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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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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Ⅰ、Ⅱ标段监理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Ⅰ、Ⅱ标段监理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宏建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2年8月16n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Ⅰ、Ⅱ标段监理2工程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各乡镇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资格要求Ⅰ、Ⅱ标段均须具备: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2、总监必须是经水利部注册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人员和业绩条件。(取得进浙水利监理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或《进浙水利监理企业年度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①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kcggzy.com/)下载,费用200元/标段每份,在开标现场缴纳。②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不记名),纸质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标段每/份,售后不退。6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0.5万元整于2012年9月24日前足额交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的票据凭证(进帐回单等,可以为复印件)递交区监管办,以便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交纳地点: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区监管办(咨询电话:0570-3056529);交纳方法:投标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账户中汇出。交开户行:浙商银行衢州支行;帐号:3410020010120100043227;开户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7标前会议、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会议,投标单位如有疑问,以不署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提交(传真0570-3890149),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在衢州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8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不计息)9投标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90天内有效1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柯城分中心开标厅(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地址:浮石路188号)时间:2012年9月26日9时30分16n11开标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柯城分中心开标厅开标时间:2012年9月26日9时30分正本工程启用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标准时间校验网址:www.time.ac.cn/img/digitalclock.swf。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1、工程综合说明1.1工程概况1.1.1工程名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Ⅰ、Ⅱ标段1.1.2工程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各乡镇。1.1.3工程规模及监理内容:Ⅰ标段整治山塘20座,投资约为950万元;Ⅱ标段高效节水1008亩及整治渠道约19.5㎞等,投资约为850万元。Ⅰ、Ⅱ标段的全部施工监理等工作。1.1.4招标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宏建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1.2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等1.2.1建设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宏建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1.2.2质量监督备案单位: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1.3工程监理范围:Ⅰ、Ⅱ标段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1.4施工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各项施工质量为合格。1.5安全质量目标:无四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1.6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1.6.1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开展监理工作,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标化检查、监督和管理等工作。1.6.2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停工令、返工令的发放及工程量的签证;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班子成员进行到位率考核;协调有关单位之间工作的关系;维护监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1.6.3对本项目的勘探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勘探工作按国家规范实施。1.6.4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图初审、会审并提出书面建议。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会审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图预算审核、材料、设备的选型、价格咨询等。1.6.5审核施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1.6.6督促、检查施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和国家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1.6.716n审核施工承建单位或业主采购提供的材料、构配件的数量、质量及价格。对本工程所用的涉及施工质量和安全的所有材料,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不得在施工现场堆放。1.6.8按有关合同要求,签发工程月付款凭证和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一般工程变更的工程计量及签证应在工程变更联系单发出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工作。1.6.9根据业主要求,每月按时提供有关工程月形象进度完成情况、月度工程量(货币形式)完成统计报表及下月形象计划安排和下月工程用款计划;每月按时提供监理月报及工程质量情况月报;及时提交业主要求的专项报告。1.6.10配备必要的测试、检查及交通工具,切实保证日常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中有异议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试验,并须与施工单位同步、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代表同意后,由甲方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1.6.11参加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协助业主审查工程结算。1.6.12负责检查保修阶段的工程状况,督促承建单位回访,督促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1.6.13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施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1.7招标方式:本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工作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监理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办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二、投标须知2.1合格的投标人2.1.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总监必须是经水利部注册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人员和业绩条件。(取得进浙水利监理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或《进浙水利监理企业年度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2.1.2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派总监到位率80%以上;其他监理人员到位率按工程施工的需要必须达到90%以上。2.1.3投标人派驻本工程的监理部必须有以下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资格审查表”中体现,如人员达不到要求,以废标处理。2.1.4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为确保本工程质量和如期完工,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提供合同价(中标费率乘本工程估算投资)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缴存至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作为放弃中标资格处理。16n2.1.5投标人没有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公示的。2.2招标文件2.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招标文件(2)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单位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3.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或传真至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传真0570-8553580)。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在衢州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2.2.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衢州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3投标文件内容商务部分(1)投标报价书; (2)投标保证金;资格部分(该部分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须密封、核验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资格审查表后。)(3)资格审查表(4)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业绩、职称证书以及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等证明文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人员和业绩条件。(取得进浙水利监理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或《进浙水利监理企业年度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16n 技术部分(7)承诺书及监理大纲;(监理大纲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范围、监理目标、监理措施、对工程的理解、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等。) (8)拟用于本工程的设施设备、仪器;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2.4投标报价2.4.1监理费以监理项目工程施工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计取。招标人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确定本工程Ⅰ、Ⅱ标段监理费率报价区间,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以废标处理。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2.4.2本次招标按费率报价。费率报价区间为Ⅰ标段:1.85%(含)—2.78%(含)(费率报价时最多保留二位小数);Ⅱ标段:1.87%(含)—2.81%(含)(费率报价时最多保留二位小数)。2.5投标保证金2.5.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不少于前附表中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书的一个组成部分;2.5.2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见前附表;2.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5.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确定后7天内退还;2.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无息退还;2.5.6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的;(2)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3)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的;(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伪造身份证、企业及项目部人员证件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50%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获奖文件(证明)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30%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须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规定】等情况,如有隐瞒,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20%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投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6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16n2.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采用打、复印或钢笔书写整理装订成一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未标注正副本的(提交一份的,不分正副本),总分扣2分,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每少或多一本总分扣2分。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二日内补交二份投标文件副本。2.6.2投标书及其中的关键内容经法定代表人盖章确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袋密封。在标函袋封面上应注明工程名称和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封条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单位公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不须密封,由被授权人自行携带,开标时提交公证单位核验。2.6.3投标人应派专人按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送达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招标人应记录投标书送达时间,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业主将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标进行处理;2.7开标2.7.1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柯城分中心开标厅(柯城区建设局四楼)举行开标会议。以下人员须参加开标会议:(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为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注:委托代理人可随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如法定代表人在开标现场签字后需离开开标现场,则授权委托代理人继续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均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开标程序中所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7.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投标文件未按2.6.2要求密封的;(3)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写,字迹模糊不清的;(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席位费的;(7)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在业主限价范围之外的;(8)拟派项目总监不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9)没有承诺拟派总监到位率80%以上的;其他监理人员到位率按工程施工的需要必须达到90%以上。16n(10)监理班子成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7.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按拟定的开标评标会议程序进行;2.7.4评标定标办法:见第三部分《监理评标、定标办法》;2.7.5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业主1人,专家库抽取4人),从衢州市柯城区招标评标水利、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三、评标、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评标定标分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阶段评分方式进行,由评委进行资格评定、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定。二、开标程序(一)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时间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柯城分中心开标厅(柯城区建设局四楼)举行开标会议。以下人员须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为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注:委托代理人可随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如法定代表人在开标现场签字后需离开开标现场,则授权委托代理人继续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均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缴纳席位费,已缴纳席位费的投标人,须携带当月席位费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供工作人员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未缴纳席位费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3) 公证处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到场情况,并公布;开标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标书予以拒绝; (4)公证处工作人员及代理机构核实缴纳席位费缴纳情况,已缴纳席位费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一小时内,向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5)公证处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审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16n理人、项目负责人资质(审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审查通过的继续开标,不通过的标书予以拒绝。 (6)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效;(7)公证处工作人员按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当众启封投标人投标文件,检查签署是否符合规定,并公布检查结果;(8)公证处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9)计算商务得分(后续的标评过程中,若出现废标的,不再重新计算商务得分);(10)公证处工作人员将商务得分前5名的投标文件送评委进行评审(满足3名,不足5名的则全部入围;如出现第一名并列情况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名后,前5名送评委会评审,如第二名或三、四、五名出现此情况,按上述抽签方法确定前5名排名后送评委会。),若在评审过程中有无效标的产生,则按得分高低依次替补,确保始终有五家单位在进行评审;(11)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评审结果; (12)评标委员会商讨必要事宜;(13)招标人代表宣布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14)公证处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15)开标会议结束。注:开标会议结束前,投标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超过20分钟的(涉及需要时,以公证人员宣布计时的时间为准),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擅自带走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材料)离开开标现场的,视作直接放弃中标资格。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投标人必须满足“五、评标办法和内容”中资格审查及技术审查的1-7条条件,有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后审及技术标不予通过。符合本工程各标段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投标单位只允许在一个标段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在Ⅰ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余标段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不在进行报价及评审。四、评分分数:满分为100分。1、资格标:采用通过式评审。2、技术标:采用通过式评审。3、商务标:100分五、评标办法和内容资格审查部分及技术部分评审采用通过式评审。资格审查部分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总监必须是经水利部注册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3、监理工程师要求: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人数一名及以上。4、监理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人数一名及以上。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人员和业绩条件。16n(取得进浙水利监理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或《进浙水利监理企业年度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以上1、2、3、4、5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需密封,核验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技术标审查部分(监理大纲及拟用于本工程的设施设备、仪器表格没有技术标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商务部分不予评审)。6、承诺书及监理大纲;(监理大纲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范围、监理目标、监理措施、对工程的理解、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等。)7、拟用于本工程的设施设备、仪器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商务部分100分(1)监理费率报价为Ⅰ标段:1.85%(含)—2.78%(含)(费率报价时最多保留二位小数);Ⅱ标段:1.87%(含)—2.81%(含)(费率报价时最多保留二位小数)。在区间内为有效报价。超出区间范围的按废标处理。(2)最佳评标费率:P=(A+B)÷2P为最佳评标费率;A为所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B为有效报价中的次低报价。(3)投标人所报费率等于最佳评标费率的得100分。A、投标费率等于最佳评标费率的,得100分;B、投标费率在最佳评标费率以上的,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扣4分;(本项扣完为止)。C、投标费率在最佳评标费率以下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计算公式为:升降百分点=[(投标人投标费率-最佳评标费率)÷最佳评标费率]×100%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制。升降百分点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确定二名中标候选人。评标专家组在评标工作结束前做好各项打分工作,由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后,当场由招标人宣布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相同得分时,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到市检察院对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5、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6n四、合同条款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委托人:监理人: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工程等别(级):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5、工期: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3、监理项目投资:4、监理阶段:(施工期、保修期)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年月日至年月日。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16n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16n(一)、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执行(略)16n(二)、专用合同条款监理依据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项目部人员配备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表所提供的人员名单不符的(超出资格审查表所提供的人员名单的除外);2、;3、。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2、;3、。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3、。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16n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提供时间交还时间管理要求备注1生活、办公用房……2办公设施、设备……3检验、测试设备……//////4交通工具……//////5通讯设施//////6其他(水、电等)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工程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支付时间为:。16n二、支付方式为:以合同价为基数,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在完成监理工程量60%时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40%的工程款;监理工程量完成到90%时再支付工程合同总价3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有关结算审查部门审查后付至监理的工程的结算价的95%,余下5%款项作为质量保金。保修期一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这期间保修金不计息。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二、支付方式为:。三、支付时间为:。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二、仲裁机构为:为本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16n(三)、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27n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四)、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履行合同条款。(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27n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处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保证金;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理。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作为 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27n第八条、廉政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的1%,待工程全面竣工综合合格验收后,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员若违反本合同书条款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廉政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员无违反本合同书条款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廉政保证金本金额返还。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审核人: 审核人:经办人: 经办人: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第五部分其它事项1、本招标文件未详事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监理管理规定。2、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满后14日。3、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直接参照有关规定执行。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27n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复印件;资格部分(该部分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须密封、核验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资格审查表后。)(3)资格审查表(4)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业绩、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等证明文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人员和业绩条件。(取得进浙水利监理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或《进浙水利监理企业年度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 技术部分(7)监理大纲;(监理大纲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范围、监理目标、监理措施、对工程的理解、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等。) (8)拟用于本工程的设施设备、仪器;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27n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标段施工监理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年月日27n1、投标函衢州市柯城区宏建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Ⅰ、Ⅱ标段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标段工程施工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监理费率报价为%,。负责本工程的总监是,监理人数为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并承诺总监到位率为每月80%以上的;其他监理人员到位率按工程施工的需要必须达到每月90%以上。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5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监理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若中标,则有效期延长至招标文件及合同各项条款完成为止),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如出现招标文件2.5.6条款行为之一的,即无条件接受罚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开户银行:帐号:二○一○年月日2、投标保证金复印件27n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标段施工监理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年月日27n3、资格审查表企业名称企业资格资格证书号项目总监姓名项目总监资格及注册证号是否有《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合格证书》/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工程师资格及证号是否有《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合格证书》//监理员姓名监理员资格及证号是否有《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合格证书》//其它人员注:表格行数不够,可按以上格式自行添加。表格内所需证书有有效期的均应在有效期内。其他人员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所需自行配备。资格审查表配备的人员名单必须与合同签订后所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如不一致则在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业绩、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等证明文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人员和业绩条件。(取得进浙水利监理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或《进浙水利监理企业年度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27n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标段施工监理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年月日27n7、监理大纲;必须提供。编制要求: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范围、监理目标、监理措施、对工程的理解、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等。 8、拟用于本工程的设施设备、仪器;工程名称: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情况投入时间备注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