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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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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我市《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内重点小型病险水库(下简称“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达到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省水利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一、验收工作的依据重点小型水库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等。二、验收工作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建设完成;检查工程建设是否满足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检查在工程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检查和鉴定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尾工安排情况;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检查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研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移交工程。三、验收工作程序重点小型水库验收一般可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27n和竣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为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为政府验收,由市水利局主持。县(市)、区一个年度实施的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打捆组织验收,但项目法人要以每一座水库为单位草拟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竣工验收鉴定书编写提纲见附件六)。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政府验收工作;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法人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相关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完成(工程档案资料整编立卷目录见附件二);验收有关工作报告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各参建单位分别编写(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三)。(一)分部工程验收1、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已完建且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以及满足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2、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分部工程验收的具体要求27n分部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组成。项目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运行管理单位是否参加。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可派员列席主要分部工程验收会议。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编写提纲见附件四)。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应将验收鉴定书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有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主要分部工程的验收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二)单位工程验收1、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单位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以及满足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工程验收主要工作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单位工程验收的具体要求27n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单位工程验收成果是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编写提纲见附件五)。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应将验收鉴定书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三)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项目法人应逐级向市水利局申请,同时报送相关材料一套(见附件一)。验收前,市水利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1、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法人组织的各项法人验收已完毕,验收遗留问题已经处理或有明确意见。(2)工程已按批准设计的内容建设完成,并能正常运行;(3)工程投资已基本到位,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财政部门评审和竣工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4)27n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已完成,历次验收和工程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5)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6)尾工和遗留问题已明确处理方案;(7)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8)有关资料及验收报告已准备就绪,工程运行管理措施已落实。2、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2)检查工程建设是否满足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3)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4)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和在工程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5)鉴定工程施工质量;(6)检查工程尾工安排情况;(7)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8)检查工程档案管理情况;(9)研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3、竣工验收会议的主要工作程序:(1)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2)查阅有关工程建设资料;(3)召开大会:1)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27n名单和质量、建设管理、档案财务等专业组工作人员名单;2)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3)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4)听取质量检测单位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报告;5)听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6)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鉴定书上签字。对于竣工验收遗留的问题,项目法人应负责督促和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市水利局。四、工程质量检测为保证重点小型水库工程的验收质量,项目法人应在竣工验收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竣工前质量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抽检的项目和数量由质量监督机构确定,委托的检测单位应经市水利局同意,检测所需费用由项目法人列支。五、财政评审及竣工审计重点小型水库配套资金由省水利基金安排的,由省水利基金办组织评审;重点小型水库配套资金由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的,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重点小型水库竣工审计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审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政府审计,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六、其它27n工程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全部完成的,应进行竣工验收;工程有少量建设内容未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且能符合财务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已对尾工作出安排的,可以进行竣工验收;由于配套资金不足,只完成主体工程和少量附属工程的,应进行部分工程投入使用。未纳入本细则规定,均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要求执行。27n附件一:竣工验收应报送市水利局资料目录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2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3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4工程设计工作报告5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6运行管理工作报告7工程质量检测报告8工程质量监督报告9财务决算评审报告10竣工审计报告11验收鉴定书(初稿、同时报电子版)27n附件二:工程档案资料整编立卷参考目录第一卷工程建设管理类第一分卷综合资料(包括项目法人组织机构设置及批复文件、建设管理制度、开工报告书、下达投资计划、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指导性文件等)第二分卷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包括安全鉴定资料,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等)第三分卷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第四分卷质量监督(包括质量监督报告书、项目划分和监督计划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第五分卷工程合同(包括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合同及合同变更文件等)第六分卷招标、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评标报告、中标总结报告、中标通知书、履约保函以及投标文件等)第七分卷财务管理(包括财务与会计管理资料、竣工决算报告及有关资料竣工审计资料等)27n第二卷监理类第一分卷综合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项目划分、监理发布文件、与有关单位往来文件、会议纪要等)第二分卷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质量平行检测资料第三分卷监理现场记录(包括监理现场测量、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等)第四分卷监理月报第五分卷验收资料(包括重要单元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签证等)第三卷施工类第一分卷综合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措施、与有关单位往来文件、会议纪要)第二分卷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各种试验报告单、经监理见证跟踪送检的质量抽检资料)第三分卷机电设备资料(包括出厂资料、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资料等)第四分卷原始记录27n(施工日志、含原始断面测量、现场记录等)第五分卷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含隐蔽验收、开仓证)第六分卷施工月报第七分卷施工声像资料第四卷竣工图纸第五卷验收报告第六卷验收鉴定书(包括各阶段验收鉴定书)27n附件三: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1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本报告由项目法人提供)1.1 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位置;加固设计批复文件;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主要技术特征指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布置;工程投资;主要工程量和总工期。1.2 工程建设简况 包括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主要工程开工和完工日期;主要工程施工过程;主要设计变更;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施工期防汛度汛等。1.3 专项工程和工作 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工程建设档案。1.4 项目管理 1.4.1 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包括项目参建单位(项目法人、项目代建机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设置和工作情况。 1.4.2 主要项目招标投标过程27n 1.4.3 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批准概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年度计划安排;投资来源、资金到位及完成情况。1.4.4 合同管理:主要反映工程所采用的合同类型、合同执行结果、对工程分包的管理等。包括设计、监理等合同。1.4.5 材料及设备供应:主要反映石料、土沙料、水泥、油料、电力及主要设备等的供应方式,材料及设备供应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工程完成时是否做到工完料清。1.4.6 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包括项目法人筹资方式、资金筹措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合同价款的结算方法和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至竣工时有无工程款拖欠情况。1.5 工程质量:包括工程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主要项目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实际达到的标准、分部工程质量数据统计、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质量等级评定等。1.6 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工程参建单位的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文明工地建设、环境保护、安全事故与事故处理等。1.7 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等情况。1.8 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1.9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工程移交等内容。1.10 工程加固初期运行及效益:初期运行情况、效益和工程检查观测等资料分析。1.11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竣工审计情况:竣工决算编制情况、工程审计结论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27n1.13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1.14 工程尾工安排1.15 经验与建议1.16 附件: 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加固设计批准文件及调整批准文件。 2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施工单位提供)2.1 工程概况:简要说明本单位所承担的工程在整个项目中的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2.2 工程投标:包括投标过程、投标书编制以及合同签订等。2.3 施工进度管理:阐明施工总体布置、施工总进度以及分阶段施工进度安排(附施工场地总布置图和施工总进度表),分析工程提前或推迟完成的原因;主要项目施工情况等。2.4 主要施工方法:阐明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技术难题及解决情况。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应用于本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施工科研情况等。2.5 施工质量管理:阐明本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情况,质量事故及处理,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情况等。2.6 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围绕国家、行业以及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阐明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等。27n2.7 合同管理:阐明工程合同价与工程实际价款结算,简要分析存在差距的原因,工程分包管理、工程款到位情况及工资拖欠情况等。2.8 经验与建议2.9 附件2.9.1 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主要工作人员包括施工单位以及施工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2.9.2 投标时计划投入的资源与施工实际投入资源情况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施工设备以及质量检测设备等。2.9.3 工程施工管理大事记:主要是承担本工程建设有关或有影响的事件。2.9.4 技术标准目录:施工中使用的技术标准。 3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本报告由设计单位提供)3.1 工程概况:简要叙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3.2 工程加固设计要点:简述工程加固设计方面的技术指标和特点。3.3 工程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有关主管部门对加固设计的审查意见,重点叙述审查意见中要求在施工阶段研究或解决的设计问题是否解决。3.4 工程标准:指有关质量标准的设计值、国家或行业标准中的指标、合同指标、工程实际达到的指标,需进行必要的比较。当工程实际达到的指标不满足设计或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时,应简述设计方面的意见。27n3.5 设计变更:指施工过程中与批准的加固设计之间的变化,重大设计的变更缘由。3.6 设计文件质量管理:主要是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满足设计合同约定的标准,是否存在由于设计造成的工程返工或质量问题。3.7 设计服务:设计任务的获得、设计合同有关义务的履行、现场设计服务等。3.8 工程评价:从设计方面评价工程加固后是否达到设计要求。3.9 经验与建议3.10. 附件3.10.1 设计机构设置和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主要工作人员包括设计项目经理,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等。3.10.2 工程设计大事记:设计变更、审查批复等较大事件。3.10.3 技术标准目录:加固设计所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4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本报告由监理机构提供)4.1 工程概况:简要叙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4.2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及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监理方法和主要监理设备等。27n4.3 监理过程:监理合同的执行情况;工程投资、质量和施工进度控制情况;合同和信息管理”情况;监理机构对参建工程各方之间的关系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与争议协调解决的情况。4.4 监理效果: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和加固建设信息管理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4.5 工程评价: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综合评价。4.6 经验与建议4.7 附件 4.7.1 监理机构的设置与主要人员情况表:主要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应分工和执业资格证号等。4.7.2 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5 运行管理工作报告(本报告由运行管理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供)5.1 工程概况:简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5.2 运行管理:主要是工程验收交接后对工程运行管理的规划等,包括规章制度建立、管理人员确定与培训、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来源等。5.3 工程初期运行:加固后工程试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观测情况,工程发挥的效益情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等。5.4 工程检查和监测资料分析5.5 意见和建议27n5.6 附件 5.6.1 管理机构设立的批文 5.6.2 机构设置情况和主要工作人员情况5.6.3 规章制度目录6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本报告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供)6.1 工程概况:简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6.2 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工作的分工和工作方式等。6.3 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运行情况检查等。6.4 工程项目划分确认:项目划分的确认和主要依据。6.5 工程质量检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情况。6.6 工程质量核备与核定:核备和核定了哪些工程项目的质量。当持有质量方面的异议时,有关方面如何纠正。6.7 工程质量事故和缺陷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主要质量缺陷及处理情况。6.8 工程项目质量结论意见:对工程质量进行总体评价。6.9 附件6.9.1 有关该工程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情况表:包括专职和兼职质量监督员职称和专业。6.9.2 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意见(书面材料)汇总7 工程建设大事记27n(由项目法人提供)7.1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主要记载项目法人从委托设计、工程招标,直到竣工验收整个建设过程中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包括有关批文、上级有关批示、设计重大变化、主管部门督导检查、有关合同协议的签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会议、施工期度汛抢险及其他重要事件、主要项目的开工和完工情况、历次验收等情况。7.2 工程建设大事记可单独成册,也可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的附件。27n附件四: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工程×××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年 月 日27n 前言(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验收工作组组成、验收时间、地点等)一、分部工程开工完工日期二、分部工程建设内容三、施工过程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四、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处理情况五、拟验工程质量评定(包括单元工程、主要单元工程个数、合格率和优良率;施工单位自评结果;监理单位复核意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六、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七、结论(包括对工期、安全、质量的总体评价。验收结论中的质量方面结论应填写工作组多数成员评价意见)八、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人签字):有保留意见时,应当明确记载九、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十、附件遗留问题处理记录:遗留问题处理完成后,应形成“遗留问题处理记录”,并作为附件补入归档的分部工程验收鉴定 27n附件五: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年月日27n前言(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一、单位工程概况(一)单位工程名称及位置(二)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三)单位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工程开工、完工时间,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等)二、验收范围三、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四、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三)工程质量检测情况(四)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五、分部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七、意见和建议八、结论(包括对工期、安全、质量的总体评价。验收结论中的质量方面结论应填写工作组多数成员评价意见)九、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有保留意见时,应当明确记载十、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27n附件六: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工程竣工验收鉴 定 书××××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年 月 日 27n前言(包括验收依据、主持单位和参加单位、验收的时间、地点和简要过程等)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包括审批机关、时间、文件名称和文号等)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包括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 (五)工程施工过程(包括工程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主要项目的施工情况及开工和完工日期、主要设计变更和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方案等)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2、主要设计变更 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包括竣工验收时工程形象面貌、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批准设计工程量对比等。) (七)水土保持设施(包括设计和完成情况) (八)环境保护工程(包括设计和完成情况)27n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验收、鉴定的类别名称、主持单位、时间和主要结论等) (一)分部工程验收(二)单位工程验收四、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监督(监督单位、过程、工作人员等) (二)工程项目划分(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 (三)工程质量抽检 (四)工程质量核定(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的质量等级情况)五、概算执行情况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 (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 (三)结余资金 (四)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五)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六)审计六、工程尾工安排(包括尾工名称、实施单位、完成时间和验收单位)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二)工程移交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一)初期运行管理 (二)初期运行效益27n (三)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九、意见和建议(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对工程运行管理的建议等)十、结论:包括对工程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完成、全部完成);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规范、不规范);投资控制(基本有效、有效);竣工决算(已通过审计);工程初期运行(基本正常、正常、存在问题);效益发挥(初步发挥、已发挥;良好或显著;社会和经济)等作出明确的评价。最后结论: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十一、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十二、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27