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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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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DJ275—88《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施工放样28d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施工放样前21d,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n  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28d,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3)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6)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料场堆置设计。7)施工排水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9)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n10)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11)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12)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13)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14)其他必须报告情况。在任一开挖分项工程开工14d前,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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