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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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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梁湖街道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8()号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六月2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规范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n第一章招标公告上虞区梁湖街道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8()号上虞区梁湖街道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虞水【2018】18号批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坝体防渗加固、大坝加固、溢洪道整治、原坝下涵管封堵、新建输水隧洞、大坝观测设施布置、库区清淤等(具体内容以清单和图纸为准)。建设地址位于上虞区梁湖街道,计划于201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本次招标内容:上虞区梁湖街道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坝体防渗加固、大坝加固、溢洪道整治、原坝下涵管封堵、新建输水隧洞、大坝观测设施布置、库区清淤等(具体内容以清单和图纸为准)。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115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24n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交纳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时分;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为:2018年月日时分;(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虚拟子账号: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招标人: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人地址:上虞区联系人:殷先生联系电话:0575-82439101招标代理: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地址:城北锦茂大厦11楼联系人:苗黎联系电话:137575861692018年月日24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地址:上虞区联系人:殷先生电话:0575-8243910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城北锦茂大厦11楼联系人:苗黎电话:137575861691.1.4项目名称上虞区梁湖街道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5工程地点上虞区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月日;计划结束日期:2018年月日前。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16时前24n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8年月日16时前1.10.4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编号的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16时00分前2.2.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时分2.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编号的补遗书3.2.1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2018年月日16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的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文件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交易中心及招标人各提交纸质一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24n4.1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的。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5.1.2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到场制度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未到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5.2开标程序一、投标人解密、现场验证:先按评标办法,抽取入围企业名单,然后对入围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验证。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或者其携带的证件不全的;或验证时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三者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入围企业家数不再补增,且投标报价也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入围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至现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开标开始12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至现场解密)二、招标人解密,进入第一阶段评审。三、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开启商务标,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之后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四、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5人6.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5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7.2中标通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并按7.3.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形式或采用转帐支票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24n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文件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安全施工费应根据浙水建【2013】8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报价应不低于该规定费率。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3、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的;4、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2%投标价(含)以上;5、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擅自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或因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6、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24n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1、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均需插入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方可登录使用;2、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CA锁,若有遗失,请及时通知交易中心,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3、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4、投标人操作流程:交易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答疑纪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并设置密码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开开标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交易平台;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8、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时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至现场解密,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分为二次解密,第一次是投标人自行解密,第二次为招标人(代理)统一解密。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24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招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24n(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人澄清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4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24n(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交易平台答复投标人,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表。2.2.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投标文件的内容由商务标与资信标组成,商务标包括投标函部分及商务部分,资信标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及资信部分。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24n1、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及其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2、商务部分:(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资信标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资料:2、资信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提供电子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如有)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24n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投诉后,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水利水电资质的企业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信息截图图片和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简历表”后应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目录。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上传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4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4n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4.2.2投标人修改已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5.1.2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未到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4)投标人验证解密:先按评标办法,抽取入围企业名单,然后对入围企业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验证。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或者其携带的证件不全的;或验证时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三者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入围企业家数不再补增。入围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至现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开标开始12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招标人解密,进入第一阶段评审。(6)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开启商务标,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之后进入第二阶段评审。(7)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24n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6.4.1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6.4.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6.4.1.2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6.4.1.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6.4.1.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6.4.1.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4.1.6报名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前项目负责人有更换的以更换的为准)和投标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6.4.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6.4.1.8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4.1.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6.4.1.10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6.4.1.11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6.4.1.12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6.4.1.13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4.1.14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6.4.1.1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4n6.4.1.16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6.4.1.1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4.1.1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6.4.1.1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4.1.2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4.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IP地址上传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份招标文件源文件制作的(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9)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6.5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24n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5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招标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4n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n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人:监督人员:年月日注:(1)开标记录表供招标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24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开标时间截止后,实行抽签入围,在所有投标企业中抽签入围20家,其中在区内企业(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中随机抽取12家,区外企业中随机抽取8家。参加投标的所有企业不足20(含)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的所有企业超过20家,但其中区内企业(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不足12家时,区内企业(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全部入围,不足家数在区外企业中补充抽取;参加投标的所有企业超过20家,其中区内企业(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超过12家,区外企业不足8家时,不足家数在剩余的区内企业(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中补充抽取。抽签顺序:第一阶段:先抽取上虞区内企业(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的入围号,投标企业的顺序编号为上虞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生成的顺序号,由招标人代表随机从顺序号中抽取入围号。第二阶段:再抽取上虞区外企业的入围号,投标企业的顺序编号为上虞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生成的顺序号,由招标人代表随机从顺序号中抽取入围号。入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授权委托人验证不通过的,入围企业家数不再增补,后续评标过程出现废标情况的,也不再增补。二、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资信部分3分,商务部分97分。(2)评标程序:首先进行第一阶段评审,第一阶段评审包括第一阶段的符合性审查及资信评审;然后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评审为第二阶段的符合性审查与详细的商务评审。(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在第一阶段评审出现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等废标的情形,均不再进入第二阶段的评审。第一阶段评审:(1)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24n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三类人员”B类证书)(2)资信资信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得分范围1投标人业绩自2015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价格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注: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水利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工程验收鉴定书扫描件(鉴定书或质量评定报告中必须有水利质量监督机构的签章)。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以上业绩不能体现业绩相关要求,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有效,随带原件,未带原件不予认可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0-1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5年6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个合同价格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注: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水利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工程验收鉴定书扫描件(鉴定书或质量评定报告中必须有水利质量监督机构的签章)。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以上业绩不能体现业绩相关要求,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有效,随带原件,未带原件不予认可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0-13投标人缴纳税收2017年度在上虞区缴纳税收1000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低于1000万元的得分=(缴纳税收/1000万)*1分,小数点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注:提供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的汇总的完税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1合计0-3分注:1、资信部分内容在中标公示时一同公示,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需要招标人对预中标人提供的业绩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核实(包括到业绩所在地管理部门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且按相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作严肃处理。2、资信部分评审表中所需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交原件不得分。24n第二阶段评审:(商务)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内容坝体防渗加固、大坝加固、溢洪道整治、原坝下涵管封堵、新建输水隧洞、大坝观测设施布置、库区清淤等工期36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提供保证金入账凭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商务标评审根据第二章“评标方法区间评定法“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出评标价本工程采用区间评定法(满分97分):1、确定让利范围。本工程让利范围为10.00-14.99%,投标人在让利范围外报价的,其标书视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评标程序。2、确定评标基准价:C=A×(1—F)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精确到元,角四舍五入。A为招标人的标底价,标底价由中介机构编制,并经专业审计分局审定,并在投标截止日十五天前予以公布;F为下浮值,在上述让利范围内,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开标时抽出一个下浮值,先抽10-14整数,后抽0~9之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0~9之小数点后第二位,三者相加的百分比即为浮动率F,3、计算得分。(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基准价的,得97分;(2)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的,24n投标报价得分=97—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4(3)投标人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97-10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2(4)以此求得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经审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按资信得分与商务得分之和的高低排列名次,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若有两个及以上分值相同,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分值相同,报价又相同,则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5、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弄虚作假或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4.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3、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4.4、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2%投标价以内时,在投标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和暂定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4.5、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2%投标价(含)以上时,则为无效标;四、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废标条款)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5、出现投标人须知6.4款中任何一种重大偏差情形的;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条款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五、评标结果24n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根据虞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规定:区外预中标企业注意事项:一、建设局、建管局、水利局、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须对区外企业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法定限额以上的预中标项目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预中标区外企业应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0日内,根据工程类别,携带下列资料到建设局、建管局、水利局、交通局等相应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对预中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还需按以下标准进行审核:(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公告;(二)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三)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名单;(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额度按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细则执行);(五)区外预中标企业必须在上虞派驻固定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中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名),并提供社保关系在预中标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最近6个月的社保资料。(六)办公场所须设立在上虞中心城区商务办公用房,不得使用住宅、车库、厂房、仓库、临时用房等,办公用房必须是企业独立购买,并需提供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其中:特级、一级工程企业不得少于500平方米,二级、三级工程企业不得少于300平方米,资质等级按企业最高资质确定。(七)区外中标企业不得伪造虚假资料进行备案,一旦查实,则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给予处罚,记入黑名单,清退出上虞招标投标市场。二、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区外预中标企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备案。预中标区外企业应在通过备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企业备案登记表报送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表由各个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企业备案登记表作为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依据,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表,招标人不得发放。三、区外中标企业因自身原因,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0日内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备案资料,或者因资料不齐全的,未按要求完成备案的,则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作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暂停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同时,将处理意见书抄送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四、凡区外工程企业在上虞中心城区购买商务办公用房,特级、一级工程企业达到500平方米,二级、三级工程企业达到30024n平方米的,可在招标投标时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房产所有权为公司或上虞分公司拥有,面积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登记。五、区外工程企业须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投标时承诺中标后税收缴在上虞,税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24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详见浙江水利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5月联合颁布的合同条款(浙F—2005—01)。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以下条款编号为此专用合同条款自编号。2词语涵义2.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2)监理人:另定2.2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清图纸为准2.3合同文件的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招标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2.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1n2.4.1提供施工用地施工临时用地,由发包人在开工前提供。2.4.2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用电,施工生产及生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协助。2.5履约保证金2.5.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者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2.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本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保修责任证书颁发之后28天内一直有效。2.6监理人和监理人员2.6.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本款中第(2)项补充内容如下: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确定延长完工工期。2.7分包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2.8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任何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2.9工程开工和完工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在5天内开工。2.9.1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令。2.9.2完工日期本工程完工日期为开工后360日历天。2.9.3工期延误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程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0元/天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罚款按延误天数类推最高罚至扣完工期履约保证金。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或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1)额外或附加增加工程量的价款超过合同价30%以上。41n(2)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3)不可抗力。(4)非乙方的过失造成的。2.9.4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2.10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如达不到质量目标,无偿修复至合格并罚没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2.1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检查、验收2.1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无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承包人对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2.11.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监理人负责检验。2.12合同价款与支付2.12.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工程合同价采用中标价。2.12.2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款可以调整。(1)工程量增减;(2)设计变更;(3)甲方签证;(4)未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实际施工时业主发包给中标人施工的,其工程价款可以另行计算;(5)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涨跌超过5%以上的主材仅限商品混凝土、黄沙、石子、水泥、块石超过部分进行调价处理,具体以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为准,补差按开工报告之月至工程前80%工期的信息价平均计算,涨跌超过部分计补价差,价差按中标下浮率下浮,调价部分计税不计规费,其余材料一律不做调价。人工不做调价。(补差涨跌以编制标底时的信息价为基准。)41n2.12.3工程预付款甲方不支付预付款2.12.4工程进度付款(1)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完成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决算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决算审计价款的97.5%;余款即决算审计价款的2.5%留作质保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2.13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2.14工程变更按《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11号令)、《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虞政办[2011]61号)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意见虞政办发〔2013〕24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2.15完工结算2.15.1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乙方应在30日内提供工程结算。甲方在同等时候内提供审核意见报有关部门核准。2.16工程保险乙方应对本工程建设施工实行保险,工程一切险按工程中标价的0.3%计取。2.17工程保修本工程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为:一年。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的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2.18保密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露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19其它2.19.1、承包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并罚没安全保证金。41n2.19.2、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的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包方取消承包方施工资格,无条件退场,并没收承包单位的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2.19.3、完工验收前必须收集整理好相关工程资料及提交安全台帐,否则不予验收。2.19.4、施工单位自行选择进场道路,但必须保证进场道路畅通和路面清洁,不得破坏原有已建道路,如有破坏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其费用。2.19.5未达到质量要求,无偿返工,罚没质量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如甲方出具《质量整改单》,每出具一次,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直至质量保证金扣完为止。2.19.6项目经理必须按每月22个工作日以上时间到工程现场,项目经理离场必须向发包人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书面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场,否则按缺勤处理,按1000元/天标准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19.7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工期安排进行施工。如甲方或监理单位发现乙方施工人数、机械设施未到位,若出工人数少于投标承诺人数的85%;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在本工程现场每个月少于22天;质监员、施工员、安全员、技术负责等每个月在现场少于22天,每天少于8小时。由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甲方将保留金扣除,不高于保留金的20%的罚款。2.19.8补充条款1、如发出开工令后,因非发包人原因一个月内不开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2、如承包人工期过半时完成的工程量达不到招标工程的30%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施工单位自行选择进场道路,但必须保证进场道路畅通和路面清洁,不得破坏原有已建道路,如有破坏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其费用。4、承包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并罚没安全保证金。5、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的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包方取消承包方施工资格,无条件退场,并没收承包单位的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6、完工验收前必须收集整理好竣工技术资料及项目结算资料,并通过业主组织审查合格,否则不予工程完工验收。7、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办理相关工程保险手续,保险合同复印件报业主备案。8、工程结算经中介机构审核后,施工单位必须在14天内予以核实,否则视为施工单位同意中介审核结论。9、竣工验收前必须收集整理好竣工验收资料,并配合上级部门的组织审查,不予配合竣工验收的将追究施工方的相关责任。41n2.19.9合同生效和终止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和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合同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41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1、浙建站定【2017】23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41n的通知》;2、浙建站定【2017】35号《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3、建建发【2017】144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11)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41n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9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141n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8总承包服务费41n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41n)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4其他补充说明41n第六章图纸(另册)41n第七章技术规范(根据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执行)41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招标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1n目录商务标1、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及其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2、商务部分:(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资信标1、资格审查资料:2、资信部分:41n(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招标编号: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1n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实施,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接受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和考核。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5n(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3.2姓名:2工期7360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5.212个月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3.7中标价的5%5分包3.5/6逾期竣工违约金7.52000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3.7扣完履约保证金8质量标准5合格9预付款额度12.2/10预付款保函金额12.2/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5.3结算审计价款的2.5%…………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5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45n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5n四、投标保证金附:1、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上述材料电子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电子扫描件。59n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59n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合同编号:(招标项目合同号)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59n投标总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59n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元)1建筑工程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4措施项目5其它项目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清单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清单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清单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清单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元)单价组合××××××××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砼(砂浆)强度等级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每m³砼材料预算量单价(元/m³)补差(元/m³)备注水泥(kg)砂(m³)石(m³)水(m³)·····(单价)(单价)(单价)(单价)(价差)(价差)(价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预算价(元)材料补差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n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二类费用合计补差人工(工日)汽油(kg)柴油(kg)电(度)风(m3)水(t)煤(kg)木柴(kg)小计(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7n单价计算表单价序号项目名称定额编号施工措施定额单位编号工料名称单位单价(元)工料定额合价(元)直接工程费小计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人工补差材料补差税金合计单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7n资格审查资料一、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此表后须附表中上述所填证书扫描件。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现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负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67n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电子投标文件中应上传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扫描件;67n附3: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7n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外省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67n资信证明文件(一)投标人业绩证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合同金额项目类型`注: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类型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随带原件,未带原件不予认可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以提供报告上的日期为准。(二)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注: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类型、项目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随带原件,未带原件不予认可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以提供报告上的日期为准。67n(三)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注:提供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的汇总的完税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