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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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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沙沱水尅站大坝土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丿甲方:第一总队(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乌江沙沱水屯站人坝土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合同双方:甲方:水电第一总队(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乙方:根据水电第一总队(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与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投标合作协议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n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原则,n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第一条有关名词解释业主(即发包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昆明院沙沱水电站大坝土建工程监理部甲方:水电第一总队(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乙方:主合同名称:乌江沙沱水电站大坝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ST/C3-2-1标)第二条分包工程项目及合同范围2.1工程名称:沙沱水电站大坝土建工程2.2工程地点:贵州省沿河县沙沱水电站2.3分包工程范围:沙沱水电站大坝土建工程(DII区纵向围堰施工及大坝下游纵向围堰拆除(含拆除方案设计);(2)通航流量孔封堵;(3)12#坝段导流底孔封堵;(4)泄洪及下游消能防冲工程除9#-10#坝段溢流堰表面抗冲耐磨混凝土以外的所有施工项目;(5)相应部位的大坝接地网工程。2.4分旬工程项目及分包工程量清单: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及分包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分包工程量清单。分包合同总金额暂定为元(人民币大写:)。第三条合同文件3.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3.1.1本分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3.1.2分包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n3.1.3乙方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三);3.1.4业主、监理及甲方签发的有效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3.1.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1.6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文件;3.1.83.1.7甲方提供的并经双方认可的材料价格表及相关商务文件;合同履行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3.2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3.2.1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3.2.2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程、规范,地方有关法规;3.2.3国内无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3.3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3.3.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相关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一份。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及技术文件数量的,甲方可代为复印,费用由乙方承担;3.3.2按照主合同及甲方对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的保密要求,乙方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3.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转给第三方或带出工区。第四条分包方式及分包单价4.1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乙方独立组织施工、独立完成。4.2经过双方协商,主合同总额(不含安全监测工程)29%以内的分包工程,分包单价按照主合同执行,甲方在主合同单价的基础上提取2.5%的现场经费和管理费。本合同工程29%以内的新增变更或索赔甲方收取5%的现场经费和管理费。承包单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所需的劳务、n材料、机械、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3.3甲方承担施工的部分如需外包应优先考虑乙方施工,但乙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再分包。超过主合同总金额(不含安全监测工程)29%以外的分包工程,甲方按实际工程款的9%收取管理费。3.4税金扣除比例与业主每月在进度结算款中扣除的比例保持一致,施工过程中积极与业主相关部门协商,竣工结算时以与业主协商确定的最终比例作为税金的扣除依据,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处理。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必要时提供税票等证明材料,否则甲方不予结算。3.5总价承包项目4.5.1一般项目任务划分见附表,乙方使用一般项目费用需报甲方审批,并按甲方核实的实际完成金额确定,按照一般项目任务划分的原则执行,且总价承包项目为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确定,其划分项目及金额如不发生变化,在本合同实施期间不予更改,如果发生变化,若业主同意给予费用补偿,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2.5.2临时设施,如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供风、施工照明按谁施工谁计取费用的原则进行划分。但须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实物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后给予支付,最终不得超过附表确定的金额,超出部分费用自行承担。第五条双方义务和责任5.1甲方义务和责任5.1.1负责本合同工程对外联系和业务往来(包括业主、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负责施工生产协调和管理工作。5.1.2及时提供相关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n5.1.3负责业主统供材料、火工产品及商品混凝土(单价按业主批复的需温控和不需温控分别计取,工程量按拌合楼出机口签证量为计量依n据)供应,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乙方装表计量,甲方每月底抄表一次,按附件二《主要材料供应价格表》计收费用。5.1.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试验、检验工作。乙方承担施工项目发生的试验、检验工作由甲方统一安排实施,试验费用按照当月主体工程完成产值的0.7%收取。5.1.5负责复核乙方统计报表的工程量及总体工程量,按照业主核准本合同工程量结算乙方工程价款,并逐月及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5.1.6按照主合同及业主、监理要求,制定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规定。由乙方承担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各项奖金均按照甲方30%、乙方70%的比例进行分摊,但由乙方承担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各项罚款均应由乙方自身承担,与甲方无关。2.1.7负责审批乙方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甲方审批并不免除乙方按主合同应承担的全部责任。5.1.8逐月下达乙方施工计划和质量、安全目标,监控乙方人员、设备等资源到位情况。对乙方施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2乙方义务和责任5.2.1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遵守甲方的调度、质量、安全、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环保、机电设备物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5.2.2乙方就承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竣工资料整理等工作对甲方负责,并承担分包项目主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根据施工要求,在其资质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相应临建设施的设计,并在报经甲方批准后实施。为确保完工资料的内容和质量满足要求,甲方随工程进展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留0.5%的完工资料保证金,返还按主合同执行。3.2.3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文件进行规范化施工,精心组织、n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按合同规定如期竣工并交付使用。n5.2.4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项目的计量和签证工作,并按照甲方的统计报表格式,按时报送工程量计量凭据和统计结算报表。3.2.5负责单元工程初检、复检验收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终检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5.2.6负责乙方使用的磴场及道路的维护,及时平整乙方的弃磴,保证本施工区道路畅通。5.2.7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测量工作,协助甲方试验室完成有关的试验工作。5.2.8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方面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5.2.9按甲方、业主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接受工程资金管控,承担“三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及其他有关税费。5.2.10乙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坚守工地,离开工地要实行甲方规定的请销假制度,且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少于24天。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调离的,甲方有权处以罚款。3.2.11保证参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使用童工、老、弱、病、残人员,教育所属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行政法规、业主及甲方管理制度和规定,如有违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处罚。5.2.12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有关施工现场规定的教育,服从业主、设计、监理和甲方人员的安排、指导,做到令行禁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担所属人员人身安全责任及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设备、财产的损失和赔偿。5.2.13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施工干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甲方为排除干扰所发生的费用。5.2.14承担本合同工程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以及由此对其他承包n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n5.2.15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工程节点目标,由甲方协调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甲方按照本合同单价的双倍价格、未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扣除乙方工程款,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第六条履约保函6.1按照惯例,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鉴于双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合作,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保函费用,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业主提供担保(履约保函)本分包合同金额比例的手续费、银行贷款利息和财务费用。6.2履约保函的银行贷款利息,自甲方办理履约保函之日起至业主返还期间,按照乙方占合同额比例年初收取当年利息费用。第七条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补偿7.1工程险由业主统一办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承保理赔的各项工作。7.2在合同实施期间,甲方为其雇用人员(包括乙方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乙方按本分包合同总金额(含备用金)的0.14%向甲方缴纳保险费,在乙方第一个月的进度结算款中一次性扣减。7.3乙方必须为投入工程的施工设备办理保险,施工设备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施工设备运行费用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对无故不办理相关保险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7.4保险理赔费用不足以补偿风险损失时,超出部分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合同工期及工程进度8.1乙方承担的分旬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合同工期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的要求。本合同项目主要节点工期如下:土全部浇筑完成,II区纵向围堰浇筑到设计高程,具备防洪度汛条件;(1)2008年5月5日前,II区纵向堰占压部位的消力池底板混凝(2)2008年12月10日前,消力池混凝土、通航建筑物基础及隔流堤混凝土浇筑完成,满足左岸明渠截流要求;n(3)2010年10月31日,坝体整体浇筑至坝顶高程,以保证9#〜11#2010年11月2010年12月2010年12月2010年12月2011年12月(4)(5)(6)(7)(8)8.2坝段金属结构安装完成;1日,具备下闸蓄水条件;10,12#坝段导流底孔封堵完成;250,大坝下游纵向混凝土围堰全部拆除完成;300,具备首台机组发电条件;31日,整个合同工程竣工。本合同规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由乙方按总进度要求编制,并按月报甲方汇总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认为需进行调整时,乙方必须按要求调整并重新报送。8.3现场进度管理实行红黄牌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15天时,甲方将给予黄牌警告。若一个月不能赶回或滞后更多时,将出示红牌。乙方承诺:对被出示红牌的项目,按照甲方要求再次整改,或由甲方直接从合同中切出自行承担或另行指定分包人,乙方不得以此提出索赔补偿要求。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限内仍没有明显改进,甲方可减少施工任务量或收回部分工作面,乙方中途退场后,应及时移交工作面,甲方需要的人员、设备按市场价租用,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必须按业主、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如拖延工期所造成的罚款及其它质量、安全、环保等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分享因其他承包人项目超额完成而获得的整体奖励。第九条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9.1乙方应遵守业主及甲方各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规定、规程、规章,凡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按照主合同、本合同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责任。9.2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单元工程合格率100%,—次合格率95%以上,土建工程优良率85%以上;并应杜n绝质量事故。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必须无条件进行修复或返工,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9.3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转。9.4乙方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整个过程中,应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施工内外环境,避免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对公众或公共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9.5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满足现行《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的要求。乙方应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保证现场管理规范有序。9.6乙方承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业主、甲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9.7为保证本合同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满足相关要求,甲方随工程进展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各扣留0.5%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金,返还按主合同执行。9.8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还需签订《工程分包安全协议书》,每月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将严格按《工程分包安全协议书》进行考核。第十条临时工程10.1乙方应承担为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直至完工所必备的临时工程和相关设施。10.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本合同工程测量控制网点及相关资料。10.3乙方临时设施用地必须经甲方认可和审批,并按照业主的统一规划建设。n10.4本合同执行完毕后,若乙方未继续承担甲方其它分包工程,乙方应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归还其所占用的用地。第十一条材料和设备11.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由甲方统一供应。统供材料供应价格和地点见附件二《主要材料供应价格表》。如统供材料从甲方仓库提供以及统供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和零配件需由甲方供应时,材料按甲方实际采购成本xl.05结算。由于统供材料供货方式等发生变化,造成费用增加,增加部分费用若业主不予补偿,则由乙方承担。11.2甲方在月进度付款中按乙方实际领用一次扣回本月统供材料款;9.3甲方按主要材料供应价格表供应的材料,最高限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项目结算工程量乘以相关项目合同单价的单位消耗作为总的消耗量(即最高限额)。甲方供应的材料实行限额使用,乙方应严格控制材料耗用指标,并将根据业主管理要求定期对供应的材料进行核销。11.4每月20日前乙方提交统供材料需用计划报甲方审批,甲方按审批计划分次价拨给乙方。上述统供材料,乙方不得转移、挪用、倒卖,否则,甲方将按供应价的5倍罚款;11.5甲方提供的统供材料其产权属甲方。若其它项目需要时,甲方可将统供材料调配它用,乙方不得拒绝,并应为此提供方便。调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使用方承担。11.6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保证证明资料、手续齐全。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9.7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经甲方验收核实后投入使用,更换合同规定的设备时,须报甲方批准。11.8乙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并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n第十二条工程计量与结算12.1工程计量结算12.1.1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计量和支付原则执行主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但测量工作按如下方式进行:土石方及混凝土工程收方测量应在监理、甲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测量。发现不符合监理、甲方指示的测量成果,甲方有权指示乙方重新测量。申请结算的工程量应有计算式,并在业主测量中心审定成果范围内,按业主审定的工程量作为最终计量依据。12.1.2本合同计量,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9.1.3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由甲方负责与监理签证,乙方应给予配合。12.1.4本合同范围内正常结算的工程量,以业主、监理审批的工程量结算给乙方,并不得超出相应分包项目的总工程量。12.1.5本合同范围内的变更、索赔项目,以业主、监理认可审批的工程量结算给乙方,业主、监理不认可的,乙方承担相应的风险。12.2工程进度款支付9.2.1乙方完成的进度款,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结算报表并提供有关计量签证资料报送甲方,由甲方统一汇总后报监理、业主审批,按照业主审批产值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结算给乙方。所有中间结算工程量均不是最终结算量,最终结算量以业主核定的竣工工程量为准。12.2.2乙方月完成工程进度款不足50万元时,当月不予支付,累计到下月结算支付。12.2.3对乙方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超过当月结算1个月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单,甲方一律视为无效凭据并不予结算支付。12.2.4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业主审批的本合同工程款-质保金-甲供材料款-其它应扣款-处罚金。12.2.5甲方在收到业主结算工程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n进度款。工程款结算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n12.5.6业主支付工程款有承兑汇票时,按照乙方完成当月产值的比例分摊,乙方不得拒绝。12.2.7本合同项目完工后两个月内,乙方必须持完工结算单到甲方办理完工结算手续,否则,完工结算单一律无效。12.2.8工程完工结算时应留有足够的第三方审计扣减费用。第十三条工程保修13.1土建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业主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算起。13.2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12个月。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9.3己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保留金14.1从第一个月开始,甲方在乙方月进度付款中扣留5%的金额作为保留金。14.2在主合同全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返还甲方后退还乙方。第十五条预付款15.1按照惯例,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预付款保函。鉴于双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合作,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保函费用,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业主提供担保(预付款保函)本合同金额比例的手续费、银行贷款利息和财务费用。15.2本合同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按照主合同规定执行。15.3甲方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15.4乙方必须将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本合同,不得挪作它用,且接受甲方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控和监督。n第十六条民工工资n16.1乙方收到工程结算款后,须首先支付民工工资,民工工资签收表须报甲方财务备案。16.2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0.5%扣留乙方劳务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因拖欠民工工资发生劳务纠纷时,甲方有权从劳务保证金中代付;如未发生纠纷和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当年度提取的保证金于次年2月返还80%,余下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民工工资及外协队伍经济纠纷问题时全额返还。15.3如0.5%劳务保证金仍不足以支付乙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外协队伍工程款等经济纠纷问题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查证属实后,将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同时按支付金额的1.5倍对乙方进行罚款。第十七条违约责任17.1乙方不得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分包、转包。如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17.2施工过程中,乙方承担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不能保证施工质量,造成返工或工期滞后的,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中止合同。17.3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工程进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支付损失总数50%的违约金。如甲方无故或非免责原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而造成的合理的经济损失,同时支付经济损失总额50%的违约金。17.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按照主合同规定,给予乙方违约经济处罚。17.5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本合同工程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n17.6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各种应付款项的,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支付乙方逾期付款滞纳金。由于业主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责任。第十八条免责条款按照主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执行。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1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愿意和解或和解不成的,采用双方约定的仲裁或法院起诉方式解决,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19.2仲裁或法院起诉,均应向甲方所在地广西南宁市仲裁机构仲裁或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条附则20.1水电第一总队(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委托我部沙沱工程项目部负责本合同项目的施工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负责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水电第一总队(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所有。20.2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20.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20.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项目签订的所有协议文件全部废止。20.5未尽事宜,由双方现场协商确定。甲方:水电第一总队乙方:n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工程分包安全协议书甲方:水电第一总队(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乙方: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部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1.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在施工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中所列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施安全。2.双方义务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2.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n2.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4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5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1.甲方权利和义务3.1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2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3.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3.4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若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3.5负责提供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3.6对违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3.7实行施工总承包时,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3.8负责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交叉作业时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工作。4.乙方权利和义务4.1及时向甲方填报施工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家庭住址等到情况;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施工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n1.2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按照要求进行体检。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4.3遵守甲方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4组织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4.5落实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作出详细说明,严格要求其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明确告知违章操作的危险性,并由双方签字确认。4.6负责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若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自备),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4.7向甲方申报使用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抢救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4.8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4.9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n撤离作业场所。n4.10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应当将办公、生活区和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4.11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4.12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13接受甲方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4.14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5.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书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6.协议份数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7.补充条款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甲方作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合同条款内。甲方:水电第一总队乙方: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