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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下闸蓄水验收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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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下闸蓄水验收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批准:张海虹审定:姚丽审核:罗永彪编写:廖万敏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n二○一三年十月目录1工程概况11.1水库基本情况11.2水库除险加固前存在的主要问题11.3水库除险加固立项、初设文件批复情况21.4工程建设任务和设计标准21.5主要技术特征指标21.6主要建设内容41.7工程布置41.7.1工程建设项目布置41.7.2工程施工布置41.8工程投资51.9主要工程量及总工期52工程建设简况62.1施工准备62.2工程施工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62.3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62.4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日期72.5主要施工过程72.5.1大坝加固72.5.2原放水涵管封堵82.5.3新建放水塔和放水隧洞82.5.4溢洪道加固82.6主要设计变更92.7重大技术问题处理92.8施工期防汛度汛93专项工程和工作103.1征地补偿和移民工作103.2水土保持、环境保护103.3工程建设档案104项目管理114.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114.1.1建设单位114.1.2设计单位124.1.3监理单位134.1.4施工单位134.1.5质量监督单位134.2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13n4.2.1施工招标134.2.2施工监理委托144.3工程概算与资金来源及完成情况144.4合同管理144.5材料及设备供应154.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154.6.1资金管理154.6.2合同价款结算155工程质量165.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165.2工程项目划分165.3工程质量控制及检测175.3.1工程质量控制175.3.2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175.4质量事故处理情况195.5质量等级评定196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206.1安全生产206.2文明施工207工程验收208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219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2110工程运行管理情况2110.1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2110.2工程移交2111工程初期运用及效益2211.1工程初期运行情况2211.2工程初期运行效益2212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2213工程尾工安排2314附件2314.1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2314.2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2314.3工程建设大事记23n1工程概况1.1水库基本情况桂东水库坝址建在桂江一级支流荔浦河的一条小支流上,位于荔浦县新坪镇桂东村。坝址地理位置:东经110029′44″,北纬24029′38″。水库距离新坪镇4公里,距荔浦县城13公里。该水库于1955年10月开工建设,1956年4月建成,坝址控制集雨面积2.57km2,总库容43.96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二)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000亩。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大坝:大坝为均质土坝,现状坝顶高程220.90m,坝顶长83m,坝顶宽4.2m,最大坝高18.2m。大坝上游坡比分别为1:2.45,1:3.4,下游坝坡自上而下坡比1:2.1和1:2.3。溢洪道: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坝首,为开敞式宽顶堰,无闸控制,自由出流,堰顶高程为218.02m,堰顶净宽6.3m,溢洪道底板无混凝土护底,边墙未衬砌。放水设施:大坝放水设施位于大坝左坝首,放水涵管管径0.4×0.4m的无压箱涵,进口底高程为202.22m;放水型式为斜拉闸放水。1.2水库除险加固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荔浦县桂东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该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大坝实际抗洪能力低于30年一遇洪水标准,坝顶高程不满足《防洪标准》(GB50201--94)要求。②大坝存在坝基及接触带渗漏。存在坝体渗漏问题。外坡半坡散浸面积较大。③上、下游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坝肩、坝面排水设施不完善。无坝坡上下步级。④溢洪道存在基础渗漏问题,但渗流稳定。底板、边墙未衬砌,两岸边坡不稳定,易塌方。⑤穿坝涵管漏水。斜拉闸锈蚀严重,操作困难。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不完善。25n⑦无管理房。管理硬件设施条件差。1.3水库除险加固立项、初设文件批复情况1、2009年6月,市水利局以市水利水管[2009]111号文印发了桂东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鉴定桂东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2、2009年8月,荔浦县水务局与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了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测设计合同。3、2011年5月,市水利局以市水利技[2011]52号文对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核定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总投资230.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59.66万元。1.4工程建设任务和设计标准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是针对桂东水库枢纽工程存在的问题,对应每一个问题作对应的加固处理,主要包括大坝上游坝坡修整,采用土工膜防渗处理和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坝脚采用块石压脚;下游坡增设坝脚排水体和踏步;原放水涵管封堵、新建放水塔和放水隧洞;溢洪道底板及两边边墙衬砌;新建管理房及增设大坝观测设施等内容。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标准:工程等别为Ⅴ等,大坝、放水设施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下游消能防冲的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1.5主要技术特征指标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特征表序号名称工程特性备注1所在地点荔浦县新坪镇桂东村2坝型均质土坝3集水面积2.57km24坝顶高程221.20m5最大坝高18.2m25n6坝顶长度74m7坝顶宽度4.2m8设计单位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9水文特征利用水文系列年限50年1956年~2006年设计重现期30年洪峰流量39.5m3/s24h洪水总量47.3万m3校核重现期300年洪峰流量57.6m3/s24h洪水总量68.25万m3校核洪水位220.46m设计洪水位219.93m正常蓄水位218.02m死水位206.60m总库容43.96万m3调洪库容7.96万m3调节库容36.0万m3死库容0万m310工程效益灌溉设计灌溉面积2000亩有效灌溉面积1200亩11放水设施型式塔式取水放水涵管断面型式放水隧洞断面尺寸1.2×1.8m进口底部高程206.61m闸门型式潜孔式平面定轮钢闸门工作闸门闸门孔口尺寸1.0×1.0m检修层高程218.60m启闭机层高程221.60m12溢洪道型式宽顶堰进口底部高程218.02m堰顶宽度7.5m消能型式自由跌落25n1.6主要建设内容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⒈大坝加固⑴上游坝坡修整,采用土工膜防渗处理及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坝脚采用块石压脚。⑵增设下游坝坡踏步,增设坝脚排水体及排水沟。⒉原放水涵管封堵⒊放水设施⑴新建放水塔⑵新建放水隧洞⒋溢洪道加固⒌完善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1.7工程布置1.7.1工程建设项目布置大坝和溢洪道加固分别在大坝和溢洪道上进行;原放水涵管封堵在前坝坡进行,放水塔和放水隧洞在大坝左侧进行。1.7.2工程施工布置施工用房:在大坝和溢洪道之间的空地搭建临时工棚。砂石料场:大坝与溢洪道之间空地以及利用溢洪道进口控制段。施工用电:从坝首通过施工供电线路连至各个施工点。施工用水:直接抽取水库水。钢筋、钢材、水泥、木材及油料:均可从荔浦县城或桂林市购买运至工地。砂料:从与荔浦县相邻的平乐县砂场购买,运距约45公里。石料:从新坪镇附近石场或荔浦县城五里石场购买,运距约6~12公里。土料:从坝首左侧山岭挖取运至施工点。25n1.8工程投资1、2011年5月,市水利局以市水利技[2011]52号文对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核定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总投资230.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59.66万元。2、2011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水利厅联合以桂财建[2011]106号文下达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161.0万元。3、2012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水利厅联合以桂财建[2012]2号文下达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47.0万元。4、2012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水利厅联合以桂财建[2012]284号文下达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计划)7.0万元。1.9主要工程量及总工期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大坝加固、原放水涵管封堵、新建放水塔和放水隧洞、溢洪道加固、完善管理房等内容。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2605m3,石方开挖1040m3,石方洞挖560m3,干砌石及反滤料3745m3,浆砌石81m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944m3,模板1400m2,充填灌浆120m。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计划工期151个日历日。25n2工程建设简况2.1施工准备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下达后,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完成,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根据有关规定,一是首先组建项目法人,并向县人民政府办理报批手续。2011年7月15日,荔浦县人民政府以荔政发[2011]28号文确定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为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由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姚丽为项目法人代表,罗永彪(高级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二是与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细化施工图供图有关事宜。三是2011年8月委托具有乙级招标代理资格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公开进行该项目的施工招标。2011年11月7日与施工中标单位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11年11月8日与委托的监理单位广西桂林宝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四是及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五是及时办理施工开工的有关手续,包括施工意外保险、农民工保证金等。2.2工程施工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参建各有关单位:项目法人: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设计单位: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广西桂林宝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运行单位:荔浦县新坪镇水利站质量监督机构: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单位:广西桂林科源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2.3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2011年11月,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向市水利局提出了荔浦县桂东25n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许可的申请报告,2011年12月市水利局以市水施许[2011]37号文颁发了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施工单位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申请开工,监理单位广西桂林宝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下达开工令。2.4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日期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1月2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计划工期151个日历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13年5月26日,实际工期541天。⒈大坝加固工程于2011年11月30日开工,2013年5月20日完工;⒉原放水涵管封堵工程于2013年3月10日开工,2013年4月27日完工;⒊新建放水塔和放水隧洞工程于2012年2月18日开工,2013年5月15日完工;⒋溢洪道工程于2011年12月12日开工,2013年5月15日完工。2.5主要施工过程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为:大坝加固、原放水涵管封堵、新建放水塔和放水隧洞、溢洪道加固、完善管理房等。工程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其中主要分部工程1个),44个单元工程。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于2011年11月7日与施工单位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11年11月30日工程正式动工,到2013年5月26日完成工程全部施工任务。2.5.1大坝加固一、上游坝坡加固上游坝坡加固在高程212.0m以下至坝脚下游采用抛石压脚,高程212.0m以上坡面先清除原块石护坡后对坝面凹凸不平、偏差较大的地方进行整平、铺设复合土工膜后填土,铺设300mm厚的混合级配碎石垫层,再铺设六边形混凝土预制板护面。工程于2013年5月15日完工。25n二、下游坝坡加固下游坝脚新建贴坡排水棱体,排水棱体与坝坡之间铺设0.5m厚的反滤层。工程于2012年4月10日完工。三、坝面步级上下游坝面各设一条步级,步级宽2.0m,C15混凝土结构。工程于2013年3月19日完工。2.5.2原放水涵管封堵设计对原放水涵管进行整体处理,处理措施为采用0.5m厚混凝土截水墙堵塞放水涵管口,再用粘土回填基坑至坝面;然后分别在坝前坡213.0m、219.5m高程及下游坝坡217.2m、211.1m高程处钻4排充填灌浆孔,对整个涵管进行充填水泥砂浆。工程于2013年4月27日完工。2.5.3新建放水塔和放水隧洞一、放水塔放水塔采用框架式结构,塔基座3.5×3.5m,高4.0m。基座面高程209.11m至启闭机层221.0m之间为4根框架柱和联系梁。启闭机室为砖混结构,高3.0m,尺寸3.5×3.5m。放水塔设工作闸门一道,采用15t手—电两用螺杆式启闭机。放水塔底孔与放水隧洞连接并分缝,设铜片、橡胶止水各一道。放水塔启闭机操作平台与岸边连接的工作桥长12m,宽1.8m。工程于2013年4月3日完工。二、放水隧洞放水隧洞进水口位于原放水涵管进口左侧约40m,采用无压城门洞形断面,底宽1.2m,边墙高1.2m,半圆拱半径,洞高1.8m。隧洞全长174.7m,进口高程206.61m,坡降ⅰ=2.4/100,全段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工程于2013年5月2日完工。2.5.4溢洪道加固溢洪道为宽顶堰,进口扩宽至7.5m,长5.0m,进口底板高程仍为218.02m。泄槽段底宽4.0~6.0m。进口段及泄槽段边墙、底板均采用C20混凝土浇筑。边墙混凝土浇筑厚度为30cm,,底板浇筑厚度0.2m。混凝土每5m25n分缝一道,缝间用沥青模板充填。工程于2013年5月15日完工。2.6主要设计变更无2.7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无2.8施工期防汛度汛每年的汛期期间,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制定了较完善的桂东水库防汛预案,严格按照荔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水库运行水位运行。成立有水库防汛指挥部,落实了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组织有水库抢险队伍,制定有抢险方案,准备有防汛物资,积极应对工程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结合工程除险加固的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制定了相应的《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方案》,落实了相关防汛责任人和施工度汛安全责任制,备有抢险必备的挖掘机、麻袋、木材、水泥、照明等物质,一旦发生重大的汛情、险情,立即按制定的防汛预案执行。25n3专项工程和工作3.1征地补偿和移民工作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用地主要是取土用地、放水隧洞出口用地。在项目法人和新坪镇政府的努力工作下,经过耐心细致的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予以配合。本工程无水库移民。3.2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市水利局批复的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水保及环保费3万元。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施工地点主要在库区的坝址,取土用量较小,施工期间产生不同程度的噪音、施工废水及施工渣土,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些影响范围较小,施工期间也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把影响降低到了最小程度。3.3工程建设档案为了确保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内容完整、准确、系统,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按照水利部2005年11月1日发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规定,分别明确人员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后暂时保管。其中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主管部门批文、招标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工程项目划分资料、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有关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安全和质量事故资料;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资料、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有关文件、重要会议记录、质量缺陷备案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档案资料;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变更资料、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档案资料;施工单位负责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外观质量评定资料、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有关文件、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档案资料。25n4项目管理4.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4.1.1建设单位4.1.1.1机构设置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和投资计划下达后,荔浦县人民政府和县水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的规定,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15日以荔政发[2011]28号文件《荔浦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的通知》,确定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为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县水务局姚丽同志(党组成员兼总工)为法人代表,县水务局罗永彪同志(高级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项目法人下设文书档案组、工程技术组、财务组和统计组。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见下表: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内设机构及人员安排表机构名称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职责法人代表姚丽荔浦县水务局总工工程师主持项目工程的全面工作技术负责人罗永彪荔浦县水务局高工全面负责项目工程的技术工作技术组廖万敏荔浦县水务局工程师主要负责项目工程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财务组辛慧萍荔浦县水务局助理会计师主要负责项目工程的财务工作统计组叶思汝荔浦县水务局主要负责项目工程的统计工作文书档案组叶思汝荔浦县水务局主要负责项目工程的文件及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4.1.1.2工作开展情况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办好工程建设手续一是委托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技施设计。二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具有乙级招标代理资格的广西25n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三是健全工程建设管理,选择广西宝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工程施工;由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施工质量监督。四是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五是搞好施工协调工作,为工程正常施工创造良好条件。2、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一是建立质量检查体系。委托广西宝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工程施工外,县水务局还抽出1名技术人员到施工工地进行质量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程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审查,组织有关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三是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工程施工质量,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质评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及时提出改正;参加隐蔽工程部位验收。3、加强工程进度控制,确保按合同预定的工期完成一是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不符合工期要求及措施不力的,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编写;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每月月底定期报下个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完成计划的措施。二是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及月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出现人员、机械、劳动强度达不到要求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4、工程投资控制⑴严格控制实施工程量:一是开工时要求各施工单位实测地形;二是严格控制合同外签证。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批复合同外单价。⑶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来的工程进度拨款报告。对不符合合同约定、不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没有签证的项目一概不予以确认。4.1.2设计单位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由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前已完成技施设计。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了设计交底及设计高程、25n控制点坐标移交,同时参与工程隐蔽部位验收。4.1.3监理单位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委托广西桂林宝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施工阶段监理。宝鼎公司在工地设立了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部,制定了《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规划》以及《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4.1.4施工单位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施工单位成立了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安排、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计量申报等。4.1.5质量监督单位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向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申报质量监督工作。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建设内容、工期等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施工标准等在施工过程中以抽查和巡查的方式进行。4.2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4.2.1施工招标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事宜委托具有乙级招标代理资格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11年9月19日,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递交了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报告。2011年9月1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施工招标公告,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单位公开招标。从2011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发售招标文件。本工程施工招标根据国家、广西区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写了《施工招标文件》。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开标会于2011年10月26日在广西25n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评标结束后,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向中标单位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中标通知,并于2011年11月7日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4.2.2施工监理委托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事宜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的广西桂林宝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并于2011年11月8日签订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4.3工程概算与资金来源及完成情况一、批准概算2011年5月,市水利局以市水利技[2011]52号文对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复核,核定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230.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59.66万元。计划完成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2605m3,石方开挖1040m3,石方洞挖560m3,干砌石及反滤料3745m3,浆砌石81m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944m3,模板1400m2,充填灌浆120m。二、资金来源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为230.69万元,投资来源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215.0万元。三、完成情况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到位资金215.0万元,实际完成工程投资正在结算中。4.4合同管理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勘测设计合同》的基础上,明确施工图供图计划。项目法人分别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及权利,工程施工中无合同上的纠纷,工程得以顺利实施。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对合同进行了有效管理。严格工程质量基础验收,根据工程项目25n监理部核定的每月完成工程量,经项目法人审核后支付工程进度款。本工程截止完工时,工程款支付符合合同规定。4.5材料及设备供应本工程为单价承包,项目法人不提供材料,不指定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施工单位采购进场的所有材料质量均按照《建筑材料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控制管理,工程使用的材料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备料基本满足施工进度,工程完工后做到了“工完料清”。4.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4.6.1资金管理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优先用于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放水涵管设施改建等主体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基建财务的要求进行,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一是制定资金的申请及拨付制度;二是严格资金拨付手续,有关部门加强了资金跟踪检查和抽查审计,从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管理,能够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及时拨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资金能够专户专帐存蓄;没有侵占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财务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条件,财务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帐务往来资料完备,手续齐全,资金往来符合规定。4.6.2合同价款结算本工程合同价款的结算方法:按照施工单位投标书中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如果施工图出现施工招标中没有列的项目(设计变更或漏项),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单价的可套用类似项目单价,否则,其单价按“施工招标预算”使用定额的顺序选定定额计算后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施工招标预算总价之比值来确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单位按合同条款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5n5工程质量5.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的设立符合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通过资质审查和招标选择了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为乙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广西桂林宝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乙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严格实行了合同管理,在合同中有较全面的工程质量条款、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的具体管理委托监理单位全权负责。同时项目法人下设有技术组,明确了质量管理负责人,并经常巡回检查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制定有《监理细则》,主要质量检测项目、建筑材料及混凝土试件取样均由监理人员抽查取样。施工单位实行了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质量检测工作,严格实行“三检制”。设计单位开工前,能够及时提供技术文件和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5.2工程项目划分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水利部办建管[2002]182号),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划分方案进行了审核确认。本工程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44个单元工程。其中:大坝加固工程划分为18个单元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划分为4个单元工程;放水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分部)划分为15个单元工程;旧涵管封堵工程划分为7个单元工程。具体情况如下表:25n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评定情况表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单元工程个数目前实评个数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单元工程优良率(%)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优良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Ⅰ)大坝加固工程(Ⅰ-1)18171715.9合格合格溢洪道加固工程(Ⅰ-2)444125.0合格放水设造工程(Ⅰ-3)151515213.3合格旧涵管封堵工程(Ⅰ-4)744125.0合格合计44404055.3工程质量控制及检测5.3.1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7号令)的有关规定,坚持以质量控制为纽带,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三者关系,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参建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使参建人员明确设计意图、设计深度,对设计中未确定的因素,由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给予解释;二是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单位,研究划分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提出外观质量评定方案(包括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检测方法、人员组成等内容),分别上报监督机构确认。三是按照质量管理和施工规范规程,随时对工程进行抽检或跟踪检测,坚持对工程质量进行指导和控制;四是在施工现场不间断地进行施工工序各个环节监督、检查,对违反合同规定,影响施工质量的施工方法、工艺加以制止;五是做好对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六是做好施工准备、材料机具供应及施工中的质量控制;七是做好质量信息反馈,通过组织与协调手段,进行全面质量管理。5.3.2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1、原材料检测本工程使用的砂子、石子各见证取样1组,水泥见证取样试验1组,质量均合格;25n钢筋弯曲性能见证取样试验2组,均符合质量标准。2、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情况统计⑴砼试块抗压强度评定①C15砼试件抗压强度抽样检测值共1组,n=1,按《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同一标号砼试块28天龄期抗压强度的组数n=1时,砼试块强度应满足以下要求Rn≥1.15R标计即Rn=18.7Mpa≥1.15R标=17.25Mpa,满足要求经评定C15砼质量合格。②C20砼试件抗压强度抽样检测值共7组,n=7,按《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同一标号砼试块28天龄期抗压强度的组数30>n≥5时,砼试块强度应满足下列要求(a)Rn-0.70Sn>R标(b)Rn-1.60Sn≥0.83R标(当R标≥20时)取Sn=2.0Mpa,Rn-0.70Sn=22.21Mpa>R标=20Mpa,Rn-1.60Sn=20.41Mpa≥0.83R标=16.6Mpa经评定C20砼质量全部合格。砼试块抗压强度评定统计表序号试件编号强度等级工程部位送样日期成型日期试验抗压强度(MPa)评定结论11205133JTY001-2C15坝内预制块2012.5.152012.4.1718.7合格21205133JTY001-1C20放水塔基础2012.5.152012.4.1723.5合格31205133JTY001-3C20放水塔隧洞003030-0.42012.5.152012.4.1724.8合格41205133JTY001-4C20放水塔交通桥003030-0.42012.5.152012.5.123.2合格50138-TY02C20隧洞000--0302013.3.152013.2.2023.7合格60138-TY01C20溢洪道000-020003030-0.42013.3.152013.2.1923.5合格70146-TY02C20隧洞015-0252013.3.202013.2.2423.5合格80146-TY01C20溢洪道045-0602013.3.202013.2.2323.1合格25n5.4质量事故处理情况2012年5月23日,施工方在监理已下发停工令及放水塔后外露段隧洞底板混凝土未浇筑的情况下,炸开隧洞中间连接段,引起库水倾泄而出,无法控制,造成下游农田的淹没损失。从被水掀翻的隧洞底板和拱顶混凝土看出,隧洞底板和拱顶混凝土未按设计要求配筋,底板混凝土几乎无配筋,工程偷工减料。同时放水隧洞与放水塔连接段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止水,混凝土衬砌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事故发生后,市水利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以市水电质监[2012]22号文下发了《关于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的通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市水利建[2012]7号文《关于做好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对不合格部位必须全部拆除,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当时正是主汛期,为保证水库安全度汛,临时采用在隧洞进口浇筑混凝土封堵隧洞。汛期结束后,拆除了不合格的隧洞衬砌混凝土,重新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隧洞衬砌和连接段止水的设置。5.5质量等级评定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经检测合格,工程未进行质量抽检。隧洞衬砌质量事故经返工处理后质量合格;工程经过1个汛期的试运行以及汛后对工程进行检查,未发现大的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施工资料基本齐全。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级初评为合格。25n6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6.1安全生产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施工中,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和方法,指导和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患于未然,保证工程施工从开工到完工无安全事故发生,达到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6.2文明施工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总体布置方案,结合工地的实际,统一临时设施(工棚、仓库等)的布局,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机械置立整齐,施工用水用电合理布设,施工现场交通顺畅。施工区挂文明施工告示牌及排污处理、环境卫生等都按照文明工地施工要求进行。同时注意协调处理好与当地单位、周围群众的关系。7工程验收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44个单元工程。2013年6月30日,监理单位、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分别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放水设施、旧涵管封堵工程等4个分部工程验收。4个分部工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25n8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无9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无10工程运行管理情况10.1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荔浦县桂东水库的主管机构为新坪镇政府,2002年水管体制改革之前,由荔浦县水务局下设机构—荔浦县新坪镇水利工程管理所负责管理。水管体制管理之后,原水利工程管理所合并到新坪镇政府水利站,水利站目前设有3个人,具体负责奶奶堡水库、桂东水库、长洞水库、枫木冲水库、茶子坪水库、和尚堆水库、塘窝水库和大苏水库的日常运行及管理,荔浦县水务局负责业务指导。10.2工程移交工程至2013年6月30日进行完各分部工程的验收后,施工单位把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移交给桂东水库管理机构——荔浦县新坪镇政府水利站。25n11工程初期运用及效益11.1工程初期运行情况工程初期运行由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荔浦县新坪镇政府水利站负责管理。管理单位制定了各项较为详细的工作制度,明确有相应的责任人、监督人。汛后及时做好各种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的性能。11.2工程初期运行效益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后经过1个汛期的试运行,各水工建筑物运行良好,闸门及启闭设施启闭灵活。大坝及老涵管未发现有大的渗漏现象,上游护坡经库水浸泡后无任何凹陷情况;溢洪道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水库存在的原上、下游坝坡不稳定,坝基渗漏,老涵管渗漏、斜拉闸锈蚀严重、操作困难,溢洪道底板及边墙无衬砌等安全隐患得到解决,水库防汛能力、灌溉保证率大大提高,蓄水保水得到改善,下游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得到了充分保障。大大降低了水库下游4000人和2000亩耕地遭受水库垮坝的威胁。12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无25n13工程尾工安排无14附件14.1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荔浦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的通知(荔政发[2011]28号)。14.2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1、桂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荔浦县桂东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市水利水管[2009]111号)。2、桂林市水利局关于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水利技[2011]52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桂财建[2011]106号)。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12年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桂财建[2012]2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12年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桂财建[2012]284号)。6、荔浦县桂东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14.3工程建设大事记1、2009年6月10日,桂林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桂东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并提出了鉴定报告书,鉴定结论为三类坝。25n2、2009年8月2日,荔浦县水务局与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勘测设计合同》。3、2011年5月26日,桂林市水利局对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复核,核定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230.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59.66万元。4、2011年6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以桂财建[2011]106号文下达桂东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161.0万元。5、2012年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以桂财建[2012]2号文下达桂东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47.0万元。6、2012年9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以桂财建[2012]284号文下达桂东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7.0万元。7、2011年8月1日,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与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2011年10月26日在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8、2011年11月7日,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与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9、2011年11月8日,荔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与委托的广西桂林宝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10、2011年12月29日,桂林市水利局为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颁发了《施工许可证》。2012年5月23日,施工方在监理已下发停工令及放水塔后外露段隧洞底板混凝土未浇筑的情况下,炸开隧洞中间连接段,引起库水倾泄而出,无法控制,造成下游农田的淹没损失,同时暴露出隧洞衬砌的质量问题。2012年5月28日,市水利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以市水电质监[2012]22号文下发了《关于荔浦县桂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的通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市水利建[2012]7号文《关于做好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对不合格部位必须全部拆除,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处理。25n12、2010年12月24日,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在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进行图纸会审。13、2010年12月27日,监理单位签发了田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令。14、2011年2月26日,市水利局工管站、质监站有关领导到工地检查水库防汛工作。15、2011年4月18日,德新公司总经理蒋兴鸿、总工李鑫到工地检查施工和资料情况。16、2011年4月26日,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在工地召开现场会议。17、2011年5月13日,市水利局有关领导到工地检查施工情况。18、2011年6月5日,工程基本完工。19、2011年9月10日,田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工程完工验收。20、2011年12月16日,市水利局组织对田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投入使用验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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