n12.3.3承包方供应的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多次搬运装卸,可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运抵指定现场。12.3.4承包方应在交货前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设备全面检查,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书,其质量、性能和规格等方面均应符合现行中国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施工配合和管理13.1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监理和土建总承包单位的管理;空调工程的施工组织除满足本专业的施工要求外,还应积极接受土建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如发生土建总承包单位针对同一问题两次向空调工程施工单位提出合理要求后均未执行的情况,土建总承包单位可针对该问题向空调施工单位提出两千元以下索赔要求,如空调工程施工单位拒绝土建总承包单位的索赔要求,发包方将以两倍的金额向空调工程施工单位索赔;13.2空调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对空调工程的验收和资料收集,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并对其满足交工要求负全部责任;2.工程变更及结算14.1只有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才计入结算内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计算方法:定额套用2003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工程量计算依据变更图纸、资料及现场签证资料,材料价格采用2006年第三季度《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无拦头价的由承包方及时提出厂家及价格,发包方按市场价确定;14.2凡发包方签发的各种工程变更,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按变更要求内容组织施工,承包方拒收或拒绝执行变更通知单(包含设计变更、甲方变更、甲方通知、工作联系函、工作联系单等),承包方每次承担1000.00-10000.00元的违约责任;14.3工程有关变更、签证须按附件规定及发包方有关规定执行。发包方针对现场技术问题、设计变更问题、现场签证问题召开月度专题会。该会议召开完毕后,设计变更须由发包方负责人、设计院设计人员共同签字、单位盖章方有效;现场签证须由发包方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承包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盖发包方现场签证专用章方有效。签证办理按照发包方签证办理程序办理,过期不予办理。凡由于承包方不遵守发包方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而影响到合同结算额增加的现场签证,发包方将视此为无效签证,本次签证不影响结算额的增加,承包方应予以认可。为了更有利于现场管理有序40n运行,发包方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对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承包方应按发包方最新版本的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进行办理各种签证,发包方将会及时予以通知。14.1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按实结算。14.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调整应及时进行,但不随进度款支付,而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结算;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结算变更部分,不再对预算书及中标价、标底价进行重新核对。14.3任何变更均不构成解除合同的后果,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是由于承包方的过错或违约造成,则这种变更由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竣工验收15.1系统安装完毕后,发包方要求对整机的性能进行调试、试验、检测。检验结果必须达到《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96)合格标准以及国家有关的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验收、调试合格,视为通过验收。15.2承包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经发包方和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承包方逾期未向发包方移交完毕,承包方按照竣工日期拖延支付违约金。15.3为办好入住期间的验收、维修工作,承包方须留部分维修人员协助发包方直到入住结束或发包方认定可以撤走的日期为止。2.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16.1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周,必须报送全套竣工资料二套和竣工图三套及电子版;16.2工程竣工后15日内,必须报送变更、签证资料目录;30日内必须报送全部竣工结算资料;超过30日未报送结算资料,视为放弃;放弃部分发包方只计算变更减少部分,不再计算变更增加部分。16.3工程结算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按编号顺序报送。16.4向发包方提供以下中外文对照技术资料文本四套:设备基础安装详图;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安装手册;维修手册;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和验收报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3.人员培训40n17.1承包方应提供完整的《安装调试方案》,负责设备现场安装指导及调试。17.2承包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前和调试中及使用过程中根据发包方要求无偿对用户进行技术培训,提供《培训方案》和成套培训资料。培训应能使用户技术人员掌握设备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能较为熟练地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1.工程保修18.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承包方对工程质量负责保修。承包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属于其保修范围;18.2本工程综合保修期为年,自验收合格并完成向发包方的资料移交之日起算。在此期间,机组因安装质量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承包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并赔偿发包方损失18.3保修期间,承包方应派专业人员负责,在接到发包方维修通知4小时内达到现场进行维修。否则,发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费用从保修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交付。18.4保修期满,经发包方和监理最终验收通过,确认承包方已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保修期即终止。2.违约、索赔和争议违约责任、索赔以本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本施工合同不明确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双方发生争议时,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一方可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有关本工程的协议附件、变更、通知、会议纪要(指由发包方组织、承包方参加的会议并经与会人员签字的会议纪要)、规定及要求等书面文件;本施工合同中的条款;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及其组成文件;投标承诺文件;经发包方确认的全部的施工设计图纸;相关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图集、行业标准、施工工艺标准、建筑施工手册及政府法律、法规;双方核对完成的工程预结算书;40n施工投标文件及其补充说明。1.合同解除21.1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文明施工、工期管理不善,已不能继续保证正常施工或发包方发出的工程整改通知连续3次不能按要求整改时,发包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21.2承包方不能按要求正常组织施工,控制点工期拖延壹个月,无正当理由且无能力将工期赶上,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施工完的工程不予结算付款,承包方无条件撤出。21.3除发包方同意外,本工程严禁分包、转包,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发包方代表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方或监理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单方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同时,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圆整,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发包方重新招标引起的房屋销售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21.4除以上条款外,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21.5因承包方原因终止合同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施工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22.1承包方在任何时候都应当采取措施,以防止其员工或员工之间发生违法、违纪或暴力等妨碍治安的行为,并对该种行为承担财产损失责任。22.2承包方的劳务分包或劳动力招聘必须向发包方以及监理单位备案。承包方并对其招聘人员和劳务分包单位实施有效管理,不得以集体或个人非正常的方式或渠道或威胁以给发包方造成某种伤害,如若发生一次,扣罚全部工程履约保证金。22.3有关本施工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通过正常渠道解决或采取诉讼方法解决。22.4承包方严格履行其在投标承诺中及中标后的优惠承诺。22.5施工期间场地内除办公外,不得居住施工人员。22.6施工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完成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施工合同要求完成,发包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承包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由承包方负责;当工程交付前,承包方应当按监理单位要求,按计划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方的设备、材料、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双倍承担。发包方有权自任何应支付给承包方的费用中40n扣除。22.1办理夜间施工手续等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2.2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的一系列营销活动,并遵循省、市治安相关条例。如围绕样板房装修过程中的各种配合、景观工程的施工配合、销售活动期间的施工配合及发包方其他重要活动等非计划内工作并按发包方指令时限完成。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不配合行为甚至抵触发包方及监理方管理的行为从而给发包方带来显性或隐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发包方将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而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性质恶劣,发包方有权单方随时终止与承包方的合同关系,并不承担承包方为此的任何损失。22.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发包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1.合同成立和生效23.1本施工合同经发包方和承包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23.2本施工合同自承包方提交的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到达发包方指定帐号后生效。23.3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本施工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再行签定补充协议。发包方:承包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0n签字日期:签字日期:40n第四部分附表一、投标文件汇总表格式投标项目名称某项目中央空调工程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其中设备报价: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其中安装工程报价: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质量要求供货期限货款支付条件是否已提交投标保证金设备保修期优惠条款服务承诺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0n二、设备投标报价表格式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品牌产地单价(元)合计(元)12345678910111213141516合计人民币(大写)。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0n三、设备配置及备品、备件清单格式序号名称供应商/品牌产地备注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实物和投标书所提供配置清单不符时。招标人将予以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0n第五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格式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相关技术人员证书等相关证件(需为彩印件)格式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致: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的投标及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年月日40n格式3企业简介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近三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联系人联系电话40n企业在河南省近三年主要经营业绩项目名称开发商承包规模施工范围合同额签订时间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40n格式4施工组织设计格式5合同格式6投标设备产品样本及有关技术资料格式7维护保养承诺书格式8安装工程预算书40n第六部分合同附件附件一:某房地产项目工程部日例会制度为了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协调本项目的全面工作,快速通报工作指令,确保本项目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会议时间地点:于每天下午五点三十分在工程部办公室召开(或根据甲方通知)。二、参加人:发包方工程部经理、主管工程师,各承包方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三、资格:参加会议的项目负责人要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委托书,并要有负责参加会议的第一顺序人和第二顺序人,而且第一顺序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委托书中要明确声明受委托的会议参加人,在会议中的发言、承诺、签字都代表公司行为,具有法律效应。四、会议内容:1.当日工程进展情况汇报,是否在工程部批准的周控制计划之内,要有结论。2.次日工程安排汇报。3.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的提出。4.施工质量问题的通报。5.工程部管理人员当天在现场以口头形式对施工单位下达的指令,在日例会中形成文字,施工方签字事后认可。与会施工单位人员要提前做好会议准备,次日的工作安排要用A4打印纸写出书面计划提交工程部,发言要按照以上1.2.3条顺序进行。一个人发言结束后,工程部进行总结、部署对施工单位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和解决并根据情况提出奖励或惩罚,对质量问题重点提出通报并下达整改意见书。五、制度:1、会议原则上由施工单位参加会议第一顺序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提前向工程部经理或经工程部经理授权的主管工程师请假,得到准假后由第二顺序人参加。但是第一顺序人要向第二顺序人进行会议准备内容的交底,第二顺序人也能对工程现场情况有较详尽的了解,否则如果第二顺序人在会议上不能就工程进展如实汇报并反映问题,视为缺席一次并按缺席处罚。每周的日例会第一顺序人参加次数不得少于三次。2、施工单位参加会议的受委托人发生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再次进行正式的委任。3、工程部也必须确定会议的第一和第二召集人,第一召集人为工程部经理,第二召集人由工程部经理委任。4、参加会议的各方代表必须按时到达,如有紧急情况必须提前请假并要得到准许,否则迟到一次罚款贰佰元并要当天缴纳,不能当天缴纳由工程款中两倍扣除。5、缺席一次罚款五百元并在24小时内缴纳,否则从工程款中两倍扣除。6、会议中根据会议召集人的安排依次发言,矛盾和意见统一由会议召集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会后再议,不得争论喧哗,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五十至壹千元的处罚。7、会议中手机要置于无声状态,否则一次处罚五十元。发言用词文明。8、工程部要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并要有固定的表格,会后与会人员确认内容无误签字。某房地产项目工程部200640n附件三:现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制定以下现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一、质量控制方面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其他必须报批的技术资料,处罚1000~3000元,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2.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违反正常的监理工作程序,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停工整顿并罚款2000~10000元。3.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应及时(进场两天内,用到工程上之前)报验并提供质量证明资料。4.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在工程中擅自使用、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和设备的,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出场,且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5.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退场或在监理要求的时间内补报,每发现一次给予总包方经济处罚1000~2000元。6.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上岗进行操作,每人次经济处罚500元并立即撤换。7.未按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通知重新复核并经济处罚1000~2000元。8.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验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1000元。9.主要工序作业和隐蔽工程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监理部进行报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所进行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检验鉴定或返工作业发生费用由施工方负责,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00元。10.隐蔽工程验收方法1.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0.1.1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填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隐蔽工程报验单》并送到监理部;10.1.2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现场进行检测核查;10.1.3对隐蔽验收合格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2.承包单位应提前两小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验;3.在《隐蔽工程报验单》中应写明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4.为确保验收质量,开始验收时间应放在17:00之前;5.土建和水、电、暖、通等各专业均验收合格并进行签认后才能进行隐蔽;6.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应在隐蔽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出厂送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自己负责;7.报验单应由主管监理工程师签收,如主管监理工程师不在班上,可交总监或由其他监理工程师代为签收。40n1.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产品未能进行有效的保护,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应责令进行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2.工序间、班组间无书面交接纪录,通知限时整改并罚款200~500元。3.监测计量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监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定,否则经济处罚500~1000元。4.对于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施工单位未及时向监理部和建设单位报告或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的,处以10000元以内罚款,并立即进行整改,采取补救措施。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的,经济处罚1000~2000元。一、进度控制方面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1)总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单位进场后,应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总工期,制定出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并在开工前7日内上报监理部。2)节点进度计划:该计划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并在上一节点完成前一周内上报监理部,经监理部审批后按照执行,如节点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3)月施工进度计划:当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监理部,经监理部审批后按照执行,如月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4)周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四下午,各施工单位应在工程例会召开前,把下周的周进度计划报于主管监理工程师,对于无本周计划的处以100元罚款。5)进度计划的内容:5.1.进度计划的目标;5.2.合理的工序安排;5.3.劳动力组织情况;5.4.材料设备进场计划。6)总进度计划、节点进度计划以及月进度计划需经监理部经理审核批准后生效。2.计划落实制度1) 对于劳动力达不到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的,处以50元/人﹒天罚款;1.1.对于施工机械设备未按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的一次性罚款3000元;2.2.对于材料(含周转材料)未按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进场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以3000元罚款。2)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施工进度缓慢,与所报进度计划偏差过大,情节严重者,监理部将责令施工单位10日内撤换该作业班组。3)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施工单位要如实汇报上周施工进度情况,如有偏差,提前总结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落实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编制赶工错施并制定下周进度计划(赶工措施监理部审批)。3.1.赶工措施明确的内容:1)要确定相关责任人;2)明确的人力、机械、材料组织措施;3)合理调整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4)追回延误工期的时间节点。40n3.1.对于进度滞后赶工措施上报不及时的处以200元/天罚款,对于到时间节点未追回延误工期的每次处以3000元罚款。1)实行工程进度定期检查制度。每周三下午15:00进行现场检查,每月25日检查工程月实际进度,对各标段施工进度检查对比,进行总评,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对比月进度计划,每逾期一天予以1000元罚款。(如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要求,以罚款的50%作为奖励返还)。2)要求各施工单位每天组织由施工工长及各班长参加的现场协调会,实行进度负责制。根据每天施工任务部署当天的施工或赶工任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问题,积极创造次日的工作条件。由监理部不定期抽查。3)设专人负责跟踪检查实际进展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预防,及时解决的人、机、料各个施工环节影响进度计划施工因素,责任落实到人。4)节点工程滞后1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正式的赶工措施,并派专人进驻现场督促落实。2.进度计划的控制原则1)施工进度控制应满足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抢工程进度时,不得有损工程质量。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服从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3)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一、投资控制方面1.工程量变更签证当出现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变更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后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在办理相关签证,否则监理部将不再办理相关签证。二、合同管理方面1.设计变更、洽商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征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后,办理设计变更、洽商手续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认生效后方可实施。否则相应工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返修或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负责,并处经济处罚2000元。2.索赔管理当出现合同约定的索赔事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后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在办理相关签证,逾期不予办理。3.延期管理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情况需要申请工期顺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后24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在办理相关签证,否则监理部将不再办理相关签证,工期不得顺延。三、安全文明管理方面1.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承包方在工程开工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其中要明确: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2承包方的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机构;40n1.1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及细则;1.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惩办法;1.4各单项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办法;1.5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1.6各重点工序的安全预控办法和事故多发施工节点的安全预控措施;Ø必须编制,违反处以5万元罚款。1)承包方项目经理要同监理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责任状见附表)。2)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节点,如外架的搭拆、塔吊的装拆、施工电梯的装拆、提升架的装拆、大型设备构配件的吊装、基坑作业、模板的支拆、吊篮的使用等,在作业前还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提交监理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业,且在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要求由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此类工程未报方案就进行施工的,立即停工并处以1万元罚款。3)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挂牌制度,即在基坑临边维护的显著位置、每层的显著位置、大型机械上、责任区道路上悬挂明示牌,上面标明数量、责任人、维护检查时间等要素。不按要求悬挂,一处罚款3000元。4)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有专题的安全施工组织方案报监理部审核备案。此类工程未报方案就进行施工的,立即停工并处以1万元罚款。5)承包方必须将所有的施工现场人员登记造册、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以备监理部和治安部门的随时检查。此项工作监理部不定期的抽检,每发现一人次处以100元罚款。6)承包方在开工前要建立施工设备、设施、机械的安全验收、日常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报监理部备案,并将管理台账每月报监理部检查。未编制管理制度或未建立台账制度,处以5000元罚款;未将管理台账每月报监理部检查,每月处罚2000元。7)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GJ59-99、《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增加项目设计方案》(说明)组织施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8)承包方要建立发生人身伤害、工程险情、火灾、食物中毒的安全事故预案报监理部备案,未报预案的一项罚款3000元。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监理部,出现事故隐瞒不报的一次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9)承包方要建立安全施工三级教育制度,并要严格执行。监理部要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做的,处以1000元罚款。10)承包方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担负起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职责,要求必须参加监理部的例会,将项目的安全管理动态及时传达给监理部。11)承包方专职安全管理员每周要将项目的安全管理形势、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报监理部。12)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应的管理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有40n防署、防寒的措施。1)承包方在施工中要按照监理部的要求定期组织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知识的学习。2)整体式外架、塔吊、施工电梯、吊篮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在郑州市建委安检部门检验合格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司机、指挥要要有上岗证并要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思想动态的监控。无证使用立即停用并处以1万元罚款,无证操作立即更换合格人员并处以1000元罚款。3)施工电梯与楼层的连接通道搭设必须符合要求并报监理部验收,否则一层处以200元罚款。4)承包方施工现场的道路疏散指示、安全标识、安全标志、宣传条幅、提醒标志、夜间安全灯光、安全围挡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违者处以500元罚款。5)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牌禁止随意拆除或移动,违者处以200元罚款。6)其他单项处罚标准:19.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一人次罚款50元。19.2临边围护不全或未挂安全网的,每一米罚款500元。19.3电梯口未围护的,一处罚款5000元。19.4阳台、落地窗、预留洞口未防护的,一处罚款200元。19.5安全网未按要求张挂或破损的,每10㎡罚款100元。19.6外架必须经过验收,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时间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0元。1.19安全用电违规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1.20酒后作业的,一次罚款200元。1.21对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500元。1.22对于野蛮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承包方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未建立制度罚款5000元。2)对工程施工中的火灾预防和消防设施的配备作出专项报告报监理部审批并按照批准后的报告严格执行,未报审或未按要求执行,罚款1000元。3)要有火灾发生的处理预案并要定期进行演练,无预案罚款1000元。4)承包方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物料堆放、道路、临时及附属建筑物、临时水电设施等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且不得妨碍消防通道,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0元。5)高层建筑内必须设置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且要有保证该系统安全运转的措施,如未设置,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仍未设置的,由整改通知单的限定日期起,每日罚款500元。6)每单元每层必须按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处于合格状态),灭火器要悬挂于疏散通道口,如不设置,每层处罚1000元。7)易燃易爆物料场地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如不设置,每处罚款1000元。8)职工宿舍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如不设置,每处罚款1000元。9)电、气焊作业严格按规范操作,并要携带灭火器材,发现一次不携带,罚款200元。40n1)使用气割必须要有动火审批证才能作业,发现一次无动火证的,罚款200元。2)电渣压力焊前制定防火措施,并报监理部审批,按照审批后的方案严格执行,如无方案罚款2000元,不执行方案的一次处罚500元。3)禁止施工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款200元。4)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点火,发现一次罚款200元。5)现场严禁吸烟,设置临时吸烟处。不设置吸烟处,一层(一处)罚款500元,发现一人随地吸烟罚款50元。1.防止食物中毒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制度。2)食堂配备必要的冷藏和排风设施。3)炊事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防止食物中毒常识。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储存、使用的管理。6)食堂、餐厅的装修及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郑州市有关规定。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增加项目设计方案》(说明)组织施工,达到“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管理。2.承包方对工地要实行封闭式管理。3.项目大门的建设必须先进行效果图设计,报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建设。4.项目中必须有由大门口到承包楼号入口的混凝土硬化道路,并对道路两旁适当放置盆花绿化,否则处以10000元罚款。5.承包方要将施工现场进行卫生责任区划分,确定责任人,报监理部备案。6.项目中必须设置混凝土运输车冲洗池,并有可供混凝土运输车调头或排队的混凝土回转车道或混凝土路面。要求在工程第一次浇注混凝土前二十天设置完毕,否则每天罚款500元。7.遇有下雪天气,在雪未停的情况下将责任区道路一天至少清扫两次。未按要求清扫的,每半天罚款500元。8.在雪停止后,立即组织人员将道路及人员、车辆可能行走的地方清扫干净并将积雪运到指定位置,要求在三个小时内完成。如未能按要求清扫或清扫达不到要求,每推迟一小时罚款500元。9.在雨雪天气浇注混凝土时,要有防止泥浆带到路面或带出工地的措施,并在浇注混凝土前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按照执行。如未报方案罚款1000元,如未按方案执行按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10.道路、公厕的卫生要有专人负责,要做到无杂物、无粉尘、不泥泞、显露道路本色,适当洒水,每日在早7:30和下午2:00以前各清扫一次;此项工作监理部每天都要检查,不达标的每半天罚款100元。40n1.每个楼层的日常卫生维护要做到各楼层无杂物、无浮尘,此项工作,监理部要每天抽查,发现一层不达标的罚款200元。2.料场、施工作业区要配备足够的照明,并要有专人维护。3.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施工材料、周转材料的堆放,块料要成堆成方码放整齐、散料要设置围栏,料场要挂牌管理,标明名称、规格、数量,料场距建筑物和相互之间的距离要符合防火要求,并设置禁烟牌,且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此工作监理部每天都要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的罚款200元。4.施工电梯安全门的样式必须经过监理部审批同意方可采用,未经审批私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5.施工作业完毕后,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通过垃圾通道运到垃圾场,严禁抛撒,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6.施工和生活垃圾要分开堆放,并设立垃圾池,要及时清理,垃圾乱堆乱放或垃圾溢出垃圾池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7.施工中不得污染城市道路,污染后要及时清理,不得影响施工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形象,否则情节严重的,一次罚款2000元。8.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大、小便,发现楼层有大小便的,每处罚款200元。9.严禁从楼上投掷物品,倾倒垃圾,防止高空材料坠落,发现一次,罚款500元。10.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明显部位应布置“七牌两图”施工图牌要统一样式、统一颜色,有专人维护,发现有污染、破损的,罚款500元。11.厕所墙外显著地方用红色表明“男厕所”、“女厕所”等字样,内墙镶贴瓷砖,地面要专人每天冲洗。12.工程现场所有人员都要实行胸卡管理制度,胸卡上要注明姓名、年龄、工种、职位、公司名称,门卫要严格检查。13.安全网要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要经常有人维护,发现有破损的一处罚款50元。14.承包方要约束施工人员的言行举止,在施工现场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嬉笑打闹、酒后上班,发现上述不文明现象,每一次罚款50元。15.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16.办公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有序,规章制度上墙。17.职工宿舍,有热水供应设施,有消防设施。18.职工宿舍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用电规范,无积水、垃圾。每周检查一次,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19.对施工现场的粉尘、噪音、振动要有合理的控制手段,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0.承包方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文明教育,严禁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偷盗等非法活动,发生一起,按照情节轻重,罚款2000-10000元。六、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参建各方必须以文件形式传递信息和要求。对于施工单位拒绝接收监理部文件行为,一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40n1.所有工程报验文件纸张均采用A4纸或套用质量监督站的相关表格,对擅自修改的文件形式必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才能采用,否则,有权拒收。2.文件内容必须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有私涂乱改现象,严格按照归档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和分类并归档整齐。3.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签字程序执行,严禁出现代签现象,在正确部位加盖公章。4.工程检验批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验,书面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对未按要求进行报验的,监理部有权拒绝验收。5.对所报验工程内容必须附工程报验单,工程报验内容填写真实、齐全,必要时附带真实有效的工程证明文件,资料交接后及时分类归档登记。6.施工交工资料必须按照相关归档备案资料要求进行整理,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签手续。7.工程施工来往资料必须完整,对工程施工中提出的问题和书面通知,必须有书面交圈资料。8.工程施工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分类和归档和登记,备案可查。9.以上第2—9条内容如不按要求执行,在监理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七、进场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具备的条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过监理部审核并被批准,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组成和来源已按照合同约定得到监理部认可。2.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到工程部资料管理员处领取《进场施工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的交接和管理制度的领取。3.施工单位在机械进场时要提前书面通知监理部,拟订进场的时间表和组织计划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对机械进场的秩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4.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做好施工管理制度传达、教育,监理部有权监督其执行情况。对未进行教育的罚款3000元/次。八、施工现场出入证制度1.所有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接受管理,服从保安的统一调度。2.进场施工人员在三天内办理出入证,对逾期不办理者有权拒绝其进出入施工现场。并按50元/人罚款处理。3.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必须接受核查,并主动亮明身份,接受检查。对拒绝接受检查的按100元/人罚款处理,对带出工程材料、机具的必须有施工单位项目部出具证明,否则不与放行。4.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违反项目管理制度,不服从管理,与门卫发生争执的发现一起处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40n九、工程样板间制度1.工程装修和水电专业安装必须实行样板间制度。2.工程装修和水电专业安装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报验样板间施工方案,在监理部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实施。否则,监理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必要时进行返工处理,并按3000元/次处罚。3.样板间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批准的统一材料、做法、标准及要求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立即责令返工,并按500元/处处罚。4.施工单位的样板间工程通过工程部、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十监理工作纪律1.施工单位对监理部所下发的各项指令、通知、工作联系单和会议决议内容等,未按要求期限付诸实施或未及时进行回复的,每项罚款300~1000元。2.不积极配合监理部正常工作,拒绝执行监理权限以内的各项指令、通知和决定,或拒绝签收正常的监理文件,通知停工整顿并经济处罚500~5000元。3.施工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基本稳定,确需更换时,要征得监理和建设方书面同意。4.未经监理部同意擅自开工或停工后未经监理部检查认可擅自复工,经济处罚1000元~5000元。十一监理例会纪律1.例会时间:定为每星期一下午4:30,没有变化不再另行通知;2.例会地点:建设方工程管理部现场会议室3.施工方参加人员: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各工号生产负责人、各工号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主要分包单位负责人等,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4.正常例会程序:4.1施工方汇报本周施工进展情况4.2施工方提交并说明下周工程进度计划4.3建设方提出发现的问题和具体要求4.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施工方提出的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作出答复,监理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由建设方代表补充解答;4.5总监理工程师作总结发言和下周工作安排4.5.1检查上次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作出处理决定;4.5.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作出处理决定,提出下周进度目标及要求;4.5.3检查分析工程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4.5.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宜;4.5.5其它有关事项的处理。4.6每次例会结束后由监理方整理形成监理例会纪要,对例会决议内容各方必须认真落实执行,并及时进行情况通报。40n1.违反例会纪律处罚规定:1.1未经事先请假,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每人次罚款100元;1.2例会迟到、早退不超过20分钟者,每人次罚款50元整,超过20分钟按缺席处理(例会开始时间按会议主持人的表为准);1.3未按要求填报本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和下周施工进度计划,每次每工号罚款100元;1.4未按规定期限执行例会决议事项或执行不彻底的,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同时违反其他条款的一并累加进行处罚。²每月25号报本月完成的各类报表和下月计划,未按规定完成,罚款2000元。²以上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责任人现场支付,金额在5000元以下者由责任人在24小时内现金支付,逾期不交者按双倍金额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²本办法自进场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依据其它约定。郑州某有限公司二〇〇六年六月40n附件四:某房地产工程安全施工责任状为保证某房地产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以及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明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应负的安全明施工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施工管理责任状,内容如下:一、安全施工目标与责任1.对承包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1)、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死亡发生率为零。2)、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重伤发生率为零。3)、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轻伤发生率不超过1.5‰。4)、工程现场与生活区的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5)、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率为零。6)、机械事故的发生率为零。机械事故指大型机械发生坍塌、弯折等威胁到人员、建筑安全;影响到项目形象或被媒体报道的事故。3.负责建立、健全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组织签订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指标。4.保证中标预算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5.保证施工过程中塔吊、施工电梯、吊蓝、起重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保证以上设备不带病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不超负荷作业。6.保证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安全用电和安全防护到位,不违章作业、不隐患作业。7.保证施工过程中自己责任区内消防防火安全,配备必要消防防火设备,确保火灾发生率为零。8.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工人食物卫生和安全,确保食物中毒发生率为零。9.保证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工程使用过程安全,安装和拆卸过程安全,确保脚手架工程事故发生率为零。10.保证施工过程中临边、洞口、施工通道防护安全,确保此类部位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二、承担责任和处罚措施1.造成安全事故,出现一例死亡或重伤的,接受罚款10万元;出现两例以上死亡或重伤的,接受罚款50万元以上。2.造成安全事故,轻伤率超出控制目标,每增加0.5‰,接受罚款2万元。3.工程现场与生活区发生火灾事故的,小型火灾未出动消防车即灭火、未造成负面影响的罚款3000元,大型火灾出动消防车灭火的、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2万元。4.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罚款1—3万元。5.发生机械事故的罚款5万元。6.对于对安全施工要求比较高的部位,如外架、塔吊、施工电梯、吊蓝的装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接受罚款5万元。7.对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违章和隐患作业的,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接受罚款5万元。40n1.对于临边、洞口、通道防护严重不到位、安全设施严重不足的,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接受罚款3万元。2.对施工过程中食品安全、责任区消防防火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的、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接受罚款5万元。3.以上条款,一经落实,自愿接受现金形式罚款。否则,自愿接受从工程进度付款中双倍扣除。某房地产项目部施工单位:现场代表:(章)项目经理:(章)年月日年月日40n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发包方(全称):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结合承发包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发包方、承包方充分协商,针对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1承包人在本协议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本协议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1.2承包人质量保修的范围包括全部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含承包内容和发包方通知的其它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工作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其中主要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粉刷工程、外墙工程、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电气管线和设备、给排水工程、初级装饰和装修工程等。二、质量保修期:2.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伍年;(3)建筑初装饰和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设备为该设备设计使用的合理使用寿命期间;(5)门窗安装工程为贰年;(6)其他工程土建、装饰和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间为贰年。2.2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开始和结束:(1)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向发包方移交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房屋建筑工程是按照单项验收交付的,按照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未在三十天内办理移交手续的,如果被证明工程未移交的责任是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的,承包方的保修期仍按照竣工之日计算;如果工程未移交的责任是由于承包方的责任产生的,保修期自实际移交工程时开始结算。(2)不同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适用于本工程的不同分项或者分部工程保修范围,只有最后一个保修范围结束时,承包方的保修责任期才最终结束。(3)发生维修的部位,保修期自维修通过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三、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3.1保修通知的发出:保修通知按照以下地址发出:承包方在本协议中提供如下约定地址,供发包方发出维修通知使用:地址:省市路号,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联系人:电子邮件:40n承包人声明:根据上述地址,承包人能够以挂号信函、特快专递、电话或者传真等任何一种方式得到通知,并承诺在变更地址时事先通知发包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3.2承包人的维修义务: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在本协议中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派人维修。双方商定:一般工程维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譬如上、下水漏水、暖气漏水或者漏气、动力线路故障等)的紧急情况下维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开展抢修。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开展维修,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维修。为不使维修责任扩大,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先行采取必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3结构安全质量责任: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双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和紧急防护措施;由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提出维修方案,承包方实施维修。3.4、维修工程的验收:维修事项完成后,承包方会同物业管理公司、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对工程进行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和赔偿责任:4.1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承包方能够证明质量缺陷是由于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承包方可不承担责任。4.2在质量保修期内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维修不及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三倍扣除。4.3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参加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协商赔偿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发包人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第三人赔偿后,向承包方追偿。承包人有异议有权提出诉讼。4.4承包方应当承担的本协议第4.3条质量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财产赔偿。发包方承担维修或者赔偿责任后,有权自承包方留存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承担的,承包人另行支付。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及其返还:5.1双方商定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采取发包方留置质量维修保证金的方式。承包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质量保修义务,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质量维修保证金。5.2本工程的维修保证金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总价款的5%。承包方在办理工程款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总价款中留置。5.3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返还:保修期内施工单位能按要求进行保修,保修期满二年支付保修金额的4/5,保修期满五年支付保修金额的1/5;如果保修期内施工单位不能按要求进行保修,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保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从保修金中扣除,期间不再支付,保修期五年期满再将所剩余额支付。六、质量保修期内对维修工程的约定6.1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及其委托的物业公司关于维修的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及流程。40n6.2维修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范和发包方有关企业标准,所使用材料标准不低于本工程所使用材料质量标准。6.3同一部位维修工程若出现连续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每处扣除1000元的维修赔偿金,;若出现第三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每处扣除2000元的维修赔偿金,超过第三次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发包方有权将该部分维修工程分包给第三方,除执行2000元的维修赔偿外承包方需向招标方支付实际维修金额的3倍赔偿金。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将从承包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承包方应无条件遵守。6.4为了确保发包方交房后出现的维修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承包方需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施工现场保留一支各专业完整的维修队伍,并向发包方及发包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确认该队伍负责人。若承包方未按该规定执行,则承包方须一次性向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本工程维修保证金的20%作为本条款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从承包方的维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七、其他双方约定事项:6.1本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一并签订生效。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开始执行。6.2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发包方即将本协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通知、监督、结算的权利义务委托给河南长城饭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执行,承包方表示无异议。6.3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退还,由物业管理公司与承包方具体办理结算。保修期结束后,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结算报告后,由发包人办理最后结算支付或者追缴工作。6.4本协议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终止。6.5本协议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保修协议书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40n保修工程结算通知书致::(房地产公司)(施工企业)承担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例如长城康桥花园17#楼),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保修责任,经本公司通知该公司维修,该公司按照通知要求(或者未按照通知要求到达,本公司委托)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现维修工程已经完成,经过本公司、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与维修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准予办理维修结算。经本公司与维修施工单位协商决算,维修发生的直接费用(保修单位直接支出的费用在此不计算在内)和间接赔偿费用共计为元(其中赔偿费用为元),请按照保修协议规定,自保修金中扣除计算。上述维修结算情况属实,本公司同意办理计算。保修责任单位:(签章)年月日本工程物业管理单位:(签章)年月日注:如果保修责任单位经通知未到现场维修,也不在结算通知书上确认,结算时应当附有维修通知书的复印件。该结算单一式三份,物业公司、保修单位、房地产公司分别持有。40n保修金结算通知书致:(房地产公司):(施工公司)承担的房屋建设工程(工程名称),质量保修责任期已经结束(地基基础和结构工程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由保修单位继续承担责任的除外),在保修责任期发生的质量责任事故已经全部处理完毕。经本公司结算,在保修期发生的质量责任,发生直接维修费用元,质量责任造成的赔偿费用元(其中,保修单位自己承担的维修工程费用未计算在内)。请在扣除上述全部费用后,与保修责任单位办理保证金结算手续。请仔细核对保修金扣除情况,如有异议你单位有权先行止付并与本公司核实。经过与物业管理公司就维修和结算情况核实,认为上述情况属实,本公司同意在扣除上述费用后,请将剩余保证金退还本公司。保修责任单位:(签章)年月日本工程物业管理单位:(签章)年月日40n保修期工程维修通知书致:(保修单位),贵公司承包施工的(保修工程),因发生属于保修质量责任质量问题,需要对以下部位进行维修:1、2、3、;请接本通知书后当日内(或者立即、或者六小时)到达维修现场,确认维修责任并开展维修施工。逾期未到达维修现场,也未确认维修责任,视为贵公司放弃维修,也放弃对维修费用的确认。本公司将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的规定,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者由本公司自己承担维修施工,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贵公司据实承担并直接在保修金中扣除支付。特此通知物业管理单位:年月日40n附件六、廉政管理协议书甲方(发包方):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按时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甲方廉政管理职责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执行廉政情况实行监督,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廉政管理会议。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员工手册》及其他相关制度,如违反此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5.甲方人员参加乙方单位的宴请及各种会议,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会议所发的礼品、礼券(现金)均应及时上报。6.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政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乙方廉政管理职责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员工手册》等有关廉政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券(现金)应先征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报送甲方人员的名单,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情节轻微的,乙方应根据违反规定的人数按每人200-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果严重的(任何一方或其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影响工程质量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并有权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4、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合同总价的1-5%为违约金,甲方并有权终止工程项目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5、如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40n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连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2、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无论是甲方索贿,还是乙方主动行贿,一旦此事被确认,乙方均自愿在原合同基础上另行承担违约金100万元。发包方: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方:甲方单位经办人:乙方单位经办人:甲方单位负责人:乙方单位负责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