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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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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ResearchonCooperativeGovernanceofTheSmall-scaleIrrigation作者姓名:学科、专业:学号:指导教师:完成日期:大连理工大学DalianUniversityofTechnologyn大连理工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作者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内容和致谢的地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其他已申请学位或其他用途使用过的成果。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做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若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位论文题目:作者签名: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小型农田水利与用水户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小型农田水利的快速发展适应了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要求,顺应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方式的发展需求,有效推动了农业增产、农民创收的前进步伐。但是,小型农田水利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小型农田水利设建设供给不足,包括人力、财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的匮乏;小型农刚水利利用方面的困境,包括搭便车行为、边界及分配秩序混乱、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利益被弱化等现象;小型农田水利监管方面的困境,出现有人用无人管、责任主体不明、制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政府的引领作用不强,又有协商机制单一、制度安排不合理及监督体制的不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发展中表现出滞后性和非规范性,严重制约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合作治理模式是国内外学者目前最关注的课题之一,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领域,对于事物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合作治理能有效地减少行政主体不作为、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促进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积极性和保护共同利益的热情,大大激发社会资源的参与度,实现资源供给来源多元化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小型农田水利存在的众多问题中,落后的治理方式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国小型农田水利正需要这样一种多元化的合作治理模式来改善其落后的现象。本文以合作治理为研究基础,探究完善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的机制。从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合作治理理论、集体选择理论入手,并以大连市的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现状为研究对象,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为调研对象,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分析小型农田水利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境及成因分析。借鉴国内外己有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适应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合作治理模式。提出了发挥政府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实施合作治理的引领作用;加强多元治理主体协商机制的民主化和信息的公开化;健全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激励机制、.多层次制度安排以及提供制裁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的全面发展,为我国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兴建提供新思路,加快“i农"问题的解决步伐。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用水户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ResearchonCooperativeGovernanceofSmall-scaleIrrigationAbstractAgricultureisthefoundationofthenationaleconomy.Water,whichcloselyrelatedtotheproductionandlifeoffarmers,isthelifebloodofagriculture.Therapiddevelopmentofsmall-scaleirrigationadaptstopolicyrequirementsofthehouseholdcontractresponsibilitysysteminChina,andconformstothemodeofoperationoflarge-scaleagriculturaldevelopmentneeds,andeffectivelypromotesagriculturalproductionandfarmers’income-generatingimplementationpace。However,variousproblemsariseinthecurrentsmall-·scaleirrigationdevelopmentprocess:thesmall-·scaleirrigationfacesascarcityofsupplyforthealackofhuman,financialandmaterialresources,technology,thesmall—scaleirrigationfacesusedifficultiesforthefree-riderbehavior,confusionboundariesandallocationorder,individualrationalityleadingtothecollectiveinterestsofweakeningphenomenon,thesmall—scaleirrigationfacesregulationdifficultiesforunsupervision,unclearsubjectandincompletesanctionssystem.Thehysteresisandnon-normativedevelopmentofsmall—scaleirrigation,seriouslyrestrictthedevelopmentoftheagriculturaleconomy.Cooperativegovernancewidelyappliedtovariousfieldsisoneofthemostattentiontopicatpresentscholarsbothathomeandabroad.MeanwhilecooperativegovernanceCaneffectivelyreducetheadministrativesubjectomission,practicefavoritismandotherbadbehavior,itCanalsopromotetheparticipationofstakeholdersandprotectthecommoninterestsofenthusiasm,greatlystimulatetheparticipationofsocialresources,diversifyingsourcesofsupplyandtheefficientallocationofsocialresources.Thebackwardmodeofgovernanceofmanyproblemsisthemainfactorrestrictingitsdevelopment,China’Ssmallirrigationandwaterconservancyneedsuchadiversityofcooperationgovernancetoimproveitslaggingphenomenon.Inthisthesis,themechanismofperfectingOUrcountry’Ssmallirrigationandwaterconservancycooperationgovernancemodelisstudiedontheresearchofcooperativegovernance.Fromacomlnonpoolresourcetheory,cooperativegovernancetheoryandcollectivechoicetheory,andwithsmallirrigationandwaterconservancydevelopmentsituationindalianastheresearchobject,selectingtherepresentativesamplesforresearchobject,throughquestionnaires,allkindsofdifficultiesencounteredinsmallirrigationandwaterconservancydevelopmentareanalysized.ThegovernancemodelofcooperationadapttothesmallirrigationandwaterconservancydevelopmentinOurcountryisimprovedthroughusingtheexistentresearchachievementsathomeandabroad.Theeffectofgovernment—II—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leadingroletopromoteimplementationofsmallirrigationandwaterconservancycooperationgovernanceisproposed;themultivariateinformationconsultationmechanismthedemocratizationofmanagementmainbodyandthepublicshouldbestrengthened,Theincentivemechanismofthepluralcooperativegovernance,multi-levelinstitutionalarrangementsandthesafeguardmeasuressuchassanctionsarepresented.Thecomprehensivedevelopmentofsmall—scaleirrigationisfurthers仃engthened,thenewideasforthenewcountrysideconstructionofpublicinfrastructureareprovided,thepaceof”threerural”problemsiSaccelerated.KeyWords:SmallIrrigationandWaterConservancy;CooperativeGovernance;WaterUsers—U1.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目录摘要⋯⋯⋯⋯⋯⋯⋯⋯⋯⋯⋯⋯⋯⋯⋯⋯⋯⋯⋯⋯⋯⋯⋯⋯⋯⋯⋯⋯⋯⋯⋯..IAbstract⋯⋯⋯⋯⋯⋯⋯⋯⋯⋯⋯⋯⋯⋯⋯⋯⋯⋯⋯⋯⋯⋯⋯⋯⋯⋯⋯⋯⋯⋯⋯⋯⋯⋯⋯⋯⋯⋯⋯⋯⋯⋯II1绪论⋯⋯⋯⋯⋯⋯⋯⋯⋯⋯⋯⋯⋯⋯⋯⋯⋯⋯⋯⋯⋯⋯⋯⋯⋯⋯⋯⋯⋯⋯⋯⋯⋯⋯⋯⋯⋯⋯⋯⋯⋯⋯⋯11.1研究的背景、意义及内容⋯⋯⋯⋯⋯⋯⋯⋯⋯⋯⋯⋯⋯⋯⋯⋯⋯⋯⋯⋯⋯.11.1.1研究背景⋯⋯⋯⋯⋯⋯⋯⋯⋯⋯⋯⋯⋯⋯⋯⋯⋯⋯⋯⋯⋯⋯⋯⋯⋯⋯.11.1.2研究意义⋯⋯⋯⋯⋯⋯⋯⋯⋯⋯⋯⋯⋯⋯⋯⋯⋯⋯⋯⋯⋯⋯⋯⋯⋯⋯.11.1.3研究内容⋯⋯⋯⋯⋯⋯⋯⋯⋯⋯⋯⋯⋯⋯⋯⋯⋯⋯⋯⋯⋯⋯⋯⋯⋯⋯.21.2相关概念诠释⋯⋯⋯⋯⋯⋯⋯⋯⋯⋯⋯⋯⋯⋯⋯⋯⋯⋯⋯⋯⋯⋯⋯⋯⋯⋯.21.2.1小型农田水利⋯⋯⋯⋯⋯⋯⋯⋯⋯⋯⋯⋯⋯⋯⋯⋯⋯⋯⋯⋯⋯⋯⋯⋯..21.2.2治理及合作治理⋯⋯⋯⋯⋯⋯⋯⋯⋯⋯⋯⋯⋯⋯⋯⋯⋯⋯⋯⋯⋯⋯⋯.31.3国内外研究及述要⋯⋯⋯⋯⋯⋯⋯⋯⋯⋯⋯⋯⋯⋯⋯⋯⋯⋯⋯⋯⋯⋯⋯⋯.31.3.1国内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研究述要⋯⋯⋯⋯⋯⋯⋯⋯⋯⋯⋯⋯⋯⋯⋯⋯.41.3.2国外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研究述要⋯⋯⋯⋯⋯⋯⋯⋯⋯⋯⋯⋯⋯⋯⋯⋯.61.4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81.4.1研究思路⋯⋯⋯⋯⋯⋯⋯⋯⋯⋯⋯⋯⋯⋯⋯⋯⋯⋯⋯⋯⋯⋯⋯⋯⋯⋯.81.4.2研究方法⋯⋯⋯⋯⋯⋯⋯⋯⋯⋯⋯⋯⋯⋯⋯⋯⋯⋯⋯⋯⋯⋯⋯⋯⋯⋯.92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理论基础及必要性⋯⋯⋯⋯⋯⋯⋯⋯⋯⋯⋯⋯⋯⋯⋯102.1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主体⋯⋯⋯⋯⋯⋯⋯⋯⋯⋯⋯⋯⋯⋯⋯⋯⋯⋯⋯102.1.1政府⋯⋯⋯⋯⋯⋯⋯⋯⋯⋯⋯⋯⋯⋯⋯⋯⋯⋯⋯⋯⋯⋯⋯⋯⋯⋯⋯⋯102.1.2用水户及其组织⋯⋯⋯⋯⋯⋯⋯⋯⋯⋯⋯⋯⋯⋯⋯⋯⋯⋯⋯⋯⋯102.1.3供水组织⋯⋯⋯⋯⋯⋯⋯⋯⋯⋯⋯⋯⋯⋯⋯⋯⋯⋯⋯⋯⋯⋯⋯⋯112.1.4非营利组织⋯⋯⋯⋯⋯⋯⋯⋯⋯⋯⋯⋯⋯⋯⋯⋯⋯⋯⋯⋯⋯⋯⋯112.2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理论支持⋯⋯⋯⋯⋯⋯⋯⋯⋯⋯⋯⋯⋯⋯⋯⋯122.2.1公共池塘资源理论⋯⋯⋯⋯⋯⋯⋯⋯⋯⋯⋯⋯⋯⋯⋯⋯⋯⋯⋯⋯122.2.2合作治理理论⋯⋯⋯⋯⋯⋯⋯⋯⋯⋯⋯⋯⋯⋯⋯⋯⋯⋯⋯⋯⋯⋯132.2.3集体选择理论⋯⋯⋯⋯⋯⋯⋯⋯⋯⋯⋯⋯⋯⋯⋯⋯⋯⋯⋯⋯⋯⋯l82.3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必要性⋯⋯⋯⋯⋯⋯⋯⋯⋯⋯⋯⋯⋯⋯⋯⋯⋯192.3.1各主体独自治理力量不足的呼吁⋯⋯⋯⋯⋯⋯⋯⋯⋯⋯⋯⋯⋯⋯192.3.2小型农田水利复杂性的要求⋯⋯⋯⋯⋯⋯⋯⋯⋯⋯⋯⋯⋯⋯⋯⋯202.3.3合作治理是社会变革的归宿⋯⋯⋯⋯⋯⋯⋯⋯⋯⋯⋯⋯⋯⋯⋯⋯20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小型农田水利的现状调查及分析⋯⋯⋯⋯⋯⋯⋯⋯⋯⋯⋯⋯⋯⋯⋯⋯⋯⋯⋯⋯223.1问卷调查的范围及技术方法⋯⋯⋯⋯⋯⋯⋯⋯⋯⋯⋯⋯⋯⋯⋯⋯⋯⋯⋯223.1.1样本的基本情况⋯⋯⋯⋯⋯⋯⋯⋯⋯⋯⋯⋯⋯⋯⋯⋯⋯⋯⋯⋯⋯223.1.2问卷的设计⋯⋯⋯⋯⋯⋯⋯⋯⋯⋯⋯⋯⋯⋯⋯⋯⋯⋯⋯⋯⋯⋯⋯233.2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存在的困境⋯⋯⋯⋯⋯⋯⋯⋯⋯⋯⋯⋯⋯⋯⋯⋯233.2.1小型农田水利供给方面的困境⋯⋯⋯⋯⋯⋯⋯⋯⋯⋯⋯⋯⋯⋯⋯233.2.2小型农田水利利用方面的困境⋯⋯⋯⋯⋯⋯⋯⋯⋯⋯⋯⋯⋯⋯⋯253.2.3小型农田水利监管方面的困境⋯⋯⋯⋯⋯⋯⋯⋯⋯⋯⋯⋯⋯⋯⋯253.3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困境成因分析⋯⋯⋯⋯⋯⋯⋯⋯⋯⋯⋯⋯⋯⋯263.3.1协商机制单一⋯⋯⋯⋯⋯⋯⋯⋯⋯⋯⋯⋯⋯⋯⋯⋯⋯⋯⋯⋯⋯⋯263.3.2政府责任缺失⋯⋯⋯⋯⋯⋯⋯⋯⋯⋯⋯⋯⋯⋯⋯⋯⋯⋯⋯⋯⋯⋯273.3.3制度安排灵活性不足⋯⋯⋯⋯⋯⋯⋯⋯⋯⋯⋯⋯⋯⋯⋯⋯⋯⋯⋯283.3.4监督和制裁体制不健全⋯⋯⋯⋯⋯⋯⋯⋯⋯⋯⋯⋯⋯⋯⋯⋯⋯⋯294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的机制探索⋯⋯⋯⋯⋯⋯⋯⋯⋯⋯⋯⋯⋯⋯⋯⋯⋯304.1促进政府实施合作治理工作的完善⋯⋯⋯⋯⋯⋯⋯⋯⋯⋯⋯⋯⋯⋯⋯⋯304.1.1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304.1.2提升政府公信力⋯⋯⋯⋯⋯⋯⋯⋯⋯⋯⋯⋯⋯⋯⋯⋯⋯⋯⋯⋯⋯304.2夯实合作治理的根基⋯⋯⋯⋯⋯⋯⋯⋯⋯⋯⋯⋯⋯⋯⋯⋯⋯⋯⋯⋯⋯⋯314.2.1提高用水户积极响应的能力⋯⋯⋯⋯⋯⋯⋯⋯⋯⋯⋯⋯⋯⋯⋯⋯3l4.2.2培养各主体责任感⋯⋯⋯⋯⋯⋯⋯⋯⋯⋯⋯⋯⋯⋯⋯⋯⋯⋯⋯⋯324.2.3突破技术难关⋯⋯⋯⋯⋯⋯⋯⋯⋯⋯⋯⋯⋯⋯⋯⋯⋯⋯⋯⋯⋯⋯324.2.4增加资金供给⋯⋯⋯⋯⋯⋯⋯⋯⋯⋯⋯⋯⋯⋯⋯⋯⋯⋯⋯⋯⋯⋯334.3完善合作治理的保障措施⋯⋯⋯⋯⋯⋯⋯⋯⋯⋯⋯⋯⋯⋯⋯⋯⋯⋯⋯⋯334.3.1构建长效激励机制⋯⋯⋯⋯⋯⋯⋯⋯⋯⋯⋯⋯⋯⋯⋯⋯⋯⋯⋯⋯334.3.2协商机制民主化⋯⋯⋯⋯⋯⋯⋯⋯⋯⋯⋯⋯⋯⋯⋯⋯⋯⋯⋯⋯⋯344.3.3实施多层次制度安排⋯⋯⋯⋯⋯⋯⋯⋯⋯⋯⋯⋯⋯⋯⋯⋯⋯⋯⋯354.3.4提供监管保障⋯⋯⋯⋯⋯⋯⋯⋯⋯⋯⋯⋯⋯⋯⋯⋯⋯⋯⋯⋯⋯⋯354.4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模式的例证⋯⋯⋯⋯⋯⋯⋯⋯⋯⋯⋯⋯⋯⋯⋯364.4.1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概况⋯⋯⋯⋯⋯⋯⋯⋯⋯⋯⋯⋯⋯⋯⋯⋯⋯.364.4.2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模式绩效评述⋯⋯⋯⋯⋯⋯⋯⋯⋯⋯⋯⋯37结论⋯⋯⋯⋯⋯⋯⋯⋯⋯⋯⋯⋯⋯⋯⋯⋯⋯⋯⋯⋯⋯⋯⋯⋯⋯⋯⋯⋯⋯⋯⋯⋯⋯⋯⋯⋯⋯⋯⋯⋯⋯40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参考文献⋯⋯⋯⋯⋯⋯⋯⋯⋯⋯⋯⋯⋯⋯⋯⋯⋯⋯⋯⋯⋯⋯⋯⋯⋯⋯⋯⋯⋯.42附录A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问卷调查⋯⋯⋯⋯⋯⋯⋯⋯⋯⋯⋯⋯⋯⋯⋯⋯⋯.4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48致谢⋯⋯⋯⋯⋯⋯⋯⋯⋯⋯⋯⋯⋯⋯⋯⋯⋯⋯⋯⋯⋯⋯⋯⋯⋯⋯⋯⋯⋯⋯⋯49大连理工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50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绪论1.1研究的背景、意义及内容1。1.1研究背景水利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与命脉,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的程度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落实进展情况,我国农业生产单位以家庭为主,投入少、产量低、规模小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小型农田水利较中、大型农田水利呈现出分布广、数量大的特点,小型农田水利在农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直接决定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程度。然而,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发展却遭遇种种困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受损和老化;建设、维护资金不足;产权不清、责任主体不明。归根结底是没有合理的治理模式,急需一种适合我国现行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创新性治理模式。近来合作治理模式受到国内外各界学者的追捧,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领域,对于事物的发展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结构的网络化,治理方式的灵活化,以合作、平等、多元的理念,解决目前存在的资金短缺、治理混乱、政府独大等问题。合作治理的优势可以有效治理我国现行小型农H|水利所面临的问题,我国小型农田水利正需要这样一种多元化的合作治理模式来改善其落后的现状,合作治理模式是突破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瓶颈的有效工具1.I.2研究意义近年来,学术界对小型农田水利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拓展,取得了不少卓有成效的成果。本文通过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和合作治理进行梳理和研究,以期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产生一定的指导意义。(1)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小型农出水利实施合作治理模式,有效提升小型农出水利操作的方便性、运作的灵活性,面对自然灾害可发挥其特有的功效。实现小型农田水利旱能排涝能存的优势,保障人、畜、农田生产生活用水,提高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农作物增产增收,改善用水户生产生活水平【l】。在干旱、洪涝的天灾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所受影响小,呈现出小水利大作为灵活高效的优势。(2)节约水资源小型农田水利实施合作治理模式,有效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我国属于缺乏水资源的国家,用于农业灌溉的水资源更匮乏,因此,节约灌溉用水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小型农田水利利用合理治理方式,实现生活、农业生产所用水资源储存再利用;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修补、新建输水渠道,有效防止水资源输送过程中出现的流失、渗透等浪费现象,现实节约用水的目标【zJ。(3)规模化生产经营小型农田水利实施合作治理模式,可以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我国是典型的用少量耕地资源供养大量人口的国家,八十年代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至今出现一些弊端:大部分耕地零星分散,以户为单位的农田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界限,经营规模小,无法与世界一流的农业大国相抗衡。需要一条实现规模化合作经营的纽带,以水渠、机井、排水管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天然的合作纽带,形成规模化生产、经营、管理模式,用水户之间分工合作统一作业。所需农作物种子、周边产品、服务等材料,以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式批量采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作物的质量、产量。规模化经营可以解放劳动力,大量用水户有机会外m务工,获得农Nk生产以外的知识、经济收入,有助于加快农村建设发展,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3J。1.1.3研究内容本论文着眼于小型农田水利存在的供给、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困境及成因为切入点,以公共池塘资源理论、集体选择理论、合作治理理论为指导,通过文献综述法、理论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深入实地考察及发放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了解各主体对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期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合作治理的对策。希望能给政府机构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带来启示,希望为今后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顺利实现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推进小型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1.2相关概念诠释本论文的研究主题是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模式,试图在公共池塘资源理论、集体选择理论及合作治理理论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小型农田水利的现行治理困境,探讨适合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合作治理模式。首先要对以下两个关键性的概念加以界定,才能开展其他科研工作。1.2.1小型农田水利小型农田水利是指投资较少、服务范围狭窄、建设规模较小、受益对象有限,保障农业、农村生产的水利设施。小型农田水利按其作业功能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如下类别:排水设施、蓄水设施、引水设施、田间渠道、机井、机电设施及其他相关建筑物等。我国小型农田水利突出表现为“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小型农田水利在依托各种水利技术的基础上,抵御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灾害,能够有效改善农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田土壤水分的含量,促进农产品的生长和增产,增加用水户的经济收入,是实现农业增产、增收的基础设施,是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后盾保障。1.2.2治理及合作治理“治理”是个古老的词语,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中的“操舵”,被广泛应用于国家公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方面【4】。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公共危机的侵害,治理逐渐成为公共领域的热门研究主体。但是到目前为止,国际上仍然没有对治理的含义形成统一的定论,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诠释。关于治理概念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诠释如下:库伊曼和范·弗利埃特认为:“治理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维护的秩序不是简单地通过外部强加来实现的,是要依靠多个相互影响的行为主体之间加强互动最终达到统治目标”pJ。罗茨指出:“治理的出现说明了政府统治要发生变化,标志着将要出现一种可以改变以往模式的统治方式,‘种全新的统治社会的方式”【6J。美国学者奥利弗·威廉姆森从经济学的角度指出:“许多经济方面难以解决或处理好的难题,引起了对危机事件治理的深思,治理更多关注的是相关主体之间所形成的合约风险以及识别’’pJ。我国著名学者俞可平认为:“治理的含义是应用权威使不同的或相互冲突的利益得以协调,并且采取相互协作的方式来管理其共同事务,维护秩序,实现公共利益”【6】。治理模式从其历史演进的过程来看,主要包括科层模式、市场模式以及网络化模式。合作治理模式是典型的网络化治理模式,是在放弃单一的市场治理模式和政府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治理模式,合作治理模式正成为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的主流治理模式。张康之在其《行政伦理的观念与视野》的书中提出了“用合作治理超越民主治理的观点’’峭J。合作治理是指政府与非政府、非营利社会团体、第三部门、社会公民等主体,通过相百-协商、合作等方式,共同管珲公共领域的事务,其他合作治理的丰体与政府共同划分公共权力,以满足公众的需求,最终实现公共利益【9】1.3国内外研究及述要随着全球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日益加剧,农产品需求量的逐渐增加,世界各国都把农田水利尤其是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置于重要地位,对其研究取得了一些成就。了解国内外小型农田水利发展及合作治理的动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理论、实践经验,对实现我国现行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非常必要。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1.3.1国内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研究述要近年来,我国洪涝干旱灾害频频发生,灾害的频发既体现了小型农田水利的优越性又暴露其存在的问题。因而,国家及社会各界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和改革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学者也加强了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并从各种角度提出了很多有益的见解。小型农田水利供给方面,何平均、李明贤以及刘秦州、高振华通过分析中央对公共事业财政支出情况,得出小型农田水利获得的公共财政支持偏低,不足以弥补小型农田水利及治理巨大的财政需求。他们提出从投入、激励、保障三种机制齐抓,促进公共财政支持的长效机制,增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m’l¨。叶子荣、刘鸿渊和吕俊提出基于政府层级差异构建小型农田水利供给机制,他认为小型农田水利的供给主体依据其权限的不同而承担相应的供给权责。中央政府应该供给具有全国普遍性质的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需供给本行政区域内所需的公共产品,社区只需供给具有本社区性质的公共产品02]03]。孙金林从民间方面系统地研究了当前小型农田水利的供给模式,分析总结出多种阻碍用水户积极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资建设的因素,最后提出政府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到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管理中【141。张果等人构建了“农村水利供给内部市场化”模式,即由国家全额出资或者以国家为主联合其他主体共同出资建设,单位或个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其经营权,再由用户成立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和管理Ll引。林万龙对造成农田供给不足的主要因素进行全面研究,分析指出政府在供给过程中实施严格的管控政策,需求与供给严重不对称,用户资金有限而用于供给的支出就更少,而且供给极易造成垄断行为的发生等因素【161。刘欣则认为我国小型农田水利的需求与供给信息存在不对称情况,政府财政支出、供水组织及社会投资、用户投入是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存在着投入资金不足的现状,而随着户对小型农田水利重视度的提高、农业生产扩大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小型农田水利的需求在不断地扩大,需求与供给不对称的矛盾在日益扩大【17】。小型农田水利监管方面,谭同学认为以国有和集体产权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在政府集权的治理方式下运行,产权所有无法实现多元化,导致自给和合作的理念及实施政策严重匮乏,使得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陷入瓶颈期,加剧了小型农田水利系统有水却灌溉困难的矛盾,政府在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困境过程中无法正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他指出我国的小型农田水利应该放开产权限制,根据当地农业经济及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实旌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完善农业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机制【181。孙小燕提出“国有或集体产权为主,私有产权为辅’’的产权结构。她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已经对小型农田水利的产权制度实施改革,但是并没有取得突出的成绩,在没有形成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地区,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变化很小,制约着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她建议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的重点经济作物主产区、大规模化经营模式的产区的供给由政府承担,产权归政府所有;在一些规模小、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的产区,供给主体仍然是政府,但是市场也可以通过竞标方式准入,产权可以归私有,激活小型农田水利发展动力【l州。宋洪远应用案例分析法对小型农田水利的管理活动进行研究,民间自发推行的农田水利监管改革不彻底,权利与责任不对等。当前小型农田水利监管制度改革大多基于经济利益而产生的,政府部门仍然是供给主体,产权转让于一些专业户所有,而维修的责任仍由政府承担,监督和管理环节严重缺失。拥有小型农田水利的所有权却不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政府部门因没有了设施的所有权,资金来源和财政支出大大减少,缺乏资金对失修、损坏的设施进行修建。权责的不对等还导致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监督的缺失,不仅没有促进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反而不利于其建立公平、健康、合理的秩序【zoJ。周晓平、郑垂勇以不同行政级别的主体为研究对象,研究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利益博弈。不同层级的政府组织从自身利益出发监管小型农田水利,由于没有理清责权关系、监管及使用之间的关系,造成当前供给不足、监管缺位、陈旧落后等现象。提出不同层级政府通过鼓励性政策,吸收用水户及社会资源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的供给、修建、监管、治理等环节,改变小型农田水利发展落后的现状【211。李鹤、江彬、顾涛等人对我国17个省34个村的实地调研,发现我国目前小型农田水利治理趋向于市场化,出现了一些垄断、使用秩序混乱等问题。提出了通过组建用水协会来监管小型农田水利的日常事务,大力发挥用水协会的作用【22J。政府治理小型农田水利方面,黄宗智以华北地区小型农田水利为案例,深入探究政府治理与小型农田水利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政府部门与小型农田水利拥有同一生态系统内两个相互作用的关系【23】。他还指出我国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取决于政府机构和基础组织的调控作用,对于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给予极大的肯定和期望,肯定了这些组织对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及农业创收的积极作用,期望更多的公共机构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及治理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24】。游益华按照水利工程的属性将其划分为三部分,即生产型水利工程、公益型水利工程、经营型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属于典型的生产型水利工程。生产型水利工程的投资与建设应该由用户或者社会组织承担,政府机构提供周全的服务职能,引导、协调各投资和建设组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发展事项mJ。唐建新通过调研工作,总结出在政府的治理过程中应该发挥管理职能,以弥补市场自由竞争引发的束缚不足的缺陷,健全政府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构建过程中的监管机制,完善小型农田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营和管理问题上政府应发挥最主要的作用mj。刘辉,陈思宇以湖南省粮食主产区的用水户为调研对象,分析影响用水户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因素,研究发现:农业收入占家庭伞部收入的比重越大、文化教育水平越高、身体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越健康、获得的粮食补助越多,用水户越愿意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27】。王立波提出科学合理规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方案,避免治标不治本现象出现。政府财政投资是主要的资金来源,产权方式以集体所有为主,具体日常管理权利与责任由用水户承担【28】。王建平和戴旭宏概述了建国以来各个时期的管理模式及存在的缺陷,提出了新时期适合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模式,即改变经营方式,明确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结构;创新制度和机制,实现管理主体间协作,提高自主管理能力【29,30]。1.3.2国外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研究述要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用水户这个词汇的内涵与外延都与我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者拥有和非农业生产者相同的待遇和权利义务。这些一致性不仅体现在赋税的义务上,也体现在各种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的享受上。国外农村水利管理研究开展较早,研究内容也较为广泛,形成了较为成熟理论体系。(1)小型农田水利供给方面svendsen以菲律宾国家小型农田水利系统供给改革对灌溉面积的影响为研究对象,发现政府机构取消对小型农田水利的资金补助,供给来源仅依靠灌溉用水收取的费用,对于灌溉收入和灌溉面积没有实质性的变化。通过变革河流灌溉的治理方式,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多元化的供给方式,小型农田水利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了,有效灌溉面积增加了13%,提高了农田的增量,增加了用水户的经济收入【311。Blank在其著作中对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种种弊端进行分析,得出负外部性、信息的不对称、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是不可预测的,对于公共产品的供给产生消极的影响,制约着公共产品的供给步伐。提出了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应积极引导私人、社会慈善组织、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加入,各个供给主体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供给管理模式的多元化【321。(2)政府治理小型农田水利方面Meinzen&Dick应用数学模型实证分析法,对巴基斯坦私有农田水利进行研究。研究证明对小型农田水利治理制度的创新产生至关重要影响的因素有水源质量、水量、用户文化水平、政府职能、人口密度,这些因素都会对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到底制定怎样的合作治理策略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331。North&Thoma以及Demsetz三位学者认为,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影响着政府及用水户对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活动。他们认为如果水资源相对较稀缺,用水成本较高且存在着激励的竞争,不同主体在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中的合作程度相对较高、较和谐,各主体都能发挥着相应的作用:如果水资源较充沛,竞争的因素减少了,公共产品被频繁的使用,合理的治理方式不被重视,小型农田水利无法得到有效的利用【34,351。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jules&hugh着重研究用水者组织并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二位学者认为用水者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的监管起着重要的作用。用水者是小型农田水利的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应用情况可以掌握第一手信息,用水者作为外部监督者监管小型农田水利所有者的经营活动,体现公平、合理性【j6j。Ostrom提出了一系列公共池塘资源和人们有可能持续利用资源的制度安排,通过多小型农田水利实证研究,详尽分析并描述了小型农田水利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及成因,克服了公地悲剧、集体行动逻辑、囚徒困境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影响。提出了小型农田水利利益相关者通过以平等姿态相互交流,共同构建可以改善集体行动结果的实际运行规则【37】o登哈特夫妇提出新公共服务的理论,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向指明了道路,二位学者认为,公务员的工作重点应该是组建一支具有整合能力和回应能力的队伍,增强公务员协调、解决冲突的能力。应用到小型农田水利治理过程中,就说政府机构应该加快构建一支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矛盾的队伍,在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过程中不再是掌舵者和划桨者‘381。上述文献综述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小型农田水利及其治理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优异的成就,这些成果对进一步研究小型农田水利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但是,国内外关于小型农田水利的研究,基本都集中在供给、建设、管理和产权改革某一个方面,对于构建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研究甚少,本文试图通过合作治理的探讨来解决现行小型农田水利存在的诸多问题,以期望在实践中有一定的指导意义。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1.4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1.4.1研究思路本文的研究思路如图1.1所示。提出问题上图1.1研究思路Fig.1.1IdeasofReseareh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4.2研究方法第一,文献综述法。文献研究法是一种建立在现存文字、符号和数据等信息形式上的分析方法。作者认真查阅了大量与论题相关的资料,主要涉及小型农田水利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在此基础上做出归纳和总结。第二,理论分析法。本文应用公共池塘理论、集体选择理论、合作治理理论对小型农田水利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第j,调查研究法。本文依据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现状和合作治理的内涵,设计一份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当地小型农田水利用户已匿名的形式填写问卷,通过对问卷资料的统计,评析该市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的绩效,并且对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提出更切实际的对策。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2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理论基础及必要性2.1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主体2.1.1政府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下的政府部门,包括五级行政体系中每一级别相对应的部门,上到中央财政部、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下到基层组织一乡镇政府,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都应承担起应有的职责。政府在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中的权力虽然被其他社会力量分化,但它在公共事业中的作用和角色就目前社会发展水平而言仍然处于重要地位,但绝不意味着政府部门仍处于权力控制中心,由其一方说了算。这种领先地位是由于公共事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为了保障公共事业的顺利开展,保护用水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政府部门必须承担相对于其他社会力量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扮演着更多的角色,以便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必须对政府的责任重新界定,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重新定位,政府不仅要担起引导的作用而且要起到润滑剂的作用。政府要积极的引导、鼓励不同主体参与合作治理,为不同的主体无论是不同级别的政府机构还是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畅通的合作渠道,构建多种形式交流、协商机制;政府部门对于不同主体在合作治理小型农田水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冲突和矛盾,发挥调节作用,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合作治理的顺利进展。2.1.2用水户及其组织用水户是小型农田水利最直接的受益者和使用者,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发展起到基础性的作用。由用水户组成的用水户组织,是小型农田水利最基层的监管组织,监督所有用户使用各种水利设施的行为。随着行政公务透明化、公开化程度的不断深化以及网络信息化技术的不断优化、普及,用水户参与社会和国家治理的意识不断强化,用水户通过正当的渠道参与治理、发表见解、表达自己的观点,以维护自身及其集团的合法权益,用水户成为小型农田水利治理主体中重要的力量。从用水户角度来说,用水户不再像以往一味的顺从、附和政府部门的安排,对于政府的行政行为只有认可,即使有不满,甚至损害到自身利益也不会主动维护。如今善于利用社会舆论、法律武器等合理平台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说“不"。从政府角度来说,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素质有所提高,依法公开各种相关行政信息,主动为用水户提供畅通的渠道,方便用水户的参与、监督,政府真正做到执政为民、行政为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民。用水户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扮演着消费者和监督者的角色,用水户及其组织享受着其带来的所有便利,作为消费者的用水户最了解自己的喜恶与需求,为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提供第一手信息,使得政策的制定和计划不易偏离为人民服务的轨道。监督者的身份是通过搭建的平台对治理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不仅可以维护公共利益,而且可以及时矫正治理主体的不良行为,挽救不必要的损失。2.1.3供水组织供水组织既包括事业单位性质的组织也包括市场私有性质的组织,它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中间环节,为用水户正常使用小型农田水利灌溉农作物提供保障。供水组织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活动来满足用水户灌溉的需求。供水组织确保充足的灌溉水资源外还要保证水价的科学性,同时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技术含量,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供水组织成为治理主体中不可或缺的一员,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全能型政府的失灵是其直接原因。政府大包大揽时期,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从始至终都是由政府部门独自完成,小型农田水利的策划、组织、实施以及设施的供给、检验、监督等环节都是由政府一手操办。政府的能力是有限,不可能样样都能做好,政府失灵的现象日益凸显。供水组织作为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的产品质量更优、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为政府分担小型农田水利供给的职能,使政府有更多的精力为公众服务。供水组织从中获得经济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大发展,直接促使供水组织在小型农田水利中的地位越来越牢固。民营经济学者萨瓦斯认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制度安排可以有十种,其中七种制度安排的提供者是民营部门”【39】。财政支出的有限性,需要供水组织资金的投入,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供水组织在公共事业发展中扮演着产生者和经营者的角色,以其雄厚的资金、技术、管理基础,有效提高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实现了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即满足了社会公共发展的需求,又增快了供水组织发展的速度。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供水组织,在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提高警惕性,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以免供水组织为私利而侵犯了公共利益。2.1。4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NPO)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为公众服务为宗旨,而是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服务费用,享受国家免税的组织。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主体主要是部分非政府组织、慈善组织或慈善家、民间协会等,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实现合作治理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供给和监管方面。非营利组织以其强大的社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会资源及影响力,为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设备及技术支持,从外部监督政府及其他参与合作治理主体的行为,以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健康有序的发展。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非营利组织,可以分为三类:行政部门的服务性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与民间组织相结合组成的单位、自治性的民间组织。随着社会民主的不断健全,非营利组织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凸显,非营利组织积极、自愿为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发挥着其特有的功能,其作用和地位是其他组织无法取代的。非营利组织具备专业的素质,可以在较短时问内以其社会影响力组建一支技术性、精干性的队伍,高效的完成组织任务。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治理过程中除了扮演服务者的角色,还扮演监督者和协调员的角色。服务者的角色毋庸置疑,监督者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监督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合作主体在其行使权力时是否存在不作为、违规、违法等不良现象。非营利组织在监督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话语权、影响力更加凸显,最终所起到的效果更好。协调员的身份主要是协调政府机关、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不同的声音、矛盾。治理主体越多存在的诉求、意见就越多,必须需要一个中间者来调和这些不同的要求,非营利组织不应最终采取何种行动方案而影响其利益,因而,其成为协调员是最合适的,缓和各方存在的不和矛盾,为多元化治理主体的顺利合作提供可能和保障。2.2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理论支持2.2.1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奥斯特罗姆将公共池塘资源定义为资源系统内的资源可以由该范围内的所有个人或集体共同使用,但是资源单位又是由个体分别享用的资源[40】。从公共池塘资源的含义中不难看出其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第一,公益性。公共池塘资源在一定的范围内所有成员共同使用并且共同受益,满足公众利益,实现公共价值。第二,竞争性。公共池塘资源一旦被生产出来,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使用,将会影响或降低其他人享用该产品。第三,非排他性。任何人都很难阻止那些不愿付费的个人或集体享用公共产品,由于这种非排他性的存在,大量消费者出现“搭便车”的行为,由此可见公共产品的提供和治理,政府部门必须承担起必要的职责。第三,外部性。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人产生不利的影响,这就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息息相关。出现“不经济性"的现象,如何来克服“搭便车”和“不经济性"现象的出现,是公共池塘资源治理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之一。小型农田水利可以界定为公共池塘资源,是凶为它拥有公共池塘资源的所有属性。首先,小型农田水利具备公益性,集团内所有成员都可以享用小型农田水利带来的利益。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其次,从非排他性方面分析,小型农田水利的任意一个使用者都无法将其他个体排除在使用范围之外。由于水利设施的建设规模或者水资源的流动性造成排他成本很高,或者是集团内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平等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设备所覆盖的受益区域内,每一个用户都可以使用并且无法或不可能排除其他用户的共享。再者,从竞争性方面分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水资源无法同时满足不同用户需求,以被利用的水资源也不可能再次被其他农田利用,减少了其他成员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用户之间存在竞争的关系。一些用水户利用小型农田水利的“非排他"性,坐享他人修建、维护小型农出水利的劳动成果,搭便车行为比较严重;小型农田水利的使用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用过程中造成水资源浪费、输水渠道及设施的损坏,为其他人正常使用水资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带来不便。2.2.2合作治理理论(1)合作治理的内涵合作治理主要源于西方自由主义学术背景,为了打破“中心.边缘"结构的权利控制结构,淡化政府权利结构的控制色彩,不同部门、不同群众之间以一种平等的姿态相互对话,民主的色彩越来越浓,合作治理逐渐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得以发展。人类进入后工业时代,全球化的速度越来越快,新的社会现状挑战长久存在的社会治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术界以及社会治理者需要全心的治理方式来适应新的社会形势,此时,公共行政的危机以及人类社会进步面临的困境,与落后的社会治理方式息息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仍然过度使用权利,应用权利控制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4l】。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社会上兴起了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治理力量,社会治理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合作治理逐步成为社会治理的趋势,全中樊在其著作中这样认为:“为了实现公共事业的预计效果,在政策制定、实施以及社会问题得以良好解决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反映不同社会组织和用水户的意见以及价值,治理就需要非政府组织、用水户以及其他组织的共同合作,积极真实地反映各群体的意愿,社会治理从封闭走向开放性,自新自由主义理论出现后,学子们开始致力于研究合作的可能性,并且论证和推导出的基础和条件,为合作治理实现奠定理论基础”【4¨。含义。在论述合作治理的内涵之前,首先要把握合作治理的概念。唐文玉认为:“合作治理指的就是国家与社会的合作管理公共服务”[421,张康之认为“合作治理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进行的自愿行为,在行为模式上超越了遵循政府中心主义结构的公众参与”mJ。拉尔斯·斯特姆伯格认为:“合作治理一般是以政府为主,各种公私机构并存的新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与相互认同的基础上的国家与公民社会、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即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方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面可以而且应当将一部分职能转交给其他主体,应当应用各种管理手段与方法,得以实现公共利益"mJ。合作治理也指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合作主义,它是现代政府与社会力量通过面对面的合作方式组成的网状管理系统【45】。曹现强教授认为:“治理的合作主义模式是不同多元主义模式,合作治理模式主张国家权威式的主导性和控制力,强调通过政府主导下与不同团体组织的互相支持与合作,使社会不同利益得到有序的集中,达成社会的相对均衡”[46]o本论文认为合作治理就是指政府、非营利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分享权力、互相协作,采用多种治理工具共同治理公共事务以实现公共利益。实质。合作治理实质就是国家和社会共同供给、管理公共事务。参与合作治理的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政府机构将不再是国家管理中独一无二的权力中心和权力控制主体,在公共事务的治理与发展中发挥着各自的优势,合理、有序地实现公共利益,体现各主体的价值。正如英国经济学家哈耶克认为:“人类社会公共事务的本质就是合作秩序”【4¨,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D.帕特南认为:“自愿的合作可以创造出个人无法创造的价值”【48J,它是人类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经历了政治统治、行政管理、社会自治之后的一种全新模式。公共事务治理跨越了公私、政府与社会对立的二元体系,行为主体形成网络化的模式实施合作治理E49)。合作治理是一种开放式的治理模式,由于公共事务的公益性、公共性等特征,政府在治理的过程中自然发挥着引导作用,其他合作主体可以平等地在治理过程中发挥共同作用,平等不受任何限制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且积极主动地发挥优势,合作治理公共事务,政府与非政府、非营利社会组织以及私人组织、普通公民在整个治理过程中始终保持一种互动的模式。(2)不同治理模式的区别学者库曼根据社会治理主体的差异,将治理模式分为:科层治理、社会自理、合作治理【501。张康之教授认为:合作治理是在参与治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431。合作治理与科层治理、社会治理、参与治理之间存在着区别。首先,科层治理的实质是国家权力是至上而下的权力中心,在整个治理过程中政府的权力至高无上,处处体现着强制的色彩,政府部门占据主导地位。其他主体与政府主体是依附的关系,这种依附关系同样体现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即使地方政府有治理权也是软弱的。其他主体时刻受政府的监管和控制,被赋予的一些权力也存在着随时被政府收回的可能性。这种治理模式与合作治理模式在主体地位方面形成鲜明的对比。其次,社会自治的实质是社会主体管理,国家为了重塑政府形象,将供水组织治理方式引用到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国家重视政府、社会、市场之问的边界与关系,社会治理提倡社会治理民营化,实现最少的政府,治理最多的活动【5¨。自主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己管控自己,政府解除对其管制或间接调控,政府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治理主体的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直接干预和控制,随着社会自治力量以及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兴盛,这些力量在不断地强大。将一切意愿参与到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社会成员都纳入,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社会治理是有附加条件的,自愿、主动参与到公共事务治理工程中,并且由治理主体承担责任,这与合作治理是有区别的。最后,参与治理实质是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社会公民参与其中,影响着公共利益的各个环节。以政府为中心的支配权得到有效的分化,在多中心参与的过程中,由政府部门作为主导力量,其他的主体只能是参与其中,两者地位有着差异。其他社会机构、社会组织可以参与其中,但是参与的程度、参与的效果以及作用,仍然由主导力量政府说了算,但是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参与治理是民主政府的治理理论的进步,对于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实现民主有着重要意义。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观点。与合作治理相比,参与治理自然无法打破森严的等级制,只是表面上的民土来掩盖政府中心对边缘的控制,没有从实质上实现真正的民主,社会力量在参与政府过程中没有一个平等的平台。各种模式的对比如表2.1。表2.1治理模式Tab.2.1GovcrnanceModel合作治理模式与其他几种治理模式最突出的区别在治理主体,唯有合作治理真正实现了民主,参与治理的所有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各主体自愿、平等的表述自己的诉愿,为公共事务有效的实施而献计献策。本论文所研究的是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由于公共事务的特殊性、普遍性、非营利性、公共性等,政府机构应起到引领作用,以防止公共事务的发展失去控制。(3)合作治理的特征合作治理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大力推崇,因其与当今社会发展所需求的治理模式相一致,顺应了民意同时体现了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和行政主张。在多元化治理主体参与的前提下,构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方式的合作化,治理过程的动态化及学习性,网络化的治理结构实现了利益整合、有效监管、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市场、政府、第三合作方的价值都得以体现,保障了公共事业的顺利发展。合作治理模式的具体特征如下: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第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合作治理模式主张公共事业的实现不仅要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而且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才能更好的开展。社会力量与政府部门以平等的地位共同合作,打破了长久以往政府占据核心地位的格局,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监督的力量所起的作用更加凸显,使整个过程更加的公平、透明、开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种社会力量不断的兴起及壮大,多元的社会力量在公共事业的发展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体现的优势也越来越大。第二,治理工具的丰富性。治理工具又称政策工具或政府工具,是指政府为了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而采取具体手段和机制。治理工具是公共治理的关键所在,没有治理工具的存在公共治理就无法有效实施。治理工具的种类很多,用不同的角度分析可分为不同的种类,依据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可分为自愿工具、强制工具、混合工具;还有学者将治理工具划分为市场化工具、工商管理技术、社会化手段三种。合作治理模式的治理工具更加丰富化、多元化,不同的治理主体、不同的政策目标将选择具有针对性的治理工具,体现了合作治理的灵活性。本文依据政府部门介入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其一,政府工具。政府工具就是由行政部门应用其拥有的特殊权力直接或间接的手段来实现政策目标。主要有政府部门直接提供服务或公共产品;政府部门应用强制性手段干预某项活动,强制某些组织从事、生产一定标准的服务或产品,起到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政府部门下属的公共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其本质是以国家和公众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为着眼点。其二,志愿工具。志愿工具就是指参与主体自愿协助或独立完成任务。只要其行为合法、合规,政府部门很少或几乎不干预其行为。志愿主体主要以家庭、个人、志愿者组织、社区、社团等为主,不以获取报偿为目标的无偿性服务。志愿主体做主要参与项目的志愿讲解、引导、维护秩序等服务性的工作,举办一些小型的募捐活动等。志愿工具能够体现一国国民的素质,政府部门应健全保障志愿工具的制度,倡导、鼓励不同积极参与其中,并且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和地位,可以节约大量公共财政开支。其三,市场工具。市场工具是指利用市场丰富的资源、高端的技术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具体手段和方式。市场上充斥竞争的气息,激烈的竞争机制促使健康、有序的发展,产品的供应价格更加合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市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具有价格优势。市场工具的形式主要有民营化、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委托等都可以与政府部门共同合作实现政策目标。市场工具需政府机构加强监管,严把质量关,谨防私营组织危害公共利益。第三,治理结构的网络化。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合作治理是以解决公共问题为导向而构建起来的多种形态的网络化治理体系。合作治理是网络化治理比较典型的一种形式,具有网络化治理的大多数优势,又有自身新的突破和发展。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在平等的平台上通过对话、谈判、协商、妥协等方式,最终形成共同的治理方案,达成彼此信赖、相互合作、资源共享的组织机构,共同解决公共问题的网络化治理模式,共治、共享成为合作治理的一个显著特征。公共利益、市场原则、社会认同之上的政府与用水户的合作、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通过自愿的形式合作,是形成网络化治理的一个基本路型52】。网络化意味着“制衡”关系的存在,政府不再是治理社会问题的权力控制中心,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之间形成一种“多对多"的结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制衡,实现互惠共利的纵向、横向、纵横交错的网络化治理模式。治理结构的网路化为公共问题的解决带来许多便利。其一,专业化。网络化治理结构中的多元化主体,通过合作创造出独一无二、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531。网络化合作关系使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超越了传统的层级组织结构,形成整体的服务运行模式,力求减少行政管理成本,也使政府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使命,让其他主体提供更加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其二,创新性。网络化的治理结构为创新提供了一块广阔的天空,没有了官僚制管理模式的束缚,在一个自由的空间内有更多创新的点子被激发出来。治理组织通过广泛的吸收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力的民众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和产品,而创新的主要源泉来自对用水户需求的正确反应,借助良好的渠道进行信息沟通,越来越多的民意被治理主体看到并接受,反过来会促进网络化的治理组织的创新能力。其三,灵活性。网络化合作治理比等级式治理制度更加敏捷和灵活【54】。治理主体的反应速度提高了体现其灵活性,以合作的形式提供一项服务或者完成一项任务时,可以由不同形式的组织、具备不同技术的人员共同完成,而且依据需求随时调整合作内容及形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网络化治理结构可以帮助政府从一个刻板的服务供应商转变为多个供应商同时实施服务的入口。第四,治理过程的动态性。动态性是治理行为的一个特征,治理是一个不断反馈与回馈的过程,需要治理主体为了达到目标而根据实际条件对政策方案做出时时调整和变动,治理任何事物都会随着时间和周围环境而不停的变化着,治理活动也不例外。治理活动的客体是公共利益,实现这一目标是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新问题、新困难,治理主体需根据新情况对计划、措旖及时做出调整,包括:增加或更换新的合作伙伴、调整技术方法、矫正偏差、改变作战方案等。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存在资金短缺、设备陈旧、运转不灵等一系列问题,单独依靠政府部门、公益组织、用户是不可能得以解决,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发展应借助强有力的治理理论来实现。采取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结构的网络状、治理的方式的灵活性来扭转小型农田水利的现状。受小型农田水利的用户教育程度和技术水平不高的局限性,多元化合作治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应更积极、主动,政府公共部门加强引导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用水户等机构积极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维护中,政府部门应该与其他参与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合作治理小型农田水利的各种事务。同时,采用奖惩分明的措]沲激励不同治理主体和用水户的积极性,主动参与修建和治理小型农田水利事务,使作为农业发展基础的小型农田水利发挥出应有的作用。2.2.3集体选择理论公共选择学派奠基人之一奥尔森,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著作中提出了集体选择理论。奥尔森在讨论这个问题时以个人自利性和理性经济人作为假设前提,以资源的公共性为前提条件,即资源消费过程的非排他性,也就是说,这种集体行动发生在公共产品而不是私人产品范畴内。奥尔森认为,集团中的个人作为理性经济人,在集体行动的过程中,为了获得个人收益最大化,往往会做出个体理性选择,但是不会实现集体理性的结果,这种个体理性选择和集体非理性的冲突,必然导致公共产品消费的负外部性或者“搭便车”现象,共同利益根本得不到维护和实现。理性的个体不愿意为之所使用的公共产品提供服务,也不会有人剥夺其使用权,可能导致过度使用或年久失修的现象,集体行动的困境由此产生。奥尔森看来影响集体行动的因素有两个:分别是集团的规模和个体理性选择。首先,集团规模的大小对于该集团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关系,集团规模越4,uP成员人数越少,实现共同利益的可能性越大,人越少越容易达成一致的协议,相反集团规模越大、成员越多出现“搭便车"现象的频率越高,产生负外部性几率随着人员的增加而提高。其次,个体的理性选择,个体在最终做出以怎样的姿态来参与集体行动的决定之前,会对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个体所获得的收益越多、独占性越大,都会激发个体的参与积极性,个体向往参与集体行动的动力越足,个人行动与集体行动的一致性就越高。奥尔森在其著作中,指出在集体行动中要想使个体选择与集体利益相同或相近,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第一,这个集体的成员很少,便于商讨集团内部事宜,并且能达成一致,成员之间相互遵守约定,个体选择不会违背集体的共同利益,监管成本较低;第二,采取一系列特殊的手段,确保集团内成员遵守约定,出于威严或者尊严而摒弃在集体行动中的自利行为。主要包括强制性手段和激励性手段。强制性手段主要是权威部门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例如政府、基层组织制定一些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受益者为其所消费的公共产品提供服务或者资金,对于破坏行为要追究其责任并且承担多余所损产品价值的赔偿,确保公共产品的正常运转,将其纳入法律范畴。激励性手段主要是指为哪些自愿维修、投资新建公共产品的个人,给予名誉或者适当的物质奖励,以此鼓励无私奉献的成员,同时可以激励更多的成员投入公共产品的维护和兴建的队伍中。首先小型农田水利属于公共产品,可能发生集体行动。无论其受益群体规模的大小,都会或多或少有一些用水户,不愿意付出或者少支出财力、物力,坐享与其他成员同样的成果,这样必然会影响集体利益的总收入。我国小型农H|水利受益界限一般以村溶或者水源地为划分依据,以村落为界限的一般是一个自然村为一个单位,这样划分的规模较小,小型农田水利的维护和治理存在的难题也较少;以多个村落共享小型农田水利或者以水源地为划分依据,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在管理和维护方面存在着各种分歧,搭便车和负外部性的现象越常见。随着小型农田水利受益人群规模的增大,出现“搭便车”的用水户数量增多。大多数用水户在决定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维护活动之前,从理性、自利的角度出发,从各种维度来分析参加此次活动为自己带来利益的多少,例如直接的经济收入、声誉、与其他人收入的纵向及横向对比,如果收益大于支出,参与的热情将被激发,促进集体利益的实现,如果收益小于支出,谨慎参与甚至出现一些不积极的想法。不同治理主体认为集团的共同利益是所有人都享有的,无论付出与否都可以享用,不足以激励用水户采取积极的行动。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为了充分调动不同治理主体的参与积极性,采取一些具有选择性的特殊激励措施,为集团共同利益做出贡献的用水户将给与各种奖励,包括名誉方面的肯定、物质方面的奖励、使用方面的优先安排等。对于不参与集团共同利益行动的不同主体将给予一定的惩罚,使其不仅得不到其他成员应得有的优先权,而且适当对其采取一定的制裁。选择性激励措施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激发不同主体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维护的行动中,更多、更快的增加集团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实现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目标。2.3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必要性2.3.1各主体独自治理力量不足的呼吁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重视农业及其附属产品的发展,小型农田水利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事务来治理。参与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的主体主要有三个,分别是政府、供水组织、用水户及其组织,不同的主体在单独治理小型农田水利的过程中,表现出力量不足的缺陷,包括资金、技术、人力、监管等力量都不足。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小型农田水利的主管单位是水利部门的农田水利处,农田水利处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支出和灌溉水费收入,上级和本级政府的财政拨款有限,不能满足巨大的财政开支。随着农业科技的进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也需要相应技术的提高,农田水利处没有技术部门做支撑,小型农田水利的技术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还需要农业部门、发改委、电力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得以更好的发展,单靠农田水利处或者某一个部门是无法推动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用水户及其组织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方面都不足以满足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用水户的经济来源单一,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又没有足够的理论依据,只是根据已有的经验,无法实现突破。其他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等不具备政治权威,只能依靠社会影响力来筹集建设资金,监督治理主体的管理行为,所具备的力量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治理小型农田水利所遇到的困境。2.3.2小型农田水利复杂性的要求小型农田水利是典型的公共池塘资源,它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特征,所以在其治理的过程体现出的复杂性很多。作为公共产品,其供给主体应该是公共部门,由政府机构承担主要的供给职责,而小型农田水利涉及的公共部门至少包括农业部、发改委、电力集团、水利部、财政部,这些部门之间只有畅通、平等的交流与协作才能促进其发展。现实情况是这些部门之间的交流并不多,对于需要多方发力才能治理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过程相互推诿、相互推卸责任。随着我国以家庭为单位发展农业经济的政策不断的深入,小型农田水利的数量和需求越来越多,需要不断的提高各种设备的技术,以达到农业发展的需求及实现节约用水的目标。这种高技术标准的要求,不是某一个部门单独可以实现完成的。小型农田水利从规划建设到监督是一个复杂、持续性的过程,其中涉及到很多的政策和工具,每一个环节的侧重点都不同,不同的环节需要不同资源供其发展,小型农田水利的复杂性,要求不同主体进行深入合作才能实现其治理工作。2.3.3合作治理是社会变革的归宿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类进入后工业化阶段,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受到严峻挑战,要求全新的治理模式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相适应。合作将成为公共事务治理的普遍现象,为了达到公共事务治理的目标,在解决公共事务过程中需要制定各种制度和决策,政府机构尽可能的激励更多的主体参与,这些主体即包括公共事务的直接受益者又包括非政府组织、营利机构。这种以政府机关为治理核心,以其他主体广泛参与的方式,被各领域广泛应用的治理方式,这是社会治理的进步【551。参与治理仍然是在工业社会治理模式框架下建立的,没有突破其束缚,仍然没有改变政府独大的现象。随后的社会变革中涌现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出大量自治现象,用水户及其组织治理小型农田水利,或者市场直接介入其中,建设、监督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政府、市场、用水户各自自治小型农田水利出现失灵的现象,表现为小型农田水利监管缺位、破坏、违规使用等行为产生的各种冲突和矛盾不断;市场治理导致水价不合作,以及用水户用水受限等不良现象;用水户及其组织的治理导致地下水过度开采,技术和管理知识含量低,无法与高速发展的农业需求相匹配。因而,呼吁社会治理方式加快变革的步伐,以制止这种失灵所带来的威胁。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3小型农田水利的现状调查及分析3.1问卷调查的范围及技术方法3.1.1样本的基本情况本论文的调查对象主要来源大连市部分公务员和用水户。选取了大连市3个镇,10个自然村,共计发放158份调查问卷;大连市水利局及下属机关工作人员,发放88份问卷;农业局、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发放79份问卷;共计发放325份收回293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0%。问卷的发放充分考虑了人员的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等情况,样本的基本情况如下表3.1表3.1受访者基本信息统计表Tab.3。1StatistiealTableofInformationCollectionofRespondents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1.2问卷的设计本调查问卷的设计根据已有的文献,结合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现状,咨询了老师、政府工作人员而设计。问卷全部采用匿名的方式,考虑到不同主体文化水平的差异等原因,问卷以单项选择题为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理解调查对象的自然情况,共计4道题;第二部分是关于小型农田水利和合作治理的概念界定,使调查对象明晰本问卷的客体,共计2个概念;第三部分是选择题,主要反映小犁农田水利存在的问题(表3.2),共计24道题;第四部分是开放性问题,调查对象提出对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意见。表3.2调查问卷反馈的主要问题Tab.3.2Feedb∞kofQuestionnaire3.2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存在的困境各级政府对小型农田水利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对其发展路径实现了从“粗放型”模式向“集约型"模式的飞跃,利用高新科技提高小型农田水利的技术含量和使用效率,以实现农业产值的大幅提升。但是,长期以来重工业轻农业的政策,使得小型农田水利的困境重重,在供给、使用、监管三个方面的问题较突出。3.2.1小型农田水利供给方面的困境供给是指为了筹建、维护公共设施而提供的资源,本文是指用水户、国家以及其他组织为了筹建、维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发展而提供的资金、技术、服务。供给是小型农田水利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小型农田水利的筹建、维护等方面都需要持续性供给。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在供给方面存在着许多的困境,从根源上阻碍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步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伐。小型农田水利从所面临的供给困境主要表现在:资金不足、技术含量低、维护各种设施免遭破坏的成本较高,人力、财力、物力各个方面的而投入不充足,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农业的发展水平。各级政府及村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重要性认识度不够高,促使政府长期忽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人力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专业看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工作人员不足,更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维护修缮。物力的不足最终也是直接反映到财力的不足,没有充足的设备补给空缺、陈旧老化的设施。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备及其操控技术含量低,整体自动化程度低。我国灌溉田有近2/3的面积仍然使用落后方式、方法灌溉,偏远山区这种现象更明显。分散小农户购买能力低,政府相关补贴较少,间接导致厂商大量生产低技术含量低成本的设备,形成恶性循环。目前,西方农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高科技含量的灌溉调控系统和程序控制器,例如,美国智慧型灌溉系统(Smartirrigationsystems)是根据植物差别、土壤,以及阳光做出调整决定水量。这些设备技术先进、成本高,以目前我国对农业水利设施的投入力度及生产作业模式,无法实现普及化,在我国使用率低,只有少量规模化经营、产量高的农田采用。财力不足是制约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主要因素,小型农田水利作为公共产品,财政来源主要是政府部门,其他组织如慈善家、慈善组织、用水户自己。小型农田水利的修建资金主要包括中央财政预算、省市财政拨款,各级政府财政拨款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在政策上不重视,直接导致财力上支持不足。中央对小型农田水利的资金投入与其他建设项目相比所占比重较低,政府注重突显政绩的公路修护、桥梁建设等大项目。根据搜数网站提供的数据,将中央政府于2009年的几个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进行比较(见图2.1),各省市县的资金投资比例亦如此。建设项目投资额(亿)_交通基础设施(2317,36%l·农业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2081,33%)餐地震灾后重建(1300,21%)_小型农田水利建设(635.10%)图2.1部分建设项目中央投资额相对比图Fig.2.1ComparisonofCentralInvestmentinPartoftheConstructionProject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2.2小型农田水利利用方面的困境用水户利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提取水资源作业于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困境,尤其当灌溉水资源日益稀缺,不足以满足所有用水户的耕作需要,利用困境更加突出,主要表现为利用的外部性、利用的边界问题以及利用的分配问题。利用的外部性困境。根据调查78%的农业灌溉水源依靠水库提供,水库及其附属渠道、设备的产权形式包括三种,59%归国家所有,32%归集体所有,其他的9%归用水户个体所有。以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形式为主,集体内所有成员共有但不属于任何一个人,这种所有制形式产生的弊端主要是有人用无人管、责任不到位,用水户为了自身生产的需要,随意开挖、堵坝渠道或者截留水资源,支线水渠严重破坏,却无人维修,年久失修渠道的输水功能供水减弱甚至丧失。小型农田水利设备发生的故障大多是一些小问题,集体内成员本可以用自家的小型工具、设备就可以修理,由于搭便车的心里作祟,互相推诿,无人修理,以致问题一点点的扩大,直至设备彻底损坏。利用的边界困境。利用的边界是有权力使用小型农田水利设旌提取水资源的用水户范围。小型农田水利使用边界一般比较宽松,只要在特定的地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或租借了土地,就有资格使用该地区的水利资源,对于使用量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用水户争抢水资源的困境。23%的村庄距离水库较远或者输送水资源不方便,农业生产只能依靠池塘或地下水来供给,因此用水户在自家农田打机井,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自己的机井只共自己使用,这种形式提取水资源不收取用水费,用水户可以不限量的使用地下水资源,造成地下水资源枯竭,机井浪费,水资源过度使用。利用的分配困境。66%的村庄采取了统一规划小型农出水利设施,统筹管理小型农田水利的使用问题,平均用水的原则来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却带来了利用分配的困境。每一位用水户都希望自己的生产资料能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尤其是农作物的产量,就需要有充足灌溉用水。用水户之间争执不仅存在着位置方面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不同时间段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归属问题,不同的时间安排可能会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例如:用水户都不愿意在烈日高照的时间段灌溉,这一时间段灌溉对农作物的生长不利,都愿意在早晨和傍晚时间段灌溉,有利于农作物充分吸收水分,得到助产的效果。当农作物发芽、收割等时期也需要补充大量的水分,如何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使用的时间以及时间的长短,用水户时常发生冲突。3.2.3小型农田水利监管方面的困境小型农田水利的产权形式以国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监管主体分别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农田水利处或者乡镇、村集体组织,小型农田水利的监管问题不是各个主体的工作重心。各方忽视了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出现有人用无人管、相互推卸责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任的窘况,田间地头到处可以看到破损的渠道,填满垃圾的储水池,堵塞的排水沟,这都是监管环节滞后所引起的恶果。水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不多,却要负责多个镇全部行政村的水利事务,代表政府行使监管职责。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不可能随时巡视各个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及其设备,只能将部分职能交由村干部行使,村干部面对村里用水户的各种违法和违规行为因为碍于乡里乡亲的面子,而不能去管。用水户文化水平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村干部并没有行政职权依法管理。根据调查问卷的数据显示,接受调查的用水户,有73%认为水利站及村委会的监管不到位,没有起到规范作用,监管失效的主要后果是搭便车行为较多,68%的受访者不知道管理组织成员如何产生,受访者的数据显示有81%的用水户有搭便车的现象和心里,大多数用水户有过对小型农田水利不同程度有意或无意的损坏行为。如此频繁的搭便车和损坏行为,以及少量的监管者形成鲜明的对比。3.3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困境成因分析小型农田水利的公益性、非排他性特征,以及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形式现状,用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分析,个人总是从理性和自利的角度出发来思考问题,使用者或者其他参与者只关心个人的利益,而不会考虑自己所实施的活动对集团共同利益的影响。相互合作、协商基础不牢固,政府部门的引领作用不强,相关的制度、法规不健全等因素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具体说协商机制单一、政府在治理过程出现的缺陷、制度安排不合理、监管和制裁机制不健全是小型农田水利困境的成因。3.3.1协商机制单一不同组织、不同成员之间由于文化、背景、认知等差异,受到传统文化、权力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出现沟通和协调的困境,从而增加了集团组织的交易成本不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以目前我国小型农田水利的现状来看,沟通与协调的困境成为阻碍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主要因素之一。小型农田水利治理难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参与主体没有就该事达成共识,没有实现充分的协商、交流,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首先,纵向沟通与协调工作存在的障碍较多。政府与其他组织之间没有平等的交流平台,即使是管小型农田水利的农田水利处及其工作人员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沟通,往往带有命令式的口吻,调查证明93%的用水户认为没有渠道也无法与政府工作人员交流,反应实情。上级部门将各种任务、指标分配下达给下级部门,下级机关只能记录、接受、完成各项任务,层层传递信息,双方的交流却很少,没有形成畅通的反馈渠道。上级政府上作人员无法做到虚心听取基层群众、干部的意见,就无法了解第一手、真实的情况,那么由其制定的方针、政策也无法与当地的实情相符合。上级领导干部总是--N高高在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上的架势,基层干部也无法完全表达自己的建议,再加上各种政绩考核的重压下,基层干部只能说好,不好的地方被大量的隐报,致使小隐患变成大问题。我国小型农田水利最基层的管理部门一般由村委会负责,这个基层的管理部门与用水户的关系最密切,而且成员大多来自本农村,总想利用掌管小型农田水利的权力镇压群众谋取利益。与群众的沟通往往宣扬自己的想法、观点,让群众同意,无意真正听取用水户的意见,沟通只是单项传播没有反馈的环节,这样的交流无法实现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目标。其次,横向主体之间缺乏沟通和协商,小型农田水利的合理发展离不开农业部门、电业部I、fj、发改委、水利局等相关部I、_J的支持和配合。农业部门提供小型农出水利配套设施数量和质量的需求信息;电业部门及时向农村、农业生产区域提供足量的电资源,发改委对小型农田水利下一步的发展规划、研究报告,都对小型农田水利进一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各个部门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的实现目标。而现实情况,水利部门缺少从全局考虑问题、看待问题的精神,缺乏交流的技术与经验,与这些相关部f-J*t曼少进行沟通与协商,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较少,局部、片面的开展工作,无法形成一套全面、合理的治理方针。村委员会以及用水户之间的交流大多集中在农作物的种植方面,关于小型农田水利的正确使用、科学养护以及发展前景的交流甚少,没有将小型农田水利的重要性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相关沟通和协商不被重视,即使有个别用水户想要和大家交流经验,也得不到积极的响应,集体消极的态度使得小型农田水利的沟通和协调受阻,跨部门问题得不到妥协的解决。3.3.2政府责任缺失我国行政管理的模式是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各级为政。虽然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数量很多、覆盖面很广,但是大多数都是流于形式,没有得以很好的执行与落实,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不到位,究其原因是管理模式的落后所致。小型农田水利的回报率不如交通运输、科技产业等行业的高,近几年来政府的考核主要关注GDP的产值,再加上我国历来就不重视农业的发展,对小型农出水利的重视更是微乎其微。政策上的不重视、无优惠,必然反映出投入的不足,政府部f-j+型农田水利建设、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政策的科学性不高。主管小型农田水利的政府机关的话语权也不如其他部门高,在资金、人力、技术等政策的争取力优势不突出。政府扶持政策往往偏向媒体曝光、典型事例的地区,而真正需要扶持、帮助的特困地区、封闭地区却得不到重视。我国目前大量偏僻地区的小型农田水利设置破旧、落后,继续政府给予提供财政、技术方面的扶持,大部分人都有“搭便车”的心里,对于监督和阻止不良、非正常使用和破坏小型农田水利的行为,没有一个积极主动的态度,更不会赋予实际行动,出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不足、技术含量低的悲剧。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小型农田水利的科层管理方式较突出,上情下达的渠道畅通,下级与上级协商事宜却存在很多的障碍,这种刻板的行政领导方式以及惟命是从的行政行为,使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停滞不前,上级无法获得最准确、最基础的信息,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与实际运行情况相脱节,无法精准的指挥、保障小型农田水利的运行。小型农田水利的产权制度相对于其发展比较落后,国有或是集体所有制形式的产权,集团成员共同所有的形式,使成员对于设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的积极性不高,搭便车的行为比较突出。农田水利处的管理工作大多存在形式化,对于小型农田水利的具体工作指导作用很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员的专业知识含量低,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又发挥不出较大的作用,村委会成员也是农业生产人员,没有太多的精力用于小型农田水利的管理,种种弊端促使各级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小型农田水利的责任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严重阻碍小型农田水利的快速发展。3。3.3制度安排灵活性不足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的规定什么行为是必须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什么行为是允许的,所有的参与主体以此为依据实施各种活动。按照管理范围的不同可以将制度划分为三个层级,即操作规则、集体选择规则、宪政选择规则。首先,操作规则是对日常如何正确有效使用小型农田水利最基础的指导性条例,现有的操作规则没有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在对小型农田水利使用者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反应95%的受访者知道有操作规则,但只有18%的人知道具体内容,其中有70%的受访者认为此规则没有实际意义,对于具体内容不知晓。操作规则的制定者是村委会及政府工作人员,制定过程没有征求村民的意见,没有体现民意。其次,集体选择规则是用来规定具体操作活动参与者的资质以及操作规则制定的知道意义。集体选择规则本应是高一层面具有指导意义的规则,而现有的规则内容都是从理论层面出发,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现状相脱节。在对农田水利处的调查中发现,集体选择规则的制定者是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及学生,缺乏对实地考察的例证。在此基础上制定的规则有理论高度但没有实际指导意义。而且集体选择规则已是多年前制定的,没有随着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而变更相应的内容,不适应现行的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需求。最后,宪政选择规则是最高层次的规则,它是用来规定集体选择规则参与者的资质及设计集体选择规则的依据,以此来影响低层次小型农田水利的具体操作规则。目前仍然没有一部具有全国性质的《小型农田水利水利法》,只是在其他的法律里提及小型农田水利的相关规定,各种规则不够具体、全面,无法及时从大量的法律文献内容中检索到相关法律条文。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3.4监督和制裁体制不健全偏向层级式的管理方式总是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是管理超过限度,管的太严或太多;另一个是管制过松,放任不管,任其发展。导致被管理的事宜整体效率低下或停滞不前,具体表现为政府服务意识不强和责任感缺失。会出现监督和制裁的不到位甚至缺位。政府、用水户以及其他组织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修建的小犁农田水利设旅,由于其产权往往归属于集体所有,不归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所有。集体内的所有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小型农田水利的正常运行,阻止任何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破坏行为。正是因为所有人都有义务监督和阻止不良行为,导致所有人都不愿意出头或专注这项工作,促使大量的损坏小型农田水利的行为存在。集体成员都用视而不见的漠视态度来对待,越来越多的不良行为和损害设施的行为出现,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发现和阻止所有违规行为,必须对所有行为进行时时监督,这种监管所需要的成本很高,根本就无法实现。第一,违规行为被发现的几率不高,即使是发现了受到的制裁也很少,使得行为人无视正常规则的存在,挑战权威。第二,用水户发现集团其他成员的违规行为,不会及时阻止其不良行为,他们尚且无法意识到违规行为对集体所带来的巨大损失,第三,制裁的力度不足,对于违规行为人总是给予空头警告,根本达不到警示其本人和他人的作用,无法实现维护正式规则和集体资源不受侵害的权威,村委会及其管理者没有正式法定权威,使得违规者对于开出的违规惩罚要求置之不理。第四,用水户与管理机构往往就违规的内容以及违规行为的惩罚内容发生争议,没有合适的第三方作为仲裁者来进行公平的调解。在发生冲突的过程中,政府机构以其相对优势的地位占据上风,这种不公平的处理方式,以及其组织的权威来压迫其他主体的意识,互相之间的冲突、不信任和误会越积越深。由于仲裁组织的缺失,仲裁过程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用水户违规和无视正式规则的情绪、违规现象频频发生。第五,监督的不到位,制裁的无效以及仲裁的缺失,使得具体操作规则和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无法体现应有的权威性,种困境的存在得不到妥善的解决。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4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的机制探索我国小型农田水利治理工作开始的较晚,虽然经过了多次的变革,但所取得的成绩远没有预计的好,没有与快速发展的小型农田水利实现同步,其中滞后的治理模式,使得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复杂化、多样化与日剧增。根据我国小型农田水利的现状以及农业发展情况,用水户的需求及国家政策的现状,实现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模式更适合其当前的发展路径。因此,探索适合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十分重要,本论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论述。4.1促进政府实施合作治理工作的完善4.1.1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政府作为小型农田水利治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不仅要积极参与而且要正确、高效地发挥其作用,在此过程中政府要起到引领的作用,并且承担起最终的责任。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主体共同合作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监督方案。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代替所有参与者制定规则,也不能彻底放手,应该是合作治理中一个普通的参与者,在合作治理中以平等的身份参与。但是在合作治理的过程中要起到引领作用,在整个合作体系中,政府、村委会、用水小组及其他主体都是平等的。大部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都是由政府出资建设,投建主体单一化,可以通过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治理的方式的灵活性来解决这⋯问题。治理的多元化就是由多个主体平等合作共同治理,政府部门积极主动的引导更多的主体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过程中,提供更多诸如减免税费等政策,吸进不同主体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一员。其他主体及用水户在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中同政府的地位是平等的。同时将维修责任由用水户组成的用水小组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出现损坏时,需要用水小组来承担维修责任,提取维修资金,用水小组对小型农田水利的使用起到监督和保护的作用,用水小组可以更好的协调维修事宜。在我国现阶段的小型农田水利用水户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合作治理小型农田水利的模式不应该太复杂,易于采用简单有效的合作治理模式,要容易被用水户理解和接受。4。1。2提升政府公信力政府公信力是合作治理的基石,近年来,各级政府关于加强诚信建设下足力气,显然,政府机构已经认识到公信力较低对于政府及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由于公共事务的特殊性,小型农田水利多元化主体合作治理需要政府强大的推动力来实现,政府要想起到推动作用,关键要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只有让所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主体都信任,才能起到号召的作用。各级政府机关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高自身的公信力。首先,政府机关要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理论指导实践的基础上制定规章制度,从法律的高度规范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行为;其次,加强政府行政人员的道德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从法律和道德双重轨道来提高政府的诚信度;再者,提高政府执政透明度,在阳光下行政才能体现其公平性,政府部I、J要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为小型农出水利合作治理的其他主体提供多种获得政府行政信息的渠道;最后,政府机关要敢于向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其他主体承诺,不仅要敢于承诺更重要的是能够兑现。4.2夯实合作治理的根基4.2.1提高用水户积极响应的能力广大用水户是小型农田水利的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是小型农田水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基本的要求是掌握在使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应怎样保护其不受破坏、延长其使用寿命,更重要是使用水户意识到小型农田水利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事业的建设和管理中。首先,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协会。会员由所有用户推选出大家信任的人员组成,此协会的重要职责是确保用水户有组织有纪律的合理使用小水利设施,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旋正常使用。协会成员首先制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小水利设施的使用范围、使用申请程序、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配套设施的维护、明细农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明确损坏的惩罚制度等问题,以文字的形式公布于众,所有用户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小型农田水利协会履行监督权和维护义务,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加强监督与指导的力度,引导农户正常使用设备,避免不当操作引起的不必要的损坏和人员伤亡,对于已经存在损害部分及时备案,有能力自己维修的尽快修复,损失严重的第一时间请专业人员维修: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和总结小水利现状,安排设施的使用顺序以及经验交流。其次,集体所有责任到户。所有权明确归集体所有即全体村民所有,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拥有的物产,每一个人都有保护、维护设施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用户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但责任必须明确到户,细微到每一口机井每一段输水渠道每一个蓄水池等都应明确到户头,同时明确他们的权利义务,形成规章制度使所有人共同准守。每一农户必须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对所负责的水利设施具有维修、看护和一定的支配权,增强农户参与的热情,认识到小型农田水利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投身子建设和管理的队伍。最后,全面提高用水户的综合能力。用水户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做到保护所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杜绝对各种集体设施的破坏行为,发现设施存在破坏的情况,需要及时、主动维修。用水户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技能,提高小型农田水利的使用效率,避免因技术问题引起的设施损现象。4.2.2培养各主体责任感多元化的主体合作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必须加强不同合作治理主体的责任建设,每一个主体都要勇于承担起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责任,增加不同主体的使命感。随着治理主体数量的增加,相互推诿的现象会越来越多,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产生,首当其冲就是要提高各主体承担责任的能力。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多元化主体的责任感,首先要明确各方具体的责任,以文件的形式明晰所有合作主体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避免出现相互推诿的“温床”;其次,树立良好的勇于承担责任的文化氛嗣,鼓励各个主体承担、分担小型农田水利出现的一些问题的责任,化解不利于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难题;再者,提高推卸责任的违规后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各个主体应忌惮严重的惩罚及后来带的后果,而不敢轻易去推卸责任。4.2.3突破技术难关无论是政策制定者还是用水户自身对于专业性强的小型农田水利都是外行或者说专业知识含量低,无法从专业的高度进行设计、规划、检测等,因此,必须有专家组作为强有力的智囊团队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计面很广包括农业、气象、水利、地质、工程等,小组成员主要来源于以上几方面的专家,而且这些专家必须对当地的气候特征、农田地质、农作物种类和密度、水利状况很熟知才能提出可行性强的意见和策略。专家组可以由政府部门组织成立:也可以是NP0这样的组织组建成立无偿为政府提供信息;还可以是营利组织招募各专业人才组成,政府有偿向其获得信息资源。专家组通过实地情况考察,提炼出科技含量高的参照数据,然后规划出小型农田水利发展动态计划,具体到水利设旌的设计图、规格、质地等等,提供给政府部门再做进一步的规划。其次,各种数据、规格由专家提供的,达标与否他们再清楚不过,专家组还应该承担起验收质量的职责,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各项设施都达标。再次,专家组为用水户提供技术指导,时常走到田问地头与用水户交流,了解他们的困惑,解决技术上的难题引导农户正确使用。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4.2.4增加资金供给小型农田水利发展停滞不前,关键制约因素之一是资金问题,如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投入不足,资金逾期不到位,管理方面的漏洞等问题。工程的建设、设备的更新前提要有资金的支持,没有资金一切只能停留在规划层面,无法实施。完善的管理制度,增加资金的来源,是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助动力。第一,增加各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拨款,提供专项资金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具体到某一个地区,通常是省级政府比中央的财政支出数目要大,政府必须重新认识小水利的重要性。同时基层政府有责任协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共同承担建设开支,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占有额。依据规范有效地内控和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管理并监督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政府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引入私企、非盈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建设资金,增加资金来源。第二,农户自行维修。完善的小型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受益最大的是用水户自己。因此,充分调动用水户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有组织有计划进行集资,增加资金的来源渠道,积极兴修自己农田的水利设施,依靠自己的力量主动改变落后的现象。第三,寻求社会公益组织的帮助。我国是农业大国,种植面积辽阔、基础设施落后,需要投入的资金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单依靠政府和用水户的力量远远不够。在这里,倡导社会慈善机构、社会慈善家多关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毕竟农业关乎着每一位中华儿女的生计问题,农业、用水户是最需要得到帮助的群体,为用水户实实在在的办点好事,充分体现“先富带动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的思想策略。4.3完善合作治理的保障措施保障机制是为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活动提供制度和物质条件的机制。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要从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制度等方面提供切实的保障,提高政策、措施的实施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及时、高效的实现。4.3.1构建长效激励机制集体选择理论指出,实现集体选择的理性可以依靠强制性和奖励两种方式。对于强制性手段,容易引起用水户以及其他组织的抵触情绪,强制手段不易被推广。但是所有合作主体都珍惜自己的声誉和名声,对于其他成员给予的评价看得很宝贵,以此为契机,在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中,建立对合作治理主体的长效奖励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这种奖励不仅是物质上的奖励,更应该注重精神上的嘉奖。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地诱导合作者树立正确的合作动机,积极、有效地将自身需要和组织目标相结合,科学的激励机制可以令合作者的满意感达到最佳状态,同时,激发合作者的才能,在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实现组织目标。小型农田水利需要多个组织、机构共同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其快速发展,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合作到小型农田水利治理中,发挥各方的优势,是现代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的必然趋势和社会所需。提供多种平台、渠道鼓励所有用水户积极参与其中,例如为积极合作的用户提供优先用水、用设备的权力,对于不愿意或不积极的用户需要入户鼓励、宣传其参与其中。小型农田水利用户作为受益者更是合作治理不可或缺的主体,用户是最了解本地小型农田水利的现状及需求。不仅要积极配合其他合作主体的工作,而且还要利用自己的独有的经验为他们提供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同时要保护小型农田水利设备得以正常运转。通过为合作组织减免税收、提供技术支持、财政转移支付等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引导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与政府、小型农田水利用户共同承担资金、技术、设备供给职责。为了使小型农田水利的项目能在阳光下实施,所有合作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公开招标、政府参股、合同出租等方式合作,所有程序都需要在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公开,合理的行政行为可以激发更多组织及个人参与合作的激情。4.3.2协商机制民主化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过程中各方达成共识尤为重要。第一个芡识即公芡事务的治理通过多方合作的效果更好,转变政府“单打独斗”、“大包大揽”的观念。政府主管部门要有同其他主体合作的意识,在治理过程中需深入基层,了解、掌握第一手信息,同所有相关人员共同协商治理的方针政策。同时,基层人民群众或者利益相关者需要正确的态度接受来自政府、其他组织共同治理小型农田水利的事实,不仅自己要支持还要积极参与其中。第二个共识即治理方案需各方合作者达成共识,最大限度让所有合作主体尽可能满意,才能激发合作者的积极性,虽然不可能让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满意,但是尽可能让所有合作者有权、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尽可能让所有合作者了解、接受所制定的实施方案,达到共识为日后具体执行铺平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过程中合作主体多元化的特征,表现出来的利益需求也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利益诉求必须进行合理的整合才能达成一致认同的共同利益【561。首先要为各合作主体提供通畅的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合作主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个主体的目标、价值取向、合作动机,因此会产生各种矛盾,有矛盾就要有协调。如何解决解决矛盾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其次,合理、有效的协调、整合利益,解决好各种利益冲突,既需要尊重来自各方不同声音的基础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允许不同主体追求各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自的利益,引导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动力,协调各自利益,就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达成共识即共同利益。所有合作主体都认同共同的利益才有可能被有效地实施,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都得到维护,不同合作主体之间最终才能实现有效合作。4.3.3实施多层次制度安排加快制定全国性质的《小型农田水利法》,将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明确不同合作主体的权利义务,形成权责对等关系,保护各合作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而有效的惩罚机制,有利于内化小型农田水利的外部性,使得用户和所有合作者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因考虑到违法所带来的严重惩罚后果而止步,迫使其趋向守法守信的行为。有效制止搭便车行为以及集体行动中出现的种种消极行为,遏制哪些破坏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对于不同合作主体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有力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快速发展。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约束小型农出水利合作者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集体选择理论指出,个体的理性选择会导致集体选择的非理性,即每个用水户为了使自己的用水利益最大化,而去尽可能的过度使用小型农田水利,导致集体利益受损,结果是集体的不理智选择。作为集体利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就会受到破坏,最终每个用水户都将面临着无水可用的境地。集体理论指出为了实现集体选择的理性,其实现途径之一:集体内的成员尽可能的少。合作是争论的结果,没有争论就没有现在的合作。争论即谈判,用水户间相互争取与退让,在照顾到每个用水户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合作。4.3.4提供监管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实施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管多管齐下的监督方式,以确保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工作能在“阳光’’下走向公开、平等、合理的道路,从而更好的为用户、社会服务。内部监督首先需要各合作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我监督制度和方案,履行各自相应的职责。主要从日常监督和专业入手,不同合作主体通过对日常工作进行持续常规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矫正不合规的行为,维护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序性,使其正常运行;定时请专家、专业人员检查监督小型农田水利的运行和治理活动,从专业的角度发现问题治理问题。社会监督的主体主要是媒体、其他没有合作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个体及组织,社会监督所发挥的作用最积极、最有成效,媒介曝光的事件,会引起政府、社会高度关注,一般可以快速解决其困境。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资源大力宣传正面、积极行为的同时,也要加强对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合作者及其行为进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行曝光,以此对潜在的不良行为起到警示和提示的作用。法律监督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打击一切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正如上-d,节叙述。4.4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模式的例证4.4.1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概况大连市是我国副省级市,也是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之一,我国较早、较发达的沿海开放城市,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自然气候条件,丰富的人力资源。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在近十几年得到快速发展,取得较大的成就,2012年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位于第十一名。大连市是我国一个农业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农业战略布局的城市。大连市主要有两大水系分别是黄海流域和渤海流域,其中较大的河流有20多条,较小的河流多达200多条,有丰富的海水资源,淡水资源却不充足,用于农业灌溉的水资源更少,大连市人均水资源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的l/4。全市共有约260座水库,其中小型水库约为230座,包括塘坝、方塘、拦河坝,现有机井约600千眼。大连市每年的淡水资源总量约为4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约为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约为9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主要来于降水,2011年年降水量相对于2010年减少了7%,据(2011年大连市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大连市地形原因导致水资源收集难度较大,很容易流失,地下水开采条件差,工业用水收益效果明显等因素,促使农业用水所占比例逐年降低,根据《大连市水资源公报》数据,淡水资源在不同领域使用量的分布情况,如表4.1。大连市农用土地面积为95.8万公顷,占全市所有土地面积的70%左右,其中耕地面积为37.3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沿海平原、低丘陵地带,旱田占全部耕地面积的82%左右,灌溉水田和菜地占小部分面积,以棕壤质地的土壤为主。大连市后备可耕地资源少,未利用的耕地资源中劣质地占据大部分面积,改良为产量较高的耕地较少,以利用的耕地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64%左右。表4.1水资源用量Tab.4.1AmountofWaterResoumos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4。4.2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模式绩效评述大连市各辖区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旌、设各种类较多、数量较大,主要有塘坝、大口井、电机拦河闸坝、渠道防渗设备、蓄水池、水窖、小型水库、小型水电站等。大量的设施却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无法对现行农业的发展提供水利保障。根据大连市政府报告数据显示,大连市农业收入占整个GDP约为7.5%,农业与工业产值差距较大,农业在整个市的产业布局中处于相对较弱的位置,对于农业的投入相对薄弱,特别是对于小型农田水利的投入和开发较少。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模式为政府包揽方式,从投入、建设到监管全部由政府负责,但是,政府更多的精力用于投资和建设。对于建设完毕的小型农田水利,移交给当地用水户或村委会组织治理,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治理属于科层式治理模式。图4.1农业产值与工业产值对比Fig.4.1ComparationofAgriculturalOutputValueandIndustrialOutputValue自上而下的治理方式,由村委会直接负责组织用水以及设备维护,村一级别的集体组织所拥有的物力和财力有限,用于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的开支很少。存在监管和维护不及时,设备损坏较多,缺少相应的监管,长期形成政府“越位”、监管“缺位’’,由于监管的缺位,导致小型农田水利设备损坏严重,从图4.1可以看出,大连市政府主导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额每年都在递增,对用水户征收的税费每年都递减,每年用于小型农田水利的维修费用在不断增加。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珊究200120032005200720082010·.建设资金需求额-,I--水费收入(万)~,设备维修费(万)图4.2水利投入与维修费对比Fig.4.2ComparationofWaterConservancyInvestmentandMaintenanceCosts小型农田水利作为公共池塘资源,政府投资建设,村委会监管的科层模式,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村中的任何用水户以及村委会都不能阻止或排除任何搭便车用水户使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每一个村民都具有平等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设备所覆盖的受益区域内,每一个用水户都可以使用并且无法或不可能排除其他用户的共享。但是由于水资源的有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水资源无法同时满足不同用水户的需求,以被利用的水资源也不可能再次被其他农田利用,减少了其他用水户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用户之间存在竞争的关系,这样就存在着用水矛盾和竞争,再者,小型农田水利的外部性很突出,一些用水户坐享政府修建、维护小型农田水利的成果,用水户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用过程中造成水资源浪费,村委会又存在监管不力,为其他人正常使用水资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带来负外部性。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受益界限是以村落为划分依据,村委会监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大多用水户从理性、自利的角度出发,更多的关注是自己的用水利益,对于公共水利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取决于为自己带来的利益的多少,例如直接的经济收入、声誉、与其他人收入的对比等,如果收益大于支出,参与的热情将被激发,如果收益小于支出,谨慎合作甚至出现一些不积极的想法,由此造成小型农田水利的损坏加剧。从集体选择理论来看,用水户认为小型农田水利的共同利益是所有人都享有的,无论付出与否都可以享用,导致个体选择的非理性。政府作为治理主体缺少政策来调动用水户的合作积极性,为共同利益做出贡献的用水户将给与各种奖励,包括名誉方面的肯定、物质方面的奖励、使用方面的优先安排等。更缺少惩罚,对那些非理性选择的用水户适当的采取一定的制裁。合作治理理论提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结构的网络化,治理方式的灵活化。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单独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是不可能突破发展的瓶颈,政府主导的小O0O0∞如加∞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型农田水利,尽管投入很大,每年投入的资金都在递增,但是其损坏较多,每年的维修费用也在上升,究其原因是:缺少多方合作,形成合力,合作治理的缺乏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处于一个只投入、无监管、无限制过度使用的恶性循环。综上所述,合作治理模式是突破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瓶颈的有效工具,以合作、平等、多元的理念,解决目前存在的资金短缺、治理混乱、政府独大等问题。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结论本文从评述国内外有关小型农田水利文献入手,通过在大连地区有选择性的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相关资料。研究发现在许多问题阻碍小型农田水利前进的步伐,包括供给方面的困境、利用方面困境、监管方面困境。本论文以公共池塘资源理论、集体选择理论、合作治理理论三大理论为指导,以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为实证案例,对小型农田水利困境的成因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最后,提出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的机制探索。得出以下结论:(1)促进政府实施合作治理工作的完善。首先,政府作为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不仅要积极参与并且要正确、高效地发挥引领作用,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主体共同合作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制定切实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方案。其次,政府公信力是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基石,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需加强诚信建设。一方面要提高农田水利处行政人员的执政素质,加强道德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另一方面要坚决贯彻小型农田水利行政事务的公开透明化,将工作计划、行政行为、监察结果通过各种媒介公布于世,接受社会的监督。政府要敢于向其他合作的主体承诺,并且城守诺言、实现诺言。只有取得其他主体合作治理的信任,政府才能起到号召作用、发挥引领作用,促进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2)夯实合作治理的根基。首先,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治理主体呈现多元化,必须加强各个主体的责任建设,不仅要提高主体自身能力,而且要明确责任主体,不仅能发现小型农田水利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能找到承担责任的主体,使每一个主体都能增强使命感。其次,提高用水户积极响应的能力,通过提高用水户个人素养及技术,达到维护小型农田水利不被破坏的目标,以及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协会,确保用水户有组织有纪律的合理使用小水利设施,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旌正常使用。最后,有合作主体邀请专家组解决研发、使用方面的技术问题。中央、地方政府,用水户自己以及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都需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的资金投入,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3)完善合作治理的保障措施。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活动离不开制度和物质条件的保障,有效的激励措施,森严的监管体制,明晰的制度安排,切实保障治理主体提高政策制定水平及执政能力,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及时、高效的实现。首先,建立健全长效的激励机制很有必要,对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实施的各种奖励措施,不应局限于物质方面的奖励,更应注重精神上的嘉奖,鼓励更多的组织成为小型农H|水利合作治理的一员,激励所有的用水户共|一建设、维护各种设施。其次,加快制定全国性具有普遍约n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束力的《小型农田水利法》,将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活动上升到法律高度,明确不同合作主体的权利义务,形成权责对等关系,保护各合作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后,合理、有效的协调、整合不同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各种利益冲突,允许不同主体追求各自的利益,但要将其引导为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动力,既在尊重来自多方不同声音的基础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就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达成共识。所有合作主体都认同这一“利益"才有可能有效地付诸行动,个体利益和共同利益趋向一致、得到维护,最终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有效合作治理。发展小型农出水利所带来的好处是大型水利项目无法替补的,完善的小型农出水利治理模式,可以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产品侵害所带来的损失,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稳定农作物产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鼓励更多的主体自愿、平等的成为合作治理的一员,可以有效避免政府治理的失灵、协商及交流的不畅、监督和制裁的缺位等困境,解决小型农田水利面临的诸多问题。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一个需要长期重点发展的公共事业,需要多方之力共同合作,扶持其的建设、发展。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参考文献【1】邹洪君.小水利解决大问题一一记龙江县龙东村f弓}水上山j泵站工程【习.水利天地,2009,34(1):33.【2】刘贵书.农业水利可持续发展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04.【3】梁红伟.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地规模经营规模模式探讨阴.经济纵横,2010,30(4):83—86.【4】基欧汉,门洪华译.局部全球化世界中的自由主义、权力与治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5】雅米尔·吉瑞赛特,李丹译.公共组织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演进D咽.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6】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7】吴志成.治理创新一欧洲治理的历史、理论与实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f8】张康之。行政伦理的观念与视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9】夏书章.合作治理叨.中国行政管理,2012(8):105.【lO】何平均,李明贤.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支持的长效机制研究明.财务与金融,2012,340):88—90。【11】刘秦舟,高振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投入研究阴.财政监督,2012,32(8):67-69.【12】吕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供给机制:基于政府层级差异[J】.改革,2012,127(3).f13】叶子荣,刘鸿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历史、现状与重构田.学术研究,2005(01):57-62。【14】孙金林.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民间供给体制探析[J】.科技资讯,2010(09):134.【15】张果,吴耀友,段俊.走出“公地悲剧”一一“农村水利供给内部市场化”制度模式的选择阴.农村经济,2006(08):17.2I.【16】林万龙.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巾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2007(08):4-10.【17】刘砍.农村水利公共设施的供给与需求分析阴。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7(07):131.134。【18】谭同学.农田水利家庭化的隐忧一一来自江汉平原某镇的思考田.甘肃社会科学,2006(01):219—221.【19】孙小燕.产权改革反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路径选择一一基丁.山东省lO县(市)的调查阴。宏观经济研究,2011(12):89—95.[20]宋洪远.盈利能力、社会资源介入与产权制度改革一一基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问题的研究阴.中国水利,2011(06):56—62.【21】周晓平,郑垂勇,陈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动因的博弈解释团.节水灌溉,2007(03):54—57.【22】李鹤,江彬,顾涛,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市场化改革出现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社会科学,2011(6):99—101.【23】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M】.北京:中华书局,2000.【24]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M】.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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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最后,衷心地感谢所有老师、同学、家人,祝愿大家拥有美好的明天!n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研究大连理工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规定,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属于大连理工大学,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有权保留论文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题目作者签名导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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