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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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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交易文件建设单位: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日期:2015年7月22n目录第一章、交易须知2一、交易须知前附表3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5(一)交易文件5(二)网上报名6(三)摇珠及合同签定7第二章摇珠办法9第三章合同条款11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20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21第六章发包价2222n第一章、交易须知一、交易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定义建设单位(即发包人):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2工程名称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3建设地点从化市4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建设内容是对全市范围内山塘、水库、渠系工程、陂头、堤围、水闸、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维修养护。5发包价设计费发包价暂定为15.75万元(按建安工程450万元*3.5%计算)6质量标准合格7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8工期要求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1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公告的约定执行,详见合同条款。12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13领取发包价由承包意向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4踏勘现场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从化市15报名资料组成报名资料由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和营业执照、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信息、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所属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组成。16报名的时间1.报名起始时间:网上报名起始时间:从2015年7月30日0时0分至2015年8月5日23时59分。2.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澄清的相关信息。17摇珠时间和地点1.摇珠时间:2015年8月6日10时00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3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澄清的相关信息。18履约担保不用提供履约担保。22n19保修期/20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22n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一)交易文件1.交易文件的组成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交易须知第二章摇珠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第六章发包价(另册)1.2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1.3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发包价。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1.7承包意向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交易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n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二)网上报名3.报名:3.1报名方式: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凭企业CA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选择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和人员,签署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3.2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3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3报名资料的所有内容详见交易公告。4.报名资料格式4.1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当使用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报名资料全部格式。4.2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报名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5.1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公告的约定执行,详见合同条款。6.报名的有效性6.1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公告所述的合格条件在报名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公告中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6.2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三)摇珠及合同签定7.参加摇珠会22n7.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7.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8.摇珠办法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9.发包通知书9.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9.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9.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1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0.1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0.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0.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设计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0.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11.履约担保本工程不要求承包人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12.合同生效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13.腐败与欺诈行为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22n13.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13.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22n第二章摇珠办法16.摇珠所依据的规则16.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17.摇珠程序:17.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承包意向人可派代表参加摇珠会。17.2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17.3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17.4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17.5摇珠过程中如摇珠机出现故障,按以下办法判断摇珠结果是否有效:(一)摇出的球如已落入转盘底部孔洞中但不能滚出或滚出时被卡住,则摇珠结果有效。(二)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球,破损的球如仍能分辨号码则有效,不能分辨号码则无效。(三)摇珠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摇珠机不能正常工作,则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进行摇珠。18.确定承包人18.1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18.2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18.3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18.4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18.5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22n附表一随机排序摇珠代号确定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时间:序号承包意向人随机排序摇珠代号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名:监督人签名:见证人签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附表二摇珠选定承包候选人确认表项目编号摇珠日期项目名称发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摇珠人监督人见证人摇珠代号承包候选人名称排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22n第三章合同条款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合同工程名称: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工程地点:从化市合同编号:2015SWGCSJHT-001资质证书等级:发包人: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22n发包人: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甲乙双方的共同意向。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2.1合同书2.2甲方的要求及委托书2.3合同附件(如果有)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服务内容项目名称: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工程地点为:从化市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建设内容是对全市范围内山塘、水库、渠系工程、陂头、堤围、水闸、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维修养护。项目阶段:本合同为该工程设计的全阶段。服务内容:完成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跟踪项目施工过程等。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设计工作的需要,及时协助乙方完成设计工作,并于2015年月日前提供从化市2015年第一季度材料指导价。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份数及时间22n5.1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等本合同服务内容)一式八份及电子文件一式三份。所有的文件提交必须用档案管理的形式包装好提交。5.2乙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为: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成果文件。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6.1费用6.1.1本合同设计费双方约定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进行计费。建安工程费为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6.1.2本工程设计费暂定价为人民币15.75万元。6.1.3设计费最终结算价:“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乘3.5%,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为准”。6.1.4以上费用已包含了税费和为完成所有要求而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6.2设计费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了设计成果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60%;工程通过验收后,设计费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核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设计费。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必要的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不得要求乙方提供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的服务。7.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设计费。7.2乙方的责任7.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各项工作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范要求,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7.2.222n乙方应指定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认为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不称职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7天内更换。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7.2.3乙方应保证编制人员具备相应资格,保证持有的资质满足地方管理要求。7.2.4乙方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造成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数额由双方商定。7.2.5乙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后,有义务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规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甲方不再为此支付费用。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相关验收。7.2.6乙方应按各专业部门、各设计阶段审查意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不另行收费。甲方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乙方就设计文件作小范围的修改,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第八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第九条争议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任何一方应当向从化市人民法院提起。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10.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0.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2n10.5本合同书一式陆份,其中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地址:从化市河东北路18号地址:邮政编码:510925邮政编码:电话:020-87988193电话:传真:020-87988193传真: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22n建设工程廉洁合同工程项目名称: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工程项目地址:从化市甲方(建设单位):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乙方(设计单位):为了规范建设市场,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工程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一)向乙方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二)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三)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四)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五)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八)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九)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22n(十)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一)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二)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三)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招标代理费用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五)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四、奖惩(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情节严重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三)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五、本工程发包、设计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均适用本协议。六、声明及保证(一)甲方: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22n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乙方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七、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八、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4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九、通知(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当面送交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1、甲方:从化市河东北路18号。2、乙方:22n(三)一方变更传递方式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十、争议的处理(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从化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一、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五、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支付招标代理费之日起7天后止。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从化市河东北路18号地址:电话:020-87988193电话: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22n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注:本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22n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注:无22n第六章发包价(另册)注:小额建设工程的发包价公布函在发出交易文件时发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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