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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从化鳌头镇象新村前江移民社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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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鳌头镇象新村前江移民社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交易文件建设单位: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日期:2014年2月48n目录第一章、交易须知3一、交易须知前附表3二、交易须知修改表5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6(一)交易文件6(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7(三)摇珠及合同签定8第二章摇珠办法10一、摇珠办法修改表10二、摇珠办法11第三章合同条款14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36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46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4748n第一章、交易须知一、交易须知前附表声明:本交易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定义建设单位(即发包人):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如有):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设计单位:从化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监理单位:2工程名称从化市鳌头镇象新村前江移民社农田水利建设工程3建设地点从化市鳌头镇象新村前江移民社4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质量标准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合格标准7承包范围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建机耕路长度750M,支路长度32M,浆砌砖渠道长度150M等。具体内容为施工图纸、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8工期要求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20日历天。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报名资料收取方式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1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作为承包意向人的承包价及承包价的清单报价。12承包意向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13领取发包价(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由承包意向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4踏勘现场时间:自年月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从化市鳌头镇象新村前江移民社48n15报名资料组成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16报名资料份数一份。17报名的时间和地点1.网上报名起始时间:2014年7月18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4年7月24日24时00分。2.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7月25日9时0分至2014年7月25日11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市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3.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澄清的相关信息。18摇珠时间和地点1.摇珠时间:2014年7月25日11时30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市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澄清的相关信息。19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10%。20发包价本项目发包价为人民币513572.73元。21保修期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规定,保修期为1年。2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详见合同条款。2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交易范围。交易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48n二、交易须知修改表声明: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48现文:48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修改类型:修改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48n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一)交易文件1.交易文件的组成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交易须知第二章摇珠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1.2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1.3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1.7承包意向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交易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48n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3.报名资料的组成:3.1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3.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复印件,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需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3.3《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3.4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壹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5报名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4.报名资料格式4.1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当使用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报名资料全部格式。4.2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报名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5.1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5.2工程结算价应严格按照发包价执行,严禁擅自扩大建设内容及其投资。6.报名资料的份数和签署6.1承包意向人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报名资料。6.2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名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7.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7.148n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7.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7.2.1在报名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7.2.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7.2.3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未按规定填写的。7.3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7.4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8.报名的有效性8.1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公告所述的合格条件在报名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公告中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8.2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三)摇珠及合同签定9.参加摇珠会9.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9.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10.摇珠办法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11.发包通知书11.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11.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11.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2.148n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2.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水利工程施工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2.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2.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13.履约担保13.1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的规定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13.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水利工程施工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生效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15.腐败与欺诈行为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5.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15.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48n第二章摇珠办法一、摇珠办法修改表声明: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48n二、摇珠办法16.摇珠所依据的规则16.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17.摇珠程序:17.1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17.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17.2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18.确定承包人18.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18.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18.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18.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18.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18.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48n附表一摇珠序号确认表工程名称:序号承包意向人名称摇珠序号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建设单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日期:48n附表二摇珠结果确认表工程名称:摇珠结果摇珠序号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建设单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日期:48n第三章合同条款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包人: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签订日期:2014年月日48n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称招标人)拟建施工接受了(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2014年月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11)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议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3、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7、承包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8、招标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招标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48n9、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10、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招标人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其余副本由招标人分送有关单位。招标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现场代表:(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地址:地址:网址:网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月日48n中标通知书48n履约保函(参考格式)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因被保证人(以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合同(合同编号:),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1.本保函担保的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收到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约,你方要求赔偿损失时,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1)你方提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提款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你方的提款通知应写明要求提款的金额,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材料。4.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在上述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第25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保证人:(银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48n承包人印鉴真迹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以下印鉴留档备查。1、单位公章2、发票专用章3、合同专用章4、技术资料章5、财务专用章6、业务专用章7、项目负责人签名真迹48n合同条款一、通用合同条款采用(GF-2000-0208)第2版(2000年版)二、专用合同条款前言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词语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3)分包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监理人:增加: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合同中规定的项目经理的权利与义务由注册建造师享有和承担。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与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同使用。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见工程量清单。(5)单位工程指以下工程:48n按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的单位工程。1.4有关工期的词语(2)本款修改为:开工日期:指监理人签发开工通知中明确的开工日期。(3)本款修改为:“完工日期指发包人确认的具备单位工程验收条件之日。施工工期:指从开工日期至完工日期,共天。”1.7新定义的的词语: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从化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2语言文字和法律2.2法律、法规和规章本款修改为:合同的签订地点为鳌头镇人民政府,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从化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11)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2发布开工通知本款修改为:总监应于开工日期前3天签发开工通知,并上报发包人。4.3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48n本款增加: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将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名单通知承包人。4.4提供施工用地在监理人核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中要求提供用地时间的前3天提供施工图纸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用地。4.9及时提供图纸发包人提供图纸时间及份数按技术条款第1.3款执行。5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1)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如发现地下管线、地下文物等,应立即停止该部位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反映。对地下管线、地下文物及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谁损坏谁负责。(2)协助发包人处理征地拆迁以及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3)协助发包人布置工程施工现场会。(4)承包人应与其雇用人员签订雇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不许无故拖欠或克扣所雇用人员工资。否则,发包人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5)办理施工相关手续。(6)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对本工程的检查。(7)中标后,如工程征地工作未完成,承包人应负责工程建设用地和施工走廊的测量放线工作,并联系、协调和帮助当地政府和村委进行征地和拆迁工作。6履约担保6.1履约担保证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函应采用合同规定的参考格式。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本款修改为:承包人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收到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前一直有效。并在收到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人。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48n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本款(2)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1)按第11条规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39条规定,作出变更决定;4)批准施工单位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测量员、安全员、资料员)。5)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监理人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并通知承包人。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计算相应增加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8联络8.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发包人、监理人的发函和答复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收,送达地点为承包人项目经理部。8.3增加条款如承包人拒绝签收,监理人可在签收回执上注明相关情况及原因,并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签字证明,并将函件放置于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即视为送达。9图纸9.3施工图纸的修改“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修改为“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相对于招标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10转让本款不适用在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本工程不允许转让。11分包本款不适用在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8n12承包人的人员12.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2)删除“或其授权代表”。增加以下条款:项目负责人应有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必须是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未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扣除工程款20000元;虽经发包人批准同意,仍须扣除工程款5000元。本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其他工程项目招投标。13承包人人员的管理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修改为“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13.6增加以下条款:对其他关键人员的管理1)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人员应长驻工地,并配胸卡、戴安全帽上岗。本工程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未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罚款20000元,虽经发包人批准同意,仍须扣除工程款5000元。2)技术负责人应有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持有水利水电行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必须是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未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0元。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测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投标承诺关键人员必须长驻工地现场。关键人员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托其他有资质的人员代行其职,离岗两天以内的,需书面向现场监理请假;离岗两天及以上的,需书面向总监请假,并经发包人书面批准。违者每人扣除工程款1000元/天。未经批准离岗的情况以监理人和发包人共同出具的书面确认为准。4)按照承包人投标书或月(半月)进度计划承诺用于本工程的施工人员,以不影响施工进度及质量为原则按承诺的人数及时进场,若未经监理人同意而擅自减少、调离施工人员且影响施工进度的,在收到监理人书面通知后1天仍未按要求进场者,则每减少一个施工人员每天扣除工程款50元。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48n14.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增加以下条款:(3)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人、供货时间清单,并提交质量合格证明文件。14.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发包人不提供任何工程材料及设备。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15.5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本款修改为: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材料及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应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按照投标书承诺的数量、性能、规格及时进场,若未经监理人同意而擅自减少、更换主要施工机械,或把施工机械擅自调离现场且影响施工进度,在收到监理人书面通知后1天内仍未按要求进场者,则每台机械扣除工程款1000元/天。17进度计划17.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修改为“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修改为“并据此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以及半月进度计划”。17.2修订进度计划本款中所有28天改为3天。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删除本款。18工程开工和完工18.1开工通知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全部签订且具备施工条件后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18.3承包人延误进点本款中14天改为7天,7天改为4天。48n18.4完工日期本合同完工日期为从开工通知中明确的开工日期计起,第120日历天所确定的日期。20工期延误20.2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1)本款中28天改为3天,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协商解决。(2)本款中14天改为3天。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款修改为:(1)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完成监理人批准的预期半月进度、月进度和季进度工作,承包人除自己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半月进度、月进度和季进度逾期违约金分别按半月进度、月进度和季进度计划完成的工程造价的1%进行处罚。(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监理人批准的完工日期完工的,每延误工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但最终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21工期提前21.1承包人提前工期无奖金。21.2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不支付奖金,赶工费用协商解决。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22.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本款中84天改为7天。增加以下条款:(1)本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若按验收规程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除按要求进行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外,另外须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按规定必须检验的单元工程未经检验合格而私自覆盖的,每个单元工程扣除工程款5000元,私自覆盖事后又检验不合格的,除上述扣款外每个单元工程再扣除工程款2000元。48n(3)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的下列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1)未按技术条款要求清基或清基不干净、不彻底,除无偿返工外,每平方米扣除工程款10元。2)堤脚开挖弃土不按设计要求在阶地上平整的,除无偿返工外,按每平方米扣除工程款10元。3)未按规定进行植草的,除无偿返工外,按每平方米扣除工程款10元。4)除经监理人同意的零星砌体外,采用人工拌和砂浆、混凝土的,应当改用机械拌和,无偿返工,并按每立方米砌体、混凝土分别扣除工程款100元、500元。5)砂浆、混凝土拌和料不按规定配合比随意上机拌和的,除无偿返工外,每次扣除工程款2000元。6)随地拌砂浆,或砂浆、混凝土没有临时浆槽存放,或掺杂泥土进行拌浆的,除无偿返工外,每处每次扣除工程款1000元。7)砂浆、混凝土标号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除无偿返工外,每立方米砌体、混凝土扣除工程款100元、500元。8)碎石、块石有污泥、油污未清洗干净而直接采用的,除无偿返工外,按每立方米分别扣除工程款100元。9)浆砌石不按要求进行砌筑的,除无偿返工外,按每立方米扣除工程款100元。10)浆砌石、板桩、铰链链锁板预制件没有按要求进行淋水养护,达不到设计标号的,除拆除或报废外,每立方米扣除工程款500元。11)板桩、铰链链锁板预制件混凝土表面的蜂窝、麻面(含砂斑)、平整度(用2米直尺测平面)、平直度(用5米直尺测轮廓线)、相邻板桩、铅丝笼块石错牙应达到以下标准:①蜂窝面积不超过所在面积的0.2%,麻面(含砂斑)面积不超过所在面积的0.5%。②板桩、铰链链锁板表面平整度误差不超过3毫米,平直度误差不超过5毫米。误差超标的,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打磨、修补。③相邻板桩错牙不超过3毫米,平整度误差不超过3毫米,误差超标的,拔出桩重打。④相邻铅丝笼块石错牙不超过5毫米,平整度误差不超过8毫米,平直度误差不超过20毫米。误差超标的,重新砌筑。48n蜂窝、麻面(含砂斑)面积超过上述控制标准的,超过部分分别按5000元/平方米、2000元/平方米扣除工程款;平整度、平直度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分别按500元/处、1000元/处扣除工程款。不足一个扣除工程款单位的,按一个扣除工程款单位进行扣除。12)使用不合格材料的,除由承包人负责清除出场外,尚需按以下各项分别扣除工程款:①土料:每立方米20元;②砂:每立方米20元;③块石:每立方米50元;④水泥:每吨400元;⑤钢筋:每吨4000元;⑥模板:每平方米110元;⑦碎石:每立方米80元;监理人指出后仍强行使用的,除清除出场外,需加倍扣除工程款。13)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未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或免检证的,按不合格材料论处。若强行使用,除清除出场外,并加倍扣除工程款。14)草皮及其铺设质量不合格的,按50元/平方米扣除工程款;树种及栽种质量不合格的,乔木按500元/株扣除工程款,灌木按100元/株扣除工程款。15)工程竣工验收前,经抽检发现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土方、混凝土、浆砌石按每个不合格点扣除工程款1万元。16)从化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及主管部门检查指出的质量及安全问题,除返工整顿外,每个问题扣除工程款5000元。17)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除按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外,每次扣除工程款20000元。18)无法具体确定不合格工程量的,则以当日上午(或下午)半天工程量作为扣除工程款的处罚工程量。19)所有罚款金额在结算金额中扣除。24现场试验24.1现场材料试验48n本款修改为:“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承担所需费用。试验应委托经从化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监理单位同意的合格检测单位进行,承包人也可在工地自行建立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人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承包人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人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7测量放线27.1施工控制网本款修改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29文明施工29.1治安保卫删除(1)全文。(2)“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修改为“协助当地公安部门”。29.2施工安全(3)“发包人或委托承包人”修改为“承包人”。并增加:“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款增加:(5)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胸卡,否则按每人每次扣除工程款50元。(6)承包人未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落实公示牌、警示牌、施工围蔽等相关措施,进行安全操作,每发现1例,扣除工程款2000元。31计量31.1工程量48n本款修改为:本合同工程为总价承包。除变更外,工程量不作调整。最终结算的工程量以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为准。31.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5)本项修改为:本款(1)~(4)项计算的工程量只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31.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本款删除。32预付款32.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33工程进度付款33.1月进度付款申请单本款增加以下条款:(9)支付办法: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对施工进度的资料检查齐备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发包人、监理单位按本工程项目进度拔付80%的工程费用。(10)在完工结算经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名审定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完工结算价的95%为止。33.2月进度付款证书本款中14天改为4天。33.4支付时间本款修改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后14天内完成审批。根据《广州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合同规定的付款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应在发包人完成付款证书审批后14天内完成财政付款申请上报工作,发包人不对非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支付延误承担责任。34保留金(1)百分比为:5%。直至扣留的保留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5%。(2)取消本项。(3)取消本项。48n(4)本项修改为:工程保修期满且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保修责任,监理人出具支付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按合同条款第33款将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若保修期后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人有权扣留部分保留金用于完成剩余工作。35完工结算35.1完工付款申请单本款修改为:(1)完工验收后10天内,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完工结算申请单,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出的完工结算申请单后10天内完成与承包人协商修改和复核,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送来的完工结算申请单后10天内完成复核并送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完工结算申请单必须附有关结算书及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2)在完工结算经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后,承包人应按规定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5份),并附从化市财政局完工结算核定确认通知书。35.2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本款修改为: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4天内完成复核,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审批,并按合同条款33.4款的规定支付给承包人。增加:35.3合同内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工程变更结算单价计算,定额配用《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6)》,主要材料执行从建字〔2013〕70号文、《广东省地方水利水电工程次要材料预算价格表(2013)》和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二0一三第三季度)》调整,工人工资执行粤水建管〔2013〕88号文,从化地区按二类标准为73元/工日,最终结算价以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为准。36最终结清36.1最终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修改为“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且竣工验收通过后的28天内”。36.3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48n发包人审查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人。”修改为“发包人审查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按合同条款第33.4款的规定支付给承包人”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条修改为: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高峰期主要材料单项价格涨落幅度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28天所在季度)主要材料单项价格的10%时,超出部分材料价差可在工程完工结算时以独立费形式计算,从结算价中增减;否则,主要材料价差不予调整。可调整的主要材料名称为:钢筋、水泥、砂、块石、碎石、木材、柴油、汽油。具体调整结果以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完工结算为准。39.2变更的处理原则(2)本款删除,修改如下:工程变更结算单价计算,定额配用《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6)》,主要材料执行从建字〔2013〕70号文、《广东省地方水利水电工程次要材料预算价格表(2013)》和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二0一三第三季度)》调整,工人工资执行粤水建管〔2013〕88号文,从化地区按二类标准为73元/工日,最终结算价以从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为准。41承包人违约41.1承包人违约(1)项修改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完成任务。(5)项修改为: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完成半月进度、月进度和季进度计划。41.2对承包人违约发出警告修改为:承包人发生第41.1款的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天内予以整改,并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扣除工程款。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尽可能挽回由于违约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于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41.3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本款中28天和14天改为2天。41.6解除合同后的付款48n3)删除“逾期完工”。4)增加:赔偿金至少为本项1)的15%。42发包人违约42.1发包人违约(1)项修改为:发包人未能协助提供测量基准。42.2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本款增加:补偿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44争议调解44.2争议调解组本款中84天改为28天。44.3争议的评审本款中28天改为14天。46仲裁或诉讼46.1仲裁删除本款。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48.1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1)项修改为: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投保由承包人负责。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50.1发包人的责任删除本款。50.3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责任删除本款。50.4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本款修改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由承包人自行确定。51对各项保险的要求删除本款。52完工验收48n52.3工程完工的验收本款中28天改为7天。52.4单位工程验收增加以下内容:(1)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之内提交合格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如承包人未能按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每拖延一天,扣除工程款500元。(2)承包人应在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提交合格的单位工程验收资料。承包人未能按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每拖延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3)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要求或监理人的指示在指定的位置设置变形观测基点进行观测,并按规定的时间定期向监理人报告观测成果。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的,扣除工程款500元/日。(4)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后30天内提交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否则每拖延一天,扣除工程款3000元。增加以下条款:52.8完工验收还应执行以下规定(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相关规定(3)水利工程验收的其他管理规定(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3工程保修53.1保修期(1)保修内容、范围为本合同内的所有工程项目。(2)保修期为一年。53.2保修责任增加以下项:(3)在保修期内,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缺陷或损坏,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或监理人的保修通知的要求履行保修责任。若承包人在收到保修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发包人有权在保留金中按相应工程费三倍的金额扣除工程款。56严禁贿赂48n增加以下内容: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廉政责任书。57化石和文物如发生,双方另行协商。58专利技术删除本条。59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不作奖励。48n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如有时〕1总则1.1本工程技术要求参照如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堤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260-98)(2)《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4)《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0-84)(5)《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18-9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50300-2001;(7)《2007最新市政工程安全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8)《水利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9)《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10)《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需要强调的才予说明。未加说明的,一般应以上述标准和规范为准。1.2施工中出现情况变化,本说明未尽之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协调解决。1.3验收标准,本说明未说明的,严格按验收规范执行。2土石方工程2.1土方开挖(1)一般土方开挖A:根据施工地理条件、技术条件、土壤种类和地下水位等因素选择人工开挖或机械开挖。B:合理布置开挖工作面和出土路线。确定开挖分层分段,以便充分发挥人力、设备的生产能力,使开挖效率达到最优。C:合理选择和布置出土地点和弃土地点。做好挖填平衡,使得开挖出来的土方尽量用来作为填方土料。D:开挖边坡,要防止塌滑,保证开挖安全。E:地下水位以下土方的开挖,应根据施工方法的要求,切实做好排水工作。48nF:基层开挖完后按有关检验标准对其平整度、坚实度、松散度和软弱度进行检查,凡不合格的地段必须修整或做地基处理,逐个断面检查基层标高。(2)坝基(面)清理及处理A:坝基(面)的清理范围应包括坝身、坝肩和上下游坝脚的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以外0.3~0.5m。B:坝身若发现局部出现“弹簧土”、淤泥、腐殖土、泥炭等不合格土及草皮、树根、混凝土地坪等杂物必须清除,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铺填新土。C:坝身内的井窖、树坑、坑塘及动物巢穴,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D:新老土料结合部的清理、刨毛,应符合《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的要求。E:对坝基(身)开挖或处理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应及时详细记录,经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堤身填筑。F:采用挖除软弱层换填砂、土时,应按设计要求用中粗砂或砂砾,铺填后及时予以压实,其相对密度不低于0.65。G:开挖前应摸清大坝范围内敷设的过江电缆及管线位置、埋深等情况,在涵管左右1m范围内采用人工填土。2.2土方回填(1)一般土方回填(包括原土回填和无特殊土质要求的外购土)A:回填前先清除原土的草皮、树根、含有植物的表土、蛮石、垃圾及其他废料等。B:对回填土方根据设计要求压实度选择压实方式(人工或机械)进行压实。C:剩余土方根据设计要求原地堆放或外弃。(2)土石坝坝身填筑要求A:在工程加固整治开工之前,应尽量按选择的施工机械安排压实实验,通过试验选定铺土厚度﹑含水率的适宜范围﹑压实方法和压实遍数。人工夯﹑机械夯,铺土限制厚度15cm~20cm,土块的限制粒径5cm;5t~10t平碾,铺土厚度20cm~25cm,土块的限制粒径8cm。B:对培厚部分的地基应将表层的石块﹑淤泥腐殖土﹑杂填土﹑泥炭以及杂物等用人工(或机械)清除干净,并将坝基(或坝面)平整压实,清基范围应超出设计边线100cm。所有坑洼应按坝身要求分层压实填平。C:履带拖拉机碾压时,为在压实过程中产生较大的振动力,一般拖拉机要用3﹑48n4档速度,拖拉机型号C-80,履带单位压力48kpa,铺土厚度25cm~30cm,碾压遍数6遍~10遍,压实平均干密度1.62g/cm³~1.65g/cm³。铺土压实从最低部位开始,按水平分层向上铺土填筑,不得顺坡铺土填筑,铺土厚按选定或由压实试验确定的厚度进行控制。靠近边坡铺土时,应超出设计边线一定余量,人工铺料宜为10cm,机械铺料宜为30~50cm。土料的铺填与压实工序应连续进行,以免土料被晒干而影响填筑质量。对表面已风干的土层,如间隔时间较长,在其上再填新土前应做表面刨毛和洒水湿润。D:对机械碾压不到的死角,辅以人工夯具进行夯实。若填土出现“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现象,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或挖除,或刨松后重新碾压,经检验合格后才能铺填新土。E:在土坝的斜坡结合面上填筑时,随填筑面上升而进行削坡,并削至质量合格层;削坡合格后,应控制好结合面上土料的含水量,边刨毛﹑边铺土﹑压实。3砌石工程3.1浆砌石施工技术要求(1)浆砌石料的基本要求A:用于砌石工程的石料,其石质应新鲜、坚硬、密实、无裂纹,表层无全、强风化层及软岩、泥质物等剥落层,遇水不易泥化和崩解,饱和极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B:粗料石,一般为矩形,应棱角分明、六面基本平整,同一面高差应控制在石料长度的1~3%,长度宜大于50cm,宽、厚应不小于25cm,长厚比不宜大于3。异形石应经专门加工,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特定形状和尺寸。C:块石,应有两个基本平等的面,且大致平整,无尖角、薄边。(2)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的要求砂浆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设计强度及施工和易性的要求。为确保砂浆材料的质量,其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3)浆砌石砌筑要求A:砌筑前应浆石料刷洗干净,并保持湿润。砌体石块间应用M7.5砂浆材料粘结、填实。B:护坝、护底和翼墙内部石块有较大的空隙,应先灌填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并认真捣实,再用碎石块嵌实。不得采用先填碎石块,后塞砂浆的方法。C:为了适应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和伸缩变形,每隔15m设计温度缝和沉陷缝,缝宽2cm,中间填充沥青木板。48n3.2反滤层施工技术要求(1)反滤料的材质、级配(应满足二级配要求)、含泥量(小于5%)及其铺筑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材质要求质地致密坚硬,具有高度的抗水性和抗风化能力,风化料一般不能用作反滤料。(2)地基处理验收合格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回填第一层反滤料。(3)排水棱体地基反滤土工布铺设要平顺,松紧适度,不应绷拉过紧或褶皱。搭接宽度为40cm,施工过程中不得损伤土工织物(防止被第一层干砌石棱角刺穿)。反滤土工布指标见下表。反滤土工布即无纺土工织物指标单位面积质量(g/m2)幅宽(m)厚度(mm)抗拉强度(N/m)渗透系数(cm/s)有效孔径(mm)顶破强度(N)经向纬向CBR圆球3502~5.431201507.2×10-10.11300500(4)在挖装和铺料过程中,应防止反滤料颗粒分离,防止杂物与其他料物混入,反滤料宜在挖装前洒水,保持其湿润状态,以免颗粒分离。反滤料铺筑必须严格控制铺料厚度。反滤料与过滤料两者交界处超径石应清除。对已碾压合格的反滤层应做好防护,一旦发生土料混杂,则必须及时清除。反滤料压实过程中,应与其相邻的防渗土料、过渡料一起压实,反滤料宜采用自行式振动碾压实。严禁在反滤层内设置纵缝,反滤层横向接坡必须清至合格面,使接坡反滤料层次清楚,不得发生层间错位、中断和混杂。(5)反滤料(碎石或中粗砂)的相对密度不应低于0.75。3.3干砌石排水棱体施工技术要求(1)排水棱体所用石料必须质地坚硬新鲜,其石料粒径为20~50cm,砌筑前冲洗干净,含泥量不超过5%。(2)施工中排水堆石体内可设置纵缝和横缝,宜采用预留平台方式逐层收坡。排水棱体外露表面宜力求平整、美观。(3)干砌石棱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A:不得使用有尖角或薄边的石料砌筑;石料最小边尺寸不宜小于20cm;B:砌石应垫稳填实,与周边砌石靠紧,严禁架空;48nC:严禁出现通缝、叠砌和浮塞;不得在外露面用块石砌筑,而中间以小石填心;不得在砌筑层面以小块石、片石找平。4混凝土工程4.1模板、支架的基本要求和安装拆除(1)模板和支架的基本要求:A:保证混凝土浇筑后结构物的形状、尺寸与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B: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C:尽量做到标准化、系列化,装拆方便,周转次数高,有利于混凝土工程的机械化施工;D: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涂隔离剂,以保证混凝土表面的质量。E:模板工程采用的材料及制作、安装等工序的成品均应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2)模板的安装A:模板安装前应进行模板设计,验算模板及其支撑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最大的变形不得超过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1/250。B:现浇砼梁、板,当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起拱高度宜为全跨度长度的1/1000~3/1000。C:当支撑高度大于3m时,宜用门式或钢管脚手架支撑。D: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3)模板的拆除A:侧模:在砼强度(一般需达到2.5MPa)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B:底模(承重模板):当砼达到下表所列标准后,才能拆除。底模(承重模板)拆模时砼强度要求项目悬臂板、梁其它板、梁结构跨度(m)≤2>2≤2>2,≤8>8达到设计强度的百分率(%)7510050751004.2混凝土配合料的要求48n(1)水泥必须下列要求:A:运至工地的水泥,应有制造厂的品质试验报告;试验室必须进行复验,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注:每200~400t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为一取样单位,如不足200t也作为一取样单位。可采用机械连续取样,亦可从20个不同部位水泥中等量取样,混合均匀后作为样品,其总数量至少10kg。B:水泥品质的检验,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进行。(2)骨料应符合下列要求:A:骨料应根据优质、经济、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选择。B:堆存骨料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C:应尽量减少转运次数。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宜大于3m,超过时应设置缓降设备。D:应避免泥土混入骨料和骨料的严重破碎。E:不同粒径的骨料必须分别堆存,设置隔离设施,严禁相互混杂。F: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使用山砂、特细砂,应经过试验论证。G: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6范围内。天然砂料宜按粒径分成两级,人工砂可不分级。H:砂料中有活性骨料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4.3混凝土配置及运输要求(1)配合比的选择:A:为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工程所用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B:混凝土的水灰比,应根据设计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由试验室通过试验确定,应小于0.65。C:混凝土的坍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钢筋含量、混凝土的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决定,尽可能采用小的坍落度。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使用振捣器)控制在3~5cm。(2)拌和应符合下列要求:A:水泥、砂、石、混合材均应以重量计,水及外加剂溶液可按重量折算成体积。称量的偏差,不应超过下表规定的数值。混凝土各组分称量的允许偏差48n材料名称允许偏差水泥、混合材砂、石水、外加剂溶液±1%±2%±1%B:施工前,应结合工程的混凝土配合比情况,检验拌和设备的性能,如发现不相适应时,应适当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有条件时,也可调整拌和设备的速度、叶片结构等。C: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应根据气候条件定时地测定砂、石骨料的含水量(尤其是砂子的含水量);在降雨的情况下,应相应地增加测定次数,以便随时调整混凝土的加水量。D: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持砂、石、骨料含水率稳定,砂子含水率应控制在6%以内。E:必须将混凝土各组分拌和均匀。拌和程序和拌和时间,应通过试验决定。混凝土纯拌和时间(min)拌和机进料容量(m3)最大骨料粒径(mm)坍落度(cm)2~55~8>81.01.62.45.080150(或120)150150—2.52.53.52.52.02.03.02.02.02.02.5F:拌和设备应经常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a拌和物的均匀性;b各种条件下适宜的拌和时间;c衡器的准确性;d拌和机及叶片的磨损情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3)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A:选择的混凝土运输设备和运输能力,应与拌和、浇筑能力、仓面具体情况及钢筋、模板吊运的需要相适应,以保证混凝土运输的质量,充分发挥设备效率。B:所用的运输设备,应使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致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及过多降低坍落度等现象。C: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及减少转运次数。运输时间不宜超过下的规定。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48n混凝土运输时间气温(℃)混凝土运输时间(min)20~3010~205~103045604.4混凝土的浇筑与养护(1)浇筑前,应对模板的间隔、高度润滑、支撑稳定情况和基层的平整、润湿情况、以及钢筋的位置等进行全面检查。(2)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A:基面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均应清除。基面应冲洗干净并排净积水。清洗后的岩基在浇筑混凝土前应保持洁净和湿润。B:浇筑混凝土前,应详细检查有关准备工作,地基处理情况,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模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做好记录。C: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叠时,应均匀地分布于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浇筑面应保持水平。混凝土浇筑层的允许最大厚度项次振捣器类别浇筑层的允许最大厚度1插入式电动、风动振捣器振捣器工作长度的0.8陪软轴振捣器振捣器头长度的1.25倍2表面振捣器在无筋和单层钢筋结构中250mm在双层钢筋结构中120mmD: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己入仓的不合格的混凝土必须清除。E: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工作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F:浇筑混凝土的允许间歇时间(自出料时算起到覆盖上层混凝土时为止)可通过试验确定。G:混凝土应使用振捣器捣固。每一位置的振捣时间,以混凝土不再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并开始泛浆时为准。(3)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48nA: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洒水养护,以保持混凝土表面经常湿润。B:低流态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加强养护,并延长养护时间。C: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早期应避免太阳光曝晒,混凝土表面宜加遮盖。一般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18h内即开始养护,但在炎热、干燥气候情况下应提前养护,并延长养护时间(至少养护28d)。4.5水泥稳定石屑层施工水泥稳定石屑混和料掺水泥量6%,混合料的压实度为95%,从拌和到碾压之间的延续时间宜控制在3~4h。4.6分缝与止水的施工要求(1)伸缩沉降缝填料的施工A:一般将体积较大、浇筑长度大的混凝土分缝,常用的填缝材料有沥青油毛毡、沥青杉木板及泡沫板等。B:缩缝的施工方法,浇筑混凝土较长的每15m分段,段与段之间预留2cm缝宽,中间根据设计要求填充填缝材料。(2)止水部位混凝土的浇筑A:水平止水片应在浇筑层的中间,在止水片高程处,不得设置施工缝。B:浇筑混凝土时,不得冲撞止水片,当混凝土将要淹没止水片时,应再次清除其表面污垢。C:振捣器不得触及止水片。D:嵌固止水片的模板应适当推迟拆模时间。5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要求5.1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和《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以及监理机构核发验收资料执行。5.2提交竣工图要求(1)竣工图应详尽反映工程竣工结算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施工中设计修改、变更情况。图上不能反映者,应在本图纸上作详细说明。(2)工程实施中所有变更、设计修改通知要装订成册提交。(3)竣工结算工程量计算书,要求附上工程断面尺寸、计算过程,并按一式四份资料提交。其内容至少包括:(同时提交电子文档)A、工程量结算书;48nB、工程量签证;C、工程量汇总;D、工程量计算表、计算图;E、竣工图。(4)竣工图要求一式六份,同时备份竣工图光盘六张上交建设单位。5.3竣工资料收集及整治要求按水利部文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及《广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接收内容、组卷、移交暂行规定》执行。48n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注:本章由建设单位自行制定,另册。48n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注:小额建设工程的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应当在发出交易文件时发布。1说明1.1工程量清单应与交易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评标办法和图纸等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一起参照阅读。1.2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所有工程的全部费用和利润被认为已包括在其工程的投标报价中。本工程最终按施工图纸及有效的变更进行验收,由于沉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合同价款不作调整。请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该部分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工程投标报价中。1.3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合计”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计,则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计以及投标总报价内。1.4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投标文件的算术错误及不平衡报价,若中标人拒绝修正,有可能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1.5本工程取费标准及组成定额配用《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6)》,主要材料执行从建字〔2013〕70号文、《广东省地方水利水电工程次要材料预算价格表(2013)》和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二0一三第三季度)》调整,工人工资执行粤水建管〔2013〕88号文,从化地区按二类标准为73元/工日。不足部分参考有关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1.6全部材料由投标人自购。1.7投标人不能对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作任何变动。2工程量清单(附后)48n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从化市鳌头镇象新村前江移民社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采用定额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一机耕路工程   一)机耕路工程(800米+32米)  1挖掘机挖土方土类级别Ⅰ~Ⅱ类m31909.522土石料回填土料夯填m3实方1909.523挖掘机挖装土自卸汽车运输1m3挖掘机运距3kmm31111.884M7.5浆砌块石挡土墙m31004.485M7.5浆砌石路肩m3198.46砌体M10水泥砂浆抹面平均厚度3cm平面㎡985.67掺6%水泥石屑路面及垫层m3183.058伸缩缝沥青木板㎡81.399Φ50PVC排水管m382.5110土工布铺设㎡43.5211M7.5浆砌砖渠道m343.212砌体砂浆抹面平均厚度2cm平面㎡7213砌体砂浆抹面平均厚度2cm立面㎡18014C20砼渠道底板m31815C25钢筋砼板桥m32.0416钢筋加工与安装一般钢筋t0.25717普通平面木模版制作㎡13.96 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三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一)施工仓库  1施工仓库㎡100 五其他临时工程元  合计元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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