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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孟州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五小水利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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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五小水利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焦公管办[2017]-号招标人:孟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1.招标条件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领取45.投标文件递交有关信息46.发布公告的媒介47.监督单位48.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3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54.投标165.开标176.评标177.合同授予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9.纪律和监督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0评标办法前附表201.评标方法222.评审标准223.评标程序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25第五章勘测设计任务书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6n第一章招标公告孟州市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五小水利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7]-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孟州市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孟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1.65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84万亩。2.2建设地点:孟州市赵和镇、谷旦镇、槐树乡22个行政村。2.3项目总投资:估算投资2400万元。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包含本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并按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和后续服务工作。以及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等报建、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并按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包含电子版报告及图纸),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等相关工作(其中包含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承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评审费用。2.5设计工期:7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企业具备水利工程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1.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其以上职称。3.1.4经审计部门审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5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类似设计业绩。3.1.6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46n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3.4所有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领取4.1网上报名: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391-3568892,QQ:232850725、361532918(群))。4.2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4.3招标文件售价:900元/套网上支付,(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售后不退。4.4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4.5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5.投标文件递交有关信息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09时00分。5.5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焦作市水利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特别提醒:本项目变更、答疑、补充通知等均在发布公告相同媒介发布,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以上内容均不再以其它形式另行通知。7.监督单位焦作市水利局监督电话:15713916869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391-35687910391-35687818.联系方式招标人:孟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46n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391-8193109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女士电话:180039175672017年月日46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1.65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84万亩。1.1.2招标人招标人:孟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391-8193109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女士电话:180039175671.1.4项目名称孟州市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五小水利工程设计1.1.5建设地点孟州市赵和镇、谷旦镇、槐树乡22个行政村。1.2.1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内容1.3.2设计工期7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46n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具备水利工程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其以上职称。(4)经审计部门审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类似设计业绩。(6)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其他要求:1、犯罪档案查询: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2、开标现场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受其投标文件。重要提示:以上所有要求均须提供原件,原件应列清单装于档案袋中开标时一并提交,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15天,逾期不再接收。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1.11分包不允许46n1.12偏离特提醒投标人注意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签字的;(二)未能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资格审查的按废标处理;(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四)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五)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六)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未按规定计取且超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七)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八)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报价、质量、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有效期等)和条件作出响应的;(十)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十一)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二)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十三)投标人存在有第二章投标须知正文中第1.4.3项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十四)评标委员会按修正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十五)无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十六)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十七)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规定的(如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十八)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九)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凡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投标人收到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以投标人收到时间。46n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天。46n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一)转帐、汇票等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帐号: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41001510516050211562-0042;转帐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或汇出。二、投标保证金额度:人民币元整。三、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月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前到达指定帐户,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汇总表。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对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为非中标候选人一次性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2、对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3、若招标失败,招标人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4、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附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46n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交)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交)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示的要求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副本分开密封),电子版U盘壹份。电子文件以WORD、数据文件以EXCEL的格式提供。内容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内容。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每册应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建议使用豪华装订。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文档”字样。(电子文档单独包封,内容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内容)4.1.2封套上写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标志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抽取3名投标人代表(4名以下时共同参加)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公布查验结果;(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6n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7.3.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元。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10.2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10.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需证件的原件,写明内容、份数,开标程序结束后交验于现场工作人员,评标结束后退还给各投标人。10.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件以WORD、数据文件以EXCEL的格式提供。不递交者或未按要求格式提交的均不参加评审。10.5招标文件资料费900元(不退还),投标人承担其现场勘察、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6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7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46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工程的设计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6n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不组织。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问题。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2偏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计任务书;(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单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46n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按要求格式发送至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按要求发送至投标单位,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项目实施方案;(4)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等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文件及合理化建议)。3.2投标报价3.2.1设计费报价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作内容及范围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3.2.2投标人对设计费用报价时,应仔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结合已有资料和下一步设计工作的需要自行测算,折扣系数中应包含为获得已有资料所支付的费用。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按本须知及本招标文件“设计采用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同时包括:(1)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必需的应由中标人负责的科学研究试验费用;  (2)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以及由招标人组织的咨询审查后,按审查意见及咨询意见进行修改、变更等工作费用;(3)上级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对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中标人自身配合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4)施工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修改设计文件等施工现场服务的费用;46n(5)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合同实施期间,如遇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额调整,则合同价中设计费用作相应调整,其他费用不予调整。3.2.4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以及省市专家对实施方案评审相关的所有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46n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控制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设计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6n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前附表7.3.1规定。7.4签订合同7.4.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7.4.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46n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期)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6n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单位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犯罪档案查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实质性响应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商务部分2.2.1投标报价的评审1、低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报价。2、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控制价×(1-F)偏离百分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F值(%):3,3.1,3.2,3.3,3.4,3.5,3.6,3.7,3.8,3.9;4,4.1,4.2,4.3,4.4,4.5,4.6,4.7,4.8,4.9;5;F值在开标现场由本项目所有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由以上数据中随机抽取8个,再从抽取的8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作为F值。46n中标人的确定通过评审,评标委员会从认定的有效报价中,按照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率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偏离程度一样,报价低的优先。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1款的规定进行计算,按照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率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偏离程度一样,报价低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签字的;46n(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而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主要人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以他人名义投标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质量、设计工期、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和条件作出响应的;(1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3)无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14)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5)其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46n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1款的规定进行计算,按照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率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偏离程度一样,报价低的优先。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6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46n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6n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46n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合同额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由设计人填写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后二日内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预付款:预付款额度和预付办法:无第八条1、支付方式46n方案通过省、市水利部门评审合格且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批复人数和中标费率付合同款的9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2、价格调整:此项目不做价格调整第五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解决。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的同意。9.1.6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费用由设计人负责。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46n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失误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五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焦作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46n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12.8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46n第五章设计任务书5.1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1.65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84万亩。5.2技术要求5.2.1设计工作大纲投标人编制的设计工作大纲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主要内容如下(不限于):(1)总体规划、设计思路;(2)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3)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4)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5)拟投入的主要设备;(6)现场服务及内外部工作协调。5.2.2技术建议书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应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技术建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建议书内容要求如下(不限于):(1)对本工程的理解投标人阐述对本标段的认识和理解,包括设计的特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等。(2)设计思路投标人应结合本标段的具体情况、特点、重要技术问题,阐述设计思路、要点等。(3)方案投标人应结合本标段的具体情况、特点提出设计方案。(4)设计创新投标人应结合本标段的具体特点,在仔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后,提出设计创新的设想和控制工程投资措施等。(5)合理化建议投标人应结合本标段的具体特点、工程建设条件等,提出合理化建议。46n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n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6n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项目实施方案四、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等复印件)五、投标保证金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七、其他资料(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文件及合理化建议)46n一、投标函(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工程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元,设计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该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质量达到。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6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2.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内容。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46n(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投标质量设计周期投标人服务承诺(可另附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46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年月日46n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勘测设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6n三、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不限于):1)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2)拟投入的组织机构和设计人员情况(见附表)3)拟投入的设备情况4)对设计质量及控制设计变更等方面的保证措施5)对设计进度控制、各专业衔接计划等方面的保证措施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7)成果文件主要内容及保证勘测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有效措施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文件及合理化建议46n附表:项目设计人员(一)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专业年限46n(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参加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46n四、资格审查资料46n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注册人员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帐号其他人员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承担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46n五、投标保证金(需附银行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6n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资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单位:(盖章)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46n七、其他材料(服务承诺、优惠承诺)注: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复印件。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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