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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干县大洲、灌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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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大洲、灌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法定代表人:李健(章)联系人:谢逢刚电话:13979674666编制时间:2009年7月编制单位: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1n目录第一卷商务文件…………………………………………………………21、招标公告………………………………………………………………32、投标须知………………………………………………………………73、评标办法………………………………………………………………174、专用合同条款…………………………………………………………235、协议书及工程质量和工期承诺书……………………………………286、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和压证承诺书……………………………317、工程量清单……………………………………………………………398、投标辅助资料…………………………………………………………47第二卷技术条款………………………………………………………53101n第一卷————————商务文件101n1招标公告101n招标公告吉安市2009年度23座列入国家专项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市发改委、市水务局核准和备案同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本次施工招标为吉安市2009年度23座列入国家专项规划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共7个县23座水库,每座水库为一个标段。二、招标范围: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除险加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到位。四、投标人资格及资格审查:1、投标人资格:①具有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④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以资格证书所载明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但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如为聘用,须提供单位聘书。⑥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⑦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101n及招标资料费,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上汇出。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⑧未被取消本省和本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而且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符合性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五、获得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可按下表中规定时间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工程所在地水库名称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吉安县大陂头水库2009年7月31日下午5时前2009年8月12日下午5时2009年8月14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1日上午9时整大东塘水库红星水库破石水库下田水库岩下水库吉水县大龙水库2009年8月3日下午5时前2009年8月15日下午5时2009年8月17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4日上午9时整东源水库芳陂水库毫田水库西团水库院背水库万安县大坑水库2009年8月4日下午5时前2009年8月16日下午5时2009年8月18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5日上午9时整龙王潭水库牛栏坑水库山下源水库新干县大洲水库2009年8月5日下午5时前2009年8月17日下午5时2009年8月19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6日上午9时整灌庄水库泰和县乌石岗水库101n2009年8月6日下午5时前2009年8月18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0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7日上午9时整小陂水库永新县金家水库2009年8月7日下午5时前2009年8月19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1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8日上午9时整南坑水库遂川县南澳陂水库2009年8月7日下午5时前2009年8月19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1日下午5时2009年8月28日上午9时整六、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吉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七、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0796-8241518电子邮箱:jxdc1518@126.com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公布。招标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表2009年7月20日附件:招标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吉安县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罗绳治13479094366吉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钱晓明13766262683万安县国家专项规划内病除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朱开明15979671252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谢逢刚13979674666泰和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李清华13979687127永新县金家、南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龙子炎13970640932遂川县南澳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王健13970456419101n2投标须知101n前附表101n工程名称新干县大洲、灌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地点新干县境内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09]108号设计单位吉安市水利电力规划设计院工程总投资约587万元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7个月。投标单位与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1.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2.二级以上(含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保证金数额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时前到指定帐号。购买招标文件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招标投标网上自行下载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自定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8月26日上午8:00—9:00招标答疑会1、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jxdc1518@126.com);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09年8月17日;3、招标人将于2009年8月19日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招标投标网上发布答疑。投标文件份数每个标段: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开 标 会时间2009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到位情况到位其他投标企业在交纳投标文件的同时,大洲水库(Ⅰ标段)交纳资格审查招标资料费2000元,灌庄水库(Ⅱ标段)交纳资格审查招标资料费2000元;投标企业拒绝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一、总则101n1、招标范围1.1、工程项目名称:新干县大洲、灌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2、工程说明: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1.1节和第1.2节。1.3、预计工期:2010年3月底前完工,总工期200日历天。2、资金来源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3、投标人的资格3.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原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①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④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以资格证书所载明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但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如为聘用,须提供单位聘书。⑥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⑦101n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及招标资料费,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上汇出。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⑧未被取消本省和本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废标处理。(3)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公司经营状况良好(4)施工设备:有相应的施工设备(5)主要人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3.3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将不予考虑。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标段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1除按第1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2任一投标人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5、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6、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7、其它根据吉府办发[2007]25号文件规定,对中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期间由吉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押证管理。101n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招标人在招标期内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评标办法4)专用合同条款5)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6)工程量清单7)投标辅助资料8)技术条款9、招标文件的答疑9.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在2009年8月17日以前以电子版本形式发往招标人信箱jxdc1518@126.COM)。9.2发包人的答疑于2009年8月19日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招标监督平台及吉安招标投标网”予以解答。10、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7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刊登在“江西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招标监督平台、吉安招标投标网”,各投标人应及时到网上获取相关信息。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101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报价书;(2)授权委托书;(3)压证承诺书;(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同时每个标段提供电子版本的工程量清单。(5)单价分析表;(6)投标辅助资料;(7)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1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12.3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其间可以按规定调价。1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若投标人未按此规定办理,发包人可在澄清阶段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具体修改办法,并按承诺的总报价修改各项目报价。12.5不允许任一投标单位在同份投标文件中出现不相同的两个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有效期13.1投标文件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3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3.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101n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14条的规定仍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在8月25日下午17:00时间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招标人指定帐户为:户名: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吉安市吉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171029101008714315。转帐时应注明转帐单位、工程名称字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不需到吉安招标投标中心换取收据。开标前,投标人凭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拒收其投标文件,其本次投标作废。14.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退还,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了合同后五日内退还。14.3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7条规定的履约担保金。1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5.1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6、现场察勘16.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自理。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7.1投标人应按第1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个标段一式4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7.2101n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17.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批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1)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的工程名称及其编号(如果有);(3)在2009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8.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在2009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投标文件应面交。19.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0、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19.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01n21.2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发包人将于2009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参与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携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准时出席,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议或出席人证件不全,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2.2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23、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以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发包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发包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招标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不得修改投标人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答复不能修改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25、评标办法:具体细则见第3章《评标办法》。业主的招标控制价(A):大洲水库:382.74万元;灌庄水库:210万元。六、中标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01n27、中标公示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含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核资格审查条件和投标文件内容,复核属实即确定为中标人,复核不属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对第二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含实地考察),依次类推。28、中标通知28.1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2发包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发任何通知和解释。29、履约担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为每个标段为中标价的10%,提供方式为现金或转帐。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30.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14.3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到其投标保证金。30.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的赔偿金。31.1招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字[2003]857号)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31.2需缴纳的招标代理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得单独列项目。101n3评标办法3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01n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赣水招字[2008]8号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之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二、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分四阶段进行评审:①资格审查;②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报价排序);③技术标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标详细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标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全部从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吉安分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且可中多个标段,但每个投标单位的一个注册建造师只能中1个标段;即该注册建造师在本标段中标,不能在其他标段中标,但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仍然有效(按开标顺序中标)。开标顺序由第一个交标书的投标单位代表现场抽取。在以下标段中,其有效的投标唱标价仍进入B值的计算(一)资格审查(现场查验并展示投标人的有关资质证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1、资格审查内容:①具有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④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⑤101n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以资格证书所载明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但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如为聘用,须提供单位聘书。⑥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⑦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及招标资料费,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上汇出。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⑧未被取消本省和本市水利工程资格的单位。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而且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需要提供的原件,署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后装入档案袋,并提供二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资格审查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阶段评审。(二)商务标报价1、按第三款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值;2、B≤投标人的投标价(An)≤0.98A为合理报价,在此范围之外的报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按投标单位投标总价从大于或等于B值由低到高进行报价排序,取报价前三名进入下步评审。当合理报价少于三家(不含三家)时,重新抽取下浮系数。3、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①、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8A值、或小于0.90A值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被淘汰,在上述范围之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本次招标失败。②、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计算101n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A+Ap)÷2×K(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值的被淘汰)。B—合理最低投标报价;A—招标控制价;K—招标人随机抽取的下浮让利系数一次;AP—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p=(A1+A2……+An)÷n;n—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三至五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合理低价期望值K为:0.950、0.955、0.960、0.965、0.970、0.975、0.980七个数之一,在开标现场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三)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取报价排序前三名进行评审。(1)评审主要内容: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B.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C.按规定提供了资格审查条件的证件、材料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②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01n③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投标保证金;④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⑤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承诺压证上岗;⑥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⑦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⑧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的;h: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i:投标文件中有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项目和数量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按废标处理,并从报价排序的投标人中依次递补。(四)商务标详细评审(1)评审主要内容:①主要工程控制单价报价应在业主给定单价的0.9(含)至0.98(含)之间;101n大洲水库主要控制单价表序号工程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1C15砼预制块护坡m3316.262砂卵石垫层m379.333土方回填(填塘)m311.754坝基灌浆钻土层孔m75.545坝基灌浆钻基岩孔m102.406高压旋喷灌浆m402.097钢筋制安t5545.288C15砼截水墙m3220.809坝身土方填筑m313.7810反滤层m379.33灌庄水库主要控制单价表序号工程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1C15预制板砼护坡m3336.532坝身土方填筑m311.473砂卵石反滤垫层m3100.234钢筋制安T5558.865M7.5浆砌石挡土墙m3205.156C20砼底板m3266.317Φ18锚筋(L=2.5m)根55.108M10浆砌石桥墩m3214.34②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③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101n④投标人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并从报价排序的投标人中依次递补,进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3)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标初步评审、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至高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注:1、当投标人商务报价参与平均后,在技术标、商务标评审过程中因重大偏差而作废标处理时,B值(合理最低投标报价)仍然不变。2、当第一中标排序人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第一中标排序人。3、在技术标符合性详审或商务详细评审过程中,因重大偏差的原因导致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101n4专用合同条款101n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同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2月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合同条件》第2版(2000年版)。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款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词语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是: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2)监理人是:吉安市吉泰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Ⅰ标段:大洲水库1)大坝加固2)溢洪道加固3)新建灌溉涵管Ⅱ标段:灌庄水库1)大坝加固,2)溢洪道加固3)原涵管左侧新建灌溉涵管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4提供施工用地101n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6、履约担保6.1履约担保证件原条款取消,改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每个标段向发包人提供人民币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原条款取消,改为:在分部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本款(2)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注: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需经批准的权力范围,以下示例供参考)。2)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时作出变更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9、图纸9.2施工图纸本款(1)条取消,改为:发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后3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3套施工设计图纸。11、分包本款改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15.4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本款第(1)、(2)条取消。18、工程开工和完工18.1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签订合同5日内发出开工通知。18.4完工日期101n本工程合同工期(大洲水库)为200日历天,(灌庄水库)为200日历天。20、工期延误20.2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本款第(1)条末“若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取消。本款第(3)条中“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改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条末增加:逾期完工违约金额为每天1000元,但赔偿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10%。如果超过拖期赔偿金限额,承包人仍未能完成全部或区段工程时,业主有权安排其他承包人承担全部剩余工程,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21、工期提前21.1承包人提前工期承包人提前工期奖为0%。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29、文明施工29.1治安保卫本款第(1)条取消,第(2)条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29.2施工安全本款第(3)条取消。31、计量本款31.5条取消。32、预付款第32、33、34、35.2、36.3通用条款取消101n合并改为:工程开工后,业主不支付开工预付款(或业主不支付动员预付款),工程款以当月完成并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为基数,按70%的比例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余10%保留金。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保留金10%由业主退回给施工单位。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第37.1、37.2、37.3、37.4、37.5、38通用条款取消合并改为: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单价不因国内规定的原材料、劳务工资、法规变更或影响工程施工成本的任何事项的价格涨落而调整。承包人工期延误所引起的价格变动也不予以调整。39、变更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第(1)条第2)小点改为:无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工程量的多少,均需经过监理人的指示。39.7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本条款改为: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无论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总额是否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均不进行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单价调整。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48.1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缺陷期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50.4第三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缺陷期内第三责任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53、工程保修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壹年。61、保密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101n5协议书、工程质量及工期承诺书101n5.1协议书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拟修建工程,接受了(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示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人合同的其它文件。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3.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若需公证或鉴证时尚需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生效)。6.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网址:网址:电话:电话:电传:电传:传真:传真:电报挂号:电报挂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101n5.2工程质量及工期承诺书质量及工期承诺书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若我方中标,我单位在年月底以前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水库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地址:电话:电传: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01n6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和压证承诺书101n6.1 投标报价书投 标 报 价 书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XX水库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书,我方出具人民币万元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你单位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另选中标人。4.若我方中标:(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地址:电话:电传: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01n6.2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兹委托(姓名)(居民身份证编号:)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的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未尾所示,特此证明。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年月日101n6.3 压证承诺书压证承诺书新干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若我方中标,我单位愿意按吉府办发[2007]25号文件规定,将参与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相关证件交于吉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实行压证管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地址:电话:电传: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01n6工程量清单101n6.1 说明6.1.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6.1.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6.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格由承包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1.4投标人投标时,其工程险的保险金额可暂按工程量清单各组项目的合计金额(不包括备用金以及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加%附加费,其保险费率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元,其保险费率为%。上述两项保险费分别填写在工程量清单内该两项各自的合价栏内。施工设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由投标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48条和第49条的规定自行测算,并摊入有关项目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有关上述四项保险费的计量和支付办法规定在《技术条款》内。6.1.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6.1.6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6.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条款》有关部分。6.1.8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应由发包人填写,并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使用。6.1.9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6.1.10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101n新干县大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总计   Ⅰ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一挡水建筑物   1主坝   1.1上游坝坡   1.1.1土方开挖m3356.00 1.1.2砂卵石路面㎡1500.00 1.1.3原护坡块石拆除m3730.00 1.1.4C15砼预制块护坡m3303.00316.2995834.93控制单价、塑模1.1.5砂卵石垫层m3380.0079.3330145.29控制单价1.1.6C15砼基座m353.00 1.1.7C15砼踏步m325.00 1.1.8草皮护坡m2323.00购买草皮1.1.9木模板m264.00 1.2下游坝坡   1.2.1坝面清基m21979.00 1.2.2土方回填(填塘)m32689.0011.7531606.01控制单价1.2.3拆除原排水体m3711.00 1.2.4反滤层m3386.00 1.2.5干砌石m3325.00 1.2.6C15砼排水沟m341.00 1.2.7草皮护坡m31649.00购买草皮1.2.8C15砼踏步m318.00 1.2.9M7.5浆石挡土墙m3120.00 1.2.10坝基灌浆钻土层孔m1155.0075.5487247.55控制单价1.1.11坝基灌浆钻基岩孔m418.00102.4042805.11控制单价1.2.12高压旋喷灌浆m418.00402.09168074.77控制单价1.2.13木模板m252.00 2付坝   101n2.1上游坝坡   2.1.1土方开挖m31091.00 2.1.2坝身土方填筑m36228.00 2.1.3土方开挖m31562.00 2.1.4砂卵石路面m22880.00 2.1.5原砼预制块护坡拆除m3286.00 2.1.6砂卵石垫层m31698.0079.33134701.84控制单价2.1.7C15砼预制块护坡m31132.00316.29358036.76控制单价、塑模2.1.8C15砼截水墙m3879.00220.80194086.48控制价2.1.9草皮护坡m22771.00购买草皮2.1.10C15砼基座m3210.00 2.1.11C15砼踏步m338.00 2.1.12木模板m23515.00 2.2下游坝坡   2.2.1土方开挖m32934.00 2.2.2坝身土方填筑m315000.0013.78206769.38控制单价2.2.3坝面清基m3152002.2.4反滤层m33720.0079.33295106.50控制单价2.2.5干砌石m33184.00 2.2.6C15砼排水沟m3127.00 2.2.7C15砼踏步m349.00 2.2.8草皮护坡m215203.00购买草皮2.2.9木模板m253.00 二泄水建筑物   1进口段   1.1土方开挖m3165.00 1.2土方回填m378.00 1.3M7.5浆砌石侧墙m348.00 2控制段   2.1土方开挖m3380.00 2.2土方回填m31656.00 2.3M7.5浆砌石侧墙m31148.00 101n2.4C20砼底板m3532.00 2.5钢筋制安t13.405545.2874306.78控制单价2.6φ150塑料盲管m480.00 2.7φ100塑料盲管m240.00 2.8伸缩缝m38.00 2.9木模板m236.00 3泄槽段   3.1土方开挖m3189.00 3.2土方回填m3828.00 3.3M7.5浆砌石侧墙m3574.00 3.4C20砼底板m3266.00 3.5钢筋制安t6.705545.2837153.39控制单价3.6φ150塑料盲管m240.00 3.7φ100塑料盲管m120.00 3.8伸缩缝m19.00 3.9木模板m236.00 4消力池段   4.1土方开挖m3139.00 4.2土方回填m370.00 4.3M7.5浆砌石侧墙m336.00 4.4C20砼侧墙m38.00 4.5C20砼底板m325.00 4.6钢筋制安t0.805545.284436.23控制价4.7φ50pvc排水管m10.00 4.8木模板m2256.00 5护坦段   5.1土方开挖m3133.00 5.2土方回填m360.00 5.3M7.5浆砌石侧墙m323.00 5.4C20砼底板m324.00 5.5钢筋制安t0.605545.283327.17控制单价5.6木模板m256.00 6渐变段   101n6.1土方开挖m3107.00 6.2M7.5浆砌石侧墙m331.00 6.3C20砼底板m321.00 6.4钢筋制安t0.605545.283327.17控制单价6.5木模板m289.00 7出水渠段   7.1土方开挖m3432.00 7.2M7.5浆砌石侧墙m388.00 7.3C20砼底板m336.00 7.4粗砂垫层m324.00 7.5伸缩缝m22.00 8公路桥   8.1土方开挖m3238.00 8.2石方开挖m351.00 8.3M7.5浆砌块石m3143.00 8.4C25砼m3235.00 8.5钢筋制安t19.505545.28108133.00控制单价8.6土方回填m3697.00 8.7木模板m265.00 三引水建筑物   1进口段(拆除重建16m)   1.1土方开挖m3236.00 1.2石方开挖m312.00 1.3土方回填m3214.00 1.4原涵管砼拆除m339.00 1.5C20涵管砼m336.00 1.6C15砼垫层m34.00 1.7钢筋制安t2.605545.2814417.73控制单价1.9止水橡皮m24.00 1.10涵管模板m269.00 2放水斜卧管   2.1土方开挖m336.00 2.2石方开挖m315.00 101n2.3M7.5浆砌块石m310.00 2.4C20砼m319.00 2.5钢筋制安t1.605545.288872.45控制单价2.6涵管模板m2128.00 3涵管顶踏步   3.1土方开挖m336.00 3.2C20砼m32.00 3.3M7.5浆砌块石m316.00 3.4木模板m229.00 4消力池   4.1土方开挖m3215.00 4.2石方开挖m369.00 4.3C20砼m323.00 4.4钢筋制安t2.505545.2813863.20控制单价4.5木模板m225.00 四交通工程   1上坝道路改造   1.1土方开挖m3357.00 Ⅱ第二部分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1φ300铸铁放水孔及安装项1.00 Ⅲ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1围堰   1.1袋装土围堰m3389.00 2施工排水项15000.005000.00固定报价3施工临时道路项110000.0010000.00固定报价4施工临时用电项120000.0020000.00固定报价注:业主指定固定报价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按业主给定的合价直接进入投标总报价,不能让利,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01n新干县灌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总计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一挡水建筑物加固工程   ㈠上游坡加固   1土方开挖m31731.00 2坝坡清基m26634.00 3干砌块石拆除m3720.00 4C15预制板砼护坡m3549.00336.53184755.11控制价、钢模5C15砼齿槽、坝肩梁m390.00 6C15砼台阶m317.00 7水下抛石m3525.00 8砂卵石反滤垫层m3974.00100.2397623.04控制价9Φ50PVC管m100.00 10草皮护坡m2560.00购买草皮11木模板m296.00 ㈡下游坡加固   1土方开挖m311040.00 2坝身土方填筑m328000.0011.47321192.27控制价3草皮护坡m28000.00购买草皮4干砌块石拆除m3580.00 5C15砼排水沟m370.00 6木模板m280.00 7排水棱体m31201.00 8砂卵石反滤垫层m3665.00100.2366652.28控制价㈢坝顶改造   1砂卵石路面m2300.00 二引水建筑物加固工程   ㈠塔式进水口及工作桥   1土方开挖m351.00 2石方开挖m350.00 3土方回填m314.00 4C20涵管砼m390.00 5C20工作桥砼m340.00 101n6C20排架、启闭框架砼m330.00 7φ140钢管通气孔m19.00 8工作桥拦杆(包括柱子)延m116.00 10C10砼垫层m320.00 11钢筋制安t12.005558.8666706.31控制价12木模板m2450.00 13止水铜片m4.50 14M7.5浆砌石挡土墙m3330.00205.1567699.64控制价15启闭机房m216.00 ㈡原导流涵管封堵   1竖井土方开挖m325.00 2竖井土方回填m320.00 3砼拆除m32.00 4C15砼封堵m310.00 5C20预制砼圆管(Φ1.0m)m18.00 三泄水建筑物加固工程   ㈠进口段、控制段   1土方开挖m3207.00 2石方开挖m350.00 3土方回填m3154.00 4浆砌石拆除m313.00 5C20砼侧墙m3102.00 6C20砼底板m3255.00266.3167909.12控制价7C20砼溢流堰m341.008Φ18锚筋(L=2.5m)根120.009Φ50PVC管m11.0010Φ300排水塑料盲沟管m56.0011Φ150排水塑料盲沟管m44.0012沥青木板伸缩缝m230.0013木模板m3215.0014钢筋制安t8.005558.8644470.87控制价15橡皮止水m37.00 ㈡泄槽段、消力池段   1土方开挖m3815.00 2石方开挖m3200 101n3土方回填m3630.00 4浆砌石拆除m358.00 5C20砼侧墙m3200.00 6C20砼底板m3300.00266.3179893.08控制价7Φ18锚筋(L=2.5m)根380.0055.1020938.55控制价8Φ50PVC管m68.009Φ300排水塑料盲沟管m251.0010Φ150排水塑料盲沟管m197.0011沥青木板伸缩缝m2297.0012木模板m3693.0013钢筋制安t30.005558.86166765.77控制价14橡皮止水m122.00㈢跨溢洪道交通桥  1土方开挖m3280.002石方开挖m380.003土方回填m3200.004M10浆砌石桥墩m3142.00214.3430436.96控制价5C25砼交通桥梁板m350.00 6木模板m290.00 7钢筋制安t6.005558.8633353.15控制价第二部分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38828.74 120T启闭机及安装项1.002铸铁闸门及安装项1.003拦污栅及安装项1.00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1袋装土围堰m3150.002围堰土方填筑m3350.003施工排水项15000.005000.00固定报价4施工临时道路项18000.008000.00固定报价5施工临时用电项110000.0010000.00固定报价注:业主指定固定报价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按业主给定的合价直接进入投标总报价,不能让利,否则按废标处理。101n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01n7投标辅助资料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1n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通信代码电话传真网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中注册建造师(人)固定资产(万元)高级职称人员(人)流动资金(万元)中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名称初级职称人员(人)帐号技术(人)最近3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__年(另附表)__年__年__年__年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万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2财务状况表101n财务状况表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3单价分析表101n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的单价分析表,每种单价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单价分析表项目序号: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定额编号:________单价:________编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4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101n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每个人员单列一表)1.姓名:________2.出生年月:________3.学历:________4.专业:________5.职称:________6.施工经历(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从事该工程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6)担任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中标后拟安排在本工程担任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注:主要人员指二级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和关键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5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01n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制造厂名购置年份已使用台时数检修情况现在何处进场时间注:1.计划购买或租租赁的设备可在“现在何处”栏内说明。2.投标人购进的二手设备和租赁的设备,均应注明已使用的台时数以及检修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01n第二卷————————技术条款101n1一般规定1.1说明1.1.1工程概况大洲水库工程概况大洲水库位于新干县南部沂江乡大洲村,距县城约17km,水库所在河流为沂江左支大洲溪水,属赣江支流沂江水系,水库控制流域面积7.09km2,正常蓄水位49.95m(黄海高程,下同),总库容888万m3,设计灌溉面积约0.38万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坝区紧邻105国道,交通便利。工程设计标准:本水库属Ⅳ等工程,其永久性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溢洪道消能防冲工程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枢纽工程由1号坝、2号坝、溢洪道和输水涵管等建筑物组成。枢纽工程始建于1957年12月,1958年2月基本建成,后经1982年、1985年等多次加固达到现有规模。1号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52.7m,坝顶轴线长108m,坝顶宽7.5~8.0m,最大坝高12.7m。上游采用干砌块石护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别为1:2.25和1:2.85;下游采用草皮护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别为1:2.35和1:2.63,在高程46.40m设一宽约为2m的马道。2号坝位于1号坝右侧约500m处,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52.3~52.9m,坝顶轴线长806m,坝顶宽3.0~4.0m,最大坝高6.6m。上游左段长约100m,采用砼预制块护坡,其余未护坡,坡比为1:2.51~1:2.12;下游采用草皮护坡,坡比为1:2.3~1:1.95。大坝无反滤排水设施。溢洪道位于2号坝左侧,于1957年开挖,为开敞式明渠,由进水段、控制段和泄槽等组成,全长约120m。堰顶高程49.95m,溢流净宽8.0m。泄槽段长约100m,左侧边坡高2~6m,右侧边坡高0.5~1.5m,坡比为1:1.0~1:1.3。输水涵管位于1号坝右段坝体内,为砼结构,于1957年动工兴建,长约68m,矩形断面,断面尺寸为0.8m×0.9m(高×宽),管壁厚0.35m,进口底高程40.9m,出口底高程40.6m,进口采用木质闸门控制,放水斜涵分层取水,斜涵放水采用双孔铸铁塞控制。101n水库地理位置重要,坝脚紧邻105国道,下游有8个行政村,人口1.3万,农田1.7万亩,水库一旦失事,将给下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该工程运行至今50年,虽经多次加固处理,由于工程施工质量较差,清基不彻底,未达到设计要求,工程隐患未得到根治,故水库一直处于病态运行。目前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为:2号坝坝顶高程不满足规范要求。1号坝上游护坡块石风化严重;下游坝面无排水设施;坝脚常年浸泡在水塘中;坝基清基不彻底,存在接触渗漏问题;出逸坡降大于允许坡降。2号坝坝体单薄,下游坝坡无反滤排水设施;坝基清基不彻底,存在接触渗漏问题;出逸坡降大于允许坡降。1号坝和2号坝坝体蚁害严重。溢洪道为天然土渠,未衬护,断面不规整;与2号坝左坝头连接处未设防渗设施;1号坝上坝公路通过溢洪道进口段,汛期泄洪时将中断交通;泄槽末端折角近90°,出流不畅,下泄洪水不能归槽;水流流速大于土渠的抗冲流速;溢洪道出口无消能设施。输水涵管砼蜂窝麻面严重,距进口25~30m有2处环向裂缝;涵管出口处,可见黄色析出物。斜涵取水口第5孔已出现环向裂缝;盖板承载力和抗裂,不满足规范要求。水库无水、雨情观测设施,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通讯设施简陋,无管理房,无交通工具,上坝公路路况差等。工程不能正常运行和发挥设计效益。为全面评价大洲水库大坝的安全状况,新干县水务局于2007年委托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对水库大坝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水建管[2003]271号文《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以及相关规范进行,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对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防汛交通和通讯设施等进行了全面的系统检查,指出了工程运行50年来存在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全面收集水库设计、施工、运行及加固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地质勘察和室内土工实验成果,对大坝质量、大坝结构、渗流稳定、溢洪道和输水涵管安全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提交了《大坝安全评价报告》。2007年7月11日经江西省吉安市水务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大洲水库大坝进行鉴定,《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中确定大洲水库属三类坝。2008年3月经江西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核查,大洲水库属三类坝。为使水库尽快脱险,尽早发挥其正常效益,2008年1月,新干县水务局委托我院对大洲水库进行初步设计,经现场查勘,并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以及专家意见和建议,确定本次初步设计的任务为:1号坝和2号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加固处理、增设大坝观测设施和完善管理设施等。101n灌庄水库工程概况灌庄水库位于新干县城上乡灌庄村,距新干县城51km,坝址座落于赣江东岸沂江河左湖水上,地理位置东经115°41',北纬27°41'。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5.6km2。水库正常蓄水位229.4m,设计洪水位230.96m,校核洪水位232.45m,总库容266.0万m3。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灌溉发电输水涵、施工导流涵管和电站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利工程。该水库枢纽工程于1985年动工兴建,1986年建成受益。工程运行20多年来,由于设计标准低,工程质量差,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等均已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致使水库长期控制运行。灌庄水库管理所于2006年7月委托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完成了《灌庄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2006年10月,工程主管部门按照《大坝鉴定办法》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要求,组织专家对该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灌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见本报告附件),该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鉴于该水库大坝一旦失事,二百多万方的库容将倾盆而下,将淹没下游乡镇,将有3.6余万人民群众、4.0万余亩耕地受灾。因此,尽快对大坝进行除险加固处理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我院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进行了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并编写了《江西省新干县灌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1.2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1.2.1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大洲水库标段范围内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包括大坝体防渗加固,上游采用砼预制块护坡,下游采用草皮护坡,坝脚设干砌石排水棱体;溢洪道加固、新建灌溉涵管等。灌庄水库范围内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包括大坝体防渗加固,上游采用砼预制块护坡,下游采用草皮护坡,增设坡排水棱体;溢洪道加固、在原涵管左侧新建灌溉涵管等。1.3发包人提供的图纸1.3.1施工图纸的提供期限101n(1)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地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7天提供给承包人。(2)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1.3.2设计修改(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按上述第1.3.1条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7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亦应在接件后7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2)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7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1.3.3图纸的份数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3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向监理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或签名,无监理人盖章或签名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1.4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提供一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安排,报送监理人审批。1.5临时设施1.5.1施工交通(1)承包人应负责修建因工程施工需要的临时道路,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维护,以及为满足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而必须采取的临时加固和加扩措施。101n(2)承包人修建道路不应危害临近道路两侧的农田和农舍,维护好道路两侧的开挖和填筑边坡。(3)合同承包人负责修建的施工道路等,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1.6计量和支付承包人为进行施工准备所需的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场地清理费、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等费用,均视为已分摊在各项目的工程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土方开挖工程2.1土方明挖2.1.1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挖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土料场、砂砾料场、公路、房屋基础以及其他监理人指明的土方明挖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2)本章不包括膨胀性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地质特性的土方工程。2.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按土方明挖工程的开挖线进行施工,若在实施开挖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直到监理人认可为止。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为其施工需要,在本合同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的开挖,应在该开挖工作开始前以书面方式报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必须注意保持永久开挖边坡稳定,规定开挖线以外增加的开挖费用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3)在施工前,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在陡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如遇有孤石、崩塌体等,应事先作好妥善的清理和支护。101n(4)修建施工区内专用公路的土方明挖工程,除遵守本技术条款外,还应按监理人指定的有关行业规范执行。(5)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承包人的施工措施必须保证其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夜间施工时,就按有关规定安设足够的照明。2.1.3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4)《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GBJ213—83(5)《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942.2土方开挖2.2.1土方定义(1)本章所指土方系指人工填土、表土、黄土、砂土、淤泥、黏土、砾质土、砂砾石、松散坍塌体及软弱的全风化岩石,以及小于或等于0.7M3的孤石或岩块等,无需采用爆破技术而可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全部材料。(2)土方明挖分为一般明挖和沟槽开挖。一般明挖系指施工图纸标明的、并需运用小型土方开挖器具或人工进行的小断面局部开挖。2.2.2校核测量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校核测量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调节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监理人有权随时抽验承包人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核测。2.2.3临时边坡的稳定101n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开挖。对承包人自行确定边坡坡度、且时间保留较长的临时边坡,经监理人检查认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承包人应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但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2.2.4坝基和岸坡开挖(1)土方明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形成积水。(2)土石坝基和岸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应保留保护层。(3)土石坝坝肩岸坡的风化岩块、坡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清理,并应在填筑前完成,禁止边填筑边开挖。清除出的废料,应全部运出坝基范围以外,堆放在监理人指定的场地。2.2.5弃土的堆置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必须在边坡上部堆置弃土时应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并经监理人批准。在冲沟内或沿河岸岸边弃土时,应防止山洪造成泥石流或引起河道堵塞。2.2.6机械开挖的边坡修整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2.2.7边坡面渗水排除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承包人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2.2.8边坡的护面和加固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宜在解冻后进行。2.2.9开挖线的变更101n(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土方明挖及基础准备所揭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要修改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设计修改图纸执行,修改的内容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2)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变更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应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增加的开挖费用应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2.3质量检查和验收2.3.1土方开挖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的开挖部面放样成果,应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3.2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人。2.3.3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主体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3.3.1主体工程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的验收(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2)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3)本款规定的基础面检查清理与坝体(或砌体)填筑前的基础清理作业是检验目的和性质不同的两次作业,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这两次作业合并为一次完成。2.3.3.2永久边坡的检查和验收(1)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2)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101n2.3.3.3坝体(或砌体)填筑前基础面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按本章第3.3.3.1款对基础面进行检查清理后,应保证基础面无积水或流水,不使基础面土壤受扰动。(2)作为永久建筑物土基的基础开挖面,在坝体(或砌体)填筑前应清除表面的松软土层或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法进行压实。受积水侵蚀软化的土壤应予清除。2.4计量和支付(1)土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高程分别列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2)场地清理工作内容,其所需的全部清理费用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土方明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和支付。(3)上述土方明挖的单价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4)土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人复核,并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承包人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人签认。超出支付线的任何超挖工程量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是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在施工前或在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办理。(6)除施工图纸中标明或监理人指定作为永久性排水工程的设施外,一切为土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等),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土方明挖项目的单价中。3土方填筑工程101n3.1说明3.1.1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碾压式的土坝(堤)、土石坝等的坝体,以及土石围堰堰体和其它填筑工程的施工。其工作内容包括:土方料物平衡;坝料开采、加工和运输;各种坝料(含斜墙、反滤层、垫层、过渡层等)的填筑、碾压和接缝处理;排水设施和护坡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3.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本章第3.1.1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2)承包人应结合本工程土、料场的统一规划,对开采和填筑的料物进行合理的平衡,保证填筑工程供料的连续和均衡。若供料不当,导致土方填筑施工受阻,其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1.3完工验收资料土石方填筑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为监理人进行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土石方填筑工程(包括填筑体防渗结构)竣工图;(2)土石方填筑工程基础地质编录资料;(3)土石料填筑和防渗结构的试验检验和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4)各土石方填筑体的材料填筑质量和防渗结构施工质量报告;(5)施工期的观测成果;(6)质量事故处理报告;(7)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验收报告;(8)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3.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101n(2)《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3)《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94;(5)《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6)《土工试验规程》SD128-87。3.2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平衡3.2.1选定土石方填筑料开采区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所需土料的使用要求及合同提供的料场资料进行料场复查和料场规划,结合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选定各种土石料场开采区(包括工程开挖料利用)。3.2.2土石方填筑料物的开采和平衡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和选定的土石料场开采区,做好土石料开挖和工程填筑计划的平衡,在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列出详细的土石方填筑料物的开采和填筑的平衡计划,以确保土石方填筑工程供料的可靠性和均衡性。3.3土石方填筑的现场生产性试验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指示,在选定的料场开采区开挖坝料,进行与实际施工条件相仿的以下各项现场生产性试验,并将试验成果确定填筑施工参数,试验成果报告应报送监理人。3.3.1土料的开采、混合和碾压试验(1)土料碾压试验应进行铺土方式、铺土厚度、碾压机械的类型及重量、碾压遍数、填筑含水量、碾压前后的砾石含量(对风化土料)、压实土的干密度、渗透系数、压缩系数和抗剪强度等试验。(2)土料碾压试验后,应检查压实土层之间以及土层本身的结构状况。如发现疏松土层、结合不良或发生剪切破坏等情况,应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101n(3)碾压试验应进行心墙或斜墙土料与反滤层、反滤层(或混凝土面板的垫层)与过渡层、过渡层与坝壳(或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主堆石区)堆石料之间的填筑程序、压实方法等试验。3.4坝料开采3.4.1土料开采3.4.1.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料场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和深度进行心墙或斜墙土料(或风化土料及基础接触带纯黏土料)的开采。3.4.1.2开采土料前的准备工作(1)对选定的开采区划定界线,并埋设明显的界标;(2)完成规定的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工作。3.4.1.3土料开采和堆存(1)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批准的料场开采范围和开采方法进行开采;(2)风化料开采过程中,应使表层坡残积土与其下层的土状和碎块状全风化岩石均匀混合,并使风化岩块通过开采过程得到初步破碎;(3)用于坝体反滤层、垫层、过渡层、砼和灌浆工程中的砂砾料,应按GF-2000-0208技术条款相关规定的不同使用要求,进行开挖、筛分、冲洗和分类堆存。3.5坝料制备和加工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措施以及现场生产性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坝料制备和加工。3.5.1黏性土料土料开采,除应遵照本章3.4.1条的规定外,应在料场严格控制上坝供土料的含水量。当料场土料的天然含水量大于或小于施工填筑含水量时,应根据土料开挖方式、装运卸流程以及气象等条件对料场土料含水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以翻晒或加水为主。一般情况下,料场土料含水量约大于坝面填筑含水量的2%~3%为宜,具体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3.5.2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101n(1)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可由天然砂砾料中筛选而得,亦可用开采的石料人工轧制而成。加工后的成品料应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的规定。(2)经加工的各种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超径颗料含量不应大于3%,逊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0%。加工好的反滤料中小于0.1mm的颗粒含量应小于5%。(3)加工用作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和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垫层的材料,除应按本章第10.5.3条(2)项的要求执行外,小于0.1mm的颗粒含量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控制。(4)加工好的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杂,并应防止分离。否则,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舍弃或进行处理,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3.6坝料运输3.6.1运输设备(1)坝料上坝应采用自卸汽车运输,因施工需要而改用其它方式运输时,承包人应经过论证,并提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2)运输土料、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和堆石料使用的车辆应相对固定,并经常保持车厢、轮胎的清洁,防止残留在车厢和轮胎上的泥土带入清洁的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和堆石料的料源及填筑区。3.6.2运输措施(1)土料运输应与料场开采、装料和坝面卸料、铺料等工序持续和连贯进行,以免周转过多而导致含水量的过大变化。(2)运输土料、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和堆石料使用的车辆应相对固定,并经常保持车厢、轮胎的清洁,防止残留在车厢和轮胎上的泥土带入清洁的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和堆石料的料源有填筑区。(3)监理人认为不合格的土料、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或堆石料,一律不得上坝。3.7坝体填筑101n3.7.1说明(1)本节所述的坝体填筑适用于本章第3.1.1条所示范围内各种土石坝坝型的土石方填筑。(2)施工图纸所示的坝体填筑尺寸应是已考虑了沉陷影响后外形尺寸和高程。3.7.2坝体填筑前的准备(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完成土石方填筑部位的基础清理和排水工作。(2)在坝基最终开挖线以下的所有勘探坑槽和平洞,均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回填密实,防渗帷幕线附近的勘探钻孔亦应予以封堵。(3)坝体填筑部位的全部基础处理工作,应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完毕。土石坝的基础应符合SDJ213—83第4章的要求。(4)坝体填筑的基础,应由监理人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5.1款以及本技术条款第3.7.3条和第4.7节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坝体填筑。(5)坝基中布置有观测设备时,承包人应在观测设备埋设完毕,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坝体填筑。3.7.3反滤层过度料填筑(1)反滤层的位置、尺寸、材料级配、料径范围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2)在反滤层(含垫层)与基础和岸边的接触处填料时,不允许因颗粒分离而造成粗料集中和架空现象。(3)反滤层(含垫层)与相邻层次之间的材料界线应分明。分段铺筑时,必须做好接缝处各层之间的连接,防止产生层间错动或折断现象。在斜面上的横向接缝应收成缓于1∶2的斜坡。3.8粘土斜墙填筑3.8.1粘土斜墙土料及填筑要求:101n(1)参透系数:K<1×10-5cm/s;(2)有机质含量(按质量计)≤2%;(3)水溶岩含量(指易溶盐和中溶盐,按质量计)≤3%;(4)用于填筑防渗体的砾石土,粒径大于5mm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50%,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50mm或铺土厚度的2/3,0.075mm以下的颗粒含量不应小于15%。填筑时不得发生粗料集中架空现象;(5)粘性土填筑的压实度不小于0.96;(6)坝料的填筑干密度应满足设计要求。3.9质量检查和验收3.9.1土石方填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3.9.1.1土石方填筑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填筑前用于计量的地形平、剖面测量资料的复核检查;(2)填筑前进行基础面清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3)现场生产性试验选定的施工碾压参数及其各项试验成果的检查和验收。3.9.1.2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定期进行以下各项土石方填筑材料的质量检查和检验:(1)在土料场,对防渗土料的含水量和粘土含量进行检查;在石料场,对石料质量和尺寸外形进行检查;在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加工场,对成品料的颗粒级配、含泥量、软弱颗粒含量和形状等进行检查。(2)除按设计要求对坝体的填筑面的各项施工工艺和参数进行检查外,还应对防渗土体的干密度和含水量、砾质土颗粒级配、反滤料(垫层、过渡层)和堆石体的土密度、空隙率和颗料级配等进行抽样检查。(3)对坝体每一层填筑面,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5条和本章4.3节的规定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101n3.9.2完工验收土石方填筑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规定提交完工验收资料。3.10计量和支付(1)坝体填筑最终工程量的计量,应按本章第4.3.1条(2)项和施工图纸所示各种填筑体的尺寸和基础开挖清理完成后的实测地形,计算各种填筑体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各种坝料填筑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2)各种坝料填筑的立方米单价中,已包括填筑所需的料场清理、料物开采、加工、运输、堆存、试验、填筑、土料填筑过程中的含水量调整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3)承包人进行的料场恢复所需的费用及改变料场所引起的单价变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有关坝料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现场生产性试验所需的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有关坝料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砌体工程4.1说明4.1.1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批示的各类砌石工程建筑物,其工程项目包括坝、引水渠道、道路、桥涵、挡墙、护坡和排水沟等建筑物的浆砌石、干砌石、小骨料混凝土砌石体和砌砖等工程。4.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指示,负责砌体材料的修琢加工、砌筑、基础和场地清理排队水、材料的试验和供应、设备的配置和维修、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等工作,以及提供为完成上述砌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等。101n(2)承包人应负责砌体工程胶凝材料(如水泥砂浆、小骨料混凝土)的试验工作,择优选定其配合比、稠度,并应达至施工图纸要求的强度。(3)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砌体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工艺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施工。4.1.3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3)《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0-84;(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4.2砌石工程4.2.1材料4.2.1.1砌石(1)砌石体的石料应采自施工图纸规定或监理人批准的料场,石料的开采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砌石材质应坚实,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石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用于浆砌石的石块,中部厚度不应小于15cm。4.2.1.2砂、砾石(1)砂和砾石的质量应符合SDL120—84表2.1.2和表2.1.3的规定。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采用的砂料,要求料径为0.15~5mm,细度模数为2.5~3.0,砌筑毛石砂浆的砂,其最大粒径不大于5mm;砌筑料石砂将的砂,最大料径不大于2.5mm。(2)小骨料混凝土采用二级配,砾石料径为5~20mm及20~40mm。4.2.1.3胶凝材料(用于砌筑工程的水泥砂浆和小骨混凝土)101n(1)胶凝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承包人需要改变胶凝材料的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送监理人批准。(2)拌制胶凝材料,应严格按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为±2%;砂、砾石为±3%;水、外加剂为±1%。4.2.2浆砌石体砌筑4.2.2.1一般要求(1)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应为30~50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2)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能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槎。(3)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GB50203—98表中的规定。4.2.2.2浆砌石挡土墙(1)本条款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排水沟、溢洪道加固工程中的块石挡土墙。(2)采用块石砌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挡土墙应采用同皮内丁顺相间的砌筑形式,当中间部分用毛石填筑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2)砌筑挡土墙应按监理人要求收坡或收台,并设置伸缩缝和排水孔。4.2.2.3养护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18h之间应及时养护,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养护时间:水泥砂浆砌体一般为14天,混凝土砌体为21天。4.2.3水泥砂浆勾缝防渗(1)采用料石水泥砂浆勾缝作为防渗体时,防渗用的勾缝砂浆应采用细砂和较小的水灰比,水灰比控制在1:1至1:2之间。(2)防渗用砂浆应采用32.5#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3)清缝应在料石砌筑24h后进行,缝宽不小于砌缝宽度,缝深不小于缝宽的2倍,勾缝前必须将槽缝冲洗干净,不得残留灰渣和积水,并保持缝面湿润。101n(4)勾缝砂浆必须单独拌制,严禁与砌体砂浆混用。(5)当勾缝完成和砂浆初凝后,砌体表面应刷洗干净,至少用浸湿物覆盖保持21天,在养护期间应经常洒水,使砌体保持湿润,避免碰撞和振动。4.2.3干砌石体砌筑4.2.3.1一般要求(1)干砌石使用材料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批示采用料石或毛石砌筑料。(2)石料使用前表面应洗除泥土和水锈杂质。(3)干砌石砌体铺砌前,应先铺设一层厚为100~200mm的砂砾垫层。铺设垫层前,应将地基平整夯实,砂砾垫层厚度应均匀,其密实度应大于90%。4.2.3.2干砌石护坡(1)坡面上的干砌石砌筑,应在夯实的砂砾石垫层上,以一层与一层错缝锁结方式铺砌,砂砾垫层料的粒径应不大于50mm,含泥量小于5%,垫层应与干砌石铺砌层配合砌筑,随铺随砌。(2)护坡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应大于25mm,砌石边缘应顺直、整齐牢固。(3)砌体外露面的坡顶和侧边,应选用较整齐的石块砌筑平整。(4)为使沿石块的全长有坚实支承,所有前后的明缝均应小片石料填塞紧密。4.3质量检查和验收4.3.1原材料的质量检查(1)砌石工程所用的料石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按照有关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物理力学性质和外形尺寸的检查。(2)用于砌石的水泥、水、外加剂以及砂和砾石等原材料应按监理人指示及按照有关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4.3.2浆砌料石和毛石砌体质量检查101n(1)外观检查:砌体砌筑面的平整度和勾缝质量、石块嵌挤的紧密度、缝隙砂浆的饱满度、沉降缝贯通情况等的外观质量检查。(2)排水孔的城度和阻塞情况检查。(3)料石和毛石砌筑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检查:其检查方法按GB50203—98表中的规定执行。4.3.3干砌石护坡质量检查(1)外观检查:与本章第4.3.1(1)项的检查内容相同。(2)砌筑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4.4计量和支付(1)砌石体和砌砖体以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廓线或经监理人批准实施的砌体建筑物尺寸量测计算的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2)砖石工程砌体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等胶凝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材料的加工、砌筑、试验、养护、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砌筑体每立方米单价中。(3)钢筋预埋件以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的钢筋下料总长度折算为重量,以吨(t)为单位计量,并按投标报价相关水平分析的每吨单价进行支付。(4)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应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5混凝土工程5.1说明5.1.1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泄水、引水等的永久工程建筑物以及施工导流工程等临时建筑物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5.1.2承包人的责任101n(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骨料系统的开采和生产、预冷、运输以及试验检验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辅助设施;(2)承包人应负责进行各种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混凝土的拌和、运输、浇筑、冷却、抹面、养护、维修和取样检验等全部混凝土施工作业,以及为浇筑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和保管;(3)负责提供模板的材料以及进行工程所需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维修和拆除;(4)负责提供止水和止浆、施工缝、膨胀缝、收缩缝、控制缝等所需的材料及制作、安装和施工;(5)负责提供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和锚筋材料及其制作、运输和安装;(6)负责提供混凝土接缝灌浆的材料和设备以及浆液配合比的试验并完成接缝灌浆工作;(7)负责提供混凝土表面保护所需的材料和有关设备的采购、供应、制作、安装。5.1.3引用标准和规范(1)《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2)《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3)《热轧钢筋》GB1499-84;(4)《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6)《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8)《水土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9)《水土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5.2钢筋5.2.1说明101n(1)承包人应负现钢筋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和保管,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对钢筋进行进厂材质检验和验点入库,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参加检验和验点工作。(2)钢筋作业包括本技术条款规定的钢筋、钢筋网、钢筋山脚架和锚筋等的制作加工、绑焊、安装和预埋工作。(3)若承包人要求采用其它种类的钢筋替代施工图纸中规定的钢筋,应将钢筋的替代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5.2.2钢筋的材质(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石英钟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的重量不大于60kg;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中各取一个拉力试伯(含屈服点,搞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验,如一级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规范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5.2.3钢筋的加工和安装(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污染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的调直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Ⅱ、Ⅲ101n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2)冷拔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搞拉强度不得低于施工图纸的要求。(3)钢筋加工的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5.2.4计量和支付(1)钢筋:按本全同施工图纸配置的钢筋计算,每项钢筋以监理人批准的钢筋下料表所列的钢筋直径和长度换算成重量进行计量。承包人为施工需要设置的架立筋,在切割、弯曲加工中损耗的钢筋重量,不予计量,各项钢筋分别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吨单价支付,单价中包括钢筋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存、安装、试验 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全部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5.3普通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5.3.1配合比(1)各种不同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SD105—82有关规定执行。(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28天,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的配合比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3)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要改变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人批准。5.3.2混凝土取样试验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按SD105—82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批示在出机口和浇筑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试验,并向监理人提交以下资料:(1)选用材料及其产品质量证明书;(2)试件的配料、拌和和试件的外形尺寸;(3)试件的制作和养护说明;101n(4)试验成果及其说明;(5)不同水胶比与不同龄期的混凝土强度曲线及数据;(6)不同掺和料掺量与强度关系曲线及数据;(7)各种龄期混凝土的容重、搞压强度、搞拉强度、极限拉伸值、弹性模量、泊松比、坍落度和初凝、终凝时间等试验资料。5.3.3拌和(1)承包人拌制现场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严格遵守承包人现场试验室提供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单。(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采用固定拌和设备,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本工程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所有的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设备称量应准确,其称量偏差不应超过SDJ207—82第4.3.2条的规定,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定期校核称量设备的精度。5.4预留孔混凝土(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在混凝土建筑物中预留各种孔穴。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或安装作业所需预留的孔穴,均应在完成预埋件埋设和安装作业后,由承包人负责彩混凝土或砂浆予以回填密实。(2)除另有规定外,回填预留孔用的混凝土和砂浆,应与周围建筑物的材质相一致。(3)预留孔在回填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应先将预留孔壁凿毛,并清洗干净和保持湿润,以保证新老混凝土结合良好。(4)回填混凝土或砂浆过程中应仔细捣实,以保证埋件黏结牢固,以及新老混凝土或砂浆充分黏结,外露的回填混凝土或砂浆表面必须抹平,并进行养护和保护。5.5止水和伸缩缝5.5.1止水、伸缩缝101n(1)止水设施的型式、尺寸、埋设位置和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本工程施工图纸的规定。(2)金属止水片应平整、干净、无砂眼和钉孔,止水片的衔接按其厚度分别采用折叠、咬接或搭接方式,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m,咬接和搭接部位必须双面焊接。(3)塑料止水片或橡胶止水片的安装应防止变形和撕裂。(4)采用预留沥青井止水设施,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施工。1)混凝土预制件外壁必须是毛糙面,以便与浇筑的混凝土密切接合,各切接头处应封堵严密;2)电热元件的位置应安放准确,必须保证电路通畅,避免发生短路,埋设的金属管路变应保持通畅;3)应随坝段升高,逐段检查,逐段灌注沥青,并加热沉实后方可浇筑混凝土,不得一次全井灌注沥青;4)沥青灌注完毕后,井口应立即封盖,妥加保护。(5)安装好的止水片应加以固定和保护。(6)伸缩缝混凝土有面应平整、洁净,当有蜂窝麻面时,应按本章规定处理,外露铁件应割除。5.6质量检查和验收5.6.1说明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对混凝土的原材料和配合比进行检测以及对施工过程中各项主要工艺流程和完工后的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监理人应按本保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3款规定进行抽样检测,承包人的检测试验资料应及报送监理人。5.6.2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1)水泥检验每批水泥应有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包人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每批水泥进行取样检测,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检测取样以200~400t101n同品种、同标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200t时也应作为一取样单位。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稠度、细度、比重等试验,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进行水化热试验。(2)骨料质量检验骨料的质量检验应分别按下列规定在筛分场和拌和场进行:1)在筛分场每班应检查一次,内容包括各种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和砂的细度模数等。2)在拌和场,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砂和小石的含水率,其含水率的变化应分别控制为±0.5%(砂)和±0.2%(小石)范围内;当气温变化较大或雨后骨料含水量突变的情况下,应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砂的细度模数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其含水率超过±0.2时,需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应每班检查一次。5.6.3混凝土质量的检测(1)混凝土拌和均匀性检测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示并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拌和均匀性进行检测;2)定时在出机口对一盘混凝土按出料先后各取一个试样(每个试样不少于30kg),以测定砂浆密度,共差值应不大于30kg/m3;3)强度检测现场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同一等级混凝土的试样数量应以表中规定为准;非大体积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检查以28天龄期的试件按每200m3成型试件3个,3个试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混 凝 土 龄 期 试 件 取 样 表类别28天龄期试件数设计龄期试件数大体积混凝土每500m3成型试件 3个每1000m3成型试件 3个非大体积混凝土第100m3成型试件 3个每200m3成型试件 3个101n5.7计量和支付(1)混凝土以立方米(m3)为单位,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签名册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混凝土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2)凡圆角或斜角、金属件占用的空间,或体积小于0.1m3,或截面积小于0.1m2和预埋件占去的空间,在混凝土计量中不予扣除。(1)混凝土浇筑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掺和料、骨料、外加剂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贮存,以及混凝土的生产、浇筑、养护、表面保护、试验和辅助工作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中。6石方明挖6.1说明6.1.1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石方开挖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钻孔爆破、石渣的运输和堆存、边坡监测和防护、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按监理人指示对废弃的渣场进行清理等工作。(2)开挖场地清理和支护应分别按本技术条款第3章“土方开挖”有关规定执行。6.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组织并实施工程的全部石方开挖工作,若在开挖过程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至监理人认可为止。因承包人自身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01n(2)承包人在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不良地质地段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若承包人根据实际地质情况需要修改开挖边坡时,应经监理人批准。(3)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在施工图纸所示开挖线以外进行石方开挖时,承包人应保持开挖部位的边坡或山体的稳定,并应经监理人批准。由此增加的开挖、填筑(含混凝土回填)等费用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地质测绘,其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地质测绘前必要的局部清理和暂停开挖工作,承包人不得以局部清理和暂停开挖为由,向发包人索取额外费用。(5)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的施工用地范围,按指定地点堆放可利用的石渣和废弃渣。6.1.3主要提交件6.1.3.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按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开挖施工平面和剖面布置图;(2)钻孔和爆破的方法和程序;(3)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4)出渣、弃渣和石料利用措施;(5)边坡保护及加固措施;(6)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7)排水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6.1.3.2开挖放样剖面资料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石方开挖前的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报送监理人复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的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纠正其自身放线错误而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向发包人要求支付额外费用。101n6.1.3.3钻爆作业措施计划在每项单位工程(或开挖区)的开挖作业开始前14天,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钻爆作业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1)爆破孔的孔径、孔排距、深度和倾角;(2)所采用炸药的类型、单位耗药量和装药结构;(3)延时顺序、雷管型号和起爆方式;(4)承包人拟采用的任何特殊钻孔和爆破作业方法的说明;(5)爆破参数试验。监理人应在收到爆破作业措施计划7天内批复承包人。爆破方案的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对爆破作业应负的责任。6.1.3.4完工验收资料石方开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石方开挖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2)边坡和基础开挖面的施工地质编录;(3)质量检查报告;(4)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6.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2)《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6.2钻孔与爆破6.2.1爆破作业安全(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9.2款和本技术条款第1.10.7101n条的规定,加强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尤其是对装药量的控制检查),设立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一切爆破作业应经安检员检查签认后才准进行爆破。(2)参加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3)承包人应加强对爆破材料使用的监管,对爆破材料的采购、验点入库、提领发放、现场使用以及每次爆破后剩余材料回库等进行全面监管和清点登记,防止爆破材料丢失。(4)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承包人应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暴风雨时的大气或邻近电器设备放电和闸栅电流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应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应经监理人审批。(5)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在指定的地段设置防护栏或防护墙,以减少飞石或滚石影响其它工程部位的施工。6.2.2爆破材料的试验和选用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使用条件和监理人批准的钻爆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选用爆破材料,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材料性能试验,证明其符合技术要求时才能使用,试验报告应报送监理人。6.2.3控制爆破(1)本章第4.1.1条(1)项所列永久工程的石方开挖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报送的钻爆作业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各项工程采用的控制爆破技术方案和设计参数。(2)为使开挖面符合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保持开挖后基岩的完整性和开挖面的平整度,承包人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技术。对于不适宜采用预裂爆破的部位,应预留保护层。(3)各项石方开挖工程开挖前,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批准的场地范围内进行控制爆破试验,以选择合理的钻爆孔布置和线装药密度等参数。控制爆破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101n(4)建筑物基础开挖时,钻孔施工不应采用直径大于150mm的钻头造孔。紧邻设计的建基面或边坡面以及防护目标地带的开挖,不应采用大孔径爆破方法。(5)若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的开挖方法,其上部开挖的炮孔不得穿入保护层。开挖保护层时,无论采用何种开挖爆破方法,钻孔均不得钻入建基面岩体。(6)在新浇筑混凝土、新灌浆区和已建建筑物附近进行爆破,以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爆破作业,必须按SL47-94第3.7节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爆破方案设计和现场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振动监测,有关试验和监测内容应遵照SL47-94第3.2节规定。承包人应定期向监理人书面报送监测数据及分析资料。(7)若爆破监测表明,承包人的爆破作业可能对开挖部位的边坡和基础、灌浆或混凝土浇筑产生不利影响时,承包人应改变其爆破参数,以防损坏,发包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8)紧邻水平建基面的岩体保护层厚和对岩体保护层进行的分层爆破,应按SL47-94第3.6.1条至第3.6.3条的规定执行。(9)采用预裂爆破技术的相邻两炮孔间岩面的不平整度应不大于15cm,孔壁表层不应产生明显的爆破裂隙,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应控制在SL47-94第3.4.1条的规定范围内。(10)与预裂面相邻的松动爆破孔,应严格控制其爆破参数,避免对保留岩体造成破坏,或使其间留下不应有的岩体而造成施工困难。(11)紧邻水平建基面的爆破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才可在紧邻水平建基面采用有岩体保护层或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爆破法。保护层一次爆破法应符合SL47-94第3.6.4条的规定。(12)对截水墙的基础、齿槽、基础防渗、抗滑稳定需要的沟槽等的开挖,亦应专门设计并进行爆破试验。101n6.3石方开挖6.3.1石方定义石方开挖系指本章第4.1.1条(1)项所列的开挖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系统钻孔和爆破作业的岩石开挖,以及体积大于0.7m3需用钻爆方法破碎的孤石或岩块亦均属于石方开挖的范围。6.3.2边坡开挖(1)边坡开挖前,承包人应详细调查边坡岩石的稳定性,包括设计开挖线外对施工有影响的坡面和岸坡等;设计开挖线以内有不安全因素的边坡,必须进行处理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山坡上所有危石及不稳定岩体均应撬挖排除,如少量岩块撬挖困难,经监理人同意可用浅孔徽量炸药爆破。(2)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度较大的边坡,应分梯段开挖,水平基面部位开挖深度较大时,应采用分层开挖方法,梯段(或分层)的高度应根据爆破方式(如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施工机械性能及开挖区布置等因素确定。垂直边坡梯段高度一般不大于10m,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3)随着开挖高程下降,应及时对坡面进行测量检查以防止偏离设计开挖线,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4)对于边坡开挖出露的软弱岩层和构造破碎带区域,必须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处理,并采取排水或堵水等措施。(5)开挖边坡的支护应在分层开挖过程中逐层进行,上层的支护应保证下一层的开挖安全顺利进行。未完成上一层的支护,严禁进行下一层的开挖。(6)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并按监理人批准的措施对边坡进行处理。由于未能预见的地质原因产生的滑坡或塌方,经监理人确认后,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处理。101n(7)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验收,承包人应定期对边坡的稳定进行监测,若出现不稳定迹象时,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边坡的稳定。6.3.3基础开挖(1)除经监理人专门批准的特殊部位开挖外,永久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应在旱地中施工。(2)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基础岩石面出现爆破裂隙,或使原有构造裂隙和岩体的自然状态产生不应有的恶化。(3)邻近水平建基面,应预留岩体保护层,其保护层的厚度应由现场爆破试验确定,并应采用小炮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若采用其它开挖方法,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监理人批准。(4)基础开挖后表面因爆破震松(裂)的岩石,表面呈薄片状和尖角状突出的岩石,以及裂隙发育或具有水平裂隙的岩石均需采用人工清理,如单块过大,亦可用单孔小炮和火雷管爆破。(5)开挖后的岩石表面应干净、粗糙,岩石中的断层、裂隙、软弱夹层应被清除到施工图纸规定的深度。岩石表面应无积水或流水,所有松散岩石均应予以清除。建基面岩石的完整性和力学强度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规定。(6)基础开挖后,如基岩表面发现原设计未勘查到的基础缺陷,则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开挖、回填混凝土塞、或埋设灌浆管等,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基础的补充勘探工作。进行上述额外工作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建基面上不得有反坡、倒悬坡、陡坎尖角;结构面上的泥土、锈斑、钙膜、破碎和松动岩块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岩体等均必须采用人工清除或处理。(8)坝基不允许欠挖,开挖面应严格控制平整度。为确保坝体的稳定,坝基不允许开挖成向下游倾斜的顺坡。101n(9)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基础石方开挖提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作必要的修改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执行,涉及变更的计量和支付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10)经监理人批准,非主要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可采用水下开挖,水下开挖应采用钻孔爆破方法施工。承包人在实施水下开挖作业前,必须详细了解水下开挖的作业特点,并编制内容包括炸药类型、钻孔和清渣设备以及爆破参数等水下开挖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6.4施工期临时排水4.4.1制定施工期临时排水措施承包人应在需要排水的开挖区和堆渣区设置临时性的表面排水设施,以排除流水和积水,特别应做好基坑和边坡的排水。承包人应按本章第4.1.3.1款规定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提出详细的施工期临时排水措施。6.4.2利用永久性山坡截水沟排水在建筑物永久边坡开挖前,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在永久边坡大规模开挖前先开挖好永久边坡上部的山坡截水沟,以防止雨水漫流冲刷边坡。6.4.3边坡面排水永久边坡面的坡脚以及施工场地周边和道路的坡脚,均应开挖好排水沟槽和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以及时排除坡底积水,保护边坡坡脚的稳定。6.4.4设置集水坑(槽)排水对可能影响施工及危害永久建筑物安全的渗漏水、地下水或泉水,应就近开挖集水坑和排水沟槽,并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将水排至不回流到原处的适当地点。不应将施工水池设置在开挖边坡上部,以防由于渗漏水引起边坡的滑动或坍塌。6.4.5防止施工排水污染河流施工排水应注意减少污水对河流的污染,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和监理人指示做好污水处理。101n6.5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6.5.1开挖渣料专用于本工程按合同规定,凡可利用的开挖渣料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若需将渣料使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必须不影响本工程的施工需要,并应经监理人批准。6.5.2堆渣场地清理用作堆存可利用渣料的场地,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必要的平整处理,渣料堆筑应分层进行,并应保证能顺利取用这些渣料。6.5.3有序堆放渣料开挖出的渣料,除安排直接运往使用地点的渣料外,其余渣料(包括弃渣料),均应按本合同要求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存、弃渣场。严禁将可利用渣料与弃渣混杂装运和堆存,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承包人负责。堆渣范围和高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实施。承包人还应注意保持渣料堆体周边的边坡稳定,并作好堆渣体的边坡保护和排水工作。6.5.4合理利用石渣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对渣料利用的安排,采取合理的爆破、装运和堆渣措施,以提高渣料的利用率,确保本工程能充分利用这些渣料。6.6质量检查和验收6.6.1边坡开挖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边坡开挖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6.6.1.1边坡开挖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检查:(1)按施工图纸所示检查边坡开挖剖面和测量放样成果,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2)按监理人的指示,对边坡开挖区上部的危岩清理进行检查,经监理人复查确认达到安全标准后,才能开始边坡开挖。101n(3)按施工图纸所示和监理人的指示,对边坡开挖区周围排水设施的完工质量进行检查,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始边坡开挖。6.6.1.2在边坡工程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本章第6.3.2条的规定,定期检查开挖剖面规格和边坡软弱岩层及破碎带等不稳定岩体的处理质量,经监理人复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向下开挖。6.6.1.3边坡开挖工程的验收。边坡开挖全部完工后,应进行边坡开挖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应为边坡开挖工程的验收提交以下资料:(1)边坡开挖面的地质测绘平面和剖面图;(2)边坡稳定的监测成果;(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记录;(4)监理人的质量验收单。6.6.2岩石基础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6.6.2.1开挖爆破措施的检查在基础开挖过程中,特别是开挖至临近建基面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第6.3.3条的规定,对基础开挖的爆破方法和措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控,以确保建基面的开挖质量。6.6.2.2建基面开挖质量的检查(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建基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平整度;(2)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建基面软弱夹层和破碎带的清理质量。6.6.2.3基岩开挖工程的验收(1)本款规定的建基面检查验收与坝体(或砌体)填筑前的基础清理验收是两次性质和目的都不同的验收,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这两次验收合并为一次完成。101n(2)建基面基础开挖完成后,应进行岩基开挖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应为岩基开挖工程的验收提交以下资料:1)建基面的地质测绘平面和剖面图;2)建基面岩体检测成果(如超声波测试);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记录;4)监理人的质量验收单。6.6.3完工验收石方开挖工程全部完成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应按本章第6.1.3.5款规定的内容提交完工验收资料。6.7计量和支付(1)应以现场实际的地形和断面测量成果,分别以每立方米为单位计算石方开挖工程量,分别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其单价中包括表土覆盖层和石方明挖的开挖、地基清理及平整、运输、堆存、检测试验和质量检查、验收等全部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等一切费用。(2)利用开挖料作为永久或临时工程填筑料时,进入存料场以前的开挖运输费用不应在填筑料费用中重复计算。利用开挖料直接填筑时,还应扣除至存料场的运输及堆存费用。(3)基础清理的费用应包含在相应的开挖费用中,不单独列项支付。(4)除施工图纸中已标明或监理人指定作为永久性工程排水设施外,一切为石方开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设施(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拆除等)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应开挖项目的单价中,不单独列项支付。7石方洞挖7.1说明7.1.1范围101n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输水隧洞石方洞挖。7.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全面掌握本工程隧洞地质条件,按施工图纸、监理人指示和本技术条款规定进行隧洞的开挖施工。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洞线测量、施工期排水、照明和通风、钻孔爆破、围岩监测、塌方处理、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石渣运至指定地区堆存和废渣处理等工作。(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3.5款(3)项、第30.2款(4)项和本技术条款第1.8节中的有关规定,做好地下工程施工现场的粉尘、噪声和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工作,以及定时定点进行相应的监测,并及时向监理人报告监测数据。工作场地内的有害成分含量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的有关规定。(3)承包人应对隧洞开挖的施工安全负责。在开挖过程中应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9.2条(1)项规定,做好围岩稳定的安全保护工作,防止洞口及洞室发生塌方、掉块危及人员安全。开挖过程中,由于施工措施不当而发生山坡、洞口或洞室内塌方,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工期延误,以及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应由承包人负责。(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本技术条款第1.10.3条规定,在指定地点堆放石渣。(5)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作好施工记录及地质编录工作。7.1.3主要提交件7.1.3.1施工措施计划在地下工程开挖前21天,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及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述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隧洞开挖布置图;(2)开挖设备和辅助设施的配置;(3)钻孔爆破技术和方法以及控制超挖的措施;101n(4)出渣、弃渣以及渣料利用措施;(5)洞口保护和围岩稳定的支护措施以及处理塌方的应急措施;(6)通风和散烟、除尘及空气监测安全措施;(7)照明设施;(8)排水措施;(9)通信、信号和报警设施;(10)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11)开挖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7.1.3.2钻孔和爆破作业计划在隧洞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提交一份该工程项目的钻孔和爆破作业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爆破钻孔(包括掏槽孔)的布置和参数;(2)爆破孔使用的炸药和雷管的类型及装药量;(3)炸药爆破系数;(4)爆破试验方案和监测方法。7.1.3.3施工记录报表在隧洞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定期提交施工记录报表,其内容应包括:(1)各开挖工作面进尺;(2)实测开挖断面和各种测量成果;(3)塌方和特殊事故处理;(4)设备运行和检修记录;(5)设备运行和检修记录;(6)监理人要求提供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7.1.3.4完工资料101n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隧洞开挖完工验收提交以下资料:(1)隧洞开挖竣工图;(2)隧洞开挖实测纵、横剖面图;(3)隧洞围岩地质测绘资料、水文地质资料及监测资料;(4)隧洞开挖事故处理记录;(5)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完工资料。7.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2)《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7.2钻孔与爆破7.2.1钻孔爆破计划(1)承包人进行任何钻孔爆破作业,必须按本技术条款第7.1.3.2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钻孔和爆破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2)在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地质情况的变化及时改变钻孔和爆破技术,修正爆破参数,以保证爆破后获得良好的开挖面。钻孔爆破技术和参数的改变,应经监理人同意。7.2.2钻孔爆破的设计和试验(1)隧洞的爆破应进行专门的钻孔爆破设计,其内容包括:1)掏槽方式;2)炮眼布置;3)装药量和装药结构以及炮孔堵塞方式;4)起爆方法和顺序;5)绘制爆破图。101n(2)隧洞的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技术,其爆破的主要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试验采用的参数可参照GBJ86-85表6.0.2选用。(3)承包人应选用岩类相似的试验洞段进行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试验,以选择爆破材料和爆破参数,并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爆破试验的内容应包括:1)爆破材料性能的试验检测和材料选择;2)爆破参数选择试验;3)爆破效果检测;4)爆破对已建邻近建筑物影响试验。7.2.3钻孔爆破的施工(1)钻孔的测定和开孔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钻孔孔位应依据测量定出的中线、腰线及开挖轮廓线确定;2)周边孔应在断面轮廓线上开孔,沿轮廓线的调整范围和掏槽孔的也位偏差不应大于5cm,其它炮孔孔位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3)炮孔的孔底应落在爆破图规定的平面上;4)炮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爆破。(2)炮孔的装药、堵塞和引爆线路的联结,应由经考核合格的炮工负责,应严格按爆破图的规定进行。(3)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效果应达到以下要求:1)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2)炮孔痕迹保存率:完整岩石在80%以上,较完整和完整性差的岩石不少于50%,较破碎和破碎岩石不小于20%;3)相邻两孔间的岩面完整,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震裂隙;4)相邻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或预裂爆破孔的最大外斜值,不应大于cm;5)预裂爆破后,必须形成贯穿连续性的裂缝。101n7.2.4保护混凝土衬砌和支护结构不受损坏(1)在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注意保护隧洞衬砌、灌浆和支护结构不受损坏。在已完成的衬砌、灌浆和支护结构附近进行爆破时,其爆破技术和爆破参数应进行专门的设计和试验,并应经监理人批准。(2)由于爆破或其它任何操作原因而造成衬砌、灌浆和支护结构的损坏或变形,以及对工程任何部分造成的损坏或损伤,都应由承包人按照监理人的指示进行修复,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爆破面距已完成混凝土衬砌、压力灌浆和支护结构的安全引爆距离,可参照SL47-94第3.7节的规定,通过现场试验选定,并经监理人批准。7.3开挖面的规格7.3.1开挖支付线的规定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开挖线是付款的依据。超出设计开挖线以外的超挖,及其在超挖空间内回填混凝土或其它回填物所发生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该项目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7.3.2开挖面的欠挖清理隧洞开挖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标明的设计开挖线进行放线,不允许任何型式的欠挖。除监理人员有规定外,伸入设计开挖线以内的欠挖,均应由承包人负责清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3.3监理人修改设计开挖线监理人有权根据超前勘探获得的地质资料修改设计断面,增加或减少衬砌支护厚度,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监理人进行的开挖线修改,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7.3.4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超挖101n除经监理人订可的地质原因引起的超挖外,承包人在开挖过程中由于施工措施不当造成的超挖,均应由承包人承担超挖增加的费用,包括因超挖需要的回填混凝土或经监理人批准的其它回填材料的费用。7.3.5施工需要增加的开挖承包人为了施工需要(如布置施工设备、水泵、卷扬机)增加的开挖量以及由此而增加回填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该项目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7.4洞口开挖和处理7.4.1洞口掘进前山坡稳定性的勘察隧洞口掘进前,应仔细勘察山坡岩石的稳定性,并按监理人指示,对危险部位进行处理和支护。7.4.2洞口的边坡开挖和清理洞口削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应做好危石清理、坡面加固、马道开挖及排水等工作。洞口段开挖还应遵守DL/T5099-1999第6.2节的有关规定。7.4.3洞脸开挖洞口的边坡开挖完成后,承包人在进行洞脸岩石和起始洞段开挖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爆破措施,防止爆破震动造成洞顶山坡和洞口岩石发生震裂、松动和塌方。7.5地下开挖石渣的弃置地下工程开挖的石渣,经监理人认定不能用于工程时,应按废渣处理,并按本技术条款第3.5节的有关规定弃置。7.6开挖面的清撬与冲洗7.6.1开挖面的清撬101n承包人应在爆破后和出渣前,清撬所有开挖面上残留的危石碎块,以确保进入洞内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检查已开挖洞段的围岩稳定情况,清撬可能塌落的松动岩块。7.6.2开挖面的冲洗承包人应对地下开挖爆破后的岩石开挖面,在进行支护或混凝土衬砌前用高压水冲洗,或用高压风冲干净,应清除岩石碎片、尘埃、碎屑和爆破泥粉,以便查清围岩中的软弱结构面,并供地质编录及采取支护措施。冲洗作业应紧随开挖进度进行,但冲洗面离工作面应不小于10m。7.7地下开挖超前勘探7.7.1根据监理人指示进行超前勘探为查清隧洞中尚未开挖岩体的地质情况,及时研究选定掌子面后的开挖断面尺寸和支护措施,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定或批准的掌子面钻设勘探孔或勘探洞。经监理人批准的超前勘探,其工作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7.7.2超前勘探孔、洞的规格地下洞室超前勘探孔和勘探洞的长度和尺寸应根据需要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商定;勘探孔和勘探洞的位置、方向、长度和数量应由承包人报监理人批准。7.7.3及时报送超前勘探资料承包人完成超前勘探后,应立即通知监理人查看钻孔岩芯及钻进记录,并及时将超前勘探资料报送监理人。7.7.4超前预报的进度补偿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决定需要进行超前预报时,除按合同规定进行支付外,由于超前预报而影响开挖作业的时间,应酌情予以进度补偿。7.7.5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超前勘探101n承包人为了获取地下开挖爆破参数,需要在开挖前进行必要的超前勘探时,应将超前勘探的计划报送监理人。7.8地下照明和通风7.8.1地下照明在地下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1.8条,以及DL/T5099-19999第13.3节的规定,提供全部地下开挖工作面的照明。7.8.2通风与防尘(1)地下开挖作业的卫生标准以及通风、防尘和防有害气体的要求应遵守DL/T5099-1999第12.1节至第12.3节的规定。(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配置监测气体浓度所必须的仪器仪表,以及报警信号系统,这些设备及仪表应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和校正。(3)严禁地下开挖中使用烧汽油或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乙烯、丁烯)的内燃机。7.9地下水的控制和安排7.9.1说明(1)承包人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地表水倒灌进入隧洞,防护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和维护,其费用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地下开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2)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地下水估计排水量及其排水范围,负责设计、采购、安装和维护全部地下施工排水系统。承包人应在地下开挖施工前21天,提交一份地下排水系统设计和地下水控制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3)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地下涌水等异常情况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涌水,并立即通知监理人。(4)地下水应排泄到不会重新流入地下工作量的地区,并应防止排出的水流导致地表冲刷。7.9.2排水设备(1101n)在隧洞开挖期间,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排水系统,负责在每一掌子面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和设施(包括量测仪表),并负责全部排水设备和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和维护。(2)若地下水排水量超出预定的数量和范围,导致原承包人按监理人批准的排水系统设计所安装的抽水设备能力不足时,承包人应有责任增装排水设备,并向监理人申报,由此增加的费用,经监理人核定后,由发包人支付。(3)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水流控制计划,采购、运输、安装和维修地下水量测仪表,这些仪表应能准确地量测地下水排出的水量,所有量测仪表均应有出厂产品合格证书,并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和校正。(4)除合同规定或监理人指示应予保留的设备和设施外,承包人应在地下开挖完工后,拆除排水系统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包括工作平台、管线、量测仪表和电缆等)。7.10岩溶地区的地下开挖7.10.1开挖过程中的补充勘探在岩溶地区进行隧洞的施工,若在开挖范围内遇有未查明的溶洞或溶蚀裂隙或怀疑洞室附近存在有危及工程安全的岩溶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指示,对该岩溶发育地带进行补充勘探,认真查明岩溶的分布情况,进行详细的地质测绘,并将补充的地质测绘资料报送监理人。承包人进行补充勘探所需的费用以及由于补充勘探造成地下洞室开挖进度的延误,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2款的规定办理。7.10.2岩溶工程处理引起的变更岩溶地区的隧洞开挖中,若遇到穿越洞室的巨大溶洞和溶蚀裂隙,需要改变隧洞的位置、线路或进行较大规模的工程处理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就岩溶的工程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引起的进度延误等进行充分协商,并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7.2款的规定修订原进度计划和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处理变更费用。7.11质量检查与验收7.11.1隧洞开挖前的检查和验收101n隧洞开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隧洞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并对隧洞洞口边坡的安全清理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7.11.2隧洞开挖质量的检查和验收(1)隧洞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定期检测隧洞中心线的定线误差。隧洞等地下建筑物开挖的贯通误差应符合DL/T5099-1999第5.0.2条的规定。(2)隧洞开挖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施工图纸和本章第7.2.3条的规定,对隧洞开挖断面的规格和开挖质量进行检查、校测和验收。7.11.3隧洞的完工验收隧洞开挖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5条和第52条的规定,报请监理人对隧洞开挖按隐蔽工程的验收要求进行完工验收,并按本章第7.1.3.4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完工资料。7.12计量和支付(1)隧洞开挖的收方,应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开挖线计量或按监理人在现场签认的开挖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单价中应包括开挖、石渣运输和堆放,开挖面清撬冲洗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2)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开挖的施工排水集水井、临时排水沟、交通道和施工设备安装间扩挖等一切附加开挖量,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之中,不单独计量支付。(3)地下开挖中所需的照明、通风和排水等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地下开挖工程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8其它以上专用技术条款未包含的项目或技术要求按现行水利水电规范要求执行。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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